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方案文本(2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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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0212120302030)2022.022022.02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文本文本目录目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 1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总体思路规划目标与总体思路.3 3第三章第三章 海绵城市海绵城市生态空间格局生态空间格局.5 5第四章第四章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7 7第一节 分区建设管控指引.7第二节 分类建设管控指引.10第五章第五章 海绵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海绵城市基础设施规划.1212第一节 水安全保障规划.12第二节 水环境整治规划.14第三节 水生态修复规划.15第四节 2、水资源利用规划.16第五节 水文化弘扬规划.17第六章第六章 相关规划协调反馈相关规划协调反馈.1717第七章第七章 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1919第八章第八章 保障措施保障措施.2020第十章第十章 附则附则.2020附表附表.2121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1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 规划规划目的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60 号)的文件要求,大力推行低影响开发的建设模式,系统、科学的稳步推进桂林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根据3、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建规201650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 广西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特编制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第第 2 条条 规划规划范围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桂林中心城区范围(包含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临桂新区和灵川县八里街区)和会仙湿地范围,总面积约 907.32 平方公里。重点研究桂林市六城区(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临桂新区),总面积约250 平方公里。第第 3 条条 规划规划期限期限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期限为:2021 年至 2030 年;近期至 2025 年,远期4、至 2030 年。远景展望至 2035 年。第第 4 条条 规划规划依据依据规划依据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以及已编制的规划等。(一)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二)相关政策文件(1)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 号)(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575 号)(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5)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建办城函2015635 号)(6)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建规201650 号)(7)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国办发201575 号)(8)水利部关于印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规计2015321 号)(9)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 号)(10)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2 号)(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6、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 号)(1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的通知(厅字201642号)(13)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函(1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60号)(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新华社 2021 年 3 月 12 日电)(16)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规202119 号)(17)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7、 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市政20219 号)(18)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 2021 年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2111 号)(19)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220211516 号)(三)相关规范和标准(1)防洪标准(GB50201-2014)(2)城市防洪规划规范(GB 51079-2016)(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6)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8、GB 50400-2016)(7)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 50513-2009)(2016 年版)(8)城市水系规划导则(SL 431-2008)(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12)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 51345-2018)(13)治涝标准(SL 723-2016)(14)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 51222-2017)(15)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发布)(16)广西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桂建标201723 号发布)(17)广西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桂建标9、201734 号发布)(18)广西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19TJ004)(19)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J/T45-013-2019)(2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1)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16)(四)相关规划和资料(1)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桂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批稿)(3)桂林市临桂新区中水工程的专项规划(2012-2025)(4)桂林市水功能区划(5)桂林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总体规划(6)桂林市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公示稿)(7)2020 年桂林市水资源公报(8)10、桂林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9 年)(9)2020 年桂林市环境状况公报(10)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25)(11)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12)桂林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1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7-2030)(1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17-2020)(15)2020 年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6)桂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7)桂林市城市排水十三五规划(18)桂林市市政公用设施“十三五”规划(19)桂林市城市水利综合规划报告(报批稿)第第 5 条条 规划规划原11、则原则(一)理念转变生态为本、自然循环改变传统思维和做法,对雨水径流实现由“快速排除”、“末端集中”向“慢排缓释”、“源头分散”的转变,综合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充分发挥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充分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二)系统实施因地制宜、回归本底根据桂林市降雨、土壤、地形地貌等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综合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的现状问题和建设需求,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因地制宜地 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12、措施。(三)协同推进规划引领、强化管控加强规划引领,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综合考虑桂林市的自然水文条件、土壤状况、原有排水系统基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3第二章第二章规划目标规划目标与与总体总体思路思路第第 7 条条 总体目标总体目标(一)功能目标按照“城市大海绵”、“片区中海绵”和“地块小海绵”三位一体的建设思路,统筹谋划协调、城内城外结合,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构建“山、水、林、田、湖”互相融合的“生命共同体”,实现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和水安全及水文化的多重目标,即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河湖水质达标)、水资源有保障、热岛有缓解。建设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13、化的海绵城市,实现人水和谐。(二)建设目标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 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 2025 年桂林市中心城区建成区 45%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 2030 年,桂林市中心城区建成区 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 2035 年,桂林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不减少,并逐步提升。第第 8 条条 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主要可分为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四个方面。详见下表:表 2-1 桂林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汇总表类别序号指标指标值约束性/鼓励性近期(2025)远期14、(2030)约束性一、水生态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桂林市中心城区建成区45%以上的面积达到 70%。桂林市中心城区建成区 80%以上的面积达到 70%。约束性当地降雨形成的径流总量,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规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在低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降雨量时,海绵城市建设区域不得出现雨水外排现象。2生态岸线恢复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河湖水系岸线、加装盖板的天然河渠等进行生态修复,达到蓝线控制要求,恢复其生态功能。城市规划区内除码头等生产岸线及必要的防洪岸线外,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水体的生态岸线率不宜低于 70%。约束性3可透水面积比例新城区建设:45%老城区改造:35%鼓励性15、4城市热岛热岛强度得到缓解。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夏季(按 6-9 月)日平均气鼓励性础、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因地施策。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性、综合性、创新性强,在规划编制和实行中应注重海绵城市建设各相关部门的统筹和协调。(四)注重管理政策保障、过程管理构建规划建设管控制度、投融资机制、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产业发展机制等,推动海绵城市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保障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长效推进。同时综合采用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提高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海绵工程质量,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众及建筑物安全。(五)统筹协调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功能与景观相结合,绿色与灰色相结合近期重16、点进行重点区域集中的海绵建设,凸显规模效益,展示海绵城市建设成效;已建片区改造和新建区域建设同步进行,新建区域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已建片区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新建改造、轨道交通建设等有机更新逐步推进。推广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在规划设计中要重视和兼顾景观效果,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的最大化。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末端处理等措施,提升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并完善地下管渠等灰色雨水基础设施的建设,绿色与灰色相结合,综合达到排水防涝、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多重目标。第第 6 条条 关于强制性内容关于强制性内容文中“黑体字”17、条文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海绵城乡建设必须遵守的基本内容,也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微信:1115955733送福利,http:/,淘宝搜店铺名:建筑后浪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4效应温不高于同期其他区域的日均气温,或与同区域历史同期(扣除自然气温变化影响)相比呈现下降趋势。二、水环境5地表水环境质量旱天无污水、废水直排;水体不得出现黑臭现象。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 类标准,且优于海绵城市建设前的水质。当城市内河水系存在上游来水时,下游断面主要指标不得低于来水指标。约束性6地下水环境质量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不低18、于地下水质量标准III 类标准,或不劣于海绵城市建设前。鼓励性7城市面源污染控制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面源污染物削减率(即年 SS 总量去除率)按不低于 50进行控制。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管渠溢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1.雨水管网不得有污水直接排入水体;2.非降雨时段,合流制管渠不得有污水直排水体;3.雨水直排或合流制管渠溢流进入城市内河水系的,应采取生态治理后入河,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 IV 类。约束性三、水资源8污水再生利用率桂林市整体污水再生利用率近期达到 10%。桂林市整体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 20%。约束性9雨水收集利用量80 万立方米/年。约束性10管网漏损率19、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 9.0%鼓励性四、水安全11城市防洪标准100 年一遇。12雨水管渠及附属设施设计标准雨水管渠及附属设施规划设计达到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规定的标准;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对应的降雨情况下不得有积水现象。一般城区新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采用 23 年一遇标准,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采用 25 年一遇标准(其中新城区应采用 3 年一遇及以上设计标准,旧城区可采用 2 年一遇及以上设计标准)。封闭洼地、中心城区重要地区或短期积水即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雨水工程设计重现期应采用 5 年一遇及以上标准。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区域雨水工程设计重现期应采用 20、2030 年一遇标准。约束性13城市内涝防治标准采用重现期不低于 30 年一遇的暴雨内涝防治标准;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对应的暴雨情况下不得出现内涝。约束性14饮用水安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近、远期均要达到 100%。约束性15内涝点消除率100%约束性16城市水面率确保水面率不减少,并逐步提升。鼓励性17径流峰值控制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在雨水管渠及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新建项目外排峰值径流量不宜超过开发建设前原有峰值径流量;改扩建项目外排峰值径流量不得超过更新改造前原有峰值径流量。约束性第第 9 条条 总体总体建设思路建设思路(一)规划引领,建立海绵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科学编制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重点区21、详细规划,结合桂林自然条件和城市发展现状,科学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实施路径和建设方案。并将海绵城市融入各级规划系统,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水等相关专项规划时,要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其刚性控制指标。其次,建立从规划、设计、建设的全过程规划管控体系,将建筑与小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雨水收集利用、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保持雨水径流特征在城市开发建设前后大体一致。(二)生态优先,保护和恢复自然海绵体桂林市具备较为优良的自然生态格局,芦笛生态绿核、龙泉生态绿核以及会仙生态绿核是中心城区重要的生态和水源涵养区,是桂林市重要的海绵体,此外还有22、漓江、桃花江、太平河、良丰河等重要水系空间。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以天然坑塘、湿地、生态廊道等海绵空间的保护和修复为核心,加强城市水系的水生态环境治理,构建桂林市“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三)分层推进,注重“大中小”海绵体的衔接在流域层面,研究流域生态完整性,注重流域大海绵与生态系统的融合,保证流域水文空间的完整和生态骨架的稳定。重点开展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山体林地、石漠化地区等保护、修复工作,在强化水土保持的同时,增加流域景观价值,增添流域个性魅力。在城市层面,注重建成区中型公共海绵体系构建。重点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广场空地、道路街区的海绵化建设,构建“自然沟渠-排水通道-天然水体”的23、排水体系,加大系统衔接,提升超标雨水排泄能力,增强城市韧性。在社区层面,注重分散式渗透设施、滞留设施、转输设施以及截污净化设施的建设,实现常规降雨条件下径流的就地消纳,发挥调蓄、削峰、净化和综合利用效果,减轻末端排水管网和泵站等设施的排水压力。(四)因地制宜,识别重点问题选取适宜策略桂林地区属岩溶地貌,分布广(占市区面积的 68%以上),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其自然地理、降雨特点、水文条件均带有明显的特点;因此桂林市应加强总结过去几年中在水务建设、排水防涝、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5“一轴、三核”:“三核”指芦笛生态绿核、龙泉生态绿核以及会仙生态绿核。包含国家级名胜24、风景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场、水源林市级自然保护区、水库湿地等生态资源。分别以芦笛溶洞、龙泉林场、会仙湿地为核心,通过与周边山体、水系在空间上的联系,构建城市生态绿核,是全市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森林资源集中分布地,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的动力之源。“一轴”指三个生态绿核在空间上紧紧相连,在功能上息息相关,构成桂林市中心城区的生态绿轴。“五区”:“五区”指东北部山林生态区、东南部山林生态区、西部农林生态区、中部山林生态区和南部湿地生态区。东北部山林生态区包含尧山景区,桂海景区、朝阳河等,岗峦起伏、山林茂密,人文自然旅游资源丰富。东南部山林生态区包含奇峰景区、古东景区、漓江景区,植被丰茂、25、水源充沛。西部农林生态区包含部分凤凰林场、胡家田、白竹田、水口村等多处以水田和耕地为主的村庄,区内河网交织、物产丰富。中部山林生态区包含芦笛景区、黑山植物园、龙泉林场等,山林茂密,物种多源、山清水秀。南部湿地生态区包含清水塘湿地、会仙湿地、桂柳古运河等,水系丰富、风景宜人。保护生态区就是最大限度地保存了桂林市中心城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保障。“多廊道”:指漓江水道、桃花江-道光河水道、南溪河水道、朝阳河水道、小东江-灵剑溪水道、桂柳古运河-良丰河水道、相思江-太平河-四塘河水道等。桂林市域水系纵横交错,构成城市生态廊道。各个水道相互贯通,构造河网交织的空间格局。“多接26、点”:指生态区之间及生态区内部之间通过生态廊道加强连接,并沿着生态廊道打造多样性的生态斑块和生态缓冲区以保证生态区域之间的沟通性,对城市生态安全格局的系统性起到战略作用,保证城市组团的良性发展。“多斑块”:海绵生态斑块由城市绿地、湖泊和湿地组成,是城市内部雨洪滞蓄和生物栖息的主要载体,对城市微气候和水环境改善有一定作用,是城市点状和面状海绵体的重要有机组成。桂林市中心城区的海绵生态斑块包括湖塘湿地斑块,绿地公园斑块。譬如:清水塘湿地、黑山植物园、榕湖杉湖景区、七星岩景区等,种类和形式多种多样。第第 11 条条生态生态功能分区划定及建设指引功能分区划定及建设指引(一)规划将桂林市中心城区划分为海27、绵生态保育区、海绵生态涵养区、海绵生态缓冲区、海绵生态提升区、海绵生态强化区、海绵生态优化区等 6 类生态功能片区。(二)海绵生态保育区海绵生态保育区 95.24 km2,占全市面积的 10.43%。海绵生态保育区大部分位于生态敏感区域,低影响开发推广应用中的经验和教训,因地制宜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桂林市地下水位较高,雨水下渗能力有限,城区内部分天然水体连通受阻,调蓄效能发挥受限;水资源量丰富但利用相对粗放,水源涵养有待加强。因此桂林市海绵城市建设应以“蓄”“滞”为重点,涵养水源,生态补水;以“渗”“净”为保障,削减径流,控制污染,以“排”“用”为辅助,构建超标雨水排放通道,保障城市水安全,28、同时平衡经济性适度利用,优化城市供水结构。(五)系统治理,源头、过程、末端有机结合通过源头控制、过程保障、水体净化实现水活、水净、水清的水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目标。加强对面源、点源污染的控制,完善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开展清污分流,通过水系连通、生态岸线恢复、植被缓冲带等,加强水生态环境治理。加强水源涵养,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进一步挖掘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潜力,实现高水质高用、低水质低用的节水目标。(六)新旧结合,问题和目标双导向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以黑臭水体、合流制街区、内涝点治理为抓手,结合桂林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结合海绵化理念推动品质提升,主要解决中心城区29、原有设施老旧破损,天然水体被阻隔、侵占,人居环境品质不高等问题。新城区以目标为导向,以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管控为抓手,高标准规划、高标准设计,体现高质量发展内涵。临桂区、雁山区等城市新区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七)城水和谐,努力放大海绵投资的综合效益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不为完成指标而建设海绵设施,而是更加注重强化海绵功能与项目其他功能的复合叠加,将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功能完善、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协同推进,实现投资一次收获多重效益。在提高城市雨洪管理水平的同时,推进水城融合,提升城市风貌,助力桂林市建成“世界级旅游城市”。微信:1115930、55733送福利,http:/,淘宝搜店铺名:建筑后浪第三章第三章海绵城市生态空间格局海绵城市生态空间格局第第 10 条条海绵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海绵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桂林市的海绵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为“一轴、三核、五区、多廊道、多斑块”: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6在海绵城市中对水生态、水安全、水资源等极具重要作用的生态功能。海绵生态保育区主要分布于 300m 以上的山区、生态价值极高的水体、林地、基本农田以及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需要进行重点保育,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开发建设行为。在海绵生态保育区内,应采取最严格的海绵保护管理措施:(1)保护水体资源与空间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31、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与桂林市漓江水源林管理办法中的水资源保护措施,严格禁止对海绵生态保育区的水体空间侵占和破坏行为,维护河流水系的自然性和生态的完整性,保障供水安全与防洪安全,实现河流水系、水源工程保护在空间上的预先控制。(2)保证基本农田与优质林地不受侵占基本农田和优质林地主要集中在海绵生态保育区内,为保障海绵城市水环境质量,维护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一定要采取最为严格的措施对该区域实施保护。除必需的保护设施外,禁止任何其他工程建设活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一切与农田建设和保护无关的非农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对现有森林资源的破坏,减少自然灾害和水土流失。(三)海绵生态32、涵养区海绵生态涵养区 278.07 km2,占全市面积的 30.44%。海绵生态涵养区大部分位于生态较高敏感区域,是对水生态、水安全、水资源具有较高重要性的地区,且具备生态涵养功能的海绵生态较敏感区域。海绵生态涵养区大部分紧邻海绵生态保育区,具有较高的水资源、水环境保障功能和生态功能,主要分布于海拔 160-300m 的山区、非水源地保护区的主要河流以及漓江风景名胜特级保护区。在海绵生态涵养区内,除下列项目外禁止建设: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公园,但建设此类项目应通过重大项目依法进行的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及规划选址论证。开发此区域必须符合基本生态控制线及城市蓝线的管理相关33、的法规和规定,并经严格的法定程序审批;对项目的开发功能和开发强度都必须进行严格的限制。(四)海绵生态缓冲区海绵生态缓冲区 285.76 km2,占全市面积的 31.28%。海绵生态缓冲区是连接海绵生态保育区及海绵生态涵养区与城市建设用地的地块,生态本底良好,以应用生态修复技术为主,强化廊道,恢复调蓄和自净能力。该区包括植被覆盖较好的浅山区、基本农田、水库缓冲带、河流缓冲带、城市绿地以及漓江风景名胜一、二级保护区等。海绵生态缓冲区也应严格控制有损生态系统服务的开发建设活动。除下列项目外,不得进行其他项目建设:(1)除海绵生态保育区和涵养区规定可建项目;(2)生态型休闲旅游度假项目;(3)必要的农34、业生产及农村生活、服务设施,垦殖生产基础设施;(4)必要的公益性服务设施;(5)其他经市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协调工作小组认定的,与生态保护不相抵触、资源消耗低、环境影响小的项目。为了充分利用每一寸土地,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同时也为了减少自然灾害和水土流失的发生,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该区域内包括水体、裸地、荒草地等进行生态修复。通过水体修复,加强水安全与水环境质量;通过改造人工速生林的结构,加强林地管理,优化海绵生态缓冲区的生态组分结构,提高人工速生林和已毁林地园地生态功能,恢复和提高海绵调蓄和自净功能。(五)海绵功能提升区海绵功能提升区 160.32 km2,占全市面积的 2.37%。海绵建设先35、行区包括近期新建、更新的地块,海绵建设基础良好,且海绵技术适宜性相对较高,适宜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具体包括临桂新区、雁山区及七星高新产业园区的部分区域。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海绵建设的指标,积极开展新、改、扩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管控。(六)海绵功能强化区海绵功能强化区 21.64 km2,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占全市面积的 2.55%。海绵功能强化区主要包括内涝问题突出的街道和水体黑臭的排水分区。该区城市水安全、水环境和水生态问题较为严峻,可积极推进河道生态化改造、增加调蓄设施等,改善水体黑臭和城市内涝问题。(七)海绵功能优化区海绵功能优化区 72.45km2,占全市面积的 736、.93%。海绵功能优化区包括现状在水安全、水环境方面问题较少的城市建设区和村庄建设用地。该区虽然属于已开发区域,但是现状在水安全、水环境方面不存在明显的问题。根据“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的策略,并为使得投入的有限的资源能尽可能解决现状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海绵功能优化区在近期可暂时不作为重点关注的区域,其海绵城市的建设主要随城市更新和项目的改、扩建同步进行。微信:1115955733送福利,http:/,淘宝搜店铺名:建筑后浪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7第四章第四章海绵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第一节第一节 分区建设管控指引分区建设管控指引第第 12 条条建设分区37、汇总建设分区汇总本规划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将控制单元划分为 64 个管控分区。详见下表:表 4-2 桂林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划分一览表编号名称分区面积(ha)编号名称分区面积(ha)A-1机场路以北片区1275.92D-1猫儿山片区323.25A-2临桂新区中心城区1381.49D-2福隆园片区115.11A-3临桂老城区1170.58D-3江东片区76.40A-4海吉星片区583.26D-4六合路片区257.51A-5临桂中心城区以南710.26D-5金鸡岭片区114.4A-6秧塘南片区1593.54D-6七星公园片区151.54B-1桃花江片区1126.99D-7会展中心片区92.05B-238、九岗岭片区160.39D-8地矿院片区81.01B-3王城中心片区322.39D-9育才片区223.30B-4琴潭北片区675.77D-10高新产业园片区129.79B-5琴潭南片区596.26D-11葛家村片区212.33C-1始发站西片区73.53D-12穿山塔山片区312.68C-2铁路片区106.60D-13高新技术产业片区277.48C-3叠彩城北滨江片区881.93D-14医药城片区44.71C-4水塔路片区58.89D-15和平村片区263.35C-5九华山片区148.99D-16湖塘、长山片区492.88C-6两江四湖片区132.04D-17综合产业园片区83.89C-7芦笛百39、纺片区114.60D-18大铁山园片区429.39E-1西门片区73.30D-19英才园 A 片区697.73E-2雉山路片区41.40D-20英才园 B 片区430.39E-3安新片区89.08F-1奇峰创业园二期片区53.49E-4龙船坪片区75.87F-2万福路南侧柘木片区136.16E-5象山片区132.47F-3旅游学院片区246.86E-6橡胶厂周边片区52.51F-4雁山科教园 A 片区497.52E-7象山果品片区255.76F-5雁山科教园 B 片区337.48E-8瓦窑片区196.98F-6雁山科教园 C 片区518.54E-9环城南二路片区307.66F-7雁山镇片区3440、3.05E-10沙河片区493.35E-15丽园片区62.50E-11大风山片区344.99E-16九美桥片区59.60E-12迎宾路片区58.67E-17足球产业园片区94.30E-13红光路片区168.39E-18彰泰根艺片区94.36E-14凯风路东侧片区429.48E-19科技新城 A 地块89.31第第 13 条条分区管控指标分区管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桂林市中心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 70%,对应的设计降雨量为 27.2mm,各管控分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按下表落实。表 4-3 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分解表序号编号名称分区面积(ha)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设计降雨41、量(mm)1A-1机场路以北片区1275.927431.22A-2临桂新区中心城区1381.497027.23A-3临桂老城区1170.586221.04A-4海吉星片区583.267431.25A-5临桂中心城区以南710.267229.26A-6秧塘南片区1593.547633.5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87B-1桃花江片区1126.997836.08B-2九岗岭片区160.396019.79B-3王城中心片区322.396221.010B-4琴潭北片区675.777027.211B-5琴潭南片区596.267431.212C-1始发站西片区73.537027.242、13C-2铁路片区106.606422.414C-3叠彩城北滨江片区881.937027.215C-4水塔路片区58.897027.216C-5九华山片区148.996623.917C-6两江四湖片区132.047229.218C-7芦笛百纺片区114.606221.019D-1猫儿山片区323.257431.220D-2福隆园片区115.117027.221D-3江东片区76.406422.422D-4六合路片区257.516221.023D-5金鸡岭片区114.47027.224D-6七星公园片区151.547027.225D-7会展中心片区92.056422.426D-8地矿院片区81.43、016221.027D-9育才片区223.306623.928D-10高新产业园片区129.797027.229D-11葛家村片区212.337633.530D-12穿山塔山片区312.687229.231D-13高新技术产业片区277.486422.432D-14医药城片区44.716623.933D-15和平村片区263.357431.234D-16湖塘、长山片区492.887229.235D-17综合产业园片区83.897027.236D-18大铁山园片区429.397027.237D-19英才园 A 片区697.737027.238D-20英才园 B 片区430.397229.239E44、-1西门片区73.306019.740E-2雉山路片区41.406221.041E-3安新片区89.086221.042E-4龙船坪片区75.876623.943E-5象山片区132.476019.744E-6橡胶厂周边片区52.516221.045E-7象山果品片区255.766422.446E-8瓦窑片区196.986221.047E-9环城南二路片区307.667229.248E-10沙河片区493.357027.249E-11大风山片区344.997027.250E-12迎宾路片区58.676221.051E-13红光路片区168.397431.252E-14凯风路东侧片区429.4845、7431.253E-15丽园片区62.507431.254E-16九美桥片区59.607027.255E-17足球产业园片区94.307431.256E-18彰泰根艺片区94.367431.257E-19科技新城 A 地块89.317229.258F-1奇峰创业园二期片区53.497027.259F-2万福路南侧柘木片区136.167229.260F-3旅游学院片区246.867431.2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961F-4雁山科教园 A 片区497.527431.262F-5雁山科教园 B 片区337.487229.263F-6雁山科教园 C 片区518.5474346、1.264F-7雁山镇片区343.057633.5第第 14 条条分区管控指标分区管控指标年年 SS 总量去除率总量去除率桂林市中心城区年 SS 总量去除率为 50%,各管控分区的年 SS 总量去除率应按下表落实。表 4-4 分区年 SS 总量去除率指标分解表序号编号名称分区面积(ha)年 SS 总量去除(%)1A-1机场路以北片区1275.92542A-2临桂新区中心城区1381.49503A-3临桂老城区1170.58424A-4海吉星片区583.26545A-5临桂中心城区以南710.26526A-6秧塘南片区1593.54567B-1桃花江片区1126.99588B-2九岗岭片区16047、.39409B-3王城中心片区322.394210B-4琴潭北片区675.775011B-5琴潭南片区596.265412C-1始发站西片区73.535013C-2铁路片区106.604414C-3叠彩城北滨江片区881.935015C-4水塔路片区58.895016C-5九华山片区148.994617C-6两江四湖片区132.045018C-7芦笛百纺片区114.604219D-1猫儿山片区323.255220D-2福隆园片区115.115021D-3江东片区76.404422D-4六合路片区257.514223D-5金鸡岭片区114.45024D-6七星公园片区151.545025D-7会48、展中心片区92.054426D-8地矿院片区81.014227D-9育才片区223.304628D-10高新产业园片区129.795029D-11葛家村片区212.335630D-12穿山塔山片区312.685231D-13高新技术产业片区277.484432D-14医药城片区44.714633D-15和平村片区263.355434D-16湖塘、长山片区492.885235D-17综合产业园片区83.895036D-18大铁山园片区429.395037D-19英才园 A 片区697.735038D-20英才园 B 片区430.395239E-1西门片区73.304040E-2雉山路片区41.449、04241E-3安新片区89.084242E-4龙船坪片区75.874643E-5象山片区132.474044E-6橡胶厂周边片区52.5142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1045E-7象山果品片区255.764446E-8瓦窑片区196.984247E-9环城南二路片区307.665248E-10沙河片区493.355049E-11大风山片区344.995050E-12迎宾路片区58.674451E-13红光路片区168.395452E-14凯风路东侧片区429.485453E-15丽园片区62.505454E-16九美桥片区59.605055E-17足球产业园片区9450、.305456E-18彰泰根艺片区94.365457E-19科技新城 A 地块89.315258F-1奇峰创业园二期片区53.495059F-2万福路南侧柘木片区136.165260F-3旅游学院片区246.865461F-4雁山科教园 A 片区497.525462F-5雁山科教园 B 片区337.485263F-6雁山科教园 C 片区518.545464F-7雁山镇片区343.0556第二节第二节 分类分类建设管控指引建设管控指引第第 15 条条地块指标管控地块指标管控管控分区内各地块的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分区内平衡,平衡后指标必须满足本分区指标的要求。分区内各建设地块海绵城市51、建设指标按表 4-5、表 4-6、表 4-7 选取,进行后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在本分区内按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验证计算式进行计算,平衡后确保各管控分区指标符合表 4-3、表 4-4 的要求。管控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验证计算式管控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验证计算式Y=(YiSi)/S式中:式中:Y:各二级建设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各二级建设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各管控分区的总面积(各管控分区的总面积(hm2););Yi:各管控分区内各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各管控分区内各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i:各管控分区内各地块面积(各管控分区内各地块面积(hm2)。)。第第52、 16 条条分类管控分类管控指引指引(一)(一)建筑建筑与小区与小区建筑与小区(包括民用项目与工业项目)采用的管控指标体系如下表所示,表中所示数值为下限值。强制性指标为本规划适用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遵守的标准;指导性标准为各个项目规划设计时参考的标准,各项目在设计时,可以选用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绿色屋顶等措施,并参考本规划中给出的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等指标,也可因地制宜采取其他措施,达到多年平均径流总量控制率的要求。表 4-5 建筑与小区管控指标体系表管控指标体系指引性指标强制性指标绿色屋顶率(%)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 SS53、 总量去除率(%)径流峰值控制新建居住小区 R20%40%35%75%55%在雨水管渠及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新建项目外排峰值径流量不宜超过开发建设前原有峰值径流量;改扩建项目外排峰值径流量不得超过更新改造前原有峰值径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20%40%35%75%5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20%40%30%70%50%工业用地 M-30%30%70%50%物流仓储用地 W-30%30%70%50%交通设施用地 S20%30%30%70%50%公用设施用地 U20%30%30%70%50%改扩居住小区 R-35%30%65%4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35%30%65%45%桂林市54、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11量。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35%20%60%40%工业用地 M-25%20%60%40%物流仓储用地 W-25%20%60%40%交通设施用地 S-25%20%60%40%公用设施用地 U-25%20%60%40%注:1、下沉式绿地率指下沉式绿地面积占绿地总面积的比例。2、本指标中的“下沉式绿地”为广义泛指具有一定调蓄容积,且可用于调蓄和净化径流雨水的绿地,包括雨水花园、生态树池、植草沟、湿塘、雨水湿地、生物滞留设施等。3、文化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给排水泵站设施用地、环卫用地、加油加气站、三类工业用地、供热、供电、通信、燃气用地以及55、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电可不受本条文限制。(二)(二)城市城市道路道路城市道路采用的管控指标体系如下表所示,表中所示数值为下限值。强制性指标为本规划适用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遵守的标准;指导性标准为各个项目规划设计时参考的标准,各项目在设计时,可以选用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等措施,并参考本规划中给出的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等指标,也可因地制宜采取其他措施,达到多年平均径流总量控制率的要求。表 4-6 城市道路管控指标体系表管控指标体系指引性指标强制性指标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 SS 总量去除率(%)径流峰值控制新建10B2015%-50%40%在56、雨水管渠及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新建项目外排峰值径流量不宜超过开发建设前原有峰值径流量;改扩建项目外排峰值径流量不得超过更新改造前原有峰值径流量。20B4020%20%60%45%40B30%30%65%50%改扩建10B2015%-40%30%20B4020%15%50%40%40B25%25%55%45%注:1、表中 B 为道路红线宽度。2、下沉式绿地率指下沉式绿地面积占绿地总面积的比例。3、本指标中的“下沉式绿地”为广义泛指具有一定调蓄容积,且可用于调蓄和净化径流雨水的绿地,包括雨水花园、生态树池、植草沟、湿塘、雨水湿地、生物滞留设施等。4、当道路绿化(道路绿化指道路内绿化带宽度占道路红57、线宽度的比值)不足 10%且无道路外绿地可用时,按照应做尽做、最大化设计原则,人行道应进行透水铺装设计,绿地应尽可能设计为为道路径流污染控制服务的生物滞留设施或下沉式绿地等,但指标上不做强制要求。管控指标体系指引性指标强制性指标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 SS 总量去除率(%)径流峰值控制新建公园绿地50%50%85%60%在雨水管渠及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新建项目外排峰值径流量不宜超过开发建设前原有峰值径流量;改扩建项目外排峰值径流量不得超过更新改造前原有峰值径流量。防护绿地50%50%85%60%广场用地50%50%75%55%改扩建公园绿地40%40%8058、%55%防护绿地40%40%80%55%广场用地40%40%70%50%注:1、“公园绿地”中所指的公园为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应根据建设类型另行论证控制指标。2、下沉式绿地率指下沉式绿地面积占绿地总面积的比例。3、本指标中的“下沉式绿地”为广义泛指具有一定调蓄容积,且可用于调蓄和净化径流雨水的绿地,包括雨水花园、生态树池、植草沟、湿塘、雨水湿地、生物滞留设施等。(四)(四)水务系统水务系统(1)城镇排水系统城镇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设计应遵循安全为重、经济有效、因地制宜、便易行的原则,在满足城市基本功能的前提下,保障城市排水防涝安全。新建地区应采用分流制,改建地区应结合地块改造、排水59、系统提标改造等工程,开展分流制雨污混接改造,污水不得通过雨水管渠系统排入水体。非降雨时段,合流制管渠不得有污水溢流进入水体。城镇雨水管道应符合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的规定,根据所确定的暴雨重现期计算规模。(三)城市绿地和广场(三)城市绿地和广场城市绿地和广场采用的管控指标体系如下表所示,表中所示数值为下限值。强制性指标为本规划适用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遵守的标准;指导性标准为各个项目规划设计时参考的标准,各项目在设计时,可以选用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等措施,并参考本规划中给出的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等指标,也可因地制宜采取其他措施,达到多年平均径流总量控制率的要求。微信60、:1115955733送福利,http:/,淘宝搜店铺名:建筑后浪表 4-7 城市绿地和广场管控指标体系表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12当地区整体改建时,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改建后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有径流量。全区排涝泵站和水闸的防洪标准应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的规定,按照远期规划人口所对应的暴雨重现期计算规模。污水排放标准不低于一级 A,并视受纳水体的容量合理确定,有条件和需求的可达到 IV 类水质标准。(2)城镇供水系统城镇供水系统的水源选择、净水厂位置、输配水挂线路等的确定应符合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应考虑水资源的节约、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61、符合建设节水型城镇的要求。给水工程中构筑物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宜为 50 年,管道及专用设备宜按材质和产品更新周期经技术经济比较厚确定,但是必须应满足供水管网漏损率的要求。未开发区域在宜将再生水厂和再生水管道纳入规划方案,市政道路建设过程中应同步敷设再生水管道,暂时不能敷设的应为其预留位置;已开发区域应结合棚户区改造、市政给排水管道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程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实施,按照规划要求完成再生水回用率的目标。城镇供水系统在设计时应符合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以及其他有关规范的规定。(3)河湖水体系统。河湖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功能安全、生态优先、62、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突出对城镇径流污染的治理与河湖水质和生态功能的提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建设范围为水体两侧陆域控制线所辖范围,包括蓝线范围和绿化带。建设治理的对象包括排入水体的城镇径流污染、河湖生境和滨岸绿化带等。城镇径流污染,应经过陆域缓冲带排入水体;污染较重时,应通过渗透或净化后再排入水体。滨岸绿化带宜设计为陆域缓冲带,具有缓冲、拦截、吸附、水土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河湖水体应通过生态补水与生态治理,恢复健康良性的水生态系统,强化水体的净化功能,改善水体水质。根据入河污染物的特性和水体监控要求,可在排口末端和水体内设置监测与监控设施。在河湖水体整治过程中,应充分调查河道63、的功能定位、水文情势、防洪除涝、污染源、水质、水生态、底质、陆域植物群落、下垫面、连通性、水工构筑物位置和引排水调度等现状,诊断河道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合理确定整治方案、选择措施、工艺、植物品种等。第五章第五章海绵城市基础海绵城市基础设施规划设施规划第一节第一节 水安全水安全保障规划保障规划第第 17 条条治涝设施规划治涝设施规划(一)(一)管渠管渠及附属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建设规划规划桂林市新建及改造的雨水管渠、泵站及附属设施的设计暴雨强度公式应以本地最新公布的暴雨强度公式为准;设计重现期 P 应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中的规定执行:一般城区新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采用 23 年64、一遇标准,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采用 25 年一遇标准(其中新城区应采用 3 年一遇及以上设计标准,旧城区可采用 2 年一遇及以上设计标准)。封闭洼地、中心城区重要地区或短期积水即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雨水工程设计重现期应采用 5 年一遇及以上标准。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区域雨水工程设计重现期应采用 2030 年一遇标准。主城区管渠设计标准下表所示。表 5-1 主城区管渠设计标准不同区域新建区域旧城区重要地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设计重现期(年)35255102030其他镇区新建地区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按 P=2 或以上标准计算。旧城区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按P=2a 进行核算,不能满足65、要求的按 P=2 或以上标准重新规划,有条件改造时再按规划设计实施。(二)源头控制设施规划(二)源头控制设施规划城市建设强调优先利用植草沟、渗水砖、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等“绿色”措施来组织排水,以“慢排缓释”和“源头分散”控制为主要规划设计理念,达到控制年径流总量,错峰排放雨水的效果,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微信:1115955733送福利,http:/,淘宝搜店铺名:建筑后浪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13(三)(三)内涝防治内涝防治规划规划根据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和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 51222)中的相关要求,桂林市采用重现期不低于 30 年一遇的暴66、雨内涝防治标准。地面积水标准: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 15cm。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分期达到标准。当地面积水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渗透、调蓄、设置雨洪行泄通道和内河整治等措施。远期桂林市将继续进行南溪泵站扩容改造工程、小东江水闸修建工程、雁山区大学聚集区防洪排涝工程等工程性措施的建设。保护流域天然行洪通道,保护流域区域现有雨洪调蓄空间,结合城市公园绿地、洼地、湿地、内湖和公园等地区建设中小型雨水调蓄区,扩展城市建成区外的自然调蓄空间。“十四五”期间,重点缓解围绕桂林市北、南、西三个方向的桃花江、良丰河、相思江(简称“三江”)排涝问题,实施桃花江和绿宝67、河连通,良丰河和大埠河连通,桃花江和义江连通,相思江疏挖等工程,通过堤防修建和水系连通措施结合,解决防洪排涝问题。在非工程性措施方面,桂林市根据涝区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城区段应加强预报预警,增强排涝工作的主动性。依据涝区气象预报,做好涝区及影响区域的雨情、水情预报。在暴雨来临前,通过水闸等进行预排,腾出区域的蓄涝容积,为涝水的消纳提供空间,减轻排涝负担。建立排涝预警预报系统,及时预报和发布暴雨公告,争取时间,减少涝灾损失。第第 18 条条防洪防洪系统系统规划规划(一)(一)桂林市防洪体系总框架桂林市防洪体系总框架桂林市城区防洪标准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桂林市城市水利综合规划报告(2068、15-2030年)等规划报告以及防洪保护区的人口及在地区国民经济中重要性,拟定桂林市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和临桂区防洪标准达到 100 年一遇。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和桂林市雁山新区防洪规划报告,以及各防洪保护区的人口及其在地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拟定桂林经济开发区、雁山区的防洪标准不低于 20 年一遇。近期将通过防洪水库工程、堤防护岸工程、河道整治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并举的方式,进一步完善防洪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轻洪水灾害损失。漓江流域,重点建设漓江上游淦江水库、桃花江上游控制性防洪工程黄塘水库,通过堤库结合,将桂林市城区段防洪标准提高到 100 年一遇。开展信息采集系统、通信系69、统、洪水预警预报系统、漓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指挥决策系统、超标准洪水防御对策、政策法规建设等非工程措施建设,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防灾减灾能力。(二)(二)重要防洪工程规划重要防洪工程规划按照“消隐患、强弱项”的思路,全面实施防汛水利提升工程,整体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超标准洪水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加快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针对现状防洪体系短板及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善“堤库结合、蓄泄兼备”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提高防御洪涝能力。加快主城区及各重点防洪城市堤防工程建设,早日形成防洪封闭圈;推进黄塘水库、淦江水库等工程前期工作,进一步做大漓江上游70、水库群规模,进一步挖掘水库群拦洪错峰能力。2)加快河流治理加强防洪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主要支流(流域面积 3000km2以上)、中小河流(流域面积2003000 km2)治理,通过新建(或加固)堤防、护岸、清淤疏浚等措施,补强河流薄弱环节,使河道更加畅通、护岸更加坚实、堤防达标率提升至 75%,配合大中型水库建设,促进桂林市防洪标准完全实现 100 年一遇。3)加快山洪灾害防治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对危害较为严重的山洪沟道进行综合治理。继续开展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对山洪灾害预警预报设施进行更新改造。4)加快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坚持以71、防为主,加快开展水库、水闸等工程设施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实施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结合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等治理,形成防洪合力。推进水库进库道路提升改造等管理设施建设,提升工程管理基础保障。5)加快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防洪非工程措施是流域防洪治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信息采集系统、通信系统指挥决策系统、中小河流洪水预警预报系统、漓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等内容。防洪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管理技术及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管理手段,及时、准确掌握洪水规律,通过科学调度指挥,弥补工程设施的不足,充分发挥工程设施的作用,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将对防洪抢险起着非常重72、要的作用。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14第第 19 条条供水安全规划供水安全规划(一一)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长塘水库工程、社坪水库工程、淦江水库工程、上桂峡水库扩容工程、源口潭水库扩容工程、木浪岗水库扩容工程、青狮潭水库扩容工程以及源口水库扩容工程等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建设,逐步形成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调结合、水源调节互补的供水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抗旱供水水源保障能力,大幅提高城市供水水源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二二)大力推进引调水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引调水工程建设续建弄岩引水工程,积极推进临桂新区湖塘水系中期补水工程、桂林市漓江73、上游四库(青狮潭、小溶江、川江、斧子口)联通工程等一批引调水项目,保障市城区和各县(市、区)供水安全。(三三)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在城镇周边有条件地区充分挖掘现有城镇水厂供水潜力,通过采取管网延伸等方法,拓展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增强城市应急供水能力。(四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存在问题和水质达标目标为导向,加强桂林市重点河流水源地、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消除水质安全隐患,加强水质应急保障能力,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 100%74、,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第二节第二节 水环境整治规划水环境整治规划第第 20 条条点源污染就控制点源污染就控制(一)(一)建成区建成区污水厂污染控制污水厂污染控制海绵城市建设期间,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开展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包括推进桂林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建成区内污水集中处理率保持 100%,污水处理后排放标准应至少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中的一级 A 标准。进一步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和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浓度长效监管,提升污水处理工作管理规范化水平,提高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稳定达标排放75、,充分发挥设施应有作用。积极推广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规范生活污泥处置管理,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达标污泥还田利用。(二)(二)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控制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控制加快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加快管网错混接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解决桂林市主要支流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加快雨污分流步伐,加快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建设城市“污水零直排区”,解决合流系统溢流污染问题。远期至 2030 年,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统,污水全部收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彻底解决合流管网溢流问题。城市污水收集率远期达到 100%。(三)(三)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工业企业污染控制依据桂76、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5 年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要求为 100%。开展漓江流域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漓江干支流沿岸涉水企业搬迁入园。入园企业要完成清洁化改造,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实施废水分收集、分质处理,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集聚区,园内企业废水须进行预处理,确保达到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要求。规范工业集聚区雨污分流系统设置,禁止雨污混排。加强汇水范围内涉重金属、化工原料、有毒有害物质企业的监管力度,开展风险等级评估,配套建设风险预防设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降低工业企业环境污染风险隐患。加强建成投运的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排放口出水浓度监77、控,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杜绝工业企业污染直排,降低环境风险隐患。(四)(四)入河排污口雨水口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雨水口排查整治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厘清排污口责任。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依法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加强需要保留排污口的日常排污监测与监管,确保排污口废水达标排放。开展桂林市城区雨水口纳污排查工作,全面摸清城区特别是重点区域雨水口纳污数量、点位,排查掌握违法倾倒餐厨垃圾等违规排放生产、生活污水居民或单位基本情况,建立排查台账,全面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78、规范排放。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15(五)(五)旅游住宿餐饮行业和码头船舶污染防治旅游住宿餐饮行业和码头船舶污染防治完善流域内建有旅游度假山庄、餐馆污水处理及排放设施,防止污水排入水体。加强流域内船舶管理,保障船舶码头生活污水、油污水得到妥善处理,逐步淘汰原有落后的生活污水、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要求流域内现有和新增船舶实现船舶生活污水“零排放”。改造和运维好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设施,淘汰落后的接收方式,优先选择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新设备、新技术,做好船港之间、港城之间污染物转运、处置设施的衔接,提高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满足漓江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的接收处置需求。依79、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规范拆船行为;实施漓江游船、排筏节能减排改造提升,提高漓江流域水系环境质量。第第 21 条条面源污染控制面源污染控制(一)(一)地表径流面源污染控制地表径流面源污染控制面源污染的控制首先应加强城市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增加地面的卫生保洁工作,减少地面垃圾和灰尘的沉积,从源头减少面源污染的负荷;其次是切断面源污染对水体污染的途径,也就是大力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通过植被缓冲带、生物滞留设施、人工湿地等设施处理,雨水中的面源污染负荷通过植物和渗透地面的过滤和吸收,加大减少进入水体的面源污染负荷,达到保护改善水系水质环境的目的。(二)(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围绕80、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控两减三基本”的总体目标,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地膜、秸秆、畜禽粪便基本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发展节水农业、化肥及农药零增长行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回收利用等重点任务的实施;实施土地流转和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开展农田面源集成技术推广示范。因地制宜,积极推广以“栏舍生态化改造(节水控污)+有益微生物+循环农业”为核心的生态养殖模式,不断提升畜禽养殖场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养殖粪污对环境的影响。对于养殖专业户以及养殖散养户,推行畜禽代养制、委托养殖制、合作社养殖等新方式,鼓励适度集中,统一收集和处理污染物,采用干清粪方式,及时清理产生的粪污。推进畜禽养殖粪污综81、合利用,制定鼓励使用有机肥的政策,推动有机肥厂的建设,促进畜禽养殖场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加强养殖分区管控,推动畜禽鱼养殖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实现规模化养殖场收集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推进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污水综合治理和利用,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技术和模式。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渔用抗菌药物。实施种养结合,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 2025 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3.0%。第第 22 条条内源污染控制内源污染控制通过河渠清淤疏浚来清除水中的底泥、垃圾、生物残体等固态污染物,可以82、较大程度的削减底泥对上覆水体的污染,实现内源污染的控制。利用自然跌水或人工曝气对水体复氧,促进上下层水体的混合,使水体保持好氧状态,防止水体黑臭现象的发生。第第 2323 条条水系水系河流质量河流质量河流生态流量是指河道内常年流动的防止河道断流和维持河道水体稀释、自净能力,保护水生生物,保持河床主槽基本形态稳定和冲淤基本平衡的最小流量。河流本身具备一定的自净、扩散能力,具有一定的纳污能力,保证河流的生态流量,维持河流纳污能力,有助于减少黑臭水体的产生。采用河道清淤、增加河道补水的方式达到冲淤的目的,在河流周围进行开发时,应维持河道缓冲带的宽度,尽量维持河道原有的河漫滩形式,增加亲水性的同时,在83、洪水来临时有更大的排洪断面,增加泄洪能力。第三节第三节 水生态水生态修复规划修复规划第第 24 条条年径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总量控制率近期桂林市中心城区建成区 45%以上的面积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0%,远期桂林市中心城区建成区 80%以上的面积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0%。具体的分区建设管控指标和分类建设管控指标详见第四章内容。通过透水铺装、绿色屋面、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等海绵城市工程设施的设置,减少降雨径流,在低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降雨量时,海绵城市建设区域不得出现雨水外排现象。第第 25 条条水系、水系、绿地规划绿地规划(一)(一)水系规划水系规划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84、1-2030)-文本16(1)保护现状自然水体)保护现状自然水体水体、岸线和滨水区应作为整进行域保护,包含水域保护、水生态保护、水质保护和滨水空间控制等内容。水域控制线范围内不得占用、填埋,必须保持水体的完整性;对水体的改造应进行充分论证,确有必要改造的应保证蓝线区域面积不能减少,根据城市水系规划规范要求划定水域保护范围。(2)水系连通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加快城市河道水系的修建或治理工作,应按照水系规划中的河道宽度、走向等要求整治河道,通过河道疏浚和连接管道建设等措施连通市内断头、阻塞河道,保证河网正常流通,使城市内河逐步形成连通完整的河网体系,提高城市的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城市水环境。近期桂林市85、将继续实施临桂新区机场路以北片区湖塘水系连通、青狮潭水库会仙湿地连通、阳朔县城区河湖水系连通、绿宝河至桃花江河湖水系连通等一批水系连通工程,推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大环城水系工程等一批水系连通工程前期工作,促进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3)河湖治理与河湖治理与河湖岸线建设河湖岸线建设1)加强河流清淤疏浚,打造生态廊道开展生态河道的建设,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重视河道自然形态的保护,包括蜿蜒性、深渊浅滩、沙洲滩地、宽窄变化等,建成区河道景观化,在河湖自然保护、生态修复的同时,注重河道景观建设。2)加强湿地建设与管理,保障城市生态空间依托桂林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加大生态湿地保护、建设和管理力度,重点建设86、会仙、清水塘等湿地,预留足够城市生态空间,提升水网地区生态缓冲能力。加强湿地管理,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确需占用重要湿地的,必须制定湿地保护方案,并经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用地等手续。3)完善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申请,推动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工程纳入国家项目库,争取国家的政策资金支持。推动建立漓江流域跨省(自治区)、跨市的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搭建跨区域横向生态补偿协商平台。积极推动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设,促进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建立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路径。积极探索和开展多种生态补偿方式87、。建立生态环境、旅游、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多部门联合补偿机制,改变目前由林业部门进行单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现状。结合漓江沿岸相关文旅企业需要良好的漓江生态环境作为支撑这一契机,建立漓江沿岸旅游企业横向生态补偿机制。4)生态河湖岸线建设指引在确保防洪排涝安全的基础上,加大水体岸线生的态治理和修复力度,保障生态岸线比例。对于生态保育区和涵养区,应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禁止占用水域,破坏湿地。从严控制对水域的占用,国土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应当优先保护河道水域,确保合理的水面率,促进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对于生态缓冲区,适当开发,用地布局应以生态林地、生态农业用地和少量的建设用地为主,重点发展生88、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生态岸线可尽量维持原有状态,保护生态,对于有防洪要求的,以防洪要求为主,恢复生态为辅。(二)(二)绿地规划绿地规划绿地规划布局中充分强调保护“千峰环野立,一水抱城流”的山水城市传统格局;构筑“一带、两江、三楔”的城市风景园林绿地空间形态。在总体框架的指导下,进行“多中心、分散组团式”的绿地布局,妥善控制建设用地开发强度,保护风景资源,在城市建设与发展中,适度优先安排绿地建设,按照绿地系统规划各个时期的绿地发展指标,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建设绿地,完善桂林山水生态园林城市的绿地规划布局。第第 26 条条热岛效应缓解热岛效应缓解应保证城市冷源的面积、河流水系的宽度;加强89、城市通风廊道建设,应充分利用河流水系及主干路,打造城市尺度的通风廊道,并加大城市公园大型绿地斑块建设。降低公园内部的建设强度,提高水面率,充分发挥公园绿地等冷源的降温效应。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夏季(按 6-9 月)日平均气温不高于同期其他区域的日均气温,或与同区域历史同期(扣除自然气温变化影响)相比呈现下降趋势。第四节第四节 水资源水资源利用规划利用规划第第 27 条条常规常规水资源利用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一)(一)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规划区域内近期供水水源主要为漓江水源、局部地区采用义江水源。远期以青狮潭水库、长塘水库供水水源为主。加快推进青狮潭第二水源工程、长塘水库工程的建设,90、完善补水枢纽工程,形成“双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17水源”供水格局,确保中心城区的水源安全可靠。(二)(二)加快供水设施和管网建设加快供水设施和管网建设加快城市供水厂网配套工程建设,为保障桂林市中心城区水源安全,按照合理布局、统筹兼顾、保障供水、分期实施的原则,确定水厂供水规模和布局。充分利用现有规模大、水处理技术先进的水厂,根据实际需要扩建或新建部分水厂。完善水源到水厂的配套管网工程,供水管网统一规划,改造完善现状管网,重点配套新扩建水厂输配水管网,逐步实现主干管网及支管的互连互通,联络管沿外环线、供水主干管网沿主要道路敷设,供水管网采取环状供水系统。(三)(三)91、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加强重点领域节水根据“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要求,大力推进城镇节水降损,促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快城镇供水管网建设改造,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到 2025 年,基本补齐节约用水基础设施短板和监管能力弱项,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并使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不大于 9.0%。第第 28 条条非常规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一)(一)再生水利用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保障区域再生水水质与供水安全,确保供水保证率 95%;合理配置水资源,做到优水优用。近期临桂新区污水再生利用率达 60%,桂林市整体92、达到 10%(含缺水期景观生态补水);远期临桂新区达到 70%,桂林市整体达到 20%(含缺水期景观生态补水)。(二)(二)雨水利用规划雨水利用规划雨水资源利用率系雨水利用量替代的自来水比例。在规划范围的规划建设区内,建设规模达到下述要求的,推荐采取地表径流控制措施及雨水资源化利用措施;1)地上总建筑面积 10000m2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项目;2)地上总建筑面积 5000m2以上的新建单体建筑项目;3)总用地面积 1000m2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广场、停车场和所有公园、绿地项目;地表径流控制措施及雨水资源化利用措施推广的重点在雨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条件优良的新建区域。第六章第六章相关相关规划93、规划协调协调反馈反馈第第 31 条条总体规划反馈总体规划反馈(一)(一)目标与指标目标与指标将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及水资源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指标体系中。(参见第 7、8 条)(二)(二)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保护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保护将本规划中确定的海绵生态空间格局新增的重要生态斑块、节点、廊道等纳入城乡生态空间组织中。补充“五区”划定内容,严格控制本规划中确定的河流、湖泊、湿地、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将其纳入禁建区范围。(详见第 10、11 条)(三)(三)用地布局更新用地布局更新根据各管控分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更新城市用地规划,预留公共海绵空间及设施的用地94、,提出明第五节第五节 水文化弘扬规划水文化弘扬规划第第 29 条条漓江风景名胜区建设漓江风景名胜区建设依据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25)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决贯彻“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方针,充分保存和保护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和生态系统,真实完整地体现桂林漓江的历史文化、科学研究和风景审美价值。在环境承载力限度内,以适当的方式和速度,在适当的空间和时间,发展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的旅游事业。第第 30 条条城市“双修”建设城市“双修”建设在桂林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通过一系列示范项目建设的带动作用,升级功能业态;补齐设施短板95、,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挖掘文化内涵。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品质较大提升、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风貌特色得以彰显的桂林城市发展新格局。微信:1115955733送福利,http:/,淘宝搜店铺名:建筑后浪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18确管制要求)。统筹协调公共海绵空间及设施与周边建设用地的关系,对重要的公共海绵空间的平面布局及竖向进行控制。(四)(四)城市蓝线、绿线划定城市蓝线、绿线划定落实城市公共海绵空间,结合蓝线、绿地规划科学的划定桂林市中心城区的城市蓝线和绿线,将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等重要的水系空间纳入蓝线保护范围。(五)(五)其他内容其他内容将本规划中96、确定的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分区发展策略及重点建设区域、分期建设规划等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应章节。(详见第 12、13、14 条)第第 32 条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反馈控制性详细规划反馈(一)(一)目标与指标落实目标与指标落实落实 2025 年不少于 45%的建成区和 2030 年不少于 80%建成区的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面源污染削减率(即年 SS 总量去除率)、峰值径流控制等强制性指标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中。将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雨水利用替代城市供水比例等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引导性指标中(详见第 8、17 条)。同时在控制性详细规97、划编制时,应尽可能考虑独立汇水区的因素,参照本规划中提出的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划分基本控制单元,以便更好地融合本规划中提出的海绵城市各项指标。(二)(二)城市公共海绵空间及设施落实城市公共海绵空间及设施落实明确控规基本控制单元中公共海绵空间的规模、布局,明确海绵设施的类型、规模及布局及控制要求(包括对周边建设用地的控制要求)。同时,对地块的竖向及绿地、水系布局进行统筹安排,合理组织地表径流,综合考虑与城市雨水管网系统的衔接。(三)(三)规划管控要求规划管控要求根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指标管控要求及方法,对桂林的海绵城市建设进行统筹把握,稳步推进桂林的海绵城市建设。(详见第 12、13、14、98、16 条)第第 33 条条绿地系统规划反馈绿地系统规划反馈(一)目标与指标落实(一)目标与指标落实将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指标纳入绿地系统规划的指标体系中。(详见第 7、8、9、16 条)(二)生态格局落实(二)生态格局落实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自然空间格局分别落实到市域绿地系统结构中和城市绿地系统结构中,严格控制重要生态廊道、斑块、节点的建设。(详见第 10、11 条)(三)城市公共海绵空间及设施(三)城市公共海绵空间及设施绿地布局规划应考虑城市公共海绵空间的布局及区域海绵设施的规模、布局;应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提出的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指引落实到绿地分类规划的建设指引中。(详见第 10、1199、16 条)(四)绿线划定与控制(四)绿线划定与控制在落实城市公共海绵空间的基础上,更新城市绿线,同时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指标分解、海绵设施的适宜技术选择等内容纳入绿线控制要求里。第第 34 条条综合交通规划反馈综合交通规划反馈(一)目标与指标落实(一)目标与指标落实将本规划中提出的道路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与指标落实到综合交通规划中,明确各级道路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下凹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等指标。(二)城市道路海绵化设计要求落实(二)城市道路海绵化设计要求落实明确可选择的海绵设施类型和做法。统筹协调道路的竖向设计,协调道路与周边地块的竖向设计,合理组织地表径流,综合考虑与城市雨水管网系统的衔100、接,充分发挥海绵设施的作用。第第 35 条条与水相关的规划反馈与水相关的规划反馈(一)排水规划反馈(一)排水规划反馈1、目标与指标落实完善海绵城市建设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及水资源的目标与指标体系,落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雨水利用替代城市供水比例等指标。微信:1115955733送福利,http:/,淘宝搜店铺名:建筑后浪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192、尽可能充分利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水系统方案及海绵设施的基础上,对城市传统雨水管网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进行再研究和分析,合理组织地表径流,统筹衔接周边的城市建设用地,确定科学合理的管网及设施体系,组成城市内涝101、防治系统。3、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提出的雨水利用替代城市供水比例、污水再生利用率的基础上,根据桂林的水资源条件和回用需求,确定利用总量、方式、途径和设施的规模、布局等。(二)(二)防洪规划反馈防洪规划反馈将本规划中提出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指标落实到防洪规划中,合理确定防洪及排涝设施的规模、布局,以及中心城区段河道水位的管控。(三)(三)城市给水规划反馈城市给水规划反馈将本规划提出的常规及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指标落实到给水规划中,加强雨水的利用,中水的回用和分质供水的推广。统筹考虑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设施的规模和布局,协调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方向。第七章第七章近期近期建设规划建设规划第第 36 条条近期建设102、原则近期建设原则(一(一)强化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性强化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性:强化顶层设计,系统把握、科学测算,合理应用低影响开发设施,统筹布局、分期建设,稳步推进桂林市的海绵城市建设。(二(二)增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示范性增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示范性:加强基础性研究,注重海绵城市建设条件,重点项目要新城、老城兼顾,采取先易后难,打造桂林海绵城市建设典型区域和典型项目,为桂林及省内其他类似建设条件地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提供良好的示范。(三(三)强效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强效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完成示范区海绵城市各项建设任务,构筑完善的桂林海绵城市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形成系统的运营、维护及管理模式103、,在两年内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效果。(四(四)强调海绵城市建设全覆盖强调海绵城市建设全覆盖:在系统方案的指导下,按照各个管控分区的管控要求,以地块为建设载体,管控分区内统筹协调,所有新建、改建项目必须满足分区、分类管控要求,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实现集中连片的海绵城市建设成效。第第 37 条条近期建设目标近期建设目标科学、有序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科学、有序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 70%的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 2025 年桂林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年桂林市中心城区建成区 45%以上的面积104、达到目标要求。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第第 38 条条近期近期建设建设重点重点区域区域桂林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近期重点建设范围,照集中连片的要求,重点选择有条件的建筑、园林、道路、水系等项目重点开展海绵城市工程建设,形成新区示范效应,区域总面积约 40 平方公里,具体包括:表表 8-1桂林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区域桂林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区域序号近期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区域面积(km2)1重点建设区 1:机场北片区+临桂新区中心城区26.52重点建设区 2:琴潭南片区+部分琴潭北片区5.93重点建设区 2:雁山科教园 B 片区+雁山科教园 C 片区8.5总计40.9近期应积极组105、织编制海绵城市重点建设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出台 桂林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以进一步指导开展重点区域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目标的落地实施。第第 39 条条近期重点建设要求近期重点建设要求(1)深化示范区海绵工程建设,继续探索公共建筑、居住小区海绵改造模式和经验。(2)在全市公共建筑、科研教育、市政公共设施等全面推广海绵城市建设。(3)对全市新建项目统一按照海绵城市技术指南要求,试行植入海绵工程建设内容。(4)启动水体环境水体综合整治,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治理内河污染问题。(5)依托城市棚户区改造、三旧改造,强化排水系统、雨水收纳系统等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提升海绵城市建106、设内容。通过近期建设典型项目、典型区域带动,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为全市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20第八章第八章保障保障措施措施第第 40 条条组织保障组织保障(一)建立完善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机构。桂林市人民政府成立“桂林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及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计划、重大决策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建立联动高效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在领导小组统一决策、指挥部直接部署下,各部委办局、管委会、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单位应各司其职,统筹协调,运转高效,保证海绵107、城市建设任务圆满完成。第第 41 条条制度制度保障保障(一)根据国家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与考核机制将桂林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任务分解至各个职能部门,并确立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文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部门,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从规划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运行维护、投资融资等方面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管控制度,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流程全覆盖。进一步加大海绵城市规划管控落实力度,明确适用范围、职能分工和责任情况。第第 42 条条技术保障技术保障(一)加强基础数据的采集,开展海绵技术课题研究。加强降雨及相关数据的采集和研究,开展面源污染控制、雨洪灾108、害评估及应对等海绵城市顶层设计研究,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性。(二)按照海绵城市技术指南及相关国家技术标准,结合桂林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研究技术本地化特征,编制桂林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桂林市海绵城市设施标准图集等,形成覆盖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维护、审查的技术标准体系。第第 43 条条资金保障资金保障(一)加大政府投入,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桂林市各级各部门应通力合作,积极参与下一轮的国家级、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争取国家、省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资金的支持。(二)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对接,充分利用低成本、中长期的有关专项贷款等优惠109、性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收益票据等募集资金,用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三)强化资金运营保障:创新政府和社会合作运营模式,区别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属性,非经营性项目可采取政府直接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经营性项目可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机制,采取明晰经营性收益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第十章第十章 附则附则第第 44 条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纸和说明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 45 条条本规划经批准后,应当由桂林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对本规划进行重110、大修改,应按法律程序报送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认可。第第 46 条条本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将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综合交通、绿地、给水、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中,成为桂林城乡规划体系中的法定组成部分。第第 47 条条本规划自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21附表附表表一表一桂林市中心城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桂林市中心城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重点项目简表重点项目简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性质投资金额(万元)建成时间责任主体1平桂路南延长线道路长度2840米,红线宽度30米,城市次干道。新建2024临桂新区管委会2西二环南延长线111、道路长度6500米,红线宽度70米,城市快车道。新建2024临桂新区管委会3临苏路南延长线道路长度9600米,红线宽度60米,城市快车道。新建2024临桂新区管委会4秀峰区长海路改扩建工程项目项目改建道路全长约 904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 16 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管线工程以及路灯、绿化及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改扩建50002023秀峰区政府5秀峰区文采路改扩建项目拟进行道路改扩建,全长约 900 米,红线宽 16 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燃气等管线工程以及路灯、绿化及交通安全设施等。改扩建28002023秀峰112、区政府6桂林秀峰区桃江荷韵休闲绿道项目绿道全长约 6.7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拆除工程、绿道建设工程、驿站工程、标志标线、防护栏等附属工程。新建28682022秀峰区政府7芳莲池筌塘步道建设芳莲池至筌塘旅游休闲步道 2 公里。新建40002024秀峰区政府8叠彩区南洲路东西至中山北路,西至春江路以西,北至八里二路,道路长3040米,宽35米。建设包括道路、给排水、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电力电信管道、路灯、绿化工程等及其它附属工程。新建200002022叠彩区政府9桂林叠彩春江路建设工程(南段)道路为南北走向,南起环城北一路,北至东二环路,道路全长2.6千米,红线宽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113、路工程及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管等管线工程,照明、绿化、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附属设施。新建200002022叠彩区政府10桂林市七星区穿山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道路总长约3077米,红线宽度2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新建84002021七星区政府11桂林高铁经济产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核心区内西站东路、新建70123.702023粤桂黔高铁业园核心区路网(桂柳高速以北区域)建设工程西站路、西站路东、西站西路、富兴路、富兴路延长线、南山路、安顺路、道光路连接线、八里四路西延线至八里九路西延线之间连接线等10条道路,道路总长11482.82米,道路红线宽度25-5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114、交通、桥涵、电力、电信、照明、燃气、绿化、土方工程。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12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核心区路网(桂柳高速以南区域)建设工程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核心区内万康路、长兴路、兴川路、福泽路、福瑞路北、福瑞路南、金河路延长线以北路网、八里四路至金河路延长线连接线等8条路网,道路总长8412米,道路红线宽度25-5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桥涵、电力、电信、照明、燃气、绿化、土方工程。新建43227.012023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13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长隆路及福利北路扩建工程道路总长5000米,道路红线宽度50米,为园区主干路,其中长隆115、路长3203米,福利北路长179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桥涵、电力、电信、照明、燃气、绿化、土方工程。新建25639.012022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14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核心区货运大道及西站西路建设工程道路总长2487米,红线宽50米,为园区主干路,其中货运大道长2072米,西站西路长41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桥涵、电力、电信、照明、燃气、绿化、土方工程。新建27312.492025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15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富力城周边路网建设工程道路总长2197.77米,其中25米宽路面长度1929.92米,3116、6米宽路面长度267.8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路面为沥青混凝土,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燃气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新建13089.632022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表二表二桂林市中心城区海绵型公园与桂林市中心城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重点项目简表绿地重点项目简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性质投资金额(万元)建成时间责任主体1桂林市秀峰区荷韵生态体育公园项目占地面积约 10 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全民健身体育广场区(含健身广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景区道路(含健身步道区)、儿童活动设施、园新建117、25002023秀峰区政府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22林绿化工程、以及生态停车场、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和室外弱电工程等配套工程。2桃花湾体育休闲公园甲山路飞凤片区靠桃花江路的 5.5729 公顷绿地,拟建设桃花湾体育休闲公园。总体规划如下:83.59 亩绿地,其中 0.5%(约4.15 亩)作为体育休闲公园的配套设施,体育休闲公园拟规划有五个体育馆,分别是:5 人制足球场馆(2000),篮球场馆(2000),网球场馆(2000),羽毛球场馆(1500),健身场馆(1500),合计 9000,约 13.5 亩地;另 30亩用于建设房车营地,拟规划停车位 120个118、,停放 120 辆车;其余 35.94 亩做绿化及配套停车场。新建80002025秀峰区政府3桂林叠彩蚂蝗洲生态修复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79亩,一期主要建设内容:拆除现状建筑物23737.98平方米,修复绿地面积43290平方米,修复湿地面积1332平方米,污水管网铺设、园路、亲水平台、园艺小品,标识标牌、临时便桥等。二期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公园管理及公用服务建筑2853.74平方米,道路、停车场面积4000平方米,入口横跨漓江支流桥梁2座,河道清淤面积15000平方米。改造与新建结合380002025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4桂林大洲岛生态修复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533亩,一期主要建设内容:拆除现119、状建筑物7000平方米,修复绿地面积293706平方米,管理用房、公共厕所提升改造等建筑面积838平方米,污水管网、园路、亲水平台、园艺小品,标识标牌、临时便桥等。二期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公园管理及公用服务建筑4000平方米,道路停车场5000平方米;入口横跨漓江支流桥梁1座,大小洲连接桥梁1座。新建240002025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表三表三桂林市中心城区海绵型建筑与桂林市中心城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重点项目简表小区重点项目简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性质投资金额(万元)建成时间责任主体1东安路阳光家园一期项目阳光家园一期建设住宅、商铺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25700 平方米。新建1170020120、25秀峰区政府信和信 桂林状元文化城信和信项目总占地 29564,建筑面积17440 平方米。新建350002025秀峰区政府2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工程新建总建筑面积206718平方米,其中16栋标准厂房、2栋综合楼、2栋公租房、1栋食堂;配套厂区外部道路45823.50平方米,厂区水泥道路18000平方米,厂区机动车停车场2100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场500平方米,厂区绿化面积5000平方米,厂区地面硬化10000平方米新建64489.562024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3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45800平方米,其中3栋标准厂房121、1栋孵化楼;配套厂区水泥道路10200平方米,厂区地面停车场1126平方米,厂区绿化面积2260平方米。新建212602024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4桂林市七星区福隆园片区(上关、三联)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面积为256765.62m(约385.1亩),拆迁面积138550,棚户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为201793.54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6521.03m(包括安置房建筑面积179741.03m,配套公建用房面积6780m)、地下建筑面积15272.51m,规划户数为1265户,生态停车场面积2750 m。项目区内配套建设道路及地面硬化、绿化、给排水、供电、消防等工122、程。新建623962022七星区政府5桂林市七星区福隆园片区(小村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7468.20(约101.20亩),总建筑面积为122186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3731.94m(含安置房建筑面积97952.94m、配套公建用房建筑面积15779m)、地下建筑面积8454.06m,规划户数为755户。同时,项目配套小区内道路及地面硬化、绿化、生态停车场、室外给排水、室外供电、消防等设施工程。新建377002022七星区政府6桂林市七星区福隆园片区(阳家里)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面积为179000m(约 268.5 亩),拆迁面积11万m2,总建筑面积为138870m,其中:123、地上建筑面积 131092m(包括安置房建筑面积120756m,配套公建用房面积10336m)、地下建筑面积7778m,规划户数为1022 户,生态停车场面积9200m。项目区内配套道路及地面硬化、绿化、室外给排水、室外供电、消防等设施工程。新建866422022七星区政府7桂林市七星区下关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面积为142400.79(约合213.6亩),其中安置在樟木村用地面积39700.79(约合59.55亩)。棚户区改造325户,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4904,其中棚户区安置住宅建筑面积66000、配套公建用房建筑面积2825、配套商业建筑面积1875、配套地下建筑面积4204。本项目拆迁面124、积112000,规划户数678户。项目区内配套道路及地面新建288072022七星区政府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23硬化、绿化、供电、给排水及绿化等附属设施。8桂林市七星区穿山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898671(约合1348 亩),项目改造面积515080,总建筑面816965.3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80165.3,地下建筑面积 36800。地上建筑面积中安置房建筑面积 653572、配套公建用房建筑面积 45400、配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81193.35。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消防、道路及地面硬化、生态停车场、绿化、围墙等工程。新建2367992022七星区125、政府9桂林市七星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七星区2021年计划改造27个小区,涉及422栋楼,7005户居民,改造面积56.95万平方米,估算投资11208万元。改造内容为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监控改造,新增电单车棚充电、门禁、消防栓、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目前正在做施工图设计。新建112082022七星区政府10和平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二期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17281.29平方米,包含12栋楼(11#、12#、14-23#楼)及地下室46495.89平方米的建设。主要包括安置住宅、配套商业、居民文化活动室、幼儿园及门卫室等。新建734002022七星区政府11和平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126、房项目三期总建筑面积259230,规划总用地面积70800.8,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95240,主要包含:安置住宅169000、沿街商业25400、附属配套设施40、居民文化活动室(含公厕)800。规划24-36#楼共13栋楼的土建工程,以及相应的室内外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道路硬化、绿化等附属配套设计施工工程。新建780002022七星区政府12桂林市文化旅游中心(桂林市新生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占地面积48745,安置房规划分摊占地面积为16032.89,安置住宅350户分摊计容建筑面积约26927.32,安置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约5138.46,配套公建面积约930;地下车库127、面积20876,其中:非机动车建筑面积4221.71,机动车建筑面积16025.58,设备用房建筑面积618.88,机动车位523个;及项目城区旧立面改造工程。新建450002022七星区政府13经开区教育产业园(百年基业项目)项目规划占地约 2850 亩,新建全日制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职院校各一所。项目建成后预计办学规模达 3 万人,其中本科教育 2 万人、高职教育 0.7 万人、中职教育 0.3 万人。新建4000002023经开区管委会14芦笛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共征收房屋 320 户,面积 3.5 万平方米。规划净用地面积 14086.6 平方米,规划计容总建筑面积 36536.128、7 平方米,配套新建319742022市城管委商业设施、配套公建用房及地下停车场,配套建设道路、场地硬化、地面停车场、供电、给排水、及绿化等附属设施。表四表四桂林市中心城区水生态桂林市中心城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项目简表保护与修复重点项目简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性质投资金额(万元)建成时间责任主体1漓江生态修复工程桂林市琴潭千亩荷塘湿地项目项目总面积约为 1214847.57。建设内容包括荷塘水系景观工程、公共服务用房、景区道路、穿越机场路隧道工程、荷塘周边园林绿化工程、智慧公园工程、水利水系工程工程、景区室外配套工程。新建106880.062023秀峰区政府2临桂新区机场路以北片区湖塘水129、系连通周边景观绿化工程规划总面积 74 万平方米(含水 31 万平方米),总用地面积 43 万平方米(不含水面)。主要建面内容包含:1、景观绿化,绿地面积为 31.7 万平方米;2、交通道路,主要为园路,总长度为 17493.2米;3、停车场及广场铺装及文化聚集地;4、建筑用房,其中游客服务中心面积2548 平方米,管理用房 3303 平方米,公厕 1175 平方米;5、其他景观设施。新建672192023临桂新区管委会3高铁园核心区中央水系河道长 3225 米,上口宽 10 米,河底宽4 米,渠深 3-3.5 米,3 座单孔箱涵 A4x2,4 座单孔箱涵 A3x2,1 座单孔箱涵 A5x2;130、河道周边绿地面积 361.43 亩。新建221602028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4临桂新区湖塘水系中期补水工程主要包括泵站工程、供水管线工程(约16.5km)等建设。由义江向临桂新区湖塘水系补水。新建200002025市水利局5青狮潭水库会仙湿地连通工程恢复改造青狮潭水库输水渠道,渠道防渗加固 8825m,渠道改造 1500m,加固塘坝 3465m,加固渡槽 2 座。利用青狮潭水库西干渠向会仙湿地补水,恢复湿地水面,改善湿地水生态系统。新建20002025市水利局6桃花江与临桂新区湖塘水系连通工程连通桃花江与临桂新区湖塘水系,连通线路长 3.3km。改造渠道 1.7131、5km,扩建渠道 1.75km。利用桃花江向临桂新区湖塘水系及会仙湿地补水,改善新区湖塘水系及会仙湿地水生态环境。新建20002025市水利局7义江桃花江连通工程建设义江、桃花江连通工程,连通线路9647m,其中隧洞段 7181m,箱涵段2466m。通过义江、桃花江上游的连通工程,实现义江向桃花江补水,再结合桃花江引水到临桂新区湖塘水系、会仙湿地等措施,改善新区湖塘水系及会仙湿地水生态环境。新建20002025市水利局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24表五表五桂林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整治桂林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整治重点项目简表重点项目简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性质投资金额(万元)132、建成时间责任主体1漓江支流桃花江流域秀峰段慢行绿道系统建设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水环境治理系统及慢行系统:(1)甲山溪上游琴潭岩北村风貌改造 69 户70 栋,总建筑面积 26000 多平方米,铺设雨水管网 1700 米,污水管网 1860 米,并进行绿化美化 200 平方米,对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改善。(2)乌金河 2.2 公里采用外源阻断、内源控制及生态修复技术进行水环境治理,采用石笼网等进行驳岸生态修复。(3)芳莲池至燕山桥段慢行绿道建设,宽 3.5 米,长 2.7 公里。2、污水收集与管控系统:(1)新建长海路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设计流量为300m/d。(2)桃花江上游演波村、庭江洞村分133、别新建污水处理站(近期处理规模 100 吨/天)。3、桃花江甲山村段约 1 公里驳岸修复及内涝治理。改造与新建结合94762025秀峰区政府2甲山溪、乌金河等水体治理项目1、甲山溪黑臭水体治理;2、演波、庭江洞、长海片区污水提升泵站及附属管道建设;3、乌金河白塘村片区污水治理改造与新建结合64002025秀峰区政府3桂林市北冲污水处理厂老厂区生化处理池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改造后处理规模为 4000m/d。改造内容分建构筑物改造及设备改造两部分,其中:建构筑物改造为进水泵房、沉砂池、活性污泥池、新建鼓风机房及化学除磷车间;设备改造为污水处理设备及自控系统改造。改造与新建结合1230.462021市134、城管委4桂林市象山区南湾河截污整治与生态治理工程在平山街道平山村委会新村、老村、界头村;二塘乡阳家村委会茶店村,红光村委会常家村、西村共敷设污水管道30200m,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等设施,实施挡土墙、道路路面破除及修复等工程。改造与新建结合2787.42023秀峰区政府5临桂新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修复工程黑臭水体治理为 1082473.5 立方米;河道种植为 219294.8 平方米。排水管道修复为 16970 米;排水管道清淤为 2500 立方米。改造与新建结合11581.332023临桂新区管委会6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区西二环路段污新建 1000 吨/日一体化污水泵井一座,2.5 万吨/日污水135、提升泵站一座,新建管新建2198.252021粤桂黔高铁经济带水管网建设工程径 DN150-DN600 污水管 5300 米。截留污水统一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表六表六桂林市中心城区桂林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重点项目简表排水防涝重点项目简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性质投资金额(万元)建成时间责任主体1桂林市“三江排涝”工程建设三江防洪堤、护岸等。为桂林市区防洪、旅游创造条件。新建10000分阶段实施市水利局2桂林市南溪排涝泵站扩容改造工程拟新增8个排涝泵房及其机组,一座防洪排涝闸、一栋中控楼等。扩建10000分阶段实施桂林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3小东江水闸工程小136、东江上游河口(惠济桥附近)修建控制闸一座。扩建3000分阶段实施桂林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4桂林市古桂柳运河生态修复及综合利用一期工程暨雁山区大学聚集区防洪排涝工程防洪排涝规划面积100km,主要建设内容:修建防洪堤,拟建排涝工程等。解决雁山区大学聚集区防洪排涝问题。新建8000分阶段实施雁山区人民政府5高铁园装备制造园排涝、排水工程新建2*2m排水渠长1170米;敷设雨水管740米,管径DN500DN800;敷设污水管1040米,管径DN400DN500,敷设管网总长度为1780米新建803.762025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6高铁园高铁外国语学校周边路网排涝、排水137、工程新建河道底宽12米,上口宽29米,高3米,排水渠长度1070米,(3.5+4+3.5)*2三孔箱涵2座、(3.5+4+3.5)*2.2三孔箱涵1座,污水管DN400长460米,雨水管总长500米,分别为DN600长240米、DN800长260米;福泽路河道底宽14米,上口宽18米,高3.3米,排水渠长度2020米,(4+4)*2两孔箱涵2座、(5+5)*2两孔箱涵1座,污水管DN400长980米,雨水管DN600长940米;福瑞北路雨水管总长890米,分别为DN600长220米、DN800长670米,污水管DN400长960米。新建10929.042022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138、广西园管理委员会7高铁园长隆路、福利北路排水、排涝工程新建河道长358米,新建两孔箱涵1座,三孔箱涵2座,敷设污水管长12810米,敷设雨水管长12600米,管径DN400DN1800。其中:西环路主线新建河道长358米;新建(3.5+3.5)*2两孔箱涵1座;敷设污水管8340米,管径DN400,雨水管总长7400新建6093.222022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文本25米,管径DN600DN1000。福利路支线新建(5+5+5)*2.2三孔箱涵2座,敷设污水管4470米,管径DN400DN500;敷设雨水管5200米,139、管径DN800DN1800。8高铁园数字经济产业园周边路网排涝、排水工程雨水管2800米,敷设污水管1800米。管径DN400DN1000。其中,定福路:敷设雨水管DN400长度500米,污水管DN400长度500米;万康路:敷设雨水管DN600长度400米,污水管DN600长度400米;八里四路西延线至金河路连接线(八里四路至八定路):敷设雨水管DN600长度1300米,雨水管DN1000长度600米,敷设污水管DN400长度900米。新建882.372022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9高铁园西站物流园周边路网排涝、排水工程新建西站东路排水渠尺寸分别为5*3米宽暗渠长140、1015米,5*3米宽明渠长140米,新增雨水1.5米圆管涵50米,1米圆管涵70米,DN500污水管300米;新建货运大道雨水管总长5600米,分别为DN600长2000米、DN1000长1600米、DN900长2000米,污水管DN400长5600米。新建3177.92022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10高铁园村民安置项目(路西村)排涝工程新建雨水管2450m,管径DN300DN2000;新建污水管1090m,管径DN400DN600。新建790.452022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11道光河(高铁园段)排涝治理工程新建排水渠长1390米,141、断面为底宽10米,上口宽32米,高4.8米。新建5217.132025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12高铁园村民安置项目(大宅、路南村)排涝工程新建排水渠长1900米,断面为:底宽16米,上口宽30米,高4米。新建8382.032025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13桂林市灵川县八里街建成区及高铁园区防洪排涝建设工程(一期)新建分水闸3座、排涝闸1座、排涝泵站1座,建设护岸工程总长度27.9km、河道拓宽整治总长度19.4km、河段加高总长度7.2km,自动化监测系统一套新建10756.982025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管理委员会1142、4桂林市临桂新区机场路以北片区湖塘水系连通工程(1)兰塘河连通水道工程;(2)满足防洪要求的沙塘河机场路上游段水域、沿西干渠西侧水域、沿秧塘支渠南侧水域、蔡塘河机场路上游段水域四处景观水域;(3)邬家、叶家、花堽村、铁卢、陆家五座壅水坝;(5)秧塘支渠两段改线;(6)西干渠和秧塘支渠改造;(7)3 处放水管(泄洪闸)。新建366002025临桂新区管委会表七表七 桂林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利用桂林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利用重点项目简表重点项目简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性质投资金额(万元)建成时间责任主体1桂林市第二水源工程引水工程子项引水工程取水头部位于青狮潭水库,引水管线由青狮潭水库至分水点(143、泉南高速桂林北出口收费站南侧附近),配套建设分水点管理站一座,再由分水点管理站分两路,一路敷设至城北水厂,一路敷设至西城水厂。引水管道长度约85.82千米,规模40万吨/天。新建182161.292022市城管委2桂林市第二水源工程西城水厂工程子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净水厂和配套清水管网。其中,净水厂一期建设规模为20万立方米/天,包括常规净水工程、排泥水处理工程以及生产、管理的附属设施;配套清水管网确保西城水厂所生产清水的配送。新建60040.852022市城管委3桂林市临桂新区湖塘水系中期补水工程输水主管水平投影长16.574公里,采用球墨铸铁管DN1000。输谁支管水平投影长1.008公里,采用球墨铸铁管DN500。修建提水泵站一座,输水线路共设有14座检修阀井、44座排气阀井、58座排水阀井、2座调流调压阀井、2座流量计井、1座分水阀井。新建20962.222023临桂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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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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