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补充协议(2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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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92634
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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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大厦小区员工物业管理服务劳动合同
1、补 充 协 议双方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作为双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下称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一、 补充合同第六条(一)物业服务费收缴与管理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房地产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具体标准(按一费制)如下: 物业服务费,高层(多层)住宅: 1.44 元/月.平方米,配套商业1.64元/月.平方米;电梯、消防等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供水二次加压费用,高层(多层)住宅: 1.16 元/月.平方米,配套商业2.86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一;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乙方应建立本物业项目的专用2、独立的账户对物业服务费收支进行管理。1.实行包干制按月进行交纳,业主应在每月首月前十五日(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物业服务费也可预收,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2.按月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 3 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总额最高不超过逾期物业管理费总额的20%。3、根据物价局和房地产管理局文件规定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100%向房屋产权人收取,出售后未装修入住的空置房,物业所有人应书面告知物业企业,前24个月由物业所有人按70%交纳物业管理费,超过24个月按90%交纳物业管理费。(如有新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3、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按到下条款处理:(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逾期之日为公布缴费通知中规定缴纳期限的最后日期),滞纳金总额最高不超过逾期物业管理费总额的20%。(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地下停车库和按双方同意的在管理区域内划定的停车位,由乙方进行管理.维护并按物价核定标准收取泊位费;停车服务管理费不应高于本地区同等车位停车服务管理费的标准。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详见附件一)(三) 地下车位停车管理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1、业主公共地下人防4、停车位:执行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泊位费,费用的收取只是用于停泊不负责保管义务;其收入除去物业停车管理服务费的4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服务费,其余60%用于补充经业委会同意并认可的维修养护,需建立专用帐户,专款专用。2、规划配建的停车位(含地上地下):已出售(租)的部分按照车位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价格收取停车管理服务费。根据发展需要,业主共享出租的地下停车位以及所有配套建设车位,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需求进行管理。利润部分除去4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服务费,其余60%用于补充经业委会同意并认可的维修养护,专款专用。3、业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5、行签订保管合同并交纳相应的服务费。 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邮递、执法等特种车辆在执行公务时以及业主搬家车辆、临时送货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四) 乙方应与地下车库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服务及收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停车场所保洁、照明、巡视(或监视)等服务,并对停车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使用等工作。二、补充合同第九条 甲方及物业所有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存、管理、使用、续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甲方提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甲方应6、当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所需资金预算、列支范围、工程进展以及资金划拨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三、补充合同第八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迅、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通迅、有线电视等费用的,可以向委托单位收取代办手续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四、补充合同第十条 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管理、治安、环境维护、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对于相关部门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乙方、业主、物业使用人不得阻挠。五、补充合同第四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7、实施情况;(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有权检查乙方的维修保养记录,并提出意见。(三)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报告;(四)监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公共部位及其他公共部位收益的归全体业主所有。(五)对物业有监督权、有批准和监督物业委托第三方管理的项目的合约及涉外合同的权利、有更换物业的权利。安保合同签订三方协议,即物业公司是甲方,保安公司是乙方,业主委员会作为监督方监督保安人员的工资发放和待遇的改善。(六)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8、题以及业主、物业使用人与乙方之间的纠纷,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七)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和专项维修资金,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八)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九)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房屋出租登记报备工作,并督促承租人到公安机关进行流动人口登记、办理暂住证。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十一)审核小区范围内的商业、文化及其他活动的准入事宜,并有权审核签署的9、相关合同。(十二)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有协商协调的义务并督促其交纳。(十三)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十五)每年十二月下旬向业委会上报当年物业费收入情况,按实际年总收入的1%提取业委会活动经费,在物业洞壹项目账户保管。六、补充合同第五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委派相应专业的物业服务人员履行本合同;(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三)根据10、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对小区内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应按价格部门相关规定在收费场所实行明码标价(未列项目业主有权拒缴);(五)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定期向甲方、业主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六)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整体委托给第三方管理,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七)维护本物业管11、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秩序,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落实小区安防力量,采取各种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八)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报备管理工作,对不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加强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见附件三)。(九)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12、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十二)在物业管理用房中留出的业主活动用房由乙方负责管理。(十三)应符合天津物业及其小区相关的费用规定及其服务标准和准则;(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七、 补充合同第十三条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和物业使用13、人有权拒绝支付。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物业使用人。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5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4、 因乙方维护保养不及时、维修不当或管理不当,造成甲方公共设施损毁、功能丧失、报废、无法使用、丢失灭失的,乙方应予以恢复更新或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甲方14、(业主大会):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住所: 住所:业主委员会主任: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附件一:物业服务质量实施细则一、综合管理服务质量要求1、负责制定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会所内设物业服务中心,办公设备较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整洁有序。3、物业服务中心设项目经理一名并持证上岗。4、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仪表整洁,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5、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每天接待时间不少于10小时。6、公开报修电话,24小时接受业主或使15、用人报修。急修0.5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如遇突发事件,接报后应尽快到达现场。7、能提供四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四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8、专项服务委托管理。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规范的委托服务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专项服务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操作人员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服务企业人员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对专项服务企业的服务有监督管理及评价记录。9、对业主或使用人投诉应在1日内答复处理。10、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维修、养护要有详细工作记录,更换设备要有台帐;11、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12、应16、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13、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装修前期(水电工程期)每周巡查1次装修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公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14、每年年终组织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满意率调查采用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征询意见的形式。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80%,住户的满意率不低于90%。如业主向甲方投诉,经甲乙双方核实确认为有效投诉的将列入住户不满意记录中。15、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16、对17、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做规范,帐目清晰。17、应有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18、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19、有平面示意图,各区域、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二、房屋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服务质量要求1、共用部位(含房屋自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包括的范围: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公共照明灯具、避雷装置、供电部门与房屋业主分界点至18、户表盘(计费电表除外)之间的供电线路。共用设施设备系统:电梯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背景音乐、中央监控系统、二次加压供水系统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绿地、变配电系统、市政排水设施,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2、居住房屋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养护,服务质量要求包括:(1)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要求房屋完好率95%。(2)楼房及区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每月一次巡视公共部位楼宇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楼内墙面、顶面、地面粉刷层无大面积剥落。面砖、地砖平整,无大面19、积起壳、缺损现象。发现损坏,属小修范围,及时组织修复;属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计划和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决定,组织实施。要求维修及时率96%以上,要求维修合格率96%以上。(3)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4)保证护栏、围墙,每半年巡查一次,发现损坏,属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计划和物业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甲方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决定,组织实施。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道路、甬路、步道、活动场地达到基本平整,边沟、涵洞通畅;(5)确保雨水、污水管道通畅。雨、污水管道20、化粪池定期清掏,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一次,雨、污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6)每周一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属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计划和物业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决定,组织实施。(7)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每周一次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计划和物业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决定,组织实施。(8)公共健身器材、儿童滑梯等设施每周巡查,21、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安全使用。(9)楼宇对讲系统(含即将安装的人脸识别系统),每月一次进行保养,保证其24小时运行正常。对讲主机选呼功能正常,且选呼后的对讲功能正常,语音清晰;(10)周界报警24小时设防并正常运行,应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该系统的警戒线封闭,报警控制器能识别报警区域;(11)监视系统: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录像功能正常;(12)电子巡更(电子围栏):根据需要设定巡更路线、时间,不定期地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13)负责园区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14)园内公共部位不22、得私自加装护栏,确有必要的,须经甲方批准;(15)每半年应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做好二次供水系统的清洗消毒记录,水质经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在管理区域内公示检测报告。三、房屋及专有部分的保修.维修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及专有部分包含业主户内的承重墙体、梁柱、室内墙面.屋顶和与其相关的粉刷层.室内外自用的各类管道.用电线路.自用的设施设备、门窗户扇等; (2)房屋及专有部分的保修.维修服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也可自行委托他人维修,此维修属于有偿服务部分,费用的收取由双方根据维修的难易程度协商为准; (3)物业服务企业接到业主的保修要求后,23、应及时到现场查勘,对认为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控的项目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问题的蔓延和扩大; (4)属于开发建设施工单位的质量问题且属于质量保修期内的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及时联系建设单位做好质量问题的修缮工作但物业企业不承担其维修责任和义务;超过质量保修期的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也可自行委托他人维修,此维修属于有偿服务部分,费用的收取由双方根据维修的难易程度协商标准为准。保洁服务服务质量要求。四、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房屋户门以外,服务质量要求: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2、楼内公共区域(1)地面每日拖洗一次,大堂、门厅花岗岩、大理石每二个月保养一次。(2)2米以24、下的单元门、开关盒、表箱盖、信报箱、扶手每日擦抹一次,2米以上的单元门、开关盒、表箱盖每周清洁一次。(3)楼梯栏杆每日擦抹一次(4)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一次。(5)楼道门每3天擦抹一次(6)楼道玻璃每周清洁一次(7)天台、屋顶每月清洁一次(8)电梯轿厢每日擦拭、清扫一次。3、户外公共区域(1)道路地面、广场、公园、绿地每日清扫2次,有8小时巡回保洁。要求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明沟每周清扫一次;如遇雨、雪,及时清除主要道路积水、积雪。(2)宣传拦、小品等每季清洁一次。2米以上高杆路灯每季清洁一次。(3) 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收集箱、点,并每日清理一次,垃圾收集箱、点设置合理,收集25、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明显异味。垃圾桶内胆夏天每天清洗一次,冬季隔日冲洗一次。(4)消毒灭害,每季对窨井、明沟、垃圾箱喷洒药水一次(6、7、8、9月每月喷洒一次),每年灭鼠三遍。(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五、 公共秩序安全维护服务质量要求1、保安人员要求(1)设专职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并定期接受培训。甲方要求保安队伍人员稳定。(2)能处理和应对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426、)在岗人员按需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安全保卫器械。(5)遵纪守法决不允许发生任何保安人员参与打人、斗殴事件。2 、门岗(1)相对封闭 :主要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专人值守,有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登记记录。大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和业主放行许可制度。(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电动车)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保持主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3)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表井盖、雨筚子、花、草、树木、果实等。(4)维护公共秩序,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证24小时昼夜巡逻、值班。科学设置巡逻岗,白天每2小时巡逻一次,夜间每1小时巡逻一次27、,做到有计划、有记录;(5)对外来人员、临时装修人员、家政人员进行管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做好防火、防盗及各类车辆管理。(6)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7)区域内对危及人身安全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半月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良好。3 、技防设施和救助服务质量要求(1)录象监控、周界警报等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并有专人驻守,注视各设备传达信息。(2)监控报警后,保安人员应在10分钟内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接受住户救助要求,解答住户的询问。(3)有火警、水警、警情应急预案。每28、年组织一次防火应急预案演习。六、车辆管理服务质量要求1、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存车处)内,24小时有巡视和协助停车,车辆停放有秩序。2、有健全的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应经甲方审核同意;3、对进入的机动车辆行驶设立指示标记、及停放位标记。及时处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现象。4、车库内地面、墙面有车辆行驶指示牌和地标,车库场地每日清扫一次,有照明,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5、管理进入物业辖区的各种车辆,有外来车辆出入,实行业主准行制度。保持车牌识别系统功能正常。七、 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服务质量要求: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29、责任制。2、定期检查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其运行正常;消防栓定期巡检;每月巡查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3、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检查;4、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及时更新或充压;5、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做到设备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6、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它用;7、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遇事能果断处理。8、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协助消防人员疏散、救助人员等八、 其他设施、娱乐设施服务质量要求1、公共部位的护栏、标记、名牌整洁、齐全、有效;2、休闲椅、30、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每周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安全使用;3、环小区塑胶跑道每月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九、 电梯养护、运行、维护服务质量要求1、电梯24小不间断运行,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通风机、摄像头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2、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乙方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3、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二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接报五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31、钟内抢修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十、 绿化美化服务质量要求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绿化示范区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服务质量要求:1 、乙方根据居住小区绿化美化标准,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对绿化美化作必要的补建;具体方案由乙方制定,甲方批准。2 、绿地养护要求如下:(1)植物配置基本合理。乔、灌、花、草齐全。绿化较充分。(2)绿化草坪修剪每年2遍以上,草面基本平整。(3)每年普除杂草。(4)树林生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树冠基本完整,内膛不乱,通风透光,修剪每年2遍,基本无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杈;在正常条件下,无明显黄叶、焦叶、卷叶、落叶。(5)篱、球、 乔、灌木超过齐平线132、0CM应修剪,每年不少于2遍,做到表面圆整。攀援植物适时修剪,每年不少于4次。(6)绿地整洁,无杂树,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化产生垃圾能及时清运。(7)及时灌溉,保证有效供水,有积水及时排除。(8)每年普施肥一遍。(9)每年喷洒药水一遍,发现病虫害及时杀灭。十一、装修管理服务质量要求1 、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装修管理制度应经甲方审核同意;2 、查验业主装修方案,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3 、装修期间,对进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4 、业主装修结束后33、,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清运装修垃圾。十二、资料和档案管理 服务质量要求1、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或完善并积极收集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2、服务质量要求:(1)完整保存资料和档案,不损坏、不丢失,重要资料应制作备份;(2)查阅和调用资料和档案,要有登记记录制度;十三、社区文化娱乐服务服务质量要求1、法定节日及重大活动应在大门及主要干道,悬挂喜庆、祝贺宣传条幅。2、每年组织二次以上社区活动。3、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34、担的其它工作。附件二: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移交清单(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附图; (三)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消防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四)设施设备的出厂随机资料,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五)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六)业主名册; (七)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八)物业费用收支账目,债权和债务;(九)物业委托第三方管理的项目的合约;(十)物业接受业主托管的项目、资料及协议等。附件三: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35、理(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用途;(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私搭乱建);(三)擅自改变房屋外貌;(四)占用或者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擅自移动共用设施设备;(五)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超标准排污或者发出超标准的噪声和振动;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六)损坏健身器材;(七)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杂物,高空抛物;(八)践踏绿化、毁坏绿化、侵占绿地;(九)乱停乱放车辆;(十)饲养大型犬;(十一)侵占通道,包括但不限于楼道、消防通道、维修通道、道路、场地等,在消防通道上设置路障,损坏或挪用消防设施;(十二)未经批准摆摊设点;(十三)在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上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十四)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十五)其他影响他人居住环境、安全及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合同表格
上传时间:2021-05-14
1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