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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方案(2018-2025年)(63页)
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方案(2018-2025年)(6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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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 编号:571907 2022-09-05 63页 2.46MB
1、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2018年12月目 录第一章 前言1第一节 规划定位1第二节 规划任务2第三节 编制依据3第四节 适用范围5第五节 规划期限与基准年6第二章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发展趋势7第一节 矿产资源概况7第二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8第三节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发育特征及其危害10第四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及形势分析16第五节 本治理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问题18第三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20第一节 指导思想20第二节 基本原则21第三节 规划目标22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25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2、与治理分区原则25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26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37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矿山监管的队伍、装备37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37第三节 生产中矿山地质环境监管规划43第四节 矿区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示范点45第六章 经费估算49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矿山监管队伍、装备经费估算49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经费估算50第三节 生产中矿山地质环境监管规划经费估算52第四节 矿区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示范工程经费估算表52第五节 经费估算及总体进度安排53第六节 社会效益分析54第七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对策建议56第一节 加强组织保障,完善3、土地政策56第二节 调整开发布局,加大资金支持56第三节 加强信息公开完善基金制度57第四节 加强检查督导曝光反面事例57第五节 本综合治理规划与土地规划协调性问题概况58附图:附图1 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及分期图(1:10万)附表:附表1 东兰县矿山基本情况表附表2 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统计表附表3 东兰县矿山资金安排及治理分期表附表4 东兰县无需治理矿山基本情况表第一章 前言第一节 规划定位2016年7月,原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文件要求加快矿山地质恢复和综4、合治理,尽快形成开发与保护相互协调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并要求加快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全面调查,明确责任,科学规划,加强监测。2016年9月,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524号),具体要求各地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为贯彻上述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6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先后印发5、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75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采石场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35号)、东兰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兰县国土资源局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兰国土资字20175号),提出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了更好地完成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及规划工作,根据上述文件内容的有关规定,东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展开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委托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广西地质勘查院(以下简称“我院”)承担该工作。6、完成东兰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报告后,东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我院结合调查结果编制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本规划是今后一段时期内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宏观性、政策性的文件,是制定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年度计划,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保护和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重要依据;是东兰县人民政府依法管理和保护矿区地质环境及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的指导性文件。本项工作的相关行业规划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恢复治理规划(2016-2020)、东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东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相衔接。第二节7、 规划任务根据东兰县实际情况,在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全面详细调查、认真分析研究已有成果和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恢复治理规划(2016-2020)、东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确定规划的主要任务。(1)科学规划。依据矿山调查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以东兰县为主要单元,以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等“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及基本农田保护区为重点,编制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选择东兰县重点矿山分期分批设立矿山地质环境8、动态监测点,逐步完善监测网络。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摄影测量、北斗系统、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等先进技术,加强监测力量,加快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东兰县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达到配合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监测体系,全面系统掌握和监控各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现状和变化情况的目的。(3)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09年6月以前已政策性关闭、废弃的矿山,所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应在2020年以前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2009年6月以后已政策性关闭、废弃的矿山,应在2025年以前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第三节 编制依据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9、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7)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97号);(8)国土资源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524号);(10)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10、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11)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80号);(12)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88号);(1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停止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通知(桂国土发201756号);(1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647号);(15)广西采石场11、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国土资发20175号);(16)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桂国土资规201713号);(17)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桂水基200738号);(18)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35号);(19)关于印发东兰县国土资源局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兰国土资字20175号)。二、项目及技术依据(1)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国土资源部,DZ/T 0223-2011)12、;(3)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规范(DD2014-05,中国地质调查局,2014年7月);(4)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市、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及保护治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8年4月);(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现划;(6)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7年11月);(7)东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8)东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东兰县人民政府,2017年12月);(9)东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东兰县人民政府,2013、17年12月);(10)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11)东兰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报告(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广西地质勘查院,2018年7月)。第四节 适用范围本规划是东兰县依法保护和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重要依据,是东兰县辖区各级人民政府管理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指导性文件。本规划适用于20182025年本县行政区内的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废弃矿山、历史遗留矿山及政策性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区地理坐标为介于东经1070510744,北纬24132452之间,总面积2415km2。第五节 规划期限与基准年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期限至20214、5年,即20182025年。其中20182020年为规划近期,20212025年为规划中远期(展望期)。所采用资料截止到2017年底。为适应东兰县社会经济发展新趋势、新要求,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本规划每3年进行修订一次。59第二章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发展趋势第一节 矿产资源概况东兰县矿产种类少,至2015年,县境内发现的矿种有煤、黄铁矿、铝土矿、锑矿、铁矿、水晶、饰面用大理石、方解石、石灰岩(水泥用和建筑石料用)、砖瓦用页岩、脉石英等11种矿产。其中石灰岩和饰面大理石为优势矿产。目前共发现矿产地26处,其中中型矿床1处(硫铁矿),小型矿床2处,开采面22处。 煤矿:有矿床开采15、面9处(其中大同煤硫铁矿区为中型矿床,已停采),分布于大同乡和龙、平勇,武篆镇板更、东里、林乐、拉乐,兰木乡弄台,花香乡干来及三石镇那亮一带。保有资源储量1651.0千吨,含灰分一般29.21%69.95%,发热量1698卡克8127卡克,属高灰份烟煤。铁矿:主要分布在武篆、三石、花香、隘洞、泗孟等5个乡镇,有开采面7个,预测资源储量218.0千吨,平均品位TFe45%左右,多为贫矿,品位低,规模开发利用价值不大。铝土矿:发现有矿产地3处,其中小型矿床2处,开采面1处,主要分布于花香、三石弄往及大同和龙一带,保有储量1884.0千吨,矿石品位Al2O351.96%,尚未开发利用。硫铁矿:有中型16、矿床1处,小型矿床1处,开采面5处,分布于大同和龙、平勇,武篆板更、东里,三石弄往,隘洞侧山顶,兰木华园一带,保有储量8824.0千吨,矿石品位S的含量12%27.93%,尚未开发。饰面大理石:矿产地4处,主要分布在兰木乡、东兰镇、三石镇及泗孟乡一带,详查1处,预查1处,探明储量1633.00万立方米。石灰岩:境内石灰岩广泛分布,遍布14个乡镇,采点多,均未进行勘查工作。此外,区内还有水晶116千克;锑开采面13处,铜开采面2处,方解石多处,其地质勘查工作程度低,规模小。表2-1 东兰县矿产资源统计表矿产名称矿区数(个)资源储量单位资源量查明资源储量煤炭1矿石 千吨16511651铁矿1矿石 17、千吨218218铝土矿3矿石 千吨18841884硫铁矿3矿石 千吨88248824压电水晶1单晶 千克116116饰面大理石2矿石 千立方米16331633方解石10矿石 千吨13801380砖瓦用页岩1矿石 千立方米117117石灰岩29矿石 千立方米95999599注:引自东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第二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据东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截至2015年,全县共有各类矿山17座,其中方解石矿山1座,砖瓦用页岩矿山1座,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15个(详见表2-2)。2015年东兰县矿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300万元,砂石土矿开采总量为55万18、吨。金属矿山因资源储量少,市场低迷,硫铁矿等金属矿尚处于未利用状态,煤、水泥用灰岩等矿种已经停采。东兰县砂石资源储量丰富,无需勘查,可以直接开采,作为建筑用石料、制作水泥用。从矿山结构来看,其矿山全部为露天开采的小型矿山。东兰县建筑用灰岩矿山15个,矿区面积0.00270.0663km2,总面积0.2696km2,登记资源储量3837.40千立方米。2015年东兰县建筑用灰岩开采总量为50万吨,矿业产值860万元。表2-2 东兰县矿山开发利用基本情况表序号采矿许可证号矿山名称生产现状开采主矿种开采方式资源储量单位登记资源储量生产规模登记面积(平方千米)采矿权有效起止时间1C451224200919、107120040605三石镇巴王村权芒山采石场正在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千立方米83.72小型0.0092015.1.172016.1.172C4512242009037120008954长江乡干结坡采石场正在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千立方米72小型0.00592015.2.272016.2.273C4512242009037120008589东兰县东兰镇马峒采石场正在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千立方米1452.7小型0.04642015.3.72016.3.74C4512242009017120004203武篆镇巴学拉桑山采石场正在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千立方米153.9小型0.20、00772015.3.82016.3.85C4512242009057120021039大同乡和龙村鲁兵坡采石场正在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千立方米58.8小型0.00792015.5.292016.5.296C4512242009067120027024切学乡切亨村巴支傲采石场过期关闭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千立方米58小型0.00272015.7.292016.7.297C4512242009057120020976长乐镇板登村采石场过期关闭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千立方米118.4小型0.00962014.9.222015.9.228C4512242009097130036781东兰县隘洞21、镇康籁山采石场过期关闭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千立方米809小型0.03742014.10.152015.10.159C4512242009097120037908金谷乡同龙采石场正在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千立方米70.9小型0.00582014.9.222015.9.2210C4512242009097120037900泗孟乡果麻洞采石场正在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千立方米192.4小型0.06632015.10.152016.10.1511C4512242009097120038973兰木乡祥和采石场正在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千立方米37.1小型0.00552014.9.2920122、5.9.2912C4512242009087130031265花香乡花香村兄妹采石场过期关闭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千立方米105.88小型0.00872014.11.122015.11.1213C4512242009107120041780巴畴乡巴畴村内松坡采石场正在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千立方米78.8小型0.01232014.11.192015.11.1914C4512242009037120008590泗孟乡玉州采石场正在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千立方米190.5小型0.01872014.11.62015.11.615C4512242010056130065070金谷乡怡行方解石矿23、正在开采方解石露天开采千吨161.1小型0.19292013.5.92016.5.916C4512242011027130107502东兰镇同拉村下队洪山地页岩矿场正在开采砖瓦用页岩露天开采千立方米117.28小型0.03652014.2.222017.2.2217C4512242011107130119679东兰县汇东采石场正在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千立方米355.28小型0.02572014.10.282017.10.28第三节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发育特征及其危害目前,东兰县矿山开发利用现状存在矿山布局不尽合理,矿山点多、面广、分布不集中、规模小,开采方式较为粗放,矿山开采作业不规范,尤24、其是露天开采矿山未遵循相关规范,大多数矿山是以半机械化为主的小矿,开采方式简单,技术条件差,矿山地质环境历史欠账太多,存在地形地貌破坏严重,遗弃土地未复垦,次生灾害未及时治理等问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进展缓慢,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本次现场实际调查和核查矿山54座,其矿山调查名录由东兰县国土资源局提供,其中在建矿山1座、生产矿山8座、历史遗留矿山45座(过期失效34座,民采11座),规模均为小型矿山,开采方式均为露天开采,矿山位置分布在金谷乡、巴畴乡、长江镇、东兰镇、长乐镇、隘洞镇、武篆镇、大同乡、花香乡、兰木乡、泗孟乡、三石镇12个乡镇。矿山开采矿种分别为建筑石料用灰岩(49座25、)、方解石(3座)脉石英(1座)和砖瓦用页岩(1座)。详见表2-3。表2-3 东兰县矿山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矿山名称行政区域开采矿种生产现状有效期止1巴畴乡巴英村林隆采石场巴畴乡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3.3.222014.3.222巴畴乡板加村桥头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3巴畴乡板加村永达坡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1.6.302012.6.304巴畴乡巴畴村莫队内松坡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5.11.192016.11.195金谷乡隆通村拉后采石场金谷乡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2.3.142013.26、3.146金谷乡板路村东牙坳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2.2.72013.2.77金谷乡同龙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2017.2.272020.2.278金谷乡怡行方解石场方解石生产2016.5.272019.5.279花香罗湾采石场花香乡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1.9.302012.9.3010花香乡英兰村中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1.6.302012.6.3011花香乡花香村兄妹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5.11.122016.11.1212泗孟乡巴侧方解石矿泗孟乡方解石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1.11.2127、2014.11.2113泗孟乡钦能村弄生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2016.6.162019.6.1614泗孟乡坡里村果受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5.5.32016.5.315汇东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2017.10.272018.10.2716泗孟乡果麻洞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6.9.292017.9.2917泗孟乡玉州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2017.11.62018.11.618兰木乡定桃村拉萨采石场兰木乡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1.4.292012.4.2919兰木乡定桃村可绸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28、1.5.312012.5.3120兰木乡祥和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5.9.292016.9.2921长乐镇长乐村弄星采石场长乐镇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1.5.312012.5.3122长乐镇肝鸡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未收集到23长乐镇更乐巴更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2.9.212013.9.2124长乐镇板登村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5.10.152016.10.1525大同乡和龙村干怀采石场大同乡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未收集到26大同乡和龙村鲁兵坡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29、(过期失效)2016.7.292017.7.2927长江乡好龙基采石场长江镇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3.9.222014.9.2228长江乡拉好牙运凡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4.3.222015.3.2229长江乡兰阳村班谢地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3.9.182014.9.1830长江乡兰阳拉巴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2.4.282013.4.2831长江乡兰阳顺意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未收集到32长江乡干洁坡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6.2.272017.2.2733东兰30、县水泥厂采石场东兰镇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0.7.302011.7.3034东兰镇高峰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35东兰镇莫桑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0.12.242011.12.2436东兰镇可立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37东兰镇乐里村拉约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38东兰镇乐里村弄好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39东兰镇乐里村那老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40东兰镇马峒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2018.3.92019.3.741东兰镇同拉村下队洪山地页岩矿场砖瓦31、用页岩矿生产2017.112020.1042武篆镇东里村黄焕豪采石场武篆镇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未收集到43武篆镇林乐村龙通汉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2.4.282013.4.2844武篆镇武小旁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45武篆镇中和村那录屯拉甲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46武篆镇中和村巴洋屯至巴学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47武篆镇巴学村干苗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48武篆镇巴学村板乐屯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49武篆镇巴学拉桑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32、失效)2016.3.82017.3.850三石镇巴王村权芒采石场三石镇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6.8.222017.8.2251三石镇巴王村三平方解石矿方解石在建2018.6.72021.6.752切学乡切亨村巴支傲采石场切学乡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5.9.222016.9.2253切学英西龙有脉石英矿脉石英生产2017.3.72018.3.954隘洞镇康籁山采石场隘洞镇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4.9.222015.9.22本次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东兰县矿山存在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类型有:矿山地质灾害、土地资源压占与破坏、地形地貌景33、观影响与破坏、含水层影响与破坏等。具体如下:1.矿山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灾害主要为崩塌,是历史遗留矿山分布较广、影响较大、危害较为严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矿山开采最终大多形成高陡边坡及废渣堆积,加大发生崩塌和滑坡灾害的可能。崩塌、滑坡:该两种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强和一定的隐蔽性特点。全县砂石土矿山露天开采数量众多,绝大多数砂石土矿山未严格按开采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分台阶开采,开采往往形成高陡的临空面。石灰岩矿矿山边坡面围岩节理裂隙发育,容易形成危岩体,导致崩塌地质灾害发生。部分矿山矿渣废土形成的不稳定斜坡,在强降雨等不利条件下往往会形成张拉裂缝,逐渐发展可能引发滑坡。本次规划的54座矿山中,51座崩塌34、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1座崩塌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2座矿山滑坡的可能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详见表2-4)。2.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与破坏开采一般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时通过剥离地表的覆盖层,首先使地表的植物被破坏,改变了原有地区的生态环境,使矿山山体岩层裸露,地形坡度增大。同时,开采后剩下的边坡通常为坚硬的碎石和石块,覆盖土壤较少,植物生长条件极差,恢复治理难度较大。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改变了原有的地形地貌特征,造成山体破坏、岩石裸露、植被破坏等现象,与周边地形地貌构成极大的反差和视觉的不协调,给人带来极大的视觉冲击,降低了人们对环境的满意度。本次规划的54座矿山35、中,24座地形地貌影响程度严重,4座较严重,26座较轻。(详见表2-4)。3.土地资源的占用与破坏矿业活动潜在土地资源占用及破坏的形式可分为以下几个类型:露天采场占用及破坏土地资源;矿山废渣土堆占用及破坏土地资源。由于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占用与破坏很多情况下是不可逆的,破坏面积伴随着采矿的深入而扩大,特别是露天开采矿山,其露天采场挖损、工业场地和废渣土堆占用面积大,往往超过矿区的面积。采矿常导致土地资源面积缩小、土地质量贫化。本次规划的54座矿山中,3座占用与破坏土地资源严重,2座较严重,49座较轻。(详见表2-4)。4.含水层的影响与破坏含水层破坏指采矿活动导致的地下含水层结构改变、地下水位36、下降、水量减少或疏干、水质恶化等现象。本次规划的矿山采矿活动未涉及到对地下水的开采或排泄,开采最低标高高于当地侵蚀基准面,矿山采矿活动均未涉及到对地下水的开采或排泄。且矿山开采矿种为石灰岩矿、脉石英矿、页岩矿和方解石矿,所含有害成分极少,雨水自然淋滤矿石、堆料,不会增加水中有害成分含量,故不会涉及到对地下水的疏干或排泄,也不易对矿区周边的主要含水层造成影响及破坏,矿区及周围生产生活用水也未受到影响。本次规划的54座矿山对含水层的影响与破坏较轻。(详见表2-4)。表2-4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统计表矿山基本情况崩塌隐患点滑坡隐患点毁损土地类型及面积地下水地形地貌矿山统一编号矿山名称矿山面积(hm2)37、生产现状坡高(m)总规模(m3)规模等级威胁人(人)威胁财产(万元)威胁对象坡高(m)总规模(m3)规模等级威胁人(人)威胁财产(万元)威胁对象损毁面积总计(hm2)挖损土地面积(hm2)压占土地面积(hm2)林地(hm2)草地(hm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hm2)裸地(hm2)影响程度交通干线及距离(km)影响程度1巴畴乡巴英村林隆采石场0.96 停产1530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1.2211.22100.45 0.00 0.77 0.00 较轻0.35严重2巴畴乡板加村桥头采石场未收集到停产125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0.060.0600.060 000较轻0.02较轻3巴畴乡板38、加村永达坡采石场1.18 停产101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0.090.0900.090 000较轻0.02较轻4巴畴乡巴畴村莫队内松坡采石场1.23停产1515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1.6670.9150.7521.667 000较轻0.15严重5金谷乡隆通村拉后采石场1.18 停产182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0.1590.15900.159 000较轻0.02较轻6金谷乡板路村东牙坳采石场1.68 停产123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5040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0.2580.170.0880.258 000较轻0.02较轻7金谷乡同龙采石场4.3生产1550小39、型10100生产工人及设备等/3.3861.4741.9120003.386较轻0.2严重8金谷乡怡行方解石场19.29生产1550小型10100生产工人及设备等/1.2830.4690.8141.283000较轻0.65较严重9花香罗湾采石场0.44 停产121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0.170.1700.170 000较轻0.03较严重10花香乡英兰村中原采石场2.83 停产1035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0.040.0400.040 000较轻0.02较轻11花香乡花香村兄妹采石场0.87停产203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1.15380.63450.51931.154 040、00较轻0.02严重12泗孟乡巴侧方解石矿4.99 停产153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0.10.100.100 000较轻0.02较轻13泗孟乡钦能村弄生采石场12.2生产1860小型10100生产工人及设备等/2.5412.30.2412.541 000较轻0.15严重14泗孟乡坡里村果受山采石场0.4停产1540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0.6320.3460.2860.632 000较轻0.1严重15汇东采石场3.86生产305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4.4833.0281.4554.483 000较轻0.55严重16泗孟乡果麻洞采石场6.63停产4045小型10100路人41、及车辆等/4.9542.872.0844.191 00.76320较轻0.48严重17泗孟乡玉州采石场1.87生产5040小型10100生产工人及设备等/3.242.041.23.240 000较轻0.27严重18兰木乡定桃村拉萨采石场0.64 停产1520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0.1050.1050000.1050较轻0.9较轻19兰木乡定桃村可绸采石场0.98 停产4070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1.6331.240.3931.633 000较轻0.18较轻20兰木乡祥和采石场0.55停产153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0.93430.68440.250 0.934 000较42、轻0.02严重21长乐镇长乐村弄星采石场0.66 停产152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0.1170.11700.117000较轻0.02较轻22长乐镇肝鸡山采石场0.83 停产302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0.3690.36900.369 000较轻0.07较轻23长乐镇更乐巴更采石场0.33 停产156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0.6550.5110.144000.6550较轻0.7严重24长乐镇板登村采石场0.96停产2030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1.49020.9290.56120.659 0.48360.3478较轻0.12严重25大同乡和龙村干怀采石场0.42 停43、产252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0.6390.4040.2350.639 000较轻0.04较轻26大同乡和龙村鲁兵坡采石场0.79 停产152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1.3280.6970.6311.328 000较轻0.03严重27长江乡好龙基采石场0.74 停产2010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0.4190.41900.419000较轻0.1较轻28长江乡拉好牙运凡采石场0.65 停产3530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0.3530.3530000.3530较轻0.28较轻29长江乡兰阳村班谢地采石场0.36 停产3060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0.1040.1040044、.104000较轻0.03较严重30长江乡兰阳拉巴采石场0.42 停产4020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0.4380.438000.1330.3050较轻0.2严重31长江乡兰阳顺意采石场未收集到停产2525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0.1030.1030000.1030较轻0.07较轻续表2-4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统计表矿山基本情况崩塌隐患点滑坡隐患点毁损土地类型及面积地下水地形地貌矿山统一编号矿山名称矿山面积(hm2)生产现状坡高(m)总规模(m3)规模等级威胁人(人)威胁财产(万元)威胁对象坡高(m)总规模(m3)规模等级威胁人(人)威胁财产(万元)威胁对象损毁面积总计(hm2)挖损土45、地面积(hm2)压占土地面积(hm2)林地(hm2)草地(hm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hm2)裸地(hm2)影响程度交通干线及距离(km)影响程度32长江乡干洁坡采石场0.59 停产1525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1.15630.63950.51680.767 00.38930较轻0.6严重33东兰县水泥厂采石场1.41 停产4520小型1099100500底部住户路人及车辆等/1.2351.23500.375 00.860较轻0.06严重34东兰镇高峰采石场未收集到停产255小型10100底部住户路人及车辆等/0.2310.2310000.2310较轻0.05较轻35东兰镇莫桑采石场1.146、51 停产252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1.1161.11600.066 01.050较轻0.03严重36东兰镇可立采石场未收集到停产406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1.1350.9760.1590.443 00.6920较轻0.03较严重37东兰镇乐里村拉约采石场停产353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0.3290.2420.0870.329 000较轻0.02较轻38东兰镇乐里村弄好采石场停产1835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0.6860.68600.686 000较轻0.02较轻39东兰镇乐里村那老采石场停产1615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0.580.3990.1810.47、580 000较轻0.02较轻40东兰镇马峒采石场4.64 生产12080小型10100生产工人及设备等/4.352.9611.3894.350 000较轻0.19严重41东兰镇同拉村下队洪山地页岩矿场3.65 生产13200小型10100生产工人及设备等13200小型10100生产工人及设备等2.9842.37480.60921.938 01.04560较轻0.09严重42武篆镇东里村黄焕豪采石场0.33 停产2540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0.2060.20600.206 000较轻0.34严重43武篆镇林乐村龙通汉采石场0.26 停产3050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0.1720.48、17200.172 000较轻0.25严重44武篆镇武小旁采石场未收集到停产2510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0.2060.20600.206 000较轻0.26较轻45武篆镇中和村那录屯拉甲采石场停产255小型10100底部人员及木材等/0.2140.21400.153 00.0610较轻0.07较轻46武篆镇中和村巴洋屯至巴学采石场停产2510小型10100底部人员及车辆等/0.3010.30100.301 000较轻0.04较轻47武篆镇巴学村干苗采石场停产1215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0.2080.20800.208 000较轻0.04较轻48武篆镇巴学村板乐屯采石场停产25349、0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0.1110.11100.111 000较轻0.12较轻49武篆镇巴学拉桑山采石场0.77停产3045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1.0920.720.3720.979 0.11300较轻0.42严重50三石镇巴王村权芒采石场0.9停产2035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0.780.610.170.780 000较轻0.08严重51三石镇巴王村三平方解石矿12.1在建/10100/0000000较轻1.43较轻52切学乡切亨村巴支傲采石场0.27停产2040小型10100路人及车辆等/0.6140.47160.14240.614000较轻0.02严重53切学英西龙50、有脉石英矿0.1026生产1035小型10100生产工人及设备等/0.0190.0140.0050.019 000较轻0.09较轻54隘洞镇康籁山采石场3.74 停产1660小型10100路人及牲畜等/0.4390.3840.0550.439000较轻0.28较轻第四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及形势分析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开发矿产资源应贯彻“保护自然资源,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收益谁补偿”的原则。本次现场实际调查露天开采的矿山54座(调查矿山名录由东兰县国土资源局提供),其中在建矿山1座、生产矿山851、座、历史遗留矿山45座(过期失效34座,民采11座),规模均为小型矿山,开采方式均为露天开采。矿山挖损及占用破坏土地的总面积为52.29hm2,其中挖损土地面积37.04hm2,压占土地面积15.25hm2,破坏林地40.44hm2,草地0.25hm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87hm2,裸地3.73hm2。所有矿山均为历史遗留矿山。其中,影响地貌景观且位于“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共8座(详见表2-5)。表2-5 位于“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矿山表序号矿山统一编号矿区名称“三区两线”类别142武篆镇东里村黄焕豪采石场东兰县武篆镇东里禁止开采区244武篆镇武小旁采石场345武篆镇中和村那录屯拉甲采52、石场423长乐镇更乐巴更采石场东兰红水河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坡豪湖国家湿地公园543武篆镇林乐村龙通汉采石场东兰地质公园禁止开采区647武篆镇巴学村干苗采石场748武篆镇巴学村板乐屯采石场830长江乡兰阳拉巴采石场兰阳乡居民集中生活区周边可视范围截至2017年12月,东兰县54座矿山中21座矿山编制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21座矿山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保证金共246.12元(详见附表1)。目前各开采矿山尚未开展实质性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故各矿山所缴纳的项目保证金仍存放于财政专户中,未使用。同时东兰县对新建矿山坚持先评价、后建设的原则,新建矿山全部有经53、审查合格的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影响的评价报告,并根据评价报告编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其余33座矿山均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矿山也未缴纳过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保证金,大部分矿山尚未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部分矿区已进行土地复垦,部分矿区已作它用。二、形势分析矿山地质环境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国民经济“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2020年)明确提出“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重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问题,完成750万亩54、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明确提出要把“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审计”作为试点目标。2016年7月,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对矿山地质环境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矿山地质环境工作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按国家部署要求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任务,时间非常紧迫。矿山地质环境工作总体起步较晚,矿业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矿业开发占用破坏土地资源及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影响等复杂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情况不明,矿山地55、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尚未建立,无法全面掌握和监控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采矿权人重开发、轻保护的局面尚未明显扭转,约束采矿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机制尚不完善;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分布广、危害严重,治理任务重。按国家部署要求到2025年形成“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新局面,时间非常紧迫。第五节 本治理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问题(1)本规划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相衔接。本规划在紧密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区划图上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基础上56、统筹兼顾划分本规划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两者之间充分衔接,具有良好的协调性。(2)本规划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相衔接。东兰县内有15座矿山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矿山复绿目录(详见表2-6)。本规划从东兰县矿山实际情况出发统筹兼顾划分本规划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两者之间充分衔接,具有良好的协调性。(3)本规划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相衔接。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是本县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或实施方案、制定矿山57、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年度计划的依据和指南。本规划区不在“广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内,本规划区无矿山属于“广西重点治理矿山”、“规划区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工程”及“规划期近年关闭、废弃矿山重大治理工程”。本次规划矿山有3座位于“重点防治矿山”名录中(详见表2-6。(4)本规划与东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相衔接。本规划在紧密围绕东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中的矿山资源开采规划区及禁止开采区基础上统筹兼顾划分本规划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两者之间充分衔接,具有良好的协调性。本规划中有7座矿山位于东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中的禁止开采区内(58、详见表2-5)。(5)本规划与东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相衔接。本规划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上可行、技术上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的原则;坚持“耕地占一补一”的原则;投资合理,效益最佳的原则;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本次规划的矿山未占用规划耕地范围,与东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充分衔接,具有良好的协调性。本次规划的矿山未占用规划耕地范围。表2-6 与专项规划衔接说明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59、划(在重点防治矿山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东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禁止开采区内的矿山)东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泗孟乡坡里村果受山采石场东兰县水泥厂采石场长乐镇更乐巴更采石场本次规划的矿山未占用规划耕地范围东兰镇莫桑采石场东兰镇莫桑采石场武篆镇东里村黄焕豪采石场东兰镇马峒采石场大同乡和龙村干怀采石场武篆镇武小旁采石场大同乡和龙村鲁兵坡采石场武篆镇中和村那录屯拉甲采石场花香乡英兰村中原采石场武篆镇林乐村龙通汉采石场武篆镇巴学村干苗采石场武篆镇巴学村板乐屯采石场第三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第一节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60、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三大定位”,按照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严格保护,确保矿山环境不欠新账;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加快恢复治理,逐步偿还矿山环境历史旧账。按照东兰县总体发展思路以及在全区率先实现工业化的战略目标,以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和有效保护环境为主线,创新矿产资源管理理念,努力减轻矿产资源开发61、利用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全面贯彻全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强化资源管理对自然生态的源头保护作用,整合矿产与土地相关政策,促进矿地融合,科学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新机制,尽快形成在建、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等“新老问题”统筹解决的保护与治理新局面,全面提升东兰县各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水平,62、为推进全区各地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广西做出新的贡献。第二节 基本原则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资源开发、地质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统筹兼顾、适度创新、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目标具体、注重实施的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立足于预防产生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根源,有效遏制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产生,着眼于恢复治理已经出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格实行矿山建设环境保护的“三同时”制度,把“防”和“治”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的环境保护与治理。(二)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坚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63、调,逐步改变传统的粗放式开采模式。既要在保护环境的同时合理有序地开发矿产资源,又要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保护好矿山地质环境。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三)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区别对待,落实责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生产、新(改、扩)建等责任主体明确的矿山,由采矿权人对矿山环境进行保护和恢复治理。历史遗留的或责任人灭失矿山,由政府、单位和个人投资进行恢复治理,进一步健全与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经费保障体系,对于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单位和个人,享有矿业废弃地优先开发权和应有的经济效益。(四)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64、出重点,统筹推进科学合理地指导和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加强重点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监测和监督管理,加快实施重点治理区恢复治理工程,控制矿山环境污染和破坏。加快完善制度,严格监督管理,加强技术支撑,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协调地推进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五)依靠科技,提升水平积极开展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基础理论与技术方法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经济、实用的矿山环境防治技术,提高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能力与水平。以监测、科研、管理推动恢复治理,以恢复治理促进监测、科研与管理工作的发展。第三节 规划目标按照轻重缓急、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对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进行分65、期规划,包括总体目标和分期目标,一般分为近期及中远期(展望期)。近期为2018-2020年,中远期(展望期)为2021-2025年。(一)总体目标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法律法规体系、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有效遏制矿山地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防治矿山地质灾害,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查清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和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改善矿区及周围生态环境质量,使矿区及周围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依靠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全面推行绿色矿业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66、矿产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使矿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开发利用,使全县生态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2009年6月以前已政策性关闭、废弃的矿山,应在2020年以前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2009年6月以后已政策性关闭、废弃的矿山,应在2025年以前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到2020年,生产和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率达到100%,矿山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山废水重复利用率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和45%以上,“三废”排放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新建和生产的建筑石料用采石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8067、%以上其他露天开采矿山的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85%以上。到2025年,新建和生产的建筑石料用采石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90%以上,其他露天开采矿山的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95%以上。(二)近期目标任务(2018年2020年)1.严格落实新建矿山准入制度,关闭重点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内的矿山,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力度,提高资源利用率,矿山回采率80%以上;2.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内突出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基本得到整治,无主矿山、计划经济时期老矿山等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率达到30%(13座)以上;3.初步68、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监测监督工作体系,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巡查、监测工作,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力度;4.建立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综合治理示范区。5.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制度,严格按审查通过的方案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三)中远期(展望期)目标任务(2021年2025年)1.突出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基本整治,规划期新建矿山100%达到“边开采、边治理、变绿化”的要求,规划期内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100%,无主矿山、计划经济时期老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等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率达到100%(30座);2.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监测69、监督工作体系,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巡查、监测工作常态化;3.建立完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形成绿色矿山建设配套激励机制,形成绿色矿山基本格局;4.初步建立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空间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与综合治理示范区。5.全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率达到100%,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6.在全县全面推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示范区经验;7.制定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监管力度,健全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空间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动态管理。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第一节 矿山70、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原则根据东兰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依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综合评定结果,按照“以人为本,区内相似,区间相异”、“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突出重点”的原则,并结合东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规划治理区和矿山地质环境一般规划治理区。(一)矿山地质环境重点规划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规划治理区主要包括以下对象:1.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中的“规划期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工程”;2.位于“三区两线”规定不得设立矿权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严重的矿山、禁采区(带)、生态红线区和基71、本农田保护区内;3.历史遗留矿山;4.废弃、政策性关闭且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严重和严重(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突出、土地损毁问题严重、含水层严重破坏,造成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污染、地表水漏失等,给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的矿山;5.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问题随时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矿山;6.矿山地质环境恢社会、环境、经济效益明显,如地质遗迹;7.采矿活动强烈的“集中连片”开采区域。(二)矿山地质环境一般规划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一般规划治理区:主要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对地质环境和景观生态的破坏程度相对较轻,对区域城乡经济、工农业生产和社会发展影响相对较弱,包括矿产资源限制开采区。对一般规划治理72、区,规定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促矿山按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分轻重缓急开展区内废弃、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一)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主要包括开采矿产资源对生态环境会造成不可恢复的地区;国家和自治区政府规定的矿产资源禁采区;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开采的地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内不得开展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不得新设采矿权,如发现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产资源,需经专门论证、核准,修改禁止开采范围后才能开采。已经设置的采矿权应依法有序退出,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要及时恢复治理。其具体包括以下对象:1.县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73、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及历史文物保护区。2.公益林水源地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区域。3.国家级、级铁路及国家公路、省级公路、二级以上通航河道、重要湖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直观可视范围内。4.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规划建设区、港口、机场、国防工程等设施圈定的地区。根据东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及上述分区原则,东兰县共划定5个禁止开采区,详见表4-1。本次规划的34座矿山中有7座矿山位于东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划定的禁止开采区内,分别为:武篆镇东里村黄焕豪采石场、武篆镇林乐村龙通汉采石场、武篆镇74、武小旁采石场、武篆镇中和村那录屯拉甲采石场、武篆镇巴学村干苗采石场、武篆镇巴学村板乐屯采石场、长乐镇更乐巴更采石场。表4-1 东兰县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序号编号名称所在行政区类别面积(km2)3-01CJ001东兰县东兰镇烈士陵园良风洞禁止开采区东兰镇禁止开采区8.523-02CJ002东兰县武篆镇东里禁止开采区武篆镇禁止开采区15.573-03CJ003东兰县武篆镇列宁岩江平田园风光禁止开采区武篆镇禁止开采区8.933-04CJ004东兰红水河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坡豪湖国家湿地公园三弄瑶族乡;三石镇禁止开采区38.793-05CJ005东兰地质公园禁止开采区东兰镇、三石镇、武篆镇、泗孟乡、兰木乡75、禁止开采区163.75注:引自东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根据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东兰县共划定4个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分别为东兰镇石灰岩矿集中开采重点治理区和武篆镇石灰岩矿集中开采重点治理区(见表4-2)。1.东兰镇石灰岩矿集中开采重点治理区治理区位于东兰镇中部,面积1.699km2,治理区内有5座矿山,其中生产矿山1座,历史遗留矿山4座,均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已破坏面积0.08067km2。在产矿山由企业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历史遗留矿山由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治理责任主体单位,统筹规划并落实资金实施恢复治理及土76、地复垦工作。主要治理任务为:清除危岩、平整土地、修建排灌系统、改土熟化、土地复垦等。2.武篆镇石灰岩矿集中开采重点治理区治理区位于武篆镇中部,治理区大部分面积与东兰县武篆镇东里禁止开采区、东兰地质公园禁止开采区重叠。治理区面积18.09km2,治理区内有8座历史遗留矿山,均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已破坏面积0.0251km2。历史遗留矿山由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治理责任主体单位,统筹规划并落实资金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主要治理任务为:拆除砌体、清除危岩、修建排灌系统、平整土地、挡土墙、改土熟化、土地复垦等。3.泗孟乡重点治理区治理区位于泗孟乡北部,面积15.50km2,治理区77、内有6座矿山,其中3座在产矿山,3座历史遗留,5座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1座方解石矿。矿山已破坏面积0.1595km2,该治理区矿山影响地形地貌、损毁压占土地问题较突出。在产矿山由企业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历史遗留矿山由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治理责任主体单位,统筹规划并落实资金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主要治理任务为: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4.长江镇兰阳乡石灰岩矿重点治理区治理区位于长江镇兰阳乡东部,面积2.13km2,治理区内有3座历史遗留矿山,均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已破坏面积0.00645km2。,该治理区部分矿山位于居民集78、中生活区周边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由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治理责任主体单位,统筹规划并落实资金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主要治理任务为: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三)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矿山对地质环境和景观生态的破坏程度相对较轻,对区域城乡经济、工农业生产和社会发展影响相对较弱的开采区划为一般治理区。根据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全县辖区共划分了12个一般治理区、4座零星分布矿山及2座无需治理的矿山(见表4-3)。1.金谷乡一般治理区治理区位于金谷乡中北部,面积2.74km2,治理区内有3座矿山,其中2座生产矿山,1座历史遗留矿山79、,2座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1座方解石矿。矿山已破坏面积0.04828km2。在产矿山由企业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历史遗留矿山由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治理责任主体单位,统筹规划并落实资金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主要治理任务为: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2.巴畴乡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治理区位于巴畴乡东南部,面积3.791km2,治理区内有4座历史遗留矿山,均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已破坏面积0.03803km2。历史遗留矿山由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治理责任主体单位,统筹规划并落实资金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主要治理任务为:砌80、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3.长江镇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治理区位于长江镇中部,面积4.89km2,治理区内有3座历史遗留矿山,均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已破坏面积0.01928km2。历史遗留矿山由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治理责任主体单位,统筹规划并落实资金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主要治理任务为: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 4.切学乡一般治理区治理区位于切学乡南部,面积1.23km2,治理区内有2座矿山,1座在产矿山(脉石英矿),1座历史遗留矿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已破坏面积0.00633km2。81、在产矿山由企业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历史遗留矿山由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治理责任主体单位,统筹规划并落实资金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主要治理任务为: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5.长乐镇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治理区位于长乐镇北部,面积1.65km2,治理区内有3座历史遗留矿山,均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已破坏面积0.01976km2。历史遗留矿山由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治理责任主体单位,统筹规划并落实资金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主要治理任务为: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6.花香乡石灰岩82、矿一般治理区治理区位于花香乡东北部,面积3.02km2,治理区内有3座历史遗留矿山,均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已破坏面积0.01364km2。历史遗留矿山由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治理责任主体单位,统筹规划并落实资金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主要治理任务为: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7.兰木乡定桃村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治理区位于兰木乡西部,面积2.52km2,治理区内有3座历史遗留矿山,均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已破坏面积0.02672km2。历史遗留矿山由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治理责任主体单位,统筹规划并落实资金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83、复垦工作。主要治理任务为: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8.东兰镇乐里村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治理区位于东兰镇南部,面积2.01km2,治理区内有3座历史遗留矿山,均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已破坏面积0.01595km2。历史遗留矿山由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治理责任主体单位,统筹规划并落实资金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主要治理任务为: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9.大同乡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治理区位于大同乡中部,面积2.39km2,治理区内有2座历史遗留矿山,均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已破坏面积0.01967k84、m2。历史遗留矿山由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治理责任主体单位,统筹规划并落实资金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主要治理任务为: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10.三石镇一般治理区治理区位于三石镇东南部,面积2.97km2,治理区内有2座山,1座在建矿山(方解石矿),1座历史遗留矿(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已破坏面积0.0078km2。在建矿山由企业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历史遗留矿山由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治理责任主体单位,统筹规划并落实资金实施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主要治理任务为: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85、土地复垦等。表4-2 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分区表序号治理区名称包含矿山名称所在行政区治理区面积(km2)已破坏面积(km2)拟恢复面积(km2)主要治理任务ZZ01东兰镇石灰岩矿集中开采重点治理区东兰县水泥厂采石场东兰镇高峰采石场东兰镇莫桑采石场东兰镇可立采石场东兰镇马峒采石场东兰镇1.700.080670.0735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ZZ02武篆镇石灰岩矿集中开采重点治理区武篆镇东里村黄焕豪采石场武篆镇林乐村龙通汉采石场武篆镇武小旁采石场武篆镇中和村那录屯拉甲采石场武篆镇中和村巴洋屯至巴学采石场武篆镇巴学村干苗采石场武篆镇巴学村板乐屯采石86、场武篆镇巴学拉桑山采石场武篆镇18.090.02510.2232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挡土墙、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ZZ03泗孟乡重点治理区泗孟乡巴侧方解石矿泗孟乡钦能村弄生采石场泗孟乡坡里村果受山采石场汇东采石场泗孟乡果麻洞采石场泗孟乡玉州采石场泗孟乡15.500.15950.1593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ZZ04长江镇兰阳乡石灰岩矿重点治理区长江乡兰阳村班谢地采石场长江乡兰阳拉巴采石场长江乡兰阳顺意采石场长江镇2.130.006450.0052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表4-3 东兰县矿山地87、质环境一般治理区分区表序号治理区名称包含矿山名称所在行政区治理区面积(km2)已破坏面积(km2)拟恢复面积(km2)主要治理任务YZ01金谷乡一般治理区金谷乡隆通村拉后采石场金谷乡怡行方解石场金谷乡同龙采石场金谷乡2.740.048280.04796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YZ02巴畴乡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巴畴乡巴英村林隆采石场巴畴乡板加村桥头采石场巴畴乡板加村永达坡采石场巴畴乡巴畴村莫队内松坡采石场巴畴乡3.740.038030.02767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YZ03长江镇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长江乡好龙基采石场88、长江乡拉好牙运凡采石场长江乡干洁坡采石场长江镇4.890.019280.01776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YZ04切学乡一般治理区切学乡切亨村巴支傲采石场切学英西龙有脉石英矿切学乡1.240.006330.00633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YZ05长乐镇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长乐镇长乐村弄星采石场长乐镇肝鸡山采石场长乐镇板登村采石场长乐镇1.650.019760.0188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YZ06花香乡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花香罗湾采石场花香乡英兰村中原采石场花香乡花香村兄妹采89、石场花香乡3.020.013640.01324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YZ07兰木乡定桃村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兰木乡定桃村拉萨采石场兰木乡定桃村可绸采石场兰木乡祥和采石场兰木乡2.520.026720.02324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YZ08东兰镇乐里村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东兰镇乐里村拉约采石场东兰镇乐里村弄好采石场东兰镇乐里村那老采石场东兰镇2.010.015950.0128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YZ09大同乡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大同乡和龙村干怀采石场大同乡和龙村鲁兵坡采石场90、大同乡2.390.019670.01839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YZ10三石镇一般治理区三石镇巴王村权芒采石场三石镇巴王村三平方解石矿三石镇2.970.00780.0078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4座零星分布矿山金谷乡板路村东牙坳采石场长乐镇更乐巴更采石场隘洞镇康籁山采石场东兰镇同拉村下队洪山地页岩矿场金谷乡、长乐镇、隘洞镇、东兰镇0.010940.00875砌体拆除、清除危岩、平整土地、改土熟化、修建排灌系统、土地复垦等2座无需治理矿山东兰镇高峰采石场、武篆镇中和村那录屯拉甲采石场东兰镇、武篆镇0.00445表91、4-4 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矿山基本情况表序号治理区名称包含矿山名称所在行政区域采矿证号中心坐标经度中心坐标纬度矿区面积(km2)开采矿种生产现状有效期止开采方式生产规模(年)基金缴纳数额(万元)恢复治理方案审批时间ZZ01东兰镇石灰岩矿集中开采重点治理区东兰县水泥厂采石场东兰镇C451224200907712003023410723342430340.0141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0.7.302011.7.30露天开采10万t0.00无方案东兰镇高峰采石场未收集到1072347243016未收集到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露天开采未收集到0.00无方案东兰92、镇莫桑采石场C451224200912712005164810723202430290.0115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0.12.242011.12.24露天开采2万m30.00无方案东兰镇可立采石场未收集到1072345243030未收集到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露天开采未收集到0.00无方案东兰镇马峒采石场C451224200903712000858910724062431020.0464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2018.3.92019.3.7露天开采10万t19.792017.5ZZ02武篆镇石灰岩矿集中开采重点治理区武篆镇东里村黄焕豪采石场武篆镇未收集到107193、6442420220.0033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未收集到露天开采0.5万m30.00无方案武篆镇林乐村龙通汉采石场C451224200904712001644410717592422130.0026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2.4.282013.4.28露天开采0.4万m30.00无方案武篆镇武小旁采石场C45122420090171200417781071843242055未收集到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露天开采未收集到0.00无方案武篆镇中和村那录屯拉甲采石场未收集到1071826242015未收集到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露天开采94、未收集到0.00无方案武篆镇中和村巴洋屯至巴学采石场未收集到1071842242007未收集到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露天开采未收集到0.00无方案武篆镇巴学村干苗采石场未收集到1071808241949未收集到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露天开采未收集到0.00无方案武篆镇巴学村板乐屯采石场未收集到1071758241956未收集到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露天开采未收集到0.00无方案武篆镇巴学拉桑山采石场C451224200901712000420310718502418530.0077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6.3.82017.3.895、露天开采5万t9.702013.1ZZ03泗孟乡重点治理区泗孟乡巴侧方解石矿泗孟乡C451224201011613008398810712362430200.0499方解石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1.11.212014.11.21露天开采2万t0.00无方案泗孟乡钦能村弄生采石场C451224201606713014234510717312430000.122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2016.6.162019.6.16露天开采10万t33.572017.11泗孟乡坡里村果受山采石场C451224200904712001624310714432431220.004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96、015.5.32016.5.3露天开采5万t6.972013.7汇东采石场C451224201110713011967910717482430140.0386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2017.10.272018.10.27露天开采10万t19.472011.11泗孟乡果麻洞采石场C451224200909712003790010714532429510.0663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6.9.292017.9.29露天开采5万t25.252013.12泗孟乡玉州采石场C451224200903712000859010717402429300.0187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2017.11.97、62018.11.6露天开采5万t15.942013.3ZZ04长江镇兰阳乡石灰岩矿重点治理区长江乡兰阳村班谢地采石场长江镇C451224200905712001923410720482436180.0036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3.9.182014.9.18露天开采0.5万m30.00无方案长江乡兰阳拉巴采石场C451224200904712001624410719532435390.0042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2.4.282013.4.28露天开采0.5万m30.00无方案长江乡兰阳顺意采石场C4512242009057120019235107200498、243525未收集到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未收集到露天开采未收集到0.00无方案YZ01金谷乡一般治理区金谷乡隆通村拉后采石场金谷乡C451224200901712000612810710262447320.0118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2.3.142013.3.14露天开采1万m30.00无方案金谷乡怡行方解石场C451224201005613006507010710222449050.1929方解石生产2016.5.272019.5.27露天开采5万t3.922013.4金谷乡同龙采石场C45122420170271301443781071105244721099、.043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2017.2.272020.2.27露天开采10万t25.082016.5YZ02巴畴乡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巴畴乡巴英村林隆采石场巴畴乡C451224200912712005164710715532445470.0096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3.3.222014.3.22露天开采2万m30.00无方案巴畴乡板加村桥头采石场未收集到1071850244325未收集到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露天开采未收集到0.00无方案巴畴乡板加村永达坡采石场C451224200906712002574410718332443360.0118建筑石料用灰岩历100、史遗留(过期失效)2011.6.302012.6.30露天开采2万m30.00无方案巴畴乡巴畴村莫队内松坡采石场C451224200910712004178010716112445340.0123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5.11.192016.11.19露天开采5万t1.302013.3YZ03长江镇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长江乡好龙基采石场长江镇C451224200909712003677610719012440420.0074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3.9.222014.9.22露天开采2万m30.00无方案长江乡拉好牙运凡采石场C4512242009037120101、00895510717292440010.0065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4.3.222015.3.22露天开采0.7万m30.00无方案长江乡干洁坡采石场C451224200903712000895410717032440390.0059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6.2.272017.2.27露天开采5万t9.312013.1YZ04切学乡一般治理区切学乡切亨村巴支傲采石场切学乡C451224201610713014317910727572440480.0027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5.9.222016.9.22露天开采5万t1.402014.102、11切学英西龙有脉石英矿C451224200906712002702410728012441120.1026脉石英生产2017.3.72018.3.9露天开采未收集到14.202017.6YZ05长乐镇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长乐镇长乐村弄星采石场长乐镇C451224200905712002309610728512430390.0066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1.5.312012.5.31露天开采2万m30.00无方案长乐镇肝鸡山采石场C451224200901712004177910729322429380.0083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未收集到露天开采0.7万m30.103、00无方案长乐镇板登村采石场C451224200905712002097610728222430560.0096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5.10.152016.10.15露天开采5万t1.402013.11YZ06花香乡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花香罗湾采石场花香乡C451224201009713007624110736432430450.0044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1.9.302012.9.30露天开采0.8万m30.00无方案花香乡英兰村中原采石场C45122420090671300270131073872430470.0283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104、2011.6.302012.6.30露天开采未收集到0.00无方案花香乡花香村兄妹采石场C451224200908713003126510736342431260.0087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5.11.122016.11.12露天开采5万t1.402014.1YZ07兰木乡定桃村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兰木乡定桃村拉萨采石场兰木乡C451224200904712001302310715512425180.0064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1.4.292012.4.29露天开采2万m30.00无方案兰木乡定桃村可绸采石场C45122420090571200210381105、0716002426000.0098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1.5.312012.5.31露天开采未收集到0.00无方案兰木乡祥和采石场C451224200909712003897310714122455580.0055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5.9.292016.9.29露天开采5万t1.402013.7YZ8东兰镇乐里村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东兰镇乐里村拉约采石场东兰镇未收集到1072353242513未收集到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露天开采未收集到0.00无方案东兰镇乐里村弄好采石场未收集到1072316242510未收集到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106、(民采)未收集到露天开采未收集到0.00无方案东兰镇乐里村那老采石场未收集到1072313242448未收集到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露天开采未收集到0.00无方案YZ9大同乡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大同乡和龙村干怀采石场大同乡C451224200903712000895710734532421570.0042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未收集到露天开采0.5万m30.00无方案大同乡和龙村鲁兵坡采石场C451224200905712002103910733252424110.0079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6.7.292017.7.29露天开采5万t9.1320107、13.5YZ10三石镇一般治理区三石镇巴王村权芒采石场三石镇C451224200910712004060510724142418200.009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6.8.222017.8.22露天开采5万t11.852013.9三石镇巴王村三平方解石矿C451224201806613014644810726512418190.121方解石在建2018.6.72021.6.7露天开采5万t23.932017.34座零星分布矿山金谷乡板路村东牙坳采石场金谷乡、长乐镇、隘洞镇、东兰镇C451224200901712000423310716182448150.0168建筑石料用灰岩108、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2.2.72013.2.7露天开采2万m30.00无方案长乐镇更乐巴更采石场C451224200909712003897410731482425400.0033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2.9.212013.9.21露天开采0.4万m30.00无方案隘洞镇康籁山采石场C451224200909713003678110728562436140.0374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过期失效)2014.9.222015.9.22露天开采5万t1.402014.5东兰镇同拉村下队洪山地页岩矿场C451224201102713010750210723452433520109、.0365砖瓦用页岩矿生产2017.112020.10露天开采5万t9.712017.92座无需治理矿山东兰镇高峰采石场、东兰镇、武篆镇未收集到1072347243016未收集到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露天开采未收集到0.00无方案武篆镇中和村那录屯拉甲采石场未收集到1071826242015未收集到建筑石料用灰岩历史遗留(民采)未收集到露天开采未收集到0.00无方案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矿山监管的队伍、装备本规划新建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矿山监管工作队,设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点,逐步完善监测网络。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摄影测量系统、监110、管网络系统、北斗系统等先进技术,以及交通用车、电脑、数码相机等设备,加强监测力量,加快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达到配合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监测体系,全面系统掌握和监控各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现状和变化情况,达到矿山地质环境监管的目的。新建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矿山监管工作队,按3人配备,同时配备GPS、测距仪、照相机、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专业服装、救生设备。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一)治理原则1.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考虑规划的重点治理区和重点保护区。针对一些老矿山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极大破坏,急待治理的局面,治理任务111、重,应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要在政策上有所倾斜。2.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考虑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历史欠账太多及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社会安定、工农业生产构成严重威胁的矿山,同时治理效果显著的矿山,应优先安排重点治理工程。3.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原则。考虑各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特性,急待治理且治理效果显著,典型引路,安排示范治理工程,以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全面开展。4.保护区内矿山以地质灾害隐患消除、生态恢复为主,具备恢复为耕地、林地的矿山尽量复垦为耕地、林地,治理措施主要有开采面危岩清理、崩塌、滑坡隐患治理,采场、工业场地生态恢复,尾矿库综合整治112、等;5.景观点周边矿山治理以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复绿和景观再造为主,治理后应能与周边环境基本协调;6.处于城镇周边的矿山主要结合当地景观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民生改善等工程项目实施;7.交通干线可视范围矿山治理以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复绿为主,治理后应能与周边环境基本协调。长乐镇石灰岩矿一般治理区内影响地形地貌、压占损毁土地严重的长乐镇板登村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如下(图5-15-3)。排土场复垦为草地边坡底种植爬山虎地灾监测点织带挡土墙平台复垦为林地图5-1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总平面图图5-2 恢复治理前排土场复垦为草地边坡底种植爬山虎平台复垦为林地图5-3 恢复治理113、后(二)各阶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1.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新建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并重,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开采方案,严格执行矿山建设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采矿权申请人必须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及环境影响报告,并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书,确保矿业开发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降到最低。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对生产矿山,采取“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采114、矿权人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所有矿山都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严格按评审通过的方案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采矿权人变更矿山开采方式、矿区范围或变更生产规模,均应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采矿权人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设计的治理措施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的治理工程完工后,采矿权人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工程验收申请,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有关标准组织验收。采矿权发生转让的,由获得采矿权的采矿权人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115、责任。3.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建立闭坑矿山地质环境审查制度,明确矿山闭坑的环境达标要求。采矿权人应向矿山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矿山闭坑环境治理恢复计划,按规定报请审查批准。采矿权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并经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治理恢复情况进行审查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方可闭坑。4.废弃及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闭坑矿山、过期失效的矿山或因政策原因关闭的无主矿山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县人民政府和财政全额拨款或自行筹措为主,当地政府筹措为辅的办法逐步进行治理。(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结合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将矿山地质环116、境恢复治理分为近期(2018年2020年)、中远期(2021年2025年)部署。54座矿山中有9座矿山还在有效期内生产或在建中,则该9座矿山应按“边开发、边治理”、“边生产、边复垦”的原则进行矿山开采;另外,2座矿山已做其他用途,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暂不治理;其他43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考虑东兰县技术、经济和财政支付能力,优先安排对人居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景观破坏较严重的历史遗留矿山进行恢复治理,主要包括禁止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严重的重点治理区及位于城镇周边制约城镇发展的矿山。因此,近期部署14座、中远期部署29座(详见表117、5-1)。表5-1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部署表序号矿山统一编号矿山名称行政区生产现状开采矿种规划年度规划期130长江乡兰阳拉巴采石场长江镇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2018近期(2018年2020年)233东兰县水泥厂采石场东兰镇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2019335东兰镇莫桑采石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436东兰镇可立采石场历史遗留(民采)建筑石料用灰岩537东兰镇乐里村拉约采石场历史遗留(民采)建筑石料用灰岩638东兰镇乐里村弄好采石场历史遗留(民采)建筑石料用灰岩739东兰镇乐里村那老采石场历史遗留(民采)建筑石料用灰岩842武篆镇东里村黄焕豪采石场武篆镇历118、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2020943武篆镇林乐村龙通汉采石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1044武篆镇武小旁采石场历史遗留(民采)建筑石料用灰岩1146武篆镇中和村巴洋屯至巴学采石场历史遗留(民采)建筑石料用灰岩1247武篆镇巴学村干苗采石场历史遗留(民采)建筑石料用灰岩1348武篆镇巴学村板乐屯采石场历史遗留(民采)建筑石料用灰岩1449武篆镇巴学拉桑山采石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1512泗孟乡巴侧方解石矿泗孟乡历史遗留(过期失效)方解石2021中远期(2021年2025年)1614泗孟乡坡里村果受山采石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1716泗孟乡果麻洞采石119、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1818兰木乡定桃村拉萨采石场兰木乡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1919兰木乡定桃村可绸采石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2020兰木乡祥和采石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2121长乐镇长乐村弄星采石场长乐镇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20222222长乐镇肝鸡山采石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2323长乐镇更乐巴更采石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2424长乐镇板登村采石场长乐镇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2525大同乡和龙村干怀采石场大同乡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2626大同乡和龙村鲁兵坡采石场历史120、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279花香罗湾采石场花香乡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20232810花香乡英兰村中原采石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2911花香乡花香村兄妹采石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3050三石镇巴王村权芒采石场三石镇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3152切学乡切亨村巴支傲采石场切学乡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3254隘洞镇康籁山采石场隘洞镇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3327长江乡好龙基采石场长江镇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20243428长江乡拉好牙运凡采石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3529长江乡兰阳村班谢地采121、石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3631长江乡兰阳顺意采石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3732长江乡干洁坡采石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381巴畴乡巴英村林隆采石场巴畴乡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2025392巴畴乡板加村桥头采石场历史遗留(民采)建筑石料用灰岩403巴畴乡板加村永达坡采石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414巴畴乡巴畴村莫队内松坡采石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425金谷乡隆通村拉后采石场金谷乡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436金谷乡板路村东牙坳采石场历史遗留(过期失效)建筑石料用灰岩第三节 生产中矿山地质环境监管规划(一)监122、管规划依据对生产矿山,采取“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采矿权人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生产中矿山地质环境监管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方案编制为抓手,切实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的监督检查。所有矿山都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采矿权人变更矿山开采方式、矿区范围或变更生产规模,均应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采矿权人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设计的治理措施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的治理工程完工后,采矿权人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工程验收申请,由国土资源行123、政主管部门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有关标准组织验收。采矿权发生转让的,由获得采矿权的采矿权人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到2020年,生产和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率达到100%。(二)监管工作方法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执法力度,监督矿山企业做到边生产边治理。引导矿山企业增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投入。对矿山损毁的土地大力增加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到2020年,全县生产矿山基本达到“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申请闭坑矿山企业提交闭坑报告的同时,必须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做好闭坑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审批办理闭坑124、手续。(三)监管工作部署生产矿山地质环境监管主要工作量为对东兰县辖区内9座生产矿山(具体矿山名录见表5-2)进行地质环境监管,其主要监管的工作内容为日常对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巡查监管,地质灾害监管。矿山矿山地质环境巡查监管主要内容为:矿区损毁土地及土地复垦监管;矿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监管;矿区生活污水排水、固体废弃物堆放及其综合利用监管;矿区开采对地下水污染监管。地质灾害监管主要内容为矿山在生产工程中是否引起山体开裂、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等矿山灾害。通过利用矿山地质环境监管工作的成果,建立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监管体系,从而进一步认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危害,掌握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规律,预测矿山环境125、发展趋势,为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重建、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表5-2 监管生产矿山名录表序号矿山统一序号矿山名称生产状态环境影响程度17金谷乡同龙采石场生产严重28金谷乡怡行方解石场生产较严重313泗孟乡钦能村弄生采石场生产严重415汇东采石场生产严重517泗孟乡玉州采石场生产严重640东兰镇马峒采石场生产严重741东兰镇同拉村下队洪山地页岩矿场生产严重851三石镇巴王村三平方解石矿新建较轻953切学英西龙有脉石英矿生产较轻第四节 矿区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示范点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是国家、自治区及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建立12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监督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一)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部署2018年2020年,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平台建设,选取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的矿区作为示范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初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2021年2022年,陆续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初步建立全县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基本实现对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监控和监督管理。实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报告制度,实现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监控和监测数据的快速采集、分析处理与定期发布。2022年2025年,健全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空间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127、实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动态管理。结合东兰县当地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情况,为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首先选取辖区内3处重点矿山设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示范点。示范点分别位于武篆镇石灰岩矿集中开采重点治理区1处:武篆镇东里村黄焕豪采石场,为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位于东兰县武篆镇东里禁止开采区内,存在危岩崩塌隐患,含水层破坏影响程度较轻,土地压占损毁较轻,地形地貌损毁严重;长江镇兰阳乡石灰岩矿重点治理区1处:长江乡兰阳拉巴采石场,为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该矿山位于兰阳乡居民集中生活区周边可视范围内,存在危岩崩塌隐患,含水层破坏影响程度较轻,128、土地压占损毁较轻,地形地貌损毁严重;东兰红水河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坡豪湖国家湿地公园禁采区1处:长乐镇更乐巴更采石场,为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该矿山位于东兰红水河自治区级森林公园-坡豪湖国家湿地公园禁采区内,存在危岩崩塌隐患,含水层破坏影响程度较轻,土地压占损毁较轻,地形地貌损毁严重。拟建的3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示范点,坚持“因地制宜,生态环保”的科学和谐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理念,主要包括以下工作:采场边坡整治工程:主要针对矿山灾害隐患的治理,包括危岩的清除、边坡稳固等,确保治理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场地平整工程:依据矿山实际情况,拆除废弃厂房及其基础,矿区内的废弃矿渣129、料等,因形就势,随地作形,不大动土方工程,防治水土流失。土地复垦工程:依据土地利用规划,根据矿山内压占及破坏土地恢复复垦为具体土地类型,进行土地翻耕、回填表土、撒播草籽、栽种灌木、爬山虎等复垦措施。环境设施配套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随坡就势,师法自然的原则,应对地表水通过人工疏导形成自然溪流,局部融水点,形成自然水潭;陡坡处进行简单加固,确保安全的同时,增加景观效果,彻底改变原始的脏、乱、差的局面。养护管理:在植被修复过程中,始终坚持“三分栽七分管”的原则,严把养护管理质量标准,针对不同的树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及时补种和使用药剂防止虫害。表5-3 示范点矿山治理恢复措施及工程量长乐镇更130、乐巴更采石场治理具体措施主要工程量统计表(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平整面积约0.524hm2;砌体拆除:共计约10m3。 (2)覆土工程 拟恢复草地区,回填表土0.5m厚,面积约0.524hm2,则总方量约2620m3。 (3)植被恢复工程 .撒播草籽:种植面积约0.524hm2,共计约29kg;.种植爬山虎:种植长度约100m,种植200株;.补种率均按10%计算。 (4)坡面危岩浮石清除工程 人工清除危岩浮石60m3。 (5)截排水沟程 拟建截排水沟350m。 编号恢复治理措施单位工程量1场地内砌体拆除m3202土地平整,清理表土hm20.5243回填表土m326204撒播草籽kg2131、95栽种爬山虎株2006坡面浮石清理m3607拟建水沟m350武篆镇东里村黄焕豪采石场治理具体措施主要工程量统计表(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平整面积约0.1648hm2。 (2)覆土工程 拟恢复林地区,回填表土0.5m厚,面积约0.1648hm2,则总方量约824m3。 (3)植被恢复工程 .栽种灌木:栽种面积约0.1648hm2,栽种约453株;.种植爬山虎:种植长度约40m,种植80株;.补种率均按10%计算。 (4)坡面危岩浮石清除工程 人工清除危岩浮石40m3。 (5)截排水沟程 拟建截排水沟120m。 编号恢复治理措施单位工程量1土地平整,清理表土hm20.16482回填表土m132、38243栽种灌木株4534栽种爬山虎株805坡面浮石清理m3406拟建水沟m120长江乡兰阳拉巴采石场治理具体措施主要工程量统计表(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平整面积约0.3504hm2;砌体拆除:共计约20m3。 (2)覆土工程 拟恢复草地区,回填表土0.4m厚,面积约0.3504hm2,则总方量约1402m3。 (3)植被恢复工程 .撒播草籽:种植面积约0.3504hm2,共计约16kg;.种植爬山虎:种植长度约70m,种植140株;.补种率均按10%计算。 (4)坡面危岩浮石清除工程 人工清除危岩浮石20m3。 (5)截排水沟程 拟建截排水沟180m。 编号恢复治理措施单位工程量1133、场地内砌体拆除m3202土地平整,清理表土hm20.35043回填表土m314024撒播草籽kg165栽种爬山虎株1406坡面浮石清理m3207拟建水沟m180(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内容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分为:矿区损毁土地及土地复垦监测;固体废弃物堆放及其综合利用监测;山体开裂、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监测;矿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监测。(三)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要求1.定期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的国家、地方和矿山企业三级监测体系。在各矿山企业设置监测点,建立或聘请专业监测队伍定期或不定期专门对地质灾害、含水层破坏情况、地形地貌景观和植被破坏情况、水土保持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监测,及时掌握矿山地质134、环境问题情况。2.建立矿山产生环境问题的预警预报体制机制,提高政府和全民抗灾防灾意识和能力。3.健全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空间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与恢复治理提供信息支持。(四)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成果利用3处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示范点的建设,能及时、详细的认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危害,掌握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规律,预测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在全县积极推广、加快建立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为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重建、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为东兰县13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奠定基础,从而有效的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将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示范效益。第六章 经费估算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矿山监管队伍、装备经费估算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精干高效的矿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队伍,为落实矿山环境管理职能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本规划新建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矿山监管工作队,按3人配备,办公场所由东兰县国土资源局提供以满足工作需要,负责本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矿山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经费估算主要包括装备及设备(GPS、测距仪、电脑、无人机、照相机、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系统建设、交通用136、车、专业服装、救生设备等,详见表6-1),人员工资4万元/人年(包含五险一金),办公经费1万元/人年,交通费用1万元/人年。表6.1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矿山监管队伍、装备经费估算序号工作项目计算单位工程量预算单位预算标准(万元)总预算(万元)备注1GPS套10.350.35型号:集思宝G138BD2测距仪套11.61.6型号:徕卡迪士通D8103照相机套10.650.65型号:佳EOSM6套机(EF-M 18-150mm f/3.5-6.3 IS STM)4电脑台10.61维护与运行5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套13030建设与运行6网络系统建设年818建设与运行7无人机摄影测量系统套110.4137、10.4维护与运行8交通用车辆11032维护与运行9救生设备套122手持式抛绳器、手持式红色火焰信号、救生衣、救生圈、野外医疗应急箱、多功能野外急救包10人员工资人年24496按8年计11办公经费人年240.512按8年计总计194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经费估算(一)估算依据(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淮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2)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3)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桂水基20138、0738号);(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桂财建201221号);(5)自治区物价局、建设厅转发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桂价费字2002145号);(6)自治区物价局、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桂价费2007159号);(7)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广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定额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桂水基20161号);(8)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印发进一步规范使用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通知(桂水基20139、167号);(9)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水基201616号);(10)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水办基201631号)。(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经费组成(1)工程施工费无主矿山及未收集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建安工程费主要参照临近同类矿山最新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的施工费用投资平均单价,并根据不同矿山类型、恢复的方案作适当调整。(2)独立费用独立费用主要由方案编制费、工程监理费、监测管护费等组成。140、1.方案编制费历史遗留等无主矿山无法按最终开采境界开采的,需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按照市场价格4万元/座计。2.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规定计算,并结合东兰县矿山的实际情况,监理费按工程施工费的4.63%计。3.监测管护费用复垦土地尚未交还土地权利人之前,其监测管护工作由土地复垦义务人或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复垦土地完成竣工验收并交还土地权利人之后,监测管护工作由土地权利人负责。监测管护人员应对矿山恢复治理的挡土墙等工程进行位移监测,复垦用地并已种上树种、草类等进行抚育护理,包括补植、施肥、病虫害防治、防火及防止人畜践踏、毁坏和自然灾141、害造成的损毁修复等。监测管护年限为竣工结束后1水文年。经过初步估算,历史遗留等无主矿山监测管护费用按0.5万元/个计。4.涨价预备费用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综合价格指数,按概算年份价格水平的投资额为基数,采用复利的方法计算,其计算公式为:PCIt(1+f)t1式中:PC涨价预备费;It第t年的各项投资之和;f建设期价格上涨指数;t建设期年份数。历史遗留等无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施工建设期按1年计,居民消费物价价格上涨指数为3%来估算涨价预备费。(三)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经费估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经费估算主要由工程施工费、独立费用、预备费三部份组成。详见附表3。第三节 生产中矿山142、地质环境监管规划经费估算生产中矿山地质环境监管规划经费已经纳入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矿山监管队伍、装备经费估算中,由新组建的东兰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矿山监管工作队统一监管。第四节 矿区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示范工程经费估算表矿区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示范点监测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矿山地质环境巡查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其中矿山地质环境巡查监测工作主要为矿区损毁土地及土地复垦监测,固体废弃物堆放及其综合利用监测,矿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工作主要为是否新发生有山体开裂、崩塌、滑坡、地裂缝等矿山灾害。对矿区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示范点进行动态巡查、监测工作,该矿山地质环境巡查与监测费用40万元(按5万元/年计,143、规划期共计8年)。第五节 经费估算及总体进度安排(一)工程投资估算本次规划东兰县矿山共54座,31座矿山按上述工程投资估算依据,计算出本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工程所需总投资估算为650.99万元(不含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年)矿山)主要包括以下费用:1.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矿山监管队伍、装备经费194万元(规划期共计8年)。2.矿区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示范点巡查与监测费用40万元。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示范点建设费用41.92万元(3个示范点,可根据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调整,),其中施工费26.40万元、独立费14.72万元、涨价预备费0.79万元(按一年144、计算)。4.历史遗留(过期失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费用416.99万元(含3个示范点),其中施工费257.82万元,独立费用151.44万元,涨价预备费7.73万元。近期需安排历史遗留(过期失效)矿山(含3个示范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费用161.37万元,其中施工费95.57万元、独立费用62.93万元、涨价预备费2.87万元;中远期需安排历史遗留(过期失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费用255.62万元,其中施工费162.24万元、独立费用88.51万元、涨价预备费4.87万元(具体计算可见后附表3)。(二)资金筹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的资金筹措应遵循以下原则:1.对于废弃矿145、山,因本次规划的历史遗留矿山均未能按照桂国土资发200924号文的相关规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故其治理工程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东兰县人民政府和财政全额拨款或自行筹措。当地政府可在理顺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关系后,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的原则,运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国家制定税收、财政补贴、土地使用(置换)、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同时可通过政府引导,按照市场运作模式,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治理资金投资机制,对土地权属合法的矿山治理复垦成耕地的,可参照建设用地复垦置换有关政策申请批准后,置换建设用地指标,并从新增土地有偿收益中将部分资金直接用于该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运用产146、业化思路,走市场运作之路,把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与土地整治城市景观景貌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村庄整治、旅游市建设、水利水电建设等相结合。2.全县矿山地质环境巡查与监测、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示范点建设等所需费用均由东兰县人民政府和财政全额拨款或自行筹措。第六节 社会效益分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是公益性项目,是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以创造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改善矿山地质环境的社会效益矿山地质环境,特别尤其是位于重要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以及自然风景区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直147、接关系到东兰县地区的形象,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和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提升东兰地区招商引资能力,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社会效益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将实现减灾和增值效益的“双赢”,通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将使矿区内的次生地质灾害发生率大为降低,有利于在生产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并极大地减少矿山次生地质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3)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矿山地质环境环保意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与参与。通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全区人民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参与意识,强化群众参与和监督作用,有利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良性循环发展。(4)促进社会148、安定团结与和谐发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的实施,将使矿山次生地质灾害隐患得以消除,矿山的生态环境将大为改观,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5)改善居民健康状况矿山生态环境的改善,消除或减轻了因矿山的粉尘、固体废弃物等造成的矿区周边环境的污染,有利于矿山周边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的改善。第七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对策建议第一节 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土地政策1.制定工作方案。当地政府应充分认识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重要意义,落实工作经费,组织人力、物力,在摸清历史遗留矿山现状基础上,于2018年12月31日前制定辖区内采石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专项工作方案。2.加强部门协作。建149、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国土资源、环保、工信、财政、安监等相关部门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的职责分工协作内容,抓好进度统筹、问题协调、资金筹措和治理项目推进,形成各地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和损毁土地问题的恢复治理,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主体责任。第二节 调整开发布局,加大资金支持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积极性,广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资金渠道,在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出让土地使用权等方式筹措资金,达到恢复治理的目的。对治理技术难度大、工程安全施工要求高的矿山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程,要求150、矿山企业采取“责任者付费,专业化治理”的方式,将其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和损毁土地问题交由专业机构治理,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促进科技进步。矿山环境治理工程是一项庞大的社会性、公益性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为有效改善东兰县矿山环境现状,取得预期治理效果,必须全社会通力合作、共同参与。能否顺利完成这项艰巨任务,资金能否得以保证是根本,需要多方筹措,渠道畅通,资金充裕并要专款专用。根据治理工程所处的工作阶段、矿山现状及其历史性,我县可考虑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安排和积极争取工程治理资金。1.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2.对历史遗留下来的矿山,由于历史采矿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而责任人消失的,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由规151、划部门、财政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3.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积极性,广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资金渠道,可采取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矿石等方式筹措资金,达到恢复治理的目的。4.全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巡查监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点与信息管理系统工程建设,属公益性矿山地质环境基础建设,由财政全额拨款。第三节 加强信息公开完善基金制度保障治理资金。县国土资源局要将历史遗留存在问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所需资金,按规划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人民政府要切实保障152、采石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资金。对于生产的矿山,企业自身要保障有足够的资金保证矿山能够严格按照以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第四节 加强检查督导曝光反面事例建立完善定期检查巡查与核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核实、购买中介机构定期巡查服务等方式,对辖区内的矿山开展巡查与核查,要将巡查结果作为矿山企业信息向社会公布。对不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定开采境界采石、不按照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治理恢复、不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矿山企业,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违规名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第五节 本综合治理规划与土地规划协调性问题概153、况东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的基本方针:“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科学安排各业用地规划和布局,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实现土地资源的充分、科学利用和优化配置,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划,最终实现全县天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本综合治理规划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上可行、技术上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的原则;坚持“耕地占一补一”的原则;投资合理,效益最佳的原则;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综合上所述,本综合治理规划在规划层面上与土地规划充分衔接,具有良好的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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