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3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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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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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港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目 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2.1 贵港市应急指挥机构2.2 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3监测预警3.1 监测预报3.2 预警信息发布3.3 预警准备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4应急处置4.1 响应启动4.2 信息报告4.3 分部门响应4.4 分灾种响应4.5 现场处置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7 信息公布4.8 应急终止5恢复与重建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5.2 调查评估5.3 征用补偿5.4 灾害保险6应急保障7预案管理8附则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8.2 名词术语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2、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地质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影响贵港市行政区域的台风、暴雨、干旱、高温、寒潮、低3、温、寒露风、霜冻、冰冻、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4、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2 组织体系2.1 贵港市应急指挥机构发生全市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贵港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气象局局长担任。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市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5、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无线电管理处、贵港供电局、贵港红十字会、贵港火车站、贵港海事局、市水文水资源局、贵港地质环境监测站等有关职能部门的主管或分管领导任市指挥部成员。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分管局领导担任,具体事务由市气象局承担: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可能受气象灾害严重影响的部门会商气象灾害发展趋势,分析研判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汇报;根据市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启动、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具体发布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6、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做好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台风、暴雨、干旱引发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台风灾害、干旱灾害等水旱风灾害,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高温、寒潮、低温、霜冻、冰冻、大雾等气象灾害,严重影响交通、电力、能源等正常运行的,由市工信委启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严重影响通信、重要工业品保障、农业生产、城市运行、卫生等方面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处置工作。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2.2 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对上述各种灾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级别7、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指导。雷电、冰雹、雷雨大风等灾害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建立应急指挥机制负责处置工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指导。3监测预警3.l 监测预报 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系统、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系统、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系统、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系统、水文监测预报系统等专业气象监测预报系统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站网,完善市、县、乡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8、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信息共享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民政、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路、水利、水文、农业、水产畜牧、卫生、教育、安全监管、林业、电力监管、海事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灾害普查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民政、气象等相关部门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建立气象灾害综合评估系统,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3.2预警信息发布 发布制度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9、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发布内容气象部门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发布途径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应急广播系统、无线电数据系统、移动通信群发系统、气象频道等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气象灾害10、预警信息。同时,通过应急广播和广播、电视、电话、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学校、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农村、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前,要及时通知相关地方和11、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在作业期前提前公告。3.3 预警准备要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当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时,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4应急处置12、4.1 响应启动按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级(一般)四个等级,分别应对四个气象灾害预警级别。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后,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贵港市行政区域造成特别重大灾害时,市指挥部应迅速组织相关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根据处置需要,可作出变更应急响应级别的决定。启动、变更、终止I 级、II 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或其授权人宣布启动、变更、终止应急响应命令。启动、变更、终止III 级、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其授权人宣布启动、变更、终止应急响应命令。当同时发生两13、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根据气象灾害演变情况及市指挥部领导的要求,有关部门领导或专家应到市指挥部值班。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电信运营企业负责保障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通信畅通。 级响应气象灾害级预警发布后,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贵港市行政区域造成特别重大灾害,市指14、挥部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由市人民政府宣布启动级应急响应。 级响应气象灾害级预警发布后,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市行政区域造成重大灾害,市指挥部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视情启动级应急响应。 级响应气象灾害级预警发布后,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市行政区域造成较大灾害,市指挥部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视情启动级应急响应。 级响应气象灾害级预警发布后,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市行政区域造成灾害,指挥部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15、,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视情启动级应急响应。4.2 信息报告启动应急响应后,市水利、水文部门要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汛情、水情的监测预报信息,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农业部门要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气象灾害对农业的影响情况,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灾情信息,林业部门应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火情信息。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相关信息,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4.3分部门响应当气象灾害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部门启动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贵港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16、地质灾害时,国土资源部门启动贵港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时,环保部门启动贵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江河航运水道上船舶险情时,水上搜救机构启动贵港市水上安全事故搜救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道路损毁、交通事故等时,交通运输部门启动相关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水旱灾害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贵港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贵港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城市洪涝时,水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涉及农业生产事件时,农业、畜牧、渔业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引发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部门启动贵港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7、。当气象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启动贵港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启动贵港市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或即将造成贵港辖区内出现电网大面积停电的,供电部门启动贵港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通信事故时,通信管理部门启动贵港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重要工业品保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当气象灾害造成严重损失,需进行紧急生活救助时, 民政部门启动相应的救助应急预案。发改、公安、卫生、教育、安监、民政、工信、财政、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农业18、畜牧、渔业、林业、通信、电力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新闻宣传、科技、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广电、旅游、法制、保险监管等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协调、配合工作。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地方群众抢险队伍等,要协助受灾地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应及时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气象部门提供的即时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气象部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各地区、各部门的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市人民政府应急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切19、实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分析研判、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4.4 分灾种响应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处置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台风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号警报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水文、海事部门密切关注水域风浪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防汛部门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会同受灾地人民政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20、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住房城乡建设、市政管理部门采取措施,指导和监督市政基础设施的巡查、加固,指导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的强行拆除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交通运输、渔业部门和海事机构督促指导港口、码头加固有关设施,督促所有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防止船只走锚造成碰撞和搁浅;督促运营单位暂停运营、妥善安置滞留旅客。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市政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指导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台准备,必要时采取停止作业措施,安排人员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21、排除危险、排查故障。农业、水产畜牧部门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台措施,减轻灾害损失。国土资源和地质部门注意防范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排查险情。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部门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暴雨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防汛部门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22、救助工作;会同受灾地人民政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标志设置。国土资源部门注意防范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排查险情。农业、水产畜牧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23、方案。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干旱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农业、水产畜牧、林业部门指导农户、养殖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卫生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24、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高温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电力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住房城乡建设、市政管理、水利等部门指导督促供水企业做好用水安排,并协调上游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公25、安、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卫生部门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农业、水产畜牧、林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水产养殖业的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4.4.5寒潮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民政部门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开放避寒场所;根据受灾地需求,下拨防寒保暖物资;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住房城乡建设、市政管理、林业等部门26、指导管护单位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农业、水产畜牧、林业部门指导种植和养殖农户采取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灾害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4.4.6低温、冰冻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道路结冰等预警信息和低温预警消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电力部门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27、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做好车辆防冻措施,提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车辆减速。住房城乡建设、市政管理、水利等部门指导供水企业做好供水系统等防冻措施。卫生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农业、水产畜牧、林业部门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及林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灾害发生后,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28、霜冻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霜冻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霜冻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市政管理、林业等部门指导管护单位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农业、水产畜牧、林业部门指导种植和养殖农户采取防寒措施,做好农作物及牲畜、家禽、水生动物和林木的防寒保暖工作。大风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风预警信息警报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住房城乡建设、市政管理部门采取措施,指导和监督市政基础设施的巡查、加固,指导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的强行拆除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水文、海事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水域大风和29、风浪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交通运输部门和海事机构督促指导港口、码头加固有关设施,督促所有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防止船只走锚造成碰撞和搁浅;督促运营单位暂停运营、妥善安置滞留旅客。市政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指导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采取停止作业措施,安排人员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农业、水产畜牧、林业部门指导种植、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做好农作物及牲畜、家禽、水生动物和林木的防风保暖工作,减轻灾害损失。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雷电、冰雹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电、冰雹预警信息30、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雷电灾害发生后,有关防雷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雷击灾情的调查、分析评估工作,并为其他部门处置雷电灾害提供技术指导。住房城乡建设、市政管理部门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交通运输部门指导做好交通工具、交通运输管理系统等的雷电、冰雹防护工作,防止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各单位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部门提醒居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相关应急处31、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4.4.10 大雾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大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电力部门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交通运输部门和海事机构及时发布雾航安全通知,加强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运行安全保障、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4.5现场处置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32、,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气象灾害事发地的各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33、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4.7 信息公布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4.8应急终止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终止级应急响应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其他级别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终止,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5恢复与重建5.1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受灾地区县34、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发生特别重大灾害,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恢复重建能力的,为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市人民政府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财政给予支持;同时,依据支援方经济能力和受援方灾害程度,建立地区之间对口支援机制,为受灾地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援。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5.2调查评估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35、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结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将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报至自治区人民政府。5.3征用补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5.4灾害保险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6应36、急保障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灾区通信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交通运输、铁路、航运部门应当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火车、船舶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畅通。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需要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重要工业品保障方案。民政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公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和救助、服务群众等工作。农业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各级人民政府37、及其防灾减灾部门应按规范储备重大气象灾害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财政部门对达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根据灾情及自然灾害救助标准,给予相应支持。7预案管理本预案由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与解释。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8 附则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根据预报预测分析结果,38、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气象灾害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四级预警,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级预警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台风、暴雨、干旱等),对本市造成特别严重的影响。(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超强台风登陆,将可能对我市造成特别严重影响。(2)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有25个乡镇将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的降雨;或者实况已达到以下标准之一,且预计强降水将持续:5个乡镇24小时降水量250毫米;25个乡镇24小时降水量100毫米;单站24小时降水量539、00毫米;单站48小时降水量700毫米。(3)干旱:全市有4个及以上县(市、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以上等级,且2个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特旱,并造成重大影响,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4)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或者灾害影响超出本市处置能力,需要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处置的。 级预警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灾害性天气过程(台风、暴雨、干旱、高温、寒潮、冰冻等),对本市造成严重的影响。(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登陆,将可能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2)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有15个乡镇将出现日雨量40、100毫米以上的降雨;或者实况已达到以下标准之一,且预计强降水将持续:3个乡镇24小时降水量250毫米;15个乡镇24小时降水量100毫米;单站24小时降水量400毫米;单站48小时降水量500毫米。(3)干旱:全市有3个及以上县(市、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以上等级,且1个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特旱,并造成严重影响,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4)高温:过去48小时5个县(市、区)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7及以上,且有2个县(市、区)达40及以上高温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持续出现最高气温为37及以上,且有2个县(市、区)出现40及以上的高温天气。(5)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5个及41、以上县(市、区)日平均气温下降16以上、且日平均气温降至5以下。(6)冰冻:过去48小时4个及以上县(市、区)已持续出现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冰冻天气。(7)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级预警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灾害性天气过程(台风、暴雨、干旱、高温、寒潮、冰冻、低温等),对本市造成较严重的影响。(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热带风暴登陆,将可能对我市造成较严重影响。(2)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有10个以上乡镇将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的降雨或40个以上乡镇24小时降水量50毫米;或者42、实况已达到以下标准之一,且预计强降水将持续:10个乡镇24小时降水量100毫米;40个乡镇24小时降水量50毫米;单站24小时降水量250毫米;单站48小时降水量400毫米。(3)干旱:4个及以上县(市、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以上等级,并造成较大影响,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4)高温:过去24小时5个县(市、区)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7及以上高温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持续出现37及以上的高温天气。(5)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5个县(市、区)日平均气温下降12以上,且日平均气温降至6以下。(6)低温:过去48小时 5个县(市、区)出现最低气温低于3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43、小时上述地区最低气温仍低于3;或者过去72小时5个县(市、区)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最新气候平均值)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7)冰冻:预计未来48小时3个及以上县(市、区)将持续出现冰冻天气;或者过去24小时内已出现并可能持续。(8)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级预警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灾害性天气过程(台风、暴雨、寒潮、低温、霜冻、高温等),对本市造成较大的影响。(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热带风暴登陆,将可能对我市44、造成较大影响。(2)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全市5个乡镇将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的降雨或20个乡镇将出现日雨量50毫米以上的降雨;或者实况已达到以下标准之一,且预计强降水将持续:2个站24小时降水量150毫米;5个乡镇24小时降水量100毫米;20个乡镇24小时降水量50毫米。(3)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5个县(市、区)日平均气温下降10以上,且日平均气温降至7以下。(4)低温:过去48小时 3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最低气温低于3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最低气温仍低于3;或者过去24 小时 5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最新气候平均值)偏低5以上的低45、温天气,预计未来48 小时上述地区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5)霜冻:预计未来24小时4个及以上县(市、区)最低气温下降到3以下且可能出现霜冻;或者过去24小时已有4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霜冻且最低气温3,并可能持续。(6)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各类气象灾害预警分级表台风暴雨干旱高温寒潮低温霜冻冰冻级级级级由于各种灾害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造成影响程度差异较大,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以上标准在充分评估基础上,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灾害预警。多种灾害预警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各自预警46、级别分别预警。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影响时,视情进行预警。8.2 名词术语台风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热带气旋系统,其带来的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常引发洪涝、风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暴雨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大于等于50毫米,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大于等于30毫米,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干旱是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渔业、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大于等于35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寒潮是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47、现象,会对农牧渔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低温是指气温较常年异常偏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渔业、能源供应、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寒露风是指寒露节气前后北方有较强的冷空气南下,造成气温明显下降,影响晚稻正常抽穗扬花和灌浆而导致减产或失收的低温冷害天气。霜冻是指地面温度降到小于等于0,导致植物损伤的灾害。冰冻是指雨、雪、雾在物体上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交通和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雷雨大风指在出现雷、雨天气现象时,风力达到或超过8 级的天气现象。当雷雨大风发生时,乌云滚滚,电闪雷鸣,狂风夹伴强降水,有时伴有冰雹,风速极大。它涉及的范围一般只有几公里至几十公里。雷电是指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伴有闪电和雷鸣的放电现象,会对人身安全、建筑、电力和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冰雹是指由冰晶组成的固态降水,会对农业、人身安全、室外设施等造成危害。大雾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霾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尘粒、烟粒或盐粒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