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预案(2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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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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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寿县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预案目 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21县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22现场指挥部3工作职责31县领导小组职责32现场指挥部职责33有关部门、单位职责4分级标准41特别重大暴力犯罪事件(I级)42重大暴力犯罪事件(级)43较大暴力犯罪事件(级)5应急响应51预警信息52信息报告53启动权限54指挥关系55先期处置56现场处置57善后处理6应急保障61通信保障62物资保障63资金保障64队伍保障65分流保障66培训保障67法律保障7附则71奖励与责任72预案编制73预案解释74预案实施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处置2、全县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处置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全县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永寿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发生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主要指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或公私财产安全的大规模群体性行为。已经多次发生并已明确处置责任主管部门或单位且列入专项工作的群体性上访行为,在上访规模、行为方式、激烈程度及性质没3、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列入本预案处置范围。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和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属地管理,分级响应。以事发地公安派出所为主处置,分级出警,分层次组织实施。紧急情况,视情况减少指挥层级,简化指挥程序。-因情施策,分类处置。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严格区分不当行为与违法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解决不同性质的矛盾。及时判明事件性质,根据事件的原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迅速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积极预防,抓早抓小。“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防止个别问题群体化,4、简单问题复杂化,社会问题政治化。-现场处置,临机决断。对已经发生的暴力行为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对危害国家安全和扰乱社会治安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抓住时机,依法果断处置,迅速控制事态,防止扩大蔓延。-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紧紧依靠各镇办党委、政府、社区中心和有关部门,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多种形式,说明事实真相,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疏导群众心理情绪,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2 组织指挥 我县设立处置暴力犯罪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全县暴力犯罪应急处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具体处置工作主要由县公安局承担。2.5、1县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县大规模犯罪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一般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事件涉及分管部门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维稳办、县应急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卫计局、县信访局、武警永寿县中队相关负责同志和事件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局长担任。县领导小组下设信息综合、处置指导、后勤保障、法律服务、信息发布等应急工作组,负责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6、件的相关工作。2.2现场指挥部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县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等级及指挥关系决定开设现场指挥部,确定指挥员。发生跨地区、跨系统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由县领导小组决定开设现场指挥部,确定指挥员。现场指挥部下设信息联络组、现场处置组、现场劝导组、消防救援组、医疗救护组、机动突击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3 工作职责3.1县领导小组职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发生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处置;下达处置指令;决定重大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并提出相关建议。3.2现场指挥部职责按照县领导小组指令,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掌握及时报7、告事件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提出处置工作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完成现场善后处理工作,安排处置力量有序撤离。3.3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发生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能的,应按照指令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见附件1);负责制定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预案。4 分级标准按照陕西省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级)、较大(级)三级。以下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4.1特别重大暴力犯罪事件(I级)参与人数2000人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暴力犯罪事件。 8、冲击、围攻和打、砸、抢、烧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和单位的事件; 参与聚众闹事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并实施打、砸、抢、烧等暴力犯罪的事件; 造成特大人员伤亡,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事件; 造成特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暴力犯罪对待的事件。4.2重大暴力犯罪事件(级)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暴力犯罪事件。 冲击、围攻和打、砸、抢、烧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和单位的事件; 参与聚众闹事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并实施打、砸、抢、烧等暴力犯罪的事件;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事件;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其他9、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暴力犯罪对待的事件。4.3较大暴力犯罪事件(级)参与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暴力犯罪事件: 冲击、围攻和打、砸、抢、烧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和单位的事件; 参与聚众闹事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并实施打、砸、抢、烧等暴力犯罪的事件; 造成较大人员伤亡,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事件; 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暴力犯罪对待的事件。5 应急响应5.1预警信息各镇办各部门要制订针对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有效的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10、能发生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信息,特别是以下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出现不稳定事端和暴力犯罪苗头,但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 聚集上访过程中,尚未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严重影响交通、治安秩序或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在单位内部的表达共同意愿的聚集事件,尚未发生行凶伤人、扣押有关人员或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的; 其他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尚未出现过激行为、正由有关主管部门现场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群体性行为的。5.2信息报告 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相关镇办党委、政府,获取经核实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信息后,要11、立即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同时抄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维稳办。相关报告制度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相关镇办党委、政府,以及110报警台报告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信息进行研判后,立即指令事发地公安派出所予以先期处置,同时,按照本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确定事件等级,立即报告县领导小组,并提出应急处置决策建议。 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各镇办、社区中心、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按照本预案规定报告信息,口头报告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书面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按照国家预案有关规定,对可能属于重大(级)和12、特别重大(I级)暴力犯罪事件预警信息,经统一核实准确信息后,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件信息;县委维稳办负责向市委维稳办报告事件信息;县公安局负责向市公安局报告事件信息。报告时限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件的经过、参与人员、成分、数量和估计的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事件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5.3启动权限 县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决定启动特别重大暴力犯罪(I级)、重大暴力犯罪(级)应急响应。 较大暴力犯罪(级)应急响应,一般由事发地镇办领导小组组长13、决定启动;必要时由县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决定启动。 县领导小组确定接受应急响应启动指令的部门和单位,统一发布指令。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应急响应启动指令后,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立即到指挥平台就位,参加应急处置。应急响应启动指令下达后,由县领导小组决定开设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指挥员。5.4指挥关系特别重大暴力犯罪(I级)、重大暴力犯罪(级),在县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有关镇办负责先期应急处置。当超出事发地乡镇政府处置能力时,由县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应急处置。 县领导小组负责指挥较大暴力犯罪(级)应急处置。发生跨镇办、跨系统的较大暴力犯罪(级),由县领导小组负责指挥或指定有关镇办负责应急处置。 事件级14、别(按照I级、级、级从高到低排序)在处置过程中发生变化时,指挥关系可作如下调整:事件级别在处置过程中由高变低时,指挥关系可保持不变,也可视情况移交下一级领导小组;事件级别在处置过程中由低变高时,指挥关系必须转移到上一级领导小组。5.5先期处置县公安局按照陕西省公安厅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工作预案负责组织先期处置。 县公安局根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预警信息,及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工作;在可能发生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镇办安排足够警力,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必要时,调派武警中队参与重要目标的保卫。警力布置完成后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报告。 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县公安局要迅速调派足够警力到现场,采取现场控15、制、交通管制、重点目标保卫、侦查取证、驱散抓捕等措施开展先期处置。处置情况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报告。 县公安局在先期处置过程中,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动向,当出现规模升级、事态蔓延及难以控制的局面,立即报告县领导小组并提出下一步处置意见。事发地镇办党委、政府领导,有关主管部门、单位领导按照预案分工,尽快赶赴现场,参与事件处置。 县领导小组就位后,从县公安局接收事件处置指挥权;事件处置由先期处置转入现场处置后,统一由县领导小组指挥事件应急处置。5.6现场处置现场指挥部在县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现场处置。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现场处置;参加事件处置工作的相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和装备,统一由现场指16、挥部指挥调度,服从现场指挥员领导。 现场指挥部就位后,县公安局现场指挥员向现场指挥部指挥员移交指挥权,参与先期处置指挥的公安有关人员应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指挥关系移交后,现场指挥部应迅速组织处置人员,按照应急预案和职责分工开展处置。事发地镇办党委、政府的主要任务:统一调用所属人员、交通工具、通信工具、装备器械和其他物资等资源,决定重大处置措施。指令有关主管部门到现场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指挥现场处置,并带头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现场广播、发布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生异地大规模暴力17、犯罪事件时,参与人员镇办党委、政府要指派有关负责人率领工作组赶赴现场,配合当地镇办党委、政府开展处置工作;事发地镇办党委、政府按照预案迅速处置。事件涉及部门、单位的主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疏导、劝解工作。主动向指挥部报告事件有关情况,提出处置意见。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县公安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适时采取有效交通管制和治安管制措施,控制现场事态发展。保护党政军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搜集并固定事件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适时采取强制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18、,恢复正常社会秩序;采取强制措施前,应向现场人员明示告知。对事件中违法犯罪的人员以及插手事件的敌对分子,依法打击处理。调动武警中队参与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现场指挥部负责事件处置信息收集和报送。处理过程较长的暴力犯罪,要每隔1小时报告一次情况。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 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严格按照中省市及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5.7善后处理事发地镇办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善后处理,县委、县政府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配合,主要做好下列工作: 及时开展对事件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及其他善后处理,迅速恢复社会秩序。 相关责任部门19、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做好群众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加大跟踪和督查力度,及时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复发的不稳定因素。 组织开展对事件损失的评估,认真剖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领导小组。 根据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和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预案和补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意见建议。6 应急保障6.1通信保障县公安局负责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指挥平台通信保障工作。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按照职责搞好应急通信相关保障。6.2物资保障县发改局、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建立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车辆、武器警械、防暴及照明、灭火等设备、器材实行专20、人保管和维护,确保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处置的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6.3资金保障预防和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及疏散、安置参与人员所需经费,县财政部门根据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需要和陕西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6.4队伍保障县政府负责组建由公安民警、武警、医疗卫生人员及有关专家参加的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人数不得少于50人。应急预备队所需车辆、通信等保障工作由各相关单位负责。6.5分流保障负责在全县行政区域内选择合适地点建立分流点,预置用于分流的车辆,发生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时,用于开展疏导、21、分流和接返工作。6.6培训保障县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全县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处置模拟演练;每年分批举办应急处置工作干部培训班,对指挥平台和预备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可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组织模拟演练和人员培训。6.7法律保障县政府法制办要及时研究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涉及的法律法规,为依法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7附则7.1奖励与责任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对在预防和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现所列违法违纪行为之一(详见附件2)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22、追究刑事责任。7.2预案编制本预案是全县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主要依据,由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订,县委维稳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预案制订。各镇办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执行。本预案将定期进行复审和修订。7.3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7.4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2.违法违纪主要行为附件1: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处置的新闻报道、舆论引导;参与处置涉及外事工作和涉外稳定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2、县委维稳办:协助县领导对政治性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进行应急23、处置。3、县信访联席办:协助县领导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引发的暴力犯罪,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小组开展工作。4、县应急办:协调做好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上报送信息,向下传达领导批示。5、县发改局:参与处置涉及国家投资、经济体制改革、宏观调控政策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6、县教育局:参与处置教育系统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7、县民政局:负责处置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参与处置涉及民政工作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8、县监察局:组织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在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中履行职责的情况,查处违法违纪行为。9、县财政局:参与处置涉及国有企业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负责24、为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10、县住建局:参与处置涉及城乡建设、拆迁引发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11、县农牧局:参与处置涉及职责范围内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12、县政府信息办:参与处置涉及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13、县信访局:参与处置因信访突出问题引发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14、县政府法制办:为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提供法律服务。15、县综治办:协调做好引发暴力犯罪预防化解工作。16、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处置工作。主要是依法处置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维护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和25、现场取证;负责先期处置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大规模暴力事件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和领导小组日常处置工作。17、县国安办:发现和搜集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相关情报信息,密码组织实施固定证据和对境内外勾结或境外插手人员的调查、审查工作。18、县司法局:负责处置涉及司法系统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19、县人社局:参与处置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20、县国土局:参与处置涉及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土地问题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21、西平铁路永寿站:参与处置涉及铁路交通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22、县交通局:参与处置涉及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公共交通管理问题引发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23、县水利局26、:参与处置涉及水利建设、库区移民和管理引发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24、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参与处置涉及医疗卫生问题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参与处置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问题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25、人民银行永寿支行:参与处置涉及金融问题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26、县市场局:参与处置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27、县市场局:参与处置涉及生产企业制假造假、特种设备使用事故及食品安全事故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28、县环保局:参与处置涉及环境保护问题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29、县文广局:参与处置涉及文化、广电及新闻出版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参与处27、置涉及体育活动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30、县安监局:参与处置涉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31、县银监会:参与处置涉及银行系统以及非法集资方面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32、县总工会:负责协助涉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处置。33、县人武部:参与处置涉及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的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34.武警永寿中队: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35、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参与有关事件的处置。附件2:违法违纪主要行为1、对有关规定不执行或贯彻不力,或制定错误政策做出错误决策,侵害群众利益,引发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或致使事件升级的。2、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矛盾纠纷不认真解决,失职、渎职,致使发生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3、因泄漏国家秘密或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导致引发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的。4、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失当,甚至压制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如实上报情况、及时处置,致使可以避免的影响和损失未能避免的。5、违反规定指令公安机关参与非警务活动或违反规定派出警力处置,或滥用强制措施、警械或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造成矛盾升级、事态扩大的。6、在预防和处置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