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06-2020年)(7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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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06-2020 年)二一二年七月 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I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土地利用规划的背景与面临形势土地利用规划的背景与面临形势.1 一、兰州市基本概况.1 二、土地利用现状与存在主要问题.2 三、上轮规划实施情况.4 四、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土地利用形势.7 第二章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原则指导思想与原则.12 一、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相统一原则,严格保护基本农田.12 二、坚持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兼顾各类各业和各区域用地.12 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12、3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建设力度,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13 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14 一、土地利用战略.14 二、土地利用规划总体目标.15 第四章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8 一、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18 二、构建国土生态屏障网络.18 三、优先保护基本农田.19 四、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空间与规模.19 五、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23 第五章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管制土地利用分区管制.25 一、综合分区.25 二、土地功能分区.28 第六章第六章 耕地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耕地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38 兰3、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II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38 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41 第七章第七章 生态用地与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用地与自然保护区建设.45 一、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45 二、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46 第八章第八章 对县级规划引导和控制对县级规划引导和控制.48 一、严格下级规划的指标控制.48 二、明确下级规划编制的原则要求.50 第九章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53 一、中心城区用地规模.53 二、中心城区用地结构优化与布局.53 三、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55 第十章第十章 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4、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58 一、土地整理与综合开发利用工程.58 二、建设用地挖潜增效工程.60 三、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工程.61 四、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62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划实施保障措施.65 一、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政府目标责任.65 二、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65 三、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66 四、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68 五、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宣传和监督检查.68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战略方针,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严格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提高土地资源的节5、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兰州城市建设与功能优化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顺利实施,保持兰州经济快速平稳增长,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有效供给,最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以及 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在开展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实施评价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依据规划期内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土地利用结构优6、化和合理布局的调整方案,确定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的土地利用政策,引导产业发展在空间上的合理布局,树立全社会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的理念,促进兰州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规划是兰州市在规划期实行严格土地管理制度、落实土地宏观调控与土地结构调整、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的纲领性文件,是调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以 2005 年为基期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 2010 年,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规划范围为兰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 1310304 公顷。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 第一章 土地利用规划的背景与面临形势 一7、兰州市基本概况一、兰州市基本概况 兰州市地处黄河上游,居甘肃中部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带,位于东经 1023610434,北纬 3535377。地势呈西北高、东南低,中间为主城区河谷盆地,海拔 1450 米3680 米之间。兰州市东邻定西市,南接临夏回族自治州,西与青海省毗邻,西北靠武威市,东北为白银市。全市地貌可分为山地、黄土梁峁沟谷地、河谷盆地三种类型。其中山地占全市总土地面积的 65%,海拔在 2500米3680 米之间;黄土梁峁沟谷地占全市总土地面积的 20%,海拔在 1830 米2000 米之间;河谷盆地占全市面积的 15%,海拔在 1400米1620 米之间。土地总面积 1.3 万8、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 2.88%。其中,市区面积 1631.6 平方公里,市区河谷盆地区东西长约 40 公里,南北宽 2 公里8 公里。兰州属于典型的大陆性干旱气候,雨量少而集中,年变化率大,年均降雨量仅 324.85 毫米左右,年蒸发量却达 1486 毫米,为降雨量的 4.5 倍,干旱威胁严重。年均气温 9.3,绝对最高温度 39.9,绝对最低温度-23.1,年平均日照时数 2446.6 小时,无霜期 180 天。兰州市区沿河谷分布,常年多偏东风,但风速小,年静风天数达 50%以上,导致逆温层天数多,最高逆温层天数达 280 天/年,冬季尤为严重,造成烟尘废气不易扩散,是兰州市主城区9、大气环境质量差的主要因素。全市辖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红古区、西固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城关区,有 63 个乡(镇),803 个行政村。2005 年,全市户籍总人口311.7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80.02万人,农村人口 131.721万人。全市国内生产总值 567.04 亿元,占全省的 29.32,固定资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 产投资完成 259.58 亿元,占全省的 29.68。财政收入 28.92 亿元,占全省的 11.36。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8529 元,居全省第四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81.28。农民人均纯收入 2713 元,居全省第五位,是全国平均水10、平的 83.35。耕地面积 27.13 万公顷,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7.75 万公顷,仅占耕地面积的 28.56%。粮食总产量 32.30万吨,人均粮食为全省平均水平的 31.78,粮食自给率仅为 27%左右。二、土地利用现状与存在主要问题二、土地利用现状与存在主要问题 (一)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四查清四对照”核查结果,2005 年兰州市土地总面积为 1310304.3 公顷,土地利用结构如下:1.1.农用地农用地 全市农用地面积 113521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6.64%。其中:耕地面积 273200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24.1%,占土地总面积的20.85%;园地11、面积1389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22%;林地面积9279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8.17%;牧草地面积 680418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59.9%;其他农用地面积 74897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6.6%。2.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全市建设用地面积 5809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43。城乡建设用地 45230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77.86%,占土地总面积的3.45%(其中:城镇工矿用地2221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8.25%;农村居民点用地 23013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39.6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 7694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13.24%;其他12、建设用地面积5167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8.89%。3.3.其其他他土地土地 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3 全市其他土地面积 117003 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 8.93%,其中水域 8035 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 7.1%;自然保留地 108968 公顷,占其他土地的 93.13%。(二)土地利用存在主要问题 1.1.土地条件差、供需矛盾突出、中心城市发展空间受限土地条件差、供需矛盾突出、中心城市发展空间受限 受黄土丘陵特殊的地貌和地理环境限制,市域内山地多、平地少,难利用土地多、可利用土地少,兰州市建设用地适宜度最高的区域占全市总面积的 12.27%,农业用13、地最适宜区占全市土地面积的 13.1%,较适宜占全市土地面积的 24.9%,基础条件薄弱和自然条件差双重阻碍使得土地的供应能力有限,协调各业用地需求,合理调整用地空间布局受制于地形立地条件的限制,矛盾突出。中心城区地处东西狭长的河谷盆地,受南北两山约束,土地总面积仅有 220 平方公里左右,城市发展的空间十分有限,中心城区人口过度密集,人均建设用地 84 平方米,市区人均绿地仅 8 平方米左右,环境污染严重、交通压力大,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品味与功能提升。2.2.市域市域生态生态脆弱、脆弱、主城区主城区地质灾害较多,生态建设与城市建设地质灾害较多,生态建设与城市建设矛盾突出矛盾突出 兰州市地处甘肃14、中决干旱、半干旱地区,干旱缺水是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建设发展的主要瓶颈。全市草地生态系统占全市面积 65.1%,多为荒漠草原。植被较好的林地生态系统仅占 1.25%,湿地生态系统仅为 1.4%。全市生态极敏感区占土地总面积的 12.3%。高度敏感区占24.4%,中度敏感区占 50.6%。耕地面积的 41%、建设用地的 16.37%处于不适宜区。干旱、滑坡、水土流失、大气污染成为土地利用中主要的生态问题。兰州市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城市之一,全市范围内滑坡、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4 崩塌、泥石流、塌陷等地质灾害十分严重。地质灾害敏感区与城镇建设区相伴相依,全市地质灾害隐患15、处达 863 处,“5.12”汶川地震加剧了地质灾害发生的频度。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明显增加,2009 年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分别比上年增加 2.3 和 13.8 倍,全市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达 66.7 万,威胁财产 2600 亿元。其中:主城区灾害治理难度大、威胁人口多、分布最为集中、危害严重,受威胁人口达 50 万人。3.3.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总体水平不高,粗放低效用地方式仍未扭转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总体水平不高,粗放低效用地方式仍未扭转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扩大,而受财力投资所限土地内涵挖潜力度不足,土地低效粗放利用的现象依然存在。据 200516、 年全市土地清查结果显示,建设用地中低效、闲臵用地共 7235.94 公顷,占全市建设用地的 12.3%。主城区有 15.34 平方公里的城中村,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7.94%,开发园区存在规划实施缓慢、土地闲臵的现象。虽然伴随全市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人口在逐年减少,但农村居民点用地由 1997 年的23557 公顷减少到 2005 年的 23013 公顷,下降速度缓慢,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仍然居高不下,农村居民点用地人均面积175 平方米,超出国家规定的人均 150 平方米的上限,一户多宅、闲臵浪费、空心村现象近年来不断上升。三三、上轮规划实施情况、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兰州市土地17、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自 1997 年 10 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在西部大开发建设的强力推动下,全市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平稳发展,各项建设用地需求增长迅速。在优质土地资源紧缺、供需矛盾突出的形势下,坚持贯彻执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从严落实土地用途管制,逐步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用地规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5 模、用地方向与用地结构的控制和引导作用,在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耕地与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农业基础得到巩固 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市县(区)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规划为依据,以计18、划管理、规划审查、项目预审为主的规划实施管理手段,将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实施的首要任务落实到各县(区)政府的工作目标,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保护标志并落实到具体田块和农户,基本杜绝了建设随意占用基本农田的现象。规划期间除国家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其他建设基本上没有占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对稳定农业和粮食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至 2005 年底,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分别稳定在 273200 公顷和 223091 公顷以上,保持在省级规划下达的目标范围之内。(二)各级政府规划用地意识明显增强,规划实施的政府目标责任制得到强化 土地利用19、总体规划实施后,市、县、乡三级政府都把规划实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建立了政府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双重落实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土地规划实施目标列入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通过建立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制,强化了各级政府领导的土地利用规划意识,推进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三)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建设占用耕地得到有效补充 规划实施把土地开发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作为实现占补平衡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6 措施、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的有效途径。建立和完善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制度,规范了土地开发整理行为。通过20、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可研论证、严格规划设计,建立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备选、计划投资储备库,以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投入为重点,积极拓宽筹资渠道,以市场为导向,制定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单位和个人投资土地开发整理。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同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扶贫移民、环境保护、治理水土流失和荒漠化、农田水利建设和农村的村镇规划建设相结合,合理确定资金的投资方向,使土地开发整理进入了规范化的有序轨道,开发的重点控制在投资效益好、失地农民急需、环境影响小的地区,有效地缓解了失地农民的生活矛盾。1997 年至 2005 年仅国家投资开发补充耕地 1774 公顷。(四)违法用地得到有效查21、处,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明显提升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清理整顿违法建设用地。通过“四查清四对照”全市共核查出各类违法用地 2342 公顷得到有效查处,进一步严格了用地审批程序,维护了用地秩序,规范了依法管地用地的行为。全市未批先用、批而不用、批少用多、违反规划和超计划用地等现象得到有效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规模盲目扩张的现象得到明显遏制。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明显得到提升。(五)保障国民经济建设的用地需求,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1997-2005 年全市共提供各项新增建设用地 7078 公顷,年均供地 786 公顷。不仅保障了兰新、兰渝、兰青、陇海、包兰、兰郎、兰白、兰州至合作铁路、公路,22、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一大批交通、水利、电力身先士卒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也保障了城市、城镇及新农村建设用地,有力地保障了全市各项建设必要的用地需求,支持了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7 社会各项事业有顺利发展,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增长。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11.18%,2005 年人均达到18296 元,是甘肃省平均水平的 1.67 倍。四、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土地利用形势四、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土地利用形势 (一)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 兰州市作为省会城市承担着引领甘肃省经济发展的重任。GDP 占全省的 30%左右,是甘肃省经济中心城市23、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点开发区。在全国城镇体系规划中,兰州市确定为西部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和国家综合一级交通枢纽城市,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西油东送”的重要节点,陇海、兰新、包兰、兰青、兰渝铁路干线交通枢纽。随着西部大开发建设深入和国家对重要交通干线建设与升级,兰州市的国家一级交通枢纽地位将进一步提升。作为甘肃省主体功能区重点发展区和甘肃省唯一的特大城市,其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生物医药、能源电力、高新技术、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已经具备一定基础,现代金融、商贸、物流、文化、教育与科技产业有着良好的发展条件,已经成为西部重要的石化基地、机电加工基地,高新技术产业方兴未艾,将充分发挥工业化水平24、高、人口密度大、科技人才密集、地理区位条件优越、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优势,聚集生产要素,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随着国务院对甘肃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的加大,兰州市作为甘肃省经济核心城市具备了发展大产业、形成大市场、建设大兰州的潜在条件和发展机遇。在本轮规划期内随着“兰白”经济区的推进和“兰州新区”的建设,兰州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将在省内率先发展,城镇化发展速度将大大加快,兰州市的经济建设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规划期内必将成为兰西格经济区的发展引擎、西陇海兰新经济带的重要增长极和新亚欧大陆桥的重要支撑点进入全面创新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8 发展的历史新阶段。(二)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25、兰州市与全国发达省会城市相比仍属后发展地区,处于由工业化中期向全面工业化迈进的发展阶段,借助中央对甘肃省经济发展支持的相关政策,加速发展成为规划期内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和必然选择。规划期内,兰州市将加速推进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完善交通网络,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城市服务水平完善功能体系,着力加快兰州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促进大兰州经济圈的形成,在这种背景下,各项用地需求将更加强烈。国家确定既要对保护资源又要保障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更高要求的前提下、更严格的要求,土地利用和管理将面临的挑战进一步加大:1.1.城市建设跨越式发展和国家交通网络升级使城市建设跨越式发展和国26、家交通网络升级使建设用地保障压建设用地保障压力加大力加大 规划期间是本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关键时期。围绕将兰州市打造成为西部交通枢纽,化工、制造业中心,信息交流中心和商贸金融中心,人口聚集中心的战略目标,随着“兰白”经济圈的形成和兰州新区的建设,规划期间全市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将大大加快,城镇化率预计以年均 1.8个百分点以上的速度增长,到 2020 年全市城镇化率将增至 70%以上;中石油化工基地、兰星集团公司化工生产基地、金浦集团化工基地、西北永新公司化工基地、兰州陆港物流园区、兰州出口加工区、装备制造业等一批重大项目将在本轮规划期内落户兰州,这将27、直接带动兰州市工业用地增长。随着国家对西部地区交通网络的建设和升级,兰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兰州铁路中心枢纽站、兰渝铁路、包兰二线、西兰客运专线、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9 兰州城际铁路,兰新第二双线、兰州至合作铁路、兰州城市轨道交通、兰州绕城公路南段、南山公路、兰州至营盘水高速公路、兰州至郎木寺公路将在本轮规划期内开工建设,兰州市在西部地区的交通枢纽地位将大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在本轮规划期内增量最大。作为甘肃省主体功能区重点开发区,将着力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城乡交通网络,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小城镇和卫星城建设,农村教育、医疗28、文化、体育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也将占用一定的土地。在国家要求将继续执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对建设用地规模进行严格控制,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前提下,全市可作为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将受到限制。受省级规划下达的城乡建设规模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约束性指标限制,城镇与工矿用地发展需求与供地矛盾加剧,建设用地保障压力逐渐加大。2.2.行业和区域间用地矛盾逐步加剧,统筹各类各业和各区域行业和区域间用地矛盾逐步加剧,统筹各类各业和各区域用地用地的难度进一步加大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随着国家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战略的确定和全社会生态保护与建设意识的增强,规划期内29、对全市耕地保护的要求将更加严格;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构建兰州生态安全屏障,对园地、林地、草地及河流、水库等具有生态功能的用地保护要求也越来越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生态宜居、山水兰州”建设,统筹兼顾中心城区和小城镇及新农村建设、不同区域和不同行业的用地需求,促进城乡和区域间协调、平衡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建设用地需求强烈和资源约束日益加大的双重压力下,行业间、城乡之间和不同区域之间的用地矛盾日益尖锐,统筹和协调各类各业和各区域用地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0 3.3.人口持续增长和经济要素加速集聚,使促进建设发展与保护基人口持续增长和经济要素加30、速集聚,使促进建设发展与保护基本农田形势更加严峻本农田形势更加严峻 2005 年,全市耕地面积为 273200 公顷,位列全省各市第八,人口占全省 12.14%,位居第二。人均耕地面积仅 0.087 公顷(1.29 亩),远低于全省人均 0.18 公顷(2.69 亩)的水平。受干旱的影响,中低产田比例大,耕地总体质量低,粮食产量增幅缓慢且不稳定,多年来粮食自给率一直在 27%左右,远低于全省平均粮食自给率 90%的水平,粮食自给能力还不能满足农村人口消费;作为高原夏菜生产基地的榆中盆地、秦川盆地、河湟谷地承担着兰州主要的蔬菜供应和许多省份的夏季蔬菜供应,成为农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保护重要的蔬31、菜生产基地和发展城市建设的矛盾十分突出。兰州市作为西部地区交通枢纽和甘肃省“兰白”经济圈核心城市,是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期内推进人口和经济聚集的重点区域。到 2015 年和 2020 年全市户籍总人口分别增至 340 万人和 400 万人。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保障人口和经济发展对粮食等基本农产品的需求逐步增加,基本农产品生产所需的耕地和其他各类农用地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加。规划期内兰州市工业化、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的加速推进,各项建设将不可避免地占用一定数量的农用地和耕地,特别是最适宜建设的地区与最优质的耕地高度重合,使得保护基本农田和主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任32、务更加艰巨。2005 年,全市耕地面积为 273200 公顷,与 1996 年相比耕地减少 19873 公顷,随着人口的增长,全市人均耕地由 1996 年的 0.1038 公顷下降到 0.0884 公顷,虽然粮食产量在上轮规划期内稳中有增,但人均粮食占有量整体呈下降趋势,2005 年粮食作物单产为 2258.31 千克/公顷,仍然低于全省平均 3234.75 千克/公顷的平均水平,人均粮食占有量由 1996 年的 108.7 千克下降到 102.6 千克。粮食消费依赖外调的程度将进一步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1 加大。占全市 60%的中低产田主要分布在榆中山区和永登县33、山区,春旱和初夏旱灾发生频率高,严重干旱年份多,是兰州粮食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受地形的限制,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难度大、投资成本高,规划期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加大,人均耕地占有量下降的趋势难以扭转,农田基本条件和水利设施建设受资源条件限制,很难有大的改观,基本农产品供给形势和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2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全面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和拓展中心城市、建设兰州新区为突破口,保护基本农田为根本,保障经济发展为重点,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为中心,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生态服务用地功能为出发点,贯彻“十分珍34、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张的关系。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合理保障建设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协调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与建设,为兰州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规划严格遵循以下指导原则:一、一、坚持坚持保障发展和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保护耕地相统一原则相统一原则,严格,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 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支持城乡建设与重大基础建设的同时,严格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与省35、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坚持以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为重点,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城乡建设、经济发展与农用地保护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推进耕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认真贯彻和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保障补充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相平衡,使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相统一。二、二、坚持坚持城乡城乡统筹统筹和区域和区域协调协调发展发展,兼顾各类,兼顾各类各业各业和各区域用和各区域用地地 坚持城乡与区域间协调平衡发展,夯实农业基础,统筹兼顾各业、各部门对土地的合理需求;以工业化、城镇化为重点,统筹兼顾城乡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36、3 建设和各区域发展。通过优化和合理配臵土地资源,全面协调好农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重点发展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之间的关系,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三、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严格遵循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方针,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城镇用地和新农村建设走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张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合理控制中心城区及郊县县城的建设用地规模,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把城镇、中心村建设与农村建设37、用地整理、乡村工业用地整理结合起来,适时推进兰州北山造地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农用地整理的力度,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改造,稳定粮食生产,发挥特色产业优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与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建设生态建设力度,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力度,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用 按照防治优先、兼顾保护的要求,逐步扩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用地,坚持推进中心城区和交通沿线生态屏障建设,加大城区和交通干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力度,提高城市绿化用地比例,构建农田防护网络,推进黄土沟壑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强化国土资源综合整治。使生态脆弱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得38、到有效保护,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4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一、土地利用战略一、土地利用战略 在人口持续增加、各类建设用地需求增长,资源和环境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势下,以土地资源供给引导产业布局和用地结构调整,统筹协调各类、各业和各区域用地,发挥兰州市西部区域中心城市及交通枢纽地位和甘肃省经济中心产业优势,形成合理有序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国土开发和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促进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打造“兰白”经济圈,提升甘肃省经济中心城市地位,增强经济辐射带动力,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合理的用地保障。强化土地利用分区调控39、,促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形成以市区及重点城镇周边为主体的重点开发区,以基本农田集中区、农业发展区、生态脆弱区为主体的限制开发区和以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为主体的禁止开发区等分工明确的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坚持以土地供给调控用地需求,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重视土地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土地利用主要实施以下战略:“围绕一个核心、解决三种矛盾、实行五项举措、实现六个目标”即:围绕实现兰州市跨越式发展和交通枢纽建设的核心;重点解决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矛盾、中心城区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用地矛盾、建设用地扩张与集约用地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矛盾;通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40、,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构建资源与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建设用地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张相结合,整体推进城乡建设;优化土地结构,合理引导产业发展在土地利用上的空间布局;强化土地利用分区调控,促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用地举措,规划期内实现土地利用的六大总体目标。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5 二、二、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总体目标目标 (一)实现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同步协调 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得到全面保障,欧亚大陆桥重要结点城市基本建成;中心城区和重点城镇用地得到有效保障,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和加工制造业基地基本建成,中国西部重要交通枢纽41、信息中心和金融中心地位基本奠定。落实省级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任务,稳定全市耕地面积,逐步提高耕地质量,调整和优化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基本农田得到严格保护。到 2010 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268600 公顷以上,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237041 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182255 公顷以上。其他农业用地得到合理利用,农业的集约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显著提高,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基地初步形成,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大增强。(二)城乡和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人口城镇化与城镇发展规模相协调城镇体系基本完善,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42、公共服务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基本形成。到 2010 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48966 公顷以内;到 2020 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59820 公顷以内,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至 2040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比例减少至 28.9%,逐步实现农村居民向中心村镇集中。(三)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机制建立并不断完善 节约集约用地的机制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土地利用管理更加严格规范;节约资源、科学发展的理念成为社会共识,依赖于高强度土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6 地投入带动的城43、市城镇发展模式得以根本扭转;各类、各业用地全面转向外延扩张和内涵挖潜并举以内涵挖潜为主的发展轨道,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全部得到盘活利用;城中村改造全面完成,低效用地得到有效整合;各类用地、特别是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益明显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各项建设严格按国家确定的用地标准用地。到 2020 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由 2005 年的 127 平方米,控制到 120 平方米以内。适度提高中心城市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改善居住环境,由 2005 年的 84 平方米提高到 2020 年的86 平方米。依据国家制订的建设规范标准进行能源、交通、水利、工矿建设,同时加强项目选址和44、论证,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四)用地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保持基本稳定,农业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建设用地增长与人口和经济增长相协调;未利用地得到合理、适度开发利用,生态功能用地得到全面保护并实现稳步增长,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城乡用地结构趋于合理,农村人口和用地实现同步向城镇有序转移;城镇工矿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绿化用地比例有所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市区及其他重点城镇的综合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各类用地布局不断优化,基本实现农业生产布局规模化和专业化、产业发展基地化,城镇等级规模和分45、工更加合理,农村建设用地布局趋于集中。(五)稳步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实现用地空间有效拓展与补充 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耕地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取得成效,工矿废弃地基本得到复垦,耕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加强以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7 提高耕地质量的土地整理和梯田建设,通过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来弥补耕地补充数量的不足,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上的基本稳定与提高。(六)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 全市人口和产业在市区及周边重点城镇的集聚度进一步增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及中心城区生态屏障的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以中心城区及重点镇为主体的重点开发区、以基本农田集中分布46、区和农业发展区为主体的限制开发区,以自然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为主体的禁止开发区等土地利用功能定位清晰的发展空间格局逐步形成,基本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中心城区和交通干线及重要建设区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治理,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防护屏障功能区得到严格保护,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得到有效遏制,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到 2020 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 16%;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 35%以上,具有改善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等基础性生态和景观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保持在 33%以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受保护土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大于 8%,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兰州市土47、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8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一、一、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 在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稳步增长,新增建设用地得到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实现理性增长,其他土地按规划逐步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建设用地比例由基期年的 4.43%提高到 8.51%。2006年到 2010 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8421 公顷以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3500 公顷以内;到 2020 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1753 公顷以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12513 公顷以内。到 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76965 公顷以内48、;到 2020 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11521 公顷以内。规划期末农用地比例由 86.64%调整为 40.19%(按土地新的分类标准把牧草地调整到其他草地使农用地比例下降),耕地面积占全市总土地面积的比例由基期年20.85%,少量减少为 18.09%。园地着力于结构优化、品种改良、提高品质适度压缩面积,面积比例从基期年的 1.06%减少到 0.89%。林地面积大幅度提高,由基期年的 7.08%提高到目标年的 10.90%。耕地、园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保持在 32.66 万公顷以上,草地面积保持在 5.7万公顷以上,林地面积保持在 14.28 万公顷以上。其他土地由基期年的 8.32%调49、整为 51.3%(按土地新的分类标准把牧草地调整到其他草地使其他土地面积比例提高)。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变化与经济建设相适应,生态环境趋向良性化发展。二、二、构建国土生态屏障网络构建国土生态屏障网络 充分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市域土地生态环境,构建中心城区周边生态屏障、交通沿线网状生态景观廊道、农田防护林网、边坡沟道水土保持林网,形成立体化、多层次、交叉互补的生态屏障网络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区管护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9 和建设,维护自然山水格局,充分发挥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甘肃连城自然保护区、吐鲁沟国家级森林50、公园、石佛沟国家森林公园、徐家山国家森林公园、兴隆山国家森林公园、关山省级森林公园的天然屏障和水源涵养功能。加大水土流失治理,遏制土地退化。以土地综合整理为中心,以改善耕地生产条件为出发点,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单元,综合运用生物措施、农业措施和工程措施,采取治沟和治坡相结合、封育和管护相结合的手段,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全面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加快坡耕地改造,大力发展水平梯田。加强交通建设、水电开发、矿产开采等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恢复受损土地和植被,保护生态环境。规划期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7500051、 公顷,治理率达到 34.5%以上。逐步建设区域生态环境优良、生态廊道优美、自然保护区稳定、水土保持稳固的土地利用格局。三三、优先保护基本农田、优先保护基本农田 在农用地结构调整中,对“兰州新区”、主城区扩展区及重点城镇占用的上轮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区做必要调整外,按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集中的要求,首先对城镇扩展边界外、交通没线河谷川台地、蔬菜基地、特色农产品基地、优质梯田、农业人口集中区周边农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保护。严格落实省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182255公顷以上。四四、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空间与规模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空间与规模 在建设52、用地布局上优先保障国家铁路建设和高速公路网建设用地,加快兰州与四川、重庆、内蒙、新疆、宁夏、陕西等周边省区的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 快速交通网建设,重点保障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能源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完善城市功能,打通城乡之间的联络通道,确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兰州新区、主城区、榆中盆地、永登县城、皋兰县城等重点城镇的发展,适当控制县城以下小城镇的外延扩张,为提升兰州市西部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和确立西部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和加工制造业基地以及西部交通枢纽、信息中心和金融中心提供用地保障;合理配臵县城和其他重点城镇建设用地,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和布局。在榆中盆地及各重53、点镇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优先保障兰州高新技术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用地,促进乡镇企业向县域工业集中区集中,加速推进兰州市工业化进程,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发展,以城镇化带动人口的合理流动。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土地整理,合理安排公共事业用地,切实保障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工程等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教育、卫生、文体设施等公共设施的建设,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一)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和增量 加强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严格兰州市中心城区、县城、各工业集中区及各乡镇、村庄建设用地的增量管理。到 2020 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59820 公54、顷以内,较 2005 年净增 14590 公顷。合理控制建设用地的时序安排,使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与人口聚集规模相匹配。县、乡镇级规划要根据市级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因地制宜、科学划定县城及其他城镇、村庄的建设用地区,明确城镇和村庄的扩展边界,制定切实可行的管制规则,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盲目无序扩张。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1 (二)进一步协调基础设施用地 积极支持中心城区和重点城镇基础设施服务用地,合理安排“兰州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推进“兰州新区”与主城区、主城区与榆中盆地快速交通网络的形成,按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积极支持、保障55、农村公路、民生工程及国家级交通干线网络和城际快速铁路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用地规模从 2005 年的 7694 公顷增加到 2010 年的 12048 公顷和 2020 年的 20325 公顷,分别增加 4354公顷和 12631 公顷。(三)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坚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安排各级城镇用地。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县城为枢纽,以中心城镇为基础,构筑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重点镇)一般镇的市域城镇体系,形成单核多轴圈层式的空间结构和要素聚集能力强、人口分布合理的城镇化格局,促进城市、城镇全面协调发展。加速人口、生产要素和产业向城市城镇集聚,促进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缩小城56、乡差距。突出发展兰州市中心城区和“兰州新区”加速发展榆中盆地建设,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发展永登、榆中、皋兰三个县城和中川、定远、夏官营、三角城、金崖、忠和、九合、什川、树屏等中心镇,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适当扩大规模,构筑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次级经济辐射中心;其他小城镇建设发展以内含挖潜为主,严格控制扩大用地规模,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功能完备的特色小城镇。合理确定城镇工矿用地增长的规模,提高集约用地水平,实现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规划期内,全市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从 2005 年的 22680 公顷,分别增加到 2010 年的 29500 公顷和 2020年的 57、39420 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 2010 年 122 平方米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2 和 2020 年 120 平方米以内。各类开发区、园区、工业集中区一律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严格控制项目准入和用地选址。通过城镇工矿用地的集中布局,引导和促进产业集聚,培育形成分工合理、集约高效的产业链,促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合理确定工业用地的规模和比例,优化城镇用地结构。严格按照人口发展规模和产业布局要求,确定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兰州新区用地规模和范围,合理有序地进行扩区建设。依据国家有关用地定额和集约利用标准58、,实行工业项目准入制度,推广节地型生产工艺和技术,大幅降低单位工业产值用地消耗,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工业进区入园,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加强对农业用地区内零星分布的独立工矿用地的管理,严格限制其用地扩张,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进行土地臵换,促使其向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集中迁移。对零星分布的独立工矿废弃地及时进行复垦,逐步减少独立工矿的用地规模。(四)合理配置新农村建设用地 保障新农村建设必要用地。按照“规模适度、合理布局,注重实效”的原则,合理预留各集镇和中心村发展用地,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重点保障农村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59、施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大力推行城乡一体化建设,积极引导闲散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中心镇集中建设,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农村空闲地安排建设。合理配臵新农村建设用地,按照城镇化发展水平和农村人口缩减水平,适度压缩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全市农村居民点面积从 2005 年的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3 23013 公顷下降至 2020 年的 20400 公顷;规划期末农村人口下降到105 万人左右,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从 2005 年的 175 平方米,减少到 2020 年的 194 平60、方米。五五、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 (一)加强生态防护林建设与保护 大力开展南部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及城市及中心镇周边生态屏障和交通沿线生态廊道建设,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快水土流失治理,努力稳定并逐步增加林地和森林面积。到 2020 年全市林地面积稳定在 14.28 万公顷,比 2005 年增加 5 万公顷。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荒和非法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工程建设征占用重点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林地。(二)优化园地结构和布局、做大做强特色果产业 巩固和发展兰州“瓜果城”的特色产业优势,推行梨、桃、杏、枣、玫瑰、苹果等特色61、果品的进行基地化建设,实施园地规模经营,促进园地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提高。稳定现有园地面积,引导新建园地向条件适宜的台地和荒坡地集中发展,适度开展退园还耕,加大科技和资金投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园地单产和利用效益。到 2020年,园地面积稳定在 1.17 万公顷,比 2005 年减少 2177 公顷。(三)合理利用阴湿山前牧草地、保护荒漠草地、推广草田轮作 加大牧草地的保护和建设力度,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对东南部和西部山前条件好的草地合理利用,控制载畜量,防止超载过牧。加强对黄土丘岭沟壑区荒漠草地的管育与封护,严禁滥挖、滥采和不符合规划的土地开垦,发展草田轮作制和舍饲圈养。到 2020 年,牧草地62、面积保持在 5.71 万公顷以上。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4 (四)适当安排畜禽养殖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改变传统分散的畜禽养殖模式,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建设生猪、肉鸡、蛋鸡和奶牛生产养殖基地,促进畜禽养殖向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引导新建畜禽养殖场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支持农村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产业化水平。到规划期未安排其他农用地面积 7.79 万公顷,比 2005 年增加2988 公顷。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5 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管制 为了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统筹区域土地利63、用,明确区域土地利用调控方向,根据各地资源和环境禀赋条件、土地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区域发展战略定位的差异,按综合分区,将兰州市划分为城市核心区、城市边缘扩展区、东部城乡统筹优化提升区、北部西部工农业综合发展区和西部南部生态环境保护区五个综合分区。并按照促进人口、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明确各综合分区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和对策,引导和调控各分区的土地利用。按功能分区,将全市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城镇发展区、独立工矿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发展区、牧业发展区八类土地利用功能区,按各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差异制定并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管64、制政策和引导措施,促进各主体功能区的形成,落实对市区和各县的土地利用调控。一一、综合分区综合分区 (一)城市核心区 主要包括中心城区所在的城关、安宁、七里河、西固四区,含张掖路、沙井驿、新城、东川共 38 个乡、镇、街道,总面积 44573 公顷,总人口约 170 万。2006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0850 公顷,耕地2642 公顷,林地 2349 公顷,其他土地 28731 公顷。土地利用调控方向:该区是兰州市建成区建设与发展的主要区域,未来要充分发挥城市中心区的作用,立足于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的辐射能力。加强城市建设用地的内涵挖潜和优化整合,加快旧城和城中村改造,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强化65、土地立体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限制占地多、消耗高的加工业用地,保障高新技术、循环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6 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强化生态建设用地布局,创造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加强南北两山等生态建设用地保护,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二)城市边缘扩展区 位于中心城区外缘,含青白石、和平、河口、什川、西果园、彭家坪、陈坪 15 个乡、镇、街道,总面积 174004 公顷,总人口约 40万。2006 年耕地面积 22654 公顷,林地 16877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12498 公顷,其他土地 124921 公顷。该区域是兰州市在规划远期,城市化扩展66、的首要地区。在产业发展的方向选择上,重点考虑与都市发展核心区的互补性和差异性。土地利用调控方向:该区是兰州市未来老城区外延拓展的主要方向之一,目前着力建设和平和河口南地区,发展为兰州市的外围工业带,重点包括石化工业、生物制药、精细化工、有色金属等;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结合当地现状,大力发展和优化农业经济产业,积极发展城郊农业、观光农业和旅游农业,提高城市郊区农用地利用效益;保障生态用地,加强土地生态环境的恢复与治理,切实保护地质遗迹、风景名胜和森林公园;划定城市发展增长边界,严格保护山地、林地、耕地、河流近岸等城市非建设用地空间,合理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三)东部新城发展及关联区 位于东部榆中县,67、含甘草店、高崖、金崖、夏管营、连搭、青城含 16 个乡、镇,总面积 261566 公顷,总人口约 30 万。2006 年耕地面积 55212 公顷,林地 23194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 21556 公顷,其他土地 161605 公顷。该区域是榆中盆地城镇集合群和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是兰州市东部城镇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区域。土地利用调控方向:本区是新型城市化引领下的城乡融合重点提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7 升区,按照优化和统筹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的要求,保障榆中县城-夏官营-三角城发展的需求;合理安排城镇、工矿用地,重点保障资源加工业、商贸物流产业、旅游休闲产业用地;引导城68、镇“两型”化建设,保障城乡社会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重点保障城际、城乡通道等基础设施用地;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依法进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城乡土地统筹发展。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充分发挥农业用地效益。(四)北部西部工农业综合发展区 位于北部永登县、皋兰县以及红古区,含中川、秦川、苦水、西岔、水阜、花庄、树屏等 26 个乡、镇,总面积 699126 公顷,总人口约 60 万。2006 年耕地面积 115058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 69、2983 公顷,林地 8371 公顷,其他土地 572714 公顷。该区域经济相对落后,城市化水平较低,农业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地位。劳动力资源也比较丰富,兰州新区的建设和兴起,将会对本区产生重大影响。土地利用调控方向:重点保障作为兰州市拓展空间新载体的兰州新区用地需求,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循环经济产业用地;以交通为先导,优先安排城际快速公路干道、城际轨道交通、高速铁路、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永登县城、皋兰县城的等发展用地;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建设兰州新区生态修复和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实验区;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积极开展迁村并点,大力培育中心70、村;加强农田水利工程修复改造,搞好土地整理复垦,改造中低产田;加大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发挥“绿心”和大面积基本农田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8 的生态屏障作用;加大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城镇建设和区域开发应尽量避开生态高敏感区,保护生态板块的完整性和生态廊道的畅通性;保障林地、草地、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改善区域水土流失,积极防范地质灾害。(五)西部南部生态保护区 位于榆中县南部、永登县西部、七里河区南部,含马坡、连城、黄峪、金沟等 6 个乡、镇,总面积 131035 公顷,总人口约 14 万。2006年林地面积 42060 71、公顷,耕地 22258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 1094 公顷,其他土地,65678 公顷。土地利用调控措施:该区域地势较高,地形起伏较大,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土地调控重点是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农业发展的关系,保护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野生物种生境和栖息地;必要地区推行封山育林,保护和促进区域生态系统自然演替;加大兴隆山-马寒山、连城等生态涵养林建设力度,构建生态屏障;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加强生态环境整治,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引导人口有序外迁,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协调区域内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与生态、人文环境资源保护。二、土地功能分区二、土地功能分区 (一)基本农田集中区 基本农田集72、中区是兰州市农村人口、优质农田、特色产业和城镇建设的集中分布区域,区域面积 34180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6.1%。主要包括:秦王川盆地北部、庄浪河谷地、宛川河流域、河湟谷地、榆中县东北部、永登县中部丘陵区及青城盆地。土地利用管制导则:严格控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转变用途;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9 农田保护区,涉及农用地转用或征用土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按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划数量与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加大基本农田的质量建设力度,配套建73、设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提高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不得破坏、污染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进行建窑、建坟、挖沙、采石等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区内一般耕地和优质园地未被建设占用之前,应依照基本农田管制和建设政策进行管护。基本农田集中区的农村居民建设用地严格按以下规则进行管制:1.加强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医疗卫生、道路、沼气、电网、信息网、垃圾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社区管理等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2.引导农民建设节地节能节材住宅,保护有地域特色的农村建筑风貌。3.加强农村宅基地管74、理。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面积,村内有空闲地或原有宅基地已达标的,不再安排新增宅基地。对于居住面积低于国家标准,确需增加居住面积的,新建住宅要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闲臵宅基地和未利用地。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拆旧建新,利用现有宅基地建设多层住房,全面推行“一户一宅”制。区内农业用地严格按以下规则进行管制: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生产,除经依法批准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外,禁止在区内进行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建设。2.严格贯彻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各项法规制度。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依法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予以补划或补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30 充75、,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任何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臵、荒芜、污染基本农田。4.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改变耕地和基本农田土壤性质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对耕地和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5.区内现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复垦或者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者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二)一般农业发展区 是指基本农田集中区以外,以发展76、农业、林业、牧业为主的区域。区域面积 62460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7.67%。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控制区内的耕地转变用途,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区内耕地的,实行“占一补一”及先补后占制度;加强对有林地的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鼓励对该区内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整理,逐步整治空心村,增加区内的有效耕地面积;加强水土保持能力建设,提高生态环境容量。充分发挥各县区资源和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畜禽规模养殖、特色果产业和高原蔬菜生产,引导和促进农产品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加快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区用地管制规则:1.坚持农地农用,严格限制非农业建设。未经77、依法批准,不得随意占用区内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31 2.根据土地适宜性合理利用土地,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耕则耕。3.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合理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产出和利用效益。4.加快区内现有零星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整理,严格限制不符合规划的建设用地扩展。5.区内宜农(耕)其他土地开发必须以不损害生态环境为前提,要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主要目标之一。严格限定开垦后的土地用途,根据土地适宜性确定土地的利用方式和用途。适宜作为耕地的,优先作为耕地,不适宜作为耕地的,可安排作为其他用地。(三)城镇发展区 城镇发展区包括中78、心城市发展区、重点城镇发展建设区,主要包括兰州中心城区及郊县区中心城区(海石湾、榆中、皋兰、永登)及重点镇(兰州新区、夏官营、定远镇等)控制面积 40570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3.1%。该区是规划期内推进全市工业化城镇化的国土空间。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节约土地、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兰州市中心城区为依托,促进各具特色的县城和小城镇集约发展,形成布局合理、梯度有序、功能明确兰州市城镇发展体系,使之成为甘肃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区内大力发展现代工业,建设人口居住区、交通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各类工业向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以及工业园区集79、聚,人口向城镇集聚。1.1.中心城区中心城区 指兰州市主城区和及其扩展区,到 2020 年,中心城区发展建设区面积为 22777 公顷,占城镇发展区面积的 56.14%,占全市土地总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32 面积的 1.74%。作为甘肃省省会城市和“兰白”经济圈核心城市,到2020 年中心城区建成区容纳人口 265 万人,人均建设用地 86 平方米。2 2.县域中心城镇县域中心城镇 指海石湾、榆中、永登、皋兰县城。各城镇发展依托地理条件和现有经济基础,发挥特色产业优势,促进城市建设。到 2020 年,海石湾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面积 800 公顷以内,容纳人口 8 万人;80、榆中县城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面积 800 公顷以内,容纳人口 8 万人;永登县城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面积 822 公顷以内,容纳人口 8.2 万人;皋兰县城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面积 976 公顷以内,容纳人口 9.8 万人;中心城市和县域中心城镇区用地管制规则:实行城市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严格划定城市建设用地扩展的边界,将城市建设严格限定在扩展边界内,未经法定程序修改调整,不得突破边界范围批地用地。城市建设用地拓展边界线内的农用地转用,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备案制度,强化跟踪监管。在本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科学、合理编制好城市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安排好城市内部各类用地的规模和布局,强化新增建设用地管理81、,严格按照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时序批地用地。支持城市交通、供排水、电力、通信、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城市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大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强化市中心城市和兰州新区在甘肃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带动作用,增强三县县城在县域经济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严格执行供地政策,对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等坚持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有偿供地。规划建设区内农用地在未批准转用前,必须按原用途使用,不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33 得改作建设用地、不得荒芜。对控制“城中村”进行逐步改造,充分利用城市存量82、土地和闲臵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国家城市用地定额标准,采取措施促进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3 3.重点城镇发展建设区重点城镇发展建设区 到 2020 年,重点城镇发展建设区面积为 13701 公顷,占城镇发展区面积的 33.77%。包括三个等级。一级重点城镇 永登县中川镇、秦川镇、上川镇、树屏镇,皋兰县西岔镇、水阜镇为一级重点镇,发展建设兰州新区。承接兰州市主城区工业转移、地质灾害转移人口安臵、发展新型工业产业、空港物流为一体的现代化新区。新区以装备制造业、国家化工原料集散地和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新能源新材料基地为主要建设内容的现代化工业新区。二级重点城83、镇 根据经济建设发展用地扩张和人口聚集度因素,确定全市二级重点镇为夏官营、定远、金崖、忠和、九合、什川等中心镇。依托靠近中心城区和交通干线的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工业、物流、仓储、商贸、农副产品加工及旅游等产业;作为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城入园、增容扩区的承接地,以工业化助推城镇化,加快城镇发展,形成次一级经济中心,发挥中心城镇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打通中心城区与榆中、中川、白银三个方向的经济通道。到 2020年,二级重点城镇发展建设区面积为 3099 公顷,其中:定远镇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面积 1200 公顷以内,容纳城镇人口 12 万人;夏官营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面积 70084、 公顷以内,容纳城镇人口 7 万人;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34 金崖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面积 700 公顷以内,容纳城镇人口 7 万人;忠和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面积200公顷以内,容纳城镇人口1.7万人;九合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面积168公顷以内,容纳城镇人口1.7万人;什川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面积131公顷以内,容纳城镇人口1.3万人。三级重点城镇 指高崖镇、甘草店镇、清水驿镇、连搭镇、小康营镇、贡井镇、阿甘镇、西果园镇、中堡镇、大同镇、龙泉镇、苦水镇、连城镇、河桥镇、平安镇、花庄镇、窑街镇等重点镇,重点提升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能力,促进城镇发展。20285、0 年二级重点城镇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到 2655 公顷以内。重点城镇发展建设区用地管制规则:优化城镇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城镇人均用地控制在 100平方米以内。在本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做好城镇规划,优化城镇各类用地结构和布局,完善城镇功能,严格按城镇规划批地用地。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城镇投资环境,吸引生产要素集聚,引导产业和人口积聚,发挥城镇示范效应。适当鼓励发展符合产业政策的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促进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发挥各城镇农业生产优势,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农副产品加工,提高重点城镇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86、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非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将重点城镇发展建设区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适度安排高新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商贸物流业、在城镇规划区进行建设,发挥产业聚集效应,严格限制污染企业在城镇周边发展,大型企业向工业集中区聚集。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35 (四)独立工矿区 独立于村镇之外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大中型矿山等以工业发展为主的区域。兰州市工矿区为窑街煤矿采矿区,面积 805 公顷。独立工矿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煤矿开采区用地,区内不安排居民用地和大型建筑物用地。2.区内各类用地的安排必须符合矿上建设规划。3.有计划进行矿山环境综合治理,采空区塌陷87、稳定后及时进行土地复垦。4.区内矿山建设尽量利用低效、闲臵、废弃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5.确保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现有农用地进行农业生产,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益。(五)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指已经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百年梨园,区域面积 10048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67%。土地利用管制规则: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区域内生态平衡,注重自然、人文环境相互协调。2.除与保护需要直接相关的建设外,禁止其他各类建设及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3.作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的国土空间,严格控制风景旅游区内的建设用地规模,根据旅游资源环境容量和景观协调等88、要求,引导旅游用地建设。4.逐步减少自然保护区内的人口,引导人口向城市发展地区和中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36 心村镇居民区有序转移。(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包括兰州市河流滩涂湿地、水源保护地、城镇地质灾害重点区。面积 2093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0.16%。生态环境安全区用地管制规则:1.对生态恢复区实行强制性保护和限制性开发。区内禁止城镇、工业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禁止破坏生态的农牧业开发。2.加强造林绿化,增强地质灾害区的搞灾能力和水源地的保持水土能力。3.在植被生态恢复后,在确保生态环境不再遭受破坏的前提下,可考虑适度发展旅游等其他功能。4.严格控制土地污89、染源,加强土地污染控制力度,禁止不达标准的污水用于农田灌溉。(七)林业发展区 林业用地区包括现有林地和已列入生态保护实施项目的造林地和规划期实施造林的土地等,规划期末全市林业用地区为 142831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10.9%。林业用地区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按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内调整确有困难的可保留现状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需要可退耕转化为林地。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兰州市土地90、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37 (八)牧业发展区 现有成片的天然、人工和改良草地包括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草地以及规划期调整为牧草地的土地。规划期末牧业用地区57105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4.36%。牧业用地区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按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内调整确有困难的可保留现状但不得扩大面积。3.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38 91、第六章 耕地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一、一、耕地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一)从严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强化新增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新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除重点建设项目和城市拓展及重点城镇建设确需占用耕地外,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及小型企业发展建设用地,走内涵挖潜、转换土地进行建设,2006-2020 年,兰州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12513 公顷以内,其中:2006 年到 2010 年控制在 3500 公顷以内。县级规划和乡镇级规划要明确城镇、中心村及独立选址重点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及用地边界,在用地布局方向的选择上要将是否有利于保护耕地作为评价的一项基92、本指标,从规划源头上控制各类建设多占耕地的不良倾向。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的引导,除矿产开采、火力发电、军事设施等因矿产资源分布限制、重污染、核辐射或其他特殊需要可以在工业园区和城镇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项目外,其余项目都必须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进行选址,对单独选址项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必须把项目占用耕地情况作为评选方案的一项基本指标,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二)努力减少耕地非建设性流失 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撂荒弃耕、灾害损毁等非建设性耕地流失的管理与治理。各类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按照数量质量平衡的原则履行耕地补充义务。在确保耕地保有量的前提下合理引导在种植业内部进行农业93、结构调整。加快农田基础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提高耕地抗灾能力,加大灾毁耕地复垦力度,减少灾毁耕地的数量。2006-2020 年全市非建设性占用耕地控制在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39 350 公顷以内,其中,2006 年到 2010 年和 2011 年到 2020 年分别控制在 150 公顷和 200 公顷以内。(三)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1.1.合理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合理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兰州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依据法律政策规定的基本农田划定标准,合理调整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足额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依据农用地分94、等定级等成果,优先将河谷川地、秦川盆地、榆中盆地中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村镇集中区周边的耕地以及其他生产条件好、集中连片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中集中连片、质量较好的耕地优先调整划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将已不具备粮食生产能力、污染严重、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损毁难以恢复、耕作层已被破坏且难以复耕、坡度在 25 度以上、质量等级低且分布零星的耕地调出基本农田保护区,全市共调整基本农田面积 9321 公顷。规划期内,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182255 公顷。在确保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前提下,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除足额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外,可多划一定比95、例的基本农田,用于不确定选址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时补划。2.2.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 加大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粮食主产区优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基本农田整理,完善田间路、渠、林网等农田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的重点区域为:除城镇规划扩展区之外的湟水河谷川台区、庄浪河谷川台区、黄河河谷盆地、榆中盆地、秦王川盆地、黄土残塬沟坝地、特色农产品基地、人口集中地区黄土梁峁地区。规划近期,重点推进基本农田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40 保护示范区整理和建设,通过示范区建设,总结经验,树立基本农田建设的典范,推进全市基本96、农田保护和建设工作。3.3.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各县(区)要严格将本规划分解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责任人。规范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台帐,设臵统一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公示制度,扎实做好基本保护基础工作。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体系,明确相关主体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基本农田日常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督管理手段,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基本农田占用审批制度和补划制度。4.4.保质保量补充耕地保质保量补充耕地 严格落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建设97、单位必须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执行先补后占制度。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大力开展土地复垦,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在着重对现有中、低产田进行综合治理和改造的同时,对部分开发条件较好的耕地后备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实现。2006-2020 年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共补充耕地不少于 12513 公顷。其中:2006 年到 2010 年不少于 3500 公顷。加强对补充耕地质量等级的评定和检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补充耕地的质量。全面推进以耕地整理为主要内容的农用地整理工作,促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由土地开发为主向土地整理和复垦为主转变。优先对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较好的平原、河谷、盆地区98、的耕地进行整理,大力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和配套建设。通过统一规划、科学设计,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平整,合理配臵灌排系统,完善交通系统布臵及农田防护体系,建成田块平整规则、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通达的高质量的标准化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人们生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41 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到规划期未,通过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 3000 公顷。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按照依法依规、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大农村废弃土地和闲臵宅基地整理力度,开展迁村并点、退宅还田。到 2020 年,全市完成农村建设99、用地整理 2000 公顷,增加耕地 1500 公顷。加大对因矿产资源开采破坏、工程建设挖损、压占以及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通过工程与生物等综合措施尽可能恢复或改善土地的生产、生态功能。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复垦土地应根据土地适宜性,优先安排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其他用途。到规划期未,完成矿山恢复治理 1000 公顷。适度进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合理确定土地开发的用途和规模。控制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其他土地的开发,严格限制对滩涂、河流水面的占用。加强土地开发调查评价,深化土地开发的经济、技术、生态可行性研究。到 2020 年,完成其他土地开发 12000 公顷,补充耕地 8100、000 公顷。二、建设用地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节约集约利用 (一)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国家和甘肃省有关用地标准。加强用地审查,禁止超标准批地和用地。兰州市主城区、兰州新区建设除占用一定量的耕地外,充分利用荒山进行开发建设,本着改善条件建设“生态宜居、山水兰州”的要求主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按“适度调高、从严控制”的原则,从人均 84 平方米提高到 86 平方米,兰州新区以工业为主产业聚集区人均建设用地按 120 平方米控制。县级以下城镇人均建设用地统一按 100 平方米控制;铁路、公路、及工厂建设都要严格按道路等级建设控制标准和工厂容积率等进行用地审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01、)42 查,禁止超标准用地。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优先保障技术含量高,社会经济效益好的节地型产业用地,严格控制能耗高、用地粗放低效的项目用地,禁止向淘汰类工业项目供地,大力推广节地型生产工艺和技术,推广节地型多层建筑。(二)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 积极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规划期内要加快处臵和利用城镇闲臵土地和低效用地。加快城中村改造,鼓励对城镇现有建设用地进行深度利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低效用地的挖潜利用,按规划确定土地用途,增加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新建项目要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道路建设要尽量利用原有道路进行改、扩建,尽量不占或少占优质农用地。运用经济、政策和102、行政手段鼓励合理开发其他土地进行建设。(三)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面积,村内有空闲地或原有宅基地已达标的,不再安排新增宅基地。对于居住面积低于国家标准,确需增加居住面积的,新建住宅要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闲臵宅基地和未利用地。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拆旧建新,利用现有宅基地建设多层住房,全面推行“一户一宅”制。(四)促使工业用地提高建设用地效益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强化管理手段,充分利用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提高工业用地门槛,促使其加大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努力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兰州主城区老企业出城入园,向兰州新区和高新技术区、经济开发区扩区地区集中。对投资强103、度达不到、生产效益不高和国家禁止、限制的企业采取更加严格的供地政策,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促使工业用地效益的提高。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43 (五)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以建设生态城市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对区域土地适宜性进行评价,因地制宜地将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1.1.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 范围:范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104、地区,面积为 5.98 万公顷。包括城镇、村庄、工矿等不同类型。管制管制规则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2.2.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 范围:范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的区域,面积约为 1.105、79 万公顷,包括城镇、村庄、工矿等不同类型。管制规则:管制规则:严格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3.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44 范围:范围: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是城、镇、村、工矿的合理隔离带,面积约 113.3 万公顷。主要包括耕地、林地、牧草地、自然保留地等类型。管制规则: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106、标双重约束,禁止中心城区、县域中心、大型工矿企业和已纳入允许建设区的村镇新增建设。从严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新增用地,规划中已列明、且已安排用地布局的线性建设项目,按符合规划审批用地。4.4.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范围:范围: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主要用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区域,面积约 9.95 万公顷。包括林地、风景名胜特殊用地、生态廊道屏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保护区、水库等。管制规则: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107、020 年)45 第七章 生态用地与自然保护区建设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及西部大开发建设重大决策,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生态保护基本方针,坚持生态保护与建设并举,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逐步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不良状况。一、一、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 重点保护自然保护区、旅游和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封山育林地、公益林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严格禁止或限制区内各类土地开发利用活动,确保合理的生态和景观用地。(一)自然保护区用地保护 强化对兴隆山自然保护区用地的保护,加快对其他残存自然生态系统的抢救性保护,维护生物多108、样性。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自然保护区实行特殊和严格的保护。到 2020 年,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 9%以上。(二)风景名胜区用地管理 加大对全市现有的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以及其他拟开发景区的保护力度。严格限制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各类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过度开发或“只开发,不保护”的行为,促进兰州市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三)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 加强对黄河、湟水河、大通河、庄浪河、宛川河流域水源涵养地建设,对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公益林地、封山育林地、湿地、防护林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严格保护和限制性开发,建立和完善生态环109、境功能区保护机制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功能区土地用途管制。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46 滩涂地的开发必须在保证安全排洪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规划统筹安排,防止人为破坏导致生态功能的退化。严格保护各类天然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禁止过度放牧、乱砍滥伐、陡坡地开垦、滥采破坏生态的活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禁止或限制污染性建设项目及大型建设项目进入,控制区内土地开发强度。采用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多种形式,加大植被建设,促进生态系统修复。二、二、土地生态建设土地生态建设与与环境环境保护保护 (一)巩固生态退耕成果 进一步落实退耕还林各项配套措施,加强对已110、退耕土地的监管和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的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巩固生态退耕成果,逐步实现生态退耕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以土地综合整理为中心,以改善耕地生产条件为目的,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单元,综合运用生物措施、农业措施和工程措施,采取治沟和治坡相结合、封育和管护相结合的手段,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全面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加快改造坡耕地,大力发展水平梯田。加强交通建设、水电开发、矿产开采等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恢复受损土地和植被,保护生态环境。规划期间,新111、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75000 公顷,治理率达到 34.5%以上。(三)强化采矿及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损毁土地的复垦整治 强化对新建设和现有生产矿区生态环境整治,根据土地适宜性合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47 理安排复垦土地的用途,重建良好的矿区生态环境。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基本方针,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进行整治,使工程建设、矿山开发破坏的土地及时得到复垦和恢复利用。加快对阿干煤矿、窑街闭坑矿井等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和整治,运用植树造林和生态修复工程开展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开展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和破坏土地的复垦工作,解决项目建设造成的沿线耕地挖损、112、压占、分割,农田水利设施与农田生态环境损坏等问题。(四)着力改善中心城区城市生态环境 继续加大中心城区南北两山生态屏障建设及黄河湿地保护,逐步消除河谷地区重排污企业,改善能源结构,减轻大气污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有序转移高危易发区居民。稳定和保护城区内的公园绿地、黄河湿地、交通沿线绿化带及住宅小区绿化用地,中心城区绿化率达到 30%以上,中心城区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统筹抓好各县生态城镇及生态示范村建设,不断增强兰州市的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48 第八章 对县级规划引导和控制 一、严格一、严格下级规划下级规划的的指标控制指标控制 兰州市辖城113、关区、安宁区、七里河区、西固区、红古区五个区及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三个县。为了落实本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建设用地规模、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城镇工矿用地等预期性指标,促进各区、县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确保各项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本规划根据各县(区)资源和环境禀赋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发展定位和发展战略,通过科学测算和上下衔接,分别确定了兰州市区及红古区、榆中、永登、皋兰三个县的规划控制指标。兰州市区及各县规划控制指标如下:(一)兰州市114、城关区 到 2020 年,兰州市城关区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700 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262 公顷以上;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0769 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6594 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控制在 76 平方米以内。20062020 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434 公顷以内。(二)兰州市七里河区 到 2020 年,兰州市七里河区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12000 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8091 公顷以上;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9055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5221 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控制在 82 平方米以内。20062020 年115、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483 公顷以内。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49 (三)兰州安宁区 到 2020 年,兰州市安宁区耕地全部转化为果园和建设用地,不再保留耕地和基本农田。农用地中只保留兼顾城市绿化、特色旅游、特色农产品生产一体化的万亩桃园。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4602 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102 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控制在 98 平方米以内。20062020 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257 公顷以内。(四)兰州市西固区 到 2020 年,兰州市西固区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2500 公顷以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 645 公顷116、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005 公顷以上;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0869 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6471 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控制在 119 平方米以内。20062020 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1085 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 645 公顷。(五)兰州市红古区 到 2020 年,兰州市红古区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5000 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3541 公顷以上;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7168 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602 公顷以内。海石湾镇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800 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控制在 150 平方米以内。117、20062020 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909 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 909 公顷。(六)榆中县 到 2 020 年,榆中县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90341 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72608 公顷以上;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22922 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0913 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50 用地控制在 207 平方米以内。榆中县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800 公顷以内;20062020 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2956 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保持在 3196 公顷以上。118、(七)永登县 到 2020 年,永登县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96500 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73762 公顷以上;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29865 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6185 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220 平方米以内;永登县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 822 公顷以内;20062020 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3854 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4815 公顷以上。(八)皋兰县 到 2020 年,皋兰县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30000 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21986 公顷以上;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6272 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119、用地规模控制在 7715 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210 平方米以内,皋兰县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976 公顷以内;20062020 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2535 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2975 公顷以上。二、二、明确下级规划编制的原则要求明确下级规划编制的原则要求 为了强化本规划对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指导和控制,确保本规划得以严格实施,兰州市级以下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除严格遵循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1.严格核定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规范土地规划基础数据的采用。新一轮规划修编应本着“合法性优120、先、尽量反映真实情况”的原则,通过“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按照规划用途分类形成规划修编的基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51 数。县、乡级规划修编要处理好与“二次调查”工作的衔接,为规划修编提供更为准确的基础数据。2.加强规划修编专题研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 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16 号的规定和要求,在基础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现行规划实121、施评价工作,针对规划修编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分析、土地利用供需预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生态保护和建设等专题研究,专题研究的有关结论要在规划成果中予以充分的体现。3.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严格落实本规划分解确定的各项规划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三三个约束性指标不得低于本规划下达的目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和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三个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本规划下达的目标。建设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农用地、园地面积、林地面积、122、牧草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应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有限供给引导和制约建设用地需求为基本原则,围绕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层层分解和落实用地控制指标,上级分解规划指标时要充分听取下级意见。要与相关行业、部门充分协商,做好规划衔接。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和各区域用地,确保各项规划目标的落实和实现。4.要严格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原则、方向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52 和要求,确定本级规划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和土地利用布局方案。注意落实好本规划确定123、的县城、县域工业集中区、重点镇及重大交通、水利和能源用地,在本规划控制下,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用地的具体布局,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5.做好与相关规划协调衔接。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切实作好与本规划和同级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并充分征求本级和下级政府各部门的意见。6.加强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编制规划要广泛听取各方专家和公众意见,加强论证。要探索建立规划咨询审议、民主决策、公众参与等制度,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的公开化和民主化。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53 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一、一、中心城中心城区区用地规模用地规模 根据兰州市中心的定位和兰州人口发展规模以124、及城市腹地容量,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效能出发,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有效保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生态宜居、山水兰州”的目标规划期末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89156 公顷。2005 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10194 公顷,2010 年中心城区人口控制在 210 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 15560 公顷以内,比 2005 年增加5366 公顷,人均用地 74 平方米;2020 年中心城区人口控制在 265 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 22777 公顷以内,人均用地 86 平方米。规划期内根据兰州市城市发展的大格局发展定位,全力发展兰州新区、高新技术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建设,引导中心城125、区向和平、河口南片,青白石地区扩展,保障城市发展合理用地。在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下,优先安排城市交通、供排水、电力、通讯、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重点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生态等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统筹安排居住、办公、商贸、工业、物流仓储等用地,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促进各城区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注重提高中心城市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重视山体、水系、植被的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城市公园、绿地和黄河的生态效能,体现建筑群体与周边环境相呼应的黄河文化气息和山水城市特色。充分考虑土地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发展节地、节水、节能型经济,构建集约型城市发展模式。二、中126、心城二、中心城区区用地结构优化与布局用地结构优化与布局 结合兰州市城市规划确定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指导思想,中心城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54 区以现有主城区为核心,以黄河风情线为轴线适度向东、北、西三个方向拓展规模,以加快速通道建设为引导,建立中心城区至兰州新区、榆中盆地、白银市、河湟谷地、临夏市的经济产业带。稳步推进中心城区功能结构转换,坚持主城区“退二进三”战略,实行建设用地臵换,把主城区高污染、效益差、用地规模大的企业搬迁出主城区向兰州新区转移,明晰城市分区功能。引导过密的人口和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向兰州新区转移和疏散,施行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退城入园,分别向榆127、中盆地和河湟谷地转移,坚持“西北工业、中东商居”的城市大用地格局,积极稳妥地进行青白石地区扩展综合试验开发建设,将其建成集商居、休闲娱乐、观光农业、生态保护为一体的开发新区。主城区黄河谷地重点加快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力度,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效益,美化城市环境;完善提高城市公共服务用地比例,增加科教文化和公共娱乐服务设施,提高城市交通安全、快捷、方便、通畅服务能力;提高公共排污处理能力,进一步加强黄河沿岸风景旅游和休闲娱乐文化活动场地建设,提高黄河文化和山水城市品味;加强城市地质灾害的防治,对高发区居民有序地进行避让转移安臵。扩展城市南北两山生态林建设区,保护万亩桃园、公共绿地及黄河湿地,优化和改128、善城市生态环境。坚持主城区抽稀战略,把高污染企业逐步搬迁出城入园,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原则,严格各项新增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及产业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突出主城区主体功能,建设以科教、文化、商贸、物流、金融、高科技产业为主体的,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山水文化城市。河口南片拓展区河口南片拓展区,在本轮规划期内纳入中心城区范围。加强拓展区土地综合整治和合理规划,重点围绕兰州无水港和兰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把该区建成兰州物流新区;以新区建设带动该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55 区城镇化进程,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采用土地臵换的方式进行新区居住用地建设,防止和控制土地的无序开发和129、低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新区环境;加大新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完善和提高公共服务功能。注重新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严格禁止污染企业进入新区,加强新区排污处理,为主城区黄河段创造良好的水体环境。和平拓展区加强土地综合开发建设,以规划为指导,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行,提高新区建设标准,优化新区建设环境;提高和平新区与主城区交通等级,建立快速多样的交通网,拉近新区与主城区的距离。新区定位于集科教文化、有色金属加工、高新技术产业、居住用地为一体的综合区,严格项目准入门槛及项目用地定额标准,防止土地的无序开发和低效利用;加强新区农村人口城镇化转移,扩展就业渠道,对农村建设用地及时进行城镇化改造,提130、高新区整体土地利用效率。严格限制工业污染,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严格限制用地的盲目扩张,提升新区建设品味和土地利用效率。青白石扩展试验区规划期内先期适度进行建设用地试验区,其余开发区土地主要进行生态建设和城郊生态农业建设。运用市场化运作和政府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扩展试验区的土地综合整理,建立集生态农业、休闲娱乐、居住、科教文化、高新产业为一体的综合开发试验区。加强新区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沟通新区与老城区的联结。挖方区合理布局建设区,填方区以生态建设和农业生产用地为主,改善新区生态环境。三三、中心城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面积 89156 公顷,按建设用地分131、区管制原则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规划期内对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土地实行空间分区管制。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56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为兰州市主城区各组团规划期内的建设区域面积,22777 公顷。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中心城区城镇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土地利用安排与依法批准的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相协调;2.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的约束,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中心城区扩展边界;4.允许132、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国土资源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 兰州市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 6514 公顷。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的空间,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为中心城区控制区范围内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区域,面积为 57425 公顷。空间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133、020 年)57 2.区内禁止中心城区及纳入允许建设区的重要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四)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为兰州市主城区黄河河道、水源保护地等生态安全控制区范围,面积 2440 公顷。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区边界不得调整。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58 第十章 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依据本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总体目标和任务,紧密结合土地开发、利用、保护专项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与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建设用地挖潜134、增效工程和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重大工程,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一、土地整理与综合开发利用工程一、土地整理与综合开发利用工程 (一)低山缓坡其他土地开发建设用地工程 规划期内积极实施北部低山缓坡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工程涉及秦王川南部低山丘岭开发区、城关区青白石地区、安宁区沙井驿北部、兰州至皋兰县经济走廊开发区。开发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拓展城市建设用地空间为目的、以综合开发生态治理先行为模式、以社会资金投资开发为主、政府投资基础设施为辅收益共享的运作方式进行开发建设。通过重大工程实施,增加城市建设用地和工业集中区发展空间,有效缓解现有主城区城市压力,形成环状交通135、网络改善城市交通条件,增加生态绿化用地,提高城市品味,打通兰白经济廊道,扩展城市腹地,改善主城区环境条件,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以交通网络为联络,以兰州新区为发展中心,以重点镇为增长结点的主次分明、相互补充、联系紧密、梯度有序大城市发展格局。(二)农用地土地综合整理工程 全面推进以耕地整理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通过土地平整,坡改梯工程等,完善和配套田间水利设施,提高土地利用率。规划期重点实施西部和北部山区坡耕地治理工程、榆中盆地土地综合整理工程、秦川盆地土地综合整理工程三项重大工程。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59 1 1西部和北部山区坡耕地治理重大工程西部和北部山区坡耕地治136、理重大工程 该工程范围为西部永登县山区、榆中县北部山区的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通过工程实施,对坡耕地进行综合整治,充分利用小片荒山荒坡,按标准化梯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现有耕地生产能力,结合生态综合治理,逐步改善农田生产条件和环境,大力推广草田轮作,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期内逐步实施2 万公顷的坡改梯综合整理工程。2.2.榆中盆地土地综合整理工程榆中盆地土地综合整理工程 工程范围为榆中县河谷川地和盆地地区,该区域是本轮规划区内中心城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首要发展方向,建设占用耕地数量较多,人地矛盾突出,保护基本农田的任务繁重。对城镇规划区和高新技术区以外的土地,加强土地整137、理,开发利用夹荒地,完善和配套田间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基本农田示范区,提高土地的生产力水平,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规划期内逐步实施榆中盆地综合整理工程2000 公顷。3.3.秦川盆地土地综合整理工程秦川盆地土地综合整理工程 工程范围为秦王川盆地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土地综合整理工程围绕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建设高效农业产业化发展基地。加强盆地周边低山丘陵区植被建设和农田林网建设,进行土地改良,增加土层厚度,对田间砂坑进行填埋治理,建立完善的贮水及灌排系统,围绕建立现代综合农业生产基地和构筑新区北部生态屏障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期内安排土地综合整理规模5000 公顷。(三138、)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工程 以土地适宜性评价为基础,根据最新的兰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专项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60 规划所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有计划地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重点对榆中盆地、红古川台地、引大灌区周边地区宜农荒地,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实施后备资源开发工程,努力实现全市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规划期间安排开发耕地后备资源 12000 公顷,补充耕地 8000 公顷。二、建设用地挖潜增效工程二、建设用地挖潜增效工程 (一)城镇建设用地挖潜增效工程 工程范围为全市各级城镇建成区,重点是中心城区和三县县城。依法处臵已查明的各类闲臵土地和低效用地,继续加大对低139、效闲臵土地的清查力度,制定相关的政策和土地处臵办法,依法采取收回、回购储备等措施加快处臵和利用。加大城中村的改造挖潜力度,对用地布局不合理、单体建筑占地小、楼层低矮的旧城区和城中村等低效用地,因地制宜采取拆迁改造等措施加以调整利用,按规划确定调整改造后的土地用途,增加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保护地表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实行城市土地的立体开发,积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二)工业园区节地增效工程 对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兰州经济开发区以及县区确定的工业园区,在集约利用总体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用地标准,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建立和完善税费减免等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在现有厂区140、内改建、翻建厂房,增加投入,提高土地容积率和利用效益,新建项目优先利用现有闲臵、空闲用地和破产企业用地等存量用地;加强新增项目用地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以及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和要求供地,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实行园区土地的立体开发。严格用地批前预审、批中管理和坚持批后跟踪监管,避免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61 产生新的低效用地。(三)新农村建设改造工程 工程以促进农村居住用地相对集中,构建用地集约、基础设施完善、村容整洁的新型农村社区为主要目的。根据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选定若干交通便利、地形平坦、水源有保障、受灾可能性小、工程实施141、条件好的村庄作为中心村,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对中心村进行改造和重点建设。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将交通不便、地形不利、受灾可能性大等不适宜居住村庄以及规模小、布局零星分散的自然村落就近搬迁至中心村,搬迁后的村庄建设用地通过土地复垦,退宅还耕。规划期内,结合生态移民工程、扶贫工程,重点实施生产生活条件差的山区农村迁村并点、试点工程。三、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工程三、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工程 (一)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 为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建设生态安全、适宜人居的山水城市,确保全市人民生产和生活安全,构建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模式,规划期内稳步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重大工程。按照“规划先行、大灾避让、142、小患治理、生态改善、避旧建新、土地臵换”原则实施工程。规划期内对 385 处治理难度大、危害严重灾害点采取“人员避让、生态建设”方式,其余灾害点采取治理与避让相结合的方式,把主城区受到威胁人口向兰州新区转移。把地质灾害治理区恢复成生态建设用地,扩大城市绿地面积。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有序地转移主城区以外的受灾人口。通过产业转移开辟新的就业渠道,使灾民在新的生活区能够稳定生活下去。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62 (二)生态走廊与南北两山屏障建设重大工程 以南北两山现有绿化工程为依托结合主城区北部开发其他土地的生态建设,统筹规划,继续扩大中心城区生态屏障,加强以主要交通143、干线为纽带生态廊道建设,重点实施兰州至中川生态廊道建设和兰州至兴隆山大生态廊道建设。(三)基础设施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程 工程范围为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的挖损、压占、破坏地等临时用地。规划期重点推进实施铁路、国省道干线公路沿线土地复垦工程以及国家、甘肃省和兰州市重大水利和能源基地临时用地复垦工程。(四)工矿废弃地复垦整治工程 工程范围为因矿产资源开采、工业项目建设等造成破坏的土地。积极运用工程和生物等综合措施,恢复受损土地和原有植被,防治水土流失和污染,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规划期重点开展市域粘土砖瓦窑复垦整治工程、市郊煤矿区土地整治工程以及各区、县大中型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四144、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四、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重大建设项目是指要优先保障其用地的交通、水利、能源、矿产、环保和其他具有重要影响的大型建设项目。规划期内重大建设项目包括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已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兰州市相关规划确定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矿产、环保等建设项目,其他用地规模超过 50 公顷的独立选址建设项目。(一)交通项目建设用地 铁路:铁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全国铁路网规划,规划期内优先保证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和路网干线、大型产业区铁路专线等铁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63 路工程用地。确保兰渝铁路、包兰二线、兰新二线双线、兰州西安客运专线、兰州轻145、轨铁路、兰州张掖城际铁路等建设用地。2006-2020年安排新增铁路用地 2800 公顷。公路用地:公路用地:支持国省道干线公路在兰州市境内的建设,重点保障兰州至甘唐、兰州至合作等公路和兰州绕城公路南段建设用地。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打造中心城区一小时交通经济圈,提高城市辐射能力,加快兰州市城乡一体化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差距。20062020 安排新增公路建设用地 6900 公顷。兰州机场扩建用地:兰州机场扩建用地:按 4E 等级的标准,加快机场扩建,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客货吞吐能力。开通和完善兰州至全国主要城市以及部分国际航线网络,建设区域性国际枢纽机146、场。规划期内安排新增机场用地 745 公顷。(二)水利设施用地 按照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引导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水资源长远可持续利用。规划期优先保证黄河堤防工程、黄河及其支流梯级水电站、兰州新区蓄水工程、和全市防洪减灾体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重点保障农村人口饮水集中供水、城镇供水、工业供水等水源工程建设用地,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2006-2020 年安排新增水利设施用地 1800 公顷。(三)能源、电力建设用地 稳步推进能源开发建设,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保障能源用地需求。支持电力、电网、管道燃气建设和可再生能源建设,促进能源工业持续、健康发展。规147、划期保障兰州电厂、油气管道及支线工程、城市新区电网建设和农村电网配套改造工程。规划期间安排新增能源用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64 地 2000 公顷。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65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一、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政府目标责任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政府目标责任 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市、县、乡三级政府的工作目标。本规划是规划期间兰州市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实施土地利用宏观调控的最直接、最重要的依据和手段。本规划经依法批准实施后,应将规划的主要目标和控制指标作为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148、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和乡镇级人民政府要将经上级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主要控制指标,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并严格执行。强化市、县、乡三级政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责任。明确每届政府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具体目标和土地管理责任,实行政府领导实施规划目标责任制度,把各级政府落实土地利用规划主要目标和控制指标的情况,作为考核政府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建立严格的责任考核体系,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级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凡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149、,对土地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对土地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报的,都应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二、加强二、加强规划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各县、各乡镇要在本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尽快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逐级分解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目标、任务和控制指标,不得突破;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指导原则、重大政策、区域发展方向、跨县域基础设施布局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66 等方面必须与本规划衔接一致。县级和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用途分区必须落实到地块。要进一步协调好土地利用规划与其他部门、行业规划之间150、的关系,加强其他相关规划批准前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的审查。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及时开展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行业用地规划编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家相关调控要求,编制土地利用五年近期规划,明确各项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各县、各乡镇应15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保护、城乡增减挂钩等专项规划和各业用地规划,形成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使总体规划的各项规划指标、目标真正落到实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措施。三、三、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 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各类建设规划和批准、核准各类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城市分批次和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152、规划。落实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67 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不符合规划用途的不得转用。加强土地整理和未利用地开发的审批管理,确保土地整理、开发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严禁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严禁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严格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强土地利用计划调控。强化土地利用的计划指标控制,并实行指令性管理,任何地方都不得超计划批地用地,没有纳入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用地。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管理153、,严格控制城镇规划区内年度分批次用地审批的规模和范围,从严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扩张的速度;鼓励有计划节约用地,当年指标有结余的可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和城、镇、村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分类下达、封闭使用、分别考核,切实改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调控方式。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台帐管理,强化动态监管。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加强对项目选址、占地规模、补充耕地、占用基本农田等前期工作的论证,逐步扩大预审覆盖面,正确把握预审时机,加强实际性审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用地定额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或没有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立154、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完善分级预审办法,建立预审的专家咨询制度,切实提高预审工作效率和水平。严格规划修改调整管理。要依法从严控制调整、修改的管理程序,防止规划修改调整权的随意滥用,影响规划的严肃性;明确和规范规划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68 调整、修改和修编的技术要求,搞好规划中的用地指标、用地布局和上下级规划的衔接,把调整方案纳入县级规划,防止出现规划脱节现象。四、四、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55、实施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价,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掌握规划实施的最新动态,及时了解规划实施的效果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制定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措施和应对策略。五、五、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宣传和监督检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依法公告规划的主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对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各部门和广大公众依法用地、依规划用地的意识,增强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等重要性的认识。在各156、部门行业规划编制的协调过程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协调,搞好与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城镇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林业规划、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扩大土地规划的影响,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规划信息系统和规划查询窗口或平台,规划方案、管制制度、管理制度、实施措施、年度计划、项目安排等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开,让广大群众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执法检查,对违反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确保规划能够真正得到执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作为土地管理的重点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采取专项检查和经常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土地规划管理执法力度,查处、公布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69 体规划、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和批准相关规划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