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准格尔煤炭有限公司煤矿生产调度管理制度69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地**
编号:1288369
2024-12-17
67页
106.57KB
1、内蒙古准格尔煤炭有限公司煤矿生产调度管理制度20xx年目 录一、官板乌素煤矿生产调度值班跟班制度3二、官板乌素煤矿生产调度平衡制度5三、官板乌素煤矿生产调度日常管理制度9四、官板乌素煤矿生产系统分工负责制度11五、官板乌素煤矿生产管理处罚细则14六、官板乌素煤矿掘进巷道现场管理制度16七、官板乌素煤矿掘进巷道施工现场奖惩细则19八、官板乌素煤矿机电例会及检查制度21九、官板乌素煤矿机电设备入库发放回收制度22十、官板乌素煤矿供电安全制度26十一、官板乌素煤矿电缆管理制度30十二、官板乌素煤矿五小电器管理制度33十三、官板乌素煤矿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34十四、官板乌素煤矿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制度2、35十五、官板乌素煤矿机电设备及电缆管理处罚若干规定37十六、官板乌素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43十七、官板乌素煤矿防灭火管理规定45十八、官板乌素煤矿加强掘进工作面一通三防的管理规定48十九、官板乌素煤矿井下放炮管理规定50二十、官板乌素煤矿局部通风管理规定52二十一、官板乌素煤矿矿井瓦斯检测管理规定54二十二、官板乌素煤矿通风设施管理规定57二十三、官板乌素煤矿瓦斯管理规定59二十四、官板乌素煤矿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运时的管理规定61二十五、官板乌素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63二十六、官板乌素煤矿“一通三防”奖惩规定67考核办20xx年1月1日起一、生产调度值班、跟班制度1、矿井生产调度实行三级值班3、制:矿领导、调度室主任和区队负责人。2、调度领导值班为24小时值班制,每天早6:30交接班。3、矿值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掌握生产动态,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4、矿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当日工作以值班为主,如因故离开时,要向值班主任或调度员说明去向和时间,以便遇有情况及时取得联系。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严禁违章指挥。6、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领导将当天安全、生产情况及遗留问题向接班领导接待清楚,接班领导接班后,对上班遗留问题积极组织落实,做到不间断组织生产。 7、采掘以及辅助区科室的值班人员,负责安排全天生产任务。 8、矿、区值班按值班表依次进行。9、事故分析1)值班主任4、对每天的非伤亡事故进行汇总,根据事故的性质及涉及到的范围决定是否由事故单位或调度室组织分析。2)由单位自己分析的事故,各单位值班领导负责主持,查明原因,拿出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调度室,并且在生产台帐上留有记录。3)调度室组织分析的事故,由值班主任和分管调度的副主任负责,分析清原因,找出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预防措施,并填写记录。4)月底调度室统计各单位事故影响时间以及主要辅助单位的事故影响率(按影响的产量、进尺计算)。并向劳资、考核部门提供,作为考核依据。10、为保证安全生产,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基层管理人员要经常下井。掌握生产动态,组织安全生产。11、采、掘、机、通各区的正、副职5、以及班(队)长要坚持井下跟班制度。各单位要合理安排跟班人员,保证24 小时有管理人员跟班。12、跟班人员要与工人同上、同下,认真组织现场生产,排查安全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向区队值班室反馈信息,向矿调度室汇报生产情况(每班不少于2次)。13、跟班人员严禁违章指挥,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到现场,严反三违,实现安全生产。14、各职能科室管理人员下井,要认真了解现场生产情况,在及时解决好自己分工范围内的问题的同时,还要同各种违规违纪现象斗争,敢抓敢管,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15、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都要按矿规定参加井下考勤,填写各类信息反馈单。二、生产调度平衡管理制度一、调度室的职责和权限1、调度室是全矿生6、产指挥中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矿生产专业计划,组织完成煤炭安全生产任务。调度室为独立机构,设调度室主任、副主任、技术员和调度员。 2、调度主任在指挥生产中行驶矿长权力,值班调度员行驶调度主任的权力。3、凡是涉及影响生产的问题,有权对矿属业务部门实行统一调度,行驶调度职权,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4、对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达调度命令,并监督有关部门执行,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5、根据领导指示和生产需要,有权调动人力、物力和车辆,各单位必须如数兑现,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或行政处分。6、按矿长指示,有权召集和参加各种有关生产的会议,了解各单位的计划、生产和领导指示落实情况,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如7、实提供情况和资料。7、有权考核各生产单位,各管理科室及为市场服务的其它单位。对不服从考核的管理人员,有权给予批评,罚款,甚至停止工作。8、调度通知、调度通报,调度命令以及调度会议纪要是传达领导指示,进行紧急工作部署的手段。属于紧急公文、具有同级正式文件的效力,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9、有权对各单位值班人员,主要岗位人员进行查岗,并进行生产情况调度工作。二、生产准备管理1、坚持生产和准备工作并重的原则,狠抓开掘工作。尤其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上级安排的重点进尺任务的完成。保证三量稳定在合理的水平,实现均衡生产。2、按规定制定矿井接替年度规划和长远规划,保证矿井大、小衔接合理有序。3、采面巷道准备完8、成后,要有调度室、技术科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4、综采工作面安装前要有完整的设计,要对运输、通风、供电、排水、压风、防尘、瓦斯监测等各生产系统做详细的设计。5、设备、材料等有关部门要在采面安装前20天将所需设备、材料准备到位。6、参加安装的单位,要先学习采面设计,安装过程中严格按设计施工,保证安装质量。7、安装结束后,要组织生产单位及有关职能科室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移交试生产。8、综采工作面收尾,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末采期间要提高铺网上绳的工作质量。回收要组织有关人员跟班,做好安全工作和设备、材料的回收工作,杜绝丢失和浪费。三、生产平衡管理1、生产调度会:1)每天调度室组织召9、开,总结安全生产情况以及上一次调度室决议问题的落实情况,随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新问题,安排平衡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2)调度会一般在每日下午4:30召开,遇到矿旬检时,上午安全检查,下午4:30召开调度会。3)参加调度会人员为矿领导以及安全生产部门的领导和各生产、辅助单位的主要领导。2、专业调度会1)由各分管调度副主任根据生产的需要,不定期分别召开所属专业调度会。汇总专业问题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2)一时间内针对某一专项工作,如工作面安装,回收、雨季三防等而召开的调度会,要根据需要制定召开的时间,参加的单位及人员。针对该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协调平衡各参加单位人员完成该项工作10、。3)专业调度会后一般要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单位。3、月季计划会每月下旬由生产矿长和总工程师组织计划、技术、调度、材料等科室以及各生产辅助单位的主要领导召开月季计划会。对本月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预计,根据地区条件的变化和预测调整下个月的生产地区,制定下个月的生产作业计划。4、生产中临时性的、作业计划以外的工作,有调度室分管主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现场平衡,由劳资部门记录在案,下定额通知单,并限期解决。5、涉及到井下地区交接的,调度室组织交接双方及矿有关职能科室现场查点,一次交清。6、井下凡是停风、停电、停水检修涉及到其它单位的,都要提前写出申请报告,报有关领导批示,并送相关单位,临停前向调度室请11、示,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进行。7、凡入坑和升坑的设备、材料必须用三联单传递运输到指定地点,双方签字交接。途中若有丢失或损坏由相关单位照价赔偿。8、每天检修之前,采区煤仓、底卸坑尽量保证不存煤,煤仓有水或水煤较多时严禁存煤。9、每天采区上下山皮带,主斜皮带,主副井检修之前必须请示调度室,调度室平衡全矿生产情况后通知检修后,方可检修。10、各掘进头供罐实行按计划供罐,供需双方以供票交接,月初调度室根据各头面进尺计划制定出各头每班用罐计划,各掘进头根据运输提供的空罐数量(包括料罐)给机运区提供同等数目的罐票。机运区把每班供罐数目以罐票为依据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要作好记录,作为奖罚依据。11、机运区要对12、各头面的积压罐定期清查,把详细情况报调度室,由调度室落实处理,并作好记录。12、机运区要加强大巷拉渣、拉煤与人车的调度管理,做到合理安排,互不影响,尤其要做到交接班期间人停车不停。13、大巷拉出的水煤,由机运区负责采取恰当的措施进行处理,进底卸坑之前要与主斜皮带机尾司机联系好,造成窜煤事故的要由值班班主任组织分析,按事故影响时间长短给予处罚。14、对于重点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作专项记录,进行重点调度协调。三、生产调度室日常管理制度1、各生产单位月初根据矿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参照工作面的生产条件及时调整正规作业循环图表,对影响生产较大的问题要制定专项措施,及时合理编排生产工艺,提高工时利用率,实13、现正规循环。2、采、掘、机各单位按循环班次正点交接班。3、回采单位早班11:00必须停止割煤,早班14:30检修工作要全部结束,联合空运转,并向调度室汇报。中班15:00要准时开工,夜班到零点接班,次日早8:00准时向早班交接班。4、矿对无故打乱正规循环时间,破坏正常生产秩序的,由矿值班领导组织分析,严肃处理。5、矿井生产系统以及采掘单位当日有大的检修任务时要提前向调度室汇报。影响单位较多,范围较广的要提前请示,由调度室统一安排。6、采掘跟班人员要坚持前、后向调度室汇报制度,调度员要做好记录。7、采区要执行“班前安全巡视”制度。即生产班长或跟班区长开工前巡视工作面,检查安排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14、患,确认安全无事后方可开工。随后向调度室汇报。8、主副斜井、采区上、下山皮带及回采工作面要执行“联合空运转“制度。即检修结束后,整个运输系统要联合空运转不少于20分钟,确认无问题后向调度室汇报。9、调度室要对影响生产的所有事故都要作详细的记录。 10、井下发生重大事故(水、火、瓦斯、机电、运输、顶板以及其他人身事故)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时间、地点、姓名、年龄、工种、事故性质和伤害部位等。调度员要做好记录,根据事故情况,按照事故抢救程序及时向值班领导和有关单位汇报,要做到准确无误,抢救及时。 11、电话室要保证24 小时有人值班,井下电话发生故障时,调度员要负责通知电话室立即安排15、下井修理,保证通讯畅通。四、生产系统分工负责制度矿对生产系统实行分工负责的管理方法,各单位对自己负责的生产系统要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制定各岗位责任制和各专业工种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员工参加专业培训,按规定进行日常检修及阶段性的大修,以保证矿井生产的正常进行。一、 供电系统 1、机运区负责地面六千站、中央变电所、各采区变电所、各移动变电站的设备以及它们之间电缆的维护、检修工作。从采区变电所或移动站到采掘头面或工作地点的系统由各单位自己负责。 2、地面高压线路以及工业厂区,生活区的主供电线路由调度室三点办负责,各单位使用的低压线路由各单位自己负责。 二、运输系统 1、井下原煤运输(1)各采、掘生产单位16、负责原煤从采掘工作面到采区上、下山的运输工作。(2)机运区负责各采区上、下山的原煤运输工作,把原煤运到采区煤仓。另外负责主斜皮带的原煤运输工作,把原煤从底卸坑运到主井煤仓。(3)机运区负责原煤大巷运输工作,把原煤从采区煤仓运到底卸坑。2、井下辅助运输机运区负责大巷及采区上、下的辅助运输工作,各采掘单位负责各采掘工作面的辅助运输工作。3、地面运输(1)机运区负责地面排矸系统的管理工作。三、提升系统1、主井提升机运区负责主井提升工作,将原煤从井底煤仓提到上仓,并负责系统维护。2、副井提升机运区负责副井车房、副井罐车,以及副井井筒装备的运行及检修工作。机运区负责井口、井底的把钩及上、下罐工作。四、排17、水系统1、各采掘单位负责各采掘工作面的排水工作,即将水从采掘工作面拍到采区水仓。涌水量较大的采掘工作面的排水工作由调度室治水队负责。2、机运区、调度室治水队负责各采区水仓的排水工作,即将采取水仓的水排到大巷。3、机运区负责中央泵房的排水工作。五、通风系统1、机运区负责地面主扇以及井下局扇的运转、检修工作。2、通修区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建立、调整、维护工作。3、局部通风机由各掘进单位负责,通修区负责监督检查。六、瓦斯监测系统1、通修区负责井下各生产地点的瓦斯监测系统的安装、调整、维护工作。2、矿信息中心负责地面监测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七、其它系统1、通修区负责全矿防尘系统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单18、位的综合防尘工作,并负责大巷和采区上下山的主防尘管路的铺设、维护工作。其它单位负责自己分管范围的综合防尘工作。2、调度室电话室负责全矿通信工作,包括地面电话以及井下电话的安装、维护工作。3、调度室要根据井下生产地区的变动及时调整各单位的分工范围,各单位对自己分工范围内的生产系统以及文明生产负责。五、生产管理处罚细则1、值班领导无故脱岗,一次罚款50元。2、值班喝酒,耽误正常工作,一次罚款100元。3、带班领导不按规定汇报,一次罚款50元,班长不按规定汇报,一次罚款20元。4、参加调度会,迟到一次罚款20元,矿会一次罚款50元。5、调度会安排的工作,不传达,不安排,一次罚款100元,不能按时保质19、保量完成,一次罚款100元,对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按事故进行分析、处罚。6、井上、下不服从调度室指挥或故意拖延不办,一次罚款100元,故意不接调度室电话的罚款50元。7、出现事故隐瞒不报,一次罚款100元。8、因本单位行为打乱矿井正常生产秩序的,一次罚款100元,对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按事故进行分析、处罚。9、不按规定程序随意通风、停电、停水,一次罚款100元,对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按事故进行分析、处罚。10、生产过程中最大事项变更不向有关部门及领导请示的,一次罚款100元,造成重大失误的,按事故进行分析,处罚。11、重点地区供罐达不到规定,少供一个罚款10元。12、各地区超规定20、积压罐车,多一个罚款10元。13、井下单位之间不配合、扯皮,对现场领导每人每次罚款50元,影响到安全生产的,按事故进行分析。14、底卸坑窜煤一次,对相关责任者罚款50元。15、不爱护公共设施及工具设备等,一次罚款50元,造成伤害的要赔偿,故意破坏的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16、井下发生打架事故,现场领导不制止罚款100元,对本单位职工采区默许态度,造成事态扩大,罚款5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17、主要岗位脱岗,一次罚款100元,睡岗一次罚款100元,连带单位正职20元,对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按事故进行分析、处罚。18、井下发现小卧铺,罚责任者100/人次,连带单位正职20元。19、设备无故空运21、转,一次罚款100元,大型设备不按规定时间停开,一次罚款100元。20、凡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事故,都要按规定进行分析,工作性质严重程度给予100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六、掘进巷道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一、 迎头施工管理1、予紧力:各掘进头必须统一使用汽板机结合加长力矩套管进行进行顶帮螺母的予紧。套管力矩长度不小于70,其予紧长度要求,现场操作人员用力矩套管拧不动为止,矿组织验收各头面予紧力时,用力矩扳手读数,顶锚杆予紧力不能小于200,帮锚杆不能小于150.2、成型:根据我矿煤岩条件的特性,对所有掘进巷道一律采用爆破时巷道预留,手稿修边2成型的工艺。要求:爆破时预断面两侧各留一定的手稿修边量22、,其数值根据该局各巷道煤岩软硬度预留300600不等,周边眼布置均匀,间距不大于400,装药量不大于2卷。爆破修边后要求煤(岩)帮达到平直和稳定,有利于锚杆托板与顶帮密贴。3、及时支护与一次成巷:要求爆破后,煤出一部分,具备顶板支护条件即要进行顶板支护。顶板支护完毕,煤帮分布刷够巷道宽度,分布支护,顺序从上而下,两帮同时进行。即:落煤之后不准从事与支护无关的工作。同时必须做到:及时支护与平行作业兼顾,把打眼、放炮、支护、出货视为一个有机整体,使顶帮锚杆、锚索紧跟迎头,充分做到一次成巷。4、加强支护1、当一条巷道或一条巷道的某个特殊地段顶板较破碎或有离层征兆时,应在爆破后加大点锚杆若干根,然后在23、进行正常锚固。2、巷道掘进遇到小构造时,在支护上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a、加大支护密度,增加支护强度(同时增加锚杆、锚索数量)b、缩小循环进度c、做好断层面的处理,增加纵横钢筋梁。3、在巷道变形严重的地区,采取以上加强支护,不能有效控制变形时,可采取加长加密顶帮锚索,套加工字钢棚子的方法进行联合支护。二、施工中的生产组织根据现阶段我矿开掘形状,规定各迎头面必须有严密的生产和劳动组织,要求各单位落实好以下各项制度:1、多工序平行交叉作业:要求合理安排工序,组织多工序平行交叉作业,把打眼、爆破、锚顶帮、出货等主要工序和其它辅助工序交叉作业,充分利用巷道有限空间和时间,实现快速掘进。其原则应该是:首24、先抓住占工时长的各主要工序,并为其它工序创造条件,使它们与主要工序平行进行。2、工种岗位责任制:各迎头面必须实行责任到组、固定岗位、责任到人的制度,即按工作性质,把每一小班的全部人员划分为打眼爆破组、出货运输组、支护组等,使每一个人明确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固定设备和工具,在各项的岗位上完成应完成的既定任务。各单位应拿出相配套的内部工资评分办法,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三、机具及设备管理1、为了满足快速掘进与平行作业的要求,要求每个掘进头的供水管路不能超过12米,且留有充足的风水出口,各种风动具全部做到可以两台以上同时使用并连接到风水出口上。备用机具必须做到完好且数量足。2、各头面在使用打眼25、机具时,要结合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员、定眼位、定机具的管理制度。操作中严禁对机具生敲硬拽,搞好正规操作。3、各区队必须对本单位井下地区使用的溜子、皮带、掘进机组、装岩机等掘进设备进行台帐式管理,从领用、检修维护运转,损坏情况等方面做好记录,责任落实到人。4、各区队必须制定掘进设备的日常管理制度,要求:(1)皮带不跑偏,按要求加装跑偏滚;机头尾清理干净;H架、架管连接牢固,不缺丝,不少跟;(2)溜子平直,按要求设置回煤坑,并清挖及时,不缺丝、不少刮板;(3)各种掘进设备的配件齐全到现场;四、后路基础工作挂牌与巡查制度基础工作必须做到分片、包段、定点、挂牌管理,明确责任人,范围、工作标准,做到班班26、有人管,在工作中形成班内日件,区(队)巡检与矿上抽检的三级管理模式,以及区(队)为搞好后路管理。各区队成立正区长为组长的基础工作巡查小组,并制定出详细的奖罚细则及考核标准。七、掘进巷道施工现场奖罚细则1、工作现场发自按予紧套管力矩低于70MM的对主管区长罚款30元/次,套管丢失或损坏的对当班班队长罚款50元/次。2、顶锚杆予紧力低于200MM,帮锚杆低于150MM时,每根锚杆罚责任人及验收员50元。3、爆破时巷道不预留,没有执行手稿修边成型的生产工艺,对主管区长,班队长,验收员罚款50元/处(次)。4、周边眼眼距大于400MM,装药量大于二卷的,对主管区长、班队长,每人罚款100元/次。5、爆27、破后未进行及时支护,没有做到一次成巷的,对主管区长,班队长,每人罚款100元/次。6、巷道顶板条件不好,爆破未进行打点锚杆的,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7、巷道过构造未进行加强支护的,对安全技术副区长,主管区长或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人(次)。8、在巷道变形严重的地区未按要求采区加强联合支护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处(次)。9、施工中未组织好多工序平行交叉作业,工序组织混乱的,对主管区长、安全技术副区长,班长及有关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10、工种岗位责任制未落实到现场,人员责任划分不明确,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11、风水管距头超12米,风水管出口及风动工具数量少,不28、能满足平行作业要求的,对主管区长队长、当班点修工,罚款100元/人(次)。12、使用打眼机具未能做到定人员,定机具定眼位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人。13、操作机具时生敲硬拽操作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人。14、掘进设备没有进行台帐式管理,或没有台帐但记录不完善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100元/人(次)。15、发现跑偏一处罚款50元/处,跑偏滚间距大于50米,或局部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对主管区长及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处(次)。16、溜子无煤坑不符合要求的,罚溜子司机或相关人员罚款50元/人(次)。17、后路基础不按要求进行挂牌与巡查以及巡查记录不健全的对主管区长,队长罚款200元/人(次29、)。18、后路文明生产不符合要求,区内部市场管理人员对责任人未进行处理或未作明确安排的,对主管区长、班长、验收员罚款100元/人(次)。八、机电例会及安全检查制度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事故,及时平衡调剂设备,做以下规定。一、检查时间及内容每月10号、20号、30号为全矿机电检查日。检查内容:机电设备完好状况、保护使用情况、井下设备闲置情况等。二、参加单位及人员:矿属所有生产和生产辅助单位的区、科长、机电班长、技术员。三、有关规定:(1)对查出的问题,由防爆组汇总上报各级主管领导,存档备查。下午碰头会由职能班组通报有关检查情况对违反“井下机电设备、五小、电缆管理制度”的问题,按规定对单位及30、人员进行处罚。由生产单位落实到人限期处理,调度室组织有关人员复查核实,逾期不处理加倍处罚。(2)凡参加检查人员,下午准时到调度室集合,迟到一次罚款5元,无故不参加检查的罚有关人员20元。(3)每月2日下午召开全矿机电有关人员会议。通报上月全矿机电事故情况、设备损坏情况和机电设备标准化情况。设备组需在2日前把有关资料报有关领导。(4)以上罚款由设备组统一汇总,月底企管部从工资中兑现。九、机电设备验收、入库、领用、闲置、回收制度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使设备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理顺设备发放秩序。特制定如下办法,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验收: 1、矿新购进的设备或大型材料(包括五小、电缆、潜水泵31、等)由供应科、企管部、调度室、技术科联合验收,设备厂家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按照所购合同单、检查设备(材料)型号参数、技术资料、备件数量是否与合同相符。对涉及要求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三证”设备必须要齐全,并存档备查,否则拒绝接受,或定时间由供应科找回,检查无误后各单位填写验收单,各验收人员签字,可办理入库手续。如所进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数量不够,由供应科负责退货。 2、升坑的设备由设备组、机修车间和生产单位,三方拆检验收。根据拆检情况,填写验收单。验收单需注明设备(五小、电缆)编号、升坑日期、拆检日期、丢失、损坏的材料及配件的型号数量等,四方32、必须同时签字生效,做为制修厂收取制修费和计算工时的依据。是违背(五小、电缆)拆检验收单,必须一式三份,设备组、机修车间、生产单位各执一份。 3、新升井的设备(五小、电缆)原则上随验收随拆检,如因特殊情况不能马上拆检的,必须由机修车间三日内组织拆检,不按期拆检的罚款机修车间50200元,(机组、支架大型设备除外),如通过拆检后,使用单位不到,视为有效,但设备组、技术科必须参加。 4、制修厂根据升坑设备损坏情况,如确因技术力量、手段等原因不能自己修理的按“外委的有关规定”经制修厂申请报批后,外委修理。 5、根据拆检情况,因甩保护及野蛮运输,造成设备基本报废或完全报废,除收取材料费外,由设备组组织分33、析,写出分析报告,对责任人处以20200元罚款,对单位按设备原值进行罚款。 6、由机修车间修理的设备,五小、电缆必须由设备组、防爆组、电管组参加,依据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前制修厂须提供设备检修报告,注明所更换的材料、配件名称,数量及有关的实验数据。经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检修报告上签字,并出据设备质量完好验收单。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制修厂重新修理,二次修理的费用由机修车间承担,不计工时,并根据情况对责任人处以2050元的罚款。 7、外委修理的设备,由设备组按标准进行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准往回拉。 8、设备(五小、电缆)质量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对于工作不负责,造34、成漏检而影响使用的,罚有关人员2050元,严重影响生产的另行分析严肃处理。 二、入库: 1、经验收合格的设备,可办理入库保存。受条件限制不能办理入库的设备必须与坏设备分开存放,完好设备必须挂牌注明设备编号、型号、参数及维修人员姓名,以便领用。 2、新购进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设备组指定地点存放,并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发放 1、各单位领取设备时必须办理有关手续。设备(五小、电缆)由职能班组统一管理、发放,其它单位无权私自转让、发放设备。 2、对新增加设备的发放规定: (1)工作面安装必须有设备选型设计,正常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设备必须经生产单位先行计算。经机电主任同意,报设备组审批签字后,方可35、到设备组领取设备。不按规定办理手续设备组擅自发放的罚责任人20元/台。(2)至于增加的风机,必须通修区经选型签字后,然后按新增加设备的审批程序办理办理设备领用手续。 对不按上述程序审批的设备组不能发放设备,负责罚款责任人20元/台,同时生产单位在未补办正规手续和调换设备之前,不追加用电指标。 3、生产单位领用设备时,要检查设备是否有“质量验收合格证”和“设备完好合格证”,“二证”不全可拒绝使用。 4、为避免扯皮,生产单位领用设备时在“二证”齐全的条件下,可做一些必要的检查、试验,认为不合格可提出,属于验收员责任要按前条款执行罚款。5、设备组、电管组严把设备、五小、电缆发放关。井下备用设备、五小36、电缆底数要清,对于底数不清造成旧设备不升坑,新设备积压的罚设备管理员2050 元。6、使用单位使用未出库的新设备,须有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四、闲置:1、井下各单位的流动设备,设备组应均配有足够的备用设备,如使用单位的备用设备超出规定,视为闲置。闲置设备必须在三日之内升坑,否则,按超出时间每天100元罚使用单位,单位正职罚款20元/台,机电队长20元/台。2、井下损坏机电设备三日内必须升坑,否则按闲置设备处罚。3、井上各单位的闲置损坏设备必须在三日内交设备组,以便及时修理,如不按期交设备组,按井下闲置设备处罚规定执行。4、使用单位拒不按以上规定执行,设备组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37、,停发设备。五、回收1、为加强设备的管理,设备组、供应科对设备单独建账,并与设备的增减一致,使用结束时要核实帐与物,因管理不清,造成设备丢失罚责任人50100元。2、使用单位的设备、五小、电缆如出现损坏或终止使用,可在三天时间内升坑,升坑交设备验收后,存放在指定地点。3、设备升坑由使用单位到设备组办理收到手续,销账。对回收的设备,出现损坏、缺件,按设备验收员的有关规定执行。4、工作面设备回收,由回收单位负责,包括设备、顶镐、铲煤板、挡煤板、溜槽、大链、电缆高压管等。回收工作必须在矿指定时间内完成。回收前调度室组织技术科、职能科室对设备、电缆、材料等进行验收,验收时如设备损坏、缺件或数量不够,由38、使用单位负责。设备升坑后必须马上上交,如特殊情况未按时上交,由回收单位看管。5、工作面结束后,生产单位必须把闭合圈内闲置、备用设备、五小、电缆、机头架、机尾、过度槽等全部升坑,不能移交回收单位,负责每台按500元对单位罚款,区长、主管机电副区长20元。工作面安装完成后,安装到位须把系统内的闲置设备全部升坑,否则按上述条款执行。十、供电安全制度井上、下的供电安全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40条第491条的规定。结合本矿实际规定如下:1、井上、下高低压电器设备的安装及保护的整定必须有主管部门的审批合格的设计计算。供电系统图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的要求绘制。2、对各地区涉及矿井安全的重39、要的排水点水泵必须有足够的排水能力,关照泵和备用泵必须有各自的电源。每一供电电源都应来自独立的变压器和母线段。之间不准分解其它负荷,正常情况下一路运行一路备用,每回路都能单独担负与要求的排水能力相适应的负荷。3、根据“煤矿安全规程”445条的要求,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电缆,127V以上的五小电器等。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变电所检修时要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40、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采区及其它流动设备检修前、前一级馈电开关除停电闭锁外,还必须有专人看管开关。以防误送电。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446条规定操作井上下电器设备应遵循下列规定: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器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2)操作高压电气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3)煤电钻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5、大巷变电所内的压风机供电系统及其它有两种供电电压的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6机运区应对电器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威力、化学指标性能检测和电器耐压试验,每年进行一次,但对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绝缘油6个月进行41、一次耐压试验。对地面10KV配电室、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大巷变电所、值班人员要详细记录油断路器的切断短路电流的跳闸次数,油断路经三次分断短路电流后,应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并检查有无游离碳,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并做好记录。7、井下各单位主、局部接地极,每天进行一次检查或试验。煤电钻综保每班使用前,必须对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8、各单位负荷的增加及减少必须向供电组申请,供电组应根据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继电器的整定值。及时修改供电系统图。9、机修车间间检修的真空开关,除按“机电设备的完好标准”检修外,必须做到三相真空管同步试验。要求JQZ300/600开关的真空隔离向开关性能可靠42、,严禁甩掉不用。机修车间负责开关电子保护插件的修理和测试工作。10、对于漏电保护装置的运行、试验与维修规定:1)各变电所值班人员,在每天早晨6:007:00时,必须对本变电所漏电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各用电单位电工到变电所或电话联系,做好短时间的停电准备工作)。风机专线6:30分准时试验。二次送电工作,变电所由机运区负责,掘进头、工作面等由各用电单位电工负责,杜绝因试验漏电保护引发的机电事故),并将实验情况记录备案,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以便于及时组织人员处理。2)无人值班变电硐室,每天上午9:0010:00时,机运区安排人员进行漏电试验,各有关用电单位做好短时间停电准备。3)试验漏电43、保护装置时,必须正规操作。首先将分路馈电开关分闸,在进行漏电保护装置试验按钮,总馈电自动保护跳闸,严禁带负荷试验漏电保护装置。4)发现漏电保护装置故障后,机运区提前写出停电报告,矿批准后,及时组织人员处理。5)电工每天巡回试验漏电保护是,必须备齐易损件(馈电开关励线圈、漏电保护插件、试验按钮、螺丝、塑质铜线等)以便于发现问题随时处理。6)每月对井下所有漏电保护装置,下井电工人员做月份漏电保护试验,并将实验结果认真记录。7)漏电保护装置,严禁甩掉不用,各变电所值班人员认真看好用好漏电保护装置,对工作不负责致使漏电保护拒动,以及擅自甩掉漏电保护者,按矿有关规定,对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者100元44、。11、对于综采工作面使用1140伏电压等级的有关规定:1)采区电钳工、机组司机、溜子司机、乳化泵司机、电缆修理工等必须穿电工绝缘靴(6000伏等级)或带绝缘手套。2)采区电钳工必须配备耐压1000伏以上的低压电笔。3)对供电系统和供电设备绝缘遥测,必须使用2500伏摇表进行测量,同时要注意甩开与主线路有联系的保护装置。4)接地系统必须牢固可靠、与本系统形成接地网,接地导线、接地极的规定符合规程规定,埋设合理,接地电阻不大于2欧,每班检查一次。5)每小时要对供电线路和供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综采工作面的溜子、机组、电缆的管理和维护,应负责到人,发现砸伤或受外力拉坏等,应及时汇报并处理。45、6)综采工作面供电电路和供电设备挂牌管理。供电控制设备标志牌写明维修人、电压等级、负荷容量、二相短路电流及整定值。7)严禁带电搬迁设备和悬挂电缆。8)漏电继电器的漏电整定值和22千欧,漏电闭锁值为40千欧,看变电所人员应对漏电继电器每天做一次跳闸试验,并留有记录,有拒动情况,立即报机运区处理。十一、电缆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电缆管理,保证电缆的合理使用。充分挖掘物资潜力,提高现有电缆利用率,从根本上杜绝电缆丢失和损坏现象。确保安全用电,对电缆的使用管理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1、全矿的高低压电缆由供应科审批后再由设备组统一领取,机运区负责修补、试验、打号。设备组负责统一管理,检查、调拨、分配、建账46、入卡,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底数清,状态明,使用合理。 2、新领电缆或生产间隙停用电缆,都要由机运区进行认真检修和检查、打字、编号,由设备组入账,合理存放,保持完好状态,以备审查急需。 3、设备组成员要经常下井检查,及时掌握电缆动态运行方式,及铺设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如逾期不处理进行经济制裁。 4、设备组进行电缆发放应坚持以下原则: (1)没有打字、编号及没经浸水耐压试验,干燥合格的电缆一律禁止使用。 (2)生产单位根据地区衔接,支架负荷而需要增加电缆时,必须先办理用电审批手续,经设备组审核负荷后才能发放电缆。 (3)网络干线绝缘电阻低劣,不能保证检漏装置正常运行者,可47、先领取好电缆,更换后及时上交设备组。 (4)运行中的电缆,如因电缆损坏而需要更换时,由设备组查实后,可先到电缆组领取新电缆,查明原因,找出责任者,认真填写电缆事故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如使用单位三天内不将更换下来的电缆交到设备组,一星期之内不将电缆事故报告交到设备组,设备组对使用单位停发电缆,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使用单位负责。(6)每月按规定的时间按电缆管理组汇同各区、队、科的人员,共同进行帐、卡、物、电缆编号的核对。5、生产结束后,使用单位及时将电缆上井,如数交给设备管理组。如电缆遭到严重损坏或无故割断者,必须追查原因。酌情处理。电缆升坑后的验收应按以下原则执行。(1)检查每条电缆号码48、是否存在。(2)检查电缆护套是否齐全,有无断线或损伤。(3)对损坏的电缆按“机电设备、电缆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4)如电缆状态好,给使用单位填写收条,在台帐卡上注明记录收到日期,经办人等。6、关于井下电缆悬挂的有关规定:(1)凡主要巷道内的电缆悬挂由调度室统一规划(主要巷道指井底车场、运输大巷、轨道上山、下山、皮带道等)。新敷设的电缆必须经调度室同意,按“标准”要求悬挂,不准乱扯乱挂,不按要求悬挂的罚单位区长,主管机电副区长各100元,单位反馈500元,并限期整改。新掘进巷道必须及时挂电缆勾,如果距迎头50米以内的巷道不及时挂电缆勾,按10元/米对单位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2)大巷的高压接49、线盒、地线各单位要爱护,大巷水沟内的接地极、机运区清理水沟时不准损坏以及把接地极拉出,否则发现一次罚机运区500元,罚款要落实到人。(3)各单位在变电所(移动站)引出的负荷线的接线工艺,必须经调度室验收合格后,交机运区负责维护,验收时凡接线工艺不合格,甚至失爆,要按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4)对井下电缆维护责任区的划分,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采区变电所,6106工作面移变,中央变电所。移变以下的低压一律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5)对维修的巷道,维修单位对维修过的巷道必须把电缆勾加齐,并把电缆按规定悬挂好,否则对维修单位按50元/米进行罚款。(6)对以上罚款调度室根据现场情况奖给维护单位。十二、50、五小电器管理工作制度五小电器设备是煤矿生产的必要器材,随生产的扩大,用电不断增多,为了做到安全供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全矿 使用的五小电器电铃、按钮、煤电钻、防爆灯和各种防爆接线盒由设备组管理。设备组对五小电器要实行图、牌、板管理,并做到帐、物、卡相符。2、设备组负责对全矿五小电气的领取、发放工作,并负责对无故损坏或丢失者追究责任及进行经济制裁。3、矿属采、掘、机、运、通等单位要有五小电器人员,负责对本区的五小电器领用、使用、维修等管理工作,不准随意丢失、损坏。4、日常维修。五小电器一律实行以旧换新制,所交回的五小电器必须完整,否则按第七条规定处罚。5、因发生事故,急需增设五小电器时,应由51、该区出证明。方可借用。但正式手续必须第二天补办完毕,否则,设备组有权对该区停发五小电器,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区负责。6、对于新安装的生产地区的五小电器的领取应按以下原则进行。(1)由安装单位该地区五小电器使用型号。数量及安装草图,提前到电管组进行审批。(2)安装完毕后,由设备组、安装单位、使用单位三家进行移交。并进行帐、物、卡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转账手续。7、凡损坏、摔坏、丢失或炮崩坏五小电器的单位,按其损坏、丢失程度对责任者按原值的10100%罚款。但最少不得少于10元,如无责任者从该单位工资中扣除。8、每月按规定的日期,由五小电器管理组汇同各区的人员,共同进行帐、物、卡、设备编号的核52、对。十三、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加强防爆设备的检修,入井安装和验收是保证安全运转,提高设备完好率的关键问题,为此制定以下制度: 一、防爆设备入井 1、凡入井防爆设备,必须有检修合格证,入井证(检修合格证有三联:检修组一联、防爆组一联、设备管理组一联。入井证有三联:检修单位一联、使用单位一联、设备组一联)。井口检查设备见设备入井证方可设备入井。 2、设备检查合格证由防爆检查员填写,入井证由设备组设备员填写。 3、设备检修后,领用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到设备组填写设备领取证。设备组发放。 二、防爆设备的事故分析 1、设备搬运损坏、丢失、缺件必须认真进行分析,找出责任者,写出分析报告,事故分析由职能53、班组组织分析。 2、凡对进行分析,找不出责任者,按有关规定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 3、事故分析必须当日分析,两日内写出分析报告。 三、防爆设备升坑后的验收 1、使用单位将升坑后的电器设备交机修车间,经设备组组织对设备防爆性能、损坏丢失等验收后,到设备组消帐,对损坏的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未经消帐的设备,仍有使用单位负责。严重损坏的设备,必须进行认真分析,找出责任者,写出事故分析报告,拿出处理意见,方可消帐,否则停发设备。十四、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防爆检查员的要求1、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熟知煤矿54、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2、熟悉井下巷道、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布置及所检查地区的瓦斯浓度,下井工作时必须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二、防爆设备入井1、入井设备必须有合格证、入井证(检修合格证有三联:检修组一联、防爆组一联、设备管理组一联。入井证有三联:检修单位一联、使用单位存一联、设备组一联)。井口检查设备见设备入井证方可设备入井。 2、设备检查合格证由防爆检查员填写,入井证由设备组设备员填写。 3、设备检修后,领用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到设备组填写设备领取证。设备组发放。三、检查范围及检查次数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气)、电55、气三大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电缆及各种电器安全保护设施。高瓦斯地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低瓦斯地区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四、检查内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各种电气保护装置,如安全供电三大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电机综合保护是否使用及整定值是否符合要求、保护装置的动作灵敏度进行试验等。五、现场检查必须做到1、需停电检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制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准许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2、查出的问题当场不能处理时,可通知有关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失爆的设备不准送电运行。3、电机综合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装置,通知有关人员重新进行调整。4、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对56、隔爆结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入井。5、检查员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地区负责人或维护人员在一起检修。6、设备周围环境是否清洁,有无妨碍,设备安全运行和检修的杂物。7、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有无缺损。8、设备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歪斜及震动现象。9、设备完好,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应做到:1)动力电缆、控制线和信号线电缆接线规范,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应用挡板封堵严密,严禁出现失爆现象。2)有无异常声响、过热、异味。3)控制部分、闭锁装置,信号显示是否正常有效,各种保护是否齐全,包括皮带机应有的各57、种保护。4)接地保护应规范牢固,无锈蚀。10、检查工作完毕后,填写检查反馈单,在检查中发现失爆或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处理,检查员在现场监督直到处理完后方可离开。11、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填写检查报告单送交有关单位限期解决。所检查出的问题一律按机电管理制度中的处罚条款执行。十五、机电设备、电缆管理处罚的若干规定 为了加强机电设备管理,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做到合理使用定期维护,准确操作,经济运行,减少设备的损坏,特做如下规定: 1、井下电气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五小电器完好率95%,待修率降到5%以下,事故率降到1%以下,电缆敷设合格率达到95%,并且消灭失爆。 258、井下电器设备出现失爆、甩保护现象的有关处罚规定。 (1)机电设备失爆一台罚1000元,区(科)长50元,机电班长50元,责任者100元,被检单位必须立即处理。 (2)综保不正常使用插件一次罚100元,区(科)50元,机电班长50元,责任者100元。 (3)综保没有主、辅接地极一次罚500元,区(科)长50元,机电班长50元,责任者50元,主辅接地极设距离不够的罚200元,责任者20元。 (4)控制开关JDB、保护整定不合格的一台罚200元,责任者20元,封掉JDB、保护不用的罚款500元,责任者50元。 (5)检漏继电器人为甩掉一次罚1000元,区(科)长50元,机电班长50元,责任者10059、元,同时追究看变电所人员的责任,罚50元,如果是机运区人为甩掉的罚机运区。 (6)高压开关整定值必须按计算值整定,不合格一台罚机运区1000元,区长50元,责任者50元,设备组不及时调整提供数字的,一次罚设备组100元。 (7)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安装,由专人经常检查配电点,三台以上电器设备必须加有局部接地极,高压接线盒地线齐全,导线截面、接地极符合要求,变电所的主接地极或局部接地系统等经检查一处不合格罚500元,区长50元。 (8)使用不合格的熔断器(保险选择大)反50运,使用铜保险丝罚款500元,罚责任者20元。以上条款如果检查重复出现,或不及时处理的给予加倍60、处罚。 3、必须按规定加注规定牌号和数量的油脂,如违反规定加注不否规定牌号和数量的油脂,罚包机人或机电班长各50元。 4、由于使用、维护、保养不当烧毁电机,按每千瓦2元对责任者罚款,(潜水泵除外)找不出责任者由单位区长、机电班长、技术员分担,并对单位处以每千瓦10元罚款。 5、各种设备、五小等运输不当,野蛮装卸损坏丢失、碰坏、根据其程度对单位按损坏件原值的10100%罚款,对责任者不少于20100元罚款,找不出责任者由区长、机电班长、技术员分担。 6、所有水泵转动部分防护罩必须齐全,不跑水,盘根要填好,轴瓦用油润滑。如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不符合要求每台罚当班司机和当班机电维修工各20元。 761、维修工要每班检查泵各个部位的润滑情况,曲轴连杆螺丝是否松动,凡因连杆螺丝松动造成的轴瓦掉出,及其它人为事故,罚当班司机40元,并按损坏泵的原值5080%罚区。 8、采煤机组严禁违章操作,司机特别注意滚筒位置,防止割顶、割底、割机架。机组滚筒截齿最多不能缺3个,负责每增加一个齿,罚司机5元,电动机在无冷却水的情况下不得开机组,否则违章指挥者50元,违章操作者50元,造成电机烧毁大修费由区里负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机组修理工要注意机组各连接部位的螺栓紧固情况,发现一条松动的罚责任者一次10元。9、加强电缆管理,任何人不得将电缆编号锯掉,凡经检查发现,每去掉一处罚责任者100元,无责任者罚机电班62、长50元。10、因维修、运输、保养不善将电缆砸坏、挂怀,挤坏或维修巷道时因放炮、锚喷对电缆造成损坏的,每米按50元罚款,放炮造成高压电缆损坏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并追查因停电造成生产损坏的责任。11、巷道维修时要保护好电缆,维修单位负责挡好电缆,凡没有挂好的每米对单位罚款10元。12、不能用的电缆及时交回检修,若因管理不善将电缆丢失或拒不交回的按原值罚款。13、因检修电缆不合格,有水,漏电接触不良,造成安装后不能用的,罚机修车间设备组责任者和验收员每人50元,影响大的另行分析。14、防爆检查员必须每天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检查,一个星期对全矿井下设备普查一遍,如发现漏检失爆设备,每台罚防爆检63、查员10元。15、被罚的责任者,由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报设备组,属失爆的报调度室防爆组造表,并由设备组月底统一汇总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经销部,从工资中扣除。16、职能班组不检查或检查不罚的,搞私人交易的,发现一次调离工作岗位。17、单位供电负荷的增减要提前与设备组联系,并画出系统图,经设备组审批后方可接线,任何单位不能私自随便乱接负荷,否则发现一次罚单位500元,责任人50元。18、井下使用的潜水泵必须按规定尺寸800*800*600挖水窝,凡潜水泵没有水窝,没有设专人管理潜水泵,一次罚单位100元,烧一台潜水泵罚单位500元,材料费按规定支付。19、检查发现1件五小不上牌,罚责任人5元,机64、电班长、区长各5元。20、检查1台开关不上架,罚包机人5元,机电班长、区长各5元。21、检查设备按要求挂牌留名发现一台设备不挂牌留名,罚机电班长、区长各5元。2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面、螺栓帽不一致的一处罚责任人5元,机电班长、区长各5元。23、开关的接地保护对于接地极规格尺寸不符规程要求的,罚包机人20元,班长、区长各10元。24、对皮带机的三联辊安装不规范的(如用铅丝捆绑)的一组罚包机人5元,机电班长、区长各2元。底托辊淤煤不转的每根包机人5元,班长、区长各5元,对于三联辊、底托辊损坏不换的罚包机人每根或每组10元,属于单位不给补充的每缺一组或一根罚班长、区长各5元。25、深水泵没有合格泵65、窝的罚包机人10元,有泵窝没有即时清挖的,每检查发现一次罚包机人(司机)10元,没有包机人的罚班长、区长各10元。26、电机缺风叶或风叶损坏不起作用罚包机人10元,班长、区长各5元。27、电机或减速器上有浮煤,浮渣造成电机减速器发热的罚司机5元,没有责任人的罚班长、区长各5元。28、乳化泵站生产文明差,一次罚司机5元,乳化液浓度配比不符合要求的一次罚司机5元,班长、区长各2元。29、应设沙箱的岗位没有的罚班长、区长各5元(砂箱的容积不够0.2立方米的视为没有砂箱)砂箱砂量不够0.2立方米的罚责任人5元,没有责任人的罚班长、区长各5元。30、灭火器材过期没有按时更换的每台罚班长、区长各5元,提前66、损坏的(抢先使用除外)罚责任人10元,没有责任人的罚班长、区长各10元。31、凡出现一处刮板板(超过7个链子的)一处罚包机人2元,凡出现一处刮板缺螺栓的每条罚包机人2元,出现弯刮板没有及时更换的罚包机人2元,对以上问题缺件的,每处每件罚班长、区长各2元。32、对于磨透H架的一件罚包机人20元,班长、区长各5元。33、每条皮带防跑偏辊不能少于3组,每少一组罚班长、区长各20元,不能正常使用的每件罚包机人5元。34、对于采煤机滚筒的截齿除管理办法中所说的截齿必须是完整合格的截齿,对于缺合金头的或是不能自由旋转的视为不合格截齿。35、皮带溜子使用死联轴节的每台罚包机人20元,班长、区长各10元。3667、对于井上、下压风管路跑漏风严重的一处罚单位500元,责任人20元,没有责任人的罚班长、区长10元。37、对设备转动按要求应加设护栏、护罩而没有加设的一处罚包机人10元。38、发现一处水泵盘根漏水,液压管路漏液(成线的)机械设备漏油的每处罚包机人或责任人5元,没有责任人的罚班长、区长各5元。39、对于绞车的使用凡发现缺护绳板,不使用合格的联接销或对轮销,绞车压绳绳头过长造成磨电机端盖的,闸皮不符合要求的等一处不合格罚包机人10元,班长、区长各5元。40、机械设备因缺油或油量过多或油质差,造成设备发热,每台罚包机人10元,班长、区长各5元。41、溜子机头机尾搭接一处不符合要求的,过渡槽下没有清理68、回头煤坑的,一处罚包机人或司机10元,没有责任人的罚班长、区长各5元。42、皮带溜子按要求该安过桥而没有安的或过桥不符合要求的一处罚班长、区长10元。43、对于同时使用660V和1140V的生产地区要在电气设备上或联接装置处标明电压额定值,发现一处不合格罚包机人10元,班长、区长各5元。44、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入口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负责罚责任人5元。45、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有高压时还须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否则一处不合格罚班长10元。46、所有单位的井下所有地区对电缆沿线的接线盒、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69、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否则不符合要求罚班长、区长各2元。47、不同型号电缆直接连接的一处罚责任人20元,班长、区长各10元。48、电缆联接不能把接地芯线改作他用,否则对责任人罚10元,班长、区长各10元。49、对于井下所有巷道的电缆按规定吊挂好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每米电缆对责任人罚10元,没有责任人的罚班长、区长各10元。50、对于管理办法中所涉及的损坏设备及电缆等由单位内部分析的一定按时间要求把事故分析结果报调度室,由职能班组组织分析的接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否则罚单位班长、区长各20元。51、对单位的供电系统图每月25日至月底期间到设备组对图,要反映井下地区的实际使用情70、况,对于不按时对图或一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罚设备员、班长、区长各10元。52、各单位要绘制本单位井下设备布置图,并每月在25日至月底期间到设备组对图,要反映井下设备的真实使用情况和备用情况,对于不按时对图或有一台不清楚的罚设备员10元,班长、区长各5元。53、由于客观方面的原因造成井下闲置、损坏设备或电缆按要求时间上井而不能上井的要及时写出书面申请交主管矿领导批准后交调度室职能班组,负责按惯例办法执行处罚。十六、火工品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我矿火工品的管理、预防爆炸事故,避免丢失浪费,涉县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特做如下规定:1、供应科保证火工品及时运送到矿,不得影响矿井生产。2、雷管、炸药必须分71、装分运,装卸时要轻装轻放,防止丢失、损失、受潮。3、如遇到副井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将火工品运到井下时,由公安分处派专人看管。4、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每个放炮员使用的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各单位使用炸药必须有明显标记。5、火药库内要建立严格的火工品发放台帐,要求帐、卡、物三对口。6、火药库严格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如有疑问不能交接班。7、火药库内建立严格的来客登记制度。非火药库人员进入火药库内,必须出具火工品领导小组成员签署的许可证明方可进入,并认真填写登记手续。8、火工库必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必备干粉灭火器、沙等消防器材。9、任何人不准携带矿灯进入火工72、库。10、放炮员到库内领取火工品时,必须出具市公安局的放炮员证,本矿的领退证、本单位的火工品领用单及完好的锁子,否则火工库保管员拒绝发放。11、领退雷管、炸药时,放炮员、安检员、药库保管员必须在台帐和领退证上签字。12、放炮员在火工库领用火工品时,雷管、炸药必须分别放在专用背箱内并加锁,否则药库保管员有权阻止其出库。13、放炮员要认真填写当班的火工品消耗情况,当班班长必须亲自,并将剩余火工品必须在当班退回火工库,并办理手续。14、放炮员要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一炮三检”制度。15、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私存雷管、炸药。16、发现有火工品丢失时,有公安分处、安全科、通风区组织分析处理,按一发雷管173、00元、一卷炸药10元进行处罚。17、所有放炮员的雷管编号,公安分处必须备案,如需更换雷管编号是,本单位应出具证明,经公安分处同意备案后,库管人员方可进行变更编号。18、所有使用火工品的单位,要根据当班各头面的实际情况,分别出具火药、雷管用量单,加盖单位公章和值班人员签字。19、材料科根据计划和实际用量进行考核,做到节奖超罚。20、对于火工品保管不善、管理不严,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放炮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罚。21、对于放炮员乱仍乱放炸药的,只领不退以领代耗得要进行重罚,因丢失和送人给社会造成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的,交公安机关依法惩处。22、对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政治影响,对私存、倒卖74、火工品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加倍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对情节较重者,移交公安机关惩处。十七、防灭火管理规定 我矿现开采61、6号煤,经内蒙古矿山安全与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心鉴定,煤尘具有爆炸性,级容易自然。 外因火灾主要有:电器火灾、皮带火灾、瓦斯燃烧、小煤矿火灾蔓延等几种形式。一、 火灾预防(一) 电器火灾的预防1、电器设备下井前必须认真检查,失爆设备不得下井,由机电设备科负责设备防爆检查,并发给合格证后下井。2、井下运行电器设备每旬检查一次,由机机运区负责组织各区机电技术员(队长)进行检查及处理存在问题。值班电工班前必须将管辖区域电气设备电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汇报请示妥善75、的解决措施。3、井下供电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4、井下变电所、移动站、压风机房必须备齐以下灭火器材;砂子不少于0.2 干粉灭火器不少于3台锹不少于3把 水桶不少于2只(二) 皮带灭火的预防 1、皮带运输机机头前后5米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皮带运输机应设有防止皮带打滑、跑偏、急停、堆煤等装置。3、皮带机巷道必须设有消防管道(可与防尘管路合并),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并保持正常供水。4、皮带机应配备以下消防材料器材砂子不少于0.2 干粉灭火器不少于3台锹不少于3把 消防软管50米(三)其它措施1、完善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且要保证供水。2、井下从事电气焊工作,必须制定专门76、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3、积极做好瓦斯管理工作,认真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4、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配备消防专列,材料库应存入物品。 消防水袋3寸不少于2000米,2寸不少于1500米,镐不少于30 把,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0台,水桶不少于20只,水泵不少于2台。5、矿井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对反风演习出现的问题,要明确专人限期解决。 二、治理火灾1、矿井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查明并组织火灾区域和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如不能迅速撤出,应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还要查明火灾地点,波及范围和发火原因,采取正确措施,防止火灾流向有人的区域。2、迅速切断77、通往火灾区的所有电源。3、根据已查明的火灾地点和范围,确定矿井通风制度,如在进风井口、井筒内、井底车场等发生火灾时,可采取反风或使风流短路的措施,如果停风也能使风流逆转,也可采用停止主扇运转的方法。 4、如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供入火区的风量,在入风的下山巷道中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阻止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在有瓦斯涌出的回采工作面发生火灾时,要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风量或采取反风措施,在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的通风状态,需要进入巷道侦查火区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由旗救护队负责防止事故扩大。5、无论采取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78、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扇运转等任何措施都必须做到: 1)不能使瓦斯积聚,避免发生瓦斯爆炸。 2)不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 3)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积聚的地方。4)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或抑制火势,给救护队人员创造接近火源灭火的条件。 5)在火灾初期,当火灾范围不大或容易接近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砌筑密闭墙时要选择合适的位置和规定的砌筑顺序,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区的瓦斯爆炸。 6)必要将排水、压气管路改为消防管路。 7)如受到小煤矿火灾威胁,在其联通点要设置一氧化碳检查点,受其影响的进风系统中,要设一氧化碳监测探79、头及声光报警装置,有集中监测系统的矿井要并入集中监测系统。 三、小煤矿火灾的防治 凡有与小煤矿相透的,透口在进风流的,必须建立正压通风系统,一旦小煤窑发生事故,立即形成正压通风系统,隔绝小煤窑漏风进入进风大巷。透口在回风流的,必须建立永久密闭,密闭墙的质量必须符合防灭火要求。十八、加强掘进工作面“一通三防”的管理规定我矿“一通三防”管理难度大,任务艰巨,特别是掘进工作面供风距离长,个别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大,要想抓好全矿“一通三防”管理,掘进工作面“一通三防”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望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1、掘进工作面开口前必须装好安装风机双电源自动换向装置、风筒,使用“三专两闭锁”并保证80、灵敏可靠,否则不得开口掘进。由生产单位负责,通风区负责监督。2、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规定,双风机因故停运必须能切断独巷内所有的电气设备电源,由掘进单位负责,通风区负责监督,达不到此规定的不准施工,双风机双电源自动换向装置每周一、周五由生产单位班队长组织电工和瓦斯员负责试验一次,试验结果向矿调度室汇报,发现问题立即停头处理,通风区监测电工每周与生产区队电工共同试验检查一次。3、局部通风机由工作面值班电工负责管理,风筒回收、安装、吊大线由生产单位负责,日常吊挂、修补风筒由该工作面班长负责,放炮员负责管理。开风机前必须由瓦斯员在现场检查瓦斯确保符合要求,由值班班长启动风机,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停开81、风机。同时杜绝无计划停风停电现象,如需停电必须认真办理审批手续按计划进行。4、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岩巷不得超过8米,煤巷和半煤岩巷不得超过5米,并保证工作面有足够风量。风量不足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查找原因进行处理。5、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由掘进工作面班组长负责撤出人员,切断独巷内所有电气设备电源,保证供电开关均打到零位,瓦斯员、放炮员负责监督检查。6、技术部门充分考虑全矿总体安排,原则上开口掘进一直到贯通,中途不得停掘,同时少留或不留盲巷,出现盲巷通风区应及时密闭。7、掘进工作面每班瓦斯检查次数不少于三次,瓦斯涌出量大和异常的煤巷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员严格按规定82、检查和处理瓦斯。8、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当工作面瓦斯超限或异常预兆时必须坚持“先撤人、切电后汇报”的原则,工作面班组长负责切断独巷内所有电气设备电源,开关达到零位,瓦斯员监督进行,确认无误后瓦斯员及时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9、掘进工作面迎头5米以内由班组长负责悬挂便携式瓦检仪,一旦瓦斯超限,严格按第八条执行。10、各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完好情况,生产单位每班必须检查一次,机电防爆组每周检查两次,发现失爆先停止掘进,处理好后方可生产。同时严格分析,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巷道贯通、透老巷,技术科必须事先下达通知单,技术科、通风区、掘进单位均制定管理措施,并严格落实,保证贯通安全。11、因临时停风83、停电等原因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排放瓦斯时,执行三级排放制。12、各掘进工作面必须按综合防尘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粉尘防治工作,坚决杜绝煤尘超限现象。13、各掘进工作面放炮均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和放炮停电制度,使用好炮土和水炮泥,炮土由生产单位负责,水泡泥由放炮员负责,严禁违章放炮。十九、井下放炮管理规定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依法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放炮员合格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除安全完成放炮任务外,还要兼管好局部通风机。2、井下所有爆破作业地点都必须按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放炮员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3、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84、程、放炮员工种操作程序。4、进行放炮要严格执行“三人联锁”和“一炮三检”放炮制。5、放炮装药前,采掘工作面要备有专用炮棍和足够的水炮泥和黄泥,否则放炮员有权拒绝装药放炮。专用炮棍由材料科负责制作。并要保证正常供给。6、炮眼封泥要用黄土制成软硬适中,用手能柔成型的黄泥。不得用黄土和其他材料代替封泥。水泡泥要充够水量。7、装炮时,采掘工作面明确1人协助放炮员按规定装药操作要求进行。严禁放炮员只管放炮,工人只管装药,后边由工人装水炮泥和黄泥等现象。8、炮眼深度在0.6-1.0米,封泥长度不少于炮眼深度1/2每眼可装一个水泡泥,再封300黄泥)炮眼深度超过1米,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每眼要装两个炮85、袋,再封200黄泥),炮泥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放炮。严禁放空气柱炮。9、风筒距头远、瓦斯超限或邻近超限、设备未安全保护、未按规定站岗拦人等情况时,放炮员不准放炮。10、放炮后,班组长要安排人员进行洒水灭尘和冲洗巷帮及开动喷雾。11、放炮员发现硬化装药,不得使用,并退回火药库,以免发生炸药拒爆和爆燃。12、放炮时必须由班组长亲自布置专人(将警戒牌警戒绳和口哨交给站岗人员)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绳用不少于3的绳,长度不小于5米,放炮前横拉在警戒线上,设置高度为巷道的一半。对于多处通路和对穿放炮时,班组长要在可能进入放炮86、地点的所有通路上设置警戒人员,每一处警戒地点要派两名人员去,其中一人站岗,另一人返回报告简介完毕。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站岗警戒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13、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放炮。掩护地点到放炮地点的距离按局规定执行。14、放炮员接到班组长的放炮命令后,必须先发出发炮警号(口哨)大生喊“放炮了”至少再等5分钟(并听到站岗人员的回哨或联络员的站岗完毕令)回头看,当确定未发现放炮地点有人或灯光时,方可放炮,(启动放爆器放电前必须回头看)。15、放炮后,经检查一切正常时,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16、处理瞎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87、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处理瞎炮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17、通风区要建立放炮员交接班制度,并要严格执行。18、采掘单位和通风区技术员负责在开工前向职工和放炮员贯彻采掘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措施中有关放炮和撤人站岗警戒的规定。19、通风区主管放炮的区班长、技术员,要经常监督放炮员现场放炮操作情况。发现违章操作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违章操作的共性问题,长时间得不到检查和制止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主管放炮管理人员和安检处主管放炮的安检员的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二十、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一)局扇 1、局扇由设备组负责统一管理,编号检修维护和发放。88、 2、凡井下用局扇的地方,使用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写出申请,报通风区批准后,到设备组领取风机,依规定位置安装。3、局扇位置由通风区确定,局扇安设在新鲜风流距回风眼距离不少于10米。4、机修车间保证局扇检查、维修质量。若发现局扇设备不全、设备不完整、不符合要求,不准发放,生产单位不得使用。5、局扇设备应齐全。吸风口要有内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衬垫(不漏风),11KW以上局扇应设置消音器。6、安装局扇必须按规定吊挂或垫高离地高度不低于0.3末。7、安装的局扇必须符合“三专”供电要求,即使用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严禁使用动力电。8、安装局扇必须同时安装风电闭锁装置,保证其能有效89、地控制局扇供风巷道内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9、局扇由使用单位每班设专人看管,保证正常运转,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开停风机。10、一台局扇不得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11、局扇不得有循环风,局扇安置处的全风压供风量必须大于局扇的吸风量。12、局扇供风的开掘头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一切人员,切断所有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斯员检查瓦斯。(二)风筒1、全矿所用风筒均由供应科统一建卡、建账,牌板管理,通风区每月根据生产情况确定使用单位应用风筒数量。风筒消耗原则:全岩或半煤岩每掘进1米消耗0.5米;煤巷每掘进1米消耗0.2米。2、各开掘生产使用90、单位负责风筒领退、移接和大线吊挂等管理,通风区负责风筒粘补和吊挂,考核办负责地面风筒修理工作。3、风筒未端到工作面的建立和出风口风量要符合集团公司统一规定,并保证工作面风流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道中风速和温度应符合规定。4、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无反接头、风筒接头应反压边。5、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拐弯处要设变头,不准拐死弯,不同直径的风筒衔接时应使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三)其它1、所有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均应安设完整的瓦斯监测系统,其安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对送风距离长,瓦斯涌出量大的掘进工作面应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实现自动换机自动分封。3、掘进工作面放炮时,放炮员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91、,放炮时,必须按作业规程之规定,布置炮眼,充填足量的炮土及水泡泥。4、无论哪个单位凡需要停电停风(包括机运区检修变电所设备)必须提前一天制定停电计划,报总工程师和相关单位审批,同时通风区制定停风安全技术措施。对无计划停风要按事故分析。二十一、矿井瓦斯监测管理规定 一、对使用单位管理办法 1、通风区下属的瓦斯监测队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配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安装调试及维护专业人员,所有从事瓦斯监测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和通风技术专业培训,经培训考核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必须根据煤炭局矿井通风安全检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安装各类型传感器,设备不足的情况下,首先准备各92、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等瓦斯涌出量大的地方。 3、凡应设置专职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开工前必须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结合通风主管部门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部门。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使用单位负责接通电源线、控制线、瓦斯闭锁开关,在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瓦斯员在场。4、凡应按照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进行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建立维护人员责任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现场实行挂牌管理。5、新开工的工作面,如我矿监测系统不健全或不具备断电功能,不准93、生产。6、瓦斯监测装置必须根据矿井通风安全检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煤矿安全规程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7、通风区按标准按照完毕后,将生产工作面监测装置信号线移交使用单位,由调度室参加办理移交清单,移交通风区负责装置的安装,正常调试和故障处理及维护工作,生产单位负责使用、管理、看护工作。8、从中心站到井下各分站之间的信号线装置由通风区负责,井下各分站的看护工作由所在变电所的机电科看守人员负责,从分站到各使用地点的信号线装置的完好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装置丢失、损坏、失爆,经检查分析找出当事人,由当事人赔偿,找不出当事人,由负责单位承担处罚责任。9、因故检修与监测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停止装置运行时,必须94、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风区及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在监测人员的配合下进行检修工作。10、需要移动传感器、信号线的装置时,必须经通风区批准,并在瓦斯员的监护下,由 使用单位按规定进行移动。放炮、维修巷道时必须对瓦斯探头、信号线等进行可靠的保护措施,破坏装置照价赔偿。11、严禁擅自移动或停用装置,停用监测装置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凭批准,否则追究停用者或单位责任。二、对安装单位的管理办法1、台帐记录要齐全,报表要及时准确。2、所有设备待修率不得超过规定。3、修理后探头精度、设备性能要符合出厂说明书标准要求,设备维修后必须稳定可靠、不能出现下井就不能使用现象。4、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按设备用电源,保证其95、正常工作时间不少于2小时,能力不足时要及时维修或更换。5、各种仪器、仪表,待修、已修设备,分别摆放整齐,保持修理室整洁卫生。6、包机人要对自己分管地区设备做到每班检查一遍,并对交叉情况进行汇报。7、各种电缆、信号线要吊挂整齐、设备完好无失爆。8、各种探头位置要正确规范。及时移动,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9、传感器数据要准确,误差不大于规定。10、传感器每旬校正一次,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每周试验一次,分站每周检查一次;半年大修一次。瓦斯传感器每月标校一次。11、责任人对责任区内所有设备及线路有管理责任,如有丢失,查处责任者或单位,否则由承包人负责。二十二、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1、矿井通风设施必须96、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每月由通风区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推倒重来。 2、通风区要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办法,要明确专人维护和检修通风设施,要经常保证通风设施完好,不漏风和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3、井下职工要人人爱护通风设施,通过风门时必须用手扶好风门,防止挤伤撞伤;通过风门后要随手关门,多人通过风门时,由最后一人负责把两道风门关好。 4、矿井所有通风设施,均由通风区负责拆建,其他部门人员不得私自拆动,如需拆动风墙、风门调节墙、风帘、风障等通风设施时,必须提前一天联系,由通风区派人进行拆除或移动。 5、罐、车通过风门时,不准用罐撞,要人力启动风门,过一道关一道,不准两道风门同时97、打开,等着推罐、顶罐,罐、车或行人通过风门后,双道风门必须关好。自动风门不得人工开启,出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6、风门、风墙前后5米和栅栏内1米不准存放物料和堆积杂物,否则由通风区对责任单位罚款100-200元,经联系未处理要加倍罚款。 7、采、掘、机、运、修等单位负责管理使用本辖区的通风设施,各单位要经常教育职工爱护和管理使用好本区生产范围内的通风设施,发生风门、风墙被损坏等情况时,要对使用单位给予罚款和追究责任。 8、通风区对放炮较近的风门、风墙和过罐的临时风门要重点检查和维修,必要时每班专人看护维修,由于对通风设施维修不及时,而造成风流短路,影响通风时,要按事故隐患对通风区责任者进行分析考98、核。 9、通风区要按规定设置栅栏,做到一栏两牌。 10、通风人员要经常检查通风设施完好情况,瓦斯员每班都要检查本地区的通风设施,凡发现下列情况要及时汇报安监处、通风区。由当日值班领导组织通风、安全和有关单位分析,由安全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500元,对责任者罚款50-200元,性质后果严重的按严重“三违”处理。(1)推罐打开两道风门的或支开风门的。(2)推罐硬撞风门、风墙。(3)私自拆动风门、风墙和风障。(4)推罐撞坏风门、风墙的(撞坏风门按方面造价罚款)。(5)私自移动和损坏栅栏及进入栅栏内的。(6)破坏自动风门及相关设备的。(7)破坏风门联锁装置的。11、安全科要按本规定严格进行监督检查99、。二十三、瓦斯管理 1、通风区要按集团公司规定的业务职责范围作好全矿井下防治瓦斯管理工作。 2、通风区要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具体规定巡回检查地点、时间、次数和交接班地点,生产地区变化时及时调整检查地区。主管通风的区、班长和技术员要不定期组织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3、建立健全全矿井瓦斯普查制度,每周由通风区组织区长、技术员、测风员班组长等对全矿井进行一次全面通风瓦斯检查,并做好普查记录,建立盲巷密闭台帐,对查出的瓦斯隐患问题要指定专人限期解决。 4、瓦斯检查要严格执行瓦斯员操作规程、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误检。 5、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成倍增加,炮眼内100、瓦斯含量达到1%以上,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含量达到0.5%以上,采掘工作面接近可能积存瓦斯的老巷,采空区,通风区要安排专职瓦斯员管理,并制定专门的通风瓦斯管理措施。 6、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单位擅自停头或拆除风筒的,通风区要及时汇报,由通风区和安检处组织事故进行分析,追究责任,并对单位及责任者进行处罚。 7、防治瓦斯积聚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在采掘工作面衔接上,生产单位、技术科要严格执行“三不停头”规定:一个地区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不准停头;如果停头不准停风机,生产单位要搁专人管理局扇、风筒;确需要停头停风要经矿总工程师同意,使用局扇的单位及时拆除头上的设备,并与通风区联系予以密闭。 8101、巷道掘进时,要少开探巷,少留盲巷。掘进单位在做车房、泵房、钻窝、倒灌窝时要按设计要求掘进,不得超过6米。需要探巷时经技术科同意后方可开掘,并由施工单位用联系单形式与通风区联系,便于盲巷密闭和管理。对于3个月以上的车房、泵房不得采用局部通风,技术科考虑掘巷道构成通风系统,形成全风压通风。9、回采工作面结束和掘进工作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盲巷,通风区要按规定及时予以密闭,发现一处盲巷,对通风区进行罚款。10、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单位,计划停风停电时,要提前写出措施,并经有关单位和领导批准后,通风区安排专职瓦斯员现场检查。否则按无计划停风停电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需要清理水仓时,有关单位必须与通风区联系102、,通风区调查水仓通风瓦斯情况,并确定水仓是否需要安设局扇接风筒。11、临时停风停电,局扇停止运转,要在巷道口打上栅栏,并挂牌管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斯员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或二氧化碳不超过1%,且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瓦斯员和值班电工一同开动局扇,恢复通风。12、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瓦斯含量限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由通风区及安全科按事故组织分析追查责任,并严肃处理。13、通风区要定期对“一通三防”人员进行培训,对责任心不强,技术业务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调换。矿定期组织对生产单位班组以上人员进行“一通三防”培训和考试,103、各单位安全技术副区长或技术员要加强本单位职工的“一通三防”知识培训和教育。14、管理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机组司机、电动车司机、瓦斯员、放炮员、监测电工等必须按规程要求携带使用便携式瓦检仪。15、安全科负责对各项瓦斯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安全奖惩条例对瓦斯管理中的“三违”人员进行处罚。二十四、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运时的管理规定为了防治主要通风机因检修或意外事故造成主要通风机突然停运,发生瓦斯积聚,保证井下各地区人员安全撤离。确保矿井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主要通风机单机运转时的管理规定1、主要通风机单机运转时,机运区必须提前在调度会上通报。制定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104、矿长和有关部门审批。2、各井下单位在接到通知后,班前会上要认真布置安全工作,让每个人时刻都要注意巷道风速、风流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3、通风区井下各地区瓦斯员,在单机运转期间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各地区风量和瓦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通风区汇报。4、由于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矿井主要通风机停运后,井下各地区瓦斯员和施工单位班组长负责将所有人员撤至主要进风大巷。5、各地区在撤人时,将各自所在岗位的电器设备的空罐把手全部打到零位。各地区的电修工负责检查所管辖地区的电器设备的停电情况,发现未停电的设备,必须及时将把手打到零位。6、各地区瓦斯员,在撤出人员后,将各掘进工作面外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105、然后向调度室和通风区汇报,听侯命令。7、在撤人时,各单位的班组长,必须认真清点人员,不得漏人,将人员撤出清点人员后,向调度室汇报。8、在停风期间,井下所有人员都必须听从调度室指挥,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9、调度室应在10分钟之内,做出停产或等待的命令,并及时用电话通知井下人员。10、恢复通风后,各地区变电所的送电工作,由调度室统一指挥,在送电前要检查瓦斯情况。各单位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送电情况。11、恢复通风后,大巷经瓦斯员检查瓦斯情况后,瓦斯浓度不超过规定,架空线方可送电。12、主要通风机的司机,要密切注意风机的运转情况,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和通风区。(二)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期间的管理106、规定1、矿在接到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后,要通知矿长和总工程师和井下各单位。2、通风区井下各地区瓦斯员,要密切注意风量的变化,所有下井的管理人员,也要时刻注意井下巷道风量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3、如不能在10分钟恢复供电,调度室应果断下达停产命令,将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出。4、其他规定严格执行单机运转时的管理规定。(三)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的管理规定1、当真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通风机司机必须首先向矿调度室和单位领导汇报,同时查明原因再次向调度室汇报。做好停机记录。2、调度室立即通知值班矿领导和矿总工程师。3、调度室立即下达命令,经井下所有人员撤至井下进风大巷待命。4、主要通风机在107、10分钟之内仍不能启动,值班矿长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下达停产命令,将井下人员全部撤出。5、在恢复后,通风区首先检查抽风机出风口风流中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不超过规定的情况下,再到井下检查各大巷和主要机电硐室的瓦斯浓度,按先外后里的顺序逐步送点。最后再按有关规定依次送电排放瓦斯。二十五、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矿的综合防尘管理,落实职业病管理条例,避免矽肺病的方式,保证煤矿正常生产和职工的身体健康,实现总合防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和标准,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责任制与责任范围 1、通风区职责范围测定井下产生的粉尘浓度,安装主要巷道的综合防尘设施,铺设井下新采面的防尘设108、施,砌井下临时水池,负责煤体注水和新技术推广。 2、各采区负责综合防尘设施的使用维护和回收工作。坚持做到湿式打眼,转载点喷雾,使用水泡泥。放炮前后洒水。及时冲刷清扫上下巷煤尘,无煤尘堆积,采煤机必须使用内外喷雾,机组司机、放炮员和移支架工应佩带防尘口罩,做到移架喷雾。 3、掘进负责本单位掘进巷道的设施的安装维护工作,要求做到防尘管路必须专用,搞好湿式打眼,放炮用水泡泥。放炮前后洒水自动化,每旬冲刷一次巷帮,无煤尘堆积。使用风流净化水幕,掘进机要有内外喷雾设施,做到扒装煤岩时喷雾,掘进机要有内外喷雾设施,锚喷时应式喷浆或搅拌机,锚喷工应佩戴防尘口罩。 4、机修车间负责防尘管路、喷雾设施及配件加工109、工作,规格尺寸准确,无沙眼,阀门接头采用防腐防锈材料。 5、机运区对所负责的皮带巷防尘管路维护,使用维护好皮带机头、溜煤小井喷雾设施,每月进行一次冲刷工作。 6、机运区负责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每季冲刷一次,每年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每月冲刷一次。维护使用好底卸坑、采区小井的喷雾设施及主要进回风巷净化水幕。 7、供应科负责防尘材料、设备、设施的购置与供应工作,防尘材料要到达到防腐防锈标准。 8、调度室负责监督各单位综合防尘工作开展,平衡各单位间管路设施移交回收工作。9、安全科、通风区监督全矿综防落实工作情况,对不认真执行者进行处罚。二、粉尘管理1、综合防尘设施纳入到采区设计和采掘作业规程中,安110、设管路时,对每个转载点留有“三通”、“三通”间距不超过100米;皮带巷三通阀门间距不超过50米,防尘设施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责任到人。2、新开工的采掘工作面,不落实防尘措施不准开工。3、巷道定期冲刷措施:对容易散落煤尘的运输巷道,必须经常清理浮煤,运输机两旁、转载点附近、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等地点,每旬至少清扫一次煤尘,并用水冲刷,主要进回风、采区进回风巷每月冲刷一次,井下任何地点不得出现厚度超2,连续长度大于5m煤尘堆积。4、采掘工作面净化水幕、皮带溜子运输巷喷雾设施,要保证防尘系统完善,设施正常使用,没有粉尘产生时,可将设施关闭不用,但必须保证设施正常完好 。三、综合防尘标准(一)采煤工作111、面1、防尘管路和设施不准跑水、漏水(一分钟3滴为漏水)。皮带运输巷,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机头,机尾5米处分别配备一条长度25米的冲巷、消防两用软水管。 2、工作面上、下巷应在距工作面切眼30米内安设净化风流水幕。3、工作面的溜子机头、皮带机头上方的下风侧安设喷雾装置,喷雾装置安设在支架上,喷雾装置距机头高差不超过0.5米。4、打眼采用湿式打眼,放炮作业必须采用水泡泥,放炮前后冲洗煤壁,洒水。5、安设水泡泥注水器和水泡泥使用箱。6、上下巷道的煤尘每天清扫,每旬冲刷一次,无堆积的浮尘。7、运输巷和采面的运输机转载点,开机时或有煤尘时,必须进行喷雾。8、采煤机必须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112、割煤时必须进行喷雾。9、每个综采支架必须安设移架喷雾和架前跑去装置。(二)掘进工作面1、防尘管路和设施不准跑水、漏水(一分钟3滴为漏水)。巷道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机头,机尾5米处分别配备一条长度25米的冲巷、消防两用软水管。2、扒煤机的放煤口上方0.5米处下风侧安设喷雾装置,喷雾装置安设在支架上,放煤时喷雾。3、溜子机头、皮带机头上方的下风侧安设喷雾装置,喷雾装置安设在支架上,喷雾装置距机头高差不超过0.5米。4、距工作面50米内的进风巷道,各设置一道净化水幕。5、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距工作面20米左右安装爆破喷雾装置,实施放炮喷雾,水幕应覆盖全断面,放炮后连续喷雾不少于10分钟。6、113、打眼采用湿式打眼,放炮时必须使用水泡泥,放炮前后冲洗煤壁,洒水。7、巷道内安设水泡泥注水器和水泡泥使用箱。8、巷道的煤尘每天清扫,放炮后20米内冲洗巷道,20米以外每旬冲洗一次。无煤尘积聚。9、掘进机必须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工作时必须进行喷雾。(三)主要皮带运输巷1、防尘管路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机头,机尾5米处分别配备一条长度25米的冲巷、消防两用软水管。2、机头、皮带机头上方的下风侧安设喷雾装置,喷雾装置安设在支架上,喷雾装置距机头高差不超过0.5米。3、每旬冲刷一次巷道,无堆积的浮尘。4、防尘管路和设施不准跑水、漏水(一分钟3滴为漏水)。(四)运输及主要进回风大巷1、每隔1114、0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2、矿井总进风安设自动化水幕。3、小井放煤口安设喷雾装置,放煤同时喷雾,雾流罩住煤流和矿车。底卸坑上方回风侧安设喷雾装置,实现卸煤同时喷雾。4、运输大巷每季度冲刷一次,主要进回风巷道每月冲刷一次。(五)喷雾、水幕、分水器要求1、转载点喷雾采用至少2个喷头,喷头间距0.25米外,雾化效果良好,阀门位置易于开关操作,必须有手轮。2、梯形巷道水幕应与巷道宽度相近,比巷道宽度小(0.3-0.4)米;拱形巷道水幕应采用与原巷道拱形一致的拱形水幕,水幕跨度应与巷道宽度相近。水幕上喷头距离在350内安设喷嘴,雾化效果良好,阀门位置易于开关操作,水幕要贴近顶板。3、除生产用(一般2-3115、个月)外,要留有注水器、水幕、冲洗煤壁洒水管接口。(六)防尘管路1、吊挂整齐,2寸每根管子吊挂一道,3寸以上每根管吊两道或一道钢丝绳。2、距地面大于300时,与其它管理及电缆平行不得有交叉,与电缆间距大于300.3、不许跑水、漏水(一分钟3滴为漏水)。二十六、“一通三防”奖罚规定“一通三防”设备、设施由通风区负责维护,所在地区作业的生产区队负责管理,各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不明确专人的由班队长负责。 1、通风设施管理 私自拆迁通风设施(风门、枫桥、测风站、密闭等)、在墙体上打洞罚责任者100元,影响通风系统稳定安全者,按通风事故分析。风门前后5米范围内存放物料、设备、矿车罚责任者50元。撞风门罚116、责任者50元,严重罚责任者100元直至分析事故。支风门罚责任者50元,造成系统紊乱按通风事故分析。破坏联锁装置500元、破坏风门自动装置等对责任者按原价进行罚款。密闭、栅栏前5米内存放物料、设备罚责任者20元,破坏栅栏、密闭罚责任者50元,私自进入密闭、栅栏按通风事故发虚处理。破坏瓦斯记录排、警示牌、通风设施设备说明牌罚款30元。2、局部通风管理风机吊挂高度小于0.3米罚责任者50元,未挂牌管理罚责任者50元,风机牌填写不准确、不清晰罚30元。风机缺护罩、接线盒漏风等不完好罚责任者30元。双风机双电源不完好进行生产的罚款50元,造成瓦斯超限的按事故分析。风筒口直径在0.1米以下罚款10元,0.117、1-0.2米罚30元,0.2-0.5米罚款80元,0.5米以上按风筒原价进行反馈,月度超用风筒的对生产班队按原价罚款。支护、设备、管路、铁丝、电缆挤风筒、罐车挤磨风筒、锚索轧风筒罚款50元。风筒一处未吊挂罚款10元,接口1处漏风罚款10元,反接口1处罚款5元,风筒花接1处罚款10元,风筒距迎头岩巷超过8米、煤巷超过5米罚款30元,造成瓦斯(二氧化碳)积聚超限按通风瓦斯事故分析处理。未按要求加设弯头、过渡节罚款30元。风机未采取三专供电罚责任制50元,未安装风电闭锁装置或不能有效闭锁相关设备分开80元,不按规定定期进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换向试验罚责任者50元,无计划停风一次罚款100元,时间长或造118、成瓦斯积聚按通风事故分析。1台风机向同时掘进的2个工作面供风罚款100元,不按设计要求安装风机罚款100元,风筒码放混乱罚50元。3、瓦斯管理掘进工作面迎头、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未及时悬挂监控探头罚款200元,放炮员、采掘机司机、流动电钳工、电机车司机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罚款50元,班队长、技术员、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罚款30元。瓦斯超限作业按瓦斯事故分析处理。停风或瓦斯超限不断电撤人、不听从现场瓦斯员或放炮员指挥的罚款80元直至分析事故,采面上下端头未按规定及时拆卸锚杆螺母1处罚款30元。溜子不按规定及时收缩时罚款30元。不按规定执行“一炮三检”或“三人联锁放炮制”罚责任制20元。119、电气焊无措施罚责任者50元,措施执行不到位罚款20元,采面上下隅角控顶面积大未悬挂警示牌罚款20元。设备运行摩擦出现火花按事故分析处理。瓦斯员不按规定巡回检查、不及时交接班罚款50元,不能及时分析案情隐患、及时汇报处理的罚款50元直至事故分析处理。4、防尘系统管理私自从主防尘管路上接支管罚款50元,未经调度室同意关闭主要阀门罚款50元。防尘管路上按1个支管阀门罚款10元,阀门不能开启罚款5元;未按转载点喷雾、风流水幕、爆破喷雾、支架放煤口喷雾、架前喷雾1处罚款10元,位置不正确、规格不符合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反馈5元,缺喷头1处罚款1元。不定期冲刷巷道或煤尘超过规定罚款20元;不采用湿式打眼罚款120、20元,不使用水泡泥罚款10元;巷道内防尘管路漏水1处5元。不按要求使用粉尘个体防护装备罚款10元。掘进工作面结束后私自拆走防尘管路、阀门、三通1根罚款5元。5、监测系统管理工作面未设计监测系统的罚款50元,私自甩瓦斯电闭锁装置、监测设备或其他供电设备按事故分析处理。瓦斯传感器距迎头超过5米罚生产队责任者10元,通讯线不够罚监测工20元。位置悬挂不准确罚责任者10元。损坏监测设备、传感器对责任者按原价罚款,损坏监测主通讯电缆罚款200元,通讯电缆罚款50元,造成监测系统出现较大故障按事故分析处理。6、火工爆破管理爆破作业不按规定使用炮土罚责任者30元,躲炮距离小于规定罚款30元,不使用专用发炮121、器罚款30元,不使用专用钥匙罚款50元,放炮线不符合要求罚责任者30元。炸药、雷管混装按事故分析处理。炸药、雷管箱不上锁罚款50元,不按规定做引药罚款10元,不及时收集残管、残药罚款100元,反向起爆罚款30元,炸药、雷管不及时退库每卷罚款50元,不按要求填写“一炮三检”、火工品记录台帐记录罚款30元,损坏炸药、雷管箱子罚款50元。不遵守火药库有关规定罚款50元,不按规定执行放炮停电制度对班长罚款30元。不按规定装药、连线、警戒罚款50元,不按规定处理瞎炮、残爆罚款100元。7、通风仪器管理当班不交回通风仪器(瓦斯鉴定器、瓦斯检测仪、放炮器)罚款50元;井下拆开通风仪器罚款100元,丢失仪器配件每个罚款50元,对丢失仪器按原价罚款。仪器出现异常不汇报罚款50元,瓦斯检测仪井下不开机罚款50元,放炮器接线柱损坏、留有线头罚款100元,仪器使用不当经常出现故障罚款50元。8、对“一通三防”和瓦斯超限事故,经组织分析后根据影响范围和性质,对责任者罚款100-1000元,直至开除矿籍。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