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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CP01-0301~0303 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街区层面) (2020 年—2035 年)(45页)
北京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CP01-0301~0303 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街区层面) (2020 年—2035 年)(4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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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
上传人:l** 编号:672227 2023-06-13 45页 12.11MB
1、 北京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北京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CP01CP01-0301030103030303 街区街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02020 年年20352035 年)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序序 言言 沙河高教园位于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西北部,是未来科学城西区的重要片区,于 2001 年正式启动筹建工作。目前已入驻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外交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等六所部属高校。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 年)和昌平分区2、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 年-2035 年)的规划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精神,建设结构合理、要素齐全、职住平衡、充满活力的科教融合园区,对接中心城区高校功能疏解,昌平区政府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组织编制了北京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CP01-03010303 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0 年2035 年)。本次规划将沙河高教园定位为结构合理、要素齐全、职住平衡、充满活力的科教融合园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坚持高点定位、坚持首都特色,对接中心城区高校功能疏解,重点补充科研产业空间,实现校园开放共享,推动产学研用有机融合,优化师生人居环境,树立全国校3、地融合标杆。创新提出六校互联、校地联动、创智空间等规划策略,辐射带动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由“园”到“城”的转变。北京昌平区沙河北京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高教园区CP01CP01-0301030103030303街区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02020年年-20352035年)年)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文本文本 I 目目 录录 序序 言言 总总 则则 .1 1 第一节 规划背景.1 第二节 规划范围.1 第三节 街区及主导功能分区划定.1 第一章第一章 总体战略总体战略 .2 2 第一节 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2 第二节 功能疏解与承接.2 第三节 总量规模管4、控.2 第四节 综合指标体系.3 第五节 整体空间结构.3 第二章第二章 空间布局与分区管控空间布局与分区管控 .4 4 第一节 三生空间布局与主导功能分区.4 第二节 建筑规模管控与基准强度分区.5 第三节 整体空间形态与基准高度分区.6 第三章第三章 特色塑造与设计引导特色塑造与设计引导 .7 7 第一节 整体景观格局.7 第二节 重点地区布局与要求.7 第三节 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8 第四节 蓝绿空间.8 第五节 街道空间.9 第六节 建筑空间.10 第七节 轨道一体化管控及轨道微中心.10 第八节 社区会客厅.10 第四章第四章 专项统筹专项统筹 .1212 第一节 居住提升.12 第5、二节 公共服务.12 第三节 综合交通.14 第四节 市政设施.16 第五节 海绵城市.18 第六节 城市安全.18 第七节 定线与竖向.19 第八节 地下空间.19 第九节 城乡统筹.19 第十节 区域评估.19 第十一节 地名规划.21 第十二节 无障碍设施.21 第十三节 智慧城市.22 第五章第五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2323 第一节 实施策略.23 第二节 实施保障机制.23 第三节 规划适应性规定.24 1 总总 则则 第一节第一节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第第1 1条条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沙河高教园是北京市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两个大学园区之一,是未来科学城枢纽型主平台“两谷一园”的重要6、组成部分,是保障北京国际科创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点,于 2001 年正式启动筹建工作。迄今已入驻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外交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等六所部属高校。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对未来科学城及沙河高教园区提出的发展要求,瞄准世界一流标准,实现沙河高教园区从满足高校扩招到承接疏解整治促提升任务的功能转变,打造结构合理、要素齐全、职住平衡、充满活力的科教融合园区,将沙河高教园区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昌平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 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昌平分区规7、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 年2035 年)(以下简称“昌平分区规划”)要求,昌平区全面开展 昌平区详细规划街区指引(以下简称“街区指引”)工作,并率先启动沙河高教园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街区控规”)编制工作。本次规划针对 CP01-03010303 街区编制街区控规,落实街区指引要求,依据街区控规编制技术要求,重点完成用地布局、规模控制、设施落实、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引导,并与街区指引要求紧密对接。第二节第二节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第第2 2条条 区位及区位及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北京沙河高教园区位于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西北部,东至回昌路、南至高教园南三街、西至东沙河、北至北六环路,总占地面积约8、 787.6 公顷。在街区指引中划分为 CP01-03010303 共三个街区。规划范围主要位于沙河镇内,东北侧中央财经大学部分用地位于百善镇内。第三节第三节 街区及主导功能街区及主导功能分区分区划定划定 第第3 3条条 街区及主导功能街区及主导功能分区划定分区划定 依据街区指引,考虑园区各类用地权属边界、行政边界、现状各片区主导功能,此次规划将规划范围划分为 3 个街区,即 CP01-03010303 街区。其中 CP01-0301 街区约 244.3 公顷,CP01-0302 街区约 125.2 公顷,CP01-0303 街区约 418.1 公顷。CP01-03010303 街区均为建设主9、导街区,依据规划实施率划分,CP01-0301 街区实施率约 79.8%,为优化完善街区;CP01-0302街区实施率约 5.6%,为动态引导街区;CP01-0303 街区实施率约 60.0%,为优化完善街区。街区内划分主导功能分区。规划范围集中建设区内划分 16 个主导功能分区,其中,CP01-0301 街区划分为 6 个主导功能分区,CP01-0302 街区划分为 4 个主导功能分区,CP01-0303 街区划分为 6 个主导功能分区。2 第一章第一章 总体战略总体战略 第一节第一节 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第第4 4条条 功能定位:打造结构合理、要素齐全、职住平衡、充满活力10、的功能定位:打造结构合理、要素齐全、职住平衡、充满活力的科教融合园区科教融合园区 1 1.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 街区控规重点在推动产学研用有机融合、增补公服配套设施、推动高校开放共享等方面落实领导要求,完善控规成果。规划补充科研产业空间,增加科技成果转化与人才孵化平台,承接产业发展、鼓励学科交叉互动、产学研用科研成果就地转化;补充各类服务设施短板,实现 15 分钟生活服务圈全覆盖;规划 6.2 公里校际林荫步行带串联六所高校与居住、公共服务片区。2 2.总体定位总体定位 打造结构合理、要素齐全、职住平衡、充满活力的科教融合园区。第第5 5条条 发展目标:落实体现总规11、战略的创新样板区、融入对接“三城发展目标:落实体现总规战略的创新样板区、融入对接“三城一区”的人才孵化地、环境一流创新迸发的高教典范园一区”的人才孵化地、环境一流创新迸发的高教典范园 将沙河高教园打造为学习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集中展示区:落实体现总规战略的创新样板区 融入对接“三城一区”的人才孵化地 环境一流创新迸发的高教典范园 其中 CP01-0301 街区(居住片区)梳理在途项目资源,促进职住平衡,解决劳动力安置问题;CP01-0302 街区(公共服务配套区)利用机遇用地,提供园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增加产业与配套服务功能,促进高校共享及环境品质的提升,通过小街区密路网的方式体现“城”的特征;同12、时解决居住片区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缺口;CP01-0303 街区(高校片区)承担六所部属高校功能疏解与学科承接任务,通过校际林荫步行带、路网加密等方式促进高校打开围墙,实现校地联动发展。第二节第二节 功能疏解功能疏解与承接与承接 第第6 6条条 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促进城市品质提升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促进城市品质提升 沙河高教园是承接中心城区的优质资源,与未来科学城相呼应,带动地方发展的“双引擎”,是依托高校人才资源的智慧枢纽。沙河高教园对接中心城区高校功能疏解,已承接六所部属高校学生约3.5 万人、教职工约 0.2 万人,已入驻整建制学院 27 个、一流学科 5 个、国家及省部级实验室 3513、 个,有力支撑了首都创新发展和功能疏解。其中,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将沙河校区定位为学校主校区,外交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沙河校区定位为本科教育教学主要基地。远期六所高校办学规模合计达 7.1 万人,未来将优先承接各高校疏解中心城校区重要功能。根据世界一流大学城人口结构研究结论,以远期规划学生数量为基数,测算出园区各类人口结构,校内教职工与科研人员共计约 2.4 万人,校外研发、商务与管理服务人员共计约 2.2 万人。第三节第三节 总量规模管控总量规模管控 第第7 7条条 总量规模总量规模管控管控 沙河高教园区规划常住人口约 5.6 万人、学生约 7.1 万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约 73514、.2 公顷,规划建筑规模约 585.6 万平方米。3 第四节第四节 综合指标体系综合指标体系 第第8 8条条 科学构建综合指标体系科学构建综合指标体系 承接总体规划和昌平分区规划指标管控的要求,结合地区发展需求和管控要求,构建街区控规综合指标体系,包括规模结构、绿色生态、民生共享、便捷交通、基础保障、文化景观、共建共享共七大类 45 项。第五节第五节 整体空间结构整体空间结构 第第9 9条条 规划形成规划形成“一轴、一带、一环、三片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一轴、一带、一环、三片区”的城市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一带、一环、三片区”的整体空间结构,其中:一轴为公共服务配套区的主要景观生态轴线;一带15、为东沙河滨水景观带;一环为以校地联动带为主体的功能复合环,集成安排共享设施、校际林荫步行带、慢行系统等;三片区为以主体功能作为划分的居住片区、公共服务配套片区、高校片区,通过功能复合环相串联,成为结构合理、要素齐全、职住平衡、充满活力的科教融合园区。4 第二章第二章 空间布局与分区管控空间布局与分区管控 第一节第一节 三生空间布局与主导功能分区三生空间布局与主导功能分区 第第1010条条 促进三生空间合理布局促进三生空间合理布局,加强功能分区引导,加强功能分区引导 落实两线三区空间布局。规划范围内,严格落实生态控制线、城镇开发边界,规划城乡建设用地约 735.2 公顷、特交水建设用地约 15.16、4 公顷、非建设用地约 37.0 公顷。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强化国土空间要素刚性管控,严格保障城市公共利益。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其储备区、核心保护林地至地块层面。坚持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产空间集约高效,合理规划用地功能。规划立足高教园服务功能疏解、创新发展等定位,聚焦公服配套设施增补、园区开放共享、产学研用有机融合等重点任务,确定各街区的用地结构比例,明确居住、产业用地规模上限和设施用地下限。落实三大设施用地规模及布局。在 CP01-0302 街区划定动态留白用地,暂不分配建筑规模指标,促进街区建筑规模总量集约统筹使用。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综合考虑空间17、结构、功能定位、管理实施等因素,根据分区内用地属性占比,划定主导功能分区主导功能。针对不同主导功能,制定用地混合正负面清单,促进不同地类混合。规划范围建设用地共划分 5 类主导功能分区主导功能,其中:居住主导区 4 个,位于 CP01-0301 街区;商业商务主导区 1 个,位于 CP01-0302 街区沙河高教园站轨道微中心区域;文化教育主导区 6 个,以六所高校为主,位于 CP01-0303 街区;混合功能主导区 5 个,分别位于 CP01-0301 街区东北侧、西南侧及 CP01-0302 街区轨道微中心以外区域;基础设施主导区 9 个,位于规划集中建设区外、规划范围北侧的北六环与西侧跨18、东沙河的部分道路。建设用地主导功能分区中,各类建设用地(除道路外)的规划功能应满足该分区的功能管控要求。表 5:建设用地主导功能管控一览表 序号 类别 管控要求 1 文化教育主导区 文化设施用地(市区级文化设施)、教育科研用地(不含基础教育用地)、保护区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量的 50%以上 2 居住主导区 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量 50%以上 3 商业商务主导区 各类商业商务服务业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量50%以上 4 混合功能主导区 以上均不符合,没有任一功能占建设用地总量超过 50%。位于城市公共活动中心地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 5 基础设施主导区 大型市政交通设施用地、铁路、对外交通设施用地、水工19、建筑用地等占建设用地总量50%以上 非建设用地划分 4 类主导功能分区主导功能。其中:水域保护区包含规划范围西侧的东沙河及相关水工设施用地;农田保护区包含规划范围北侧的永久基本农田及其周边的零星用地;一般林草保护区包含分区规划划定的沿东沙河、北六环分布的林草保护区;一般生态区包含规划范围其他非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主导功能分区落实分区规划用途分区管制要求,各类用地应满足该分区的管控要求,提升生态空间价值。5 表 6:非建设用地主导功能管控一览表 序号 类别 管控要求 1 水域保护区(一)区内以水系生态保护与修复为主导用途,系统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专项规20、划,必要的水利设施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选址建设。(三)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城乡建设活动或进行其他破坏和污染水环境、影响防洪安全的活动,区内禁止新划永久基本农田、新增百万亩造林工程等。(四)区内原有的各种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防洪安全的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同时应当依据北京市村庄布局规划等加强对区内现状村庄的引导管控。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已实施的百万亩造林工程在不影响生态保护、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可近期保留,远期逐步引导退出。2 农田保护区(一)永久基本农田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21、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二)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对于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需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审批。(三)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内耕地在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前,按一般耕地管理和使用。(四)重大建设项目或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可直接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补划。由于重大项目建设、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等原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应优先在耕地保有量储备区内耕地上进行等量等质补划。根据补划和土地综合整治、农田整治、22、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新増加耕地情况结合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进行补充更新。(五)区内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如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3 一般林草保护区(一)未经批准,禁止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在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林地和天然牧草地的前提下,经评估有利于提升生态功能的,可开展土地整治新增耕地。(二)对于现状建设,应进行评估后制定分类处置方案。对于违法建设和经评估对生态保护存在不利影响的,应逐步退出,并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对于历史形成的合法现23、状建设用地,经评估对生态环境无影响的,可予以保留,但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或进行扩建。(三)严控区内新增建设,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旅游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其他必要的特殊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建设必须占用的,需做好选址论证,严格控制建筑规模与开发强度并满足林地占补平衡相关要求。4 一般生态区(一)对于区内的现状建设,在进行评估后制定分类处置方案。违法建设应逐步退出,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提髙综合生态价值。对于历史形成的合法现状建设用地,可予以保留,但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或进行改扩建。(二)严控区内新增建设,必要的生态环境修24、复工程、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其他必要的特殊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建设以及经批准的国家级或市级重大建设项目、村庄原住民正常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修缮和改造必须占用的,需做好选址论证,并满足耕地和林地占补平衡相关要求。第二节第二节 建筑规模管控与基准强度分区建筑规模管控与基准强度分区 第第1111条条 加强建筑规模管控,划定基准强度分区加强建筑规模管控,划定基准强度分区 沙河高教园区总建筑规模约为 585.6 万平方米,其中 CP01-0301 街区约217.3 万平方米;CP01-0302 街区约 106.5 万平方米;CP01-0303 街区约 261.8万平方米。6 落实分区规划、街区指25、引要求,将建设指标分解传导。建设强度管控细化至功能分区,依据不同分区功能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建筑规模与人口、高校空间布局、就业岗位的匹配关系,本次规划基准强度分区涵盖五个层级,形成 16 个基准强度分区。其中:一级基准强度分区共计 2 个;二级基准强度分区共计 6 个;三级基准强度分区共计 3 个;四级基准强度分区共计 4 个;五级基准强度分区 1 个。建立地块指标管控弹性统筹机制,主导功能分区内,超过 70%的建设用地(不含道路、水域、绿地、广场)应遵循该等级不同功能用地地块容积率上限要求。在不突破街区总建设指标的前提下,街区内各地块之间建设指标可根据实际建设功能需求、布局需求等条件,在确需调26、整优化的前提下,适度统筹,机动调整。表 7:基准强度分级一览表 基准强度等级 各类功能用地地块容积率(净容积率)上限 居住类 商业商务、行政办公与教育科研类 生产研发类 一级 1.0 1.0 0.8 二级 1.6 2.0 1.2 三级 2.2 3.0 1.5 四级 2.8 4.0 2.0 五级-5.0 及以上 2.5 及以上 加强建筑规模指标流量管控。按照科学分配、深度共享、合理激励和有序开发的思路,加强高校规划建设统筹,集成待建规模指标,设立建筑规模指标高校统筹库,仅可用于六所高校的基础办学与科研需求,根据高校实际建设计划、项目成熟程度等情况,在时间上有序释放、空间上精准投放。高校以外另设建27、筑规模指标流量池,优先用于高校范围外的校城融合、产业研发和综合公共服务项目。第三节第三节 整体空间形态与基准高度分区整体空间形态与基准高度分区 第第1212条条 建立建立城市整体高度秩序城市整体高度秩序 严格落实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对沙河高教园的城市形态和建筑高度管控要求。结合高教园区发展特色,建立舒缓有序、格局清晰的空间高度秩序。第第1313条条 划定划定建筑高度分区建筑高度分区 根据不同主导功能空间布局特点及城市天际线需求、景观视廊需求,考虑沙河高教园站轨道微中心建设需求,明确各主导功能区基准高度,实现高度与功能、强度相协调。划分六类基准高度分区,分别为:12 米基准高度控制区(覆盖 1 个28、主导功能分区)、30 米基准高度控制区(覆盖2 个主导功能分区)、36 米基准高度控制区(覆盖6个主导功能分区)、45 米基准高度控制区(覆盖 4 个主导功能分区)、现状 60 米基准高度区(覆盖 1 个主导功能分区)、现状 80 米基准高度区(覆盖 2 个主导功能分区)。基准高度分区内,超过 85%的建设用地(不含道路、水域、绿地、广场)的建筑高度指标上限应小于等于该分区的基准高度。规划范围新建建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 45 米。7 第三章第三章 特色塑造特色塑造与设计与设计引导引导 第一节第一节 整体景观格局整体景观格局 第第1414条条 构建“一廊一环”的整体景观格局构建“一廊一环”的整体景29、观格局 一廊为生态绿廊,作为园区绿肺和主要开放空间,串联组织公共设施配套区的各类设施;一环为园区绿色共享环,以校际林荫步行带为依托,布局共享设施、小型公园绿地、慢行系统等。绿色共享环与东沙河滨河绿道连接,形成规划范围内完整的景观绿化格局。第二节第二节 重点地区布局与重点地区布局与要求要求 第第1515条条 深化重点地区边界,细化重点地区类型深化重点地区边界,细化重点地区类型 沙河高教园区包含 1 处重点地区,位于 CP01-0302 街区。重点地区范围北至高教园北三街、南至高教园南二街、西至北沙河中路、东至南丰路,类型为二级其他公共活动区,其中包含沙河高教园站轨道微中心区域。第第1616条条 30、构建功能复合、环境一流的公共服务配套区构建功能复合、环境一流的公共服务配套区 CP01-0302 街区主导功能包括商业商务与混合功能。通过功能复合化为沙河高教园区提供环境一流、促进科研交流与成果转化的公共服务配套区。重点地区是 CP01-0302 街区的主体组成部分,需落实 CP01-0302 街区的功能需求。第第1717条条 强调共生、共创、共享的设计原则强调共生、共创、共享的设计原则 城市设计引导强调共生、共创、共享的原则,落实小街区密路网设计理念,在空间形态整体统筹中通过城市共创长廊与活力共享桥的设计连通地块与地块、建设地块与绿地,塑造丰富的空间体验场景。其中:城市共创长廊东西向连接智慧31、孵化园、生态绿廊、商业综合体及沙河高教园地铁站,活力共享桥南北向连接各功能组团。第第1818条条 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控制要素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控制要素 1 1.街区形态街区形态 生态绿廊与城市共创长廊作为重点地区的基础架构,标志性建筑与高层建筑沿东西两侧的南丰路及北沙河中路布局,中低层建筑沿内部生态绿廊布局,建筑底层空间强调开放共享,总体形成两边高中间低的城市整体天际线轮廓。鼓励建筑界面整体设计,有序组织界面空间的变化关系,宜有适当的凹凸进退,界面宜连续完整,塑造良好街道空间。2 2.文化与风貌文化与风貌 建筑风貌以现代建筑为主,但需避免大面积玻璃幕墙形式。建筑色彩应符合建筑功能的特性,鼓励建筑色32、彩温润清雅具有文化意蕴。鼓励丰富的屋顶形态,屋顶平坡结合,塑造良好的第五立面。3 3.公共空间与景观公共空间与景观 生态绿廊内整合生态、游憩、文化、科普、景观、应急避难等综合功能,鼓励创造便于交往的围合空间、休憩空间。设置骑行绿道、健身步道、户外健身设施,并通过微地形塑造、植物群落搭配等方式营造充满自然野趣的中心景观门户。4 4.街道空间街道空间 交通主导类街道交通功能较强,包括快速路主路、主干路等解决较长距离交通联系的城市干道。交通主导类街道优先保障交通效率,需为行人和非机动车提供有效的通行空间,并适度考虑沿线城市功能的组织。生活服务类 8 街道交通流量不大,沿线布局餐饮、零售等业态,服务于33、本地居民日常生活。应优先考虑人的出行、休憩与交往需求,适度降低机动车通行速度,增加绿化空间,营造安全舒适的步行与骑行环境。综合服务类街道应充分满足人的公共活动需求,有序组织各类交通的流线,将机动车通行与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进行适度分离,鼓励结合沿街大型商业、文化体育设施等营造公共空间节点。静稳通过类街道两侧界面开放度较低,应控制机动车车速,加强景观性设计,保证街景连续性和协调性,避免千篇一律的安全防护设施造成景观不协调。特色类街道应先满足风貌保护和景观塑造的要求,突出街道特色为核心目标,运用综合手段对特色景观要素加以强化,精细刻画街道风貌,展现人文与自然景观。5 5.地下空间地下空间 地下空间分34、为重点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与禁止建设区三类。重点建设区主要包括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地块。在补充完善城市基础性功能设施外,引导地下商业、地下综合体等公共设施的开发。限制建设区为重点建设区以外的大部分建设用地区域,以补充城市服务设施为主,适当引导地下商业的开发。重点建设区与限制建设区鼓励停车等服务设施与其他用地功能进行用地功能混合和建筑功能复合利用。禁止建设区包括现状市政设施、水域与其他生态空间。6 6.轨道交通站点一体化轨道交通站点一体化 以沙河高教园站为圆心,划定 500 米内区域为轨道交通站点一体化研究范围,综合考虑用地功能、实施情况、建设强度等要求,划定 30.2 公顷轨道微中心建设区域。区域35、内轨道交通车站的站台、站厅、出入口等设施应结合周边地块建筑物和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强化结构一体化建设和空间预留、近远衔接,站点周边地块的地下空间开发应预留与轨道交通站点的联系接口,实现城站一体。第三节第三节 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第第1919条条 保护利用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历史文化遗产遗产 规划范围内无各级文保单位。0303 街区规划保留红色革命遗产文化传承纪念点(阳早寒春故居),可结合园区内高校爱国主义教育实践进行挖掘与利用。第四节第四节 蓝绿空间蓝绿空间 第第2020条条 明确防洪标准与河道治理明确防洪标准与河道治理标准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 502036、1-2014)、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 年-2035 年),规划区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东沙河为规划区的主要防洪河道,其治理标准为 50 年一遇洪水设计。东沙屯西排水沟主要承担非建设区的排水任务,其治理标准为 20 年一遇。规划确定东沙河为防洪排水兼风景观赏河道,东沙屯西排水沟为排水河道。东沙河为规划区的重要防洪河道,应尽快按照规划标准治理东沙河,保证区域内防洪安全。同时按规划实施东沙屯西排水沟,将规划区外围的非建设区雨水疏导至北沙河,以保证规划区的防洪排水安全。第第2121条条 建设活力建设活力品质的品质的滨水休滨水休闲空间闲空间 滨水空间内以生态型岸线形式为主,生态岸线37、比例不低于 90%,设置亲水平台、滨水栈道、绿道、点状公园配套服务设施,增加滨水界面的活力品质。9 第第2222条条 打造良性循环打造良性循环的的水系海绵化建设水系海绵化建设 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城市生态绿廊等要素加强绿化种植,增强其水土保持、雨水涵养的功能;城市低洼处绿地进行一定比例的下沉式绿化,提升暴雨储水功能。建设生态雨水综合体系。尊重区域自然本底,统筹城市低影响开发系统、雨水管道系统与超标雨水排放系统,有效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建设绿地弹性蓄水空间,加强区域内部雨洪调蓄。以水系和低洼绿地为受纳体,就近分散布置雨水管道排放系统。第第2323条条 建设复合38、建设复合多元的城市公园体系多元的城市公园体系 形成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小微绿地四类绿色空间体系。将城市综合公园和社区公园作为重点管控的绿色空间类型。到 2035 年,规划范围内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 113.6 公顷,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 20.3 平方米(不含学生人数)。其中:规划 1 处城市综合公园,位于 CP01-0302 街区中央的南北向生态绿廊,城市综合公园内鼓励结合体育用地位置建设占公园用地 20-30%的体育活动场地;CP01-0301 街区规划保留 1 处现状社区公园即学府公园,CP01-0302、CP01-0303 街区结合绿色共享环规划新增 6 处社区公园,社区公园应加39、强绿色空间与全龄需求、体育文化设施的结合,鼓励社区公园设置可供儿童游戏活动的亲子场所、适老活动场所、运动场地等。以生态绿廊、绿色共享环为骨架,形成串联成体系、功能复合多样、整体结构清晰通透的主体绿化结构;结合东沙河滨水景观带,共同形成连接公园绿地、生态绿地的网络系统。规划 3 处游园,分别位于 CP01-0301 街区和 CP01-0303 街区;同时高校内结合绿色共享环与校际林荫步行带设置小微绿地,为居民及师生提供日常休憩交往空间。游园与校际林荫步行带鼓励形成乔木、灌木、花卉三层次的植被配置关系,综合考虑一年四季的景致搭配选择树种,构建具有特色、景观丰富、景色宜人的园区绿色共享环。构建功能明40、确、连续贯通的公共空间体系。提高公共空间的开放性与连续性,实现绿道网络、公共设施与公共空间的串联融合,塑造高品质、人性化的公共空间。生态绿廊内设置其他多功能用地,主要用于建设公园配套服务设施,兼顾主题特色展示功能,如医疗急救站、餐饮、茶室、咖啡厅书屋、小型科普展厅、创意交流中心等。公园内的建筑应以小型化、散点式布局为主,与公园环境紧密结合。建筑高度原则上不高于 9 米,重点建筑物、构筑物不高于18 米。单体建筑面积原则上不高于 1000 平方米。第五节第五节 街道空间街道空间 第第2424条条 街道街道空间分类管控空间分类管控 本次规划结合道路等级与周边用地功能,将道路功能分为交通主导类、生活41、服务类、综合服务类、静稳通过类和特色类等五种街道类型。其中特色类街道包括生态绿廊两侧的北沙河东一路、北沙河东二路及校际林荫步行带涉及的高教园北四街、北沙河东三路、高教园南二街等,均为景观特色类街道,应结合生态绿廊与校际林荫步行带的公园绿地进行一体化景观设计,强调慢行交通,适当增加非机动车与人行路权,塑造具有高教园区特色的街道风貌。道路断面设计方面,交通主导类道路主路应优先保障交通效率,辅路应为行人和非机动车提供必要的通行空间。生活服务类、综合服务类街道应优先满足人的通行与公共活动需求;当红线宽度较小时,可利用建筑前空间作为行人通行和活动空间,鼓励营造公共空间节点。特色类街道应突出自然景观和文化42、氛围,条件允许时鼓励设置步行街或加宽人行步道的宽度,并鼓励 10 在步行街上设置休憩与服务设施。静稳通过类街道局部可通过道路变截面设置临时路侧停车位,红线宽度较小且车流量小时,可机非混行。高校内生活服务类街道主要为街坊路,应优先保障人的通行与公共活动需求,同时禁止施划机动车停车位和停放机动车,但可作为两侧建设项目的消防通道使用。街道景观设计方面,应将建筑界面之间的街道空间进行一体化设计,并可以结合特定主题适当引入公共艺术,丰富街道设计内涵与空间体验。特色类道路应通过植被搭配和街道设施进行特色化设计。生活服务类和综合服务类道路应强化街道设施和城市家具的人性化设计,并与沿街绿化相结合,塑造宜居亲民43、的环境氛围。街道空间应减少围栏围挡、增加开放性。第第2525条条 衔接专项规划,衔接专项规划,塑造活力宜人的街道空间塑造活力宜人的街道空间 衔接沙河高教园区慢行系统及景观提升规划成果,提升街道空间品质,改造原则主要包括:重新分配机非路权,增加慢行交通方式断面比例;保留现状断面内树木,并扩大绿色空间;道路内增加智慧交通设施与技术。第六节第六节 建筑空间建筑空间 第第2626条条 建筑风貌分区管控建筑风貌分区管控 CP01-0301 街区定位为宜居生活风貌区,以现状建筑为主,通过增加道路绿化、建筑垂直绿化等方式,塑造宜居绿色的大学城配套生活区的环境品质;CP01-0302 街区定位为创新生态风貌区44、,首先建设高品质的中央生态绿廊,其次在建筑风貌方面,避免大面积实墙或玻璃幕墙,建筑设计注意与整体环境相协调,建议采用屋顶绿化等形式丰富建筑第五立面。CP01-0303 街区定位为活力校园风貌区,建议沿主次干路建筑利用建筑立面垂直绿化方式体现绿色大学城的理念,同时规避已建建筑风格风貌冲突的问题。第七节第七节 轨道一体化管控及轨道微中心轨道一体化管控及轨道微中心 第第2727条条 加强轨道微中心管控与引导加强轨道微中心管控与引导 于 CP01-0302 街区内现状轨道交通昌平线沙河高教园站西侧,规划轨道微中心建设区域,区域内用地混合利用。轨道微中心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功能类别应达到 3 类及以上,商45、业、研发、社区综合服务等公共功能用地面积占比达到 60%以上。综合性商业服务地块内底层应兼容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规划公交枢纽站 1 处,另可混合酒店、零售、办公、金融等功能,具体用地面积、位置、形状及混合兼容比例可根据实施方案确定。提高轨道微中心区域用地强度,在周边用地平均容积率约为 0.9 的基础上,引导资源向微中心集聚,规划引导平均容积率为 1.7。建设强度建议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 3.0,研发设计用地容积率不小于 2.0。在轨道微中心及周边区域鼓励公共停车等服务设施结合规划绿地复合利用。第八节第八节 社区会客厅社区会客厅 第第2828条条 按需设置便民社区会客厅按需设置46、便民社区会客厅 CP01-0301 街区结合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1 处社区会客厅,加强用地混合使用,落实品质提升型社区公共服务功能,补充社区商业业态。用地内鼓励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 2000 平方米的社区商业综合体、用地面积不小于 200 平方米的儿童活动场地,鼓励增加美容美发、维修、洗染、家政服务、社区餐饮、末端配送等功能,鼓励结合高教园区特点进一步增加书店、咖啡厅、健身、品质餐饮、教育机构等功能。11 CP01-0302 街区规划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 1 处作为社区会客厅,占地面积约 1.2 公顷,用地位于轨道微中心管控区内,交通便捷。用地西侧为中央生态绿廊,景观与生态环境优势明显。用地47、内规划机构养老设施、残疾人托养所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各 1 处,落实分区规划与街区指引要求,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缺口。另鼓励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 500 平方米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其中包括社区蔬菜零售、便利店、药店、早餐网点、末端配送等功能)、建筑面积不低于 300 平方米的社区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不小于 200 平方米的儿童活动场地、一定数量的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及公厕等社区服务设施。在街区总建设规模、服务人口不变的前提下,在满足相关服务距离要求、街镇管理需求,并优先或同步实施的基础上,街区内社区会客厅于实施层面,可根据实际需求在规划范围内对功能、位置、形状等布局进行统筹。12 第四章第四章 专项统筹专项48、统筹 第一节第一节 居住提升居住提升 第第2929条条 落实高校教职工住房需求,落实高校教职工住房需求,促进区域促进区域职住平衡职住平衡 利用存量已批未建及新增部分居住用地,解决高校教职工与疏解产业人口的住房需求;与西沙屯、沙河北等组团统筹提供相关产业集聚所需各类人才的住房,实现区域职住平衡。沙河高教园区规划居住人口约 5.6 万人,其中有约 2.6 万人为原住民。其余 3 万人为园区相关的教职工及家属和产业人口。为满足教职工居住需求,规划充分利用存量用地,并适量增加居住用地。在已建成居住用地约 108.4 公顷的基础上,本次规划需新增居住用地空间约23.6 公顷,满足高校教职工及产业人口共约49、 3 万人的居住需求。规划统筹CP01-03010303 街区的产业用地,规划职住比约 1:0.6。通过资源外溢,统筹周边 3-5 公里未来科学城范围居住用地,优化区域职住关系,可达到区域职住比约 1:2。沙河高教园新建住宅应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建设要求,严格执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和备案。在园区内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申报工作,未来新建项目的二星级绿色建筑达标率应达到 100%。新建保障性住房鼓励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商品房中的比重。落实分区规划中健全住房体系的要求,CP01-0301 街区商品房、CP01-0302 街区内新增人才公寓全部作为近期建设项目。第二节第二节 公共服务50、公共服务 以规划人口规模为基础,结合各专项规划相应的保障系数,重点参照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 号),对街区内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合理布局,明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和位置,确定各类设施指标,实现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的总体目标。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约 25.8 公顷。第第3030条条 构建构建布局均衡的布局均衡的基础教育基础教育设施设施体系体系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布局均衡的教育事业体系。提升教育设施均衡布局、服务均等化水平,关注基础教育设施与社区、生活圈的统筹建设,增强学-住空间的社会整体性,强化设施规模与空间开发规模的匹配关系。根据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51、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 号)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京教建201811 号),综合考虑人口规模、用地布局和区域统筹发展,确定基础教育设施数量、规模与布局。高教园区规划范围内落实基础教育设施 9 处,总用地面积约 17.7 公顷。规划配套基础教育设施应与居住区同步建设,在街区总建设规模、服务人口不变的前提下,在满足相关服务距离要求、街镇管理需求,并优先或同步实施的基础上,街区内基础教育设施于实施层面,可根据实际需求在规划范围内对位置、形状、班数等布局进行统筹。因地区发展不确定性额外产生的基础教育需求在周边区域补齐,由区教委、未来科学城统筹协调。第第3131条条 建设集约建设集约紧凑紧凑、52、开放共享的高等院校集群开放共享的高等院校集群 坚持服务首都发展,全力支持高校建设。园区入驻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外交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六所部属高校,高校是园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立足高教园服务功能疏解、创新发展等定位,规划优先保障部属高校的建设需求,规划高校用地约 205.2 公顷,满足高校发展需求,有力支撑“双一流”大学建设。按照科学分配、深度共享、合理激励和有序开发的思路,加强高校规划建设统筹,集成待建规模指标,设立建筑规模指标高校统筹库,13 保障六所高校的基础办学与科研需求,将根据高校实际需求、项目成熟程度等情况,在时间上有序释放、空间上精准53、投放。应发挥高教园区的集聚作用,提高用地使用效率,鼓励各校之间设施共享,加强校际联合办学。将园区道路系统逐步纳入城市道路系统,促使园区与城市相互交融。规划 6.2 公里校际林荫步行带,布局共享设施、小型公园绿地、慢行系统等,串联六所高校与居住片区、公共服务配套区,通过空间连接实现高校的联动发展与开放共享,并鼓励高校将图书馆、体育馆等文体设施面向公众开放。结合轨道微中心规划研发设计用地及酒店用地,满足高校对于科技成果转化、产业技术研发以及国际交流接待的需求。第第3232条条 构建构建层次齐全的公共层次齐全的公共医疗卫生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体系体系 结合人口空间分布特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完善医54、疗卫生服务网络,规划范围内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实现城市社区一刻钟服务圈全覆盖,提高居民就医便利性。规划新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处与卫生监督所 1 处。在街区总建设规模、服务人口不变的前提下,在满足相关服务距离要求、街镇管理需求,并优先或同步实施的基础上,街区内医疗卫生设施于实施层面,可根据实际需求在规划范围内对位置、形状等布局进行统筹。第第3333条条 构建构建配置合理的配置合理的养老设施体系养老设施体系 以养老服务设施为主线,推动各类福利设施共建共享、服务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好基层公办养老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健全残疾人养护照料和康复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设施、55、残疾人服务设施与医疗设施临近设置、功能共享,为建立与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家庭社区机构医院”无缝衔接的照护服务体系提供空间支撑。依据园区人口及相关规范标准,规划新增机构养老设施 3 处,规划新增残疾人托养所 1 处,新增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1 处。在街区总建设规模、服务人口不变的前提下,在满足相关服务距离要求、街镇管理需求,并优先或同步实施的基础上,街区内养老设施于实施层面,可根据实际需求在规划范围内对位置、形状等布局进行统筹。第第3434条条 构建构建开放共享的公共开放共享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文化设施体系 根据分区规划及街区指引,规划新增文化娱乐用地 1 处。建议充分利用各高56、校内图书馆、体育馆、艺术馆等设施向地区市民免费开放,扩大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到 2035 年实现人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 0.45 平方米。鼓励高校将校内图书馆、艺术馆等文化设施面向公众开放。社区会客厅鼓励设置社区文化站、书店等多样的公共文化设施。在街区总建设规模、服务人口不变的前提下,在满足相关服务距离要求、街镇管理需求,并优先或同步实施的基础上,街区内公共文化设施于实施层面,可根据实际需求在规划范围内对位置、形状等布局进行统筹。第第3535条条 构建构建类别类别多元多元的公共的公共体育设施体系体育设施体系 根据分区规划及街区指引,规划新增地区级体育中心 1 处,规划新增社区级体57、育设施 1 处。沙河高教园区内各高校建设的体育场地及设施向社会共享使用,各高校体育用地按开放率至少 50%进行控制(远期逐步全部开放共享)。鼓励在 CP01-0302 街区城市综合公园内设置占公园用地 20-30%的体育活动场地。在街区总建设规模、服务人口不变的前提下,在满足相关服务距离要求、街镇管理需求,并优先或同步实施的基础上,街区内公共体育设施于实施层 14 面,可根据实际需求在规划范围内对位置、形状等布局进行统筹。第第3636条条 物流设施物流设施 支撑城市高效运转,积极应对消费升级和物流多元化需求,鼓励结合现状及规划商业设施、办公设施或结合社区会客厅、其他社区服务设施、高校内小型商业58、服务设施、邮政网点,设置不独立占地的物流末端配送场站和末端营业网点。第三节第三节 综合交通综合交通 第第3737条条 交通承载力交通承载力分析要求分析要求 依托干线公路及轨道交通网络加强沙河高教园区与北京中心城区、未来科学城东区、昌平新城的交通联系。京藏高速、六环路是对外交通的主要联系通道,百葛路(规划顺沙路)是东西向联系未来科学城东区的主要通道,现状轨道交通昌平线是南北向联系中心城区及昌平新城的主要通道。规划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及站点设置应以最终审定方案为准。按照世界一流高教园区标准,提升路网密度,提高沙河高教园区道路网密度,采用小街区密路网模式,园区整体道路网密度由现状 3.8km/km2提高59、至 10.2km/km2,经交通承载能力测算能够满足园区建设需求,整体路网交通运行状况良好。公共交通包括轨道交通、地面公交。沙河高教园区对外交通出行轨道交通系统为主体,地面公交为辅,内部出行依托多层次的公共交通体系。结合现状沙河高教园站,在站点周边进行相对高密度建设,优化地铁与公交接驳,并考虑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利用。第第3838条条 用地复合用地复合利用要求利用要求 有效调控停车设施供给,鼓励停车设施与其他功能进行用地功能混合和建筑功能复合利用。CP01-0302 街区结合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内底层兼容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规划公交枢纽站一处。第第3939条条 交通设施实施时序要求交通设施60、实施时序要求 CP01-0302 街区公交中心站与公交枢纽站、CP01-0303 街区公交首末站均作为近期建设项目。第第4040条条 城市道路城市道路 梳理过境交通与内部交通,减少交通干扰,形成高速公路主干路(一级公路)次干路支路街坊路五级体系,其中:高速公路为北六环。主干路包括:南丰路、北沙河西三路、回昌路、高教园南三街、高教园中街(东沙河-北沙河西四路);顺沙路(北六环辅路,原百葛路)规划为一级公路,在规划范围内属于城市集中建设区,按照城市道路进行断面布置。次干路包括:北沙河中路、北沙河西四路、高教园北三街、高教园北一街(北沙河中路以西段)、高教园南二街(北沙河西三路以西路段)、高教园中街61、(北沙河西四路-回昌路)。支路包括高教园北四街、高教园北二街(东沙河至北沙河中路路段)、高教园北一街(北沙河中路以东段)、高教园站前南街、高教园南小街、高教园南二街(西三路至回昌路路段)、高教园西小路、北沙河西五路、北沙河东一路、北沙河东二路、北沙河东三路、北沙河东四路等。鼓励增加街坊路系统,街坊路红线位置与宽度可结合综合实施方案进行调整。高校范围内支路近期内需对社会开放,远期逐步实现高校内街坊路系统开放,实现开放校园。15 第第4141条条 交叉口交叉口 南丰路、回昌路与六环路两处交叉口为现状立体交叉口,其中南丰路、六环路为分离式立体交叉口,回昌路、六环路为互通式立体交叉口。北沙河西三路向北62、上跨六环与规划主干路龙水路相接,规划为分离式立体交叉口。其他道路交叉口为平面交叉口,规划减小道路转角,降低路口交通车速,规划主干路交叉口需采取交通渠化措施,保障行人过街安全。道路路口抹角渠化按照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展宽和切角技术规程执行。第第4242条条 轨道交通轨道交通 规划范围有现状轨道交通昌平线穿过,于 CP01-0302 街区设沙河高教园站,站点形式为高架站。第第4343条条 交通交通枢纽枢纽 围绕轨道交通沙河高教园站,于 CP01-0302 街区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内底层兼容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规划公交换乘枢纽站 1 处。并鼓励于公交枢纽站附近设社会公共停车场,实现轨道交通、地面63、常规公交与私人交通的无缝衔接。第第4444条条 常规公交常规公交 CP01-0303 街区规划中型公交首末站 1 处,CP01-0302 街区规划大型公交中心站 1 处。在街区总建设规模、服务人口不变的前提下,在满足相关服务距离要求、街镇管理需求,并优先或同步实施的基础上,街区内公共交通设施于实施层面,可根据实际需求在规划范围内对位置、形状等布局进行统筹。第第4545条条 停车停车 沙河高教园区范围内的机动车停车需求主要由配建停车位解决,通过与其他类型用地复合利用增加三处地下公共停车场作为补充。其中 CP01-0301街区规划一处社会公共停车场,复合利用绿地与体育用地;CP01-0302 街区64、规划两处社会公共停车场,复合利用绿地,建议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停车场具体规模并设置与轨道交通站点换乘的专用出入口。机动车停车场地应配置部分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居住类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参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 号),公建类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参照北京市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非机动车停车场主要由配建解决,考虑在公交站点及大型商业设施周边分散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第第4646条条 步行和步行和自行车自行车 构建三级慢行系统体系,实现园区慢行系统全覆盖。一级慢行系统强调休闲游憩功能,同时建议利用店前空间,打造慢行游憩带;二级慢行系统两侧公园绿地空间充足,以满足自行车、步行需65、求为主;三级慢行系统以通勤交通为主,尽可能减少停留空间,只是提供简单的座椅休憩,同时兼顾大学城风貌展示功能。步行和自行车系统相关规划设计要求:复合利用空间,提供多样化服务功能:利用街道空间为行人提供非机动车停车架、座椅等城市家具和服务设施,增加街道活力。清晰划分街道功能带,规范街道秩序:利用绿化带和隔离带对街道各类功能进行有序化布局与整理,提高街道景观的秩序性,加强街道空间的高效利用,从而为行人的通行空间提供清晰界定,提高通行安全。16 第第4747条条 机动车机动车出入口出入口 CP01-0301 街区以现状保留功能为主,机动车出入口保留现状位置,不再增加面向主干路的机动车出入口;CP01-66、0302 街区采用小街区密路网形式,不得在主干路设置建设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开口位置需满足交叉口距离的要求;CP01-0303 街区为高校片区,地块机动车出入口设置结合各高校校园建设规划方案设置。第第4848条条 地下地下交通系统交通系统 鼓励 CP01-0302 街区进行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第第4949条条 公路公路 规划对高教园范围内百葛路(规划顺沙路)进行改线,沿六环路南侧走向,由回昌路接到原有线位。第四节第四节 市政设施市政设施 第第5050条条 供水规划供水规划 规划 2035 年城镇公共供水占有率达到 100%,城镇供水安全系数达到 1.3,供水水质达到国家卫生部和国家标准67、化管委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划区由昌平中部地区供水水厂联合供水,其供水水源主要来自规划沙河地表水厂和沙河水厂。第第5151条条 雨水排除与雨水排除与防涝防涝规划规划 完善雨水排除与利用系统,全面提高规划区排水防涝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到 2035 年,城市集中建设区雨水管渠覆盖率达到 100%。规划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城市主干路采用 5 年一遇,城市次干路及城市支路采用 3 年一遇,下游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不应低于上游;规划主要雨水管道入河处管道内顶高程基本不低于北沙河、东沙河 10 年一遇洪水位。规划区的防涝标准为 30 年一遇。规划区采用雨污分流制的排水体制68、。规划区雨水排除采用自排的排水方式,雨水排除属于东沙河、北沙河流域范围。规划沿规划道路修建雨水管道,将规划区内雨水排入东沙河和北沙河。规划雨水管道路由、管径后期可通过市政项目综合或综合实施方案优化。规划区应采用低影响理念进行开发建设,采取雨水控制措施,减少雨水外排量,使雨水资源化。通过收集、渗蓄等措施,控制雨水径流量的排放,力争实现开发后的雨水外排量不超过开发前。第第5252条条 污水排除与处理及污水排除与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再生水利用规划规划 1.污水污水排排除除与处理与处理 完善污水管道系统,将规划区污水排入沙河再生水厂进行处理。到 2035年,规划区应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到 1069、0%。规划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规划保留规划区的现状污水管道,沿规划道路修建污水管道,将规划区的污水排入沙河再生水厂。2.再生水利用再生水利用规划规划 规划区应充分利用再生水,有效替代清水资源。通过再生水回用系统的建设,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规划区内的建筑冲厕、绿化灌溉用水及道路浇洒用水可以采用再生水。本规划区的再生水水源主要来自沙河再生水厂。规划保留规划区内的现状再生水管道,并沿其他市政道路新建环状再生水管道。规划再生水管道路由、管径可通过后期市政项目综合或综合实施方 17 案优化。第第5353条条 供电规划供电规划 规划构建“网络坚强、结构合理、运行灵活、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的智能电网70、,区域供电可靠率达到 99.998%。规划范围内保留现状王庄 110 千伏变电站,新建一座高教园 110 千伏变电站,上级电源接自现状沙河北 220 千伏变电站和松兰堡 110 千伏变电站。第第5454条条 供热规划供热规划 规划坚持绿色低碳、安全可靠的原则及多种能源相结合的清洁供热发展方向,实现清洁能源供热 100%,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 30%以上。规划供热应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鼓励建设光伏、储能调峰系统,通过智慧控制,实现削峰填谷、昼夜互补;区域内高校片区、公共服务配套区新增公共建筑采用分布式能源站供热,利用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提71、升区域可再生能源供热比例。现状区域内街区式燃气锅炉房近期应进行节能挖潜,远期待燃气锅炉设备到期后,应进行可再生能源改造,落实供热系统碳中和要求。本规划中分布式能源站、街区锅炉房的具体位置、个数应根据实际需求,结合未来科学城综合能源规划的相关要求,在下一阶段综合实施规划中具体落实。供热设施在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可与建筑结合建设。第第5555条条 燃气规划燃气规划 规划完善管网结构,构建多源多向、灵活调度的天然气输配系统,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天然气气化率达到 100%。规划新建 1 座高教园次高压 A 调压站,气源接自西沙屯高压 A 调压站。完善中压环网,保障区域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规划燃气管72、道路由、管径后期可通过市政项目综合或综合实施方案优化。第第5656条条 信息基础设施规划信息基础设施规划 规划建设高速泛在、畅通便捷、质优价廉的信息网络和服务体系,促进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达到 5G 网络全覆盖。近期为区域提供 4K超清数字电视服务,远期过渡到 8K。预测电信信息点需求约为 8.6 万个,有线电视信息点需求约为 4.5 万个 CP01-0302 街区内规划新建通信汇聚局房 1 座,结合建筑进行设置;新建通信接入机房约 10 座,结合建筑进行设置。CP01-0302 街区内规划新增有线电视基站 1 座,结合建筑设置;新建有线电视机房约 7 座,结合建筑进行设置。随路布73、置电信和有线电视管道,与现状管道形成环网。现状区域架空线路应逐步入地。按照宏微协同、高低搭配的原则布置移动通信基站,规划宏基站站间距 300-350 米(约 10-14 座/平方公里),区域内宏基站总量约 70余座。充分利用建筑物、路灯杆等公共塔(杆)资源探索多样化基站部署方式,实现与环境和谐统一、协调发展。规划信息基础设施管道路由、管径后期可通过市政项目综合或综合实施方案优化。第第5757条条 环卫规划环卫规划 规划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打造“无废生态高教园区”。创新技术手段,强化垃圾分类,实现分类收集率 100%,垃圾无害74、化处理率 100%。规划范围内共设置区域型密闭式分类垃圾收集站 3 座。规划保留现状密闭式分类垃圾收集站 1 座,新建密闭式分类垃圾收集站 2 座,新建密闭式垃圾分类收集站功能应包含垃圾分类转运、公厕、环卫车辆清洗、环卫车辆充电等功能。各高校内结合自有用地自行设置密闭式分类垃圾收集站,生活垃圾在各密闭式分类垃圾收集站收集压缩后,运往阿苏卫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处 18 理。区域内应根据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 号)要求,设置公厕设施。按照独立式、附属式相结合的方式布置公共厕所。城市道路两侧、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附近、公园及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住宅区等范围应设置独立式公共厕所75、,公众活动的建筑场所应按规范设置附属式公共厕所。第五节第五节 海绵城市海绵城市 第第5858条条 建设自然生态建设自然生态的海绵城市的海绵城市 根据北京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8)、昌平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 年-2035 年),结合规划区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情况,经计算确定本规划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 79%。第六节第六节 城市安全城市安全 第第5959条条 构建构建多维管控的韧性城市多维管控的韧性城市 保障城市安全,应对未来发展的各种不确定性,开展空间的立体开发和综合利用,规划留有弹性,适当留白。围绕韧性城市建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灾减灾与应急救灾相结合,高标准规划建设防灾减灾基础设施76、,构建综合应急体系。强化安全风险管理,合理避让限建要素,加强源头防御,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不利建设条件。第第6060条条 防疫设施防疫设施规划规划 落实分区规划关于健康城市的相关要求,统筹医疗专项规划、防疫专项规划的要求,依托基层街道和社区网格化治理,划定防疫单元,严格落实卫生、安全、物流、交通、市政等相关保障设施,织密织牢公共卫生第一防线;运用平战结合的思路,做好设施预留和场地预留。划定社村级防疫单元,规划范围内划分两个社村级防疫单元,CP01-0301 街区与 CP01-0302 街区划为一个社村级防疫单元,CP01-0303 街区划为一个社村级防疫单元。其中 CP01-0302 街区内规划有7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CP01-0303 街区依托高校的卫生服务站与医疗设施进行相应的防疫工作。第第6161条条 消防设施规划消防设施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 CP01-0301 街区特勤消防站 1 处。第第6262条条 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设施设施规划规划 CP01-0302 街区规划新增公安派出所 1 处。第第6363条条 应急避难应急避难场所场所 构建城市防灾空间格局,重点结合开敞空间、生态绿廊、公园绿地等规划固定避难场所及紧急避难场所。规划以居住人口为基数,按人均 2 平方米设置固定避难场所,按人均 1.5平方米设置紧急避难场所。规划范围周边区域内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及其它空旷地带在78、灾害发生时,均为重要的避难通道和避难场所,未经规划部门许可,严禁建设各种永久和临时性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城市生活性主、次干道均可作为城市避难疏散通道,必须保证抗震时至少 7-10 米的控制宽度。第第6464条条 人民防空人民防空建设建设 人防设施规划建设应与城市基础设施相结合,实现军民兼用。在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救护站。在公共服务配套区(CP01-0302 街区)进行地下空间统筹布局,形成互联互通的地下空间体系,地下综合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等进行统筹考虑。19 第七节第七节 定线定线与竖向与竖向 第第6565条条 道路道路定线方案定线方案 根据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 年)以79、及 昌平分区规划(2017年-2035 年),在延续整体路网系统基础上,结合现状因素,优化规划范围内路网结构,针对规划范围内次干路及其以上道路编制定线方案。规划范围内西侧有现状东沙河,该河道已划定蓝线,河上口宽 80 米,本次定线方案与河道蓝线无矛盾。规划范围西部规划以一类、二类居住用地为主,且已完成拨地钉桩并已建成现状小区,规划予以保留。规划范围南部、东部及北部以教育科研用地为主,大部分用地已完成拨地钉桩且已建成部分高校,规划予以保留。中部地区为集体用地,该区域土地资源多为规划新增。根据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 年)以及 昌平分区规划(2017年-2035 年)中的道路网规80、划,本次定线方案编制工作涉及高速公路 1 条、一级公路 1 条、城市主干路 5 条、城市次干路 6 条,共计 13 条道路,涉及部分互通式立交一座。第第6666条条 竖向竖向规划规划 在规划实施方案阶段建议同步开展竖向规划编制,对规划区域内道路高程进行合理控制,形成有利于交通和排水的高程地势,满足区域防洪排涝标准要求,符合道路设计规范,满足道路与周边建设用地的高程衔接需要。规划实施中建议通过优化竖向高程避免未建成道路内涝积水风险,地块开发建设前进行土石方平衡分析,具备表土剥离条件的地块应优先进行表土剥离,结合设计方案优化地块竖向设计,尽可能减少弃方。第八节第八节 地下空间地下空间 第第676781、条条 建设协调发展建设协调发展的地下空间体系的地下空间体系 建立各系统协调一体发展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体系,强化城市功能复合化、集约化效应。根据规划区定位,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划定地下空间重点建设地区、限制建设地区及禁止建设地区。重点建设地区位于 CP01-0302 街区内,结合沙河高教园站轨道微中心,鼓励地下空间高强度开发,集约利用土地。地下建筑功能与地上功能对位互补。科学设置足够的地下人行及车行出入口,保证疏散要求。限制建设地区主要位于高校校园和其他居住社区等地区,强调基于生态功能优先的审慎开发,允许局部少量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用于补充周边地区文化、体育、停车、防疫等公共功能,禁止地下空间用于大规82、模商业。鼓励公共停车等设施与其他功能用地进行复合利用。禁止建设地区包括现状市政设施、水域与其他生态空间等,原则上不进行开发利用。第九节第九节 城乡城乡统筹统筹 第第6868条条 城乡城乡统筹统筹 规划范围内已完成回迁安置任务,本次规划不涉及回迁安置。在 CP01-0301 街区解决劳动力安置问题。安置标准、用地布局、资金平衡方式等相关数据以规划综合实施方案为准。第十节第十节 区域区域评估评估 为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评估评价方式,减少项目落地时间,节约投资成本和社会资源,在控规编制阶段,同步开展交 20 通评估、83、水务评估和环境评估。第第6969条条 交通评估交通评估 针对本街区控规已开展交通评估工作。根据昌平区沙河高教园街区控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街区控规落实了关于项目建设时序、道路实施时序、机动车停车、机动车出入口等相关建议,实现用地和交通规划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规划用地性质和建筑规模可行,职住平衡。在规划实施阶段建议同步开展如下内容:1.项目建设时序中应优先建设交通基础设施,使土地开发建设与内外部交通设施承载力相匹配。2.园区内部的道路和街坊路与周边地块同期实施,并同步完善交通工程设施。3.园区内 3 处公交场站与项目同期实施。4.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 年)明确新建居84、住区推广街区制,建设小街区、开敞式、有活力的社区。各地块机动车出入口原则上应设置在低等级城市道路上,位置应按相关规定远离外部城市道路交叉口。5.基础教育用地人行主要出入口应向校内退让,形成学校门前的交通缓冲场地和人行集散空间,保证学校师生进出安全和周边交通组织安全顺畅。6.建议实施阶段各高校及单位将设置在主干路上的机动车出入口调整至低等级道路上。第第7070条条 水务评估水务评估 针对本街区控规已开展水务评估工作。根据北京沙河高教园区区域水影响评价报告,街区控规落实了关于海绵城市建设、落实区域水务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再生水和雨水资源等相关建议。水务评估评价结论如下:1 1.水资源水资源 规划区新85、水供水水源为昌平区中部供水系统,主要供水厂为规划沙河地表水厂和沙河水厂;规划再生水供水水源为沙河再生水厂、百善再生水厂。2.2.水环境水环境 规划污水全部为生活污水,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规划由沙河再生水厂处理。规划区年降雨径流污染控制率为 40%。3 3.水安全水安全 规划区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防涝标准为 30 年一遇;项目区内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城市主干路为 5 年一遇,城市次干路及支路 3 年一遇。规划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 79%。4 4.水生态水生态 规划区规划水域用地约 12.6 公顷。东沙河管理范围为上口线外延 17 米,保护范围为上口线外延 33 米。规划区86、内河道(湖泊)生态岸线比例为 90%。第第7171条条 环境评估环境评估 针对本街区控规已开展环境评估工作。根据昌平区沙河高教园街区控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本次规划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水源保护区,园区选址和整体布局基本合理。在规划实施阶段建议同步开展如下内容:规划区内住宅、高校等环境敏感建筑后续建设应合理布局,与轨道交通、市政设施等污染源的布局关系需满足防护距离要求。规划区后续开发建设中在保障区域市政基础设施有效运行,各类污染物排放能够得到较好控制的前提下,可以实现沙河高教园区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21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地名规划地名规划 第第7272条条 构建构建特色地名体系特色87、地名体系 1 1地名规划原则地名规划原则 优先保留历史地名,原址或就近保护;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与原有道路位置重合或紧邻时,采用原有道路的名称命名;无法采用原有道路名称命名的新建道路,优先采用存量地名;新建道路命名原则上使用“街”命名东西向道路;使用“路”命名南北向道路;根据城市规划功能定位构建序列化、系统化的地名系统,地名方案可结合道路实施进一步优化。2 2地名调查、资料整合与地名资源分析地名调查、资料整合与地名资源分析 已审批路名道路主要使用两类专名进行序列化命名:南北向道路使用“北沙河”;东西向道路使用“高教园”。3 3名称设计方案名称设计方案 规划新命名道路大多沿用存量专名进行命名,如88、“北沙河”、“高教园”。新命名道路如下:南北向道路为高教园西小路;东西向道路为高教园南一街、高教园站前南街。路名规划体现地方原有地名历史,包括北沙河、现状高教园区地铁站。4 4.规划实施计划规划实施计划 地名标志是标准地名提供社会使用的最直观、实用的重要途径,也是巩固地名标准化成果的重要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进行地名法规、规章宣传,提高全社会遵守和维护地名规划的自觉性,监督规划执行,关心、支持规划实施。规划范围内的各类地名,必须设置相应的地名标志牌。新的地名正式产生后,要尽快设置地名标志。健全完善地名档案管理制度。分类收集、整理原始地名档案资料,维护地名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无89、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 第第7373条条 创造良好创造良好的无障碍环境的无障碍环境 高标准推进城市中心区及重大对外交通枢纽地区的无障碍设施整体建设与改造,构筑完整、系统、安全的无障碍设施体系,创造良好的无障碍整体城市环境。对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的各级城市道路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技术要求设置缘石坡道、盲道,对人行横道增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安全岛修建轮椅通道。进行新扩建、改建的各类公共建筑,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技术要求,实现无障碍设施建设率 100%的目标。规划范围内新建轨道交通、汽车站应实现无障碍化。对规划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与残疾人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90、福利企业、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应实现无障碍化。规划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居住小区、居住建筑,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技术要求,实现无障碍设施建设达标率 100%的目标。结合信息无障碍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标识系统的建设。22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智慧城市智慧城市 第第7474条条 打造高校打造高校-网络网络数字化智慧数字化智慧系统系统 建议建立园区整体智慧城市管理与运维平台,面向校城融合,建设政务和高校管理数据融合共享的典范。通过数字化空间打破高校物质性围墙,打造高校一网通系统。建立园区统一的人脸识别系统,近期依托人脸识别开放各高校人行通道,远期实91、现机动车道开放,实现校园开放共享,促进校城深度融合。23 第五章第五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第一节第一节 实施策略实施策略 第第7575条条 减量落实减量落实 本次规划确定城乡建设用地约 735.2 公顷,地上建筑规模约 585.6 万平方米,与街区指引保持一致。规划范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 209.5 公顷,根据分区规划 1:0.89 的拆占比需完成减量 237.6 公顷,已与昌平区开发边界外现状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实现挂钩。鼓励疏解各高校位于中心城校区的建筑规模和学生规模至沙河高教园区,实现对中心城地区的减量发展。在后续建设中,应依据严控新增、优化存量的原则,合理控制成本及建设时序,加强资源与任务的92、实施统筹。第第7676条条 土地整治土地整治 规划范围内土地综合整治以建设用地整理为主,重点整治区域包括民生服务水平较差、改善需求迫切的居民点;不符合产业导向和环保要求的产业用地;具有特殊文化价值的区域等。整治目标为促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腾退和集约优化布局,助力产业升级、配套完善、景观风貌提升。整治指标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减量规模、安置用地规模等。行动策略以街区统筹实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减量提质为大原则,以建设用地腾退、整理、集约优化布局为重点,包括腾退后建设用地优先还绿、保障农民安置同步实施。集约后的建设用地向集中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集中布局,加强与城市功能衔接,促进产业升级,实现城乡联动。对于93、规划范围内的生态混合空间,应保障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不断提高生态空间品质。应依托山水脉络加强景观建设,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构建城市与山水林田湖草融合的生命共同体。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沙河高教园区实施需进行占补平衡的耕地约 104.2 公顷,结合昌平区复耕复垦工作选址图斑,拟补充规模约 113.3 公顷耕地,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要求。第第7777条条 产业升级产业升级 围绕发挥高校辐射带动作用,规划产业用地 28.1 公顷,搭建 71.3 万平米的成果转化与人才孵化平台,用于承接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和师生创新创业。高校以外创新设立建筑规模指标流量池,优先用于校城融94、合、产业研发和综合公共服务等项目。注重高教园与周边区域联动发展,布局高校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等平台,进一步拓展产业空间。支持高校与未来科学城东区、生命科学园、中关村昌平园的企业对接交流,在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助力提升区域创新能级和发展水平。第第7878条条 职住优化职住优化 规划在存量用地中适量增加居住用地,同步统筹周边 3-5 公里未来科学城范围居住用地,优化区域职住比至 1:2。第二节第二节 实施保障机制实施保障机制 第第7979条条 优先编制综合实施方案建议优先编制综合实施方案建议 优先编制 CP01-0302 街区 4 个主导功能分区的综合实施方案,保障高教园区公共配套设施的95、建设,促进高校共享。第第8080条条 定期进行规划实施体检工作定期进行规划实施体检工作 规划实施阶段,分近中远期进行规划实施体检工作,重点体检评估街区层面约束性控制指标的实施度。24 第三节第三节 规划规划适应性规定适应性规定 第第8181条条 关于规模关于规模总量的适应性规定总量的适应性规定 强化规模总量等核心指标管控,确保各项刚性要求有效落实。在编制范围内街区之间统筹常住人口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战略留白用地规模总量,建筑规模总量必要时允许在编制范围内街区之间“借量使用”。第第8282条条 关于三大设施的适应性规定关于三大设施的适应性规定 1.三大设施是保障城市安全、服务民生福祉、加强城96、市治理的基本构成要素,是控规的重要规划内容。2.作为城市公共资源,三大设施应根据街区服务人口、建设规模和专项标准进行核算。三大设施用地、绿地广场与城市水域用地在街区范围内实行下限管理,并严守三大设施建筑规模底线。若专项标准发生变化,可依据标准增加规模。3.三大设施的实施深化应符合专项规划、专业规范等要求,规划图示各类设施布局与规模、道路及基础设施廊道局部线位、河道及蓄洪(涝)区布局线位,随综合实施方案深化细化。其中,街道或街区级设施在街区总建设规模、服务人口不变的前提下,在满足相关服务距离要求、街乡管理需求并优先或同步实施的基础上,可在街区范围内改变其位置及形状。社区级设施在主导功能分区总建设97、规模、服务人口不变的前提下,在满足相关服务距离要求、社区管理需求并优先或同步实施的基础上,可在主导功能分区范围内改变其位置及形状。4.鼓励三大设施综合设置,在三大设施建筑规模总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符合综合设置原则的设施,可由独立用地设置优化为综合设置。集约节约出的设施用地纳入城市公共资源库统筹管理,保证街区内三大设施和绿地广场与城市水域的总用地规模不减少。5.具有邻避效应的设施若改变位置、形状,应根据情况征求所在地段相关利益关系人意见,并保障优先实施。第第8383条条 关于公共空间的适应性规定关于公共空间的适应性规定 1.公园绿地和广场在保障系统性、连续性的前提下,原则上可在主导功能分区内改变位置、形状。2.规划支路、街坊路可视情况进行线位优化。图图 纸纸 01.区位图 02.街区及主导功能分区划定图 03.空间结构规划图 04.整体景观格局规划图 05.重点地区布局规划图 06.历史文化资源分布图 07.河湖水系规划图 08.蓝绿系统规划图 09.特色风貌分区规划图 10.道路系统图 11.海绵城市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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