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06-2020年)(6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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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佳木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调整)二一七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规划背景2第一节 土地利用基本情况2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情况评价4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7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11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11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目标12第三节 土地利用具体目标12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5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15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17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18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9第一节 设定生态屏障网络用地19第二节 优先安排基本农田20第三节协调基础设施用地26第四节 优化城乡用地布局27第五节 拓展农业综合生产和绿2、色空间29第六节 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30第六章 土地利用区域调控31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31第二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33第三节 县级土地利用调控37第七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40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控制耕地数量40第二节 稳定基本农田数量与质量40第三节 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耕地质量41第四节 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41第五节 保护和合理利用其他各类农用地42第八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43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43第二节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增量44第三节 加强各类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44第四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5第九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47第一节 土地生态建设目标47第二节3、土地生态建设重点47第三节 构建土地利用生态安全格局48第十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49第一节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49第二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目标49第三节 中心城区用地主要拓展方向49第四节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建设用地空间管制50第十一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52第一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52第二节 重点项目用地安排53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8第一节 注重完善和贯彻落实规划实施管理相关政策58第二节 严控土地利用行政管理闸门58第三节 以高科技手段强化规划实施管理59第四节 全面构建高效率规划实施社会保障平台60 第一章 总 则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4、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指导下,编制佳木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佳木斯市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为佳木斯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佳木斯郊区、同江市、富锦市、抚远县、桦南县、桦川5、县、汤原县及所辖农垦、森工系统,总面积3.25万平方公里。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规划由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公示,纳入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在规划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各项活动必须服从规划。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第二章 规划背景佳木斯市地处祖国东北边陲的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汇流而成的三江平原腹地,隔乌苏里江、黑龙江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比罗比詹相望,是祖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誉称“东方第一城”。全市总面积3.25万平方公里(含农垦、森6、工),辖4区、3县和3个县级市。全市总人口241万,其中非农业人口122.9万。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东北部经济、金融、科技、交通、文化中心,是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六大城市之一,也是全国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第一节 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一、土地利用现状截至2014年,全市土地总面积3246381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2761993公顷,占85.08;建设用地面积103952公顷,占3.2;其他土地面积380435公顷,占11.72。农用地。耕地27619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93;园地1409公顷,占0.04;林地面积539836公顷,占16.63;牧草地面积1679公顷,占0.05%;其7、他农用地面积176279公顷,占5.43%。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54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8492公顷,占0.88。其他土地。水域面积194477公顷,占5.99;自然保留地面积185957公顷,占5.73。二、土地利用特点农用地比重大,分布相对集中。佳木斯市是三江平原腹地的农业大市,地势平坦,农用地比重大,截至2014年全市现状农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85.08%。农用地中以耕地和林地为主,耕地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东部地区的富锦市、同江市和抚远县,林地主要集中分布在桦南县东部和汤原县西部。耕地集中连片,土质肥沃。全市耕地面积大,集中连片,机械化程8、度较高,有利于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生产。土壤以黑土、草甸土和白浆土为主,桦南县、汤原县、富锦市是三江平原黑土主要分布区,有机质含量在3%以上,自然肥力较高。水土资源匹配程度较高。全市耕地资源、水资源丰富,水土资源匹配程度较高。境内水系发达,河流纵横,有黑龙江、松花江和乌苏里江三大水系,年过境水量271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1960立方米,是我国“三北”地区水资源最丰富地区。土地规模经营,机械化程度较高。地处三江平原腹地的佳木斯市,土地面积3.25万平方公里,占三江平原总面积的40%,境内有省属17个大型国营农场,土地规模经营面积大,机械化程度在国内领先,实现了粮食生产全过程机械化,田间作业综合机9、械化率已过95%,旱田达97%,水田86%。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农用地保护与建设用地增长矛盾进一步显现。佳木斯市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是我省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开发试验核心区建设基地和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耕地的稳定对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着重要意义。但是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和黑龙江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规划的实施,建设用地需求剧增,造成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矛盾日益加剧。农田基本建设比较薄弱。长期以来由于对耕地投入不足,农田基本建设比较薄弱,高产稳产农田建设进展迟缓,加之原有的农田设施老化、损坏,导致了农业生产不稳定和抵御自然灾10、害的能力较差,易受洪涝、干旱和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严重降低粮食产量。建设用地集约水平低。全市城镇人均用地和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标准都高于国家和省规划用地标准,存在着闲置、低效利用等现象,建设用地利用相对粗放。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情况评价一、主要指标执行情况耕地保有量。上一轮规划确定全市201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为1268200公顷,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为1219137公顷,完成规划确定耕地保有量目标的96.1%,主要原因是上轮规划安排新增耕地主要是通过土地开发增加,而期内黑龙江省实施生态省建设,禁止大规模开发,只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增加了部分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上一轮规划确定佳木斯市的基本11、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为1037700公顷,保护率为85.4%。目前全市落实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037700公顷,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新增建设用地及占用耕地指标。上一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2150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指标为5800公顷。1997-2005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330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700公顷,分别占规划指标的15.3%和46.6%,没有突破规划下达的指标。生态退耕及灾毁耕地指标。规划安排到2010年生态退耕9700公顷。2000-2005年,全市完成退耕3800公顷,完成规划指标的39.2%。上轮规划确定灾毁耕地指标4400公顷,规划期间,农田基础设施不断完12、善,期内灾毁耕地仅1600公顷,控制在规划指标之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上一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73100公顷,其中土地整理增加1400公顷,土地开发增加71700公顷。由于实施生态市建设,控制大规模耕地开发,1997至2005年全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23500公顷,占规划新增耕地指标的32.8%。二、上轮规划取得的成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对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强化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协调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落实土地空间布局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规划实施以来,佳木斯市耕地保有量除1998年以前由于实13、施退耕还林有所减少外,一直保持平稳增长。全市通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基本农田建设等措施,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一直保持在1037700公顷,并且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基本农田质量得到了提高,有力地保证了粮食安全。建设用地集约节约程度得到提高。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口不断增加,建设用地需求也随之增加。通过上轮规划的管理和实施,新增建设用地安排更加合理,并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满足了建设用地需求,缓解了人地矛盾,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土地条件。土地生态建设得到加强,生态环境有所改善。1997-2005年全市完成退耕还林3800公顷,通过退耕还林还林、还草、还湿等措施的实施,很大程度14、上改善了坡耕地生态环境;通过营造防护林等林地建设,到2005年林地总面积达630093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6.5%,有效地减少了水土流失面积,对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规划实施机制不断完善,参与宏观调控能力逐步加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项目预审、规划调整审批等制度,规划参与土地利用管理和调控作用不断增强,发挥了规划在土地管理和利用中的龙头作用。三、上一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设用地指标分解、分配不均衡。由于上轮规划与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战略结合度不够,规划对地方经济发展预测不足,指标分配方式不够科学,致使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发展较15、快的区域用地指标不足,而期内用地需求较小的县市指标又有富余,造成对原规划多次修改和调整。建设用地布局不够合理。上轮规划重指标控制、轻用地布局,致使用地布局不够合理,造成“有指标、无适宜位置”的情况。规划用途管制措施过于刚性。上轮规划在用途管制和空间调控上过于刚性,对建设的不确定性没有统筹充分考虑,对经济社会发展预期不足。地方政府不能够根据区域内不断发展变化的内外部环境适时地修正规划,造成规划缺乏灵活性。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为贯彻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黑龙江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的战略部署,佳木斯市提出了“两区两带一城”的五大战略规划,经济社会16、发展迎来了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对佳木斯市的发展和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黑龙江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区规划的实施,为佳木斯市完善区域基础设施落地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东部六大城市中唯一一座在水资源、土地资源、交通条件和环境承载力等方面都具有优势的城市,在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全省东部煤电化基地规划电网、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为佳木斯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建设规划的实施,为佳木斯市开展土地整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供了依据和保障。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建设规划的重点区域,安排佳木17、斯市辖区内的临江等三大新建灌区工程、六个老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及松花江悦来水利航电枢纽等工程,为加快推进土地整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农田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规划、高新产业集中开发区规划的实施,为佳木斯市优化产业用地布局创造了新的机遇。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规划将佳木斯市划入沿边开放带,并确定了以佳木斯市为中心的新兴产业带。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开发区规划对佳木斯市高新产业开发区做了重点安排和布局,重点建设高新科技产业园区、钛合金产业园、生物农药三大产业基地和发展钛材产业、专用装备产业、生物农药产业三大支柱产业。这些战略规划的实施,为佳木18、斯进一步发展区域特色产业,优化产业用地布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创造了新的机遇。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规划的实施,将为佳木斯市合理安排旅游项目用地提供科学思路。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规划将抚远县华夏东极旅游区列为重点开发区,同时佳木斯市依托冰雪、清凉、生态、边境等旅游资源优势,拟将佳木斯打造成为以三江湿地、一岛两国、华夏东极旅游为核心,以边境跨国、地域文化旅游为两翼,以产业观光、历史文化、森林生态、冰雪娱乐、红色旅游为补充的新兴旅游城市。合理安排旅游用地,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将为佳木斯市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促进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加快推进抚同富川佳对俄开放带建设,为佳木斯市边贸口岸设施用地19、布局指明了方向。佳木斯市发挥抚远、同江、富锦、桦川、佳木斯等五个口岸优势,实现连点聚集成带,共同打造抚同富川佳对俄开放带。拟以抚远三角洲开发和同江铁路大桥建设为契机,加强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对俄出口基地建设,巩固佳木斯市在全省对俄开放的战略地位。这些战略的实施,为优化五大口岸基地产业用地布局和基础设施项目落地指明了方向。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占据上述发展机遇的同时,规划期内佳木斯市土地利用同样面临着许多挑战。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凸显。规划期间,佳木斯市正值城镇化和工业化高速发展阶段,城乡统筹发展、老工业基地改造、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等战略规划的实施,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的推进,旅游业的发展,都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另一方面,随着生态保护与建设意识的增强和保护耕地战略的确定,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一定的压力。耕地后备资源日益减少,部分地区耕地保护任务加重。佳木斯市是农业大市,也是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肩负着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随着多年来开发利用,现有耕地后备资源日趋减少,新增耕地的难度越来越大,同时各类用地项目占有耕地的数量也逐年增加,补充耕地的任务也随之加重。城乡协调发展程度不够。受自然和历史等因素影响,市域各县(市、区)的区位条件、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有不同,土地资源与土地利用方式也存在差异,城乡统筹难度大。土地利用效益低,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21、高,土地利用方式和用地观念亟需转变。全市现状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和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水平都高于国家和省规划的标准,同时受传统用地观念约束,土地利用方式比较粗放,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比较低,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土地利用程度带来一定影响,调整和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是期内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规划期间,佳木斯市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并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战略的高度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统筹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新模式,以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增强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22、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原则和要求,围绕国家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发展战略,确定佳木斯市土地利用战略为: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双重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佳木斯市商品粮基地地位,为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做出贡献。协调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用地。协调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保护与建设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大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坚持23、封山育林,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调整农用地、建设用地及其他用地面积比例,优化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执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切实落实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各项调控指标,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保障生态安全,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促进形成城镇集约高效、村镇集聚和谐、农林综合发展、生态和谐24、友好的土地利用模式,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得到合理统筹,各类、各业、各区域的合理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各类用地布局更加合理,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全市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第三节 土地利用具体目标一、土地利用规模调控目标保持耕地总量平衡,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规划期内,耕地总量基本稳定。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916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控制在1532997公顷以上,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2014年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1022公顷内。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严格控25、制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141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094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9035公顷以内。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466公顷以内。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内,全面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及时进行复垦,耕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到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新增耕地不得低于11022公顷。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目标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稳步增加农用地面积,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减少其他土地面积。到2020年,农用地调整为27826、2328公顷,建设用地调整至111410公顷,其他土地调整为352643公顷。与2014年相比,结构比例由85.0:3.2:11.8调整为2020年的85.7:3.4:10.9。三、城乡用地布局优化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围绕“两区两带一城”的发展战略,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加快重点小城镇发展,逐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相挂钩试点工作。至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944公顷以内,较2014年净增5484公顷。其中:城镇工矿较2014年增加588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减少402公顷。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严控建设用27、地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规划期内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59平方米以内,新建农村宅基地户均标准控制350平方米以内。工业用地建筑容积率在0.6以上,新增交通、水利、能源等建设用地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用地标准审批各项新增建设用地,提高低效土地利用水平。五、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进一步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关系,一要做好水土流失治理,积极防止土壤退化,巩固已有退耕还林成果,到2020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360000公顷,占现有水土流失面积85;二是适当发展速生丰产林、培育珍稀优质树种用材林等;通过调整林业产28、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营造林水平,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到2020年林地面积达到539837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16.8;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762100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23.3;四要保护湿地面积,到2020年湿地保护面积610000公顷,湿地恢复面积2000公顷;五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地污染,全面改善生态环境。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认真落实全省“八大经济区”建设部署,重点抓好佳木斯市中心城区、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开发区、对俄贸易加工区、东北亚经济贸易区、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和东部煤电化基地区建设。根据规划期内土地供需分析,经综合平衡后,以保护耕29、地,控制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做好规划期内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为佳木斯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根据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土地供给能力和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按照省级规划下达的主要用地控制指标,结合各部门的用地需求,经综合平衡后,确定佳木斯市规划期内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方案。到2020年,农用地调整为2807327公顷,建设用地调整至111410公顷,其他土地调整为327644公顷。与2014年相比,结构比例由85.0:3.2:11.8调整为2020年的86.5:3.4:10.0。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保持稳定增加农用地面积,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适当增30、加园地、林地面积,保持优质草地面积稳定,为全市农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2014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2761993公顷,2020年调整为2807327公顷,期内全市农用地面积增加45334公顷。保持耕地面积稳定。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禁止擅自实施生态退耕、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引导、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大力加强农村土地整理、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加大耕地管护力度、确保补充耕地质量。2014年全市耕地面积为2042788公顷,2020年调整为2026454公顷,期内全市耕地面积减少163331、4公顷。到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调整为1532997公顷。适当增加园地面积。2014年全市园地面积为1409公顷,规划期内,稳定现有园地面积,提高园地质量,利用低山、丘陵、荒坡地等适当集中发展园地。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至2020年调整为1415公顷,期内全市园地面积增加6公顷。增加林地面积。规划期内,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利用荒山、荒坡造林,实施一批林业重点建设工程。至2020年调整为545395公顷,比2014年增加了5558公顷。增加牧草地面积。加强对牧草地的保护力度,控制违法滥开、滥垦牧草地;控制建设占用优质牧草地,稳定牧草地面积;加大牧草地改良力度,推进32、牧草地综合整治,提高牧草地质量。大力发展牧草种植,使之成为新兴产业和转型产业。至2014年全市牧草地面积调整为1679公顷,2020年调整为56548公顷,较2014年增加54869公顷。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合理安排畜禽养殖和渔业等用地,提高养殖用地利用效益。结合农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与布局。至2014年全市其他农用地调整为176279公顷,2020年调整为177396公顷,与2014年相比增加1117公顷。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按照限制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新增建设用地。至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调整为111410公顷,较33、2014年增加7458公顷。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期内优先发展城市和重点城镇,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适量安排城镇用地,逐步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有效控制城镇村用地规模,探索实施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相挂钩。至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80944公顷,较2014年增加5484公顷。其中: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大力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2014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4055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29941公顷,与2014年相比分别增加5886公顷。重点安排好市区城市用地,到2020年市区中心城区城市规模控制在11400公顷内。其中:适当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34、。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逐年减少,结合新农村建设,通过实施农村居民点整理,2014年农村居民点面积为51405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51003公顷,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402公顷,用于弥补增加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的不足。规划期内安排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靠农村居民点内部调剂解决。统筹安排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优化区域交通路网配置,保障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用地。保障全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顺利实施,水利设施用地优先保障灌溉、除涝、防洪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用地,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28492公顷,2020年调整为30466公顷,与2014年相比增加1974公顷35、。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其他土地开发利用要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严格禁止开垦湿地、林地及生态脆弱区的其他土地,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2014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调整为380436公顷,2020年调整为327644公顷,与2014年相比减少52792公顷。规划期内其他土地减少主要调整为牧草地和林地增加。保持水域面积稳定。规划期内保持水域面积稳定,到2020年,水域面积1934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6。科学利用自然保留地。规划期内,科学利用自然保留地,到202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调整为1341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3%。与2014年相比,减少51802公顷,减少的自36、然保留地主要安排牧草地、林地和建设用地增加。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为保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按照优先布设生态用地,协调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工矿用地,最佳安排城乡绿色空间的要求,有序、科学规划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第一节 设定生态屏障网络用地为进一步强化对市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在市域内设定以湿地、林地为主的生态网络体系,形成最基础的生态屏障,完善生态空间布局。结合佳木斯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对佳木斯市生态用地布局重点安排如下:一、自然保护区用地布局到2020年,巩固和保护全市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21个,总面积681500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37、20.8。其中: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同江市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17个,包括三环泡自然保护区、同江市街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桦川松花江湿地保护区、勤得利鲟鳇鱼自然保护区、乌苏里江自然保护区、苏苏自然保护区、南大肚子沟自然保护区、团结林蛙保护区、黑金河林蛙保护区、木良林蛙保护区、富锦市锦山自然保护区、富锦市择林自然保护区、富锦市连三泡自然保护区、向阳山水库自然保护区、郊区苏木河自然保护区、新建乡莲花泡自然保护区、同江市莲花河自然保护区。规划期内布局三江口经济鱼类自然保护区、青龙河自然保护区、黑瞎子岛湿地38、自然保护区、富锦松花江自然保护区4处保护区,增加保护区面积80600公顷。规划将这些自然保护区划为生态用地,严禁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进行开发建设等破坏活动。控制人类活动强度。二、森林公园用地布局佳木斯市现有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分别为汤原亮子河国家级森林公园、同江街津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省市级森林公园2个,分别为富锦五顶山森林公园、西山荷兰村风力发电站森林公园,规划将这些森林公园划为生态用地。三、其他生态用地布局充分发挥耕地、园地、牧草地、建设用地中的绿地的生态作用,合理布局各类用地,引导发挥其土地生态功能。规划期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自然保留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保持39、在90%以上。第二节 优先安排基本农田一、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统筹安统筹安根据佳木斯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及城市周边外永久基本农田划入划出情况,最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 750320公顷,高于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下达佳木斯市(不含抚远市)基本农田面积743800公顷,切实完成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一)市本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本次划定后,佳木斯市本级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56293公顷,其中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14480公顷,城市周边外 永久基本农田为41813公顷,高于佳木斯市调整方案安排的 市本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56060公顷。划40、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主要位于佳木斯郊区,其中水田15706公顷,水浇地13公顷,旱地40573公顷,坡度 15耕地面积56293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11.22等。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与城市周边山川河流森林湖泊等天然生态边界共同形成城市生态屏障,对中心城区进行了有 效的合围和隔离,进一步固定了城市开发边界,避免城市连片发展而影响生态、景观和城市整体环境水平,有利于鼓励城市“跳出去、串联式、组团式”发展。(二)佳木斯市五县(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本次划定后,佳木斯市五县(市)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694026公顷,其中城市周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1486公顷,城市周边外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为 652540公41、顷,完成了佳木 斯市调整方案安排的五县(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二、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一)市本级中心城区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1.国家审核的划定任务国家下发我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面积16506公顷。其中允许建设区面积为4753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1568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为10186公顷。禁止建设区面积为0公顷通过核实举证,我市在本次划定中新划入基本农田佳木斯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740353公顷,其中允许建设区新划入20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新划入126公顷;限制建设区新划入6686公顷;禁止建设区新划入0公顷。新划入基本农田中水田面积640公顷,42、水浇地面积0.06公顷,新划入的7020公顷基本农田坡度均15,划入的基本农田平均耕地等别是11.47等。2、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情况(1)新划入基本农田调整情况本次城市周边新划入基本农田7020公顷,按照国土 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0号)要求,结合2015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最新遥感影像及“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需求,为提升基本农田质量,确保基本农田落地到户,对 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基本农田予以调出,调出总面积为534公顷,其中:2015年已变更图斑面积0.67公顷,因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占用面积326公顷,因佳木斯机场迁建43、项目占用面积206公顷,调出的基本农田已在中心城镇范围内进行补划,补划基本农田面积为534公顷,现状为耕地。调整后,城市周边新划入基本农田面积仍为7020公顷。(2)已有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佳木斯市本级城市周边已有基本农田7460公顷,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 保护的通知(国土资201610号)要求,结合2015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最新遥感影像及“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需求,对城市周边已有基本农田中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基本农田予以调出,调出面积为26公顷,其中:已纳入2014年变更图斑面积为13公顷,已纳入2015年变更图斑面积6公顷,因佳木斯机场迁建项目占用面积6公44、顷。调出的基本农田已在中心城镇范围内进行补划,补划 基本农田面积为26公顷,现状为耕地。调整后,城市周边已有基本农田面积为7460公顷。(3)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情况分析 市本级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出调入后,基本农田总面积为14480公顷,耕地总面积23553公顷,划定后保护率61.48%。(二)各县市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1、同江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佳木斯市核定同江市新划入基本农田2386公顷,划定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达到 2386公顷,占该范围内耕地总面积的60.34%。新划入基本农田没有调出调入。2、富锦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佳木斯市核定富锦市45、新划入基本农田3206公顷,划定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达到 3306公顷,占该范围内耕地总面积的60.17%。新划入和已有基本农田没有调出调入。3、汤原县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佳木斯市核定汤原县新划入基本农田1460公顷,划定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达到 10960公顷,占该范围内耕地总面积的72.2%。按照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201610号)要求,结合汤原县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最新遥感影像及“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需求,拟对汤原县城镇周边基本农田进行局部微调,因“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及不符合划定要求需调出城市周边46、已有基本农田173公顷,调出的基本农田已在中心城镇范围内进行补划,补划基本农田面积为173公顷,现状为耕地。调整后,汤原县最终划定面积10960公顷,与佳木斯下达的核定任务保持一致。4、桦南县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佳木斯市核定桦南县新划入基本农田4806公顷,划定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达到13800公顷,占该范围内耕地总面积的60.50%。按照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201610号)要求,结合桦南县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最新遥感影像及“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需求,拟对桦南县城镇周边基本农田进行局部微调,因“十三五”重点建设项47、目及不符合划定要求需调出城市周边已有基本农田4033公顷,调出的基本农田已在中心城镇范围内进行补划,补划基本农田面积为4033公顷,现状为耕地。调整后,桦南县最终划定面积13800公顷,与佳木斯下达的核定任务保持一致。5、桦川县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佳木斯市核定桦川县新划入基本农田2273公顷,划定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达到6986公顷,占该范围内耕地总面积的72.20%。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201610号)要求,结合桦川县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最新遥感影像及“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需求,拟对桦川县城镇周边基本农田进行局48、部微调,因“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及不符合划定要求需调出城市周边基本农田120公顷,其中新划入基本农田调出93公顷,城市周边已有基本农田27公顷,调出的基本农田已在中心城镇范围内进行补划,补划基本农田面积为120公顷,现状为耕地。调整后,桦川县最终划定面积6986公顷,与佳木斯下达的核定任务 保持一致。三、城市(镇)周边外已有基本农田划入划出情况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201610号)要求,在确保全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将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等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以及“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急需落地或地类不符合49、划定要求的地块予以划出,同时把优质的、集中连片的耕地划入基本田。(一)市本级城市周边外已有基本农田划入划出情况市本级城市周边外已有基本农田面积为57320公顷,按照相关要求,经过实地核实,对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基本农田予以调出,调出面积为15506公顷,按原因分类:已纳入2014年变更图斑面积为53公顷,已纳入2015年变更图斑面积46公顷,未纳入2015年变更非耕地图斑面积653公顷,因“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占用面积14753公顷。调整后,城市周边外基本农田面积为41813公顷。(二)佳木斯市五县(市)城市周边外已有基本农田划入划出况佳木斯市五县(市)对城镇周边外已有基本农田地块进行调整,其中同50、江市划出2180公顷,补划46313公顷;富锦市划出2240公顷,补划92300公顷;汤原县划出5020公顷,补划2966公顷;桦南县划出6086公顷,补划12773公顷;桦川县划出4706公顷,补划9453公顷。划入划出后,五县(市)城镇周边外基本农田面积为652540公顷均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第三节协调基础设施用地一、交通运输用地布局统筹安排交通用地。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促进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综合交通网络的形成和完善。二、水利设施用地布局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按照水资源可持续51、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加强水利设施的规划选址和用地论证,优先保障具有全国和区域战略意义的重点水利设施用地。推动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保障以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和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的农村水利设施用地,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涉及取水的建设项目及重要规划要开展水资源论证。三、能源项目用地布局保障能源产业用地。按照有序发展煤炭、积极发展电力、加快发展石油天然气、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要求,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优化用地布局,严格项目用地管理,重点保障国家大型煤炭、油气基地和电源、电网建设用地。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用地管理按照全省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用地政策52、,支持矿业经济区建设,加大采矿用地监督和管理力度。按照全省地质勘查规划的要求,依法保障矿产资源勘查临时用地,支持矿产资源保障工程的实施。五、统筹考虑通信基础设施用地统筹考虑通信基础设施用地,科学选址,合理安排用地规模,保障输电线塔基、通讯基站等通信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六、其它建设用地布局旅游用地及军事、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殡葬等特殊用地等布局应远离市区及生活区,与市区及城镇用地安全距离在5公里以上,并尽量选择自然保留地、废弃地等,避免占用耕地和优质草地,严格控制占用林地、湿地。第四节 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城镇化发展战略。根据佳木斯市城镇体系规划安排,为推进全市城镇化进程,以“两区两带一城”建设53、为契机,强化佳木斯市中心城区聚集和扩散功能,促进市域城镇协调发展,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卫星城镇建设,重点扶持中心城区和重点城镇,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镇带村、梯级推进、整体发展的区域性城镇化格局。中心城区布局。期内,佳木斯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以向西、东和南发展为辅,加快产业布局调整;东部以佳东区为主,形成现代工业园区;西部重点保障行政、金融、文化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用地;南部建成高教园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县域发展布局。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实施“强县”战略,规划期内将富锦市发展为市域中东部区域次中心城市,将同江、抚远建设成两个港口城市;将桦南、桦川和汤原建成三个卫星城,与中心54、城市共同搭建“一主三星,一次两港”的县域经济发展极,带动区域经济整体发展。重点建制镇发展布局。大力发展重点卫星城镇,加快发展沿松花江、沿同三、佳抚、鹤大线城镇密集区,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省级重点建制镇,努力壮大规模,提高质量,集聚人口,提高建制镇的辐射带动能力,做好重点建制镇用地安排,对发展地方特色经济和新兴产业,带动区域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到2020年,重点建制镇新增用地681公顷。独立工矿用地布局。合理布局独立工矿用地,黄金工矿主要布局在桦南县和汤原县境内;煤、铁矿主要布局在桦南县境内;高岭土矿布局在汤原县境内;矿泉水在各县市均有布局;石材矿主要布局在抚远、同江、桦川等地;天然气主要布局在汤原55、县、郊区两地,到2020年,新增独立工矿用地109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规划期内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402公顷,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到51003公顷。结合村镇规划,逐步拆除分散自然村屯,自然屯向中心村集中,村镇向城镇集中的模式,进一步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第五节 拓展农业综合生产和绿色空间适度拓展园地面积,拓展果园经营空间。稳固现有的杏、李子、葡萄、草莓、海棠等优势品种的种植面积,适度调整和增加新品种种植面积,规划期内园地面积增加125公顷,重点安排在市区、汤原和同江市。结合防护林体系建设和生态保护需要,适度增加林地面积。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加强农田防护林的维护和建设工作,在桦南56、县、同江市和汤源县等林地集中连片的区域,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等工程建设,有效增加林地面积,期内增加林地面积5558公顷。控制牧草地面积减少,科学确定优质牧草地规模和布局。期内控制牧草地面积的减少,尤其是严格保证优质牧草地面积,科学合理控制草地载畜量,防止超载放牧,严禁滥采、滥垦牧草地,加大封牧育草和退化草地治理力度,通过饲草料基地建设、推广围栏封育等综合措施,逐步恢复草原植被,重点加强汤原县、同江县和富锦市优质牧草地保护与建设。期末全市牧草地控制在56548公顷以上。第六节 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规划期间,结合佳木斯市域的自然禀赋,拟建设围绕沿江生态带和城镇间的绿色廊道为57、骨架的“三带、五廊、三区”的景观生态格局。“三带”是指沿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和黑龙江三个沿江生态带。结合生态保护和旅游观光建设的需要,建立以这三个沿江生态带为骨架的沿江景观格局,构建连续性、稳定性的景观风貌,并结合水系整治和水域保护,保护和修复沿岸生态环境。“五廊”是指建设以佳木斯市为中心向西至汤原县,向东至桦川县、富锦市、同江市、抚远县,向南至桦南县,向北至鹤岗市的五条公路沿线公路两侧的五条绿色廊道。“三区”是指市域内的三类景观生态区,分别为:城市文化景观区、旅游景观区、农业生态景观区。其中城市景观区风貌主要集中分布于中心城区周边,以打造现代化的黑龙江东部地区中心城市风貌为中心,构建都市及城乡58、一体化的景观风貌;旅游景观区风貌主要以大亮子河、五顶山、街津山国家森林公园、洪河、三江和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星峰原始森林、华夏东极、街津口、黑瞎子岛、三江口风景区、东方第一哨、晨星岛、瓦里霍吞古城遗址等风景名胜区构成的旅游景观风貌;农业景观风貌区则主要指在同江、抚远和富锦市内的农垦系统的规模化农业示范区。第六章 土地利用区域调控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根据佳木斯市域内各市县的资源禀赋、地理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差异,将全市划分为三个土地利用综合分区,分别为:以佳木斯市区为主的中心城市发展区、以桦川县、汤原县、桦南县为主的西南部农林矿业区,以同江、富锦和抚远县为主的东北部农业旅游边贸区。一、中心59、城市综合发展区中心城市综合发展区是以佳木斯郊区为主的综合发展区,土地面积为190363公顷,是佳木斯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本区土地利用的方向与重点:通过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打破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构筑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改善生态环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适度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的信息化与科研开发水平,从高层次带动市域经济发展,增强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和影响力,提高城市品位、树立城市良好的形象;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区域性商业贸易和现代化工业,加快发展郊区农业和现代农业。区域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期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60、156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17313公顷;期内耕地保有量控制在75705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59565公顷。二、西南部农牧工矿区包括桦川县、汤原县、桦南县,土地面积1006602公顷,是佳木斯市西南部重要的生态农业、畜牧业及农副产品深加工业为主的生产基地。本区土地利用的方向与重点:保护好优质耕地与基本农田,搞好绿色农业生产,稳固商品粮基地与畜牧业生产建设,充分开发利用丘岗山地;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做好生态用地的合理保护;重点发展绿色农副产品深加工和现代化新型工业、建材等支柱产业,引导工矿行业集中、节约、合理用地,保障重点工矿项目用地。区域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期内建设用地61、总规模控制在4120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30982公顷;期内耕地保有量控制在514671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393595公顷。三、东北部农业旅游边贸区包括同江市、富锦市和抚远县,土地面积2049416公顷,该区地势平坦、土地资源丰富,地处中俄边境地区,对俄贸易有较大的潜力。本区土地利用的方向与重点: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理力度,提高耕地数量和质量;以黑瞎子岛回归为契机,大力推进同江口岸和抚远口岸建设;围绕对俄贸易,推进以前抚铁路、抚远机场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边贸旅游业。要在保护耕地的基础上,提高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做好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区域土62、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期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864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32649公顷;期内耕地保有量控制在1325624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079837公顷。第二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结合佳木斯市城镇体系空间布局框架,按照土地利用结构相似性、用途一致性的原则,以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利用现状、典型分区指标评判为基础,将全市土地利用划分为七个土地利用功能区,即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发展区。一、基本农田集中区基本农田集中区是全市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较大,需要重点保护和进行63、基本农田建设而划定的土地功能区。佳木斯市位于三江平原腹地,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全市划定4个基本农田集中区,分别为西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西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中部基本农田集中区、东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基本农田集中区面积15329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7.2%。西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该区包括佳木斯郊区、汤原县、桦川县。至2020年该区基本农田面积位289069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的18.8,。该区域地势平坦,耕地比重大,土质肥沃,耕地质量较好,是全市粮食主产区和高产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西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该区位于桦南县,至2020年该区基本农田面积位164091公顷,占全市基本农64、田面积10.7,占该区耕地面积75.9。该区域属山地丘陵区,水土流失比较严重,今后以治理水力侵蚀,小流域退耕还林、坡耕地治理改造为重点,利用生物工程措施开展基本农田建设。中部基本农田集中区。该区包括富锦市、同江市,至2020年该区基本农田面积位794532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面积51.8,占该区耕地面积82.6。该区域地势平坦,耕地比重大,土质肥沃,耕地质量较好,是全市粮食主产区和高产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东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该区位于抚远县,是全市水稻主产区和高产区,是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的核心区。确定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285305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面积18.6。该区域地势平65、坦,耕地比重大,土质肥沃,耕地质量较好,水资源丰富,水利设施比较齐全,应充分利用地表水和节水灌溉技术发展水田,增加人工水田面积。本区的土地利用方向为:严格落实各项保护责任制,严格禁止各项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开展以基本农田为主的土地整理,大力推进以基本农田标准化建设为核心,围绕大头山灌区、松江灌区、引汤灌区、临江灌区工程建设等水利骨干工程,实行田水路林综合治理,改造中低产田,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建成高产稳产农区。二、一般农业发展区一般农业发展区是除基本农田集中区外,在土地利用上以农业、畜牧业发展为主的区域,该区面积7765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3.9%。本区的土地利用方向为:进行综合规划调控,66、加强区内耕地保护,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调整农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依靠区域自然资源,鼓励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种植,积极发展农产品的深加工企业,发展规模型、合作型农林牧特色农业。三、城镇村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是指人口和二三产业集聚、土地利用以城镇村建设发展为主的区域,包括佳木斯市中心城区、县城、建制镇及中心村扩展边界范围内的土地。全市城镇村发展区面积75700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2.3%。城镇村发展区中的中心城区作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聚集和扩散功能。县城是县域经济发展中心,对县域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通过划定城镇村发展区,进一步优化城镇用地布局,做好67、新增建设用地安排,同时进一步搞好城镇内部挖潜,提高集约用地水平,形成以佳木斯中心城区为主,县城为重点,重点建制镇、村协调发展的城镇村网络体系。本区的土地利用方向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建设用地不得突破规划所确定的用地规模指标;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积极实行城中村改造;适度提高城市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充分利用城市空间,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规范调整各类开发区,引导工业用地合理布局,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四、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区是独立于城镇村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大中型矿山等以产业发展而划定的区域。该区以采煤、采土砂石、采金和采铁等金属为主,用地规模少,布局比较分散,近几年工矿用地面积呈增加的趋势。全市独68、立工矿区用地面积5244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0.2%。独立工矿用地区主要是搞好现有工矿用地挖潜,提高集约用地水平,增加经济收益。本区的土地利用方向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工矿生产建设及直接为工矿生产服务使用;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因压占、挖损、塌陷等造成破坏的土地应当及时复垦,宜农土地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鼓励零散分布的独立工矿企业向独立工矿用地区集中;保护和改善工矿区的生态环境。五、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规划将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同江市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21处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汤原亮子河国家级森69、林公园、同江街津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历史文化价值且规模较大的区域划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该区面积907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本区的土地利用方向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为禁止开发区域,其所有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功能分区均属禁止开发区,不能进行与主体功能不符的生产建设开发活动,必须实施强制性保护措施,严禁从事与保护无关的各类土地利用活动。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指主要河湖及其泄洪滞洪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基于生态环境安全目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全市将松花江和黑龙江及其沿岸区域划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该区面积为370、50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本区的土地利用方向为:严格禁止企业一切污染用地行为,加强生态保育,严格控制污染,加强城市防洪堤防建设,维护山水园林城市安全。七、林业发展区规划将期内重点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区域划定为林业发展区。规划划定林业发展区54539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6.8%。本区的土地利用方向为:按照生态林区建设的要求,逐步扩大公益林保护区面积,实行严格保护、积极培育、保育结合、休养生息,建立以森林、湿地、河流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为主体,集保护、旅游、科研、生态建设于一体,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具有自养能力的发展区域。第三节 县级土地利用调控根据佳木斯市域总体发展战略和各县(市)71、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对土地的要求,综合考虑各县(市)资源条件和潜力,确定了所辖各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为各县(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市区主要调控指标。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75705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5956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099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565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666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1666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89平方米以内。富锦市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572226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464635公顷,建设用地72、总规模控制在23316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257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2983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298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38平方米以内。同江市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389392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32989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23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131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2389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2389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53平方米以内。桦南县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216035公顷以上,73、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6409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60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84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595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595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57平方米以内。汤原县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45160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09614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14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292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661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661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95平方米以内。桦川县主要用地指标调控。74、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53476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1989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46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85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050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105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25平方米以内。抚远县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364006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28530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08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261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678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1678公顷,人均城镇75、工矿用地控制在175平方米以内。第七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控制耕地数量科学实施“两划管控”,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结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调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量控制在11022公顷以内,。第二节 稳定基本农田数量与质量一、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要求,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规划建设用地布局,按照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基本农田,将大面积、集中连片,基础设施完备的高质量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并根据需要将期内不适合作为基本农76、田的耕地调整为一般农田,调整的基本农田面积控制在现有基本农田的20%以内。二、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台账,通过层层签订保护责任书,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检查和监管制度,严格禁止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确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占一补一”原则,补划相当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第三节 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坚持因地制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面提升耕地质量。一要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及“沃土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77、能力;二要加强坡耕地的综合治理力度,防止水土流失,改善耕地质量,提高粮食产量;三要加强耕地质量管护力度,按照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照耕地等级实施差异管理,对水田、菜田等优质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建立耕地质量评价管理制度,确保补充耕地质量。第四节 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一、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重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在平原区,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改善排灌条件,对结合农村道路规划,实施农村道路的改扩建和升级,开发利用小块零星地物;在丘陵区整理,通过填沟平壑,平整土地,加强防护林建设,进行78、小流域综合治理,防治水土流失,改善排灌条件。农用地整理资金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倾斜,组织实施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整理工程。到2020年,全市开展农用地整理总规模64826公顷,新增耕地8005公顷。二、大力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大力做好全市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工作,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途适宜、经济可行的要求,立足优先农业利用、恢复生产功能的原则,鼓励多用途使用、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砖瓦窑、工矿废弃土地的复垦,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到2020年,复垦土地总规模3085公顷,增加耕地1661公顷。三、稳步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结合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79、按照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尊重民意、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要求,加大农村废弃土地和闲置宅基地整理力度,开展迁村并点、村庄治理、退宅还田。到2020年,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1860公顷,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耕地1256公顷。第五节 保护和合理利用其他各类农用地一、合理配置园地,提高园地利用效益结合全市果树经济发展布局,合理安排园地布局,主要通过荒坡、废弃地等集中发展园地,并注重提高园地质量,提高产量,满足市场需求,实现规模化经营,稳步提高园地利用效益,期内增加园地549公顷,主要集中在桦南、汤原和市区。二、增加林地面积,进一步发挥生态功能结合林业发展需要,稳步增加林地面积,不断推进林业生态体系建80、设。一是要巩固已有造林绿化成果,权利力开展新造林抚育管护工作;二是强化森林经营与管护,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有效遏制林业生物灾害的发生;三是适时开展专项行动,继续围绕林地、采伐、野生动物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项行动,保护好森林资源;四是加大植树造林力度,结合营造水土保护林、农田防护林,充分利用道路两侧和沟渠弃地进行造林绿化,有效提高森林覆盖率,进一步强化森林的生态功能,期内新增林地面积5558公顷。三、加强牧草地保护,保持优质牧草地面积稳定要加强草场保护和管理,严禁超载放牧和毁草开荒等行为,增加改良草场面积,提高牧草地质量。除各项建设占用牧草地外,要控制牧草地面积减少,保持优质牧草地面积稳定。做好81、现有的集中连片的优质牧草地的保护工作,到2020年全市牧草地面积控制在56548公顷以上。四、结合多种经营,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结合发展农业多种经营的需要,合理确定设施农用地规模,适度发展设施农业,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合理安排畜、禽、水产养殖用地,提高其他农用地综合效益;结合“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适当增加农村道路和农田水利用地。期内全市增加其他农用地面积1117公顷。第八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按照“挖掘存量、限制增量、控制总量”的用地原则,合理调控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切实推进土地利用向集约型利82、用方式转变。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141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80944公顷。第二节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增量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在指标安排上,优先支持重点城镇发展用地及东部煤电化基地等产业集聚区用地,重点保障能源、交通、水利、旅游等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和保障农业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期内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673公顷以内。第三节 加强各类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一、节约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坚持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和单位用地标准,合理安排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城镇工矿用地优先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83、低效的土地,加大城镇工矿用地内部挖潜,提高城镇工矿用地利用程度。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9035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59平方米以内。二、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的实施,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结合村镇规划,加强城镇内部的城中村改造,合理引导城镇周边的农村居民点向城镇集中,实施一般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归并,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规划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净减少402公顷。第四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84、地的要求,结合佳木斯市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在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的基础上,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建设用地管制区,明确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一、允许建设区全市划定允许建设区总面积809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允许建设区的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工矿、村庄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85、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全市划定有条件建设区总面积143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允许建设区的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全市划定限制建设区总面积30253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1%。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四、禁止建设区全市安排禁止建设区总面积125786、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其功能定位不相符的各项建设。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边界不得调整。第九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第一节 土地生态建设目标进一步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关系,科学实施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加强全市土地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与建设,推进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改善与提高。规划期末全市森林覆盖率争取达到18%,其中受保护天然林比例达到90%,自然植被覆盖率恢复到74%,水土流失、退化土地治理率、矿山复垦率分别达到9%、85%、65%,自然保护区占土地面积比例提高到23.3%。第二节 土地生态建设重87、点推进农区防护林体系建设。结合佳木斯市规模化现代农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体系建设的需要,推进农区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生态林建设与经济林建设相结合,农田林网、林带建设与村屯绿化相结合,因地制宜,构建稳固安全的防护林网络体系。加强湿地资料的有效保护。抓好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做好已建的抚远三江、同江八岔岛、富锦三环泡、桦川湿地、汤原黑鱼泡、佳木斯沿江湿地等6个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侧重对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综合整治,努力恢复湿地的生态功能。在三江、八岔岛、三环泡、桦川湿地4个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建立和完善佳木斯市湿地监测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提高湿地保护和管理水平。开展水土保88、持综合治理。针对全市的水土流失的现状及趋势,加大水蚀、风蚀的综合治理,重点开展郊区(永红)、桦南县、汤原县、桦川县一带水蚀治理以及富锦市、同江市、抚远县一带的风蚀治理。实施城镇村生态防护用地建设。保障城市和村镇经济的健康发展,结合城乡建设进一步安排环城森林带工程、绿色通道工程、村镇绿化三环林工程、经济林工程等建设,并与道路绿化、河流绿化、沟渠绿化和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相结合,加强农田林网建设。第三节 构建土地利用生态安全格局严格控制对天然林、天然草场和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森林、草地、水域、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生态安全屏障,严格保护城市组团之间绿地隔离带,稳步增89、加生态用地比重。建设用地布局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因素,避开生态敏感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要在区域生态承载力的容量之内,确保经济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第十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第一节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佳木斯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包括东风区、前进区、向阳区、郊区4个区以及沿江乡、长青乡、松江乡、四丰乡4个乡(镇)及佳南农场,规划控制范围内土地总面积46482公顷。第二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目标立足于把佳木斯市建设成为面向中国与东北亚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和加工制造业基地、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中心、信息中心和金融中心的长远发展战略,合理预留城市用地,保障城市用地发展空间,进一90、步强化市中心城区在黑龙江省东部经济区中的核心作用。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866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8384公顷;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4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1096.1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887.34公顷,城市规模控制在96.98平方千米以内。第三节 中心城区用地主要拓展方向按照“改造旧区、开发新区、沿江发展、两岸繁荣”的总体发展战略,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构筑城市产业支撑体系,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中心城区重点向东、西、南三个方向发展。向东重点发展现代工业园,主要发展佳东工业园;向西建成新的行政、金融、文化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园用地区;向91、南建成高教园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园用地区。第四节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强化对中心城建设用地的管理,对中心城区按建设用地的布局,划定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并制定了相应的管制规则。一、允许建设区本着节约集约用地,尽量不占少占耕地,按照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对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建设用地进行安排,并将这部分用地划为允许建设区,期内安排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允许建设区面积11096.16公顷。管制规则:对建成区的土地利用要以内涵挖潜为主,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合理安排产业布局,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城区用地结构,加大城区旧城改造力度,改善人92、居环境,提高城区用地的综合效益;新增建设用地区域内注重生态建设,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按原用途使用。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需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为了防止期内不可预见及不确定用地布局改变,在充分考虑城市空间拓展模式和发展趋势及方向,并避让优质耕地和生态环境用地的前提下,规划确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3347.24公顷。管制规则: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有条件建设区(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为了严格保护耕地等农用地,进一步实施用途管制制度,规划在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之93、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了限制建设区,面积32038.6公顷。中心城区划定的限制建设区内除安排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外,不准安排新增城市建设用地。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第十一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第一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根据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以及生态建设,全市安排2个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分别为三江平原东部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松花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重大工程整治以基本农田为主,实行田水林路综合治理,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田生产条件。一、三江平94、原东部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三江平原东部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区位于同江市、抚远县,范围涉及13个乡镇、13个农场。该区地势平坦,耕地后备资源丰富,水土条件优越,便于集中大规模开展旱田和水田整理;本区依托临江灌区、勤得利灌区建设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实行分区划片综合治理,建立不同的土地整治模式。工程共划分5个土地整治项目区:一是三村土地整理区片,该区建设规模39984公顷,新增耕地809公顷;二是青龙山土地整理区片,该区建设规模39139公顷,新增耕地1675公顷;三是勤得利土地整理区片,该区建设规模48558公顷,新增耕地3835公顷;四是临江土地整理区片,该区建设规模10343公顷,新增耕地366公顷;五95、是乌苏镇土地整理区片,该区建设规模11289公顷,新增耕地629公顷。二、松花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松花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区是对包括西至汤原、依兰,东至富锦、同江,南至桦南,北至鹤岗的广阔区域进行土地整理,该区是我省粮食主产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自然条件优越,水资源较为丰富。地势平坦,土地连片,土质肥沃,适宜开展大规模的土地整理。同时符合国家、省有关集中连片、做大做强土地整理项目的有关精神。本区依托富锦灌区、桦川悦来泵站、新河宫灌区、大头山灌区开展土地整治。工程共划分5个土地整治项目区:一是郊区土地整理区片,该区建设规模54309公顷,新增耕地1659公顷;二是汤原土地整理区片,96、该区建设规模37266公顷,新增耕地1118公顷;三是桦川土地整理区片,该区建设规模40544公顷,新增耕地811公顷;四是桦楠土地整理区片,该区建设规模53489公顷,新增耕地1605公顷;五是富锦土地整理区片,该区建设规模33407公顷,新增耕地1002公顷;六是同江土地整理区片,该区建设规模21008公顷,新增耕地630公顷。三、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加强已有的4个国家级和l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规划期内新建四丰山、柳树岛、三江口经济鱼类、青龙河、黑瞎子岛、富锦松花江等6个自然保护区,增加自然保护区面积80600公顷。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基础设施,使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762100公97、顷,并保持基本稳定。第二节 重点项目用地安排一、交通建设项目根据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期间,我市将对交通水利项目和城镇基础设施加大投资力度。统筹安排,优先保证全区基础设施和对全区经济拉动作用较强的重点项目供地,使其尽早开工建设,尽快投产,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规划期安排的交通建设项目有鹤大公路佳木斯至七台河改扩建工程(高速辅道)和佳木斯至牡丹江公路、双鸭山(集贤)至同江公路扩建工程、佳木斯环城公路及过江大桥工程、建三江至虎林公路、富锦至绥滨松花江大桥工程、双鸭山至同江段(富锦段)扩建工程、富锦港东平港区、同江农桥至黑瞎子岛公路、佳木斯至富锦公路、哈肇公路、依98、绕公路、富锦至宏胜公路;哈佳铁路、前进镇至抚远铁路、同江黑龙江铁路特大桥项目、莽吉塔港至抚远火车站公路、抚远港莽吉塔港区码头工程、佳木斯市飞机场迁建项目、抚远县飞机场建设项目、黑瞎子岛口岸建设项目、黑瞎子岛上岛桥和环岛公路、佳木斯港口宏力港区码头工程、会龙机场支线公路、柳树岛松花江大桥、柳树岛道路及景观等基础设施工程、莲江口至鹤岗公路、鹤大辅道连接线佳西出口、二龙山至黑瞎子岛公路、佳西客运站、佳南客运站、嘉兴玻璃铁路专用线、高新技术开区路网建设、佳木斯市政路桥建设工程等。对新增交通用地要严格建设用地标准,大力推进节地技术。二、水利建设项目规划期内全市水利重点工程有三江连通工程、佳木斯市城市水系99、连通工程、新河宫灌区、大头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同江市黑龙江干流护岸工程、省三江平原“两江一湖”干流沿岸临江灌区、三村灌区、青龙山灌区同江区、乌苏镇灌区建设项目、四丰山水库综合治理、寒葱沟水库、佳木斯市格节河水库扩建工程、佳木斯市滨水城市建设、佳木斯柳树岛防洪工程、佳木斯市柳树岛风景名胜区建设工程、佳木斯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大头山灌区节水灌溉工程、佳东松江灌区节水灌溉工程、引汤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佳木斯市内河综合治理工程等、佳木斯市柳树岛风景名胜区建设工程、佳木斯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水利工程用地要做到节约集约,严格控制占地规模,尽量少占耕地。三、能源项目规划期内,安排中广核100、佳木斯4100万千瓦核电项目、国电汤原(渠首)风电场建设、大唐桦楠大架子山二期(北安屯)风电场项目、富锦五顶山风电场、同江市街津口山风电风电场、同江三江口风电场建设、大来风电场新建工程、祥顺风电场新建工程、建龙源驿马山风电项目、龙源长寿山风电场、佳木斯市尖山风电项目、国电和风佳木斯郊区鸡冠山风电场、国电和风佳木斯郊区燕头山风电场、国电和风佳木斯郊区永好风电场、华润电力风能(佳木斯)有限公司大架山风电场、华润电力风能(佳木斯)有限公司锅涨山风电场、华润电力风能(佳木斯)有限公司筒山风电场、华润电力风能(佳木斯)有限公司夹板山风电场、华润电力风能(佳木斯)有限公司顺山东岭风电场、华润电力风能(佳木101、斯)有限公司南岭风电场、华电佳木斯四丰风电场、华电佳木斯西双龙风电场、华电佳木斯东双龙风电场、佳木斯郊区陡沟风电场、佳木斯郊区西高峰风电场、佳木斯郊区头道岭风电场、佳木斯郊区二道岭风电场、国电桦川(宝山)风电场项目等项目。四、电力项目规划期内,安排电力建设重点项目有220千伏佳东(东升)输变电工程、220千伏佳西输变电工程、220千伏东风输变电工程、220千伏佳北输变电工程、220千伏佳西(红丰)变电所、佳西热电厂220千伏接入系统工程、220千伏佳西变110千伏下级电压整理工程、220千伏东风变110千伏下级电压整理工程、220千伏佳北变110千伏下级电压整理工程、鹤群方输电线路、佳木斯发电102、厂供热扩建接入系统输变电工程、110千伏工业输变电工程、110千伏市政输变电工程、110千伏大学输变电工程、110千伏江桥输变电工程、110千伏市南输变电工程、华润电力风能(佳木斯)有限公司尖山风电110千伏变电所和送出线路、110千伏柳树岛输变电工程、110千伏范家输变电工程、新建35千伏永安输变电工程、35千伏永安变升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国电大青背山风电场送出工程、500千伏电网建设项目、500千伏前进输变电工程、500千伏集贤群林输变电工程、500千伏兴福群林输变电工程、佳南变芦家变“”入群林变电工程、双木甲乙接入佳南变工程、群林变芦家变二回线工程、西南变西格木变二回线工程等项目。五103、环保项目规划期内,安排电力建设重点项目有富锦市城市垃圾处理厂、同江市污水处理场、汤原县污水处理场、佳木斯市郊区江北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等项目。六、旅游项目规划期内,安排电力建设重点项目有柳树岛开发项目、四丰山风景区开发项目、中国国旅佳木斯市旅游服务中心项目等项目。七、其它建设项目其它建设工程包括黑鱼泡绿色稻米科技实验基地、佳木斯市粮食战略装车点建设、佳木斯综合航天测控站建设项目、西新工程第四期新建龙江发射台项目、佳木斯市民主航电枢纽项目、松花江航电枢纽等建设项目。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 注重完善和贯彻落实规划实施管理相关政策一是建立规划实施目标政府领导管理责任制。将分解下达到各地的规划104、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列入各级政府领导的任期工作绩效考核目标,提高各级政府的重视程度,由市政府督促执行。二是建立年度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目标列入当地政府领导的年度业绩考核事项,并就执行情况进行年终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由市政府予以相应的奖励或处罚。三是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严格实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制度。经济社会发展用地要优先致力于盘活存量土地,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及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指标实行严格的分年度计划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按分期实现的原则将主要规划目标分阶段纳入佳木斯市各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实施,将规划的实施落到105、实处。第二节 严控土地利用行政管理闸门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将项目用地规划审核前置。二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本规划是编制佳木斯市各项用地计划和审批用地的依据,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行规划许可,建立预报审批制度。三是完善规划修改和调整机制。规划修改和调整需经原规划批准部门严格审批,在审核过程中必须由专业机构予以技术核定,并组织专家论证。四是加强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价,建立长效考评机制。定期开展对佳木斯市各级规划实施管理状况的考核和评价,建立规划实施管理考核和评价制度,确定各界规划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明确指标考核结果的奖惩机制。106、五是全方位施行专家咨询评议制度。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家库,充分利用专家资源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请专家参与编制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就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的专项研究,分析总结规划管理各环节中存在的焦点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途径,增强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第三节 以高科技手段强化规划实施管理一是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土地利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制度。利用“3S”技术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土地管理各个环节信息数据的有机结合和共享,并最终服务于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为规划实施和监督提供有力107、的技术依托和数据支持。二是建立一套符合佳木斯市实际的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参照对规划实施时序进展、土地利用模式变化趋势、土地资源空间和数量的增减结构等方面进行的系统定位分析结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便采取相应的针对性措施,确保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合理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第四节 全面构建高效率规划实施社会保障平台一是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层面,提高规划的社会认知程度。通过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普及土地资源管理常识,使之明确规划的重要法律地位和不按规划违法用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社会各阶层充分认清本轮规划期内各项用地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政府严格规划管理的决心,杜绝违法108、用地侥幸心理,牢固树立依据规划合法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思想意识,逐步实现规范和引导社会各行业自觉按规划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目的。二是集思广益、趋利避害,注重提高规划编制、实施和修改各个环节的公众参与程度。建立并贯彻落实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中的公示公告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保障措施和有关规定要求,公开土地管理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按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果。完善规划编制与修改的听证制度,广泛征求佳木斯市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大规模土地开发项目,以及其他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重大事项要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及时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通过109、提高各个环节的公众参与程度,体现公众的规划知情权和参与权。三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公众对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督反馈机制。完善信访制度,拓宽信访渠道,保证信访信息传达畅通,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及早遏制反规划用地苗头,提高公众维护规划权威的积极性,保障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过程施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鼓励公众维护切身权益,举报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及时采纳公众正当、合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方案予以适当修改调整,不断提高规划的科学合理性,保证规划实施的社会效益。附表1 佳木斯市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单位:公顷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城乡建设用地其中采矿行政区划土地总面积小计耕110、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它农用地小计小计城镇工矿用地城镇用地用地农村居民点交通水及其他建设用地小计水域自然保留地合计3246381 2761993 2042788 1409 5398371679176280 103952 75460 24055 19909 41465140528492380436 194478185958市 区184628149035106780201340210803418509 14904 915284826705752360417084151341951桦南县332439311084213369120895808800716047 12590 40682730 1338852111、134585307 2717 2590 桦川县174384144647117861382192920711291546521185613195374666263320582 19483 1100 汤原县21070318295911096926680094501297457715248420903945231203018000 12883 5117 抚远市274824193289147456193538501042845442537856783731681200776991 23557 53434 同江市2295031888591458501933443095478144463414291338112、913205351032500 23966 8534 富锦市4947614157323653844652479113032378815924 11834 347828885908356409063105 54407 8699 农垦1189935 1025737 81234781109633273103403 21083 14113620279341134936970143115 41991101124森工15520415065122783291268910948802611111011150019137513413410附表2-1 佳木斯市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市域)单位:公顷指标单位2014113、年2020年(2020-2014年)变化量指标属性耕地保有量公顷1216200 1916000699800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10904001532997442597约束性园地公顷14091534125预期性林地公顷5398375453955558预期性牧草地公顷16795654854869预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公顷1039531114107457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公顷75460809445484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公顷24055290354980预期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7673-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公顷-11022-约束性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公顷-11022-约束114、性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人196159-37约束性 附表2-2 佳木斯市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市属)单位:公顷指标单位2014年2020年(2020-2014年)变化量指标属性耕地保有量公顷1044731112100076269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619210828800209590约束性园地公顷12991415116预期性林地公顷3033123069333621预期性牧草地公顷14062807726671预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公顷82067889096842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公顷60736656294893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公顷23324270663742预期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15、公顷-15408-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公顷-8040-约束性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公顷-8040-约束性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人202163-39约束性 附表3-1 佳木斯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表(市域)单位:公顷、%2014年2020年地 类面积比例面积比例规划实施期间变化量(2020年-2014年)土地总面积合计3246381 100.00%3246381 100.00%0 小计2761993 85.08%2807327 86.48%45334 耕地2042788 62.93%2026454 62.42%-16334 园地1409 0.04%1534 0.05%125 林地53116、9837 16.63%545395 16.80%5558 草地1679 0.05%56548 1.74%54868 农用地其他农用地176280 5.43%177396 5.46%1117 小计103952 3.20%111410 3.43%7458 小计75460 2.32%80944 2.49%5484 城镇工矿用地24055 0.74%29941 0.92%5886 城镇用地19909 0.61%24697 0.76%4788 其中采矿用地4146 0.13%5244 0.16%1098 城乡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51405 1.58%51003 1.57%-402 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117、设用地28492 0.88%30466 0.94%1974 小计380436 11.72%327644 10.09%-52792 水域194478 5.99%193488 5.96%-990 其他土地自然保留地185958 5.73%134156 4.13%-51802 附表3-2 佳木斯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表(市属)单位:公顷、%2014年2020年地 类面积比例面积比例规划实施期间变化量(2020年-2014年)土地总面积合计1901241 100.00%1901241 100.00%0 小计1585604 83.40%1600211 84.17%14607 耕地1207658 63.5118、2%1191402 62.66%-16256 农用地园地1299 0.07%1415 0.07%116 林地303312 15.95%306933 16.14%3620 草地1406 0.07%28077 1.48%26671 其他农用地71929 3.78%72385 3.81%456 小计82067 4.32%88909 4.68%6842 小计60736 3.19%65629 3.45%4893 城镇工矿用地23324 1.23%28594 1.50%5270 城镇用地19630 1.03%23902 1.26%4272 其中采矿用地3694 0.19%4692 0.25%998 城乡建119、设用地农村居民点37412 1.97%37035 1.95%-377 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1331 1.12%23280 1.22%1949 小计233570 12.29%212121 11.16%-21449 水域152146 8.00%151713 7.98%-432 其他土地自然保留地81424 4.28%60408 3.18%-21016 附表4 佳木斯市属基本农田划定面积表(不含抚远)单位:公顷行政区划划定基本农田面积规划下达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与指标差值市本级56293 56060 233 同江市109247 109260 7 富锦市263687 262520 116120、7 汤原县75987 75587 0 桦南县158560 153487 5073 桦川县86947 86907 40 总计750320 743800 6520 附表5 佳木斯市属基本农田划定面积表(不含抚远)单位:公顷原规划确定的目标规划调整完善后确定的目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变化情况核减原因行政区划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国家安排 实施国家重“十三 不符合永久基本目标目标目标调整量生态退耕范围 大发展战略 五”重点建设项目农田划定要求合计923956 575683 982500 743800 168117 市本级72000 61871 72544 5606121、3-5808 5808 同江市146842 62094 144300 109242 47148 富锦市338480 158863 346765 262518 103655 汤原县90692 75585 101352 75585 0 桦南县178298 138990 202745 153488 14498 桦川县97644 78280 114794 86905 8625 附表6 佳木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表 单位:公顷2020年耕地保有量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行政区划市(县)域 市(县)属农垦森工 市(县)域 市(县)属农垦森工合计1916100011210007870122、008000 1532996.6828800 702196.62000市区75706.272587.83118.4059565.956063.53502.70桦南县216034.6202745.412889.2400164091.2 153488.1 10603.10桦川县153475.8114794.338681.50119889.686904.832984.80汤原县145160101352.236207.8 7600 109613.97558532028.9 2000抚远县364006138456.04 2255500285304.585000200304.50同江市389391.614123、4299.62450920329896.8 109241.8 2206550富锦市572225.8346764.7 225461.10464634.7 262517.6 202117.10 附表7 佳木斯市20062020年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指标表 单位:公顷2020年园地面积2020年林地面积2020年草地面积行政区划市域 市属农垦森工市域市属农垦森工市域市属农垦森工合计1534 14158832545395 306933 109822 128640 56548 28077 28273 198市区22121920346663443423301488148800富锦市55850652048124、5882509223496058625776860同江市4220210845493384950700016797 4299 124980抚远市222110612703575225518024431 8858 155720桦南县152131021169479 90668176877043232122002596桦川县4254168021911195262385089189100汤原县115101311124932 676115724515974759456592102附表8 佳木斯市2006-2020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平方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行政区划125、市域市属农垦森工 市域市属农垦森工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合计111410 88909 21640 861 80944 65629 14671 64411400159市区21566 20922643017313 16769544011400171富锦市23316 16339 6978017257 12217 504003302136同江市1423787265511091315034409701939179抚远市110876785430206261380824530638175桦南县17603 16336725542 13840 128485744183281157桦川县11460963126、4182507850694190901628226汤原县12142 10167 16563199292801210542262040196 附表9 佳木斯市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指标表 单位: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行政区划市域市属农垦森工 市域 市属农垦森工 市域 市属农垦森工合计17024 13400 35943011022 8040 29701211022 8040 297012市区339833029601666 15808601666 1580860富锦市40132740 127302983 185127、0 113302983 1850 11330同江市34642283 118102389 1500 88902389 1500 8890抚远市2511175076101678 1050 62801678 1050 6280桦南县10089455013595550405595550405桦川县1549143011901050950100010509501000汤原县108095011317661560947661560947 附表10 佳木斯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表 单位:公顷行政区划 总面积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128、区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全市合计 3246381 1532997 776509 757005244116463504190726545395 44087129036市 区1903635956557519 163979169400034666152418835桦南县44179816409183906 123061534218069946021694792321680桦川县222811119890401717093757 40787562191189122935汤原县341992109614637488672620712516158691124932475912216抚远县6040912853051129、58507 5744517 179534696561270244313399同江市622904329897147617 8650481140121081639484549429927507富锦市822422464635225039 16838419 12259531848588586243463 附表11 佳木斯市建设用地管制区 单位:公顷行政区划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全市合计80944143423025327 125768 市 区173134367168683 0 桦南县138403890418767 5301 桦川县7850755205043 9163 汤原县92922130、450319944 10306 抚远县62611500531412 64918 同江市9131550594721 18502 富锦市17257830786757 17578 附表12 佳木斯市重点项目用地指标表(交通部分)单位:公顷项目类型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占耕地 交通项目19001720 1350 鹤大公路佳木斯至七台河改扩建工程(高速辅道)、鹤大高速佳木斯过境段(含松花江二桥)、双鸭山(集贤)至同江扩建工程、建三江至虎林公路、二龙山至前哨岛高速公路、前哨至黑瞎子岛高速公路、富锦至绥滨松花江大桥工程、黑瞎子岛乌苏大桥及引道、双鸭山至同江段(富锦段)扩建工程、鹤大公路佳木斯西出131、口连接线、同江农桥至黑瞎子岛公路、佳木斯至富锦公路、北京至抚远公路通河至汤原段、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鹤大公路鹤立至莲江口段、依绕公路依兰至桦双界、富锦至宏胜公路、同哈公路宾佳段、黑瞎子岛环岛公路项目、抚远至乌苏公路、佳木斯绕城公路东北段、汤原至南岔公路等一、二级公路项目;佳木斯同江快速铁路项目、哈佳铁路、前进镇至抚远铁路、同江黑龙江铁路特大桥项目、莽吉塔港至抚远火车站公路项目、佳木斯市飞机场迁建项目、抚远县飞机场建设项目、嘉兴玻璃铁路专用线、高新技术开区路网建设、佳木斯市政路桥建设工程、同江修造船舶基地、黑瞎子岛口岸建设项目、抚远港莽吉塔港区建设项目、佳木斯港口宏力港区项目、富锦港东132、平港区、黑瞎子岛客运码头、会龙机场支线公路项目、柳树岛松花江大桥、柳树岛道路及景观等基础设施工程、莲江口至鹤岗公路、鹤大辅道连接线佳西出口、二龙山至黑瞎子岛公路、佳西客运站、佳南客运站、佳木斯至鹤岗扩能改造、佳木斯至双鸭山扩能改造、佳术斯至同江扩能改造、佳木斯至牡丹江扩能改造、同江大桥建设项目、向阳山至北兴铁路、佳木斯至福利屯扩能改造、勃利至佳木斯扩能改造、鹤岗至双鸭山扩能改造、中国国旅佳木斯市旅游机场建设项目、佳木斯市松花江江北道路工程、佳木斯市柳树岛松花江南汊大桥、佳木斯市柳树岛松花江北汊大桥、佳木斯市柳树岛岛内道路工程、柳树岛客运码头建设项目、鹤大高速佳木斯过境段新建工程、佳木斯市沿江路133、(滨江路)扩建工程、佳木斯外环路建设项目、夕熙街建设项目、福山街建设项目、毕升街建设项目、溪水街建设项目、新生街建设项目、佳胜街建设项目、近乡街建设项目、荣哥街建设项目、宏伟街建设项目、万新街建设项目、宏力街建设项目、华佗街建设项目、时珍街建设项目、铃铛麦街建设项目、光复路扩建项目、化工路建设项目、胜利路建设项目、彩云路建设项目、康平路建设项目、朝阳路建设项目、中华路建设项目、双合路建设项目、长兴路建设项目、哈同公路至佳抚公路连接线、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提速改造工程、黑瞎子岛陆路通道、建远高速公路、建三江至前哨公路项目、前哨至黑瞎子岛公路项目、国道同哈公路万发至沿江段、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佳木斯至桦134、川段、哈佳铁路、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电化工程、牡丹江-佳木斯环线铁路、牡鸡七佳快速铁路、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提速改造工程、汤旺河经鹤北经名山至富锦铁路、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含勃七线、林密线林口至鸡西段)电化改造、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双鸭山)电化改造、建三江机场、佳木斯综合公路客运枢纽站、国道同哈公路佳木斯至佳依界段、国道同哈公路同江至哈鱼岛段、国道同哈公路安庆至沿江段、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G102)富锦过境段、省道佳木斯至桦交通项目19001720 1350 南公路佳木斯至桦南段、省道南岔至孟家岗公路香兰至浩良河段、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鹤立至胜利段、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135、路振兴至鹤立段、省道同江至东安镇公路同江三村至街津口段、省道同江至汪清公路富锦至同江乐业镇段、佳木斯广源物流迁建工程、佳木斯铁路物流基地、佳木斯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四丰山旅游公路项目、佳木斯富锦港区东平作业区疏港公路建设工程。桦南县:省道同江至汪清公路桦南(驼腰子镇)至桦勃界段工程省道同江至汪清公路桦双界至桦南(驼腰子镇)段工程、省道孟家岗至南岔工程、省道佳桦界至桦南段工程。富锦市:二二路加宽、锦山环山路加宽、富宏公路加宽、富同公路升级改造、城际铁路、桦富公路、新振公路、东平港公路、富同升级改造、富锦市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富锦北外环、富锦南外环、佳抚公路加宽、工136、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工业园区锦屿路、富密路升级改造、哈同公路与同汪公路(富锦)连接线、工业园区港口公路、治超卸货场、养护工区(3处)、县乡路升级改造、万里利达新建道路工程、园区内新建道路工程、疏港公路、同三公路辅路改扩建工程、建虎公路、省道小佳河至忠仁公路宏胜至富锦段扩建工程、富绥松花江大桥、哈同公路(富锦段)。同江市:黑龙江省同江至集贤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工程、同江黑龙江铁路特大桥及相关工程、铁路口岸建设相关配套工程、同江市滨江路、哈同高速公路集贤至同江段延伸工程、口岸公路、三村-街津口公路、同抚公路、城镇、乡、村公路建设、综合服务货运枢纽站、国际客运站、三江口卧泊基地、横江口修造船基地、哈鱼岛港137、区建设、哈鱼岛江海联运泊位建设项目、东港货检查验设施及通道建设、大直路延伸段扩建工程、友谊路延伸段扩建工程、杏林路延伸段扩建工程、新开路延伸段扩建工程、新民至粮食工程自给楼、街津口至卫疆边防公路、环港公路、黑龙江省同江通用机场。附表13 佳木斯市重点项目用地指标表(水利部分)单位:公顷项目类型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占耕地 水利1710 15501170 新河宫灌区、大头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同江市黑龙江干流护岸工程、英格吐河口堤防改线、省项目 三江平原“两江一湖”干流沿岸临江灌区、三村灌区、青龙山灌区同江区、抚远水利项目、四丰山水库综合治理、佳木斯市格节河水库扩建工程、佳木斯滨138、水城市建设、佳木斯柳树岛防洪工程、大头山灌区节水灌溉工程、佳东松江灌区节水灌溉工程、引汤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佳木斯市内河综合治理工程、松江灌区渠首移地改建工程、主要支流治理工程(倭肯河、梧桐河、汤旺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桦南县寒虫沟水库、汤原县亮子河水库等2座中型水库;引松补挠灌区(富锦市)、桦南县向阳山灌区、锦东灌区等3处大型灌区工程;佳木斯市滨水城市景观工程、佳木斯市柳树岛岛内水域引排水工程、佳木斯市柳树岛环岛景观路堤结合工程、佳木斯市柳树岛风景名胜区建设、佳木斯水土保持治理工程、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三江连通”工程、黑龙江省三江平原江萝灌区近期工程、黑龙江省三江平原二九灌区139、工程、黑龙江省三江平原青龙山灌区一期工程、黑龙江省三江平原“两江一湖”干流沿岸、勤得利灌区(近期工程)建设项目、黑龙江省三江平原“两江一湖”干流沿岸、八五九灌区近期工程、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德龙灌区工程、松花江干流沿岸灌区工程、8条主要支流治理工程、英格吐河左堤哗啦沟段、英格吐河右堤平吊山上、下游段工程、英格吐河治理工程、佳木斯市杏林河治理工程、佳市郊区铃铛麦河清水河段右岸工程、桦川县铃铛麦河山丘段右岸工程、胜利湖、佳木斯市柳树岛环岛景观路堤结合工程、佳木斯市格节河水库扩建工程、佳木斯市城市水系连通工程、四丰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头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群英灌区节水改造(三江联通)、佳木斯140、市东风区音达木河陆家岗左岸治理工程、佳木斯市东风区音达木河陆家岗右岸治理工程、佳木斯市东风区铃铛麦河山区段左岸治理工程、佳木斯市东风区东音达木河左岸治理工程。富锦市:富锦市富锦支河整治治理清淤疏浚工程、富锦市挠力河(含七星河)治理工程、富锦市锦西灌区工程项目、佳木斯市富锦市兴隆总干治理清淤疏浚工程、富锦市新七星河水系连通工程、佳木斯市富锦市兴隆总干治理排水泵站工程、锦东灌区项目(三江连通工程)、幸福灌区(三江连通工程)、红卫灌区(三江连通工程)、红旗灌区(三江连通工程)、锦南灌区(三江连通工程)、三江平原水利工程、青龙山灌区富锦区、富锦市治理涝区规划、富锦市锦西灌区工程、富锦市幸福灌区续建配套141、与节水改造工程、黑龙江省富锦市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富锦市富锦支河治理清淤浚工程。桦南县:桦南县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桦南县寒虫沟水库工程项目、桦南县引八济向工程项目、桦南县河湖水系连通工程项目、桦南县四大洼子涝区治理工程、桦南县松木河护岸工程、桦南县八虎力河驼腰子段治理工程、汤原县引汤灌区续建工程。汤原县:汤原县香竹灌区新建工程、汤原县汤旺河灌区续建工程、汤原县振兴灌区续建工程、汤原县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汤原县亮子河水库新建工程、汤原县法斯河水库升型工程、汤原县法斯河近期治理工程、汤原县阿凌达河护岸治理工程、汤原县格节河护岸工程、汤原县福民侵蚀沟治理工程、汤原县水利项目1710155011142、70有余侵蚀沟治理工程、汤原县红卫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汤原县金川侵蚀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汤原县永发乡抗旱应急引水工程、汤原县旱田高效节水工程。桦川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桦川县新河宫灌区工程、涝区治理工程。同江市:莲花河堤坊、青龙河堤坊、临江灌区、三村灌区、青龙山灌区同江区、乐业灌区、小型灌区、小型涝区、青龙莲花河治理工程、浓江鸭绿河除涝工程、鸭绿河左堤金华段防洪工程、同江市鸭绿河近期富裕沟堤防工程、鸭绿河堤防银丰段、鸭绿河堤防兴隆段、莲花河灌区、黑龙江省三江平原青龙山灌区二期工程(同江秀山区灌区)、三江连通工程同江市莲花河灌区、同江市国土防护工程(三期)。附表14 佳木斯市重点项目用地指标143、表(其他项目用地)单位:公顷项目类型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占耕地 环保项目富锦市城市垃圾处理厂、同江市污水处理场、汤原县污水处理场、佳木斯市郊区江北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佳木斯市柳树岛市政公共设施工程、佳木斯沿江湿地大型灌区农田退水污染控制工程、富锦市生态园建设、富锦市自来水扩建、富锦市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富锦市向阳川镇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富锦市污泥处理项目、富锦市垃圾中转站。其他项目用地电力项目750653470 220千伏佳东(东升)输变电工程、220千伏佳西输变电工程、220千伏东风输变电工程、220千伏佳北输变电工程、220千伏佳西(红丰)变电所、佳西热电厂22144、0千伏接入系统工程、220千伏佳西变110千伏下级电压整理工程、220千伏东风变110千伏下级电压整理工程、220千伏佳北变110千伏下级电压整理工程、220千伏同江输变电工程、220千伏汤原输变电工程、220千伏抚远输变电工程、双木甲乙线接入佳南变电工程、500千伏前进变220千伏电网整理工程、500千伏庆云变下级电网整理工程、宝清-唐山正负800千伏输变电工程、鹤岗至群林500千伏线路工程、宝清换流站下级电网整理工程、500千伏群林变220千伏电网整理工程、66千伏黑瞎子岛输变电工程、鹤群方输电线路、佳木斯发电厂供热扩建接入系统输变电工程、110千伏工业输变电工程、110千伏市政输变电工程145、110千伏大学输变电工程、110千伏江桥输变电工程、110千伏市南输变电工程、华润电力风能(佳木斯)有限公司尖山风电110千伏变电所和送出线路、110千伏柳树岛输变电工程、110千伏范家输变电工程、新建35千伏永安输变电工程、35千伏永安变升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国电大青背山风电场送出工程、500千伏电网建设项目、500千伏前进输变电工程、500千伏集贤群林输变电工程、500千伏兴福群林输变电工程、双木甲乙接入佳南变工程、佳南变芦家变“”入群林变电工程、群林变芦家变二回线工程、西南变西格木变二回线工程、500千伏主干电网延伸及配套工程、220千伏主干电网延伸及配套工程、110(66)千伏城146、市电网及农村工程、35千伏及以下城市电网及农村电网配套工程、220千伏佳东变下级电压整理工程、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市政改造工程、220千伏佳西变增容扩建工程、220千伏佳北变增容扩建工程、220千伏佳东变增容扩建工程、220千伏汤原变下级电压整理工程、110千伏鹤立输变电工程、浩良河变汤原变第二回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110千伏鹤立变35千伏下级电压整理工程、浩良河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接入系统工程、220千伏汤原变增容扩建工程、110千伏桦西变下级电压整理工程、220千伏芦家变增容扩建工程、佳木斯220千伏桦川(苏家店)输变电工程、220千伏桦川变下级电压整理工程147、220千伏佳东变下级电压整理工程、110千伏、其他项目用地电力项目750653470桦川B(农园)输变电工程、110千伏桦川生物质电厂接入系统工程、110千伏悦来镇输变电工程、220千伏桦川变增容扩建工程、220千伏佳东变增容扩建工程、建国变增容扩建工程、500千伏前进集贤输变电工程、佳木斯220千伏花马输变电及下级电压整理工程、220千伏富锦变增容扩建工程、220千伏抚远变下级电压整理工程、220千伏抚远变增容扩建工程、220千伏同江变下级电压整理工程、220千伏同江变增容扩建工程、哈佳电气化铁路牵引供电送出工程、110千伏永安输变电工程、平安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垃圾发电厂送出工程、148、莲江口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江北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佳木斯大学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黑龙江佳木斯长安莲江口变110千伏线路工程、佳木斯市江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黑龙江佳木斯莲江口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黑龙江佳木斯佳南西南改接110千伏线路工程、黑龙江佳木斯佳西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佳木斯佳西220千伏开关站新建工程、红旗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佳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佳木斯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佳木斯平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佳木斯范家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黑龙江省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桦南马家风电项目、黑龙江佳木斯永安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黑149、龙江佳木斯工业B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佳木斯同江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佳木斯群林佳南220千伏线路工程、铁路桦南牵引站供电工程、500千伏线路工程、佳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电厂220千伏送出工程、牡佳既有线电化改造工程佳木斯申家店牵引站外部供电工程、哈佳既有线电化改造工程佳木斯兴莲牵引站外部供电工程、220千伏变电站110(66)千伏送出工程、佳木斯1000kV变电站500kV送出工程、1000kV输变电工程、兴福群林500kV输变电工程、110(66)千伏二回线工程、35千伏二回线工程、黑龙江莲江口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2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黑龙江佳木斯永安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改扩建150、工程。桦南县:桦南县35千伏电网优化整理工程、黑龙江桦南芦家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35千伏金沙变电所、35千伏公心集变电所、黑龙江桦南桦西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牡佳既有线电化改造工程佳木斯桦南牵引站外部供电工程、35千伏八虎力变电所、桦南县公心集35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桦南35千伏金沙输变电新建工程、黑龙江桦南桦西明义35千伏线路工程、黑龙江桦南八虎力35千伏输变电工程、黑龙江桦南驼腰子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黑龙江桦南向阳35千伏变电站增容扩改造工程、桦川县:佳木斯桦川220kV变电站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黑龙江桦川梨丰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桦川县110千151、伏电网优化整理工程、桦川县35千伏电网优化整理工程、黑龙江桦川B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铁路桦川牵引站供电工程汤原县:哈佳既有线电化改造工程伊春(佳木斯供电区)晨明牵引站外部供电工程、哈佳既有线电化改造工程佳木斯香兰牵引站外部供电工程、汤原县110千伏电网优化整理工程、汤原县35千伏电网优化整理工其他项目用地电力项目750653470程、汤原输变电工程、黑龙江汤原汤旺河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黑龙江汤原香兰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浩良河汤原110千伏线路工程、黑龙江汤原半截河35千伏变电站异地新建工程、黑龙江汤原鹤立林业鹤东鹤群35千伏线路工程、黑龙江汤原汤旺河152、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改造工程、黑龙江汤原裕德35千伏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富锦市:前进500kV变电站扩建输变电工程、佳木斯花马22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黑龙江富锦富锦城东66千伏线路工程、富锦市66千伏电网优化整理工程、黑龙江富锦二道66千伏输变电工程、黑龙江富锦择林66千伏输变电工程、黑龙江富锦城南头林66千伏线路工程、上街基变电所、二道变电所、大榆树变电所、永福变电所、择林变电所、隆川变电所、红旗变电所、东风变电所、东林变电所、集控站、上街基线、二道线、大榆树线、永福线、择林线、隆川线、红旗线、机井通电工程、富锦66线路增容改造工程、10KV配工程、东风线、东林线、锦龙线、锦林线、头153、宏线、10KV配电、500千伏前进集贤输变电工程、220KV花马输变电工程、富锦66千伏输变电工程、二龙山200KV变电所、富锦10KV北区整理工程、10KV改造、66KV变扩建工程、66KV宏胜变10KV宏胜镇线农场支改造、10KV砚西线砚农支改造、66KV锦林线改造、66KV择林输变电新建工程、66KV输变电扩建工程、10KV支改造、66KV变电站扩建工程、黑龙江富锦向阳川66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铁路富锦牵引站供电工程、同江市:黑龙江同江临江66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同江66千伏青龙山街津口66千伏线路、银川输变电新建工程、金川输变电新建工程、前卫输变电新建工程、青河输变电新154、建工程、新彦变增容扩建工程、佳木斯220KV同江丰乐输变电工程、佳木斯220KV变下级电压整理工程、秀山输变电新建工程、东港输变电新建工程、三村变电所移址增容工程、500千伏主干电网延伸及配套工程、220千伏主干电网延伸及配套工程、110(66)千伏城市电网及农村工程、35千伏及以下城市电网及农村电网配套工程、四村至丰华配电线路、220千伏同江变增容扩建工程、农田输变电工程、街津口输变电工程、同向输变电工程、勤得利输变电工程、乐业输变电工程、临江输变电工程、浓江输变电工程、洪河输变电工程、新建输变电工程、500千伏前进变下级电压整理工程、同江220千伏变电站66千伏送出工程、秀山66千伏输变电155、工程、新彦66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中心66kv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哈鱼岛66千伏输变电工程、工业园区66千伏输变电工程、勤南66千伏输变电工程、同江地区66千伏电网优化整理工程、街津口66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乐业66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同向66KV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同江66KV秀山输变电新建工程、同江市新彦66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同江市金川66千伏输变电工程、同江市工业66千伏输变电工程、青龙山220千伏变电站66千伏送出工程、黑龙江同江秀山66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电力项目建工程、黑龙江同江米都220千伏变电站66千伏送出工程、黑龙江省同江米都街津口66千伏线156、路新建工程抚远市:黑龙江抚远别拉洪66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黑龙江抚远小河子66千伏输变电工程、黑龙江抚远浓桥66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黑龙江抚远四合66千伏输变电工程、黑龙江抚远城西66千伏输变电工程、黑龙江抚远黑瞎子岛66千伏输变电工程、铁路抚远牵引站供电工程、抚远东极66千伏输变电工程、黑龙江抚远66千伏鸭南输变电工程、黑龙江抚远66千伏鸭南输变电工程。其他项目用地旅游项目750653470柳树岛开发项目、四丰山风景区开发项目、中国国旅佳木斯市旅游服务中心项目、敖其赫哲新村风景区、大亮子河森林公园、黑瞎子岛开发、华夏东极旅游区开发、佳木斯市柳树岛主题公园工程、佳木斯市柳157、树岛旅游风情一条街工程、佳木斯市柳树岛风景区配套商住工程、佳木斯市柳树岛风景区配套特色酒店工程、佳木斯市柳树岛文化广场工程。桦南县:圣杰生态观光农业项目、七星湾欢乐谷风情园项目、向阳湖旅游风景区综合开发项目、向阳湖旅游风景区湿地开发项目、喜知珠向阳湖水上娱乐项目、明义金达莱花山建设项目、共和湖旅游风景区综合开发项目、修葺侵华日军飞机堡遗址项目、七星峰抗日联军纪念碑纪念馆项目。富锦市:三环泡湿地管理区、商服区、雁鸭湾生态园、沿江湿地科普生态园、青龙潭景区、东山温泉项目、松隐观、工农新村风景旅游区、国家湿地公园、满族风情园区、森林旅游接待服务中心、富锦国家湿地公园温泉度假村项目同江市:赫哲民族文化158、村扩建、钓鱼台扩建、文化广场开发、冰雪SPA度假中心、自驾游野外露营基地、游客服务中心、景区大门(包括停车场)、接待别墅区、街津山圣殿、赫哲古城、景区观光路升级改造、赫哲餐饮中心、莲花河休闲娱乐区、街津山国家森林公园观景点、休闲农庄、东北亚欢乐MALL综合休闲游憩城、哈鱼岛边贸风情小镇、赫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中俄青少年旅游交流中心、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新光朝鲜风情小镇、富川朝鲜风情小镇、自驾游野外露营基地。其他项目用地能源 750 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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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佳木斯市行政区划图、2.佳木斯市土地利用现状图、3.佳木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4.佳木斯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5.佳木斯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6.佳木斯市土地整治规划图、7.佳木斯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8.佳木斯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9.佳木斯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