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区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3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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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木**
编号:414596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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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 (发包人):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电 话: 传 真: 乙方 (承包人):xx市xx有限公司地 址:xx市xx区xx法 定 代 表 人:电 话: 传 真: 鉴于:一、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址为 ,注册资本为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二、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 有限责任公司 ,其注册地址为 xx市xx区xx ,注册资本为 3610万元 ,法定代表人 xx 。乙方承诺其资质等级为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 ,完全具备为本合同项下工程提供施工服务的资质与能力。 甲乙双方就甲2、方委托乙方承包 弱电智能化工程 施工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弱电智能化工程 。1.2工程地点: 。 1.3工程规模及特征: xx大型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其中 万平方米, 。1.4现场条件: 。 第二条 承包范围2.1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 设计的经甲方认可的 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规定的内容以及施工过程中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甲方书面通知的内容。2.2本工程每个标段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2.1综合布线系统2.2.2信息发布系统2.2.3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音源,室外,其余纳入消防系统)2.2.4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A)2.2.5综合安3、防系统(视频监控、电子巡查、门禁系统)2.2.6智能照明系统2.2.7UPS不间断电源系统2.2.8综合管槽系统2.2.9 机房工程(含机房装修)需要深化设计的各子系统。2.3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调整乙方工程承包范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3.1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万圆整 ;(小写:¥ );其中:措施费总价包干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详见附件 :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投标报价书。本合同工程价款约定如下:3.1.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措施费总价包干。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4、限于人工费、材料、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等。综合单价已考虑各种风险,无论何种原因结算时均不调整。2)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赶工措施费、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场外运输费、现场水平及垂直运输费、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履约担保手续费、工程保险费环境保护费、管理费、各专业间交叉配合施工增加的费用、成品储存及保护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当地村民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3)措施费已考虑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发生各种因素,无论何种原因,结算时包干总价均不予调整。3.1.2 乙方在报价时已充分阅读和理解施工5、图,施工图可能的设计错误、不合理或不明确及乙方理解错误视为甲乙双方在招标过程中已澄清和明确,由此而产生的报价偏差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1.3乙方应对报价书中综合单价及合价的准确性负责,对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负责,若报价书中出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错误或遗漏及工程量清单漏项,乙方无权向甲方索赔。3.1.4 乙方在施工期间内如发生小于等于3000元的签证及变更将免于计量,此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亦不得将低于3000元的单项签证及变更凑零为整申报签证及变更。3.1.5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程现场情况而导致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由乙方自行承担。3.2本工程为专项工程承包,实行包工包料承包方式。即包工包料6、包甲方设计单位发出施工图纸后所需之深化设计、包配合甲方报建、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措施、包赶工、包竣工验收、包保险、包保修。作为 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分包工程,接受总包单位管理,总包管理配合费由甲方统一支付给总包单位。乙方需与本项目总包单位签订总包管理配合协议(附件5)明确双方权利义务。3.3本合同价款为在本合同明确的工期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完成本合同委托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各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除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外,甲方无须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权益再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款项。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4.1乙方必须严格按7、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质量标准及规范组织施工及验收(以现行最高标准、最新规范为准),并保证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到上述标准及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4.2乙方对本工程的质量向甲方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4.2.1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技术措施;4.2.2提供和组织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4.2.3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其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标准;4.2.4负责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返修工作;4.2.5参加工程的所有验收工作,包括隐蔽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4.2.6承担质量保修期的工程保修责任;4.2.7其它工程质量责任。8、4.3 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甲方有权单方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合格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4.4 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检验,但不免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第五条 合同工期5.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甲方通知为准)5.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5.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冬雨季、暴风雨雾、高温等天气、各种分包工程工序配合所需时间及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延误的工作时间在内。5.4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5.4.1乙方须在在收到中标通知书9、之日起 7天内向甲方提交本工程最终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一式 肆 份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书面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甲方和监理单位在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后 7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建议、要求和补充要求。甲方和监理单位的建议和要求,不减轻、不免除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甲方和监理单位按书面审核批准的进度计划、节点工期检查乙方的实际进度。若乙方未达到进度计划或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调整下一工序的进度计划,提出赶工措施,并报送甲方和监理单位批准后严格执行。5.5工期承诺5.5.1本工程不计任何停工、窝工、误工及机械设备停置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或借口10、推卸延误工期的责任,也不能要求顺延工期。第六条 材料和设备6.1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为 无 。6.2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6.2.1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乙方在采购的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后8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对该材料设备的数量、外包装进行初步验收,该等验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审核确认的乙方施工图预算书及本合同附件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品牌汇总表中选定的品牌、品质、规格、型号、质量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若两者有冲突,以前者为准),必须向甲方提供厂家批号、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书等证明资料。否则,一经11、发现,不论何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限期内把相关材料、设备清运出施工现场;已经使用的,应当推倒或拆除,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无法拆除更换的,乙方应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的实际金额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确因市场供应的原因,乙方需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品牌、品质、规格、型号的,须事先书面报请甲方批准,变更的原则是同等级、同质量、同价格代换,否则视同乙方选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若代换的材料设备价格确需调整,则价格高的不调增,价格低的相应调减。如果存在与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冲突的质量缺陷,或存在有可能给甲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12、害的其它质量问题,即使乙方所交付的材料、设备与所封存的样板相一致, 相关材料、设备仍属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修复或更换。6.2.3对于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将某种材料设备改为甲方供应或甲定乙供。6.2.3.1由乙方采购改为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价格不进入结算总价,但乙方可计取材料、设备保管费,材料保管费率为材料价的 1.5%、设备保管费率为设备价的 1%。上述材料设备改为甲方供应后,在工程进度款结算和竣工结算时,上述材料设备价款应扣除。6.2.3.2由乙方采购改为甲定乙供材料设备,即甲方确定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及价格,由乙方采购。结算价为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原13、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开具税务发票价、运抵施工现场的运杂费、卸车费、运输装卸、合理损耗等费用),另增加10%。增加10%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保管费;工程开具税务发票时交纳的税费差额;乙方财务费用及其他费用等。乙方每月申报进度款应包括本月所使用的甲定乙供材料设备款,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在支付进度款时将甲定乙供材料设备款直接支付给甲定乙供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乙方开具给甲方的进度款工程发票应包括甲定乙供材料设备款。6.2.3.3对于甲供料或甲定乙供料,乙方必须提前30天上报材料计划报甲方审批,材料计划表必须包括材料用量、使用部位、规格型号、使用时间等必要内容,因所报计划延迟导致供料迟延的责任由乙方自14、行承担。6.2.4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变更材料设备的品牌,乙方应全力配合。变更品牌后的材料设备的结算价格由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甲方确定的品牌、价格而拖延订货,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材料设备价款的10%的违约金。如因此引起工期延误和材料价格变化的,乙方还须承担工期延误和市场价格变化导致费用增加的责任,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第七条 工程结算7.1 结算原则7.1.1 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7.1.2 工程计量:以乙方提交的经甲方及监理盖章确认的竣工图为计算依据,按实结算。竣工图中应包括设计15、变更、甲方书面通知等经甲方确认的变更内容。7.1.3 变更签证项目计价原则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需由甲方现场代表审核并按甲方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确认和盖章后方可生效。因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甲方书面指令和甲方书面确认的合同范围外的现场签证而引起工程项目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按如下原则处理:7.1.3.1投标报价书中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综合单价和材料设备单价的,则按投标报价书中的项目综合单价和材料设备单价计算。7.1.3.2投标报价书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综合单价和材料设备单价的,则按如下原则计价: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16、8)及其他相关工程定额消耗量及相应的规定。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人材机价格:人工单价按66元/工日;材料价格取定原则为:报价书中已有的材料单价,按照报价书的材料单价执行;报价书没有的按2013年2月份 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基准价格信息的材料基准价格信息取定,2013年2月份 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基准价格信息没有的材料按2012年四季度 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基准价格信息的材料基准价格信息取定,报价书及信息价均没有价格的材料,乙方需向甲方报价,按甲方审核确认的价格执行;机械费依据2008年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措施费已包含在总价内不再计取,仅计算相应规费及税金。3)管理费及利润按河南省建设17、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其他相关工程定额规定的管理费及利润金额及相应的规定计取。4)按7.1.3.2约定的原则计算的综合单价下浮 10 %为结算综合单价。7.1.4 结算时,施工图范围内项目的规费、税金均按报价书的费率或单价计取;变更签证项目的规费和税金按投标报价书的费率或单价计取,措施费已包含在包干价内,不再计取。7.2结算价格按本合同3.1条、7.1条的规定计算的工程造价为本工程最终结算价。 7.3 结算资料结算工程量计算底稿、工程造价文件送交甲方须附电子文档一套,乙方编制结算书必须采用广联达计价软件编制,工程量计算书必须采用EXCEL格式。7.4签证、结算的时效性7.4.1乙18、方了解并知悉甲方的签证审批流程,详见附件:华南城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乙方不得以逾期签证或逾期未返还签证等“逾期为予答复视为同意”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7.4.2经甲乙双方审核确认的结算书作为最终付款依据,乙方不得以“甲方逾期未予答复视为同意”等时效为由主张权利。第八条 合同价款支付8.1预付款: 。8.2乙方于每月25日报本月所完成工作量给监理及甲方审核,甲方在乙方提交书面报告并审核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审核已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进度款。8.2.1乙方在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时必须附上如下相应证明文件, 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本月进度款:8.2.1.1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价款;8.2.1.2累计已完成的工程19、价款;8.2.1.3累计已支付的工程价款;8.2.1.4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8.2.1.5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8.2.1.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8.2.1.7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8.2.1.8已支付上月的工人工资及酬金证明,不存在拖欠情况说明。8.2.2乙方在申请支付进度款的时候不应加入设计变更部分。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仅计入竣工结算),经甲方、监理签字盖章确认并经甲方内部审批完成后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调整、支付。8.3本合同全部工程完工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并经甲方审核完成20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甲20、方审核的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80%。8.4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竣工资料,甲、乙双方签订质量保修书后,甲乙双方开始进行结算。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工程结算协议后1个月内,甲方付至竣工结算总造价的95%,此时乙方需开具发票金额至结算总造价的100%。8.5保留本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之日起算满 贰 年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甲方扣除乙方应付的维修维护等费用及质量损失赔偿金等款项后,将工程质量保修金余额(如有)无息支付给乙方。8.6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工程所在地正式发票(发票格式等需符合甲方及税务局要求)履行以上各阶段的付款义务,且乙方应在甲方付款21、日的20天前提供该等发票给甲方。乙方迟延开具发票、无法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金额低于约定金额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暂不付款或按低于约定金额的发票金额来付款,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8.7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各期款项前,有权先行抵扣乙方于相应各期内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保险费及其它费用,再支付抵扣后的余额。上述各款项的抵扣,并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减少开具发票金额,即乙方仍应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8.8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乙方应对该收款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负责:户 名:xx市xx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xx科苑支行银行账号:764057939557乙方保22、证以上提供的上述收款账户资料准确无误,如需变更,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九条 转包、分包规定9.1本工程不得转包。9.2乙方直接分包: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事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部分工程以任何方式分包给第三方。若事先未经甲方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承包范围内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第三方,但必须将第三方的资质、施工能力等情况提供给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必须于该合同签订23、之日起3日内将分包合同送甲方审查备案。 第十条 施工过程管理10.1施工中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报关单、商检证明等文件的复印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此类检查提供方便。10.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施工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10.3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经乙方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自检记录(包括范围、数量、质量情况等),并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及时组织检验,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以及合同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没有甲方的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掩蔽,乙方应保证甲方有充分的机24、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检查和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可在验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10.4甲方在任何合理时间内均可进入乙方的工程现场,以及材料或设备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所有车间和场所进行检查或检验。乙方应为甲方人员进入上述场所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并为此类检查检验提供一切正常需要的手段或条件。10.5尽管有甲方上述检查或检验,也并不能因此而免除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所承担的任何责任。10.6如确需对按约定已经隐蔽的工程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的,复查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的,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10.7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要求,甲方可要25、求乙方整改或返工重做,乙方必须立即整改或返工重做,整改、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且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延长。由于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或甲方造成损失或永久性缺陷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全部损失)。乙方返工后,工程质量仍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作为违约金,并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10.8如乙方在甲方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不执行甲方的整改指令,则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及移交11.1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26、质量合格标准。11.2乙方负责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本合同范围内工程的验收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甲方除政府文件规定由甲方支付的费用外不需再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11.3乙方应于竣工验收前15天向甲方提供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完整竣工资料(含竣工图,一式肆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和竣工验收报告(一式陆份,盖章原件)。甲方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整改意见无条件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11.4竣工日期的认定:由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日期以取得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出具合格报告的日期为准。若需整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27、以整改后重新办理验收并由甲方、监理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日期为准。11.5乙方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天内,向甲方移交完毕。乙方在施工现场搭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全部撤离,做到工完场清。11.6全部工程在11.4条约定的竣工日期的当天,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第十二条 保修12.1保修范围:本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和变更项目范围内的工程都包括在保修范围内。12.2 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之日起贰年。12.3 保修金:结算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12.4 质量保修责任:乙方应当严格依据双方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承担保修责任。 1228、.5 保修金支付完毕、保修期满后并不免除乙方按照合同对本工程应负的质量责任。第十三条 双方其他权利义务13.1甲方权利义务:13.1.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4 套及有关技术资料。不足部分,乙方可申请加晒,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3.1.2甲方提供现场施工用的水源、电源接驳口, 但乙方承包范围内所产生的所有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13.1.3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乙方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所有工人的工资发放情况并可要求乙方提供员工工资签收表备查。13.1.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采购、进场人数、主要材料供应商、生产厂商、规格型号等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设计变更等事宜。除非29、甲方给予乙方顺延工期签证,否则,甲方无论以何种形式对乙方在履行合同上的时间宽限,或对乙方所提出的进度计划、延期完工、竣工方案的认可等,不影响或限制甲方所享有的依据合同追究乙方延误工期或进度滞后违约责任的权利。若甲方给予乙方顺延工期签证,只对工期进行延期,乙方承诺放弃索赔与工期延误有关的任何费用。13.2乙方权利义务:13.2.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项工程。13.2.2乙方已仔细审查并接受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并确认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安全性及可实施性。乙方对工程图纸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须报甲方及设计单位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提交的二次深化设计图纸,须报甲方及设计单位书面审核30、同意后方可施工。13.2.3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现场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名单、相关证书等作为本合同附件。13.2.4按政府有关规定,做好进驻现场施工人员暂住登记及安全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制定并实施防火、防盗措施。13.2.5要严格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乙方对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失及对甲方、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13.2.6在全部工程初验合格移交甲方之前, 必须对工程成品、半成品、现场的材料设施进行保管、保护。如有损坏、缺失的,由乙方无条件免31、费进行修复、补充。13.2.7乙方自行或委托专业运输单位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组织完成本工程的余泥渣土运输任务。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专业运输单位及其营运的余泥渣土运输车辆应当具备本工程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本条所述的承担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任务的车辆应当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取得车辆保险单。如因未投保的余泥渣土运输车辆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和(或)人身伤亡,乙方和余泥渣土运输车辆所属专业运输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0.3%(最低不少于一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3.2.8乙方须严格按当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做好文明、卫生、安全施工,解决好工人32、薪金、福利等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工程款时,应优先、按时、足额发放乙方人员工资及支付供应商货款。13.2.9扰民问题与民扰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13.2.10甲方对监理单位的授权内容为工程质量、进度、日常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以甲方与监理单位的合同约定为准),乙方已知悉上述授权内容及范围,监理单位超越授权范围的同意或批准需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为有效。13.2.11乙方应建立文件资料收发台账,乙方任何发往甲方的文件资料需以甲方的签收作为乙方送达依据,监理单位或其他人员的签收不能作为送达依据。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14.1乙方所投入的工程管理、技术人员应报予甲方审批并与本合同中的约定保持一致,未经甲方书33、面同意不得更换。上述所有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必须在开工前全部到位,接受甲方及监理的查验,否则乙方应按未到位人数2000元/人/天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以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或更换,离开工地现场一天及以上应向甲方、监理书面请假批准,每人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五天。施工期间累计超过五天的,乙方应按人数2000元/人/天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未经甲方批准更换人员,在甲方同意更换之日前离开的同样按此条扣除工程款)。未经批准,乙方派驻的人员擅自离开或更换,乙方须按下表约定支付违约金:序号被更换的项目主要人员需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人民币)1项目经理最低不少于20万元2项34、目副经理最低不少于5万元3项目总工程师最低不少于5万元4项目副总工程师最低不少于5万元5部门负责人最低不少于5万元6各专业技术负责人最低不少于1万元14.2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人员的,乙方应至少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监理单位提出申请(乙方承诺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投标承诺要求),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更换,交接时间不少于14天。14.3如乙方派驻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问题,不适应现场工作的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可提出整改意见,如甲方不予接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7天内无35、条件撤换。乙方承诺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投标承诺要求。14.4乙方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得缺席现场工程例会,每缺席1次,乙方按人民币20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14.5乙方若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移交完毕,按逾期完工处理,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4.6若工完不清场,乙方按每日1万元的标准向甲方缴纳场地租金,此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14.7如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擅自倾倒余泥渣土或违反本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倾倒余泥渣土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委托他人清除并运走垃圾、废料发生的费用及甲方管理费、并承担相关罚款(如有),并于甲方规定的期限内36、改正。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该等费用可从工程款中扣除)后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责任。14.8乙方如发生拖欠工资或供应商货款而造成社会不安定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聚众围堵索要工资、以声称将自残自杀等来索要工资或货款等)的,乙方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并负全责。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工程款用于垫付拖欠的乙方人员工资和供应商货款,并且乙方须按甲方已垫付款项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14.9无论何时,因乙方拖欠设备款、材料款、劳务费、工资、分包工程款或其它应付费用,或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或违法行为,导致甲方被牵涉到相关纠纷中的,或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7、(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方的赔款、罚款、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滞纳金和甲方因应诉或抗辩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及其它费用),并在收到甲方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赔付给甲方,乙方亦同意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抵扣。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拒付,否则,乙方应以上述应赔付费用为基数和每日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4.10如乙方未经甲方事先确认分包工程或不服从甲方对工程分包范围及内容的调整,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包资格并解除本合同,限令乙方10日内按本合同约定无条件退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20%承担违约责任。14.11如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齐全部竣工资料38、(甲方原因除外),按延期竣工处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4.1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甲方书面通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如因乙方原因,停工累计达3天且甲方书面通知后没有按甲方要求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返还乙方已运用到工程上的任何材料,同时责令乙方5个工作日之内无条件完全退场并交清所有工程资料,暂不结算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甲方另行发包工程。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和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发包后的工程造价超过原工程造价的部分,且甲方可直接从未结工程款中抵扣乙方应赔偿的损失,不足部分由乙方即时全数补付39、甲方。14.13 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的关键工期节点工期进度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甲方审核的乙方关键节点工期进度计划实施,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以甲方确认为准),甲方有权每天暂扣当月工程进度款的1%,最低不少于一万元人民币。如乙方措施得力而在下一个关键节点工期赶回进度计划,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实际情况予以支付。如乙方进度计划节点工期进度无法实现,且甲方书面通知后,措施不力或没有按甲方要求改进,造成连续2个关键节点工期进度滞后,并且延误工期累计达5天以上(含5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且甲方保留单方解约的权利。14.14延误违约金、损失40、赔偿费约定:若本工程不能在本合同工期内全部竣工并验收合格,每逾期1 天,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0.2%,最低不少于一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0天(包括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14.15乙方的施工安全管理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有关规定,且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就乙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乙方未在期限内整改达标的,甲方有权按每违反一次扣款2000元的标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4.16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规范和方41、案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就乙方不按规范施工的行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乙方未在期限内整改达标的,甲方有权按每违反一次扣款5000元的标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且不免除乙方按本合同其他条款承担违约责任。14.17乙方须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接甲方委托的本工程周边类似配套零星工程及临时工程,对该类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发函要求的时间5天内开工,否则,甲方有权代乙方按上述计价方式上浮20%委托其他队伍施工,同时甲方收取30%的工程管理费,乙方须负责此正常发包价50%的上浮费用。14.18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甲方有权直接减少乙方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的20%承担违约责任: 14.18.1超42、过合同规定或甲方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乙方仍未进场的;14.18.2乙方虽已进场,但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甲方给定的宽限期内乙方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14.18.3乙方实际施工进度,与合同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乙方提交并经甲方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5天以上, 且乙方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14.18.4乙方无合同依据且未经甲方同意中途退场的;14.18.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甲方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14.18.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整改43、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14.18.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14.18.8乙方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14.18.9乙方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4.18.10有证据证明乙方组织民工向甲方示威、聚众闹事等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的;14.18.11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14.19 甲方解约后,乙方无条件退场的约定:14.19.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达到本合同解约条件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发出解约通知解除合同,解约通知到达乙方后生效。14.19.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乙方装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44、。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退场截止日前无条件完成退场。甲方通知中未明确退场截止日的,以通知日起的第7天为退场截止日。14.19.3在不影响人员、财产安全的前提下,所有工作全部暂停,进入完成工程量确认工作阶段。工程量确认工作(包括影像资料)由监理单位、甲方、及乙方一起进行,并在甲方通知后5天内完成。乙方拒不配合的,完成工程量以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的为准。14.19.4乙方承诺不破坏和撤离已投入到工程上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周转材,否则,甲方可全数扣除应付未付之款项,同时向履约担保单位要求索赔。对于已在工程上使用的周转材和机械设备,甲方如继续沿用,可按照市场上的租金计算费用;对于尚未用到工程上所有周转45、材、机械设备,甲方如需要使用,乙方同意可供甲方使用到竣工验收合格而仅支付租金。如甲方不需沿用上述周转材和机械设备,乙方应在退场截止日前全部退场。14.19.5如甲方继续沿用乙方聘用的工人班组、分包人、供应商,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手段对上述人员、单位施加压力,阻挠工程项目的进行。如有发现,则按延迟退场论,甲方可按本合同进行处理。如甲方不需沿用上述工人班组、分包人、供应商,乙方应在退场截止日前全部退场。14.19.6乙方在甲方通知退场之日起5天之内无条件交清所有工程相关资料,20天内交清所有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否则按延迟退场论。14.19.7乙方每推迟1天退场,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46、甲方不对乙方退场的损失作任何补偿或赔偿,并且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将乙方的人员和设备搬离施工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已完成的工程,如果乙方完全接受以上的安排,并按照以上安排完成了全部退场,工程款可支付至乙方完成工程价款(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的60%;在乙方的全力配合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结算结束后支付至乙方完成工程价款(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的90%;乙方同意甲方不再支付余款10%。对于乙方完成的工程项目,乙方的退场,不免除乙方对工程质量缺陷应承担责任。14.19.8乙方的退场,不免除乙方工期延误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按照14.14条承担相应的工47、期延误违约责任,延误工期的计算时间为工期延误时间加上从甲方通知退场日到乙方完成退场之日的时间。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15.1本工程乙方需充分考虑各种常规自然现象带来的对工期的不利影响,不可抗力仅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乙方、甲方所造成的爆炸、火灾及以下自然灾害等导致本工程无法正常进行:15.1.1地震烈度在7度以上;15.1.2 八级以上大风持续一天以上;15.1.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雨量在300mm以上。15.2乙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其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15.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由此产生的损失,否则损失扩大部分由乙48、方自行承担。第十六条 保险16.1工程项目保险: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就本工程购买了建设工程一切险(按本合同总价的0.5计取)。本合同项下建设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在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16.2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在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工程的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乙方行为、第三方行为或其它非甲方行为造成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竣工及移交工程的责任),已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部分视为乙方未完成的工程(乙方应另行包工包料施工,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49、或赔偿)。16.3乙方应为在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材料和施工人员的办理保险,并支付足额保险费用。16.4乙方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足额保险费用。乙方因施工所产生的人员伤亡等事故或因第三方的索赔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承担。16.5意外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损失。第十七条 履约保证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采取不可撤销银行保函的形式。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附表中的格式提供该保函。担保期限的起始日不晚于本合同签订后10日,其担保期限截止日不早于本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后的第60日。若在保函的有效期内因乙50、方原因致使合同工期拖延,则乙方应对保函的有效期予以延长至合理时限内。如果乙方未按时提供履约保证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任何款项。乙方必须保证履约保函的真实性与效力,如采用虚假手段开具保函或因其他乙方原因导致保函无效或效力存在严重瑕疵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履约保函金额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若乙方开具的履约保函在本合同有效期前失效且乙方未能及时续期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当期工程款中扣除等额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第十八条 通知及联系18.1各方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以本合同第一页列明的为准,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以书面形式提前51、5天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责任由变更方承担。18.2任何一方均可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传真送达方式向其他方发出通知,采用邮寄方式给其他方发通知的,邮政单位或速递公司按惯常方式将邮件送至对方地址之日即视为对方收到了通知。若因地址不详、查无此人、拒收或其它等原因导致邮件被退回而无法送达的,视为送达。第十九条 其他19.1本合同中个别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19.2双方任何一方未行使任何合同赋予的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亦不影响日后对该权利的行使。19.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19.4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52、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任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广东省xx市龙岗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5甲方的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乙方提交的各补充文件均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属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正文内容有不一致或相抵触之处,双方同意以本合同正文内容为准。19.6如有需要,双方需签订政府规定格式的备案合同,双方均同意备案合同仅用于备案(无需双方履行),若备案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合同约定的为准。19.7如有需要,乙方应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办理本工程应由乙方负责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53、施工过程中材料报验、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工程质量合格证等)且承担相关费用(政府文件规定由甲方支付的费用除外),并全力配合甲方完善补齐应由甲方办理的相关手续。19.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9.9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捌 份,甲方执 陆份,乙方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10本合同附件除招标文件外还包括:附件1:总分包施工界面划分表附件2:华南城工程签证管理办法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华南城货品供应商、服务商及工程单位承诺书附件5:总包管理配合协议附件6:乙方投标承诺书、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投标报价书附件7:乙方项目管理54、部主要人员名单附件8: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9:乙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附件10:招标文件中推荐材料品牌 以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内容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本合同正文内容为准(证照及工程质量保修书除外)。(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地:广东省xx市龙岗区附件1总分包施工界面划分表系统名称详细内容实施单位综合安防系统五方对讲音频线,垂直电梯轿箱至电梯机房的视频线及电源线电梯专业分包电梯机房至监控中心视频线及其它智能化背景音乐室外喇叭安装55、调试及敷设音频线、线管智能化室内喇叭安装、调试及敷设音频线、线管消防专业分包音源部分:调谐器、CD机、话钟,并给消防提供音源并负责接入智能化信息发布所有设备的接口处理及电源插座精装修单位除去以上的所有信息发布设备及线缆智能化楼宇自控空调主机监视由空调主机专业承包商负责调试好群控系统,并自身验收合格后提交给智能化进行验收,再由智能化通过OPC接口把群控系统并入BAS智能化垂直电梯监视所有由各专业承包负责的有电气装置的设备、部件,各专业承包自身验收合后提交给智能化进行验收,由智能化负责在上述设备处进行信号连通、调试及调控智能化给排水监视智能化空调新风系统监控智能化机房工程门以内(不含门)的所有工56、程智能化综合布线各个楼层弱电井内配线架至各信息网点间的所有配线架(包括配线架)、模块及面板等智能化各个楼层弱电井内配线架至信息机房及以外的线缆设备网络运营商综合管槽地下室智能化桥架智能化地上部分智能化桥架智能化附件2 华南城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一、现场签证适用范围1、合同发包范围内,由于甲方提出或确认的施工图设计变更且涉及到合同价变更的内容;2、合同发包范围内,由于甲方书面指令变更并已由乙方实施的内容(若为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且可以在竣工图中明示的项目不在此列);3、施工现场确需要发生但不含在合同价中的零星工程;4、合同发包范围外增加项目,金额不足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增加发包内容(原则上合同范围外增57、加委托项目金额超过合同金额10%的,应编制预算经审批后签订补充协议);5、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工期延误,必须办理办理工期顺延签证,否则结算时将严格按合同中关于工期违约条款的约定予以工期违约金的扣减。二、现场签证办理原则1、现场签证应遵循谨慎原则:办理签证应严格按照合同及相关规定进行;凡实行总价包干合同工程和取费系数中已计取预算包干费或不可预见费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办理签证。2、现场签证应遵循公开原则:签证单上应写明签证依据、工程实物量及价值量。3、现场签证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涉及到零星工程的,甲方现场主管工程师和预算人员以及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会同施工单位人员予以现场收方,并形成现场收方单由58、各方签字后作为签证附件。4、现场签证应遵循及时性原则: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实施完毕后7日内报送现场签证单,由于乙方原因未及时办理,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由于乙方过早隐蔽,事后部分项目无法计量的,视为乙方放弃相应项目的签证,不予补办;甲方相关人员应及时办理签证,由于甲方原因拖延办理导致无法核实的签证工程量,由责任人承担拖延责任且不再办理签证。三、现场签证程序1、工程签证由施工单位事先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及时填写工程签证单,并附甲方通知、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施工方案、准确的预算报价书等相关资料,先经监理单位初步审核签章后,甲方才予以受理并按程序办理。2、现场签证程序1)工程量签证须由乙方提交准确的数量申请,59、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送交甲方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再送甲方预算人员进行核定,以预算人员最后核定工程量为签证工程量;涉及到争议项目,乙方人员应会同现场监理人员、甲方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及甲方预算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各方签名后的数量为最终签证工程量。2)、现场签证的计价须按合同的计价原则执行。3)签证项目如需在隐蔽前确认工程量的,乙方在隐蔽前1天口头通知监理工程师、甲方项目部到现场确定签证工程量(涉及较大金额的,应通知预算工程师到现场参加核定)。4)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工后7日内报送签证单给监理公司,监理公司签字盖章后交甲方项目资料员。5)签证单经甲方规定程序审批完毕后,原件一式四份、施工单位两份,甲方存档两60、份。四、现场签证管理1、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的签证,事实清楚,工程量明确,计价办法没有争议的可并入主体工程合并结算。对工程量明确,但计价方法出现争议的签证单,可由甲方组织专题会议确定签证金额,签证金额一次包干,结算不予调整。2、现场签证均由甲方主管工程副总经理审批,报公司批准后盖章。项目主管工程师、预算工程师、项目经理(或工程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尚需加盖公司印章后方可生效,金额超过50万元或超过合同价10%的签证须报集团审批。3、无论由于何种原因造成工程量减少或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和监理公司都应按合同索赔程序和时限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书,由甲61、方现场管理部门牵头办理。4、乙方提出明显不合理的签证要求,甲方应予拒绝办理签证;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组织失误而出现的工程量增加,不予办理签证,并在签证单上写明不予签证的原由,返回乙方一份,剩余的甲方存档。5、因工程紧急需要的设计变更或突发事件由监理公司会同甲方现场管理部门做出处理意见,先口头请示甲方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的签证内容,应在实施后五天内补发工程联系单,以作为签证办理依据。6、签证办理过程,凡发现乙方有虚报或重报签证现象的,甲方应严肃处理。已经办理完毕的签证,若有足够证据证明有虚报或重报的,应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有明显知假造假,金额较大的虚假签证负责人追究相关责任。五、附件1、附62、表A:现场签证核定单2、附表B:现场签证单流程附表A华南城工程现场签证核定单工程名称日期施工单位现场签证单号工程签证概述(专业工程师填写,将施工单位申报的要求逐项提出意见)预算工程师逐项提出意见子公司项目经理意见(项目经理与项目专业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交成本管理部复核)成本管理部意见主管副总经理意见集团成本管理部意见主管副总经理意见注:金额超过50万元或超过合同总价10%以上的,须报送集团审核。 附表B华南城工程现场签证流程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适用于保修金)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通知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根据双方签订的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保证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的正63、常使用,特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以进一步明确乙方所承建工程的保修时间及乙方应负的保修责任。第一条 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签署之日起贰年。第二条 保修范围:2.1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 包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按甲方程序签订的有效的现场签证、甲方书面通知的内容(包括工程联系函)及双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任何故障、损坏, 均由乙方包工包料保修。2.2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因为质量等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甲方先行对外承担的质量等赔偿责任,乙方须全部赔偿给甲方,甲方可直接从保修金中予以扣除,保修金不足以64、赔偿甲方已承担的责任的,乙方须即时全数补付给甲方。第三条 保修的时间性: 3.1无论是否属于乙方质量责任或保修范围内的报修事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前来查勘确定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发出通知(可以邮递、传真、电话等形式发出)后 2 小时内到现场开始维修并于8小时内修复。如因特殊情况,乙方难以在该时间内修复的,乙方应在该期限内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书面提出修复所需时间及理由,并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审批确定修复时间。乙方未书面提出的,视为乙方认可上述的修复期限。3.2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验收合格并65、签字确认后,方视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3.3如乙方不按时前来查勘责任、未按甲方规定时间维修或逾期仍不能修复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及因此而增加的甲方管理等费用、因修复延迟给甲方或他人造成的损失等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具体金额由甲方全权决定,乙方无异议),甲方可直接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并且保修期及应付乙方保修金的支付时间按所耽误的时间顺延;保修期内发现的质量等问题在按本保修书的约定解决之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保修金给乙方。第四条 维修的质量:4.1乙方负责维修的质量等要求要符合合同有关规定及国家地方等现行规范要求,经66、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应保证在六个月内(自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对维修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不再出现相同问题及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乙方仍须继续保修。4.2保修期间,乙方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负责维修工作,认真履行保修,做到服务周到,保证保修的质量及效果。4.3因质量等问题乙方或第三方维修二次后,再出现相同问题或类似问题,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造成整体工程或其它关联工程延误的损失及相关第三方的索赔)和责任由乙方承担。4.4每次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维修现场清理干净,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67、第三方清理 (包括卫生清理、运输费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维修过程中给甲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第五条 保修金:5.1双方同意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留5%作为保修金。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之日起算满 年后,由乙方出具申请报告,甲方在接到报告后15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并在乙方整改合格后出具保修合格证明书,甲方在扣除乙方于保修期内应付的维护维修等费用后将工程质量保修金余款无息支付给乙方,双方办理保修金结算手续。5.2甲方自行维修及委派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损失超出保修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即时全数支付给甲方。5.3所有保修金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第六条 维修安排6.1 工68、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乙方必须委派保修负责人作为乙方的全权代表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乙方保修负责人: ,电话: ,传真:_。该负责人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6.2 甲方委托xx第一亚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所有维修事宜,联系电话: 。第七条 其它7.1 本保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本保修书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本保修书为准;本保修书未约定的,执行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约定。7.2邮递地址以本保修书或合同所列地址为准。一方如需变动地址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地址邮寄信函后即视为已经送达通知。7.3 本保修书一式肆份,双69、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4华南城货品供应商、服务商及工程单位承诺书 本公司知悉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联营公司(以下统称“华南城公司”)以廉洁、公平、公正为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海外地区之防止贿赂条例或同等意义的法律、法规,严格限制任何职员收受私人利益(包括礼物、回佣或任何形式之报酬),因此,本公司将会严格遵守本承诺书,不会利诱或试图利诱华南城公司的任何职员。本公司承诺与华南城公司之一切交易往70、来,除受有关合约监管外,亦受本承诺书的约束。如有关之合约与本承诺书之条款有任何歧义或冲突之处,则以本承诺书为准。本公司对华南城公司承诺如下:1、本公司及职员不向华南城公司职员给予任何利益,包括金钱、礼物、 回佣、利是、饭餐或同等意义之金钱或非金钱之优惠。2、本公司及职员和华南城公司职员在酒楼或其他娱乐场所进行之应酬,应各自按比例付账。3、本公司及职员不与华南城公司职员进行任何私人交易,包括借贷、任何商业上之合作、合伙或订立任何形式合约,同时亦不与华南城公司职员无论以个人身份或其代理人或以合伙人或以个人/公司名义构成合资、合作或有偿/无偿或义务代理人之商业关系。若本公司拟与华南城公司职员进行上述71、业务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华南城公司执行董事郑松兴先生和/或梁满林先生,并经华南城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4、本公司若获知华南城公司其股东、董事、独资经营者、合伙人或职员与本公司任何职员有亲属或利益关系,将会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华南城公司执行董事郑松兴先生和/或梁满林先生。华南城公司有权按利益冲突严重性决定是否终止交易。5、本公司及职员如违反本承诺书之任何条款,本公司同意华南城公司可立即单方终止与此有关联的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工程合同及其他有关联之业务(且不视为违约),并永久终止日后的一切业务往来,包括但不限于买卖、服务、工程及其他交易,同时,本公司同意华南城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到期未付或72、未到期待付之一切款项,除此之外,本公司愿意赔偿华南城公司的有关一切损失,同时亦同意华南城公司将相关事宜呈交有关执法机关查办。6、本公司及职员若发现华南城公司职员索取任何私人报酬或利益,应立即通知华南城公司执行董事郑松兴先生和/或梁满林先生。7、本承诺书的任何条款不影响华南城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一切有关法律赋予之权益。8、本公司同意华南城公司对本承诺书内容有保留增减或修改之权利,有关之增减或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9、本公司及授权代表已详细阅读本承诺书之所有内容,同时也完全明白、理解并自愿遵守本承诺书之所有内容。承诺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73、 日注:1、华南城公司执行董事郑松兴先生、梁满林先生的通讯地址为:香港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15号港威大厦永明金融大楼22楼;xx地址:xx龙岗区平湖华南大道一号华南城行政办公楼。1、 本承诺书正本请交华南城公司行政部存档。附件5总包管理配合协议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业主指定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完成 (工程名称)的建设任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受业主委托为乙方提供指定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总包管理及配合服务。经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施工总平管理1、乙方进场前,74、必须向甲方提交进场施工计划,其中包括进场施工人员数量、进场机具的规格数量,进场时间,办公场地及施工场地的要求等。2、甲方负责进行整个工程施工总平面的布置,包括临时设施的规划、布置和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垂直运输机械)的调度。乙方未经许可,不准搭建临时房和其它设施。乙方的材料与设备的进出场道路的使用要由甲方统一安排。(1)乙方现场临时建筑布置统一由甲方规划,临建布置实行三分开原则:即办公室、生产区和生活区的相互隔开。乙方的材料加工区应由甲方统一规划,指定区域由乙方负责围护保管。(2)临时仓库:利用楼层地下室或陆续建成的建筑物内作为临时仓库,由甲方统一规划后,提供给乙方,作为材料的75、周转场地。其周转量仅为三天的施工量,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加大材料进场量和场地,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得到许可后方可进场,且此周转场地内的围护、保管以及产品保护由乙方单位自行解决。(3)乙方办公室:临时办公用房由甲方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统一搭设。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向甲方提出所需办公室数量,甲方按租用及搭设成本向乙方计取租金。3、临时供水系统甲方在楼层中每层楼面都设临时用水源,供乙方使用。临时供水系统布置必须满足施工区要求。根据项目情况提供施工用水接驳点,立管由甲方完成并留接口,立管至乙方工作面的施工用水管道由乙方自行安装;乙方施工用水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接驳的水管设置计量装置,乙方按照计量数据向甲方76、交纳水费(含损耗)。4、临时供电系统在楼层施工中,每层甲方应设置不少于三个配电箱。为了确保用电安全和各路线的负荷平衡,乙方在使用电源之前,必须书面向甲方提供具体的用电量。从配电箱中引出的分电箱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应在接驳的电箱上设置计量装置,乙方按照计量数据向甲方交纳电费(含损耗)。5、垂直及水平运输在主体施工阶段,甲方的总平垂直运输布置必须得到业主和监理认可。进入装修阶段若使用到正式电梯,由电梯安装单位负责安排人员操作,并且纳入总包管理,由总包统一调度使用,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甲方设置于现场已有的起重机械或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乙方可以在甲方协调下无偿使用。但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乙方自行77、解决。为工程设备的安装就位,如甲方现有起重机械或机具设备无法满足需要,而需由乙方另行制定方案报甲方审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临时消防设施由甲方负责在每个楼层按消防要求设置灭火器及其它消防设施,统一由甲方管理,要求乙方设立若干兼职消防员,进行有关消防知识培训,以便能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同时乙方要建立动火证制度,要执行动火监护的有关规定和申报制度。乙方要根据自身施工特点制订有效的防火、防毒、防爆的措施。7、垃圾清运乙方应把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负责统一外运。甲方设立专业作业队进行每天完工后清理工作,如发现乙方有乱堆放建筑垃圾或作业面未按要求清理干净的现象,经甲方书面通知乙78、方未清理,则甲方自行安排清理作业面,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及相关费用将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将在例会中通报批评,视情节予以处罚(如加倍扣款)。8、脚手架使用甲方负责主体脚手架的搭、拆,其搭拆方案及时间必须考虑到乙方对脚手架的使用要求,尤其是外幕墙施工脚手架。对甲方已有搭设的脚手架在其拆除之前,乙方可经协调后无偿使用。二、进度管理1、甲方须对工程的整体进度负责,熟悉乙方所承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尤其对互相影响进度的分项工程应提前做出协调安排,要求乙方提供专业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计划,由甲方进行汇总分析,将乙方进度管理纳入项目总进度计划管理,对不能满足总工期实现的分项工程关键线路进行合79、理调整,以确保工程总工期。2、乙方分包工程必须按照由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乙方的施工不得影响甲方及其它分包单位的正常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业主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3、甲方应根据业主对工期的要求合理安排乙方的施工条件,全力配合乙方施工。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或业主所带来的一切损失。三、质量管理1、分包工程质量乙方分包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若由于甲方原因使分包工程未达到质量目标,则由甲方承担分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2、工程预埋件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各分包工程所需的预留80、预埋工作;甲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须与乙方协调,以了解乙方在该分项工程上的特别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浇筑混凝土前请乙方配合确认;经确认的部位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3、 补洞填实:甲方负责对专业承包工程完工后的填补与修复工作(如用水泥砂浆等材料填实、为外露的电线、管道批灰等必要工作),以满足工程整体的质量要求。4、产品保护(1)施工期间,乙方对自行施工部位陆续完成的工程负有实施产品保护的责任,要求乙方对其自己的产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应保管好。(2)乙方施工完毕并经验收移交后,相应的产品保护工作由甲方统一负责。(3)甲方组织各指定分包人联合签订安全或产品保护公约,共同81、遵守。四、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1、文明施工(1)甲方应编制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乙方应严格按该细则组织施工,并由甲方组织各方人员成立专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班组”,由甲方统一指挥,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由于乙方不服从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按经业主、监理认可的处罚约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2)甲乙双方均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材料设备,甲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使生活生产设施保持整洁和卫生;(3)甲乙方双方均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防止并消除对大气环境、水的污染以及施工噪音的扰民;2、安全生产(1)乙方必须是具备本分包工程的施工资质82、要求的分包单位,凡乙方故意隐瞒其施工资质致使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与甲方、业主及政府部门的要求不符,均视为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种能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3)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一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及由此给业主、甲方及其它分包单位造成的83、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3、消防保卫(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3)乙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4)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善后处理等由乙方独自承担84、,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五、施工界面划分详见总包施工合同中“总分包承包范围界定”及分包工程合同中关于施工界面的划分条款六、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需设立专门的总包管理机构,按合同约定配置组织架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2、负责对乙方承包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和协调;3、做好乙方进驻现场施工人员暂住登记及安全管理工作,并要求分包单位遵守业主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4、协调乙方使用现场现有的安全(临时)通道与场地、合理的施工作业空间,正常施工照明及安全围护,但乙方专用的安全(临时)通道及专用的安全围护由乙方自行负责。585、向乙方提供其所需的坐标点、标高、定位点线等。6、协助业主向政府部门办理有关报建手续。7、协助业主汇总乙方编制的符合政府规定及甲方管理要求的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8、协助业主接洽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9、协助业主招标专业分包单位。10、协助业主监督检查分包工程质量并参加业主组织的对分包工程的验收。11、对乙方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若乙方在现场施工中存在问题,甲方有权暂缓审批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环境保护等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2、乙方应向业主、监理、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经批准后实施。乙方对自身施工范围工程的质量负责,86、对自身施工区域内施工方法的合理、安全、消防等负责任。3、乙方应符合项目所在地施工的各项规定,并提供其企业资质与安全年检证明及业主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4、乙方有义务向业主提供或协助甲方向业主提供完整的符合当地政府要求的分包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及竣工图(4套)。5、对现场的结构尺寸、预留洞进行检查、校对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书面反馈给甲方;乙方不得在现场随意剔槽开洞或拆改,如果必须现场剔槽开洞或拆改,乙方须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并按甲方同意的剔凿开洞或拆改方案施工,施工完毕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补。6、负责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直至移交验收,同时不得损坏其它分包单位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否则,承担相应的87、责任及费用。 7、乙方需做到每日工完场清,并负责将自身的施工垃圾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8、乙方对甲方的现场总协调管理应积极响应,并与其它专业施工积极配合。 9、乙方的工期需满足业主及甲方总的工期进度要求,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甲方总的进度计划的调整而调整。乙方不得因进度计划调整或施工区域调整而引起的窝工或加人加班而向甲方提出索赔。10、履行本协议的全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或其它专业分包单位蒙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费用由业主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支付给受损失方。)七、施工协调会议1、甲方须对整个项目(包括业主指定分包工程)负责,应迅速将业主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工程指令中有关分包工程的88、部分传送给各相应的分包单位,并确保该类指令迅速得到执行。2、甲方将建立每周1-3次的工程例会,每月一次月计划会议和每季度一次季计划会议。施工高峰期间,甲方还将建立每日碰头会制度。乙方应提前一周在例会上提出对安全、道路运输、场地使用、楼面占用、大型机械吊运等要求,同时甲方将在此类会议后三天之内,将会议纪要副本提交业主和监理单位。3、无论业主、甲方、设计方及监理方召集的与乙方承包范围有关的会议,乙方应按时参加并及时解决施工中所发生的问题,否则,因乙方未能按时参加会议或未能及时解决施工中所发生的问题导致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八、特别条款1、未经甲方及业主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于现场竖立各种标89、牌、标识;2、除本协议约定甲方应提供的条件外,乙方使用甲方其它物资材料必须提前申请,并办理相应的使用手续,若未提前申请而擅自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业主将该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转付给甲方。九、纠纷的解决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申请监理单位或业主进行调解,经调解无效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协议的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后自动失效。十一、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六份,效力相等,甲乙双方各两份,业主、监理单位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29 /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