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公司施工机械管理暂行办法2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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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524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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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建设公司施工机械管理暂行办法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1. 总则32. 管理层次及机构设置32.2 物资管理部是公司施工机械设备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32.6 机械修理厂负责公司机械设备的大修及其它修理工作。43. 主要职责43.1 公司经理职责:43.2 分管副经理职责43.2.4 组织推行机械设备的内外租赁和经济承包的实施。43.3 总工程师职责:43.3.3 大型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和重大技术措施的审定。53.4 物资管理部职责:53.4.4 参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的机械配置计划。53.4.12 完成2、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63.5 项目工程职责:63.5.5 负责组织本工程开展优秀设备竞赛检查评比活动。63.6 专业工程处(厂、公司)职责:73.7 机械修理厂职责;74. 管理84.1 机械设备管理范围84.2 构成固定资产原则84.3 低值易损品的划分94.4 机械设备建帐、建档94.4.3 低值易损品应建帐,实行个人领用卡制度。94.4.5 物资管理部负责建立机械设备技术资料安全技术档案;104.5 机械设备的前期管理:104.6 机械设备调度104.6.1 项目工程依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机械使用计划。114.7 低值易损品及零配件114.8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114.9 机械设备的转3、让、报废134.9.2 转让134.9.3 报废134.10 优秀设备评比与机械检查。144.11 技术培训144.12 机械设备租赁154.12.1 公司机械设备实行内外租赁制155. 经济管理156. 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和修理177. 机械统计178. 附则189. 附件18一、机具类:18 1. 总则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手段,是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是完成施工任务的物资技术基础。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机械设备的价值总额和生产力;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为适应公司按项目法组织施工,实行专业管理的运行体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1.1 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全4、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1.2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是技术性较强的综合管理工作,以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集中与分散结合、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层次和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施工机械装备原值和生产力,适应施工任务的要求。1.3 适应公司内部深化改革和运行机制,加强机械安全使用、维护保养、修理等及经济管理、建立内外租赁市场,推行单机核算、机组核算等全面核算,不断降低施工机械使用成本,提高经济效益。2. 管理层次及机构设置本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必要的管理机构系统。2.1 公司经理是公司机械管5、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机械管理的副经理是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领导工作。2.2 物资管理部是公司施工机械设备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2.3 项目工程物资部是公司物资管理部下派的临时机构,在项目工程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项目工程施工机械的管理工作。2.4 租赁公司是公司大型、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租赁使用的实施部门。2.5 专业工程处(厂、公司)负责配置属该单位的中小型及专用施工机械设备的统一管理、安全正确使用,维修保养、保管、相互间租赁使用,设兼职机管员,负责本单位机具管理业务。2.6 机械修理厂负责公司机械设备的大修及其它修理工作。3. 主要职责3.1 公司经理职责:对公司技术装备6、的发展、管理方针、目标、机构设置、经营方式、管理人员的聘用以及机械装备的新增、调拨、报废等重大问题全面负责。3.2 分管副经理职责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分管机械设备管理的具体领导工作。3.2.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检查、执行情况。3.2.2 组织编审公司技术装备规划、管理目标措施等并组织实施。3.2.3 组织编审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负责组织安全施工及重大机械事故的分析处理。3.2.4 组织推行机械设备的内外租赁和经济承包的实施。3.2.5 负责组织公司“优秀设备”竞赛活动的开展及检查评比工作。3.3 总工程师职责:协助公7、司经理对机械设备技术管理全面负责。3.3.1 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机械设备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程规范及规章制度。3.3.2 负责组织编制技术装备规划和重要大型特大型机械设备的技术经济论证和安全技术论证工作。3.3.3 大型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和重大技术措施的审定。3.3.4 机械设备的技术改造和自制机械设备技术方案、年度机械大修计划的审批工作。3.3.5 组织各类机械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3.3.6 负责组织优秀设备竞赛活动的检查评比工作。3.4 物资管理部职责:在公司经理、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机械管理工作。3.4.1 贯彻落实上级颁发的有关机械设备管理政策、规章制度,结合8、本单位 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技术经济指标。3.4.2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司技术装备规划和大型、特大型机械设备的技术经济和安全技术论证工作。3.4.3 负责编制机械设备购置计划并负责选型、购置、试验、验收、分配和保管及更新改造、报废等工作。3.4.4 参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的机械配置计划。3.4.5 负责汇总、编制机械设备年度大修计划,经批准后安排、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3.4.6 按规定提取机械设备折旧费、大修费,参与机械设备购置资金、折旧费、大修费的管理和使用。3.4.7 负责建立公司机械设备台帐、技术资料建档管理。3.4.8 组织开展优秀设备竞赛检查评比9、活动。3.4.9 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提出整改、处理意见,负有机械设备安全监察职能。3.4.10 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类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等工作。3.4.11 推行机械设备内、外租赁,制定租赁办法和内部机械台班费用定额。3.4.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5 项目工程职责:3.5.1 负责落实上级颁发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实施细则。3. 5.2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重大设备吊装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3.5.3 负责大型、特大型等施工机械的进出场搬运、安装(拆卸)、试验、试运等预算的审核工作。3.5.4 负责新增机械设备的编制申报,低10、值易损品、机械零配件计划编制、采购、验收、保管和发放工作。3.5.5 负责组织本工程开展优秀设备竞赛检查评比活动。3.5.6 负责组织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提出整改处理意见,负有机械安全监察职能。3.5.7 推行机械设备的内、外租赁,加强机械设备的经济管理。3.6 专业工程处(厂、公司)职责:3.6.1 负责落实上级颁发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实施细则。3.6.2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大型、特大型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租赁公司负责)、重大设备吊装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3.6.3 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平衡调度、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安全运行、维护保11、养、保管工作,提高机械利用率、完好率,确保资产保值、增值。3.6.4 负责本单位新增机械设备、低值易耗品、零配件计划的编制、申报工作。3.6.5 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的编拟并组织实施。并负责编制本单位机械设备大修计划和申报工作。3.6.6 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建帐、建卡、原始记录技术资料的收集汇总,填报有关机械报表。3.6.7 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并上报,负有机械安全监察职能。3.6.8 负责组织本单位优秀设备竞赛检查评比活动。3.6.9 负责开展本单位机械设备内、外租赁活动。3.7 机械修理厂职责;公司机械修理厂承担公司机械设备大修作业为主及项修、故障修12、理、维护保养等工作。3.7.1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机械修理的规定、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修理技术经济定额等及规章制度,并制定实施细则。3.7.2 组织修理计划的实施,保证修理质量,按时完成修理任务。3.7.3 负责编制修理工艺作业指导书并向保修人员交底,严格修理工艺管理、提高修理质量。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进厂、修理中、出厂检验及自检、互检、专职检“三检制度”。3.7.4 编制修理消耗材料计划、零配件的询价、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建立帐卡、健全领用制度,严格执行消耗定额降低修理成本。3.7.5 加强机械设备修理的经济管理,推行机械修理经济承包制并制定实施细则。3.7.6 负责对保修人员的技术业务13、培训、考核,提高保修人员业务水平。3.7.7 负责组织机械设备修理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制定罚则。3.7.8 负责机械设备大修等修理各项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报物资管理部存档。4. 管理4.1 机械设备管理范围按电力工业部经济调节与国有资产监督司一九九三年十月编火电、送变电基本建设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目录(范本)规定构成固定资产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衡器等。4.2 构成固定资产原则根据4.1述“目录(范本)”关于固定资产的划分标准及电力部电建1996381号文通知中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施工14、机械设备构成固定资产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4.2.1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4.2.2 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人民币;4.2.3 能独立发挥功能作用。4.3 低值易损品的划分按4.2构成固定资产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按低值易损品管理。(见附件(一)低值易损品目录)4.3.1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内;4.3.2 单位价值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4.3.3 单位价值虽然超过2000元人民币,但不能独立发挥功能作用的;4.3.4 单位价值虽然超过2000元人民币,因科学进步、国家淘汰、使用周期短、更换频繁容易损坏的。4.4 机械设备建帐、建档4.4.1 物资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所有15、属固定资产管理的机械设备从到货入库之日起按“目录(范本)”分类建帐。4.4.2 配备到各专业工程处(厂、公司)的施工机械及专用设备应分类建帐。4.4.3 低值易损品应建帐,实行个人领用卡制度。4.4.4 每年12月份物资管理部、各专业工程处(厂、公司) 按机械台帐进行资产清理,确保帐卡物相符,出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4.4.5 物资管理部负责建立机械设备技术资料安全技术档案;4.4.5.1 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机械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验报告、配件目录、供货清单等原始资料作为机械履历书附件建档。4.4.5.2 委托项目工程代订购属固定资产管理的机械设备16、到货入库后,随机技术文件原件应及时送公司物资管理部建档。4.4.5.3 租赁公司负责编拟的大型、特大型起重机械的安拆作业指导书、试验报告(记录)报物资管理部1份建档。4.4.5.4 机械设备的技术文件等资料实行借阅制度(原则借出复印件)用后及时归还,若因保管不善、损坏或遗失,视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4.5 机械设备的前期管理:4.5.1 物资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司机械设备装备规划、机械设备的选型原则:安全适用、先进高效、经久耐用、维修方便、机种配套、简化机型。4.5.2 大型、重要机械应进行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和安全技术论、大型起重机械的选型应按原电力工业部有关规定执行。4.5.3 自制或17、改造机械设备应先提出设计或改造方案经工程技术、机管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如属起重机械应遵照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106号关于颁发电力建设起重机械有关规定的通知中有关文件执行。4.6 机械设备调度4.6.1 项目工程依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机械使用计划。4.6.2 大型、特大型机械设备,在公司的统筹下;由租赁公司集中管理、协助公司统一调度、租赁使用。4.6.3 中小型及专用机械由各专业工程处(厂、公司)自行平衡调度管理、相互间租赁使用,租赁双方实行交接验收制度。4.6.4 因装备不足或其它原因需要新购或长期租用外单位的大型机械设备,事先由项目工程书面(传真件)向公司申报,经研究同意后18、由物资管理部(或委托项目工程)办理解决。4.7 低值易损品及零配件4.7.1 需用部门编制低值易损品、机械零配年计划报公司物资管理部(或项目工程物资部)。4.7.2 物资管理部(或项目工程物资部)负责审核、编制采购计划,经询价、质价比较,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和发放。4.7.3 低值易损品、机械零配件由需用部门统一领取、管理、使用。4.7.4 无特殊情况,未经物资管理部(或项目工程物资部)同意购入的低值易损品、机械零配件责任自负。4.8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及上级有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安全使用等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加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安全使用,制止各种短期行为、杜绝重大设备19、人身事故发生、搞好文明施工。4.8.1 各级领导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也是机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4.8.2 项目工程、专业工程处(厂、公司)按照部颁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建立相应机构及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4.8.3 大型、特大型机械设备的安拆、试验等应编拟作业指导书并经工程技术、安监、机管等部门会审签证后报总工程师批准。作业前,在行政负责人主持下,由技术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措施交底并履行双方签证。在技术人员指导下,按照作业指导书有序进行作业。4.8.4 主要机械设备实行“三定”岗位责任制,班组共20、用机械实行班组负责制,多班作业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4.8.5 主要机械设备应在机身明显部位挂牌,标明机长或责任人姓名,简要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4.8.6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保持作业区整洁和安全设施的完整,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严格执行“十不吊”对可能引起事故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4.8.7 严格按照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的燃、润油料供给和使用,电动机械外壳接地牢固可靠、电气元器件符合技术要求。对遇雷雨大风天气,大型起重机械按该机要求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机械倾翻事故发生。4.8.8 机械设备事故由物资管理部(21、项目工程物资部)归口管理,涉及人伤害或其它灾害同安全监察部配合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机械事故报告由物资管理部(项目工程物资部、专业工程处机管负责人)统计上报。4.8.9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现场,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机械设备事故的划分,事故调查报告程序、责任及处罚按部颁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和川电三安20001号xx电力建设xx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执行。4.8.10 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活动,同公司安全监察部配合,公司每年开展二次机械设备安全检查。项目工程坚持班前安全教育、检查活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以大22、型、特大型机械设备为重点,查职责、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机械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等内容。4.9 机械设备的转让、报废4.9.1 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公司属固定资产管理的机械设备的转让、报废的管理工作,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直接进行机械设备的转让和报废处理工作。4.9.2 转让4.9.2.1 公司闲置的机械设备须转让,应经公司经理同意,由物资管理部、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提供资料形成报告,按川电供19961号xx省电力工业局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审批制度。4.9.2.2 须转让的机械设备,依据净值通过资产评估、按质论价、有偿转让的原则。转让收入交财务部纳入机械设备更新改造资金,同时办理资产产23、权转移手续。4.9.3 报废4.9.3.1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机械设备应当报废A、主要结构、主要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经大修其性能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的;B、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C、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D、凡属国家部委规定属于淘汰机型,配件无供应来源的;4.9.3.2 需报废的机械设备应进行技术鉴定,填报机械设备报废鉴定表和报废机械设备审批表,物资管理部、财务部审定,公司经理审签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按川电供19961号文有关规定办理。4.9.3.3 正常报废的机械设备应提足折旧。4.9.3.4 属于事故或自然灾害及其它非人力能挽回等原因报废的机24、械设备,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进行处理后按4.9.3.2程序办理。4.9.3.5 机动车辆报废按国家有关规定同时履行4.9.3.2程序。4.10 优秀设备评比与机械检查。4.10.1 为不断改进和提高机械管理工作,为企业上等级,提高职工素质和爱机意识,在公司分管副经理领导下,物资管理部负责开展优秀设备评比检查活动。4.10.2 同公司安全监察部配合与安全检查结合,每年开展二次机械设备检查;以普查与抽查相结合,主要以大型、特大型机械设备为重点,每年开展一次优秀设备评比活动,按xx电力建设xx优秀设备竞赛实施办法开展工作。4.11 技术培训4.11.1 物资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编拟各类机械人员培训计25、划。4.11.2 各类机械人员培训、考试、考核成绩应登记建档作为聘用、上岗、晋级的参考条件之一。4.11.3 简单机械的操作人员应具备或相当初中文化水平,复杂或进口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和机管部门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4.12 机械设备租赁4.12.1 公司机械设备实行内外租赁制4.12.2 属固定资产管理的机械设备按组建的专业工程处(厂、公司)等部门生产、经营特点划分配备,并同物资管理部履行租用合同。4.12.3 大型、特大型机械设备由租赁公司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租赁使用。4.12.4 中小型及专用机械由各专业工程处(厂、公司)自行管理、使用,相互间租赁使用。4.12.5 对外租赁机械26、设备,在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前提下,互利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机械租赁合同。4.12.5.1 大型、特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应经公司主管经理同意。4.12.5.2 中小型及专用机械设备的租赁由各专业工程处(厂、公司)自营,租赁合同报1份交物资管理部备案。5. 经济管理5.1 属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机械设备每月按规定提取折旧费和大修费。其中已满使用年限折旧已提完,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机械设备,据实估价计提折旧费,但大修费仍按规定收取。5.1.1 除大型、特大型及专用机械设备外,中小型机械租用后,原则上不得报停。5.1.2 大型、特大型起重机械从安装、试验完当月开始计收折旧费、大修费。5.1.3 大型机械设备无27、后续工程衔接连续停工闲置一个月以上;应事先提出停置申请说明理由,经物资管理部研究同意,停置期间停收折旧费和大修费。5.2 因装备缺口或其它原因需新购置机械设备,应事先书面申报(传真件),经研究同意后由物资管理部或委托申请部门办理。由项目工程垫付费用后冲抵项目工程公司上交费额。无计划又未事先申报公司同意而购置所发生费用自行负责。5.3 低值易损品及机械零配件费用由独立核算单位所领用数量按原价加实际发出的运杂费和原价2.5%1/2的保费收取。5.4 按公司批准的年度大修计划;安排大修的机械设备其费用由公司承担。5.4.1 年度大修计划以外或特殊情况必须大修的机械设备,应事先书面申报(传真件)物资管28、理部,经研究同意后,其大修费用由公司承担,否则自行负责。5.4.2 项目工程远离公司本部属5.4、5.4.1情况者经物资管理部同意,方可外委修理,其费用可冲抵向公司上交费额。5.5 其它修理费用由独立核算单位承担。5.6 大型机械设备转运、安拆、试验等由租出方编制预算;租用方负责审核;费用由租用方另行支付。5.7 公司内部租赁机械设备,按xx电力建设xx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和xx电力建设xx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执行。5.8 对外租赁机械设备,参照国家电力公司99年发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或建设部98年发布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并加收机械管理费,机械管理费按签证机械费29、的12%计算。也可在双方互利、协商的基础上,随行就市计费。5.9 费用结算、实行帐务往来,通过财务部结算中心结算。6. 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和修理6.1 各专业工程处(厂、公司)依据本单位实际设置相应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机构,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的规程及岗位责任制。6.2 主要机械设备实行“三定”岗位责任制:大型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共同机械实行班组负责制,多班作业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执行持证上岗制。6.3 合理组织机械,正确使用、安全运行,健全以“十字作业”(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内容为主的保养制度。反对“只用不养、以修代养”和拼设备现象。详见xx电力建设xx30、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制度。6.4 机械设备的修理以计划修理与视情修理相结合,实施办法按xx电力建设xx机械设备修理管理暂行办法实行。7. 机械统计7.1 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建立公司属固定资产管理的机械设备统计台帐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上报的机械统计数据。7.2 各专业工程处(厂、公司)负责每年12月下旬将本单位属固定资产管理的机械设备统计台帐1份报公司物资管理部(见4.4.2和4.4.4条)。7.3 各专业工程处(厂、公司)负责按月填报本单位主要机械完好率、利用率的统计报表1份于次月10日前报公司物资管理部。8. 附则8.1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xx电力建设xx内部管理8.2 本暂行办法解释属31、公司物资管理部8.3 本暂行办法从批准之日开始执行。9. 附件9.1 附件:低值易损品目录9.2 附表:1)固定资产统计台帐明细表2)固定资产调拨(转让)单3)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4)机械事故记录5)机械事故报告单6)机械设备统计报表附件(一)低 值 易 损 品 目 录一、机具类:油压千斤顶100吨以下(不含100吨)机械千斤顶100吨以下(不含100吨)微型卷扬机500公斤以下手动葫芦不论型号规格大小滑 车100t及以下(不含100吨)凿 岩 机不论手持式,气腿式风 镐砼振动器不论插入式、附着式手电钻不论型号规格大小胀管器冲击电钻电 锤角向磨光机小型电动破口机600mm以下台 钻12mm及以下32、电动扳手不论型号规格大小电动拉铆枪不论型、规格、大小电喷枪电剪刀电动曲线锯手提砂轮机不论直向、软轴风砂轮机不论型号、规格、大小台式砂轮机立式砂轮机350mm及以下手提式木工圆锯机不论型号、规格、大小手提式电刨电动木工钻回3226磁座钻23及以下电动套丝切管机2及以下型材切割机400及以下塑料焊机不论型号、规格、大小电缆、导线压接钳小型交流电焊机200型及以下施工用行灯变压器不论型号、规格、大小射钉枪画线平板、精刨平台1m及以下液压弯管机2及以下中压乙炔发生器1m3及以下氧、氩、氯、乙炔瓶全部潜水泵不论型号、规格、大小软轴水泵小型轴流风机小型离心风机各型电话单机不论型号、规格、大小无线电对讲机半导体喇叭不论型号、规格、大小电岩钻普通鼓风干燥箱蛙式打夯机二、电气、热工仪表类 钳形电流表不论型号、规格、大小交流电压表标准直流电压表标准直流毫安表直流毫伏、毫安表直流微安表标准压力表标准真空表兆欧表数字万用表V型压力表数字转速表各种接地电阻摇表直流单、双臂电桥静电电压表单相相位表直流电流表直流电压表交直流瓦特表频率表标准电度表自耦接触调压器数字式电秒表活塞式微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