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方案(2024-2026年)(公示稿)(82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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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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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越秀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工作规划(2024-2026 年年)(公示稿公示稿)主持单位:主持单位:广州市广州市越秀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承编单位: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承编单位: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 年年 2 月月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目目 录录一、规划总则一、规划总则.1(一)规划背景.1(二)规划依据.1(三)规划范围.2(四)规划期限.3(五)建筑垃圾的定义.3二、建筑垃圾产生处理现状及趋势分析二、建筑垃圾产生处理现状及趋势分析.5(一)现状2、情况.5(二)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6三、总体思路三、总体思路.10(一)指导思想.10(二)思路与原则.10(三)规划目标.11四、全流程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划四、全流程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划.17(一)管理制度机制建设.17(二)部门职责分工.17(三)排放核准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20(四)陆路运输核准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22(五)水路运输核准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23(六)综合利用和消纳核准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24(七)联单管理要求.26(八)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要求.27(九)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监测工作要求.28五、源头排放污染防治策略五、源头排放污染防治策略.30(一)源头减量目标.30(二3、)落实源头减量主体责任.30(三)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分类.31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四)开展绿色策划.35(五)实施绿色设计.37(六)推广绿色施工.38(七)推动施工现场就地资源化利用.39(八)城市更新项目建筑垃圾增量管控.40(九)重点区域源头管控要点.40六、收运环节污染防治策略六、收运环节污染防治策略.42(一)分类收运措施.42(二)运输车辆要求.44(三)中转设施选址与建设要求.45(四)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建设规划.45(五)中转设施运营与监督管理要求.46七、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策略七、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策略.47(一)建筑垃圾直接4、利用方式与路径.47(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与路径.47(三)资源化利用项目选址与建设要求.48(四)资源化项目建设规划.50(五)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与监督管理要求.51(六)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52八、末端消纳与跨区域处置污染防治策略八、末端消纳与跨区域处置污染防治策略.54(一)无害化处置策略与原则.54(二)消纳场选址与建设要求.54(三)固定式消纳场建设规划.54(四)消纳场运营与监督管理要求.56(五)跨区域平衡处置规划.56(六)跨市处置要求.58(七)建筑垃圾存量治理原则.59(八)区域产销平衡分析.62九、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九、环境污染防治措施.64(一)建筑垃圾污染防控措施5、.64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二)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防治.67(三)水污染防控措施.68(四)大气污染防控措施.68(五)噪声污染防控措施.69(六)土壤污染防控措施.69十、管理体系规划十、管理体系规划.71(一)处置核准管理机制.71(二)全过程联单管理机制.71(三)跨区域平衡处置和生态补偿机制.71(四)政府扶持机制.72(五)源头责任机制.73(六)联合执法机制.73(七)投诉举报机制.74(八)探索付费机制.74十一、保障措施十一、保障措施.75(一)强化统筹推进.75(二)落实政策扶持.75(三)强化联合监管及执法.76(四)发6、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76(五)完善用地保障.76(六)推动建筑垃圾利用处置情况作为竣工验收依据.77(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77(八)加强宣传培训.77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1一、一、规划总则规划总则(一)(一)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工作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计划,扎实推动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湾区创新枢纽、都会产业高地、美好生活样板”,全面建成广州“7、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勇当排头兵,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更大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规划。(二)(二)规划依据规划依据本工作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8、等法律法规;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2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 年)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 年)广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越秀9、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全国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东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 年)广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志与监控终端、车厢规格与密闭(DB4401/T 206)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技术规范(DB4401/T 162)等标准规范,并结合越秀区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未作规定的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及越秀区的相关法规10、规范规定。(三)(三)规划规划范围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广州市越秀区行政辖区,行政区面积 33.80平方公里,包括洪桥、北京、六榕、流花、光塔、人民、东山、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3农林、梅花村、黄花岗、华乐、建设、大塘、珠光、大东、白云、登峰、矿泉 18 个街道。(四)(四)规划规划期限期限1.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24-2026 年。规划期限与广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保持一致;与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 年)近期期限保持一致。2.规划基准年:规划基准年:2023 年(五)(五)建筑垃11、圾的定义建筑垃圾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不包括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可分为 5 大类,分别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具体如下:1.工程渣土工程渣土: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2.工程泥浆工程泥浆:指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3.工程垃圾工程垃圾: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12、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料;是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以金属、混凝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4土、沥青(主要为道路沥青混凝土)和模板等为主要成分的弃料。4.拆除垃圾拆除垃圾: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料;是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以金属、混凝土、沥青(主要为道路沥青混凝土)、砖瓦、陶瓷、玻璃、木材、塑料、土等为主要成分的弃料。5.装修垃圾装修垃圾:指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是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以金属、混凝土、砖瓦、陶瓷、玻璃、木材、塑料、石膏、涂料、土等为主要成分的废弃物。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13、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5二、二、建筑垃圾产生处理现状及趋势分析建筑垃圾产生处理现状及趋势分析(一)(一)现状情况现状情况1.建筑垃圾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量及处置概况量及处置概况2024 年全区建筑垃圾排放量 50.21 万立方米。其中,工程渣土 44.47 万立方米、工程泥浆 1.62 万立方米、工程垃圾 0.83万立方米、拆除垃圾 3.06 万立方米、装修垃圾 0.23 万立方米。表表 1 越秀区越秀区 2024 年建筑垃圾年建筑垃圾排放量统计汇总表排放量统计汇总表建筑垃圾类别建筑垃圾类别排放量(万立方米)排放量(万立方米)占比占比工程渣土工程渣土44.4788.5%工程泥14、浆工程泥浆1.623.2%工程垃圾工程垃圾0.831.7%拆除垃圾拆除垃圾3.066.1%装修垃圾装修垃圾0.230.5%总计总计50.21100%2024 年全区建筑垃圾处置量 50.21 万立方米。其处置去向为水运中转设施跨区域处置 19.57 万立方米,消纳场消纳 13.87万立方米,资源化利用 12.54 万立方米,工程回填/土地平整 4.23万立方米。表表 2 越秀区越秀区 2024 年建筑垃圾处置情况年建筑垃圾处置情况汇总表汇总表处置去向处置去向处置量(万立方米)处置量(万立方米)占比占比水运中转跨区域处置水运中转跨区域处置19.5739.0%消纳场消纳消纳场消纳13.8727.615、%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12.5425.0%工程回填工程回填/土地平整土地平整4.238.4%总计总计50.21100%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62.建筑垃圾处置设施能力建设情况建筑垃圾处置设施能力建设情况目前,越秀区设有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 18 个,形成各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的设施布置格局。但是,越秀区是广州的中心城区,用地紧张,目前尚未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终端消纳处置设施,区内建筑垃圾除部分工程渣土在本地工程回填,其余建筑垃圾需要依托区域协同处置进行消纳。工程渣土等主要通过临近地区的水运中转设施进行跨区、跨市消纳16、处置。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及拆除垃圾的处置设施能力缺口主要依托邻近的白云、黄埔区的资源化利用企业解决。(二)(二)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1.预测公式预测公式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其来源有着重要的关系,不同来源的建筑垃圾其产生规律相差甚远。因此,按照产生来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后,针对不同类别的建筑垃圾开展产生量的预测能获得相对准确的结果。建筑垃圾按照产生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建筑垃圾产生量可分为体积与重量两种表达方式,两者之间可按建筑垃圾的平均密度 1.52.5 吨/立方米进行换算。本次规划主要采用体积方式。(1)工程渣土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17、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72024 年全区工程渣土排放量为 44.47 万立方米。根据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 年),珠三角地区建筑垃圾年产量平均增长速度保持为 5%,考虑变化系数取 1.8,预测至 2026 年全区工程渣土产生量为 88.25 万立方米/年。(2)工程泥浆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工程泥浆,参考历史统计数据,工程泥浆按工程渣土的 4%考虑,因此预测至 2026 年全区工程泥浆产生量为 3.53 万立方米/年。(3)工程垃圾按照建筑行业的经验,工程垃圾的产生量与新建建筑物18、的施工建筑面积一般成正相关关系,即施工建筑面积越大则新建筑物施工垃圾的产生量也越大。由于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吨,根据对砖混结构、全现浇结构和框架结构等不同建筑施工过程中材料损耗的粗略统计,其预测模型为:Mg=Rgmg式中:Mg某城市工程垃圾产生量,单位:m3;Rg新建建筑面积,单位:万 m2;mg单位面积工程垃圾产生量基数(m3/万 m2),可取 125187.5m3/万 m2。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8根据越秀区统计年鉴资料,2020 年至 2024 年越秀区房屋竣工面积分别为 919、9.76 万平方米、0.01 万平方米、16.14 万平方米、1.12 万平方米、53.52 万平方米,年均房屋竣工面积为 34.11 万平方米;单位面积工程垃圾产生量基数取 187.5m3/万 m2;建筑垃圾年产量平均增长速度设定取 5%。综上,预测至规划期末(2026 年)全区工程垃圾产生量为 0.74 万立方米/年。(4)拆除垃圾拆除垃圾的来源范围非常广,包括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房屋报废拆除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中“三旧改造”是最主要的产生来源。根据建筑行业的经验,拆除垃圾与所拆除的建筑面积一般呈正相关关系,其预测模型为:Mc=Rcmc式中:Mc某城市拆除垃圾产生量,单位:m3;R20、c拆除建筑面积,单位:万 m2;mc单位面积拆除垃圾产生量基数(m3/万 m2),可取 33338125m3/万 m2。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 年),2021年至 2035 年,越秀区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与混合改造面积约500 万平方米,按平均拆除面积约 33.33 万平方米/年考虑;单位面积拆除垃圾产生量基数取 4000m3/万 m2;建筑垃圾年产量平均增长速度设定取 5%。综上,预测至规划期末(2026 年)全区拆除垃圾产生量为 15.43 万立方米/年。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9(5)装修垃圾装修垃圾的产生量可按下21、式计算:Mz=Rzmz式中:Mz区域装修垃圾产生量(m3/a);Rz区域居民户数(户);mz单位户数装修垃圾产生量基数(m3/户a),可取 0.21m3/户a0.625m3/户a。根据越秀区统计年鉴资料,2023 年越秀区常住人口为 96万人,按平均每户 3 人考虑,则约 32 万户;单位户数装修垃圾产生量基数约为 0.3m3/户a,人口增长率取 1%。综上,预测至规划期末(2026 年)全区装修垃圾产生量为 10 万立方米/年。2.产量预测产量预测结果结果综上,预测至 2026 年全区建筑垃圾产生量 117.95 万立方米/年。各类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如下:表表 3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汇总表22、(单位:万立方米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汇总表(单位:万立方米/年年)类别类别2026 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建筑垃圾117.95其中工程渣土88.25工程泥浆3.53工程垃圾0.74拆除垃圾15.43装修垃圾10.00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10三、三、总体思路总体思路(一)(一)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导向,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健全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机制,加强源头23、管控、运处规范、监管闭环,提高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数字化水平,建立“源头控制、就地利用、区域平衡、循环利用、安全消纳”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进一步促进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和再利用产业化发展,为越秀区统筹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二)思路与原则思路与原则1.全面调研,深入分析。全面调研,深入分析。充分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建筑垃圾的类型、产生量、利用量和处置量情况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的规模和布局情况,梳理产销平衡数据,分析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存在的问题。2.目标导向,补齐短板。目标导向,补齐短板。聚焦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消纳兜底保障,以强化24、分类管理和全过程闭环管理、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资源化产业发展、防范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风险等方面为重点,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113.因地制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科学规划。以立足当前需求,兼顾长远发展,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状况,合理确定建筑垃圾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堆填、填埋等消纳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目标和工程规模,确保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妥善利用和处置,达至产消平衡。4.全程谋划,推进分类。全程谋划,推进分类。根据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情况,科学预测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等各类建筑垃25、圾产生量,加强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等各环节的衔接,推进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和全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堆填及填埋处置量。(三)(三)规划目标规划目标1.总体目标总体目标逐步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有效解决高质量发展建设需求与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之间的矛盾,倒逼工程建设生产管理模式转变,减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建筑垃圾排放,推动建筑垃圾治理迈向规范化管理、资源化利用、智慧化监管轨道。2.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本规划共计 8 个规划指标,详见下表: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12表表 4 越秀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指标体26、系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指标体系序号序号指标内容指标内容规划指标规划指标(2026 年)年)备注备注1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100%约束性2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75%预期性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70%预期性4建筑垃圾在线监管率90%预期性5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100%预期性6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300吨/万平方米预期性7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200吨/万平方米预期性8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安装率100%预期性注:注:(1)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1 指标解析:指标解析:本指标指不存在安全隐患且27、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设施占所有处理设施的比例。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13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不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设施数量处理设施总数量。(2)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1 指标解析:指标解析:建筑垃圾通过工程回填、土地平整、资源化利用、堆山造景、修基筑路等方式处置汇总的利用量,占建筑垃圾总排放产生量的百分比。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工程回填、土地平整、资源化利用、堆山造景、修基筑路等方式处置汇总的利用量建筑垃圾总排放产生量。(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1 28、指标解析:指标解析:建筑垃圾中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的资源化利用量,占这三类建筑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资源化利用指通过资源化利用项目或移动式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将建筑垃圾转化为有用的物质。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工程垃圾+装修垃圾+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量建筑垃圾中工程垃圾、装修垃圾、拆除垃圾排放产生量(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4)建筑垃圾在线监管率)建筑垃圾在线监管率1 指标解析:指标解析:实现建筑垃圾“产、运、消、利”全流程在线监控的比例。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建筑垃圾在线监管率=实现全流程在线监控的建筑垃圾量领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建筑垃圾总量100%。29、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14(5)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1 指标解析:指标解析:使用保持密闭化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船舶收运且规范处置建筑垃圾总量与建筑垃圾申报处置核准总量的比率。建筑垃圾收运总量基于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来计算。收运建筑垃圾总量及申报处置核准总量范围均为统计周期内完成处置的项目。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建筑垃圾密闭化收运率(%)=使用保持密闭化的合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船舶收运且规范处置的建筑垃圾总量领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建筑垃圾总量100%。(6)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30、1 指标解析:指标解析: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与施工现场面积的比值。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吨/万平方米)=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吨)施工现场面积(万平方米)。(7)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1 指标解析:指标解析: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与施工现场面积的比值。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吨/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31、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吨)施工现场面积(万平方米)。(8)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安装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安装率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151 指标解析:指标解析: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占全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比例。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安装率=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的建筑垃圾运输车数量全部建筑垃圾运输车数量100%。3.指标可达性分析指标可达性分析本规划的规划指标可达性分析,详见下表:表表 5 规划指标可达性分析一览表规划指标可达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序号内容内容可达32、性分析可达性分析1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可达,本次规划将安全处置率作为约束性指标,通过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达到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 100%的要求。2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可达,本指标指建筑垃圾通过工程回填、土地平整、资源化利用、堆山造景、修基筑路等方式处置汇总的利用量,占同期建筑垃圾总排放量的百分比。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体系,规范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跨区域平衡处置,可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确保达到规划指标要求。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可达,本指标指建筑垃圾中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的资源化利用量,占这三类建筑垃圾产生总量(不含工程渣土33、工程泥浆)的比值。根据现状数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已基本达 50%以上。通过规范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政策扶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以及积极推广再生产品应用等措施,将加速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可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要求。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16序号序号内容内容可达性分析可达性分析4建筑垃圾在线监管率可达,目前广州市已建立智慧监管平台,通过构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体系、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行业信息化服务系统和资源化利用综合评价系统,可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产、运、消、利”全流程在线监控工作,确保建筑垃圾在线监管率达到34、要求。5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可达,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已做出明确规定,运输车辆应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通过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环节,可满足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要求。6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可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要求,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 吨。通过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和管理35、创新研究,完善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制度体系和分类收集及再生利用标准体系,可满足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要求。7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可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要求,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通过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和管理创新研究,完善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制度体系和分类收集及再生利用标准体系,可满足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要求。8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安装率可达,现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36、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安装率已基本满足要求,本次规划提出预期性指标,可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环节。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17四、四、全流程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划全流程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划(一)(一)管理制度机制建设管理制度机制建设1.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建筑垃圾地方管理法规规章:建筑垃圾地方管理法规规章:2012 年 6 月,出台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3.建筑垃圾相关的地方文件及标准建筑垃圾相关的地方文件及标准:(1)2023 年 8 月,印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办事指南和内部37、指引的通知;(2)2023 年 4 月,印发广州市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工作指引;(3)2023 年 3 月,印发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志与监控终端、车厢规格与密闭(DB4401/T 206);(4)2022年 5 月,印发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技术规范(DB4401/T 162);(5)2022 年 5 月,印发关于本市中心城区建筑废弃物运输时间的通告;(6)2022 年 3 月,印发广州市装饰装修废弃物管理办法;(7)2020 年 12 月,印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及车辆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办法。(二)(二)部门职责分工部门职责分工1.排放环节主要职责分工排放环节主要职责分工城管部门:城管部门:38、负责对排放建筑垃圾的施工工地核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对核准排放工地出入口保洁设施有效使用情况实施监管。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18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住建住建、交通交通、水务水务、林业园林等林业园林等)、土地开发及城市更新部门:土地开发及城市更新部门:负责指导本部门监管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排放、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相关领域的推广应用,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及“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制度等。2.陆路运输环节主要职责分工陆路运输环节主要职责分工城管部门:城管部39、门:负责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核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并对企业所属车辆发放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负责对核准企业所属车辆按照地方技术标准每半年进行一次车容车貌及密闭性能审验;负责对建筑垃圾撒漏污染道路的保洁工作。公安、交通部门: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载、超速、闯红灯、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等的监管。3.水路运输环节主要职责分工水路运输环节主要职责分工城管部门:城管部门:市城管部门负责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船舶核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水上运输);区城管部门负责受理经营建筑垃圾水运中转码头备案申请。港务部门:港务部门:负责40、水运码头及码头类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19水务部门:水务部门:负责堤岸类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海事部门:海事部门:负责水上运输交通安全工作;负责运输船舶进出港记录。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管理工作机制(试行),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员单位为市水务局、港务局,广州海事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收集汇总临时装卸点申请报告,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选址现场调研,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明确选址建设、运营等事项;各单位分别按照职责做好服务保障和监管工作。441、.综合利用和消纳环节主要职责分工综合利用和消纳环节主要职责分工城管部门:城管部门:负责对从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消纳的单位核发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消纳);指导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企业及消纳场运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消纳场所规范、安全运行。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住建住建、交通交通、水务水务、林业园林等林业园林等):负责本部门监管的建筑工地用地红线范围内建筑垃圾用于工程回填、土地平整及现场就地资源化利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自部门:规自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用地和规划审批,以及土地违法查处工作。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42、024-2026年)(公示稿)20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以及环境违法查处和监管工作。(三)(三)排放核准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排放核准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1.排放环节核准要求排放环节核准要求建筑垃圾排放环节核准相关工作应符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等规定。建筑垃圾排放人(指排放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向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居民住宅装饰装修排放建筑垃圾的除外。依据广州市装饰装修废弃物管理办法,住宅、门店、办公楼、厂房、公共建筑等场所内部装饰装修、修缮维护等依43、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装饰装修工程,装修垃圾排放人应将装修垃圾投放至符合规定的临时堆放点,或委托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运输单位运输装修垃圾。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编制装修垃圾处理方案,采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区级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2.排放环节污染防治要求排放环节污染防治要求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住建、交通、水务、林业园林等)监督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 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 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 等要求,确保施工现场 100%围蔽、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21工地44、路面 100%硬化、工地砂土、物料 100%覆盖、施工作业 100%洒水、出工地车辆 100%冲净车轮车身、长期裸土 100%覆盖或绿化;督促本行业本领域内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并加强监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分类收集、贮存和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合已分类的建筑垃圾。禁止在道路、桥梁、公共场地、公共绿地、供排水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地点以及其他非指定场地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禁止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污泥、淤泥、危险废物等与建筑垃圾混合。3.排放环节监管与执法排放环节监管与执法街道办45、事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未办理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排放)以及使用不具备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排放工地进行处罚;对车辆装载后不符合密闭要求,未冲洗干净,或者未保持工地出入口清洁的行为进行处罚。涉及排放工地的其他违法施工行为,由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住建、交通、水务、林业园林等)依照各自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处罚。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22(四)(四)陆路运输核准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陆路运输核准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1.陆路运输环节核准要求陆路运输环节核准要求建筑垃圾运输环节核准相关工作应符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州市建46、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等规定。陆路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陆路运输)。2.陆路运输污染防治要求陆路运输污染防治要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符合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志与监控终端、车厢规格与密闭(DB4401/T 206)等要求,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2)禁止采用擅自改装车辆运输;(3)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并保持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正常使用;(4)按照建筑垃圾分类标准实行分类运输,工程泥浆应当使用专用罐装器具装载运输;(5)道路运输应当保持运输车辆整洁,禁止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并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运输车辆撒漏、47、泄露建筑垃圾;(6)将建筑垃圾运输至合法处理场所;(7)中转设施建筑垃圾堆放时间不宜超过 30 天。3.陆路运输环节监管与执法陆路运输环节监管与执法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未办理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陆路运输)、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装载,沿途泄漏、遗撒,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运输建筑垃圾造成道路污染等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对本辖区内临时装卸点的日常监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23督和检查工作,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台账;负责督促临时装卸点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负责查处非法装卸点及利用非法装卸点48、转运的车辆和工地。建筑垃圾的道路运输行为,由公安、交通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管处罚。(五)(五)水路运输核准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水路运输核准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1.水路运输环节核准要求水路运输环节核准要求建筑垃圾运输环节核准相关工作应符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水路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市级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水路运输)。2.水路运输污染防治要求水路运输污染防治要求建筑垃圾运输船舶应当符合载运技术条件,具备开底功能的船舶不得参与运输。运输单位应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49、账。运输船舶应当到具备合法手续的建筑垃圾倾倒区或者消纳点卸载,不得沿途泄漏、遗撒、倾倒建筑垃圾,必须确保建筑垃圾被安全、合法地处理。3.水路运输环节监管与执法水路运输环节监管与执法根 据 广 州 市 建 筑 垃 圾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工 作 规 划(2024-2026),水路运输环节监管与执法由市建筑垃圾主管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24部门应当建立执法协作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交通、水务、生态环境、海事、港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建筑垃圾水上运输联合检查,发现违反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50、理。(六)(六)综合利用和消纳核准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综合利用和消纳核准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1.综合利用和消纳环节核准要求综合利用和消纳环节核准要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消纳核准相关工作应符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等规定。建筑垃圾消纳人(指提供消纳场的产权单位、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回填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向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消纳)。2.综合利用和消纳环节污染防治要求综合利用和消纳环节污染防治要求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消纳场应设置有效的污水、扬尘、噪声、臭气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2)消纳场四周应设51、置围蔽设施,配备降尘所需的洒水车、雾炮车(机)等设施;(3)消纳场出入口应设置长度适宜的车辆冲洗设备设施,实施运输车辆全面冲洗,并合理设置冲洗废水收集系统;(4)消纳场堆填过程应当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作业面,避免大面积裸露带来水土流失和扬尘,建设临时拦挡、排水、沉沙、覆盖设施,防止水土流失;(5)对暂时无法复绿的区域,应当及时覆盖土工布、防尘布或土工膜;(6)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建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25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设置环境保护宣传展板、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定期维护环境保护设备与设施、建立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等;(7)消纳场应根52、据环保要求开展环境监测;(8)消纳场应进行雨污分流,严禁未经处理的各类污水直接排放至自然水体或排水管网。消纳场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污水的水质特性、产生量和达到的排放标准等因素,通过多种方案技术经济比较进行选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应遵守下列规定:(1)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应设置有效的污水、扬尘、噪声、臭气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2)物料输送设备与设施必须采用全封闭设计,进料端及出料端必须设置收尘及降尘装置;(3)无组织排放的扬尘场所应采取喷雾、洒水、围挡等防尘措施;(4)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应配置收尘系统与降尘设施,粉尘排放指标应满足环保要求;(5)工厂的厂界、车间、设备应采取声源降噪、传播途径降53、噪和人员防护相结合的降噪措施;(6)破碎筛分车间、粉磨车间及罗茨风机房、压缩空气站等建筑物,应减小外墙上的门、窗面积,外墙围护结构应具有隔声能力;(7)设备降噪设计应进行设备基础减振处理;(8)厂区宜采用绿化降噪;(9)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应根据环保要求开展环境监测;(1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应进行雨污分流,严禁未经处理的各类污水直接排放至自然水体或排水管网。厂区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污水的水质特性、产生量和达到的排放标准等因素,通过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26多种方案技术经济比较进行选择;(11)场内临时堆放区等应参照消纳场相关规定;(1254、)综合利用过程中分选分离出的轻物质应收集后运往垃圾焚烧厂或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处理;综合利用产生的尾泥等无法综合利用的建筑废弃物,应根据其对市容及环境卫生的影响作相应无害化处置或暂存处理;相关轻物质、尾泥等不得随意丢弃或排放,应参照建筑垃圾联单管理机制,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究。3.综合利用和消纳环节监管与执法综合利用和消纳环节监管与执法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消纳建筑垃圾、未保持场区出入口清洁,造成环境污染等行为进行处罚。(七)(七)联单管理要求联单管理要求本区实行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联单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电55、子联单管理,实现建筑垃圾种类、数量和流向等情况可追溯、可查询。建筑垃圾转移活动及其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应符合广东省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车辆运输联单管理办法广州市装饰装修废弃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单位应在省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平台或广州市建筑垃圾智慧综合管理系统运行相关联单。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27建筑垃圾转移联单内容包括排放单位、排放工地、建筑垃圾类别及数量、运输单位、运输工具、驾驶员、行驶路线、运输时间、消纳单位、消纳方式和排放、运输、消纳核准等信息,自运输车辆离开56、排放单位时开始运转,到达预定消纳单位时结束。排放单位、运输单位和消纳单位应分别指定工作人员在各自负责环节进行联单信息核对、确认,各联单确认人是联单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转移活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共同落实建筑垃圾转移联单制度。(八)(八)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建筑垃圾安全风险防控相关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等规定,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对我省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回头看”和国务院大督查有关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全流程管理,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建筑垃圾安全生产排57、查整治工作,抽查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安全运营管理情况,制定问题台账,及时整改,并持续跟踪。应参照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要求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措施。各类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的安全事故预防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1)从事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单位应对作业人员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28进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专业培训;(2)建筑垃圾处理工程应按规定配置作业机械、劳动工具与职业病防护用品;(3)应在建筑垃圾处理工程现场设置劳动防护用品贮存室,定期盘库,及时补充;定期对使用过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清洗和消毒:58、及时更换有破损的劳动防护用品;(4)建筑垃圾处理工程应设道路行车指示、安全标志及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志;(5)建筑垃圾堆放、堆填、填埋处置高度和边坡应符合安全稳定要求;(6)作业过程的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的有关规定,并应结合作业特点采取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作业人员健康的措施;(7)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的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除满足以上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九)(九)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监测工作要求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监测工作要求1.设施环评要求设施环评要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相关设施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59、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29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 年版)相关内容,如废旧资源加工及再生利用仅分拣或破碎的,及其他属于豁免名录的建设项目,可依法豁免相关环评手续60、。2.设施环境监测要求设施环境监测要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相关设施环境监测工作应符合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及项目环评批复等要求。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30五、五、源头排放污染防治策略源头排放污染防治策略(一)(一)源头减量目标源头减量目标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二)(二)落实源头减量主体责任落实源头减量主体责任区人民政府统筹相关部门,通过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61、,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住房、绿色建筑,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标准、工艺、设备、材料和管理措施等方式,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负责排查本部门监管的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分类制度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未分类收集建筑垃圾,或建筑垃圾中混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清理和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排查建筑垃圾排放管理情况,对工程建设项目擅自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未按规定利用或处置建筑垃圾的,依法从严查处。排查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相关指导意见及要求落实情况,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建设单位应当履行源头减量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建筑垃圾的62、产生和排放,并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贮存以及台账管理等制度,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31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和合法装载,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区城管部门报送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在工程招标文件、承发包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分类收集、贮存和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合已分类的建筑垃圾;确保建筑垃圾收集、贮存和清运全过程中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污泥、河道疏浚底泥、通沟淤泥、工业63、垃圾和危险废物等。设计单位应当优化工程设计、提高设计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建筑材料的消耗和建筑垃圾的产生,提高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三)(三)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分类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坚持以末端处理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处理,进一步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经分类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等不应与有机杂物、金属等混杂;金属、塑料、玻璃、纸类及竹木类等纳入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涂料和油漆等有害垃圾,涂料、油漆等包装容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纳入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64、示稿)32对于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以及施工工地产生的装修垃圾,由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范围内完成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工作。对于居民装修垃圾,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单位,或者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运营单位,完成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工作。装修垃圾排放方具有规范清运和处置的主体责任,需缴纳相关清运处置费。1.工程渣土源头分类工程渣土源头分类表表 6 工程渣土分类类别及常见实物列举工程渣土分类类别及常见实物列举类类别别常见实物列举常见实物列举表层耕植土类红壤、黄壤、潮土、水稻土等建筑原材料类粉砂(土)、砂土、卵石、砾石、岩石、淤砂等其他可利用类淤泥、粘土、人工填土等2.工程泥浆工程泥浆(65、1)工程泥浆经脱水、固化后形成的泥饼,经检测符合条件或者无害化处理后,可用作回填、场地覆盖或制备再生产品。(2)工程泥浆分选后形成的砂、石骨料,其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可用作再生粗(细)骨料、蒸压加气混凝土原料。3.工程垃圾工程垃圾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33表表 7 工程垃圾分类类别及常见实物列举工程垃圾分类类别及常见实物列举类类别别常见实物列举常见实物列举金属类钢筋、铁丝、角钢、型钢、废卡扣(脚手架)、废钢管(脚手架)、钢管(焊接、SC、无缝)、废螺杆、废铜材、废铝材及边角料、废金属箱、废锯片、废钻头、焊条头、废钉子、电线、电缆等无机非金66、属类可资源化利用类混凝土、砖瓦、砂石、砂浆、水泥、素混凝土桩头水泥、砌块、瓷砖边角料、大理石边角料等可回收类碎玻璃等其他类竹木类木模板、木板、木条、木方、木片、木屑、木制板材、木制包装、竹材等塑料类塑料包装、塑料薄膜、防尘网、安全网、编织袋、废胶带、机电管材、泡沫等纸品类纸盒、纸箱、纸板、纸张等混合类废毛刷、废毛毡、轻质金属夹芯板、石膏板等4.拆除垃圾拆除垃圾表表 8 拆除垃圾分类类别及常见实物列举拆除垃圾分类类别及常见实物列举类类别别常见实物列举常见实物列举金属类钢筋、铁丝、角钢、型钢、废钢管、废铜材、废铝材、废电箱、电线、电缆等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67、)(公示稿)34类类别别常见实物列举常见实物列举无机非金属类可资源化利用类混凝土、砖瓦、砂浆、水泥、砌块、瓷砖、大理石、损坏的洁具等可回收类玻璃瓶(罐)、玻璃杯(盘)、玻璃碎片、平板玻璃等其他类竹木类木板、木条、木方、木片、木制板材、竹材等塑料类塑料瓶、塑料桶(盆)、塑料收纳盒、塑料包装、泡沫、编织袋、防尘网、安全网、机电管材等纸品类纸盒、纸箱、纸板、纸张等混合类轻质金属夹芯板、石膏板等建(构)筑物拆除前应清除、腾空内部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家具、物料等物件,清除、腾空时产生的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应当执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规定纳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清除、腾空时产生的危险废物、工业固68、体废物,应当按各自标准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的管理规定。5.装修垃圾装修垃圾表表 9 装修垃圾分类类别及常见实物列举装修垃圾分类类别及常见实物列举类类别别常见实物列举常见实物列举金属类铁丝、角钢、型钢、废锯片、废钻头、废钉子、废铝材及边角料、不锈钢及边角料、电线、废铜材等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35类类别别常见实物列举常见实物列举无机非金属类可资源化利用类混凝土、砂石、砂浆、腻子、砌块、水泥、砖瓦、瓷砖及边角料、大理石及边角料、石膏板等可回收类玻璃碎片、平板玻璃等其他类竹木类木板、木条、木方、69、木片、木屑、木制板材、木制包装、竹材等塑料类塑料瓶、塑料桶(盆)、塑料包装、泡沫等纸品类纸盒、纸箱、纸板、纸张等混合类废毛刷、废毛毡、轻质金属夹芯板、石膏板等有毒有害类油漆及其包装物、涂料及其包装物、胶水及其包装物、灯管灯泡等房屋装饰装修前在清除、腾空等环节产生的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以及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应当执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规定纳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四)(四)开展绿色策划开展绿色策划1.优化装配式建筑实施政策。优化装配式建筑实施政策。分阶段逐步扩大全市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提高装配式建筑实施标准,逐步提高预制率要求,大力推广装配化装修,扩大高质量70、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应用场景,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建设单位要将相关要求纳入项目建议书、项目策划书等前期文件,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将相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36关要求写入用地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等,为新型建筑工业化快速高质量发展提供载体和支撑。2.推广工程总承包管理。推广工程总承包管理。对建筑功能、建造标准、技术质量、工期等具有明确要求的项目应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建设单位健全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投标、技术变更、商务变更等管理制度,落实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积极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3.完善71、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综合评价体系。完善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综合评价体系。在装配率评价基础上,引入全生命周期效益评价,突出装配化装修、信息化技术应用情况。在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可将全生命周期成本效益作为评价技术方案的重要因素。引导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的核算与减排。对于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引入预制率要求,适时发布装配率、预制率相关解释文件,积极推进成熟竖向预制构件技术体系在广州市的应用。4.建立与建筑工业化、智慧化、集成化相适应的造价管理建立与建筑工业化、智慧化、集成化相适应的造价管理体系。体系。以保障性住房、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钢结构装配式)为切入点,基于建筑工业化、智慧化、集成72、化的特点,实现建筑计量计价方式“由分到合、由散到整”的转变,逐步建立与构件型装配式建筑、模块化建筑、装配化装修相配套的标准化、系列化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375.建立新技术新产品应用论证机制。建立新技术新产品应用论证机制。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对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依托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对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展技术综合论证,规范评价和应用流程,对于通过综合论证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允许在建筑领域先行先试,给予报建、监管、验收等方面支持。(五)(五)实施绿色设计实施绿色设计1.树立全生命周期理念。树立全生命周期理念。73、统筹考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耐久性、可持续性,鼓励设计单位采用高强、高性能、高耐久性和可循环材料以及先进适用技术体系等开展工程设计。2.提高设计质量。提高设计质量。设计单位应遵从“安全、适用、经济、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进行设计;根据建设内容及场地地形进行科学合理的总图布置,因地制宜,节约和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平面布置应规范、紧凑、协调,应尽量做到“少挖少填、土石方平衡”,最大限度地降低土石方的外运及购置量;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加强设计施工协同配合,保证设计深度满足施工需要,避免采用难以施工的复杂构造,减少不必要的无功能需要的装饰构件,减少施工过程设计变更;积极推进建筑、结构、机电74、装修、景观全专业一体化协同设计,推行标准化设计;根据使用要求进行建筑设计,优先选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和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说明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部位、应用比例和技术指标,并在设计交底时予以明确;执行模数设计,简化建筑物形状,减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38少、优化部件或组合件的尺寸、种类,推行装配式建筑;明确要求建设工程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推行新型墙体材料和新工艺。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要求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落实设计减排的要求。(六)(六)推广绿色施工推广绿色施工1.编制专项方案编制专项方案。施工单位需组织编制施工现75、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职责分工,提出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管理和保障措施。2.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与分类排放管理体系,充分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与分类排放专项方案,有效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结合工程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施工工艺要求,细化节点构造和具体做法,并结合建(构)筑物、管网等的特点,优化施工方案,按照有利于后续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原则,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确定施工工序,实现精细化管理。3.提高临时76、设施和周转材料的重复利用率。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重复利用率。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围挡、大门、工具棚、安全防护栏杆等推广采用重复利用率高的标准化设施。4.实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实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施工单位需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395.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施工单位需充分利用混凝土、钢筋、模板等,加工制作成各类工程材料,实行循环利用。施工现场不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应按规定及时转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资源化处置和再利用。6.落实施工77、现场建筑垃圾的排放控制。落实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排放控制。施工单位应对出场建筑垃圾进行分类计量。禁止携载未分类垃圾的运输车辆出场;建筑垃圾每次计量后,应及时记录且须按各类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实际处理情况填写相关记录、统计表,并保持记录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宜现场对淤泥质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进行脱水或硬化;在施工现场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宜实时公示建筑垃圾类型、出场排放量、处置方式、处置去向及运输单位;出场建筑垃圾应运往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或消纳场所;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排放,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七)(七)推动施工现场就地资源化利用推动施工现场就地78、资源化利用鼓励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就地利用处置,遵循因地制宜、分类利用的原则,提高建筑垃圾处置利用水平。具备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能力的施工单位,应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建筑垃圾加工区及产品储存区,提升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水平及再生产品质量。以城市更新项目为切入点,在项目中试点推广实施“拆除与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处置模式,探索建筑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40化,并将再生产品回用于相关项目,以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八)(八)城市更新项目建筑垃圾增量管控城市更新项目建筑垃圾增量管控城市更新项目建筑垃圾增量管控工作要求,具体79、如下:1.遵照相关管控原则。遵照相关管控原则。以“就地资源化、就近循环利用、减量化、区域安全处置”为增量管控原则。2.深化细化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的编制。深化细化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的编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 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要求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方案应遵照管控原则,明确拆迁阶段的建筑垃圾类别及产生量;就地资源化实施方案、处置量;就近循环利用计划、利用量;拆迁阶段的各项减量化措施及指标要求;处理处置、利用、消纳主体,并附上相关协议等证明材料,确保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3.进一步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制度。进一步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制度。政府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80、理方案备案制度,核查方案各项措施及指标的可行性,保障建筑垃圾处置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就地就近资源化、减量化和安全处置。(九)(九)重点区域源头管控要点重点区域源头管控要点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以及住建、规自、生态、水利等部门依职责,重点打击在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地市毗邻区域,交通道路沿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林地、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倾倒建筑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41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点排查违规设立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场所、处置场所或资源化利用设施,一经发现立即依法进行81、查处。加强建筑垃圾跨行政区域转移监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坚决防范跨省跨市乱倒乱卸。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42六、六、收运环节收运环节污染防治策略污染防治策略(一)(一)分类收运措施分类收运措施1.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分类收运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分类收运(1)不得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禁止携载未分类垃圾的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2)工程渣土收集时,表层耕植土不应和其他土类混合,可再利用的粉砂(土)、砂土、卵(砾)石及岩石等宜分类收集。(3)结合土方回填对土质的要求及场地布置情况,规划现场渣土暂时存放场地。对临时存放的工程渣土做82、好覆盖,并确保安全稳定。(4)工程泥浆应通过工程现场设置的泥浆池或封闭容器收集存放。(5)泥浆池应采取防渗漏措施、可周转的材料制作.(6)封闭容器内外表面应采取除锈、防腐措施,并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能。(7)未经处置的泥浆严禁就地或随意排放。(8)工程泥浆应在施工现场进行脱水固化处理。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采用罐装器具密闭运输至依法设置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水上工程中依法无需经脱水处理的除外。2.工程垃圾分类收运工程垃圾分类收运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43(1)工程垃圾按金属类、无机非金属类、其他类进行分类,并由专人进行清运处理。(2)金属类、无83、机非金属类垃圾可采取露天堆放的方式,堆放高度不宜超过 3m,超过 3m 时应进行堆体和地基的稳定性验算,露天堆放应进行覆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堆放区域四周设置雨水排水沟及转运车辆出入口。(3)其他类垃圾堆放区应硬化地坪并设置围堰,四周设置排水沟。露天堆放的应进行覆盖,防止扬尘和轻飘物飞散。(4)应根据工程垃圾尺寸及质量,采用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堆放。3.拆除垃圾分类收运拆除垃圾分类收运(1)拆除垃圾可按金属类、无机非金属类、其他类进行分类,并由专人进行清运处理。各类垃圾堆放要求参照工程垃圾执行。(2)建构筑物拆除前应做好技术准备工作、现场准备工作,拆除过程应注重边拆除、边分类。(3)附84、属构件(门、窗等)先于主体结构拆除,分类存放。(4)拆除的混凝土梁、柱、楼板构件或其他预制件统一收集。(5)拆除流程宜采用如下流程:周边维护拆除管线拆除门窗开凿楼板拆除砖墙开凿混凝土构件分类回收废弃物弃物外运。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44(6)拆除时应采用先上后下、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先板、梁后墙、柱的施工原则,不应交叉拆除或数层同时拆除。地上部分建筑物完全拆除后,拆除地下部分,破除砼地坪。拆除地下管线时,应明确管内无易燃、易爆物后,方可拆除。拆除过程中应避免墙体大块重放,以免对原始楼板造成冲压及损坏,屋面、楼面、平(阳)台上,不可集中堆放85、材料和建筑垃圾,堆放的重量或高度应经过计算,应控制在结构承载允许范围内。4.装修垃圾分类收运装修垃圾分类收运(1)装修垃圾应袋装收集。无机装修废料(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等)不应与有机杂物、金属等混杂。(2)住宅小区装修工程应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点,非住宅小区装修工程,装修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二)(二)运输车辆要求运输车辆要求建筑垃圾收运车辆应符合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志与监控终端、车厢规格与密闭(DB4401/T 206)等要求,采用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车辆的特征应与产品公告、出厂合格证相符,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对机动车安全、排放、噪声、油耗的相关法规及86、标准要求。同时,需要收运企业向政府审批部门提交申请许可证,获得核准后才可进行收运处置作业,收运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收运处置核准文件,不得丢弃、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45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应当对收运车辆定期核查,保障符合收运要求。(三)(三)中转设施选址与建设要求中转设施选址与建设要求建筑垃圾中转设施选址及建设应依法依规,并应符合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等相关要求。(四)(四)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建设规划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建设规划规划考虑各街道应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则,保障街87、道范围内至少建有一个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即 18 个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各收集点转运规模宜不小于 0.6 万立方米/年,则全区收集点总转运规模可达 10 万立方米/年。现有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情况如下:表表 10 现有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情况一览表现有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情况一览表序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地地 址址1人民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大新路 295 号对面工地内2流花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环市中路 191 号铁路边3光塔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惠福西路盛枝大街口4建设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建设大马路广安大厦旁5梅花村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88、(临时)堆放点东泰路文化里 3 号路口6大塘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中山四路秉政街口地铁工地7珠光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沿江中路 299 号银海大厦对面工地8洪桥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应元路十九洞 15 号(继园东)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46序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地地 址址9东山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东兴南路 35 号对面10北京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教育路 92 号11白云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江湾桥底12登峰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上横枝岗与恒89、福路交界约 200米(原隆福汽配城门口)13农林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农林街竹丝岗大马路 42 号门口14六榕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东风西路盘福桥底(即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旁)15华乐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东风东路 627 号16黄花岗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二)梅东路 62 号对面桥底下17矿泉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广园西路辅路机场高速桥底矿泉段(矿泉街金龙盘市场对面)18大东街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垃圾(临时)堆放点东华南路 173 号对面桥底(五)(五)中转设施运营与监督管理要求中转设施运营与监督管理要求建筑垃圾中转设90、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建立规范完整的生产台账,并定期向区级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报送数据;(2)不得超过经核准的堆放容量;(3)分区、分类堆填,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作业规划、设计和运营;(4)不得接收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污泥、淤泥、危险废物等;(5)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生产,防止失稳滑坡、环境污染、水土流失或者其他危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47七、七、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策略策略(一)(一)建筑垃圾直接利用方式与路径建筑垃圾直接利用方式与路径1.工程渣土直接利用工程渣土直接利用工程渣土91、中的表层耕植土不宜和其他土类、建筑垃圾混合,可用于农田改造、土地复垦、绿地覆土等;其他符合条件的工程渣土可采用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路基填垫、山体修复、堆坡造景、烧结制品以及回填等方式进行再利用。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直接利用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直接利用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经分类后的混凝土、砖块等,经过必要的预处理,达到设计相关要求后,其利用方法主要有:(1)用作渣土桩填料;(2)用作夯扩桩填料;(3)大型建筑、广场、市政设施建设时,将其作为回填材料来使用。(二)(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与路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与路径1.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工程渣土应根据土层、类92、别、特性确定用途,粉砂(土)、砂土以及卵(砾)石、岩石、淤砂等应分类收集,其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可用作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原料。2.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工程泥浆经脱水、固化后形成的泥饼,经检测符合条件或者无害化处理后,可用作回填、场地覆盖或制备再生产品。工程泥浆分选后形成的砂、石骨料,其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可用作再生粗(细)骨料、蒸压加气混凝土原料。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483.工程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垃圾中的废弃混凝土优先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废弃沥青混合料优先用于生产再生混合料;废弃模板根据材质分类回收93、,竹木材质宜用作再生板材、纸张或生物质燃料等的原材料。4.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拆除垃圾中的废弃混凝土、砂浆、石材、砖瓦、陶瓷可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废弃沥青混合料可用于生产再生沥青混合料;废弃金属、木材、玻璃、塑料等根据材质分类回收利用。5.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装修垃圾中的废弃混凝土、砂浆、石材、砖瓦、陶瓷可用于生产再生骨料;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材料可用于生产掺合料;废弃金属、木材、玻璃、塑料等根据材质分类回收利用。(三)(三)资源化利用项目选址与建设要求资源化利用项目选址与建设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设选址可考虑工业用地,优先利用旧厂房进行选址建设,条94、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用循环产业园的形式与消纳场统筹建设。选址及建设应依法依规,并应符合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 51322)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运行规范(TCAS 415)相关要求。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基础建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基础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场地硬化方面要求场地硬化方面要求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49生产区路面应采取硬化处理,并配备场地洒水、冲洗设备,定时冲洗,保持路面湿润清洁不起尘,道路两旁和生活区应设置绿化带隔离。2.场地雨污分流方面要求场地雨污分95、流方面要求(1)场所应有雨、污分流设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至少 0.15m,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3.生产车间封闭要求生产车间封闭要求(1)建筑废弃物处置车间、再生产品制造车间,以及物料堆场、储库必须按封闭式结构设计。(GB 51322 的条文解释:建筑废弃物处置过程粉尘污染严重,布置在封闭厂房内采取降尘、除尘措施,可控制粉尘对环境的污染。所以认为“物料堆场、储库必须按封闭式结构设计”是指建筑垃圾物料堆场、储库,而非资源化再生产品堆场。各种类别的建筑垃圾经资源化生产线一系列加工程序后的成品属于再生建材产品,应纳入建材管理,所以,再生建材产品96、堆场没有硬性规定必须按封闭式结构设所以,再生建材产品堆场没有硬性规定必须按封闭式结构设计计)。(2)固定式生产线应采用封闭式生产厂房,移动式生产线应采用固定围挡。4.物料堆放方面要求物料堆放方面要求建筑垃圾堆放高度高出地坪不宜超过 3m。当超过 3m 时,应进行堆体和地基稳定性验算,保证堆体和地基的稳定安全。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50当堆放场地附近有挖方工程时,应进行堆体和挖方边坡稳定性验算,保证挖方工程安全。5.环保措施方面要求环保措施方面要求企业应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保证大气污染物、污水和噪声等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97、合DB44/27 的规定,污水排放应符合 DB44/26 和 GB/T 31962 的较严值,厂界噪声应符合 GB 12348 的规定。(四)(四)资源化项目建设规划资源化项目建设规划除工程回填及场地平整等处置去向,目前越秀区建筑垃圾以市内跨区处置为主,区内暂未建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广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提出越秀区至 2026 年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总体任务目标为 100万立方米/年(含既有设施处理能力),结合对越秀区既有设施的设计处置能力、建设标准、实际运营情况分析和对未来建筑垃圾产生量的预测,立足于解决越秀区内建筑垃圾的产销平衡问题,聚焦装修垃圾等低值98、建筑垃圾处置设施能力补强,提出越秀区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规划:一一是推进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升级改造,因地制宜探索设是推进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升级改造,因地制宜探索设置分拣区域,促进装修垃圾源头减量。置分拣区域,促进装修垃圾源头减量。由于越秀区是广州的中心城区,用地紧张,资源化利用项目选址难,规划主要考虑对既有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升级改造时,鼓励有条件的站点增设分拣区域,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51二二是促进区域共建共享,规范化区域协同处置是促进区域共建共享,规范化区域协同处置。越秀区的装修垃圾产量较大,但土地资源紧张99、,难以选址建设处置设施。因此,区域共建共享、协同处置是越秀区建筑垃圾处置的必要措施。按照 广州市 建筑垃 圾污染环 境防治 工作规 划(2024-2026)市内跨区处置思路,规划与市内具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富余处理能力的地区建立协商互助机制,促进区域处置设施共建共享,通过规范装修垃圾“收、存、运、处”全链条管理,由服务商在市内白云区、黄埔区、增城区等设置相应的装修垃圾处置设施,提供满足需求的处置产能,结合本地处置能力建设实际情况,规划构建协同处置能力,以保障越秀区建筑垃圾的安全处置。越秀区资源化项目建设规划情况如下表:表表 11 资源化项目建设规划情况一览表资源化项目建设规划情况一览表序号序号100、规划项目规划项目规划内容规划内容设施设施规模规模1既有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升级改造在有条件的站点增设前端分选区。不小于 100万立方米/年2市内跨区处置能力构建通过规范“收、存、运、处”全链条管理等方式构建市内跨区处置能力。(五)(五)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与监督管理要求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与监督管理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应遵守下列规定:(1)建立规范完整的生产台账,并定期向区级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报送数据;(2)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综合利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建材革新的有关规定以及产品质量标准;(3)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52不得以101、其他原料代替建筑垃圾作为综合利用产品主要原料;(4)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生产,防止环境污染、水土流失或者其他危害;(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六)(六)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1.产业落地保障产业落地保障:制定并实施产业落地保障政策,包括提供土地、厂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持,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通过积极引导和扶持,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动产业链的延伸和完善。2.产品推广应用:产品推广应用:积极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应用,包括广泛宣传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优点和特性,加强与建筑、市政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建102、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在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中的应用。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产品技术改进和创新,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性能,满足市场和用户的需求。在政府资金建设项目中设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最低使用比例,鼓励和引导项目施工单位和相关企业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的发展和综合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市政工程、园林工程、道路(公路)工程、水务工程等项目,在可使用再生建材部位使用再生建材占同类建材产品的比例应不低于 30%;财政和国有资金的房屋建筑工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53程、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等项目,在可使用再生建材部位使用再生103、建材占同类建材产品的比例应不低于 15%。3.产业发展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出台产业发展政策,包括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方面的扶持措施、落实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54八、八、末端消纳与跨区域处置污染防治策略末端消纳与跨区域处置污染防治策略(一)(一)无害化处置策略与原则无害化处置策略与原则规划采用“源头减量、回用为主、资源利用、消纳兜底”的方式进行分区域协同处理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优先就地利用,鼓励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在工程红线内建设建筑垃圾筛分、破碎生产线,在现场将满足质量要求的余料根据实际需求加工成各种工程材料,对建筑垃圾104、实施就地处置。其他不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建筑垃圾应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传统的废砖瓦、砖块及泥土等采用直接回用、资源化利用(如制作环保砖、混合砂浆、骨料等)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中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应分类预处理后,进入建筑垃圾消纳场或资源热力电厂,属于危险废物的须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理,最终实现无害化。(二)(二)消纳场选址与建设要求消纳场选址与建设要求鼓励依法依规充分利用采石场、废弃矿坑等现有条件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消纳场与资源化利用项目统筹建设。选址及建设应依法依规,并应符合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和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技术规范(DB105、J/T 15-118)相关要求。(三)(三)固定式消纳场建设规划固定式消纳场建设规划按照广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市内通过跨区平衡处置,落实各区安全消纳的兜底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55保障设施,本区暂无固定式建筑垃圾消纳场相关建设任务。本区鼓励各街道,结合实际需求及用地情况,按照消纳场选址与建设要求,经科学论证适时推进固定式消纳场建设。目前,越秀区的工程渣土需要区域协同处置,主要通过海珠、荔湾、黄埔区等临近地区的水运中转设施转运至南沙区、佛山市、肇庆市等进行跨区、跨市消纳处置。规划通过加强本地的消纳(工程回填/106、土地平整)能力建设和规范化跨区域协同处置等措施,多措并举,保障越秀区工程渣土的安全消纳处置。具体如下:一是加强本地消纳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本地消纳能力建设,探索推进动态调整机制,探索推进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历史统计数据等,预计 2026 年工程回填/土地平整需求为 30万立方米/年。考虑回填需求历年变化量较大,探索推进动态调整机制,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前期阶段结合建筑垃圾排放量等考虑其处置去向;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应提前将本部门监管的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排放预计情况报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并引导项目建设单位采取以本地工程回填的消纳方式为主;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产消平衡情况适时调整跨区域处置中转能力的构建计107、划。二是规范化跨区域协同处置。二是规范化跨区域协同处置。立足于区域共建共享,督导排放单位与水运中转设施运营单位规范化工程渣土的转运处置流程,确保与终端处置场所链接闭环,实现全过程电子联单管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56理,全面、全链条规范化越秀区工程渣土的跨区域协同处置工作。回填需求预测及跨区域处置能力情况如下:表表 12 回填需求预测及跨区域处置能力回填需求预测及跨区域处置能力一览表一览表工程回填工程回填/土地平整土地平整跨区域处置能力跨区域处置能力(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合计合计预计为30 万立方米/年建议不小于90 万立方米/年不小于120108、 立方米/年(四)(四)消纳场运营与监督管理要求消纳场运营与监督管理要求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建立规范完整的生产台账,并定期向区级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报送数据;(2)不得超过经核准的堆放容量;(3)分区、分类堆填,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作业规划、设计和运营;(4)不得接收生活垃圾、污泥、河道疏浚底泥、工业垃圾和危险废物等;(5)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生产,防止失稳滑坡、环境污染、水土流失或者其他危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五)(五)跨区域平衡处置规划跨区域平衡处置规划本区积极推动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立足自身,落实区内相关消纳地块合法利用工作,明确具体的消纳场地与实109、施步骤,根据辖区内项目建设的出土安排,优化建设、出土时序,充分挖掘自身消纳空间,达到区域内自平衡。但是,考虑本区为广州市中心城区,用地受限,难以落实消纳场所的选址建设工作,规划考虑与市内建有或规划建设建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57筑垃圾消纳场所的地区建立长期的协商互助机制,保障本区建筑垃圾的安全处置。目前,越秀区的工程渣土除了本区的工地回填及土地平整项目消纳一部分,其他都需要区域协同处置,主要通过海珠、荔湾、黄埔区等临近地区的水运中转设施转运至南沙区、佛山市、肇庆市等进行跨区、跨市消纳处置。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及拆除垃圾的处置设施能力缺口主要依托110、邻近的白云、黄埔区的资源化利用企业解决,区域协同处置能力是必要补充。规划通过区政府统筹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等方式,有效增加越秀区的本地消纳处置能力,但受限于选址用地难题,依然需要跨区域协同处置作为必要的补充:一是一是工程渣土通过海珠、荔湾、黄埔区等临近地区的水运中转设施转运至南沙区、佛山市、肇庆市等进行跨区、跨市消纳处置;二是二是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及拆除垃圾处置能力缺口部分依托区域协同处置解决,以市场主导的原则,依托邻近的白云、黄埔、增城区等资源化利用企业消纳处置,遵照市规划倡导的“区域共建共享”。表表 13 邻近区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本情况(单位:万立方米邻近区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本111、情况(单位:万立方米/年)年)序号序号行政区域行政区域既有资源化利用既有资源化利用项目规模项目规模2023 年区内年区内资源化利用量资源化利用量1白云区17676802黄埔区5542233增城区993363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58基于越秀区的区位及资源禀赋(用地限制),立足于自身消纳处置能力的建设,积极探索区域自平衡的道路,根据市规划对越秀区的定位,跨区域平衡处置是建筑垃圾处置的必要补充手段,因此,需要进一步规范化跨区域协同处置。图图 1 邻近区域建筑垃圾水运中转设施现状分布图邻近区域建筑垃圾水运中转设施现状分布图(六)(六)跨市处置要求跨112、市处置要求依据省市建立的跨区域平衡处置机制,原则上可进行跨市处置的建筑垃圾类别为工程渣土,跨市处置相关工作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前,排放单位应当在广东省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平台进行申报,发起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登记,填写建筑垃圾排放时间、地点、荔湾区码头荔湾区码头海珠区码头海珠区码头1#1#海珠区码头海珠区码头2#2#黄埔区码头黄埔区码头越秀区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59类别、产生量、运输工具、运输路线、消纳单位等信息,并上传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建筑垃圾相关检测报告。依次经排放单位、消纳单位、接收地113、县级以上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排放地县级以上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核对确认并签字盖章,盖章后将表格上传至平台。(七)(七)建筑垃圾存量治理原则建筑垃圾存量治理原则1.存量治理重点工作存量治理重点工作本规划的存量建筑垃圾指的是在规划基准年之前已经产生但尚未计划治理的建筑垃圾。越秀区重点开展存量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1)持续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排查整治,重点突出城市更新区、城乡结合部、河道水道两侧、公路铁路两侧及涉农区域,及时清理无主垃圾,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提高城市品质。(2)加强对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规范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3)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对未在指定消纳场114、或处理设施消纳处理建筑垃圾等行为依法处理。(4)全面排查范围内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隐患,检查评估堆体稳定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暂缓其土方消纳业务,待其整改完毕、验收达标后再行恢复。(5)对未经审批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予以取缔、查处。2.存量治理工作机制存量治理工作机制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60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应制定全方位、多层次的建筑垃圾存量治理工作机制,涵盖摸底排查、全面治理和长效监管等多个关键环节,旨在精准把握并有效应对各类存量问题;制定科学有效的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计划,包括估算治理规模、明确治理期限和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措施等。城管115、住建、规自、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应联合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治理。全面排查、评估存量建筑垃圾情况,对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地质灾害风险区的临时贮存场所,要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将建筑垃圾有序转移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或处置场所。涉及占用耕地地块的恢复整改,要做到对建筑垃圾的彻底清运,还应按原有情况同步恢复田间道路、灌溉设施等农田配套设施,与周边相邻的农田配套设施相贯通,确保满足正常耕种条件,坚决防止简单覆土代替整改。对存在环境隐患或造成环境污染的临时贮存场所,进行污染防控和治理。无法原位防控和治理的,将建筑垃圾有序转移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或处置场所。暂时无法转移116、的,应完善整治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强化监测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3.存量治理主要内容存量治理主要内容(1)确定治理规模根据区域面积,采用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和专人实地排查、发动群众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以便确定治理规模。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61这一工作涉及对存量建筑垃圾的数量、种类、分布等信息的收集和整理。通过实地调查、遥感监测等手段,可以获取到较为准确的数据。在此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对治理规模进行合理设定,确保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存量垃圾治理措施实行清单管理。对发现的问题点位,能立即清理复原的要立即清理复117、原。不能立即清理的要限时清理复原,并建立整改清单,按点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一点一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逐一整改、逐一验收、逐一销号。规范点位整治。对列入整治的点位,需严格采取污染防控措施:a)场地围蔽,避免非工作人员靠近,避免出现安全隐患;b)确保堆体稳定性,堆垛不能超高、堆坡合理,避免堆体塌落、滑移;c)及时遮盖,防止扬尘影响周边环境及避免过多雨水入渗;d)做好场地排水措施,堆置场地雨水导排通畅,避免雨季出现积水、泥水混合的情况。对垃圾体量较大、可能造成土壤和水体环境污染的,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要在垃圾清理完成后做好检测,并视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生118、态修复和防护措施,做到规范清理、规范复原,避免产生新的污染和安全隐患。对没有造成水土污染的,落实相应的防护、防污、防尘等设施做好垃圾清理和场地平整后进行复原。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62落实核验销号。完善属地行业整治销号管理制度。要建立社区发现报告、镇街核实协调、区级统筹整治、市级核验销号的属地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上级部门数字化改革要求,运用卫星遥感监测、视频监测、无人机监控等多种技术手段,加强对各重点和敏感区域的监测。综合运用地面网格化、扁平化管理和卫星遥感图斑比对、坐标定位核实、云端遥感、航拍比对等多种方式,提高发现、整治、核查的数字化精准管119、理。(八)区域产销平衡分析(八)区域产销平衡分析如前分析,越秀区的建筑垃圾处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当前本地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能力与产生量之间存在阶段性供需差异;二是居民装修垃圾处置难。总体来说,越秀区的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过度依赖跨区域协同处置,本地消纳处置能力不足,区域产消平衡状态不稳定。本规划通过加强本地消纳处置能力建设、规范化跨区域协同处置以及落实城市更新项目增量建筑垃圾管控,多措并举保障越秀区建筑垃圾的安全消纳处置。1.加强本地的消纳处置能力建设加强本地的消纳处置能力建设。一一是是推进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升级改造,因地制宜探索设置分拣区域,促进装修垃圾源头减量。二是二是通过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120、划的方式,尽量增加工程回填/土地平整等的需求量,探索推进动态调整机制,有效增加越秀区的本地消纳能力,以及提升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的安全保障水平。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632.通畅跨区跨市处置渠道,规范化跨区域协同处置。通畅跨区跨市处置渠道,规范化跨区域协同处置。区城管局应督导排放单位与水运中转设施运营单位规范化工程渣土的转运处置流程,确保与终端消纳处置场所链接闭环,实现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全面、全链条规范化越秀区工程渣土的跨区域协同处置工作。3.落实城市更新项目增量建筑垃圾管控落实城市更新项目增量建筑垃圾管控。以“就地资源化、就近循环利用、减量化121、区域安全处置”为增量管控原则。严格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深化细化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的编制的同时,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制度,保障建筑垃圾处置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就地就近资源化、减量化和安全处置。最终,至规划期末构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能力达 100万立方米/年(含居民装修垃圾收集点分拣能力);区域共建共享,助力跨区域协同处置能力提升,工程渣土的水路中转能力为 90 万立方米/年。随着本地消纳处置能力的提升和跨区域协同处置的规范化,越秀区的建筑垃圾处置达至相对均衡的产消平衡状态。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64九、九、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环境122、污染防治措施(一)(一)建筑垃圾污染防控措施建筑垃圾污染防控措施1.工程渣土污染防控措施工程渣土污染防控措施(1)工程渣土收集运输污染防控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项目所在地的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根据不同土质性状和用途,按照工程渣土分类标准,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在施工工地出口设置符合相关规定的车辆冲洗和排水、废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清洁后方可出场。运输单位应当按照核准文件装载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将工程渣土运送至核准文件要求的场所。运输单位车辆应当保持密闭化运输,不得沿途滴漏、遗撒;不得车轮带泥、车体挂泥上路行驶;运输单位船舱应当保持密闭覆盖,不得沿途抛撒;施工单123、位采用管道输送方式运输工程渣土的,应当做好输送管道和配套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不得沿途滴漏、遗撒,污染环境。施工现场和中转调配设施工程渣土的堆放应满足地基承载要求,且高度不宜超过 3m;当超过 3m 时,应进行堆体和地基的稳定性验算。(2)工程渣土消纳设施和场所污染防控措施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65设施、场所投入使用前应编制环境质量监测方案,监测项目应包括环境噪声、大气扬尘污染、地下水水质。应开展土壤性质调查,设施消纳场所接收的工程渣土,应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运营过程中做好环境噪声、扬尘治理、堆体稳定性检测和环境监测等工作。非作业区124、域宜采取临时覆盖、绿化或喷洒生物抑尘剂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污水排放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或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工程渣土堆填消纳场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接纳处置核准文件确定的建筑垃圾种类,不得接纳非建筑垃圾等其他固体废物;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作业,达到设计标高后,及时封场复绿;安排现场管理人员对进出场运输车辆进行指挥,引导其有序进场、倾卸以及出场;根据设计在填埋堆体内设置集水排水设施,并根据作业情况完善防洪排涝工程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堆体和坝体沉降、位移、含水量等指标监测,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堆体和坝体稳定性评估;场地出入口、进场道路及填埋作业区等区域应当采取扬尘污染、水污染防治措施,裸露区域应当覆125、盖防尘网或者进行绿化。2.工程泥浆污染防控措施工程泥浆污染防控措施(1)工程泥浆应通过工程现场设置的泥浆池或密闭容器收集、存放、未经处理的工程泥浆不得就地或随意排放。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66(2)鼓励施工单位采用现场泥沙分离、泥浆脱水预处理工艺,减少建设工程垃圾的排放。(3)施工单位采用管道输送方式运输工程泥浆的,应当做好输送管道和配套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不得沿途滴漏、遗撒,污染环境。(4)废弃泥浆集中处置时,应配备成套的泥浆处置设备,处置过程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5)废弃泥浆处置后形成的泥饼,应进行对应用途的有害物质检测。检测合格或无害126、化处理后予以再生利用。3.工程垃圾污染防控措施工程垃圾污染防控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工程垃圾存放点,并应设置分类存放标识牌,应制作围挡设施或封闭建造,并采取防泄漏、防飞扬、消防应急安全等措施。(2)工地现场工程垃圾处置需满足噪声、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3)工程垃圾堆场应设置雨、污分流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堆场地表水污染周边环境。4.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污染防控措施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污染防控措施(1)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收集运输污染防控措施产生装修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将装修垃圾分类袋装或者捆装后投放至指定的装修垃圾收集点,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127、2024-2026年)(公示稿)67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运输单位应取得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文件,保持车辆车况良好,车身整洁,不得超限超载运输;离开装车点前保持地面整洁、干净;车辆保持密闭化运输,不得沿途滴漏、遗撒。(2)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接纳处置核准文件确定的建筑垃圾种类,不得接纳非建筑垃圾的其他固体废物。应优先选用噪声值低处理设备,封闭车间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合理设置绿化和围墙,利用建筑物合理布局,阻隔声波传播。在出口设置符合相关规定的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冲洗清洁后方可出场,采取扬尘污染、水污染防控措施,保持出入口、通行道路以及附属设施等周边环境整洁。堆放场地需硬化处理。无法利用部分应当128、实施无害化处置。其中,有毒有害物品应交由有资质处理单位处置。(二)(二)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防治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防治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积极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严格规范选址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与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的适配性,规避发震断层、滑坡、泥石流、流沙及采矿陷落区等地区。督促施工单位不定期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发现问题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督促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68施工单位做好土石方、砂料等的平衡工作,缩短开挖裸露面暴露时间,并积极制定防治措施,最大化减少水土流失。严格雨季等特殊天气施工采用工程布覆盖、129、土石方堆坡面落实平整和密实要求。(三)(三)水污染防控措施水污染防控措施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环节的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环评的要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生产废水应经处理后循环利用,未经处理达标的生产废水不应直接外排。2.消纳场污水处理后排放标准应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指标要求或环保部门规定执行的排放标准。3.生活污水应按照相关要求经厂(场)内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四)(四)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环节的大气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应满足130、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环评的要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大气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应做好堆体临时覆盖,必要时安装防风抑尘网。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692.应通过洒水降尘、封闭设备、局部抽吸等措施控制粉尘污染,并符合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 51322)、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的规定。3.施工现场扬尘防控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4.扬尘排放应符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的规定。(五)(五)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环节的131、噪声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环评的要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噪声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与生活管理区或周边居民区应设置绿化缓冲带,必要时设置隔声屏障。2.噪声控制措施应符合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的规定。3.厂(场)界噪声限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的规定。(六)(六)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环节的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环评的要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32、以下内容: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701.对于工程渣土,开展土壤性质调查,根据不同土质性状和用途,按照工程渣土分类标准,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2.针对建筑垃圾对土壤带来的污染种类,应做好源头控制。3.积极做好污水导排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做好填埋、消纳区植被覆盖,减轻污染。4.建筑垃圾治理建设项目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5.建筑垃圾治理项目用地和周边环境用地土壤保护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133、)71十、十、管理体系规划管理体系规划(一)(一)处置核准管理机制处置核准管理机制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建筑垃圾排放人、运输人、消纳人,应当依法向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是排放人申请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所需提供的材料之一。(二)(二)全过程联单管理机制全过程联单管理机制按照广东省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联单管理制度。本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据市级层面建立的建筑垃圾联单管理制度,指导督促排放工地、运输134、企业、转运设施、综合利用场所、消纳场等纳入广州市建筑垃圾智慧综合管理系统监管,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电子联单管理,实现建筑垃圾种类、数量和流向等情况可追溯、可查询。(三)(三)跨区域平衡处置和生态补偿机制跨区域平衡处置和生态补偿机制1.建立跨区域平衡处置机制建立跨区域平衡处置机制对于跨市处置建筑垃圾相关工作,依据省市建立的跨区域平衡处置机制,本区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公布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72本行政区域内合法且有跨区域平衡处置需求的建筑垃圾排放单位、运输单位、消纳单位等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广东省建筑垃圾跨区域平135、衡处置协作监管平台上相关的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登记;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排放单位、运输单位和消纳单位定期核查联单信息,对异常联单核实跟进,并将相关情况上报;通过信息推送、数据共享等方式将省平台相关信息共享到住建、规自、生态、公安、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港务、海事等相关部门,并运用省协作平台对电子联单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管。2.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根据相关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受益者付费、损害者赔偿”的原则,由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牵头实施市内建筑垃圾跨区域平衡处置相关工作,建立建筑垃圾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机制,及时与相关城市的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对接和信息共享,加强监督管理。根据市人136、民政府与补偿地或受偿地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相关的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四)(四)政府扶持机制政府扶持机制建议政府扶持主要分为 3 个方面,具体为:1.通过强化联合执法监管等措施,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规倾倒、违规处置等现象,保障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筑垃圾来料。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732.税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减免优惠政策。3.落实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优先政策,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市政工程,以及其他非承重结构工程建设中,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五)(五)源头责137、任机制源头责任机制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为工地建筑垃圾管理处置主要责任人,关于超限超载等责任人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进行规定,对不执行相关规定的工地由交通部门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明确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建立健全车辆装载配载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装载配载货物,落实施工工地保洁措施;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平整场地和修复破损路面,保证建筑工地出入口及工地周边环境整洁;安装工地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监控系统。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对施工工地实时监管。(六)(六)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对建筑垃圾产生源头、运输过程、消纳及资138、源化利用等各个环节落实严密措施,实施严格监管。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地方政府领导负责、多部门组成的联动机制。加强工作衔接,互通管理信息,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各司其职,协同共管。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74(七)(七)投诉举报机制投诉举报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窗口或平台,鼓励群众对建筑垃圾偷倒乱倒、未密闭运输、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可依法采取批评教育、罚款等措施,对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的,可将责任单位名称、139、联系电话、责任人等信息,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视情况对提供有效举报信息的群众给予奖励。(八)(八)探索付费机制探索付费机制按照“谁产生、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具有规范清运和处置的主体责任,需缴纳相关清运处置费。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如建筑、拆迁工程按照建筑面积或产量收取清运费和处置费,居民装修按照重量或收运次数收取费用等。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75十一、十一、保障措施保障措施(一)(一)强化统筹推进强化统筹推进应坚持党的领导并贯彻到整体规划实施全过程,落实街道及相关部门管理责任140、。按照职能分工,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联动,统筹推进辖区内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综合利用等工作。依据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本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和用地。积极对辖区内政策执行情况和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跟踪评估,针对薄弱环节、滞后领域、管理盲点尽快制定并出台管理制度或方案,定期统计建筑垃圾产业及综合利用情况。建立健全规划评价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建立常态化风险监测机制,对建筑垃圾处置设施风险隐患实时监测跟踪。(二)(二)落实政策扶持落实政策扶持落实相关政策,包括落实增值税、所得税等税费优惠政策。鼓励绿色信贷支持,对申请绿色工厂相关企业和建筑141、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发放绿色债券。鼓励地方支持绿色工厂技术服务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有效增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投资吸引力,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投入,不断探索依靠市场机制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路径和模式。加快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利用装备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76和技术研发力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运用,推进再生产品产业集聚化发展。(三)(三)强化联合监管及执法强化联合监管及执法由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牵头,住建、公安、规自、生态环境、交通、水利142、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定期会商、协作联动、信息共享制度,畅通线索通报渠道,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统筹各部门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提升执法效能。(四)(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区级人民政府应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视当年财力情况,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项目,由各级相关部门按规定列入同级年度部门预算,同时积极争取上级竞争性资金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等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和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运营,形成多元化、143、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同时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财政分配考虑范围。(五)(五)完善用地保障完善用地保障将建筑垃圾污染防治项目统筹纳入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按照批准的城市空间规划布局与实施,优先落实设施建设用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77地,强化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的刚性约束。适宜采用灵活用地的设施,可通过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落实用地保障。(六)(六)推动建筑垃圾利用处置情况作为竣工验收依据推动建筑垃圾利用处置情况作为竣工验收依据探索项144、目竣工验收机制的优化,由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对财政性资金占主导的项目工程处置建筑垃圾及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情况进行确认,以此作为竣工验收的必要依据。(七)(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定期开展相关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定考核标准,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技术和业务能力,同时以合作研究、学术交流等多种方式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等创新团队的建设。加强与各地方高校、研究所合作交流,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业清洁生产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体系,强化科研与生产的联合、协作。加大国145、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借鉴工业清洁生产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上的成熟经验和技术,引进经济效益显著并适合实际情况的科学技术,并组织消化吸收再创新,进一步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八)(八)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对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及必要性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传统新闻媒体、新媒广州市越秀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6年)(公示稿)78体等多种途径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有关知识,积极引导公众遵循“绿色中国”理念,提高全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此外,应完善建筑垃圾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并动员各类组织、公众、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健全监督体系。借助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协调、指导作用,宣传清洁生产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典型案例,推广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