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象山县水域保护规划报告(2021-2035年)(1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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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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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市象山县水域保护规划报告简本 一、规划背景 为加强水域保护,维护和发挥水域在防洪、排涝、蓄水、供水、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功能,2019 年 1 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明确提出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域保护规划”的要求;同年 9 月宁波市修订完成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也明确提出了“组织编制河道水域保护规划,确定规划区内的河道基本水面率、河道水域总体布局、水域功能、重要水域名录、保护措施以及规划控制线(蓝线)等内容”的要求。目前,象山县正积极开展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从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管理要求的角度出发,科学划定水域保护空间,2、也是新形势下实现我县国土空间统筹协调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治水新思路,满足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日益美好生活对于水域综合功能发挥的新要求,切实加强河湖水域保护管理工作,维护河湖水域健康生命,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2021.08)(以下简称导则)等相关规定,象山县正式开展宁波市象山县水域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二、规划总则(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象山县全境,陆域面积 1394km2。目前,象山县境内无市级及以上河流,无水面面积 0.5km2以上湖泊及其它岸线保护和利用问题突出的河湖,故本规划不涉及岸线保3、护与利用相关规划内容。图 1 规划范围示意图(二)规划目标和任务 1、总体目标 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基于水域岸线自然禀赋条件,统筹考虑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对水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与开发利用需求,充分结合已有流域、区域防洪排涝、水资源利用、水生态环境等水利规划要求,强化水域岸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按照统筹协调、突出重点、长远前瞻、科学可行的原则,提出区域、流域水域岸线空间与功能保障、管理与保护等方面的近远期目标以及基本水面率、规划水面率、重要河湖岸线保护率、城乡居民 15 分钟亲水圈覆盖率等指标。2、规划指标 规划指标主要包括约束性指标与预期性指标,其中4、约束性指标主要包括基本水面率、重要水域面积;预期性指标主要包括规划水面率、区域水质达标率、城乡居民 15 分钟亲水圈覆盖率等。本次规划具体指标详见下表。表 1 本次规划具体指标 序序号号 属性属性 指标名称指标名称 现状值现状值 近期目标值近期目标值 远期目标值远期目标值 1 约束性指标 基本水面率(%)/3.84/2 重要水域面积(km2)20.10 17.49 17.95 3 预期性指标 规划水面率(%)3.84 3.84 4.00 4 区域水质达标率(%)75 90 90 5 城乡居民 15 分钟亲水圈覆盖率(%)83.56 85 85 注:1.重要水域面积:象山县近期有 10 座水库拟5、降等为其他水域,平潭水库扩容工程拟增加水域面积 0.05km2;远期有新建白仙山水库工程,拟增加水域面积 0.45km2。2.目前,象山县境内无市级及以上河流,无水面面积 0.5km2以上湖泊及其它岸线保护和利用问题突出的河湖,故本规划不涉及岸线保护与利用相关规划内容。3、规划任务 依据导则浙江省水域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相关要求,本次象山县水域保护规划任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资料收集 收集整理象山县的自然地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工程、人口、经济、社会、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基础数据和资料,以及相关规划成果。(2)现状调查 开展象山县现状水域调查,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分析。根据象山县水域调查报告6、,计算象山县现状水面率。(3)现状评价与需求分析 基于象山县水域现状调查,进行水域防洪排涝、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评价,分析现状水域存在的主要问题。(4)水域功能和布局 以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水利发展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为基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交通、文化、旅游等相关规划,并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他行业规划需求相协调,与百姓生产生活需求相适应,优化水域布局,明确水域总体规划布局和水域功能,确定规划水平年的基本水面率。(5)管理保护措施 明确各类水域的保护主体及管理制度,提出重要水域管控措施、体制机制及制度建设措施、信息化管理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等。(6)规划实施保障 分别从7、政府组织、资金投入、监督考核、科技支撑、协作机制、社会参与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政策建议。(三)规划水平年 现状水平年:2020 年 近期规划水平年:2025 年 远期规划水平年:2035 年(四)规划分区 受地形地势、水利基础条件、规划开发情况等因素影响,不同区域其防洪排涝安全保障、水资源供给保障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对于水域空间保护和管理的要求也有所不同,为充分发挥水域防洪、排涝、蓄水、供水、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功能,有效满足防洪排涝、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相关要求,统筹协调地块开发与水域保护等的相关关系,有必要根据各区块发展要求等不同,对流域、区域进行分区划分。依8、据导则,规划分区一般分为行政分区和流域分区两类。行政分区原则上按照乡镇行政区域(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划分,有需要时可在其下设二级分区,城市建成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旅游度假区、特色小镇、工业园区、围垦区等可作为独立分区。流域分区原则上按照八大流域分区进行划分,各地可根据管理需要,进一步细化流域分区。依据八大流域分区情况,本次规划范围全域均属于独流入海小水系,规划总面积为 1394km2;依据象山县乡镇行政区域(乡、镇、街道办事处)划分情况,将象山县划分为石浦、西周、贤庠、大徐、涂茨、墙头、泗州头、新桥、定塘、鹤浦 10 个镇,黄避岙、东陈、茅洋、晓塘、高塘岛 5 个乡,丹东、丹9、西、爵溪 3 个街道,共 18 个分区。此外,补充下设经济开发区、象保合作区两个独立分区。其中,考虑到象保合作区北部围垦工程尚未明确,同时结合象山县城镇开发边界以及象保合作区管委会相关意见,本次象保合作区规划范围不包含未开发围垦用地面积,为 5.08km2。规划分区见下表。表 2 规划分区情况一览表(行政分区)序号序号 街道、镇名称街道、镇名称 陆域面积陆域面积(km2)1 丹东街道 52.09 2 丹西街道 32.56 3 爵溪街道 44.23 4 贤庠镇 71.01 5 泗洲头镇 86.77 6 西周镇 165.07 7 墙头镇 91.60 8 大徐镇 50.80 9 涂茨镇 77.78 10、10 定塘镇 68.87 11 新桥镇 101.97 12 鹤浦镇 99.55 13 石浦镇 138.75 14 高塘岛乡 73.21 15 晓塘乡 45.21 16 黄避岙乡 48.59 17 茅洋乡 48.26 18 东陈乡 97.57 合计 1394 其中 经济开发区 36.6 象保合作区 5.08(不含未开发围垦用地面积)三、现状水域情况(一)现状水域概况 本次现状水域统计,在 象山县水域调查成果报告(2021年)成果基础上,结合已实施的河道治理工程和水库山塘降等报废情况,对象山县境内现状水域进行更新调整,得到象山县现状水域面积为 53.47km2,水域容积为 24706.63 万m311、,相比水域调查报告新增水域面积约 0.18km2,新增水域容积约 59.73 万 m3。具体分布见附图 1 表 3 象山县分水域类型调查汇总表 水域类型水域类型 数量数量 (条(条/座)座)长度长度 (km)水域面积(水域面积(km2)水域容积水域容积 (万(万 m3)河道 907 1283.58 26.37 5443.32 水库 76/20.07 17540.93 山塘 422/2.47 902.1 人工水道 202 99.67 1.22 31.03 其他水域 682/3.33 789.25 合计 53.47 24706.63 表 4 象山县分行政区现状水域成果表 序号序号 街道、镇名称街道12、镇名称 水域面积(水域面积(km2)水域容积(万水域容积(万 m3)1 丹东街道 3.20 998.63 2 丹西街道 1.41 481.24 3 爵溪街道 0.92 492.84 4 贤庠镇 2.86 1007.63 5 泗洲头镇 1.94 630.48 6 西周镇 6.53 5257.10 7 墙头镇 1.60 1442.69 8 大徐镇 2.41 1026.49 9 涂茨镇 3.31 634.93 10 定塘镇 6.14 2800.19 序号序号 街道、镇名称街道、镇名称 水域面积(水域面积(km2)水域容积(万水域容积(万 m3)11 新桥镇 4.12 2097.48 12 鹤浦镇 13、2.91 1474.99 13 石浦镇 2.88 973.45 14 高塘岛乡 2.96 690.21 15 晓塘乡 3.47 2143.14 16 黄避岙乡 1.22 297.13 17 茅洋乡 1.75 1471.58 18 东陈乡 3.85 786.45 象山县总计 53.47 24706.63 其中 经济开发区 2.16 426.52 象保合作区 0.14 19.27(二)现状水面率 象山县现有水域主要为河道、水库、山塘、人工水道、其他水域五类,共计水域面积约 53.47km2,水域容积约24706.63 万 m3。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为 1394km2,计算得现状水面率为 3.84%,14、水域容积率 17.72 万 m3/km2。各行政分区现状水域面积及水面率情况详见下表。表 5 各行政分区现状水域及水面率情况表 行政分区行政分区 区域面积区域面积(km2)水域面水域面积积(km2)水面水面率率(%)水域容积水域容积(万(万 m3)水域容积率水域容积率(m3/km2)丹东街道 52.09 3.20 6.15 998.63 19.17 丹西街道 32.56 1.41 4.33 481.24 14.78 爵溪街道 44.23 0.92 2.08 492.84 11.14 贤庠镇 71.01 2.86 4.03 1007.63 14.19 泗洲头镇 86.77 1.94 2.24 615、30.48 7.27 西周镇 165.07 6.53 3.96 5257.10 31.85 墙头镇 91.60 1.60 1.75 1442.69 15.75 大徐镇 50.80 2.41 4.74 1026.49 20.21 行政分区行政分区 区域面积区域面积(km2)水域面水域面积积(km2)水面水面率率(%)水域容积水域容积(万(万 m3)水域容积率水域容积率(m3/km2)涂茨镇 77.78 3.31 4.26 634.93 8.16 定塘镇 68.87 6.14 8.92 2800.19 40.66 新桥镇 101.97 4.12 4.04 2097.48 20.57 鹤浦镇 99.16、55 2.91 2.92 1474.99 14.82 石浦镇 138.75 2.88 2.08 973.45 7.02 高塘岛乡 73.21 2.96 4.04 690.21 9.43 晓塘乡 45.21 3.47 7.68 2143.14 47.40 黄避岙乡 48.59 1.22 2.51 297.13 6.12 茅洋乡 48.26 1.75 3.63 1471.58 30.49 东陈乡 97.57 3.85 3.95 786.45 8.06 象山县总计 1394 53.47 3.84 24706.63 17.72 其中 经济开发区 36.60 2.16 5.90 426.52 11.6517、 象保合作区 5.08(不含未开发围垦用地面积)0.14 2.76 19.27 3.79 四、规划水域情况(一)近期规划情况 基于象山县水域现状及实施情况,确定象山县规划基本水面率为 3.84%。基于象山县水域现状情况,结合象山县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的重点建设任务及县内相关水域调整方案,综合考虑象山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域防洪排涝、水资源利用、景观、生态保护等多种功能需求和技术标准要求,确定象山县近期规划水面率为 3.84%。各乡镇具体控制指标详见下表,总体布局见附图 2。表 6 各行政分区近期基本水面率控制要求表 行政分区行政分区 区域面积(区域面积(km2)现状基准年现状基准年 近期18、水平年近期水平年 水域面积水域面积(km2)水面率水面率(%)水域面积水域面积(km2)基本水面基本水面率(率(%)丹东街道 52.09 3.20 6.15 3.20 6.15 丹西街道 32.56 1.41 4.33 1.41 4.33 爵溪街道 44.23 0.92 2.08 0.92 2.08 贤庠镇 71.01 2.86 4.03 2.89 4.03 泗洲头镇 86.77 1.94 2.23 1.94 2.23 西周镇 165.07 6.53 3.96 6.57 3.96 墙头镇 91.60 1.60 1.75 1.60 1.75 大徐镇 50.80 2.41 4.75 2.41 4.19、75 涂茨镇 77.78 3.31 4.25 3.29 4.25 定塘镇 68.87 6.14 8.91 6.09 8.91 新桥镇 101.97 4.12 4.04 4.06 4.04 鹤浦镇 99.55 2.91 2.92 2.80 2.92 石浦镇 138.75 2.88 2.07 2.90 2.07 高塘岛乡 73.21 2.96 4.04 2.94 4.04 晓塘乡 45.21 3.47 7.67 3.47 7.67 黄避岙乡 48.59 1.22 2.52 1.13 2.52 茅洋乡 48.26 1.75 3.63 1.76 3.63 东陈乡 97.57 3.85 3.95 4.120、6 3.95 象山县总计 1394 53.47 3.84 53.53 3.84 其 中 经济开发区 36.60 2.16 5.90 2.16 5.90 象保合作区 5.08(不含未开发围垦用地面积)0.14 2.76 0.14 2.76 (二)远期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以近期规划水面率为基准,按照骨干河道满足水利规划要求,一般河道结合开发边界范围布局(开发边界线外一般河道维持现状,开发边界线内一般河道在满足水域占补平衡、河道功能不变的条件下以河道规划蓝线为主)的原则,结合各乡镇水利规划、工程设计前期成果、防洪影响评价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的规划要求,综合考虑象山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域防洪排涝、水资源利用21、景观、生态保护等多种功能需求和技术标准要求,确定象山县远期规划水面率为4.0%。各乡镇具体控制指标详见下表,总体布局见附图3。表 7 各行政分区远期规划水面率控制要求表 行政分区行政分区 远期水平年远期水平年 区域面积(区域面积(km2)水域面积(水域面积(km2)规划规划水面率(水面率(%)丹东街道 52.09 3.44 6.60 丹西街道 32.56 1.51 4.64 爵溪街道 44.23 0.95 2.14 贤庠镇 71.01 3.37 4.75 泗洲头镇 86.77 2.39 2.76 西周镇 165.07 6.57 3.99 墙头镇 91.60 1.60 1.75 大徐镇 50.22、80 2.43 4.78 涂茨镇 77.78 3.30 4.26 定塘镇 68.87 6.10 8.86 新桥镇 101.97 4.17 4.09 鹤浦镇 99.55 2.80 2.81 石浦镇 138.75 3.21 2.32 高塘岛乡 73.21 2.94 4.02 晓塘乡 45.21 3.47 7.68 黄避岙乡 48.59 1.15 2.37 茅洋乡 48.26 1.77 3.67 东陈乡 97.57 4.52 4.64 合计 1394 55.69 4.00 经济开发区 36.60 2.43 6.63 象保合作区 5.08(不含未开发围垦用地面积)0.20 3.94 附图 1 象山县现状水域分布图 附图 2 象山县近期规划布局图 附图 3 象山县远期规划布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