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方案(2021-2030年)(46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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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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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清徐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权益,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是检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尺,是衡量清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准,是清徐奋力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清徐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清徐县妇女发展规(2016-2020)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推进“两个规划”实施,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逐步向上向好、深入人心。全县妇女事业与经济社2、会协调同步发展,妇女在政治、教育、健康、法律、环境等各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和长足发展,广大妇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转化,妇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长期历史文化影响,重男轻女等落后观念尚未根除,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客观上存在一定障碍,妇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妇女发展存在差距,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妇女民生保障力度还需加大。妇女在就业、人身财产、婚姻家庭等方面平等权利的落实仍面临现实困难。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有待全面提升。未来5年,是清徐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3、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妇女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城乡改革全面深化、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民生改善更加明显、数字政府逐步建立、社会治理渐趋完善,这将为新时代妇女事业实现跨越性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提供新的机遇和平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太原市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按照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以及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4、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优先考虑,在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妇女发展需要,着力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努力实现妇女全面发展、两性平等和谐发展、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领导妇女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妇女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2.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将促进妇女全面发5、展目标任务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部门专项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妇女。3.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中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4.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各方面的发展利益,有效解决制约妇女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城乡、区域、民族群体之间妇女的均衡发展,协调推进妇女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5.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6、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发挥妇女的重要作用,促进妇女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日益形成;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7、感、安全感显著提;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妇女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妇女与健康主要目标:1.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2.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下降,城乡、区域差距缩小。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3.提高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乳腺癌筛查覆盖率,适龄妇女乳腺癌筛查率逐年提高。提高宫颈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其中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以县为单位覆盖率达到90%及以上。4.全面普及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避孕知识8、,促进健康孕育,减少非意愿妊娠,保护妇女生育能力。促进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实。5.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并持续巩固保持。6.提升妇女心理健康素养,妇女焦虑障碍和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7.普及健康知识,全县15-69岁女性健康素养水平达到80%以上。8.改善妇女营养状况。预防和减少孕产妇贫血,孕产妇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0%以下,妇女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9.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0%。10.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达到80%以上。策略措施:1.完善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深入落实“健康中国太原行动”9、和“健康中国母亲行动”要求,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统筹改革监管体制,保障妇女获得高质量、有效率、可负担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强化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完善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健全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加大行业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危害妇女健康的非法行医行为,促进妇幼健康新兴业态规范发展。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女性健康卫生用品产品质量安全。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医院和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强化县10、乡、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妇女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为妇女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3.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针对青春期、孕产期、育龄期、更老年期妇女的健康需求,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坚持保健与临床结合,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为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的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 4.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 保持适宜生育间隔,帮助其科学选择分娩方式,合理控制剖宫产率。加11、强婚前、孕前、孕产期保健工作,促进优生优育。完善医疗机构产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为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和危重孕产妇救治提供必要救助。加强对农村、流动孕产妇系统管理和服务。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继续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政策。5.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普及妇女常见病预防知识,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和能力,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完善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探索推进适龄妇女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落实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定期进行女职工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提高人群筛查12、率特别是35-45岁女性宫颈癌人群筛查率。保障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的经费投入。加强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和诊断技术的创新应用,提高筛查和服务能力。持续实施低收入妇女群体宫颈癌和乳腺癌患病救助项目。6.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普及符合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防控知识。在学校以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实用的健康教育,促进学生掌握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深入开展生殖健康公众宣传,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增强两性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识,倡导共担避孕责任。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预防非意愿妊娠,促进健康孕育、优生优育。开展产后和流产后避孕节育服务,降低人工13、流产率。7.加强艾滋病和性病防控体系。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加强对妇女感染者特别是流动和脱贫地区妇女感染者的医疗服务,提高随访率。多形式多渠道为感染孕产妇及其家庭提供健康咨询、心理和社会支持等综合服务。提高孕早期检测率和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和治疗率。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保障母婴安全。8.促进妇女心理健康。引导妇女重视心理健康,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识别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亲子关系、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的咨询、评估和指导服务,科学引导妇女及其家庭成员掌握基本的压力认知、情绪管理和14、社会关系调适方法。重点关注青春期、孕产期和更老年期妇女的心理健康。强化心理咨询和治疗技术在妇女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应用。将孕产妇心理健康纳入孕产期保健范围,做到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层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9.提升妇女健康素养。加大妇女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网络,完善各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健全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持续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教育,规范发布妇女健康信息,组织和推进“健康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妇女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掌握身心健康、预防疾病、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紧急救援等知识技能。妇女基15、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不断提高。提高妇女参与传染病防控、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面向妇女开展控制烟草危害、拒绝酗酒、远离毒品的宣传教育。引导妇女积极投身爱国卫生运动,自觉参与环境整治,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10.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全面落实山西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因地制宜进行营养和膳食指导,提高妇女对营养标签知晓率,促进妇女学习掌握营养和膳食知识,均衡饮食、吃动平衡,预防控制营养不良和肥胖。面向不同年龄阶段妇女群体开发个性化的营养健康信息和产品,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定期提供营养指导与16、干预,预防和减少孕产妇缺铁性贫血。预防控制老年妇女低体重和贫血。11.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继续推动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至少有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所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达标率,打造升级版。12.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体育锻炼。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妇女体育活动意识,培养运动习惯。引导妇女有效利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入各类健身组织。到2025年,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13.强化妇女健康服务的科技支撑。加强妇女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17、互联网+妇幼健康”,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的创新应用。推进信息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中的应用,实施妇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风险预警,加强医疗机构间的协作,促进分级诊疗和上下联动。(二)妇女与教育主要目标: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观引领。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以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2.提高妇女平等受教育机会。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女性平等18、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的性别结构逐步趋于平衡。3.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性别平等原则在各级各类教育规划、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意识明显增强。4.提高女性终身教育水平。促进女性树立终身学习意识,提高规划周期内从业女性职业技能培训参与率。5.提升妇女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数量不断增多。城乡女性科学素养达标率不断提高,男女两性科学素质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消除女性青壮年文盲,提升劳动年龄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策略措施:1.面向妇女广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19、想引领妇女,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促进妇女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思想政治教育作用。2.保障性别平等原则贯穿教育全过程。将性别视角运用于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修订、执行与评估中,提高教育决策者、管理者、执行者和教育对象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在师资培训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加强对学生的性别平等观念教育,中、高等院校普遍举办性别平等观念专题讲座,社区定期开展性别平等教育的专项培训。3.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20、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女童平等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完善落实控辍保学机制,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女童辍学问题。保障脱贫地区女童、农村留守女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女童以及困境家庭女童的受教育权利。支持学业困难女童完成义务教育。 4.提高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保障女性特别是乡镇、村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女性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提高女性自主选择能力,破除性别因素对女性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调整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21、系,积极开展困难女生的助学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女生,尤其是残疾女生纳入资助保障范围,落实好各项资助政策。5.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优化专业设置,支持女性不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加强农村妇女、流动人口妇女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享受创业培训、技能培训补贴的女性比例。6.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保持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的均衡,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女大学生提供资助。严格控制招生过程中的特殊专业范围,强化涉及性别歧视问题的监管,建立约谈、处罚机制。优化区域高22、等教育资源布局,提高女性尤其是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7.构建灵活开放妇女终身教育体系。提供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提高女性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鼓励女性接受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提高女性终身教育水平。关注因生育中断学业和职业的女性发展需求。健全妇女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丰富社区教育内容,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提高妇女继续教育参与率。8.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培养。完善政策激励机制,优化女性人才成长的综合环境。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各领域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女性学科带头人和女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引导女性从事科学和技术相关工作, 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参23、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会。9.发展女性科学素质。开展女性科学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力度。开展女科学家进校园活动,发挥优秀女科技人才的榜样引领作用。引导中小学女生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培养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女大学生积极参与项目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科技竞赛等活动。深入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提高女农民科技文化素质。10.持续开展女性青壮年文盲扫除工作,大力推广普通话。完善扫盲工作机制,建立扫盲对象信息库,加强动态监测,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妇女、贫困妇女的扫盲工作。消除女童辍学现象,杜绝产生女性青壮年新文盲。加强国家通用语24、言文字教育,普通话培训及各类职业培训向欠发达地区妇女和残疾妇女等群体倾斜。深化扫盲后的继续教育,提高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11.构建平等尊重、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促进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师生、同学关系, 鼓励学校设置生命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骚扰、防校园欺凌的相关课程, 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机制, 高等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和性骚扰工作机制, 加强日常管理、预防排查、受理投诉和调查处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建立健全涉性侵违法犯罪入职查询和从业限制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进行处置。(三)妇女与经济主要目标:1.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25、。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平等参与经济建设、平等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利和机会。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促进女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2.鼓励妇女自主创业。妇女自主创业的政府支持体系更加完善;参加创业培训妇女的培训合格率、培训后成功创业率得到提升。3.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和劳动安全。女职工和进城务工妇女的劳动安全得到保障,女性职业病发病率降低。4.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充分开发大龄女性人力资源。5.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平等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26、权益。策略措施:1.加大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度。完善落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法律法规政策,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职业退出、土地等方面的权益。创新制度机制,为妇女充分参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2.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禁止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晋升、解聘等环节性别歧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法律监督作用,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加强就业性别歧视执法监督,对涉嫌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提出纠正意见,依法惩处。畅通就业27、性别歧视投诉和处置渠道。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性别歧视的诉讼。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协调监督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招录(聘)人员、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发挥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劳动监察部门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监察内容,开展常态化劳动保障监察。3.积极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加大税收优惠、社保补贴等政策落实力度,发展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提高妇女就业服务和就业政策享受率。深化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促进妇女就业的人岗对接。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新就业形态吸纳妇女就业的功能。加大帮扶力度,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深入实施巾帼创新创业行动,鼓励妇女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28、进各类平台支持妇女创业。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提升就业能力。拓宽女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强化就业帮扶服务,落实就业政策,鼓励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微企业和新经济领域就业。允许女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返乡入乡人员创办的企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下乡创业。创新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对妇女的支持力度,扩大覆盖范围,降低贷款门槛,拓宽妇女创业融资渠道。4.提高妇女就业质量。促进女性对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掌握和应用,提高女性职业竞争力。不断提高女性在新兴产业从业人员中的比例,提高就业层次和质量。逐步消除职业性别隔离29、,提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收入和非农就业率。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实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资源制度,畅通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通道,落实男女同工同酬,缩小男女两性收入差距。5.加强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持续深化“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高女性从业人员持证率。加强对女性科技人员、技术技能人员的专业知识、创新方法、科研管理等的培训,增强发展能力。激励女性在科技创新和战略前沿领域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各级各类科研、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和负责人、评审专家中的女性比例,提升女性的参与度和决策权。加强女性科技人才、技术技能人才典型的培养宣传,发挥榜样引领作用。6.改30、善女性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状况。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和女性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意识。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保障女职工在工作中免受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生产工艺的危害。加强对家政服务等非单位女性从业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加强对女性从业人员心理健康和职业病的关注。7.保障妇女劳动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监督和推动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合同。加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指导用人单位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31、。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推动有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设立女职工维权仲裁庭,依法处理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完善灵活就业劳动标准,保障灵活就业女性的权益。8.为生育后女性职业发展创造条件。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予以辞退、解除劳动 (聘用) 合同。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支持。高校、研究机构等用人单位探索设立女性科研人员的生育后科研回归基金。推动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需要建立女职工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设施。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托管服务。9.开发大龄女性人力资源。落32、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积极开发女性老龄人力资源。建立退休女性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有再就业需求的女性提供就业机会信息、权益维护等帮助。10.保障农村妇女经济权益。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保障农村妇女权益,确保应登尽登。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完善征地安置补偿分配等农村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村妇女在股权量化、征收补偿、权益流转各环节,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家庭成员平等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收益权。保障进城落户女农民的经济权益。畅通经济权益受侵害农村妇女的维权渠道。11.增强农村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施各33、项帮扶政策,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扶持发展适合低收入妇女自主发展的手工编织、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项目。通过致富带头人培育、扶贫车间建设、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创建,以及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等方式,帮扶农村低收入妇女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12.支持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支持妇女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巾帼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农村创新创业园区 (基地) 等平台作用,鼓励支持妇女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高素质女农民培育,引导女农民争做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农技协领办人和新型农34、业管理经营能手。(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主要目标:1.提高女性在政治决策及管理中的参与程度。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各级党代会代表中的女性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党员总数中的女性比例。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各级政协委员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县、乡(镇、街道)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2.提高女性在社会决策及管理中的参与程度。村党组织成员、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左右,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党组织成员、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35、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鼓励村(社区)妇联主席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居民)委员会。3.提高女性在经济决策及管理中的参与程度。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按要求做好事业单位(含高校)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工作。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社会组织负责人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女性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策略措施:1.优化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社会环境。优化妇女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制度环境,在分配人大代表名额、推荐候选人、选举等环节以及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36、单过程中,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支持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积极参加各类调研视察活动,逐步拓展参政议政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对妇女发展领域决策咨询研究的支持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环境和氛围。2.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把女干部、女性管理人员、女性公务员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通过教育培训、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兼职聘用等办法,提升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加强对女选调生、女大学生村官等基层女性人才队伍的培养。注重发挥妇联组织培养、输送女干37、部的重要基地作用。3.加大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力度。提高对发展女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注重从各行各业优秀女性特别是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在党代表候选人酝酿过程中,充分关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优秀妇女,确保党员代表大会中女党员代表保持合理比例。4.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使用、退休等各个环节,健全完善体现性别平等的选拔使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打破区域、身份、行业等界限,拓宽优秀女干部的来源渠道。领导班子调整出38、现女干部空缺时,应及时补充。地方各级党代会代表中女性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女性保持一定比例。5.推动妇女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深入研究事业单位女性人才成长规律,建立提高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的保障机制。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为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成长创造条件,培养选拔优秀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决策管理层。促进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确保妇女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6.推动妇女参与企业决策管理。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体制机制,采用组织推荐、公开招39、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促进优秀妇女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在企业家培养和创新型管理人才培育相关行动计划中,关注女企业家和女性管理人才的发展需求,为她们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采取积极措施,保障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适应,支持女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7.推动妇女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基层女干部后备人才库,注重从致富女能手、经商务工女性、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女大学生村官、女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增加村(社区)“两委”成员中女性人数和比例,推动村(社区)妇联主任普遍进“40、两委”班子。健全村民、居民议事协商制度,丰富议事协商形式,引导和支持妇女积极参与各类议事协商活动。8.加大对女性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注重发现培养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鼓励更多女性成为社会组织成员或从业人员。逐步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中的女性比例,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支持,在登记注册、组织运转、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指导服务,有效发挥女性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支持各类女性社会组织承接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五)妇女与社会保障主要目标:1.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困难妇女得到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基本保障,重点为有困难、有需41、求的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帮扶。妇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重点强化老年妇女、残疾妇女的社会福利。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提高生育保险参保率和生育保障享有率。3.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提高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待遇保障公平适度。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提升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妇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率和待遇水平。策略措施:1.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关切和保障妇女特殊利42、益和需求。持续扩大妇女参保覆盖面,支持灵活就业女性参加相应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缩小社会保障的性别差距。保障妇女享有各项社会保险及社会救助。2.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加大对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妇女等群体的救助力度,实现符合条件的妇女应保尽保。建立低保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救助标准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推动建立统一的救助信息平台,加强社会救助分性别统计,精准识别救助对象。3.满足妇女群体社会福利需求。建立健全基本福利制度,扩大福利范围,提高妇女社会福利水平。加大对老年空巢家庭、失独家庭等的帮扶支持力度,逐步提升高龄、失43、能老年妇女和残疾妇女等的津贴补贴待遇,合理确定补贴标准,扩大适合妇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务供给。4.完善妇女生育保障制度。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措施,巩固提高生育保险覆盖率。妥善解决妇女在就业和失业期间生育保障问题。提高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成效。加强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保障。5.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巩固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推动女职工和城乡女性居民持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满足妇女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 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互补衔接, 做好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妇女医疗救助工作。推进建立互助性质的女职工大病保险,发展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44、病商业保险。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6.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在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中,巩固和提高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加大对妇女的养老保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职业)年金。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高妇女养老水平。7.保障妇女依法享有失业保险权益。全面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失业保险,提高女职工特别是女农民工的参保率。保障符合条件的女性失业人员依法享有失业保险待遇。强化失业保险促就业防失业保生活功能,助力女45、职工稳定就业。保障女职工在特殊时期获得政策规定的失业保障。8.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率。增强工伤保险预防工伤、保障生活、促进康复的功能。积极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新业态就业妇女纳入参保范围。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高风险行业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9.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不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促进养老机构提供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提高老年妇女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水平。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建设高素46、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10.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将符合条件的失能妇女纳入保障范围,妥善解决其长期护理保障需求。推动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及相关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提高护理服务质量,探索开展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工作。为家庭照料者提供照护培训、心理疏导和保险待遇支付等支持。11.提高妇女关爱水平。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行动。完善农村留守妇女信息台账,掌握农村留守妇女的基本信息,重点排查生活困难、残疾、重病等农村留守妇女情况,做好妇女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支持农村留守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家庭文明建设,在基47、层社会治理、邻里互助、留守老人儿童关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对留守妇女的就业创业培训指导、精神关爱、权益维护、救助保障、家教支持等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为农村生活困难、残疾、重病等妇女群体提供权益保护、生活帮扶、精神抚慰等关爱服务。(六)妇女与家庭建设主要目标:1.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2.强化支持家庭发展的制度保障。制定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提升家庭发展能力。鼓励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支持男女员工更好平衡工作和家庭。3.建立健全家庭公共服务提供体系。推动将婚姻家庭辅导服48、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纳入公共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提高家务劳动和家庭照料的社会化、现代化、职业化水平。鼓励乡(镇、街道)及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开展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4.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支持鼓励男女平等参与家庭决策,共享家庭资源,尊重支持女性发展。支持鼓励男女共同承担育儿、养老、照料等家庭责任,男女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缩小。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支持引导妇女做幸福安康家庭建设的推动者和享有者。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策略措施:1.促进妇女和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49、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宣传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风、革命前辈红色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代家风,使妇女和家庭成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自觉把家庭梦融入中国梦,共同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培养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营造夫妻互敬、孝亲睦邻的文化氛围。2.制定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完善相互配套的生育支持、儿童养育教育、老人赡养、促进工作家庭平衡和特殊家庭救助关爱等税收和福利政策,形成支持完善家庭基本功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50、的家庭政策体系。逐步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引导和鼓励男女两性共同承担家庭责任。落实以家庭为基础的个税抵扣优惠政策,落实对3岁以下儿童托育支出的税费减免。建立性别视角的家庭发展政策评估机制。3.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加大统筹规划力度,培育家庭服务市场,加强家政行业的规范化、信息化、职业化建设。深入推进家庭医生制度改革,提高家庭医生签约率。完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鼓励公益性、专业化家庭服务网站、数据库建设。增加家庭领域专业社工的岗位设置,激励更多志愿者参与公共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提供更多以社区为基础的公共服务,形成更丰富、更人性、更多元化的现代家庭公共服务体系。4.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家庭友好的人51、力资源战略。将促进性别平等、支持员工平衡工作和家庭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支持鼓励各类用人单位采用有利于职工承担家庭责任的灵活弹性工作时间和在家工作、远程办公等工作方式,增加婴幼儿托育服务设施、设立实施亲职假等支持性措施,帮助员工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5.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面向广大家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维护家庭成员权益的法律法规,促进男女平等观念在婚姻家庭关系建设中落实落地,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52、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积极推进婚前指导、婚姻家庭关系咨询指导、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等婚姻家庭咨询指导服务。开展恋爱、婚姻家庭观念教育,推进移风易俗,引导改变生男偏好,抵制早婚早育、高价彩礼等现象,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加强对广播电视婚恋节目、社会婚恋活动和婚恋服务的规范管理。通过典型事件讨论、影视剧传播、选树各类和谐婚姻家庭关系、文明家庭新风的典型等方式,构建平等尊重支持包容的家庭关系,培育男女平等的家庭文化。6.促进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倡导夫妻在家务劳动中分工配合, 共同承担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辅导子女学业、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 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积极推介父亲参与育儿等多元家53、庭分工模式,倡导形成符合新时代风范的好丈夫好父亲好妻子好母亲评价标准,促进公众认识父亲参与对家庭和妇女发展的积极作用。研发更多增进家庭功能的社会替代品,提供更多健康便捷的制成品和半成品,帮助家庭成员更好地承担家庭照料责任。7.鼓励妇女在家庭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深化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鼓励妇女带领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参与绿色家庭创建,提升健康素养,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养成勤俭节约好习惯,杜绝浪费,打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处理。8.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54、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将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鼓励家庭成员履行家庭和社会责任,增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9.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倡导养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为长期照护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喘息服务。在满足不断增长的老年人口养老服务和家庭照顾需求的基础上,减轻女性在家庭中照护年长者的压力。发展银发经济,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满足老年妇女生活需要。依法保障老年妇女55、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七)妇女与环境主要目标:1.提高妇女的思想政治意识,促进妇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提升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城乡社区、进家庭。3.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舆论和文化环境。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妇女的媒介素养, 消除数字性别鸿沟,提高妇女利用信息技术参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加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规范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运作,发挥其作用。4.创造适宜生活的社会环境。提高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 促进妇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推动者和践行者。降56、低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程度,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指标。降低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扩大农村清洁能源覆盖面,提高农村妇女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妇女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作用得到发挥,特殊需求得到满足。策略措施:1.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媒体、妇女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载体的作用,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采取创新理论引领、服务引领、活动引领、典型57、引领、网上引领等方式,引导妇女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信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妇女自觉把个人命运同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引导妇女立足社区和家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2.深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 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宣传妇女半边天作用,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和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优秀案例。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城乡社区、进家庭。县级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男女58、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培训实现全覆盖。3.构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宣传新时代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传全县优秀妇女典型和性别平等优秀案例。推动各级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机关、学校、企业、城乡社区、家庭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 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惠民工程”,惠及城乡妇女,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4.加强文化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培训、评估和监管。开展文化传媒工作者和传媒相关专业学生的性别平等培训, 提升文化与传媒领域性别平59、等传播能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传媒涉及性别平等内容的监测和监管,吸纳性别专家参与相关评估, 消除网络媒体、影视产品、公共出版物等中出现的歧视贬抑妇女、侮辱妇女人格尊严、物化妇女形象等不良现象,规范网络名人和公众账号传播行为。完善违规行为警示记录系统,优化线上舆情预警和线下评估处置机制。5.提高妇女媒介素养。利用妇女之家、图书馆、网络课堂等开展面向妇女的媒介素养培训和指导,加强妇女网络素养教育,提升妇女对媒介信息选择、判断和有效利用的能力,提升妇女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消除数字性别鸿沟。重点帮助老年妇女、困难妇女和残疾妇女群体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开展争做“巾帼好网民”主题宣讲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60、的方式,让网络安全知识深入人心。6.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满足妇女精神文化需求。按照妇女儿童发展需要,把各类妇女儿童活动设施、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和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鼓励妇女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建设,将妇女参与程度和满意度纳入文明城市评选内容。促进妇女参与文明村镇创建,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文化发展、文明乡风培育和乡村社会治理。7.充分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围绕我县创建生态保护要求,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引领妇女树立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支持妇女参与绿色创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活动,引导妇女践行61、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等绿色生活方式,为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贡献巾帼力量。8.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健康的保护力度。完善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数据库,强化污染减排,加强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水污染、大气污染等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加强农村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有效改善农村妇女生活。加大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改善城镇妇女生产生活环境。9.为城乡妇女提供安全饮水保障。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守护饮水安全命脉。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水源保护。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62、管理,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为妇女取水、用水提供便利。10.提高卫生厕所的普及程度。加强对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的资金扶持和技术指导。合理选择农村改厕标准和模式,整村推进“厕所革命”,坚持建、管、服务并重原则,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推进城镇公共厕所改造,全面落实城镇公共厕所设计标准,推动旅游景区、商场等公共场所建设第三卫生间。11.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体现性别平等意识。将对女性特殊需求的考量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整体思路中。增加公共场所中针对孕期妇女和携带婴幼儿者的无障碍通道数,继续推进“妈咪小屋”建设,增加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内部母乳喂养设施,提高母婴设施的使用率。12.提高妇女应对突63、发事件能力。面向妇女开展突发事件预防知识、自救技能的指导培训,引导妇女储备使用家庭必要的应急物资,提高妇女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相关应急预案和规划中统筹考虑妇女特殊需求,优先保证孕产妇用品、女性基本生活用品和重要医用物资供给。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加强对有需求的妇女群体的救助服务和心理疏导。引导妇女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13.发挥妇联在推进妇女全面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完善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工作机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妇女人心。联合主流媒体,依托妇联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半边天”作用。(八)妇女与法律主要目标:1.提高妇女权益保护的法治化水平。完64、善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推动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规范化建设和有效运行。2.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提高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在法治太原建设中的作用。3.依法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完善家庭暴力110接处警工作机制及救助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保障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65、和平等的处理权。4.健全妇女维权网络。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遭受侵害的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策略措施:1.将宪法确立的男女平等原则和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清徐建设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山西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制度体系并加大执法检查。在案件审理中保障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获得公平公正处理,提高保障妇女权益的执行力和相关问题的督查督办效率,探索法院、检察院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将保障妇女权益相关内容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队伍建设、全民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全社会男女平等的法治66、意识和法治素养。2.加强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健全县级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加强法规政策制定前研判、决策中贯彻、实施后评估的制度化建设。开展性别平等评估相关培训,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在法规、规章、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各环节。建立性别统计等配套机制。3.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将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纳入全民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深入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增强全社会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引导妇女自觉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鼓励妇女多途径参与立法、司法和普法活动。67、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联组织、以女性为会员主体或者以女性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等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立法协商中的作用。4.严厉打击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打防并举原则,实施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完善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控制和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妇女特别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被解救妇女及遭受性侵害妇女身心康复和回归社会工作。加强公安基础工作,加大社会面的控制和法制宣传,提高妇女的自我防范意识,减少犯罪的发生。5.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山西省家庭暴68、力预防和处置办法实施力度。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公安派出所与街道、村(居)委会的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家庭纠纷调处和家庭暴力110接处警工作,进一步完善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的工作机制。6.有效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多形式多渠道传播防治性骚扰知识,提升妇女防范和制止性骚扰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律机制。预防和减少公共场所和工作、学习等场所的性骚扰,机关、企业、学校等用人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加大对性骚扰行为的惩处力度。7.保障妇女免遭网络违法犯罪行69、为的侵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侮辱、诽谤、威胁、敲诈妇女。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监管治理,依法打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生产者和使用者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骚扰、诽谤、经济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网络平台的规范管理,依法惩治利用网络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妇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采取非法网络贷款、虚假投资、咨询服务等手段骗取妇女钱财的犯罪行为。8.维护妇女合法的财产权益和劳动权益。审理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时应坚持平等原则,充分考虑两性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家庭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保障妇女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承70、遗产的权利。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处理权,认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在离婚案件审理中,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妇女在照顾家庭上的劳动、妇女离婚后的生存发展以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实现公平补偿。9.保障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中实现其合法权益。加大宣传,提高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意识。保障妇女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乡镇人民政府对报送其备案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发现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含有歧视妇女或损害妇女合法权益内容的,应及时予以纠正。10.依法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加大对妇女的法律71、援助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妇女申请法律援助并为其提供便利。为经济困难或因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提供司法救助。在司法实践中注意保护妇女当事人的隐私对涉及妇女个人隐私的案件,在诉讼过程中采取不公开审理、调查保密、证人保密与保护等措施,使受害妇女免受二次伤害。11.发挥妇联组织在妇女维权中的职能作用。支持妇联组织健全联合约谈、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调研督查、发布案例等工作制度,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的制定实施。加强“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建设,畅通妇女有序表达诉求的渠道。及时发现报告侵权问题,依法建议查处性别歧视事件或协助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配合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72、行为,为受侵害妇女提供帮助。三、组织实施(一)加强对实施规划的组织领导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的全过程。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推进规划实施。2.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负责规划实施工作;县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县妇73、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3.加强规划与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将规划实施以及妇女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署要求推进规划实施,实现妇女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4.制定地方妇女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县政府依据省、市两级妇女发展规划,结合74、实际制定县级妇女发展规划。县规划颁布后1个月内报送市级妇儿工委办公室。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县妇儿工委办公室。5.保障妇女发展经费投入。县人民政府要将实施本规划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县财政要加大对妇女事业发展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二)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1.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实施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将规划目标分解到责任单位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2.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将实施规划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督查内容,建立专项督查与常规督查相结合,定期或不定75、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督查。3.健全报告制度。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每年向县妇儿工委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县妇儿工委每年向市妇儿工委报告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4.健全议事协调制度。完善委员会议事协调工作规则,每年召开1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联络员会议等,总结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三)提高实施规划的能力和水平1.坚持和创新实施规划的有效做法。以妇女及家庭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促进妇女发展的规章政策体系,完善妇女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围绕解决妇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实施一批促进妇女发展的重点工程项目,并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具体项目根据各领域目标任务由各相关部76、门负责组织实施。完善定点联系工作机制,创新定点联系的工作方式,加强分类指导,加大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实施规划的主体责任。建立政府、部门与高校合作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理论研究、社会服务”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为实施规划培养人才和提供技术支撑。要继续发挥社会力量在实施规划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不断提高妇女工作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立足区位优势,加强与周边政府间的会晤、磋商与交流,建立合作交流机制,促进区域妇女发展,讲好清徐妇女发展故事。2.加强实施规划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性别平等有关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77、政策等,纳入县、乡镇两级党校及各级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将实施规划的业务知识纳入各部门的培训计划及内容,提高工作人员实施规划的能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县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推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为更好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3.加大实施规划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对妇女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妇女事业发展的成就,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规划内78、容及规划实施中的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4.加强妇女发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县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作用,依托高校、社会组织等,加强妇女及家庭工作者的专家库建设,深入开展理论及实践研究,为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及家庭发展的相关法规政策提供决策参考。5.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公益人士参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等工作。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妇女在参与规划实施中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四、监测评估1.加强妇女发展监测评估组织领导。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妇儿工委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79、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和监测评估报告,监督规划执行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研究提出相应对策。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统计和业务人员组成。监测组负责制定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分性别统计大数据,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监测报告等。评估组由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及专家组成。评估组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年度评估和中期、终期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2.加快妇女发展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对规划实施实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落实并逐步完善妇女发展和性别统计监测方案。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妇儿工委成员单位80、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通过评估,了解掌握规划实施进程和妇女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规划目标达标情况,评判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总结有益经验,找出突出问题,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3.定期组织妇女发展监测评估工作。以年度监测和重点指标监测相结合、全面监测和专项督导相结合、抽查督导和自查自评相结合、内部监测评估和外部第三方评估相结合,认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妇儿工委成员单81、位按要求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年度实施规划工作报告。4.提升妇女发展监测评估专业能力。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培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丰富妇女发展和分性别统计信息。科学设计评估方案和评估方法,探索第三方评估。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5.确保妇女发展监测结果有效利用。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进行预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82、和短板弱项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运用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实现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附件:“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指标“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指标表1 妇女与健康发展指标序号发展指标2025年指标性质(一)保障妇女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1妇女常见病筛查率(%)98约束性2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率(%)80约束性3农村妇女、退休妇女和生活困难妇女妇科病、乳腺病普查率(%)100约束性4妇女两癌筛查任务完成率(%)100约束性(二)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5孕产妇健康知识普及教育覆盖率(%)100约束性6孕产妇产前检查率(%)83、100约束性7*孕产妇死亡率(1/10万)12.5约束性8#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约束性9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约束性10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约束性11已婚妇女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提升预期性12女性人工流产率、反复流产率(%)降低预期性13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提高预期性14妇女婚前医学检查达标率(%)提升约束性15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100约束性16#艾滋病母婴传播率(%)2约束性17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99.9约束性(三)提高妇女心理及精神健康水平18妇女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84、提升预期性19妇女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提升预期性(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衡发展20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达标率80约束性21*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50预期性22城乡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100约束性23*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90约束性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山西省规划指标。表2 妇女与教育发展指标序号发展指标2025年指标性质(一)提高妇女平等接受教育水平1女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8约束性2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率(%)100约束性3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约束性4*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99.95约束性5*初中适龄女童净入学率(%)99.985、5约束性6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9约束性7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5约束性(二)在教育内容和教学过程中体现性别平等8高等学校在校生男女比例均衡预期性(三)完善女性终身教育水平9*从业女性职业技能培训参与率(%)80约束性10女性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比例占培训总数(%)90约束性11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率(%)80约束性12外来女性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率(%)80约束性13残疾妇女职业技能培训(%)80约束性(四)提升妇女科学文化素质14*劳动年龄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年)11.6预期性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山西省规划指标。表3 妇女与经济发展指标序号发展指标2025年指标86、性质(一)就业性别歧视消除,妇女实现平等就业1女性就业率(%)65约束性2#*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45约束性3城镇登记失业妇女就业率(%)40约束性4女性失业率控制比(%)4.5约束性(二)女性就业结构和层次改善,就业渠道拓宽5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女性比重(%)58约束性6高级技能劳动者中女性比例(%)45约束性7女性从业人员持证率50约束性8#*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40约束性(三)鼓励妇女自主创业9参加创业培训妇女的培训合格率(%)提升约束性10培训后成功创业率(%)提升预期性(四)妇女劳动安全得到保障11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80约束性12妇女职业病发病率87、(%)降低约束性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山西省规划指标。表4 妇女参与决策管理发展指标序号发展指标2025年指标性质(一)提高女性在政治决策及管理中的参与程度1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逐步提高约束性2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逐步提高约束性3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提高约束性4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女干部占比(%)提高约束性5县级人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逐步提高约束性6县级政协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提高约束性7县级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女性比例(%)提高约束性8县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提高约束性9县级政协常委中女性88、比例(%)提高约束性10县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提高约束性11县(市、区)级党代会代表中女性比例提高约束性12辖10个以上乡镇(街道)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中配备女干部数量(名/县)2约束性13辖10个以下乡镇(街道)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中配备女干部数量(名/县)1约束性14各区县(街道)女干部配备率提高预期性15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正职女领导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提高预期性16每年新发展党员中的女性比例(%)提高约束性(二)提高女性在社会决策及管理中的参与程度17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4约束性18#*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30约束性19#*社区居89、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50约束性20#*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40约束性21社会组织中女性负责人比例(%)提高预期性(三)提高女性在经济决策及管理中的参与程度22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35约束性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山西省规划指标。表5 妇女与社会保障发展指标序号发展指标2025年指标性质(一)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全民覆盖1妇女参与社会保障覆盖面(%)100约束性2签订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覆盖率(%)97约束性(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3#*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约束性4基本医疗保险妇女占参保人数比率(%)提高约束性5城镇职工90、基本医疗保险妇女占参保人数比率(%)提高约束性6#*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约束性7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妇女占参保人数比率(%)提高约束性8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妇女占参保人数比率(%)提高约束性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妇女占参保人数比率(%)提高约束性10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100约束性11失业保险覆盖率(%)98约束性12参加失业保险的女性人数(万)提高约束性13参加工伤保险的女性人数(万)提高约束性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山西省规划指标。表6 妇女与家庭发展指标序号发展指标2025年指标性质(一)健全家庭服务体系1家庭医生签约率(%)100约束性2新婚夫妻、91、孕妇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 95预期性3托育公共服务覆盖面95约束性(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4全市养老床位数在户籍老年人口中占比(%)提高约束性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山西省规划指标。表7 妇女与环境发展指标序号发展指标2025年指标性质(一)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舆论和文化环境1市级妇女活动阵地建设100约束性2县级妇女活动阵地建设100约束性(二)创造适宜生活的社会环境3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95约束性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2约束性5饮水安全普及率(%)98约束性6城市污水处理率(%)98约束性7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0约束性8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92、理率(%)100约束性9全市空气环境优良天数(天)国标约束性1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9约束性11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85约束性12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束性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山西省规划指标。表8 妇女与法律发展指标序号发展指标2025年指标性质(一)健全妇女维权网络1市、区妇女维权公益热线开通率(%)100约束性2县街道妇女维权工作站网络覆盖率(%)100约束性(二)依法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3家庭暴力案件受理率(%)95约束性4侵害妇女的刑事案件发案率(%)降低约束性5侵害妇女的刑事案件破案率(%)提高约束性(三)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6妇女法律普及率(%)逐步提高预期性注:1.“#”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山西省规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