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10-2020年)(68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l**
编号:582904
2022-09-14
68页
370KB
1、保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二一七年五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则1第一节 规划目的1第二节 规划原则1第三节 规划依据2第四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4第二章 规划背景5第一节 土地利用条件5一、自然条件5二、社会经济条件6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7一、土地利用结构7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8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8第三节 土地利用趋势9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11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11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13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4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4二、建设用地规划指标14第四章 主要控制指标调整17第一节 县级主要控制指标调整17第二节 乡镇指标2、分解方案18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9第一节 总体结构调整方案19第二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20第三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1第四节 未利用地调整方案22第六章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调整23第一节 协调农业和基本农田布局23第二节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24一、城镇体系布局24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25第三节 生态屏障用地布局26第七章 三线划定与“多规合一”28第一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28第二节 城市开发边界划定28第三节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29第八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30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30一、基本农田保护区30二、一般农地区30三、林业用地区30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31五、独立建设用3、地区31六、风景旅游用地区31七、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31第二节 规划用途分区管制规则32一、基本农田保护区32二、一般农地区32三、林业用地区33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33五、独立建设用地区34六、风景旅游用地区34七、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35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规则35一、允许建设区35二、有条件建设区36三、限制建设区36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38第一节 发展目标38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38第三节 中心城区规模39第四节 中心城区用途管制39一、允许建设区39二、有条件建设区39第五节 中心城区规模边界与扩展边界40一、边界范围40二、管制规则40第十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4、程42第一节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42一、交通运输工程42二、水利设施工程42三、独立建设项目43四、风景名胜旅游项目43第二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43一、农村居民点复垦工程43二、废弃工矿复垦工程43第十一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44第一节 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44一、水土流失严重44二、地质灾害多发45三、局部环境污染严重45四、野生资源破坏严重45第二节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45一、总体目标评价45一、土地利用结构评价46第三节 减缓环境影响措施46一、严格用地管制,合理安排生态用地46二、开展生态环境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变化情况47三、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相关规划47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8第5、一节 加强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48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48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49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50第十三章 附则52附表1 保康县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53附表2 保康县主要调控指标表54附表3 保康县重点项目目录55附表4 保康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57附表5 保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调整平衡表59附表6 保康县各乡镇主要调控指标表63保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前 言 保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自2010年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对加强保康县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及实施土地用6、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建设用地,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等会议精神,国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强化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战略,特别是随着全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保康县社会经济发展方向进行了新的调整,现行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和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与区域经济发展越来越不适应。也逐渐暴露出建设用地指标预留不足、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不尽合理等突出问题,已不能满足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对土地利用的要求,迫切需要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7、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函(鄂土资20161196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本次对保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的修改是以规划实施评估为基础,编制保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依据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基于保康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的新形势和新背景,从严保护耕地,合理引导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出发,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维护土地生态安全,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有效措施,为促进保康县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8、发展提供用地保障。规划是对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落实,又是保康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是保康县土地利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和土地管理的基本依据。规划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保康县范围内的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和执行本规划,有关土地利用的专项规划和行业用地规划必须符合本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布局安排。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规划目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耕地保护,有效控制新增非农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保9、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第二节 规划原则一、保护优先原则。优先确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用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用地空间得以有效保护。二、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盘活存量土地,建立高效集约的用地模式,通过挖潜有效提升用地效率。三、刚性和弹性相结合原则。通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线、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和城乡建设开发边界来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刚性,同时在规划实施管理中增强弹性。四、城乡统筹原则。以城乡增减挂钩为抓手,统筹城乡各业用地,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保障农民建房需求。五、多规融合原则。与国民经济和社10、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等多个规划充分衔接,明确保护和发展边界,探索建立多规融合机制。六、公众参与原则。规划修改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举行听证,充分论证,规划修改方案应按程序进行公示。第三节 规划依据一、主要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9)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10)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二)政11、策依据(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4)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督导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5)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督导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31号);(6)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7)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12、完善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9)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和规划大纲评审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68号);(10)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与报批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0926号);(11)省国土资源厅 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省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51584号);(12)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函(鄂土资20161196号);(13)襄阳市国13、土资源局关于下达襄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指标的函(襄土资函2016274号); (三)其它依据(1)襄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2)保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5)保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6)其他相关规划资料与规程。第四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本规划范围包括保康县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包括城关镇、寺坪镇、后坪镇、过渡湾镇、黄堡镇、龙坪镇、歇马镇、店垭镇、马桥镇、马良镇10个镇和1个两峪乡,土地总面积3221.53平方公里。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14、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相关要求,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连续更新到2014年的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规划期限2006-2020年,以2014年为基期年, 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土地利用条件一、自然条件(一)地理位置保康县地处鄂西北山区,襄阳市西南部,地处东经11045-11133,北纬3121-3206。东依襄阳,南接宜昌,西连神农架,北交武当山,是襄阳市唯一的全山区县。荆山主脉横亘东西,荆山以北南河水系注入汉江,荆山以南沮水水系注入长江。(二)地形地貌保康境内山峦叠嶂,沟壑密布,仅在低山河谷15、有少量丘陵和山间冲积带状盆地分布,整个地势为西高东低,北峭南缓。全县最高点位于西部与神农架林区交界的关山,海拔2000米,最低点为县城东北部与谷城交界的岚桥沟,海拔193米,地势起伏较大,垂直差异明显,由于山河走向自然形成了山地多、平地少、水面狭窄、耕地比重小的“八山一水一分田”的格局。(三)气候与水资源保康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冬暖夏凉、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降雨充沛、光温同步、雨热同季的特点,适宜多种作物生长。水资源十分丰富,天然水质好,呈中性软水,适于工农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全县季节性溪流密布,大气降水丰沛,地表径流量大,过境客水多,境内多溶洞、泉眼,浅层地下水丰富。16、南河、沮河、赤马河、清溪河等四大河流贯穿全县,分系于南河、沮河、蛮河三大水系;河床落差大,水能储藏量在襄阳市属集中地区。(四)土壤全县土壤类型较多,共有6个土类、9个亚类,以黄棕壤为主,此外还有石灰土、山地棕壤、紫色土、水稻土和潮土等,土层厚度普遍偏薄,耕作较为困难。(五)生物与矿产资源保康县自然资源丰富,主要有磷矿、水能、旅游、林特四大资源,磷矿保有储量3.37亿吨,远景储量达10亿吨以上,综合指数位居全国八大磷矿第四;水能理论藏量19万千瓦,可开发15万千瓦,居襄阳各县市之首,已开发13.3万千瓦,是全国第一批农村电气化县;保康茶叶、烟叶、核桃、木耳、香菇等特产久负盛名;森林覆盖率达79.17、3%,野生蜡梅、原始牡丹、古桩紫薇、云锦杜鹃等珍稀花卉分布密集,九路寨原始生态、汤池峡温泉、五道峡风光、南河库区等旅游资源开发前景十分广阔。二、社会经济条件2014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9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6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38亿元,增长12.5%,其中,工业增加值34.74亿元,增长18.9%;第三产业增加值26.94亿元,增长18.2%,其中,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1.27亿元,增长26.1%,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4.55亿元,增长23%。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0:47:33。居民生活消费品价格指数104.3。2014年,保康县全体1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86.89元,比上年增加1233.67元,增长11.06%。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16.99元,比上年增加1794.99元,增长9.9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75.63元,比上年增加930.63元,增长12.5%。2014年,全县辖11个乡镇,年末总人口28.6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30万人。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结构保康县山地面积广,耕地所占比重小,总体构成了“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土地利用格局,土地利用率为98.63%。全县土地面积322152.57公顷,其中农用地308809.49公顷,占95.86%;建设用地8925.77公顷19、,占2.77%;未利用地4417.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37%。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42618.8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3.80%,为旱地和水田,主要分布在歇马、马良、马桥、寺坪、黄堡等乡镇;园地面积3428.2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11%,主要分布在县域东南部;林地面积257110.24公顷,占83.26%,保康县是湖北省林业大县,林地比重与森林覆盖率均高于湖北省和襄阳市平均水平;其他农用地面积5652.15公顷,占1.83%。在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311.8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1.9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576.2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7.66%,其20、中交通用地以公路为主要用地类型;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7.6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42%。在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2992.60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67.75%;滩涂沼泽面积155.02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3.51%;自然保留地面积1269.69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28.74%。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1)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现行规划确定2020年末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699.23公顷。根据2010-2014年建设用地台账显示,2014年末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442.81公顷,占该指标总量的63.33%。(2)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21、平逐步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014年与2010年相比,保康县单位GDP耗地率由2010年的194.74公顷/亿元下降到了2014年的97.02公顷/亿元。(3)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2010-2014 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为442.81公顷,通过土地开发项目补充耕地面积829.97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一)耕地面积逐渐减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全县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有增无减,加之生态退耕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保康县耕地数量减少较快,2014年耕地22、面积与2009年相比减少了4731.51公顷,但粮食需求量持续加大,人地矛盾日益尖锐。(二)土地利用方式较为粗放,整体效益不高土壤地力条件不高,中低产农用地面积所占比例较大;加之科技投入不足,重使用轻管理,偏施化肥,少施有机肥,导致土地产出效益不高。(三)后备土地资源短缺,整理开发难度偏大受自然条件限制,全县可供整理复垦开发的土地面积小,地块分布零散,开发成本高,开发利用难度较大。(四)工矿复垦力度不够,生态环境质量有所下降矿区普遍存在重开采、轻回填和轻复垦的现象,矿山裸露、矿井废弃使局部生态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周边耕地以及河流、湖泊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县域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下降。(五)旅游资源23、丰富,但开发利用水平较低保康县位于“一江两山”生态旅游圈,但由于交通基础设施不发达,旅游景点缺乏系统规划,景区内服务设施不完善,导致这样的优势资源没有得到较好地开发利用。第三节 土地利用趋势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规划期内保康县土地利用趋势为:一、进一步强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等方式,加强对耕地的保护,确保粮食安全。为了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必须协调建设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调整、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使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保持稳定,建设发展空间有保障。二、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面临根本性转变。要利用有限24、的土地资源满足不断增长的土地利用需求,保康县必须按照“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强政策引导,充分挖掘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不断提高。三、土地整理开发的力度将逐步加大。土地整理开发作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和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将成为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力度会越来越大,在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方面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四、生态环境建设受到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正成为全人类的共识和共同的发展战略,人们将寻求更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人们生存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土地利25、用要彻底改变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不能以眼前发展损害长远利益,不能用局部发展损害全局利益。只有兼顾生态效益,使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达到最大的土地利用方式才是合理有效的。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规划期内,保康县土地利用应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基础上,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积极有效补充耕地。保康县的发展定位为:1、华中地区知名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依托“一江两山”整体旅游体系的发展,大力发展保康自然、人文旅游资源,打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知名度,将保康建设成为在中26、部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2、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重要的战略支点。充分发挥保康县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将保康建设成为联动周边县市以及旅游资源的重要发展极点。3、都市襄阳后花园、绿色襄阳示范区。深入贯彻“四个襄阳”发展战略,即都市襄阳、产业襄阳、文化襄阳、绿色襄阳,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完善服务品质,重塑城镇风貌,打造出襄阳西南地区的特色门户。 按照“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工业强县”发展战略,通过“转方式、调结构,优供给、补短板”,加快绿色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建设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全省生态旅游示范县,打造“开放繁荣、精致典雅”的绿色保康。形成以生态旅游业为主体,以磷矿采选业、新型工业、特27、色农业、现代林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多元产业为支撑的“一体多元”产业体系;坚持“产城融合、城旅共建”思路建设经营城市,精心做好山、水、花、果四大文章,高标准建设城市景观;加快风情小镇建设,打造“一镇一风情、一镇一特色”的风情小镇群落;按旅游理念精细化经营管理。加大退耕还林力度,稳步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恢复工矿废弃地生态功能,严格控制生态限制区的土地利用,做好有关开发建设活动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依托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优美的山水自然条件,以生态建设为重点,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宏观经济发展目标:规划近期全县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到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70.00亿元。社28、会发展目标:到规划期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分别达1600.00元和6000.00元,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 %以内。人口和城镇化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县人口控制在40.0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52.00%。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抓手,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倡导绿色生活,努力打造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保康。到2020年,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城市新区、住宅小区绿地乔木栽植面积占绿地面积达到60%以上,努力实现林在城中,城在林中,展现保康独特的生态环29、境和自然景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废水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清溪河、南河、沮河流域水体符合国家规定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新建项目实现达标排放,城关镇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结合保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及土地资源现状,确定土地利用总体战略目标为: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始终坚持把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稳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并重,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步提高耕地生产效益。2、大力推30、进节约和集约用地,构建集约型社会坚持内涵挖潜与开源节流并举,新增建设用地的供给首先以盘活闲置地、低效利用土地为前提;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持续推进,有效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集约节约利用。3、保障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用地战略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及关系国计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实行项目用地供给与项目用地效益挂钩制度;建设用地向重点区域、重点城镇和重点建设项目倾斜。建设用地供应始终实行有保有压、保障重点的原则。建设用地配置向中心城区、重点建制镇倾斜;工业用地向高新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循环经济等新型工业31、倾斜;保障交通、水利、能源及城乡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医疗、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居民住房等民生事业用地;保障城乡救灾、防洪、抢险用地。4、统筹城乡、各业用地,促进全面和谐发展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和各行各业发展的用地需求。根据城乡之间、经济区之间、土地利用区之间不同的发展功能与基础,资源禀赋条件,土地承载能力,环境容量,合理配置城乡用地结构、数量、布局,协调各行各业土地供需关系,促进城乡之间、各行各业之间的协调、健康、全面、和谐发展。5、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统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发展,以保护耕地为核心,保护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统筹各业用地32、,在保护中谋发展,发展中促保护,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整体功能和整体效益,保持和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严格耕地保护,从严控制耕地占用,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规划调整到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不低于38570.00公顷,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50公顷以内。调整完善内,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建设,确保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31926.00公顷,基本农田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二、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一)建设用地控制目标规划至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166.00公顷以内;规划至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233、5.00公顷以内。(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总体目标出发,根据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彻底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充分挖掘土地潜力,形成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形态。调整后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三)土地开发整理目标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加强基本农田整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严格实行项目建设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实现市域内耕地占补平衡。通过大力实施高产农田建设和低丘岗地改造等补充耕地。调整后2020年,全县范围内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补充耕地量不少于450公顷。(四)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目标加强土地生态建设,适当增加林地面积,提高城市34、绿地生态保育功能,初步建立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使生态环境质量处于全省中上等水平。抓好全县323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重视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全面推进“生态立县”步伐。在沮河、南河、蛮河,金盘洞水库所在区域,以稳定水质、保障水量为基础,强化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稳定水生生态系统。到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主要生态功能得到改善,生物多性得到保障,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大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力度,2016年申报国家技术评估,2020年实现全部指标达标,巩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成果。规划调整到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0.87;实现工业35、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工业废气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全县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有效改善,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率达80,重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60以上,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50以上。17第四章 主要控制指标调整第一节 县级主要控制指标调整一、湖北省与襄阳市指标对接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等相关要求,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连续更新到2014年的变更调查数36、据为基础,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省国土资源厅以2014年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重新进行了市级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的重新分配。二、保康县与襄阳市指标对接在充分考虑保康县2009到2020年建设用地变化情况,结合保康县2014年变更调查数据及保康县未来发展形势,襄阳市对保康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的重新分配。襄阳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保康县2015-2020年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525公顷(净增建设用地239公顷,流量指标286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9166公顷,耕地保有量337、8570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926公顷。第二节 乡镇指标分解方案(1)耕地保有量指标分解严格落实上级下达保康县耕地保护任务,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扣除生态退耕面积、25度以上坡耕地及其他因素,统筹考虑各镇、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和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情况分解各各镇、办事处耕地保有量指标。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在“总体稳定、局部调整”的前提下,按照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充分结合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定保康县城关镇、黄堡镇、后坪镇等是一个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结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已划基本农田布局、剩余各38、镇耕地保有量指标基础上,分解剩余各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分解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部都能落实,确定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分解以2014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基础,测算2015、2016年征地面积,2009年以来年均建设用地增加量、各乡镇城市规划、保康县城市总体规划、十三五规划发展潜力、2010到2014年年均征地、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剩余指标等因素,再结合现行规划中各乡镇建设用地规模占保康县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比例来分解新增建设用地,根据各乡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确定各乡镇流量指标,从而确定各乡镇用地总规模。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保康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总体原则是:坚39、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循土地利用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兼顾各业用地需求,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根据各阶段土地利用目标和土地利用基本方针,结合各类用地供需趋势分析,通过全面协调、平衡,对全县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完善期,根据上级下达指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证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在不影响生态环境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鼓励利用低丘缓坡地和闲置低效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建设用地,合理利用农用地,调整农用地、建设用地40、其他土地的结构比例。第一节 总体结构调整方案(一)农用地面积减少。2014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308809.4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5.86%。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预期为308645.8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比例的95.81%。(二)建设用地规模增长。2014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为8925.7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77%。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9161.7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比例为2.84%。(三)未利用地面积减少。2014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为4417.3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7%。规划到2020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预期为4344.97公顷,占全县土地41、总面积比例为1.35%。第二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308809.49公顷,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308645.82公顷,规划期内减少163.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81%。(一)耕地 2014年末,全县耕地面积为42618.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23%;规划到2020年末,全县耕地面积为42686.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25%。(二)园地 2014年末,全县园地面积为3428.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规划到2020年末,全县园地面积为3406.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三)林地 2014年末,全县林地面积为257110.24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81%;规划到2020年末,全县林地面积为256951.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76%。(四)牧草地 全县无牧草地分布。(五)其他农用地 2014年末,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652.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5%;规划到2020年末,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601.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4%。第三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末,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8925.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7%;规划到2020年末,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161.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4%。其中:(一)城乡建设用地 2014年末,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7311.84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7%;规划到2020年末,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7347.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8%。1、城镇工矿用地2014年末,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036.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2%;规划到2020年末,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306.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1%。2、农村居民点2014年末,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6275.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5%;规划到2020年末,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6040.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8%。(二)交通水利用地 2014年末,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576.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9%;规44、划到2020年末,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741.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4%。(三)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014年末,全县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37.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规划到2020年末,全县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72.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第四节 未利用地调整方案2014年末,全县其他土地面积为4417.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7%;规划到2020年末,全县其他土地面积为4344.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1、水域2014年末,全县水域面积为2292.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3%;规划到2020年末,全县水域面积为3098.68公顷,45、占土地总面积的0.96%。2、自然保留地2014年末,全县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269.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9%;规划到2020年末,全县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246.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9%。第六章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调整第一节 协调农业和基本农田布局布局基本原则为: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优先划定优质耕地;统筹各业发展,兼顾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划区定界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土地整理开发与各类建设需要相结合;对上轮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作适当调整,避免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地块与建设发展相冲突。布局重点为:在“总体稳定、局部调整”的前提下,按照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46、重、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充分结合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定保康县城关镇、黄堡镇、后坪镇等是一个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结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已划基本农田布局、剩余各镇耕地保有量指标基础上,分解剩余各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分解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部都能落实,确定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康县农业发展思路为:以沮水流域轴线作为生态农业重点基地培植,建设特色高效山区农业,按照“品种调优、产业调特”的思路,在沮水流域重点布局烟叶、茶叶、畜牧、蔬菜四大主导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适度扩大优质园地规模,合理安排畜禽用地,鼓励新建畜禽场(小区)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引导生态养殖和资47、源循环利用,形成五大特色农业产区:(一)烟叶产业区。以沮河流域的歇马、马良、两峪、店垭为重点,以建设国际型优质烟叶基地为突破口,稳步提高产量和质量。(二)茶叶产业区。以店垭、歇马、马良、黄堡为重点,推行大田种植和有机种植,使茶产业成为一县一品的主导产业。(三)蔬菜产业区。建立三大蔬菜生产基地,一是以龙坪、后坪为主的高山无公害蔬菜基地;二是以中心城区周围10个村为重点的专业蔬菜基地;三是以城关镇、后坪、黄堡为主的季节性蔬菜基地。(四)畜禽养殖业区。着力培养畜禽养殖专业户、专业村,逐步形成以沮河流域为主的生猪养殖带。(五)核桃产业区。在全县11个乡镇建设优质核桃基地。第二节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一48、城镇体系布局结合保康县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现有的产业分布特征,确定保康县产业经济发展的总体空间结构为“一脊两翼”。“一脊”:为县域中部综合经济区,包括城关镇、寺坪镇、后坪镇、黄堡镇、过渡湾镇和歇马镇,是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县域绿色经济和综合服务的核心地区,是未来保康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城镇特色风貌营造的中坚脊梁。“两翼”:分别为县域西部经济区和东部经济区,是保康特色产业体系的重要补充和支撑。其中西部经济区以马桥为发展核心,重点发展磷化工产业和乡村休闲观光产业;东部经济区以马良镇为发展核心,联动龙坪、店垭、两峪等乡镇,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种植、加工以及旅游观光服务产业发展,同时依托丰富的磷矿储49、量,大力发展磷矿开采及加工产业。全县的空间布局概述为“一核双极、三区五轴”。一核:由保康县中心城区形成综合发展极核,作为保康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双极:提升马桥镇和马良镇为区域增长极点,形成次级综合中心带动周边区域发展。三区:分别为大保康一体化发展区、西部产业聚集区和南部生态旅游区。其中大保康一体化发展区内由城关镇黄堡镇综合组团、寺坪过渡湾镇旅游型组团、后坪镇组成;西部产业聚集区主要以马桥镇为发展核心。南部生态旅游区以马良歇马镇综合组团为发展核心,联动龙坪、两峪、店垭等乡镇。五轴:依托305、223、307三条省道打造县域发展三条主轴线,以336省道和寺马公路打造两条次轴线,从而带动县域的50、均衡发展。在大保康一体化发展区内,规划以305省道和233省道为两条发展轴线,串接寺坪过渡湾城镇组合、中心城区黄堡城镇组合、后坪特色旅游区三大功能区,形成“两轴三区”的空间结构。保康一体化发展区内的建设用地主要分为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四类。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一)城镇用地布局加快中心县城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城镇建设用地按照适度发展,重在控制的原则,除县城区及后坪镇、黄堡镇、马桥镇、歇马镇、马良镇、寺坪镇等四个区域性中心城镇在发展上有所侧重外,其它城(集)镇一律严格控制。重点突出对老城(镇)区改造,配套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盘活存量土地,51、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村镇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的控制作用,逐步降低人均用地的标准,提高土地利用率,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做到均衡布局、服务方便,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统筹城乡,重点推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以城镇建设为依托,鼓励农村居民点向城镇集中,做好划村定界工作,缩并零散村庄,将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合并为相对集中的中心村,减少自然村的数量。(三)采矿用地及独立建设用地布局独立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要大量减少,除特殊要求需要独立布置的建设用地外,其他独立布置的建设用地要向城镇建设用地区和农村居民点集中。规划期内要加强对采矿用地的管52、理,对现有废弃的采矿用地要全部进行土地复垦;对现在正在利用和规划期新设置的采矿用地要根据采矿用地开采的年限和复垦合同加强监督和管理,新设采矿用地依据开采年限设置为临时建设用地,到期后要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第三节 生态屏障用地布局布局原则为:对影响生态环境的自然资源和风景名胜区,以及环境承载能力较弱、自然功能不宜改变、产业和人口不宜集聚的地区实行强制性保护。在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开发旅游设施用地,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全县现状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79.81%,已形成了良好的国土生态屏障,拥有野花谷(刺滩沟)、鹫峰两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和五道峡一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另有野生腊梅自然保护53、区、官山森林公园、汤池峡温泉、九路寨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区。规划期间,一方面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健全天然林保护工程“四级”管护网络,落实管护责任;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巩固保康山城的“绿色屏障”,依托现有资源,开展生态旅游,构建四大生态旅游保护区,即:九路寨旅游保护区、五道峡旅游保护区、温泉旅游保护区和南河旅游保护区。第七章 三线划定与“多规合一”第一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在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基础上,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充分运用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及线形基础设施、自然地物边界,综合划定保康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的区域尽量保持完整性,基本农田之54、间零星分布、面积较小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以及建设用地一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红线内零星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应当逐步整理为基本农田,推进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调整完善内不能实施整理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擅自扩大面积占用基本农田。初步测算,经划定后,保康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为31938.63公顷。第二节 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结合保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等相关规划、保康县各乡镇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合理确定保康县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以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用地布局和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依据,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布局,对城市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优化,并充55、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确定2020年保康县城市开发边界。第三节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严格划定生态红线,加强对基本生态网络的规划控制和保护力度,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区域整体生态功能,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保康县生态红线划定思路为:以确保生态安全为底线,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结合环境保护部门生态红线划定成果,将全县生态保护重点区域优化划入生态红线范围内,将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控。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严格限制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将人为活动占用生态空间控制在目前水平,适度发展生态林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等绿色型产业;加快56、山区宜林荒山、荒地植被建设,提高山区植被覆盖率,控制水土流失、保育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水源涵养能力,稳定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第八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根据县域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现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把保康县划分为七个二级土地用途区,分别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全县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35624.07公顷,其中保护的基本农田面积31938.57、6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在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二、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包括一般农田、园地、设施农业用地及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一般农地区在各乡镇均有分布,总面积为15589.73公顷。三、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保康是湖北省林业大县,森林覆盖率高,林业资源丰富,林业用地区在各乡镇均有广泛分布,总面积为259120.70公顷。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此区在各个乡镇均有分布,总面积约为8175.58公顷。五、独立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58、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此区在各个乡镇均有分布,总面积约为441.80公顷。六、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总面积约为73.46公顷。规划期间保康县位打造“楚国故里灵秀保康”的旅游品牌,风景旅游用地区具体如下:五道峡自然风景区、九路寨风景区、尧治河乡村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尧治河地质公园、横冲滑雪场、南顶荆山草原旅游项目、清滩梅花寨、野花谷(蜡梅谷)旅游综合项目等。七、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是指为对自然、人文景观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地质公园、森林公59、园、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林区,总面积约为1262.57公顷。第二节 规划用途分区管制规则一、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三)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四)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但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60、通讯基站等配套设施的零星用地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除外。(五)根据规划安排,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预留的耕地面积但不突破预留规模的独立建设项目,以及在规划布局范围内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按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二、一般农地区(一)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三)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四)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61、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三、林业用地区(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三)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四)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五)禁止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经批准62、的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二)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三)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四)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五、独立建设用地区(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三)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四)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五)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六、风景旅游用地区(一)区内土63、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二)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三)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四)允许使用区内土地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五)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七、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允许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旅游活动。(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进行观赏、娱乐、文化活动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的须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三)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四)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64、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五)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规则一、允许建设区(一)规划范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即为允许建设区,它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划定的,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规划到2020年,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为8690.81公顷。(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65、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一)规划范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即为有条件建设区,它是在不突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可以用于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的区域,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的复合边界是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划到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用地规模为1593.82公顷,主要分布在城镇周边。(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66、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调整完善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一)规划范围限制建设区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是城、镇、村、工矿的合理隔离带。规划到2020年,限制建设区用地规模为311867.94公顷。(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第一节 发展目标保康县中心城区主要包括城关镇1个行政辖区。坚持以精准扶贫为总67、揽,以生态旅游试验区建设为主线,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构建以生态旅游业为主,以磷化工业和特色农业为两翼的“一主两翼”产业发展新格局,统筹推进“三区一带”建设,致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速推进生态旅游试验区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力争2020年基本建成生态旅游试验区,全县贫困人口全面实现精准脱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美丽幸福新保康建设新局面。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规划期间,中心城区土地规划结构遵循“中心强化、轴向延伸、组团发展”的发展战略;通过绿化、山体、水系的分隔,保留山水特色,构成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的多个功能区,形成“三核、三区、三轴、八组团68、”的布局结构。三核:老城商贸服务核心、万年山旅游及行政服务核心、城南综合服务核心;三区:老城商贸服务区、万年山旅游新区、城南综合服务新区;三轴:清溪河南北发展主轴线;万年山、牌坊湾东西发展次轴线;八组团:万年山绿色产业组团、万年山居住组团、城西居住科教组团、官山休闲组团、城东居住组团、封银岩行政组团、城南物流组团、土门职教服务组团。第三节 中心城区规模2014年保康县中心城区总人口为5.5万人,用地规模4.6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84平方米。根据预测,规划到2020年保康县中心城区总人口规模7.5万人,用地规模7.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93平方米。第四节 中心城区用途管制一、允许建设区 城乡69、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即为允许建设区,区内管制规则为: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 (二)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即为有条件建设区。其管制规则为:(一)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二)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70、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三)区内村庄应限制新增规模,鼓励更新改造,逐步与城市功能相协调。(四)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第五节 中心城区规模边界与扩展边界一、边界范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线范围内为允许建设区,依据规划期末城市用地控制规模划定,是已配置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区域。为增强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适应中心城区建设发展的局部不确定性,根据保康县未来城市发展方向,在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线与扩展边界线之间的区域划为有条件建设区,是规划期间城区可71、能发展用地区域。二、管制规则(一)主城区规模边界内建设用地管制措施1、主城区规模边界以内的土地用途为城镇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2、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限制外围独立工矿用地的新建和扩张,引导现状独立工矿用地向开发区集中,鼓励开展废弃独立工矿用地开发复垦和生态整治。4、位于规划控制范围内的村庄应规划为新建或改建的城镇型村庄,按社区形式组织新建或改建,加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空间。5、规划实施过程中,在主城区规模不改变的前72、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以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主城区扩展边界内用地管制措施1、在扩展边界以内、规模边界以外的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按主城区建设用地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该区域内的其他农业生产用地在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之前,原则上保持现状土地利用主导用途不变。2、在城镇工矿(或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已经用完、且所有约束性指标没有被突破的前提下,经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区内土地可安排用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或农村居民点缩并)的新增建设用地。3、扩展边界内新增城镇工矿(或农村居民点73、)用地受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并与拆并建设用地规模挂钩,实行“先拆后建”。4、扩展边界内建设占用的耕地,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辖区范围内的旧村庄拆并复垦补充。5、调整完善内主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则按规划修改处理,经严格论证后,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第十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第一节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一、交通运输工程规划期内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原则,全面加强交通设施建设,优化交通用地结构和布局,完善交通网络。规划期内,保康县安排新增交通建设用地项目主要包括:郑万高铁、保康至神农架高速公路、G241牌坊湾至后坪段改建工程、S307两河口至笔架段改建工程、S224保康石74、板沟至南漳板桥段改扩建工程(保康段)、G346黄堡张弓至牌坊湾改建工程、G241白果树坪至马良段改建工程、G346蒋口桥至珠藏洞段改建工程、G241后坪至五道峡段改建工程、S305冷坡垭至两峪段改建工程、S468寺坪至马桥段改建工程、S307歇马至梅花段改建工程、白茨路至尧治河至209国道改建工程、分水岭至横冲至麻坑至红岩寺改建工程、九路寨旅游路、尧治河景区旅游公路、西山至鸡冠河资源路、龙张线、朱金线、歇百线、马重线、榨霸公路、保康县高速旅游客运站、保康县公铁换乘中心、保康县综合物流中心等重点项目,大约用地规模1297.78公顷。二、水利设施工程规划期间,全县水利设施工程新增建设用地3.33公75、顷,其中:(一)新建岩头溪水库,安排新增建设用地0.60公顷;(二)黄龙沟电站,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16公顷;(三)寺坪二级水电站(花果山水电站),安排新增建设用地0.57公顷; 三、独立建设项目 安排独立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14.35公顷,涉及项目有湖北联投宏建矿业公司、寺坪加油站、污水处理厂、尧治河磷矿开发综合项目与保康220KV、110KV、35KV变电站。四、风景名胜旅游项目规划期内保康县安排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项目主要包括:尧治河乡村旅游综合开发项目、黄龙观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温泉旅游开发、九路寨风景区、汴河文化旅游项目、清滩梅花寨、五道峡旅游用地、朝元山旅游用地、中奥城投爱情石林项目、保76、康楚茶风情园、野花谷(蜡梅谷)旅游综合项目、南顶荆山草原旅游项目、保康滑雪场项目。第二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一、农村居民点复垦工程该工程项目区主要分布在马良镇、黄堡镇、歇马镇、马桥镇等乡镇,总建设规模为316.34公顷,可补充耕地约300公顷。二、废弃工矿复垦工程规划期内,在矿区分布较为集中的城关镇、马桥镇、寺坪镇、马良镇等乡镇实施废弃工矿复垦项目工程,拟补充耕地56.70公顷。第十一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土地生态问题也日益突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协调土地总供给与总需求,确定和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宏观战略措施,其合理性、科学性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区域生态环77、境的安全与健康。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土地利用规划产生的环境方面影响的预测并提出减缓措施,能有效地避免土地规划的实施可能对区域所造成的严重的社会、环境、经济后果;可以切实可行地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综合协调功能、生产功能和生态功能。第一节 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一、水土流失严重保康县以黄棕壤和石灰土为主,农田土壤除部分坡田外,大多坐落在山谷和挂坡上部;植被多是单层林结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功能低下;此外,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也是造成水土流失的重要原因。保康县水土流失面积达1710.80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53.05%。规划78、期内,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基础建设步伐加快,一批重点工程相继开工,城镇、筑路、水电工程、采矿等在建设活动过程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滥挖乱采、乱堆乱放的现象,水土流失面积将进一步扩大。二、地质灾害多发保康县地处鄂西北山区,由于地质条件较为复杂、降雨充沛,加之县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城乡基本建设,以及山区开垦坡地等人类工程活动,因而在矿区、公路沿线和乡镇、村、居民点等人口集中区产生了较多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且局部地段灾情严重,给国民经济建设及社会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和影响。三、局部环境污染严重由于建材、化工、食品等排污工业的大力发展,加之环保措施不配套,本县布局在清溪河、南河、79、沮河三大河流的城关、马良、歇马、马桥等四大城镇,工业“三废”污染较为严重,水质污染加剧,已经对人畜饮水带来了一定的危害。四、野生资源破坏严重保康县的生物资源种类多,多样性丰富,但是近些年来,由于大量采挖珍稀植物制作盆景等,对野生动物偷捕、滥猎和对药用植物的过度采掘,使保康县部分区域野生动植物的环境发生了改变,导致野生物种的分布范围缩小,种群数量降低,一些物种初步变为濒危物种。第二节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一、总体目标评价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是本轮规划的重要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规划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农业为突破口,建立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三者协调统一的80、良性生态系统,形成依照资源环境条件确定土地利用方式的土地利用新结构,从而最终实现生态环境改善,人民安居乐业。一、 土地利用结构评价20062020年保康县农用地面积增加3465.00公顷,农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维持,农产品的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业用地的生态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20062020年净增建设用地757.00公顷,增长幅度科学合理。按照工业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加强城乡用地空间管制,推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调整城乡用地布局,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严控总量、优化结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格依照土地利81、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使用土地。合理确定土地使用的数量和时序,有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的合理用地,统筹安排其它社会事业用地,通过有保有压,科学安排发展用地。第三节 减缓环境影响措施一、严格用地管制,合理安排生态用地按照工业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避免破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因此,城乡协调发展是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保证重点的项目的建设需求,统筹安排其他社会事业用地,来达到科学安排发展用地,城乡协调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规划期内,为了基本控制新的环境污染82、,初步遏制县域生态破坏发展的趋势,将通过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活动,使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让重点城镇和重点水域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二、开展生态环境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对生态环境状况适时监测,随时掌握保康县生态环境变化情况,为保护、利用、治理保康县土地提供科学依据。加大对水土流失、地质灾害等已经初步掌握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能力和对灾害的防御能力。提高监控和预警手段。同时,加强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围绕生态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组织开展基础性研究和科技攻关,鼓励各级政府、各部门加强生态环境的调查研究,对研究成果予以保护,并积极予以运83、用。三、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相关规划科学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产业规划等空间布局规划,并严格执行。加强水土流失防治规划、工矿企业土地利用防治规划等专项规划,积极制定和突出各种生态问题的防治和解决措施。同时,必须严格规划实施,把各种合理的空间布局和正确的方针措施落到实处,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 加强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强化县、乡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力,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对耕地的占用,确保耕地保有规模与基本农田保护规模的实现。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考核体系,将实际耕84、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耕地保护责任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土地生态保护的考核体系,将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生态影响纳入规划实施的过程评价中,完善相关评价与考核办法,突出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问责制,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因素,完善相关评价和考核办法。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近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控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近期规划,明85、确各项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用地供应。规划期内,全县建设用地供求矛盾突出,要按照依法依规、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对国家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要进一步提高用地效率。实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报批制度。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制度、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实施土地利用规划许可制度。要做到严格按规划审批、按计划审批、按项目审批。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强化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86、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严格生态脆弱区土地开发利用模式、行为、强度等的管制,避免规模集中连片开发对生态条件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健全和完善县、乡两级土地执法监察体系,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度。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健全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和制约机制。例如提高耕地收益,减少耕地与建设用地的收益差距;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的地区的奖励;改革地方政府和干部的政绩考核办法,加强其对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重视程度,降低地方政府进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风险,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落实对农户保护耕地的直接补贴,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87、与主动性。 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的价格及税费调节机制。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逐步建立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和完善土地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发挥地价杠杆调控作用。逐步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税费调节机制。加大闲置和低效用地的税费调节力度,引导建设用地整合,提高用地效益;加大建设用地保有环节税收调节力度,提高土地保有成本,促进土地向集约高效方向流转;加大对土地深度开发等的税收支持力度,鼓励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鼓励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生态优先型土地开发模式的税收优惠制度,鼓励在生态保护前提下的旅游88、工业、规格化农业开发模式。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建立规划监督管理制度,并与开展执法检查紧密结合,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土地行政管理。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制度、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实施土地利用规划许可制度。建立完善规划管理责任制。推行政府领导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把落实土地利用规划,完成耕地与生态林保护目标,村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指标等作为考核政府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加大生态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培训,使生态保护贯穿于规划实施的全过程。加强3S技术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建立土地资源利用数据库、规划实施动态信息监测体系以及规划信息管理系统,逐89、步将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土地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为规划数据收集与实时更新、海量信息处理、规划方案动态调整与上下协调反馈、规划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加大土地利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培训力度。加大县、乡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培训力度,重点普及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化技术,提高县、乡两级土地利用管理系统业务人员管理水平,培养一支既有土地管理知识背景,又能在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实施以及管理等领域科学运用先进技术的专业化队伍。第十三章 附则1、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及规划图件共同组成。经批准后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0、2、本规划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由保康县人民政府进行公告,并从批准之日起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必须经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报原批准机关批准。3、本规划由保康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附表1 保康县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 %土地现状类型土地面积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例农用地耕地42618.8513.23%园地3428.251.06%林地257110.2479.81%牧草地00.00%其他农用地5652.151.75%小计308809.4995.86%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1036.200.32%农村居民点6275.681.95%小计7311.882.27%91、交通水利用地1576.270.49%其他建设用地37.620.01%小计8925.772.77%未利用地水域2992.600.93%滩涂沼泽155.020.05%自然保留地1269.690.39%小计4417.311.37%土地总面积322152.57100附表2 保康县主要调控指标表单位:公顷行政区2020年耕地保有量2020年基本农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保康县38570319265259166城关镇157815781401147黄堡镇3447300740770后坪镇141394450527龙坪镇2496181520438店垭镇2765239924569马良镇586592、4900491018歇马镇103498850551676马桥镇38023553451207寺坪镇36031982391131过渡湾镇1174113418351两峪乡2078176420332机动指标25附表3 保康县重点项目目录单位:公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涉及乡镇占地规模交通远保铁路新建后坪镇、城关镇、马桥镇、黄堡镇等100.00保康县通用机场新建后坪镇、城关镇50.00郑万高铁新建后坪镇、城关镇、马桥镇、黄堡镇40.00 保康至神农架高速公路新建后坪镇、马桥镇170.00 G241牌坊湾至后坪段改建工程改扩建后坪镇35.25 S307两河口至笔架段改建工程改扩建马桥镇18.80 S2293、4保康石板沟至南漳板桥段改扩建工程(保康段)续建龙坪镇、后坪镇88.00 G346黄堡张弓至牌坊湾改建工程新建黄堡镇、城关镇16.00 G241白果树坪至马良段改建工程新建歇马镇、马良镇40.00 G346蒋口桥至珠藏洞段改建工程新建寺坪镇24.00 G241后坪至五道峡段改建工程改扩建后坪镇16.00 S305冷坡垭至两峪段改建工程改扩建两峪乡64.00 S468寺坪至马桥段改建工程改扩建寺坪镇、马桥镇126.50 S307歇马至梅花段改建工程改扩建歇马镇20.00 白茨路至尧治河至209国道改建工程改扩建马良镇、歇马镇74.00 分水岭至横冲至麻坑至红岩寺改建工程改扩建后坪镇53.00 九94、路寨旅游路改扩建歇马镇96.00 尧治河景区旅游公路改扩建马桥镇74.00 西山至鸡冠河资源路新建马良镇60.00 龙张线改扩建龙坪镇14.57 朱金线改扩建城关镇、马桥镇28.34 歇百线改扩建歇马镇21.25 马重线改扩建马良镇11.07 榨霸公路新建马良镇27.00 保康县高速旅游客运站续建城关镇保康县公铁换乘中心新建后坪镇保康县综合物流中心新建城关镇、马桥镇20.00 水利岩头溪水库新建龙坪镇0.60 黄龙沟电站新建马良镇2.16 寺坪二级水电站(花果山水电站)新建寺坪镇0.57 独立建设用地湖北联投宏建矿业公司新建马良镇、歇马镇1.48 寺坪加油站新建寺坪镇0.31 污水处理厂新建寺95、坪镇、歇马镇、龙坪镇、过渡湾镇等十一个乡镇7.53 尧治河磷矿开发综合项目新建马良镇6.41 保康220KV、110KV、35KV变电站新建歇马镇、过渡湾镇、店垭镇、两峪乡、龙坪镇、马良镇、马桥镇4.06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尧治河乡村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新建马桥镇1.00 黄龙观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新建马桥镇1.00 温泉旅游开发扩建城关镇5.41 九路寨风景区新建歇马镇0.90 卞河文化旅游项目新建城关镇2.60 清滩梅花寨新建过渡湾镇1.28 五道峡旅游用地新建后坪镇4.57 朝元山旅游用地新建两峪乡1.24 保康滑雪场项目新建后坪镇1.00 大水林场森林休闲旅游项目新建龙坪镇1.00 歇马盘龙旅游96、综合服务项目新建歇马镇1.00 中奥城投爱情石林项目新建店垭镇2.23 保康楚茶风情园新建店垭镇1.33 野花谷(蜡梅谷)旅游综合项目新建过渡湾镇4.00 南顶荆山草原旅游项目新建龙坪镇0.93 62附表4 保康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 类面积比例面积比例规划期增减面积农用地耕地耕地1142622.840.1342686.870.1364.03园地园地123428.390.013406.050.01-22.34林地林地13257125.040.80256951.170.80-173.87牧草地草地140.00其他农用地其他农用地155654.080.025601.730.02-52.397、5合计308830.350.96308645.820.96-184.53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211632.420.00878.930.00246.51农村居民点用地2126274.500.026040.590.02-233.91采矿用地213400.720.00414.530.0013.81其它独立建设用地21413.230.0013.23小计7307.640.027347.280.0239.64交通水利用地铁路用地22125.670.0025.67公路用地2221139.640.001278.260.00138.62民用机场用地2230.00港口码头用地2240.00管道运输用地2298、50.020.020.00水库水面226397.310.00397.910.000.60水工建筑用地22739.290.0039.680.000.39小计1576.260.001741.540.01165.28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3137.610.0072.960.0035.35特殊用地2320.00盐田2330.00小计37.610.0072.960.0035.35合计8921.510.039161.780.03240.27其他土地水域水域313131.030.013098.680.01-32.35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321269.680.001246.290.00-23.39合计99、4400.710.014344.970.01-55.74土地总面积合计322152.571.00322152.571.000.00附表5 保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调整平衡表单位:公顷地类农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其他用地期内减少期内增加净增减(+/-)规划目标年面积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管道运输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水域自然保留地农用地耕地42089.600.040.440.05187.66246.9613.480.705.6457.230.000.350.1720.520.000.00533.2100、4597.2764.0342686.87园地0.013405.940.100.007.729.650.050.040.004.280.000.000.000.600.000.0022.450.12-22.333406.06林地0.190.06256950.300.0018.4053.852.0611.6917.8661.510.000.130.088.850.060.00174.740.87-173.87256951.17牧草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其他农用101、地4.150.020.105601.6312.8524.411.290.070.656.700.000.030.022.160.000.0052.450.10-52.355601.73合计42093.953406.06256950.945601.68226.63334.8716.8812.5024.15129.720.000.510.2732.130.060.00777.72593.20-184.52308645.83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0.000.000.000.00632.4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46.5102、2246.52878.94农村居民点584.020.000.000.000.195689.250.020.000.001.010.000.000.000.010.000.00585.25351.36-233.896040.61采矿用地4.840.000.000.000.000.00395.88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4.8418.6513.81414.53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3.2313.2313.23小计588.86103、0.000.000.00632.615689.25395.900.000.001.010.000.000.000.010.000.00589.88629.5539.677347.31交通水利用地铁路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5.6825.6825.68公路用地1.440.000.040.012.723.650.090.040.171130.710.000.080.000.690.000.008.93147.54138.611278.25机场用地0.000.000.000.000.10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港口码头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管道运输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水库水面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97.310.000.000.00105、0.000.000.590.59397.90水工建筑用地0.010.000.000.000.140.080.000.000.000.000.000.0038.990.070.000.000.300.680.3839.67小计1.450.000.040.012.863.730.090.040.171130.710.02397.3938.990.760.000.008.98174.24165.261741.52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1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7.500.000.000.1135.4735.3672106、.97特殊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盐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小计0.1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7.500.000.000.1135.4735.3672.97合计590.420.000.040.01635.475692.98395.990.040.107、171131.720.02397.3938.9938.270.000.00590.47830.76240.299161.80其他用地水域2.500.000.160.001.456.921.560.690.8516.810.000.000.411.083098.600.0032.430.06-32.373098.66自然保留地0.000.000.030.0415.395.840.100.000.510.000.000.000.001.490.001246.2823.400.00-23.401246.28合计2.500.000.190.0416.8412.761.660.691.3616.810.108、000.000.412.573098.601246.2855.830.06-55.774344.94期内增加597.270.120.870.10246.52351.3618.6513.2325.68147.540.000.590.6835.470.060.001424.021424.020.000.00土地总面积42686.873406.06256951.175601.73878.946040.61414.5313.2325.681278.250.02397.9039.6772.973098.661246.281424.021424.020.00322152.57附表6 保康县各乡镇主要调控指109、标表单位:公顷乡镇代码乡镇名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园地总规模林地总规模420626001城关镇1578.712090.471146.8979.14582.19139.91100.0374.09311.1820148.12420626002黄堡镇3007.663896.24769.62641.7163.1439.7930.1521.67433.9422880.96420626003后坪镇944.21708.52526.52342.8134.7949.5529.9927.08108.5618110、130.41420626004龙坪镇1815.252686.57437.32392.1525.3119.6916.3110.455.916548.26420626005店垭镇2400.343254.99568.69439.6533.923.7814.714.33635.68830.03420626006马良镇4902.656234.51017.58865.2188.5748.8136.4126.19400.3624734.29420626007歇马镇8853.4610830.381675.391451.376.4154.9542.7429.91608.1449012.67420626008马桥111、镇3554.464311.541206.361014.02348.1744.6135.1325.91476.1240628.44420626009寺坪镇1983.143915.521130.81605.1235.7238.7127.7620.47180.3729595.95420626010过渡湾镇1134.381432.35350.72325.4115.74187.439.27117.3613326.15420626011两峪乡1764.382325.79331.97290.752.7519.7917.4410.28128.5313115.88合计31938.6342686.879161.787347.281306.69497.59358.08269.633406.052569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