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方案(2021-2025年)(99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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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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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宁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海宁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成果稿)(成果稿)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22 年 1 1 月 2022 年 1 1 月 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节水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把“节水优先”放在首位。党的“十九”大特别指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把节约用水纳入了国家战略。习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提出“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治水理念,为治水工作指明了方向。节水已成为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2、一项战略性和根本性举措,对支撑新型城市战略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海宁市地处太湖流域南段,杭嘉湖平原,是典型的平原水网城市。2020 年人均水资源量 475m/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1/4,属于资源型缺水城市。同时,水环境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差距较大,河流水质尚未全部达标,水环境问题依然存在。在新时期“节水优先”、“节水即是减排、节水即是治污”等理念的时代背景下,以及海宁市“长三角国际化时尚科创新城与文化旅游名城、杭州湾拥湾产业高地、深度融杭的品质新城”的发展定位下,为保障城市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开展节水城市建设是解决海宁水资源短缺问题的必然选择,也是海宁绿色低碳发展的内在需要。深入推进3、节水工作,有利于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优化发展环境,以高效的水资源利用保障城市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海宁市城市节水工作,海宁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海宁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通过进行充分的现场调研及座谈,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指导下,完成本规划编制工作。本规划以“以水定需、节水高效”,“夯实基础、重点突破”,“节水优先、统筹推进”为原则,在全面分析海宁市水资源现状、发展需求、节水工作现状的基础上,提出规划方案和重点工程,协调城市经济发展与水资源的矛盾,为海宁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1 目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 第一节 编制背景与4、原则.1 一、编制背景.1 二、指导思想.3 三、规划原则.3 第二节 规划范围.4 第三节 规划期限.4 第四节 规划依据.5 一、国家法律、法规类.5 二、国家规划和政策文件类.5 三、地方法规及相关文件.8 四、标准、规程与规范.9 五、其他参考文件.10 第二章第二章 城市概况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城市概况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12 第一节 城市概况.12 一、城市区位.12 二、经济社会概况.13 三、自然地理概况.14 第二节 水资源和水环境概况.19 一、水资源情况.19 二、水环境情况.20 第三节 供用水情况.23 第四节 水源及供水工程.25 一、本地水源.25 二、境外引水5、水源.25 三、供水工程.26 第五节 主要问题.27 2 一、水环境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差距较大,水质型缺水问题显著.27 二、可利用水资源有限,平原水网中的资源型缺水城市.28 三、气候变化背景下,应对极端气候条件能力较弱.29 第三章第三章 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成效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成效.30 第一节 工作进展.30 第二节 主要成效.39 第三节 存在问题.41 第四章第四章 水资源供需平衡与节水潜力分析水资源供需平衡与节水潜力分析.45 第一节 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45 一、社会经济发展预测.45 二、需水量预测.46 三、可供水量分析.48 四、供需平衡分析.49 第二节 节水潜力分析.516、 一、生活节水潜力.51 二、工业节水潜力.51 第五章第五章 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53 第一节 总体目标.53 第二节 指标体系.53 第六章第六章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59 第一节 实行用水总量和开发强度双控.59 第二节 强化水资源论证和水平衡测试.60 一、水资源论证.60 二、水平衡测试.60 第三节 探索水资产改革.61 第七章第七章 优化市域水资源配置优化市域水资源配置.63 第一节 统筹非常规水资源配置.63 一、统筹非常规水源建设.63 二、统筹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63 3 第二节 加强区域水资源调度.64 第三节 推行市域分质供水7、.64 第八章第八章 推动重点领域节水推动重点领域节水.66 第一节 加强工业节水.66 一、强化水资源准入约束,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66 二、推广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动低碳清洁生产.66 三、试点建设低碳水循环工业园区,打造节约用水标杆.67 第二节 厉行城镇节水.68 一、推进智慧管网建设,巩固管网漏损控制成效.68 二、构建城镇健康水循环系统,推行水循环利用与梯级利用.68 三、加强节水型载体创建,发挥节水引导作用.69 第三节 强化生态节水.70 一、推动污水提质增效,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70 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统筹城市水安全保障.70 第四节 推动智慧节水.71 一、强化节约用水8、服务平台建设.71 二、提升节水智能化管理水平.72 第九章第九章 完善城市节水制度体系完善城市节水制度体系.73 第一节 严格节水“三同时”制度.73 第二节 推动实施非居民用水定额管理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73 第三节 健全节水市场机制.74 一、完善水价机制.74 二、探索合同节水制度.76 第四节 加强节水全过程监管.76 第五节 动态完善节水制度体系.77 第十章第十章 近期建设任务近期建设任务.79 第一节 工业节水工程.79 第二节 城镇节水工程.81 第三节 生态节水工程.83 4 第四节 智慧节水工程.84 第五节 近期改造建设投资估算.85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9、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88 第一节 组织保障.88 第二节 科技保障.88 第三节 资金保障.89 第四节 宣传教育.89 附表 1 .90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节第一节 编制背景与原则编制背景与原则 一、一、编制背景编制背景 2014 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把“节水优先”放在首位;2015 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中明确提出节水减排的工作要求;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把节水工作归入国家战略;2019 年习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提出“10、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治水理念,为新时期治水工作指明了方向;2021 年 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鼓励再生水利用,单位 GDP 用水量下降 16%左右”,为十四五期间节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21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发改环资 2021 1516 号)明确要求“到 2025 年,基本补齐节约用水基础设施短板和监管能力弱项,万元国11、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 16.0%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16.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 9.0%”。2 城市节水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重要举措。城市节水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重要举措。新时期一系列节水新政不仅提高了城市节水的战略高度,也为解决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应对城市水安全问题指明了方向,对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城城市节水是市节水是解决解决海宁海宁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水资源短缺问题的必然选择必然选择。海宁市人均水资源低,供需矛盾突出,加之受经济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水资源短缺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制约。此外,“十四五”时期,海宁市将打造成长三角国12、际化时尚科创新城与文化旅游名城、杭州湾拥湾产业高地、深度融杭的品质新城。在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形成绿色发展动能的要求更加迫切,不断加快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展给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更大的压力。如此看来,推进城市节水是主动适应水资源形势、提高城市水资源承载能力、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同时也是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水安全的必然选择。城市节水是城市节水是海宁海宁绿色低碳发展的内在需要绿色低碳发展的内在需要。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和明显短板,在经济新常态下,“节水即是减排、节水即是治污”。通过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倒逼机制”可以推进经济发展13、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转型,淘汰重污染行业产能,严控高耗水企业;通过推动污水及再生水设施建设,可以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及再生水利用,保障城市河湖水系生态用水需求,改善城市水环境。因此,节水对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和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3 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相协调的有效途径。海宁应坚持节水优先,强化用水总量和开发强度双控,提高城市水系统运行效率,实现降碳减排,发挥城市节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基于上述考虑,从满足海宁市城市发展、构建人水和谐的生态文基于上述考虑,从满足海宁市城市发展、构建人水和谐14、的生态文明社会需求出发,明社会需求出发,为了更好地指导海宁市城市节水工作开展,为了更好地指导海宁市城市节水工作开展,提升城提升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编制 市水资源利用效率,编制 海宁市节约用水海宁市节约用水专项专项规划规划 具有重要意义。具有重要意义。二、二、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以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为目标,以工业和城15、镇生活节水以及非常规水源利用为重点,以节水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以节水科技创新和市场机制改革为动力,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三、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以水定需、以水定需、节约高效节约高效。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落实用水总量和开发强度4 双控,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夯实基础、重点突破。夯实基础、重点突破。推进节水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节水监管能力,补齐短板弱项。聚焦重点领域,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制度创新、科技引领制度创新、科技引领。健全法规标16、准,完善市场机制,强化政策激励,不断增强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强化科技支撑,促进节水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广节水产品,培育节水产业。节水优先、统筹推进节水优先、统筹推进。秉持“节水即治污”的理念,坚持节水优先,强化用水总量和开发强度双控。将污水资源化利用作为节水开源的重要内容,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全面系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第二节第二节 规划规划范围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海宁市全域范围,面积为 862.82 平方公里。第三节第三节 规划规划期限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期限为 2021-2025 年,远期到 2035年。5 第四节第四节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类国17、家法律、法规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7)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8)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国家国家规划和规划和政策文件类政策文件类 1)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23 号)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 号)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5)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管办发18、 20196 29 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7)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876 号)8)关于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促进节水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发改环资20161629 号)9)关于印发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 2016 2259 号)10)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 号)11)关于印发“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516 号)1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 号)13)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中发20166 号)14)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第一批)(20119、4 年第 9 号)15)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14 号)16)关于印发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资源2014360 号)17)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第二批)(2016 7 年第 21 号)18)水利部关于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的指导意见(水资源 2016234 号)19)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节水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城函2016251 号)20)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工作指南供水管网漏损管控体系构建(试行)的通知(建办城201764 号)21)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20、发(建城202215 号)22)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 号)23)水利部关于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水资源 2013 268 号)24)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 2013389 号)25)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节约201992 号)26)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节约2019136 号)27)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办节约2019206 号)28)水利部 教育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高校节约用8 水工作的通知(水节约2019234 号)292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常规水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19241 号)30)水利部关于印发宾馆等三项服务业用水定额的通知(水节约2019284 号)31)水利部关于印发钢铁等十八项工业用水定额的通知(水节约2019373 号)32)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 2012431 号)33)关于印发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367 号)34)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 2013 181 号)地方法规及相关文件地方法规及相关文件 1)浙江省水资源条例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22、浙政发2012107 号)3)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2014 年 5 月 23 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4)浙江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水利厅关于在有关规划编制中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15297 号)9 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12 号)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验收县(市、区)和启动第二批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47 号)7)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3、22 年)的通知(浙水保201745 号)8)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做好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节水办20204 号)9)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 年 11 月 19 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标准、规程与规范标准、规程与规范 1)城市节水评价标准(GB/T51083-2015)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3)节水型社区评价导则(GB/T26928-2011)4)服务业节水型单位评价导则(GB/T26922-2011)5)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24、GB/T 7119-2018)6)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7)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14)10 8)节水型卫生洁具(GB/T 31436-2015)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19-2002)1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1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1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1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14)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1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25、838-2002)16)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9 年)其他其他 参考文件参考文件 1)海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0-2035 年(汇报稿)2)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3)海宁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 4)海宁市域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2018-2035)5)海宁市市域给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2020-2035)6)海宁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7)海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8)美丽海宁建设规划纲要(2020-2035)9)嘉兴市水资源公报(20152020);10)海宁市统计年鉴(20152019);11 11)海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126、2)海宁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13)城市概况和基础条件。12 第二章第二章 城市概况与城市概况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第一节第一节 城市概况城市概况 城市区位城市区位 海宁市位于浙江省北部,嘉兴市域南部,地理坐标北纬30153035,东经 1201812052。南濒钱塘江,与杭州市萧山区、上虞市隔江相望,西接杭州市余杭区,北连桐乡市、嘉兴市秀洲区,东邻海盐。距杭州 61.5 公里,距上海 125 公里。沪杭铁路、101 省道东西贯通市域,沪杭高速公路、320 国道越过北境,杭州绕城公路东线穿行西部。市内河港交错,与上海、杭州、宁波、乍浦港等形成河海相连的航运通道,水路运输有客货运27、线十余条之多,并与京杭大运河相贯通,水网密布,四通八达。图 2-1 海宁市区位图 13 经济社会概况经济社会概况 海宁市全市总面积 862.74km2,辖中心城区、盐官镇、长安镇、斜桥镇、丁桥镇、许村镇、周王庙镇、袁花镇、黄湾镇和尖山新区。中心城区包括硖石、海洲、海昌、马桥 4 个街道。2020 年末户籍总人口 70.8 万人,常住人口 107.62 万人,城镇化率 69.95%。图 2-2 海宁市行政分区 海宁市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稳步快速增长,已形成制革、服装、纺织、建材、机械为主的多门类体系,是中国的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市)之一,连续多届跻身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前列,也是浙江省首批小28、康县(市)和浙江省出口十强县(市)之一。被誉为“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文化之邦、旅游之地、皮衣之都”。2020 年全市GDP1030.78 亿元,较上年增长 2.0%。列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第 19位,全国县级市全面小康指数第 9 位,中国工业百强县排行榜第 36位。人均 GDP1.5 万美元,达到国际高收入经济体发展水平。一产、二产、三产比例为 1.8:55.8:42.4,其中二产、三产占主导地位。“十三五”时期,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发展质效稳步提升。全市以14 传统产业转型与新兴产业培育双轮驱动。皮革、经编、家纺“老三篇”向时尚产业、纺织品新材料领域迈进,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与高端装备制造29、“新三篇”向产业集群扩张提升,泛半导体、大健康、人工智能细分领域“战略三篇”突破性发展。2020 年,全市泛半导体、光伏行业规上工业产值分别达 146 亿元、324.6 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规上产值达到 491.2 亿元,占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24.3%,成为拉动工业经济的新增长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比分别达到 37.1%、63.8%和 42.7%,较2015 年分别提高 11.2、25 和 19.6 个百分点。自然地理概况自然地理概况 1.地形地貌地形地貌 海宁市地处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冲积平原,地势南高北低,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地形狭长,东宽西窄,东西长 30、51.65 千米,南北宽 28.94千米。地面高程在 6.22.2 米之间,南部上塘河流域地面高程在 6.23.2 米之间,北部下河地区地面高程在 3.22.2 米之间。除东北和东南有少数侵蚀剥蚀山丘外,其余均为冲积海积平原。2.土壤地质土壤地质 海宁市地势坦荡,丘壑平缓,全市土壤类型众多,质地轻松,结构良好,水气协调,宜水宜旱,土壤肥沃。根据嘉兴市域土质调查,海宁市土壤土质以水稻土为主,另有少量红土壤、潮土、滨海盐土。水稻土以粘性土为主,渗透系数仅为 0.050.5m/d,渗透性能较差。全15 市土壤质地以重壤土和中壤土为主,两者占面积分别 49.5%、31.6%,合计占 81.1%。土壤质31、地地理分布为东重西轻,南砂北粘。西部和南部以中壤土为主,东部和东北部以重壤土和轻黏土为主,西部的林平湖附近和西北部与桐乡交界处的附近也有小片重壤土和轻黏土分布。图 2-3 海宁市土壤图 3.气候水文气候水文 海宁市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风向季节变化明显。暖季受热带海洋气团调节,盛行东到东南风,气候温润,降水较丰。冷季受副极地大陆气团控制,盛行北到西北风,气候干寒,降水偏少。年平均气温 15.9,一月最冷,平均 3.5。七月最热,平均为 28.3,无霜期长达 89 个月。多年平均降雨量 1259.7 毫米,在地区上分布较均匀,北部区域略多,但年际变化较大,变化值可达 2 倍以上。年内分配32、也不均匀,主要集中在 410 月份的春雨、梅雨和台风雨,占全年的 72.9。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 790 毫米。16 图 2-4 海宁市降雨情况 4.降雨量降雨量 降水是海宁地表水资源的主要来源之一,也是地下水的基本补给来源。降水量的年际与年内变化直接影响到水资源总量、水资源短缺及利用程度、旱涝灾害等。根据 海宁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2020-2035 年)、海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05 年)资料数据,海宁市多年平均降水量为 1259.7mm,降水的年际、月际变化较大。在19562000 年期间,年最大、最小降水量分别为 1967.2mm(1993 年)和 810.4mm(1978 年)。降33、水量的年内变化受季风、台风活动影响,分布很不均匀,呈现明显的梅雨型和较明显的台风雨型降水特征。第一个梅雨型雨峰出现在 67 月,第二个台风雨型雨峰出现在 89 月,最大连续四个月降雨出现在 69 月。年内分配的特点为汛期(4-10 月)雨量集中,多年汛期平均降雨量约占全年 73%。17 图 2-5 海宁市代表站多年平均降雨量年内分配(1956-2000 年)海宁市 2020 年降雨量为 1615.6mm,较多年平均偏多 23.98%,属丰水年。从资源分区看,杭嘉湖平原(运河系)降量 1615.7mm,折合量 11.8011 亿 m ,较多年平均偏多 28.60%。钱塘江河域降量1614.8mm34、,折合量2.1423亿m,较多年平均增加偏多26.2%。表2-1 海宁市不同频率年降雨量特征值(mm)(1956-2016年)多年平均 20%50%75%90%95%1259.7 1456.9 1250.6 1061.5 985.5 947.1 5.河湖水系河湖水系 海宁市位于太湖流域,是杭嘉湖平原水系的一部分。南临钱塘江,北接运河,境内河流纵横,水网密布,形成“六横九纵”河道网络骨架。现有河道 2469 条,水域面积(不含钱塘江)占全市总面积的 5.11%。主干河道有三个排水方向,向北排入太湖,向东排入黄浦江,向南排入钱塘江、杭州湾。水系分为上河水系及下河水系。上河水系在海宁市境内流域面积共35、 202.21km2,属沿海高区。沿上塘河及新塘河建有船闸共 3 座,与运河水系、盐仓垦区沟通。1956 年以来,先后建有长安、许村、盐官、18 盐仓、新仓等电力翻水站,分别用于从运河水系翻水补充至上塘河,或从上塘河水系翻水补充至盐仓围垦区。下河水系地处海宁市中、北部,流域面积 529.65km2,主干引排河道有盐官下河、长山河、长水塘、崇长港等 4 条。这 4 条河道是向运河引水、排水和向钱塘江排水的主要河道。洛塘河、辛江塘、宁袁塘、袁花支河由西向东,横穿下河地区,与主干河道相互调节,构成境内引排水系统。在腹部贯通南北水流的有泥坝桥港、斜郭塘、绵长港、唐家堰港、平阳堰港、麻泾港、袁硖港、木长36、桥港、黄山港、年长港、六平申港等河道。图 2-6 海宁市主要河流水系 19 第二节第二节 水资源水资源和水环境和水环境概况概况 一、一、水资源水资源情况情况 1.本地水资源本地水资源 海宁市多年平均本地水资源总量 5.12 亿 m。其中地表水资源量4.51 亿 m,地下水资源量 1.26 亿 m,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量重复计算量 0.65 亿 m。2020 年海宁市水资源总量 8.08 亿 m。其中地表水资源量 7.32 亿 m,较多年平均偏多 23.98%,地下水资源量 1.58 亿m,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计算量 0.76。表 2-2 海宁市不同保证率水资源总量特征值(1956-2016)37、亿 m 年均值 50%75%90%95%水资源总量(本地地表水+地下水)5.1158 5.0714 3.1903 2.7676 2.1522 2.过境水过境水 过境水的来源来自上游河网水系来水及太湖、黄浦江来水,根据海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05 年)成果,年均水资源可利用量为3.3 亿 m3,95%保证率下过境水可利用量为 3.1 亿 m3。表 2-3 海宁市不同保证率过境水可利用水资源量 亿 m 不同频率 年均值 50%75%90%95%过境水 3.3 3.3 3.2 3.1 3.1 3.外调外调水水 由于海宁市本地水资源可用于城镇集中供水的水资源量有限,因此境外调水是解决水资源不足的有效38、途径。根据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杭州方向)框架协议,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杭州方向(千岛湖20 引水)引水规模为 2.3 亿 m/年,其中分配海宁市水量为 14 万 m/d(0.4143 亿 m/a);远期 3.2 亿 m/年,其中分配海宁市水量为 20 万m/d,并已于 2021 年实现通水。二、二、水水环境环境情况情况 根据海宁市十三五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海宁市水环境质量逐渐向好,但局部水质状况依然严峻。1.主要河流水质现状主要河流水质现状 2020 年全市 10 条主要河流 12 个断面中,5 条河流达到类水质,其余 5 条河流为类水质,7 条河流满足功能要求,除溶解氧和高锰酸盐指数外,其余39、指标均较 2019 年均有所下降。表 2-4 20192020 年海宁市地表水主要水体水质状况 序号 名称 年份(年)功能类别 现状类别 定类项目 超功能区类别项目 溶解氧 氨氮 总磷 生化需氧量 高锰酸盐指数 1.辛江塘 2020 总磷 总磷 5.10 0.64 0.237 3.7 5.6 2.2019 总磷 总磷 5.33 0.70 0.230 3.9 5.2 3.盐官下河 2020 总磷 总磷 5.70 0.83 0.238 3.7 5.9 4.2019 总磷 总磷 5.54 0.85 0.244 4.0 5.1 5.袁硖港 2020 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生化需40、氧量/5.10 0.51 0.196 3.6 5.7 6.2019 溶解氧、总磷 溶解氧、总磷 4.35 0.48 0.229 3.7 5.1 7.洛塘河 2020 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5.10 0.54 0.193 3.6 5.7 21 8.2019 溶解氧、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5.16 0.68 0.192 3.7 4.8 9.长山河 2020 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5.35 0.59 0.194 3.6 5.5 10.2019 总磷 总磷 5.01 0.61 0.222 3.7 5.4 11.市河41、 2020 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5.00 0.71 0.197 3.8 5.6 12.2019 溶解氧、总磷、生化需氧量 溶解氧、总磷、生化需氧量 4.76 0.91 0.218 4.1 5.0 13.长水塘 2020 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6.10 0.53 0.196 3.6 5.4 14.2019 总磷 总磷 5.82 0.46 0.210 3.7 4.9 15.上塘河 2020 总磷/5.25 0.98 0.242 4.0 5.8 16.2019 溶解氧、总磷、生化需氧量/4.78 1.20 0.268 4.1 5.42、8 17.崇长港 2020 总磷 总磷 6.25 0.88 0.247 3.8 5.3 18.2019 溶解氧、总磷、氨氮、生化需氧量 溶解氧、总磷、氨氮、生化需氧量 4.82 1.24 0.283 4.2 4.8 19.麻泾港 2020 溶解氧、总磷/4.68 0.82 0.225 3.5 5.5 20.2019 氨氮、总磷/5.96 1.04 0.230 3.7 5.0 2.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现状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现状 海宁市目前共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两个,分别为长水塘和泰22 山港,水源地均为河流型。两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逐年提升。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43、2)评价,两个水源地断面水质均为类,且特别项目均低于标准限值,能够达到饮用水源水质标准要求。表 2-5 20192020 年海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 水源地名称 年份 超标次数/监测次数 水质类别 主要超标指标 长水塘 2020 0/12 /2019 0/12 /泰山港 2020 0/12 /2019 0/12 /3.城市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断面水质现状城市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断面水质现状 海宁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城市地表水水质站位为海洲桥、塘桥和由拳桥三个,均属于工业用水功能水体。2020 年工业用水功能水体达标率分别为 66.7%、66.7%、33.3%。4.交接断面44、水质现状交接断面水质现状 根据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浙政办发200991 号),海宁市共设入境断面 3 个,出境断面 4 个。2016 年出境断面水质类别为类至劣类,入境断面水质类别为类至劣类;2017 年至 2018 年出、入境断面水质类别均为类至类;2019 年至 2020 年出、入境断面水质类别均为类;省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考核除 2018 年“良好”外,其余年均实现“优秀”。5.入海河流水质现状入海河流水质现状 入海河流监测主要是对上塘河排涝闸和盐官枢纽两个排钱塘江23 河口进行水质监测,2016 年至 2018 年上塘河排涝闸和盐官枢纽两个排江口水质45、类别均为类,不满足类水质功能要求。2019 年至2020 年上塘河排涝闸和盐官枢纽两个排江口水质类别均为类,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第三节第三节 供供用用水水情况情况 海宁市 2020 年供水总量 3.0579 亿 m,供水水源主要为地表水。其中地表水供水量 2.9826 亿 m,占比 97.5%,其他水源供水量 0.0753亿 m,占比 2.5%。20152020 年间供水总量由 3.415 亿 m 下降至3.0579 亿 m,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下降率达 10%。海宁市 2020 年用水总量 3.0579 亿 m。其中,工业用水量 0.8444亿 m,占比 27.61%,农业用水量 1.546、076 亿 m,占比 49.35%,生活用水量(居民生活、城镇公共)0.6437 亿 m,占比 21.04%,生态环境用水 0.0622 亿 m,占比 2%。工业及农业为海宁市主要用水类型。依照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海宁市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用水总量稳定下降。20152020 年间图 2-7 20152020 年间海宁市供水情况 2.82.933.13.23.33.43.5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4 用水总量由 3.415 亿 m 下降至 3.0579 亿 m,均控制在考核目标(3.84亿 m/年)之内。图 2-8 20152020 年间海47、宁市用水情况 用水结构不断优化。通过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升用水效率,农业用水 2015-2020 年间下降 24%;由于经济发展迅速,工业用水小幅增长,2015-2020 年间涨幅控制在 7%;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用水量逐年增长,2015-2020 年间增长 22%;生态环境用水逐年下降,2015-2020 年间下降 20%。图 2-9 海宁市 2020 年用水结构 25 第四节第四节 水源及供水工程水源及供水工程 一、一、本地水源本地水源 盐官下河(泰山港)和长水塘河是海宁的水源地,水环境功能区属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盐官南排下河(泰山港)和长水塘河是海宁市域河道最宽、输水能力最强、流量最48、大的河道。当海宁市内河水位下降,水量较少时,考虑到太湖作为巨大的天然调节水库,可以通过上游开闸放水等措施引太湖水倒灌入海宁市的平原河网,保障海宁市用水需求。现有供水水源取水口位于整个海宁市域正常水流方向的上游,是海宁市域水质相对较好的河段。并且海宁市相继在两个取水口建设了生态湿地,采用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出水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二、二、境外引水水源境外引水水源 根据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杭州方向)框架协议,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杭州方向(千岛湖引水)引水规模为 2.3 亿 m/年,其中分配海宁市水量为 0.4143 亿 m/年。26 三、三、供水工程供水工程49、 海宁市域现有集中供水的水厂两座,分别为海宁第二水厂和海宁第三水厂,另有双喜桥水厂一座,现已停用。海宁市第二水厂位于长安镇新泽桥南岸崇长公路西侧,规模为 30 万 m3/d,水源为盐官南排下河(泰山港);海宁第三水厂位于长山河双喜桥北侧,规模为 30 万m3/d,水源取自长水塘河。图 2-10 海宁市给水厂现状 海宁市现有再生水厂 2 座,分别为尖山污水处理厂、丁桥污水处理厂。其中,尖山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 5 万 m/d,出水标准一级 A,再生水处理规模 2 万 m/d。其中用于工业用水 0.3 万 m/d、市政杂用水 0.7 万 m/d、景观环境用水 1 万 m/d。丁桥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50、 20万 m/d,出水标准一级 A,再生水处理规模 2.5 万 m/d,于 2020 年建成,尚未进行再生水利用。27 图 2-11 海宁市再生水厂现状 第五节第五节 主要问题主要问题 水环境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差距较大,水质型缺水问题显著水环境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差距较大,水质型缺水问题显著 十三五期间,海宁市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10 条主要河流中 7 条满足功能要求,水质功能区达标率 7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从 2016 年的 7.1%提升到 100%。入海国控断面、省控断面由类劣类提升至类标准。省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考核除 2018 年“良好”外,其余年均实现“优秀”。虽然海宁市水质情51、况改善效果显著,但水环境改善成果面临反弹压力,治水投入与成效出现“边际效应递减”,现仍有 3 条主要河流仍未达到功能区要求,水质状况依然严峻。洛塘河、市河 2 条主要的工业用水水体达标率仅为 66.7%、33.3%,水质性缺水的问题依然存在。并且,部分河道生态流量不足,水下“荒漠化”现象较为普遍,水生态28 环境较为脆弱。在新时期“节水优先”、“节水即是减排、节水即是治污”等理念的时代背景下,以及海宁市“长三角国际化时尚科创新城与文化旅游名城、杭州湾拥湾产业高地、深度融杭的品质新城”的发展定位下,城市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对海宁市水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环境仍面临较大压力。图 2-13 饮用水源52、地达标情况 图 2-14 主要工业用水水体水质情况 可利用水资源有限,平原水网中的资源型缺水城市可利用水资源有限,平原水网中的资源型缺水城市 海宁市地处太湖流域南段,杭嘉湖平原,是典型的平原水网城市。其特点是水网密布,主干河流及其干网都是平原的排水走廊。2020 年人均水资源量 475m/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1/4,属于资源型缺水城市。水资源具有年际分布不均的特点,2011(偏枯水年)地表水资源量 3.13 亿 m,较多年平均偏少 30%,年际分布不均导致水资源供给可靠性大大降低。此外,海宁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较高,2020 年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 59%,远超国际 40%的警戒线。2011 53、年等枯水年份,其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甚至超过 100%,在不采用过境水的情况下,难以支撑海宁城市发展。29 图 2-12 海宁市近年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气候变化背景下,应对极端气候条件能力较弱气候变化背景下,应对极端气候条件能力较弱 随着全球极端气候的不断频发,特枯季节和特枯水年的供水风险日益加大。对于供水水源主要依赖本地河网的海宁来说,存在很大的供水安全保障风险,亟需加强水资源配置。应在做好开源节流,降低水资源刚性需求的同时,考虑从区域角度进行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构建多源互济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0.0%20.0%40.0%60.0%80.0%100.0%120.0%0123456754、8其中地表水总量年度用水量(亿m)水资源开发利用率30 第三章第三章 城市节约用水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成效工作成效 第一节第一节 上一轮上一轮节水规划实施情况回顾节水规划实施情况回顾 上一轮节水规划于 2015 年 6 月经报批正式启用,规划对海宁市的节水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大部分规划措施、近期目标均已按规划要求实现。1.上轮上轮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规划水平年为 2014 年;近期:20152020 年;远期:20212030 年;2.上轮上轮规划范围:海宁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海宁市中心城区 3.上轮规划目标上轮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到 2017 年,各地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 12%,污水再生水55、利用率达到 12%,城市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 90%,人均生活用水量小于 180 升。大力推进工业节水,通过技术改造和工艺提升,力争到 2017 年,印染企业重复用水率达到 40%以上,造纸企业综合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65%以上。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节水指标体系,全面实行节水统计制度,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节水法规政策齐全,节水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努力使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到 2020 年前把海宁市建成节水型城市。远期目标:海宁市 2030 年节水基本目标为:初步形成四个体系:31 实施“省水高效”战略,建立节水型生产体系。调整产业布局,建立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56、应的产业空间体系。调整产业布局,建立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产业空间体系。树立正确的水资源消费模式,建立节水型生活服务体系。4.4.规划实施评估:规划实施评估:经过上一轮节水规划的指导,除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未达到近期规划目标外,其他涉及指标均达到近期规划目标。表 3-1 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表 序号 指标 上一轮规划 2020 年规划指标 2020 年实际指标 达标情况 1 万元 GDP 取水量(m/万元)低于全国平均值50%15.32 达标 2 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 15%(省 2017 年12%)4.9%不达标 3 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及防涝 雨污分流覆盖率85%基本全覆盖 达标 4 57、城市污水处理率 95%(省 2015 年92%,2017 年 95%)基本全处理 达标 5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 10%4.27%达标 6 水环境质量达标率 80%建成区旱天无生活污水直排口;生活污水收集率93.45%,生活污水覆盖率 100%;无黑臭水体 达标 7 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 10%32.82%达标 8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L/人日)符合标准 128.84 达标 9 节水器具普及率 95%(省 2017 年90%)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合格率 100%达标 10 特种行业100%100%达标 32 (洗浴、洗车等)用水计量收费率 11 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m/万元)低于全国平均58、值50%16.6 达标 12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80%80.96%达标 13 工业取水定额 达到 GB/T18916 定额系列标准 达到用水定额标准的行业数 2 个 达标 14 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 20%60.06%达标 15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100%100%达标 33 第二节第二节 工作进展工作进展 海宁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节水工作,于 2019 年 1 月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2020 年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在制度建设方面,海宁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海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59、海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城市节水用水领域的的规范性文件,从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水资源管理、供排水管理、用水管理、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节水奖惩等方面形成了依法依规开展节水工作的制度体系。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方面,根据海宁市用水计划核定和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逐步推进的原则,对城区非居民计划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2020 年中心城区自备水计划用水率 100%,公共供水计划用水率 88.12%。节水“三同时”管理方面,根据海宁工业投资项目准入管理工作方案、关于贯彻落实的工作意见、海宁市市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在项目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审查中对节水提出相应要求。在推进绿色建筑的过60、程中,对民用建筑节能进行节能审查,重点从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方面进行节水审查。2018、2019 年两年共计对全市 119 个项目的民用建筑实施了建筑节水的节能审查和绿建预评估,并在验收环节重点审查是否按图34 施工等。价格管理方面,目前已建立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收费制度并已全面征收。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非居民生活用水实施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海宁市发改(物价)局对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收费情况实施监督,定期对城市供水企业、污水处理企业实施成本监审。供水价格调整实行成本公开制度,价格调整方案采取听证会形式进行论证后,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布。城市节水资金投入方面,海宁市重视61、节水资金投入,2020 年中心城区年财政共投入节水专项资金 932.52 万元,社会资金节水投入1200 万元,城市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占财政投入 1.17,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财政投入 2.67。城市节水水平方面,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5 号)及近期国家层面政策要求,从生态宜居、安全韧性、综合三大类对 20 项指标进行评价。总体来看,海宁市节水水平较高,但工业节水、生活节水还具有提升空间。详见下表:35 表 3-1 海宁市现状节水评价 序号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释义 2020 年 现状 节水城市考核标准 备注 1 一、生态宜居 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62、(城市建成区内具有渗透能力的地表(含水域)面积城市建成区总面积)100%36.58*不低于 45 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15 号)2 自备井关停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关停的自备井数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总数)100%100%100%3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城市公共供水总量城市公共供水注册用户用水量)城市公共供水总量100%修正值;其中,城市公共供水注册用户用水量是指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各类注册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包括计费用水量和免费用水量。计费用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免费用水量指无偿使用的水量 5.98,4.27*9%维持并加强城63、镇管网漏损管控 4 城市水环境质量 提高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 建成区旱天无生活污水直排口;生活污水收集率93.45%*,生活污水覆盖率 100%;无黑臭水体 建成区旱天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无生活污水管网空白区、无黑臭水体 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15 号)5 城市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L/(人 d))城市居民家庭年生活用水总量(新水量)(城市居民总户数每户平均人数)其中,每户平均人数按最近一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确定 114;128.84*不高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 6 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节水型居民小区或社区居民户数城市居民总64、户数)100%;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是指由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小区(社区)。11.15%;32.82%*10%7 用水总量(亿 m)各类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 3.0578 不超过下达的用 根据国家节水36 二、安全韧性 二、安全韧性 水总量控制指标 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15 号)8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万元)年工业用水量(按新水量计)年城市工业增加值 其中,工业用水量是指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加工、冷却(包括火电直流冷却)、空调、净化、洗涤等方面的用水量,按新水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统计口径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65、全口径工业企业,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执行 16.6 低于全国平均值的 50%或年降低率5%根据国家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211516 号)9 再生水利用率(%)按再生水、海水、雨水、矿井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总量占城市用水总量(新水量+非常规水量)的比例计算。计算公式:(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总量城市用水总量)100%城市再生水利用量是指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等相应水质标准的再生水,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和建筑中水用于工业生产、景观环境、市政杂用、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方面的水量,不包括工业企业内部的回用水。4.9 25%或年增长率5%根据国66、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15 号)10 居民家庭一户一表率(%)(建成区内居民抄表到户总水量建成区内居民家庭用水总量)100%100 90%11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市场抽检合格率(%)(抽检的生活用水器具市场在售节 水 生 活 用 水 器 具 样 品 数 量 总抽检样品数量)100%100 100%12 非居民计划用水率 (已下达用水计划的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单位实际用水量88.12*90%37 (%)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单位的用水总量)100%13 节水型单位覆盖率(%)节水型单位年用水总量(新水量)年城市用水总量(新水量)年城市工业用水总量(新水量)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67、新水量)100%节水型单位是指由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的非居民、非工业用水单位 19.2*15%14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年重复利用水量年工业用水总量)100%,不含电厂。其中年用水总量=年工业生产新水量+年工业重复利用水量。70,80.96*83%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15 号)15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 用水量 某行业(企业)年生产用水总量(新水量)某行业(企业)年产品产量(产品数量)考核用水量排名前 10 位(地级市)或前 5 位(县级市)的工业行业单位产品用水量 达到用水定额标准的行业数 2 个 不大于国家发布的 GB/T68、 18916 定额系列标准或省级部门制定的地方定额 16 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节水型企业年用水总量(新水量)年城市工业用水总量(新水量)100%;节水型企业是指由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用水企业。60.06*20%17 三、综合类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m/万元)年用水总量(新水量)年地区生产总值,不包括第一产业。15.32 低于全国平均值的 40%或年降低率5%18 节水资金投入占比(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城市本级财政支出)100%1.17*0.5 19 水资源税(费)征收率(%)实收水资源税(费)应收水资源税(费)100%其中,应收水资源税(费)是指不同水源种类及用水69、类型的水资源税(费)标准与其取水量之积的总和 100%,100*95%38 20 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缴率(%)实收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应收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100%;其中,应收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是指各类用户核算污水排放量与其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之积的总和。100%,100%*95%注:标“*”的为中心城区指标,其余为市域指标 39 第三节第三节 主要成效主要成效 海宁市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为指导,通过实行用水总量和开发强度双控,健全节水政策,提升涉水设施能力,促进技术创新,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70、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运行机制。海宁市人民政府于 20162020 年已经连续五年获嘉兴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优秀等级,并获得了浙江省、嘉兴市“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绩突出集体称号。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5.98%以内,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水资源利用效率也持续提升,节水成效显著。具体如下:表 3-2 海宁市“十三五”期间节水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指标 2015 年“十三五”控制目标 2020 年完成情况 指标下降率(%)用水总量(亿 m)3.4149 3.8422 3.0579 10.45%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m/万元)48.8 目标上限值 38.0下降率 22%,29.71、7 39.14%;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不包括第一产业,m/万元)21.26/15.32 27.94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万元)23.9 目标上限值 20.1下降率 16%,16.6 30.54%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5.25%*10%5.98%;4.27%*/注:标“*”的为中心城区指标,其余为市域指标 1.用水总量有效控制,用水效率显著提升。用水总量有效控制,用水效率显著提升。海宁市用水总量从 2015 年的 3.415 亿 m 下降至 2020 年的 3.058亿 m,下降率 10.45%,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万元 GDP 用水量从2015 年的 48.8m 下降至 202072、 年的 29.7m,下降率 39.1%。万元工业40 增加值用水量从 2015 年的 23.9m 下降至 2020 年的 16.6m,下降率30.5%。上述各项指标均满足海宁市“十三五”控制目标要求,达到浙江省东南区省级先进水平。并且在用水总量及开发强度双控的条件下,仍然有力地支撑了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长 6%,人口增长平均增长 2.7%等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2.管网漏损率控制效果管网漏损率控制效果显著显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海宁市一直致力于加强供水管理技术水平、降低管网漏损率的目标,且控制措施有效,实施效果显著。于 2010 年完成了城乡一体化供水,2013 年完成农村73、三级管网改造和市区一户一表改造,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的同时,减少农村粗放用水,提高农村用水效率。通过分区计量管理、大用户管理、管网改造提升、建立供水设施电子信息档案、增强管网管理应急反应、培养专业的检漏队伍、优化抢修手段等措施,精细化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管理,全方位进行管网漏损控制。至 2020 年,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仅为 5.98%,其中,中心城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仅为 4.27%,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节水载体创建成效显著,居全省前列。节水载体创建成效显著,居全省前列。海宁市采取“全面发动、重点推进、示范引领”的方式开展节水型载体的建设,优先选择用水大户作为创建对象,并加强74、重点指导。截止 2020 年底全市累计共建有 54 家节水型企业、241 家节水型单位、29 个节水型居民小区。中心城区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为 32.82%、中心城区节水型单位覆盖率为 19.2%、中心城区节水型企业覆盖率为60.06%,远大于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41 4.先后先后省级省级节水型城市节水型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创建成功创建成功 2017 年 7 月启动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2019 年 1 月被命名为“省级节水型城市”后,海宁立即制定了 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2020 年 12 月,第十批(2020 年75、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上海宁榜上有名。第四节第四节 存在问题存在问题 1.工业用水效率不高,节水管控力度有待加强工业用水效率不高,节水管控力度有待加强 海宁市节水效果显著,于 2020 年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水量较2015年下降30.54%,工业节水效果明显。但同时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方面,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能满足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要求。2020 年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水量 32.9m,海宁市 2020 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 16.6m3,对标国家型节水城市评价标准,不能满足“低于全国平均值的 50%(16.45 m3/万元)”的要求,并且区域间工业用76、水水平差异大,以印染工业为主的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许村镇、长安镇(高新区)工业用水效率较低,其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仅为 24.57 m3、17.95 m3、19.02 m3。另一方面,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能满足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要求。2020 年海宁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 70%,中心城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80.96%,均低于浙江省 86.5%的平均水平,对标国家型节水城市考核标准,亦不能满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3%(不含电厂)”的要求。此外,现状海宁市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达到省级普通级别,未达到先进用水水平,存在较大提升空间。42 在新时期“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77、“节水即是减排,节水即是治污”等理念的时代背景下,以及“长三角国际化时尚科创新城与文化旅游名城、杭州湾拥湾产业高地、深度融杭的品质新城”的发展定位下,海宁市工业用水效率未来将成为制约海宁市工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应坚持节水优先,通过调整产业机构、提高工业用水效率等,促进海宁工业绿色发展。2.再生水利用率低,污水资源化效果有待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低,污水资源化效果有待提高 海宁市相对于水资源紧缺程度,再生水利用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从政府、经营者到再生水的潜在使用者对再生水的认识及重视普遍不够。首先,海宁市现状再生水生产能力 4.5 万 m/d,再生水生产率14.7%。而国家节水城市考核指标中的再生水利用78、要求为大于 25%,再生水设施滞后于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足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要求。其次,海宁市已投入使用的再生水设施 2 万 m/d,其中用于工业用水0.3 万 m/d、市政杂用水 0.7 万 m/d、景观环境用水 1 万 m/d。2020年实际再生水利用率仅 4.9%,低于国家节水城市考核指标中的再生水利用要求。此外,海宁市由于工业污水比例较高,常规的污水处理工艺无法去除水中的盐类物质,氯离子、TDS 等指标难以满足回用作工业用水的要求,须建设反渗透、离子交换等非常规处理设施。从而增加了工程投资和长期的运行成本,其中运行成本甚至超过了自来水的价格,再生水与自来水相比无价格优势,这也导致利用积79、极性不高。最后,再生水水质盐度偏高且水质不稳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使用者范围及使用者信心,再生水利用前景不明朗。43 3.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有待进一步落实及实施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有待进一步落实及实施 计划(定额)用水管理是城市节水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海宁市自 2014 年开展了大量工作,但对标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还存在一定提升空间。一方面,目前的计划用水管理覆盖面小。仅对中心城区部分用水户纳入公共供水计划用水管理,覆盖面有待扩大至全市域。另一方面,公共供水的计划用水率有待提高。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率分别为73.18%、880、7.41%和 88.12%,尚未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 90%的考核标准,需加强计划用水下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满足国家节水型城市要求。三是目前实行的超额累进加价收费情况,实际并非是“超定额”而是“超计划”。并且只在教育、卫生、文化艺术和国家机构四个行业的少数用水户开展实行,应加强制定相关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及实施超定额管理。4.水平衡测试开展积极性不高,相关政策机制有待制定水平衡测试开展积极性不高,相关政策机制有待制定 水平衡测试是指通过用水方面“供、用、耗、排”的水帐测算,对用水现状进行合理性分析,找出用水节水的薄弱环节,加强用水管理的一种节水手段。海宁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中规定,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每81、 35 年进行节水评估。其中大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户应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海宁市通过依托节水载体创建等形式,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但存在单位积极性不高,开展数量不足,路径不清等问题。海宁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中对非居民用水户节水评估和水平衡测试的频次进行了规定,但是对开展水平衡测试企业的规模、手段没有44 进一步明晰。相关部门在推动水平衡测试时,存在推动抓手不足,落实途径有限等障碍,仅通过节水载体创建来引导企业开展,并且缺乏相关奖励政策,水平衡测试的推广效果不明显。5.水价机制不灵敏,有待持续完善水价机制不灵敏,有待持续完善 海宁市目前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的基本水量偏高。阶梯水价中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82、每年 228 吨及以下,第二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229-372 吨,明显高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的浙江省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第一级、第二级分别为 3.6 吨/人 月、5.5 吨/人 月的建议值。海宁市居民生活用水情况统计数据显示,近 5 年居民家庭年均用水量远低于第一阶梯水量,居于第一阶梯的用水户占比为 90%左右。对照意见中提出阶梯水量中第一级水量的用户原则上覆盖 80%居民家庭用户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不利于发挥阶梯水价的导向功能和节水作用。其次,阶梯水价级差较小。居民生活第一、第二、第三阶梯水价分别83、为 1.70 元/吨、2.50 元/吨、3.40 元/吨,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1 年 8 月发布的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要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的级差应不低于 1:1.5:3。此外,价格调整周期长。海宁市多年未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随着城市发展供水需求越来越大,千岛湖饮水工程实施后制水成本上升,而城市供水价格自 2013 年以来未作调整,不能及时体现供水成本的变化。45 第四章第四章 水资源水资源供需平衡供需平衡与节水潜力与节水潜力分析分析 第一节第一节 水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一、一、社会经济发展预测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海宁市 2020 年常住人口 107.684、2 万人,城镇化率 69.95%。依据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考虑人口发展规律、生育政策、近年人口增长率等情况,预计 20212025 年海宁市人口增长率为 2%,全市城镇化率 75%,预测 2025 年海宁市总人口达到 125 万人。图 4-1 现状人口 海宁市经济发展动力强劲,经济总量、发展效益均领先全国水平,经济发展态势持续向好。2020 年地区生产总值 1030.78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 18.61 亿元,占比 2%;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 574.8180.8 84.7 88.2 90.2 92.2 94.2 96.8 100.7 10385、.5 105.9 107.9 4.94.22.32.22.12.84.02.82.31.90.01.02.03.04.05.06.0020406080100120常住人口(万人)增速(%)46 亿元,占比56%,第二产业中工业实现增加值509.46亿元,占比49%;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 437.36 亿元,占比 42%。结合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海宁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预计 20212025 年海宁市经济增长率 9.2%,区生产总值达到 1600 亿元以上,其中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9%,工业增加值达 783 亿元。图 4-2 海宁市 20186、52020 年经济情况 二、二、需水量预测需水量预测 1.分项指标法分项指标法(1)综合生活需水量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海宁市属于第一分区,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为 220240L/(人 d)。根据浙江省取用水定额(2019年)人均生活用水量指标为120180L/(人 d),6.76.586.17.1210%17%12%6%-1%-10123456789020040060080010001200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GDP(万元)工业增加值GDP增速(%)工业增加值增速(%)47 综合考虑城市远期经济发展及城市节水工作,确87、定海宁市人均生活用水量指标取 120L/(人 d)。根据海宁市历年居民生活用水与城镇公共用水的比例关系,确定人均综合生活用水与人均生活用水的比例为1.5。因此,海宁市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确定为 180L/(人 d),则 2025 年海宁市生活综合需水量为 0.82 亿 m/年。(2)工业需水量 工业用水量预测采用自然增长率法进行预测,工业增加值年增长率确定为 9%。按照目前海宁市的工业用水水平,2020 年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 16.57m/万元。考虑城市节水工作,至 2025 年海宁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16%,则海宁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取14.1m/万元,工业需水量为 1.1 亿 88、m/年。(3)农业需水量 根据海宁市近年来农业用水量变化趋势,可以看出农业用水量不断减少,且农业用水效率不断提高。预计未来农业用水量将维持不变或在现状基础上减少。本次规划采用维持现状水平,则 2025 年海宁市农业需水量为 1.5 亿 m/年。(4)生态需水量 生态需水预测包含城镇绿化、道路洒扫的生态环境需水。根据海宁市 20132020 年间用水结构分析,生态用水量占城镇综合生活用水量的比例平均为 19.6%。随着城市城市的发展及节水工作的推进,预计至 2025 年生态用水量占城镇综合生活用水量的比例降至 15%,则生态需水量为 0.12 亿 m/年。48 (5)总需水量合计 根据综合生活需89、水量、工业需水量、农业需水量、生态需水量的预测结果,海宁市 2025 年预测需水量合计 3.54 亿 m/年。2.综合生活用水定额法综合生活用水定额法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海宁市属于第一分区,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为 0.40.7m/(人 d)。按照目前海宁市的用水水平,2020 年人均综合用水量 0.77m/(人 d),考虑远期经济发展及城市节水工作,确定海宁市最高日综合用水量指标为0.7m/(人 d),预测 2025 年海宁市最高日需水量为 84 万 m/d。3.需水需水量量预测预测结果分析结果分析 对比以上两种需水量预测方法,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相对简单90、,数据较为宏观,精度有限。分类用水指标法对不同用水户的用水需求分类计算,精度较高,预测更贴近实际用水需求。综合分析,推荐采用分项指标法的预测结果,至 2025 年,海宁市预测需水量为 3.54 亿m/年。三、三、可供水量分析可供水量分析 考虑流域水生态保护,过境水不计入可供水量进行分析,因此可供水量包括本地水资源、千岛湖外调水资源、再生水资源。其中千岛湖外调水指标 0.4143 亿 m/年;规划再生水利用工程规模 9.5 万 m/d(0.35 亿 m);本地水资源以第三次水资源调查为基础,多年平均本地水资源量为 5.12 亿 m,按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 60%计算,本49 地地表水可利用量为 91、3.06 亿 m/年。表 4-1 海宁市可供水量分析 类型 可供水量(亿 m)多年平均地表水可供水量 3.06 再生水量 0.35 客水(千岛湖引水)0.4143 合计 3.82 四、四、供需平衡分析供需平衡分析 根据嘉兴市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关于下达(嘉水委20221 号),海宁市 2025 年的用水指标 3.4649 亿 m/年(其中地下水 0.0109 亿m/年),不含境外引水。其中农业用水量 1.6486 亿 m/年,生活和工业用水量 1.8163 亿 m/年。综上分析,至 2025 年,海宁市预测总需水量 3.54 亿 m/年,总可供水量 3.82 亿 m/年,能够满足海宁92、市发展的用水需求,但高于嘉兴市下达的 3.4649 亿 m/年的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不含境外引水)。其中,生活和工业需水量 1.92 亿 m/年,超出嘉兴市下达的指标,缺口约为 0.1 亿 m/年,需加大城市节水力度,提高工业及生活用水的用水效率。50 表 4-2 2025 年海宁市供需平衡分析表 单位(亿 m)可供水量 需水量 余缺 水量 地表水 千岛湖 引水 再生水 合计 综合 生活 工业 农业 生态 合计 3.06 0.4143 0.35 3.82 0.82 1.1 1.5 0.12 3.54 0.28 51 第二节第二节 节水潜力分析节水潜力分析“十四五”期间,海宁市节水潜力主要体现在93、工业节水以及城镇节水两个方面。根据 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导则(水资源 2004142 号)中确定的方法和公式,对 2025 年海宁市节水潜力进行计算。生活节水潜力生活节水潜力 城镇生活(含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镇公共用水)节水潜力主要可通过节水器具普及、管网漏损控制、水价调节、水源结构调整、提高综合生活用水效率等措施实现。海宁市在非常规水资源、生活用水效率方面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其中,再生水回用率由4.9%提升至 25%,按照现状城市污水处理量计算,则可替代常规水资源约 0.2 亿 m。综合生活用水效率由 189 L/(人 d)提升至 180 L/(人 d),按照现状 107 万人口计算,则可94、节约常规水资源约0.03 亿 m。2025 年海宁市生活节水潜力合计约为 0.23 亿 m。工业节水潜力工业节水潜力 工业节水潜力可通过调整工业用水结构、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强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等措施来提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效率,从而实现工业节水。工业节水潜力计算公式如下:dWg=Z0(WZ0-WZt)其中 dWg工业节水潜力;Z0基准年工业增加值;Wz0、Wzt分别是基准年和 2025 年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52 海宁市现状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为 16.57m/万元,2025 年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为14.1m/万元,则2025年工业节水潜力为2012万m。53 第五章第五章 规划目标95、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和指标体系 第一节第一节 总体目标总体目标 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强化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部署,把节水贯穿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同时完善节水政策、制度及机制,提高用水效率,推动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和城市绿色发展。至 2025 年,基本补齐节约用水基础设施短板,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节水型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其中用水总量控制在 3.4649 亿 m,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不包括第一产业)控制在 12.52 m/万元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96、量控制在 14.1m/万元以内,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8%以内。至 2035 年,人水关系和谐,节水意识深入人心,节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建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节水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机制,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第二节第二节 指标体系指标体系 在分析现状节约用水水平、水资源供需平衡及节水潜力的基础上,结合 2022 年住建部发布的 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供排水规划、海绵城市等规划,从生态宜居、安全韧性、综合三方面确定节水指标,形成海宁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指标体系。54 表 5-1 海宁市节97、约用水专项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释义 指标类型 2020 年 现状 2025 年 目标 2035 年 目标 备注 1 一、生态宜居 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城市建成区内具有渗透能力的地表(含水域)面积城市建成区总面积)100%导向指标 36.58*45 45 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15号)2 自备井关停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关停的自备井数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总数)100%底线指标 100 100 100 3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城市公共供水总量城市公共供水注册用户用水量)城市公共供水总量100%修正98、值;其中,城市公共供水注册用户用水量是指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各类注册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包括计费用水量和免费用水量。计费用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免费用水量指无偿使用的水量 底线指标 5.98,4.27*8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维持并加强城镇管网漏损管控 4 城市水环境质量 提高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 导向指标 建成区旱天无生活污水直排口;生活污水收集率93.45%*,生活污水覆盖率 100%;无黑臭水体 建成区旱天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无生活污水管网空白区,无黑臭水体 建成区旱天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无生活污水管网空白区,无黑臭水体 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199、5号)5 一、生城市居民人均生城市居民家庭年生活用水总量(新水导向114;128.84*120 达到国内先 根据国家节55 态宜居 活用水量(L/(人 d))量)(城市居民总户数每户平均人数)其中,每户平均人数按最近一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确定 指标 进水平 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15号)6 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节水型居民小区或社区居民户数城市居民总户数)100%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是指由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小区(社区)。导向指标 11.15;32.82*10 10 7 二、安全韧性 用水总量(亿m)各类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 底线指标 100、3.0578 3.4649 不超过下达的用水总 量控制指标 根据2025 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的函(嘉水委20221 号)8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万元)年工业用水量(按新水量计)年城市工业增加值 其中,工业用水量是指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加工、冷却(包括火电直流冷却)、空调、净化、洗涤等方面的用水量,按新水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统计口径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全口径工业企业,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执行 导向指标 16.6 14.1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根据国家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211516 号)9 再生水利用率按再生水、海水、雨水、矿井水101、苦咸导向4.9 25%或年达到国内先 根据国家节56 二、安全韧性 (%)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总量占城市用水总量(新水量+非常规水量)的比例计算。计算公式:(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总量城市用水总量)100%城市再生水利用量是指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等相应水质标准的再生水,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和建筑中水用于工业生产、景观环境、市政杂用、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方面的水量,不包括工业企业内部的回用水。指标 增长率5%进水平 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15号)10 居民家庭一户一表率(%)(建成区内居民抄表到户总水量建成区内居民家庭用水总量)100%导向102、质保 100 100 100 11 节水型生活 用水器具 市场抽检 合格率(%)(抽检的生活用水器具市场在售节 水 生 活 用 水 器 具 样 品 数 量 总抽检样品数量)100%底线指标 100 100 100 12 非居民计划用水率达(%)(已下达用水计划的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单位实际用水量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单位的用水总量)100%导向指标 88.12*90 90 13 节水型单位覆盖率(%)节水型单位年用水总量(新水量)年城市用水总量(新水量)年城市工业用水总量(新水量)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新水量)100%;节水型单位是指由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导向指标 19.2*15 1103、5 57 二、安全韧性 的非居民、非工业用水单位 14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年重复利用水量年工业用水总量)100%,不含电厂。其中年用水总量=年工业生产新水量+年工业重复利用水量。导向指标 70,80.96*83%(不含电厂)上级下达指标 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15号)15 工业企业 单位产品 用水量 某行业(企业)年生产用水总量(新水量)某行业(企业)年产品产量(产品数量)考核用水量排名前 10 位(地级市)或前 5 位(县级市)的工业行业单位产品用水量 导向指标 达到用水定额标准的行业数 2 个 不 大 于 国 家 发 布 的GB/T 104、18916 定额系列标准或省级部门制定 的地方定额 不 大 于 国 家 发 布 的GB/T 18916 定额系列标准或省级部门制定 的地方定额 16 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节水型企业年用水总量(新水量)年城市工业用水总量(新水量)100%节水型企业是指由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用水企业。导向指标 60.06*20%20%17 三、综合类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m/万元)年用水总量(新水量)年地区生产总值,不包括第一产业。导向指标 15.32 12.52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8 节水资金投入占比(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城市本级财政支出)100%导向指标 1.17*0.5%。0105、.5%。19 水资源税(费)征收率(%)实收水资源税(费)应收水资源税(费)100%;其中,应收水资源税(费)是指不同水源种类及用水类型的水资源税(费)标准与其取水量之积的总和 导向指标 100,100*100 100 58 20 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缴率(%)实收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应收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100%其中,应收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是指各类用户核算污水排放量与其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之积的总和。导向指标 100,100*100 100 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建城202215号)注:标“*”的为中心城区指标,其余为市域指标 59 第六章第六章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106、束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第一节第一节 实行实行用水总量和开发强度双控用水总量和开发强度双控 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和开发强度,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2025 年,海宁市域用水总量控制在 3.4649 亿 m 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不包括第一产业)控制在 12.52 m/万元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 14.1 m/万元以内。开展市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依法限制或暂停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倒逼落实节水责任,严控用水总量。强化节水与空间规划的融合,将“双控”指标分解到国土空间规划、107、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空间上位规划中,并将其作为城市发展的限制要素,严格人口规模、建设规模、产业发展等水资源约束条件,充分发挥水资源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与引导作用。强化用水全过程管理,以水资源节约、优化配置为重点,通过对现有制度的完善及落实,严格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实现经济社会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60 第二节第二节 强化强化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和和水平衡测试水平衡测试 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 坚持“定需先定水、定水先核算”,加强水资源论证。按照浙江省区域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要求,高质量开展区域水资源论证工作。明确各街道、乡镇用水总量和开发强度控制目标,制定项目准入水效标准,编制不适用108、承诺备案制管理的项目清单,以“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作为项目准入的判断依据。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论证各项取水、供用水工程取水规模,将节水要求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论证,科学核定建设项目取用水量。执行节水评价制度,节水评价未通过审查的,不予通过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突出节水在规划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优先地位,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水平衡测试水平衡测试 引导重点用水单位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和用水效率评估,控制用水单耗,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从而强化对城市用水的宏观调控管理。制定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对用水单位月均取水量在 5000m3以上的,每 35 年复测一次;月均取水量在 5000 m109、3以下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水量平衡测试。水平衡测试可委托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专业单位进行,也可由单位用户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自行测试。强化水平衡测试结果应用。通过水平衡测试,编制详细的供水排61 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依据测定的水量数据,找出水量平衡关系和合理用水程度,并使之成为用水定额编制的基础数据,达到提高用水水平的目的。将水平衡测试成果应用到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定额制定、节水企业创建、节水评估等工作中,并将水平衡测试指标纳入到财政奖励制度中,从而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推进公共机构、企业等开展水平衡监测系统的应用,形成政府推动、公众主动的节约用水良好工作局面。第三节第三节 探索水资产改革探110、索水资产改革 按照 嘉兴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的要求,探索水资源产权改革,开展水资源资产价值转化、水权交易研究和实践。探索水权分配制度,明确区域取用水权益,合理确定重要河湖主要控制断面基本生态流量(水位),并加快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其中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取水许可明确取水权。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户,在科学核定取用水量的基础上确认取用水权。利用灌区等公共供水系统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可采取发放用水权属凭证、下达用水指标或按照行业用水定额测算用水量等多种方式确认用水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及其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其用水111、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制度。水市场和水权交易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水资源作用、实现水资源高效配置和利用的重要途径。海宁市可探索建立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制度,对用水62 总量控制指标不满足需求的地区,可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鼓励工业企业通过投资农业节水获得水权,鼓励灌区内用水户间开展水权交易。63 第七章第七章 优化市域水资源配置优化市域水资源配置 第一节第一节 统筹非常规水资源配置统筹非常规水资源配置 非常规水源是常规水源的重要补充,对于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提高区域水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以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112、利用为目标,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城市水资源配置。一、一、统筹非常规水源建设统筹非常规水源建设 推进丁桥污水处理厂为代表的再生水设施建设及工业再生水利用项目。结合许村镇印染企业集聚及盐仓污水处理厂搬迁时机,研究建设盐仓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车间的可行性,再生水可回用于许村印染企业。二、二、统筹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统筹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推进非常规水利用规划编制,并逐步实施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不断提高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比例。规范统一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数据统计口径,将再生水、集蓄雨水、淡化海水、微咸水和矿坑水纳入统计。将非常规水源利用量监测建设纳入到水资源监控信息系统中。推113、广建筑雨水收集利用,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到 2025 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5%以上。64 第二节第二节 加强区域加强区域水资源调度水资源调度 推进千岛湖引水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利用建设杭州市千岛湖引水工程的契机,将引至杭州的一部分千岛湖优质原水引入海宁。根据嘉兴市域外引水水量分配方案,海宁市年分配原水量 0.4143 亿立方米,设计配水规模为 14 万 m/天。探索开展太湖引水工程。由于海宁市供水水源过度依赖本地河网,城市应对突发性供水能力不足,而千岛湖引水量亦不能满足对优质水的供水需求。因此,远期根据实际需求,结合嘉兴太湖引水工程,114、以太湖水作为优质供水水源,开展海宁市太湖引水工程,形成“两源为主,内外结合”的供水格局,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增强城市应对突发性供水风险能力。第三节第三节 推行推行市域市域分质供水分质供水 针对海宁市优质水资源短缺的现状,推行分质供水,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通过新建工业水厂及配套管网等措施,将工业用水与非工业用水分离,实现优水优用,水尽其用。生活用水方面,将优质的千岛湖引水用于居民生活用水。但由于近期和远期千岛湖引水的水量均无法满足居民生活用水的需求,还应考虑本地水源,并在现有第二和第三水厂的基础上,新建膜处理设施提优工艺,对本地水进行提优,以补充千岛湖水水量缺口,弥补优质生活用水的不足。工业用115、水方面,以本地地表水为水源,新建工业水厂及工业供水管网系统,逐步实施分质供水。远期通过市政道路改建,逐步分离公共用水与生活用水管网,试点建设小分质供水,最大程度对优质饮用水进行梯级利用,保65 障分质供水的实施效果。编制地方生活饮用水、工业用水规范性文件,为实现分质供水提供有力支撑。生活饮用水方面,应在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的基础上,识别原水、水厂制水工艺、管网、二次供水等环节中的特征风险,并聚焦国内外饮用水关注热点,编制海宁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限制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保障饮用水水质,为实现优质饮用水提供保障。工业用水方面,海宁可通过开展广泛的用户行业类型、水量分布、116、用途分类等调研,选择对水质标准要求相对较高的行业及企业,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作为基础,通过优化调整,制定工业用水水质指标限制等规范性文件,从而保障工业用水的安全稳定。66 第八章第八章 推动重点领域节水推动重点领域节水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重要指示,聚焦工业节水、城镇节水、生态节水、智慧节水四个方面,部署开展城市节水重点工作。第一节第一节 加强加强工业节水工业节水 一、一、强化水资源准入约束,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推动产业集聚提升,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以用水效率作为依据,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117、论证、水平衡测试、取水管理,禁止引进高耗水、高污染工业项目,并对现有项目进行淘汰、改造、提升。制定关于工业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的鼓励淘汰目录,大力推广节水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应用,不断增加低耗水、低排放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比重。同时鼓励新型绿色产业建设,推进制造业绿色清洁发展。二、二、推广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动低碳清洁生产 结合本地产业类型,在纺织、印染、经编、发电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技术,推进工业企业向节水型转变。至 2025 年,年用水量超过 30 万 m 单位产品用水单耗超118、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9 年)通用值的企业开展节水改造,规模以上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93%以上。对高耗水、高废水排放企业,以节约用水和67 减少污水排放为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实施清洁生产工作。并以节水型企业创建为抓手进行落实,同时推动企业申报绿色企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三、三、试点建设低碳水循环工业园区,打造节约用水标杆 推进海宁市经编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将节水及水循环利用作为园区资源循环化改造的重要内容,创建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以市政再生水作为生产水源,替代减少新鲜水使用、污水产生和处理量,提高再生水利用量,降低城市水系统运行过程汇总的能耗、水耗,实现降碳减119、排。推动工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规划配备管网设施,增强企业再生水回用的可操作性。入园企业开展企业间的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建立园区企业间循环、集约用水产业体系,提升园区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率。园区建设智慧水务管理系统,优化供水管理。至 2025 年,完成海宁市经编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工程,打造污水资源化技术、工程与服务、管理、政策等协调发展的示范样板。探索建立水务经理制度。鼓励年用水总量超过 10 万 m3 的企业或园区设立水务经理。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倒逼企业进行节水,实现由粗放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用水方式的转变。68 第二节第二节 厉120、行厉行城镇节水城镇节水 推进智慧管网建设推进智慧管网建设,巩固巩固管网管网漏损控制漏损控制成效成效 在现有管网漏损控制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推进智慧管网建设,加强巩固现有节水成效,建立智能高效的供水管网系统。一方面,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构建大数据-水力水质模型-人工智能技术三位一体的供水管网智能化管理系统。通过建立精细的管网运行数据(管道自身性质、环境因素、运行因素)及分析诊断模型,掌握管网破损规律,实现管网漏损预警及定位,为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网漏损控制计划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推进智能水表的应用,提高智能水表覆盖率,并充分挖掘水量数据信息,提高管网漏损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及控制方案的科学性121、。此外,结合城市更新及海绵城市建设,持续推进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构建构建城镇城镇健康水循环健康水循环系统系统,推行水循环利用与梯级利用推行水循环利用与梯级利用 将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视为城市新水源,用于生态补水、生活杂用以及公共建筑用水,构建“城市用水-排水-再生处理-水系水生态补给-城市用水”的水循环系统,实现再生水的多元利用与梯级利用。一方面,加强城市杂用水的再生水回用力度,包括市政道路浇洒,酒店、小区、市政道路、公园的绿化用水等。在推广再生水城市杂用的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水质标准,通过逐段补水的方式将再生水作为河湖湿地生态补水。另一方面,加强公共建筑的内部水122、循环循序69 利用,主要包括中水利用、空调冷却循环水系统、水景等。通过对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安装中水设施,以公共建筑的优质杂排水或生活排水为水源,经集中或分散处理设施处理后进行回用,从而加强城镇水循环利用和梯级利用。加强节水型载体创建,发挥节水引导作用加强节水型载体创建,发挥节水引导作用 加强小区、单位(公共机构、学校等)等节水型载体建设力度,持续开展节水改造。推广节水型载体建设先进经验、模式和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以点带面,引导居民、单位开展节水工作。至 2025 年,市域节水型小区覆盖率大于 10%,节水型单位覆盖率大于 15%。推进绿色社区建设,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深入开展美好环123、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在家庭、单位等整个社会网络中的纽带作用。推动节水理念、节水方法、节水窍门进社区,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解决群众身边的节约用水突出问题,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至 2025 年,居民生活用水量不大于 120L/(人 d)。70 第三节第三节 强化强化生态节水生态节水 推动污水提质增效,推动污水提质增效,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 结合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和海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海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深化“五水共治”,加快实施“碧水行动”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确保全市地表水124、优良率达到 92%。一方面,提标改造现有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工业污水厂建设及监管。在现有出水水质一级 A 的基础上,提升污水处理工艺,满足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另一方面,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将工业园区内的工业废水集中进行收集处理。此外,加大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持续提高污水收集效能。重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破损修复、老旧管网更新和混接错接改造,循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至 2025 年,基本消除城市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管网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统筹城市统筹城市水水安全保障安全保障125、 全域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一方面,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充分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优先解决污水管网不完善、雨污水管网混错接等问题。在各类建设项目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统筹规划和改造城市河道、水库、泵站等防涝设施,改造和建设地下管网(管廊、管沟)、城市雨洪行泄通道、城市排涝沟渠等,做好排71 水管道、内河与水利承泄河道、湖泊、洼地之间的水位水量衔接,充分发挥河湖等天然海绵体的蓄滞作用,推进城市排水管道、涝水外排能力和应急排涝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应对洪涝灾害的能力。另一方面,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建设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构建理想的山水城空间格局,加强城市开发建设选址与防洪排126、涝的统筹,提升自然蓄水排水能力。至 2025 年,建成区 8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具有渗透能力的地表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 45%以上。第四节第四节 推动智慧推动智慧节水节水 一、一、强化节约用水服务平台建设 在现有“海宁市节约用水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节水数字化平台建设,建成海宁市供水节水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具备计划用水管理、收费管理、节水三同时管理、用水大户监控、统计分析等管理功能,强化与用水单位网络互联、管理互动,推动用水计划核定及调整申请、用水定额对标达标、历时水量及超计划水费信息查询、用水报表填报、节水技术产品发布等节水业务线上办理,并实现与供水企业运维系统等平台的数据对接127、。加快供水节水管理平台推广使用,落实发改、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对数据信息共享共用的要求,做好节水统筹科学管理。支持鼓励供水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用水户用水量在线监控和信息共享,实现各类用水户智慧用水管理系统全覆盖。72 二、二、提升节水智能化管理水平 通过进一步的信息整合、应用协同、数据挖掘,加大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非常规水资源、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的应用。构建精准动态监控、智能诊断用水、水效评估、节水潜力评估、漏水等模型,全面准确动态地展示用水总量控制等情况,实现对用水情况从宏观到微观的掌控,从而提升供水节水管理智能化水平,为供水节水业务工作开展提供时间与空128、间动态变化趋势分析,推进城市节水管理向精准化管理转变。73 第九章第九章 完善完善城市节水制度体系城市节水制度体系 以理顺节水制度实施机制、推行节水制度动态评估为抓手,通过严格节水“三同时”、完善用水定额管理、健全节水市场机制、严格全过程监管、动态完善节水制度体系,构建具有海宁特色的节水制度体系。第一节第一节 严格节水严格节水“三同时三同时”制度制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中有关节水设施建设的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该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严格审查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和施129、工图,确保节水措施落实到位。加大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的监管,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定用水指标,并责令限期改正。验收合格的项目,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并下达用水指标、准予通水投入使用,并由建设单位与运营单位制定节水设施维护制度,确保节水设施正常运行。第二节第二节 推动实施非居民用水定额管理和超定额累进加推动实施非居民用水定额管理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价制度 实施非居民用水定额管理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于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科学、合理核定用水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根据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等规定,结合海宁市实际,制定海宁市非居民用水定额管理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对本行政区域74 内的130、主要用水行业产业结构、用水水平,用水大户的生产、生活用水等情况作一次全面调查、分析,广泛听取用水户意见。同时结合浙江省用水定额,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明确先期实施行业范围及用水大户名单,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用水定额(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年度下达、季度考核、季度计费,采用事前核定的方式。费用收入可用于管网及水表改造、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质提升等。同时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对节水成效突出的用水户进行奖励、用水户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技术工艺推广等。探索建立用水定额的水权激励机制,如用水户在考核年度内实际单耗低于省用水定额先进值的节约部分水量可作为定额用水水权,其节水量可抵扣用水户下一年度超定额用水的使用131、,也可向相同行业的用水户进行转让。激发用水户参与的积极性,从而加强用水定额管理的落实效果,提高用水效率。第三节第三节 健全节水市场机制健全节水市场机制 完善完善水价水价机制机制 优化阶梯比例,完善定价制度。按照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规章文件中有关阶梯水价设置的有关原则和要求,参考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并结合海宁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实际,优化阶梯比例,完善定价制度。进一步优化阶梯水价的分级水量,适当调低一级、二级、三级水量,增强不同阶梯水价的区分度,使其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75 深化水价改革,落实加价收费。一方面,优化再生水价格,进一步形成更加灵活、高效的再生水价格机132、制。再生水价格的确定要结合再生水水质、用途等情况,并考虑弥补成本、减少与替代用水价格差异、自来水价格等因素实行市场调节价,形成合力比价体系,鼓励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另一方面,推广安装使用智能远传水表,以利于巩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成效和推动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扩大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覆盖面,实现计划用水管理与定额用水管理的有机结合。加强成本监审,健全调价机制。加强对自来水销售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实施成本监审,经测算需要调整供水价格的应及时调整到位。海宁市目前执行的自来水价格标准是 2013 年调整实施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1 年133、发布的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中提出的“城镇供水价格监管周期,原则上为 3 年”以及成本监审等相关要求,在结合海宁市综合经济形势和周边县市区定价标准的同时,考虑千岛湖饮水工程的实施及水厂供水设施的改造提升,需对自来水成本重新进行核算,必要时对水价进行调整。此外,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快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改造,鼓励依法依规移交给供水企业实行专业运行维护,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管理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并将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成本计入供水价格。76 探索探索合同节水制度合同节水制度 合同节水是通过专业化的节水服务企业与用户签订节水管理服务合同,为用水户筹集资本,集成先134、进技术,提供节水改造和管理等约定服务,并以分项节水效益等方式收回投资、获得合理利润的新型节水服务机制。根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促进节水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发改环资20161629 号)的要求,到 2020 年,合同节水管理成为公共机构、企业等用水户实施节水改造的重要方式之一。海宁市应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协同作用,加快推进以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为核心的投融资及技术集成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合同节水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培育专业化节水管理服务企业。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供水管网漏损控制135、等领域,选择一批公共用水单位,优先选择学校、宾馆、娱乐餐饮业等用水大户开展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第四节第四节 加强节水全过程监管加强节水全过程监管 落实海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节水全过程监管。实行计划(定额)用水监督管理,对重点区域、领域、行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通过考核、监管、复核、超计划累进加价等措施,加大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定期对火电、纺织等高耗水工业和高档洗浴、洗车等服务业开展节水执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浪费用水行为。对建设项目进行节水评估,从源头控制建设项目节水工作。开展用水计量执法检查,确保计量设施规范安装、正常运行、计量准77 确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坐便器、水136、嘴、洗碗机、淋浴器、净水机产品的监督检查,开展产品水效检测,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规范用水产品市场。加强节水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节水执法人员的法制业务培训,使其掌握执法依据,熟悉执法程序,不断积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第五节第五节 动态动态完善完善节水节水制度制度体系体系 海宁市法规制度较为健全,先后发布了海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海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内容涵盖节约用水、水资源、供水、排水、用水、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管理等多领域,涉及到嘉兴、海宁两级市住建局、水利局、财政局、经信局、科技局、水务集团等多部门。在现状基础上,应定期对城市节水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开展政策评估137、,跟踪国家、省、嘉兴市相关法规制度的出台、修订情况,制定海宁市城市节水相关制度补充、修订清单,保持制度文件的及时更新,以加强制度文件对海宁节水工作的指导作用。表 9-1 海宁市现状节水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类型 现有制度名称 印发部门 节水 海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海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海宁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宁市人民政府 海宁市市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海宁市住建局、发改委、经信局 海宁市统计局关于同意市住建局开展海宁市重点工业企业、非居民(单位)计划用水情况季报调查的批复 海宁市统计局 关于海宁市重点工业企业、非居民(单位)计划用水统计报表制度的批复 海138、宁市统计局 用水 海宁市用水计划核定和考核实施细则 海宁市人民政府 水资源 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海宁市人民政府 78 类型 现有制度名称 印发部门 海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海宁市人民政府 供排水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禁采地下水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 海宁市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海宁市人民政府 海宁市保留地下深井维护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海宁市人民政府 海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 海宁市人民政府 海宁市饮用水水源生态湿地保护管理办法 海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供排水管理体制 全面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实施139、意见的通知 海宁市人民政府 海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海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的实施意见 海宁市人民政府 嘉兴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 嘉兴市人民政府 嘉兴市排水管理办法 嘉兴市人民政府 海宁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海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海宁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 海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海宁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实行)的实施意见 海宁市规划建设局 79 第十章第十章 近期建设任务近期建设任务 第一节第一节 工业节水工程工业节水工程 20212025 年,鼓励改造高耗水工业企业节水改造 2550 家,计划进行节水型企业建设 20 家,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140、色升级 1个。近期工业节水工程投资约 35900 万元。详见下表:表 10-1 海宁市工业节水工程项目表 项目类别 实施年份 建设内容 投资(万元)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高耗水工业企业节水改造(家)2021 510 家高耗水工业企业进行节水改造 400 市经信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市发改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510 家高耗水工业企业进行节水改造 400 2023 510 家高耗水工业企业进行节水改造 400 2024 510 家高耗水工业企业进行节水改造 400 2025 510 家高耗水工业企业进行节水改造 400 小计 25141、50 家高耗水工业企业进行节水改造 2000 节水型企业建设(家)2021 创建 5 家节水型企业 100 市经信局 市发改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创建 4 家节水型企业 80 2023 创建 4 家节水型企业 80 2024 创建 4 家节水型企业 80 2025 创建 3 家节水型企业 60 小计 建设 20 家节水型企业 400 工业园区循环化改2021 对 1 个工业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 27000 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2022 6000 80 项目类别 实施年份 建设内容 投资(142、万元)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造绿色升级(个)小计 对 1 个工业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 33000 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经编产业园管委会 清洁生产审核(家)2021 对 10 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100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市经信局/2022 对 10 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100 2023 对 10 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100 2024 对 10 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100 2025 对 10 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100 小计 对 50 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500 合计/35900/81 第二节第二节 城镇节水工程城镇节水工程 20212025 年,继续深化143、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计划新建/改造供水管网 111.596km,完成海宁市域外引水工程分质供水配套第二水厂、第三水厂改造项目工艺提升项目、完成杭海新区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项目、创建节水型单位 15 个、节水型小区 15 个,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 95%。近期城镇节水工程投资约 198264 万元。详见下表:表 10-2 海宁市城镇节水工程项目表 项目类别 实施 年份 建设内容 投资(万元)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节水型城市建设 2022 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复查 200 市水利局、市住建局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 200 小计/400 供水管网144、建设(km)2021 建设供水管网 71.596km 19017 市水务集团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水务集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2022 建设供水管网 20km 1500 2023 建设供水管网 20km 3999 小计 建设供水管网 111.596km 24516 水厂提升改造 2021 海宁市域外引水工程分质供水配套第二水厂、第三水厂改造项目及工艺提升项目 12448 市水务集团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水务集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2022 小计 2 个水厂进行提升改造 12448 污水厂建设 2023 杭海新区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项目 160000 市水务集团 市发改145、局、市财政局、市水务集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2024 2025 小计 1 个污水厂异地新建 160000 2021 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到75%120 市机关事市级各机关和事业单位 82 项目类别 实施 年份 建设内容 投资(万元)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节约型机关创建率(%)2022 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到80%120 务管理中心 2023 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到85%120 2024 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到90%120 2025 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到95%120 小计 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到95%600 节水型单位建设(个)2021 建设节水型单位 3 个 30 市住建局 市级各机关和事业单146、位 2022 建设节水型单位 3 个 30 2023 建设节水型单位 3 个 30 2024 建设节水型单位 3 个 30 2025 建设节水型单位 3 个 30 小计 建设节水型单位 15 个 150 节水型小区建设(个)2021 建设 3 个节水型小区 30 市住建局/2022 建设 3 个节水型小区 30 2023 建设 3 个节水型小区 30 2024 建设 3 个节水型小区 30 2025 建设 3 个节水型小区 30 小计 建设 15 个节水型小区 150 合计/198264/83 第三节第三节 生态节水工程生态节水工程 20212025 年,开展城市再生水利用项目 1 个,开展雨147、水集蓄利用项目 50 个,近期生态节水工程投资约 1700 万元。详见下表:表 10-3 海宁市生态节水工程项目表 项目类别 实施年份 建设内容 投资(万元)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城市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个)2022 前进研究 200 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水务集团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水务集团、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2025 建设 1 个城市再生水利用项目 1000 小计 建设 1 个城市再生水利用项目 1200 雨水集蓄利用(个)2021 建设 10 个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100 市住建局/2022 建设 10 个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100 2023 建设 10 个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100 148、2024 建设 10 个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100 2025 建设 10 个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100 小计 建设 50 个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500 合计 1700/84 第四节第四节 智慧节水工程智慧节水工程 20212025 年,推动开展工业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 25 套,节水数字化平台建设 1 个,近期节水科技支撑工程投资 325 万元。详见下表:表 10-4 海宁市智慧节水工程项目表 项目类别 实施年份 建设内容 投资(万元)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工业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套 2021 开展工业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 5 套 25 市水利局/2022 开展工业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 5 套 25149、 2023 开展工业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 5 套 25 2024 开展工业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 5 套 25 2025 开展工业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 5 套 25 小计 开展工业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 25 套 125 节水数字化平台建设(个)2022 建设 1 个节水数字化平台 200 市水利局 市住建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市水务集团、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 小计 建设 1 个节水数字化平台 200 合计 325/85 第五节第五节 近期改造建设投资估算近期改造建设投资估算 经估算,海宁市“十四五”期间节约用水需投入 23.62 亿元,其中 20212022 年投入 6.150、84 亿元,20232025 年投入 16.78 亿元。表 10-5 海宁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投资计划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万元)年度投资 责任单位 2021-2022年 2023-2025年 工业节水工程 高耗水工业企业节水改造 鼓励支持对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 25-50 家企业年用水量超过 30 万立方米的企业进行节水评估,单耗超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9 年)通用值的进行节水改造。2000 800 1200 市经信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节水型企业建设 浙江富邦汽车内饰科技有限公司等 20 家 400 180 220 市经信局 海宁经编园区水资源循环利151、用项目 新建一座 3 万吨/日的染整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和中水回用管网等配套工程,其中配套中水回用 2.5 万吨/日。33000 33000 0 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海宁经编园管委会 清洁生产审核(家)50 家 500 200 300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市经信局 城镇节水工程 节水型城市建设 开展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 400 200 200 市水利局、市住建局 供水管网建设 海宁市域外引水工程分质供水配套管网项目 新建管径 DN1001200 的分质供水管道总长约 57.946 公里 17280 17280 0 市水务集团 海宁市域外引152、水工程分质供水配套管网提升工程 新建分质供水管道约 40 公里 5499 1500 3999 市水务集团 86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万元)年度投资 责任单位 2021-2022年 2023-2025年 2021 年供水设施提升工程 开展 6 条道路配套供水设施的新建或改造,对 7 个小区等老旧管进行改造,共计新建或改造管道约 13.65 公里 1737 1737 0 市水务集团 水厂提升改造 海宁市域外引水工程分质供水配套第二水厂改造项目 对水厂现状 1 条 5 万吨/日制水生产线进行改造,使其具备 6 万吨/日千岛湖水制水能力,同时新建一座膜处理车间 788 788 0 市水153、务集团 海宁市域外引水工程分质供水配套第三水厂改造项目 对现有两条 15 万吨/日处理设施中的一条进行改造,使其具备 15 万吨/日千岛湖水制水能力,同时新建一座膜处理车间 1598 1598 0 市水务集团 海宁市域外引水工程分质供水配套第二水厂工艺提升项目 对现有第二水厂工艺进行提升改造,形成 5 万吨/日高品质水处理能力 5112 5112 0 市水务集团 海宁市域外引水工程分质供水配套第三水厂工艺提升项目 对现有第三水厂工艺进行提升改造,形成 5 万吨/日高品质水处理能力 4950 4950 0 市水务集团 污水厂建设 杭海新区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项目 160000 0 160000 市154、水务集团 节约型机关建设 创建 60 家节约型机关 600 240 360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节约型单位建设 创建 15 个节水型单位 150 60 90 市住建局 节约型小区建设 创建 15 个节水型小区 150 60 90 市住建局 87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万元)年度投资 责任单位 2021-2022年 2023-2025年 生态节水工程 城市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 推进非常水利用规划编制,研究建设盐仓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车间的可行性。争取扩建尖山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 10 万吨/日处理能力,其中配套中水回用 5 万吨/日。到 2025 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5%及以上155、。1200 200 1000 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水务集团 雨水集蓄利用(海绵城市建设)预计 50 个房地产项目的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海绵城市建设)500 200 300 市住建局 智慧节水 工业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 预计开展工业用水计量 25 套 125 50 75 市水利局 节水数字化建设 开发节水数字化平台 200 200 0 市水利局 合计 236189 68355 167834/88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第一节 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明确以市政府主要领为组长,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统156、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集团等多部门为成员的责任分工。通过科学分解节水目标和任务、落实成员单位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高效运转的领导工作小组,推进节水工作。同时,优化完善节水考核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海宁市政府政绩考核,建立目标考核、干部问责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保障责任落实到位,推进节水工作的开展,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第二节第二节 科技保障科技保障 加强节水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在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重大工程建设等领域进行关键技术科技攻关,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深度融合,积极开展节水技术推广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同时,积极开展重点节水技术研究157、开发项目,优先支持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工业废水治理和污水回用的新工艺、新用水精准计量、非常规水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等先进技术及装备。同时加强节水重大课题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及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依托节水科研项目,加快推进节水科研成果转化。落实节水效标识及节水产品认证,制度鼓励本地产品生产者申请通过认证。加大认证结果采信力度,在政府采购等环节选择节水效果89 显著、性能比较成熟的获证产品予以优先采购。第三节第三节 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加大节水资金投入力度,为节水先进设施的研制和节水先进技术的推广提供资金保障。通过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体系,努力拓展新的投资渠道158、,建立长期稳定的节水财政投入机制。其中,公益性为主的水资源配置、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体,要按照公共财政制度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对节水设施建设投资主渠道作用,在积极争取中央、省支持的同时,增加县级财政的投入。经营性为主的节约用水项目,要制定有利于节水的投融资政策,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手段,吸引社会各界资金对节水的投入,为民营资本进入节水建设和经营市场创造良好环境,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程建设,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参与投资,拓宽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项目的投资渠道。第四节第四节 宣传教育宣传教育 大力提升节水意识,推广全民节水行动。利用每年“世159、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通过报刊、广告牌、电子屏幕、横幅、宣传册等多渠道宣传节水法律法规。各职能部门可联合各村、社区的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开展“节水宣传进社区”、“节水宣传进农村”活动,加大节水公益性宣传力度,倡导绿色消费。建设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发挥水博物馆、水科技馆、水文化馆、重点水利工程等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实践。此外,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推进节水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引导群众增强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认识和行动,形成全社会节水的良好氛围。90 附表附表 1 表表 1111-1 1 海宁市节水规划实施单位及分工海宁市节水规划实施单160、位及分工 指标指标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 责任单位责任单位 实施内容实施内容 完成时限完成时限 基本条件 1 1 健全制度体系 有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利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市住建局 制定海宁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 2022 年 2 2 开展创建活动 城市节水管理主管部门明确,职责清晰,人员稳定,日常节水管理规范。推动落实各项节水制度,开展全国城市节水 宣传周以及日常的节水宣传,开展城市节水的日常培训等 住建局、水利局 开展全国城市节水 宣传周以及日常的节水宣传;经常开展城市节水的日常培训,并保存管161、理记录 每年开展 3 3 建立城市节水统计制度 有用水计量与统计管理办法,或者关于城市节水统计制度批准文件,城市节水统计至少开 展 2 年以上。住建局、统计局 做好城市节水管理统计报表和全市基本情况汇总统计报表 每年开展 4 4 建立节水财政投入制度 有稳定的年度节水财政投入,能够支持节水基础管理、节水设施建设与改造、节水型器具 推广、节水培训以及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开展 财政局、科技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水利局、经信局 将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等列入年度预算并经批复后实施 每年开展 5 5 推进智能化供水节水管理 建立城市供水节水数字化管理平台,能够支持节水统计、计划用水和超定额管理162、。住建局、水利局 在现状海宁市供水节水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将超定额管理纳入到平台建设 2023 年 6 6 编制并有效实施城市节水规划 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并经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出台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相关制度,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 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城市节水规划执行并落实到位;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持续推进 91 指标指标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 责任单位责任单位 实施内容实施内容 完成时限完成时限 生态宜居 7 7 提高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163、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西藏自治区、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低于 40%,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不低于 45%住建局 推进城市海绵设施建设 2024 年 8 8 自备井关停率(%)100%水利局 均已关停 长期 9 9 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8%以内 水务集团 推进智慧管网建设,加强公共管网日常管理 2025 年 1010 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 建成区旱天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无生活污水,管网空白区,无黑臭水体 五水共治办、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住建局 继续推动污水提质增效,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污水管网建设 2022 年 1111 城市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L/164、(人d))120 住建局、水务集团 做好居民家庭节水工作 长期 1212 提高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10%住建局 继续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 2024 年 安全韧性 1313 严控用水总量(亿 m)3.4649 水利局 对用水总量进行控制,探索水资产改革 2024 年 1414 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万元)14.1 水利局、经信局 加强工业企业节水改造 2025 年 1515 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京津冀地区35%;京津冀以外的地级及 以上缺水城市25%;其他城市25%或年增 长率5%住建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加强再生水设施及管网建设。编制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专项规划 2024 165、年 1616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合格率(%)100%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对生活用水器具市场进行抽检 每年开展 1717 提高非居民计划用水率达(%)90%住建局 加强对非居民计划用水的管理 2022 年 1818 提高节水型单位覆盖率(%)15%住建局 创建/维持省级节水型单位 2024 年 92 指标指标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 责任单位责任单位 实施内容实施内容 完成时限完成时限 1919 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3%(不含电厂)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经信局 以用水效率作为依据,及时调整产业结构、推广鼓励节水技术改造、推进经编园水循环工业园区建设 2024 166、年 2020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 不大于国家发布的 GB/T18916 定额系列标准或省级部门制定的地方定额 经信局、水利局、水务集团 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 2023 年 2121 提高节水型企业覆盖率(%)20%经信局 创建/维持省级节水型企业 2024 年 综合类 2222 降低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m/万元)12.52 住建局 通过节水技改、水资源承载力与水环境容量核算、建设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推动企业及公建开展水平衡测试等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2025 年 2323 加大节水资金投入占比 0.5 财政局 加大节水资金投入 每年开展 2424 水资源税(费)征收率(%)100%水利局 严格做好水资源税(费)征收工作 每年开展 2525 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缴率(%)100%住建局、水务集团 严格做好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缴工作 每年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