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天硕教育培训学校招生部门工作管理制度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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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0321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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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市天硕教育培训学校招生部门工作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本校招生部门的工作制度,完善学校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章 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第一条 工作时间1. 7月1日至9月30日早8:00晚6:00和早11:00晚7:00倒班(以周为单位轮换)。2. 10月1日至6月30日早8:00晚5:00和早11:00晚6:00倒班(以周为单位轮换)。第二条 考勤管理1. 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如遇紧急事、突发事可酌情处理,迟到两次内不处罚,三次以上者(含三次)每次处以50元罚款。2. 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违者按旷工一日处理。3. 无故不出勤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日处以400元罚款,以2、此类推,超过三日(含三日),无条件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奖金。4. 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执行。病假需向人事部上交本人市级以上医院的病例,否则按事假处理。病假按日工资扣除,事假按日工资的双倍扣除。5. 婚假为7天(含周六、日),超过7天后按正常日工资扣除,但不得超过14天,逾期后按事假处理。6. 每岗位周休一天,根据岗位需求不同,休息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第二章 工作制度及细则第一条 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热情、真诚,热爱、尊重每一位来访者,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民族、家庭背景、学习成绩和样貌等因素歧视来访者。并与来访者建立平等友好的咨询关系。第二条 接打电话时要使用礼貌用语,做好电3、话记录并及时整理咨询者的信息按时回访,告知咨询者最近的培训动态了解详情,做好分析与总结。第三条 咨询电话登记表、来访者咨询登记表、要每天登记,学生档案要在每月规定时间内上交,做好电子档的保存与备份。第四条 接到电话或来访者的咨询后,应在三天内进行电话回访。第五条 每天上课前要检查学员证,避免有学员发生蹭课现象。第六条 积极配合主管领导工作,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第七条 执晚班的员工网站QQ必须在线,应及时、准确的回答咨询者提出的问题(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第八条 要不断的学习,积累经验,了解学校最新动态。第九条 从学员培训开始到学习结束,咨询顾问要全程跟踪服务,解决学员的各种问题,如:继费、退4、费、教材缺页、收据、发票等各事项,避免与学员产生纠纷,如因各校区处理不当有学员投诉,投诉一次罚款200元,绩效考核为0,三次以上开除。第十条 学员交费前、交费后都必须有春天般温暖的服务。第十一条 恪尽职守,工作时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玩游戏、聊QQ等,违者处以50元罚款。第十二条 工作时间不允许趴在桌子上睡觉,违者处以50元罚款。第三章 电话使用制度第一条 工作时间不允许用单位电话或私人电话接、打私人电话,也不允许用微信或其他短信形式闲聊,违者视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三次以上屡教不改者按开除处理。第二条 工作时间不允许用单位电话拔打、接听声讯台如168台等,违者处以500元5、罚款。第三条 工作时间不允许占用单位电话谈私人事情,也不允许用单位电话接听私人电话致使单位电话占线,违者处以500元罚款。第四条 各校区之间禁用招生电话闲聊。第四章 日常教务管理制度第一条 每月25日前排好下月新开班日期,并及时主动上报给办公室85611192,如逾期不交者,处以50元罚款。第二条 每月28日前将月末报表、教师课时统计表上交出纳,如逾期不交者,处以50元罚款。第三条 新班开课时提前三天通知任课教师。第四条 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及时反馈教师和学员的意见和要求。第五章 着装、仪表第一条 上班时间必须穿工装、化淡妆,违者处以50-100元罚款。第二条 上班时必须佩戴单位的工作牌,违6、者处以50-100元罚款。第三条 工装保持整洁,不配带夸张的手饰。第六章 接待与登记制度第一条 接待咨询电话与来访人员要主动、热情、耐心,微笑服务,学会先倾听,后解答,做到正确引导,耐心讲解最终达成课程销售;与学员交流过程中态度要温和,使用礼貌用语,禁用粗俗语言,不得与学员发生任何冲突(如语言、肢体、情绪等)。第二条 完成校区领导下达的指标,不断提升业绩并完成总的工作指标。第三条 了解并收集学员、准学员信息,并提出相应的招生对策或招生解决方案。第四条 与已有学员建立长期、稳定的友好关系。第五条 根据学员需求组织内部资源为学员提供个性化服务。第六条 参与实施和完成内部研究项目,实现专业领域与咨询7、领域的知识创新。第七条 解答问题要专业、准确无误,并了解准确学员到本校的乘车路线;对学员资料登记及保管要详实、准确、认真。第八条 接待学员时要全面灵活的介绍学校和教师教学特点、特色。第九条 弘扬学校文化,构建和谐校园,不做有损学校形象的事情。第七章 卫生制度第一条 各分校招生工作人员负责打扫微机室、教室及办公室的卫生,并督促学员保持卫生。第二条 室内空气清新、地面无废弃物、垃圾桶要及时清理。第三条 桌子、椅子、柜子、其他办公家具各部位无污渍。第四条 窗台、桌面及其他平面无其他杂物。第五条 各校区综合卫生必须每天打扫一次,违者处以50-80元罚款(两人平分)。第八章 财务制度第一条 严格执行财务8、制度,品行端正;对现金、存款、存款单据、发票所反映的情况应真实、一致。第二条 发票应由学校指定人员保管,开据时应认真填写,仔细复核,姓名、日期、科目、金额无误,并由经手人签字后开据方生效(无经手人签字之票据,在现金金额与票据相符情况下罚款50元)。第三条 作废的发票应及时加盖作废章,并保证一、二、三、四联完整无缺。第四条 不得收取学费及考务费后不开发票或不作收入记录,不得自行损毁发票(违反此条例者按情节轻重作处罚)。如有以上现象,每张发票至少处以400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第五条 当月票据必须当月上报并交出不得私自扣压、积攒,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报税,如有因遗漏票据或私自扣9、压而耽误学校报税,由责任人承担。第六条 调动校区及工作职务或离职时应主动与交接人做好日常工作和财务工作的交接手续,并签好交接单,以明确责任。第七条 各校区账务必须日清日结,当日收款当日存(存款时间为每日下午3:00-5:00之间)。第八条 学会准确无误辨别假币,收支假币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第九条 不允许与学员之间有任何私下交易。第十条 认真管理现钞,现钞盘亏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第十一条 收取学费后,将学费存放在固定的抽屉里或卷柜里,不得当着学员面直接放入自已的衣兜里或钱夹里。第九章 教材和考试资料的保管制度第一条 每月月底盘点教材库存数,与月初票据余额核对,丢失任何一本教材按10、人民币400元罚款。第二条 考试资料每月月底盘点,与月初余额数量核对,不一致或丢失按考试资料售价赔付。(注:如可明确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各分校招生工作人员共同承担。)第十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 各校区固定资产由校区负责人保管,每二个月盘点一次。第二条 对固定资产的毁损和丢失,校区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上报给学校,并明确责任,由责任人赔偿;如校区负责人没有在第一时间上报或根本不知情,说明校区负责人工作不认真,在此种情况下由校区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流动必须有校长的命令,否则不允许任何人调换、搬运。第四条 经校长同意后,搬运人搬固定资产时也要出示文字证明材料11、留给资产流动的校区(文字材料上要清晰明了地反映资产的来龙去脉、经手日期及经手人)。第十一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本人经手的单位钥匙不允许私自配给他人使用,丢失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给内勤。第二条 下班之前应确认门窗已关好,水、电开关已关闭,办公室已无任何正在运行的电器设备。第三条 电源使用后应及时断电。第四条 禁止向垃圾筒内投入火种。第五条 任何员工不允许私带电器设备在学校使用,如电饭锅、电水杯、小太阳、热的快等,一旦由于以上原因引发火灾,责任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及其经济责任。第十二章 试用期员工制度第一条 新员工试用学习期为三个月。第二条 在试用学习期间请假,则试用期顺延。第三条 试用期间内,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对学校正常运作造成影响的,视情况扣除部份或全部工资。第四条 新员工有三天的无薪培训,合格者正式进入试用期。第五条 试用期员工要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六条 试用期间内,不参加绩效考核评分。第七条 试用期满后要上交转正申请书,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才可正式上岗,如考核未合格本人有意愿继续接受培训试用及学校方也认为该员工经过更长一断时间可以培养出来,经双方协商可继续试用学习。本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以上工作管理制度。本制度颁布之日起即刻执行。沈阳市天硕教育培训学校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