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泾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安全监理细则(5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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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76091
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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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漕泾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安全监理细则(含强制性规范标准) 目 录一、工程项目概况二、安全监理的依据三、安全监理的内容四、安全监理工作程序五、安全监理人员组成及职责六、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七、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八、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一、 工程项目概况(见安全监理方案)二、安全监理的依据(见安全监理方案)三、安全监理的内容(见安全监理方案)四、安全监理工作程序(见安全监理方案)五、安全监理人员组成及职责(见安全监理方案)六、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见安全监理方案)七、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见安全监理方案)八、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见安全监理方案)九、安全监理强制性规范条文及相关要求一、 桩基工程的安全监理:监理依2、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监理要点:1.施工前的准备 1.1施工现场要平整压实,做好排水措施。 1.2打桩机械及配套设备进场后须进行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设施验收复核,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 1.3对施工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教育。2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2.1进入施工现场须戴安全帽,上塔系好安全带。 2.2安全员、电焊工、电工、吊车工、吊车指挥工等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 2.3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工作大检查,验收合格方可开工。 2.4施工现场要张贴悬挂醒目地安全宣传标语、标牌。 2.5现场电缆线架空布设,各种电器控制须设漏电保护装置。 2.6打桩时要认真检3、查使用机具,关键部位重点检查,经试运转,符合安全施工要求,方能正是投入生产,正式施工中每星期一对设备普遍进行一次检查,避免事故发生。 2.7桩架吊桩距离不大于5米,避免偏心吊桩,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可靠措施。 2.8遇雷雨和六级大风,应暂停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桩架的防风能力。 2.9两班制施工时,要建立交接班制度,各岗位对口交接两班制,施工时做好交接班记录,及时准确地把情况交到下一班。 2.10起吊时,不准有明显地偏心,导杆前不准站人。司机操作压桩时,禁止几个动作一起进行。 2.11电器线路及靠电运转的施工机械修理时须断电进行,并挂警示牌。 2.12外露传动装置系统须有防护网罩。 2.14、3经常检查各种传动、升降、电压、机械系统,以及吊臂吊钩等关键部分的安全性、牢固性,发现隐患及时消除。3消除管理措施 3.1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建立防火安全组织,明确防火责任人,管理人员及操作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 3.2在仓库、食堂、宿舍及易燃物品等地方,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得随意移作他用。 3.3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和在施工时防火安全交底制度,动火有监护措施。 3.4严格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设置专门仓库存放。 3.5严格临时用电制度,不准使用非生产加热器。 3.6受压容器在使用时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在避免曝晒、氧气瓶不能碰撞,严防油脂污染,并不能和燃气瓶放在一起。乙炔器5、必须有安全回火装置及安全阀、安全膜,乙炔器与氧气瓶最小距离必须在5m以上。4.人工挖孔桩施工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4.1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电葫芦宜用按钮工开关,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 4.2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 4.3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 4.4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4.5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6、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二、土方工程的安全监理:1.挖土工程 1.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1.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纹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1.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1.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7、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 1.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1.6.1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1.7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底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底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1.8机械应停在坚实底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9配合8、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10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11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护栏并进行围挡,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12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若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注混凝土加固。 1.13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结构。 1.14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以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15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9、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有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16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17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1.18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2.回填土工程 2.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2装载机作业范围不得有人平土。 2.3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漏电开关保护,二级漏电保护要求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关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并有专人负责电源线的移动。 2.4基坑(槽)的支10、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除。三、砌体工程的安全监理1.砌筑工程 1.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1.2砌基础时,应检查和进场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 1.3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11、,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1.4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地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 1.5在楼层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 1.6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1.7不准用不稳固地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50mm100mm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1.8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1.9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12、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必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1.10用起重机吊砖应用砖笼,吊砂浆得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1.11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浆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1.12砌好得山墙,因临时系联系杆(如檩条等)放置各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加固措施。 1.13冬期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1.14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 1.15在同一垂直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13、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16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小于60cm。四、防水工程的安全监理1.卷材屋面施工工程 1.1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所有参加沥青工作的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手套、穿翻毛皮鞋并有帆布护盖等,时皮皮肤不和沥青接触。 1.2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m以外。沥青、燃料的堆放场地,离锅不小于5m。 1.3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1.4熬油必须有人看守,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34。下班熄火,一定要将余火熄灭,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1.5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板盖住,停止鼓风,封14、闭炉门,熄灭炉火。严禁向燃烧的沥青浇水,应用干砂火湿麻袋灭火。 1.6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焊锡,盛油量不得超过容量的23。肩挑或手推侧,道路要平坦畅通,跳板要支牢,要油防滑措施,绳具要结实。垂直运输时附近10m范围内禁止站人,屋面上的油桶、油壶必须放置平稳。 1.7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的围栏如遇斜屋面周边防护的高度视坡度增高,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8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操作。五、给排水管道工程安全监理1.给排水管道工程安全监理 监理依据;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1.1监理要点; 1.1.1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应符合15、下列规定: 1.1.1.1不得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 1.1.1.2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1.1.1.3人工挖槽时,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且距槽口边缘不宜小于0.8m。 1.1.1.4沟槽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开挖土方时应为20mm;开挖石方时应为+20mm、-200mm。 1.1.1.5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采用撑板支撑时,开始支撑的开挖沟槽深度不得超过1.0m;以后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 1.1.1.6支撑应经常检查。当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雨期及春季解冻时期应加强检查16、。 1.1.1.7上下沟槽应设安全梯,不得攀登支撑。 1.1.1.8承托翻土板的横撑必须加固。翻土板的铺设应平整,其与横撑的连接必须牢固。 1.1.1.9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并应制定拆除支撑的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 1.1.2起重机下管时,起重机架设的位置不得影响沟槽边坡的稳定;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附近作业与线路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规定。 1.1.2.1采用起重设备下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2.1.1正式作业前应试吊,吊离地面10cm左右时,检查重物捆扎情况和制动性能,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1.1.2.1.2下管时工作坑内严禁站人,当17、管节距导轨小于50cm时,操作人员方可近前工作。 1.1.2.1.3严禁超负荷吊装。 一、岩石沟槽开挖前,应进行试爆。爆破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制订操作安全及保护施工机械设备的措施。2.给排水构筑物安全监理 监理依据: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2.1监理要点: 2.1.1基坑和围堰 2.1.1.1在施工排水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并应对排水系统加强检查和维护。当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 2.1.1.2采取明排水施工时,应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地基不被扰动。 2.1.1.3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底面高程,且挖方深度在5m以内边坡不加支撑时,边坡最陡坡18、度应符合表4.2.3的规定。深度在5m以内的基坑边坡最陡坡度土的类别边坡坡度(高:宽)坡顶无荷载坡顶有静载坡顶有动载中密的砂土1:1001:1.251:1.50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751:1.001:1.25硬塑的轻亚粘土1:0.671:0.751:1.00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501:0.671:0.75硬塑的亚粘土、粘土1:0.331:0.501:0.67老黄土1:0.101:0.251:0.33软土(经井点降水后)1:1.00 2.1.1.4基坑支撑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基坑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撑部件的型号、尺寸、支撑点的布置、板桩的19、入土深度、锚杆的长度和直径等应经计算确定; 二、不妨碍基坑开挖及构筑物的施工; 三、支拆方便。 2.1.1.5雨期施工时基坑开挖必须采取防止坑外雨水流入基坑措施,坑内雨水应及时排出。 2.1.1.6雨期施工当基坑边坡不稳定时,其坡度应适当放缓;对软土边坡应采取保护措施。 2.1.1.7基坑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支撑必须牢固安全。3.排水管道维护安全监理监理依据;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85 3.1监理要点; 3.1.1检查井井盖开启后,必须立即加盖安全网盖或设置护栏。白天应加挂三角红旗,夜间应加点红灯。 3.1.2需下井作业时,必须履行批准手续。由作业班(组)长填写“下井安全作业票”,20、经维护队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下井。 3.1.3作业班(组)在下井前应做好管道的降水、通风、气体检测以及照明等工作,并制订防护措施填入上述作业票内。 3.1.4下井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学会人工急救和防护用具、照明及通讯设备的使用方法。 3.1.5操作人员下井作业时,井上应有两人监护。若进入管道,还应在井内增加监护人员作中间联络。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3.1.6井下作业严禁明火。 3.1.7对管径小于0.8m的管道,严禁进入管内作业。 3.1.8下井前必须提前开启工作井井盖及其上下游井盖进行自然通风,并用竹(木)棒搅动泥水,以散发其中有害体。 3.1.9雨水管道经过自然通风后,若检测结果证21、明井下气体中仍然缺氧或所含有毒气体浓度超过容许值,在井下作业期间应继续进行自然通风或人工通风,使含氧量达到规定值,并使有毒气体浓度降至容许值以下。 3.1.10排水管道经过自然通风后,若易爆气体浓度仍在爆炸范围内,在井下作业期间必须采用人工通风,使管道中易爆气体浓度降至爆炸下限以下。 3.1.11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式供氧面具。必须使用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置作为防毒用具。 3.1.12对于污水管道和合流管道,维护人员下井时,必须穿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置。 3.1.13对于缺氧或所含有毒气体浓度超过容许值的雨水管道,维护人员应穿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置下井。 3.1.14维22、护人员下井时,必须配备悬托式安全带,其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1.15维护人员从事维护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手套,穿防护服和防护鞋。 3.1.16在地面上掏挖井内污泥或维修检查井时,应戴口罩,必要时还应采取防毒措施。4.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安全监理监理依据: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T69-96 4.1监理要点: 4.1.1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对排放污水的用户定期进行排放水质的抽样检测,并建立管理档案。 4.1.2污泥盛器和车辆在街道上停放过夜时,应悬挂安全红灯。 4.1.3防毒用具使用前必须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1.4避雷器和避雷针的检查每年不应少23、于一次;雷雨季节前,必须进行检查。六、建筑施工高处与邻边作业安全监理1.监理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1监理要点: 1.1.1基本规定 1.1.1.1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1.1.2防护朋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1.2临边与洞口作24、业的安全防护 1.1.2.1临边作业 1.1.2.1.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各种垂直25、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1.1.1.2.2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二、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三、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26、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四、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五、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1.1.2.2洞口作业 1.1.2.2.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措施: 一、板与墙口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二、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27、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三、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四、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1.2.2.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边长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二、位于车辆行使道旁的洞口、深沟及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三、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0mm的窗台等竖立洞口,如28、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四、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1.1.2.3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1.1.2.3.1攀登作业 一、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挡。 二、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三、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0m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29、,攀登高度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四、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1.2.3.2悬空作业 一、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二、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2)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30、站立和行走。 三、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2)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设。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四、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2)绑扎圈梁、挑梁、挑31、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架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五、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2)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3)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并架设安全网。 五、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32、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1.1.2.4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1.1.2.4.1操作平台 一、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2)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二、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悬挑式操作钢平台应33、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2)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3)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4)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5)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6)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7)钢34、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8)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1.1.2.4.2交叉作业 一、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二、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三、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35、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1.1.2基本规定 1.1.2.1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制订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其要求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1.2.1.1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应使用脚手架、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高度超过15m时应在作业位置垂直下方4m处架设一层安全网。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作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上岗。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骑坐在脚手架的栏杆上或踏36、在、骑在未安装牢固的设备、管道、模板或其他构件上。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或栏杆攀登。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出作业和吊桩作业。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楼梯、空洞等处应设明显的标志。非有关作业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攀登高处。高处作业人员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1.1.2.1.2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除应有方案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以外,还应利用技术、工艺、材料方面的优势,尽可能的减少高处作业。 1.1.2.1.3明确职37、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在进行施工前,应由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逐级向有关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落实解决之前,不能进行施工作业。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要一一加以检查,经确认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 1.1.2.1.4特种作业操作人员须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由于高处作业的操作人员中,攀登和悬空作业的危险性比较大,如架子工、电工、电焊工等,因此,对此类关键人员应该通过专业部门的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技术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定期复训,做到持证上岗。 1.1.2.1.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38、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发现有危机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位和拆除。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施工负责人审批后才能变更或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1.1.2.1.6安全防护设施和操作设施(如脚手架、操作平台、悬挑平台等)完成后,应按类别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另外,随着工程施工向上进展,高处作业的工作量将会随之而增多,这时,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做好各项检查、验收以及记录工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监理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405-39、2005监理要点:4.1 外电线路防护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表4.1.2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 1103511022033055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6.08.010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外电线路的一侧。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表4.1.3所列数值。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表4.1.3外电线路电压(kv)1 11035最小垂直距离(m)6.40、07.07.04.1.4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隐符合表4.1.4规定。电压(kv)安全距离(m)15,403240,902090及雷害特别严重地区125.4.7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6. 配电室及自备电源6.1 配电室6.1.6 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6.1.8 配电柜和41、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6.2 230/400V自备发电机组6.2.3 发电祭祖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6.2.7 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7. 配电线路7.1 架空线路7.2 电缆线路7.2.1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和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7.2.3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42、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7.2.5 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7.2.6 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7.2.7 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7.2.9 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敷设高43、度应符合本规范第7.1节架空线路敷设高度的要求,但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7.2.10 在建工程内地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编制单项施工用电方案。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电火措施。7.2.11 电缆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与电缆地选配应符合本规范第7.1.17条和7.44、1.18条要求。7.3.3 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7.3.4 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7.3.5 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mm2,铝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7.3.6 钢索配线的吊装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应大于800mm;采用瓷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100mm,瓷瓶间距不应大于1.5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或电缆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7.3.7 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45、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与绝缘导线、电缆的选配应符合本规范第7.1.18条和7.1.18条要求。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路,其短路保护熔断器的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穿管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2.5倍。8. 配电箱及开关箱8.1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8.1.3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8.1.7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和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8.1.8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46、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载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8.1.11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8.1.13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8.2 电器装置的选择8.2.1047、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8.2.15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8.3 使用与维护8.3.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9.2 起重机械9.2.8 外用电梯梯笼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9.2.9 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9.6 手持式电48、动工具9.6.5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做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在绝缘合格、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绝缘电阻不应小于表9.6.5规定的数值。测量部位绝缘电阻(M)类类类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2719.7 其他电动建筑机械9.7.3 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开关门上锁。10. 照明10.2 照明供电10.2.2 下列特色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49、于36V; 2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10.2.5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10.3 照明装置10.3.2 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碘钨灯灯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10.3.9 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控制,开关安装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50、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拉线的出口向下; 2 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10.3.10 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九、建筑机械使用安全监理监理依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监理要点: 1 一般规定 1.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院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1.2在工作51、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1.3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1.4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5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1.52、6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2.动力与电气装置 2.1基本要求 2.1.1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 2.1.2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 2.1.3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53、 2.1.4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 3.10KV以下配电装置 3.1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3.2配电箱电力容量在15KW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型开关。4.5KW以上电动机不得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各种刀型开关应采用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严禁倒接线。 4.手持电工工具 4.1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合将枪口对准人。 4.1.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5.起重吊装机械 5.54、1基本要求 5.1.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1.2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合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1.3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公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5.1.4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5.1.5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55、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5.2履带式起重机 5.2.1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5.2.2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载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5.2.3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挡滑行。 5.3汽车、轮胎式起重机 5.3.1行驶时,56、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座,并不得堆放物件。 5.4塔式起重机 5.4.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5.4.2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使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5.4.3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5.5 卷扬机 5.5.1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载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6土石方机械 6.1基本要求 6.1.1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57、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6.1.2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有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6.1.3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6.1.3.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6.1.3.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6.1.3.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生爆破信号时; 6.1.3.4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6.1.3.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6.1.3.6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58、 6.1.4配合机械作业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6.2挖掘装载机 6.2.1在行驶或作业中,除驾驶室外,挖掘装载机任何地方均严禁乘坐或站立人员。 6.3推土机 6.3.1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6.3拖式铲运机 6.3.1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递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 6.3.2非作业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置上,机上任何部位均不得载人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6.4轮胎式装载机 6.4.1装载机转59、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 6.5蛙式夯实机 6.5.1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电缆线不得扭结或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m的余量。 6.6振动冲击夯 6.6.1电动冲击夯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作业时,电缆线不应拉得过紧,应经常检查线头安装,不得松动及引起漏电。严禁冒雨作业。 6.7风动凿岩机 6.7.1严禁在废炮眼上钻孔和骑马式操作,钻孔时,钻杆与钻孔中心线应保持一致。 6.7.2在装完炸药的炮眼5m以内,严禁钻孔。 6.8电动凿岩机 6.8.1电60、缆线不得敷设在水中或在金属管道上通过。施工现场应设标志,严禁机械、车辆等在电缆上通过。 7.水平和垂直运输机械 7.1基本要求 7.1.1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挡,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7.2载重汽车 7.2.1不得人货混装。因工作需要搭人时,人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内。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 7.2.2运载易燃、有毒、强腐蚀等危险品时,其装载、包装、遮盖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并应备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内的灭火器。途中停放应避开火源、火种、居民区、建筑群等,炎热季节应选择阴凉处停放。装卸时严禁火种。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严禁61、混装备用燃油。 7.3自卸汽车 7.3.1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 7.3.2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7.4油罐车 7.4.1油罐车工作人员不得穿有铁钉的鞋。严禁在油罐附近吸烟,并严禁火种。 7.4.2在检修过程中,操作人员如需要进入油罐时,严禁携带火种,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罐外必须有专人监护。 7.4.3车上所有电气装置,必须绝缘良好,严禁有火花产生。车用工作照明应为36V以下的安全灯。 7.5机动翻斗车 7.5.1严禁料斗内载人。料斗不得在卸料情况下行驶或进行平地62、作业。 7.5.2内燃机运转或料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7.6叉车 7.6.1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7.7施工升降机 7.7.1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7.7.2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队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8桩工及水工机械 8.1基本63、要求 8.1.1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8.1.2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2振动桩锤 8.2.1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放松脱的保护装置。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暴吸纳钢丝绳。 8.3静力压桩机 8.3.1压桩时,非工作人员应离机10m以外。起重机的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8.4强夯机械 8.4.1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64、随锤提升。 8.5潜水泵 8.5.1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9.混凝土机械 9.1混凝土搅拌机 9.1.1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9.2插入或振动器 9.2.1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10.钢筋加工机械 10.1钢筋冷拉机 10.1.1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2m以外。 11.装修机械 11.1高65、压无气喷涂机 11.1.1喷涂燃点在21以下的易燃涂料时,必须接好地线,地线的一端接电机零线位置,另一端应接涂料桶或被喷的金属物体。喷涂机不得和被喷物放在同一房间里,周围严禁有明火。 12.铆焊设备 12.1基本要求 12.1.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12.1.2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易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 12.1.3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夜里,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66、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气、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后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应留出气孔,必要时进、出气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2.1.4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12.2气焊设备 12.2.1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开销毁。 12.2.2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十、脚手架67、安全监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监理监理依据: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监理要点: 1.构配件材质性能 1.1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位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 1.2构造要求 1.2.1配件:上、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12mm。水平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 1.2.2连墙件: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应具有相应的连接强度。 1.268、.3地基与基础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回填土地面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 2.搭设与拆除 2.1搭设 2.1.1搭设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1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 2.1.1.2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2.2.1加固杆、剪力撑等加固件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加固件、剪力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2.2.2连墙件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2.2拆除 2.2.1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及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进行: 2.69、2.1.1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力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 2.2.1.2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2.1.3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选传递至地面并放室内堆存。 3.安全管理与维护 3.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3.2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3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70、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3.4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 3.4.1交叉支模,水平架; 3.4.2连墙件; 3.4.3加固杆件:如剪力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等; 3.4.4栏杆。 3.4.5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3.4.6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4.模板支撑与满堂脚手架 4.1搭设与拆除 4.1.1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拆除模板支撑及满堂脚手架时应采用可靠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掷。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监理监理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30-2001监理要点: 5.71、构配件 5.1钢管 5.1.1钢管的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2钢管上严禁打孔。 5.2设计计算 5.3立杆计算 5.3.1立杆稳定性计算部位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低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 5.4构造要求 5.4.1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 5.4.2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5.5主杆 5.5.1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72、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位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5.5.2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5.6连墙件 5.6.1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6.1.2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5.6.1.3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6.2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73、列规定: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5.7剪力撑与横向斜撑 5.7.1剪力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7.1.1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力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5.7.2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7.2.1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6.施工 6.1施工准备 6.1.1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6.2搭设 6.2.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6.2.2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6.2.2.1严74、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6.2.3连墙件、剪力撑、横向斜撑等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1剪力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6.3拆除 6.3.1拆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3.1.1拆除作业必须由下而上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6.3.1.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度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6.4卸料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6.4.1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7.检查与验收 7.1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7.2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7.2.1旧扣件使用75、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8.安全管理 8.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8.2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越。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8.3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8.3.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8.3.2连墙件。 9.架子工程的安全监理 9.1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搭设工程 9.1.1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用于高层建筑的,76、应严格按上海市建委【83】201号规定要求;用于一般建筑工程,应严格按上海市建委【87】525号规定要求。 9.1.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9.1.3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准采用。 9.1.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 9.1.5高层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扫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9.1.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部立杆交错之用。 9.1.7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控制在4.55kg/m之间。 9.1.8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1.9斜杆接77、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的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m。 9.1.10高层建筑金属脚手架的拉杆,不宜采用铅丝攀拉,必须使用埋件形式的刚性材料。 9.2金属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拆除工程 9.2.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区域,张挂醒目的警界标志。警界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9.2.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因另立设置。 9.2.3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9.2.4所有高78、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拆除工艺及方案要求。 9.2.5建筑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9.2.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9.2.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9.2.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部一清,一杆一清。 9.2.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部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9.2.10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施应79、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件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9.2.11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9.2.12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艺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9.2.13输送在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9.3室内满堂脚手架搭设工程 9.3.1室内满堂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80、搭设。 9.3.2满堂脚手架的纵、横距不应大于2m。 9.3.3满堂脚手架应设登高措施,保证操作人员上下安全。 9.3.4操作层应满铺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须留有空洞者,应设围栏保护。 9.3.5大型条形内脚手架,操作部层两侧,应设防护栏杆保护。 9.3.6步距,应控制在2m内,必须高于2m者,应有技术措施保护。 9.3.7脚手架的稳固,应采用斜杆(剪刀撑)保护。 9.3.8满堂脚手架不准采用钢、竹混搭。 9.4电梯井道内架子、安全网搭设工程 9.4.1从二层楼面起张安全网或隔离栅,往上每隔二层并最多隔10cm设置一道安全网或隔离棚。保持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9.4.2拉结必须牢靠。墙面预埋张81、网钢筋不小于14,钢筋埋入长度不少于30d。 9.4.3电梯井道防护安全网或隔离棚不得任意拆除,待安装电梯搭设脚手架时,每搭到安全网或隔离棚高度时方可拆除。 9.4.4电梯井道的脚手架一律用钢管、扣件搭设,立杆与横杆均用直角扣件连接,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9.4.5脚手架所有横楞两端,均与墙面撑紧,四角横楞与墙面距离,平衡对重一侧为600mm,其它三侧均为400mm,离墙空档处应加隔排钢管,间距不大于200mm,隔排钢管离四周墙面不大于200mm。 9.4.6脚手架柱距不大于1.8m,步距为1.8m,每低于楼层面200mm处加搭一排横楞,横向间距为350mm,满铺竹笆,竹笆一律用铅82、丝与钢管四点绑扎牢固。 9.4.7脚手架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钢管、竹笆等须妥善运出电梯井道,禁止乱仍乱抛。 9.4.8电梯井道内的设施,必须由脚手架保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9.4.9张设安全网或隔离棚及拆除井道内设施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挂点必须安全可靠。十一、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监理监理依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1.一般规定 1.1提升机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2.结构设计与制造 2.1结构设计 2.1.1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2.2提升机构 2.2.1提升钢丝绳不得接83、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 3.安全防护装置及要求 3.1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 3.1.1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 3.1.2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荷载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荷载。 3.1.3楼层口停靠栏杆(门)。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设置常闭的停靠栏杆(门),其强度应能承受1KN/m2水平荷载。 3.1.4上极限限位器。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蓝的越程(指从吊蓝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84、),应不小于3m。当吊蓝上升达到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 3.1.5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 4.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 4.1附墙架: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使用铅丝绑扎。附墙架的材质应与架体的材质相同,不得使用木杆、竹杆等做附墙架与金属架体连接。 4.2缆风绳:提升机的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缆风绳的安全系数n取3.5)。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含285、0m)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根。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使其在结构上引起的水平分力,处于平衡状态。缆风绳与架体的连接处应采取措施,防止架体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切破坏。对连接处的架体焊缝及附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在安装、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机的过程中设置的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须使用钢丝绳,严禁使用铅丝、钢筋、麻绳等代替。 5.安装与拆除 5.1卷扬机稳装: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应远离危险作业区,且视线应良好。 6.使用与管理 6.1使用:使用提升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物料在吊篮那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86、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6.1.2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6.1.3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十二、悬挑脚手架的安全监理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编制悬挑脚手架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附设计说明书并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或安全部门)及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方案应目前具体的搭设方法。 2、悬挑架梁及架湾稳定: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必须牢固,悬挑梁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立杆底部固定牢固。架体与建87、筑结构拉接必须牢固。 3、架手板:架手板必须铺设严密,固定可靠,材质符合要求,不得出现探头板。 4、荷载:脚手架荷载不得超过规定,脚手架上的荷载不得有集中荷载。 5、交底与验收:脚手架安装必须进行交底,安装完毕要进行验收,同时提供验收资料。 6、杆件间距:每10延长米间距和大横杆间距应符合规定。 7、架体防护:施工层外侧应设置1.2m高防护栏和18cm高踏脚板。脚手架外侧挂密目式安全网。 8、层间防护:作业层下应设平网和采取其他措施。防护要严密。 9、脚手架材质: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应符合要求。十三、井架与起重吊装设备安装或拆除的安全监理细则 1、施工单位在进行井架与起重吊装设备安装与拆除88、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组)审核签字,并且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批准。施工单位在进行井架与起重吊装设备安装与拆除时应配备具有资质施工单位和丰富经验的施工人员。 2、施工单位在进行井架与起重吊装设备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必须做好施工安全交底工作。 3、施工单位在进行井架与起重吊装设备安装与拆除前应对施工区域进行围护或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有明显标志。 4、施工单位在进行井架与起重吊装设备安装与拆除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佩戴臂章。 5、井架与起重吊装设备拆除时的各种组件、附件、杆件、零部件必须放置平稳,并应堆放在不影响施工的场地上或89、及时运走。进行井架与起重吊装设备安装时应加强检查,固定牢固,安装施工顺序逐项完成。 6、施工单位在进行井架与起重吊装设备安装与拆除时如果需要动火,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7、施工单位在进行井架与起重吊装设备安装结束后必须进行应该的检查验收,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检查验收资料进行复查。 8、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不能按以上要求组织施工的有权加以制止。必要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临时性(构)建筑物工程监理细则监理依据: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试行)DGJ08-114-2005。一、安装前监理 1、临时性建筑物应选址合理,避开风力较大的风口、海边、易积水的凹地及可能发生滑坡的区域。当临时性建筑物濒临90、海边时,应根据设计验算分析,采取结构加强措施。 2、临时性建筑物不宜与深基坑紧邻。3、临时性建筑物在遇到暗浜、松散填土时,应根据地基承载力要求进行地基处理或加固。4、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应采用由生产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标准图集,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如由生产企业或施工企业自行设计,应经专家评审论证。5、临时性建筑物标准图集应包括:设计、施工全套图纸;产品说明书;主要结构材料的质量说明书;现场安装标准等。6、临时性建筑物设计图纸应有使用性能、设计荷载、材料等相关说明,并应有总平面图,基础、建筑、结构平立剖面图,构件、节点构造详图和支撑系统布置图等。7、临时性建筑物的成报单91、位应由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8、临时性建筑物不应超过2层,空旷平坦地区宜搭建1层。9、彩钢夹芯板兼作承重及围护墙体的结构体系仅适用于跨度不大于6.0m的单层房屋,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其他自熄性轻质材料做芯材的彩钢夹芯板不宜作为临时性建筑物的承重墙。10、彩钢夹芯板临时性建筑物周转使用次数不得超过3次,使用时间总和不得超过5年;水泥珍珠岩保温复合板临时性建筑物周转使用次数不得超过2次,使用时间总和不得超过3年。11、所有钢材及配件应进行防锈处理。12、临时性建筑物的通风、采光、环境保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3、临时性建筑物的防雷接地装置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92、GJ46)的规定执行。14、临时性建筑物周边应设有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15、临时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面积应符合下表规定。临时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面积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最大允许长度(m)每层最大允许面积(m2)宿舍三级21001200办公楼四级260600食堂四级160600仓库四级16060020、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临时性建筑物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的间距宜大于25m。(2)成组布置的临时性建筑物,每组不得超过10幢,幢与幢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3.5m,组与组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10m。21、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1)临时性建筑物楼层93、应设置2个疏散楼梯,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第2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设置一个疏散楼梯。房间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得大于20m,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其他自熄性轻质材料做芯材的彩钢夹芯板作围护的房间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得大于15m。(2)疏散楼梯和走廊的宽度不应小于1.0m。(3)疏散楼梯和走廊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22、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其他自熄性轻质材料做芯材的彩钢夹芯板临时性建筑物,使用温度不得超过80。23、仓库、餐厅等人流较密集、荷载较大的活动场所应设在临时性建筑物的底层,会议室宜设在底层。24、临时性建筑物屋面不应作为上人屋面。二、工程材料监理 1、临时性建筑94、物所用板材的氧指数应大于等于32。2、彩钢夹芯板的材质应符合下列要求:(1)彩钢夹芯板钢板外层钢板厚度应大于0.5mm。(2)用于承重结构的彩钢夹芯板厚度不应小于75mm。(3)彩钢夹心板粘结剂的粘结强度应大于0.10Mpa。3、承重钢材应采用碳素结构钢(GB 700)规定的Q235(HPB235)钢,并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冷弯试验和硫、磷的极限含量的合格保证。4、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应采用下表: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N/mm2)钢材品种钢材厚度(mm)抗拉、抗压和抗弯f抗剪fv端面承压fce弹性模量EQ235钢(HPB235)42151253202.061054205120305 注:95、钢材厚度为型钢或冷弯薄壁型钢的壁厚。5、用于檩条、墙梁的冷弯型钢结构构件的壁厚不宜小于1.5mm(压型钢板、夹芯板面层除外),用于桁架、柱的壁厚不宜小于2mm。钢管柱不宜小于402,桁架上弦型钢不应小于L402,桁架下弦和腹杆不宜小于L302。6、电焊焊条应采用E43XX焊条,焊缝的强度设计值应采用下表:焊缝的强度设计值(N/mm2)焊接方法和焊条型号钢材厚度(mm)对接焊缝角焊缝抗压fvw抗拉和抗弯ftw抗剪fvw抗拉、抗压和抗弯ffwE43XX型焊条、手工焊421518512516042051751201407、屋面扣槽、屋脊板、水落管、天沟内衬、泛水板等配件厚度应大于0.5mm,铝合金配96、件厚度应大于1mm。8、楼板、地圈梁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20,基础垫层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15。楼板面找平用水泥砂浆强度不应低于M10。9、钢管应采用直缝电焊钢管(GB/T 12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2)规定的普通感光,并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率、冷弯试验和硫、磷的极限含量的合格保证。10、扣件应采用可煅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上述标准的规定。扣件、底座的承载力设计值应采用下表:扣件、底座的承载力设计值(KN)项 目承载力设计值双接扣件(抗滑)3.20直角扣件、旋转扣件97、(抗滑)8.008.00底座(抗压)40.00 注: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不得发生破坏。扣件应有防锈处理。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mm。11、施工现场围墙的条形基础砌块强度不应低于MU5,砂浆强度不应低于M2.5。三、临建工程质量监理 1、临时性建筑物基础结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埋深宜根据临时性建筑物的层次和荷载而定,1层不宜小于300mm,2层不宜小于500mm,基础垫层厚度不应小于75mm。(2)宜设置地圈梁,地圈梁宽度不宜小于200mm,高度不应小于120mm。纵向钢筋不应小于410,箍筋不应小于6,钢筋间距不应大于300mm。3、临98、时性建筑物结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柱间支撑、屋盖支撑。当支撑采用圆钢时,必须具有拉紧装置。(2)设置柱间支撑的开间,宜同时设置屋盖支撑。(3)屋盖支撑宜设置在端部第1或第2开间,当端部支撑设在第2开间时,在第1开间的相应位置应设置刚性系杆。(4)门式钢架转折处应沿房屋全长设置刚性系杆。(5)悬挑长度不应大于1.2m。走廊、雨篷等的宽度大于1.2m时,端部应设落地柱。4、受压构件的允许长细比不宜超过小表所列数值受压构件的允许长细比项次构件名称允许长细比1主要构件(如柱、桁架)1801802平面格构式檩条端压腹杆1503其他构件和支撑220 注:桁架的受压腹杆,当其内力小于等于承载能力99、的50时,允许长细比可取为220。5、受拉构件的允许长细比不宜超过下表所列数值:受拉构件的允许长细比项次构件名称允许长细比1桁架的构件2502支撑400 注:计算单角钢受拉构件的长细比时,应采用角钢的最小回转半径。6、临时性建筑物桁架、屋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杆件中心轴线宜汇交于节点中心。(2)应在薄弱处增设加强板或采取其他措施增强节点的刚度。屋盖应设置支撑体系。当支撑采用圆钢时,必须具有拉紧装置。(3)屋架杆件的接长宜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且必须与杆件等强。接长连接应设置在杆件内力较小的节间内。7、临时性建筑物平面格构式檩条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平面格构式檩条的高度可取跨度的1/100、121/20。(2)平面格构式檩条的端压腹杆应采用型钢。(3)当风荷载使平面格构式檩条下弦受压时,宜在檩条上、弦杆处均设置拉条和撑杆。8、临时性建筑物实腹式檩条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实腹式檩条跨度大于4m时,在受压翼缘应设置拉条或撑杆,拉条和撑杆的截面应按设计算确定。圆钢拉条直径不宜小于10mm,撑杆的长细比不得大于200。(2)当檩条上、下翼缘均有侧向支点时,可不设拉条和撑杆。9、临时性建筑物楼板的结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混凝土预制小平板楼板厚度不应小于40mm,板面应做20mm厚砂浆找平层。(2)预制小平板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6,间距不应大于150mm,分部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01、200mm。10、临时性建筑物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围护墙板与地基地圈梁应采用膨胀螺栓连接,膨胀螺栓直径不应小于8,最大间距应取400mm。(2)围护墙板和屋面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每块板每边至少有3点与柱相连,可采用铆钉、膨胀螺栓连接。(3)墙板宜竖向排列,板与板之间的连接方式应包括企口插入式连接、工字铝连接、铆钉连接、膨胀螺栓连接。(4)檩条处应采用标准固定件及对穿螺栓加强连接。(5)螺栓的中距不得小于螺栓孔径的3倍,端距不得小于螺栓孔径的2倍,边距不得小于螺栓孔径的1.5倍。在靠近弯角边缘处的螺栓孔边距,尚应满足使用紧固工具的要求。(6)连接铆钉宜采用封闭型应扁圆头铝合金抽芯铆钉102、,使用直径宜为2.66.4mm;间距不应小于300mm,铆钉的钉头部分应靠在较薄的板件一侧。(7)连接件的中距和端距不得小于连接件直径的3倍,边距不得小于连接件直径的1.5倍。受力连接中的连接件数不宜少于2个。(8)当被连接板件的厚度t小于等于6mm时,焊缝的计算长度不得小于30mm;当t大于6mm时,不得小于40mm。角焊缝的焊角尺寸不宜大于1.5t(t为相连板件中较薄板件的厚度)。11、砌体围墙的结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砌体围墙厚度不宜小于200mm,并应设置壁柱,壁柱尺寸不宜小于400400mm,壁柱间距不应大于6.0m。(2)砌体围墙不宜采用空斗墙砌筑方式。(3)砌体围墙宜采用砖103、砌条形基础,基础埋深不宜小于300mm。(4)砌体围墙高度不应大于2.5m,单片围墙长度大于30m时宜设置变形缝,变形缝两侧均应设置端柱。(5)砌体围墙采用砌体结构形式时,其构造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四、安装监理 1、彩钢夹芯板临时性建筑物安装 (1)安装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a.现场堆放彩钢夹芯板和轻钢构件,垫木间距不应大于1.5m,上下垫木应对齐,支点处外挑长度不应大于1.0m,堆放高度不应大于1.5m。 b.现场堆放彩钢夹芯板,应有遮阳、防雨雪及防火措施。C.混凝土地圈梁应平整、顺直、随浇随光,并应两次净面。(2)结构工程的安装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墙体轴线、尺寸,104、在混凝土地圈梁上弹出墙体、钢立柱的位置线。 b.应采用焊接或高强螺栓将钢立柱和主钢梁连接成单榀排架。 c.单榀排架柱脚与混凝土地圈梁应用金属膨胀螺栓连接,校正垂直位置后,在未成系统前,应先用临时支撑固定。 d.以后每安装完成1单榀排架,应立即用次钢梁与前1单榀排架的主钢梁进行螺栓连接和逐榀连接,形成单层框架体系。 e.应将水泥预制板搁置于楼层次钢梁,灌缝后,板上应浇筑20mm厚的水泥砂浆面层。 f.应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墙体轴线、尺寸,在楼层上弹出墙体、钢立柱的位置线,重复本条24款,然后安装屋面板。(3)墙体工程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按墙体位置线安装地槽铝,用间距不大于400mm的M8金属105、膨胀螺栓锚固,地槽铝必须紧贴于墙基面,连接接口应平整、密缝。 b.地槽铝安装轴线偏差不应大于5mm。 c.地槽铝在外墙面一侧底部应预设泄水孔,孔径应大于等于6mm,间距宜为600mm。 d.应按排板图安装墙板。墙板宜先安装受风面积较小的一面,并应逐间安装,逐间封闭。墙板与地槽铝连接应紧密、牢固,板与板之间的接缝应平整、严密,墙面应保持垂直。 e.墙板的吊装索具应采用白棕绳,不宜使用钢丝绳。如使用钢丝绳,应对板材采取保护措施。 f.墙板应采用斜支撑临时固定,支撑杆应稳定可靠,支撑点应有保护措施,不得损坏板材。 g.墙板安装中不得使用撬棒移动板材。 h.钻孔、切割等作业过程中,应做到“落手清”,以106、免磨损、划伤金属板面。(4)屋面工程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屋面板不宜搭接,必须搭接时,应按顺坡方向搭接,搭接点应落在檩条或其他支撑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50mm。 b.横坡方向2块屋面板接缝,应将相邻两上表面板各向上翻边大于等于25mm,在其他上扣槽形连接配件,密封胶填缝。 c.所有搭接缝和外露钉头必须用密封胶或防水料封闭。 d.管道穿越屋面板处,应做好防水技术处理。 2、水泥珍珠岩保温复合板临时性建筑物安装 (1)安装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墙体轴线、尺寸,在混凝土地圈梁(或楼面)上弹出墙体位置线。 b.应按墙体位置线安装底盘角钢。 c.应在地面(或楼面)上将钢立柱107、和主桁架(或屋架)用螺栓连接成1榀框架;整榀架立,应将框架柱脚与底盘角钢用螺栓连接,校正垂直位置后,用临时支撑固定。d.框架竖立后,应立即用螺栓将水泥珍珠岩保温复合板固定于钢立柱上,然后将次桁架(檩条)连接主桁架(屋架)。e.应将水泥预制板搁置于楼层次桁架,灌缝后,板上应浇筑20mm水泥砂浆找平面层。(2)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底盘角钢必须紧贴于墙基面,连接接口应平整。 b.外墙复合板的板缝应用水泥砂浆嵌缝,嵌缝应饱满、整齐。 c.主桁架(或屋架)全部安装完毕后,每跨应布置水平连杆和剪刀撑,并用电焊连接牢固。五、检查、验收与使用监理 1、临时性建筑物购配件的检查与验收 (1)彩钢夹芯板的检108、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钢板及夹芯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b.外观质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外 观 质 量项次项目质 量 要 求1板面板面平整,色泽均匀,无明显凹凸、翘曲、变形、伤痕2表面表面清洁,板面无胶痕与油污3切口切口平直,面板向内弯包4芯板切面整齐,无大块剥落,接缝处无明显间隙(3)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尺寸允许偏差(mm)项目长度宽度厚度对角线差3000300060006000允许偏差352246(2)彩钢、铝合金、膨胀螺栓、铆钉等连接材料均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表面不得有锈迹、污斑、麻点、划痕。(3)水泥珍珠岩保温复合板应有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和出厂合格证明。(4)轻钢结109、构的原材料应有质量保证书,轻钢结构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5)钢管扣件的质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2、临时性建筑物的检查与验收(1)临时性建筑物在搭设前应对基础、轴线等进行验收。(2)临时性建筑物墙板安装前,应对底盘角钢或地槽铝和混凝土地圈梁的膨胀螺栓安装连接质量进行隐蔽工程验收。(3)临时性建筑物搭接过程中,应对墙板垂直、平整度及节点连接的焊缝、螺栓紧固进行质量检查。(4)必须进行临时性建筑物每根立柱与桁架(或立柱与屋架)、转角处的焊接质量和每1榀焊缝质量的检查并做好记录。(5)临时性建筑物搭设完成后,应先由搭设单位自行检查,经总包单位(使用单位)验收,确认符合使110、用条件,方可投入使用。(6)临时性建筑物验收应具备下列文件: a.设计图纸、施工方案。 b.原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c.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d.混凝土和砂浆的强度检测报告。 e.搭设过程中的质量检查评定表。(7)临时线建筑物的安装技术要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临时性建筑物的安装技术要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检验项目允许偏差(mm)技术要求检验方法1混凝土地圈梁原材料强度、品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检查试验报告、材料质量保证书标高偏差10用水准仪检查表面平整偏差3用2m靠尺和契型塞尺检查2地槽铝安装轴线偏差5经纬仪检查3膨胀螺丝安装间距400连接必须牢固、无松动,111、无裂纹、刻伤、偏心、歪斜等缺陷撬动和观察检查4铆钉安装的连接间距280350连接必须牢固、无松动,无裂纹、刻伤、偏心、歪斜等缺陷尺量横向间距偏差2尺量纵向间距偏差10尺量纵向间距偏差5尺量5墙板安装垂直偏差H/1000或5与地槽铝连接紧密、牢固,板与板之间密缝,表面平整、洁净,无污斑、锈迹、麻点、无明显划痕经纬仪或托线板轴线偏差5经纬仪6屋面板安装搁置长度偏差10尺量防水性能无渗漏浇水检查3、使用(1)临时建(构)筑物在使用过程中,不应更改原设计的使用功能,严禁超载。当确需改变临时性建(构)筑物的使用功能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结构进行检测评估后确定。(2)周转使用规定年限内的临时性112、建筑物重新组装前,应对主要构件做好检查维护,达到标准的构配件方可使用。(3)使用单位应制定临时性建筑物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在台风、雷暴雨来临前,使用单位应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4)临时线建筑物使用期内,使用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临时性建筑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相应的使用台帐记录。(5)应避免硬物碰撞临时性建筑物的墙板,避免火种及高温热源靠近墙板。(6)在墙体上安装吊挂件,必须满足结构设计要求,安装时必须使用螺栓套管及垫圈。(7)使用过程中,在无专门设计和加固措施的情况下,严禁私自将隔墙和围护构件拆除,改为大开间和敞开式房间。(8)对临时性建筑物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113、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9)临时性建筑物不得安装使用震动性较大的机械设备,不得存放腐蚀性较大的化学材料。(10)临时性建筑物使用单位如将该建筑物租赁给第三方使用,应落实谁租赁谁负责的要求。(11)临时性建筑物现场每100m2应配备2具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12)临时性建筑物宿舍内严禁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照明、取暖和电加热器设备。(13)使用单位对超过使用年限,但不能及时拆除的临时性建筑物,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六、拆除监理 1、临时性建筑物应遵循谁安装谁拆除的原则。拆除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拆除方案,严禁擅自拆除。 2、临时性建筑物在建筑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拆除。 3、临时114、性建筑物凡超过安全使用期,必须采用破坏性机械拆除,严禁作业人员进行人工拆除作业。4、拆除高度在2m及以上的临时性建筑物,应搭脚手架,严禁作业人员站在墙体、构件上作业。5、拆下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楼面、操作平台不得集中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6、拆除作业区域不得从事其他作业。该区域应设置围栏隔离,并应设警示标志。7、五级以上大风、大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临时性建筑物的拆除作业。8、人工拆除临时性建筑物,作业六层应按自上而下,先非承重墙、后承重墙的搭建施工逆顺序进行。9、对有可能危及临时性建筑物整体稳定的不安全情况,必须采取先加固、后拆除的方法。10、临时性建筑物的稳定支撑系统,如水平杆、剪刀撑等杆件,必须逐跨、逐榀拆除,防止整体失稳倒坍。11、周转使用的临时性建筑物,拆除中应避免对构件的损伤,构件拆卸后应立即传送至地面,分类堆放在安全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