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方案(2021-2030年)(6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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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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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前 言“十三五”时期,商丘市深入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扛稳粮食安全重任,聚焦脱贫攻坚,积极整合资源,统筹推进,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到2020年末,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672.77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7.39万亩,为全市粮食产能稳定在140亿斤以上,作出了突出贡献。商丘市高标准农田“十三五”发展现状指 标2015年末2020年末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288.19672.77高标准农田率(%)27.564.19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147.39农田宜机化率(%)7590.65耕地质量平均等级(等)4.84.35农田林网2、防护比例(%)7090为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1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办建20218号)等文件精神,我市组织编制完成了商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到2030年,全市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254.59万亩,提升面积262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34万亩。其中“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12.23万亩,提升140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13.84万亩。到2025年全市高标准农田总面积达到885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3、溉面积达到361.23万亩。“十五五”期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42.36万亩,提升122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0.16万亩。到2030年全市高标准农田总面积达到927.36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81.39万亩。商丘市高标准农田发展规划目标(20212030年)水平年耕地面积(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高效节水灌溉面积高标准农田总面积(万亩)新增(万亩)改造提升(万亩)高标准农田率(%)高效节水灌溉总面积(万亩)新增(万亩)高效节水灌溉率(%)20201047.99672.77/064.19147.39/21.9120251047.99885212.2314084.4534、61.23213.8440.8220301047.99927.3642.3612288.48481.39120.1651.91累计新增/254.59262/334/规划实施后,预测到2025年全市高标准农田率达到88.45%,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40.82%,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全覆盖;到2030年,全市高标准农田率达到88.48%,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51.91%,实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全覆盖。本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作为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约束性政策依据。市直各有关部门编制的相关规划5、涉及本规划时,应与本规划相衔接。 3 第一章 发展现状一、总体情况“十二五”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以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20082020年)为指引,商丘市积极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末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72.77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0亿斤以上,同步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66.9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7.39万亩,年节水能力达到5903.28万m/a。截至2020年底,全市高标准农田率达到64.19%,节水灌溉率达到39.67%,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21.91%,排涝达标率达到85%,农田防护率90%,农田道路通达率95.5%,耕地6、质量平均等级4.35等。表1-1 商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表县(市、区)耕地面积(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万亩)“十三五”末已建高标面积(万亩)商丘市1047.99927.36672.77示范区22.7917.4512.78梁园区43.3638.635.96睢阳区96.2485.9163.32永城市207.54173.86143.85夏邑县149.43133.6886.19虞城县133.8812072.04柘城县105.595.4783.39宁陵县75.5170.7249.12睢 县96.486.3656.21民权县117.34105.3169.91表1-2 商丘市高标准农田主要指标表指 标2017、5年末2020年末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288.19672.77高标准农田率(%)27.564.19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147.39农田宜机化率(%)7590.65耕地质量平均等级(等)4.84.35农田林网防护比例(%)7090二、“十三五”规划评估“十三五”时期,我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十三五”规划要求,积极整合资源,以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土地整治、现代农业等重点项目为抓手,统筹推进,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384.58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7.39万亩,全面完成了规划目标任务。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8、我市以农田建设管理体制重塑为契机,充分发挥集中统一管理体制优势,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竣工验收、统一上图入库的要求,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项建设内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2020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43.7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8万亩。三、实施效果(一) 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十二五”以来,全市依托各类涉农涉水项目等,推进田、土、水、路等综合配套建设,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72.77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7.39万亩。项目区通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等建设,实现农田灌排能力、农机作业能力、耕地生产能力“三力”9、大幅提升。全市建成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105个,实现监测、调查两个全覆盖。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技术的推广应用,持续培肥地力,耕地质量等级和粮食生产能力逐年提升,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2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0亿斤以上,为稳定和提高我市粮食生产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二) 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通过集中连片平整土地、配套农田基础设施、改良土壤,促进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提高了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产出率,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十三五”以来,全市耕地质量平均等级提高到4.35等左右,为提高产出水平奠定了基础。农田灌排基础10、设施持续改善,节水、节能、减排效率进一步提高。农田耕作条件持续提高,机械化、智能化耕作方式加快转变。“十三五”末,全市农田生产道路通达率达到95.5%,农田宜机化率达到90.65%,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5%以上。生产效率大幅提高,节本增效明显。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试点推进数字农业,装备田间工程监测和传感系统,利用农业物联网、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天地空一体化信息技术,实现了农业生产智能监测,提升了生产精准化、智慧化水平。(三) 转变了农田经营方式通过实施“百千万”工程及集中连片规模化建设,形成了大批“百千万”示范方,为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农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流转、托管等方式引领11、规模化经营发展,调动了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农田的积极性。通过引导小农户邻里间的田块自主互换,以小并大,促进田块适度规模化经营。(四) 优化了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高标准农田建成区内优质小麦、优质玉米等优质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通过粮食与蔬菜等经济作物轮作套种,提高种植收入水平,亩均增收800元,农业种植业内部逐渐进入良性循环发展,为农民增收增添了新选择。(五)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通过田块整治、沟渠配套、节水灌溉、林网建设和集成推广绿色农业技术等措施,调整优化了农田生态格局,增强了农田生12、态防护能力,减少了农田水土流失,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保护了农田生态环境。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实现负增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5.3%,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节水、节电、节肥、节药效果明显。(六)推动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后,耕地质量持续提升,灌排条件和机械化作业条件有效改善,运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等,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十三五”期间,全市粮食产量由135.17亿斤增加到148.38亿斤,实现粮食作物普遍增产和生产成本降低,种粮农民年均粮食种植增收150元左右。二是推动农民兼业化发13、展,把农民从繁重的劳动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时间拓宽收入渠道。三是增加农民就业机会。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农民提供了本地就业机会,有效拉动机械设备制造、建筑建材和运输等行业发展,从而增加农民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七)促进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现了从局部试点示范到面上整体推进,从单一环节突破到全链条深化,商丘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截止2020年底,全市建成节水灌溉面积266.9万亩,累计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36.8万亩,整灌区渠首基本实现供水计量,并不断探索形成了一批以电折水等经济实用、群众普遍接受的计量方法,显著降低了管理成本,进一步夯实14、改革基础。第二章 主要问题一、建设任务仍然艰巨全市已建高标准农田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64.19%,到2030年,全省规划安排我市新建高标准农田254.59万亩、改造提升262万亩。目前,我市集中连片、施工条件较好的地块越来越少,建设难度不断增大,建设任务艰巨。二、建设标准普遍偏低全市已建高标准农田面积的78.64%建设于20112018年,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不统一,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不强、耕地质量不高等问题,全市未来10年尚有约38.94%的已建高标准农田需要改造提升。三、建后管护有待加强全市部分地区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部分工程移交给村集体或者经营主体后,管护经费不足,管护15、责任未全面落实,存在有人用、无人管、损毁无钱修的现象。部分地方存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被占用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出现“非粮化”和撂荒现象。四、水资源约束日益趋紧受气候环境影响和资源条件制约,全市水资源总量不足,农田灌溉率仅为70.68%。全市高标准农田处于黄淮海平原区,大部分需要开采地下水保障灌溉,高标准农田作为取水大户,我市节水压采治理压力增大。第三章 规划实施的必要性一、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需要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扛稳粮食生产安全重任,把粮食生产安全放在突出位置,稳定保障粮食产量持续提升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集聚力量,高起点建设,打造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技16、术集成、生态友好的现代化高标准农田,扛稳粮食生产安全责任,巩固我市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地位,持续稳定保障粮食生产能力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十分必要。二、集约节约利用水土资源的需要以现有农业灌溉生产方式、灌溉用水水平和种植业增长趋势测算,到2030年,发展高标准农田面积927.36万亩,稳定保障150亿斤以上粮食生产能力,用水缺口较大。打破水土资源条件制约,通过增强内生动力,有效提高耕地质量,稳定面积,巩固产能,全面推广管灌、喷灌、微灌及水肥一体化灌溉模式,以水土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支撑农田高效产出,十分必要。三、加快实现农业强市的需要当前我市农田经营管理仍然以小农户分散经营为主,先进的生产17、管理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水平不高,生产效率仍然较低,与2035年农业农村基本实现现代化有差距。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生产效率高、增收效益高的优势,为现代化技术装备应用提供了施展空间,大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我市农业现代化走在全省前列,十分必要。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力抓手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但可以带动一大批职业农民通过种植粮食和农产品发家致富,稳定粮食生产根基,同时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等,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把农民从繁重的劳动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拓宽增加收入渠道,为农民富裕富足开辟了新路径。五、促进绿色发展的需要高标准农田建设把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18、化灌溉、农田生态防护作为主要建设内容,集高效节水灌溉、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景观改善为一体,将有效改善土壤质地和通透条件,向市场提供更多的无公害有机产品。水肥一体化生产方式的普及推广,将有效减少水资源的消耗,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减少农药化肥等残留物质排放,改善水生态环境。同时增加土壤的固碳能力,减少能源使用量,增加氧气释放量,减少碳排放量,为碳中和、碳达峰做出贡献,为农村宜居宜业创造条件。第四章 实施条件一、政策条件高标准农田建设受到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保障供给粮食安全的基础设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始终关心和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出台了一系列19、支持、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14号)提出,“切实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牢牢抓住粮食这个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核心区,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市委市政府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常抓不懈,为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建管体制更加规范高效。市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了市级重点督查事项。部门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机制、20、理顺农田电力设施建管机制、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和多元投入机制。项目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初步构建较为完备的农田建设政策制度体系。二、资金条件稳定的资金支持政策。近年来,河南省陆续出台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175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田建设项目以奖代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资金支持政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提出逐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提高到亩均3000元等。地方资金有保障。我市及各县(市、区)将高标21、准农田建设支出纳入优先支付范围,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财政资金保障。融资政策有倾斜。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11号)等文件,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制定了银、担、贷政策性资金筹措保障措施,为高标准农田市场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倾斜保障。三、技术条件一是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河南省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指南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等为规划实施提供了指导遵循。二是先行先试开展了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创建,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易操作,能推广的建设与管理模式,为建设提供了实22、践经验借鉴。三是产学研各界共同发力,新技术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奠定了现代化技术装备条件。四是建设队伍和技术服务队伍的技术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多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践洗礼,造就了一批高水平的管理队伍。四、耕地资源条件据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数据,全市耕地面积1047.99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9.39%。随着人们对优质农产品需求的增加,粮经作物种植结构比例调整趋势明显,发展和提升高标准农田的需求增加。依据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到2030年商丘市发展高标准农田面积927.36万亩,需保障150亿斤的粮食生产能力,全市高标准农田率将由2020年的64.19%,到2030年提高到23、88.48%,存有一定发展空间。五、水资源条件(一) 供水量预测1. 总供水量预测根据20162020年水资源公报,通过趋势预测法分区对全市供水量进行预测,并计算全市总供水量。到2025年商丘市可供水量14.64亿立方米,预测到2030年可供水量14.90亿立方米。2. 农业可供水量预测以商丘市最大供水量预测数据为基础,根据近五年农业供水在总供水中的占比,预计到2025年,全市农业可供水量8.06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供水量5.55亿立方米;预计到2030年,农业可供水量8.20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供水量5.65亿立方米。(二) 需水量预测1.灌溉用水综合定额预测根据河南省地方标准农业与24、农村生活用水定额(DB41/T958-2020)中的灌溉分区,商丘市属于2区(豫东平原区),根据河南省地方标准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中的灌溉分区以及商丘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农业灌溉定额预测结果,通过等比例分配法推测出目标年的灌溉定额:预计到2025年,50%保证率下,全市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可达到亩均70.03立方米,75%保证率下,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可达到亩均90.73立方米;预计到2030年,50%保证率下,全市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可达到亩均69.25立方米,75%保证率下,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可达到亩均89.71立方米。2.农业灌溉需水量预测根据近五年商丘市水资源公报农业灌溉用水发展趋势,以预测灌溉用25、水定额为基础,预计到2025年,在50%保证率下,农业灌溉需水量为4.27亿立方米,在75%保证率下,农业灌溉需水量为5.53亿立方米;预计到2030年,在50%保证率下,农业灌溉需水量为4.61亿立方米,在75%保证率下,农业灌溉需水量为5.97亿立方米。根据农田灌溉可供水量预测结果、农业灌溉需水量预测结果进行供需平衡核算,在商丘市保持现有农业供水结构比例,且供水量按现有趋势增加的前提下,可以满足2025年、2030年(75%及以下保证率下)全市农业灌溉需求。(三) 水资源结论由于商丘市属于重度缺水区域内的城市,全市禁采区面积达40平方公里,限采区53平方公里,水资源保护形势严峻。坚持“先地26、表、后地下”的取水原则,优先利用地表水,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地表水利用率,逐步转变全市农田灌溉用水方式,实现充分利用地表水进行农田灌溉。高标准农田建设后,全市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可提高10%以上,农业灌溉节水量可达到1.491.93亿立方米,大幅提高地表水利用率,减少地下水开采量,缓解商丘市农业发展的水土资源约束,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六、电力资源条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水利厅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做好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设验收和移交工作的通知对农业灌溉电力设施建设责任分工明确,电力资源配置基本满足工程建设和灌溉需要。2020年商丘市一般农业生产用电0.4842元/kWh,农业深27、井和高扬程排灌用电0.4642元/kWh,通过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节能设备的配套,节水、节电、节肥、省工等有效降低用电成本。第五章 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等“六化”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坚持新建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28、调,科学布局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着力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逐步把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设成高标准农田,为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做出商丘贡献。二、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落实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二)建改并举、注重质量。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任务的基础上,有序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查漏补缺,29、切实解决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建设标准低等问题,有效提升高标准农田质量。(三)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持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强化市级财政投入保障,落实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投入责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鼓励支持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四)绿色生态、土壤健康。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切实加强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防止土壤污染,通过工程建设和土壤改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五)分类施策、综合配套。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30、及影响生产的主要障碍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与内容,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气、技、管综合治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实现综合配套,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六)建管并重、良性运行。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利用评价,确保建设成效。建立“市级指导、县级监督、乡镇落实”的分级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经费,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长期跟踪监测。(七)依法严管、良田粮用。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全面上图入库,强化用途管控,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和种粮激励政策,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31、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三、规划水平年规划基期:2020年规划期限:20212030年,展望到2035年。四、规划范围本规划涉及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梁园区、睢阳区、永城市、夏邑县、虞城县、柘城县、宁陵县、睢县、民权县。五、建设目标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气、技、管等9项建设内容,着力打造“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形成一批“一季千斤、两季吨粮”的高产田。(一) 总目标20212030年规划期内,新建高标准农田254.59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62万亩,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累计达到927.36万亩,同步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3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内32、高效节水灌溉总面积累计达到481.39万亩。表5-1 商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表(20212030年)指标目标值指标属性2020年现状2025年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万亩)累计建成面积672.77885927.36约束性改造提升面积/140262约束性高效节水灌溉(万亩)147.39361.23481.39预期性农田宜机化率(%)90.6595100预期性耕地质量平均等级(等)4.354.164预期性农田林网防护率(%)909092预期性(二) 分期目标本规划分两个“五年”规划期实施,20212025年,即“十四五”期间为第一个规划期;20262030年,即“十五五”期间为第二个规划期。“33、十四五”期间,全市改造提升14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13.84万亩。到2025年末,全市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累计达到88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61.23万亩。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全覆盖。“十五五”期间,全市改造提升12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0.16万亩,到2030年末,全市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累计达到927.3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81.39万亩。实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全覆盖。 20 表5-2 商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表(20212030年) 单位:万亩县(市、区)截止2020年已建高标面积“十四五”期间“十五五”期间建设总建设面34、积新建改造提升新增高效节水总建设面积新建改造提升新增高效节水商丘市672.77352.23212.23140213.84164.3642.36122120.16示范区12.787.524.52367.150.1577 梁园区35.968.041.04779.11.67.57.5睢阳区63.3217.24.21314.958.57.511永城市143.8563.4636.4627451401411夏邑县86.1950331728.815.4814.4815虞城县72.0456.0638.061829.840.99.93127.19柘城县83.3931.617.614212002020宁陵县49.35、1226.1815.181118.815.426.4299.97睢 县56.2150.0837.081320.0910.2010.210.2民权县69.9142.0925.091722.423.612.3121.321.3 21 (三) 具体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气、技、管9个方面目标。1. 田。通过合理归并和平整土地,实现田块规模适度、集中连片、田面平整,耕作层厚度适宜。2. 土。通过培肥改良,实现土壤通透性能好、保水保肥能力强、酸碱平衡,有机质和营养元素丰富,着力提高耕地内在质量和产出能力。全市耕地普遍达到亩均一季千斤,两季吨粮。3. 水。通过加强田间灌排设施建36、设和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实现旱涝保收,全市耕地灌溉保证率不低于75%,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27以上,排涝达标率达到92%以上。4. 路。通过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将全市农田道路通达率提升到100%,满足农机作业、生产物流要求。5. 林。通过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将全市农田防护率提升到92%,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农田防御风沙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能力。6. 电。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套相应的输配电设施,实现全市农田高低压电力设施全配套,满足农田用电设施37、电力需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7. 气。通过气象监测网络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布设和作业装备升级,实现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全覆盖,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强化气候资源利用及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能力,发挥气象趋利避害作用。8. 技。通过工程措施与农艺技术相结合,推广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病虫害绿色防控、节水节肥减药等技术,将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和农机全程作业普及率提升到90%以上,提高全市农田可持续利用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9. 管。通过上图入库和全程管理,落实建后管护责任、管护资金,完善管护机制,实现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达到100%,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高标38、准农田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六、规划重点任务(一) 工程任务依据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确定的“十四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升任务,围绕农田平整、农田水利、农田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措施等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54.59万亩,提升面积262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34万亩。(二) 耕地质量提升任务依据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确定的“十四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升任务,结合河南省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实施退化土壤治理、障碍土层改良、土壤培肥等措施,全面提高耕地质量健康水平。(三) 经营管理任务结合工程建设与落实耕地质量提升,39、坚持建设管理、运行管理和利用保护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的制度,为规范化建设创造有利条件。明确两权责任,落实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和农田基础设施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着力推进规模化经营,在全面落实服务规模化经营全覆盖的同时,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创新投入方式、建设方式、经营方式,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全面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达到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提升面积全覆盖。加强利用保护,工程建成后,要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达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第六章 建设标准和内容一、建设标准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等规定,按照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的总体要求,以构建现代化高标40、准农田体系为导向,以农田旱涝保收和宜机化为基础,质量、数量和生态并举,田、土、水、路、林、电、气、技、管等综合配套,总体达到“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的标准。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主要工程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5年,工程质量合格率应达到100%,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超过8%,灌溉设计保证率不应低于75%,节水灌溉率应达到100%,宜机化率达到100%,作物生产能力应大于前三年平均水平,且年亩均粮食产能应大于1000公斤。二、建设内容(一)农田平整。充分考虑水土光热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进一步优化高标准农田空间布局。根据不同区域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和灌溉排41、水效率等因素,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确定田块的适宜耕作长度与宽度。通过客土填充、剥离回填表土层,改善农田耕作层。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工程、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全市中型以上农机综合作业率应达到100%。(二)农田土壤质量提升。根据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规划,因地制宜通过综合措施提高耕地质量。通过持续治理,达到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和环境质量标准。通过工程、生物、化学等方法,治理退化、酸化等土壤问题,提高耕地质量水平。采取深耕深松、秸秆还田、施用土壤调理剂、增施有机肥料、种植绿肥等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治理退化耕地,改良土壤结构,提升土壤肥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有机质含量42、过低的低产土壤,应通过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措施进行培肥。高标准农田耕作层土壤有机质含量一般不低于15克/公斤,土壤pH值一般保持在6.07.5,盐碱区土壤pH值保持在8.5以下。(三)农田水利。以旱涝保收为重点,灌溉与排水并重,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并进,统筹布局灌排体系。水源建设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浅层地下水,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推广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运用的模式;完善田间灌溉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排水工程建设系统完整,田内沟渠与田外排水通道、灌溉与排水沟渠统筹布局。建成后,灌溉保证率达到75%以上,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100%,排涝43、标准达到510年一遇。(四)田间道路。按照农田机械化的要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统筹衔接田、水、林、电、路、村规划。整修和新建机耕路、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桥涵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建成后,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达到100%,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根据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进行合理布局,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村庄环境相协调,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建成后,受到有效防护的农田面积比例应不低于92%,农田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44、遇。(六)农田输配电。对适合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建成后,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设施建设与维护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七)气象灾害防御与资源利用。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结合,以农业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和气候资源利用为导向,规划建设涵盖多要素气象站、农田小气候站、作物自动化观测、自动土壤水分站、农田遥感监测等设备的农业气象自动化监测网络,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完善农业气象灾害动态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八)农田科技措施。按照现代化农田建设的要求,以数字农田建设为导向,规划布置农45、田信息化管理、农田生产设施智能化、农田生产环境遥感监测、农田科技应用等科技措施。建成后,农作物优良种子、农田节水灌溉、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推广普及率达到10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和农机全程作业普及率达到90%以上。(九)强化后续管护。按照建管并重的要求,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护体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责任制度,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落实管护人员、经费和措施。建立奖补机制,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组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建成后,应编制、更新相关图、表、册,完善数据库,设立统一标识,落实保护责任,实行特殊保护46、。第七章 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一、建设分区根据耕地质地分布、耕地障碍层分布、土壤成土母质分布、地形地貌等因素,将全市划分为东北平原砂姜土障碍层淤土区,东南、西部平原两合土区,中部河流阶地平原两合土区,中部平原盐化潮土区,西北平原砂层障碍两合土区,中部平原淤土区6个建设分区。(一) 东北平原砂姜土障碍层淤土区区域范围包含夏邑县6乡镇63个村,永城市8乡镇108个村。区域耕地面积37.08万亩。本区域以中壤土居多,地势平坦,土体深厚,砂姜层位低,地下水位浅,水源丰富,水质好,耕地面积大且分布集中连片,有利于发展机械化耕作,具有综合开发利用的规模优势。但本区域农田基础建设较差,存在农业生产管理,生态条47、件不良;土壤用养失调,有机质含量低,缺磷少氮,并缺少锌、硼、钼等微量元素;土壤质地过粘,结构不良和胀缩系数大等问题。本区域应排灌结合,旱涝兼治,开发地下水资源,发展旱作补充灌溉;调整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种植结构,做到合理轮作换茬;大量元素肥料与微量元素肥料结合,科学施肥,争取均衡增产;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更新腐殖质,抑制土壤的胀缩性。(二) 东南、西部平原两合土区东南平原两合土区,区域范围包含永城市19乡镇(街道)341个村;西部平原两合土区,区域范围包含民权县白云寺镇1个村,睢县20乡镇448个村。东南平原两合土区区域耕地面积87.35万亩,西部平原两合土区区域耕地面积72.84万亩。本区域48、土壤松软透气,保水保肥能力强,宜种植冬小麦、玉米、大豆等作物,但基础设施薄弱、灌溉能力较弱,排水系统不完善。本区域应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归并细碎化田块,提高局部耕地土壤质量水平,改造提升田间灌排设施为主攻方向。(三) 中部河流阶地平原两合土区区域范围包含梁园区14乡镇(街道)230个村,民权县2乡镇10个村,宁陵县7乡镇135个村,示范区4街道5个村,睢阳区10乡镇(街道)65个村,夏邑县24乡镇(街道)665个村,永城市17乡镇(街道)330个村,虞城县25乡镇(街道)612个村,柘城县3乡镇28个村。区域耕地面积522.24万亩。本区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临近河流,水源充足,利于灌溉,生产49、用水有保障,但部分区域易水土流失。本区域应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林网建设,归并细碎化田块,全面推广节水灌溉,提升田间灌排设施为主攻方向。(四) 中部平原盐化潮土区区域范围包含梁园区水池铺乡4个村,睢阳区16乡镇181个村,虞城县店集乡2个村。区域耕地面积61.16万亩。本区域受黄河以及淮河、海河的多次泛滥、决口与溃堤的影响,砂壤粘沉积物的区域分布及垂直剖面中的质地层理分异尤为明显,加上地形地貌低洼平坦、地下水埋深浅和地下水矿化度高、旱作条件下的低腐殖质积累、降水量低、蒸发强烈、成土母质含盐,导致土壤整体呈盐化状态,土壤理化和生物学性质差,生产力水平低,对粮食安全、耕地保障、生态安全等均产生了50、不利影响。本区域应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农业管理、合理化种植结构,实施土壤改良工程为主攻方向。(五) 西北平原砂层障碍两合土区区域范围包含民权县20乡镇529个村,宁陵县11乡镇148个村,睢县7乡镇102个村,睢阳区5乡镇60个村,柘城县2乡镇6个村。区域耕地面积190.8万亩。本区域由半砂半泥的河流淤积物形成的具有中上等肥力的土壤构成,土壤质地上壤下砂。砂层出现部位较深时,对作物生长的影响不大,生产水平较高,适宜于小麦等粮食作物生产;砂土层位较浅又较厚时,漏水漏肥现象严重,保肥性差,作物产量较低。本区域应在改良上防止盲目深耕,注意稳定亚耕层,以增加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合理施用化肥,注意分期51、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重点实施水利灌溉工程和土壤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保证作物在生长过程的水分需求,增加土壤肥力,降低土壤砂性。(六) 中部平原於土区区域范围包含宁陵县4乡镇92个村,睢县3乡镇11个村,睢阳区勒马乡3个村,柘城县22乡镇(街道)470个村。区域耕地面积76.52万亩。本区域由黄泛沉积物发育而形成,质地均一而黏重,耕性较差,适耕期短,湿耕粘犁;土壤的透水性差,易跑墒漏肥。本区域宜通过增施有机肥料,种植绿肥和推广秸秆还田等来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状;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河灌井灌结合,保证水源,实行轮作,逐步提高地力。二、建设重点(一) 农田平整以适应农机作业、节水灌溉为基本任务,结合农52、田灌排体系、林网和田间道路布局,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基本达到大型农机作业的田块要求。田面平整度高差应不超过5cm。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80cm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25cm以上。宜机化率应达到100%。(二) 农田水利 1.灌溉工程建设。以旱能浇为基本任务,灌溉设计保证率应达到75%以上,保障中等干旱年农作物用水需求。优先考虑地表水灌溉,充分发挥已经建成的大中型灌区的灌溉条件,合理布置田间灌溉形式。全面推广节水灌溉生产方式,渠道防渗、管灌、喷灌、微灌等工程节水条件及畦灌、沟灌等农艺节水措施面积应达到100%。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生产方式,管灌、喷灌、微灌工程建设面积应达到60%以上。大力推广管53、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模式。 2.排涝工程建设。以减少水涝灾害保稳产为基本任务,完善排涝体系建设,总体上达到5年一遇排涝标准,一日暴雨三日排除。田间排涝沟道应不低于3年一遇排涝标准设防。外排涝沟道应达到510年一遇标准疏通。洼地区应结合排涝沟道、河道修筑堤防,防止倒灌农田。(三) 田间道路建设适应大型农机具田间作业要求,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机耕路的路面宽度46m,生产路的路面宽度控制在3m以内。(四) 农田防护林网建设适应农田适度规模化经营发展趋势,在考虑周边生态林、防护林、环村林防护条件的同时,因地制宜,按照1560公顷规划设计网格,有效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农田防护控制率达54、到92%。(五) 农田输配电工程建设适应农田灌溉、农业机械作业及数字化农田等作业用电需求,与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工程相结合,符合电力设施建设与维护相关标准,提升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农田高低压电力配套率应达到100%。(六) 科技措施按照农田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以数字农田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充分利用县域或区域农业信息化平台及现有农业生产监测设施,通过完善补充达到网络互联互通、设施设备兼容、数据资源共享、操作程序便捷的标准。大力引进、应用、普及良机、良种、良法,科技普及率达到100%。(七) 农田土壤质量提升 1.以农田肥沃健康为基本任务,通过23年的持续治理,达到高55、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和环境质量标准。土壤有机质含量不低于15克/公斤、土壤pH值一般保持在6.07.5,盐碱区土壤pH值不超过8.5,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4等以上。2.退化土壤治理应采取物理、化学、生物和工程等综合治理措施。酸化土壤治理时,应根据土壤酸化程度,利用石灰质物质、土壤调理剂和有机肥进行改良。改良后土壤pH值应保持在6.0以上;盐碱土壤治理可通过工程排盐和生物、化学、土壤调理剂、绿肥种植等措施,使土壤盐分含量保持在0.3以下,pH值保持在8.5以下;土壤板结治理时,可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适度深耕、施用土壤调理剂、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3.障碍土层改良,主要通过机械深耕、深松56、土壤调理等措施进行改良。深耕适用于犁底层、磐层、白浆层等改良,作业深度以打破犁底层为宜,宜为25cm50cm;深松适用于改良各种具有磐层和白浆层的土壤,保持原土层基本不变,打破犁底层、加深耕层,作业深度一般应为25cm35cm。若深度打破障碍磐层,作业深度可达35cm50cm,具体按照磐层距地表深度定。4.土壤培肥主要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科学施用化肥等农艺和生物措施。使耕地基础地力保持或持续提高,使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当地中等以上水平。高标准农田应持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八) 农田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变化趋势,结合耕地质量监测点现状分布情况,57、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长期跟踪监测。监测网建设要求:监测点设立时,综合考虑土壤类型、种植制度、地力水平、耕地环境状况、管理水平等因素,将监测点设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等有代表性的地块上。监测网建设:商丘市现状监测点105个,其中,拥有国家级监测点7个,省级监测点6个,市县级监测点92个。按照每4万亩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的标准,需新增监测点157个,规划后监测点总数达到262个。表7-1 规划耕地质量监测点目标表县(市、区)耕地面积(万亩)监测点(个)合计现状规划新增合计1047.99262105157梁园区43.361192民权县117.343012158、8宁陵县75.5119811示范区22.79606睢 县96.4251015睢阳区96.24241014夏邑县149.43381523虞城县133.88331419柘城县105.5271116永城市207.54491633监测功能区设置:每个监测点监测功能区3个,即自动监测功能区、耕地质量监测功能区、培肥改良试验监测功能区。其中,自动监测功能区设置1个,避开水源50m以上,无其他干扰监测的障碍物,区域面积不小于33m2,四周设立保护围栏;耕地质量监测功能区设置3个区,长期不施肥区(设置1个固定小区,面积3367m2)、当年不施肥区(设置1个固定小区,2个备用轮换小区,面积3367m2)、常规施59、肥区(设置1个固定小区,面积133267m2);培肥改良试验监测功能区区域面积200400m2。三、分区建设任务基于我市“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依据省级下达我市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和两区面积,参考各县(市、区)发展空间或已实施未达标的数量及占全市的比重,按照因素法分配原则,并兼顾各地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条件和积极性,确定了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各县(市、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变化情况,可按照程序对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行动态调整。全市规划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85万亩,改造提升高60、标准农田14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13.84万亩;规划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927.36万亩,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6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0.16万亩。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见下表。表7-2 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单位:万亩)县(市、区)到2025年累计建成面积到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面积到2030年累计建成面积到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面积商丘市885140927.36262示范区17.3317.4510梁园区37738.614.5睢阳区67.5137514永城市180.327180.341夏邑县119.217133.6818虞城县110.61、11812049柘城县1011410134宁陵县64.31170.7220睢 县93.31393.323.2民权县951797.3138.3表 7-3 各县(市、区)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单位:万亩)县(市、区)2020年底已建高效节水面积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其中2021-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其中2026-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合计147.39334213.84120.16示范区31367梁园区7.214.577.5睢阳区13.515.9514.951永城市28.9564511夏邑县19.833.828.85虞城县15.456.9929.827.19柘城62、县16.6412120宁陵县9.4528.7718.89.97睢县12.530.2920.0910.2民权县21.0443.722.421.3 39 表7-4商丘市“十四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谋划表 (单位:万亩)县(市、区)“十四五”期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建设面积新建改造提升高效节水总面积新建改造提升高效节水总面积新建改造提升高效节水总面积新建改造提升高效节水总面积新建改造提升高效节水总面积新建改造提升高效节水商丘市352.23212.23140213.849292023.2589.589.5042.7564.81549.854.8447.2839.24463、58.737.735149示范区7.524.52363301.51.51.501.51.301.31.31.701.71.70.020.0200梁园区8.041.0477110000003.403.43.43.603.63.60.040.0400睢阳区17.24.21314.953301.50.90.900.455.405.45.43.603.63.64.30.344永城市63.4636.462745770319.519.501011291012481213.963.961010夏邑县50331728.8181803.81313087.825.87.82.502.52.58.708.76.7虞64、城县56.0638.061829.8131302.819190812.466.47.45.405.45.46.260.066.26.2柘城县31.617.614219.59.503.58803.560665.605.65.62.50.12.42.4宁陵县26.1815.181118.89.59.5045.65.603.82.602.62.61.301.31.37.180.087.17.1睢 县50.0837.081320.09101001.251515047.952.93.946.542.53.310.683.087.67.6民权县42.0925.091722.4181801.97703.5765、07750555.090.0955表7-5商丘市“十五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谋划表 (单位:万亩)县(市、区)“十五五”期间建设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建设面积新建改造提升高效节水总面积新建改造提升高效节水总面积新建改造提升高效节水总面积新建改造提升高效节水总面积新建改造提升高效节水总面积新建改造提升高效节水商丘市164.3642.36122120.1658.4320.7537.6832.6543.4317.6125.8225.0129.08425.0829.0820.42020.4220.421301313示范区7.150.15771.470.151.321.366、21.3201.321.322.3602.362.3620220000梁园区9.11.67.57.54.21.62.62.62.602.62.61.301.31.310110000睢阳区8.57.5113.52.5115500000000000000永城市140141160634044202220220000夏邑县15.4814.48156.55.5114.984.9800440400000000虞城县40.99.93127.1912.125.526.63.610.784.386.45.59606660666066柘城县20020206.806.86.840443.203.23.230333067、33宁陵县15.426.4299.975.773.172.63.575.253.25222.402.42.410111011睢 县10.2010.210.23.3603.363.3620222.4202.422.422.4202.422.420000民权县23.612.3121.321.38.712.316.46.43.503.53.55.405.45.430333033 41 第八章 重大工程以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创建为统领,通过整区域推进示范区建设,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区和绿色农田示范工程引领高标准农田现代化发展。一、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以稳产高产、节水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灌溉效率68、提升耕地地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为核心,与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相结合,按照“市级统筹、县级实施”的原则,通过使用政府专项债券和政策性银行贷款方式融资,按照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六化”标准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创建。到2025年,集中连片建设140万亩亩均总投资4000元左右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推动我市农业现代化走在全省前列。到2030年,通过改造提升262万亩高标准农田,持续开展示范区建设,粮食稳产增产基础更加稳固,农业现代化生产条件更加完善。(一) 建设标准和内容系统建设田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灌溉设施以高效节水灌溉设施为主,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覆69、盖面积达到100%,其中喷灌、“微灌+水肥一体化”灌溉模式达到90%以上。建设完善田间排涝系统,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统筹推进耕地地力提升,实施退化土壤治理、障碍土层改良、土壤培肥等措施,示范区内耕地质量等级达到4等以上。高标准建设农田路网,田间道路通达程度达到100%,满足大型农机作业需要。推进科技示范创建,配套建设高标准农田区域服务中心,合理布局农田环境监测、病虫害防治和耕地质量监测站点,每510万亩规划建设一个气象监测点,充分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推进良机、良种、良法与农田基础设施有效融合,提高农田全要素生产率。实施农田林网工程、岸坡防护工程、坡面防护工程、植物防护措施等,农田有70、效防护面积达到100%。鼓励使用绿色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二) 筹融资渠道一是加强财政投入保障。争取上级部门加大对我市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与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相结合,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优先支持示范区建设,市、县足额落实配套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投入力度。二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通过政府专项债券或政策性银行贷款筹措示范区建设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支持国有企业规划有收益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支71、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采用“EPC+O”模式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三) 建设管理模式以调动各方参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为导向,以建设管理实施方式改革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政策扶持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领域。通过建设管理一体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实施方式改革,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建设管理运营高标准农田的长效机制。示范区管理采用设计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特许经营或采用土地流转、托管、商业保险、专业化管理等规模化经营管理模式面积达到示范面积的80%。二、整区域推进示范工程以推动乡镇现代农业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集中投入、整镇72、整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覆盖。通过整区域推进,集聚要素、创新机制、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引领带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每个县(市、区)建设34个高标准农田示范乡镇。同时,选择潜力大、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区),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实现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全覆盖。争取到2030年,县域示范面积覆盖基本农田面积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23个。三、绿色农田示范工程以环境友好型农田建设为导向,培育一批集高效节水灌溉、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景观改善为一体的绿色农田示范区。结合国内外政策性银行绿色农田建设、地下73、水超采综合治理、耕地保护等重点项目,积极创建高标准农田绿色示范区。示范区内节水灌溉工程覆盖面积达到100%,其中喷灌、微灌面积达到90%以上。农田生态防护面积达到100%,耕地质量等级达到4等以上。第九章 投资概算一、投资估算根据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及配套定额,参考2018年以来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情况,考虑2025和2030年物价上涨因素等,分年度分工程类型开展投资估算。规划20212030年期间,全市新建、改造提升及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总投资132.7912亿元,其中新发展高标准农田254.6万亩,投资41.5832亿元,74、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62万亩,投资35.1亿元。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34万亩,在原建设任务投资基础上亩均增加投资15002000元,新增投资56.108亿元。表9-1商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投资估算汇总表建设年度建设规模(万亩)投资估算(万元)投资新建改造提升高效节水新建改造提升高效节水2021-2022年181.50662904000990003894002023-2025年30.74140147.84491841680002217604389442026-2030年42.36122120.1676248183000240320499568合 计254.62623344158323510075、05610801327912二、资金筹措依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175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的通知等文件,考虑河南省地方财政承受能力,投资支持政策等,中央70%,河南省级财政负担20%,受益县(市、区)配套10%的比例筹措。其中示范区建设投资超出标准建设投资部分,通过以奖代补、引进社会资本或限额内地方债方式筹措。三、资金管理(一)财政资金管理为规范和加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76、力,商丘市严格按照河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市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监督,分配、管理、使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以保证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的安全,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强化资金管理监督,严禁资金被挤占挪用,切实把全部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与管理。(二)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严格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申报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券。规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严禁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不77、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偿还其他债务、支付利息等。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规定开展债贷组合项目,不得违规举债。第十章 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一、强化质量管理(一)严控建设质量。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推动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合理规划建设布局,科学设计建设内容,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实现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建设质量。(二)开展质量78、评价。依托布设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土壤理化性状、区域性特征等指标。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国家标准,在建设前后分别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水平,做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三)加强社会监督。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规范竣工验收(一)明确验收程序。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及河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组织开展县级法人自验、省辖市竣工验收、省农业79、农村厅抽验,验收结果逐级上报。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二)规范项目归档。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指南要求,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存档工作。(三)做好工程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付利用手续,做好登记造册,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需要变更权属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发证,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权属清晰。三、统一上图入库(一)建立信息平台。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做好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移交和数据共享,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全面承接高标准农80、田建设历史数据,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二)加强动态监管。综合运用航空航天遥感、卫星导航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移动通信、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的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三)强化信息共享。落实国务院及河南省政府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数据挖掘分析,为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四、加强后续管护(一)健全管护机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81、办202142号)要求,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完善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创新管护方式,保障高标准农田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二)完善管护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制度,完善运行管理、日常维护、经费管理等制度。(三)明确管护责任。落实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服务责任、村组的主体管护责任,受益主体的运行维护责任。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落实受益对象投入管护责任,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农田设施的日常维护。(四)落实管护资金。各县(市、区)要建立农田建设项目82、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制定管护经费标准,对管护经费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对灌溉渠系、喷微灌设施、机耕路、生产桥(涵)、农田林网、低压供电等公益性强的农田基础设施,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运行管护经费补助。完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五)推动多元化管护模式。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灾毁保险。探索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管护机构、专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的管护模式,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项目建管护一体化、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多元管护格局。五、严格保护利用(一)强化用途管控。依据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河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83、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二)加强农田保护。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加强地力培肥,防止地力下降,确保可持续利用。对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存放到农田。(三)坚持良田粮用。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产粮大县奖补政策和农民种粮激励政策,保障农民种粮合理收益,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84、积极性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第十一章 效益分析一、经济效益规划20212030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254.6万亩,预测年亩均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160斤左右,年新增产能4.07亿斤,年新增粮食产值5.3亿元;改造提升262万亩,预测亩均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200斤左右,年新增产能5.24亿斤,年新增粮食产值6.8亿元。规划实施完成后,预期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可年增粮食产能9.31亿斤,增加农民种粮收入12.1亿元以上。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市耕地质量等级提高到4等以上,耕地的保水保墒能力进一步提高,节水、节能和节药效果显著。二、社会效益(一)增强国家粮食85、安全保障能力。预测到2030年累计建成927.36万亩高标准农田,加上改造提升262万亩已建高标准农田,保障150亿斤以上粮食产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形成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粮田。(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有效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型升级,加快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高标农田建成后,农田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耕地肥沃健康,生产条件明86、显改善,生产效率提高,节本增效,节本增收,种粮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增强,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三、生态效益(一)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有效提高耕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农田平均复种指数提高到200%左右。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可提高10%以上,有效减少地下水开采量,缓解农业发展的水土资源约束,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有效提高农药化肥利用效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酸化、潜育化和次生盐渍化,保持耕地土壤健康,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三)提升农田生态功能。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可增强农田水土保持能力、改善小气候、防风固沙、增加林木蓄积量,优化农村田园景观87、,为乡村生态宜居提供绿色屏障。第十二章 实施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一)加强党的领导。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二)压实部门责任。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逐级落实好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协作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88、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和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强化队伍建设。健全县(市、区)、乡(镇)两级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农田整治机构的研究咨询、政策建议、技术服务和实施监管作用。加大农田整治专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力度,健全从业人员上岗认证和机构资质认证制度,提升农田建设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四)加强行业管理。建立项目建设资质准入制度,严格从业机构资质审查,提高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技术力量。设立从业机构诚信档案,推行从业机构信用管理制度89、,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对严重不诚信单位永久禁止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促进各类中介机构提高技术服务质量。二、强化规划引领(一)构建规划体系。市级规划在全面摸清资源家底的基础上,划定规划期全市建设空间,分解落实省级规划下达建设任务,提出建设总体布局和建设方向、重点建设区域和重点项目;县级规划根据市级规划划定的建设空间和下达的建设任务,要将各项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块、明确实施时序安排。(二)强化规划管控。市级、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符合耕地用途管制规定。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90、载力、粮食保障要求等因素,发挥规划对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滚动实施和年度投资计划,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为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提供依据和支撑,确保规划发展目标和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三)抓好评估督导。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机制和监测评估体系,加强日常监督指导,规划实施中期采用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对规划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工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剖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一步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完善规划实施的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公开规划实施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三、加强资金保障(一)加大财政投入。建91、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加大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各县(市、区)要按规定及时落实高标准农田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合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国家确定的投资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提高项目投资标准。(二)创新投融资模式。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严格规范政府92、债务管理的同时,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加强与信贷担保等政策衔接。鼓励地方政府在债务限额内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探索利用国外贷款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三)统筹整合资金。建立高标准农田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推进集中连片建设,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县(市、区)要制定整合资金使用方案,统筹使用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将任务和资金落实到地块。四、加大科技支撑(一)加强技术创新。针对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保护全过程的“卡脖子”问题,加强科技研发前瞻布93、局,加大对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提升、农田信息化监管等关键技术问题的攻关力度。明确阶段性目标,集成跨学科、跨领域优势力量,加快重点突破,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二)完善创新机制。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机制,鼓励农田建设领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创新联盟,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建设一批长期定位监测点、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加大资源开放和数据共享力度,优化科研资金投入机制。(三)开展科技示范。大力引进和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工程与装备技术,加强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与应用。开展生态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和土壤退化及工程性缺水等专项建设示范,引领相同类型区94、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五、严格监督考核(一)强化激励考核。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倾斜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处罚。(二)动员群众参与。构建群众监督参与机制,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广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形成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生产经营者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做好风险防控。树立良好作风,强化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加强对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应用。严格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