个人中心
个人中心
添加客服WX
客服
添加客服WX
添加客服WX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升级会员
升级会员
返回顶部
昌乐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方案(2021-2025年)(156页)
昌乐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方案(2021-2025年)(156页).docx
下载文档 下载文档
十四五
上传人:Le****97 编号:928759 2024-05-20 50页 82.55KB
1、昌乐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发展是人类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尊重儿童生命权利的重要体现,是民族振兴的重要基础。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能够为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宝贵资源和不竭动力,是建设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贯彻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健全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完善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推动全社会普遍形成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和儿童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培养2、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十三五”时期,县政府将儿童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加大对全县妇女儿童工作经费、医疗卫生、义务教育以及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等资金的投入,有力地促进了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在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下,我县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我县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儿童思想引领需要进一步增强,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儿童的发展不平衡,全面三孩政策下保障儿童安全与健康任务艰巨,教育供给还不能很好满足广大儿童对教育的更高期盼,儿童福利与保护工作水平需要更大幅度的提升,儿童友3、好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仍然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县儿童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十四五”期间,我县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各种积极因素加速集聚,为儿童全面发展和儿童事业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重大战略机遇,为增进儿童福祉注入强大动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和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为儿童工作创新发展提供重要保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制定和实施未来五年的儿童发展规划,对促进儿童与全县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4、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山东省“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潍坊市“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昌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所称儿童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和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省党代会“走在前、开新局”工作要求,按照市委“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和“一二三”目标以及县委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昌乐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5、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规划编制与保障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相一致,与“十四五”期间昌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坚持立足昌乐县实际,准确把握我县新时代儿童的新需求新期待,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儿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2坚持儿童优先。在完善落实法规政策、编制规划、配6、置资源、部署工作中优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和发展需求。3坚持全面发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实现全面发展。4坚持平等发展。创造公平社会环境,消除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歧视,保障所有儿童平等享有发展的权利和机会。5坚持儿童参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儿童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7、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法律保护、家庭、环境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儿童与健康1主要目标(1)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医保局)(2)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水平。(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和体育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融媒体中心、民政局、妇联、残联、科协、团县委)(3)建立完善覆盖婚前、孕前、8、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总工会、科技局、残联、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4)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3.3和4以下,城乡和地区差距逐步缩小。(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5)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医保局、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6)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为全县1周岁儿童免费接种一剂水痘疫苗,为2周岁以下儿童免费接种一剂13价肺炎疫苗。(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市9、场监管局)(7)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4%和1.8%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关工委、残联、妇联)(8)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总体近视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全县0-6岁儿童实现眼保健及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8%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卫健局,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团县委、关工委)(9)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30%以内。(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教育和体育局)(10)增强儿童体质,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5%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和10、体育局,责任单位: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团县委、卫健局)(11)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素养水平。(牵头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团县委、关工委、妇联、残联)(12)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科协、妇联、团县委)2策略措施(1)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健全涵盖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大对儿童医疗卫生和健康事业的投入力度,建成1个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促进新生儿科、儿科与儿童保健科的优质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儿童急救体11、系。建设省、市、县一体化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全县妇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儿童健康统计制度,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完善妇幼健康大数据,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全科医生的儿科和儿童保健专业技能和薪酬待遇,增强岗位吸引力。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0.85名、床位增至2.2张,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2)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做12、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开展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按标准配备校医、托幼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和必要的保健设备。加强对孤儿、流动、留守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健康管理。(3)建立出生缺陷预防机制。规范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广婚前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强化婚前孕前保健,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强化规范服务与质量监管。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13、种范围,建立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促进早诊早治。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保障工作,降低重大出生缺陷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加强出生缺陷监测,促进出生缺陷防治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儿童残疾早期干预工作,实现早诊早治。(4)保障儿童安全与健康。强化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强化危重新生儿救治保障,完善新生儿危重症救治、转诊网络,提高救治水平。(5)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14、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社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促进儿童养成健康行为习惯,提高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健康素养。构建全媒体健康知识传播机制,发挥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作用,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孕妇学校和家长课堂,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相关社会组织等开展健康科普活动。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含电子烟)、酗酒,保护儿童远离毒品。(6)强化儿童疾病防治。以早产、低出生体重、贫血、肥胖、肺炎、腹泻、哮喘、视力不良、龋齿、佝偻、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等儿童健康问题为重点,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建立早期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加强儿童重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管理15、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诊疗体系、药品供应制度、综合保障制度。按照国家制定的罕见病目录,加强罕见病管理。推广应用中医儿科适宜技术。围绕儿童早期发展和重大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加强儿科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7)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及时跟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维持较高水平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强化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相关政策。(8)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关注儿童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开展孕前、孕产期营养与膳食评价指导。强化爱婴医院管理,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16、达到50%以上,普及6月龄以上儿童合理添加辅食的知识技能。加强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价,加强个性化营养指导,保障儿童充足营养。加强食育教育,引导科学均衡饮食、吃动平衡,预防控制儿童超重和肥胖。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营养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完善落实食品标签体系。(9)有效控制儿童近视。加强视力健康教育,引导学生自觉爱眼护眼。督促学校、引导家庭减轻孩子学业负担,监督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纠正不良读写姿势。保障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室内采光、照明、课桌椅、黑板等达到规定标准。指导儿童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养成健康习惯。教育儿童按需科学规范合理使用手机等电子产17、品,指导家长加强对儿童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建设儿童眼健康监测系统,开展儿童视力年度监测。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建立0-18周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档案和儿童视力电子档案。减少新发近视率,减缓近视进展,降低重度近视率。(10)加强儿童口腔保健。开展口腔健康教育,提高口腔健康教育的可及性,培养儿童勤刷牙、勤漱口等卫生习惯,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减糖专项行动,减少儿童含糖饮料和高糖食品摄入。推广实施儿童口腔健康检查、窝沟封闭项目,推广实施局部用氟等口腔疾病18、干预模式。推动各级政府将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作为民生工程,实现适龄儿童全覆盖。(11)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制度。实施校园健身行动计划,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支持儿童参加各类全民健身活动赛事,培养儿童良好运动习惯,保证学生每天校园阳光体育运动不少于1小时,熟练掌握1-2项受益终身的运动技能。鼓励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政策,支持学校向体育类社会组织购买课后体育服务。指导家庭合理安排儿童作息,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睡眠时间。(119、2)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推动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可及性。加强精神专科医院、儿童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心理咨询及专科门诊建设,中小学普遍建设心理辅导室,配齐配强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为学生提供随时随地易获得的帮助支持,实现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全覆盖。大力培养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人才,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面向学校、家庭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提高教师、家长预防和识别儿童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面向儿童开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养儿童珍爱生命的意识和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关注和满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的心理发展需要。20、(13)为儿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务。引导和支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性教育,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和法治观念,正确认识两性关系。将性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加强防范性侵害和性骚扰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学校与医疗机构密切合作,提供适宜儿童的性健康服务,保护就诊儿童隐私。探索设立儿童性健康保护热线。(二)儿童与安全1主要目标(1)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为基数下降20%。(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卫健局、团县委,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妇联、关工委、融媒体中心)(2)减少溺水隐患,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21、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关工委、妇联、公安局、水利局、融媒体中心)(3)儿童食品、日用品、玩具、游乐设施及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4)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率持续下降。(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5)学生欺凌事件显著减少。(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团县委、妇联、残联等县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特邀单位)(6)儿童网络安全得到有效保护。(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22、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网信办)(7)将灾害事故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教育和体育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科协、妇联、团县委)(8)儿童伤害监测报告系统进一步完善。(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和体育局、司法局、大数据中心、团县委、妇联等县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特邀单位)2策略措施(1)建设儿童安全环境。树立儿童意外伤害可防可控意识,运用宣传教育、改善环境、加强执法、使用安全产品、开展评估等措施,建设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会安全环境。开展儿童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等教育活动,帮助儿童及其监护23、人、看护人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技能,培养儿童安全行为习惯。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儿童校外活动阵地等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排除安全隐患。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游乐场、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区景点等场所运营单位应当设置搜寻走失儿童的安全警报系统。(2)推动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机制。推动加大儿童意外伤害防控的执法力度。构建完善多部门合作的儿童意外伤害防控工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意外伤害防控。制定实施儿童意外伤害防控行动计划,探索创新并大力推广儿童意外伤害防控适宜技术,优先制定实施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孤残儿童、困境儿童的意外伤害防控措施。(324、)预防和控制儿童意外伤害。建立突发事件儿童需求评估体系,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优先救护儿童。引导儿童安全使用电动扶梯、旋转门等设施设备。清除环境危险因素,推广应用窗户护栏、窗口限位器等防护产品,减少儿童跌倒、跌落。教育儿童远离火源,引导家庭分隔热源,安全使用家用电器,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家用电器,预防儿童烧烫伤。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包装,提升儿童看护人对农药、药物、日用化学品等的识别及保管能力,避免儿童中毒。预防婴幼儿窒息,提升婴幼儿有效照护能力。规范犬类管理及宠物饲养,预防动物咬伤。加强防灾减灾教育,提高儿童及其看护人针对地震、火灾、踩踏等灾害性事件的防灾避险技能。提高父母及看护人的安全25、监护意识,不得让未满8周岁儿童单独留在家中、车内及其他可能造成危害的场所。(4)预防和减少儿童溺水。加强看护,保证儿童远离危险水体。隔离、消除家庭及校园环境的溺水隐患,加强农村地区相关水体的防护隔离和安全巡查,加强开放性水域、水上游乐场所、船只等安全管理并配置适用于儿童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预防溺水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教育,普及儿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导儿童使用安全游泳场所。(5)完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和报告制度,婴幼儿配方食品在产企业体系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抽检监测及不合格食品处罚力度,将婴26、幼儿配方食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降至最低。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推动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消除儿童集中用餐各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儿童合理用药监管,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管,加强食品药品进口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儿童日用品、玩具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儿童日用品、玩具强制性国家标准,完善产品安全警示标识。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产品安全问题。加强产品造成儿童伤害的监督检查,依法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杜绝“毒跑道”“毒校服”等,保障游戏游艺设备及大型游27、乐设施安全。完善落实儿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用于儿童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未标明注意事项的不得销售。加强儿童合理用药监管。(6)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儿童看护人的看护能力,培养儿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和儿童步行及骑乘非机动车使用反光标识。落实儿童安全防护用品标准,加强生产和销售监管。道路规划建设充分考虑儿童年龄特点,完善校园周边安全设施,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已配备的校车全部达到安全标准。(7)提高对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将安全28、教育作为重要教育教学内容,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完善落实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预防、减少、妥善处置学生欺凌。营造文明安全校园环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社会交往能力。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学生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等工作机制,提高教职员工、家长、学生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学生的异常行为,疏导化解校园欺凌不良苗头。依法依规调查和处置欺凌事件,发挥教育惩戒作用。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8)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落实国家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加强游戏产品分类、内29、容审核、时长限制等监管。加强儿童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安全保护。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加大对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违法信息整治力度,开展净网行动,完善和落实网络信息监测、识别、举报、处置制度,依法惩处利用网络散布价值导向的不良信息、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治理网络欺凌。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权限、消费等管理功能。不得为未满16周岁儿童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落实政府、企业、学校、家庭、社会保护责任,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儿童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9)预防和应对突30、发事件优先考虑儿童。提高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紧急救援、医疗救治、康复服务水平。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统筹考虑儿童的特殊需求。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备。按照儿童防护用品标准,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中加强对儿童的保护,优先保证儿童食品、药品、用品供给。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提升看护人、教师紧急救援技能。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和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教职工、儿童及其监护人识别灾害风险和应对灾害的能力。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优先救护儿童。在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针对儿童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加强各级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加强儿童伤害院前急救设备设施31、配备,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加强康复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儿童医学救治以及康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10)完善儿童安全监测机制。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统一的儿童安全监测系统,建立儿童安全统计大数据。通过医疗机构、学校、托育机构、社区、司法机关等多渠道收集儿童伤害数据,促进数据规范化。建立多部门、多专业参与的数据共享、分析、评估、利用工作机制。(三)儿童与教育1主要目标(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融媒体中心、关工委、妇联)(2)适龄儿童普遍接受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通过国家学前教育32、普及普惠县验收,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在9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5%;公办幼儿园实现全覆盖,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残联)(3)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验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全面消除中小学“大班额”,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保持在100%。(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财政局、残联)(4)适龄儿童普遍接受高质量的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普通高中新课程新33、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创建。深化中考改革,创新初高中学校贯通培养机制,更加注重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住建局、残联)(5)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职业教育适应性明显增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更加深入,中高职一体化发展成效明显。(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税务局)(6)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得到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34、免费教育,视障、听障少年高中段入学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卫健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7)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学生的性别平等意识明显增强。(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妇联)(8)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不断提高。(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科协、关工委、团县委、妇联)2策略措施(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党史、35、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创新德育工作形式,增强德育工作吸引力。扎实开展思政课改革创新,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员育人格局。提升智育水平,发展学生终身学习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坚持健康第一,深化体教融合,帮助学生磨练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改进美育教学,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培养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完善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36、向,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2)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健全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县级财政教育投入年均增长不低于10%,健全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完善各教育阶段生均预算拨款制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3)全面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创新。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建立拔尖创37、新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提升校园智能化水平,提高信息化服务教育教学管理的能力水平,探索推进“人工智能+教育”改革,促进信息化在教育教学管理等全环节、全领域的深度融合创新应用。加快发展适合不同学生的信息化自主学习方式,满足个性化发展需求。(4)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中小学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活动。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领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职业道德修养,坚守教书育人职责。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着力解38、决教师结构性、阶段性、区域性短缺问题。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育人能力,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大力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定期开展教学能手、育人标兵类评选。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6)开展民主、文明、和谐、平等的友好型学校建设。构建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和团结友爱的同学关系。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学生提供适合身高的课桌椅、安全饮用水和卫生厕所,改善学校用餐和学生寄宿条件。(7)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重点解决好农村薄弱地区的普惠性资源短板,构建覆盖城乡、39、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坚持公益普惠办园方向,推动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举办为公办园。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鼓励、支持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医疗康复机构设置幼儿园(部、班)。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财政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和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公办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幼儿园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进一步解决好“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按照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规范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注重科学保教,建立健全保教质40、量监测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建设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幼儿园课程,加强幼儿园与小学的双向科学衔接,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8)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科学规划布局城乡学校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建设。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充分发挥优质学校引领辐射作用,加强城乡间、校际间协作,实现每一所薄弱学校都有学校结对帮扶,推行城乡学校一体办学、协同发展,实现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严格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41、基本规范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构建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防止大班额问题反弹。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全面实施强镇筑基行动,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标准化建设与管理,落实惠及乡村教师的职称评聘、评先树优、激励保障等各项政策,加大对乡村青年教师的关心关爱,确保“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健全精准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9)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实施高中强科培优行动,深化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深化普通高中综合改革,积极参与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育42、人方式变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成长,学校多样而有特色发展。开展基础条件提升行动和高中强科培优行动,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完善选课走班教学制度,推进课堂深度学习变革。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10)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完善职普融通、转换机制,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开展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资源互通。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保持职普比大体相当,大力提升办学质量,注重为高等职业教43、育输送合格生源。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完善中等职业学院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机制,形成更加科学的专业体系、教材体系、评价体系和治理体系。继续实行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城乡新增劳动力普遍接受高中阶段教育。(11)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以保育、教育、康复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坚持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保障水平。确保具备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100%接受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普通职业学校应当招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加快发展以44、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就业能力。在特殊教育学校大力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学业辅导、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12)推进性别平等教育进中小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指导大纲,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内容、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师资培训,建设性别平等师资队伍。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45、平等教育模式。(13)全面提升儿童科学素质。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开展学前科学启蒙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完善课程标准和课程体系,丰富课程资源,培养儿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社会协同,注重利用科技馆、儿童中心、青少年宫、博物馆等校外场所开展校外科学学习和实践活动,增强儿童对科学技术的兴趣爱好和探究能力。广泛开展社区科普活动。加强专兼职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专兼职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科学教育质量和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14)全面推进“双减”工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学校教育教46、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优化课后服务,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四)儿童与福利1主要目标(1)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卫健局、残联)(2)扩大儿童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儿童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妇儿工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局、交通局、教育和体育局)(3)巩固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儿童基本医疗权益47、。(牵头单位: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4)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生存、发展和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牵头单位:县民政局、残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卫健局、关工委)(5)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更加健全。(牵头单位:县民政局、教育和体育局、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公安局、司法局、融媒体中心、妇联、团县委、关工委)(6)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覆盖城乡的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婴幼儿照护服48、务供给和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建成。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建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开展。(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7)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镇(街、区)配备儿童督导员,村(居)配备儿童主任。(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团县委、妇联、关工委)(8)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基层儿童保护机制有效运行49、。(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教育和体育局、司法局、卫健局、财政局、团县委、妇联、关工委等县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特邀单位)2策略措施(1)完善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完善儿童福利政策,逐步提高儿童福利标准,加强儿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逐步建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需要相匹配、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加大困境儿童保护力度。(2)提高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将儿童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保障事项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加强儿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向薄弱环节、特殊儿50、童群体倾斜。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全面落实儿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游览参观票价优惠政策,将儿童免费乘坐公共汽车身高标准由1.2米提高至1.3米,体现对儿童健康成长的关怀,鼓励乘坐公共交通绿色出行。(3) 做好儿童医疗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巩固提高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增强门诊保障,医疗待遇保障更加公平适度。完善儿童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孤儿、困境儿童和残疾儿童医疗保障政策,着力解决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断保、漏保问题。加强对符合条件的儿童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推广适宜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大病和意外伤害险产品51、,统筹调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合力降低患儿家庭医疗费用负担。(4) 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保障。完善儿童收养有关政策。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完善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抚养、家庭寄养、机构养育和依法收养等方式妥善安置。落实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责任。完善儿童收养有关政策。健全收养评估制度,建立收养状况回访监督制度。(5)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残疾儿童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残疾报告和信息共享制度。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辅助器具、52、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标准,增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支持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残疾儿童开展替代照料、养育教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6) 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障。落实流浪儿童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职责,依法依规为流浪儿童提供照料、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服务。建立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落实流浪儿童相关社会保障和义务教育等政策,教育督促流浪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7)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强化属地责任,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落实关爱帮扶政策措施。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高监护能力。充分发53、挥群团组织以及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实施“希望小屋”等儿童关爱项目,开展困境儿童关爱行动,常态化开展寒暑假特别关爱行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行为和安全自护的指导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务工人员加强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的联系沟通提供支持。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相关政策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现象。(8) 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平等享有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整合社区和社会资源,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儿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促进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社区融入。(9)多元化促进3岁以下婴54、幼儿照护服务。开展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的城乡儿童早期综合服务。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核准登记工作,规划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综合示范性照护服务机构和社区照护服务设施。探索托幼一体化、社区托育点、家庭互助式托育等服务模式,提供多样化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早期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运用互联网55、等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过程加强监管,让家长放心。(10)提高基层儿童工作服务能力。加强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各镇(街、区)配备儿童督导员,村(居)配备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负责指导、管理儿童主任工作。儿童主任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专业社会工作者等人员担任,优先安排村(居)妇联主席兼职。定期随访监护情况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以及患病、残疾等重点儿童,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监护风险或受到监护侵害情况的发现、报告工作。加大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者业务培训力度,每年轮训一次。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方56、式,积极培育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引入或孵化至少1家儿童类社会组织。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保护和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面向城乡社区、家庭和学校提供服务。(11)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完善县、镇(街、区)、村(居)三级基层儿童保护机制。督促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强化主动报告意识,履行困境儿童和受暴力伤害儿童的强制报告义务。及时受理、转介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探索完善接报、评估、处置、帮扶等一体化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协作程序,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五)儿童与法律保护1主要目标(1)未成年57、人保护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教育和体育局、关工委、妇联)(2)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和体育局等县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特邀单位)(3)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障得到进一步落实。(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县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特邀单位)(4)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社会公众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团县委、关工委等县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特邀单位)(5)未成年人监护制度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获得有58、效监护。(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司法局、妇联、教育和体育局、关工委等县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特邀单位)(6)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司法工作体系满足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殊需要。(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教育和体育局、团县委、关工委、妇联等县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特邀单位)(7)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力度加强。(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司法局、融媒体中心、团县委等县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特邀单位)(8)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卫健局、关59、工委、妇联、团县委等县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特邀单位)(9)禁止性侵害、拐卖、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卫健局、关工委、妇联、团县委等县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特邀单位)(10)禁止使用童工,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教育和体育局、融媒体中心、总工会、团县委等县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特邀单位)(11)降低未成年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口数量的比重。(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和体育局、团县委等县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特邀单位)2策略措施(1)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家60、庭教育、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实施。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2)严格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监护侵害、家庭暴力、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建立防控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报告和干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和人员切实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多部门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落实未成年人救助协作制度,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形成执法、保护、服务合力。鼓励支持公众依法制止、检举、控告针对未成年人的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严惩侵61、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3)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开展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纠纷调解工作,探索父母婚内分居期间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措施,依法保障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获得探望、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和胎儿的遗产继承和受遗赠权。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4)加大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传力度。宣传倡导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理念,引导媒体客观、审慎、适度采访和报道涉未成年人案件,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62、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完善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和网络平台建设,运用法治校长、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多样化方式,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5)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加强对家庭落实监护责任的支持、监督和干预。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职责,依法规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子女的行为。加强监护的监督、指导和帮助,探索建立亲职教育制度。强化村(居)民委员会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和委托照护的监督责任,依法依规纠正和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63、事件。落实政府监护制度,符合法定情形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进行监护,确保突发事件情况下无人照料儿童及时获得临时有效监护。探索建立监护风险及异常状况评估制度。(6)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改革。探索设立少年警务机构,推进少年警务工作专业化。探索指定专人负责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务,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人员专业培训。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评价考核标准。加强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加强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等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7)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隐64、私权、名誉权以及知情权、参与权等。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程序关于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心理评估、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等规定。增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实施效果。落实涉案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制度。(8)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法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推进法律援助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专业化队伍建设。保障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获得有针对性的经济救助、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9)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网络空65、间涉及儿童违法犯罪的分析研究,以案释法,提高公众对儿童网络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依法严惩利用网络性引诱、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诱骗未成年人参与赌博以及敲诈勒索、实施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10)预防和依法严惩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反家庭暴力宣传,杜绝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以及严重忽视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受理、调查、立案和转处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案件。禁止溺婴、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66、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受理、调查、立案和转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充分运用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督促监护令、撤销监护人资格等措施,加强对施暴人教育和惩戒,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严惩重大恶性案件。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和安全,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救治和临时庇护。(11)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和引诱胁迫未成年人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和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一体化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利用网络平台实施拐卖人口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出卖亲生子女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67、完善孕产妇就医生产身份核实机制,完善亲子鉴定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开具制度,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妥善安置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和自生自卖类案件的被解救儿童。禁止除公安机关以外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被拐卖儿童、父母和疑似被拐卖人员DNA数据等信息。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开展对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依法严惩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12)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区等识别防范性侵害和发现报告的意识和能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68、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严格落实外籍教师无犯罪证明备案制度。加强立案和立案监督,依法严惩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人员实施的性侵害行为,依法严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犯罪。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区建设,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免受“二次伤害”。对遭受性侵害或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13)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使用童工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未成年工保护规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和其他禁忌从69、事的劳动,督促用人单位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规范和限制安排儿童参加商业性展演活动,加强对企业、其他经营组织或个人、网络平台等吸纳未成年人参与商业活动的监督管理。(14)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预防犯罪教育。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依法采取教育矫治措施,及时发现、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时制止、处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严重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完善专门学校入学程序、学生和学籍管理、转回普通学校等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增强教育矫治效果,预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实现在复学、升学、就70、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六)儿童与家庭1主要目标(1)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牵头单位:县妇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和体育局)(2)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牵头单位:县妇联,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科协)(3)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牵头单位:县妇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和体育局、融媒体中心、关工委)(4)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牵头单位:县妇联,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关工委)(5)鼓励支持父母共担儿童照顾71、和教育责任,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掌握运用科学育儿方法,树立科学育儿理念,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牵头单位:县妇联、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公安局、卫健局)(6)提升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促进成果转化应用。(牵头单位:县妇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和体育局)(7)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儿童的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人社局、妇联、总工会)(8)90%的城市社区和80%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覆盖城乡的家庭72、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妇联,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融媒体中心、关工委)2策略措施(1)用好家风涵养熏陶儿童。家长发挥榜样和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儿童传承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亲子平等、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践行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开展好家风宣传弘扬活动,引领儿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杜绝餐饮浪费。(2)培育良好亲子关系。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加强亲子交流,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鼓励支持家庭开展亲子游戏、亲子阅读、亲子运动、亲子出游等活动,指导帮助73、家庭调适亲子关系,缓解育儿焦虑,化解亲子矛盾。依托各类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公益性设施和场所、城乡社区儿童之家等开展亲子活动。加强亲子阅读指导,推荐优秀儿童书目,培养儿童良好阅读习惯。完善儿童社区阅读场所和功能,鼓励社区图书馆设立亲子阅读区。(3)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按照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引导儿童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解、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4)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权利。尊重儿童的知情权、参与权、处分权,重视听取并采纳儿童的合理意见。教育引导儿童增强74、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技能。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儿童为本,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保障儿童休息、锻炼、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合理安排儿童的学习和生活,增加体育锻炼、劳动实践、休息娱乐、社会实践、同伴交往、亲子活动等时间。(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和成才观,尊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关注儿童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创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满足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特别是在孕期和儿童进入婴幼儿照75、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节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6)加强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家庭建设、家庭教育、家风培树等开展研究,及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家庭领域相关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研究会等学术型社会组织作用,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开设家庭教育专业和课程,探索建立家庭领域研究基地,培养壮大家庭领域研究队伍,提升研究水平。(7)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的法规政策。深入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化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提高生育服务水平。落实国家生育政策,优化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建立健全生育支持、儿童养育教育、促进工作家庭平衡等税收76、和福利政策,降低家庭生育养育负担。严格各项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落实,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协调完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政策。通过税收减免、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等方式减轻家庭服务企业成本,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加强对困难家庭、单亲特困等特殊家庭的政策支持、救助和服务。稳定完善基层队伍建设和组织网络。探索实行父母育儿假和家庭育儿津贴制度。推进实施家庭教育工作规划。(8)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依托家长学校、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设立家庭教育服务站点。培育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加强对77、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市场。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台,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中小学、幼儿园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社区(村)支持协助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面向本单位职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支持社工机构、志愿者组织和专业工作者依法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支持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七)儿童与环境1主要目78、标(1)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教育和体育局、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妇联、关工委、科技局)(2)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文化和旅游局、科技局、科协、教育和体育局、团县委、妇联、关工委)(3)儿童优先原则在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得到落实,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牵头单位: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司法局、教育和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团县委、妇联、79、融媒体中心)(4)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得到保障。(牵头单位: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教育和体育局、妇联、团县委)(5)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动场所增加,利用率和服务质量提高。(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民政局、科技局、科协、文化和旅游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团县委、妇联、残联、关工委)(6)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影响。儿童媒介素养提升。(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教育和体育局、融媒体中心、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局、团县委、妇联、关工委)(7)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社区。(牵头单位80、:县发改局、妇儿工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教育和体育局、卫健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残联、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关工委)2策略措施(1)创新开展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等环节。推进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科技周”等节点,开展儿童环保主题活动,培养儿童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珍惜资源、保护自然、珍爱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绿色低碳、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2)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81、务水平。制作和传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合儿童的精神文化产品,培育儿童文化品牌。支持儿童参与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依托传统文化优势资源,挖掘传统文化精髓,为广大儿童讲好昌乐故事。提高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覆盖率、利用率,提供更多优秀公共文化产品。探索在网络空间开展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知识性、趣味性和时代性。支持儿童题材作品创作。鼓励社会组织、文化艺术机构为儿童文化艺术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场地支持。大力倡导全民阅读,提升“农家书屋”,推广“城市书房”,在“书香昌乐”“书香家庭”建设中,培养儿童的阅读习惯,增加儿童图书阅读时间和阅读量。公共图书馆单设儿童阅览82、区,盲人阅览区为盲童阅读提供便利。(3)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完善落实法规政策、编制规划、配置资源、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加大儿童优先原则的宣传力度,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增强保障儿童权利的自觉性。在城乡建设规划和城市改造中提供更多适合儿童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服务。(4)保障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儿童有权对涉及本人权益的事项发表意见,涉及儿童的法规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以及处理儿童事务,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实现其权利和利益。将儿童83、参与纳入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社区工作计划。支持少先队、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设,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广泛开展儿童参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培养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5)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规范设施场所管理。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和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爱国主义、党史国史、科普、法治、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等教育基地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行的扶持力度,推进儿童活动场所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各类公益性教育、84、科技、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根据条件开辟儿童活动专区。城市综合性公园能够提供儿童游戏、教育等多元化服务。新建、改扩建一批体育公园。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优势,打造儿童主题活动品牌,提升育人成效。(6)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保障儿童利用和参与媒介的权利。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媒介素养,加强对不同年龄段儿童使用网络的分类教育指导,养成良好用网习惯。引导儿童抵制网络不文明行为,增强信息识别和网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沉迷网络。为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合理参与网络提供条件。(7)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建立多部门合85、作的工作机制,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鼓励建设理念友好、政策友好、环境友好、人文友好、服务友好的儿童友好社区。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探索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社区标准体系和建设指南,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建设以文体娱乐、组织教育、卫生保健、社会实践、安全保护、心理咨询、法律服务等多元服务为重要内容的妇女儿童家园或儿童之家,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四、组织实施(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把党的领86、导贯穿于本规划组织实施全过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妇儿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格局。(二)完善工作机制。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会议制度,推进规划实施。将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保障儿童优先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评估体系。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承担实施本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每年12月底前向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本系统规划实施情况。(三)创新途径方法。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贯彻新发展理87、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完善儿童权利保障机制,推动构建促进儿童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大力实施促进儿童发展的民生实事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调动社会力量推进本规划实施。(四)保障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各级财政应加大对儿童发展重点领域投入力度,为儿童办实事。重点支持特殊困难儿童群体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源,发展儿童事业。(五)加大宣传力度。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特邀单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各自宣传资源和网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党中央对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及省、市、县有关部署,大88、力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儿童事业发展成就,宣传本规划内容及规划实施中的经验和成效,讲好我县儿童发展故事,努力营造关爱儿童、有利于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六)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用,加强儿童发展专家队伍建设,依托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建设儿童发展基地,培育专业力量,通过课题招标、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理论及实践研究,为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提供参考。(七)强化能力建设。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儿童优先原则纳入党校课程,通过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成员单位联络员、专家评估人员等群体的工作指导,强化使命担当,提高履职能89、力,为规划实施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八)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公益人士参与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工作。鼓励儿童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儿童在参与规划实施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五、监测评估(一)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对本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以日常跟进、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等形式进行督促指导,定期对实施规划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掌握规划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和程度,对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进行预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90、费纳入财政预算。(二)建立工作推进体系。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由县统计局牵头,负责研究制定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监测统计方案;对规划监测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人员培训;收集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数据,并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质量审核。评估组由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研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对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人员培训;组织、指导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评估工作;梳理分析监测统计资料,撰写评估报告。(三)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充分运用儿91、童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规范完善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根据需要扩充调整儿童发展统计指标,纳入政府和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年龄、分性别统计工作。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儿童发展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四)强化动态监测。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和监测指标体系,收集梳理本系统儿童工作成效和儿童发展指标数据,并分别向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县统计局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监测数据。县统计局负责开展年度监测统计,收集、整理、分析数据,撰写并向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年度监测统计报告。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审评年度监测评估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等。(五)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了解掌握本规划实施进程和儿童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规划目标落实情况,评判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本规划由昌乐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50 -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500万份文档
500万份文档 免费下载
10万资源包
10万资源包 一键下载
4万份资料
4万份资料 打包下载
24小时客服
24小时客服 会员专属
开通 VIP
升级会员
  • 周热门排行

  • 月热门排行

  • 季热门排行

  1. 小区人员配置档案建立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方案(593页).docx
  2. 陕西化学工业公司招聘管理与职业发展管理手册30页.doc
  3. 混凝土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化培训课件(50页).pptx
  4. 建筑工程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悬挑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25页).doc
  5. 2020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3.0(143页).pdf
  6. 2021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4.0(108页).pdf
  7.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8.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9. 天碱商业区观山苑工程人防监理规划(43页).doc
  10. 工程变形测量之基坑监测培训课件(155页).ppt
  11. 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操作指引方案.pdf
  12. 新规下的户型增值秘籍.ppt(22页)
  13. 房地产开发贷款实操指南(5页).pdf
  14.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总体规划方案(2017-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3页).doc
  15. 规划兰园西路道路工程环境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89页).pdf
  16. 屋面圆弧形穹顶结构高支模施工方案(40米)(47页).doc
  17.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18. 厂区至矿区管网蒸汽管道系统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05页).doc
  19. 重庆市城口县东安乡等6个乡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理规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22页).doc
  20. 超高纯氦气厂建设项目办公楼、变电站、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门卫、厂房、仓库、配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40页).doc
  21. 园林景观投标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标(115页).doc
  22. 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71页).doc
  1.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2. 2024大楼室内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393页).docx
  3. 苏州水秀天地商业项目购物中心100%室内设计方案(158页).pptx
  4. 龙港市专业市场布局规划方案(2023-2035年)(草案)(61页).pdf
  5. 小区人员配置档案建立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方案(593页).docx
  6.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7.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8. 施工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13页).doc
  9.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5页).doc
  10.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11.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12. 北京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整体报告方案.ppt
  13.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14. 四川凉山攀西灵山国际度假区小镇活力中心商业业态规划方案建议书(33页).pdf
  15.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16. 地下停车场环氧地坪漆施工方案(45页).doc
  17.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18. 地铁深基坑及钢筋笼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98页】.doc
  19. 住宅定价策略及价格表制定培训课件.ppt
  20. 西安名京九合院商业项目招商手册(28页).pdf
  21. 2010-2030年湖北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32页).doc
  22.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横道图自动生成版(模板).xls
  1. 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专项施工方案(18页).doc
  2. 永胜县程海镇河口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方案(2020-2035年)(116页).pdf
  3. 赣州无动力亲子乐园景观设计方案(111页).pdf
  4. 2016泰安乡村旅游规划建设示范案例(165页).pdf
  5.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6. 龙山县里耶文化生态景区里耶古城片区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2015奇创.pdf
  7.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文本图集(78页).pdf
  8. 850亩项目塑钢门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4页).doc
  9.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10. 城市更新项目地价公式测算表.xlsx
  11. 房地产项目规划前期投资收益测算模板带公式.xls
  12.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13. 装配式结构工业厂房基础、主体结构、门窗及装饰工程施工方案(83页).doc
  14.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15. 施工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13页).doc
  16.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5页).doc
  17. 新建贵广铁路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监理实施细则(126页).doc
  18. 消防火灾应急疏散演练预案(12页).doc
  19.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20. 崖城站悬臂式挡墙施工方案(92页).doc
  21.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组织设计F方案(232页).doc
  22. 北京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整体报告方案.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