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方案(2024-2035年)(14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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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葫芦岛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设计号:25017JG2025年2月 1 目录目录 第一章规划总则.1 1.1 编制背景.1 1.2 指导思想.4 1.3 规划原则.4 1.4 规划依据.7 1.4.1 法律法规.7 1.4.2 相关标准、技术规范.7 1.4.3 相关规划与文件.9 1.5 规划范围.9 1.6 规划期限.9 1.7 规划对象.9 1.7.1 工程渣土.10 1.7.2 工程泥浆.10 1.7.3 工程垃圾.10 1.7.4 拆除垃圾.11 1.7.5 装修垃圾.11 第二章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12 2.1 城市概况.12 2.1.1 地理位置.12、2 2.1.2 地形地貌.13 2.1.3 气候气象.13 2 2.1.4 历史沿革.13 2.1.5 行政区划.16 2.1.6 社会经济.17 2.2 建筑垃圾现状.17 2.2.1 管理机构.17 2.2.2 产生量现状.18 2.2.3 收运现状.19 2.2.4 处理设施现状.19 2.2.5 资源化利用现状.20 2.2.6 现状分析与评价.21 2.2.7 发展趋势.24 2.3 相关规划解读.25 2.3.1葫芦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5 2.3.2 葫芦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27 第三章 规划目标.28 3.1 总体目标.28 33、.2 分期目标.29 3.3 规划指标体系.29 第四章 规模预测.31 4.1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31 4.1.1 工程垃圾产生量预测.31 4.1.2 拆除垃圾产生量预测.34 4.1.3 装修垃圾产生量预测.36 4.1.4 工程渣土与工程泥浆产生量预测.38 3 4.1.5 建筑垃圾预测总量.39 4.2 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40 第五章 源头减量规划.41 5.1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41 5.2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41 5.3 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43 5.3.1 环境保护要求.43 5.3.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44 5.3.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6 5.4、3.4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48 5.3.5 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49 5.3.6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52 5.4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53 5.4.1 工程垃圾.53 5.4.2 拆除垃圾.53 5.4.3 装修垃圾.54 5.4.4 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54 第六章 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55 6.1 建筑垃圾收运模式.55 6.1.1 收运主体.55 6.1.2 收运流程.56 6.2 建筑垃圾收运要求.60 6.2.1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收集要求.60 6.2.2 工程垃圾收集要求.60 4 6.2.3 拆除垃圾收集要求.61 6.2.4 装修垃圾收集要求.62 6.3 建筑垃圾分5、类收运体系.62 6.3.1 污染环境防治措施.63 6.3.2 运输路线要求.64 6.4 建筑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65 6.4.1 装修垃圾收集点.65 6.4.2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66 第七章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68 7.1 建筑垃圾直接利用.68 7.1.1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的直接利用.68 7.1.2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的直接利用.69 7.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69 7.2.1 渣土.69 7.2.2 混凝土、碎石、砖块.70 7.2.3 旧木材、木屑.70 7.2.4 沥青.70 7.2.5 金属.71 7.3 建筑垃圾处置.72 7.4 建筑垃圾利用及6、处置设施.72 7.4.1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72 7.4.2 建筑垃圾堆填场及填埋处置场.78 7.4.3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89 7.4.4 移动式资源化利用设施.91 第八章 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93 5 8.1 存量建筑垃圾现状分析.93 8.2 存量治理工作机制.94 8.3 存量治理计划.95 8.4 存量治理要求.96 第九章 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98 9.1 管理制度机制建设.98 9.2 部门职责分工.102 9.3 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103 9.4 突发应急预案.105 9.4.1 应急响应程序.105 9.4.2 保障措施.106 第十章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7、产业规划.107 10.1 规划目标.107 10.2 产业发展重点.109 10.2.1 再生骨料.109 10.2.2 道路无机材料.110 10.2.3 再生烧结砖、混凝土砖.110 10.2.4 预拌混凝土.111 10.2.5 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111 10.3 产品质量管控.112 10.3.1 再生产品利用总体要求.112 6 10.3.2 再生材料应用要求.113 10.3.3 再生制品应用要求.114 10.4 产业支持策略.116 10.4.1 市场化运作.116 10.4.2 政府补偿扶持.118 10.5 效益分析.118 10.5.1 社会效益分析.118 10.58、.2 资源环境效益分析.119 第十一章 近期规划实施计划.122 11.1 近期工作规划.122 11.2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123 11.2.1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123 11.2.2 建筑垃圾消纳设施.124 11.2.3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设施.126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127 12.1 政策保障.127 12.2 组织保障.127 12.3 资金保障.128 12.4 土地保障.128 12.5 技术保障.128 1 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章规划总则 1.1 编制背景编制背景 2018 年 6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9、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存在许多不足。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城乡区域统筹不够,新老环境问题交织,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凸显,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生态破坏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成为重要的民生之患、民心之痛,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建筑垃圾大量产生。由于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建筑垃圾管理水平不足,导致建筑垃圾日益严重,影响到城乡人居环境和安全运行。当前,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不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低,已成为影响城市高10、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开展建筑垃圾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是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迫切需求。2020 年 5 月 8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要求 2 统筹规划,源头减量。统筹工程策划、设计、施工等阶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有效减少工程全寿命期的建筑垃圾排放。因地制宜,系统推进。根据各地具体要求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整合资源,制定计划,多措并举,系统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创新驱动,精细管理。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和管理创新,推行精细化设计和施工,实现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分类管控和再利用。2020 11、年 9 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施行。新固废法将固废分为“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废”五大类,将“建筑垃圾”单独作为一大类进行管理。新固废法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建筑垃圾管理从法律上提出了建立“政府版”的分类、利用和管理的“两制度一体系”新要求。新固废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12、利用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2024 年 1 月,印发的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强化建筑垃圾源头 3 减量和分类管理,落实建筑垃圾核准审批。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合理配置消纳能力;强化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利用。2024 年 1 月,辽宁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住建城管20241 号),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防范环境污染风险,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2024 年 4 月,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建13、筑垃圾消纳场所不得接收生活垃圾、污泥、疏浚底泥、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经营建筑垃圾消纳场所,鼓励在建筑、道路和绿化园林等工程中应用建筑垃圾及其再生制品,村民建造、装修、拆除房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按照就地就近处理原则,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2024 年 5 月,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全省建筑垃圾环境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市、县同步启动 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 年 10 月,辽宁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规程正式实施。目前,葫芦岛市暂无建设规范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导致大部分建筑垃圾还处于无序堆放状态。因此,为了加强14、葫芦岛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提升葫芦岛城市发展质量,特开展葫 4 芦岛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编制工作。1.2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以资源化为导向,按照国家、辽宁省对于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最新要求,全面构建环境友好、韧性安全、绿色低碳、智慧科学的全生命周期环境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促进源头减量,提高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规范和完善15、全市建筑垃圾倾倒、堆放、贮存、运输、消纳、利用各个环节的处置,实现分类管理,有效提高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1.3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1、全面调研,深入分析 编制前应充分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建筑垃圾产生行业、源头类型、产生量、利用量和处置量情况以及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的规模和布局情况,借鉴先行地区经验,论证分析规划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利用和处置存在的主要 5 问题与矛盾。2、目标导向,补齐短板 聚焦建筑垃圾优先源头减量化、充分资源化利用、全程无害化处理,以强化分类管理和全过程管理、降低建筑垃圾处理压力、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资源化产16、业发展、防范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风险等方面为重点,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3、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立足当前需求,兼顾长远发展,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状况,合理确定建筑垃圾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堆填、填埋处置等消纳设施和场所的建设目标和工程规模,确保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妥善利用和处置,推进产消平衡。4、全程谋划,推进分类 根据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情况,科学预测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各类建筑垃圾产生量,加强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等各环节的衔接配套,推进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和全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填埋处置量。5、强化衔接,充分论证 617、 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衔接,强化环境、社会影响分析和预防,系统谋划、科学论证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的空间布局,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防范“邻避”1问题发生。6、政府引导,职责清晰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动,建立相应的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明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政策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产业协同,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治理形成合力。7、系统推进,绿色低碳 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下,系统谋划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任务,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一体谋划、一体部18、署、一体推进,加快构建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1邻避效应指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如垃圾场、核电厂、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即采取强烈和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行为。7 1.4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1.4.1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8、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10、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4.2 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相关标准、技术规范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 139 号令);2、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 号);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 8 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 号);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7、关于20、“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 号);8、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9、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导则RISN-TG048-2023;10、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11、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JGJ_T498-2024;12、建筑垃圾就地分类及处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13、辽宁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规程;14、辽宁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住建城管20241 号);15、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16、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17、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8、辽宁省水污21、染防治条例;1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9 1.4.3 相关规划与文件相关规划与文件 1、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辽宁省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 3、葫芦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4、辽宁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2024 版);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1.5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葫芦岛市全域范围,重点为葫芦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1.6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4-2035 年,其中近期至 2030 年,远22、期至2035 年。1.7 规划对象规划对象 规划对象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 10 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进行分类。1.7.1 工程渣土工程渣土 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弃土。1.7.2 工程泥浆工程泥浆 是指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1.7.3 工程垃圾工程垃圾 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23、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砂浆、模板等弃料。表表 1 1-1 1:工程垃圾类别及常见实物一览表:工程垃圾类别及常见实物一览表 类别类别 常见实物举例常见实物举例 金属类(可回收)金属类(可回收)钢筋、铁丝、角钢、型钢、废卡扣(脚手架)、废钢管(脚手架)、钢管(焊接、SC、无缝)、废螺杆、废铜材、废铝材及边角料、废金属箱、废锯片、废钻头、焊条头、废钉子、电线、电缆等 无 机无 机非 金非 金属类属类 可资源化利用可资源化利用 沥青混合料、混凝土、砖瓦、砂石、砂浆、水泥、素混凝土桩头水泥、砌块、瓷砖边角料、大理石边角料等 可回收类可回收类 碎玻璃等 其 他其 他类类 竹木类(可资源化利用)竹木类(可资源24、化利用)木模板、木板、木条、木方、木片、木屑、木制板材、木制包装、竹材等 塑料类(可回收)塑料类(可回收)塑料包装、塑料薄膜、防尘网、安全网、编织袋、废胶带、机电管材、泡沫等 纸品类(可回收)纸品类(可回收)纸盒、纸箱、纸板、纸张等 混合类(可资源化利用)混合类(可资源化利用)废毛刷、废毛毡、轻质金属夹芯板、石膏板等 11 1.7.4 拆除垃圾拆除垃圾 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金属、木材等废弃物。表表 1 1-2 2:拆除垃圾类别及常见实物一览表:拆除垃圾类别及常见实物一览表 类别类别 常见实物举例常见实物举例 金属类(可回收)金属25、类(可回收)钢筋、铁丝、角钢、型钢、废钢管、废铜材、废铝材、废电箱、电线、电缆等 无 机无 机非 金非 金属类属类 可资源化利用可资源化利用 沥青混合料、混凝土、砖瓦、砂浆、水泥、砌块、瓷砖、大理石、损坏的洁具等 可回收类可回收类 玻璃瓶(罐)、玻璃杯(盘)、玻璃碎片、平板玻璃等 其 他其 他类类 竹木类(可资源化利用)竹木类(可资源化利用)木板、木条、木方、木片、木制板材、竹材等 塑料类(可回收)塑料类(可回收)塑料瓶、塑料桶(盆)、塑料收纳盒、塑料包装、泡沫、编织袋、防尘网、安全网、机电管材等 纸品类(可回收)纸品类(可回收)纸盒、纸箱、纸板、纸张等 混合类(可资源化利用)混合类(可资源化26、利用)轻质金属夹芯板、石膏板等 1.7.5 装修垃圾装修垃圾 是指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金属、木材、玻璃和塑料等废弃物。表表 1 1-3 3:装修垃圾类别及常见实物一览表:装修垃圾类别及常见实物一览表 类别类别 常见实物举例常见实物举例 可 回可 回收类收类 金属类金属类 电线、铁丝、角钢、型钢、废锯片、废钻头、废钉子、废铝材及边角料、不锈钢及边角料、废铜材等 塑料类塑料类 塑料瓶、塑料桶(盆)、塑料包装、泡沫等 纸品类纸品类 纸盒、纸箱、纸板、纸张等 玻璃类玻璃类 玻璃碎片、平板玻璃等 可 资可 资源 化源 化无机物类无机物类 混凝土、27、砂石、砂浆、腻子、砌块、水泥、砖瓦、瓷砖及边角料、大理石及边角料、石膏板等 12 利用利用 有机物类有机物类 木板、木条、木方、木片、木屑、木制板材、木制包装、竹材等 有毒有害类有毒有害类 油漆及其包装物、涂料及其包装物、胶水及其包装物、灯管灯泡等 第二章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第二章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 2.1 城市概况城市概况 2.1.1 地理位置地理位置 葫芦岛市位于辽宁省西部沿海,是东北地区进入关内的重要门户。东与锦州为邻,西与山海关毗连,南临渤海湾,北与朝阳市接壤。坐标位于东经 119124712102,北纬 39594112之间,中心地理方位是东经 12038北纬 4056。南北垂直最大跨28、度约 133 千米,东西垂直最大跨度约 150 千米,土地总面积 1.04 万平方公里。气候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寒夏暑,雨热同期。境内有京哈公路、京沈高速公路、京哈铁路和秦沈电气化铁路 4 条交通大动脉,海上运输主要有葫芦岛港和绥中港。海岸线长 285.24 公里,近海海域盛产海产品。西部山区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其中钼、锌、金、石灰石等储量较大。境内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达 40余处,著名的有兴城古城、九门口水上长城、碣石遗址等。沿海多浴场,较大者 6 处,其中兴城、龙湾、止锚湾等处水碧沙白,为旅游避暑良好去处。13 2.1.2 地形地貌地形地貌 葫芦岛市地处松岭南翼和燕山余脉,依山傍海,绝对海拔在29、 0-1220 米之间,山岭重叠、丘陵起伏、黄土覆盖层较厚,葫芦岛市陆域土地面积 1.04 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区丘陵地区面积约占陆域面积 70%,平原地区面积约占陆域面积 30%,自然地貌呈“七分山水三分田”的格局。地势自西北向东南逐渐降低,由海拔 400m 以上的山区,经丘陵区到海拔 20m以下的滨海平原,在渤海海岸形成狭长的滨海平原,素有“辽西走廊”之称。2.1.3 气候气象气候气象 葫芦岛属暖温带亚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在 8.29.2 摄氏度,年平均最高气温在 14.3 摄氏度15.1 摄氏度,年平均最低气温为 2.3 摄氏度4 摄氏度,封冻期 137 天,无霜期 181 天。平均降30、水量在 560630 毫米,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 78 月份,冬季降水量仅占全年降水量的 3%4%。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41%,森林覆盖率达到 36.2%。2.1.4 历史沿革历史沿革 葫芦岛市原名锦西市,锦西市设治虽晚,但历史悠久。锦西设县治始于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 1906 年),始称冮家屯抚民厅治所置于冮家屯(今连山区钢屯镇)后于大同 14 元年(公元 1932 年)迁至连山。锦西改县级市始于 1985 年,升格为省辖市始于 1989 年。建昌县名源于清乾隆四十三年(公元 1778 年)始称塔子沟厅,伪康德2四年(公元 1937 年)复名建昌县。绥中县始于清光绪二十八年(公元 1902 31、年)。兴城之名始于辽代统和八年(公元 990),正式复用兴城县名为民国三年(公元 1914 年),改县级市始于 1987 年。锦西、南票、设区治始于公元 1983 年。连山设区治始于公元1989 年。从市境发掘的文物、遗址、遗物证实:远在数万年前就有人类在这里劳动、繁衍、生息。据 1982 年 5 月在境内南票区暖池塘镇北一带出土的恐龙化石鉴别证明,距今已有一亿五千年历史。1921 年 6 月瑞典地质学家特生博士对境内南票区砂锅屯二里媳妇山东坡天然洞穴中发掘的人骨、石器、骨器、彩陶片鉴别,认为遗物为距今七千年以前新石器晚期的人类遗物,其中红胎黑彩陶皿与河南仰韶村出土的彩陶同属于一种文化类型,而32、长颈瓶陶片又与甘肃出土的同类同期文物相同。绥中县绥中镇龙王山和区寺儿堡镇北出土的古墓等,都证明本境属“红山文化”,是古代南下辽西的一种文化类型,是古代人群部落沿北向南延伸的整体。2康德是爱新觉罗溥仪在伪“满洲国”所使用的“年号”,时间为 1934 年1945 年中华民国期间。15 从有历史纪年起到 1991 年止,本境共经历 18 个朝代或时期 2831 年,在全部历史中统治时间最长的是汉代,为 426年,最短的是国民党统治时期,仅为 2 年。本境全部纪年的各朝代、各时期统治的基本顺序是:十二诸侯(周、春秋)365 年,战国 254 年,秦 16 年,汉(含西东汉)426 年,三国 45 年,33、晋(含西东晋十六国)154 年,南北朝 169 年,隋29 年,唐 289 年,五代十国 53 年,宋、辽金 319 年,元 89年,明 276 年,清 267 年,伪满洲国 14 年,国民党统治时期2 年。解放初,除建昌属热河省外,其余均属辽西省。1954 年 8 月,辽东、辽西两省合并,本境绥中、兴城、锦西属辽宁省,建昌属热河省。1956 年 2 月,锦西、兴城、绥中属辽宁省锦州专署,建昌属朝阳专署。1956 年 2 月 23 日,国务院批准建立辽宁省锦葫市筹备委员会,同年 9 月 11 日正式成立辽宁省锦西市,设立锦西、杨家杖子和马杖房三个市辖区。1957 年 6 月撤销锦西市的建制。134、966 年锦西、兴城、绥中属锦州市领导,建昌县属朝阳市领导。1961 年 3 月,原锦西县马杖房镇划归锦州市领导并改设锦西区。1969 年 12 月划回锦西领导,改锦西区为马杖房镇。16 2.1.5 行政区划行政区划 全市区域面积 1.04 万平方公里,城区面积 75 平方公里(11.3 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 0.7%。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市 2020 年户籍人口 272.4 万人,常住人口 243.4万人,辖 1 市 2 县 3 区。共 24 个街道、92 个乡镇,其中 37个镇、55 个乡(22 个民族乡);1066 个行政村、249 个社区,城镇化率 55.87%。兴城市,辖35、 19 个乡镇、5 个街道,237 个行政村、38 个社区;辖区面积 2103.3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118.5 万亩;户籍人口 51.8 万人,常住人口 47.3 万人。绥中县,辖 25 个乡镇,282 个行政村、11 个社区;辖区面积 2786.9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121.3 万亩;户籍人口 62.5万人,常住人口 53.1 万人。建昌县,辖 28 个乡镇,276 个行政村、15 个社区;辖区面积 3184.7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115.9 万亩;户籍人口 61.0万人,常住人口 43.5 万人。连山区,辖 9 个乡镇、8 个街道,118 个行政村、97 个社区(含杨家杖子经济开发36、区所辖 1 个街道、3 个行政村、10 个社区);辖区面积 1221.4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37 万亩(含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48.1 平方公里);户籍人口 44.0 万人,常住人口 46.1 万人(含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17 龙港区,辖 1 个乡镇、8 个街道,18 个行政村、68 个社区;辖区面积 181.9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3.6 万亩;户籍人口24.7 万人,常住人口 29.5 万人。南票区,辖 10 个乡镇、3 个街道,135 个行政村、20 个社区;辖区面积 992.9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40 万亩;户籍人口 26.3 万人,常住人口 16.6 万人。2.1.6 社会经济37、社会经济 2023 年,葫芦岛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911.6 亿元,增长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7.9%;固定资产投资 298.8 亿元,增长 15.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8.2 亿元,增长 15.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86.5 亿元,增长 7%;进出口总额 59亿元,增长 36%;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 265.9 亿元,增长18.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7240 元,增长 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135 元,增长 7.1%。主要指标增速始终排在全省前列。2.2 建筑垃圾现状建筑垃圾现状 2.2.1 管理机构管理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38、协调指导全市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属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调剂管理、消纳 18 处置场所运营管理等工作,对建筑垃圾处置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2.2 产生量现状产生量现状 由于目前葫芦岛市还未形成完善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和统计管理系统,故对各类建筑垃圾的现状产生量和处理量的统计数据相对缺乏。根据现状调查,葫芦岛市近三年城区建筑垃圾产生平均量约 34.5 万吨,其中 2021 年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 27.75 万吨,2022 年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 38.6 万吨,2023 年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 37.16 万吨。表表 2 2-1 1:2 2021021-2039、232023 年葫芦岛市建筑垃圾年葫芦岛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产生量统计表统计表(单位:吨)(单位:吨)建筑垃圾类别 行政区 年份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工程渣土 葫芦岛市本级 40000 125000 50000 216000 60000 211500 兴城市 20000 20000 30000 绥中县 63000 145000 121000 建昌县 2000 1000 500 工程泥浆 葫芦岛市本级 0 0 0 0 0 0 兴城市 0 0 0 绥中县 0 0 0 建昌县 0 0 0 工程垃圾 葫芦岛市本级 40000 63500 40000 76000 40000 7600040、 兴城市 10000 20000 20000 绥中县 13500 16000 16000 建昌县 0 0 0 拆除垃圾 葫芦岛市本级 20000 47000 20000 48500 20000 44600 兴城市 10000 10000 10000 19 绥中县 14500 16500 13100 建昌县 2500 2000 1500 装修垃圾 葫芦岛市本级 20000 42000 20000 45500 20000 39500 兴城市 10000 10000 10000 绥中县 9000 13500 8500 建昌县 3000 2000 1000 合计 277500 386000 3716041、0 注:市本级包括龙港区、连山区、南票区。葫芦岛市农村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为 8.6 万吨,其中葫芦岛市本级约 4.83 万吨,兴城市约 0.4 万吨、绥中县约 1.73万吨、建昌县约 0.74 万吨,南票区约 0.9 万吨。目前葫芦岛市农村建筑垃圾约 24%运送至乡镇临时堆放场堆放处理,约16%由乡镇采取平坑垫道方式处理,约 60%还未有效处理,存在随意堆放现象。2.2.3 收运现状收运现状 葫芦岛暂无专门的建筑垃圾收运企业,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还不完善。葫芦岛市建筑垃圾转运按照“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由施工单位负责安排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负责运送。按照规定的42、时间、路线和梳理,将建筑垃圾运送至现状建筑垃圾填埋场或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2.2.4 处理设施现状处理设施现状 目前葫芦岛市暂无专用建筑垃圾填埋场,部分建筑垃圾 20 运至现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另有 9 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均为相关部门批准设置,但均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9 个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占地总面积 16.13 万平方米,存量垃圾总重量为 17.9 万吨,存量垃圾总体积 11.77 万立方米。2.2.5 资源化利用现状资源化利用现状 1、资源化利用方式(1)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 葫芦岛市工程渣土以就地回填为主,无法就地回填的,通过市场平衡的方式进行填埋,工程泥浆一般由采用机械脱水处理后43、,作为工程渣土再进行处置。建筑工地产生的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由施工单位或运输单位寻找渣土消纳渠道,优先用于基坑回填、道路工程、场地地坪抬高、防洪设施建设等需土工程。(2)拆除垃圾和工程垃圾 目前葫芦岛市对新建工程垃圾和拆迁垃圾的处理去向进行监管尚不完善,但因新建工程垃圾和拆迁垃圾回收利用价值较高,有较大部分可直接利用建筑工地产生的拆除垃圾和工程垃圾现场进行分类,废旧金属、纸质包装材料、木材废料等低价值可回收垃圾出售给废旧物品回收站点回收利用,废弃砖瓦块、混凝土块、水泥块等委托清运单位清运至 21 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塑料、纸张等可焚烧垃圾委托清运单位运至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有害垃圾委托清运单位运44、至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3)装修垃圾 产生装修垃圾单位或个人在源头进行分拣,分拣出的金属、塑料、纸张等出售给废旧物品回收站点回收利用。无法直接回收利用的装修垃圾由清运车辆定时运送至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但由于部分老旧小区无独立的建筑垃圾收集点,装修垃圾部分混入生活垃圾,没有得到较好地处理。2、资源化利用设施 葫芦岛市建筑垃圾治理方式主要是以填埋消纳为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于起步阶段,全市缺乏专业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2.2.6 现状分析与评价现状分析与评价 1、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机制尚未完善 当前建筑垃圾的源头排放管理仅限于处理核准制度,未与监管制度形成联动。建议应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45、牵头,相关部门联动,加强对固投项目建筑垃圾产量进行评估统计,强化审批加监管模式,压实建筑垃圾的源头排放管理。2、建筑垃圾分类收运水平较低 22 目前葫芦岛市装修垃圾未进行源头分拣,分类收集运输未形成完整的体系,混合收集的现象依然大量存在,这样不仅使可直接重新利用的物料被浪费,而且增加了运输和处理量,同时使无害化处理复杂化,与国外发达国家实行分类收集后分别进行处理的方式相比增加了预处理设备投入,加大了处理成本。3、暂未建立收运体系 当前葫芦岛市暂未建立收运体系,亟须统筹规划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努力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清运率,不仅可以减少污染,还能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葫芦岛市工程渣土采用46、区域调配的方式,即出土工地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自行联系需土方,这种方式在短时间内可以实现渣土区域自我平衡,但从长久来看,仍然需要设置建筑垃圾调配场进行中转暂存。4、部门工作积极性较高,但统筹协作有待加强 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中端收运、末端处置涉及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十多个部门。各部门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建筑垃圾源头管控、中端监管、末端处置的闭环体系还不严密。5、信息化平台处于初级阶段 23 目前葫芦岛市渣土监管平台监管作用有限,对于建筑垃圾的运输过程是否规范,末端处置设施的接受量是否与源头匹配,都需要全过程的联单跟踪管理,并建立信用管47、理制度。6、末端处置设施处理初具规模,但设施仍需完善 部分新建小区建设有装修垃圾收集点,大部分老旧小区无规范化装修垃圾收集点,特别是乡镇无装修垃圾转运点,导致前端投放缺乏有效渠道。葫芦岛市目前暂无专门的经合法审批的建筑垃圾消纳设施,现有存量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均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且未依据相关规范进行完整设计,空间容量存在局限性,无法满足建筑垃圾存放需求。7、建筑垃圾处理意识有待提高 随着建筑垃圾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宣传,部分群众、施工单位、道路开挖单位、运输单位、装修单位及从业人员已初步形成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但大部分民众建筑垃圾的分类处理意识仍然有待提高,应当加强建筑企业的源头减量引导和48、居民装修垃圾“谁产生、谁处理”的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重要性,普及建筑垃圾减量化和现场再利用的基础知识,增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让民众真 24 正意识到建筑垃圾处理的必要性,了解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的全过程,保障建筑垃圾治理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2.7 发展趋势发展趋势 1、资源化利用 技术进步推动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效率和质量,如通过移动式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建筑垃圾可以转化为再生骨料、再生预拌混凝土等多种再生产品。资源化利用不仅减少了垃圾的填埋和焚烧,还降低了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2、鼓励就地化处理 建49、筑垃圾就地分类和处理,减少建筑垃圾的运输成本和最终处理成本,尤其当就地处理和利用成为可能时,这一优势尤为明显。同时减少建筑垃圾运输可能带来的二次污染。3、注重新技术利用 数字化平台通过建立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建筑垃圾处理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升处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新型处置技术采用固定式破碎机、移动式破碎机、风选分类机等新型处置设备,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25 2.3 相关规划解读相关规划解读 2.3.1葫芦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葫芦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1、城市性质 东北连接京津冀的区域门户城市、环渤海地区重要临港产业基地、宜居宜业的滨海文化旅游名城。2、空间格局 统筹落实东北振兴、辽宁沿50、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落实全省“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中辽宁沿海经济带和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开发保护要求,构建“一带两区、一核两轴”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葫芦岛市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26 3、市域环卫工程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兴城、绥中、建昌分别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可回收垃圾资源化设施、市政污泥处理设施、医疗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消纳场。鼓励相邻市县固废处置设施同建共享。葫芦岛市市域环卫设施规划图 4、中心城区环卫工程规划 规划垃圾焚烧厂处置规模 945 吨/日,预留兴城城区、南票城区垃圾处置量,用地面积 4.0 公顷。27 规划可回收垃圾资源51、化中心 1 座,在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择优选址建设,或者与现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共建合建,规划近期回收利用量约为 90 吨/日,远期回收利用量约为 126 吨/日。规划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 1 座,用途为消纳无法再次利用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消纳场严禁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一般工业废弃物、危险固体废弃物入场消纳。规划环卫车辆 270 辆;规划环卫停车场 11 座,总用地面积为 2 万平方米,单座用地面积为 1500-1800 平方米,宜与垃圾转运站合建。2.3.2 葫芦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葫芦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年远景目标纲要 52、1、远景目标 展望 2035 年,葫芦岛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届时,综合实力将大幅跃升,与2020 年相比经济总量实现翻番,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现倍增,建成数字葫芦岛、智造葫芦岛,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极。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更高水平的 28 法治葫芦岛、平安葫芦岛。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建成文化强市、人才强市、健康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改观,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葫芦岛。形成对外开放新53、格局,成为对外开放新前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走在辽宁前列。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基本实现共同富裕,人民享有高品质生活,步入全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行列。2、环卫设施 建设绥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已建设完成)。加快推进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污水集中处理等项目建设。第三章第三章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3.1 总体目标总体目标 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切实健全完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坚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理念,合理、安全、环保地解决排放与处置的矛盾,逐步建成源头分类、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可持续化建筑废弃物处置体系;建立良性互动的管理体制和法54、规政策体系,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减量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管控;建立健康良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体系。29 通过科学系统的规划建设,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逐步建立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提升城市环境品质。3.2 分期目标分期目标 近期目标(20242030 年):完善现有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和管理机制,加强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部门协同监管、全过程数字化治理等工作,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到处置的全过程管控;加快提升全市建筑垃圾规范化分类、收集、运输和安全处置水平,建设符合城市建设发展的建筑垃圾消纳网络和提升资源化利用55、水平。远期目标(20312035 年):建立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建立处理工艺经济可行、处理设施配置合理、技术可靠、环保达标、国内领先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到消纳全过程的信息化控制和管理。3.3 规划指标体系规划指标体系 规划指标体系涉及四大类 10 个规划控制目标。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t/万)、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 30(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t/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卫星定位和装卸记录仪装置接入率(%)、建筑垃圾处56、理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率(%),以上指标均按照辽宁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2024 版)要求制定。参照国家“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中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十四五”达到 30%以上的目标,葫芦岛市近期(2030 年)将此目标值达到 40%以上。此外,建筑垃圾收运率(%)、建筑垃圾密闭化收运率(%)、工程项目视频监控接入率(%)为拓展性指标,近期(2030 年)力争达到 100%。1-4 项指标远期(2035 年)按照省级下达指标执行。表表 3 3-1 1:葫芦岛市建筑垃圾规划指标体系:葫芦岛市建筑垃圾规划指标体系 序序号号 指标指标 类别类别 指标内容指标内容 2030203057、 年年 20352035 年年 1 减量化 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t/万)300 按照省级下达指标 2 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t/万)200 按照省级下达指标 3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40 按照省级下达指标 4 资源化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60 按照省级下达指标 5 无害化 建筑垃圾收运率(%)100 100 6 建筑垃圾密闭化收运率(%)100 100 7 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 100 8 数字化 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卫星定位和装卸记录仪装置接入率(%)100 100 9 工程项目58、视频监控接入率(%)100 100 31 10 建筑垃圾处理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率(%)90 100 第四章第四章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 4.1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 4.1.1 工程垃圾产生量预测工程垃圾产生量预测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的要求:2020 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2025 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工地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装配式建筑施工工地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59、。2、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对工程垃圾的预测方法 Mg=Rgmg 式中:Mg城市或区域工程垃圾日产生量(t/a)。Rg城市或区域新增建筑面积,(104/a)。mg单位面积建筑垃圾产生量基数(t/104),可取 300t/104800t/104。32 3、辽宁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2024 版)对工程垃圾的预测方法 Mg=Rg mg 式中:Mg某城市或区域工程垃圾产生量(t/a)。Rg城市或区域新增建筑面积(104/a)。mg单位面积工程垃圾产生量基数(t/104),可取 300t/104800t/104,宜根据规划区实际合理选取。4、工程垃圾产生量60、预测 表表 4 4-1 1:葫芦岛市:葫芦岛市 20172017-2022024 4 年新建建筑面积统计表年新建建筑面积统计表 年份年份 新建建筑面积(万)新建建筑面积(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建筑比例(%)2017 247.5 2018 266.8 2019 314.4 2020 286.4 2021 199.8 2022 162.2 22 2023 72.7 28 2024 198.2 22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3 近年新开工建筑面积 葫芦岛市房屋新开工面积 2017-2024 年基本处于逐年下降的态势。综合考虑近年葫芦61、岛市城区经济情况和规划范围内用地开发情况,虽然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有所回暖,但整体上房地产市场的库存压力仍然较大,房屋新开工面积出现下滑情况。随着政府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以促进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等相关政策的出台,葫芦岛市整体建筑市场不太可能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况,房屋施工面积将出现稳中略降的态势。近期预测房屋新开工面积基数取历年平均值,即 218.5万平方米/年。统筹考虑葫芦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 2035 年人口规模约 250 万人,与规划基期 243.4 万人相比,略有增加,同时考虑到葫芦岛市城镇化至规模期末预计达到 78%,较规划基期的 54.76%相比,提高了约 23%,城镇12362、45678系列1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2024系列2247.5266.8314.4286.4199.8162.272.7198.2247.5266.8314.4286.4199.8162.272.7198.20100200300400500坐标轴标题近年新开工建筑面积(万平方米)34 人口规模增加约 46 万人。综合以上判断,葫芦岛市建筑新开工面积总体降低。表表 4 4-2 2:工程垃圾预测表:工程垃圾预测表 年份年份 近年来平均值近年来平均值 20302030 年年 20352035 年年 房屋建筑新开工面积(万/年)218.5 151.00 183.00 63、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25 40 50 单位面积工程垃圾产生量基数(吨/万)300 300 装配式建筑单位面积工程垃圾产生量基数(吨/万)200 200 工程垃圾产生量(万吨/年)11.08 4.53 5.49 4.1.2 拆除垃圾产生量预测拆除垃圾产生量预测 1、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对拆除垃圾的预测方法 Mc=Rc mc 式中:Mc城市或区域拆除垃圾日产生量(t/a)。Rc城市或区域拆除建筑面积,(104/a)。mc单位面积建筑垃圾产生量基数(t/104),可取 8000t/10413000t/104。2、辽宁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64、导则(2024 版)对拆除垃圾的预测方法 Mc=Rc mc 式中:Mc某城市或区域拆除垃圾产生量(t/a)。35 Rc城市或区域拆除建筑面积(104/a)。mc单位面积拆除垃圾产生量基数(t/104),可取 8000t/10413000t/104,宜根据规划区实际合理选取。3、拆除垃圾产生量预测 由于缺乏房屋拆除和改造的规划数据,按照一般城市发展规律,同时结合葫芦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城市更新规划,到 2035 年,葫芦岛市城市更新面积约 1920 公顷,更新范围如下图,包括连山老城、站前、化工厂北岸等8 个城市更新重点片区,木材厂、茨山工业等 2 个工业改造片区,茨山城中村 1 个片区,65、预计拆除建筑面积约占更新建筑总量的 10%,因此葫芦岛市中心城区到 2035 年总建筑拆除量约为 192 万平方米,年拆除量约为 17.5 万平方米,类比至全市域,年拆除量约为 24.5 万平方米,则年拆除建筑垃圾约为 26.95 万吨/年。近期至 2030 年,依据城市更新的逐步推进过程,全市年拆除量取 19.3 万平方米,则年拆除建筑垃圾约为 21.23 万吨/年。36 葫芦岛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规划 4.1.3 装修垃圾产生量预测装修垃圾产生量预测 1、辽宁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2024 版)对装修垃圾的预测方法 37 Mz=Rz mz 式中:Mz某城市或区域装修垃圾产生66、量(t/a)。Rz城市或区域居民户数(户)。mz单位户数装修垃圾产生量基数(t/户.a),可取 0.5t/户.a1.0t/户.a,宜根据规划区实际合理选取。2、装修垃圾产生量预测 依据葫芦岛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葫芦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葫芦岛市人口如下:表表 4 4-4 4:葫芦岛市近年常住人口:葫芦岛市近年常住人口 年份年份 常住人口规模常住人口规模 (万人)(万人)常住户数常住户数 (万户)(万户)户籍人口户籍人口 (万人)(万人)户籍户数户籍户数 (万户)(万户)20192019 275.8 99.5 2020 243.4 95.4 272.4 98.9 2021 271.4 9867、.9 2022 270.3 98.7 2023 267.2 98.0 表表 4 4-5 5:葫芦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预测人口:葫芦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预测人口 年份年份 市域常住人口规模市域常住人口规模 (万人)(万人)城镇化率(城镇化率(%)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万人)(万人)20202020 243.4 54.76 64 2025 245 63 75 2035 250 78 110 根据以上数据,预测葫芦岛市 2030 年人口约 247 万人,城镇化率约为 65%,2035 年人口为 250 万人,城镇化率约为78%。参照同类城市户均人口情况及国家生育政策,取 2.8 人/户,68、则 2030 年葫芦岛市居民总户数为 88.2 万户,其中城镇 38 居民户数约为 57.3 万户,预测除乡镇以外的各区县主城区户数约为 36.57 万户;2035 年葫芦岛市居民总户数为 89.3 万户,其中城镇居民户数约为 70.0 万户,预测除乡镇以外的各区县主城区户数约为 36.77 万户。参照同类城市经验,取年均装修垃圾产生量 0.5t/(户.a),则 2030 年装修垃圾年产生量 18.29 万吨,2035 年装修垃圾年产生量 18.38 万吨。4.1.4 工程渣土与工程泥浆产生量预测工程渣土与工程泥浆产生量预测 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134-2019),工程渣土、工程泥69、浆可结合现场地形、设计资料及施工工艺等综合确定。由于建筑工地工程泥浆产生量较少,且大部分工程泥浆可在施工现场经处理后重新利用,因此本次将工程泥浆的产生量预测计入建筑渣土的预测量中,不单独对工程泥浆的产生量进行测算。根据近年统计数据,工程渣土(含泥浆)产生量约占建筑垃圾总产生量的 50%。则葫芦岛市工程渣土(含泥浆)产生量计算公式为:工程渣土(含泥浆)产生量=建筑垃圾总产生量50%=(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含泥浆)50%=39(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50%/20%。依据以上计算方法,2030 年,葫芦岛市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总量为 44.05 万吨,203570、 年为 50.82 万吨,通过计算,2030 年工程渣土(含工程泥浆)年产生量约为 132.14 万吨,2035 年工程渣土(含工程泥浆)年产生量约为 152.47 万吨。4.1.5 建筑垃圾预测总量建筑垃圾预测总量 规划预测葫芦岛市近期年工程渣土与工程泥浆产生量约为 132.14 万吨/年,近期工程垃圾产生量约为 4.53 万吨/年,拆除垃圾产生量约为 21.23 万吨/年,装修垃圾产生量约18.29 万吨/年,近期建筑垃圾合计约为 176.19 万吨/年。规划预测葫芦岛市远期工程渣土与工程泥浆产生量约为 152.47 万吨/年,远期工程垃圾产生量约为 5.49 万吨/年,拆除垃圾产生量约为71、26.95万吨/年,装修垃圾产生量约18.38万吨/年,远期建筑垃圾合计约为 203.29 万吨/年。表表 4 4-6 6: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表产生量预测表 建筑垃圾类别建筑垃圾类别 近期近期(2 2030030 年)年)产生量产生量(吨)(吨)远期远期(2 2035035 年)年)产生量产生量(吨)(吨)工程渣土 1321400 1524700 工程泥浆 工程垃圾 45300 54900 拆除垃圾 212300 269500 装修垃圾 182900 183800 总计 1761900 2032900 40 4.2 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 考虑葫芦岛市实际72、情况,工程渣土(含工程泥浆)综合利用率可达 95%。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030 年综合利用率预计达到 60%,2035 年预计不低于 60%。表表 4 4-7 7: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表预测表(近期)单位:吨(近期)单位:吨/年年 建筑垃圾类别建筑垃圾类别 产生量产生量 直接利用量直接利用量 资源化利用量资源化利用量 处置量处置量 工程渣土 1321400 1057120 198210 66070 工程泥浆 工程垃圾 45300 0 27180 18120 拆除垃圾 212300 0 127380 84920 装修垃圾 182900 0 109740 73、73160 总计 1761900 1057120 462510 242270 表表 4 4-8 8: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表(远期)单位: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表(远期)单位:吨/年年 建筑垃圾类别建筑垃圾类别 产生量产生量 直接利用量直接利用量 资源化利用量资源化利用量 处置量处置量 工程渣土 1524700 1219760 228705 76235 工程泥浆 工程垃圾 54900 0 38430 16470 拆除垃圾 269500 0 188650 80850 装修垃圾 183800 0 128660 55140 总计 2032900 1219760 584445 22869574、 表表 4 4-9 9: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表: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表 年份年份 产 生 量产 生 量20302030 年年 处 置 量处 置 量2 2030030 年年 产 生 量产 生 量20352035 年年 处 置 量处 置 量2 2035035 年年 总处理量总处理量 (万吨)(万吨)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万吨/年)44.05 17.62 50.82 15.25 181.97 工程渣土(含工程泥浆)(万吨/年)132.14 6.61 152.47 7.62 77.76 41 建筑垃圾处理需求量(万吨/年)176.19 24.23 203.29 22.87 259.75、73 第五章第五章 源头减量规划源头减量规划 5.1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结合葫芦岛市实际情况,到 2030 年底,年度商品住宅实施计划项目中,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应不低于 40%,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得高于 300 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得高于 200 吨,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5.2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 在葫芦岛市中心城区内开始推广“建筑垃圾源头分类”,源头将建筑垃圾按照拆除建筑物结76、构的类型进行简单分类,将混凝土结构和砖混结构建筑分别收运,并将其中的钢筋、木材、塑料等可利用物质分拣出来,以减少运输至终端处理设施的建筑垃圾量。1、建设单位要依法依规排放建筑垃圾,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落实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筑垃圾减量责 42 任;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在生产、加工、储存、养护及运输等过程中加强管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有效减少工程全寿命期的建筑垃圾排放。2、施工单位应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台账管理制度,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及存放,将建筑77、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及装修垃圾等种类进行分类存放。3、施工单位可在现场将部分满足质量要求的余料根据实际需求加工成各种工程材料,实现源头减量。其他不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及时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分类堆放或运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进行资源化利用。严禁将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混入建筑垃圾。4、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各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做好设计深化,并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加强 BIM 技术等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建筑资源浪费及建筑垃圾产生;推广智慧工地监管系统,提升施工现场78、监管水平,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有效地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5、施工现场采用重复利用率高的标准化设施,鼓励施工 43 单位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筹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调配;提高施工期间临时设施和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率。5.3 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 5.3.1 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要求 建筑垃圾源头产生环节的环境保护要求涉及多个方面,旨在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确保建筑垃圾产生环节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1、减少废弃物产生: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方案,精确计算材料用量,避免过度使用,并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尽量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2、合理分类与存放:建筑垃圾应79、按照不同的类型和性质进行分类存放,防止不同性质的垃圾相互污染。对于可回收和可利用的材料,应单独存放,以便于后续的回收利用工作。3、控制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的防尘设施,如洒水装置、挡风墙等,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同时,对于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采取遮盖、封闭等措施,确保扬尘得到有效控制。4、减少噪声和振动: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设备和工艺,确保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小化。在噪声敏感区域,应采取降噪措施,如设置隔音屏障、合理 44 安排施工时间等。5、控制污水排放: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污水排放,确保施工废水经过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的雨水收集和利用,减少80、对自然水源的依赖。6、建立监测与报告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环境监测与报告制度,定期对施工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和评估。一旦发现环境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5.3.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在产生、运输、处置三个阶段均会产生大量的扬尘,对区域内的大气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对大气环境保护主要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在建筑施工场地进行“三通一平”、开挖、回填土方前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工程弃土报建手续,实施时应严格执行。2、建筑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围挡设置要达到安全、稳固、美观要求,城市主干道围挡应设置不低于 2.5 米,次要道路或其81、它区域应不低于 1.8 米。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建成区内新开工工程出入口必须使用可移动装配、周转使用的冲洗平台及清 45 洗池,冲洗平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车辆行进路线上,长度不小于 8 米,宽度不小于 3.5 米,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车辆进出必须通过冲洗平台及清洗池,保持出场车辆清洁,不得带泥污染市政道路。3、工程泥浆陆上运输应采用密闭罐车,水上运输应采用密闭分隔仓。其他建筑垃圾陆上运输宜采用密闭厢式货车,水上运输宜采用集装箱。建筑垃圾散装运输车或船表面应有效遮盖,建筑垃圾不得裸露和散落。4、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和集装箱盖宜82、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动作应平稳灵活,车厢与集装箱底部宜釆取防渗措施。5、建筑垃圾运输工具应容貌整洁、标志齐全,车厢、集装箱、车辆底盘、车轮、船舶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6、建筑垃圾装载高度最高点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 0.15m以上,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7、转运调配场堆放区可采取室内或露天方式,并应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噪措施。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遮盖。转运调配场可根据后端处理处置设施的要求,配备相应的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设施宜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并应采取有效 46 的防尘措施。8、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应符合下列要求:(1)厂区中的建筑垃圾原料贮存堆场应保83、证堆体的安全稳定性,并应采取防尘措施,可根据后续工艺进行预湿;建筑垃圾卸料、上料及处理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环节应采取抑尘、降尘及除尘措施。(2)有条件的企业宜釆用湿法工艺防尘。(3)易产生扬尘的重点工序应采用高效抑尘收尘设施,物料落地处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4)应加强排风,风垦、吸尘罩及空气管路系统的设计应遵循低阻、大流量的原则。(5)车间内应设计集中除尘设施,可采用布袋式除尘加静电除尘组合方式,除尘能力应与粉尘产生量相适应。5.3.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源头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设备选择与管理(1)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机械,例如低噪音挖掘机、电锯84、等,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47(2)对于产生高声级的设备,应设法安装隔声装置,建立封闭的操作棚,以减少噪声的扩散;(3)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降低因设备老化或故障产生的噪声。2、施工时间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标准,禁止推土机、挖掘机等高噪声设备在夜间 22:00 至凌晨 6:00 施工,特别是在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区域内;(2)昼间施工应避免在午休时间使用大型机械,如果特殊需求,必须在夜间进行有噪声污染的作业,应事先填写申请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提前通知附近居民。3、施工方法优化(1)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代替水泥搅拌站,减少现场搅拌产生的噪声;(2)在建筑垃85、圾收集阶段,设置合理的垃圾分类分区,减少垃圾运输车辆在工地内部,行驶距离和频率;(3)选择低噪音、低振动的运输车辆,并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4、施工场地布置(1)将设备尽量放在建筑工地的中心,以最大限度减轻 48 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简易隔声屏障,阻断声音的传播,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人为噪声控制(1)倡导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2)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保持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静。5.3.4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1)合理规划施工区域:在项目规划初期,应合理规划施工86、区域的选择,尽量远离水源地、水体和水生态保护区,以减少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2)监督材料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确保材料储存区合理,防止材料暴露在雨水中,避免水中的有害物质溶解和扩散。(3)控制建筑垃圾产生:采取垃圾分类、封装和及时清运等措施,防止建筑垃圾进入水体。2、施工过程管控 49(1)管理施工排水口:加强对排水口的管理,确保排出的废水经过必要的净化处理后,再排放至外部水体或污水处理站。(2)严格控制土方开挖: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壤和泥浆进入水体。例如,可以使用护坡、挡土墙等结构来阻挡土壤和泥浆的流动。(3)设置车辆冲洗池:车辆在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严禁车辆带87、泥上路。不具备条件设置冲洗池的施工现场,应派专人冲洗车辆并将废水收集至污水池。5.3.5 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应当编制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主要污染物状况;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范围;风险管控、修复的目标和基本要求等。2、针对建筑垃圾对土壤带来的污染种类,应做好源头控制,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回收可再利用的资源,积极做好渗滤液导排系统和渗滤液处理设施,严格避免渗滤液流出防渗衬层之类的污染事故发生,做好填埋、消纳区植被覆盖,减轻污染。3、建筑垃圾治理建设项目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50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88、括对土壤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应当采取的相应预防措施等内容。4、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定期评估,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5、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土壤污染重点监管站(点)应当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发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测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6、建筑垃圾产生源头,如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区域,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7、发生突发事件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者89、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污染,并依照法律法规做好土壤污染状况监测、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等工作。8、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筑垃圾等。9、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的,应当根据监测结果,要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运营单位 51 采取相应改进措施。10、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活动,应当编制效果评估报告。效果评估报告应当主要包括是否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等内容。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需要实施后期管理的,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按照要求实施后期管理。11、实施风险管控90、修复活动,应当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处置,并达到相关环境保护标准。12、修复施工单位转运污染土壤的,应当制定转运计划,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报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13、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14、建筑垃圾治理建设项目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5、建91、筑垃圾治理项目用地和周边环境用地土壤保护还 52 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5.3.6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填埋处置工程选址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应满足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要求,不应选在地震断层、滑坡、泥石流、沼泽、流沙及采矿陷落区等地区。2、加强建筑垃圾排放监管工作,对因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致使因建筑垃圾造成地质灾害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3、应重点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场、消纳场水土保持措施的监督管理,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努力防控灾害造成的损失。4、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认真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贯穿92、于建筑垃圾处置场、消纳场的选址、建设和运营工作的始终。5、建筑垃圾处置区、消纳区应根据规划限高、地基承载力、车辆作业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分层厚度、堆高高度、边坡坡度,并应进行整体稳定性核算。6、建筑垃圾消纳场雨期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回填点内部,并应避免边坡塌方。53 5.4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 5.4.1 工程垃圾工程垃圾 1、优先使用绿色建材 绿色建材与传统建材相比,在材料物质上,不仅无毒害、无污染,而且不损害人体健康;在生产原料上,大量使用固体废弃物,节约了天然原材料;在其生产过程中,采用了低能耗的先进制造技术和无污染的生产工艺;而且在今后建筑拆除时绿色建93、材也可以再次重复使用。在建筑设计时的建材选用标准当中,优先选用绿色建材既有利用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排放的要求又是发展生态型建筑业生产的必要条件。2、发展预制装配式建筑 与传统的结构相比,装配式结构有利于节约建材原材料、减少建材的损耗、避免各种建材构件因尺寸不合而二次加工、切割等产生废料,减少了施工阶段的建筑垃圾量。预制装配式建筑结构设计不仅在建筑施工方面,在建筑物未来的拆除方面都更利于实现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化控制。5.4.2 拆除垃圾拆除垃圾 1、在设计阶段考虑未来建筑物的拆除。目前在建筑设计上,很少去思考建筑物在未来的拆除情况,以至于现在的建筑物绝大部分被破坏性拆除,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94、。54 在设计阶段考虑未来建筑物拆除这一思路的提出为建筑物拆除提供了一种替代方法它不仅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还能为建筑物的拆解、材料的回收运输等制造新的商机。2、做好旧建筑的处置评价工作,积极开展旧建筑的多元化再利用,“大拆大建”和“短命建筑”是导致建筑垃圾产量增加的重要因素之一,应当科学地做好旧建筑的处置评价工作,通过科学和适当的方法选择正确的旧建筑处理方案。相对于拆除重建而言,发展旧建筑的更新改造不仅能节约资源,也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量。因此在旧建筑的处置评价工作当中,应当着重发展旧建筑的“资源化再利用”。3、优化建筑物的拆解方式,优化拆解方法能够有效地提高旧建材的再利用率。如分离拆解或者95、分类别拆解,人工拆除内部装修结合机械拆除建筑物的混合拆除方式就可提高以上的建材再利用率;又如采取建筑物的选择性拆解或者解构拆解,这些拆解方法都能有效提高旧建材的再生利用率。5.4.3 装修垃圾装修垃圾 通过推广全装修房、改善施工工艺和提高施工水平等多种方式,从源头上减少装修垃圾的产生量。5.4.4 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 工程渣土和少量工程泥浆可采用区域土方调配的方式,55 减少最终产生的处理需要和填埋消纳的总量。对于施工产生的可用于工程回填的工程渣土,通过区域土方调配优先用于工程回填,对于超出调配量的渣土以及施工产生的膨胀土和淤泥等不能用于工程回填土的工程渣土进入利用和填埋消纳96、环节。区域土方调配首先以规划区内以各个因施工需要回填建筑弃土的建设工地为控制的基本单元,通过信息系统或设计管理机制对该规划区内各项目工地之间的土方填挖量进行平衡调配,如该片区内土方调配无法平衡的则进一步在其他片区进行土方协调平衡。通过区域土方调配使工程渣土尽可能多地用于回填利用,减少其需处理和填埋的量。第六章第六章 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 6.1 建筑垃圾收运模式建筑垃圾收运模式 6.1.1 收运主体收运主体 1、对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的要求(1)具有运输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合法的运输车辆,符合建筑垃圾专用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车辆符合密闭运输要求且安装卫星定位、行驶及装卸记97、录仪等装置;56(3)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2、对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车辆及设备的要求(1)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建筑垃圾排放核准文件副本等相关证件;(2)运输过程中保持车辆整洁,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遗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不得超载超限;(3)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确定的时间、路线、方式、场所进行运输;(4)运输车辆应当符合相应的载运技术条件;(5)运输车辆应有建筑垃圾运输字样、标识等,建立本地区建筑垃圾运输视觉识别系统。3、对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要求(1)有专门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服务的经营管理队伍98、。(2)驾驶、操作人员数量应与企业车辆、设备至少按 1:1的比例配置。6.1.2 收运流程收运流程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向各县(市)区市容环境 57 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建筑垃圾运输核准。个体车辆不得申请办理运输核准,企业车辆不得以个体名义申请办理运输核准。个体车辆承接建筑垃圾运输业务,需要和运输企业签订服务业务,由该企业负责申请办理核准。企业申请办理核准时包含非本企业车辆时,企业需出具和个体车辆签署的协议,并备案。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1、工程垃圾、拆除垃圾 拆除垃圾是指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99、陶瓷、石材、金属、木材等废弃物。工程垃圾是指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新建、改(扩)建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砂浆、模板等弃料。拆除垃圾与工程垃圾成分相似,产生量较大,且位于较大的工地内。优先就地利用,在工地内,可利用人工或者移动式筛分设备,将可回收物分拣出,包括金属、玻璃及木材进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回收利用。58 对于成分简单,易于直接利用的部分渣土,可外运用于其他工程土方回填、场地平整、景观用途、生态修复等功能需求。碎石、砖块可用于路基垫层,也可进入资源化利用厂资源化利用。对于成分复杂、不易直接利用的部分,可运送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厂资源化利用。2、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按照产生地点100、及装修规模分为乡镇装修垃圾、居民装修垃圾、小型工装装修垃圾及大型工装装修垃圾。产生装修垃圾的村民将装修垃圾投放至本乡镇建筑垃圾临时转运点,进行初步分选,分为可回收物、不可回收可燃物、不可直接利用的混合物。可回收物进入再生资源系统。不可回收可燃物进入焚烧厂。不可直接利用的混合物运送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厂。小型工装、居民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分类投放点,进行初步分选,分为可回收物、不可回收可燃物、不可直接利用的混合物。可回收物进入再生资源系统。不可回收可燃物进入焚烧厂。不可直接利用的混合物运送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厂。大型工装装修垃圾应在工地进行初步分选,分为可回收物、不可回收可燃物、不可直接利用的混合物。101、可回收物进 59 入再生资源系统。不可回收可燃物进入焚烧厂。不可直接利用的混合物运送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厂。装修垃圾收运模式装修垃圾收运模式 3、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工程渣土是指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弃土。工程渣土的利用方式有堆土造景、采石场/山体复绿、耕地复垦、公路路基、工程回填、垃圾填埋场覆土等。通过建筑垃圾清运平台,将工程渣土运输至利用地点。60 工程渣土收运模式工程渣土收运模式 6.2 建筑垃圾收运要求建筑垃圾收运要求 6.2.1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收集要求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收集要求 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宜根据土层、类别、土性分类收集,并102、符合下列要求:1、表层耕植土不宜和其他土类、建筑垃圾混合。2、可用作建筑原材料的粉砂(土)、砂土以及卵(砾)石、岩石等,宜分类收集。3、少量工程泥浆应通过工程现场设置的泥浆池收集,严禁未加处置的泥浆就地或随意排放。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泥浆宜预先固化处理。6.2.2 工程垃圾收集要求工程垃圾收集要求 工程垃圾可根据建设工程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实施分 61 类收集,并符合下列要求:1、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可编制工程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2、桩基工程的工程桩桩头、基坑工程的临时支撑可统一收集。现场破碎、分离混凝土和钢筋时,混凝土和钢筋应分类堆放。3、道路混凝土或沥青混合料应单独收集。4、其他工程垃圾不103、应与工程桩桩头、支撑或道路混凝土、沥青混合料混杂。6.2.3 拆除垃圾收集要求拆除垃圾收集要求 拆除垃圾可根据拆除工程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实施分类收集,并符合下列要求:1、大型拆除工程施工前,可编制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按根据拆除工程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实施分类收集。2、建(构)筑物拆除前应清除、腾空内部可移动设施、设备、家具等物品。3、附属构件(门、窗等)可先于主体结构拆除,分类堆放。4、拆除的混凝土梁、柱、楼板构件或其他预制件可统一 62 收集。5、砖瓦宜分类堆放,完整的砖瓦可再利用。6.2.4 装修垃圾收集要求装修垃圾收集要求 装修垃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杂,其分类收集应符合下列要求:1、104、较大的装修工程,可在施工前编制完成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2、住宅装修合同应明确业主、施工单位关于装修垃圾分类收集的职责。3、装修垃圾应袋装收集。无机装修废料(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等)不应与有机杂物、金属等混杂。4、住宅小区应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点。5、非住宅装修工程,装修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6.3 建筑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筑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根据葫芦岛市的实际情况,建筑垃圾采用“分类投收、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的模式,使葫芦岛市的建筑垃圾能及时地收集、运输、处理,从而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市容市貌。建筑垃圾收运、处理全过程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垃圾和危险废物。建筑垃圾进入收105、集系统前宜根 63 据收运车辆和收运方式的需要进行破碎、脱水、压缩等预处理。6.3.1 污染环境防治措施污染环境防治措施(1)使用密闭的垃圾车进行运输:使用密闭的垃圾车可以有效地防止粉尘等污染物的泄露,减少对环境的污染。(2)设立规范的清运路线和专用运输通道:相关管理机构应设立规范的清运路线和专用运输通道,避免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散落或遗洒,降低对环境的污染。(3)对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管理:要求运输车辆必须经尾气检测合格,且不得超载。对运输散装建筑材料的车辆,物料不得超过车帮并须采取有效的遮蔽措施。出场前对车帮、车轮等进行冲洗,防止车辆的遗洒和夹卷。(4)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106、工现场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以减少道路扬尘和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5)控制运输设备的噪声:选择低噪音、低振动的运输车辆,并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控制运输车辆的速度,避免急加速和急刹车等行驶方式;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检查和维护运输车辆,保证发动机、排气系统等设备正常工作。64 6.3.2 运输路线要求运输路线要求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属于特殊行业运输车辆,在葫芦岛市城区范围内运输需要由建筑垃圾产生企业向主管部门申报,收运线路由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报批的所在地拟定,制定的原则有:(1)就近运输、减少成本;(2)允许全天收运,但限行时段和限行路段除外。龙港区建筑垃圾运输路线自龙港区建筑垃107、圾堆填场,经海韵路、外环路、萌金线运送至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填埋处置场和资源化利用厂;连山区建筑垃圾运输路线自连山区建筑垃圾堆填场,经文星路、外环路和萌金线运送至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填埋处置场和资源化利用厂;南票区建筑垃圾运输路线自黄土坎乡规划的建筑垃圾堆填场,经 S306、G102、岛东和萌金线运送至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填埋处置场和资源化利用厂;综上,本规划要求建筑垃圾收运路线必须严格按照报审运输路线行驶,不得在公安交警部门规定的限行路段、限行时间内通行。65 6.4 建筑垃圾分建筑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类收运设施设备 6.4.1 装修垃圾收集点装修垃圾收集108、点 装修垃圾收集点为装修垃圾的前端收集设施,用于居民在建造、装饰、维修和拆除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集中收集和临时堆放,从而有利于装修垃圾集中运往建筑垃圾调配场、消纳场和终端处理设施。规划葫芦岛市新建居住小区,应在规划建设时同步配套设置若干场地作为装修垃圾的收集点,并于小区一并投入使用,同时应有环卫主管部门参与验收;精装修成品住房应在工地施工场地内单独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点,确保装修垃圾与其他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同时装修垃圾收集点用地面积不宜小于 80 平方米(因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目前仍处在起步阶段,目前尚未出台关于装修垃圾收集点面积的相关规范,规范参照环境卫生设施标准(CJJ27-2012)中居109、住小区生活垃圾收集站面积不宜小于 80 平方米的规定),同时需对场地进行平整和硬化,配置上下水设施,装卸垃圾时应洒水降尘。无物业的居住区和门店,由属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设置相对集中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可结合老城区的拆建改造或利用暂不使用地块设置。66 6.4.2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建筑垃圾调配场主要用于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的集中和前端分拣,以及暂时无法进行利用的建筑垃圾和运输距离远、需要中转的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其中的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运输到终端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或运输到有需求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再生建110、材厂)。工程渣土再利用以回填为主。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服务半径应控制在 3-5 公里以内,结合葫芦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确定的城市未来发展格局,近期在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规划建设 6 处建筑垃圾堆填场;同时,结合以上各堆填场及资源化利用厂建设 8 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满足以上各区县的建筑垃圾转运需求。建筑垃圾调配场由各区政府负责落实选址,建立利用现有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已拆未建用地、储备用地等进行设置,若该用地被使用,自然资源部门应协助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提供其他用地替代。此规划建筑垃圾调配场的选址地点仅为拟定及建议,实际选址由各区政府自行进行选址111、:建筑垃圾处理厂建成后,现有存量垃圾需衔接处理厂收运处置。结合各乡镇镇区附近设置 1 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为各乡镇 67 垃圾处理和转运服务。同时加强农村建筑垃圾管理,规划建设农村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加大巡查治理力度,严禁乱排乱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建筑垃圾堆放区宜保证 5 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高于周围的坪不宜超过 3 米;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 15 厘米,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面水导排要求;堆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总平面布置及绿化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112、的规定;同时,现状建筑垃圾填埋场兼具建筑垃圾调配场功能,主要用于暂时无法回填的工程渣土的临时存储。68 第七章第七章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 7.1 建筑垃圾直接利用建筑垃圾直接利用 7.1.1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的直接利用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的直接利用 工程渣土利用的主要方式有:堆土造景、采石场/山体复绿、复垦耕地、公路路基等。(1)堆土造景:采用堆坡造景方式,如道路旁防护绿地以 30 度角的斜坡堆起,则可以使得绿化面积增加约 15%,而将坡做成弧形,则增加面积更多。同时在现代都市中,基本都会以种植草坪、矮灌木、高大乔木的方式逐步递进,以强调城市景观绿化层次感,而在斜坡或113、是弧形坡面上种植多层次植物,空间则更为立体,景观造型更为丰富;(2)采石场/山体复绿:工程渣土作为采石场、破坏山体的堆土复绿,用于生态恢复。根据采石区域的高度、坡度等三维空间特征,通过垂直绿化、分层台地式覆土种植、缓坡地直接覆土种植等方式恢复被破坏自然生态面貌;(3)耕地复垦:工程渣土的土虽然大都是有机质很少的生土,但这些土只要不是化工厂等污染地块挖出的,就都是未经污染的,虽然不含有腐殖质,但可以用人工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如秸秆腐烂后混入其中,使城市弃土成为富含有机质的泥土。把经过处理的城市弃土运到农村用于耕地复垦,69 或者低洼低产农田的改造或耕地复垦;(4)公路路基:工程渣土可作为公路路基114、的垫层材料使用;(5)工程回填:作为工程所需的回填材料进行回填利用;7.1.2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的直接利用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的直接利用 葫芦岛市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直接利用的情况较少,主要去向为调配场、资源化利用或处置。7.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装修垃圾和工程垃圾、拆迁垃圾,经分拣后具备资源化利用价值的木材、金属、玻璃进入回收利用渠道,混凝土块等纳入资源化利用设施进一步资源化利用。开展全过程的建筑垃圾减量、回收、资源化利用工作,是未来建筑垃圾处理发展的主要方向,建筑垃圾应尽量综合利用,因地制宜选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7.2.1 渣土渣土 渣115、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建筑渣土一般分为上层土和下层土,可分层利用。下层土可用来烧制砖瓦,而上层土可代替传统的黄泥土用于园林绿化,利用垃圾中筛分出的土生产道路用底基层材料。将胶凝材料与垃 70 圾中的土经过配制,采用固化剂技术可生产混凝土路面砖等制品。7.2.2 混凝土、碎石、砖块混凝土、碎石、砖块 利用废弃建筑、道路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再生利用品在质量、安全、技术性能、环保等方面均应符116、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在产品明显标注再生利用标识。7.2.3 旧木材、木屑旧木材、木屑 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用于造纸等。不含有毒物质的碎木、锯末和木屑,如没有经过防腐处理的废木料、无油漆的废木料,可进入焚烧厂直接作为燃料利用其燃烧释放的能量。7.2.4 沥青沥青 在屋面拆除和道路翻修后会产生大量沥青、凝上的混合物,经过分选分离之后,沥青材料还可以循环使用,旧沥青 71 路面经过破碎筛分,和再生剂、新骨料、新沥青材料按适当比例重新拌合,形成具有一定路用性能的再生沥青混凝土,用于铺筑路面面层或基层。7.2.5 117、金属金属 部分金属有利用价值,如可在现场用钢筋头制作马凳,或用于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铁钉和铁丝等剩余价值不高、回收也比较费工时的金属,收集后进入废品回收系统。表表 7 7-1 1: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方法: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方法 开挖泥土 堆山造景、回填、绿化 碎砖瓦 砌块、墙体材料、路基垫层 混凝土块 再生骨料、路基垫层、碎石桩、行道砖、砌块 砂浆 砌块、填料 钢材 再次使用、回炉 木材、纸板 复合板材、燃烧发电 塑料 粉碎、热分解、填埋 沥青 再生沥青 玻璃 高温熔化、路基垫层 其他 填埋 政府结合处理工艺、处理场地、资金投入、设施设备配置水平等设定准入条件,通过市场准入制度及与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118、,鼓励相关企业进入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市场,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引导葫芦岛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 72 利用企业合理布局,同时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7.3 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处置 不能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当交由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7.4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 7.4.1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1、场地选址的原则(1)是从防止污染角度考虑的安全原则:安全原则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选址的基本原则。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119、厂建设中和使用后应保证对整个外部环境的影响最小,不使场地周围的水、大气、土壤环境发生恶化。(2)是从经济角度考虑的经济合理原则:经济原则是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从建设到使用过程中,单位垃圾的处理费用最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使用后资源化价值最高。即要求以合理的技术经济方案,以较少的投资达到最理想经济效果,实现环保的目的。73(3)是从建设角度考虑的可实施性原则:可实施性原则是指不占用耕地,土地性质符合选址要求的非耕地、非建设用地的施工处理要求不高的其它用地。2、场地选址技术要求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20、。(2)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土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3)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应满足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要求,不应选在发震断层、滑坡、泥石流、沼泽、流沙及采矿陷落区等地区。(4)应交通方便、运距合理,并应综合建筑垃圾处理厂的服务区域、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能力、产品出路、预留发展等因素。(5)应有良好的电力、给水和排水条件。(6)应位于地下水贫乏地区、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的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地区,及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7)厂址不应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当必须建在该类地区时,应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其防洪标准应符 74 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2014 的有关规定。另121、外,厂址选址还应满足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可参考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指南。同时,厂址选择应在对场地的地形、地貌、植被、地质、水文、气象、供电、给排水、交通运输及场址周围人群居住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对选址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社会及环境比较的基础上,完成选址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最终确定选址。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规划布局 结合葫芦岛市实际情况,统筹推进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在葫芦岛市本级、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各建一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2027 年底前建成。75 表表 7 7-2 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规划一览表资源化利用厂规划一览表 服务片区 名称 位置 设 122、计 规 模(吨/日)占 地 面 积()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类型 建筑垃圾种类 规划建设时序 龙港区、连山区南票区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北侧 1250 25000 资源化利用厂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024-2030 兴城市 兴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曹庄镇滨海大道北侧 1000 20000 资源化利用厂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024-2030 绥中县 绥中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大台山风景区东侧 500 15000 资源化利用厂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024-2030 建昌县 建昌123、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牦牛营子乡樱桃沟村 1000 20000 资源化利用厂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024-2030 合计 3750 80000 76 4.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功能设置 葫芦岛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的功能主要包括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内部功能和配套建设设施功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内部功能是指资源化利用厂内部生产、管理及其他配套功能,主要包括:原料及成品贮存设施:建筑垃圾堆场、骨料堆场、产品堆场;建筑垃圾分类设施: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的分拣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通过破碎、分拣使建筑垃圾成为骨料、沙石等可利用资源的设施;再生产品生产设施:利用分选后的建124、筑垃圾或资源化利用后的建筑垃圾生产再生产品的设施。其中包括混凝土制品生产线、无机混合料搅拌站、混凝土搅拌站、预拌砂浆生产线。随着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技术的进步还可以增加其他的生产设施,其产品和设施必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和通过评审鉴定;再生产品辅助生产与配套设施:主要包括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喷淋系统(除湿法破碎外),水循环利用系统(湿法破碎),混凝土制品太阳能养护窑及各类仓库和再生产品堆场;配套设施包括试验室、围护设施、磅秤站、进出场车辆 77 车轮冲洗站、厂区道路、室外夜间照明、给水、排水、消防、供电、机修、交通、通信设施等;配套服务设施:智能监管系统、行政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配套建125、设设施功能是指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同步配套建设的其他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主要包括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筑垃圾专用消纳设施等。规划根据场地选址的建设条件,用地规模等因素,合理规划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的功能。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的功能见下表。表表 7 7-3 3: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功能一览表: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功能一览表 功能功能 利用厂利用厂 名称名称 源化利用厂内部功能源化利用厂内部功能 配套建设设施配套建设设施 备注备注 原料及原料及成品贮成品贮存设施存设施 建筑垃建筑垃圾分类圾分类设施设施 资源化资源化利用设利用设施施 再生产再生产品生产品生产设施设施 建筑垃建筑垃圾转运圾126、转运调配场调配场 建筑垃建筑垃圾专用圾专用消纳场消纳场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 兴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绥中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建昌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注:表示应设功能,表示可设功能。78 7.4.2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堆填场及堆填场及填埋填埋处置处置场场 本次规划的建筑垃圾填埋消纳设施包括建筑垃圾堆填场和建筑垃圾填埋处置场两类。建筑垃圾堆填场主要用作存量及近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消纳的堆填场地,远期建筑垃圾填埋处置场建设完成后,堆填场地剩余库容可继续消纳符合堆填条件的建筑垃圾,其余垃圾在经过资源化处理后统一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处置场填埋。1.建筑垃圾填埋处置场选址 本次规划遵循垃127、圾填埋场的布局指导原则和相关选址要求,根据各服务区域内规划建设情况及新区发展方向、场址自然条件、规划用地情况、服务年限及技术、经济合理性等因素对建筑垃圾填埋场备选选址进行了认真的现场踏勘,选择规划区内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表表 7 7-4 4:建筑垃圾填埋场选址分析一览表:建筑垃圾填埋场选址分析一览表 名称名称 位置位置 用地情况分析用地情况分析 地 形地 形地貌地貌 供 水供 水供 电供 电及 排及 排水水 土地利土地利用情况用情况 交通条件交通条件 用地面用地面积(公积(公顷)顷)现场照片现场照片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固废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固废地 势低洼,高 程明 显128、低 于周 边土地 紧 邻固 废处 理厂,水电 条件 较为 完善-毗 邻葫金线和京哈高速,与市区未来交通联系方便,规划交通条件较好,对1.16 79 处理项目建筑垃圾填埋场 处理项目北侧 城市交通 无影响。绥 中县 建筑 垃圾 填埋 处置场 绥 中县 北台 村东侧 地 势低洼,高 程明 显低 于周 边土地 水 电条 件较 为完善 废弃矿坑 紧邻京哈高 速 北侧、凌绥高速西侧 5.0 2.建筑垃圾堆填场选址 规划根据葫芦岛市城市发展的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向,以各项已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道路竖向设计、场地竖向设计为基础,通过分析规划区内建筑垃圾产生发展趋势,以及规划期限内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需求,以优129、化资源配置为基础,选择规划区内的建筑垃圾堆填场。葫芦岛市建筑垃圾堆填场选址分析详见下表。80 表表 7 7-5 5:葫芦岛市建筑垃圾:葫芦岛市建筑垃圾堆填堆填场选址分析一览表场选址分析一览表 城区(服务城区(服务区)区)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位置位置 地形地貌地形地貌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情况情况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规划利用与规划利用与要求要求 现场照片现场照片 连山区城区 1 连山区建筑垃圾堆填场 锦 郊 街 道刘 台 子 村西洼子 农村宅基地(已拆迁)10400 规划堆填场 龙港区城区 2 龙港区建筑垃圾堆填场 -规划堆填场 兴城市城区 3 兴城市建筑垃圾堆填场 曹 庄 镇 滨海 大 道 130、北侧 地势平坦开阔 草地、坑塘水面 135900 规划堆填场 81 绥中县城区 4 绥中县东戴河新区数时街建筑垃圾堆填场 绥 中 县 鑫亿 利 机 动车 检 测 有限 公 司 东北侧 地势平坦开阔 30000 规划堆填场 建昌县城区 5 建昌县建筑垃圾堆填场 牦 牛 营 子乡 樱 桃 沟村 低丘陵谷地 林地、荒滩 60600 规划堆填场 南票区城区 6 南票区建筑垃圾堆填场 黄 土 坎 乡政府对面 63000 规划堆填场 82 3.建筑垃圾填埋消纳设施规划(1)建筑垃圾填埋消纳量预测 根据第四章的预测,全市各类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处理量及填埋消纳量详见下表。表表 7 7-6 6:全市建筑垃圾:全131、市建筑垃圾规划期末规划期末填埋消纳需求量一览表填埋消纳需求量一览表 年份年份 产 生 量产 生 量20302030 年年 处 置 量处 置 量20302030 年年 产 生 量产 生 量20352035 年年 处置量处置量20352035 年年 总处理量总处理量 (万吨)(万吨)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万吨/年)44.05 17.62 50.82 15.25 181.97 工程渣土(含工程泥浆)(万吨/年)132.14 6.61 152.47 7.62 77.76 建筑垃圾处理需求量(万吨/年)176.19 24.23 203.29 22.87 259.73 表表 7 7-7 7:全市建132、筑垃圾填埋消纳:全市建筑垃圾填埋消纳总总需求量一览表需求量一览表 建筑垃圾种类建筑垃圾种类 建筑垃建筑垃圾产生总圾产生总量(万吨)量(万吨)资源化利用总资源化利用总量(万吨)量(万吨)填埋消纳总量填埋消纳总量(万吨)(万吨)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 518.4 336.45 181.97 工程渣土(含工程泥浆)1555.19 233.28 77.76 建筑垃圾处理需求量 2073.59 569.73 259.73(2)建筑垃圾填埋处置场规划 根据葫芦岛市建筑垃圾填埋消纳需求量预测,及填埋消纳场选址情况,在征求各城区及相关部门意见之后,确定规划远期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场两个,位于塔山乡信屯村葫芦133、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厂内以及绥中县北台村东侧,详见表。83 表表 7 7-8 8:葫芦岛市建筑垃圾填埋场规划一览表:葫芦岛市建筑垃圾填埋场规划一览表 编号 名称 位置 设计规模(吨/日)占 地面 积()建 筑 垃圾 消 纳场 所 类型 建筑垃圾种类 规划建设时序 投资(万元)备注 1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建筑垃圾填埋处置场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北侧 100 11600 填 埋 处置场 工 程 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 除 垃圾、装修垃圾 2024-2030 430 2 绥中县建筑垃圾填埋处置场 绥中县北台村东侧 400 50000 填 埋 处置场 工 程 渣134、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 除 垃圾、装修垃圾 2024-2030 1500 (3)建筑垃圾堆填场规划 在征求各城区及相关部门意见之后,确定规划近期新建6 个建筑垃圾堆填场,满足建筑垃圾填埋要求。堆填场规划情况详见表。84 表表 7 7-9 9:全市建筑垃圾:全市建筑垃圾堆填堆填场规划一览表场规划一览表 编号 名称 位置 设 计 规 模(吨/日)占地面积()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类型 建筑垃圾种类 规划建设时序 投资(万元)1 连山区建筑垃圾堆填场 锦郊街道刘台子村西洼子 70 10400 堆填场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024-2030 270 2 龙港区建筑垃圾堆填场135、 -堆填场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024-2030 3 兴城市建筑垃圾堆填场 曹庄镇滨海大道北侧 200 135900 堆填场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024-2030 2500 4 绥中县东戴河新区数时街建筑垃圾堆填场 绥中县鑫亿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东北侧 28 30000 堆填场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024-2030 550 5 建昌县建筑垃圾堆填场 牦牛营子乡樱桃沟村 200 60600 堆填场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024-2030 180 6 南票区建筑垃圾堆填场 136、黄土坎乡政府对面 100 63000 堆填场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024-2030 1500 85 根据上述填埋消纳需求预测,至远期 2035 年,全市需要填埋消纳的建筑垃圾总量为 259.73 万吨,按每立方米 1.6 吨进行体积换算,约合 162.33 万立方米。按规划建筑垃圾填埋场及堆填场最大容量超过 170 万立方米(规划总库容为 270万立方米:规划期内建设规模 170 万立方米,远景预留处理规模 100 万立方米),所以规划填埋消纳场能够满足近远期建筑垃圾的填埋消纳需求。(4)建筑垃圾填埋消纳场设施建设内容 建筑垃圾消纳场设施包括主体设施和配套设施两137、个方面。主体设施包括:计量设施、填埋库区设施、防渗系统、雨水污水分流设施、场区道路、垃圾坝、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设施包括:进场道路、备料场、供配电设施、给水排水设施、生活和管理设施、设备维修设施、消防和安全卫生设施、车辆冲洗设施、通信及监控设施、停车场等。(5)填埋消纳场建设控制要求 填埋消纳场建设控制要求应满足以下要求:填埋库区应根据规划限高、地基承载力、车辆作业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分层厚度、堆高高度、边坡坡度,并应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填埋库区地基应是具有承载填埋体负荷的自然土层或经过地基处理的稳定土层。对不能满足承载力、沉降限制及 86 稳定性等工程建设要求的地基,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填埋库138、区地基边坡设计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SL386、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岩土工程技术规范CJJ176 有关规定执行。垃圾坝地基处理的基本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的相关规定。坝体稳定性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垃圾坝体下游存在生产设备、生活管理区时,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行坝体安全稳定性分析计算。坝体稳定性分析的抗剪强度计算,宜按现行行业标准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 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填埋场场址水文地质情况,对可能发生地下水对基础层稳定或对防渗系统破坏的潜在危害时139、,应设置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可参照污水收集导排系统进行设计。进场物料粒径宜小于 0.3m,大粒径物料宜先进行破碎预处理;工程渣土与泥浆应经预处理改善渣土和淤泥的高含水率、高粘度、易流变、高持水性和低渗透系数的特性,改性 87 后的物料含水率小于 40%方可填埋处置。进场填埋物料中杂质(生活垃圾、塑料、金属材料、木质材料、腐殖质、泡沫轻物质等)含量超过 5%时,填埋库区应设防渗系统和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防渗系统结构应根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的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采用防渗处理的填埋库区,在库区底部应铺设渗源液收集和导排系统,并且宜设置长久有效的疏140、通设施。渗沥液收集和导排系统包括导流层、导流盲沟、渗沥液收集导排管道、集水井、泵房等。同时应设渗沥液调节池,调节池应有足够容量,其容量应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设计。渗沥液处理后排放标准按现行相关标准或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执行的排放标准。填埋场应雨污分流,其排水能力应按照 50 年一遇,100年校核设计。地下水导排系统应做到及时排导,防止地下水对地基和防渗系统产生不良影响,其排水能力应与地下水产生量相匹配。填埋场的防洪标准应按照不小于 50 年一遇洪水位考虑,遵循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以及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141、,并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相符。88 填埋场主要设备有推土机、压实机、挖掘机、装载机、破碎机、筛分机。各类设备配置数量与作业需求相适应。填埋场封场堆体整形设计应满足封场覆盖层的铺设和封场后生态恢复与土地利用的要求。堆体整形顶面坡度不宜小于 5%。边坡大于 10%时宜采用多级台阶,台阶间边坡坡度不宜大于 1:3,台阶宽度不宜小于 2m。填埋堆体的稳定性应考虑封场覆盖、堆体边坡及堆体沉降的稳定。封场覆盖应进行滑动稳定性分析,确保封场覆盖层的安全稳定。填埋堆体边坡的稳定性计算宜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 中土坡计算方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填埋场运行期间宜设置堆体变形与污水142、导流层水位监测设备设施,对填埋堆体典型断面的沉降、水平移动情况及污水导流层水头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滑移等危险征兆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堆体变形与污水水位监测宜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岩土工程技术规范CJJ176 中有关规定执行。89 对于临时消纳场封场后作为建设用地使用的,应根据建设用地性质和使用要求,对消纳回填建筑垃圾的填埋提出夯实系数,在封场验收中按夯实系数进行验收。7.4.3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建筑垃圾转运设施是指建筑垃圾临时分类堆放,具备安全、环保存放和外运条件的设施。主要包括堆放及转运场地、初级分选设施和辅助管理设施、围挡设施等。转运调配场内宜设置分选区143、分类堆放与转运区、生产管理区等。分选系统可根据末端处理要求和现场实际条件设置机械及人工分选设备。本次规划葫芦岛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设施主要包括固定转运调配场和临时转运调配场两类。1.固定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1)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布局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结合几个备选点的实际情况对比分析,本次规划固定式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8 个,分别结合各堆填场和资源化利用厂设置。固定式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主要用于建筑垃圾的分类、分拣和转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的中转贮存和简单处置,并兼顾区域土方调配功能。90 表表 7 7-1010:(:(20242024-20302030 年)葫芦岛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一览表144、年)葫芦岛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一览表 编号 名称 位置 设 计 规 模(吨/日)占 地 面 积()1 连山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锦郊街道刘台子村西洼子 200 4000 2 龙港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3 兴城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曹庄镇滨海大道北侧 1000 20000 4 绥中县东戴河新区数时街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绥中县鑫亿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东北侧 300 60000 5 绥中县城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大台山风景区东侧 600 16000 6 建昌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牦牛营子乡樱桃沟村 600 8000 7 南票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黄土坎乡政府对面 700 10000 8 葫芦岛东部145、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北侧 300 5000(2)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功能设置 转运调配场的主体功能设施主要包括围挡设施、分类堆放区、场区道路、地基处理和环保设施等。转运调配场总平面布置及绿化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的规定。2.临时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 临时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主要用于区域土方调配的建筑渣土的临时贮存和调配中转,兼顾其他建筑垃圾的中转。规划配合市区开发建设和区域土方调配需求,在集中开发片区设置临时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临时转运调配场可选择开 91 发片区周边的废弃采矿坑作为临时用地,或选择对片区开发影146、响较小的防护绿地或公园绿地等作为临时建设用地。临时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在其所在片区建设基本完成或其临时用地需要启动建设时,即应结束使用期限。临时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结束使用后,其临时用地应按原规划性质进行恢复或建设。7.4.4 移动式资源化利用设施移动式资源化利用设施 根据全市建筑垃圾处理规模需求预测和资源利用化率,近期 2030 年,建筑垃圾处理总需求量 46.25 万吨/年;远期2035 年,建筑垃圾处理总需求量 58.44 万吨/年。而规划的四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的年处理总量近期为 100 万吨/年,远期 135 万吨/年。即近远期固定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完全能够满足市区及各县区城区范围147、内产生各类建筑垃圾的处理需求。但仍将考虑基于以下因素设置 1 处移动式建筑垃圾处理场用于近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需求,远期建议按需要设置移动式建筑垃圾处理场用于建筑垃圾的就近就地处理和利用。主要考虑因素如下:对于建筑垃圾堆放比较集中,规模较大,而且交通不是很方便的部分集中拆旧区或施工区,可利用移动式资源化利用设施对场地建筑垃圾进行初级资源化利用或预处理。经移动式资源化利用设施简单预处理后,一部分骨料等处理产品 92 可直接交易利用,其他部分则安排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进行进一步分类处置和利用。通常能够产生一定规模建筑垃圾的源头绝大部分为建筑工地,故规划将各建筑工地作为研究的基本单元,各单元间可在148、信息技术平台上市场化地调剂所需处理利用的建筑垃圾。成立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技术咨询和设备出租机构,对城市的各类旧改拆迁项目和新建施工项目提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机械设备的租赁,使每一个施工现场都可以成为一处临时的建筑垃圾处置场,都能够最大程度地循环利用建筑垃圾,形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移动式资源化利用设施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该设备为移动破碎筛分联合体,对各种大型大块物料进行多级破碎。另外移动破碎站设备占地面积小,设备灵活、方便,机动性强,可节省大量基建及迁址费用;能够对物料进行现场破碎而不必将物料运离现场再破碎,并可随原料开采面的推进而移动,从而大量降低了物料的运输149、费用。移动破碎站配置灵活,可以根据实际现场设计改型或特殊性移动破碎站,非常适合建筑垃圾破碎。93 移动式资源化利用设施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 第八章第八章 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 8.1 存量建筑垃圾现状分析存量建筑垃圾现状分析 葫芦岛市现有建筑垃圾存量堆放点 9 处。其中,连山区1 处、龙港区 1 处、绥中县 3 处、建昌县 2 处、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2 处。以上 9 处垃圾堆放点均未获得相关环保手续。现状存量垃圾堆放点占地总面积 16.13 公顷,垃圾体积共计 11.77 万立方米,合 17.9 万吨。涉及建筑垃圾类型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五150、类。94 表表 8 8-1 1:建筑垃圾存量统计表:建筑垃圾存量统计表 编号 位置 垃圾类型 占地面积()垃圾体积(万 m)1 连山区天化街光明加油站对面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300 0.02 2 龙港区 CBD 建筑垃圾中转站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3000 1.5 3 绥中县北外环东段(万树花城西侧)工程垃圾、装修垃圾、拆除垃圾 2000 0.15 4 北外环西段(原狗场院内)工程垃圾、装修垃圾、拆除垃圾 6000 1.53 5 绥中县鑫亿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东北(数时街北)工程垃圾、装修垃圾、拆除垃圾 3000 7 6 建昌县月亮151、湖小区南侧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66000 0.25 7 建昌县凌河御景小区东侧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6000 0.063 8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教育园社区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30000 0.63 9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白沙社区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5000 0.63 合计 161300 11.77 8.2 存量治理工作机制存量治理工作机制(1)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坚持聘请第三方核算装修垃圾处置成本,探索建立“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有偿服务收费制度。将未出让土地上的积存152、垃圾处置费用纳入土地出让成本,破解拆迁垃圾处置难题。95(2)优化政策性扶持机制。在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优先使用建筑固废再生产品,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提高资源化产品技术含量和产品性能。建立完整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体系,所生产的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再生铺装等建材,广泛应用于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及海绵城市建设。(3)做强产业链带动机制。大力发挥组团发展优势,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建设装修垃圾分选中心、再生商砼站和水稳站、再生装配式建筑基地、技术研发中心等,形成从固废回收到产品资源化利用的产业链条,实现了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利用。8.3 存量治理计划存量治理计划 规划至 2030 年,除153、绥中县鑫亿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东北(数时街北)一处未来依托现状存量垃圾堆放点建设堆填场外,其余各堆放点存量建筑垃圾均需要转移至规划的垃圾堆填场或资源化利用厂等处理设施处,完成处置现有存量建筑垃圾未进行资源化处理的部分。主要计划包括:(1)加强存量建筑垃圾分类处理 针对不同类型的存量建筑垃圾,制定相应的分类处理方案。对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 96 圾等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减少垃圾的混合堆放,提高回收利用率。(2)推行垃圾资源化利用 对于无法进行分类处理和直接利用的垃圾,采用资源化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理,同时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3)建设垃圾填埋场 对于无法进行分类处理和资源154、化利用的垃圾,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通过科学合理的填埋方式,减少填埋产生的渗滤液对地下水的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4)加强监管和执法。建立健全的存量垃圾治理监管体系,加大对存量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确保存量垃圾处理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8.4 存量治理要求存量治理要求 建筑垃圾存量治理的主要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源头减量:在项目规划、立项和设计文件中增加工程渣土消纳平衡内容,通过提高标高、堆坡造景等方式提升工地回填利用比例,减少土方外运。建设工程项目应在建筑 97 垃圾处理方案中明确减量目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文件、承发包合同和施工组155、织设计中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减排的具体措施。(2)提升消纳处置能力:编制土方消纳专项规划,指导各区落实区级消纳场所及暂存中转场所。加快研究并落实市级消纳场所,结合城市开发、交通、公园城市建设及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拓展区域土方消纳空间。对于不能实现区内平衡的工程项目,由相关部门协助统筹市级消纳场所托底消纳。(3)强化资源化处理:推动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和管理,提升拆房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研究制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推广应用办法和强制使用标准,加强建筑垃圾再生骨(粉)料和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质量把关。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推进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中强制应用符合标准的建156、材产品。(4)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快完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管理体系,明确建筑垃圾消纳场与资源化利用厂的用地需求。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管理。98 第九章第九章 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 9.1 管理制度机制建设管理制度机制建设 规划建议葫芦岛市建筑垃圾管理制度采用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政许可制度,该制度主要是要求处置和运输建筑垃圾的企业进行审批。为了更加有序推进建筑垃圾运输处理工作,规划建议还需出台以下管理制度:(1)联合执法制度 针对建筑垃圾偷倒乱倒、严重影响市容的情况,应进一步加大执法157、打击力度,有效遏制相关违法行为。公安、环保、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应全面落实联勤联动机制,在切实强化日常执法管理的基础上,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对擅自运输、不按规定线路运输、不密闭运输、抛洒滴漏、超载超限、擅自加高栏板、卫星定位系统运行不正常、随意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驾驶人从严处罚,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所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对运输单位的车辆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责任管理制度 99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建设工地的管理力度,督促建设、施工单158、位加强工地现场管理,在完善落实围挡作业、出入口硬化、车辆冲洗等措施后,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避免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同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与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并采用经核定符合条件的车辆装备进行运输作业。建立信用考核制度,对屡次违反建筑垃圾管理相关规定的建设施工单位予以信用扣分,直至市场限入。(3)污染者付费和政府补贴制度 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同时,在收费政策尚未落实之前,政府应给予处理企业一定政策扶持。税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减免优惠政策。(4)再生利用产品优先政策 为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159、利用,市政府应给予建筑垃圾再利用企业一定的政策扶持,落实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优先政策。政府公共设施建设或市政动迁项目优先采用再生砖等产品,建设施工单位使用建筑垃圾制砖产品可按照数量减免建筑垃圾处置费。(5)市场准入机制 100 对从事建筑垃圾收运、处理的企业,从企业规模、车辆配置要求、环保要求等多方面划定行业准入门槛。通过资质管控,一方面逐步提高处理企业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另一方面逐步提高运输企业的规范性,逐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运输车辆。(6)运输监督机制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应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以及建筑垃圾主管部门规定的自有运输车辆数量、核载吨位,满足密闭化、分类运输的各项160、要求,应逐步完善车辆定位系统和视频监视装置,建筑垃圾运输车的年度常规检验由城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结合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包括新车上牌检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验中相关检验项目进行。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对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行政许可的企业经营者以及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行政许可的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包括车辆驾员、现场作业人员等),应进行相关法规、标准及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运输单位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至批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超重、超载、超速,对发生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车辆驾驶员和运输单位,应取消或限制其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101(7)投诉举报制度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161、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窗口或平台,设立建筑垃圾管理违规行为的举报电话和网址,鼓励群众对建筑垃圾偷倒乱倒,超重运输等行为进行监督,并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可依据法律采取批评教育、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的,可将责任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责任人等信息,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提供有效举报信息的群众设立奖金(可从对非法运营单位处罚的罚款中划拨)。(8)应急机制 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迁废料的运输由企业负责,运输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主要由运输企业自行解决,管理部门协助;装修垃圾的运输由环卫部门负责,运输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主要由环卫部门自行解决162、,特别重大问题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突发情况及应急方案见下表。表表 9 9-1 1:突发情况及应急方案一览表:突发情况及应急方案一览表 环节环节 事件事件 应急方案应急方案 运输 交通事故,建筑垃圾抛洒路面 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协调属地环卫部门至事发路段及时清理 车辆故障、违章或交通堵塞 运输企业自行调派车辆 处理处置 建筑垃圾产生量急剧增长 储备可临时堆放建筑垃圾的场地,先充分利用已有储运消纳场进行堆放,再运至临时场地暂时堆放,联系周边县市进行利用或填埋 102 处理设施无法工作 堆放于调配场;主管部门定期汇总作业片区较大面积的未利用土地,作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的后备场地,在突发事件后有需要时163、进行临时性的征用。建筑垃圾填埋场未建时的过渡时期 利用现有建筑垃圾储运设施进行临时堆放 9.2 部门职责分工部门职责分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管委会)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等活动进行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立项审批,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政策支持范围。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规划、用地手续审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道路运输经164、营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道路运输相关资质进行审核与管理,并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103 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对河道、湖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公安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通行管理,依法打击建筑垃圾违法犯罪活动。科学和技术部门负责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中转、利用、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建筑垃圾的相关管理工作。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协调促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165、9.3 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 为了确保建筑垃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能更加的贴合实际,更便于实施,本规划根据葫芦岛市建筑垃圾治理实际情况,在市区范围内根据不同服务区、不同功能和所处的不同治理阶段等,以及结合堆填场、填埋场和调配场等的规划布置,建设了不同等级和不同功能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详细规划如下:104 市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智慧城管中心):主要负责对全市建筑垃圾治理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管理,并上报上一级管理系统,同时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资源化利用信息服务中心:四片区各一个,分别位于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兴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绥中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昌县建166、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主要负责对本服务区内建筑垃圾治理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管理,并上报上一级管理系统,同时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转运调配信息终端:四片区各一个,分别位于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兴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绥中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昌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主要负责对本服务区内建筑垃圾转运调配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管理,并上报上一级管理系统,同时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填埋场管理服务终端:位于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固废处理项目建筑垃圾填埋场;主要负责对本填埋场内建筑垃圾填埋处理情况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管理,并上报上一级管理系统,同时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105 堆填场167、监控管理终端:位于每一个堆填场;主要负责对本堆填场内建筑垃圾消纳处理情况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管理,并上报上一级管理系统,同时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重点监控区域:每个填埋场和堆填场周边;防止出现污染或其他事故出现。重点监控路线:市区规划范围内居民主要居住区域;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这些路线进行运输。9.4 突发应急预案突发应急预案 9.4.1 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1)一般、较大建筑垃圾处理突发事件。事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相应预案并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各相关单位予以协助。需要调整建筑垃圾处理流向的168、,由应急指挥中心协调落实;应急处置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应急指挥中心。(2)重大、特别重大的建筑垃圾处理突发事件,由应急指挥中心启动相应专项响应预案,组织各方面力量处置。同时根据实际情形,做出是否需要提请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在领导到达事故现场之前,事故单位应按照救人优先的 106 原则,同时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抢救重要资料和财产,在此基础上,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3)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理和抢险基本结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169、场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9.4.2 保障措施保障措施(1)通信与信息保障 遇到紧急事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所有信息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并建立严密的联系网络。(2)应急队伍保障 建筑垃圾运输体系及各建筑垃圾处理、消纳场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成立不少于 10 人的应急队伍,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高装备水平,增强队伍实战能力。队长负责现场人员调配、材料管理、抢险救援等全面工作,队员由各场职工、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3)物资保障 107 安全事故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有:1)常备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2)抢险工170、具:铁锹、撬棍、千斤顶、麻绳、气割工具、电工常用工具等。3)应急器材: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应急灯、柴油、对讲机、水泵、灭火器等。4)设备: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车辆等。(4)经费保障 明确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作业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第十章第十章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规划 10.1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根据葫芦岛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确定本次规划的目标为:建立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使中心城区产生的建筑垃圾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有效解决无序侵占的弊端,为城市提供优美、舒适的发展环境。171、具体要求如下:108(1)建立规范的分类收集、分区堆放、分类处置系统;(2)逐步在施工工地建立分类机制,建筑垃圾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砖块碎石、木料、玻璃、金属、有毒有害物等;(3)采用市场和行政调控相结合的方式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再利用,在源头减少建筑垃圾外运处置量;(4)逐步建立高标准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5)对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1、近期目标(2024-2030)在构建信息平台、大力促进建设工地回填弃土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化设施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新的专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和消纳场的建设。工程渣土工程回填比例要求达到 15%,资源化利用方式(制烧结砖)占 5%172、,剩下的部分进入消纳场填埋处置,以尽可能地减少消纳场压力。工程垃圾和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要求达到 80%,装修垃圾则达到 60%,剩余部分进入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2、远期目标(2031-2035)以制造建材制品为主,制造建材的比例要求达到拆建垃圾和工程垃圾的 90%以上,达到装修垃圾的 80%以上;工程渣土处理仍以消纳场填埋为主,但工程回填比例要求达到40%,资源化利用的比例要求提高到工程渣土的 20%以上。109 10.2 产业发展重点产业发展重点 10.2.1 再生骨料再生骨料 经建筑垃圾处理系统后分选可得到不同粒径的再生骨料,再生骨料可作为生产再生绿色建材的原料使用,若用于生产的再173、生绿色建材的再生骨料有剩余,可用于外售盈利。经处理后的再生骨料如下:0-5mm 再生骨料 5-10mm 再生骨料 10-25mm 再生骨料 25-31.5mm 再生骨料 建筑垃圾处理方式和综合利用方式主要根据建筑垃圾主要成分来确定:如果建筑垃圾中以砖石为主,则粉碎后的粒料主要作为无机混合料,用于修建公路时作为路基垫层来 110 使用;如果建筑垃圾主要是以钢筋混凝土为主,则粉碎后的粒料分为四种粒径,分别为 05mm、510mm、1025mm、2531.5mm。10.2.2 道路无机材料道路无机材料 道路无机材料也叫无机混合料,主要用途是用于道路垫层。建筑垃圾加以筛分、破碎后一定的粒径可以制成路基174、垫层原料。建筑垃圾处理后筛分出的渣土可掺入水泥和粉煤灰,加水拌匀碾压制成二灰土,可作为路用承重材料。建筑垃圾骨料可作为路基填充料,当其中砖石块含量较多,其粉碎后的骨料,首先根据现行的行业标准公路工程集料实验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当其性能满足相应公路设计的相关要求时,用于路基垫层。10.2.3 再生烧结砖、混凝土砖再生烧结砖、混凝土砖 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可以用于生产符合标准的再生混凝土砖,工程渣土中的青泥、红泥可以用于制作符合标准的再生烧结多孔砖。111 再生烧结多孔砖和混凝土砖 10.2.4 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是在工厂或车间集中搅拌运送到建筑工地的混凝土。混凝土集中搅拌有利于采用175、先进的工艺技术,实行专业化生产管理。设备利用率高,计量准确,将配合好的干料装入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因而产品质量好、材料消耗少、工效高、成本较低,又能改善劳动条件,减少环境污染。建筑垃圾经破碎筛分后的再生细骨料可以部分替代天然砂石用于生产再生预拌混凝土。10.2.5 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 混凝土预制构件是指在工厂中通过标准化、机械化方式加工生产的混凝土制品。无需工地现场制模、现场浇注和现场养护,预制件尺寸及特性的标准化能显著加快安装速度和建筑工程进度。2016 年 9 月 27 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对大力发展装配 112 式建筑、未来装配式建筑176、占比新建筑目标、重点发展城市进行了明确,因此未来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的市场需求量会逐渐扩大。建筑垃圾经破碎筛分后的再生骨料可以部分替代天然砂石用于生产混凝土预制构件。10.3 产品质量管控产品质量管控 10.3.1 再生产品利用总体要求再生产品利用总体要求 1.再生产品用于建设项目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遵循下列原则:(1)产品同等性能条件下,鼓励优先采用再生产品。(2)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地面道路和停车场,鼓励优先采用再生产品。(3)建设项目的基础垫层、围墙、管井、管沟、挡土坡及市政道路的路基垫层等部位,可采用再生产品。(4)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鼓励优先采用再生产品。2.再生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应177、符合下列规定:(1)不同类别、不同粒径的再生材料应分开运输和堆放。(2)再生材料和天然材料应分开堆放。(3)再生材料的生产原料及使用情况等信息应加以规 113 范记录。3.再生制品应具有清晰的产品标识。10.3.2 再生材料应用要求再生材料应用要求 1.被污染或腐蚀的建筑垃圾不得用于制备再生材料,再生材料的放射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0 的规定。2.用于生产混凝土的再生粗骨料,其颗粒级配、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 GB/T25177 的规定。3.用于生产混凝土和砂浆的再生细骨料,其颗粒级配、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178、B/T25176 的规定。4.用于生产沥青混合料和道路用无机混合料的再生骨料,其颗粒级配、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再生沥青混凝土GB/T25033、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JC/T2281 的规定。5.用作混凝土掺合料的活性再生粉料,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废混凝土再生技术规范SB/T11177 的规定。6.再生骨料可用于生产预拌混凝土、砂浆、砌块、砖、混 114 凝土预制构件等,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 的要求。7.再生骨料用作混凝土梁、板、柱、剪力墙、楼梯的原材料时,其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混凝土结构耐久性179、设计规范GB/T50476 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再生骨料混凝土耐久性控制技术规程CECS385 等的规定。8.再生骨料用作城市透水路面、停车场等透水混凝土的原材料时,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再生骨料透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CJJ/T253 的规定。10.3.3 再生制品应用要求再生制品应用要求 1.再生骨料混凝土应用于工程结构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50743、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 的相关规定。2.再生混合料应用于城镇道路时,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再生利用技术规程 CJJT4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180、JJ1 的规定。3.非烧结再生制品,包括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空心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等,其工程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15(1)用于园林景观道路、非重载道路或广场时,其产品性能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混凝土实心砖 GB/T21144、承重混凝土多孔砖GB25779、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GB/T24492、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T8239、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GB/T25993 等的规定。(2)非烧结再生制品用于墙体时,其产品性能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JGJT14、混凝土砖建筑技术规范CECS257、混凝土多孔砖建筑技术181、规程DB33/1014 的规定。4.烧结再生砖和砌块可用于非承重墙体,其产品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T13545 的规定。5.再生陶粒和陶砂可用于园林绿化。用于填充墙和建筑墙体、楼(屋)面隔热保温层的原材料时,其质量及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 GB/T17431.1 的规定。6.再生园林种植土可用于通用种植土和草坪土,其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土壤CJ/T340 的规定。116 10.4 产业支持策略产业支持策略 10.4.1 市场化运作市场化运作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如果仅靠政府资金来建设182、的话,由于政府的自身财政有限,投资规模难以满足目前的建筑垃圾处理需求;与此同时,建筑垃圾处理公司由于其自身的管理问题和运行体系问题,使得公司的运营成本较高。因此,要促进葫芦岛市建筑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必然要引入多方的资源和多种管理发展模式,但由于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具有特殊的行业性质,必须考虑其自身具有的垄断性、有限竞争性和公益性的特点。综合以上因素,需要对葫芦岛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这种经营方式具有如下优点:1.减轻政府财政的负担 建筑垃圾处理公司通过特许经营,引入民间资本、个人资本和外国资本进入该领域,在不同资本共存的条件下促进其经营方式的改变,改变建筑垃圾处理目前的弊端,改183、善目前的经营体制。政府可以通过建筑垃圾处理特许经营的方式减轻自身的财政负担和压力,另外通过这种方式还可以促进整个建筑处理行业的发展,使得国有资产在整个产业发展中,有更多的机会和实力投入到更加紧迫的相关技术领域。117 2.引进先进的建设技术和管理经验 政府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能从同行业中筛选出管理经验以及运营机制良好的企业,有利于建筑垃圾处理先进技术与管理水平的引进,同时通过公开招标,也可以使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一些国外企业前来投标,项目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引进国外比较先进的经验,利用本土行业整体发展。3.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运营效率 政府通过转让建筑垃圾经营权的方式进184、行招标,投标公司为了在特许经营期间收回成本并获取回报,必须凭借其先进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正常运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特许经营者通过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为了在合同期内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必将从成本、效率以及管理方法上不断优化,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缩减成本开支,尽量争取工程提前竣工,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尽早投入运营。4.促进建筑垃圾处理的良性发展 在政府的授权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特许经营者获得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的经营与管理权,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必将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与管理经验,借鉴国内外在该领域比较成熟的运营模式与方法,提高了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118 的盈185、利能力,实现该产业的良性发展。10.4.2 政府补偿扶持政府补偿扶持 葫芦岛市政府对葫芦岛市从事建筑垃圾处理相关产业进行补偿扶持,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政府提供资金、免税或其他税收优惠、低息贷款、贷款担保等形式,对企业进行适当的补贴,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企业得到健康发展,减少建筑垃圾的最终排放,降低由此带来的生态环境压力,使市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10.5 效益分析效益分析 10.5.1 社会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的实施,对保障环境安全、改善城市环境和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及市容市貌具有重要作用,属于社会公益性项目。项目实施的主要效果包括以下方面:(1)项目实施后,可以很好地改善和规范186、葫芦岛市的建筑垃圾处理,从源头上杜绝建筑垃圾随意丢弃造成的扬尘及污水产生等危害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问题,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2)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使得葫芦岛市的总体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减少疾病的发生,119 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降低医疗费用。(3)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厂的建设与投产,可以安置一批富余劳动力,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劳动力的转移,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4)环境质量的提高及市容市貌形势的改善,将会为葫芦岛市吸引更多投资,并促进旅游产业和其他第三产业的发展,其间接带来的经济效益是巨大的。(5)项目规划采用先进的综合利用技术,促进建筑垃圾转变为可利用的资源化物质,提187、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率,可在葫芦岛市和辽宁省内形成良好的示范作用,促进本省建筑垃圾整体资源化处理水平的提高。10.5.2 资源环境效益分析资源环境效益分析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为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国家大力倡导发展循环经济,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建筑垃圾处理的问题,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纳入循环经济工作的重点环节来落实。2005 年国家制定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 120 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39 号)中,国家鼓励建筑废弃物综合188、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2011 年 12 月 10 日,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12919 号),要求到 2015 年全国大中城市建筑废物利用率应提高到 30%。2015 年 4 月,关于印发 2015 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769 号),要求“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和创造再生利用产品”。2015 年 4 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以及建筑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利用,发展再制造和再生产品”。2015 年 8 月,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189、行动方案(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要求“以建筑废弃物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和工艺研发,提高固体废弃物消纳量”。此外,2015 年 10 月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落实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提高绿色建材中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比例。2016 年 2 月,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 号)相继发布,要求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目前从全国人大、国务院到各部委以及各地政府等相继 121 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190、用。随着我国建筑、建材行业的技术进步,相关规范、设计图集和产品标准等相继到位,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品应用逐步做到有法可依,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因此,为了促进葫芦岛市的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宜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规划建设葫芦岛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通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的建设、运营,树立葫芦岛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通过葫芦岛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的建设,可以实现的资源环境效益主要如下:解决葫芦岛市每年的建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包括对水、大气环境、土壤、人体健康等的影响),改善了葫芦岛市人民工作和生活环境的质量;项目实施后,葫芦岛市的建筑垃圾处理能够达到我国固体废弃物处理要求191、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生的砖石料、混凝土料、砖块、混凝土砌块均可以作为资源和能源回用于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中;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砖石料、混凝土料、砖块、混凝土可用于园区项目回填及建设,在资源日益紧缺的今天,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生的再生利用资源是新资源的补充和支持,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同时也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122 综上所述,葫芦岛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系统既实现了建筑垃圾的资源化有效利用,也达到了低污染排放的目的。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过程中提取的砖石料、混凝土料、砖块、混凝土砌块为原料。因此,葫芦岛市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具有良好的资源环境效益。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规划实施计划近期规划实施计划192、 11.1 近期工作规划近期工作规划 葫芦岛市规划近期结合未来选址的堆填场和填埋场设置 8 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分别主要针对葫芦岛市主城区、兴城市、绥中县和建昌县城市建成区管理区域,并且结合其中 4 处堆填场建设四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厂和一座建筑垃圾填埋处置场(葫芦岛主城区),另外一座建筑垃圾填埋处置场单独选址建设。优先建设近期工程,计划 2030 年四类设施全部投产运行;为提高葫芦岛市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率,尽早完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建设,规划于 2025 年优先开展市区建筑垃圾收集系统建设,将所收集的建筑垃圾运至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表表 1 11 1-1 1:近期193、(:近期(20242024-20302030 年)工程建设进度表年)工程建设进度表 年份年份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堆填场堆填场和转运和转运调配调配场场 建筑垃圾资源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利用厂 建筑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填埋场 123 2024 完成专项规划 完成专项规划 完成专项规划 2025 选址建设完成。堆填场库容288万立方米 2026 2027 完工,年处理量100万吨 2030 远期提升至135万吨 完工,库容90万立方米 11.2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11.2.1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 葫芦岛市近期至 2027 年建设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以固定式194、设施为主,共计 4 处,总处理规模约 100 万吨/年,总用地规模约为 6 公顷;至 2030 年提升至 135 万吨/年,总用地规模增加至 8 公顷。具体名单如下表所示。表表 1 11 1-2 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近期(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近期(至 2 2027027 年)建设内容表年)建设内容表 序号序号 资源化设资源化设施名称施名称 服 务服 务范围范围 处理规模(处理规模(万万吨吨/年年)用地规模用地规模(平 方平 方米米)建设内容建设内容 1 1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 连 山区、龙港区、南 票区 29.5 20000 项目新建餐厨、粪污收运及处理系统、汽水换热与蒸195、汽供应系统、建筑垃圾处理系统,以及综合运输、建筑、结构、自控等附属工程和给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电气及通信等公用工程总用地面积118351平方米,新建建筑物5座,总 124 建筑面积34978平方米,新建构筑物8座,总占地面积1884平方米。项目配置专用餐厨废弃物收集桶1100只,餐厨及粪污收运车辆32辆,工艺及计量设备约370余台(套),以及相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仪表监控及电气控制系统等。2 2 兴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兴 城市 城区 23.5 15000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计量设施、再生处理系统、资源化利用系统、原料及成品贮存系统、环保设施等。同时配建建筑垃圾分类设施、转运调配场。3 196、3 绥中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绥 中县 城区 23.5 15000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计量设施、再生处理系统、资源化利用系统、原料及成品贮存系统、环保设施等。同时配建建筑垃圾分类设施、转运调配场。4 4 建昌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建 昌县 城区 23.5 10000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计量设施、再生处理系统、资源化利用系统、原料及成品贮存系统、环保设施等。同时配建建筑垃圾分类设施、转运调配场。合计合计 1 10000 6060000000 11.2.2 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建筑垃圾消纳设施 为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避免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近期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即堆填场的规模以保障城市近期 6 197、年左右的消纳需求为宜,并以 2 年左右为一个周期,滚动修编调整,尽可能保证空间分布的均衡性,尽量靠近建筑 125 垃圾产生地,并有便利交通联系。根据前文预测,扣除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利用量后,2024-2030 年葫芦岛市需要消纳的建筑垃圾量约 145.36 万吨(合 90.85 万立方米)。规划近期到 2030 年共形成 6 个堆填场,总容量约 100 万立方米。表表 1 11 1-3 3:全市建筑垃圾:全市建筑垃圾堆填堆填场(场(20242024-20302030 年)规划一览表年)规划一览表 编号 名称 位置 设 计 规模(吨/日)占 地 面积()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类型 建筑垃圾种类 投 资(198、万元)1 连 山 区 建筑 垃 圾 堆填场 锦 郊 街 道刘 台 子 村西洼子 70 10400 堆填场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70 2 龙 港 区 建筑 垃 圾 堆填场 -堆填场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3 兴 城 市 建筑 垃 圾 堆填场 曹 庄 镇 滨海 大 道 北侧 200 135900 堆填场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500 4 绥 中 县 东戴 河 新 区数 时 街 建筑 垃 圾 堆填场 绥 中 县 鑫亿 利 机 动车 检 测 有限 公 司 东北侧 28 30000 堆填场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199、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550 5 建 昌 县 建筑 垃 圾 堆填场 牦 牛 营 子乡 樱 桃 沟村 200 60600 堆填场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180 6 南 票 区 建筑 垃 圾 堆填场 黄 土 坎 乡政府对面 100 63000 堆填场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1500 126 规划近期到 2030 年共形成 2 个填埋场,总容量约 70 万立方米。表表 1 11 1-4 4:全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全市建筑垃圾填埋场(20242024-20302030 年)规划一览表年)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设 计 规模(吨/日)占地200、面积()建 筑 垃圾 消 纳场 所 类型 建筑垃圾种类 投 资(万元)1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建筑垃圾填埋处置场 葫 芦 岛 东部 垃 圾 焚烧 发 电 综合 处 理 厂北侧 100 11600 填 埋 处置场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430 2 绥中县建筑垃圾填埋处置场 绥 中 县 北台村东侧 400 50000 填 埋 处置场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1500 11.2.3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设施建筑垃圾转运调配设施 近期建设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设施包括: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兴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201、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绥中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昌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等共 8 处转运调配场;根据需要在各开发新区设置临时转运调配场。表表 1 11 1-5 5:(20242024-20302030 年)葫芦岛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一览表年)葫芦岛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一览表 编号 名称 位置 设 计 规 模(吨/日)占 地 面 积()1 连山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锦郊街道刘台子村西洼子 200 4000 127 2 龙港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3 兴城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曹庄镇滨海大道北侧 1000 20000 4 绥中县东戴河新区数时街建筑垃圾转运调202、配场 绥中县鑫亿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东北侧 300 60000 5 绥中县北台村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大台山风景区东侧 600 16000 6 建昌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牦牛营子乡樱桃沟村 600 8000 7 南票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黄土坎乡政府对面 700 10000 8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北侧 300 5000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规划实施保障 12.1 政策保障政策保障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纳入绿色产品目录和政府采购目录,政府和社会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管理部门要在项目立项、规划203、,土地审批、环评、监管等环节给予积极支持。市发改、财政、住建、税务部门要积极帮助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企业落实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各商业银行要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资金方面给予信贷支持。12.2 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以葫芦岛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基础,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协调机构与机制,针对各地区、128 各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分歧与矛盾,由协调机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12.3 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建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可以使用独资、合资、股份制等形式,鼓励具有先进技术和经验的国内外公司参与葫芦岛市的建筑垃圾处理和经营,可以允许建筑垃圾处理企204、业发行股票或债券向社会募集资金,解决前期资金不足的难题。对葫芦岛市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和资源化再利用一体化实行“特许经营”,实行公开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完整形成并确立葫芦岛市建筑垃圾特许经营模式。12.4 土地保障土地保障 在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中,应统筹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的建设需求,合理布局。政府应当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内容纳入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确保土地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于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的用地需求,应确保土地用途的稳定性和长期性。经规划确定的消纳设施和场所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以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12.5 技术保障205、技术保障 在现有葫芦岛市扬尘治理综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一 129 步加强对信息系统的投入和应用,丰富和完善系统功能,用信息化、智能化的技术手段,保障规划实施。具体包括:(1)实现管理部门的互联互通。将住建局、市政园林局、交警部门、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的相关管理信息整合接入信息系统,使各部门获得的建设、运输、处置等信息可实现共享。(2)实现运输车辆的实时监控。及时更新录入审批通过的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通过监管系统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3)实现处置场所的实时监控。在所有储运场、消纳场、综合处理厂安装视频监控和进出信息记录,实现对建筑垃圾消纳和处置终端的动态监控。(4)实现建筑垃圾的使用调配信息管理。增加建筑垃圾使用调配子系统,提供建筑垃圾产生单位、需求单位的信息,由管理部门根据垃圾量、运输距离等情况进行调配。130 图纸目录图纸目录 1.区位关系分析图 2.相关规划分析图 3.市域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现状图 4.市域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图 5.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设施布局图 6.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图 7.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堆填、填埋处理设施布局图 8.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转运路线规划图 9.建筑垃圾治理体系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