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工程集团合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技术质量部职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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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5283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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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京管理工作体系一、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制二、公司组织形式公司拟采取直线制的组织形式,如图所示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项目部技质合财综用劳合术量同务合工务同质安经管管管分管量全营理理理包理部管管部部部部理理部部三、各部门职责1、技术质量部职责1.1 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和程序文件,制定项目部技术质量进步计划,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质量文件,解决施工过程中重要的技术质量问题。1.2 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工艺鉴定,技术质量培训,技术质量攻关等项目技术准备工作,组织技术质量人员,监督指导班组执行公司有关施工管理制度、标准、技术质量措施和过程控制文件。2、1.3 负责对过程和最终工程产品的标识策划并组织实施。1.4 负责监控工艺技术文件的执行情况,做好技术交底。1.5 及时收集传递技术质量信息,负责建立过程产品不合格信息台帐,评审、处置不合格的过程产品。1.6 负责组织项目不合格信息分析,组织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1.7 负责做好工序交接记录,组织工程项目的试运、投产、验收工作。1.8 参与组织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工作,使各种生产要素满足施工生产过程的要求,协助搞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和各种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9 协助生产落实施工生产进度计划,按规定做好工艺过程控制,分析影响施工进度的各种信息和因素,协调好进度、质量的关系。1.10 协助质安部3、门组织管理现场文明施工,按施工任务特点和专业化需要合理安排施工单位,协调处理施工衔接中的质量问题,确保不合格产品不投用、不转序,对衔接工作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做好施工生产过程的记录。1.11 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班组产品标识的控制管理情况,确保产品标识的正确标识和移植。1.12 协助参与现场各种原料、半成品、工程产品的般运、贮存、防护和交付过程的控制,必要时会同物资供应部、QA/QC、HSE部制定有关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1.13 负责工程质量评定,保证工程产品质量符合性记录与施工进度的同步,组织整理、归档交竣工资料。2、质量安全管理部职责2.1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4、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和工程验收工作。2.2 新工人入场,道德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2.3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2.4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2.5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2.6 施工现场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3、合同经营管理部职责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编制送达投标书。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概、预算,施工主要机具、设备、材料数量、并提出产值计划。签订各项工程承包、发包及增补类合同文书,5、并在合同批准生效后监督其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增补洽商事宜。对经营文件、台帐单据及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竣工后,负责与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决算审核工作。在公司领导下探索新的经营渠道、经营机制和发展新的经营理念,努力拓展建筑市场。4、财务管理部职责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账6、对账;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5、综合管理部门职责 5.1 负责公司运营过程中综合事务的处理工作,为公司的正常运营提供良好的环境。为公司的正常生产,良好运营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5.2 负责公司文书、证件、档案、印鉴、公函的编辑、收发、管理工作。5.3 负责办公用品、文具、劳保福利用品的采购、登记和发放工作。5.4 为公司领导、员工外出办事、出差提供良好的服务,为员工的办公、生活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服务保障。5.5 制订员7、工的培训计划。5.6 协调好公司与当地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6、用工管理部门职责6.1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2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6.3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8、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6.4 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6.6 认真执行住房城乡建设委及项目所在地区建委的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开展各项劳动力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6.7 做好劳务作业人员进场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并留存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备查。具体组织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普法和维权培训,培训考卷留存备查。定期更新作业人员花名册,并在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系统上记录人员变更信息。对劳务作业人员考9、勤记录及核实,定期核实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并将工资发放记录留存备查。负责组织“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留存备查。7、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职责7.1 劳务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由公司合同管理部保留合同原件,其他任何部门均保留复印件。7.2 所有劳务承包合同都必须按公司统一规则编号,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帐,并及时上报公司经理。7.3 合同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信函、签证、变更通知、工作联系单,收发文记录等都是企业活动的最原始资料,合同管理部门都必须妥善保管,防止被盗、遗失、损坏、污染。7.4 全体管理人员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维护企业形象。如发生争议,要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做10、到不卑不亢、坚持原则、有理有节。确实得不到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7.5 为维护本企业利益,确需我方主动提出变更、解除合同而无法定事由的,业务经理必须及时督促项目经理查明原因、提出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公司,经与总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7.6 变更、解除、撤销合同理由正当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管理部门应督促上报,并按照法定程序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或撤销。7.7 在合同履行中由于总承包方原因出现中止(包括工程停缓建)情形的,项目经理积极配合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及时与对方办理中止手续,并收集中止合同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证据资料,向对方提出索赔。若索赔数额较大而对方不愿赔11、偿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若中止后的合同继续履行的,必须与总承包单位办理复工手续及补充协议。7.8 应当于每月 25 日前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个月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数据。7.9 切实遵守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努力完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维护企业及员工的合法利益,积极营造和谐、友好、平等、互利的合作氛围。合同管理制度一、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总则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1.1、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2.2、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12、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2、企业合同的签订2.1、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2.2、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2.3、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2.4、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13、则。2.5、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2.6、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2.7、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2.8、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3、合同内容应注意的问题3.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3.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14、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3.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4、合同的审查批准4.1.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4.2.合同审批权限如下:4.2.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4.2.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标的超过 50 万元的;投资 10 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4.2.3、标的超过公司资15、产1/3 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4.3、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4.3.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4.3.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4.3.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4.4、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16、,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5、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5.1、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5.2、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5.3、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6、公司管理17、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6.2、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6.3、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6.4、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6.5、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6.6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18、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6.7、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6.8、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7、合同纠纷的处理7.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7.2、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7.3、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7.3.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7.3.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19、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7.3.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7.4、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7.5、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20、的时间。7.6、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7.6.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7.6.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7.6.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7.6.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7.6.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7.6.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7.7、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7.8、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21、,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7.9、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7.10、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7.11、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7.12、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8、合同的结算8.1 工程合同结算程序 8.1.1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填写工程22、竣工验收记录并报工程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工程部上报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的审批,审批合格后档案在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相应位置盖章,并将原件分给相应部门,以便各方存档及进行下步工作;8.1.2在获得业主签字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后,承包商编制结算报告两份,分别提供予咨询顾问及业主合约部,以供审核。(结算书所需包括的资料按照合约约定来确定,如有竣工图,需事先获得监理及工程部签认)8.1.3咨询公司将第一次审核意见提供予业主合约部,经业主合约部审核同意后,有咨询顾问与承包商进行结算核对;若核对中承包商有不同意见,则由咨询顾问反馈与合约部,由合约部安排相关部门(工程部、技术部)配合进行结算洽谈;结算意见23、达成一致之后,由咨询顾问整理一套完整的结算审核意见,交由合约部提供予审计部进行审核,若审计部有不同意见,则进行再次整改洽谈,若无意见,则由审计部出具书面文件,以便进行下部工作。8.1.4合约部整理结算文件,开始结算审批,审批完成后,由档案部将审批文件内容的结算协议书分发予承包单位,要求其盖章后返还档案部,档案部盖章后将原件提供予施工单位及合约部,及供存档。且财务部向承包单位支付结算金额,结算工作完成。8.2 非工程类合同的结算流程在未明确之前可参考工程类的结算流程进行相应的结算工作。二、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24、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以及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备案、履行以及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2 合同的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劳务作业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2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2.2.1发包25、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2.2.2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2.2.3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2.2.4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2.2.5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2.2.6 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2.2.7 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2.2.8 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2.2.9 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2.2.10 双方的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26、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2.3 明确要求发包人在发包劳务作业时不得采用扩大劳务分包方式。即: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也就是禁止扩大劳务分包行为;同时,分包低值易耗材料的应当明确数量、数额、材料价款总额。2.4 价款清晰:一是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款计算规则,结合合同记载的工程量和分包内容,应当大致计算出价款总额,不得以“暂估价”方式模糊合同价款综合的概念及范畴;二是价款内容应当清楚。2.5 采取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计算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价规范、工作内容、调整因素等。2.6 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得包含维27、修保证金的约定内容。2.7 人工费单独明确计取。3、合同备案3.1 明确劳务合同备案时间的要求,即:发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 日内,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3.2 合同备案的及时与否直接关系到合同履约监管的基础落实问题,也是合同主体应当履行的义务。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备案的行为将计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系统。3.3 发包人办理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劳务分包合同(正副本);在京施工人员项目用工备案花名册;未进行身份认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实行劳务作业招标的,提交中标通知书等其他材料。3.4 网上数据申报的信息要与合同正副本一致3.5 劳务28、分包合同中涉及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劳务分包合同日期、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发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及时确认并签订变更协议。发包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7 日内持变更协议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备案手续。在京施工人员发生变更的,承包人应当于每月 5 日前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变更人员信息。3.6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双方应当签订解除协议。发包人应当自签订解除协议之日起7 日内持解除协议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备案手续。解除协议签订前,发包人不得允许其他承包人进入现场对此范围内的劳务作业进行施工。4、合同的履行4.1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29、须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经过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设置,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日常管理。4.2 自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之日起至该劳务作业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止,我公司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进度情况,于每月25 日前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个月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数据。同时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承包人填报的合同履行数据进行查询,如认为存在异议,应向承包人提出,承包人拒绝更正的,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据实反映。4.3 不得以工程款未结算、工程质量纠纷等理由拖延支付劳务30、分包合同价款。承包人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劳务作业人员完成劳务作业内容并将工资发放情况书面报送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我方每月月底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按照合同约定时限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4.4 对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及时对工程变更事项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如实记录并履行书面签证手续。履行书面签证手续的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在工程变更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确定后,工程变更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涉及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的,及时确认相应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经确认的变更部分的31、价款按进度与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一并支付。劳务分包合同中应约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书面签证手续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向合同中约定的对方通讯地址送达书面资料;收到书面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在 7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劳务分包合同中关于停工、窝工、临时性用工、现场罚款等的确认程序及支付方式按照上述规定执行。4.5 不得在未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并备案的情况下要求或允许承包人进场施工。4.6 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内容后,书面通知我方验收劳务作业内容,我立在收到通知后3 日内组织人员对劳务作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及时递交书面结算资料,我方自收到结算资料之日起 28 日32、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我方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双方的结算程序完成后,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 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就同一劳务作业内容另行订立的劳务分包合同与经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作为结算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的依据。4.7 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我立,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我立。4.8 在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33、人民法院起诉。三、合同的管理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1、建立合同档案;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用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外部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招投标法和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外部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2、编制依据2.1、鲁黄工集号文 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外部劳动用工管理办法。2.2、2005年 8 月 5 日建设部颁布的建市 2005131 号34、文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2.3、2004 年 10 月 25 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3、外部劳务用工系指项目在实施中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劳务公司或地方劳务输出机构输出的劳务工及临时用工(含临时工、农民工、季节工,以下称劳务方)。4、各单位使用外部劳务队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并依照本办法组织实施。二、劳动力管理部门与职责1、经理部组织机构为加强劳务队伍管理,把外部劳务管理摆到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日程,成立了由经理部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外部劳务管理领导组。2、经理部外部劳务管理领导组职责35、2.1、组织协调外部劳务管理工作,研究决定外部劳务管理中的重要问题。2.2、检查审核本项目所用劳务企业的资质。2.3、监督劳务企业的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督促劳务企业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医疗或综合保险等社会保险。2.4、检查各队对劳务工的岗前培训工作。2.5、检查审核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3、经理部各部门职责分工3.1、工程管理部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审核各队提出的外部劳务队伍使用计划。为劳务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负责劳务方的验工、竣工验收等工作。3.2、预算合同部3.2.1、根据工程管理部提出的外部劳务队伍使用计划,负责在 合格劳务方名册中择优36、选择劳务队伍,或选择劳务队伍进行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资质、信誉、设备、人员素质、业绩、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评价合格后,上报劳务队伍领导小组审核。负责向公司报批劳务队伍的资质审查资料及劳务队伍使用计划。3.2.2、负责签订及管理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等工作。3.2.3、负责劳务方的验工结算等工作。3.2.4、在劳务管理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日常检查审核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3.3、安全质量管理部门3.3.1、负责对劳务方生产作业全过程安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劳务方岗前教育培训工作。3.3.2、督促劳务方建立健全内部安37、全、质量、环境保证体系。3.3.3、负责和劳务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3.3.4、负责调查、处理劳务方发生的因工伤亡以及工程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3.3.5、参与对劳务方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3.4、机械物资部门负责对劳务方机械设备的评价,参与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的签订。负责对劳务方工程机械、物资消耗的监督管理,并参与对劳务方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检查劳务方所用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3.5、劳动人事部门(综合部)3.5.1、负责外部劳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制订。3.5.2、负责对劳务方人员应具备证、卡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3.5.3、负责统计上报外部劳务队伍情况的有关数据、报表。3.5.438、参与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的制订以及对劳务方的验工计价、劳务费结算工作。3.5.5、负责外部劳务队伍劳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3.5.6、负责劳务人员身份的查验工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后方可使用3.5.7、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 的规定办理用工手续。需向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提供劳务人员资料,包括: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务企业施工队长上岗证书和授权委托书以及普法维权培训情况核查记录3.6、财务部门3.6.1、负责检查、指导劳务方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3.6.2、负责劳务方有关费用的结算工作。各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门分39、工进行调整,要按照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外部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的要求,成立由主管领导和工程技术、安全质量、机械物资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外部劳务管理领导组,并制定管理细则,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不得使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的信用警戒名单上的施工队长、班组长和务工人员。不得使用零散工,不得允许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三、使用原则和条件1、各队使用劳务队伍必须从合格劳务队伍名录中择优选用。2、严禁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外部劳务队伍。3、劳务方须持有以下资质,方可在本工程项目中承担与资质相符的劳务作业任务3.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40、资格证件;3.3、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劳务作业资质等级证书。3.4、组组机构代码证。3.5、税务登记证。4、各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门分工进行调整,要按照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外部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的要求,成立由主管领导和工程技术、安全质量、机械物资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外部劳务管理领导组,并制定管理细则,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不得使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的信用警戒名单上的施工队长、班组长和务工人员。不得使用零散工,不得允许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四、合同管理1、本项目对劳务队伍实行合同化管理。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必须签订合同,杜绝先施工后签合同,边施工边签合同的现象。与劳41、务方应签订的劳务合同主要内容必须遵循劳务用工合同范本(见附件4),具体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增删有关条款。2、各队直接雇用劳务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医疗、或综合保险等社会保险。3、各队必须按经理部制定的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合同管理,建好各种台帐。4、经理部外部劳务管理领导组对劳务合同将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对违反规定签订合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五、日常管理1、外部劳务队伍使用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本着“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的原则,对待外部劳务人员应做到政治上一视同仁,生活上主动关心,工作上严加管理,分配42、上按劳取酬,象管理自己的企业员工一样管理好外部劳务队伍。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需按月收集、审核提供的工资表、考勤表、人员流动情况记录。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劳务档案中有关情况在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中按规定如实填报。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7 个工作日内,在建筑信息管理系统中作相应变更。2、外部劳务队伍使用实行审批制度。各队使用外部劳务时,由经理部审核报公司批准。3、凡在本项目从事施工劳务作业活动的劳务企业,均要在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办理资格注册手续。各队使用外部劳务队伍,应从已列入 合格劳务方名册的队伍中选用。4、集团公司、子(分)公司每年对所属工程项目使用的43、劳务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一次审查。凡年审不合格者,不得在本项目以各种形式承担劳务作业任务。5、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实行队长负责制。各队长负责对劳务方实行从工程开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实行施工员管理岗位责任制。即由队派出施工员,实行一线施工作业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检查、考核和管理,并负责解决所管辖的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协调沟通和劳务方之间的关系。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要求劳务队伍配齐满足施工生产所需的劳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做好劳务人员的动态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工作。6、对劳务队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学习客运专线的基本理论、重要性、施工工艺操作注意事项等,提高劳务队伍的施工技能及意识,从人力素质上44、保证客运专线的工程质量。7、劳务方在内部劳动组织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设“中间合同层”,确保劳务方法人代表与劳务人员的直接经济关系。8、劳务方在退场时,除结清劳务人员工费外,还要认真清查劳务企业和当地政府、百姓之间的债务,不得留有后遗症。9、各队要为劳务企业的党、团员组织活动创造条件、提供场所,确保党、团员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六、验工计价与财务结算1、劳务费计价以国家现行的有关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为依据,适当参照北京劳动力市场价格进行计算,由外部劳务管理领导组审核报公司批准。2、外部劳务队伍劳务费支付按季度、年度及末次分阶段计价,由现场质检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签字,预算合同部门审核,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办45、理。3、劳务费支付依据:劳务合同签订的工费单价;完成合格工程数量清单;结算单;部门审核、项目负责人批准手续。4、劳务费用结算与拨款按照总量控制、严格验工、按期拔付、严禁超拨的原则办理。应支付的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七、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经理部预算合同部负责解释。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一、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的构成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牵头建立本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含: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2、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3、监理单位负责人、4、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5、劳务分包单位施工队长、6、各总分包单位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第一责任人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劳务46、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做好劳务队伍选用、进场、合同履约、结算支付、隐患排查化解等各环节的工作。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认真履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项目所在地区县建委的各项规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劳务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监督检查总、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工作开展情况,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二、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的职责(一)项目经理工作职责1、负责牵头本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为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2、负责组织对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普法和维权培训。3、监督检查总包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工作。4、定期做好合47、同外增减量、变更、洽商、施工现场临时派工及停工、窝工等现象的签认、结算工作。5、主动与劳务分包企业协商解决双方存在的劳务费结算支付纠纷。6、积极配合市区建委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二)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长工作职责1、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长是劳务分包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持证上岗。2、监督检查本劳务承包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工作。3、发生合同外增减量、洽商、施工现场临时派工、停工、窝工等现象时,应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主动与总承包项目经理办理签认、结算和支付等相关手续。4、积极与总承包项目部协商解决双方存在的劳务费结算支付纠纷。5、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得超越权限自行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工48、资,避免发生内部劳资纠纷,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6、积极配合市、区建委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三)劳动力管理员工作职责1、认真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项目所在地区县建委的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2、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开展日常工作。3、将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留存项目部备查。4、督促、配合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 日内,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并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备查。5、要求劳务分包企49、业劳动力管理员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3 日内,提交施工队长授权委托书。6、劳务作业人员进场3 日内,检查劳务分包企业是否依法与全部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留存项目部备查。7、经项目经理授权,具体组织对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普法和维权培训,培训考卷留存备查。8、每月定期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效的人员变更情况月报表、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及新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在项目部备案。9、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定期监督劳务分包企业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情况。10、与各劳务分包企业劳动力管50、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11、经项目经理授权,每月负责组织“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在项目部留存备查(四)劳务及专业分包企业劳动力管理员工作职责1、认真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属地建委的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2、服从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的领导,认真开展各项日常劳务管理工作。3、做好劳务作业人员进场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51、原件一份备查。4、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 日内,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并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备案手续复印件。5、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3 日内,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务企业施工队长授权委托书。6、每周更新作业人员花名册,每月上报总包项目部人员变动情况及新进场人员劳动合同备查,并于每月5 日一 10 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合同及人员备案系统上记录人员变更信息。7、鼓励和倡导企业定期足额将劳务作业人员工资通过银行发放,严格记录考勤,每月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效的工资发放表或银行代发工资凭证、考勤表。8、定期参与项目劳务52、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9、与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10、除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或银行代发工资凭证、考勤表、施工队长授权委托书 须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原件外,其余各项资料均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劳务企业施工队长签字确认。11、专业分包企业(含甲指、甲直分包)直接用工,按劳务分包企业要求执行。(五)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每月定期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审议各参建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53、交的本月劳务管理、矛盾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本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变动、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总承包单位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将会议记录在项目部留存备查。三、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制度1、各项目部应当在劳务作业人员进场前,核实劳务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应当确保本项目使用的劳务作业人员全员经过普法维权培训并考核合格。项目经理是落实普法维权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劳务企业上传考核合格信息,加强对在施项目的监督检查。2、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在本项目的施工作业人员参加普法维权培训,切实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普法维权培训工作,确保劳务作业人员全员参54、加普法维权培训。3、培训的内容为、学一本书(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教材)、看一张教学光盘(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务工常识)4、培训结束后,在试题库中抽取试卷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并留存试卷备查。考核合格的信息将录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分包合同和人员实名制备案系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重新组织学习,直至其考核合格为止,否则不得上岗作业。5、劳务企业应当确保所属人员全员参加培训、考核,同时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县建委、各省驻京建管处的阶段性工作要求,每年组织不少于三次的集中普法维权培训。四、劳务用工管理情况月度自查制度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中参会单位应当对本月发生的变更、洽商、55、合同外增减量进行讨论并及时确认;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参照合同约定进行核对。驻地监理单位对当月进度款的拨付及洽商变更的确认负责;建设单位对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劳务费结算及支付工作负责。参会单位应当对劳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纠纷、隐患制定化解方案;对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进行落实,并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五、项目劳务保障体系施工人员进场前,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用工手续。需向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提供劳务人员资料,包括: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务企业施工队长上岗证书和授权委托书以及普法维权培训情况核查记录。劳动合同中必56、须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支付的标准、项目、周期和日期,劳动纪律、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以及违约责任。劳动合同采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监制的劳动合同书 示范文本,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建立农民工名册,详细记录农民工出勤情况和完成工作情况。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必须在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前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人员备案,并向农民工交付实名制IC 卡,组织农民工持卡进场从事施工作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每月将农民工出勤情况及工资表进行公示,经农民工确认无误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将工资按月足额打入农民工的实名制IC 卡中。不得将工资发放给57、“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附后:项目经理为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需按月收集、审核提供的工资表、考勤表、人员流动情况记录。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劳务档案中有关情况在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规定如实填报。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 7 个工作日内,在建筑信息管理系统中作相应变更。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掌握现场工作的所有工人上岗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对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严明纪律,严格考核。后附普法维权试卷、人员流动记录、考勤记录、工资记录。北京市建筑58、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考试试卷A 卷姓名:身份证号成绩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一、单项选择题,将正确答案填在()内,每题 4 分,共 40 分1.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须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倍工资。A、1.5 B、2 C、2.5 2 劳动者要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工单位?A、10 B、20 C、30 3.如果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已订立()劳动合同。A、临时B、无固定期限C、一年4.隧道和地下作业中,务工人员()携带烟草进入施工现场A、可以B、严禁C、经批准后可以5.劳动争议发生后,务工人员应当采取协商、调解、仲裁、监察举报投诉、诉讼、()的合法途径59、维护自身权益。A、信访 B、罢工 C、游行6.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解决无效,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A、30 B、60 C、90 7.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工作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日内向甲方工作地区人民法院起诉A、15 B、20 C、30 8.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首先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然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60、按应付金额()%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A、40 B、50 C、60 9.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每年需要进行()体格检查。A、一次B、二次C、三次1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务工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到补订书面合同的前一日向务工人员每月支付()倍工资,并与务工人员补订书面合同。A、一B、二C、三二、判断题,请在括号内填或每题4 分,共 40 分()1.用人单位招用务工人员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不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且支付部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3.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61、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它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4.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务工人员的书面出勤记录是务工人员在现场务工时间的法定证据。()6.务工人员可以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7.艾滋病不会经马桶圈、电话机、餐饮具、卧具、游泳池或浴池等公共设施传播。()8.务工人员遭遇用人单位的欠薪,应通过合法手段来讨要欠薪,不要以跳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威胁用人单位,否则一时冲动可能危害生命,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9、劳务用工单位可以每月只发给务工人员300 元生活费,其余工资年底一次付清。()10.用工单位6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务工人员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三、简答题每题 10 分,共 20 分1、当务工人员与所属企业发生劳资纠纷时,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考试试卷B 卷姓名:身份证号成绩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一、单项选择题将正确答案填在()内,每题 4 分,共 40 分1.劳动者要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工单位A、10 B、20 C、30 2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工作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63、起()日内向甲方工作地区人民法院起诉A、15 B、20 C、30 3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首先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然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A、40 B、50 C、60 4 对进入施工现场劳务作业工人的哪些要求是正确的?()A、劳务企业必须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B、劳务作业工人应当100具备相应工种岗位资格证书5劳务作业人员入场前进行安全培训的正确要求是()A、可以先进场施工后参加培训B、入场前必须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施工6 务工人员维权的合法64、途径不包括()A、协商、调节和仲裁B、诉讼、监察举报投诉和信访C、采取聚众闹事、围堵机关方式解决7.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符合规定,不可赤膊裸体。脚下要穿()。A、拖鞋、硬底鞋B、软底防滑鞋C、带钉易滑的靴鞋8.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应由()来确认。A、单位领导B、单位工会C、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9.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工作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日内向甲方工作地区人民法院起诉A、15 B、20 C、30 10.因务工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65、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工企业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务工人员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15 B、20 C、30 二、判断题请在括号内填或每题4 分,共 40 分()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且支付部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季度末结清劳动者剩余应得的工资。()2.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操作。()3.务工人员遭遇用人单位的欠薪,应通过合法手段来讨要欠薪,不要以跳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威胁用人单位,否则一时冲动可能危害生命,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66、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者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或个人。()6.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7.患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工单位支付补偿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务工人员人身安全的,务工人员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9.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工伤事故责任自负”等条款具有法律效力。()10.对劳动合同67、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应由单位工会来确认。三、简答题每题 10 分,共 20 分1务工人员领取工资应当注意哪些问题?2当务工人员与所属企业发生劳资纠纷时,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考试试卷C 卷姓名:身份证号成绩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一、单项选择题,将正确答案填在()内,每题 4 分,共 40 分1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应由()来确认。A、单位领导B、单位工会C、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2因务工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工企业应当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务工人员或者额外支付()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68、。A、一B、二C、三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首先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然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以上 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A、40 B、50 C、60 4务工人员享受职业病待遇不包括()。A、工伤保险待遇B、民事赔偿和其他待遇C、国家赔偿5.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解决无效,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A、30 B、60 C、90 6 劳动者要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工单位?A、1069、 B、20 C、30 7务工人员维权的合法途径不包括()A、协商、调节和仲裁B、诉讼、监察举报投诉和信访C、采取聚众闹事、围堵机关方式解决8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工作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日内向甲方工作地区人民法院起诉A、15 B、20 C、30 9如果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已订立()劳动合同。A、临时B、无固定期限C、一年10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须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倍工资。A、1.5 B、2 C、2.5 二、判断题,请在括号内填或每题4 分,共 40分()170、劳务用工单位可以每月只发给务工人员300 元生活费,其余工资年底一次付清。()2、当发生拖欠工资时,务工人员可以采取爬塔吊、围堵办公场所和闹事方法讨要工资。()3、劳务作业工人必须与劳务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4、法律援助的形式主要有: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件、民事行政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公证证明等法律服务。()5、艾滋病病毒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较弱,离开人体后,常温下可存活数小时到数天。()6、用人单位招用务工人员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不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7、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工伤事故责任自负”等条款具有法律效力。()8、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将工资71、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者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或个人。()9、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它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10、建筑施工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务工人员所在工地保留一份备查。三、简答题每题 10 分,共 20 分1、当务工人员与所属企业发生劳资纠纷时,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请列举出北京市及至少三个区县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工资和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一、总则1、适用范围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凡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均适用本办法。72、2、制定目的为贯彻国务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二、劳务费结算支付要求1、按国务院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劳务费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应监督劳务分包队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2、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分包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人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年底前做到100支付。三、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1、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73、户,归企业所有,按规定使用和分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2、公司人事部负责监督和考核企业各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经营管理部负责签定劳务费分包合同及做好分包结算工作,“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设企业财审部,财审部要保证资金安全,根据用工企业结算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四、劳务费预留标准1、公司按结算产值的12预留。2、凡工程款回收后,公司财审部应按规定比例提取(并附分包工队支付明细凭证)并在预留账户中存放劳务费,同时及时完成劳务分包队伍的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作。五、劳务费用结算和支付工作程序1、做好合同管理和结算的基础工作1.1、合同是规定总分包双方责、权、利的法律文件,也是劳务费支付的依74、据。各项目部要及时签定劳务分包合同,杜绝不签订分包合同就允许分包企业进场施工现象。1.2、签订分包合同要执行“工料分开 原则,主材采购、大型租赁、大型机械不得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并在合同中注明。1.3、劳务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来源。各单位要按月结算劳务费,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应在次月15 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合同执行结束后,应在 56 天内完成全部结算手续。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劳务费管理工作,做到总分包双方底数清晰,避免出现因久拖不结发生争议和因此引发的恶意讨要。2、劳务费支付程序2.1、公司各项目部负责进场务工人员实名化管理,负责现场人员花名册与工资发放表的核对,依据实际情况填报山东黄河工程75、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劳务费支付单,附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公司劳资科审核。2.2、经营管理部负责各项目部劳务合同的签订、备案情况,审核劳务费结算情况;根据预留资金情况制定支付方案,决定支付额度,在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劳务费支付单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2.3、人事部负责审核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劳务费支付单以及分包企业工资发放表,确定无误并签认后,从劳务费预留户中按规定向分包企业支付劳务费。2.4、当劳务费支付到劳务分包企业后,各单位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人手中,限期收回有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一份,报公司存档备查。2.5、人事部应对各项目76、部劳务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务费发放中违规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2.6、各项目部每月月末向人事部报送劳务费支付情况表,准确反映劳务费支付情况。六、相关部门职责1、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对各项目部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订立、履行,实施指导和监督工作,杜绝发生不订立合同施工和违法违规分包,负责结算和支付纠纷的调解处理。2、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各项目部施工产值的审核和统计,作为支付劳务费的考核依据。3、公司财务部负责按规定标准提取预留费,拨付公司劳务费预留帐户;负责劳务费预留账户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代发工资协议,由外部劳务队伍与劳务人员约定的期限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劳务队伍77、负责人签字)。4、公司用工管理部负责对各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实施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与外部劳务队伍签订代发工资协议,并将用工人员名单、身份证件及号码报合同、预算、财务部门存档。应急预案制度一、总则在工程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各类危险、安全隐患如:高空作业、挂篮施工、跨铁路施工、跨县道施工、运输安全、电击、雷击、火灾、爆炸、中毒等。另外还存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一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件),往往造成惨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生产环境的破坏。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抵御或控制灾害蔓延,降78、低危害后果的关键。因此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此预案。1.编制目的从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出发,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性事故应急体系,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全体员工、民工人身和财产的安全。2 编制依据2.1 安全生产法2.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3 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3 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况之一并79、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等级事故应对工作,适用本预案:3.1 爆炸事故;3.2 高处坠落事故;3.3 坍塌事故;3.4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3.5 机械伤害事故;3.6 触电事故;3.7 火灾事故;3.8 坠物打击3.9 中毒事故3.10 雷击事故3.11 自然灾害事故3.12 其他安全事故4 应急预案体系本工程实行项目部一级预警体系。5 应急工作原则5.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全体员工、民工以及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公众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伤害。充分发挥建筑从业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80、5.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经理部事故应急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机制,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5.3 充分准备,科学救援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救援的科学、及时、有效。5.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组织体系应急组织体系由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救援职能81、组构成。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部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组成。社会力量含地方消防、医疗救护等力量。项目经理部应急组织体系如图所示:应急组织体系框图2 指挥机构及职责2.1 领导小组人员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2.2 职责2.2.1 指挥长: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2.2.2 副指挥长:协助组长负责指挥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2.2.3 成员(1)加强现场检查,督促有关部门编制和演练相应的应急预案(2)事故发生后协调现场进行救助,在紧急状态结束后,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3)通知并联络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后立即投入救援;(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统计事故损失。2.82、2.4 救援职能组职责(1)通讯联络组职责:了解掌握事故情况,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负责协调应急救援相关方的联络及信息传输。(2)警戒保卫组职责:发生事故时,负责人员的疏散、逃生和引导消防车辆和救灾人员进入施工现场。(3)事故抢险组职责:事故发生后,抢险小组成员要立即到位,及时组织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在救援行动中听从上级指挥,统一协调行动在抢救行动中要尽心尽责,将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降到最低(4)伤员救护组职责带领工人撤离到安全地带,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随时与现场应急职能小组保持联系。(5)后勤保障组职责为事故现场紧急83、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6)社会救援力量职责按照救援组的要求实施现场救援工作。三、预防与预警1 危险源监控1.1 对爆破作业的监控1.1.1 爆破工作要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或爆破方案进行,每个爆破工地都要有专人负责(爆破作业安全员)放炮指挥和组织安全警戒工作。1.1.2 现场指挥和警戒工作由现场负责人、爆破器材管理人、爆破安全员、指定的警戒员等组成。1.1.3 遵守起爆程序:(1)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爆破员再装药。(2)警戒总指挥吹口哨,各警戒员各就各位执行警戒任务。(3)各警戒员向总指挥汇报情况,总指挥确认安全后,下令爆破员进行起爆准备,爆破员向总指挥汇报起爆准备情况。(4)总指挥吹口哨,下84、达起爆命令。(5)爆破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总指挥汇报情况。(6)总指挥下达命令,解除警戒。1.1.4 每次起爆前,必须由现场技术负责人根据技术方案确定警戒位置,并将各警戒点任务分解到人。1.1.5 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主要是爆破员、爆破安全员等)必须受过爆破技术专门训练,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持证上岗。1.1.6 爆破材料必须符合工地使用条件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爆破材料禁止使用。1.2 对高处作业的监控(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为特殊工种,身体必须健康;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的人员不能从事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人员应经85、国家认可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3)高处作业人员佩带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齐全有效,并正确使用。(4)高处作业机械、装置及设施投入使用前应进行验收,确认合格方可使用,使用中应确保处于良好的状况。架手架、大型起重设备等必须配备避雷、接地装置,与电力线距离符合要求。(5)作业时统一指挥,作业人员衣着要灵活、轻便,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和带钉鞋和易滑鞋。(6)作业时,材料与工具应妥善放置,防止坠落,严禁抛、甩传递;作业所用的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7)严禁作业人员酒后作业,作业过程严禁嬉戏、打闹。1.3 对特种设备的监控(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86、(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3)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订、完善事故应急预案。(4)办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注册登记等,按规定定期复检,保证设备合法使用。(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6)特种设备隐患要及时整治。1.4 对施工机械的监控(1)建立和完善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度。(2)建立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记录档案。(3)对多班运行作业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建立交接班制度。(4)确保特种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做到定人、定岗、定机。(5)组织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机械设备运行安全技术交底。(6)监督检查运行操作人员的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使用维护工作及其记录的符合87、性。(7)监督检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保养工作。(8)对于影响安全使用的机械设备,按规定及时进行报修或报废处理。(9)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10)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填写机械设备整改单限期整改。1.5 对施工用电的安全监控(1)编制施工用电专项方案;建立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2)电工属特殊工种,必须经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3)涉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作业中应佩带齐备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4)涉电作业中的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必须符合要求;供电线路的最小断面、接头、电杆档距、材质及埋深、拉线应符合要求。(5)施工用电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严禁“一闸多机88、”。配电箱(柜)、配电盘设置正确,门、锁齐全,能够正常使用,专人负责。(6)电器设备有接地与防雷装置。1.6 对火灾危险源的监控(1)加强对员工防火知识的教育。(2)使用设备仪器时应认真检查电源、管线、火源、辅助仪器设备等是否有异常情况,是否放置得当,操作过程是否清楚,只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后,才进行操作。(3)重点部位应配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并且熟悉其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4)离开工作场所时,应关好电源、火源、气源等,清理杂物和垃圾,摆放好各项物品等,保持消防通道畅通。(5)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不随意加大电路保险丝;不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来照明;不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进宿舍;发现隐89、患及时消除。(6)爱护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要随意移动或挪作他用。(7)离开房间时,应关掉电器和电源开关。2 预警行动当项目经理部接到事故的报告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扩展,做好应急准备;转移、撤离可能受影响的人员、设施等;相关部门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筹措所需物资和设备。3 信息报告与处置3.1 信息报告与通知项目经理部办公室设置24 小时应急值守电话,接收到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信息由应领导小组审核签认后在规定范围内予以通报。3.2 信息上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向属地县级以上90、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3.3 信息传递有关应急救援的信息传递和通报由领导小组授权通讯联络组负责。四、应急响应1 响应分级(1)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2)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2 响应程序(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91、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秩序。(3)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5)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92、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损失。(6)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7)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3 应急结束(1)当事故现场对人员、财产、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消除,伤亡人员已得到医疗救护和安置,财产得到妥善保护,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2)完成事故救援处置工作后,领导小组应全力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提供和移交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资料、证人、证物等。(3)对整个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93、结。五、信息发布项目经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六、后期处置发生事故的项目部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对受害人员及其家属进行补偿或赔偿;负责清除事故现场。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项目部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及伤亡人员和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事故处理结束后,将此次事故制作成安全教育教材,对本项目所有人员进行该类别的安全教育,加强防范意识。七、保障措施1 通信与信息保障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协调标段内相关职能部门的通信工作,保证应急救援时通信的畅通。2 应急队伍保障项目经理部根据应急救援体系的需要,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加强94、与当地社会救援力量的协作和联系,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项目经理部将进一步优化和协调,促进标段内各单位救援协作;合理配置救援物资、适用的救援装备和安全防护器材,并注明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等内容,专人负责,定期检查。4 经费保障项目经理部将采取措施,确保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需求。5 其他保障(1)交通运输保障。根据现场需要,由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2)医疗卫生保障。项目部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按照地方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布,明确不同地点发生事故时医疗卫生机构地址、联系方式,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3)技术保障。领95、导小组负责联系内、外部的技术支持八、培训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及人员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提高救援技能。如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九、奖惩对应急救援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由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附则1 术语和定义安全生产事故:是指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重伤事故:指劳动者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要损失的伤害。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 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 人以上(含 3 人)的事故。专项安全事故预案:针对特定作业活动(或类别)安全事故的预案。2 应急预案备案本应急预案报送相关单位进行备案。3 维护和更新项目经理部安保部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进行维护和完善。4 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项目经理部安保部制定并负责解释。5 应急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