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管理培训课件(174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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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46102
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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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安全管理第一节 煤矿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一、安全的定义及其重要性 1安全从不同的角度有下列定义: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安全是指没有引起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或损害的条件。安全是指不因人、机、媒体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时间的损失。2安全的重要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大。影响周期长。二、管理的定义 管理就是管理者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对管理对象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三、安全管理的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分析、研究、评价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从组织、技术2、管理、培训等方面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危险源。预防事故发生或最大限度控制事故的影响范围及程度。实现最优化安全状态,为企业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四、安全管理的意义及作用 1搞好安全管理是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根本对策。造成伤亡事故的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态 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安全管理的缺陷(事故发生的根源)要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必须:从加强安全管理做起。不断改进安全管理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2搞好安全管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基本保证。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需要:安全管理人员具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和自觉性。制定各方面防止事故和3、职业危害对策。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自觉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护能力。3搞好安全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煤矿灾害防治水平的提高要通过:增加安全投入。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创造本质安全化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4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措施都有赖于有效的安全管理,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安全技术指各种专业有关安全的专门技术。如安全监控系统等。劳动卫生指对尘毒、噪声、辐射等各方面物理化学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治理。5搞好安全管理,有助于改进企业管理,全面推进企业各方面工作的进步,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好坏反映出企业管理水平。企业管理得好,安全状4、况得到改善 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安全管理混乱 事故、伤亡不断。五、安全管理的目的、地位及主要内容 1安全管理的目的 提高灾害防止水平。预先发现、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防止发生事故、职业病和环境危害,避免各种损失。最大限度地发挥安全技术措施的使用。提高安全投入效益、推动企业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2安全管理的地位 安全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处于执行的地位。3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应急与救援等)生产建设中的动态安全管理。(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现与控制、设备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和维护管理、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等。)安全信息化工作。(煤炭行业安全生产信息等)4安5、全管理的特点 长期性、科学性、层次性、预防性、专业性、群众性、人为性、效益性、强制性、社会功能性。第二节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 一、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概述 我国目前的安全工作体制是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督管理。监察机关的监察。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社会公众的监督。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监察 由国家法规授权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进行的具有法律形式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的基本特征:权威性。强制性。普遍约束性。3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6、基本原则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二)煤矿安全生产监察体制 煤矿安全监察实行垂直管理、分级监察的管理体制。1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具有的特点 实行垂直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监察和管理分开 安全监察职责 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承担 安全管理职责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承担。2煤矿安全监察的内容 煤矿安全监察的内容可概括为:查思想、查制度、查安全设施、查事故隐患和事故处理,被监察的煤7、矿企业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要求。重点监察内容包括:(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是否对各类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生产性建设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5)职工是否存在“三违”行为。(6)是否有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 出、冒顶片帮、冲击地压、地面和井下火灾与水灾、矿尘、有毒有害气体的预防措施。(7)是否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图样、资料。(8)是否设置安全标志、井下避灾路线。(9)是否提取和使用安全保障基金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10)是否具有防治瓦斯、煤尘、火灾、水害、顶板事故的技术手段和装备。(11)所使用的8、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并通过安全认证。(MA标志)(12)是否在依法批准的开采范围内进行采矿作业。(13)在“三下”开采煤炭,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并报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备案。(14)在停工、或者恢复采煤作业时,是否采取安全措施。(15)是否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煤矿工作;是否分配女职工从事井下作业。(16)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向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17)是否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18)是否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19)是否为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20)是否建立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品。二、煤矿安全责任体系 9、1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煤矿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煤矿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2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公安机关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三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负责”的具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及10、其工作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应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煤矿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原则 煤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矿长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技术工作负责。各级职能机构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3煤矿企业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主管安全生产的企业副职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分管其它方面的企业副职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各级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采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部门的11、安全生产职责 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当好矿山企业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协助矿山企业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矿山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和审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审查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并督促按期完成。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掌握危险源动态,研究解决事故隐患和存在的安全问题,遇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采取应急措施,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后报告领导研究解决。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和培训工作。参加伤亡事故处理,对伤亡事故和职业病12、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督促贯彻执行。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制度,并督促执行。指导班组安全员的工作。二、煤矿安全生产主要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考评奖惩制度 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在安全生产和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三违”因而避免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3)抢救事故有功的。(4)安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技术上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成绩的。2.惩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责13、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5)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工由于不会操作或不懂安全规程而造成事故的。(6)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情节严重的。(7)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伪造、破坏事故现场的;阻碍、干扰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8)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14、缺陷、或用于作业环境不安全造成事故的。(9)放弃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不及时解决安全问题或尘毒方面存在的隐患,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尘毒危害严重的。(10)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或事故后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3惩处事故责任者的规定 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责任。(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3)因采购不合格原材料、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等,造成伤亡事故的。(4)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5)发现有立即发生事故的危险情况,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汇报的。(6)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者15、故意拖延不报的,以及对肇事者姑息包庇,甚至嫁祸于他人的。对蓄意制造事故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他人者,要从重处罚。(二)安全检查制度 1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1)日常检查。(2)定期检查。(周、旬、月、季、年和节假 日检查)(3)不定期检查。(4)专业检查。(5)连续性检查。2煤矿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安全意识。(查思想)(2)查管理制度。(3)查劳动纪律。(4)查事故隐患。(三)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安全办公会议制度每旬召开一次。(小煤矿每周召开一次)(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由矿长主持。(矿长外出,由矿长委托的生产或安全副矿长主持召开。)(3)参加的人员有:副总以上领导干部16、生产及有关科室的负责人、区队有关人员。(4)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会议指示、指令、文件精神。听取有关专业部门对本旬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汇报。分析讨论各类隐患问题。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处理意见。研究和部署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5)安全办公会议的内容要形成安全办公会议纪要。(6)对会议制定的各类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应形成书面材料,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抓好监管、检查、落实、统计、归档工作,并在下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上通报整改情况。(7)安全办公会议纪要要妥善保管,以便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四)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审批的依据 (1)安全技术17、措施编制和审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评定办法、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应遵守上级主管部门颁发 的各种文件、指令和技术标准。2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1)审批要求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由矿总工和采掘专业的副总审批。应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及采区首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审批方式 传审 会审(3)传达贯彻(五)工伤保险制度 1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1)强制实施的原则(2)无责任赔偿的原则(3)劳动者个人不缴费原则(4)损失补偿与事故预18、防及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原则(5)待遇优厚原则(非因工负伤和疾病不能享受工伤待遇)2工伤认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下列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19、残或者自杀的。(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隐患的分类 (1)按隐患危险程度分类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特别重大隐患(2)按煤矿危险类型分类: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灾、提升运输、机电、爆破、顶板等。(3)按隐患的表现形式分类:人的隐患 物的隐患 环境隐患 管理隐患 2隐患的分级(1)A级隐患。(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本矿解决不了,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2)B级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治理难度大,区队解决不了,须有矿协调解决的隐患)(3)C级隐患。(对煤矿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由区队、业务部门解决的隐患)3隐患的排查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规章制定,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20、职工和有关业务部门对隐患排查管理责任。(2)隐患排查管理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领导和职工的综合安全素质,以推动隐患排查管理活动的有效进行。(3)实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制度。(4)抓好信息反馈。(5)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在重大隐患的地点悬挂标志牌,标明危险等级。(七)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管理制度(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1)思想教育(2)法规政策教育(3)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4)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的类型(1)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矿、区队、班组)(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42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第四节 煤矿劳动定员定额管理 一、对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1控制入井人数(1)国有重点煤矿原则上每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小班不得超过100人。(2)根据山西省控制煤矿井下作业人数的规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的煤矿,当班井下最多作业人数为70人。2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 (1)煤矿在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井工作面同时作业。(2)逐步推行一采二掘的生产作业方式。3优化设计,减少定员 (1)积极采用先进开采技术、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2)简化生产系统,减少用人环节。4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1)严格核定22、的生产能力合理安排全年生产计划和劳动定员。(2)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做到均衡生产。(3)按规定安排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严禁挤占设备检修时间进行生产作业。(4)严禁两班交叉作业。5优化劳动组织和人力资源配置 逐步实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三班生产,一班检修)6推行井下人员管理监测系统 (1)加强入井考勤。(2)及时准确掌握入井人数和入井人员的工作区域。7实行“限员挂牌”制(1)煤矿在井口、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现场要设牌板。(2)真实标明核定的每班作业人数和实际每班作业人数。二、对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的监管与监察1对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煤矿要依照特别规定严肃查处。2对不按规定核算井下劳动定员的工程项目23、不予审查通过。3对不按规定的劳动定员组织生产的不予验收通过。第五节 煤矿事故管理一、煤矿事故分类及报告(一)事故的分类 1责任事故 2非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技术事故、意外事故)3伤亡事故 4非伤亡事故(指由于生产技术管理不善、职工违章、设备缺陷及自然因素等原因,造成生产中断,设备损坏等事故。)伤亡事故 (1)根据伤害程度划分为:轻伤:1日损失工作日105日 重伤:105 日损失工作日 6000日 死亡:损失工作日=6000日 (2)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人数划分为:一般事故:死亡人数12人 较大事故:死亡人数39人 重大事故:死亡人数1029人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30人以上 (3)按事故的24、性质划分为:顶板事故 瓦斯事故 机电事故 运输事故 炸药爆破事故 水害事故 火灾事故 其它事故 (二)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的目的 (1)便于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机关组织、指挥、抢救事故,减少事故的伤害程度和经济损失。(2)有利于事故的调查处理。2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3)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可以直接上报(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25、小时。(5)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3事故报告的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4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1)启动事故应急预案;(2)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3)保护事故现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4)与事故有关的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二、煤矿事故调查及处理(一)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的目的(1)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基本原因)(2)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326、)提出预防类似事故发生的技术、管理措施。2事故调查组的组成(1)有关人民政府(2)主管部门(3)公安机关(4)工会(5)人民检察院(6)专家3事故调查的程序(1)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2)重大事故:省级人民政府(3)较大事故:市级人民政府(4)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注:以上调查部门也可以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4)总结事故教27、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5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第六节 煤矿现代安全管理理论与技术 一、现代安全管理理论 (一)现代安全管理概述 管理学分为:1传统安全管理 依靠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凭经验、靠强制、人管人,工作以“事后”为主。2系统安全管理 运用现代新科技和系统工程原理、方法进行安全管理,强调法规、机构、队伍、人、财物、时间和信息八大要素的管理,追求完善系统达到本质安全28、化,以“事前”为主。(二)安全管理基本原理 1系统原理 把管理的对象看成是一个有机的“人、机、物、环境”统一系统。2人本原理 管理要以人为主体,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为根本。3整分合原理 管理必须在整体规划下明确分工,在分工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组合。4反馈原理 反馈就是由控制系统把信息输送出去,又把其作用结果返送回来,并对信息再输出产生影响,从而起到控制的作用,达到调整未来行动的目的。5能级原理 根据管理功能的不同把管理系统分成不同级别,把相应的管理内容和管理者都分配到相应的级别中。6封闭原理 管理系统必须构成一个连续的封闭回路。(指挥中心、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反馈机构)7弹性原理 管理是在系统内、外29、部环境条件千变万化的形势下进行的,管理工作中的方法、手段、措施必须要保持充分的伸缩性,以保证管理有很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有效的实现动态管理。8动力原理 管理必须有强大的推动力,只有正确地运用动力,才能使管理工作持续而有效地进行下去。(三)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2企业法人和各级行政正职负责制原则。企业法人和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4“3E”原则 工程技术、教育、管理措施是防止事故的三大支柱。5“三同时”原则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30、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当时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二、系统安全分析方法 1事故树分析事故树分析是从结果分析原因的分析方法。2事件树分析事件树分析是一种时序逻辑的事故分析法。3安全检查表 三、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安全目标管理 安全目标管理是指企业一定时期的安全工作任务转化为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本系统的各个部门和个人,各个部门和个人严格地、自觉地按照所定目标进行工作的一种管理体制。2安全计划和决策 (1)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31、织实施。(2)安全计划的内容 (3)安全决策是事故预防与控制的核心,是安全管理的首项职责。安全计划的内容 安全技术措施。职业卫生技术。有关保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所必需的建筑物和设施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和措施。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技措资金使用计划。(三)事故控制 1事故的基本特性(1)事故具有因果性、条件性和规律性。(2)事故具有偶然性、必然性和可预防性。(3)事故具有潜在性、再现性和预测性。2事故形成的基本要素 事故=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管理上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3事故控制的基本原则(1)消除原则。(2)减弱原则。(3)屏蔽准则。(4)吸收准则。(5)加强准则。(6)设置薄32、弱环节原则。(7)连锁准则。(8)预警准则。(9)时间调节原则。(10)空间调节原则。(11)预防性试验原则。(12)预防化自动化机代人原则(四)危险源辨识和煤矿安全评价 1危险源辨识(1)危险源是可导致作业人员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及其他损失的根源或者状态。(2)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称为危险源辨识。2煤矿安全评价(定性、定量)(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2)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3)煤矿安全现状评价。煤矿驻矿安全监察员格煤矿驻矿安全监察员格 培培 训训 班班 主讲:王永其(重庆安全工程学院主讲:王永其(重庆安全工程学院主讲:王永其(重庆安全工程学院主讲:33、王永其(重庆安全工程学院工程工程工程工程师)师)师)师)第一章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 政策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政策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政策法规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建国以来,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出发,国家制定了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了安全立法工作,近几年来,我国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它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主要有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 、劳动合同法 等。二是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主要有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安全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34、特别规定 等。三是省、自治区、一直辖市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如 山西省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 等。四是国务院主管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主要有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救护规程 、爆破安全规程 等。一一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19 96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第七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2002 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二二 安全生产方针及其含义安35、全生产方针及其含义 (一)安全生产方针的确立(一)安全生产方针的确立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经过长期实践与经验积累,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比较有效的安全生产制度,这些制度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都有具体的体现。安全生产方针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所提出的一个总的要求和指导原则,它为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要搞好安全生产,就必须有正确的安全生产方针。经过长期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践与经验总结,我国提出了“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国民经济要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理念。目前,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完整表述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36、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二)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坚持“管理、装备、管理、装备、培训培训”并重原则,并重原则,“安全第一安全第一”体现了人们对安全生产的一种认识论,这种理性认识包含两个层面。第一,它体现了人们对安全生产的价值,也体现了人们对人类自我生命的价值观。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生命、爱护生命、保护生命。事故意味着对生命的摧残与毁灭,因此,生产活动37、中,应把保护生命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第二,体现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任何一个系统的有效运行,其前提是该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因此,“正常”是基础、是前提。从生产系统来说,保证系统正常就是保证系统安全。安全是保证生产系统有效运转的基础条件和前提条件,如果基础和前提条件得不到保证,就谈不到上系统的有效运转。因此,应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预防为主预防为主”体现了人们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方法论,事故是由隐患转化为危险,再由危险转化而成。因此,隐患是事故的源头,危险是隐患转化为事故过程中的一种状态。要避免事故,就要控制这种“转化”,严格说,是控制转化的条件。那么,什么时候控制最有效?事物有一个普遍的发展规律,那38、就是事故形成的初始阶段,力量小、发展速度慢,这个时候消灭该事物所花费的精力最少、成本最低。根据这个规律,消除事故的最好办法就是消除隐患,控制隐患转化为事故的条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应把事先预防作为事故控制的主要方法。在生产活动中,把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生产的安全,即生产必须安全,也只有安全才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而实现安全生产的最有效措施就是积极预防,主动预防。“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是从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提炼出的高度概括的方法论,“综合治理”更好地反映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生产环节、各个相关部门和所有相关人员。因此,不是仅靠某个部39、门、某个环节、个别人就能搞好的,必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坚持“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只有认真治理隐患,有效防范事故,才能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事故发生后追究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固然十分重要,但对于生命个体来说,伤亡一旦发生,往往不可逆转。事故源于隐患。防范事故的最有效办法,就是要主动排查、综合治理人、机、物、环境各个方面存在的各类隐患,把工作做在事故发生之前,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二、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二、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 (一)(一)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基本原则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40、基本原则 1 坚持坚持“管理、装备、培训管理、装备、培训”并量、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长期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我国煤矿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基本原则。“管理管理”体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体现了对煤矿生产进行的组织、计划、指挥、协调和控制。先进有效的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即使装备比较差,只要管理科学,相对而言安全生产就有保障。“装备装备”是人们向自然作斗争的工具和武器,先进的技术装备不仅可以提高效率,同时还可以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培训培训”是提高职工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只有高素质的人才,才能用好高技术的装备和进行高水平的管理,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进行。所以,管理、装备和41、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三大支柱。2 2 坚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总)体推进(总)体推进”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必须把预防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性任务,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治理隐患上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综合治理”是预防事故和消除职业危害的唯一有效方法。是从系统工程的原理出发,全方位、多因素地研究事故的预防方法和根治措施。(二)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与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与措施 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与措施,推动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责任制落实到位,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守土有责,为官一任必须确保一方42、平安;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类企业必须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广泛监督,依法搞好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1 1、加快法制建设步作、依法治理安全、加快法制建设步作、依法治理安全 2 2、坚持科教兴安战略、加快科技创新、坚持科教兴安战略、加快科技创新 3 3、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4 4、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加大安全投入力度 5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6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管理)体系 7 7、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制度、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制度 8 8、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检43、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检查 9 9、强化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做好事故应急救、强化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援工作 10 10、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究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三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2002 年 6 月 29 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号主席令发布,自 2002 年 11月 1 日起施行。(一)一)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 的立法目的的立法目的 1 1 加强安全生44、产的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根据我国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调整,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2 2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财产安全 通过制定 安全生产法 ,从法律制度上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确立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定措施。以国家强制力保障这些法律制度和措施得到严格贯彻执行,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3 3 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 安全生产的最终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45、生产的最终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是单纯为安全而安全。正常进行,不是单纯为安全而安全。因此,制定 安全生产法,防止和减少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使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健康地进行,将会促进经济的发展。2 2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制度 (l(l)从业人员的权利从业人员的权利 要求劳动合同载明安全事项的权利要求劳动合同载明安全事项的权利 从业人员与生产经营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与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46、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安全生产法 还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从业人员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从业人员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安全生产法 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这一规定包含了从业人员的知情权和建议权。批评、检举、控告和拒绝违章指挥或者强批评、检举、控告和拒绝违章指挥或者强 令冒险作业等权令冒险作业等权 安全生产法 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47、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紧急撤离权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紧急撤离权 安全生产法 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享有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享有的有关赔偿权的有关赔偿权 依照 安全生产法 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48、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2 2)从业人员的义务从业人员的义务 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三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49、 1996 年 8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1996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这部法律为煤炭的生产、经营活动确立了基本规范。煤炭法煤炭法要内容涉及立法目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煤炭资源国家所有、煤炭开发方针、国适用范围、煤炭资源国家所有、煤炭开发方针、国家保护煤炭资源、禁止乱采滥挖、国家保障投资者家保护煤炭资源、禁止乱采滥挖、国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国家对乡镇煤矿的十字方针、安全生产合法权益、国家对乡镇煤矿的十字方针、安全生产方针、矿工劳动保护、煤矿科技政策、经营管理、方针、矿工劳动保护、煤矿科技政策、经营管理、矿区保护、环境保护及行业主管部门50、和监督部门等矿区保护、环境保护及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等基本规定基本规定。四、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000 年 11 月 1 日经国务院第 3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00年12月 1 日起施行。(一)(一)立法的目的和意义立法的目的和意义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的立法目的和宗旨的立法目的和宗旨是为是为了依法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障煤矿妥全了依法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障煤矿妥全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煤矿安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推动煤炭工业建康发展。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推动煤炭工业建康发展。煤矿安全监察条51、例 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安全监察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已经有法可依,初步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是我国煤矿安全监察任制建设的里程碑。(二)(二)事故等级的划分和事故报告事故等级的划分和事故报告 根据国务院 2005 年 1 月 26 日印发的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的规定,按照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将事故划分:将事故划分: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故 4 4 个等级。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52、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 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 000 万元以上 50 以)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 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五、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五、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事故的特别规定 明确规定的煤矿十五项重大隐患明确规定的煤矿十五项重大隐患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53、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二)瓦斯超限作业的;(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超层越界开采的;(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十一)年产 6 万 t 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54、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有上述所列情形之一,仍然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处 5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 3 万元以上巧万元以下的罚款。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六、生55、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2005 年 12 月 28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公布,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一)立法的目的和意义(一)立法的目的和意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的出台,对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安全培训是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环节,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和职业危害预防等方面的培训和训练,安全培训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56、作,是防范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有效途径。(二)安全培训的对象和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二)安全培训的对象和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接受安全培训的人员包括:接受安全培训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第二章 开采安全技术 一、采煤方法和采煤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采煤方法采煤的基本工序是:破煤、装煤、运煤、支柱和回柱放顶。由 于使用的采煤工艺和支护设备不同,采煤 工作面分为三种类型。1 炮采工作面:炮采工作面指的是使 用煤电钻打57、眼、放炮落煤、人工装煤的工作面。2 普采工作面。普采工作面指的是使用采煤机破煤和装煤的工作面。3 综采工作面。综采工作面指的是使用液压自移支架的工作面。其采煤工序为:割煤降柱移架一升柱一移溜,全部实现机械化作业。综采工作面安全好、产量高、效率高、消耗低,是实现煤炭工业发展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途径之一。二、采煤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 操作前首先要检查顶板和支架;严禁空顶作业,进行“敲帮问顶”处理。2 使用煤电钻打眼时要注意输送机运转情况,防止后方拉出材料、大块煤(矸石)伤人;电钻电缆不准放在输送机上。3 打眼与装药不准在同一地点平行作业。4 装煤时要随时注意顶板和煤帮,防止掉矸或片帮砸人;不要 将58、柱底掏空,以免倒柱砸人或引起冒顶。5 装煤时发现瞎炮、丢炮不能用镐刨或用手拽 雷管脚线,以防发生意外爆炸;拾到炸药雷管要及 时交给爆破工。6 刮板输送机严禁乘人:用来运送材料时要防止顶人和碰倒支柱;移动输送机时必须有防止冒顶、顶伤人员和损坏设备的措施;机头、机尾的压柱要打牢靠。7 支柱要迎山有劲,严禁退山;不准提前摘回基本柱;歪、倒支柱要及时处理;支柱不得打在浮煤(矸)上,如果底软,要“穿鞋”。8 回柱放顶要做到:顶板没维护好、浮煤不清扫、支柱不完整、超前特殊支架未打齐、回柱绞车不稳固、钢丝绳道不畅通等,不准放顶。9 人员在采煤机反向时要离开牵引钢丝绳或大链,以免其弹起伤人:割煤时要远离滚筒,59、以防煤(矸)割落时伤人。10 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入采空区内。三 矿井通风矿井通风 煤矿“一通三防”:“一通三防”指的是加强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和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搞好“一通三防”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杜绝重大事故,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一)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 1 供给井下人员呼吸所需要的氧气。2 稀释和排除井下的各种有害气体和矿尘。3 调节井下气候条件,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二)矿井瓦斯防治矿井瓦斯防治 广义上讲,矿井瓦斯是矿井所有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由于其中沼气的含量占 80 以上,所以,习惯上又把沼气叫做瓦斯。在有的场合,沼气也叫做甲烷,瓦斯是煤矿五大60、自然灾害之首。瓦斯事故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三)瓦斯的性质 1 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2 瓦斯密度为 0.554。3 瓦斯扩散性很强,是空气的 1.6 倍。4 瓦斯微溶子水。5 瓦斯不助燃,但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后,遇火源可燃烧、爆炸。6 瓦斯本身无毒,但空气中瓦斯浓度增加,氧含量棚应减少会因缺氧使人窒息。(四)瓦斯涌出形式 (l)普通涌出,普通涌出是指瓦斯从采落煤(岩)层的微小孔隙长时间地、均匀地放出的形 式,它是矿井瓦斯涌出的主要形式。(2)特殊涌出。特殊涌出包括喷出和突出。在短时间内,大量处于高压状态的瓦斯,从采掘工作面的煤岩裂隙中,突然涌出的现象叫喷出;如在突然喷出61、的同时,伴随有大量的煤(岩)抛出,并有强大的机械效应,则叫煤(岩)与瓦斯突出。(五)瓦斯爆炸及其预防措施 1 瓦斯爆炸的条件 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l)瓦斯爆炸浓度。瓦斯爆炸浓度界限为 5 一 16%,当浓度达 9.5 时爆炸威力最强。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如果有其他可燃气体和粉尘混入,或者混合气体的压力和温度升高都会使瓦斯爆炸浓度界限扩大。(2)引爆温度。在一般情况下。瓦斯引爆温度为 650 一 750 。明火、煤炭自燃、电气火花、吸烟、撞击和摩擦火花等都能引爆瓦斯。(3)足够的氧气。瓦斯爆炸时氧浓度必须达到 12 以上。(六)瓦斯爆炸的危害 (l)产生高温。瓦斯爆炸产生62、的高温,可达 2150 一 2650 ,这样的高温会烧伤、烧死井下人员、烧毁设备和资源。(2)产生高压。瓦斯爆炸产生的高压,形成强大冲击波,造成人员伤亡。(3)生成大量有害气体。瓦斯爆炸后的空气成分发生变化,氧含量下降到 6%8%,二氧化碳增加到 4%一 8%,特别是一氧化碳高达 2 一 4。会造成大批人员因窒息死亡。(七)(七)预防瓦斯爆炸措施预防瓦斯爆炸措施 (l(l)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积聚 加强通风。加强通风。加强检查加强检查 及时处理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局部积聚的瓦斯 抽放瓦斯抽放瓦斯 (2(2)杜绝引爆火源。杜绝引爆火源。严禁携带烟草和火种下井;井下禁止使用严禁携带烟草和火种下井63、;井下禁止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不得从事井下焊接作业:灯泡和电炉取暖;不得从事井下焊接作业:不准穿化纤衣服下井;电气设备做到完好不准穿化纤衣服下井;电气设备做到完好和防爆。和防爆。(3(3)防止瓦斯事故扩大防止瓦斯事故扩大 1 1 无声预兆无声预兆 (l(l)煤层结构变化、层理紊乱、煤层变软、煤)煤层结构变化、层理紊乱、煤层变软、煤层厚度变化,倾角由小变大,煤层由湿变干、光层厚度变化,倾角由小变大,煤层由湿变干、光泽暗淡,顶底板出现新断层、波状起伏。泽暗淡,顶底板出现新断层、波状起伏。(2(2)工作面压力增大,煤壁外鼓。)工作面压力增大,煤壁外鼓。(3(3)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工作面气)64、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工作面气温变冷。温变冷。2 2 有声预兆有声预兆 (l(l)响煤炮(深部岩层或煤层的破裂声),掉)响煤炮(深部岩层或煤层的破裂声),掉碴、支架折断声。碴、支架折断声。(2(2)有时还听到气体穿过含水裂缝的嘶嘶声。)有时还听到气体穿过含水裂缝的嘶嘶声。四四 矿尘防治矿尘防治 矿尘(又叫粉尘)是矿井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矿物细微颗粒的总称。悬浮于空气中的矿尘叫浮尘,沉落下来的矿尘叫落尘。(一)、矿尘的危害 1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工人长期在有矿尘的环境中作业。吸入大量的矿尘,轻者引起呼吸道炎症,重者导致尘肺病,严重地影响人体健康和寿命。2 煤尘爆炸具有爆炸性的煤尘,在一定65、条件下能引起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设备破坏,甚至毁坏整个矿井。煤尘爆炸是煤矿五大灾害之一。3 污染劳动环境井下作业现场矿尘浓度过高,不仅影响劳动效率,而且由于遮挡作业人员的视线,影响操作,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容易发生人身事故,对安全生产不利。(二)(二)煤尘爆炸煤尘爆炸 1 煤尘爆炸的条件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l)具有能够爆炸的悬浮煤尘浓度。煤尘有的具有爆炸性,有的不具有爆炸性。一般认为煤的挥发分大于 10 时基本上届于爆炸性煤尘。具有爆炸性的煤尘只有在空气中呈悬浮状态,并且浓度达到 45 一(1500 一 2000)g/m3 才能发生爆炸。爆炸力最强的煤尘浓度为 3066、0 一 4009 g/m3。(2)引爆温度。煤尘引爆温度因煤尘性质及所处条阵不同,变化较大。在正常情况下,煤尘爆炸的引爆温度为 610 一 1050 ,一般为 700 一 800 。其引爆火源种类同瓦斯引爆火源。(3)空气中氧浓度大于 8。但必须注意,空气中氧浓度即使减至 18 以下,并不能完全防止瓦斯与煤尘在空气中混合物的爆炸。2 2 预防煤尘爆炸措施预防煤尘爆炸措施 (l)采取降尘措施。生产过程中减少煤尘产生量和避免煤尘悬浮飞扬,是防止煤尘爆炸的根本措施。煤层注水。在采煤前向煤层打眼注水,使压力水将煤体预先湿润,以减少开采时的煤尘。湿式打眼。使用水电钻打煤眼以湿润眼内煤尘。喷雾洒水。对井下67、集中产尘点进行喷雾洒水,有效地捕获浮尘和湿润落尘。通风除尘。通风可以稀释和排除作业地点浮尘,防止过量落尘,其关键是控制风速。净化风流。使井巷中含尘空气通过水幕等设施、设备,将矿尘捕获,减少浮尘。水封爆破。使用专用水炮泥爆破,水的汽化可以降尘。清扫积尘。指必须及时清除巷道底板上、支架上和巷壁上的沉积煤尘,以免为煤尘爆炸提供尘源。(2)杜绝引爆火源。(3)防止煤尘爆炸事故扩大。以上(2)和(3)与预防瓦斯爆炸措施相同。往往瓦斯爆炸引起煤尘飞扬并提供热源,其结果引发煤尘爆炸。而煤尘爆炸有时又为瓦斯爆炸提供热源。五五 矿井防灭火矿井防灭火 矿井火灾按引火热源不同,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一、矿井火灾的68、特点煤矿井下火灾比地面火灾危害更大。除了烧伤人员、烧毁设备和煤炭资源以外,还具有以下特点。1 煤矿井下空间有限,人员难以躲避,机械设备难以转移,灭火救灾困难。2 煤矿井下空气有限,发生火灾时往往因缺氧产生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这些有害气体很难冲淡和排除,蔓延时间长,波及范围大,受害面广。在火灾造成的高温气流所经过的巷道中,会使人员中毒死亡。3 井下火灾特别是内因火灾,很难及早发现,也不易找到火源准确地点,有时发火点难于接近。火灾延续时间长,难以扑灭。4 在井下发生火灾时,有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其后果更加惨重。所以,发现火灾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尽快扑灭,以免引起更火事故 5 发生在并下倾斜69、巷道的火灾,还可能产生局部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使火烟灾害出现在发火点的进风侧,使灾情扩 大,给救灾工作造成困难和危险。(二)二)矿井外因火灾矿井外因火灾预防措施 煤矿新工人下井前必须认真学习防火灾知识,做好预防矿井外因火灾的有关措施。1 井下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2 并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3 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严禁将剩油和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4 加强放炮管理,使用安全炸药,禁止违章放炮。(三)井下直接灭火 扑灭井下火灾的方法上要采用直接灾火法,特别是火灾沙及范围不大,灭火人员能接近发火点或火灾初始阶段,直接灭70、火法被广泛应用。灭火方法:灭火方法:1 1 用水灭火用水灭火 2 2 用砂子或岩粉灭火用砂子或岩粉直接用砂子或岩粉灭火用砂子或岩粉直接掩盖火源,掩盖火源,3 3 挖除火源将已经发热或者燃烧的煤炭挖除火源将已经发热或者燃烧的煤炭以及其他可燃物挖出、清除、运出井外,以及其他可燃物挖出、清除、运出井外,这是扑灭矿井火灾最彻底的方法这是扑灭矿井火灾最彻底的方法 4 4 干粉、泡沫灭火干粉灭火就是粉末在干粉、泡沫灭火干粉灭火就是粉末在高温作用下,发生一连串的吸热分解反应,高温作用下,发生一连串的吸热分解反应,将火灾扑灭将火灾扑灭。六 煤矿水害煤矿水害 煤矿水害防治煤矿在建设和生产中,都会在井下出现渗水和71、漏水现象,在一般情况下,依靠预先安装好的水泵和管路就可以将这些水排到地面。但是发生透水灾害时,原排水能力不够,就会淹没矿井,致使人员伤亡,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水害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一)矿井水的来源 1 地表水源 地表水源主要有降雨和下雪,以及地表上江河、湖泊、沼泽、水库和洼地积水等。它们在一定条件下能通过各种通道进入矿井形成水害,同时还可能成为地下水的补给水源。2 地下水源 (l)老窑水。废弃的小煤窑、旧井巷和采空区的积水叫做老窑水。老窑水一般静压大,积水多时,常带出大量有害气体,危害性很大。(2)含水层水。煤系地层中的流沙层、砂岩层、砾岩层等,有丰富的裂隙可以积存水。(3)断层72、水。断层面上往往形成松散的破碎带,具有裂隙和孔洞,里面常有积水。(4)岩溶陷落柱水。石灰岩层长期受地下水浸蚀、形成溶洞。由于重力作用和地壳运动,上部的煤(岩)失去平衡而垮落,使煤系地层形成陷落柱,柱内充填物常有积存水。(5)钻孔水。在煤田地质勘探时打的钻孔,如果封闭不良,孔内常有积存水。(二)(二)矿井透水预兆矿井透水预兆 1 煤壁“挂红”。这是因为矿井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渗透到采掘工作面呈暗红色水锈。2 2 煤壁煤壁“挂汗挂汗”。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时,水由于压力渗透到采掘工作面形成水珠,特别是新鲜切面潮湿明显。3 空气变冷。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时,气温骤然降低,煤壁发凉,人一进去就有 1 种凉73、感觉,时间越长趣明显。4 出现雾气。当巷道内温度较高,积水渗透到煤壁后,引起蒸发形成雾气。5.“嘶嘶”水叫。井下高压水向煤(岩)裂隙强烈挤压,两壁摩擦而发出“嘶嘶”水叫声,这种现象说明即将突水。6 底板鼓起。这是底板受承压水(或积水区)作用的结果。7 水色发浑。断层水和冲积层水常出现淤泥、砂,水混浊,多为黄色。8 出现臭味。老窑水一般可闻到臭鸡蛋味,这是因为老窑中有害气体增加所致。9 顶水加大。这是因为顶板裂隙加大,积水渗透到顶板上。10,片帮冒顶。这是由于顶板受承压含水层(或积水区)作用的结果。按 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发现以上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74、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三)(三)矿井水害预防措施矿井水害预防措施 1、地面水的预防措施 (1)防止井口灌水。井口位置标高必须位于当地历年洪水位以上,这样可以防止暴雨山洪发生时雨水直接灌入井下。(2)防止地表渗水。井田范围内的河流等地表水,应尽可能将其改道;低洼地点的积水可以排干等,以消除对井田渗水的威胁。(3)加强防洪工作。矿井应在雨季到来前对地面防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制定雨季防水措施,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物质。2、井下水害预防措施 (l)掌握水情。观测各种地下水源的变化、掌握地质构造位置及水文情况和小煤窑开采分布范围。(2)疏放降压。在受水害威胁和有害水75、危险的矿井或采区进行专门的疏水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地下水进行疏放,达到安全开采水压。(3)探水放水。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4)防水煤(岩)柱。对于各种水源在一般情况下都应采取疏干或堵塞其入井通道,彻底解决水的威胁。(5)注浆堵水。将水泥砂浆等堵水材料,通过钻孔注入渗水地层的裂隙、渗洞、断层破碎带,待其凝自硬化,将涌水通道充填堵塞,起到防水作用。(6)防水设施。在井下巷道适当地点留设防水闸门或预留防水墙的位置,在水害发生时使之分区隔离、缩小灾情和控制水害范围,确保矿井安全。七 顶板灾害顶板灾害防治 顶板事故是指:在井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因为顶板意外76、冒落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生产中止等事故。任何一个井下作业人员每时每刻都在和顶板打交道,疏忽了就要挨砸。顶板事故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它的特点是:占全国煤矿事故总起数的比例和总死亡人数的比例最高;在特大事故中所占比例较小和一次死亡人数较少。(一)冒顶原因 井下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1 客观原因 (l)采煤过程中因围岩应力重新分布、采煤方法选择不当和巷道布置位置不合理,所需支承压力大于支护的支撑力,从而造成顶板垮落冒顶事故。(2)工作面遇到突然出现的地质构造,在按章作业情况之下,因设计时资料不全,也会发生冒顶现象。如采煤工作面出现小断层,77、工作中没注意分析与观察,采取通常的支护方法往往发生冒顶事故。2 主观原因 (l)采掘工作规格质量低劣。作业时不坚持敲帮问顶,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控顶距离掌握不当:空顶作业;违章放炮;冒险回柱作业。(2)管理不善。煤矿生产管理不同于其他行业,井下生产条件随时有所变化,生产管理者不深入现场,不带班作业,不严格按三大规程办事,盲目开采、违章指挥、纪律松弛等,常常会造成事故 (三)冒顶预兆 1 响声:顶板压力急剧增大时,支架或支柱下缩发生很大声响,有时还会出现顶板发生断裂的闷雷声(即煤炮、板炮)。2 掉碴:顶板严重破裂时,出现顶板掉碴现象,掉碴越多,说明顶板压力越大。3 片帮:冒顶前,煤壁所承受的支承78、压力增加,煤变松软,片帮煤比平时增多,甚至还有煤的压出和突出。4 裂隙:一旦出现新的裂隙或裂缝加宽加深时,就有冒顶的可能。5 漏顶:破碎的伪顶或直接顶,在大面积冒落以前,有时会因背顶不严或支架不牢出现漏顶现象。漏顶后,支架棚梁托空,支架松动,当岩石继续冒落时,就会出现大面积冒顶事故 6 脱层:顶板将要冒落时,往往出现顶板脱层现象,采用敲帮问顶法不容易发现,当基本顶冒落时,则将发生没有预兆的大面积冒顶或切顶。(四)采煤工作面顶板灾害防治 按照发生冒顶事故的力学原因分析,可将采煤工作面顶板灾害分为三大类。它们的防治措施也不相同。1 坚硬顶板压垮型冒顶 坚硬顶板压垮型冒顶是指采空区内大面积悬露的坚硬79、顶板在短时间内突然塌落,将工作面压垮而造成的大型顶板事故。坚硬顶板压垮型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是:改变顶板岩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减小顶板悬露面积,加强工作面支护。2 破碎顶板漏垮型冒顶 在采煤工作面某个地点由于支护失效而发生局部漏冒,破碎顶板就有可能从该处开始沿工作面往上全部漏完,造成支架失稳,导致漏垮型冒顶事故。破碎顶板漏垮型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是:首先要求支护完整,不致出现顶板局部漏洞;若出现局部漏洞,立即加以堵塞,以防其进一步扩大。3 复合顶板摧垮型冒顶所谓复合顶板就是由下软上硬多层岩石组成的顶板。在工作面开采过程中,由于下部软岩下沉,与上部硬岩离层,支架处于失稳状态。一旦遇有外力作用,工作面支80、架因水平方向的推力而发生倾倒,造成摧垮型冒顶事故。复合顶板摧垮型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是:(1)在工作面上下平巷掘进时不要破坏其复合顶板,应托伪顶施工。(2)工作面初次推采时不要向采空区侧前进。(3)避免上下平巷与工作面斜交形成三角形。(4)严禁仰斜开采。(5)提高支柱的初撑力。(6)用拉钩器将工作面支架上下连成一体。(7)灵活地应用戗柱或戗棚,使它们迎着顶板岩层可能推移的方向支设。八八 井下爆破安全注意井下爆破安全注意事项事项 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在爆破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 和 爆破作业说明书)2认真执行“一炮三81、检制”必须在工作面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都检查放炮地点 20m 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当瓦斯浓度超过 1 时,不准使用煤电钻打眼,不准装药。3 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班长、瓦斯检验工和爆破工 3 人在爆破作业全过程中都要密切配合。并执行换牌制度,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5 坚持“十不准”放炮原则 (l)工作面工具未收拾好,机电设备和电缆未加以保护时,不准放炮。(2)工作面未检查瓦斯浓度或 20m 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 l%时,不准放炮。(3)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工作面 20m 范围内未清扫煤尘或洒水灭尘时,不准放炮。(4)工作面风量不足时,不准放炮。(5)工作面安全出口82、不安全、不畅通,工作面顶板支架不完整、煤壁片帮、有伞檐等不安全隐患时,不准放炮。(6)放炮母线长度不够或未吊挂好时,不准放炮。(7)所有人员未撤离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未清点好人数、未设好警戒岗哨时,不准放炮。(8)不执行一次装药,一次放炮时,不准放炮。(9)不使用放炮器或一个工作面同时使用二台或以上放炮器时,不准放炮。(10)不发出三声放炮信号时,不准放炮。九九 煤矿电气安全煤矿电气安全 煤矿电气事故不仅影响矿井生产,而且会对矿井安全和工人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例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易造成人员触电死亡;电气火花易引发瓦斯煤尘爆炸和火灾等恶性事故。井下作业人员都要爱护电缆,不得用大块煤(矸83、)或其他物件砸、压及埋压电缆,避免用镐刨着电缆,人不能坐在电缆上。一一 井下供用电井下供用电“三大保护三大保护”1 漏电保护。漏电保护的作用是:当井下电网发生漏电时,能立即自动切断电源,消除漏电对人身、设备和矿井带来的危害。2 保护接地。保护接地就是用导线把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装置连接起来。当人触及带电的金属外壳时,因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很低,外壳对地电压小于安全电压,大大减少了通过人体的电流,从而降低了人体触电的危险。3 过流保护。过流保护的作用是:当电网中某一线路发生过流时,自动切除故障部分电路。防止过流造成的危害。例如,引起绝缘损坏、电缆着火、烧毁电气设备,甚至引起井下火灾或瓦斯煤尘爆炸事故84、。二二 坚持煤矿井下安全用电坚持煤矿井下安全用电“十不准十不准”1 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2 不准甩掉无压释放装置和过流保护装置。3 不准甩掉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电闭锁装置。4 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5 不准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6 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或瓦斯超过规定不准送电。7 失爆电气设备和电器不准送电。8 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和拆卸矿灯。9 有故障的电缆线路不准强行送电。10 保护装置失灵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第三章 讲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员考试题库 煤矿安全监察员工作职责煤矿安全监察员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学习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二、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三、严格监督排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落实措施、落 实人员、及时整改 、确保安全。四、监督煤矿守法、执法、查处“三违”人员情况,杜绝重大 人身亡和机电运输设备重大事故。五、监督煤矿组织职工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 教育情况。六、监督煤矿对抓安全、促生产、增效益措施的落实。七、监督煤矿对瓦斯、煤尘爆炸和突出防护措施的落实。八、监督煤矿对井下“五大”灾害防范措施和治理方案的落 实。九、监督煤矿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十、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 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