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公司项目审计暂行办法(17页).pdf
下载文档
上传人:偷****
编号:581789
2022-09-14
17页
204.80KB
1、第 1 页 共 17 页 XX电力工程有限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审计暂行办法公司项目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项目管理,审核项目管理的合法、合规性,降低项目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XX内部审计准则、XX机械工业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审计办法、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子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EPC 总包项目、设备成套项目、工程管理项目、BOT 项目等)、进出口贸易项目以及由公司领导确定的其他项目。第三条第三条 项目审计类型主要有执行2、期审计、竣工审计、专项审计。第四条第四条 各类型审计具体执行期间如下:执行期审计一般在项目执行期间开展,具体时间根据审计内容决定。竣工审计通常在项目收尾期间或竣工验收后 13 个月内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公司要求或部门委托具体情况进行。第五条第五条 工程项目审计由公司审计部组织实施,经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等有关部门配合。公司审计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从本单位相关部门或外部机构中聘请兼职审计员。第六条第六条 被审计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司审计部对项目的审计工第 2 页 共 17 页 作,提供必要的文件、合同、报表、决算等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第二章第二章 审计3、内容审计内容 第七条第七条 内部控制审计内容(一)审查项目是否根据公司规定经所属事业部、公司领导、相关管理部门报备后投标;(二)审查项目是否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了内部评审,检查主要内容为项目的风险识别及应对、是否对保本价进行了测算、投标降价幅度及策略、施工技术需求、合同条款是否健全、盈利测算等;(三)审查项目是否落实了管理机构,配备了适当的工作人员,相应人员资质、业绩是否满足岗位需求。主要工作职责是否有专人对口负责,有无相应的责任机制等;(四)审查项目投入资金、购置固定资产、使用信贷资源、刻制项目印鉴等是否根据公司规定经公司领导、事业部、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或报备;(五)审核有相应风险的项目,是4、否进行了投保(如:人身险、运输险、仓储险、工程险等);(六)工程项目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公司管理体系文件要求;(七)检查符合条件的项目,其设备、物资招标工作是否按第 3 页 共 17 页 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操作,其设计、施工、调试分包是否按公司 供方评价与选择控制程序 规定进行操作;(八)项目的工程进度、收款情况、信贷资源使用及释放、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突发事件是否定期或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上报。对项目评审中提出的风险及项目执行中遇到的风险是否建立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九)审查岗位分工与授权管理。包括岗位责任制和授权审批等,有无超权限、或未经授权等5、越位管理、越位审批等现象。第八条第八条 合同审计内容(一)审查所中标项目应签订合同的事项是否都签订了合同,如主合同、分包合同、采购合同、保险合同等,合同是否在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报备;(二)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格式规范、要素齐全、用词准确;(三)与业主签定的 工程承包合同 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合同是否经公司管理部门及事业部评审或单独审核;合同内容及条款是否完备,合同是否附投标书、设计概算书等内容;(四)与分包单位签定的 工程分包合同 是否合法、合规,合同中分包数量及范围、分包单价、分包总价、工期、质保金、质保期、违规处罚措施等主要条款是否完备;(五)合同履行审计,有无由其他单位和个6、人代为履行合同的行为;履行合同时,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第 4 页 共 17 页 所交付的标的物是否经过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最终交付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价格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六)合同的解除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合同当事人出现逾期、不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等违约行为时,是否进行责任追究,违约金的处理是否恰当;(七)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合同内容变更的,是否及时补签了相应的合同、协议或形成会议纪要;(八)项目部对合同执行的监控是否健全有力。第九条第九条 设备、物资审计主要内容:(一)主要设备和材料等物资是否按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采购;(二)检查最终采购是7、否按公司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流程,是否存在应实行招标而不招标等违规违纪的现象;(三)检查是否存在越权采购、人为化整为零采购等行为;(四)审核供应商的选择是否符合公司规定,审核供应商业绩、资质是满足投标需要。检查是否存在指定独家供应商采购、明招暗定等问题;(五)实行公开招标的,是否通过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内容的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是否在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进行;第 5 页 共 17 页 (六)评委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评委中技术等方面的专家是否不少8、于成员总数的 2/3。评委名单是否遵守了保密的规定。评委产生的方法和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回避制度;(七)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等要求和条件;(八)开标程序的审计 1.开标前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密封送达。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是否拒收。2.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开标,开标过程是否记录,并存档备查。3.是否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对投标人的资质、法人授权书、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单、投标保证金等进行符合性检查。4.符合性检查通过9、单位是否在 3 家以上,评审有无可比性,评标方法是否能够有效实施。(九)评标环节的监督 1.资格审查及废标的处理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同公司,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是否对同一标段投标。3.评标过程中有无对评标原则、标准和方法及中标条件作实质性改变,评委是否独立进行评审。第 6 页 共 17 页 4.评委评分表是否经评委签字,综合汇总表是否由统计人、监督人员、评委会主任签字、存档。(十)评标程序的监察 1.招标人是否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审核和比较,是否遵循了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3.评10、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的,是否按规定了提供澄清或说明。4.是否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规定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强制性要求的问题进行了记录,并列出偏差。5.评委在评标过程中有无擅离职守,有无影响正常评标程序进行的言行。是否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十一)对于事业部自行组织的小额采购,检查是否实施了询价比价采购;询价比价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有正式的询价书、报价书,询价书是否完整。对特殊供应商是否在采购时向相关部门或公司领导进行书面说明(如指定采购等);(十二)检查协议采购,通过了解协议形成和协议执行情况,检查协议形成时是否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充分竞争,协议采购的价格11、水平是否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是否按协议规定的价格和质量等条款来实施采购行为,是否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了协议内容;第 7 页 共 17 页 (十三)招标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处理 1.评标方法和标准不完备的,应及时提醒其予以补充完善。对改动或调整评定原则和评审方法的应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2.对于评标委员会不符合规定人数的,或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等方面专家少于 2/3 的,或专家资历不足的,应建议进行调整和补充。3.采取现场监察时,对于招标程序中没有明确给予评委阅读标书或评审时间的,要及时提醒予以补充。(十四)审查项目主材、设备采购是否签订了采购合同,是否按合同数量进行采购,采购合同是否有质保期及质保金12、等条款;(十五)主要设备和材料是否有合格证明;(十六)设备和材料等的验收、保管、领用手续是否完备;设备和材料的财务核算是否及时;库存物资存量的真实性,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有无私自处理现场物资、施工废料情况;(十七)设备物资的监造、验收、交接、保管、发放、使用、退料、盘点、安全防范是否按相关规定执行;(十八)设备及材料在保管、收发、消耗时有无浪费和失控现象,设备及材料在竣工时是否按公司规定进行了处置或移交,处置收入是否按规定入账;(十九)项目所用主要材料消耗是否真实,钢材是否经过抽第 8 页 共 17 页 钢筋计算;列入成本的材料是否符合预算价格;材料代用或变更有无签证;材料实际采13、购价高于预算价格事先是否经审核,价差计算是否准确;(二十)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管理和使用是否按要求执行。第十条第十条 项目分包审计主要内容:(一)审查分包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资格是否合法,资质是否符合项目的要求;(二)分包队伍最终选定是否有相关批准或报备手续(集团或公司确定的合作单位可以内部合作的形式按议标程序选定)。分包队伍是否按公司 供方评价与选择控制程序 规定进行比选;(三)有无非法转包工程行为;(四)对分包单位计价、拨款是否按工程进度同步进行,是否扣除了相应的质保金,与分包单位间的资料是否保持齐全;(五)转分包工程套取的定额、取费的标准、独立费用计取的项目、内容、标准等是否合规14、,有无自立名目、自行定价、额外取费等问题;(六)对分包单位的验收报告是否完备,隐蔽工程是否由专人验收,是否经监理、建设方审核签证。专项设备的安装是否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安装完毕是否通过验收;(七)分包工程变更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全,变更理由是否充分,变更是否经双方协商一致,在技术上是否经过专家的论证,有无变更图纸或说明,并对变更部分进行实地测第 9 页 共 17 页 量;(八)分包工程最终价款结算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审核,结算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合同约定条款进行了结算。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工程进度审计主要内容:(一)是否制定了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各项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完成;(二)核实15、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检查有无虚报工程进度;(三)工程项目进度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发生重大变化后是否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报告进度变化的原因,同时检查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四)因不可抗力影响工程进度的,是否及时取得相关证据,并向业主、公司报告。因业主、分包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的,是否取得相应的证据,为最终结算提供依据;(五)工程计价与工程进度是否同步,资金的拨付、收款与工程进度是否同步,质保金的扣除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六)有无人为将已完工程量推迟结转或未完工程量提前结转。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质量、安全审计主要内容:(一)是否建立健全了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了责任人;(二)审查工程项目质量16、安全控制是否有效(有无定期检查机制,监管记录、培训记录、会议记录、奖罚记录等);第 10 页 共 17 页 (三)与分包方是否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四)在分包合同中是否就质量标准与分包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五)审查项目有无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后有无采取整改措施,分析相应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六)审核锅炉、汽轮机、发电机、水轮机及变频装置等各项主要设备安装合格(验收)证明;(七)审查是否编制了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管理计划,是否建立了项目专项应急预案;(八)核对各阶段工程质量交工验收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项目概、预算审计主要内容:(一)审查是否按公司规定编制了项目总体概算、预算;(二)审查概算17、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预算定额的选取、套用是否恰当,预算范围是否齐全,有无漏项、粗估冒算;(三)比较分析工程项目概、预算与实际开支额的差异,分析有无超常规、超比率开支;(四)合同中的承诺是否在预算中体现;(五)当项目要素发生变化(如施工范围),审查概预算是否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六)审查概预算调整原则,有无扩大规模、提高标准等问题;(七)审核概预算的调整是否经过项目经理、部门或公司领第 11 页 共 17 页 导的批准,并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备;(八)核对会计核算与概预算口径的一致性;(九)分析对比成本、费用等主要支出项目与概预算所列金额的偏离程度,核实偏离原因是否真实、合理。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项目资18、金审计主要内容:(一)项目资金支出是否按公司规定审核后支付;(二)审核项目资金有无转移、侵占、挪用等问题;(三)项目资金收付是否及时,挂账资金有无专人催收;(四)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及指定用途,有无小金库或账外资金循环;(五)审查有无超拨分包工程款和资金沉淀问题,是否有违反资金管理的现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项目成本、费用审计主要内容:(一)审核项目成本、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理,有无相关审批手续,支出附件是否齐全;(二)项目成本、费用核算是否真实、准确,是否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对工程项目成本正确归集,单位工程成本是否真实;(三)有无将不合理的费用列入成本,有无与本项目无关的成本19、费用支出,有无少计费用或成本;(四)费用与成本在不同工程项目、或同一工程不同期间有无混淆情况;(五)已完工程收入的结转是否正确、合规、及时;第 12 页 共 17 页 (六)分析成本、费用支出比例是否合理,有无人为因素造成损失、浪费的。第十六第十六条条 项目财务核算审计主要内容:(一)会计信息的完整性。是指财务会计报告、报表、账簿等是否系统地、无遗漏地、清晰地反映了工程项目的财务状况;(二)会计记录的真实性。是指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反映了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三)会计核算的规范性。是指会计核算的方法、程序、手续、账簿、凭证等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四)债权债务的形成是否真实,挂账依据是否20、充分,有无形成呆账、坏账的可能,催要账款是否有行之有效的措施;(五)工程项目交付使用核算情况;(六)有无“账外账”等违纪问题;(七)对工程项目税、费计费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查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准确地计提和缴纳税、费。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项目固定资产审计主要内容:(一)检查现有主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项目有无闲置需收回或调拨的大额固定资产(如车辆、施工机械等);(二)前期购置的固定资产是否经过相关程序批准,项目竣工结束后固定资产是否进行了移交或处置,有无擅自购置固定资产、擅自变卖固定资产行为;(三)审核固定资产使用折旧政策是否恰当,是否有少提折第 13 页 共 17 页 旧或不提折旧的情况。第十21、八条第十八条 项目经济效益审计主要内容:(一)根据被审计项目、事业部、财务、经营等部门提供的有关项目收入、成本、费用、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对项目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比较,核实项目实现利润的真实性;(二)审核有无报废工程及重大损失浪费等情况;(三)审核项目部实际上交资金情况,审核以固定资产、材料、设备抵上交款的情况,以及抵交资产的完整性、可用性;(四)如果项目实际利润与预算利润发生较大偏差,审核发生偏差的原因;(五)检查有无应计未计的费用及成本,检查项目废料处置、罚款、现场奖金等非主营收入是否按收支两条线规定进行业务处理;(六)分析工程造价及毛利率是否在合理值范围内,测算财务净现值、内部收益。第十九22、条第十九条 项目竣工审计主要内容:(一)竣工工程项目是否符合业主的需求,是否按合同要求执行完毕;(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计价等主要资料是否齐备;(三)竣工工程最终实现的利润与上交的款项是否真实;(四)竣工工程对外计价、拨款、债权债务等是否已清理完毕,有无诉讼及经济纠纷;第 14 页 共 17 页 (五)竣工工程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按规定进行移交或处置;(六)竣工资料是否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七)工程质保期内是否指定专人负责后续工作,项目余款是否有专人催收,预计的支出是否在控制范围之内。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项目其他审计内容:(一)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因违反内部管理规定,或法律法规,需对其所造成经23、济损失鉴定的审计;(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而需对资料、印鉴交接进行的移交审计;(三)针对项目举报的事项进行的审计;(四)项目成本、费用、基金、开拓费支出使用情况审计;(五)项目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的审计;(六)公司或集团针对项目要求的专项内容审计;(七)其他委托批准的专项或综合审计。第三章第三章 审计程序审计程序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审计部根据公司项目审计工作计划,向被审计部门和项目发出审计通知书。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被审计项目及所在部门自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在 10 天内,按审计要求准备好所需的审计资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公司组成审计组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并写出第 15 24、页 共 17 页 审计报告初稿,与被审计部门总经理交换意见,如被审计部门或人员有不同意见,可在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过期不提出意见,视同无意见。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审计组接到被审计部门书面意见后,研究处理并写出最终的审计报告,送公司主管领导及总裁审批,并抄送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经批准后的审计报告或意见书,送达被审计部门执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被审计部门对审计结论或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审计结论或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审计组负责人提交复审意见书。并由审计组负责人交公司主管领导、总裁进行最终审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复审期间原审计结论或决定照常执行,复审后的结论或决定为终审结25、论或决定。最后审计部将与项目审计有关的资料装订成册,按公司规定归档管理。第四章第四章 被审项目应提供的资料被审项目应提供的资料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被审计项目应提供的主要资料:(一)项目招标投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设计资料;(二)项目评审记录、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三)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变更合同或协议,分包合同和成套设备采购及主要材料的订货合同(附分包单位投标报价单);第 16 页 共 17 页 (四)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五)项目概预算资料;(六)自项目建设之日起的工程进度报表,对上对下计价报表;(七)主要设备、固定资产、材料清单;(八)工程设计变更签证资料26、。设计修改鉴证和技术核定单以及设计变更记录,材料、设备等调差价记录;(九)分阶段及最终的工程验交单,竣工验收报告;(十)财务报表、账簿及凭证,相关往来账目,工程项目建设交纳有关税、费的资料;(十一)项目管理台账、工程竣工决算的资料;(十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第五第五 审计处理审计处理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对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按审计程序在审计报告中体现,并向相应的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损失和浪费,及时向公司领导及项目经理进行汇报沟通,并采取措施制止损失和浪费的进一步发生。由项目经理或部门经理组织落实整改和补救措施。同时根据问题的性质,提出初步意见,由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处理决定。第 17 页 共 17 页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审计中发现的构成违纪的问题,移交纪委、监察室查处;对于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第六章 附附 则则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审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中电审字200836 号XX电工设备总公司项目审计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CAD图纸
上传时间:2022-07-01
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