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公司效能监察办法(19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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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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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效能监察办法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效能监察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电工”)管理,有效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预防、保证、促进作用,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效能,推进公司廉政建设,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资委、国机集团效能监察相关办法,结合XX电工经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公司效能监察是公司监察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及其质量、效果、效率、效益以及各职能部门、项目及其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2、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行为及其正确性和效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公司效能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第三条第三条 XX电工开展效能监察的原则是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统筹协调,齐抓共管,依法监察;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做到监督检查、督促改进与提高企业效能相统一,促进制度建设与服务企业发展目标相统一,完善内部控制与构建惩防体系相统一。第四条第四条 XX电工效能监察工作受上级单位监察室的工作指导,实行由总经理负责,党政齐3、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实行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直接对总经理负责,部门、项目对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负责,管理人员对部门、项目负责的层层负责工作机制。第二章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第五条 XX电工设立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可由中国电工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监察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XX电工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实施:(一)根据上级单位和XX电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研究决定XX电工效能监察工作计划,审议XX电工效能监察项目;(二)促进XX电工各种监督资源的综合利用,协调效能监察工作关系,处理与效能监察有4、关的重大事宜;(三)听取效能监察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进行XX电工效能监察优秀项目评审,表彰奖励效能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五)完成上级单位及XX电工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第六条第六条 XX电工监察室是XX电工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落实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进行XX电工效能监察的工作实施:(一)落实XX电工效能监察工作计划;(二)组织实施XX电工效能监察项目;(三)组织理论研讨、业务培训与经验交流,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效能监察;(四)下达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督促整改落实;(五)进行效能监察优秀项目、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六)完成XX电工效能监察工作领5、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第七条第七条 各部门效能监察在XX电工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配合组织实施。第八条第八条 每年年底前,XX电工监察室负责对XX电工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可以总结形式提交上级单位。第第三三章章 效能监察的范围与内容效能监察的范围与内容 第第九九条条 效能监察的主要范围:(一)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二)财务、会计及资金管理活动;(三)人力资源、教育管理活动;(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健康管理活动;(五)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六)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活动;(七)在建项目管理活动;(八)行政后勤、职工福利、厂务公开、廉洁自律工作情况;(九)其他管理活动及6、上级部署、领导交办的事项。第第十十条条 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一)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税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二)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工程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的情况;(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三合一”管理体系的情况;(四)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劳动、人事、教育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五)贯彻执行民主管理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六)贯彻执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定的情况。第四章第四章 效能监察的立项及主要工作程序效能监察的立7、项及主要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效能监察工作计划,由监察室编制,报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编制效能监察工作计划的依据主要有:(一)国资委、国机集团对效能监察项目、专项监督检查作出的统一部署;(二)围绕XX电工中心工作和经营目标确定的重要业务(活动)、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职工群众关心或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热点”问题。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根据效能监察工作计划,效能监察项目由监察室与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经由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填写XX电工效能监察项目立项表(见附件 1),并报上级单位监察室备案后实施。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监察室根据效能监察项目需要组建效能监察8、小组,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效能监察小组成员由相关部室工作人员或聘请专业人员组成。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监察室向效能监察项目涉及的部门下达效能监察通知书,告知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效能监察小组组成人员以及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有关事宜。(XX电工效能监察通知书格式见附件 2)。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效能监察项目实施之前,效能监察小组应当完成以下工作:(一)了解项目涉及的业务(活动)的工作流程及工作规则。收集整理监察依据,包括相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等;(二)制定实施方案,报效能监察小组审批。实施方案应当明确项目必须遵从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及规章制度,项目涉及的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主要9、监察点,以及具体的检查步骤、方式方法和要求等,填写XX电工效能监察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 3)。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效能监察小组围绕效能监察项目开展以下工作:(一)检查相关履职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执行国家法律法规、XX电工(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执行XX电工决议决定的情况,以及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情况等;(二)检查、评价项目涉及的业务(活动)具体实施过程的合规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三)发现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四)总结先进管理经验,提出推广运用的建议。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效能监察小组实施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为:(一)召集被监察部门有关人员会议,通报效能监察10、项目实施的目的、任务、计划安排和相关要求,填写XX电工效能监察项目会议记录(见附件 4);(二)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检查工作。查阅、收集文件资料,组织访谈或个别交谈,核实并记录检查情况;(三)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和分析。与被监察部门交换意见,确认检查结果;(四)形成效能监察报告,向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效能监察情况。(XX电工效能监察报告格式见附件 5);(五)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和记录,交监察室归档。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XX电工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XX电工效能监察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研究并提出意见,报XX电工公司领导审批。第五章第五章 效能监察报告的落实与处理效能监察报告的落实与处理 11、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监察室可根据效能监察具体情况,如需要可拟定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XX电工监察建议书、XX电工监察决定书格式见附件 6、附件 7),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向有关部门下达。(一)对效能监察发现的先进管理经验,下达推广运用的监察建议。(二)对效能监察发现的下列行为和缺陷下达整改监察建议:1.不执行、不正确执行或拖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XX电工规章制度、XX电工重要决策决议决定的;2.不执行、不严格执行业务流程、管理规程、技术规范的;3.违反工作原则和程序进行决策、决议,或做出的决定、指令以及进行的业务(活动)明显不适当的;4.应予改进和完善的管理缺陷和管理漏洞;5.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12、三)对效能监察查明的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下达监察处分决定: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XX电工规章制度,给国有资产、公司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纪律处分的;2、不按规定追缴或者不按规定退赔非法所得的;3、其他需要做出监察处分决定的。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对效能监察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要案件线索,监察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发现的涉及XX电工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问题,及时向有处理权的单位移送。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收到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的部门应当积极落实监察建议、严格执行监察决定,及时采取措施认真整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监察室负责适时组织13、相关人员对效能监察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对项目作出评估。有关检查和评估情况报XX电工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对监察建议有异议或对监察决定不服的,被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监察室提出异议或申请复审。复审期间不停止对检察建议和监察决定的执行。第六章第六章 效能监察小组的权限与责任效能监察小组的权限与责任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针对XX电工效能监察项目,效能监察小组实施效能监察的权限主要有:(一)要求有关单位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情况说明;(二)查阅、复制、摘抄与项目有关的制度、文件、资料、财务账目,进行情况核实;(三)列席或召集与项目有关的会议;(四)经XX14、电工公司领导批准,责令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停止和纠正发现的、正在进行的或有可能损害国有资产、公司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建议暂停涉嫌严重违法违纪人员的职务;(五)经XX电工公司领导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账册、资产、物品及所得等。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效能监察小组成员的责任:(一)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了解必要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掌握相关业务技能;(二)遵守法纪、忠于职守、公正廉明,保守效能监察项目涉及的相关部室及相关人员的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督;(三)调查取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效能监察小组成15、员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察的,应当回避。第七章第七章 奖励与惩处奖励与惩处 第二十第二十七七条条 建立效能监察与评选先进单位挂钩、与干部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制度:(一)部门效能监察结果,将纳入XX电工对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与评价内容。(二)对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表现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部门和个人,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报公司领导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第二十八八条条 XX电工效能监察项目实施过程中,被监察部门凡有下列行为的,监察室给予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按照管理权限提交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构成违法违纪的,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16、(一)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或者拒不执行监察决定的;(二)阻挠、拒绝监察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三)拒绝提供与效能监察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的;(四)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五)利用职权包庇违法违纪行为的;(六)其他需要责任追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第第二十九二十九条条 XX电工效能监察项目实施过程中,监察人员(包括效能监察人员)凡有下列行为的,监察室给予批评教育;拒不接受批评教育并予纠正的,按照管理权限提交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责任追究;构成违法违纪的,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一)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牟取私利,或包庇17、陷害他人的;(三)滥用职权侵犯他人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四)泄漏企业商业秘密的;(五)其他需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第八章第八章 附附 则则 第第三十条三十条 本办法由XX电工监察室负责解释。第三十第三十一一条条 本办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XX电工效能监察暂行管理办法(中电纪字(2003)82 号)同时废止。附件附件 1 1 XX电工效能监察项目立项表XX电工效能监察项目立项表 项目编号:部 门:年 月 日 项目 名称 立项 时间 计划 完成时间 立 项 依 据(包括:立项理由、监察目的、监察依据、基本工作思路、工作要求、初步时间安排等)效能监察小组成员名单 姓 18、名 职 务 职 称 所 在 单 位 组 长 成 员 监察室 意 见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项 目 涉及的部门 意 见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意见 组长签字:年 月 日 填表人:审核人:联系电话:附件附件 2 2 XX电工效能监察通知书XX电工效能监察通知书 编号:(部门名称):经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 效能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予协助配合:1.时间安排:2.效能监察小组成员:3.有关要求:特此通知 监察室(印章)年 月 日 附件附件 3 3 XX电工效能监察项目实施方案XX电工效能监察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监察目的:监察依据:(包括相关的19、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察内容:(明确业务流程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及主要监察点;以及检查的步骤、方式方法和要求等)时间安排:效能监察小组人员分工:监察室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总裁意见:签 字:年 月 日 附件附件 4 4 XX电工效能监察项目会议记录XX电工效能监察项目会议记录 会议名称: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时间:会会议地点:议地点:主主 持持 人:人:记录人:记录人:参加人员:参加人员:会议议题:会议议题:会议内容:会议内容:(发言记录或议定内容)附件附件 5 5 XX电工效能监察报告XX电工效能监察报告 一、一、效能监察项目基本情况效能监察项目基本情况 二、二、实施效能20、监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实施效能监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三、三、查证情况及原因分析查证情况及原因分析 四、四、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 五、五、效能监察小组成员签字及签字日期效能监察小组成员签字及签字日期 附件附件 6 6 XX电工监察建议书XX电工监察建议书 编号:(部门名称):通过对 进行效能监察,认为你单位在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1.2.依据有关规定,特提出如下监察建议:1.2.请于 年 月 日前将结果函告XX电工监察室。如对建议有异议,请自收到本监察建议书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本室提出。(监察部门印章):年 月 日 附件附件 7 7 XX电工监察决定书XX电工监察决定书 编号:一、违纪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监察室在 效能监察项目中调查认定的违规违纪事实、证据、法律依据 三、作出的监察决定 对本监察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监察决定书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本部门申请复审。(监察部门印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