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方案(2024-2035年)(公示稿)(4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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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公示稿)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 年 9 月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i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则则.31.1.1.1.规划编制背景规划编制背景.3 31.2.1.2.指导思想指导思想.3 31.3.1.3.规划原则规划原则.3 31.4.1.4.规划依据规划依据.4 41.5.1.5.规划范围规划范围.5 51.6.1.6.规划对象规划对象.6 61.7.1.7.规划期限规划期限.6 6第二章第二章 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72.1.2.1.建筑垃2、圾治理现状分析建筑垃圾治理现状分析.7 72.2.2.2.规划解读规划解读.7 7第三章第三章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103.1.3.1.总体目标总体目标.10103.2.3.2.分期目标分期目标.10103.3.3.3.指标体系指标体系.1010第四章第四章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124.1.4.1.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12124.2.4.2.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1212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135.1.5.1.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13135.2.5.2.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3、施.13135.3.5.3.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1414第六章第六章 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156.1.6.1.建筑垃圾收运模式建筑垃圾收运模式.15156.2.6.2.建筑垃圾收运要求建筑垃圾收运要求.15156.3.6.3.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建筑垃圾分类收运.17176.4.6.4.建筑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建筑垃圾收运设施设备.18186.5.6.5.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收运污染防治收运污染防治措施措施.2020第七章第七章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217.1.7.1.处理原则处理原则.21217.2.7.2.建筑垃圾直接利用建4、筑垃圾直接利用.21217.3.7.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21217.4.7.4.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堆填堆填处置处置.21217.5.7.5.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22227.6.7.6.建筑垃圾处置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处置污染防治措施.2323第八章第八章 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258.1.8.1.存量建筑垃圾现状分析存量建筑垃圾现状分析.25258.2.8.2.存量治理工作机制存量治理工作机制.25258.3.8.3.存量治理计划存量治理计划.25258.4.8.4.存量治理要求存量治理要求.2626第九章第九章 建筑垃圾监督管5、理规划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27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ii9.1.9.1.管理制度机制建设管理制度机制建设.27279.2.9.2.职责分工职责分工.27279.3.9.3.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与应用与应用.28289.4.9.4.突发应急预案突发应急预案.2828第十章第十章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3010.1.10.1.规划目标规划目标.303010.2.10.2.产业发展重点产业发展重点.303010.3.10.3.产品质量管控产品质量管控.303010.4.10.4.产业支持策略产业支持策6、略.3131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规划实施计划近期规划实施计划.3211.1.11.1.近期工作规划近期工作规划.323211.2.11.2.近期项目规划近期项目规划.3232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412.1.12.1.组织保障组织保障.343412.2.12.2.政策保障政策保障.343412.3.12.3.资金保障资金保障.343412.4.12.4.土地保障土地保障.343412.5.12.5.技术保障技术保障.343412.6.12.6.宣传保障宣传保障.3535附图附图.36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3第一章第一章总总7、则则1.1.规划编制背景规划编制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动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全面提升金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综合利用水平,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4 号)、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等文件要求,特编制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1.2.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秉持8、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导向,按照国家、浙江省对于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最新要求,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再生利用、资源循环”的总体思想,加快完善建筑垃圾源头产生、分类投放、中间收运、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管控体系,有效提高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水平和数字化治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美丽金华作出更大贡献。1.3.规划原则规划原则(1)全面调研,深入分析充分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建筑垃圾主要源头类型、产生量、利用量和处置量情况以及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的规模和布局情况,梳理分析地区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9、存在的问题与矛盾。(2)目标导向,补齐短板聚焦建筑垃圾优先源头减量化、充分资源化利用、全程无害化处理,以强化分类管理和全过程管理、降低建筑垃圾处理压力、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资源化产业发展、防范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风险等方面为重点,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3)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立足当前需求,兼顾长远发展,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状况,合理确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堆填处置等消纳设施和场所的建设目标和工程规模,确保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妥善利用和处置,推进产消平衡。(4)全程谋划,推进分类根据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情况,科学预测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各类建筑垃圾10、产生量,加强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等各环节的衔接配套,推进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和全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填埋处置量。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4(5)强化衔接,充分论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衔接,强化环境、社会影响分析和预防,系统谋划,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防范“邻避”问题发生。(6)系统推进,绿色低碳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下,系统谋划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任务,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加快构建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1.4.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11、.4.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 修订)(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9)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10)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1 年修订)(11)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12、022 年修订)1.4.2.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 号)(2)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 号)(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 20247 号)(5)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 2021381 号)(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 号)(7)住房和城13、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8)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139 号)(9)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4 号)(10)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浙建城管发20232 号)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5(1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10 号)(12)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3)关于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经信资源 2018260 号)(1414、)金华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金政发2004144 号)(15)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2008)(16)金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设置技术导则(试行)(2022 年)(17)金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实施办法(试行)(2023 年)(18)金华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2023年)1.4.3.标准规范(1)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3-2021)(2)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2-2021)(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2018)(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5、19)(5)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6)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 65-2004)(7)建筑垃圾转运处理电子联单管理标准(T/CECS 1210-2022)(8)建筑垃圾减量化设计标准(T/CECS 1121-2022)(9)装修垃圾收运技术规程(T/HW 00014-2020)(10)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DB33/T1222-2020)1.4.4.相关基础资料(1)“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 号)(2)“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3)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浙美丽办2022216、0 号)(4)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5)金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6)金华市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7)金华市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0)(8)金华市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修编(2017-2030)(9)金华市统计年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10)金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 年)(11)其他相关基础资料1.5.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金华市域范围,包含下辖的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及金华开发区。其中,重点为市区范金华市建筑垃圾污17、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6围,即婺城区、金东区和金华开发区。1.6.规划对象规划对象建筑垃圾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五类。1.7.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242035 年;其中,近期 20242030 年、远期 20312035 年。规划基准年为 2023 年。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7第二章第二章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2.1.建筑垃圾治理现状分析建筑垃圾治理现状分18、析(1)部门协同机制有待完善新建项目信息共享不足,建设、资规、公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各部门在信息互通、联合督导督查、联合执法、联合研判等联动方面仍须加强并常态化实施。且虽已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但无法做到常态化实施,案件存在移交难,处罚不到位等问题。跨领域尤其是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建设项目监管未做到全覆盖。(2)数字化应用有待健全由于监管模式的差异,目前仅有部分建筑垃圾纳入电子联单进入信息化系统统计,其余多依靠线下申报等;且由于各类建筑垃圾监管力度不同,统计以工程渣土为主,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几乎未建立统计制度,无法获取准确的数据基础以指导后续设施的规划建设;数字化平台的应用有待拓展19、,信息联动、数据研判、态势分析等功能有待深化。(3)收运体系有待规范当前建筑垃圾的源头排放管理仅限于处理核准制度,未与监管制度形成联动,对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落实无法判断,建筑垃圾排放减量是否达到指标要求。由于缺乏末端处置设施,部分装修垃圾中转站暂未启用。(4)分类处理体系尚不完善建筑垃圾消纳场库容有限,无法满足规划期工程渣土的处理需求,需进一步拓展工程渣土的综合利用途径;装修垃圾处理设施缺失,从根本上制约了装修垃圾专项处理体系的建立。(5)监管执法有待加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核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电子转移联单运行工作的落实和监管不到位,未全覆盖。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立案查处数量偏少、处20、罚金额偏低,未能有效发挥法律震慑作用。2.2.规划解读规划解读(1)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相关规划内容:该文件明确了金华市远景目标和十四五经济发展主要目标,在生态方面,提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质量建成浙中大花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机制,加快建设一批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强化监管,严防二次污染。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系统,打造城乡垃圾分类“金华经验”。全域推进生活垃圾“两定四分”,深化建筑工地“四分四处、分处同步”模式,推进全品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态文明重大工程,提升城乡垃圾处理设施。推21、动资源能源集约利用,优化建筑用能,发展绿色建筑,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建筑低碳化运营和能耗监管,强化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实施“绿色建筑”产业链提升工程。推进建筑业发展新跨越,引进培育新型建筑企业,全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8面推进工程承包模式改革,推进施工总承包向工程设计、施工、运维全生命周期发展,打造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加快传统建材行业升级换代,积极延伸产业链等,本规划应予以衔接。(2)金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批后公布)主要相关规划内容:该文件明确了金华市国土空间规划范围和期限、战略定位和规划目标、人口22、和用地规模;提出构建“一轴聚合、两带联动、组团崛起、全域和美”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和“市级中心城市县级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等,本规划应予以衔接。(3)金华市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0)主要相关规划内容:该规划提出近、远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目标;装修垃圾分类分质运输要求;拟建婺城区、金东区 2 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本规划将进一步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确定落实途径。(4)金华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 年)主要相关规划内容:规划提出多项涉及建筑垃圾相关工作任务。任务一要求强化建筑行业绿色管理,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23、及新型建筑,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推行全装修房交付,到 2025 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35%以上,培育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示范项目 20 个,推动东阳市开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实验区建设。任务二要求扎实推进固废精准分类,到 2024 年,建筑垃圾“四分四处”“分处同步”模式全面普及,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实现及时有效分类、收集。还要求规范建设专业收运体系,建立运输企业名录,指导推进行业自律,稳定建筑垃圾运输市场。任务三要求推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推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广泛利用,提高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率,加强再24、生产品应用管理,到 2025 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93%以上。任务四要求提升固废处置保障能力,聚焦固体废物处置薄弱环节,将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统筹建设。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到 2022 年底,各地至少建成 1 个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到 2025 年,全市建筑垃圾产消基本平衡。任务五要求迭代升级数字平台应用,通过数据共享、多跨协同、优化场景建设和功能设计,扩大“固废一件事”使用范围和覆盖面;到 2024 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数字化综合集成监管体系。建筑垃圾作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五大类固体废物之一,推进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对实现“无25、废城市”目标非常关键,本规划应积极落实与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相关的建设工作任务,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金华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都市区提供坚实支撑。(5)金华市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主要相关规划内容:该规划对装修垃圾收运处理目标与指标、预测量、体系、设施等方面均作出规划,其中,该规划提出的十八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增加装修垃圾处理功能,因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实现,本规划在装修垃圾处理规划中将结合现状情况重新制定装修垃圾处理方案。(6)金华市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修编(2017-2030)主要相关规划内容: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26、 年)9该规划对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目标指标、预测量、处理体系和设施做出规划和布局,同时提出建筑垃圾管理要求。本规划在建筑垃圾收运处理规划方案时应予以衔接。其中,该规划提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100 万吨/年)虽已建成,但因企业经营原因,实际处理量未达预期,本规划将按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市场化运行与政府托底相结合”的思路,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10第三章第三章规划目标规划目标3.1.总体目标总体目标以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导向,逐步建立区域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利用的建筑垃圾27、处理系统,打通建筑垃圾产生、消纳处理、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的各个环节。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践行“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的源头控制模式;加快构建规范有序、安全卫生、全程可控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促进形成链条完整、环境友好、良性发展的建筑垃圾产业体系;完善建筑垃圾治理相关政策机制,优化从产生到消纳的全过程信息化、智慧化管理系统,加强全过程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管控,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科学规划和系统建设,最终建立科学合理的金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实现源头减量化、处置资源化、全面无害化,将金华市建设成为全国全省建筑垃圾治理先进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助力打造优质人居环境,彰显共同富28、裕生态之美。3.2.分期目标分期目标近期目标:推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模式,紧抓产生量最大的工程渣土和拆除垃圾专项治理,严控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排放与处置,逐步完善源头排放核准、运输和暂存备案、全过程电子联单跟踪等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源头减量、规范处置、监管闭环、整体智治的数字化治理体系,使金华市建筑垃圾治理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远期目标:建立整体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建立规范有序、安全卫生、全程可控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形成链条完整、环境友好、良性发展的建筑垃圾产业体系。形成建筑垃圾全过程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管控机制,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到消纳的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控制29、和管理,使金华市建筑垃圾治理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现“无废金华”目标。3.3.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本规划规划指标体系详见下表。表表 1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序号序号指标类别指标类别指标内容指标内容近期目标近期目标远期目标远期目标备注备注1减量化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t/万)300约束性2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t/万)200约束性3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 建筑比例(%)3540约束性4资源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9095约束性5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2030预期性6工程、拆装、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30、%)6080约束性7无害化建筑垃圾收运率(%)100100约束性8建筑垃圾密闭化收运率(%)100100约束性9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100约束性10数字化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率(%)100100约束性11工程项目视频监控接入率(%)100100预期性12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率(%)100100预期性13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闭环率(%)9598约束性注:1.约束性指标是为实现规划目标,在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2.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11社会发展预期,规划期内努力实现或不突破的指标。金华市建筑31、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12第四章第四章规模预测规模预测4.1.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预测金华市建筑垃圾产生量近期约 4671.7 万吨/年,远期约 3808.9 万吨/年。其中,市区建筑垃圾产生量近期约 1352.9 万吨/年,远期约 1137.0 万吨/年。表表 2 2建筑垃圾产量预测表(单位:万吨建筑垃圾产量预测表(单位:万吨/年)年)区域区域装修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拆除垃圾工程渣土(含泥工程渣土(含泥浆)浆)建筑垃圾总量建筑垃圾总量近期近期远期远期近期近期远期远期近期近期远期远期近期近期远期远期近期近期远期远期婺城区15.318.32、67.95.7107.096.9284.0227.3414.3348.5金东区19.926.89.97.172.667.6352.3282.0454.7383.5金华开发区15.318.69.36.6128.7115.2330.6264.6483.9405.1市区小计50.564.027.119.4308.3279.6967.0774.01352.91137.0兰溪市18.419.68.46.01.21.2299.0239.0327.0265.8东阳市35.938.613.910.032.023.9497.0398.0578.8470.5义乌市62.267.235.525.415.215.9133、269.01015.01381.81123.5永康市31.433.66.34.585.554.0224.0179.0347.2271.1浦江县14.815.77.55.48.78.0269.0215.0300.0244.1武义县15.516.84.63.353.829.7163.0130.0236.9179.8磐安县5.45.63.52.512.18.0126.0101.0147.0117.1合计234.0261.1106.876.5516.9420.23814.03051.04671.73808.9注: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 134-2019)、浙江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34、制导则计算,下辖县市可根据自身情况对预测量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市轨交集团反馈数据,金华市规划期将新建 S1 线东延、S2 线南延、S3 线三条轨道交通,合计挖方量 539.7 万方、填方量 14.9 万方,产生弃方524.8 万方。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反馈数据,金华市规划期新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项目,合计挖方量约 6800 万方、填方量约 600 万方1。4.2.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根据规划目标指标,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近期不低于 90%,远期不低于95%;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近期不低于 60%(实际取90%),远期不低于 80%(35、实际取 95%);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再生利用率近期不低于 20%,远期不低于 30%。预测金华市建筑垃圾近期直接利用量 2669.7 万吨/年、资源化利用量 1534.6万吨/年、处置量 467.2 万吨/年;远期直接利用量近期 1983.4 万吨/年、资源化利用量 1635.3 万吨/年、处置量 577.1 万吨/年其中,市区建筑垃圾近期直接利用量 676.8 万吨/年、资源化利用量 540.7 万吨/年、处置量 135.3 万吨/年;远期直接利用量近期 503.1 万吨/年、资源化利用量577.1 万吨/年、处置量 56.9 万吨/年。表表 3 3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表(单位:万吨建36、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表(单位:万吨/年)年)区域区域期限期限直接利用量直接利用量资源化利用量资源化利用量处置量处置量金华市近期2669.71534.6467.2远期1983.41635.3190.6其中,市区近期676.8540.7135.3远期503.1577.156.91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项目产生土方由建设单位编制专项处理方案,明确处置去向。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13第五章第五章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5.1.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近期,金华市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37、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重达到 100%,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 30%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 35%以上。远期,金华市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深入推行,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进一步降低,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重保持 100%,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 40%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 40%以上。5.2.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建筑垃圾38、源头减量措施(1)管理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系统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建材选用、绿色施工和新型建造方式,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文明施工内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建筑垃圾减量化义务,加强指导和监督。资规部门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比例等相关指标纳入规划条件。(2)规划设计单位开展土方平衡论证,优化竖向规划方案;编制区域土方调配方案;减少工程渣土的产生外运。优化结构设计,推广 BIM 设计,提倡全专业一体化协同设计。减少装饰性构件的使用,推进功能模块和部品构件标准化39、,减少异型和非标准部品构件。选用高强、高性能、高耐久性和可循环材料、绿色建材、再生建材,提高建筑年限使用寿命。(3)建设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明确减量化目标及再生品使用比例,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推广实施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建立材料采购、限额领料、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等管理制度。建立可回收利用物资、材料清单,制定并实施可回收材料的回收管理办法。细化节点构造和具体做法,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降低建筑材料损耗率。采用重复利用率高的标准化设施,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筹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调配,提高施工期间临时设施和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率。(4)监理单位严格按设计要40、求控制进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强化各工序质量管控,减少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或修补。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145.3.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应采用以下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水土污染等防治措施。(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工地围挡、物料(易扬尘)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裸露地面覆盖等“七个 100%”扬尘防控措施。施工物料: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预拌砂浆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41、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转移建筑垃圾应当按规定运行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运输应按规定办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许可,不得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含挥发有机物(VOCS):施工现场原则上应使用无溶剂涂料和水性涂料。非道路移动机械:建设、施工单位应当租赁和使用已编码登记和安装环保标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发现有明显可视黑烟的应停止使用。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占地面积 5000 平42、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有关监管部门联网。(2)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按照方案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使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和工艺。夜间施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夜间施工许可。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3)施工现场水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项目应取得排水许可证,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管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弃的降水井应及时回填,并应封闭井口,43、防止污染地下水。施工现场临时厕所的化粪池应进行防渗漏处理。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置专用库房,地面应进行防渗漏处理。施工现场的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严禁填埋。交通项目、水利项目等按照其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落实源头污染防治措施。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15第六章第六章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6.1.建筑垃圾收运模式建筑垃圾收运模式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建议采用直运为主,转运为辅的模式,由施工工地直运至消纳或资源化场所,当产生量较为集中较大可利用附近待开发用地设置转运调配场所,暂存转运后用于调配平衡;装修垃圾建议44、采用直运为主、转运为补充的模式,装修垃圾经小区收集点或街镇中转站集中后,运至相应的资源化场所。6.2.建筑垃圾收运要求建筑垃圾收运要求(1)管理部门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市级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垃圾运输市场需求和运输企业发展状况,对申请、清退、考核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区县级主管部门做好属地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入库申请的材料核验、现场核实;做好属地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运输企业考核。公安部门:做好运输车辆在道路通行时的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超限、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违法行为。(2)产生单位施工现场应按45、建筑工地要求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和临时泥浆池,产生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及装修垃圾分类堆放、分类转运,选择符合条件的运输单位,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按规定对运输车次、运输量等做好统一登记,并在省建筑垃圾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发起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在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转移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等信息。(3)运输单位金华市建筑垃圾运输实行公司化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实行企业名录制度。对运输企业的一般要求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取得营业执照。具备与企业所属车辆相匹配的停车场,可租赁,租赁期限在 3 年以上。停车场内设门卫室,安装视频监控(出入口视频监控46、接入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场地道路硬化,出入口设过水池、三级沉淀池、冲洗平台、抑制扬尘装置等配套设施。具备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办公场所。具备完善的行政、安全生产、车辆设备、扬尘控制及保洁、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要求:有专门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服务稳定的经营管理队伍,配备企业经营所需管理人员(以社保为准)。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16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机构,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驾驶、操作人员数量应与企业车辆、设备至少按 1:1 的比例配置,并持有相对应的资格证书。对行业自47、律的要求:运输企业须遵守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业自律公约,承诺服从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服务行业管理。运输企业不得有以下行为:将相关证照出借他人或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参加与承接运输,而本单位不实际参与运输;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擅自进行建筑垃圾运输的或在承接项目运输时,实际运输方量较大,而以零星建筑垃圾申报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在项目竞争、洽谈业务中,变相压价,抬价,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如贿赂、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所属车辆在运输中,故意关闭、拆卸卫星定位系统和行车记录仪等或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和行车视频监控等设备从事运输的。运输车辆定位系统或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因自身原因超过一周仍未修复;企业所属车辆车48、身密闭盖板不按标准尺寸擅自进行改装;企业所属车辆未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内容,规定时间、路线及指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擅自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处置;未经核准,擅自调用非合规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所属车辆违规违约行为被市民投诉,网上发布,新闻媒体,市民服务热线等曝光和举报的;零星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运输前,未向渣土办申报登记起运点、处置点的或申报内容与事实不符行为;企业所属车辆驾驶员与管理人员不积极配合,不接受有关执法部门检查、调查;企业所属车辆不承接业务时,未按规定统一停放;企业所属车辆在行驶中车身污染,影响整体行业形象;企业所属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车辆颜色不49、统一、无标记标识、顶灯加装不到位、不安装反光功能的放大号牌或车牌严重变形、车辆放大号不清的、车辆车身破损或设备故障不及时修理,还在继续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所属车辆未按规定实行密闭运输,装载量超侧栏板高度的导致密闭盖板不平;企业所属车辆未携带相关证照或携带相关证照与车辆信息,核准信息不相符;企业所属车辆出工地(场地)时,未按规定清洗,净车出场,造成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等污染道路;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下车未佩戴安全帽,未穿反光背心。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17(4)对收运路线要求建筑垃圾运输一般采用建筑垃圾收集点次要道路/主要道路建筑垃圾专用道路建筑垃圾消纳50、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的路线,运输路线需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建筑垃圾收运路线应遵循以下原则:收运路线起始点宜位于工地或停车场附近;收运路线的选择应尽可能紧凑,避免重复或断续;收运路线应能平衡工作量,使每个作业阶段、每条线路的收集和运输时间大致相等;收运路线应避免在交通拥挤的高峰时间段收集、运输建筑垃圾;收运路线应尽量避免穿越城区,尽量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6.3.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建筑垃圾的收集应加强源头控制,实现分流与分类,节约建筑垃圾收运和处理费用,降低后续处理难度。建筑垃圾收运、处理全过程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垃圾和危险废物。(1)工程渣土表层耕植土不宜和其他51、土类、建筑垃圾混合;可用作建筑原材料的粉砂(土)、砂土以及卵(砾)石、岩石等,宜分类收集。需临时存放的工程渣土应在施工工地安全部位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应超出围挡高度,并与围挡(墙)及基坑周边保持安全距离,与现有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建筑垃圾堆放高度高出地坪不宜超过 3 米,当超过 3 米时,应进行堆体和地基稳定性验算,保证堆体和地基的稳定安全。当堆场场地附近有挖方工程时,应进行堆体和挖方边坡稳定性验算,保证挖方工程安全。(2)工程泥浆有产生工程泥浆的施工工地应设置泥浆池,工程泥浆应通过泥浆池进行收集,泥浆池应设置防护栏,防护栏在搭设完毕后应布置安全密目网,并挂设“泥浆池危险请勿靠近”安52、全警示牌。不具备设置泥浆池的建筑工地可通过采用机械脱水设备,在源头干化脱水。(3)工程垃圾柱基工程的工程桩桩头、基坑工程的临时支撑可统一收集;现场破碎、分离混凝土和钢筋时,混凝土和钢筋应分类堆放。道路混凝土或沥青混合料应单独收集。其他工程垃圾不应与工程桩桩头、支撑或道路混凝土、沥青混合料混杂。(4)拆除垃圾建(构)筑物拆除前应清除、腾空内部可移动设施、设备、家具等物品。附属构件(门、窗等)可先于主体结构拆除,再分类堆放。拆除的混凝土梁、柱、楼板构件或其他预制件可统一收集。砖瓦宜分类堆放,完整的砖瓦可再利用。(5)装修垃圾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18较大的装修53、工程,应在施工前编制完成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住宅装修合同应明确业主、施工单位关于装修垃圾分类收集的职责。装修垃圾宜采用预约上门方式收集,并实行袋装化收集,不能袋装;无机装修废料(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等)不应与有机杂物、金属等混杂。住宅小区应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点或使用回收箱,应符合下列要求:a.能存放场所范围内的装修垃圾,同时供收运车辆进出、回车。b.地面应硬化,宜与场地道路同高。c.应设置标识标牌、围挡、遮雨棚、消防设施,宜设置视频监控设备。d.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非住宅装修工程应设置装修垃圾临时收集点,装修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6.4.建筑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建筑垃圾收运设施设备(1)装54、修垃圾收集点装修垃圾收集点主要用于临时堆放居民对建筑进行新建、装饰、维修及拆除等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分为固定收集点、临时收集点和专用收集箱 3 种形式。固定收集点:指设置固定的、有墙有顶的、可关闭的、环境整洁的、定时开放且明确标识的装修垃圾收集房。新建小区和有条件改造的小区应配套装修垃圾收集房。小区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下的,不宜小于 30 平方米,小区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宜小于 50 平方米,宜设置在小区主要通道旁,以便于利用小区道路场地进行作业及回转车辆。按照集约用地原则,也可多个小区在公共区域沿街合建一个装修垃圾收集房,面积宜 80-200 平方米。宜于生活垃圾收集点55、大件垃圾收集点合并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点场地平整并硬质化,配备上下水设施,装卸垃圾时应洒水降尘。临时收集(交付)点:指选取合适的临时堆放场地,采用有效、及时的预约方式进行清运。对于条件有限的小区或单位,可设置临时收集(交付)点,与运输单位预约确认上门时间后,提前将装修垃圾由装修场所运至临时收集(交付)点。临时收集(交付)点应便于环卫作业车辆通行、作业,并采取适当的防尘、防渗及防溢措施。专用收集箱:指用于收集装修垃圾的可密闭的、定时开放且有明确标识的箱体。对于有条件的区域可使用专用收集箱,居民或单位提出装修垃圾清运需求,由运输企业临近放置专用收集箱,箱满后立即清运,减少作业扰民,降低环境影响。(56、2)装修垃圾中转站市区近期保留现状装修垃圾中转站,并规范设置要求,应有围护体系,即至少有屋顶、有门,屋顶高度不宜小于 4 米,场地应硬化并满足运输车辆行驶要求;转运站应设置排水系统,做好雨污水分流;运站应设置防尘降尘措施。远期随着前端收运体系的逐步完善,装修垃圾优先由收集点直运至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中转站进行归并整合。各县市根据自身需求设置装修垃圾中转站。(3)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19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按需设置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可利用待开发地块临时设置,应尽量靠近工程建设强度大的区域。转运调配场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区域内57、建筑垃圾产生量、场址自然条件、地形地貌特征、服务年限及技术、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合确定。新建的转运调配场的用地指标参照下表。表表 4 4转运调配场主要用地指标转运调配场主要用地指标类型类型设计总调配量设计总调配量(m m3 3)设计日处理能力设计日处理能力(t/dt/d)用地面积用地面积(m2m2)与相邻建筑间隔与相邻建筑间隔(m m)绿化隔离带宽度绿化隔离带宽度(m m)大型200002000180005020中型50002000050020006000180003015小型20005000500300060002010注:1 以上规模类型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2 表内用地不含垃圾分类、资源回收58、等其他功能用地。3 用地面积含转运调配场周边专门设置的绿化隔离带,但不含兼起绿化隔离作用的市政绿化和园林用地。4 与相邻建筑间隔自转运调配场边界起计算。转运调配场运营维护应满足以下要求: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监管,督促生产运营管理。转运车辆进出应执行“一车一单”的制度,经核准证件后,才可放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场内进行捡拾废品等活动。应配备与规模相适应的分类堆放区、分拣区、作业场地和作业人员。应配备相应的作业机械、照明、消防、降尘、降噪、排水等设施设备。应定期保养和及时维修站内设备设施。进场的建筑垃圾应根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分类堆放,并设59、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堆放区可采取室内或露天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遮盖。(4)运输车辆建筑垃圾收运车辆应采用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车辆的特征应与产品公告、出厂合格证相符,应满足国家、行业对机动车安全、排放、噪声、油耗的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车辆应符合国家对城市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要求,工程泥浆陆上运输应采用密闭罐车,其他建筑垃圾陆上运输宜采用密闭货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和集装箱盖宜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动作应平稳灵活,车厢与集装箱底部宜采取防渗措施;建筑垃圾装载高度最高点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 0.15m 以上,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装载量不得超过车60、辆额定载重量。车辆厢体内部尺寸应符合要求,合理控制装载量:配备一定数量车型为 4轴重型自卸货车(内箱尺寸设定为:58002300900MM),车型为 2 轴轻型自卸货车(内箱尺寸设定为:36001800600MM)可按重型自卸货车数量的 20%40%配备。至少配备可移动式保洁、降尘设备 3 套;符合国家标准的洒水车 2 台,其中 1 台罐体容积在 8 立方米以上;挖机 2 台;铲车 2 台。应实行规范化管理,统一车身颜色,无明显凹陷和变形。应按规定喷印企业名称、标志、编号,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安装顶灯和具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20有反光功能的放大号牌。应加装61、车牌号识别灯,并保持车牌号识别灯的照明有效、完好,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监控设备、行车记录仪、视频监控系统、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等设备,相应数据信息接入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应在自卸汽车的基础上加装全密闭盖的 U 型货箱及防撒漏装置等。应安装前下部防护、侧防护和后防护,并且应满足 GB26511、GB11567.1 及GB11567.2 标准要求。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国排放标准及以上。加装或改装出厂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取得有资质的安检机构出具的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单和运输车辆合格证。6.5.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收运污染防治收运污染防治62、措施措施建筑垃圾收运过程中应采用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收集应合理安排时间,不应影响现场施工作业。场内运输,设备应采取防碰撞措施,合理规划运输路线;运输设备重量、外形尺寸应符合施工现场垂直运输设施性能要求,保证收集设备运至相应位置。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出场时,清洗轮胎,保证出工作区域车辆不带泥上路,不超载超速。运输车采用封闭式保证建筑垃圾车不超载,以防止运输车遗撒扬尘。当日的工作完成后,将施工现场回填夯实并清扫干净,以保证周边环境整洁。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21第七章第七章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7.1.处理原则处63、理原则按照各类建筑垃圾的特性,提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路线如下:(1)工程渣土可优先用于域内平衡、跨区域调剂平衡、生态修复利用、场地平整、堆填处理,并逐步推广工程渣土的资源化利用。(2)工程泥浆脱水后纳入工程渣土处理体系。(3)拆除垃圾可采用“资源化利用为主,消纳为辅”的处理模式,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处理设施,最大化实现资源化利用。(4)装修垃圾和工程垃圾分类后,可直接利用的进入对应回收渠道,无法直接利用的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再生利用。(5)建筑垃圾经分选后的可燃物焚烧处理、渣土类残渣进入消纳场处理,危险废弃物及有害垃圾进入危废处理体系。本次规划引导建筑垃圾在源头减量的基础上优先考虑资64、源化利用,处理及利用优先次序宜按下表:表表 5 5建筑垃圾处置和利用优先次序建筑垃圾处置和利用优先次序序号序号类别类别处理和利用优先次序处理和利用优先次序1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域内平衡、跨区域调剂平衡、生态修复利用)、堆填2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堆填7.2.建筑垃圾直接利用建筑垃圾直接利用工程渣土优先通过结合路基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土地平整、堆山造景、综合管廊、矿山石场治理等工程项目,进行回填利用。直接利用场所应纳入金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备案管理体系,并进行动态更新。7.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工程渣土逐步开展工程渣的资源化利用,生65、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或者可利用原料,如生产陶粒、免烧砖、烧结砖等。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经源头分类后进行再利用,剩余部分进入末端资源化利用设施,通过分选、破碎、制砖等工艺,生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或者可利用原料。7.4.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堆填堆填处置处置 工程渣土工程渣土中不具备直接利用和资源化利用条件的部分,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堆填处理。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经分选后的可燃物焚烧处理、渣土类残渣进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22入消纳场处理,危险废弃物及有害垃圾进入危废处理体系。7.5.建筑垃圾利用及处66、置设施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1 1)设置原则)设置原则规划金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采用“市场引导+政府托底”的模式,一方面将市场化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纳入备案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和引导,主要服务于拆除垃圾、工程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另一方面由政府主导设置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金华市以属地县市区为单位,分别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其服务对象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其中,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可通过市场化途径解决,各地政府重点托底保障装修垃圾的资源化利用。(2 2)规模指引)规模指引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各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指标测算,全市近期67、需配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模 1535 万吨/年、其中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规模 211 万吨/年;远期需配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模 1635 万吨/年、其中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规模 250 万吨/年。市区近期需配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模 541 万吨/年、其中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规模 46 万吨/年;远期需配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模 577 万吨/年、其中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规模 62 万吨/年。全市近期需配置建筑垃圾资堆填场库容 3270 万方、远期需建筑垃圾资堆填场库容 1645 万方。其中,市区近期需配置建筑垃圾堆填场库容 947 万方、远期需建筑垃圾资堆填场库容 481 万方。(3 3)规划项68、目)规划项目规划金华市区在市场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基础上,规划设置 7 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总规模 535 万吨/年。其中,近期新建 4 座:金东区建筑垃圾一体化处置中心,装修垃圾处理规模 30 万吨/年、拆除/工程垃圾处理规模 100万吨/年;金华市婺城区高新技术静脉产业基地,拆除/工程垃圾处理规模 100 万吨/年,工程渣土处理规模 100 万吨/年;金华市建筑垃圾材料综合循环利用中心,装修垃圾处理规模 30 万吨/年、拆除/工程垃圾处理规模 50 万吨/年;金华开发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装修垃圾处理规模 15 万吨/年。远期新建 3 座:曹宅镇建筑垃圾处置中心,拆除/工程69、垃圾处理规模 30 万吨/年;塘雅镇建筑垃圾处置中心,拆除/工程垃圾处理规模 30 万吨/年;金西片区建筑垃圾 EOD 项目,拆除/工程垃圾处理规模 50 万吨/年。规划金华市区新增建筑垃圾堆填场 17 座。其中,近期新建 14 座:开发区建筑垃圾消纳场、金华开发区青年曼卡建筑垃圾消纳场、婺城区雅贩南干村废弃矿区消纳场、婺城区雅畈生态共富示范区渣土消纳场、金东区孝顺镇下范村弃土消纳场(二期)、金东区塘雅新店村建筑垃圾消纳场、金东区曹宅镇横溪村建筑垃圾消纳场、金东区孝顺镇马腰孔村建筑垃圾消纳场、金东区塘雅镇杨梅塘建筑垃圾消纳场、金东区孝顺镇塘湖村渣土消纳场、金东区孝顺镇中柔村渣土消纳场、金东区澧70、浦镇郑店村渣土消纳场、金东区多湖街道四大门村渣土消纳场、金东区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23澧浦镇锁园村渣土消纳场。远期新建 3 座:婺城区玲珑岩消纳场、婺城区贩竹园村建筑垃圾消纳场、金西健康产业园渣土消纳场。7.6.建筑垃圾处置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处置污染防治措施(1)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应采用以下污染防治措施资源化利用设施应实现连续稳定运行,避免二次污染。资源化利用设施应有雨、污分流设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资源化利用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的需求建设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应采用沉淀池处理污水,生产废水应循环利用。水选工艺用水应进行循环利用,车辆及场地71、冲洗废水严禁超标排放。污水排放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 的有关规定。资源化利用设施生产建(构)筑物应建设封闭生产厂房或封闭式生产单元;既有处置设施未进行封闭的,应根据现状选择合适的结构形式进行封闭。生产建(构)筑物与管理区之间宜留足防护距离,应设置防尘、防噪措施。预处理系统、再生处理系统也应采取防尘和降噪措施。储存设施应密闭并采取降尘、防潮、防涝措施,应与筛分环节相协调,设施高度应满足装卸要求。资源化利用设施车间内应设计除尘设施,可采用布袋式除尘加静电除尘组合方式,除尘能力应和粉尘产生量相适应。在负压除尘基础上,粉尘产生重点区域应采用高效防尘设施,宜采用湿法降尘工艺72、,可设置固定式或移动式喷淋系统。资源化利用设施道路应硬化处理,并配备场地洒水、冲洗设备,定时冲洗,保持路面湿润清洁不起尘。运营企业应设置大气环境监测点,扬尘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的规定。资源化处理车间,宜采取隔声罩、隔声间或者在车间建筑内墙附加吸声材料等方式降低噪声。通过建立缓冲带、设置噪声屏障或封闭车间控制处理工程噪声。应优先选用噪声值低的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同时应在设备处设置隔声设施,设施内宜采用多孔吸声材料。固定式处理主要破碎设备可采用下沉式设计。封闭车间宜采用少窗结构,所用门窗宜选用双层或多层隔声门窗,内壁表面宜装饰吸音材料。应合理设置绿化和围墙。可利用建筑物合73、理布局,阻隔声波传播,高噪声源应在厂区中央尽量远离敏感点。作业场所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 的规定。运营企业应设置噪声环境监测点,噪声监测点的设置和排放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 的有关规定,生产车间噪声声级不应超过 85dB(A)。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应充分利用空间布局,建设太阳能路灯、屋顶光伏等新能源电力设施,减少碳排放量。(2)建筑垃圾堆填场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24建筑垃圾堆填场生产和生活用水设施应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需74、要,应有可靠的供水水源和完善的供水设施。污水排放水质应符合环保有关规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的有关规定,不具备生活污水市政管线的区域,应自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堆填场作业区内干燥易起尘的作业面须洒水维持表面湿润,或者布设必要的雾炮设施或者自动喷淋装置,不间断开启降尘。完成堆填区域的裸露地面须覆盖防尘网或者进行绿化,做到边施工、边覆盖、边绿化。建筑垃圾堆填场业区周边和围挡处应设置喷淋设施,用于作业现场扬尘管控。根据受土量和车辆进出场量设置大小相匹配的过水池、沉淀池和冲洗台,污水需过滤后规范排放。建筑垃圾堆填场使用钢板作为硬化道路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金华市75、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25第八章第八章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8.1.存量建筑垃圾现状分析存量建筑垃圾现状分析为响应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的相关要求,自 2020 年开始,金华市区已进行了两轮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截至目前,金华市区已完成区域范围内纳入统计的全部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2021 年共计整治 19 处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主要采用就地消纳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的方式进行处置。受制于建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末端设施尚不完善、监督执法资源配置有限等多方面因素,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违规倾倒现象,动态形成一定数量的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76、。8.2.存量治理工作机制存量治理工作机制建立摸底排查机制。建立摸底排查机制。首先,需建立一套科学的调查方法和标准,通过实地考察、资料收集和数据分析,形成对建筑垃圾存量的准确评估。其次,要对建筑垃圾的来源进行分类,区分施工、拆迁、装修等不同来源,以便于后续的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此外,需评估存量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对土壤、水源和空气质量的潜在威胁,以及对居民生活的影响。通过摸底排查,可以为后续的全面治理工作提供翔实的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完善全面治理机制完善全面治理机制。制定具体治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最终的资源化利用;在全面治理后,还应对已完成整治的场地77、划定管控范围,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做好移交和后续管理,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定期开展污染和风险后评估,避免产生新的污染和安全隐患;加强公众教育和意识提升,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建筑垃圾的治理工作中来,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治理格局。坚持长效监管机制。坚持长效监管机制。首先,制定和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实施方案,为建筑垃圾的治理提供依据和支持。其次,要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日常的监管工作,确保建筑垃圾治理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再次,制定具体的监管标准和操作流程,明确监管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此外,监管结果需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还要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倾78、倒行为,坚决曝光一批负面典型。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共同参与的监管机制。长效监管还需要不断适应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持续的改进和优化,确保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持续有效性和环境的持续改善。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协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督促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整改格局;积极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平台建设,强化行刑共治助力建筑垃圾监管治理,推动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行为。8.3.存量治理计划存量治理计划存量建筑垃圾治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金华市应持续79、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摸底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26核查和整治工作,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长效治理为主线,确保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1)治理期限至 2025 年底前进行新一轮的摸底排查,摸清建筑垃圾存量的现状,制定初步的治理方案,并启动部分重点区域的治理工作。至 2030 年底前完成对所有存量建筑垃圾的治理工作。至 2035 年底前进入长效监管阶段,确保存量建筑垃圾不新增。(2)治理措施开展存量评估。开展存量评估。通过存量评估准确掌握建筑垃圾的总量、类型、分布以及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包括对城市建成区、郊区、工业区等潜在垃圾堆放点的彻底调查,并按底数清、80、数据准和全覆盖、无遗漏要求建立台账,通常由环保部门、住建部门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完成。制定治理方案。制定治理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和预期效果,通常需要政府部门、专家学者、企业和公众的广泛参与,以确保方案的全面性和可行性。实施全面治理。实施全面治理。结合存量评估结果,按照方案内容开展存量治理,同时,对于违法倾倒垃圾的行为需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堆放点,制定综合加固整治方案限期治理;对于堆放量较大、比较集中的堆放点,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可就地开展生态修复,改造成公园等。8.4.存量治理要求存量治理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专项81、整治行动。加快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摸排工作,重点排查区域是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查清现有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数量、规模,并应建立好台账。制定制定“一处一策一处一策”。对于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应按照“一处一策”的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应明确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整治的工作目标、年度工作任务、具体责任部门、监督检查办法、整改期限等。分类处理利用。分类处理利用。建筑垃圾应就地回填利用或转运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可资源化利用的垃圾运至消纳处理设施进行消纳处置,危险废物运至危废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有价值物料进入废品回收体系。严格控制增量。严格控制增量。相关职能部门应完善工82、作机制,加大建筑垃圾私拉乱倒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违规倾倒和非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市、区)每月初组织一次建筑垃圾处置工作例会,定期汇报专项整治情况。市级机构建立“晾晒机制”,通报各地检查、整改、执法、处罚情况,对检查整改流于形式,执法“宽松软”等情况视情进行通报、约谈;应加强对主要干道两侧农田、山边、沟谷等区域的重点巡查。强化联合执法。强化联合执法。进一步强化建筑垃圾治理部门联动机制,与公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突出行刑衔接,充分利用工业固废信息化管理平台,结合公安“雪亮工程”,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做到应移83、尽移,通过办理一批典型案例,提高联合执法震慑力。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27第九章第九章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9.1.管理制度机制建设管理制度机制建设金华市人民政府应加快编制并落地实施金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构建统筹规划、属地负责,政府主导、社会主责,分类处置、全程监管的管理体系,完善属地管理、污染者付费、跨区域异地处置调剂补偿、政府引导扶持、源头责任监管、运输市场准入监管、处置核准备案、电子转移联单、社会公开和投诉举报等制度或机制。9.2.职责分工职责分工金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领导84、小组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建筑垃圾处置的规划、建设、监管。市建设局成立金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具体承担政策拟定、运输企业准入、全域清运处全程监管协调、监管平台运行、执法督查、考核、评价等事项,对各县(市、区)、金华开发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环境卫生、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建筑垃圾的堆放、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加强指导和监督。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日常管理,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应充分利用“街乡吹哨、部门报道”的机制,在运输车辆85、主要通行道路、乱倒乱卸频发区域加强联合执法,查处建筑垃圾违规运输消纳行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审批。经信部门负责制订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的政策,引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培育行业骨干企业。资规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用地规划和选址工作,依照职责权限查处倾倒建筑垃圾占用耕地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跨省利用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过程减量化和再生产品在住建领域的应用推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按已划转的部分职责权限对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公安部门负责8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通行时交通安全,依法打击建筑垃圾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源头管控和货运车辆监管,指导再生产品在交通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对建筑垃圾的运输时间、运输线路、核定载重、核定装卸点等实施监督管理。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28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源头管控,指导再生产品在水利领域的应用推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基础设施监管,指导工程渣土在农业农村可再生综合开发利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制订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的标准,督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大再生产87、品的市场抽检力度。财政、税务部门负责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9.3.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与应用与应用全面落实数字化改革要求,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以及卫星遥感、电子联单、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依托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完善装修垃圾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实现从五类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的电子联单全过程闭合监控管理;实现省、市、县(区)、街镇四级监管上报联动、协同共治机制和跨职能的联审联批。远期新增在线交易服务模块,实现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环节的匹配与在线交易;新增预测模拟与辅助决策模块,实现建筑垃圾产生量、产生强度、产生区域的预测88、设施运行的模拟预警,并根据运行数据、监管数据辅助相关政策的制定。同时,加快“金华市固废一件事”中建筑垃圾管理平台的应用,实现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建筑垃圾管理模块的流程关联、功能协同和数据贯通。9.4.突发应急预案突发应急预案(1)应急管理金华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各区县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应急管理主体,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处理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各种突发事件的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是具体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主要执行部门,街道、镇政府环卫主管部门是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协助部门,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承担具体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突发事件89、的具体作业。市级及各区县(县级市)环卫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对于可以监测的建筑垃圾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完善监测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监测信息及时上报市局。(2)应急处置措施1)收运环节由属地统筹区域运力,集中投入应急清运。安排清理遗洒现场,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方案,现场设立标志,疏导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组织人工清扫或增派装载机作业。将清扫物装置应急卡车,清扫完毕后,派水车进行冲刷恢复周边环境。派出备用车辆,收运职能部门扣留的非法收运车辆的废弃物。临时调整运输路线,避开事故路段或拥堵路段到达指定地点完成收运作业。2)处置环节金华市建筑垃圾90、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29各区县(县级市)工程渣土消纳途径受阻,或装修垃圾分拣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发生故障,优先属地内后备暂存或统筹处理;超过属地作业负荷时,由市级统筹调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视情况决定是否对发生区域的装修垃圾进行清运,如果必须清运,应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做好消毒杀菌工作。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造成建筑垃圾处置设施部分停产甚至完全停产,需要临时调整建筑垃圾处置流向的,由市级统筹调度。涉及群体性事件,阻拦建筑垃圾进入处置设施的,由区县(县级市)主管部门提请区人民政府做好维稳工作。做好善后工作,查找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91、,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3)应急设施市域范围内各收运设施互为应急,应急小组定期汇总作业片区内较大面积的未利用土地,作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的后备场地。市域范围内工程渣土消纳场(堆填场)、资源化利用设施等处置利用设施互为应急。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30第十章第十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10.1.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到到 2030 年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90%以上,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20%以上,工程、拆除、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大于 60%以上。培育一批技术先进、竞争力强的专业企92、业,实现一定的经济产出和可持续发展。初步构建起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链,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和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到到 2035 年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95%以上,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30%以上,工程、拆除、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大于 80%以上。成功研发并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广一系列高效适用的技术解决方案。建立一套完整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立多个高附加值的示范项目,构建一个高效、智能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信息管理平台。10.2.产业发展重点产业发展重点树立现代生产理念。树立现代生产理念。全面贯彻绿色发展及循环经济核心理念;利用现代科技为生产赋能。注重精细化分93、类利用。注重精细化分类利用。以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高值化利用为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方向,落实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相关要求。发展高精智能技术。发展高精智能技术。发展高精度的人工智能杂质分选技术和砖混分离技术、高强度的再生骨料整形技术、高值化再生产品利用技术、深度学习的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等。健全标准体系。健全标准体系。标准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的技术支撑和依据,进一步健全筑垃圾产生环节、收集和运输环节、消纳环节、资源化利用环节的相关标准。10.3.产品质量管控产品质量管控金华市应严格产品质量管控,加快建立完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指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94、检验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市场品质需求。(1)产品质量标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要求应符合浙江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2017 年)相关规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种类、适用工程部位及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应参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10 号)执行。(2)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生产单位应对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按照原材料检测的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和应用性能检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对使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的相关产品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规95、定的质量检测报告。企业应设立独立的质量监管部门,负责监督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企业应定期对质量检验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进行业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31务培训和考核,增强其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对产品进行追踪并对质量问题及时处理;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政策和法规;鼓励社会公众、行业专家参与产品质量监督,通过第三方评估和用户反馈,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0.4.产业支持策略产业支持策略(1)产业落地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开通项目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用地、规96、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办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鼓励有一定基础条件的县市区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等为骨干,结合“无废城市”建设,一体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园区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2)产品推广应用拓宽应用领域。拓宽应用领域。进一步落实金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相关要求。在满足设计、技术、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情况下,鼓励各类工程项目建设优先使用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做好各方协同推广。做好各方协同推广。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各方主体在各自环节共同做好推广使用。(3)产业发展政策政策引导与激励。政策引导与激励。97、建立更加完善的鼓励和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全产业链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法律法规建设。法律法规建设。出台具体的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法律法规,完善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提高政策法规的执行力。源头纳入绿建评价。源头纳入绿建评价。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纳入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将源头减量的理念引入建筑设计的全生命周期。拓展投融资模式。拓展投融资模式。因地制宜采用 ppp 投融资模式,政府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相关企业和项目应进行适当的经济补贴,同时在项目周期内对 SPC 实行监督管理,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共赢。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32第十一章第十一章近期规98、划实施计划近期规划实施计划11.1.近期工作规划近期工作规划(1)源头减量重点加强源头控制,根据其种类和资源化利用要求实现分流与分类,完善装修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相关指标纳入用地出让、划拨条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重达到 100%,二星级以上绿色99、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 30%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 35%以上。(2)收运严格规范运输企业“公司化、密闭化”管理,做好属地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入库申请的材料核验、现场核实和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运输企业考核。通过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运行电子转移联单,逐步实现电子转移联单全覆盖。(3)处理重点完善与建筑垃圾分类管理相适应的分类处理体系,包括推进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强化对市场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拓展工程渣土综合利用途径,落实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确保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90%以上、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20%以上、工程、拆装、装修垃圾资源100、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60%以上。(4)数字化治理重点新增装修垃圾数字化管理模块,构建装修垃圾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推进从五类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的电子联单全过程全覆盖闭合监控管理;实现省、市、县市区、街镇四级监管上报联动、协同共治机制和跨职能的联审联批。11.2.近期项目规划近期项目规划规划金华市区近期新增资源化利用设施 4 座,总规模 420 万吨/年。其中,金东区建筑垃圾一体化处置中心,装修垃圾处理规模 30 万吨/年、拆除/工程垃圾处理规模 100 万吨/年;金华市婺城区高新技术静脉产业基地,拆除/工程垃圾处理规模 100 万吨/年,工程渣土处理规模 100 万吨/年;金华市建筑101、垃圾材料综合循环利用中心,装修垃圾处理规模 30 万吨/年、拆除垃圾/工程垃圾处理规模 50 万吨/年;金华开发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装修垃圾处理规模 15 万吨/年。规划金华市区近期新增建筑垃圾堆填场 14 座,包括金华开发区建筑垃圾消纳场、金华开发区青年曼卡建筑垃圾消纳场、婺城区雅贩南干村废弃矿区消纳场、婺城区雅畈生态共富示范区渣土消纳场、金东区孝顺镇下范村弃土消纳场(二期)、金东区塘雅新店村建筑垃圾消纳场、金东区曹宅镇横溪村建筑垃圾消纳场、金东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33区孝顺镇马腰孔村建筑垃圾消纳场、金东区塘雅镇杨梅塘建筑垃圾消纳场、金东区孝顺镇102、塘湖村渣土消纳场、金东区孝顺镇中柔村渣土消纳场、金东区澧浦镇郑店村渣土消纳场、金东区多湖街道四大门村渣土消纳场、金东区澧浦镇锁园村渣土消纳场。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34第十二章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2.1.组织保障组织保障建筑垃圾管理涉及政府自然资源、发改、财政、住建、交通、生态环境、城管等多个部门和各属地政府,需要各个部门协同联动,互相配合支持,形成合力共同管理好建筑垃圾的各个环节。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工作衔接,互通管理信息,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协同管理。12.2.政策保障政策保障根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工艺、产品103、设施研发情况,制订与规划实施相配套的技术标准,并将规划成果内容转化为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政府文件。如完善综合利用标准规范体系,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与运营标准等标准体系,明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认定、适用场景、应用领域等,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认定办法,组织开展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工作;通过调研市场情况,对条件成熟的综合利用产品,逐步发布综合利用产品价格信息等。12.3.资金保障资金保障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中所涉垃圾收集、转运与处置设施、设备的采购、发放、配置、安装费用,及由此增加的人员培训、宣传督导、奖励补助及设施设备运行成本应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市发展改革(物价)部门应会同104、市财政、环卫、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垃圾处理运营成本、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科学制定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并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和差别化收费的原则,不断完善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部分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都具有市场属性,可通过市场化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管理中应拓宽融资渠道,积极采取多渠道、多种模式、多层次的融资。发挥财政投入的撬动作用,完善税收优惠引导作用,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引进竞争机制,推进市场化。此外,在加大资金投入之前,政府部门应对相应的垃圾治理工作方案、收运和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行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资金使用效益。12.4105、.土地保障土地保障建筑垃圾管理最大的问题之一,是缺乏规模化的集中处置场所。从改善建筑垃圾管理现状、确保城市市容整洁和市民出行安全等角度出发,金华市应加大对建筑垃圾设施用地的扶持力度,自然资源部门应在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中落实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选址和用地规模需求,在土地出让和审批中应明确相关设施的配置标准。适宜采用灵活用地的设施,可通过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落实用地保障。12.5.技术保障技术保障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人才培养,特别是信息化管理人才的培养、引进,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35加强建筑垃圾视频巡检、全球卫星定位106、轨迹信息综合分析、标准规范编制执行、建筑垃圾规划编制与执行等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适应新形势下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需要,提高建筑垃圾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加大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员操作培训力度,强化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规范化操作意识,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操作技能水平。落实建筑垃圾治理相关数据实时上报联动机制,通过汇集、分析和共享各类数据信息,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综合利用到末端处置的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监管。12.6.宣传保障宣传保障通过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公共媒体及相应的 APP 与公众实现互动,向公众宣传建筑垃圾管理的政策和相关知识;倡导各学校和机关单107、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课程,组织宣传队伍开展“进社区,下基层”的活动,培养建筑垃圾分类意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的法制宣传,提高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按照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的意识。36附图附图1、金华市区位分析图2、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区图3、市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4、市区行政边界图5、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现状布局图6、建筑垃圾堆填场现状布局图7、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规划布局图8、建筑垃圾堆填场规划布局图9、建筑垃圾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图1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金华市区位分析图金华市区范围2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区图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108、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3市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4 4鞋塘办事处市区行政边界图婺城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5 5鞋塘办事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现状布局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现状)0102050408202223091115121321100706031819161417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6 6鞋塘办事处建筑垃圾堆填场现状布局图建筑垃圾堆填场(现状)01020403070605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109、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7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规划布局图010502040809111512100706031916140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现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规划)01060304072022232113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8建筑垃圾堆填场规划布局图建筑垃圾堆填场(现状)0102040301060706051011121409130805建筑垃圾堆填场(规划)02161715040703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9建筑垃圾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图建筑垃圾堆填场(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规划)020103040107060510111214091308020403金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