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煤矿公司技术设计及技术图纸资料档案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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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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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地产公司图纸会审管理制度
1、汝州市富平煤矿技 术 管 理 制 度汝州市富平煤矿有限公司二一年九月目录一、设计管理制度.3二、矿井改扩建、开拓延伸技术管理制度.4三、开掘工艺、采煤方法管理制度.7四、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审批制度.19五、工程质量管理制度.22六、工程验收制度.25七、矿井水平、采区、巷道、回采工作面、安装工程移交管理制度.28八、矿井水平、采区报废管理制度.32九、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34十、巷道维修管理制度.37十一、技术图纸资料档案管理制度.38十二、资源管理制度.41十三、矿井地质测量管理制度.41十四、矿井供用电制度.43十五、矿井提升运输管理制度.45十六、大型固定设备选型、采购、验2、收、使用、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制度.46十七、采掘设备管理制度.50十八、备品备件管理制度.51十九、电气防爆管理制度.53二十、特种设备强检管理制度.53二十一、设备保护定期校检、调试制度.57二十二、矿井通风管理制度.58二十三、矿井瓦斯管理制度.68二十四、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68二十五、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69二十六、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75二十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76一、设计管理制度为实现采矿设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矿井煤炭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职责界定1、设计管理工作由矿井总工程师负责,生产技3、术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2、生产技术部设计组负责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及矿井的防治水等专项工程设计,测量组负责重大贯通设计;机电运输部负责供电、运输、排水系统设计。3、通防部负责通风系统设计、瓦斯治理设计、安全监控系统设计以及防尘、压风、防灭火系统设计。(二)设计资料提交时间1、矿井在年初必须制定年度设计计划并实施,根据生产接替变化情况及时调整。2、设计任务书由总工程师根据设计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向设计单位下达。3、采区地质报告、采煤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应提前1 个月送交设计单位。4、采区设计应提前3 个月报朝川矿总办室审批,施工图提前1 个月送交施工单位。5、采煤工作面设计应提前1 个月送交施4、工单位。6、专项工程设计应提前1 个月报朝川矿总办室审批。7、需报公司备案的设计资料:采煤工作面设计,在工作面开工前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必须至少在工作面安装、拆除作业前7天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三)设计审批1、水平延深、采区、专项工程等设计以及变更或补充设计必须上报朝川矿总办室审批。2、采区施工图、采煤工作面设计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领导负责审批。3、实行专业会审制度。负责审批的设计应附编制、审查、批准人员签字表及审查意见。(四)设计执行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2、设计修改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需报朝川矿总办室批准的必须报朝川矿总办室批准。3、设计文件下发5、执行必须有记录,并至少贯彻到施工单位管理及技术人员,并要有贯彻记录。(五)设计资料管理1、上级主管部门、矿审批的设计和批文,应在矿档案室存档、生产技术部备案并分类存放。2、设计图纸、业务联系单等技术资料发放要有发放记录,资料接收人签字。3、在用、存档、上报图纸,按190mm 270mm 规格折叠整齐。二、矿井改扩建、开拓延伸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所有矿井改扩建、开拓延伸工程开工前都必须按矿井工程设计程序进行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做如下要求: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2、矿井设计须进行方案对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坚持技术与经6、济统一,搞好采、掘、机、运、通、选综合配套。3、矿井延深设计、矿井井下重大技术改造设计要有安全专篇。4、矿井设计要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做到安全生产。5、对涌水、自燃发火、顶板、煤尘等灾害须有相应的设计,确保矿井生产安全。(二)矿井改扩建、开拓延伸工程设计矿井改扩建、开拓延伸工程的设计,由我矿设计人员负责或由朝川矿总办室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三)矿井改扩建、开拓延伸工程设计审批程序1、矿井改扩建、开拓延伸工程矿井设计,矿井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朝川矿总办室,申请立项。由朝川矿总办室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27、矿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将施工图纸上报项目建设部,项目建设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纸的会审,图纸会审时必须有设计单位的人员参加。3、朝川矿总办室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的矿井改扩建、水平延深工程安全专篇,由朝川矿提交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负责矿井改扩建、水平延深工程安全专篇的审查,并负责安全专篇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报批工作。(四)设计委托合同1、朝川矿总工程师是办理对矿设计管辖范之外的工程设计委托的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朝川矿总办室设计人员负责办理由集团公司设计院设计的工程设计委托。2、设计院是公司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设计单位,受理设计资质范围内的设计委托,并按照设计合同按期完成设计8、任务。3、矿井应按照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及时办理与设计处设计资质相符的工程设计委托,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在工程设计前与设计院签订设计合同。4、矿井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及有关规定,在办理工程设计委托的同时办理相关的安全专篇等委托,并签订设计合同。(五)矿井设计管理办法1、矿井设计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2、矿井设计要有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由矿井总工负责,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共同参与,制定出矿井短期和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诸实施。3、矿井设计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坚持技术与经济统一,搞好9、采、掘、机、运、通综合配套设4、生产技术部负责提供矿井设计所需水文、地质、测量资料,并保证其所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准确性,能正确指导设计工作;负责井巷工程设计,并与各部室互相协调完成各项工程的最终设计。5、机电运输部负责矿井供电、排水、运输、提升等有关机电方面的选型设计。6、安全通风部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方面的设计工作。7、各项工程设计初稿出来之后,由整合矿井总工负责组织会审,提出会审意见。生产技术部根据会审意见进行修改,完成设计,并按规定审批。8、各业务部室在指导各施工区队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同时监督各施工区队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当施工中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和矿井总工程师及设10、计人员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9、各施工区队主管技术员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把技术关,切实了解本单位施工情况。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应把按设计在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向职工特别是质量验收员交待清楚。确保按施工要求施工。10、在日常工作中,生产技术部门应根据已施工巷道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将整理结果及时上图,及时修改等高线等,并向设计部门通报。1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与设计不符时,生产技术部门要及时根据测量结果上图(包括电子版),并通知矿领导及有关业务部门。三、开掘工艺、采煤方法管理制度(一)开掘工艺管理制度为加强开掘施工工艺安全管理,提高掘进管理水平,确保安全施工。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1、施工采用两掘11、一喷、“三八”制作业方式,中深孔光面爆破,随掘随锚随喷浆一次成巷。2、施工工序:交接班安全检查开工准备拉中心腰线上部锚杆挂网及打上部眼耙碴(排水)打下部锚杆及下部眼瓦斯检查装药放炮瓦斯检查出碴(除放炮、检查、架金支喷浆时间外)。打锚杆应做到随打随锚。锚杆施工顺序:先顶后帮、由外往里。耙斗机前拱部初喷,移耙斗机后墙部和拱部在两天内喷成巷。3、施工方法 1)钻眼工作:采用 YT-28 型风钻,配 22mm 六角中空钢钎,43mm,“一”字型合金钻头,按照打眼工操作规程,采用分区、定人、定眼位打眼;严格按照爆破图表进行。2)装药工作:打完眼后,要用吹风管将炮眼内的碎矸及岩粉吹净,严格按照爆破图表要求12、正向装药,对有水的炮眼,必须使用抗水炸药或加防水套,以免受潮拒爆。同时切断工作面机械设备的全部电源。3)联线工作:炮眼全部装完药后,由放炮员亲自采用串并联的方式进行联线。联线前,远离工作面的端头母线应扭短接,同时无关人员应撤离工作面到安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带。4)放炮工作:放炮前,工班长必须在指定的警戒线以外清点人员并设置岗哨;放炮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进行,同时应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放炮后,放炮员必须先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取下,并将两股母线短接,等工作面炮烟吹散后,人员方可进行入工作面。若通电后未起爆,必须先摘下母线短接等15 分钟以后,方可沿线路检查,排除拒爆故障后,重新按程序放炮。5)支护13、:采用锚网喷支护形式。其锚杆采用202400mm 高强左旋树脂锚杆,锚杆间排 800800mm,呈“三花”布置,药卷用Z2335树脂药,每孔 2 卷药。6焊接钢笆网,网孔边长8080mm,网搭接 100mm;U36金支搭接 500mm,架金支后喷浆,厚度为T=200mm,砼强度 C20。喷浆前,对工作面拉尺上线,认真检查巷道规格,在确认全部合格情况下进行锚杆支护。锚杆眼打好后,要将眼内粉尘吹净,按要求将树脂药卷送入眼内,而后用风动工具将锚杆快速送入眼底,方可安装锚杆托盘拧紧螺母。两掘完成后再进行喷浆支护工作。喷浆前先将浮矸活岩找掉并用水冲刷洗岩帮,按设计规格尺寸放好边线,由后向前,先墙后拱进行14、喷浆,初喷厚度为5070mm。耙斗机前移后复喷至设计厚度200mm,喷成后及时进行洒水养护工作。6)排矸:工作面矸石由P-90(B)型靶斗机装岩,装至6m3箕斗内,利用提升机提至地面,利用 6m3箕斗翻矸装置,把碴翻到储矸仓中,储矸仓容积 3040m3,储矸仓下部用汽车接矸,用汽车排至指定地点。耙斗机距工作面最远不超过30m,掌子头后 10m出矸平行作业。(二)采煤方法管理制度为加强采煤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提高作业现场安全系数,进一步规范工作面作业工序,保证工作面的安全生产,针对采煤工作面主要施工工序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采煤工作面工序质量管理制度如下:一)、顶板管理 1、背顶质量要求15、及处罚规定:按每棚使用5 根川杆,并用钢丝网将顶护严,川杆要摆放均匀,钢丝网搭段长度不小于100,空顶不实处必须用木料背顶接实,一棚不合格,罚当段每人25元,3 棚及以上罚当班跟班队长、验收员每人50元。2、顶板破碎地段使用钢丝网、荆芭、双川杆过顶,以工作面不出现空顶、漏顶为准。每漏顶、空顶1 棚,罚当段每人50 元,3 棚及以上罚当班跟班队长每人 50 元。3、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超过 200 即视为掉顶(200300 500);掉顶每棚罚当段每人25 元,掉顶 3 棚及以上,罚当班跟班队长每棚 25 元。4、不得随意留煤顶,必须留煤顶时,应经过跟班人员同意,并汇报值班人16、员,否则每留有一棚煤顶,罚当段人员每人25 元,3 棚及以上,罚当班跟班队长每人 50 元。二)、工作面支护 1、工作面正规柱初撑力及工作阻力不低于90KN(11.4MPa),挑棚和辅助棚支柱初撑力及工作阻力不低于50 KN(6.4 MPa),每根支柱不合格,罚当段每人25 元,工作面合格率低于90%(含 90%)罚当班跟班队长、验收员每人100元。2、柱、梁对号入座,错用一处罚当段每人25 元;柱、梁必须全部编号管理,编号混乱不清、没有编号管理,罚验收管理员、验收组长每人50 元。3、工作面补正规柱必须拉线作业,排距800,偏差 50,柱距500,偏差 50,每处不合格罚当段25 元,顶底板17、不平、台阶等情况下,应以支柱迎山有劲为原则,特殊情况下,局部地段可加柱。4、工作面所有支柱三用阀平行于工作面煤壁,阀嘴朝下,每不合格一根罚当段每人 10 元。5、工作面长钢梁辅助棚一梁三柱架设,割煤时一梁两柱,每缺一根支柱,罚当段每人 25 元。6、支柱与采高或煤厚一致,活柱应留有100的余量,活柱最小升出量不小于 300。未按规定使用,罚当段每人10 元/根,3 根及以上,罚当班跟班队长、验收员每人 50 元;造成死柱的,罚当段每人25 元/根,2 根及以上,罚当班跟班队长、验收员每人50 元。7、不同规格、型号单体支柱不得混合使用,必须混用,应经跟班人员同意,擅自混用,罚责任人每人50 元18、;混用时,不同规格、型号单体支柱应成组使用,且每组不得少于 5 根,少于 5 根的,罚当段每人25 元。8、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架:(1)密集丛柱应带冒(垫板)支设,四周四根加栓防倒绳,每组丛柱间距按作业规程规定布置;未带冒、未栓防倒绳,均罚当段20 元/根,丛柱间距未按作业规程规定布置,罚当班队长每人50 元。(2)双排挑棚梁应平行交错,挑棚梁必须与顶梁接实(不实时,必须加垫板),一梁三柱,支柱上线(特殊情况下以保证支柱有劲为原则),支柱防倒绳齐全;双排挑棚梁未平行交错使用,罚当班队长25 元/人,挑棚梁与顶梁未接实、缺柱、支柱不上线、未栓防倒绳,每处罚当段25 元/人,超过 2 处,罚当班队长19、50 元/人。(3)木垛严格按作业规程支设,其中,四拐角必须加打抱柱,并栓好防倒绳;每缺 1 根抱柱,罚当班跟班队长25 元/人,没有打抱柱,罚当班跟班队长100 元/人,未栓防倒绳,每根罚当班跟班队长25 元/人。(4)初放期间,必须先架设特殊支架,再回柱放顶,且应逐架(挑棚)或逐组拆除,先支后回;未执行先支后回制度的,罚当段、当班跟班队长50 元/人。三)、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护1、工作面端头支架必须正规使用(上下两对钢梁对齐机头,机尾的上下边、中间两对均匀布置,其支柱初撑力90kN),一架不合格罚当段每人25 元,两架以上不合格罚当班队长、验收管理员每人50 元。2、工作面出口的两巷或三巷,20、距煤壁 10m范围内打双排柱,10m 20m范围内打单排柱,一处不合格或少打一架罚责任人每人25 元,3 处以上罚责任队长每人50 元;单体三用阀一律平行于巷道,不合格的,罚责任人每人10 元/个,3 个及以上罚责任队长每人50元。3、超前 20m的范围,高度不底于1.8m,净宽不低于0.7m,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每人 25 元,3 处及以上罚责任队长每人50 元。4、端 头 支 柱初 撑 力 不低 于90kN(11.4MPa),超 前 支 柱 初 撑力 不 低 于50kN(6.4MPa),一根不合格罚责任人25 元,3 根及以上罚责任队长和当班队长每人 50 元。5、工作面各出口距煤壁10 21、m 范围内,两帮必须用荆笆背严(10m 20m范围内根据两帮煤体的完整情况,由区队临时安排是否背帮),一处不严,罚责任人每人 25 元,3 处及以上罚责任队长和当班跟班队长每人50 元。四)、回柱放顶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二、三排管理),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梁、回柱或正规柱未补齐即回柱;上、下端头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1 排,但必须经跟班人员同意,并汇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罚责任人、当班跟班队长、验收员每人100元。2、采空区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小于1.5 倍采高),超过(25)时,应架设一梁三柱挑棚加强支护;未架设挑棚的,罚当段人员、当班跟班队长、22、验收员每人 50 元;挑棚架设不合格(缺柱、支柱初撑力50kN、挑棚梁与顶梁未接实、支柱未拴防倒绳等),罚当段每人25 元。3、回柱前,先整改支架,拉斜段(超前本段2 棚)、至少打 2 根挡矸支柱,采空区自上而下挂严荆笆;未整改支架,未拉斜段或斜段不标准及未打挡矸支柱即回柱,罚当段、当班跟班队长、验收员每人50 元;采空区挂笆不严,罚当段每人 10 元/棚,因挂笆不严或操作不当造成窜矸,罚当段每人25 元/棚,窜矸 3 棚及以上,罚当班队长每人50 元。4、回出的支柱及时在本棚打好切顶支柱(顶板破碎地点可打抗柱),并有可靠的防倒措施,回出的顶梁整齐靠放在材料道采空区侧的本棚,未按规定处理的,罚23、当段每人 25 元/根柱、10 元/根梁。五)煤壁机道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中厚煤层):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 150;长度在 1m以下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200。伞檐超过规定,罚当段人员、当班跟班队长、每人25 元/棚。2、梁端要接实顶,不得在无柱悬臂梁上再挂悬臂梁。梁端未接实顶,罚当段每人 25 元,3 棚及以上,罚当班队长、验收管理员每人50 元;无柱悬臂梁上再挂悬臂梁,罚当段每人50元。3、端面距 300,所有支架(不论前、后定位)梁端距煤壁达1000,必须超前挂梁管理,顶板破碎地段应掏梁窝挂梁;以上各项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处理,罚当段每人 25 元/棚,3 24、棚及以上罚当班跟班队长、验收员每人50 元;遇断层、顶板破碎不平,造成梁端滞后,当班不宜或无法窜棚时,必须经跟班人员同意,由下班处理,并扣除当班2 分/棚给下班。4、炮采工作面煤壁点柱架设及时、齐全,并有可靠的防倒措施(具体措施由区部决定是用防倒绳,还是用铁丝与顶梁圆柱销拴牢)。点柱不全,无防倒措施,罚当段每人 25 元/根;3 根及以上,罚当班跟班队长、验收员每人50 元。5、机道内顶梁水平楔有小链,链钩挂在梁眼内。无链及链钩未挂在梁眼内,罚当段每人 10 元/个;3 个及以上,罚当班队长、验收管理员每人50 元。六)两巷与文明生产1、巷道净高不低于2.0m。净高低于 2.0m在 5 m以内25、,罚责任队长、验收组长每人 50 元;净高低于 2.0m 在 5 m及以上,罚责任队长、验收组长每人100 元。2、巷道无积水(长5 m,深 0.2 m);无浮渣、杂物。料场卫生由小料管理员负责,不合格罚小料管理员、验收组长每人50 元;其它分区段由各班承包,不合格罚责任班长每人50元。3、材料、设备分类码放整齐(机电类小件应上架、入箱),并有清晰、完好的标志牌吊挂在明显位置。支护材料由小料管理员负责,不合格罚小料管理员、验收组长每人 50 元;机电类材料、设备由检修班负责,不合格罚检修班队长每人50 元(其中,煤电钻电缆由当班使用者盘好、吊挂好,并由当班电工验收,不合格罚责任人、当班电工每人26、 50 元);单体、顶梁、长钢梁码放不合格罚责任队长、验收管理员每人 50 元,工字钢梁、腿码放不合格罚责任人、验收管理员每人50元。4、工作面各巷内坏梁、坏柱够3 车未及时升井,罚验收组长50 元,够 4 车未及时升井,罚 100 元;机电类需升井物料够5 车未及时升井,罚检修班长每人50 元,够 6 车未及时升井,罚检修班长每人100 元。5、工具房工具未分类放置,各种工具杂乱无章,附近卫生差,罚工具管理员、验收组长每人 50 元。七)浮煤清理和材料回收1、煤层厚度 3.4m,必须一次采全高(在有足够DW35 悬浮式单体的前提下,因构造等情况区另有规定)。擅自留底煤回采,罚当班跟班队长每人27、50 元。2、回柱前,各段必须清理净浮煤(煤层厚度3.4m或构造等情况除外)。超过 1.2 内浮煤厚度 30,罚当段每人 25 元,超过 2.4 浮煤厚度 30,罚当段、当班跟班队长、验收员每人50 元。3、工作面所有作业地点必须做到工完料尽,采空区小料能回收的应及时回收;凡完工后未运走的余料、能回收而未回收的小料,一律按:川杆5 元/根,钢丝网10 元/片,荆笆 5 元/片,半原木 40 元/根处罚责任人;工作面出现46 处,罚当班队长每人 25 元,6 处以上,罚当班跟班队长每人50 元。4、杜绝工作面运输系统运料。出现运料,按第3 条标准对所经过的各部车司机分别进行罚款。八)机电设备 128、乳化液泵站液压 18MPa,乳化液浓度 2 3,每项不合格罚跟班电工 50 元;有乳化液自动配比仪时应正常使用,未正常使用罚跟班电工50 元。2、工作面输送机头与机巷输送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检修班未及时缩、延车,影响生产,罚检修队长每人50元;当机巷与工作面斜交,抵车后生产班未及时靠车或多(少)抵车,造成底链拉回头煤及影响生产,罚当班队长每人50 元;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断链,罚生产班队长每人100元(因检修班未及时缩、延车,同时罚检修班队长每人100元)。3、机巷输送机挡煤板、刮板、螺栓齐全完整;工作面输送机刮板、铲煤板齐全。以上每缺少一项以及缺少其它零部件,罚责任检修工每人25 元,29、缺少 2 项及以上,罚检修班长每人50 元,影响生产的,加倍处罚。4、机巷皮带输送机H架、托滚齐全完好,皮带不跑偏。H架、托滚不全或不完好,每处罚皮带机组每人25 元,2 处及以上,罚检修班长每人50 元;连续割煤1 小时以内皮带跑偏,罚皮带机组每人 25 元,影响时间超过 15分钟,罚检修班长每人 50 元,皮带机组人员加倍处罚;属于转载机司机责任(后滚筒噎煤等情况未及时处理),罚转载机司机50 元,影响生产 15 分钟以上,加倍处罚;由于煤量大,皮带撒煤造成跑偏,罚转载机司机、煤机司机、当班队长每人25 元,影响生产 15 分钟以上,加倍处罚。4、采煤机完好,不漏油,各液力锁自保。连续割煤30、1 小时以内出现任何一个问题,罚煤机组每人25元,影响生产 30 分钟以上,罚煤机组、检修班长每人50元,影响生产 1 小时以上,加倍处罚。5、当班完成生产任务后,应及时将各部运输机溜空,运输机机头、机尾和煤机清理干净。运输机机头、机尾和煤机未清理干净,罚责任司机每人50 元;运输机未溜空,罚责任司机50 元/次,造成压死车的,加倍处罚,并罚当班队长每人50 元/次。九)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自查1、参加检查人员:(附名单)2、每次检查人数不得低于3 人,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自查为不定期检查,每月每班不少于 2 次,实行月度、季度考核相结合。3、每季度出现一次合格品,罚该班队长100元/人;出现两31、次合格品,罚该班队长 200 元/人,班季度最后一个月总分下浮5%;出现三次及以上合格品,罚该班队长 300 元/人,班季度最后一个月总分总分下浮15%。4、每季度出现一次部合格品,罚该班队长200元/人,班季度最后一个月总分下浮 5%;两次等外品,罚该班队长 300 元/人,班季度最后一个月总分下浮15%;三次及以上等外品,该班队长奖金取消,班季度最后一个月总分下浮25%。5、合格品与不合格累计考核,两次合格品相当于一次等外品。6、每月自查优良品率100%的班队,当月总分另外上浮5%,队长嘉奖 100 元/人(折合工分);每季度自查优良品率100%的班队,该季度最后一个月总分另外上浮 15%32、,队长嘉奖 300元/人(折合工分)。十)安全管理及其它1、炮采工作面和机巷输送机机头、机尾有可靠的压(戗)车柱,无压(戗)车柱或压(戗)车柱不合格,罚当班队长每人50 元;机巷输送机机尾处有盖板,无盖板罚当班队长每人25 元;行人跨越输送机的地点有过桥,无过桥罚检修班长每人 50 元,有过桥生产班没有加或恢复,罚当班队长每人50 元。2、工作面所有在用支柱完好、不漏液、载荷达到额定工作压力自动卸载,无外观缺损(柱爪不少于3 个、上下手把完好)。1 根不合格,罚当段每人25 元;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支柱超过3 根,罚当班队长、验收管理员、验收组长每人 50 元。3、支柱迎山有劲,不出现连续3 根及33、以上支柱迎山角或退山角过大。一处不合格,罚当段、当班队长、验收管理员每人50 元。4、工作面顶梁铰接率100。每架单橛棚罚当段每人50 元,2 架及以上罚当班队长每人 100 元,验收管理员每人50 元。5、工作面料场应备有足够的顶梁和不同规格、型号的单体支柱,验收组长应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工作面柱、梁使用情况,及时增补柱、梁。每出现一次缺梁、少柱情况,罚验收组长100 元(工作面因突遇构造,需要非常规单体超过50 根以上除外)。6、工具房应备有工作面在用各类支柱的三用阀,每一型号不得少于20 个,否则,罚验收组长50 元;三用阀必须分类存放,工具管理员不得错发,未分类存放或错发,罚当班工具管理34、员50 元。7、每周一、四早班由验收组长负责组织当班队长、验收管理员对工作面所有支柱三用阀进行检查、紧丝,未进行该项工作或检查、紧丝不仔细,工作面仍存在失效三用阀,罚验收组长100元,当班队长、验收管理员每人 50 元。8、工具房应备有足够的各种工具,工具管理员应及时维修、领取。每出现一次缺少工具或工具未及时维修不能使用情况,罚三班工具管理员、验收组长每人50 元。9、各工种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当班不能解决的问题经跟班人员同意后交给下班必须有记录,同时落实整改责任人、时间。班队长未执行交接班制度,罚交接班副队长、队长每人100 元;工人未交接班,罚款50 元;由于未执行交接班造成后果的,由35、区部研究,从重处罚;下班接过上班问题,而未及时、认真落实,罚责任人、当班队长、验收管理员每人 50 元,未及时、认真落实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10、工作面及各巷注液枪、10 钢编管实行现场交接班(其中,早班交给检修班,检修班交给中班),未交接班,罚当班队长每人50 元,造成丢失的,另按100元/枪、150 元/根管由当班队长赔偿。11、工作面所有在用支柱均必须有可靠的防倒措施(目前采取防倒绳),且应每补好一根支柱(包括临时支柱)随即栓好防倒绳,防倒绳应完好,栓系牢靠,不得使用沤烂的防倒绳。凡未及时栓防倒绳的,对当段按20 元/根处罚,连续 3根未栓,罚当班队长、验收管理员每人50 元;工具房无36、备用防倒绳、防倒绳不够用,罚验收组长 50 元/次。12、在整合矿井主体、集团公司检查中出现上述问题,责任人一律加倍处罚;划分到各班的任务未落实,当班队长、验收组长与责任班队长一并处罚。13、验收管理员必须认真进行矿压监测,及时填写记录,未进行测压或弄虚作假、记录填写不及时,罚验收组长、验收管理员每人50 元/次;班队长记录必须由班队长亲自认真、及时填写,不得代写,其中中班记录在非检查时可在第二天上班前填写,否则,罚当班队长每人50 元/次;检修记录未及时、认真填写的,罚检修班长每人 25 元/次。四、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审批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执37、行程序,强化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严肃性,提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质量和效率,按集团公司、朝川矿有关规定要求,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生产技术部地测组自接受设计组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 10天内、掘进工作面一周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2、安全通风部、机电运输部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 10 天内、掘进工作面一周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相关的设计资料。3、生产技术部设计组、地测组向施工单位下达的业务联系单应相互验证,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校核、签收。4、施工单位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38、联系单之日起,采煤作业规程10天内、掘进作业规程一周内提交生产技术部。5、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补充措施。(二)编制原则1、规程、措施的编制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经生产技术部下达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2、规程、措施的编制前,施工单位区队长、技术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调查,并有调查记录。严格做到“二个围绕”,即围绕现场定措施,围绕措施抓落实。3、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作业规程编制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图纸及瓦斯监控、通风、供电设计等资料,由生产技术部安排相关单位编制、设计,并经各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供给生产技术部,然后由生产技术部将39、上述资料一并提供给施工单位。(三)编制要求及内容按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四)编制流程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根据生产计划向地测、通风、机电等单位下达联系单地测、通风、机电等单位按时向设计组提供有关资料设计组向施工单位下达业务联系单及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区、队长,技术负责人现场调查,进行方案讨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规程、措施按时向生产技术部提交规程、措施(五)、审批1、审批职责作业规程由朝川矿总工程师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由整合矿井总工程师审批,各职能部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参加审批,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措施(如贯通措施、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必须由朝川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2、会审、复审规40、程、措施必须实行会审制。会审时间定在每周二上午技术例会和周五上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生产技术部做好会审记录,最后由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整合矿井总工程师要组织各专业相关人员对所有单位规程、措施每月复审一次,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复审意见,并签字备查,生产技术部做好复审记录。复审时间定在每月第一个技术例会。(六)贯彻1、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贯彻;建立健全规程、措施贯彻监督检查机制,由分管矿副总组织安监、技术等单位每月对贯彻情况进行抽查一次。2、规程、措施贯彻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41、须对本单位所有上岗人员和管技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安全监察部负责定期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班队长进行考核。3、规程、措施贯彻后,技术负责人必须建立贯彻、考试成绩及试卷记录台帐。4、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生产系统或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当施工队伍调整时,应办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签字手续。5、安全通风部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采掘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进行贯彻,并签字、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6、每月由各专业矿副总牵头,生产职能部室参加,对各专业管技人员规程措施掌握42、程度进行考核,不及格者不准上岗。7、规程及措施应采取动态贯彻,每月贯彻不少于一次。五、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工程质量达标1、采面投产后,一个月内必须达标,二个月建成示范化工作面,并实现动态达标。建成公司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作面,奖励单位5000 元。达不到要求的对单位队长罚款300 元,对单位罚款 5000元。2、每月月末对各单位下达下月质量达标分数,每月10 号、20 号、30 号分三次进行安全质量验收,其中,上中旬各占30%,下旬占 40%,综合评分,达不到规划的分数按矿规定扣质量结构工资。3、各单位针对本队成立的达标领导小组要落实责任,层层深入,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一级抓一级,43、层层抓落实。做到每月一规划、一总结,各单位达标领导小组要安排技术副队长负责将全月质量达标工作进行总结,于每月底前报生产技术部。否则每少报或晚报一次对单位罚款1000 元,对技术副队长罚款 100 元。4、各单位针对现场实际,每月25 号前,各单位将本单位下月的质量达标计划报生产技术部。否则每推迟1 天对单位队长罚款20 元,对单位罚款 500 元,并按照推迟时间进行累计计算。5、井下使用的每一台设备都必须包机到人,挂牌管理,否则每台设备对单位罚款 100 元,对个人罚款 20 元6、采面支架上浮煤(矸)必须清理干净,否则每架对单位罚款50 元,责任人罚款 5 元。7、机、风两巷每有一处积碴对单44、位罚款200 元,对责任人罚款20 元。8、两巷积水超标一处对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 元。9、各单位必须建立文明生产区域划分管理制度,每一段巷道都要明确责任人,对责任区内的文明生产保持工作负责。井下生产单位没有建立文明生产区域划分管理制度的,对责任单位队长罚款200元,对单位罚款1000元。10、各单位在接到战线下发的文明生产整改通知单后,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处理完毕,每推迟一天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 元,对队长签字人分别罚款200 元。11、采煤工作面没有管理牌板或管理牌板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的,对单位罚款 1000 元,对承包区域责任人、队长分别罚款100 元。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45、,对单位罚款500 元,对承包区域责任人、队长各罚款 50 元。(1)设备没有包机人或不挂包机牌及设备标志牌的;(2)设备不及时清理、打扫,有浮尘的;(3)机头或其他看工具等地点搭建有“安乐窝”的;(4)风巷照明灯连续出现三组以上(包括三组)不亮或者一条巷道内有三组不亮不及时处理或严重积尘的;(5)电缆线、信号线、管路的吊挂,有缺钩、脱钩以及私拉乱扯现象的;(6)隔爆水棚没有管理牌板或牌板内容与实际不符的;(7)牌板破损、歪扭或内容不清晰的;(8)处理掉道车后没有及时把所用方木和小板等物料清理运走的;(9)照明灯、信号灯、牌板、标志牌不及时擦试,不清洁、不明亮,有浮尘的;(10)管路出现滴水、46、漏风、有响声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11)巷道空帮空顶没有刹实背牢的;(12)风门前后 5m范围内有杂物的;(13)采煤工作面支架没有拉线打直的。13、本单位文明生产区域内每发现一根小板、一个矿泉水瓶、一根小棍、一片纸屑、一块大岩石块(200mm 200mm)等及其他杂物对单位罚款100 元,对责任人、队长分别罚款20元。14、闲置的单体柱必须整齐码放在安全、干燥、清洁的地方,按规格、好坏分类挂牌放置,否则每发现1 根对单位罚款 50 元,对责任人罚款 5 元;闲置的铰接顶梁(型梁)要层层十字码放,否则每发现1 根对单位罚款 20 元,对责任人罚款 5 元。15、机、风两巷停采线以里金属支架存47、放不得超过30 根,道轨、钢管存放均不得超过 10 根,因外运不及时超过规定数,每超过1 根对单位罚款 20 元,对责任人罚款 5 元。16、井下物料摆放不整齐、乱扔乱放视为丢失,按照物料原值对单位罚款。17、严格执行中平能化集团2010 年质量达标、文明生产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六、工程验收制度为推动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增强干部职工质量意识,提高矿井工程施工质量,努力打造精品工程,杜绝质量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验收责任追究制度。(一)工程质量验收组织与程序1、采掘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具体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员把关。2、安全生产副矿长不定期抽查质量。3、施工开巷完工时由矿长带领安全48、生产、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进行总体验收。4、开巷工程质量验收以设计资料和作业规程为依据。主要巷道、硐室永久性支护主要检查断面规格、弯、坡、角度、支护形式、支护材料、砌碹工艺、充填要求、轨道铺设、电缆、管路架设等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木支护巷道主要检查支护材料、支护形式、间距、成巷有效断面、弯、坡、角度及防爆、防火、防水等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规定。5、凡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必须返工,推倒重来。6、凡返工用工用料的损失,必须追查责任,由责任人全额赔偿。7、回采工作面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上、下安全出口畅通,高度不小于 1.8m,特种支架符合要求。8、回采工作的柱距、排距符合规程要柱柱有劲,迎山角一致,49、无空顶,切项目密集整齐,柱符合要求,无伞檐煤,工作煤壁一条线,凡不符合要求的柱子都必须及时返工。(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工程质量验收每月三次,即上、中旬各一次,全矿性采掘工程月底检查验收为每月 26 日。旬检验收时间为每月10 日、20 日,验收与安全检查重叠时,可一并执行,但不得在不重叠时有意安排在.一起,否则,该验收检查无效。2、工程质量验收检查组名单按矿安全检查分组人员名单执行,检查时由各组组长统一安排到头面人员,但不得固定。技术员每旬调整一次,由生产技术部安排。3、各业务部门负责验收器材的携带和资料整理工作,并负责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按时汇报验收结果。4、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50、准化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全面验收,均匀布点,被检单位不得参与动量具,现场检查验收的工程质量无论优良与否,评分定级均在现场执行,资料涂改、井上平衡无效,均视为不合格。并罚验收小组每人50 元,通报批评。整合矿井总工程师监督执行。5、旬检时,必须将工程名称、验收长度、验收等级等在验收表中写明,验收等级必须在现场评定,验收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验收表上签字。否则,每次罚责任人 100 元。通过验收后的工程如存在不按设计施工,发现一次罚验收组成员每人 100 元。6、每次旬检需在验收表上注明验收起点和终点(均以测量点为参照点),月底最后一次验收,必须覆盖该月度的全部工程,均匀布点,特殊点(即质量最51、差点)现场注明,注明验收区段、队长、技术员的名字和验收人员的名字(签字),实事求是的评分。7、任何一项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施工队提交工程竣工申请报告,由整合矿井矿长组织一次全面的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必须真实的反映该工程的竣工情况;竣工验收单应清楚的反映参与施工队队长、技术员的名字和验收人员的名单及验收的区段(以测量点为参照点);否则队责任人每次罚200元。8、旬检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采用与工程相适应的验收表,验收记录表设计由生产技术部检查,记录结果由验收组长检查,对验收人员弄虚作假的按“三违”处罚,对落实不力,每次罚生产技术部部长100 元;整合矿井总工监督。(三)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及工程质量事故分52、析制度1、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全面验收,不按照上述标准及规定验收的,每次罚验收小组组长200 元,由生产技术部执行,整合矿井总工监督。2、验收时,必须均匀布点,被检单位不得参与动量具,现场检查验收的工程质量无论优良与否,评分定级均在现场执行,资料涂改、井上平衡无效,均视为不合格,并罚验收小组每人50 元,通报批评。由财务销售部、生产技术部执行,整合矿井总工程师监督。3、各工程如果未按设计施工,验收组未发现的,还是发现未进行记录的,一经查出,罚验收组组长500 元,成员 200 元,由整合矿井生产矿长执行,总工监督。4、施工工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及53、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如经验收组验收,工程质量不符合以上标准及规定,被验收组查出的,罚施工单位负责人1000元,技术员 800 元,扣单位工资总额的30%,由生产矿长执行,总工监督。5、施工工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如经验收组验收,工程质量不符合以上标准及规定,未被验收组查出的,罚验收组组长500 元,成员 200 元,由整合矿井生产矿长执行,总工监督。6、施工单位每发生一次工程质量不合格事故,由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通风安全部、综合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及施工单位进行分析,查找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相应责任追究,并对工程重新翻修,翻修后必须保证合格,坚决消灭不合格工54、程,创优良工程品率100%。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七、矿井水平、采区、巷道、回采工作面、安装工程移交管理制度(一)矿井水平采区巷道移交管理制度为保证矿井工程和安装工程顺利进行资产移交和接收,确保满足矿井通风生产使用要求,规范交接程序、内容,明确各方职责,特制定本制度。1、工程移交条件(1)工程项目已竣工且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取得备案证明;(2)通风工程已经通风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3)绞车、水泵、变电所等特殊设备已经机电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允许使用证明文件;(4)工程项目技术资料、文件齐备。包括: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巷道、特殊硐室、供电、轨道运输、安全通风设施等整套工程竣工图纸。55、设备测试数据和选用设备的厂家名称、性能参数、规格型号等清单。(5)工程遗留问题已有妥善的处理办法。2、工程交接程序移交方为施工单位,接收方为矿井生产单位。(1)移交方向接收方提交工程移交申请书,并附施工平面图、主要工程清单、隐蔽工程,工程配套设备清单等资料;(2)接收方在接到工程移交申请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采、掘、机、运、通、安全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进行交接验收。由安全部门决定施工单位是否参加移交验收。3、交接内容移交方提供内容包括:巷道施工工程质量和运输系统使用功能、配套设备概况介绍。工程遗留问题的说明及处理方案。工程质量维修说明。接收方提供内容包括:检查分项56、工程的质量和设备运转状况。对存在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要求。对保修方面提出意见和要求。3、职责划分移交方职责:(1)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具备移交条件后,及时向接收方提交工程移交申请书,确保工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得到解决或落实。在项目移交验收通过后向生产单位提供系统运行资料;(2)负责处理工程项目遗留问题;(3)负责工程项目保修期内质量保修;(4)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图纸、资料的归档工作。接收方职责:(1)在收到移交方提交的工程移交申请及有关材料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工程实物验收,如无影响安全和使用的质量缺陷,配套设施(设备)清楚且使用正常,出具工程移交报告书。(2)落实各有关单位的责任。(357、)根据移交方提供的数据等资料,办理有关手续。业务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相关项目的检查验收。4、问题处理及质量保修现场交接验收时,各部门就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认为满足使用和安全要求,部门负责人在工程移交报告书上签字确认。如出现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根据设计资料确认责任方:(1)属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的情况,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协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签署工程移交报告书。若工程项目急需使用,且该不合格项无安全问题,则由主管单位与施工单位沟通,由施工单位提出合理的整改方案及施工进度,经主管单位审核,接收方确认,可签署工程移交报告书。主管单位负责按进度要求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在整改合格后,出具58、工程项目整改报告;(2)属生产单位方特殊要求的情况,则对交接验收不构成影响。由使用方提出申请,依据相关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3)工程、设备的保修期按合同规定执行。保修期内出现属施工质量问题,由主管单位负责协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二)回采工作面移交管理制度1、采煤工作面安装前要成立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安装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安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监督检查安装质量和进展情况,负责对参与安装工作有关单位和人员跟踪考核。2、超前计划,重点调度。生产技术部要按规定提前安排工作面接续时间,由综合调度室组织,机电运输部、生产技术部、后勤保障部、安装处参加,提前制定安装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备布置,设59、备、材料型号、数量、要求到货时间,工作面供电设计,安装安全措施,安装进度、工期负责人等)。机电运输部、后勤保障部提报设备、材料采购计划、维修计划,经整合矿井矿长审批后分别由机电运输部、后勤保障部负责组织落实。安装单位必须按照安装时间表积极组织安装,不得拖延时间,确保按期完成。3、严格验收标准。工作面移交前必须形成通风、供电、运输(主、辅)、排水、防尘等系统,并达到下列标准。(1)工程(断面、支护、轨道);按照技术科制定的巷道移交标准验收。此项工作在巷道竣工时进行。(2)机电安装标准。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设备安装标准验收,由机电运输部负责(验收前,安装单位要先提交自检报告)。(3)通风防尘。风60、量满足设计,要求防尘设施齐全完好。(4)排水能力。水仓、排水设施满足设计要求。(5)文明生产。工作面范围内备用设备、材料码放整齐,巷道无浮矸、积水、杂物等,管线吊挂齐整。4、处罚安装单位在安装结束自检合格后,向综合调度室提交验收申请(否则不予验收)。由综合调度室组织有关人员对采面全面验收,凡不提交验收申请,按未按期完成处理,每拖延一天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50 元。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罚安装单位主要负责人 50 元,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罚安装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第三次验收不合格,对安装单位主要负责人降级处理。(三)安装工程移交管理制度1、井下所有设备要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运输质量标61、准化标准和机电设备安装标准进行安装验收移交。2、安装单位接到安装任务后,严格按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安装,按期完成安装任务。3、皮带,溜子等大型设备安装过程中,机电必须现场监督安装质量、指导安装,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安装好的设备,由机电组织安装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所查出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整改完善,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并且由三方在现场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后投入使用。5、安装单位的安装工程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6、奖罚规定:(1)安装单位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任务的,超期一天罚100500元。(2)安装单位未按整62、改时间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超期一天加罚50-100 元。(3)安装完工工程,机电(业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安装和验收移交工作,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责任人100元。(4)安装单位按期完成任务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结合具体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八、矿井水平、采区报废管理制度为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加强对矿井水平、采区报废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一、矿井水平、采区报废的审批程序及权限:、重组整合煤矿的矿井水平、采区报废,应由煤矿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通过鉴定提出报废的申请,按照审批权限逐级呈报。2、重组整合矿井报废(核销能力),应有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批,应在年终将报废(63、核销能力)的日期、批准文号及产权归属,一并汇总报煤炭部规划发展司备案。二、申请矿井报废(核销能力),要报以下资料:、矿井报废(核销能力)申请报告书,内容包括:矿井地质情况(井田位置、范围、地质构造,可采煤层及煤质,水文地质、瓦斯、地温、地压及岩移破坏,矿井储量);矿井建设及开采情况(建井及生产,资源回收、采探对比及回采率核实,残存煤量);矿井报废理由;矿井报废后对地面影响的善后处理;固定资产及人员的安置意见。、矿井报废(核销能力)的附图:()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急倾斜煤层加绘立面投影图),比例尺为:1:20001:5000。()井上下对照图,比例尺1:20001:5000,图上除表示出64、井上下的一切设施、建筑物外,还应在图上标明报废(核销能力)矿井的井田技术边界。()分层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 1:10001:2000,图上除表示报废(核销能力)矿井的一切采掘工程外,还应将邻井100 米以内的采掘情况表示出来。()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为1:5001:1000。、矿井报废(核销能力)鉴定表。三、矿井报废(核销能力)报送资料份数。、由部审批报废(核销能力)的矿井,其报废申请报告书、附图和鉴定表,应各报部一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直管矿务局(公司)审批的矿井,其报部备案的资料应与报部审批的资料及份数相同。四、凡报部审批或报部备案的报废(核销能力)矿井,必须在计65、划报废(核销能力)日期前一年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废(核销能力)的报告。五、整合矿井核销能力不足时,必须按规定申请,进行程序报批手续。六、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重组矿井情况编制。九、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一)巷道开口管理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开掘工作面巷道开口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巷道开口时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完好,质量达标,作业规程完善,审批、贯彻等符合规定,确保开口达到安全施工条件,特制定本规定:1、施工单位在工作面开工准备工作结束后(扩散通风不得大于规定距离),必须提前向通风安全部提出验收申请;2、通风安全部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后组织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通风安全部、施工单位进行现66、场联合检查验收;3、验收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4、验收时严格按开掘工作面开口验收表的内容逐项进行验收;对于没有达到验收标准的,待存在问题整改后,重新向通风安全部提出验收申请。5、参加验收人员必须在开掘工作面开口验收表上签字,对开掘工作面开口验收工作负责;6、验收合格后由通风安全部向施工单位下发开掘工作面开口验收合格通知单,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方可组织施工;7、施工单位未接到开口验收合格通知单不准施工。(二)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掘进巷道同老空、老巷、回采工作面及其它巷道贯通,在贯通相距米前生产技术部地测部门必须向整合矿井矿总程师报告,并通知调度产、通风安全等有关部门。2、整合矿井矿67、总工程师对所有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负责;分管掘进的副矿长对所有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实施负责。3、对巷道贯通实行分类管理(1)、掘进工作面与全负压通风的巷道贯通,可由掘进队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生产技术部、通风安全部主管技术工作负责人审查,整合矿井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单位贯彻执行;贯通时必须有维修队队长、施工单位的队长在现场指挥,安监人员在现场监督。(2)、掘进工作面与局扇供风的独头巷道贯通或掘进工作面与回采工作面贯通,由生产技术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整合矿井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通风安全部、机电运输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单位贯彻执行;贯通时必须68、有维修队干部和施工单位的区队长在现场指挥,检查人员在现场监督。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相距米时,也应严格执行只准由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的规定。(3)、掘进工作面与老空、老巷或事先无法恢复通风的巷道贯通和贯通后需要改变采区以上范围的通风系统,必须由生产技术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整合矿井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通风安全、机电运输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整合矿井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矿备查,由分管掘进的副矿长亲自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贯通安全措施,并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巷道贯通的全过程,贯通时必须有维修队长和施工单位的队长以及生产技术部负责人等亲临现场指挥,安监部门在现场监督。(4)、牵涉到两个单位的巷道贯通,如基建工程处新69、建风井与生产矿井的巷道贯通,由掘进施工一方的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生产矿井的总工程师组织编制调整通风系统方案、措施,一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矿有关人员共同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4、贯通后需要调整通风系统的,通风安全部必须另行制定图文并茂的调整通风系统专门措施(图上应标明贯通两端附近的风流方向、风量、瓦斯量的变化情况和通风设施布置情况)。同贯通措施一起会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安全部亲临现场贯彻执行。5、掘进工作面与老空、老巷或事先无法恢复通风的巷道贯通时,探眼打透必须停止放炮,只能用手镐或风镐贯通。6、贯通巷道相距米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停止掘进并保持巷道正常通风,70、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还必须正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都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0.8以下时,掘进工作面方可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专人警戒。贯通以前,对方工作面内不许再开口掘新巷道。7、在巷道贯通(最后米)过程中,必须坚持边探边掘、先探后掘的原则。每次放炮前,放炮员和掘进班长必须检查探眼深度是否符合规定,以确保贯通准确无误。探眼深度与正常掘进炮眼深度之比不得小于:,其位置、方位、角度、数量要在贯通措施中作出明71、确规定并画出示意图;探眼打透后必须有施工单位、通风工、安监部门等关人员在现场指挥,才能最后贯通。8、掘进队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应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生产技术部负责预报剩余距离,由生产技术部根据所探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必须准确掌握贯通距离,并每天将剩余长度通知矿井调度室。当贯通剩余5m时,调度室组织生产技术、通风安全部及施工单位队长在现场指挥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且必须在贯通现场签单上签字认可,安全监察部门安排人员在现场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通风部至少有一名测风员在现场测定贯通前后的风量及瓦斯浓度。被贯通巷道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按规定检查瓦斯,一旦发现异常,必须停止贯通,立即进72、行处理。临贯通前的一个圆班内,三班都必须有维修队通风班长在现场监督措施落实,确保安全贯通。9、巷道贯通当班,按照风流调整方案确定受影响范围,由调度室通知该范围内所有工作人员,停止一切工作,通风安全部立即调整通风系统,保证贯通巷道有足够的风量,待风流稳定后,受影响区域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后,方可由调度室通知有关停工地点恢复生产。10、通风安全部要认真做好贯通台帐,记录贯通时间、贯通前后的风流方向、风量、瓦斯浓度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等,贯通措施、风流调整方案、通知单和现场记录要妥善保存备查。贯通后当天把影响区域的测风情况报通风防突部和总工程师。十、巷道维修管理制度(一)总则1、巷道维修73、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支后拆的原则。2、巷道维修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3、巷道维修前,维护人员必须先找好退路,并要先敲帮问顶,处理掉浮岩活动石,方可进行作业。4、严禁空顶作业和冒险作业,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时,严禁作业。5、斜坡上维修巷道坚持 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 的原则。(二)、回风巷道的维修1、维修队要经常道观察其回风巷顶帮情况,发现有裂缝、裂隙或片帮等情况时,及时向矿调度及值班人员汇报。根据汇报情况,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及时对巷道进行维护。2、回风巷维修时,必须有瓦检员现场跟班,并要编制施工组织措施。3、维修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以防影响通风。4、维修人员不得破坏通风74、设施,不得到处乱窜、逗留。5、采用打点柱或架设梯形棚时,腿必须打在实底上,顶部要打死背牢。(三)、旧巷及受采动影响巷道的维修1、年久失修的巷道维修时,通风必须保证良好,通风系统正常,施工人员只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作业。2、受采动影响的巷道要及时眼踪观察,发现巷道变形、支护损失,有掉皮、裂缝、裂隙时,及时进行维修。3、要避开采动区域的高峰时期。4、巷道发生掉皮、裂缝、裂隙时,应禁止行人通过。5、维修巷道必须由维修队领导现场跟班指挥。十一、技术图纸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术图纸资料是整合矿井的核心秘密。技术文件、技术资料和图纸管理是图纸收集、发放、保管的一项技术管理制度,保护技术文件的完整性、75、正确性、系统性以及保密性是每个员工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加强管理并规范员工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做好图纸管理工作,有利于施工过程控制,同时为索赔提供依据。一、技术文件的形成1.技术文件是指企业的设计图纸,各种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及计算机里的图纸资料、技术文档等。2、技术文件、技术标准及图纸资料是整合矿井生存的基础资料,经过设计(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形成。3、技术文件的修改必须按级、按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分管范围执行;技术文件修改前,负责修改部门要提出修改理由及具体内容,交有关领导审批。4、修改后的技术文件必须重新履行会审、会签及批准手续,填发更改通知书。二、技术文件的管理与存档1、技术文76、件是整合矿井进行安全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必须加强管理。2、技术文件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应签署齐全,签署不全的技术文件不得入档。3、矿井的技术文件必须按制度及时登记入档。4、图纸入档之前,必须加盖“存档专用章”。5、资料员负责各种技术文件的登记、保管、复制、收发、注销、归档和保密工作,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准确清晰、统一等。6、部门部长和资料员负责本部门技术文件的保密、发放与归档。7、应按时对技术资料整理,并交资料员刻制光盘,备份、存档。三、技术图纸的借阅与发放1、员工借阅技术文件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凭部门部长批准的借阅申请单向资料员借阅。用完后及77、时归还,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2、所有的图纸在发放前,资料室必须存档一份,其他人员仅可在资料室查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存档图纸领出或带出资料室。存档图纸丢失后,资料员将负全部责任。3、各专业领取到图纸后,必须保管好,并由领取图纸的人员负责保管,并在图纸的印章边签明,一旦发现图纸乱堆、乱放、损坏或丢失,对领取人进行处罚,每张 50 元,并负责将丢失的图纸加晒或复印一份。4、对施工队图纸的发放,由专业技术人员指定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员到资料室领取一份,只提供给施工队查阅,不得将图纸借出。四、技术文件的销毁1、需要销毁的技术文件由资料员提出,部门部长会同有关技术人员一起仔细校对核实,然后将销毁理由与78、销毁文件清单上报整整合矿井领导,由矿井法人签署“同意”后,方可销毁。2、销毁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必须经过碎纸机或者烧掉。附:技术图纸资料档案借阅制度1、借阅图纸者,需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否则,不予借阅。2、借、查阅图纸者,要服从档案人员管理,遵守借阅文制度和保密纪律,不准带领无关人员入室。3、仅限阅图纸者在本室查阅,不得带出室外,借阅者要爱护图纸,不准随便乱划、折叠污损图纸。4、借阅者不准私自摘抄、复印、拍照图纸资料,工作需要摘抄、复印的,应按照规定请示制发单位,经批准方可。5、经批准借出的图纸,必须妥善保管,不准转借无关人员传阅,应限期归还。6、丢失图纸者,79、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写出检查,视情节追究责任。十二、资源管理制度1、采面验收:采面风机巷掘进度及回采面积、采面情况每月最少验收三次,每次验收后及时上图,发现丢煤或即将丢煤时及时发放预防丢煤通知书。2、采面基本情况表、损失量表、回采率考核表,每月月底前一天做表,交生产技术部。3、月、季报表及时编制,三个煤量及时填绘损失量图,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4、补偿费审报表:每月10 日前向财务销售部要销售量、销售收入、补偿费数据,一式三份,送交国土资源局征收办。5、年终储量年报:由储量主管人员负责储量图的填制,上机操作、打印。7、煤场盘煤:每月底最后一天和调度室配合测出,当天做出盘煤情况表,一式二份,送交80、综合调度室、生产技术部。8、各种报表、台账、年终及时分类、归档。十三、矿井地质测量管理制度1、生产技术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地测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地测成果资料不符合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逾期未完成或达不到要求的,核减该段井巷进尺的510%。2、生产技术部参与季度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按规定评分定级。3、井上下测绘平面坐标系统要统一采用北京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4、日常测量业务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及其实施细则和朝川矿有关规定执行。必须按地测安全质量标准化附表第二项要求,及时编制各类基本矿图。5、在井巷施工前,生产技术主管领导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施工设计图进行81、严格的审核、验算,否则不得放线施工。6、实行填报交换图、进尺验收表定期报送制度。从发生掘进进尺的当月起,生产技术部门每月底要对新掘进巷道进行实地进尺丈量,据实填写进尺验收表(附测点控制的掌头距离),同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1000和 1:2000),在次月 5 日前一并报地测科。7、对于两井间大型贯通和测量导线长度大于1000 米的重要贯通(大巷、采区巷道和对掘的机巷巷道),总工程师必须组织有关人员确定贯通测量允许偏差值,并提前编制贯通测量设计,报矿地测科审批。8、需要留设保护煤柱的重要建筑设施,必须提前设计保护煤柱并报矿地测科审批.9、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质量必须符合地测防治水安全质82、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要求。10、水文地质工作必须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第三章规定,进行地面及井下水文地质调查与观测,并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第五章规定建立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和图纸,在服务施工的同时指导矿井生产。11、必须作好业务保安工作,井巷过主要含水层、采空积水区,留设防隔水煤柱等必须编制设计及安全施工措施,报朝川矿地测科审批后组织实施。防治水工作的设计、施工、验收必须遵照平煤集团矿井防治水管理暂行规定。12、必须编制年度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雨季水情水害预报、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周边及井田内小煤矿调查报告。13、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复杂地质及水文地质问题,应及时收集资83、料、编制专项地质预报,也可汇报矿地测科协助解决。十四、矿井供用电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矿供用电管理程序,做到安全供电、计划供电、节约供电,使矿井供用电安全、可靠、经济和合理运行,特制定本办法。(一)、矿区生产管理用电:1、矿井供用电业务全部由机电运输部统一管理,有关矿井供用电业务的对内、对外联系均由机电运输部负责。2、矿内供电设计由机电运输部负责;全矿供用电负荷调配均由机电运输部统一安排,矿内各单位因生产需要进行负荷增减时,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机电运输部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用电地点,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增减的容量及用电时间等)由机电运输部做出供电设计经审核无误后,由申请单位严格按设计图进行84、施工。3、用电单位提出用电申请后两日内,机电运输部需提供正式的书面设计图;属负荷调整的,须及时变更供电系统图,否则造成的生产影响由责任单位负责,并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 元;机电运输部每月5 日前将供电系统图更新会签后分别报整合矿井机电矿长一份。4、在供电设计图上必须注明电源出处,选用的开关型号、电缆型号、长度和各开关整定值,采掘工作面还应附工作面 设计说明书。5、各用电单位如果不经申请私接负荷或擅自变动负荷者,一次罚单位1000元,并对责任人罚款500 元;由此造成后果者,全部损失由该单位及责任人承担。6、因生产需要,需临时接入负荷时,由机电运输部按矿综合调度室的要求统一安排,并书面通知施工85、单位。7、如出现不按设计施工,造成设备损失者由责任单位负责,如果造成矿井无计划停电者,除追究施工单位责任外,并且一次罚施工单位10005000元,对责任人罚款 5001000 元。8、出现因使用、维护、管理不善等责任造成无计划停电影响生产的,视情况一次给予责任单位5001000 元罚款,造成矿井停电的按事故追查处理。9、如需在朝川矿变电所停(送)电时,向机电运输部提出书面申请后由申请单位派专人持停(送)电报告到朝川矿变电所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单位或人员无权直接到朝川矿变电所办理停(送)电手续。10、各单位需停(送)电时,必须由用电单位专职电气管理人员写出书面的停(送)电申请报机电运输部,由86、机电运输部专职电气管理人员签发统一的停(送)电联系工作票;申请停(送)电单位须持由综合调度室、通风安全部、机电运输部、机电队签字的停(送)电联系工作票,方可到变电所进行停(送)电工作,否则变电工不予执行停(送)电工作,造成的影响由用电单位负责。(二)矿井用电计量管理:1、矿井电能管理按电度表计量,每月初由机电运输部按矿当月电能指标进行分解,以用电单位电度表或生产任务及实际容量为依据核算用电量,并下发当月各单位用电考核指标,到月底由机电运输部以本单位电度表止码为准进行考核。2、电能管理实行节奖超罚,当月考核半年兑现的原则,节约按节约量的20%进行奖励,超出按超出部分的100%进行考核。3、矿井内87、各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大设备装机容量,特殊情况下,由设备使用单位向机电运输部书面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由机电运输部重新计算后方可变更,否则因负荷增加而增耗的电能全部由该单位承担。4、正常情况下,生产设备严禁空负荷运转;每月由机电运输部不定期组织检查,发现设备空负荷运行时间超过30 分钟者,按装机容量每千瓦罚款30 元。5、地面各个作业岗位严禁使用电炉子、电暖气和其他非生产性用电设备,特殊情况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机电运输部备案经允许后方可使用,否则,发现一次按每瓦 0.5 元进行罚款。6、规定:车间、机房、办公室严禁出现长明灯;冬季9:0017:30 夏季8:0018:00 不得开灯(特殊情况除外88、),下班后将办公室电脑及打印机关机(加班除外),机电运输部不定期组织检查,发现违章用电者,一次罚款50200 元。十五、矿井提升运输管理制度1、矿井提升指令:一停、二上、三下、四慢上、五慢下。2、提升安全设施:(1)平台上变坡点必须设档车器,做到灵活好用。(2)运输下山平台必须设立连锁档车装置,第一道距平台 10m,第二道距第一道向下 20m。(3)运输下山下变坡点以上10m处安设跑车防护装置。(4)轨道坡每 10m必须设置地滚。档车器必须自动,起到跑车时自动下落,档住跑车的作用。3、提升绞车的能力必须满足提升量的要求,严禁用11.4KW调度绞车代替提升绞车。提升绞车要设置深度指示器和防过卷装89、置。4、提升串车数量一次不得超过2 个,并在末车后面和主绳之间用不小于6钢丝绳连接(即保险绳)。5、指定专人每天对提升钢丝绳进行一次磨损检查,发现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立即更换。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做好记录。钢丝绳无论有无断丝,每半年必须更换一次。6、矿车连环必须使用经过拉力试验后的合格产品,每组连接环不少于3 个。矿车插销要具有防跳装置。7、提升绞车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十六、大型固定设备选型、采购、验收、使用、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对矿井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90、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制度。一)选型1、矿井机电运输部应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生产发展,编制年度设备维简更新改造计划和月度设备购置计划报整合矿井机电矿长和总工审核,矿长批准。2、设备选型应坚持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大型固定设备选型、设计应经整合矿井主体、集团公司审查、批准。二)采购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论证后的决策编制计划,报后勤保障部,经主管矿长批准,由后勤保障部统一定货,使用单位经设备管理部门签字后办理设备领用证。三)验91、收与保管:1、新购设备到货后,由机电运输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共同拆箱,按设备装箱单逐项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2、防爆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3、随机资料由机电运输部存入档案,负责登记、编号、图纸资料保管。4、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5、后勤保障部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由后勤保障部负责退贷或向对方提出索赔。6、设备必须入库保管,大型设备必须下有衬垫,上有遮盖,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库存设备应定期对库存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严禁拆卸配件使用。7、必须健立大型机电设备、配件管理台帐、卡片、图、牌、板、设备手册和特种设92、备的单列分帐和设备固定资产台帐。四)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 1、大型固定设备安装必须有设计有计划并经整合矿井机电矿长审批,安装部门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与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安装调试。2、设备安装前,必须检查,保养和试验,设备下井必须持有“设备下井合格证”否则井口把钩工不得准许下井。3、安装调试过程中必须有质量检查员(或技术人员)做好现场原始数据的详细记录,以便汇总成正式安装调试资料供验收后存档。4、大型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安装,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机电设备防爆要求,防爆电器设备在井下使用安装,必须符合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安装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93、行业标准。5、设备安装竣工后,由矿机电矿长组织安装部门、使用部门及有关单位到现场进行空载、半载、全负荷试运行来通过全面验收,发现问题当场处理不好的以书面记录限期处理,直至安装、调试运转正常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设备移交手续交付使用。否则,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整改。五)使用制度 1、生产单位所使用的提升、运输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大型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2、在使用中的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包机组可按单台设备、系统或机组为单位承包,并由各班司机、维护员组成,一般的设备管理、94、维护、保养、检查、维修和故障排除由使用单位负责,重要检修与故障排除由机电运输部配合解决,包机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承担。3、必须对防爆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六)设备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1、管理范围: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保养、谁维修,包括检查排除故障,更换配件等。2、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设备频繁起动、带病和超负荷运行。要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场所的清洁、整齐,搞好安全生产。4、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严格执行加油、换油制度,并有记录。确因设备润滑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者,按设95、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5、设备发生故障,机电运输部应汇同通风安全部等有关部门和整合矿井机电矿长,认真追查、分析,按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转事故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对该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处理的建议或意见,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加重处罚,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6、设备的检修分为日常检修、中修及大修理三种。(1)日常检修由使用单位维护员在生产间隙或尽量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随时进行。主要提升设备执行每天两小时强制性检修。如因设备日检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条例执行。(2)设备的中修、大修要按计划进行,此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前一个月96、向机电运输部申请,经整合矿井机电矿长鉴定意见后报整合矿井主体审批,计划审批后交矿生产技术部纳入年、季、月生产计划统一安排,并提前七天将计划下达到施工班组,确保设备修理顺利完成。7、设备大修后的验收(1)设备大修后,检修单位要及时通知机电运输部负责技术的工程师、技术员牵头,汇同设备管理人员、检修单位负责人或技术员,使用单位的技术员、维护员要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试运转和性能测定,坚持以仪器、仪表测定数据为标准,严把质量关。因技术、仪器、仪表所致无法测定的以安全运行三天为合格。(2)验收后,机电运输部技术员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档案,并将设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及验收单一并收入归档,妥善保管。(97、3)参加设备验收的人员秉公办事,认真验收。严禁不合格的设备入库或投入使用,否则追究验收人的责任,对造成设备事故严肃处理。(4)大型固定设备大修后,施工负责人提出竣工申请,由整合矿井机电矿长组织,机电运输部、施工负责人、生产技术部、通风安全部、后勤保障部按照质量检修标准和开工报告编制的检修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竣工。(5)设备大修后,经实际审核所用费用(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由大修专项资金支出。(6)对检修中,采用新工艺,提出合理化建议,修旧利废,降低消耗,将观其效果和节资情况予以奖励。十七、采掘设备管理制度1、矿井电气设备购置时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98、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并装入技术档案。2、用于井下的电气设备,在入井前认真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签发合格后方准入井,无证的电气设备一律不准入井。3、电气设备入井后,必须安装在设计位置,并上架挂牌,明确专人负责管理。4、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器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示意图,并定期进行填绘。5、井下电气设备操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6、井下电气设备搬迁、安装、维修严禁带电作业。需要在井下维修的电气设备必须甩掉电源,悬挂“有人修理,严禁送电”的警示牌。7、电压超过 36V以上和绝缘破坏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99、或屏蔽护套都必须接地。8、电气设备接地必须用截面积不小于50mm2的铜线。严禁用铝线代替铜线接地。十八、备品备件管理制度为加强备品备件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维修和计划检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采购备品备件质量,由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质量验收,外加工备件由出图人验收。2、为防止部分不宜久存的备件腐蚀或老化,领用备品备件时,必须先领用原库房的备品备件,新购进的备件作为本月的库房最低储备,做到库房储备不断轮换更新。3、对库房最低储备应进行分类存放,存放时应做好相应的挂牌,注明名称、规格、型号、用途,部分材质特殊的零配件还应注明其材质或性能等级,做到帐卡物相符。4、应随时保持库房备品备件清洁卫生100、,做到无灰尘、无破损、无锈迹,确保备品备件完好;每月月底前统计出本月备件储备情况,根据最低储备定额,采购补充。5、对购回的大型备件或应急机器设备等不易存放库房的备件,而应放于生产现场,由包机责任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做到无灰尘、无锈迹、腐蚀。6、配件管理人员熟悉各种配件规格和用途,并在机电队长和机电技术员的领导下工作。7、掌握一般的配件保养和维护,特别是液压元件和管路要有严格的密封,各类配件上架码放整齐,并做到帐、卡、物相符。8、严格执行配件发放制度和以旧换新制度,配件、材料进出要有帐,有消耗记录,做到日清日结。9、在生产现场做到更换配件及时,换下来的旧件,要及时上井,上井办好交接单,严防丢失。101、10、根据现场实际领取和发放材料,防止过剩闲置和过度浪费,备足生产所需的各种配件,以保证正常生产。11、做好各种材料配件的领取计划。12、现场储备的各类配件及大型配件,要挂好标志牌。13、井下存放的液压配件和主泵、电机等要密封放置,端面及接合面表面要涂黄油,以防锈蚀。14、材料、配件领用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材料发放必须由当日值班人员签字,注明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方可发放。15、对于井下急需的,用量较大,易损的材料、配件、常用的材料、配件等必须准备充足,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防止影响生产。16、仓库内存放的回收物资,应及时清理,能修复利用的上架管理;不能修复利用的及时清理。对修旧利废和常用备102、品备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做到无灰尘、无锈迹,灵活好用,对长期不用的备件(如电机等)应妥善保管。17、对不再继续使用的配件,必须妥善保管,以防丢失,同时要定期对井下配件进行清点,做到上、下井配件吻合。十九、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l、为了保证井下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设专职管理员进行管理。2、凡井下电器设备,除电器性能必须符合要求外,其它防爆性能也必须符合要求。3、防爆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凡是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严格认真的检查其防爆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电器设备一律不准入井。4、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凡是井下防爆电器设备一律登记造册以备检查。5、定期对井下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的防爆性103、能进行普查或抽查,凡查出不合格的必须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二十、特种设备强检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我矿整合矿井的抗灾能力,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以下制度:(一)、锅炉的管理、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级别的司炉操作证后,才能上岗操作。、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执行有关锅炉安全运行的各种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检修记录、查岗记录等。、锅炉装设两个独立的水位表,并有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安全阀、排污阀动作可靠。、必须定期对锅炉、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检验或校验。、必须定期手动安全阀,定期排污、除尘除灰。、压力表显示模糊不清时,必须更换。、水处理必须达到水质要求。、水压试验为工作压力的104、倍。、水位计漏气时必须及时更换。10、安全阀动作不可靠时,必须及时更换。11、锅炉房内必须保持卫生干净,不乱堆杂物、脏物。(二)、主扇风机的管理、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上班前禁止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以及操作规程,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当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机时,备用通风机必须在10 分钟内开动,并转入正常运转。、主通风司机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操作高压电器时应用绝缘工具,并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协助维修工检查维修设备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地面风道进105、风门要锁固。除故障紧急停机外,严禁无请示停机。通风机房及其附近20m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得有明火炉。开、闭、封闸门,如设置机动、手动两套装置时,须将手动摇把取下以免伤人。及时如实填写各种记录,不得丢失。工具、备件等要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内卫生。严格按照上级命令进行通风机的启动、停机和反风操作。、当矿井需要反风时,必须有在10 分钟内完成反风操作。、主通风机每月至少检查次,每年必须对风机各部件及输电线路全面检查。、主通风机每年要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并按相关操作程序进行操作。、风机房内必须保持卫生干净,不乱堆杂物、脏物。(三)、主排水管理106、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实习司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指导监护。、上班前禁止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接班后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工作岗位,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主排水泵司机必须专职,主排水泵房每班超过两人值班时应明确正、副司机。、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1)、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性。(2)、操作高压电器时:A、一人操作一人监护;B、操作者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C、电器、电动机必须接地良好。(3)、以下情况,水泵不得投入运行:A、电动机故障未排除、控制设备失灵;B、水泵或管路107、漏水;C、电压降太大,电压不正常;D、水泵不能正常运行;E、吸排水管不能正常工作。、水泵房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乱脏物。、应定期检查防水闸门,关闭应符合要求。、应定期检修水泵及定期给电机加油。、及时如实填写各种记录在案,不得丢失。、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组织一次防洪演习。(四)、配电管理、配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停送电制度等有关制度。、倒闸操作必须执行唱票监108、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班长监护,由熟练的值班人员操作。、操作前应先在图板上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再进行实际操作。操作时要严肃认真,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任何工作。、操作时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工作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成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调度室或有关上级汇报。、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操作中有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当班的调度或有关管理员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用绝缘棒分合开关或经传动杆机构分合开关时,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压设109、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10、严禁带负荷停送刀闸(或隔离开关)要果断迅速,并注意刀闸是否断开或接触良好。11、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护目眼镜或绝缘手套,必要时可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台上。12、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13、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14、变配)电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室内无漏雨现象。15、配电工必须做好各种记录。16、配电房内必须保持卫生干净,不乱堆杂物、脏物。二十一、设备保护定期校检、调试制度1、机电设备在入井必须检查其是110、否具有防爆性能。否则不得入井使用。2、新设备投入使用,必须进行保养,经过调试方可正常使用。3、井下所有的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按照设备的类别、大小,定期进行检修。4、井下设备的检修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检修的办法进行检修。5、对大型的设备(如绞车等),每班进行二小时检修,每月进行一次大的检修。6、平时对大型设备要定期进行保养,按照设备的性能要求定期进行加注油脂等保养。7、在工作中要正确使用并维护管理好所用设备。8、工作中所用的设备要摆放在进行风巷的一侧,防止煤尘落入设备中,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9、要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二十二、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矿井通风管理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111、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按大于生产能力的20配备。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主扇特型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如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建造及拆除通风设施等)时必须在24 小时内补填矿井通风系统图。各整合矿通风部门还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通风网络图,多煤层开采的整合矿井必须绘制分煤层通风系统图。矿井通风系统图每季报矿通风部门一份。2、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包括主要通风机的改造)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矿批准。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可以112、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此种回风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调改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其安全技术措施由各整合矿技术负责人审批。3、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主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作为备用,备用主通风机必须能在10 分钟内启动。生产矿井现有的2 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4、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主要通风机的实际功率必须在电机额定功率之内、运行效率在60以上、主要通风机的风压在允许最高风压的 90之内。5、矿井不得采用局部通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用。在特殊条件下,作临时使用时,必须按主要通风机管理,制订113、措施,报矿批准。矿井通风系统中,如果某一分区风路的风阻过大,主要通风机不能供给足够风量时,经矿批准,可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但必须供给辅助通风机房新鲜风流。6、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一周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集团公司整合办备案。7、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主要准备巷道(皮带巷、轨道巷、专用回风巷)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在构成通风系统时,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8、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矿通风部门审核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得使用。当布置独立通114、风有困难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集团公司通风部门备案。9、没有完整通风系统的采煤面(包括连采机、旧法回采面)严禁进行安装和回采工作。回采工作面在形成全压通风系统前,不得开掘二次切眼。工作面形成全压通风系统开掘二次切眼时,必须使用局部通风机向二次切眼隅角供风。10、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按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监总煤矿字 200542 号)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通风能力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必须“以风定产,”严禁超矿井通风能力生产。矿必须于每年11 月底完成对115、下一年度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并取得证书后方可进行通风能力核定工作。11、煤矿井下出现风速超限、瓦斯超限、不合理串联通风的,等同于超通风能力生产。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采区、工作面必须立即减少产量,重新调整生产布局及通风系统,把产量降到核定通风能力范围内。12、矿井内各地点的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煤巷或半煤岩巷内的风速不得低于0.3m/s,掘进岩巷内的风速不得低于0.2m/s。回采工作面瓦排巷内风速不得低于0.5m/s。13、矿井应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或主116、要通风机改造后)投入运行后以及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矿井反风演习方案及总结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备案。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 min 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14、在井下各巷道交岔口必须设置瓦斯、火灾事故避灾路线标志牌,并标明避灾撤退的方向和距安全出口距离。15、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一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的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 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 道反向风门。通车风门应实现自动化。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一道风门长时间不关。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117、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16、对于压力较大、单人难以开启的风门,必须设有风门减压装置,保证单人通过风门时的安全。17、采区开采结束后 45 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通的巷道中设置挡风墙,全部封闭采区。18、装有主要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对于抽出式主要通风机,无提升任务的出风井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每 6 个月检查维修1 次出风井口的防爆门,至少每月检查1 次主通风机。改变主要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19、新安装的、进行过技术改造的和连续运转三年未进行性能测定的主要通风机,必须进行 1118、 次通风机性能测定。20、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 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 年至少进行 1 次。矿井转入新水平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每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结果报集团公司通风部门备案。21、通风巷道必须由专业队组及时维修。回风巷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 3。22、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矿井是否停止生产。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119、用自然风压通风。23、矿应根据实际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主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时的预处理措施,在一旦发生矿井主通风机无计划停风的情况下,能够按预处理措施迅速处理。24、主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改变主通风机运行的工况时、必须有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25、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由安监部门组织事故追查,并有记录可查。26、各矿每季度对矿井的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研究分析,及时解决通风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季度分析结果报集团公司通风部门。27、凡影响矿井通风系统的作业,必须由施120、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风部门审核后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否则不得开工作业。(二)局部通风 1、要明确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安装、维护、试验、检修工作的责任单位,建立局部通风管理责任制。2、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编制相应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使用地点所需风量按公司的矿井风量计算细则进行计算,根据所需风量进行局部通风机的选型,明确局部通风机的通风方式、安装地点、风筒直径、风筒到工作面的距离等局部通风设计内容,没有经通风部门审核的不得随意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3、局部通风机下井前,必须经机电、通风部门与使用121、单位进行认真检查,部件要齐全牢固、集流器的保护栅完好、不失爆、规格型号符合要求,并经过运转试验保证叶轮旋转方向正确、运转灵活、声音正常、吸风量达到作业规程的规定方可下井使用。4、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少于 10 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5、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吊挂或垫高,离地高度大于0.3m,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不准放置或悬挂物品,5.5KW以上的局部通122、风机要装有消音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除外)。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过构筑物时,应安设硬质风筒,炮掘工作面末端一节风筒必须使用抗静电、抗撞击、不燃性硬质风筒,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6、风筒接口要使用快速接头,严密不漏风,逢环必挂,吊挂平直不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拐弯要用拐节或弯头。风筒不准随意拆开或开口,有破口要及时补好。7、所有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安设“三专两闭锁”,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掘进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的一切电源。局部通风机的专供线路上不准连接其它负荷。8、所有安装的局部通风必须装备同等能力的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123、装置,做到主风机因故停止时副风机能够自动起动。双风机自动切换装置应定期作切换试验,最少每十天做一次切换试验。9、煤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通风方式都应采用压入式,严禁使用3 台以上(含 3 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用风地点供风。10、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进行管理,保持局部通风机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转、并建立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管理牌板上要说明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时间、型号、功率、局部通风机处的瓦斯浓度、全压风量、入口风量、出口风量、测风时间、风筒直径、风筒长度和管理人员。11、局部通风机在井下连续运转时间达到一个月,由使用单位的机电工至少检修一次124、,检修前必须办理检修手续;局部通风机累计运转时间达到六个月时,必须上井由矿机电维修单位进行检修。12、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 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 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13、掘进工作面开口前必须先安装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方可开口掘进。14、掘进工作面开口时,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15、矿供电部门要加强对井下高、低压电缆的专责维护,严格按规定进行敷设、吊挂。高压电缆每周必须巡检一次,低压电缆必须班班检查125、。对绝缘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有机械伤痕的要立即冷补或升井热补。(三)盲巷管理1、凡是井下5 米以上不通风的巷道即称为盲巷。生产部门在安排生产时,不得出现盲巷。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地质构造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可能造成的盲巷要认真加强管理:今后需要继续使用的,有条件时必须形成全压通风系统;没有条件的必须保持正常的局部通风。不再使用的盲巷,由生产部门负责制定措施组织回收,回收完毕,生产部门牵头组织安监、通风、机电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通风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永久封闭。2、对暂时停止施工的停风巷道、永久报废巷道要采取永久挡风墙进行管理,挡风墙要设置警示牌、栅栏和瓦斯检查牌,挡风墙五米范围126、内严禁堆放杂物、材料等。各矿通风部门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台帐,对井下出现的盲巷进行编号记录,并注明造成盲巷的原因、时间、长度、封闭时间、管理方式等。3、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挡风墙进入盲巷,当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作业单位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措施经通风部门审核和矿技术负责人批准。4、通风部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盲巷管理设施,发现设施损坏要及时维修,防止人员误入盲巷。(四)巷道贯通管理 1、掘进巷道贯通前,在相距20m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书面通知通风部门,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的作业,由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2、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进行贯通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整合矿技术127、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安全通风、机电运输等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并报整合矿主体审批。矿安监部门负责监督巷道贯通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3、巷道贯通措施中必须绘制贯通巷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量的变化情况。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并预计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量的变化情况;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明确贯通时现场负责人。4、一般巷道贯通由通风部门领导在现场统一指挥,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时必须由整合矿技术负责人现场指挥。5、贯通前,一般巷道贯通相距20m,煤巷128、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 米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6、炮掘贯通每次装药爆破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工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 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爆破。每次爆破前,在两个工作面入口都必须设置栅栏和警戒。7、间距小于 20m的平行巷道的掘进和联络巷贯通,执行巷道贯通作业的安全措施。其中一129、个巷道进行爆破时,两个工作面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8、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通风部门要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五)通风设施管理1、矿通风部门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技术业务管理,建立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和通风设施管理牌板(可利用计算机管理),通风设施要及时标入矿井通风系统图中。2、矿要建立专门队伍进行通风设施的建筑和拆除。未经通风部门允许,不得任意建筑、拆除、损坏通风设施。3、通风设施的构筑要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在建筑通风设施时,必须编制建筑设计及安全措施。施工过程必须有工程质量验收员跟踪施工质量,并将隐蔽工程记录在案。4、通风设施构筑完成130、后要经整合矿通风部门的验收,不合格的通风设施要重新构筑,并建立验收记录。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存档管理。5、通风设施前后5m 内不得堆放杂物。风门之间不应放置电气设备,如果必须在风门之间放置电气设施备时,必须按机电硐室配备风量,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6、矿通风部门每月组织1 次通风设施的检查工作,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三定”处理,保证通风设施的正常使用。(六)矿井风量管理制度为了采掘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稀释采掘工作面的瓦斯,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矿井风量管理制度。1、制订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用风量,严格按照采掘工作面风量计算方法为依据,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时必须计算采掘工作面的用量。2、每旬测定一次矿井风量,并131、在图上注明各采掘工作面的实测风量,填写原始测风记录。3、矿井每月按照采掘地点的分布情况,编制矿井风量的分配计划表,其总风量不得超过实际主扇供风量的90%。即供风比必须大于1.1 倍。4、矿井风量(实际主扇排风量)小于矿井需要风量时,应根据矿井需要风量确定采掘工作面数,不能超通风能力生产,必须以风定产。5、每月根据生产地区的摆布情况,确定矿井风量测点布置,并严格按照测定点进行风量测定。6、加强通风系统管理,减少漏风量,按照风流路线设风门、调节门、密闭或风桥,确保设施质量,矿井的漏风率不能超过20%;有效风量达 8085%以上。7、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告诫职工爱护通风设施养成随手关门习惯,确保通风系132、统的稳定、可靠。8、对损坏的风门等设施必须立即修复,对于不用的通风设施必须及时拆除。二十三、矿井瓦斯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根据生产区域摆布情况配足配齐瓦斯检查员。2、瓦斯检查员认真检查井下作业地点和硐室瓦斯,每班不得少于三次检查,不得空班漏检。3、井下所有作业地点不经检查瓦斯,严紧作业。4、严禁瓦斯超限时作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5、每班检查瓦斯情况及时填入瓦斯手册和记录牌板,出井后填写瓦斯日报。整合矿长、总工程师每天审阅瓦斯日报。6、瓦斯检查工作应根据生产区域摆布情况,每月由整合矿井总工程师制定检查瓦斯地点,确定瓦斯检查路线。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把每次放炮瓦斯检查记133、录填写在检查记录薄上。8、瓦斯检查员按检查地点,先进后回,先掘后采的巡回检查制度,由整合矿井总工程师确定检查路线,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9、瓦斯检查必须在工作地点(采掘地点)进行交接班。10、对瓦斯涌出量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检查员,跟头跟面检查瓦斯,并持证上岗。二十四、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建筑防尘静压水池,其防尘水池一般不小于200m3容量。利用静压水向井下供水除尘。2、防尘管路安装,从主井到总回风巷,进回风巷每50 米安装 1 个阀门,供洒水降尘用水。3、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洒水管路,放炮后洒水,然后再进行转载工作,减少煤尘飞扬。4、回采工作面的装载或转载地点安设洒水设施,做到134、有装必洒。5、煤层堆积的地点设专人清扫和冲尘。6、凡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每周至少洒水除尘1 次,堆积地点必须用清理方法装车运走,防止采掘作业地点煤尘飞扬。二十五、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一)总则1、根据资料查证我矿开采的煤尘具有自然发火性。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必须成立以企业法人为首的整合矿长和工程师参加的防灭火管理机构,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2、井下火灾的定义1)明火,井下煤层自然发火或红炭;因生产过程中进行特殊工作,如电焊、电器设备、放炮引起着火等。2)井下煤炭、矸石或其他可燃物出现灼热,温度超过70 度的。3)井下某区域内出现火、烟或风流中连续四次出现CO浓度达到或超过 0.01%。4)烟雾进入135、井下,影响采掘工作的。5)导致瓦斯煤尘爆炸的电火,放炮及其他原因等。6)井下发生自燃不能直接灭火而加以封闭的区域称为火区。3、井上下必须建立消防仓库,并储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工具,地面消防仓库应有道轨与井下直通,消防仓库的器材做到有消必补,保证足够的材料和器具。4、火灾处理完毕后一星期内整理火区卡片并向朝川矿或集团公司报告。(二)井下火灾的预防1、硐室必须设在进风流中,进出口处设置防火铁门,并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沙包沙袋。2、井下设备不能超负荷运行,并定期检修,低压电网每条线都要按负荷大小装设漏电、过流、短路等保险装置,当电流增大发热时能自动切断电源。3、井下进风流中需要电焊或喷灯时,必须写136、出安全措施,报朝川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4、预防摩擦产生火花,如提升绞车、回柱绞车等机械设备,都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洒水装置,防止摩擦火花引燃瓦斯煤尘。5、放炮施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糊炮、明炮;严禁用炮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大块煤矸;炮眼必须使用水炮泥、黄泥封堵;严禁使用粉煤或易燃物代替炮泥,炮眼的封泥量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三)、煤层自然发火的预防:1、矿井必须对已开采的煤层进行煤炭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并严格按照煤炭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2、开采自然发火煤层时,应选择丢煤少、坑木消耗低、回采速度快、采掘切割工程量少、巷道与采空区的密闭性好等原则进行巷道布置137、和合理的采煤方法。3、开采自然发火的煤层必须后退工开采,在发火期风留隔离煤柱,在隔离煤柱间设置防火门套,防火门套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在煤层发火期内采完。4、采区隔离煤柱在巷道设计上应力求上下阶段沿倾斜方向一致,在采煤过程中严禁超采、偷采破坏防火煤柱。5、沿空留巷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的上段联络巷道必须随采随封,一般应在 15天内封闭结束,长壁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如果回收困难时,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封闭,必须报告并说明原因。7、在火区下方开采时,沿倾斜留足1020 米的隔离煤柱(当煤层倾角变化大于 45 度为 25 米)并编制回采措施报朝川矿、集团公司批准后,才进行回采。8、开采自然发火煤层巷道掘138、进时严禁用竹笆、梢子背帮背顶。9、矿井周围的矿井开采情况在开采前必须调查清楚,对开采深度较大的矿井必须设置砖石密闭,黄土填实或注浆。10、采区内通风设施(如风门、密闭)应设置在围岩坚固、地压稳定的地点,并保证严密不漏风。12、在布置新水平和下部采煤工作面时严禁利用遗留风眼作为回风巷。13、掘进煤巷过程中因发生冒顶,棚梁上的浮煤应采取注浆或注石灰水等措施,防止煤炭自燃。15、回采工作面出现有CO气体,有发火征兆时,可以采用均压通风,调节风压等措施,但必须写出措施报朝川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并做好调压后观察工作,包括调压后的风量、风压、漏风、气样分析等。16、矿井在编制采掘作业计划的同时,应根据生产139、采掘作业地点编制防灭火工作计划。(四)井下火灾处理1、井下从业人员当发现井下着火,有权迅速报告矿业主及整合矿井矿长,业主和矿长应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着火性质和地点进行处理。2、矿井火灾处理工作应由整合矿井矿长、总工程师担任总指挥,参加处理火灾的人员应服从指挥,任何人不得干预火区的处理工作。3、处理火灾过程中应指派专人负责检测火区气体成分和井下风流的变化状态,并定时定点地观测结果及时报告矿井灭火指挥中心和井下灭火总指挥。4、井下电气设备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如干粉灭火器等进行灭火,严禁用水直接灭火。5、井下火灾处理时,工作地点的空气中各种气体成分符合煤矿安全规140、程规定和瓦斯浓度在2%以下时,非救护队人员可在进风侧处理或直接灭火。6、火灾在处理过程中严禁改变通风系统、风量或风流方向,只能在可能情况下采取降压措施,但必须监视火区气体的变化情况,当瓦斯浓度超过2%时,必须解除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7、井下火灾不能采取直接灭火时,应采取封闭方法,封闭火区时,用不燃材料砌筑密闭。8、封闭火区时,应先封闭火区相关连的供风系统,简化火区系统,然后再由救护队同时封闭火区进回风巷的密闭,并迅速撤离灾区。9、火区封闭的全过程,必须有救护队待命。救护队施工时,必须一个小队工作,一个小队井下待命,一个小队在地面待命(共计三个小队)。(五)火区防爆1、在抢救火灾处理中,严防141、瓦斯积聚,要采取措施防止风流变化、倒转,严格控制瓦斯浓度确保灭火人员安全。2、尽量减少火区内的人员,参与运料人员,在运完后迅速离开,整合矿井要指定专人负责清点人数并向火区指挥领导小组报告。3、当火势较大,用水直接灭火时,先从火源周围慢慢向火源中心供水,切不可用水直接向火源中心灭火,以免引起火灾气体、瓦斯和水分解氢气爆炸。4、火区封闭后,24 小时以内禁止人员进入灾区工作或检查,只有在24 小时后,由救护队人员沿进风侧至回风侧依次对火葬区封闭进行检查,48 小时后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恢复工作的计划。5、火区有爆炸危险时,必须先采取防爆措施尔后打电话,预先在火区的进回风巷中设立隔爆墙,隔爆墙的142、长度不小于4 米,24小时视火区稳定后,方能设置永久密闭或采取先封进风,后封回风的方法,减少火区的爆炸危险。6、永久设施的施工必须由救护队进行,永久设施必须安装取样管、注浆管、放水管和反水池,取样管和注浆管安在密闭的中上部,其余安装在密闭下部。(六)火区的管理、启封和注销1、每形成一个火区,都要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关系图,由矿井通风部门永久保存,此卡片建立在火区后10 天内报朝川矿。2、火区封闭,防火领导小组制定火区密闭观测,注浆等积极措施继续灭火工作,并作好处理和观测记录。3、井下永久性火区密闭的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凡属火区永久性密闭前都必须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的警示143、牌。2)发现密闭质量不好,闭温升高,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封闭的火区必须经常取样化验分析,掌握火区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5、火区的启封条件:1)火区内的 CO绝迹或稳定在 0.001%以下。2)氧气在 5%以下。3)二氧化碳在大量增加。4)火区内气温低于30或水温低于 25。6、火区启封前,应在启封的密闭外侧设置严密的锁封风门,由救护队员在保持封闭墙完好的状态下,进行启封和侦察火区内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的含量情况以及巷道的完整情况。7、锁封风门内应备足重新封闭的材料,如果发现火区内有异常变化和复燃现象时应立即重新封闭火区。8、启封火区的工作由救护队佩带呼吸器在锁封风门内进行,先将回144、风巷的密闭打开一个小口,进入火区侦察,其余人员应撤离火区。9、救护队员进入火区检查后,确无问题时,打开封闭风门,让火区气体在主扇负压作用下进行排放,待1 小时后,再由救护队员进入火区检查情况,确认无问题时,由指挥小组决定开启火区进风巷密闭。10、恢复正常通风后的火区,观察三天,三天内都要对火区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火区无复燃迹象后才能恢复火区内的修整和采掘工作,但要采取快采快封的措施。11、火区面积较大,封闭后火区稳定,要采取措施进行锁封,按启封密闭的方法,由救护队进行锁封。12、火区经处理以后,通过取样分析,判断火区火的熄灭,并符合熄灭条件时,可写出火区注销报告,报朝川矿核准。未写出火区注销报145、告的火区,都应该按照火区进行管理,启封后采完的火区,又无复燃即为自然注销的火区。二十六、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一)火工品管理制度1、依照火工品管理法、炸药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护好火工品,切实做好防盗和丢失现象。2、炸药库房工作人员必须对当天发放的火工品进行登记,发放人员恁采掘队长签署的工作单由放炮员持证到炸药库领取炸药,并在领料单和记录本上签字。3、严禁无放炮证人员到炸药库存领取炸药,否则追究发放人员和冒领人员刑事的责任。4、放炮员应根据当班工作任务需要的炸药量领取,当班剩下的炸药下班后如数交回炸药库,并注明交回的炸药和雷管数,在记录本上签字。5、对当班使用的炸药入井后分别存放在作146、业地点的炸药箱内,并回锁。对乱丢乱放造成炸药丢失的要追究放炮员的责任。6、因领用炸药多,需要其他人员协助运送炸药时,应由放炮员安排人员背送,但到地点后必须由班长和放炮员验收炸药数量。(二)爆破作业管理制度1、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才能担任放炮工作,并持证上岗。2、采掘作业地点在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瓦检员必须在场,并检查瓦斯。3、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放炮员必须按规定做好站岗工作,确保安全后才允许放炮。4、对炸药必须严格管理,不准乱丢乱放。5、严格执行装药制度规定的“九不装”和“十不放”制度。采掘作业地点经检查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0%和放炮地点147、附近 20 米内到 1.0%时,严禁装药放炮。6、放炮后半小时,必须由放炮员、班组长和瓦检员检查放炮地点附近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恢复工作。7、处理瞎炮必须当班处理完毕,严禁用镐创和用掏处理,必须在距瞎炮0.3m处重新打一个与瞎炮方位平行的炮眼装药放炮。并由放炮员收拾未爆炸的炸药和雷管交回炸药库。8、作业地点存放炸药和雷管严禁放在导电体和电经处。二十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危险化学品要求单独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制度。2、危险化学品实行登记制度,在购买和发放、领用、生产、销售等环节做好登记,对危险化学品实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温度、湿度、标志、耐火等级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备定期进行检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6、废弃包装容器一律不得出厂,由仓库统一回收,送有资质处理的单位处理。7、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出入库等相关的资料、记录要保存完整,并有专人负责。8、危险化学品的经销商必须有危化品经营资格,且每周向公司报告销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