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七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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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8104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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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0矿用设备准用制度33设备验收入库制度33设备发放制度34设备检修许可证制度35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7 新增:压风自救、供水施救两个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平煤股份七矿序 言 我矿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安全理念,坚持“三不四可”安全指导思想,深入推进“三基三抓一追究”安全管理模式,使我矿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为更好的实施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结合七矿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在七矿党、政的领导下,由安全部门和有关业务科室根据国家、省和集团安2、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安全文件要求,组织编写了平煤股份七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一书。平煤股份七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对规范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责任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为提升我矿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稳定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望全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为七矿安全稳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目 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制度10安全隐患排查制度6入井人员管理制度2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队包片管理制度23领导带班下井制度25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25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29领导下井带班公示制度30安全监督检查制3、度8岗位安全操作管理制度23矿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0矿用设备准用制度33设备验收入库制度33设备发放制度34设备检修许可证制度35事故报告制度36安全举报制度22安全责任追究制度36安全考核奖惩制度21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制度5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37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质量标准化暨五优矿井建设管理制度4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投入保障制度40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创建考核奖惩制度41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42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7安全确认制度46安全评价制度46安全风险评估制度47安全预警制度48安全技术管理制度49采煤安全管理制度50掘进安全4、管理制度5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7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9劳保发放管理制度51防治水管理制度51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52矿井生产通信联络系统使用管理制度54安全生产承诺制度57安全风险抵押制度59安全投入保障制度3第63页七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为保护我矿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三、各区队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矿安5、全生产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同时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四、各单位负责人要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五、各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务必使职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提高本单位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七、 各科室负责人要教育引导本科室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6、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八、 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时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九、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按矿相关文件和制度予以奖惩。十、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年终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安全办公会议制度按照集团关于印发中平能化集团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中平201160号)要求,结合我矿的具体实际,特制订平煤股份七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安全办公会议主要任务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总结上一阶段安全工作7、,研究解决主要安全事项及存在问题,对重大安全隐患、事故等进行通报并做出处理决定,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二、安全办公会议周期矿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时间定为每周星期三下午2:30点。三、安全办公会议主持人会议由经理或安全副经理主持。四、参加会议人员矿领导、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机关各科室、六矿二号井、物业区、鹰达公司、运销公司、物管中心、保卫科、职工学校、“八条线”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五、要求:l.参加会议者必须是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行政一把手),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事先向矿经理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委托他人参加,否则按旷会处理。2.每次会议由安检科负责统计到会人员和单位,迟到一次罚8、款100元,旷会一次罚款200元。3.每次开会之前,各单位、业务科室要作好充分准备,认真汇报本战线、本单位上周安全工作和下周安全工作重点及存在的问题,内容要具体详实。4.安检科负责筹备、组织会议,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对所研究确定事项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单位贯彻执行。5.基层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对会议决议要按照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安检科、业务科室对决议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落实或没有按时落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安全工作目标1、杜绝重大瓦斯、煤尘、水害事故;2、全矿实现零死亡,井下单位杜绝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3、地面单位零事故、零伤害;4、矿井安9、全质量标准化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二、安全、质量目标管理l、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2、矿井开掘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圾;3、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4、矿井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5、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6、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7,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8、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达一级;9、 应急管理质量标准化达一级;10、 职业卫生质量标准化达一级;11、 地面设施质量标准化达一级。三、 要求 1. 根据年度安全奋斗目标,将安全指标层层分解,细化到各基层单位,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2. 每年年初矿长与各基层单位第一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3. 管理方案制定时,10、必须包含目标实现所需的措施及人力、物力支持条件。4. 每月由安全管理部门对各单位的安全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5. 每年年末对本年度安全目标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下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矿长对安全资金的提取和使用负主要责任,安监部门对安全资金的提取负监督检查责任,财务部门确保安全资金的提取和使用。二、矿要编制安全资金计划,由矿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矿长主持,相关部门参加,各战线根据本战线的情况制定出计划一并报矿审批。三、矿资金计划与经营计划一并下达,并有资金、项目名称、负责人等明细表。四、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月、每季度对该项工作进行总结,要有文字说明、工11、程效益发挥情况等内容。报表及时报送安监局。五、凡纳入安全投入资金项目的必须加强施工管理,总办、企管、财务、审计、业务科室、安监部门等严格把关,保证按时投入使用。六、重点安全技措工程要建立工程台帐,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确保资金的有效投入。七、设备的购买,必须通过招标和采购,凭发票和设备验收单,由机电部门办理出库手续,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八、圆满完成资金计划的单位,工程效益发挥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对没有完成全年计划、工程效益发挥差的单位给予罚款。九、各单位要加强安全资金管理,管好用好安全资金。不得出现资金投入不到位或被其他占用,否则,将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安全质量标准化暨五优矿井建设管12、理制度一、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1、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保持省“五优”矿井。2、 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管理专业达一级。二、 检查标准 各专业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进行检查验收。三、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周期采、掘、机、通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行每旬检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总评,实现动态达标。其他专业每月检查一次。四、 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1、 矿成立安全质量检查督察组,组长由矿长担任。2、 具体工作由安全副矿长组织,安检科进行落实。3、 矿设立通风、地测防治水、13、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11个专业组进行检查。 五、五优矿井建设加强“五优”矿井建设日常的管理。各主管责任科室要把各项图纸、资料、台账做细做好,做到资料规范、数据准确统一、符合标准。 “ 五优”矿井创建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认真听取各专业组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我矿“五优”矿井建设稳步向纵深发展,实现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创建目标。六、安全质量达标奖惩采掘工作面达到规划等级,通风、机电、运输系统和其他专业达标,按矿文件规定奖励。 七、处罚1、凡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掘工作面、通风、运输、机电系统,车间、峒室设施等14、,一律停产整顿,并对责任单位处罚。2、凡没有达到规划等级的采、掘工作面,通风、运输、机电系统,车间、机电峒室按规定结构责任单位的工资。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制度一、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是法律规定的煤矿企业职工应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对提高职工素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二、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应本着关心职工切身利益,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保证煤矿企业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三、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送上一级培训基地培训,一般工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由本矿主办。四一般工种持证培训周期为3年。培训内容为国家安监局15、确定的一般工种安全培训教学大纲指定课程。培训方式为脱产与业余相结合。学员通过72学时的培训,通过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安全资格证书。五、正常安全教育与培训分两种形式进行。一是区队安全技术课,每周五班后会进行,技术员主讲,每次不少于2学时;二是针对性安全教育,由矿主管部门根据安全形势需要确定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与职工学校共同主办。六、矿职工学校与生产区队签订安全培训责任抵押合同,明确双方职责、并同经济利益挂钩。年终经职工学校会同安检科验收后,确定合同兑现和奖罚事宣。着重表彰关心支持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区队和职工。七、矿职工学校负责编制每年度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确定任务,落实费用,经矿两委批准后下16、发。八、安全教育和培训费用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在全矿范围内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一、建立矿、战线(职能科室)、区队、班组四级隐患排查制度。二、矿长对矿隐患排查全面负责,每月召集一次隐患排查会议。总工程师及各分管副矿长、副总师要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能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区队、班组每天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隐患要责任到人,限期整改。无力整改的隐患要立即书面报战线领导、职能科室和安检科,职能科室和安检科要研究解决方案或制定安全措施17、。三、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工作。各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四、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可以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一通三防”、水害、顶板、电气、提升、运输、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五 隐患排查整改的范围是我矿所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井下及地面施工作业现场、各类设备设施、所有从业人员。六、隐患排查周期:班组实行班排查,区队实行日排查,战线实行旬排查,矿实行月排查。七、隐患排查整改的内容主要包括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18、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作业人员身体状况、情绪、操作技能是否适应岗位安全工作要求。 八、 生产区队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是:(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闭合管理台账;(二)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三)按时报告隐患及其排查治理情况。九、 班组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是:(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二)落实交接班制度,重点交接清楚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现场安全状况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三)对照安全检查表,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生产系统、措施落实和作业人员的情绪状态、健康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作业现场19、动态事故隐患;(四)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五)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情况。十、 作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是:(一)清楚本岗位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二)上岗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三)杜绝违章、违法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四)及时查找、消除并报告事故隐患和险情;(五)身体欠佳或者情绪异常及时向班组长报告;(六)掌握作业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当采取的措施,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同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十一、 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行四级管理,即班组、区队、战线、矿。班组主要排查整改生产作业现场20、的隐患;区队主要排查整改本区队所管区域内的隐患;战线主要排查整改分管安全生产系统、区域的隐患;矿主要排查整改单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十二、 各战线业务科室负责按不同生产性质、工作范围、作业特点、危害因素分别编制各作业岗位隐患排查卡、班组隐患排查卡、区队隐患排查卡、战线隐患排查表。安检科负责编制矿级隐患排查表。十三、 各岗位人员每班要对照岗位隐患排查卡内容要求,进行岗位隐患确认,班长负责对照隐患排查卡在每班开工前、班中、工作结束后对本班作业范围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本班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认无危险方准人员作业。当班作业结束收集整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形成班组隐患排查台帐。21、十四、 区队级干部每天按照隐患排查内容要求,对分管区域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同时,收集整理后形成区队隐患排查台帐,并由专人负责按照“五定”原则整改落实。十五、安全检查人员、职能科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对所检查区队工作地点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跟踪监督整改。十六、 矿分管战线领导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分管生产系统和区域的全面隐患排查。战线业务科室负责隐患排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战线隐患排查台帐,落实闭合管理。十七、 矿长每月对全矿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由安检科建立矿隐患排查台帐,实行档案化管理,并经矿长审核签字后,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十八、对日常隐患排查、专项安全检查、全面安全检查22、季度安全大检查、“八条线”安全检查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四签字”的原则落实整改,做到隐患整改落实“五到位”。纳入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实行闭合管理。十九、重大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要时应当撤出危险区域内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防止事故发生。二十、隐患整改复查验收情况应纳入各级隐患排查台帐,建档管理;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合格,经复查验收人员签字,予以销号。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检查方式 安全监督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实行24小时不定时地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23、位。二、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安全检查由安检科负责组织,采、掘、机运、通等业务科室人员参加。三、检查规定(一)安全质量大检查:(1)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由矿长或指定人员组织,安检科具体负责,各战线领导、相关科室、区队人员参加,各单位正职必须参加。(2)安检部门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复查人员查出检查人因不认真而遗漏安全隐患或问题者,除按制度对有关责任单位(人员)罚款外,按罚款数额的10对相关检查人员进行罚款。(3)安全检查汇报:检查完毕后由小组(战线)负责人将整理的问题报安检科,对所查问题相关单位一律按“五定”原则落实处理。(4)对井下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顿,指定专人现场24、跟踪落实,直至将重大安全隐患处理完毕,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二)日常安全检查1、领导干部值班检查规定:(1)值班领导干部负责布置、协调、处理好一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当天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了解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规章制度措施落实情况。(2)矿科区队领导下井检查,升井后认真填写记录,由信息中心负责整理通报。(3)需要现场解决的安全隐患,现场能够处理的,要盯住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组织有关部门、区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2、业务科室有关安全检查规定:(1)各业务科室区每天要安排人员下井到自己所管区域进行安全巡回检查,监督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落实、监督规章制度落实、督促安全隐患整改25、检查安全质量情况、查“三违”,及时了解掌握当天安全生产动态。(2)业务科室、区检查人员巡回检查时,查出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该停产的必须停止生产,组织有关人员处理,对所查出的一般问题升井后通知相关区队整改。(3)各业务科室、区要建立隐患记录台帐,并将有关信息上报战线领导审阅。(4)工作面安装、回收、初采初放期间要求井下跟班的,各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安排人员到现场跟班,监督落实措施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5)所有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到信息中心如实填写安全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3、安全专职、兼职安全队伍检查规定:(1)安检科负责对井下所有场所进行巡回安全检查, (2)26、安检科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查“三违”,除隐患。(3)对于重点工程需安排安检人员盯班的,要及时安排素质较高的安检员盯岗。(4)井下跟班(盯班)安检员检查要求:始终坚持安全工作“四不生产”、“四不放过”原则,搞好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监督检查与汇报。严格对各类隐患及安全问题进行追踪落实、检查验证。对井下发现的一般问题,现场督促解决,对较大的问题,向调度室汇报,然后现场跟踪落实解决,若当班解决不了,到交班时传达下班落实解决,直至问题落实处理完毕。狠反“三违”,对查到的“三违”人员,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27、审批、贯彻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理顺各级技术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制度,现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作业规程的编制第一条、作业规程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推测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方法,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科技手段,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劳动强度,严格质量标准,确保安全生产。第二条、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在采、掘副总的指导下,由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在开工前七天编制完毕。编制人员要深入现场进行实际调查,深入细致地收集,研究地质资料,积思广义,编后经区(队)长和技术负责人签署上报。第三条、作28、业规程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各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凡煤矿安全规程明文规定要求在作业规程中做出规定,编制时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第五条、凡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各岗位责任制无规定,而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第六条、严格执行一个工程一个作业规程的原则进行编制,内容文字简明,通俗易懂,图表要求清晰准确。第七条、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的依据1、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工作面水文、地质说明书;2、技术科提供的相邻工作面的矿压观测各项资料,初撑力的确定,支护密度的计算及对底板比压的测算;3、机电科提供的供电、供水、生产系统图和设29、计安装图;4、通风、安全、技术部门提供的回采工作面通风设施位置,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指数等指标数据。5、开拓科提供的工作面两巷支护材料和支护形式,巷道状况,隐蔽工程等资料。第八条、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的依据1、审批的采区设计;2、审批的该阶段的地质说明书;3、施工巷道邻近工程(采面)的矿压显现规律或矿压观测资料。以上提前半月提供给施工单位。4、掘进各工种操作规程,各岗位责任;5、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交接班制度、验收制度、几点管理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设备保养、维修制度等),作业规程的审批及复查。第九条、作业规程中章节内容分线把关,其中采、掘章节分别由采煤副总、开掘副总(或科长)把关,负责审30、查;“一通三防”章节由通风副总把关,负责审查;机电、运输、供电、通讯、人员定位章节由机电副总把关,负责审查;防治水、地质条件章节由地测副总把关,负责审查;方案设计、签字、图纸、封面由技术副总把关,负责审查;安全设施等由安全副总把关,负责审查。第十条、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时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中明确,详细论述,并制定初次放顶期间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掘进工作面遇地质条件变化改变施工工艺和作业方法及巷道贯通,必须编制补充措施,并履行审批程序。第十一条、作业规程编制完毕后,严格按平煤股份公司“关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权限”规定,组织有关科室和战线负责人参加审批并签字,业务科室负责整理会审意见后,报送矿总工程师31、批准执行。第十二条、参加会审的技术科、开拓科、机电科、通风科、总办室、地测科、安检科、煤质科、调度室人员必须具备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副科长以上职务,并有在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第十三条、作业规程每月组织一次复查,要有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第十四条、会审意见由保安科室拟定整理,有关业务科室审查把关后,交总工签字。三、作业规程的贯彻第十五条、作业规程经总工程师批准生效后,开工前三天向施工人员贯彻。第十六条、作业规程的贯彻方法:第一次队长主持,技术员负责贯彻。第二次技术员主持,队长贯彻。第三次技术员主持,工长贯彻。以后每月至少重新贯彻一次。贯彻后对每个职工进行考试,对缺考或考试不合格者要补32、考,否则不准上岗。第十七条、每次贯彻作业规程都必须由参加人员签字,缺席人员要补课。第十八条、井下避灾路线要有队长或技术员亲自带队熟悉路线。第十九条、每月由各战线副总组织对本战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组织复查,查出的问题,报送总办室,在每月技术例会上通报。第二十条、凡集团公司或上报部门检查中,在技术管理方面查出的问题,对每章节负责人进行处罚。出现严重失误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第二十一条、工作中出现以下严重技术失误的,对主管技术员、业务科室处罚。1、作业规程或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的;2、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内容中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或技术管理规范的;3、违反技术措施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安全33、隐患的;4、采煤工作面不及时进行调整,丢煤的;掘进工作面中心出现严重误差的;5、通风系统出现重大隐患,通风设施不符合规定构筑的;6、作业规程不按规定贯彻、签字、考试的;第二十二条、认真贯彻落实平煤股份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2009】98号,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限规范如下:(一)生产矿矿长井下烧焊、录像、拍照安全技术措施。(二)生产矿技术负责人1、回采(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2)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3)采煤工作面结束收尾安全技术措施;(4)“三下”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5)采空区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6)采用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开采时,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的工艺特点,34、对防火、防尘、防瓦斯、防水、采放煤工艺、顶板支护、初采和工作面收尾等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7)分层开采上分层未铺设底网时,下分层回采时必须制定的防止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8)采煤工作面过老巷的安全技术措施;(9)采煤工作面缩短、延长采长安全技术措施。2、开拓掘进(1)开掘巷道作业规程;(2)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3)掘进期间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4)高、突煤层开掘巷道过采空区、停采线安全技术措施;(5)开掘巷道设计变更及其补充措施。3、“一通三防”(1)改变采区、采面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2)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安全技术措施;(3)主要通风机检修停风,改变转数或叶片角度安全技术措施;(4)35、矿井阻力测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5)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6)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7)局部通风抽出式风机安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8)矿井预防自燃发火安全技术措施;(9)深孔爆破、松动爆破、崩溜煤眼、震动爆破安全技术措施;(10)矿井区域防突及采掘工作面防突安全技术措施;(11)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12)装有胶带输送机的井筒兼做回风井时的安全技术措施;(13)煤巷、半煤巷采用混合式通风安全技术措施;(14)高、突炮掘工作面瓦斯治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15)放顶煤工作面防灭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16)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季度补充计划;(17)矿井主要井巷维修安36、全技术措施。4、机电运输(1)矿井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单机运转、检修安全技术措施;(2)采区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5、地质测量(1)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2)矿井局部探放水、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三)生产矿副总工程师1、采煤(综采)副总工程师(1)采煤工作面支柱(架)防倒安全技术措施。综采工作面倾角大于150时,支架防倒、防滑安全技术措施。倾角大于250时,防止煤(矸)窜出运输机伤人的安全技术措施;(2)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3)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煤柱、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的安全技术措施;37、(4)工作面支架上方处理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5)采煤工作面(机采工作面做上下出口、局部卧底、过断层或遇坚硬夹矸)放炮安全技术措施;(6)采煤工作面放炮时保护支柱(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7)工作面更换“三机”设备大件、支架或拆修支架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8)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特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9)综采工作面临时安装、回撤部分支架的安全技术措施;(10)回采巷道维修的安全技术措施;(11)运输机和转载机缩短、延长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12)其他临时性的安全技术措施。2、开拓掘进副总工程师(1)巷道开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交岔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3)掘进巷道过老巷、断层、停采38、线及松软岩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4)开掘巷道停、开工安全技术措施;(5)开掘巷道施工方式变更及爆破材料变更补充措施;(6)开掘巷道扩大断面(车场、硐室等)措施;(7)绞车窝、水泵窝等临时工程施工措施;(8)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9)处理巷道冒顶安全技术措施;(10)开掘巷道所用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回收、运输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11)掘进机拐弯安全技术措施;(12)施工起吊梁窝、打架线眼、托管子眼、打掘进用绞车基础等施工措施;(13)开掘巷道回收、运输支架和材料的安全技术措施。3、通风(防突、安全)副总工程师(1)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39、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设备停止运转的安全技术措施;(2)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3)局扇运输、安装、临时性停风专项安全技术措施;(4)通风、防突设施施工措施;(5)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6)贯通巷道时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4、机电副总工程师(1)超长、超宽、超重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安全技术措施;(2)固定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3)机电设备安装、回收安全技术措施;(4)采煤工作面拉、移皮带机尾,皮带掐接安全技术措施;(5)斜巷、大巷运输安全技术措施;(6)变电所(配电点)设备的安装、回收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7)井下停、送电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8)采掘工作面供电管理安全技40、术措施;(9)地面高、低压架空线路安装及高压架空线路检修安全技术措施;(10)井下电缆调整悬挂、变电所拆、接电缆、调整负荷安全技术措施;(11)井下电机车架空线路安装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12)更换高强皮带、钢缆皮带、钢丝绳、硫化接头安全技术措施;(13)采用皮带运输设备及材料的安全技术措施;(14)卸煤犁、卸矸犁安装及使用安全技术措施;(15)高空作业、起吊大件安全技术措施。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按照设备器材综合管理的要求,依据集团矿下达的年度资金计划,购置新没备,并做到三证一标志齐全。二、购置的新设备器材到货后。应及时安装调试和验收,并投入使用,暂不使用的设备器材、零件必须入库妥善保41、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器材严禁拆套使用。三、设备器材入库验收后,分类编号、建帐、建卡,按类实现牌板管理。四、设备器材发放、转让、调拨、移交、回收、送修及时办理手续,五、严格执行设备器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数字清,动态明,帐、卡、物三对照,六、定时召开各单位设备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设备器材在使用时,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器材操作规程,单人使用的设备器材由操作者负责。八、设备器材检修入库后、需具有井下特种操作证的防爆检查员进行防爆检查试验,做到防爆设备器材不失爆。不合格的设备器材不准下井使用。42、九、检修后的设备器材,需防爆检查员开具设备器材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暂不使用的设备器材,按照设备器材管理的要求,挂牌、编号分类摆放。十、认真执行机电管理奖罚制度,面向生产一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预防矿井在“一通三防”、防治水、职业危害等危险造成的重大事故,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一、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内容1、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2、计划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应起到防止事故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难人员的目的。二43、计划的内容计划内容要包括矿井灾害发生的预兆、预防措施、灾害发生后的安全撤离、抢救措施,以及预防和处理事故当中有关人员的任务和职责、必备的技术资料等内容。三、计划的编制、修改方法和审批程序1、计划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编制。具体负责部门为通风科。2、计划编写完毕后,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副经理、通风副总、安全副总、采煤副总、掘进副总、机电副总及有关科室安全第一责任人或技术主管人员参加审批。3、当年计划必须在上年的12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4、在每季的前15天,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延期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具体负44、责部门为通风科。因编制和审批不符合标准,罚责任人3050元;由此出现事故的,按事故程度追究编制和审批人员的责任。四、计划的贯彻执行1、已批准的计划由经理负责贯彻执行。一旦计划批准,应立即向全体职工贯彻、学习。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和主管技术人员应负责本单位全体职工学习,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及格、不熟悉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和工人,不准下井工作;对于每季度的补充意见,还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因没有组织职工学习或考试不及格上岗作业的,罚责任人3050元,由此出现事故的,按事故大小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2、已批准的计划及工程图,应分别送交经理矿长、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调度室、技术科、开拓科、地测45、科、机电科、安质科、通风科、集团公司救护大队各一份。上述单位和领导应经常或定期检查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凡出现少送、不送的,罚责任人3050元;因有关部门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大小,给予相应处分。3、每年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对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改正。不按期组织救灾演习的,追究责任人领导责任。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应急救援的原则1、救人优先原则。2、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原则,3。保护救灾人员生命安全原则。4。迅速恢复生产原则。二、成立七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副组长:副矿长 总工程师 总经济师 总会计师 成 员:各副总、各生产业务科室科长、各区46、区长和救护队队长、医院院长、杌电一队队长、水电队队长、运输队队长、保卫科科长、物管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矿调度室,办公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兼)联系电话:2737331 2737330三、为了确保应急救援科学高效,成立七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专家组组长:矿总工程师副组长:各副总工程师 各业务科室科长 医院院长下设六个专业组1、采掘组:采煤副总、开掘副总成员:由技术科、开掘科、总办室等部门的技术负责人组成。2、机电运输组,组长:机电副总成员:由机电科技术负责人组成,3、“一通三防”组,组长:通风副总成员:由通风科、救护队等部门的技术负责人组成。4、防治水组,组长:地测副47、总成员:由地测科技术负责人组成。5、基建组,组长:技术副总成员:由技术负责人组成。地面组组长:经营副总成员:由保卫部、环保科、总办室、机电科、救护队、物业区、物管中心、医院的相关人员组成,五、专家组职责1、参加现场抢险救援,协助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抢险救援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2、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六、应急救援的处理与步骤1、在接到事故汇报时,要问清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趋势,做好记录。2、 根据事故的性质(大小),通知邻近灾区人员由工长和班长带领撤出。七、汇报程序及时间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值班48、领导、矿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救护队、职工医院、其它矿领导、各业务副总、有关科室科长。要在30分钟内报集团矿调度室、安监局、集团矿有关处室。八、应急救援措施1、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职工医院派人赶赴现场抢救。2、按照指挥部命令和事故的性质启动相应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研究抢救措施。3、按照指挥部指示,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观察灾情。4。通知有关科室维持好矿井秩序和做好井口的治安保卫工作。5、迅速在距事故现场较近的地点,架设临时电话,并安排专人看守。以便抢险救援指挥部与现场随时取得联系。6、通知受灾的区、队查清当班出勤人数,现场遇灾人数和估计所在地点,并通49、知劳资科取出已死亡者的管理卡片备查。7。按矿长、总工程师命令调动人力、物力抢救。随时掌握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做好详细记录。要对事故处理的全过程用文字、录音、录像等进行记录。安全考核奖惩制度一、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做到安全目标与干部成绩、职工个人及单位经济利益挂钩,凡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严重“三违”处罚的个人及重大事故单位,本年度不准评先。个人不得晋级、提升。各单位结算工资与安全挂钩。单位如果出现重伤和二级非伤亡事故扣除工资1O;出现死亡事故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扣除工资20%。 -二、实行安全风险抵押下列人员对矿抵押:各生产区、队工长以上管理人员,各副总工程师、副总师,各业生产务科室科50、长、副科长、科员,政工科室科长,八条线负责人。参加安全风险抵押的基层单位(队、车间)人员,实行年度抵押,分月进行考核,凡责任范围内出现死亡一人责任事故,扣除责任人的全部抵押金,重新向矿缴纳抵押金。月度内实现安全生产,矿兑现抵押金的1/10。全年实现安全生产。年底一次性退还本金、并且支付银行同期利息。三、狠反“三违”,各原煤生产单位管理人员、业务科室主管科员、一般科员每人每月完成矿规定的反“三违”指标,对没有完成“三违”指标者,当月抵押金不予兑现。查出的“三违”人员,必须在三日内将罚款上交矿财务。四、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事故的,对责任单位执行安全结构工资,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因“三违”造成死亡事51、故,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矿籍处分。因责任制不落实或质量低劣造成事故,单位的队长,支部书记给予撤职处分。五、每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50%。六、每发生一次一级非伤亡事故,比照死亡事故处理,二级非伤亡事故,比照重伤事故处理七、对抢险救灾和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对查出重大隐患和严重违章行为的人员,给予奖励。八、每月对月度内实现安全生产,并完成其他安全质量考核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九、开展阶段性安全活动,单独制定活动规划及奖罚办法,对开展活动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安全奖励。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集团公司的规定,52、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入井检身制度1.井口验身人员负责入井人员的检身,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验身工的检查。2.对于不配带安全帽、矿灯、自救器和井下人员定位信息识别卡,不穿脚靴、工作服或穿化纤衣服的;对于携带火种、香烟和其他规程规定禁止下井的物品,一律不准下井。3.对于不听劝阻或者故意阻挠验身工进行检身的,按违章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4.人员携带工器具长度超过1.6 米,原则上不准乘罐下井,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时,要经矿值班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入井 (二)人员出入井清点制度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到井口信息中心进行登记,以便矿调度室及时掌握入井人员总数。矿灯房也53、必须对领灯情况进行登记,入井人员超过2小时未升井交灯的,灯房要立即查明原因并向调度室汇报。2.井口信息中心必须每天对每班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回报矿生产调度室等部门。3.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立即交矿灯和自救器,矿灯房负责登记和汇报。安全举报制度一、 为充分调动矿职工依法监督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规范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二、 矿任何单位或任何人对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矿安监部门汇报。三、 举报范围1、 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对事故情况弄虚作假的单位。2、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进行生产的单位。3、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强令职54、工违章、冒险作业的。4、 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入井带班的5、 职工违章作业的。四、 矿安监部门接到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后,应登记在册,并检查处理。五、 对群众举报,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现金数额由矿决定。六、 矿安监及其他有关部门应为举报人保密。七、 举报电话:2737412.岗位安全操作管理制度一、全矿各工种都必须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前的准备到操作结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要有具体规定;二、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必须制做成牌板悬挂于队学习室醒目地点便于学习,有条件的机电峒室也必须悬挂相应工种的操作规程;三、各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熟记会背其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四、操作规55、程与现场情况不符或不便于操作时,必须由技术负责人及时补充完善,审批后贯彻执行; 五、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至少每月对相关工种的操作规程贯彻学习一遍,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六、各单位的操作规程应装订成册,便于贯彻学习和监督检查; 七、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者,视为严重违章,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队包片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区队安全工作,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集团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七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队包片管理制度。 一、矿领导 1.矿副总以上领导对各基层区队实行包56、队管理。2.包队人员对所包区队的安全管理、工程质量、职工培训、隐患排查治理负责。3.包队人员参加所包区队的班前(后)会每月不少于2次,每月对所包区队现场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井上有签名记录,井下有定位轨迹。二、业务科室1.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实行包片管理,即:包头、包面、包区域。2.包片人员对所包区域内的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与整改、文明生产、绩效考核、职工培训负责。 3.包片人员要坚持经常深入所包区域或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每月参加基层区队班前(后)会不少于2次,井上有签名记录,井下有定位轨迹。三、基层区队1.基层区队管理干部实行全员包保管理,对职工安全负责。2.管理干部对所包职工的安全行为、57、持证上岗、“双述”、安全仪器使用和基本安全技术素质负责。 四、要求1.矿副总以上领导的包队调整由安检科负责。2.生产业务科室、区管包片分工由各业务科室科长、各区区长负责。(包片情况报安检科)。3.基层队干部所包人员及调整由队长负责,每月3日前报安检科。 4.基层区队主管技术员负责做好矿领导参加本队班前(后)学习和施工现场检查指导的记录.考核与奖罚 (一)考核 纪委负责每月对矿副总以上包队人员的包队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组干科负责每月对业务科室科长、副科长、区长、总支书记、副区长包保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安检科负责对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包片、队干部全员包保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奖励矿副总以上领导的58、奖罚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包队、包片人员所包单位杜绝重伤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工程质量达标、职工无“三违”、职工队伍素质过硬,给予奖励。 (三)处罚 1.包队人员每月少参加一次区队学习或现场检查每少一次罚款500元。 2.区队包队记录不完善、不合格,每次罚款200元。 3.包队、包片人员所包单位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按照矿有关文件与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 4.发生一人次职工“双述”不熟练、安全仪器使用不正确、操作标准不知道、隐患排查不认真、违章操作、出现轻伤等情况,对队干部包人人员进行处罚。 5.考核部门(纪委、组干科、安检科)考核不严不认真,工作失误,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59、贯彻落实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矿领导带班值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规定(中平发2014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七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干部下井及带班工作制度1矿党政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其中下井带班不少于5次;安全、生产、机电、采煤、开掘副经理和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其中下井带班不少于6次;其他副职干部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且也要坚持下井带班。2负责井下安全生产方面的副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5个,其中,井下带班不得少于4个;经理助理、副总师级干部每月下井不少于4个,且也要按照当月带班计划带班。3.机关生产科室科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5个,副科长每60、月下井不少于16个;井下区队正职干部每月下井不少于15个,跟班不少于6个,副职干部每月下井跟班不少于20个;安全“八条线”科室要切实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每月坚持开展活动。二、干部下井及现场工作职责l.必须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2.必须严格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三超”生产行为。3.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汇报。4高突工作面、水患严重区域施工地点,巷道开口、贯通、揭(过)煤,61、过地质构造带、初采初放、采面安装与回收等关键生产环节,必须保证每天有一班科级以上领导现场跟班,严格检查防突及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进行处理。三、干部下井带班及现场工作要求1.所有入井管理人员均实施入井报工制度,矿干部入井时到矿井口安全信息中心登记,区队入井带班干部入井后,要做到当班三汇报(接班时、工作期间、交班时),向调度室汇报交、接班时及工作期间的情况。2.所有入井管理人员升井后要认真填写检查整改记录,矿副总以上领导到调度室填写,矿区队级干部到井口安全信息中心填写,做到下井或深入现场的时间、班次、路线及地点清楚,隐患内容及整改意见具体。3.凡下井的管理人员升井后,不在隐患62、排查汇报记录上填写下井时间、地点和隐患的,一律视为没有下井。4.所有入井管理人员必须完成下井指标,且四点、零点班下井次数应不少于下井指标的1/3,入井时间不低于3小时。5.各级干部下井带班,必须坚持与工人同上同下,确保现场管理到位、安全责任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6. 各级干部带班下井必须在井下现场交接班,上一班带班干部必须在井下向接班干部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7.带班干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下井带班的,须经矿长或党委书记批准,并提前向调度室说明情况,必须由同级干部代替带班,严禁空班、空岗。8.严格执行带班下井公示制度,须在调度室和井口明显位置公63、示下井带班干部姓名,并每月在公示栏里公布矿、区队干部跟班带班计划完成、下井次数、四点和零点次数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四、严格考核与奖惩1.每月由纪委监察科牵头,联合组干科、安检科对干部下井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公示栏里公布考核结果。2.完不成当月规定下井次数、带班次数及零、四点班低于考核指标又没有请假的,每缺少一次,扣除当月工资系数0.05;季度有二个月未完成下井考核指标的,除按规定扣除工资系数外,并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3.未执行值班、带班制度,出现空岗、脱岗、饮酒的或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先免职,并按问题严重程度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上追一级责任。4.下井带班、跟班时间不够的,出现一次64、扣除当月工资系数0.05,并给予其及所在单位通报批评。5不执行当班三汇报的入井干部,出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系数0.05,因当班不落实三汇报制度,造成问题的,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给予从重处理。6.由矿纪委负责对各单位落实干部下井值班带情况进行日抽查、月考核、季度评比,对获得优胜的党支部及党员干部进行表彰奖励。7.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为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矿领导带班值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规定(中平发20149号)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矿级领导带班65、下井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时间:八点班:07:30-08:30四点班:15:30-16:30零点班:23:30-24:30(二)交接班地点:副井底人车场(三)交接班规定:1.接班领导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到岗,与交班领导共同办理交接手续,交班后交班领导方可离去。2.交班领导应提前做好交接班准备,填写清楚交接班记录,交清以下内容:当班己完成和未完成的生产任务及采取措施的情况。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运行情况。当班存在的隐患和处理以及采取措施的情况。当班查处的“三违”情况。有无重大险情预兆等情况。3、接班领导接班时应做好下列工作:查阅交接班记录,进一步了解上班安全、生产等情况。 巡视各地区的安全生产及66、任务完成情况。检查重点地区与关键环节的安全运行情况。巡视检查制止“三违”情况。4.遇以下情况不准交接班:接班领导接班前饮酒。接班领导不具有带班资格。接班领导未按时到岗。5.考核:出现下列情况的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进行考核:交班领导未按要求进行交班。接班领导未按要求进行接班。接班领导未接班,交班领导不能离岗。 二、 队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时间:每班班前会后20-60分钟;(二) 交接班地点:各单位施工现场。(三)交接班内容:1.本班工作完成情况及质量验收;2.本班的安全隐患以及处理情况;3.对下一班工作建议;4.下一班安全重点部位及注意事项;5.其它需要进行交接的内67、容。(四)交接班要求:1.交接班必须在工作面现场进行交接,且两人须同时向调度室汇报。2.交接班记录由交接班干部负责亲笔填写。 (五)考核:l.没有执行现场交接班的对单位罚款1000元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次,对责任人按矿有关文件除经济处罚,将给予行政处分;(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组干科、纪委、安检科负责考核执行。 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根据煤矿领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矿领导带班值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规定(中平发20149号)文要求,为加强七矿领导带班入井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68、 一、档案资料干部入井考勤表、领导干部下井安全检查信息表、隐患排查记录、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入井记录、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二、档案建立l.干部入井考勤表、隐患排查记录、由安全信息中心建立并按规定进行登记。2.领导干部下井安全检查信息表、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入井记录由调度室建立。区队管理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由本单位建立。 三、档案填写及保存1.各类档案资料填写必须严肃、认真。2.各类档案资料填写必须按时间填写,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或补写的视为无效带班。3.交接班记录本使用完后,由各单位将交接班记录本送安全信息中心存档。4.干部入井考勤由信息中心信息员根据实际入井人员、时间进69、行填写并保存。 5.各单位干部入井隐患排查记录本用完后由安全信息中心保存。 6.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入井记录由本人填写、调度室保存。7.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由带班领导井下现场交接班时填写,由调度室负责保存。8.领导带班下井工作计划、计划完成情况记录均由带班下井领导自行制定、填写和保存。9.各种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为1年。四、有关考核l.凡未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的,对责任人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一项未填写罚款100元。 2.因保存或档案管理不力,造成档案资料损坏、丢失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 领导下井带班公示制度为了保证矿领导和区队干部下井带班及时,不出现空班缺岗,并能接受职工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70、一、每天早上开调度会议前,由调度室人员按照规定的值班跟班表在调度室公示当天的值班、跟班人员姓名。如有调整必须在调度会议上明确安排当天的值班跟班人员。二、每班入井前由调度室负责公示当班的矿领导和区队干部带班人员姓名、职务。接受职工监督,无跟班人员入井带班,职工有权拒绝入井。三、每月由组干科在矿公示栏公示矿领导及区队干部下井及带班次数,并接受职工的监督。矿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为强化矿内部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周转利用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管理体制1、设备科对全矿机电设备(包括综采、综掘以及通风设备)实施统一管理,并对鹰达公司各修理车间行使技术指71、导管理职能。2、设备修理费指标由设备科统一管理,设备修理价格由企管科审核定价,并定期修改。3、各单位要保证对所管辖和使用的设备实现正规管理,安全使用,及时检修,精心维护。4、矿机电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回收”的原则。5、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并保证所管辖机电设备的帐、卡、物三对照。6、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明确1名副职领导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7、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立1名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职工担任本单位专(兼)职设备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机电设备的领用、建帐、回收、检修等日常工作。二、设备的领用1、根据生产需要,新安装和更换的机电设备,由本单位写出书面申请,具体内容包括使用地点72、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长度及需求理由等,加盖单位公章,报业务主管科室签字,设备员携带本单位设备台帐到设备管理科办理领用手续。2、生产急需不能急时办理领用手续的设备,要报请矿主要值班领导同意并签字,两日内到设备科补办领用手续。3、设备领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入井验收制度。所有设备必须由使用单位专职防爆电工、检修单位电工及设备科专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井手续。三、设备的现场使用与管理1、备用设备和运行的设备要有备用、运行标志牌。设备的铭牌、煤安标志、防爆标志等重要标牌要保持完好。备用的设备要单独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点妥善保管。2、备用、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腔体内要放置干燥剂,并定73、期更换;防爆接合面必须涂有矾士林;引线装置要封堵完好。3、严禁设备异地倒装、私自移交。设备变更、移交、安装前必须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设备科同意,移交设备必须有设备科和移交双方现场确认,到设备科办理签字、转账手续。4、全矿所有机电设备未经主管部门和设备管理科同意,严禁私自解体或拆卸零、部件。JD-1.6(25kW)及以下绞车、55kW以下水泵、高压配电装置、馈电开关、起动开关、电动机、减速机等设备禁止解体回收。电动机、减速机、JD-1.6(25kW)及以下绞车、55kW以下水泵、高压配电装置、馈电开关、电磁起动器等设备杜绝拼凑现象。5、各单位库房和井下不得存放闲置设备。6、各单位不得擅自将机电设备74、遗弃,特殊情况需临时打进密闭的设备需经设备科、机电科、企管科及业务主管科室同意并现场落实,并经机电矿长同意。永久性封闭区留存设备必须经矿长同意。7、井下暂不施工巷道内的机电设备,超过2个月必须由战线矿长签字,否则按闲置设备处理。四、设备的回收与验收。1、待回收的设备要有回收标牌,更换、回收的设备,要在更换或回收之日起,一周内升井交设备库。特殊情况按设备科下发回收通知单指定日期为准。2、经矿研究同意解体回收的设备,回收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零、部件,升井后及时、如数移交设备库。3、回收皮带机、刮板机时,机头、机尾架子及电动机、减速机要一起升井,以便于检修单位及时组装。皮带架子、刮板机槽子、链子等部件75、及时装车回收,不能及时回收的要放置适当地点,码放整齐。4、设备升井后,由使用单位、检修单位、设备管理科、企管科共同验收,核对设备及零、部件是否完好齐全。检修单位列出设备清单、检修项目,并标明修理费用。5、升井后的设备,设备科按矿上规定指定相关单位修理,具体修理单位见附表一。五、设备的检修1、机电设备升井后必须进行检修。设备检修后,由设备科,企管科进行鉴定验收。检修好的设备统一交回设备库,由设备库统一发放。2、设备检修按照先矿内部修理后外委修理的原则,确需外委检修的设备经机电矿长签字后,按矿有关规定执行。3、检修单位必需建立检修设备台账、出具有检修卡,标明检修项目、检测数据、人员、时间以及验收人76、员等信息,检修卡一式两份,一份设备科备案,一份随设备一同存放。4、检修好的设备三月内出现检修质量问题,由检修单位入井修理,并赔偿相应损失。六、奖励与处罚1、设备使用单位在每月20-30日,设备员带本单位设备台帐到设备科核对,否则对该单位罚款1000元,设备员罚款100元。2、使用设备与台账不符的,每单台罚款100元,整部设备罚款500元。流失的设备按原值赔偿。3、回收的设备(包括井下和库房闲置的设备),在回收单指定的日期内未回收的,单台设备每超一天,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4、设备移交5日内不办理移交手续的,双方单位各罚500元。5、严禁私自解体设备、拆卸零部件。拼凑设备,对使用单位罚100077、元,并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6、设备及零部件发生丢失,损坏的,由责任单位原价赔偿。7、擅自将机电设备遗弃或打进密闭的设备,对使用单位按设备原值赔偿,责任正职按设备原值的5-10%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8、对设备台账、使用、回收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管理办法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矿用设备准用制度一、矿机电相关部门所选购矿用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二、矿用设备的选型应当遵循技术先进、生产适用、经济合理、维修方便的原则。选购的设备必须经过技术鉴定,有生产许可证,并且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非淘汰产品。78、三、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应具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准用证。四、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及附件的购置,须选用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验收入库制度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加强设备入库管理,保证库房设备台台完好,特制定本规定:一、任何设备入库必须经严格验收,否则一律不得入库。新购设备需由审计科、企管科、总办室、财物科、设备科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二、库管理员接到新设备入库清单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新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标准执行。入库设备必须有详细技术参数、煤安标志79、证书和产品合格证等。验收合格者,验收人签名。三、库管员对新设备的设备名称、型号、主要规格、订货数量、生产厂家、交货日期、交货地点、供货范围(包括主机、标准件、特殊附件、随机备件)等进行登记在册,并建立煤安台账。随机供应的技术规格名称及份数进行收集存档。四、检修设备必须保持其结构完整,技术状态良好,注明设备规格型号。有些部位须涂抹必要的防锈油脂,做好防锈和防腐措施。五、检修设备入库时,要求每台设备必须有检修合格证(包括检修日期、试运行、检修单位、检修人、验收人)。六、检修设备入库时,检修单位将入库清单交给库管员。库管员对入库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码放、登记每台设备检修合格证编号(便于查找)、检修单位80、入库日期等,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设备发放制度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加强设备发放管理,保证出库设备台台完好,特制定本规定:一、基层单位需用设备时,由使用单位向主管部门科室提出申请,到设备管理科办理手续,经设备管理科领导同意,由设备管理员调配,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在出库单上签名。二、领取设备时,库管员要求使用单位进行验收,使用单位必须检查设备规格型号是否与所需相符,技术参数是否一致。使用单位机电专业人员现场详细检查设备完好的情况(包括试运转),确认完好后方可出库。三、原则上库房不准出现借条,如生产急需,按矿有关规定办理“暂借单”,并经有关领导批示方可发放(但借入单位在三日内补齐手续,81、否则,按矿有关规定处罚)。四、设备出库(出厂)由于试运行、运输不慎、设备配件丢失或安装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由使用单位承担负责。五、新设备出库时,当场清点零件、备件、附件、技术文件与装箱单是否相符,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尤其要注意进口设备,必须按规定期限,及早进行验收,以免延误索赔期。六、任何设备出库时,库管员必须在帐目上注明设备主要名称、型号、主要规格、生产厂家、数量、使用地点、租赁单位和发放日期。七、出矿设备(如外出承包队用设备)必须由矿长签字后,由使用单位到设备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发放。八、矿内发放设备必须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手续不全或无手续禁止出库。设备检修许可证制度一、为了加强我矿主82、要设备检修(含改造,以下同)的管理,确保煤矿生产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凡承担煤矿设备的检修,均实行许可证制度。三、实行检修许可证办法仅限于大修,主要设备范围是:大型的提升、运输设备、水泵、扇风机、空压机及综机(包括支架、采煤机、运输机、掘进机、液压单体柱)防爆电机、电控,各类大型工矿设备(包括液压钻车、侧卸装岩机)和安全、节能设备等。四、没有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设备大修,主管部门不得安排计划。煤矿不得将设备交给无证企业(包括系统外企业)修理,违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企业取得设备检修和配件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经检修后的各种煤矿专用设备83、必须达到部颁检修标准;(二)企业必须具备能达到检修和生产质量要求的设备,工艺装备,计量检验与测试手段。计量必须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标准;(三)设备检修和配件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四)检修防爆设备的单位,必须有劳动部颁发的检修许可证。六、凡经复查或抽查,发现设备检修质量和配件质量不合格者,不再安排修理业务。事故报告制度为了及时报告、统计事故,积极采取抢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一、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就近用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主要经过、伤员受伤情况等。二、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矿值84、班领导、矿长、安全副矿长和安检科,安检科在1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及事故现场的勘查,并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集团安监局。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就近用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发生事故或灾害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类型、影响范围、人员遇险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以及需要请示报告的其他事项等。四、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当天矿值班领导、矿长、书记、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安检科、调度室主任、救护队、事故单位、保卫科、办公室、物管中心、职工医院。矿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到调度室,由矿值85、班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领导全权负责救灾指挥)。五、安检科要建立事故档案,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受伤人员姓名、受伤情况等。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保持安全高压态势,打造一流的安全执行力,确保矿井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责任追究方法及程序1、在矿管辖范围内的井上下生产单位及部门凡出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严重“三违”行为等情况,均实行责任追究。 2、事故追查必须严肃认真,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以及事故造成的损失,科学划分责任,找出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3、责任追究86、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综合分析,划清责任,全面追究,按“五个到位”的内容一追到底。4、针对事故要逐条分析,逐项解剖,使各方面都能充分认识到事故发生的根源,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让职工了解事故,吸取教训,指导安全生产。5、发生安全事故,由安检科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追查,严格按集团和矿及本制度第二条进行追究有关文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6、发生生产事故,由调度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追查,按本制度第二条进行追究。7、发生机电事故,由机电科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追查,按本制度第二条进行追究。二、责任追究规定1、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矿相关文件87、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2、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值班、带班出现空岗、脱岗者,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给予诫勉谈话,第三次就地免职。空岗、脱岗出现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3、严格安全汇报制度。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故意拖延或隐瞒不报者,对事故单位罚款30005000元,对事故责任人罚款300500元。严格重大隐患排查汇报制度,各业务科室每月25日前将本战线重大隐患排查情况报安检科,不按时报送或不报者,取消当月安全奖,对责任科室罚款500-1000元。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一)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1、所有设备严格按照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 2、贯88、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再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并实行专责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单人使用的设备均由操作者负责。3、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设备均应有运行记录。4、各种主要设备司机必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考试合格,由有资质单位发证。5。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6,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7、严格执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89、润滑、安全经济运行,8、主要设备应分别制定合理的运行标准和工作定额,定期实行精度、性能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时、应进行调整或检修,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9、维修工作要实行区域维修负责制,对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要作好巡回检查、计划维修和故障检修,对重点设备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 lO、锅炉、压力容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实验是。11、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并进行周期性效验。12、主要设备检修计划,必须编制作业措施,包括检修准备和生产准备,对修理复杂和工作量较大的重点设备,应有详细的修理计划,并按计划施工。 1 3、企业设备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90、程中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检修方式。(一)采掘、运输和其它移动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备用数量。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采掘、运输设备的维修,每天应不少于46小时,交接班时要有5分钟的互检时间。(二)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如二中央泵房水泵应按计划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检修备用。矿井主要排水泵及其管路水仓等,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三)矿井主、付井提升系统、斜井及主要上、下山运输线、井口装备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矿井停产检修时进行检修,矿井全年应有1215天检修时间,各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修,每天保证24小时的检查维修时间。(四)输配系统应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14、 停产检修计91、划的安排和实施,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每项主要检修项目应有指定负责人,检修指挥组应检查检修进度和检修质量。检修完毕要按照规定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转时间。15、应严格执行设备空、轻、重负荷试运转和效能测定,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验收大修设备合格后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16、组织好维修用备品、配件的供应工作。做好备用配件保管工作,编制配件储备定额,保证经济合理储备。逐步通过设备更新,简化机型,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二)通风设备施检查维修制度1、定期对井下的通风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施完好,减少设施漏风。2、 要挂牌管理,落实责任,修建构筑时严格执行质92、量标准。3、井下各地点不许损坏设施,发现设施有问题时立即汇报,并及时处理。4。维修工熟悉各地点的通风设施和维修内容。5、井下所有通风设施必须建立台帐,并有图纸,标明地点,维修后要有记录或台帐。6。井下设施必须完好、每天都要有人检查和维修。(三)监测设备检查维修制度1、监测人员认真学习监测技术,会维修、会检查。2、对安全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和回收,要认真填写记录和卡片,杜绝设备失爆,完好率达到100。3、对探头每7天进行检查标校一次,对断电功能进行测试。4、电缆要敷设整齐,分站要经常检查,挂牌管理,不能放在有水处和淋水处。 5。井下发现有设备故障,必须立即组织人员下井维修。6、回收后的设备93、及时维修,登记注册,不完好的设备不许下井。(四)仪器仪表维修制度1、每天对光学理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光学理研每七天换药一次。2、做好理研维护、调校记录,记录每次维修的原因和工作内容。3、每台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发出的必须处于完好状态。4、仪器仪表外表灰尘应经常清除,保证设备洁净。5、仪器发放须有记录。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投入保障制度为了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专项投入保障制度,主要用于矿井质量标准化项目和“五优”矿井建设项目,为规范使用,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资金的提取及使用范围:1、安全费用、质量标准化(吨煤5元)及“五优”矿井建设资金专款专94、用、专户储存、矿集中是使用,任何单位和科室不得挪用。2、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基金的使用,矿按上月实际产量 5 元/ 吨计算,5 元/吨煤由矿掌握统一使用。 3、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 求,需要增加的工程、设备、设施所需投入的资金。 4、现有的工程、设备、设施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要求,而进行更新、改造所需投入的资金。 5、 急需用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测仪器、 仪表所需投入的资金。6、用于质量标准化的学习、培训、宣传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7、改善井下生产场所的工作环境所需投入的费用。 8、完善质量标准化管理所需的装备、材料所发生的费用。9、质量标准化工作所急需的其它费95、用。 二、申报程序 1、各单位分专业认真筛选符合资金投入的工程、设备、设施, 列出计划,报安检科,由矿安全副矿长牵头组织安检科、总办室、企管科、财务科会同有关科室审定后,方可下达计划执行。 2、 由矿统一下达下达项目标准化项目及计划。 项目实施 1、各职能科室按照矿审批的质量标准化工程项目计划,对本系 统业务范围内的项目负责实施过程监督,保证质量,按期完成。安检科负责牵头组织落实项目的完成情况。 2、各单位要将质量标准化项目,按四定原则组织实施。 三、项目验收 1、每个项目验收结束后,由矿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督促相关项目的实施,并组织验收,确保计划落实,并将验收报告报矿领导和有关科室。 2、企管96、科根据各单位计划,及材料使用建立专帐。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创建考核奖惩制度为强力推进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创建工作,提高安全标准化水平。高标准、 高起点建设质量标准化矿井,实现矿井本质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一、考核办法 各单位每月 25 日前将本单位下月质量达标项目及“五优矿井”创建项目报业务科室,业务科室汇总筛选后,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报安监科,由安监科统一汇总后,下发执行。项目完成后,由安监科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安全质量达标和“五优”矿井创建项目计划组织验收。(一)对井下基层区队的考核:1、采煤工作面的考核:优良品总分在90分以上奖励,合格品97、总分在85分以上,不奖不罚,不达标执行结构工资。 2、开掘工作面的考核:优良品总分在90分以上奖励,合格品总分在85分及以上不奖不罚,不达标执行结构工资。3、机电运输系统达标(90分及以上)奖励,不达标执行结构工资。4、通风系统达标(90分及以上)奖励,不达标执行结构工资。5、爆破器材管理达标(90分及以上)奖励,不达标执行结构工资。(二) 对业务科室的考核:1、做好当月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质量达标规划、“示范” 采掘工程、达标线路规划和安全质量达标工程项目的规划。2、参加矿组织的安全质量达标检查验收工作,每次检查覆盖率100%。3、积极组织本战线开展安全质量达标竞赛活动。二. 奖励条件1、 单98、位杜绝重伤和二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当月无重大隐患。2、 无不按措施施工等现象。3、 区队制定有达标竞赛活动方案,安全质量达标规划、措施、目标和奖励制度。4、 采掘单位制定有工程质量班验收制度,有现场验收记录,并建有台帐。5、 完成当月矿下达的各项生产、检修、维修计划。(开掘工作面按单头进尺考核,煤巷月进尺不低于100米,半煤岩巷不低于70米,岩巷月进尺不低于40米)。三. 奖罚标准按矿文件规定进行奖罚。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中平20118号)精神,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建设完善我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99、特制定本制度。一、 组织领导 成立矿建设完善“六大系统”领导小组。组 长:王有增 李全河副 组长: 王瑞光 胡 毅 赵金海 赵君志 代 桦 陈亚楠 闫宏杰 常东升 石宪群 成 员:由各专业副总、各业务科室科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王卫平兼办公室主任。 二、目标任务(一)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矿井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二)建设完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100、定位系统,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确保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情况。 (三)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凡从采掘工作面步行撤离,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到达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四)建设完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一步建设完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保证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的供风供气。(五)建设完善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一步建设完善防尘供水系统,保证所有采101、掘作业地点和人员集中地点在灾变期间的应急用水。(六)建设完善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一步建设完善矿井通讯联络系统;积极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保证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的通话。 三、工作步骤(一)规划设计阶段2011年3月底前完成“六大系统”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资金预算及规划审批工作。(二)工程进度安排按照总体要求,进行月、季、年度工程进度排队。2011年底,完善巩固“六大系统”中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矿井通信联络系统。2012年底,基本建成“六大系统”。2013年6月底,全面完成102、“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重组煤矿2011年建成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矿井通信联络系统。2012年底基本建成“六大系统”。(三)检查验收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后,先由矿“六大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主管业务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再向集团“六大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进行验收。四、职责分工(一)业务管理部门职责1.安检科是“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牵头部门。2、信息科负责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矿井通讯联络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验收、考核工作。3、通风科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下井口至全井下)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下井口至全井下)的规划、设103、计、建设标准、验收、考核工作。4、机电科负责压风自救系统(下井口至地面)、供水施救系统(下井口至地面)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验收、考核工作。5、总办室负责组织审查“六大系统”的相关工程设计、资金预算审批工作。6、开拓科、计划科负责组织施工 “六大系统”的相关设施及井巷工程。7、财务科负责根据各单位“六大系统”建设总体规划,落实安排资金,分年度下达资金计划。(二)矿领导职责1、矿长是建立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中的人、财、物等工作;2、安全副矿长负责牵头组织制定本单位建设完善 “六大系统”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对“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程负安全监管责任;3、总104、工程师对“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负技术管理责任;4、开掘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对相关井巷工程的施工、设备和设施的安装等工程负责。五、措施和要求(一)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综合治理措施,是建设坚实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规划和措施,加快推进“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二)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认真整理完善各系统图纸、台帐等105、基础资料,并根据井下采掘系统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完善。定期对各系统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系统维护,保证系统灵敏可靠。要落实“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分管部门,加大人、才、物的投入,完善考核机制,采取得力措施,科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三)科学制定总体规划和方案,扎扎实实分步推进各具体分管部门要结合我矿井下实际和目前现状,认真制订自己分管“六大系统”的实施方案,合理规划,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程建设时间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并于2011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六大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进度安排,科学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照规106、定时限和要求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四) 严格工程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安检科及各业务科室,要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监督检查,从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全面掌握“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进度情况,分管业务科室每月25日前必须将当月工程进展情况报“六大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五)强化应急培训,科学组织演练各单位要加强入井人员的应急培训,使职工熟悉各种灾害情况的避灾路线,并能正确使用安全避险设施。矿上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和演练方案,每年必须组织至少一次“六大系统”的联合应急演练,切实增强职工应急意识和应急技能。(六)规范验收,从严奖惩各业务科室及施工单107、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认真组织验收考核,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凡未按规划完成月、季度进度的单位,取消当月安全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对施工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对施工责任单位书记、队长各罚款2000元。对业务主管科室负责人罚款3000元;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单位,给予奖励。安全确认制度为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和动力设备安全运行,达到“流程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各工作岗位的行为规范,提升岗位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岗位职工操作规范化,从根本上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一、各岗位作业人员对每一操作108、行为,都要通过手指口述进行安全确认;二、安全确认要从操作前的准备、操作过程中的连续性、操作结束前后、联合作业、自我保护防范等工作的手指口述做起,达到每做一件事都要经过口述、确认、操作三个环节,确保作业行为的准确性;三、矿组织各单位结合实际编制各工种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操作要诀和岗位描述内容,针对作业岗位员工进行强化训练、培训;四、各岗位作业人员要熟记自己的岗位描述内容和手指口述要诀,严格按口述、确认、操作三个环节进行岗位作业;五、安检科、业务科室负责对安全确认工作的检查考核;六、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每人每月至少抽查3名岗位职工手指口述操作法;七、机关管理人员每人每月至少抽查5名岗位职工手指口述操作109、法;八、队(厂)管理人员每人每月至少抽查10名岗位职工手指口述操作法;九、各级管理人员抽查岗位职工手指口述操作法后,要祥细记录被抽查人员单位、时间、岗位、结果和被抽查人签名,每月二十 八日前由战线业务科室收集齐全后交安检科统计考核,对完不成抽查人次的取消当月安全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每人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十、被抽查的岗位职工,不能熟练地进行手指口述和岗位描述的取消当月安全奖。安全评价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安全可靠性,认真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特制定平煤股份七矿安全评价制度。一、安全评价领导机构,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战线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战线副总为主要110、成员,负责安全评价的领导决策。二、安全评价管理机构,由各战线负责人任组长,副总任副组长,有关业务科室人员为成员,负责评价工作的具体管理。三、评价执行机构,由各战线业务主管科长任组长,与评价相关的基层单位队长和技术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本专业评价项目的现场安全评价工作。四、安全评价内容1、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矿井综合防尘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和突出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安全评价。2、防治水安全评价应主要针对有突出水危险的采掘工作面。3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价主要内容应包括顶板管理、工程质量等。4、机电运输安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提升系统、轨道运输系统、带111、式运输机运输系统、钢丝绳牵引带运输系统、矿井供电系统、井下供电系统、主排水系统、主压风系统、架空乘人系统、主要通风机等。五、评价结果应划分为安全可控、基本可控和持续改进三个等级,91分(含91分)以上为安全可控,81分至于90分为基本可控,80分(含80分)以下为持续改进。六、各业务科室要针对性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周期为每月一次,月底24日前上报安质科进行汇总,并经矿长签字后,上报集团安全局调度室。七、针对安全评价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并实行闭合管理。评价结果为安全可控或基本可控的,可边生产边整改隐患;评价结果为持续改进的,要求停止生产或运行,进行隐患整改,隐患整改销号后,通过再112、次评价达到安全可控或基本可控,方可恢复生产或运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为进一步促进矿井安全生产,落实好安全风险评估各项工作,强化对煤矿作业高风险区域的监控和预测,特制定平煤股份七矿风险评估制度。一、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战线负责人为副组长,基层队长及技术员为成员的风险评估工作小组。二、各战线、业务科室要针对矿井安全生产存在的风险区域,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及时报送风险评估工作小组。三、根据评估出的风险,要相应制定改进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四、对不同类型、级别的危险源,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到相关的作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五、经评估有危113、险环境及设备运行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向调度汇报,经相关业务部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作业。安全预警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预警工作机制,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特制定平煤股份七矿安全预警制度。一、矿成立安全预警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王有增 李全河副 组长: 王瑞光 赵金海 胡 毅 赵君志 代 桦 陈亚楠 闫宏杰 常东升 石宪群成 员:由各专业副总、各业务科室科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郭留旗兼办公室主任。 二、预警级别可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发114、展事态,划分为三个等级:C级预警(一般事故)、B级预警(较大事故)、A级预警(重大事故)。三、事故类型包括顶板事故、井下水害事故、井下火灾事故、煤尘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瓦斯超限事故、井下运输事故、矿井提升事故、矿井供电事故、大范围停风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四、安全预警应急办公室通过对可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收集和分析,经矿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必须立即发出预警信息,并利用通讯设施第一时间发布到井上下各工作地点,防治事故扩大。应急管理小组负责人及成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防止出现应急事件时不能及时沟通。五、预警响应C级预警: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及时向矿调度室回报,启动现场处置方115、案。B级预警:由分管副矿长负责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及时将现场信息反馈至矿调度室。A级预案:有矿长负责启动矿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向集团汇报现场信息,必要时请求集团、地方安全管理机构给予援助。六、责任追究与奖惩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安全生产事故征兆的重要情况或者在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工作中有其他失职的、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一、矿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对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116、经矿长或集团批准后,由分管副矿长组织实施。二、明确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调度、环保、安全检查等业务科室的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考核。三、大力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对于未达标的单位,要制定达标规划,并积极组织按期实现。对于已达标的单位,无特殊情况,下年度必须保持上年度的达标水平。四、各级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与时俱进,积极学习、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强信息交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应变能力,为提高矿井经济效益服务。五、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必须严格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117、贯彻和执行,严禁无规程作业、无措施施工,每月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以促进措施对安全生产起到保证作用。 六、加强对图纸资料和技术档案的管理。矿井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图纸资料必须按规定填绘、补充、修改,技术档案资料必须齐全,机构变更或人员变动,技术资料要及时移交,防止因管理不善而泄露,对矿造成损失。七、安监部门要加大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力度,监督检查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审、贯彻和执行情况。从施工设计入手,保证施工设计严格遵循煤矿安全规程,并对施工设计的审批和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督管理。采煤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有关安生生产的方针、政策及118、措施。2、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先进工艺等先进技术成果。 3认真制定并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措施。4、保质保量按时参加各种安全工作会议。5、做好对各采煤队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工作。6、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7、严格按“三大规程”组织生产。8、认真抓好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9、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作到旬检、月检和季检的制度化和严肃认真。10、抓住安全工作的重点,做好采煤各关键阶段的安全管理。做到突出重点、措施得力。1l、严格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做到安全技术管理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掘进安全管理制度一、工程计划下达后,施工队主119、管技术人员要按时编写作业规程,要求筒单、明了、切实可行、高技术水平、完整且针对性较强,审批程序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规定进行、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二、开工前三天向队施工人员贯彻作业规程。第一次由队长主持,队技术人员向班组长以上人员及骨干贯彻;第二次由队长主持,队技术人员向全队职工贯彻,以后每月至少重新贯彻一次。贯彻后对每个职工进行考试,对缺考或考试不及格者要补考,否则不准上岗:每次贯彻作业规程都必须由参加人员签字,缺席人员补课。井下避灾路线要由队长或技术人员亲自带队熟悉路线。三、加强掘进顶板管理。掘进过断层、应力集中区、冒落区、石门见煤附近等事故多发部位,分管副总工程师要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120、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贳彻执行。在掘进过程中,由分管开掘的副矿长组织安监、开掘部门的人员和施工区(队)管理干部现场指挥。四、加强掘进贯通管理。贯通巷道要在8点班进行,同时要把好七关: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着火;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当两个炮掘工作面相距20米,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实行单工作面施工。在此之前,由测量部门下达通知单。并报告主管副矿长和总工程师。贯通工程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加批准后执行。巷道贯通工作必须由开拓副矿长组织安监、开掘、通风、地质测量、调度等部门人员和施工队管理干121、部负责分班现场指挥,直至贯通工作完毕。劳保发放管理制度一、要求料单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印章齐全,时间相符,不得有涂改。二、审查料单后,要准确,及时地进行备料,复核,同时核对库存,并与领料人当面点交清楚。三、对随物资发出的有押金的包装料,要及时登记,办理移交手续,并按时发料。四、认真执行“先进先发、易损先发”的发料原则,对不影响使用的积压物资。应先发放。五,规定的交旧领新物资,耍坚持按交旧领新制度回收旧品。六、严禁白条或便条发料,如遇抢险等特殊情况,经有关领导批准发料后,应在本月内补齐手续。防治水管理制度一、地质测量科要加强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管理,及时把水情水害预防通知书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预防工作122、,对有水患威胁地段,编制探放水设计,做到水患不除不生产。二、在汛期前,应疏通井田范围内地面的排水渠道,做到泄水畅通,使地面塌陷坑内不积水或少积水,减少井下补给水量。三、汛期前进行一次矿井综合排水能力检验,联合试运转,检修各排水设备、设施的阀(闸)门,确保各阀(闸)门的操作灵活、可靠、不漏水,能够应付各种突发水险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中央泵房各水仓、东、西大巷、西翼泄水巷要在汛期前组织队伍清理。做到干净、畅通,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五、地测科指定专人加强对地表水文孔、地表水渗漏、北干渠放水情况的调查,安排好矿井涌水量的观测,正常每周一次。发生险情、涌水量增大时要有专人对矿井水动态进行三班观123、测,及时向调度室通报水情,对新发生的地表渗漏点要立即通知有关领导,组织堵漏。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一、平煤【2010】85号文已转发给各个单位,主副井井口、井底车场、采区变电所、水泵房、井下皮带运输巷、及主要采掘工作面,需安装人员定位识别分站。有一处没有安装人员定位分站的,对该处管理单位罚款500元,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员罚款100元。限期整改,超时加倍处罚。二、各掘进工作面及采煤工作面风巷、机巷安装人员定位分站均不少于1台,巷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必须增加1台读卡器,且读卡器安装在距巷道口不小于30米处。对不符合安装要求的,对该管理单位罚款500元,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员罚款100元。 三、人员124、定位读卡器必须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行人巷道,并需要垂直悬挂于巷道中,悬挂地点必须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对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的,对该管理单位罚款500元,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员罚款100元。四、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必须挂牌管理,排版需注明设备名称、管理单位、管理负责人等信息。发现无排版管理的罚款50元,负责单位立即整改。五、为保证系统顺利运行,责任单位每天查看定位管理系统及大屏运行情况。如发现线路不通、分站损坏、大屏显示不正常等问题应在24小时处理完毕,并认真填写故障排除记录(如;地点、故障现象、完成情况等)不能及时完成工作的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罚款。六、人员定位管125、理系统识别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原则上不允许更换识别卡,存在问题及时更换电池,若出现识别卡丢失、损坏等严重问题方可更换识别卡。严禁私自拆卸识别卡,对于有灯无卡、私自拆卸的处以50元罚款。人为损坏,丢失等照价赔偿每卡200元。严禁一人携带多个识别卡入井,一经发现按“三违”论处,对当事人处以每卡100元的罚款。七、维护人员负责信息的录入工作并及时对变动人员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准确性,负责调度主机及井口大屏显示系统使用、维护及信息更新,数据更新不能超过24小时。对下井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的一经发现处以每次100元罚款。八、灯房应做好维修更换识别卡的记录,并认真填写信息更换通知单,必须保证矿灯 、识别卡的126、对应,出现换灯、调架及安装、更换、撤出识别卡的情况,必须及时记录备案,一式两份,由灯房主要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送通风队通风调度人员,通风调度人员收到信息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更改数据库,更改后由更改人签字备案。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处以50元/次的罚款。九、灯房工作人员发现识别卡故障的必须立即维修或更换,维修更换后方能允许下井,并将调整结果记录备案,如发现因灯房工作疏忽造成识别卡丢失或损坏的,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十、凡入井人员入井时应在井口大屏核对自己的识别卡信息,发现错误及时通知灯房对其进行修改,如我科室在抽查过程中发现数据不对照的,对本人罚款50元/次。十一、信息科每月对127、灯房信息更改通知单及人员定位数据库进行检查,如出现信息不准确没有及时更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并处于100元罚款。十二、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采取区域管理制度,若在个单位辖区出现人员定位设备人为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各施工单位对人员定位系统电缆有保养维护的责任,若出现线路丢失或损坏的追究该单位责任,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十三、对于严重破坏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并导致其无法使用的一经发现汇报矿有关领导,根据情况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十四、人员定位电缆要求敷设在动力电缆的上方,电缆挂平、挂直、上钩,垂度不能超过200mm,不允许有破皮现象,发现一处对管理单位罚款100元。限期整改,超时加128、倍处罚。十五、接线盒、电源箱、分站不能挂在淋水处,接线盒不能有锈蚀,出线孔喇叭嘴不能松动,闲置喇叭嘴应有密封圈挡板。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管理单位罚款100元。杜绝失爆现象,失爆一处按规定罚款2000元,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十六、对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设备、线路每旬一次巡检,井筒电缆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填写巡查记录,缺一次,对单位罚款50元。十七、井下电源箱每月进行一次直流供电放电试验,并认真填写试验记录(如:时间、电源箱位置、放电时长、试验人员等),缺一次对维护单位罚款200元。 以上规定均根据平煤股份七【2010】18号、平煤股份七【2010】48号、平煤股份七【2010】85号、中平20129、10478号文件及中平能化集团安监局下发的转发开展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检查的通知制定。矿井生产通信联络系统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平煤股份【2011】78号文件平煤股份公司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暂行标准规范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规定。通信联络系统日常管理规定第一条:要求规定的地点,必须安装电话,没有电话的地方,使用单位写出安装申请,报信息科批准,由机电一队限期安装到位。第二条:(1)程控交换机、调度台做好日常维护,定期巡检和维护应包括蓄电池的维护试验、交换设备的除尘及测试、传输设备的除尘及各项参数(包括通道)的测试、传输130、线路的检查。 (2) 程控交换机房要求设备整洁,线路整齐有序,室内无杂物,无易燃易爆品,配备有灭火器。第三条:程控交换机主接地极及防雷电设施,每年雨季前,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做一次接地电阻测试,并填写测试报告。第四条:(1)程控交换机ups不间断电源,在电网停电时,能立即切换和正常使用。(2)不间断电源按规定定期(三个月)做一次放电试验,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时间达到标准时间的80%时,应及时更换。 并认真填写放电试验记录台账(如:时间、放电时长、试验人员)。第五条:井下通讯电缆要求敷设在动力电缆的上方,电缆挂平、挂直、上钩,垂度不能超过200mm,不允许有破皮现象;每月两次对通信线路巡查,井筒电131、缆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填写巡查记录。第六条:通信接线盒、电话不能挂在淋水处,接线盒不能有锈蚀,出线孔喇叭嘴不能松动,闲置喇叭嘴应有密封圈、挡板。第七条:使用单位如发现电话故障,立即通知机电一队安排立即处理,必须在2小时内保证电话畅通,超过2小时应停止作业撤人,否则,按事故进行追究。第八条:使用单位对施工管辖范围内的电话、线路做好维护工作。若出现线路丢失或损坏的;故意破坏通信系统的,根据责任追究制度,对使用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处罚。第九条:井下所有通信电话严禁串联使用。确实需要串联的,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使用。否则,追究使用单位责任。第十条:开掘工作面每头必须有两部电话。外口最高处设置一部电132、话;距工作面3050米范围内设置一部电话。工作面电话由施工单位延伸,距工作面不能超过50米。否则,追究使用单位责任。第十一条: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电话由施工单位负责延伸,距工作面不能超过20米。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否则,追究使用单位责任。第十二条: 采掘工作面生产过程中应制定通信设施保护措施,严禁在井下擅自拆开通信设备,否则,追究使用单位责任。第十三条:所有通信电话维修后保证音质清晰,外壳完整无损,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确认完好后,并认真填写维修记录,方可入井使用,否则,按事故进行追究。 第十四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操作维护人133、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处理故障时,操作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并认真填写通信维修记录(如:时间、地点、故障现象、故障原因、处理结果、人员)。第十五条: 通信联络系统应有必要的备件及材料,发生故障,应能及时排处故障,确保通信系统的不间断工作。第十六条 建立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填写设备运行记录。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单位值班人员等)和处理,并记录备案。第十七条: 要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及记录、台账。第十八条: 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调度交换机的本质安全电路应符合GB3836.4及GB3836.1要求134、.第十九条: 系统设备必须具有“MA”标志证书及产品合格证。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第二十条:井下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第二十一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历史数据应每月进行备份,备份数据保存1年以上。图纸、台帐记录等技术资料应保存3年以上。二、通讯联络系统处罚规定第一条:要求规定的地点,有一处没有通讯联络电话的,对该处管理单位罚款1000元,对该处主要负责人罚款100元。限期整改,超时加倍处罚。第二条:发现程控交换机、调度台等机房设备和线路,卫生差、线路凌乱的每次对维护人员罚款50元。并立即处理。第三条:程控交换机、调度台做好日常维护,程控交换机主接地极根据规定,定期做135、接地电阻测试,缺一次罚款50元。第四条:程控交换机ups不间断电源,按规定定期(三个月)做放电试验,缺一次罚款200元。第五条:通信电缆要求敷设在动力电缆的上方,电缆挂平、挂直、上钩,垂度不能超过200mm,不允许有破皮现象,发现一处对管理单位罚款100元。限期整改,超时加倍处罚。每月两次对通讯线路巡查,井筒电缆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填写巡查记录,缺一次,对单位罚款50元。第六条:通信接线盒、电话不能挂在淋水处,接线盒不能有锈蚀,出线孔喇叭嘴不能松动,闲置喇叭嘴应有密封圈、挡板。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管理单位罚款1000元。限期整改,超时加倍处罚。第七条:使用单位对电话设备及线路做好维护工作,若136、出现线路丢失或损坏照价赔赏,并追究该单位责任。发现故意破坏通信系统的对所在单位罚款1000元,个人罚款500元。第八条:井下所有通讯电话严禁串联使用,私自串接,发现一处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元,限期整改,超时加倍处罚。第九条:所有通讯电话维修后保证音质清晰,外壳完整无损,台台完好,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确认完好后,方可入井,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限期整改,超时加倍处罚。第十条:井上、下通信电话若出现故障时必须在2小时内处理好,超出2小时,对维修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第十一条: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电话由施工单位负责延伸,距工作面不能超过20米137、。否则,对施工管理单位罚款100元。第十二条: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否则,对施工管理单位罚款1000元。并追究使用单位责任。第十三条:开掘工作面每头必须有两部电话。外口最高处设置一部电话;距工作面3050米范围内设置一部电话。工作面电话由施工单位延伸,距工作面不能超过50米。否则,对施工管理单位罚款100元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有空岗、脱岗现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第十五条:要认真、及时填写各种记录、台账。检查发现漏填和不合格的,对单位罚款100元。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为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138、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承诺,是企业职工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基本保证,全体职工要向单位进行书面承诺,签订安全承诺书。 二、安全承诺书由煤矿统一制作,承诺人必须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 三、各级领导要以岗位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带头落实安全承诺制度。 四、安全承诺内容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3、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139、规程,不无证上岗、违规作业。 4、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安全帽、 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 严禁携带烟草火柴等易燃品, 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严禁戴电子表或其它非防爆电子产品,严禁无故把矿灯熄灭和甩灯。 5、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熟悉避灾路线。 6、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一。 五、 安全承诺的范围和程序: 1、与煤矿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承诺。 2、新入矿职工在完成“三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不应在承140、诺书上签字。 3、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随身携带,一份由安检科存档。 4、安全承诺书每年一月份签订,有效期为1年。 六、安全承诺的要求: 1、单位主要领导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检科是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职工进矿必须签订有效地安全承诺书,无安全承诺书者不准入矿。 3、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七、 违反承诺的责任: 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的,按照矿有关文件进行处罚,141、并进行责任追究。 安全风险抵押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层层传达压力,人人承担风险,严格落实责任,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一、 安全责任目标杜绝瓦斯、煤尘、水害、火灾、顶板和机电运输重大伤亡事故,防止重伤、轻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二、抵押范围 1、矿安全管理责任人员矿领导、矿副总工程师、安检科正、副科长、总办室正、副主任、调度室正、副主任、计划科正、副科长、地测科正、副科长、信息科正、副科长、设备科正、副科长、安全“八条线”负责人、地面科室科长(参加矿值班人员)、安检科专职安全监察员、安全监察队队长、副队长、工长。2142、 战线安全管理责任人员生产技术科正、副科长,开掘科正、副科长,机电科正、副科长,通风科正、副科长。3、 区队安全管理责任人员生产一区的区长、副区长、总支书记、区工会主席、区技术负责人,井下采、掘、机、运、通等单位的书记、队长(含主持全面工作的副队长、副书记)、副队长、技术员、工会主席、工长。4、地面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员运销公司书记、经理,供应站书记、站长,物业区书记、区长,鹰达公司书记、经理,职工学校书记、校长,水电队、机二队、支护队书记、队长。三、 抵押金额按集团及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四、抵押考核兑现周期全矿抵押人员实行年一次性抵押,分月考核,分月兑现奖罚。符合奖励条件的,每月兑现抵押金额的143、十分之一。五、考核办法按集团及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六、 井下单位的班(组)长对队进行风险抵押,抵押管理办法由各队制定并执行(报安检科备案)。 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发挥员工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形成群策群力的安全监督网络,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隐患,超前预防重大事故。根据矿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信息中心是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和报送的中心,是矿信息管理部门和信息报送单位。 二、安检科长分管信息工作,生产一线队、组负责人和安检员兼信息员,工作面配备电话设备,每班填写安全信息报表,加强信息的上报144、工作。 三、健全安全信息反馈体系,拓宽安全信息反馈渠道和增加安全信息源,及时、准确地掌握生产一线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为安全工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建立安全信息通道,使员工代表有渠道快捷地向领导放映对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迅速有效地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 五、形成安全管理的互补、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安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六、安全信息员的条件及范围 (1)“安全第一”思想牢固,热爱煤矿安全事业,对煤矿安全生产有较高认识,能够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2)具备一定的安全、技术业务素质,现场经验丰富,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生产一线员工。(3)以一定语言或书面表达能力,不145、怕得罪人,敢说真话不徇私情,不畏各种压力,勇于为生产工作奉献。七、安全信息员的义务与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技术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与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活动,宣传上级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3)收集和反映一线员工对安全管理的建议和要求。(4)对各自的工作岗位和涉及到得所有施工现场、各级干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实施安全监督,随时向矿安监部门、矿长回报发现的情况。(5)及时发现和真实地放映生产作业现场安全上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质量、管理问题和有一定价值的建议,随时发现随时反映。八、安全信息员的权利(1)有权制止任何人违146、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2)对于单位或领导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越级控告。(3)发现生产作业存在“三违”或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有权直接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安检科汇报,有权提出处理意见。(4)安全信息员在行使职权中,矿各单位和各级领导要给与大力的支持和帮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干涉和阻止,更不允许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否则,将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领导的责任,维护安全信息员的正当权益。 重大隐患重复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源头监管监控,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控制风险,防范事故147、,进一步增强超前防范意识和能力,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员工健康,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结我矿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按隐患的严重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为:重大隐患(A级)、较大隐患(B级)、一般隐患(C级)。A级为重大隐患,重大隐患是指严重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需要投入资金,实施工程,更换装备,并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需由集团业务主管和集团帮助组织整改的隐患。B级为较大隐患,是指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148、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暂时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方能排除的的隐患,需由单位、单位战线组织整改的隐患。C级为一般隐患,是指已经危及安全生产,任其发展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第三条 各生产区队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规范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切实发挥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效作用。第四条 矿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必须责令立即停产、停运或停止作业,并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及时、应改未改、出现重复隐患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第五条 重大隐患149、排查整改档案实行“一案一档”管理。建立重大隐患管理台帐,内容应包括单位、编号、分类分级、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牵头部门、督办部门、发现日期、整改时限、实际完成整改日期、验收日期、验收人员、验收意见、是否销号等。存档的主要内容、材料、资料应符合上级部门要求。第六条 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重复隐患,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分级负责、一查到底、责任倒查”的原则,实行“两分析、六追责”即分析造成问题的根源和相关人员尽职尽责情况,追究专业部门、专管人员、现场检查人员、包保人员和直接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第七条 存在重大隐患(A级):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对150、责任者罚款30005000元,根据事故性质、原因和追究分析结果,分别给予相关责任者,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 存在较大隐患(B级):对隐患责任单位负责人(区队长或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各罚款1000-5000元,对直接责任者罚款300-500元。第九条 存在一般隐患(C级):对隐患责任单位负责人(区队长或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各罚款500-1000元,对直接责任者罚款100-300元。第十条 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基层单位重大隐患,基层单位自检或日常检查已发现,正在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151、,且已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在矿各项考核时应予不扣分、不通报、不处罚、不追究。第十一条 被矿以上单位和部门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对责任单位罚款1万元,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5000元、分管副职和分管安全副职各罚款3000元;对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罚款1000元。第十二条 基层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出现搁置隐患、重复隐患的。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及责任人各罚款1000-2000元。对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500-1000元。第十三条 故意隐瞒重大事故隐患上报的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者各罚款5000元,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发现重大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从而直接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或使设备、设施、材料免遭经济损失的,给予表彰并一次性奖励500010000元。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