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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后勤管理制度汇编183页
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后勤管理制度汇编18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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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地** 编号:1277798 2024-12-16 180页 742.54KB
1、行政后勤制度及岗位职责汇编xx医学院附属医院xx医院xx县人民医院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目录第一章 行政工作制度7第一节 行政管理7一、医院工作人员守则7二、医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7三、临床行医十个严禁9四、医务人员医德规范9五、医德教育和医德考评制度10六、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10七、社会监督制度12八、行政会议制度12九、医院总值班制度14十、医院请示报告制度14十一、医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14十二、医院信息公示制度15十三、院务公开实施办法15十四、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18十五、信访工作制度19十六、文件管理、拟办、阅批、催办制度19十七、公章使用管理规定19十八、医院接受媒体采访制度2、20十九、机动车辆管理规定21二十、标识和布告管理制度22二十一、档案管理制度23二十二、医院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25二十三、档案利用制度28二十四、档案保密制度29第二节 人事管理制度29一、关于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的管理规定29二、员工退休制度31三、退休医务人员返聘管理制度32四、员工年度考核工作制度33五、中层干部考核制度33六、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制度34七、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首次评聘的规定35八、医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36九、医院加强人事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41十、医院应急人力资源调度管理方案42十一、员工聘用制度43十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定管理办法47十三、专业技术档案管理3、制度47十四、人员配备规定48第三节 信息管理49一、信息管理制度49二、信息科信息保密制度49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50四、信息科机房管理制度50五、医院信息系统培训制度51六、计算机管理专业人员上岗制度51七 教育培训制度52八 信息科人员考核制度53九 信息科人员离岗制度53十 信息科人员录用制度54十一 信息科授权审批制度55第二章 党群工作制度55第一节 党务工作56一、医院党建工作制度56二、党员干部廉洁勤政制度56三、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若干规定57四、学习会议制度59五、党务公开制度59第二节 纪检工作59一、医院纪检工作制度59二、处理来信来访制度60三、谈话诫勉制度60四4、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监控办法61五、医院设备物资采购实施办法62第三节 群团组织工作64一、工会工作制度64二、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65三、医院团总支工作制度67第三章 后勤管理制度68第一节 设备管理68一、设备科工作制度68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68三、计划购置审批制度69四、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制度70五、采购管理制度70六、卫生材料管理制度71七、植入性材料管理制度71八、首次来院供货商资质审核制度72九、进货验收制度72十、使用登记、保管制度73十一、仓库管理、储存及养护制度73十二、医疗器械出库复核管理制度74十三、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74十四、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74十五5、维修与预防性维护管理制度75十六、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75十七、报损报废制度76十八、损坏遗失处理制度77第二节 安全保卫制度77一、治安保卫制度77二、保安工作制度78三、治安保卫工作条例78四、保安人员巡视检查制度80五、防火安全制度81六、消(监)控室工作制度81七、医院车辆安全(消防)管理制度82第三节 总务管理制度82一、医院新建房屋及建筑物接管验收管理办法82二、物资采购、供应规范及流程84三、被服管理制度85四、工作服管理制度85五、微波炉使用管理指导意见85六、污水处理制度86七、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87八、医疗废物管理制度87九、医院水、电、气管理制度88十、集体宿舍管理制6、度89十一、中央空调(空调)的使用管理规定89十二、取暖器使用管理规定90十三、后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0十四、维修组工作制度91十五、锅炉房工作制度92十六、电梯安全运行操作制度92十七、总务仓库管理制度92十八、仓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93十九、收发室(图书室)工作制度94二十、洗衣房工作制度95二十一、太平间管理制度95二十二、绿化管理制度95二十三、物业公司保洁员工职业道德96二十四、物业公司保洁员工工作制度97二十五、 医院节能管理制度97二十六 电工工作制度99二十七 电梯管理制度99二十八 后勤值班制度102二十九 木工班工作制度102三十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103三十一 总务科技术工7、人培训复训制度103三十二 总务科工作制度103第四节 基建管理制度104一、基建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104二、基建项目安全责任制度105三、工程资金管理制度106四、工程联系单审批制度107五、基建科廉政制度107六、医院基建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制度108七、基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09八、 基建科工作职责111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111一、预算管理制度111二、医院内部控制制度113三、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制度115四、财务收支管理制度116五、资金审批制度117六、货币资金管理制度119七、财产物资管理制度120八、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125九、医院物价管理制度127十、滨医附院xx医院(xx县人8、民医院)收费退费管理制度131十一 内部审计制度133十二、会计管理制度134十三、成本核算管理制度143十四、医保管理工作若干规定146十五、医院工会财务管理制度147十六、禁止设立“小金库”管理规定147十七、医疗欠费管理暂行规定149十八、挂号收费工作制度149十九、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150二十、 会计信息管理制度150二十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152第五章 岗位职责154第一节 医院职责范围154第二节 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54一、院长职责154二、业务副院长职责155三、行政副院长职责155四、办公室主任职责155五、人事科科长职责156六、门诊部主任工作职责156七、医务科科长9、职责156八、护理部主任职责157九、公共卫生科长职责157十、药剂科科长职责158十一、质控科科长职责158十二、基建科长职责158十三、物业监管科科长职责159十四、国有资产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159十五、财务科科长职责159十六、物业公司科长职责160十七、膳食科科长职责160十八、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职责160十九、科教科科长职责161二十、信息科科长职责161二十一、审计科科长职责161二十二、老干部科科长职责162第三节 各级各类医疗技术人员岗位职责162一、临床医师岗位职责162二、临床护理岗位职责164三、医技、药、卫人员岗位职责167第六章 委员会及各类组织制度169第一节 各委10、员会制度169一、学术委员会169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169三、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170四、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170五、感染管理委员会171六、药事管理委员会171七、输血管理委员会172八、病案管理委员会172九、医学伦理委员会173十、设备(物资)管理委员会173十一、继续教育委员会174十二、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174十三、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174十四、医疗废弃物管理委员会175第二节 各类组织制度175一、行风建设及医德医风考核领导小组175二、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176三、中层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176四、医保新农合管理小组职责177五、物价管理小组职责177六、健康教育领11、导小组178七、爱国卫生领导小组178八、综合治理领导小组179九、设备质量管理小组179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小组179十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180 第一章 行政工作制度第一节 行政管理一、医院工作人员守则1. 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 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3. 发扬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关心、体贴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4. 遵纪守法,规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5. 服从组织,关心集体,谦虚诚实,团结协作。6. 以“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为宗旨,对工作极端12、负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7. 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8. 举止端庄,作风严谨,平等待人。9. 遵守医学道德,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10. 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整洁肃静。二、医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1. 职工素质1.1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学习政治法律,提高法律意识,做到依法守法,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坚决抵制歪风邪气。1.2 自觉维护医院声誉,言行顾及医院形象,想医院所想,具有良好的主人翁意识,努力为医院的发展奉献一切才智和精力。1.3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关心集体13、,顾全大局,服从组织。1.4 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勤奋上进,谦虚谨慎,廉洁自律。1.5 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情绪稳定,责任性强,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1.6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2. 职业道德2.1 爱病人,爱岗位,爱医院,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2.2 忠于职守,一丝不苟,慎独自律,以身作则,不以工作之便收受吃请馈赠谋私得利。2.3 救死扶伤,为民服务,急病人所急,因病施治,善待患者,合理检查和合理用药。诊断符合规程。2.4 尊重病人人格和权利,提供知情服务,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年龄、职业、地位、财产状况,均一视同仁,平等相待。2.5 14、严守医密,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泄露病人隐私。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不有意贬低同行,抬高自己,严格执行职业纪律。3. 纪律责任3.1 遵守医院工作时间,培养提前上班习惯,准时应诊办公,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不串岗脱岗。严格请假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3.2 上班时间不吃零食,不用餐,不干私活,不陪岗闲聊,不看文艺类书刊。不从事与本职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在医疗场所吸烟。3.3 自行车、摩托车、汽车按规定整齐停放。3.4 爱护国家财产及医院公物,妥善保管使用,厉行节约。爱护院内绿化,主动劝阻不文明行为,维护医院安全利益。3.5 严守医院档案、医疗、科研机密。3.6 医技科室想方设法缩短各种检15、查预约日期,力争快速检查,准确及时报告,减少病员等候时间。病区科室尽最大可能地提高诊疗质量,缩短病人住院床日,降低病人住院费用。3.7 行政、职能科室要努力做好协调、保障、服务工作。3.8 后勤、设备部门要通力协作,主动配合临床、医技科室,确保院内设备、器械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故障。定期保养检查,保证全院气、电、水按时供应。4. 仪表礼节4.1 职工上班应精神饱满,衣冠端庄,仪表大方,工作衣帽穿戴整洁,醒目佩挂服务胸牌。4.2 上班不穿拖鞋,不穿有钉皮鞋,不戴戒指、耳环、不涂指甲油,不浓妆艳抹,不长发披肩。4.3 不穿工作衣逛街,不穿隔离衣进食堂。4.4 举止大方文雅,动作轻柔,不应行为不端,16、作风鲁莽,庸俗不检。不在医疗场所高声喧哗、嬉笑打闹。4.5 接待病人主动热情,和蔼宽容。语言亲切文明,称呼得体大方。4.6 尊重他人人格,谦恭礼让,作风严谨,自尊自爱。5. 语言态度5.1 语言文明,尊重对方,称呼准确,用词贴切,善于运用“请”、“您”、“对不起”、“谢谢配合”等文明用语。禁止使用让人感觉不尊重的命令式的和无称谓的语句。5.2 理解、体谅对方,讲究医用语言艺术,不刺激对方,不激化矛盾。善意启发对方,消除病人的心理压力和不稳定情绪,禁止使用侮辱人格、讽刺挖苦等语句。5.3 回答病人及家属的询问要耐心诚恳,回答语句要通俗易懂。5.4 一切为病人或家属着想,解释问题耐心,语气和缓,尽17、量消除对方忧虑,禁止使用不耐烦、生硬的语句。5.5 理解、同情病人及家属的就医心理,细心周到,认真负责,不冷推硬顶,避免争吵、纠纷。5.6 设身处地从对方需要出发去考虑问题,尽量能提供方便,帮助解决困难,不敷衍了事,不拒诊推诿。三、临床行医十个严禁1. 严禁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2. 严禁以介绍病人入院、检查、手术、治疗为理由而收取红包;3. 严禁私自为药品经销单位或个人代开、代售药械或要求病人到指定药店购药;4. 严禁设立或收取药械生产或经营单位发放的“临床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统方费”等形式的变相回扣;5. 严禁为药品生产、经销单位登记、统计医生处方18、或为此提供方便;6. 严禁擅自收费、不合理收费或乱收费;7. 严禁以介绍、转诊患者为由收取“介绍费”、“转诊费”等形式的回扣;8. 严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物代药”;9. 严禁涂改、伪造、销毁病历;10. 严禁擅自接受新药临床观察及新药推广。四、医务人员医德规范1. 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2. 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提供知情服务,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3. 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4. 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5. 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19、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6. 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7. 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五、医德教育和医德考评制度1. 医院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2. 医院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德档案。3. 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4. 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相结合,其结果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5. 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医德考核成20、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六、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制实施纲要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纠风工作要点,结合滨医附院xx医院(xx县人民医院)实际,进一步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方面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特制定本制度。1.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1.1 重大事项决策:1.1.1 医院的办院方针、指导思想、培养目标;1.1.2 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基21、建、后勤管理等重大事项;1.1.3 部门和科室岗位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1.1.4 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1.1.5 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进人计划、年度医疗设备及物质采购计划;1.1.6 涉及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和有关办法;1.1.7 国内外重大合作、交流事项以及选拔派遣员工出国进修学习等;1.1.8 重大问题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决策;1.1.9 其他应当提交讨论的重要问题。1.2 重要干部任免: 1.2.1 医院中层干部任免、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的调整、聘用等; 1.2.2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用;1.2.3 高级专业人才的引进;1.2.4 确定中层后备干部人选、学科带头人与后备学科带头人人22、选。 1.3 重要项目安排: 1.3.1 医院发展和基本建设规划; 1.3.2 合同标的50万及以上的基建、安装工程项目; 1.3.3 总务物资、医疗耗材、固定资产(含医疗设备)标的1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 1.3.4 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1.4 大额资金使用:一次性投入在10万元及以上的资金运作。 2. “三重一大”事项应遵循的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党总支会议或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医院领导集体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2.1 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讨论的问题,必须有应参与人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当不同意见相持时,23、应暂缓作出决定,经充分酝酿后,再进行表决。2.2 实事求是原则:必须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有利于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2.3 合法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4 保密原则:对未通过和有限定范围的,不得擅自传播。 3.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3.1 重大事项决策程序。3.1.1 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政策,结合医院实际,经过充分协商和酝酿,拟出具体方案。3.1.2 提交党总支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下发实施方案。涉及医院发展规划、重要制度实施、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3.2 重要干部任免程序。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采取24、民主推荐与组织任命相结合的选拔方式进行,其主要程序是:拟定公布职数公开报名、民主(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竟聘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由党政领导进行任前谈话发布任命文件。3.3 重要项目安排程序。 3.3.1 通过职能科室分管院长院长办公会这一流程,提出立项报告。 3.3.2 由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招投标章程,审查招标立项工作,组织落实招标事宜,向院长办公会通报招标结果。3.3.3 凡重大项目招标,需要进行全面考察,写出考察论证报告,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进行监督。 3.3.4 重要项目具体要求: A.药品参加省招投标中心统一组织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行网上采购;B.基建项目50万以上(包括50万25、)的按预标执行程序审批,并委托县招投标中心等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C.总务物资采购10万元以上(包括10万)的实施院内招标;D.凡购置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会同使用部门进行论证,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医院招标委员会招标。3.4 大额度资金使用程序。 3.4.1 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方向、额度;3.4.2 财务科科长审查,签署审查意见;3.4.3 分管领导,审阅,提出具体意见;3.4.4 院长办公讨论通过;七、社会监督制度1. 医院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2. 每月向病人发放意见征求表,进行满意度调查。3. 聘请社会监督员,每年1-2次召开座谈会,征26、求意见。4. 建立医院与医疗联系单位的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单位的反映和意见。5. 医院实施下列公开制度:5.1 上岗人员必须佩戴有姓名、照片、职务(职称)的胸牌。5.2 公开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规范上墙。5.3 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5.4 实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门诊病人费用清单制。5.5 公开专科门诊姓名、职称、门诊时间。八、行政会议制度(一)党总支会议1时间:每季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2参加人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院办主任、党办主任。 3主持人:院长或党总支书记(根据会议内容由院长、书记商定) 。427、议事范围: 41 研究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工作部署。 42 研究决定医院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医院业务工作的重大事项以及本单位重要规章制度。43 研究决定医院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等重要事项。 44 研究向院长办公会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落实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 45 研究决定医院的机构设置及调整、职责分工、职能划分等事项。46 研究决定干部的选拔任用和人员调配、任免、奖惩等有关事项。 47 需要党总支会议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院长办公会1时间:每周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2参加人员: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办公28、室主任、工会主席。 3主持人:院长。 4议事范围: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医院重要工作。 41 传达、研究、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卫生局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研究确定本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年度工作重点,研究通过本单位规章制度和业务工作制度。42 研究通过全局性、综合性文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意见等。 43 研究本单位工作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准备事项。 44 研究解决医院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讨论决定有关对策。 45 研究确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资金安排、使用及执行情况;基本建设项目、有关重大业务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的资金安排以及规划和实施;有关奖金分配和职工福利等重大事项。429、6 研究确定本单位科室与专业的设置、调整方案、学科建设和有关人事安排。 47 研究处理本单位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8 研究其他需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三)院周会1时间:每周召开一次。2参加人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各职能科室和管理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及护士长。3主持人:院长(或受委托的副院长)。 4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指示,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任务。 (四)科周会1时间:每周一次(或二周一次)。2参加人员:全科职工。 3主持人: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主持。 4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指示和院周会精神,布置相应工作。 (五)病区晨会1时间:每日早晨上班15分钟内召开。2参30、加人员:病区医护人员。 3主持人:由病区负责人或护士长主持。 4会议内容: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六)病区医患座谈会1时间:每月召开一次。2参加人员:病人(或家属)代表、病区医护代表。 3主持人:病区护士长。 4会议内容:听取并征求住院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交流感情,增进了解,加强医患沟通,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做好记录。(七)职代会1时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主持人:由工会负责人主持。 3参加人员:医院职代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特邀代表。 4会议内容:审议院长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审议通过医院管理的有关规定31、。 九、医院总值班制度 1医院总值班人员由院领导和职能部门、管理科室负责人组成。总值班负责处理医院24小时内非办公时间的医疗、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有关未办事宜。2医院总值班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抢救任务,立即报告院领导,并负责组织协调。 3医院总值班负责检查值班工作人员在岗工作情况。 4医院总值班要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总值班工作记录,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或需调班,需经办公室同意。5医院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保证通讯联系畅通,总值班联系电话6320470(内线8470)。 十、医院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32、请示报告: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2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等首次临床应用时。3紧急手术而病员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发生严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群体事件或严重医疗纠纷时。7发生药品、器材或其他物品丢失或损坏,且数额较大或发精神麻醉药品丢失时、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8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9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援外任务时。 10参加院外进修学习,33、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十一、医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1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11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或所联系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1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后勤保障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及时提出及落实整改意见,改进工作。13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2医院领导行政查房。 21医院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定期参加行政查房,重点检查医疗、护理、行政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科室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34、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23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内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3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3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召开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工作会议,并有记录。3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3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十二、医院信息公示制度1医院信息公示是医院的责任,医院35、公示的信息做到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2医院信息公示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医院重要信息。 3利用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如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费用等。4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 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5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做到由专人负责和定期更新。 十三、院务公开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推进医院科学决策、民主监督、依法行医运行机制,加强医患沟通,促进行风建设,强化约束机制,构建和谐医院,特制定医院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实施办法。(36、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1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推行院务公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围绕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措施,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探索建立院务公开的长效机制。通过实施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内部职工监督,促进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2院务公开遵循的基本原则。 21 注重实效。院务公开的内容,重点是社会公众最关心的医疗信息和职工最关心的医院事务,讲求实效和时效,不搞37、形式主义。22 简捷方便。院务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便于社会公众查询、患者就医和职工知情。 23客观全面。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医院院务,原则上都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3院务公开的工作目标。 31 公开内容逐步详实,落实社会公众和医院职工的知情权。 32 公开程序逐步规范,使之成为医院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33 公开效率逐步提高,充分科用现代信息技术,畅通与社会公众、与患者、与医院职工之间的沟通渠道。(二)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1医疗服务信息。11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38、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及门诊、住院各科室的布局和应急疏散通道。112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113 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流程。114 医院职工上岗时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2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常规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或提供价格查询服务。3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31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32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4向患者公开的主要内容。 41收费信息。 411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单”制度,每天向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412为门诊39、病人提供费用清单。 413病人查询医疗费用的程序、方式等。 414.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服务。 5向医院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51重大决策。医院改革、建设与发展的规划、方案、年度计划及实施情况;培养人才等政策、规划和实施细则;临床科研、技术创新、专科建设的发展战略和实施细则。52组织领导。院领导分工和议事规则;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则;职能科室工作职责、程序、规范;职能部门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等。53财务收支。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业务收支、经济效益情况;单位招待费用,福利费,水、电、气、交通等公用经费。54收入分配。职工的年收入;职工薪酬体系。55人力资源。岗位设置,岗位评40、聘、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新职工招聘、人才引进的政策和程序;职称晋升、评聘和解聘、评先条件及程序。56招标采购。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改项目方案;购置重大医疗设备论证情况;基建项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等按规定实行招标采购的情况。57医疗质量。医疗事故、纠纷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处理结果;医生不当处方检查点评情况;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58党风廉政。领导干部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廉洁准则;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学习的情况;处理行风投诉的规则、结果;受理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三) 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性质、范围和特点,采取以下二种公开方式:1对社会公众41、和患者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11 在门诊大厅设立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计算机查询台、医院网站等,患者可随时查询所需要了解的内容。12 在门诊各科室、各科住医院以及挂号收费处等服务窗口的醒目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公开本科室或窗口的人员情况、技术特长、设备性能、服务项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就诊程序。13 门诊服务台发放便民服务卡、就医指南、宣传手册等资料。14 医院通过本院网站或政府官方网站登载院务公开内容。15 设立院长信箱,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6 住院病人出院后进行电话回访,给予健康指导服务,并根据需要做好上门随访服务。2对内部职工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21 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载体,42、研究、审议、通报医院院务内容。职代会闭会期间充分发挥职工代表作用,加强对院务内部公开的协调、传达和反馈。22 利用院务公开栏、院内局域网、院长办公会、院周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推行院务公开的工作措施医院健全院务公开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医院成立由纪检、工会等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以确保院务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1医院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院务公开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2积极稳妥地推进院务公开的各项工作,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讲究实效;在时间上采取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对与职工利益较为密切的事项43、随时公开:在内容上根据“院务公开”实施办法,医院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做好院务公开相关内容的汇编工作,并报送医院院务公开办公室。3严格院务公开的程序,建立院务公开信息的审核、更新、维护规程。医院院务公开办公室按照对内、对外公开,长期、临时公开,固定、流动公开的原则分类制订院务公开目录。凡涉及重要的院务公开内容必须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方可发布并及时更新。十四、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为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加强医院管理,切实保障患者、医院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特制定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1医院成立“院务公开”44、监督检查小组和办公室。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由纪检、党办(监察)、工会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总支纪检委员任组长,下设院务公开监督办公室,由党办负责。2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职责。 21负责对重大事项公开前的审核。 22每季度安排一次院务公开检查,对院务公开各职能科室(部门)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在院长办公会议中通报,提出具体整改意见。23 检查职工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 24 应用多种形式通报监督检查情况,每年在职代会上向职工代表报告院务公开的工作情况。3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办公室职责。 31做好院务公开监督检查的组织协45、调工作。 32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和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3协助处理院务公开的投诉问题,适时告知处理结果。4将院务公开工作列入科室和个人目标责任制考核。 医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做到重大事项在职代会上公开,重要议案随时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并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院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医院将院务公开工作列入科室及负责人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十五、信访工作制度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需求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借助信件(或来访来电)询医问药、寻求帮助的情况日趋增多,特制定如下信访工作制度。1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政策和医46、院各项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热情细致地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接待工作。坚持首访负责制,对来访人员不推捼,弄清来访情况后按业务归口转办,并做好交接工作。 3院办公室收到人民群众来信后,有关医疗咨询的信件,由医务科或有关科主任予以回信;有关医疗纠纷的信件,由医务科、门诊部或护理部处理答复;有关职业道德方面的信件,由党总支办公室处理答复。4讲究信访工作实效,不拖拉。凡是群众来信,不管是投诉或医疗咨询等,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5原则上所有来信在一周内予以处理,如涉及较复杂的纠纷或特殊情况(如当事人外出等),可适当延后,但不超过两周。6建立来访工作记录,注意收集各种信访47、信息,对带有倾向性、政策性和直接影响医院声誉的案例,应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十六、文件管理、拟办、阅批、催办制度文件的收发、阅批、执行、催办工作是医院实施有效行政管理的重要途径,各级领导和部门必须执行如下规定:1由上级机关下发的各类行政、政工、医疗科研教学和后勤等方面的文件,由医院办公室签收登记,各职能部门和个人不能私自签收保管文件。2医院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各类收文的审阅,并按文件性质批送有关主管领导和部门传阅和执行。院级领导批阅一般文件不超过三天,重要文件立即批阅。3各职能部门对领导批示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抓好落实,落实后应将执行情况与原文件一并退还医院办公室。4院办文秘人员负责对文件批48、转及执行过程中的督促、检查,有权对延误工作的部门提出批评。 5执行文件批转过程中的签收、注销规定,对丢失文件、延误工作者应给予批评,对严重影响工作造 成损失者应向领导提出处理意见。6各类文件在转批过程中必须使用规定的纸张和书写工具,字迹工整。 十七、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公章使用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具有严肃的政务性和法规性,各职能部门必须设有专人管理并认真执行。印章使用规定如下:1使用医院、党总支印章,必须经院长、书记、副院长同意,经办公室主任核准,方可盖章。2凡属工作中形成的常规性报表、上报材料,应严格审核后盖章。 3职能部门公章使用,除常规工作外,应由各职能科室领导批准,特殊情况应报主管院长批准。 49、4院办、党办、医务、护理、财务、总务等部门应严格掌握部门印章使用,对重大事项应请示院领导批准后加盖公章。5印章不得携带出单位外使用,遇有特殊情况应由院长批准。 6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按规定认真填写审批人、盖印人、承办内容等项目。 十八、医院接受媒体采访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新闻报道工作,充分展示医院的技术优势与服务水平,树立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不断扩大医疗市场,特制订医院接受媒体采访制度。1医院办公室管理新闻媒体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各部门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非正常上班时间新闻媒体的采访,一般由行政总值班负责接待或安排。2新闻媒体来访前向院办提出采访申请,由院办50、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安排采访事宜。各科室、部门和个人均有积极配合媒体采访的义务和责任。3科室或个人收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当及时反馈院办,以便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文字稿件须经宣传科审核后统一刊载。4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必须提请院领导批准,有权威专家适时适地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避免新闻单位刊播不科学、不准确的信息而误导群众。5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医院职工一般不以公职身份擅自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51、受采访。如确实需要,应当征得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的同意,但不得以“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或护士”等形式向媒体透露一些不确定的核心信息。6医院良好形象的维护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全体员工要尊重记者的劳动。对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科室或部门应配合院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适时接受记者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医院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树立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7针对涉及医院全局、反映问题、批评或有争议事件的采访,有关部门、科室和个人发现有记者来访,要热情接待(但不安排采访或婉拒采访)并马上与院办或行政总值班联系,根据医院统一安排接受采访,给记者留下良好形象,充分调动记者关心、支持医院工作的热情52、。十九、机动车辆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医院车辆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程序,特修订医院车辆管理若干规定:1车辆日常管理11医院车辆由办公室和急诊科负责相关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12行政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及调度,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负责报车。医院行政用车范围: 医院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市内外会议或公务活动,以及经分管院领导批准的其它特殊情况等。13 公务用车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县外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县内用车提前半天),以便办公室统筹安排。办公室按照院领导优先用车原则派车,在报车时及时填写用车记录表。14 驾驶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做好车辆的清洁、保养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车辆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驾53、驶员平时要保持通信畅通,必须按照出车通知的要求、事件、地点准时出车。15 医院县外公务用车完成后,应妥善保管派车记录。每月月底上交,同时标明车辆总里程数,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车队队长及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报销相关费用。16 医院车辆无公车出车任务时,应停放在指定车位,不得随意停放院外。如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及私自出车的按照医院奖惩条例处理。非公务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所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医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车辆安全管理21 医院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22 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54、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23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24 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件。 25 所有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驾驶员须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26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3车辆油料管理31 医院车辆加油定点在定点加油站。由医院办公室统一印制油票。32 车辆外出途中需要加油,所购油料发票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33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并给予解聘处理。 4车辆维修管理41 医院车辆必须在指定维修站作维修和保养。车辆55、日常维修、保养由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实施。凡预计超过1000元的维修,驾驶员应及时填写机动车修理申请表,由车辆管理负责人审核,并经车队队长确认同意,方可在指定地点维修。特殊情况在征得办院领导同意,维修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42 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出现故障需临时维修,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或车队队长同意),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43 汽车大修须经车辆管理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后,并提出车辆维修计划,经办公室主任提交分管院长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44 凡未按以上规定执行的,车辆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5奖惩办法51 医院对模范56、执行本规定,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52 医院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21 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提交奖惩小组讨论决定处罚。 522 驾驶员酒后驾车、擅自出车、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而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处理。523 驾驶员出车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 524 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造成被盗、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二十、标识和布告管理制度1 标识管理制度11标识包括导引标牌、科牌、禁烟标牌、温馨提示等。12标识是必须符合医院整体规57、划;位置及高度恰当,与周围环境保持和谐;行文正规,用字简练。13标识制作发布应与各相关部门协商、规划,作为医院建筑设计的一部分。14制作新标识时,需递交申请,经职能科室审批并得到院办室主任批准后统一制作。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私自制作发布标识。1 5院办室定期检查各种标识,保持标牌整洁完整。2张贴和布告管理制度21医院的所有张贴、布告都要经过科室负责人同意,由科室负责人报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通知院办室,由院办室统一制作。禁止私自发布。22张贴布告内容主要为医院事务、规章制度、健康宣教及与员工相关的信息。23张贴时间一般为1个月至3个月,长期张贴需经分管院长批准。24张贴位置:公示栏、布告栏及其它经同58、意的区域,以不影响交通、消防和安全为原则。25院办室有权取消超过有效期的张贴物,并取消未经批准的张贴。26放置临时海报架需经院办室同意。移动海报架由院办室统一管理,各部门使用时到院办室领用。27部门内的张贴和布告由部门负责人负责。二十一、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院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医院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卫生部制定的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医院档案是指医院在从事医疗、教学、科研及党、政、群团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对医院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59、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第三条 医院档案工作是医院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它有助于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维护医院合法权益,完整反映医院历史真实面貌。第四条 医院必须遵循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医院建设发展规划、计划管理和科技管理,列入领导的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制,列入本院各有关管理制度和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在档案机构、人员配备、经费、库房等方面给予保证。第五条 综合档案室应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积极开发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逐步达到和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第六条 全院职工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和利用档案的权60、利。每个职工对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向医院综合档案室或各科室兼职档案员移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归档案材料占为己有。并作为医院对科室考评内容。第七条 医院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部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制订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医院各科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3集中统一、科学规范、系统地管理医院有关档案,积极主动地为医院各项业务和管理工作提供利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4负责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本院形成的全部档案及有关资料。5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和安全,维护本61、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和利益。第八条 综合档案室应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确保档案安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逐步达到和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第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档案管理水平。第二章 档案管理组织体系第十条 医院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院的档案工作。第十一条 医院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库保管的原则,在医院档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档案室统一管理,即: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制度、统一指导和督查。 第三章 档案管理和库房设施第十二条 档案室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排列、登记、编目及必要的加工整理。第十三条 档案室对接收的档案62、,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划分保管期限和密级,对保管期限的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提出建议,报本部门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实施。第十四条 档案室应建立保密、鉴定销毁、借阅、统计、库房管理、档案保管期限表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以及不归档文件材料范围等项制度。按有关规定定期向上级档案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第十五条 档案室应定期对本院自存档案科室和预立卷科室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 医院必须为保管档案提供专用的库房,库房面积能满足需要,库房门窗要坚固,设有防火、防盗、防有害气体、防潮、防温、防虫、防尘等措施。档案库房指定专人管理,以保证档案安全,延长档案寿命。第十七条 医63、院要有计划地为档案部门配备计算机、空调机、去湿机、防磁柜等设备,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与开放第十八条 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划分开放与控制的界线,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第十九条 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专利的档案,不得对外开放。第二十条 查阅、摘录和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需经档案部门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查阅绝密档案需经分管档案工作的行政领导批准。第二十一条 医院综合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院利用,其它部门查阅需持单位介绍信,经综合档案室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第二十二条 医院档案要为利用者提供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64、料。第二十三条 积极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对档案中的信息进行二次加工,汇编专题资料。第五章 档案鉴定、销毁第二十四条 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经医院档案管理领导小组鉴定,并提出审查意见,由综合档案室编制销毁目录,经分管院长批准后,由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单上签字。第二十五条 医院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本院档案鉴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六条 在本院档案管理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医院应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年终按院单项工作先进执行。(一)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以及现代化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65、二)将重要或珍贵的档案捐献给医院的;(三)对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敢于批评,表现突出的。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由医院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损毁、丢失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出卖、销毁档案的;(三)涂改、伪造档案的;(四)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五)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六)档案工作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院办负责解释。二十二、医院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66、范围(一)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凡是反映单位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感光磁性材料等均属归档范围。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1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12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13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本单位工作时所作的重要批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14上级机关转发本单位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2本单位的文件材料21会议材料:本单位召开的党、政、工、团会议、职代会、各种业务会议的会议计划、通知、代表名单、日程、报告、决议、总结、纪要、领导人讲话、67、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以及录像、录音、照片等。22本单位颁发的(包括转发或与其他机关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刷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23本单位制定、起草的材料、法规、规范、办法、工作程序。24本单位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与本单位的批复文件。25本单位及内部职能部门活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26本单位党、工、团和内部机构以及挂靠本单位的各种学术团体、编辑部等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27本单位成立、合作、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名单、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28本单位制订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文件材料。29本单位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年鉴、反映本68、单位重要活动事件简报、照片、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图片、影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210本单位(包括上报和下批)干部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团员、干部、职工名册、报表、纪律检查、治安保卫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退职、辞职、复职、离退休、复员转业、评残、抚恤、死亡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211本单位办理的干部、工人的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工会组织介绍信及存根。212按有关规定应归档的死亡干部档案材料。213本单位形成的各类专业统计年报、工作总结、计划、要点。214本单位财产、物资、档案等交接凭证、清册。215本单位形成的财务报表、69、凭证、帐册、审计、物价等文件材料。216本单位编印反映医疗质量、工作动态的工作等刊物定稿和印稿(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217本单位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218信息管理、学术活动、出国考察、国外专家来访讲学,以及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外事活动材料。219内容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领导的批示和单位处理报告、统计分析材料等。220本单位领导人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的与本单位有关的文件材料。3医疗技术方面31有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32医疗卫生长远计划,年度计划及工作总结。33医疗卫生工作报表及统计分析。34医疗技术常规、操作规程、质70、量标准等文件材料。35医疗质量调整和监督检查中形成的文件材料。36医疗事故、纠纷、突发事件所形成的鉴定书和处理意见及安全医疗形势分析,防范措施。37本院与指导单位协议书。38各种培训班通知、计划、教材、课程安排、名单、成绩等全套材料。4健康教育方面41本单位编制的文稿、美术摄影、作品、音像磁带。42社会医学调查研究、专题调查研究、效果评价材料。43卫生宣传、健康教育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5科研方面51科研、课题审批文件、任务书、委托书、协议书、合同、研究方案、专题报告、调研报告、研究人员名单、协作单位及人员名单、课题计划。52上级指示、专家意见、各种会议讨论记录、纪要、调研效果报告。571、3课题的原始记录、实验方案、实验报告、计算资料、数据分析、验证考研材料。54研究总结阶段的总结报告、科研报告、成果报告、成果申请书、评议书、鉴定书、获奖证等。55本单位新技术、新项目计划、总结及省级以上发表或交流的论文、证书。6基建方面61基建工程项目的请示及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合同、协议书、用地、购地证明书。62工程项目规划定点通知书、红线图及建筑、施工许可证等。63选址报告、工程水文、气象、地质等基础材料及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单及有关凭证材料。64施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计划及安装图纸、说明书及设计修改、变更等材料。65工程图纸会审纪要、工程概算、预算、决算。66钢材、砂浆72、等试验报告,施工质量自检和复检记录、安装记录、质量事故处理意见等。67竣工验收报告、基础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会议纪要、总结、全套(建施、结施、水施、电施及修改等)竣工图纸。68工程改建、扩建和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7设备仪器方面71申请购置设备仪器的请示、批复、论证、合同、协议、调拨单。72随机的全部文件材料(图片、图纸、各种说明书、合格证书、装箱单、电气安装图、备件图册、操作规程等)73安装、组装、调试及验收记录、报告、安装竣工图、技术和质量上的异议及处理结果等。74运行使用过程中取得的实验记录,在大、中修理记录、交接记录、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情况报告等,设备改进或改装的有关图纸及文件73、材料。75设备仪器报废的技术鉴定、报告及批文等。76设备仪器方面的各项总结、照片、报表及文字材料。8会计档案包括会计报表、凭证、帐册、工资名册等。9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包括晋升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学历、聘任、论文、奖罚材料、年度考试、考核成绩。10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的文件材料101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颁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102有关业务机关对本单位检查形成的重要文件。103同级机关的非隶属机关与本单位联系协商工作的重要来往文书。(二)不归档文件材料范围为了完整、系统地保存本院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各处载体档案,提高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根据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7274、7号文件规定,本院不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如下: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2上级机关任免、奖惩非本院工作人员的文件,普发供参阅、不办的文件材料。3上级机关发来供工作参考的抄件。4上级机关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5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6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电报草稿,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重要法规性文件,定稿除外)、铅印文件的各次校对稿(主要领导人亲笔修改稿和负责人签字的最后定稿除外)。7从正式文件、电报上摘录的供工作参阅的非证明材料。8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一般性表态、询问一般性问题、提出一般性建议或意见的人民来信。9本院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不应履行公文的行75、文、介绍信等。10本院负责人兼任外机关职务形成的与本院无关的文件材料。11为参考目的从各方面收集的文件材料。12参加非主管机关召开的会议不需要贯彻执行和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13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14外单位送来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不应抄报或不必备案的文件材料。15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底稿,已发表的论文历次修改稿(重大科研成果论文除外)。16本院各科组织的业务考核试卷。17重份的报表、证明等文字材料。二十三、档案利用制度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档案的依据和查考作用,为医院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1本院职工因工作需要,需查阅有关档案资料者,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办理查阅76、手续,可查阅有关档案。2密级档案只限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有关人员查阅,其它人员一般不予提供。3查阅档案一般应在档案室内进行。如因工作需要外借者,须办理好借阅手续,借期不超过一周,设备档案可在一月内归还,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归还的,应办理续借手续。4查阅档案者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翻阅、摘录与拟查内容无关的档案。5外单位来院借阅档案者,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写明借阅人的身份、借阅目的、范围等,经有关部门领导和档案室主任同意方可借阅。6借阅人员应负责维护被借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能转借和私自影印、复制,不得遗失、涂改、伪造、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注标记等。一经发现有以上情况者,及时请示院领导处理77、,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7借阅档案可根据利用者需要,摘录或复印有关内容,抄录或复印材料,需经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核对,证明材料须加盖院办室印章才能生效。8借阅会计档案,需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制度。9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和检查,确认无损,写明利用效果,然后注销。10本院职工调离医院时,应由档案室确认已还清所借档案,并签字后,方能办理调动手续。11借阅人员必须服从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借阅制度。二十四、档案保密制度为了加强保密工作,根据党和国家发布的各项保密条例、法规,特制定本院保密制度:1忠于职守,严守保密纪律。2不该知道的秘密不打听,知道的秘密不传播。3不得随意摘抄机密文件内容,不78、在私人笔记本上记录国家机密事项。4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机密事项。5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办理机密事项。6邮寄有密级的档案或文件资料,按机要通信办理。不得按普通信件邮寄。7复印机密文件、资料,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8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和库房管理制度。9档案人员调离工作时,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第二节 人事管理制度一、关于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劳动秩序,确保医院员工的合法权益,集中体现医院对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关心、关怀和关爱,根据xx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若干规定,结合xx医院工作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现制定xx医学院附属医院79、xx医院关于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的管理规定如下:(一)适用范围本院正式在职职工、退休返聘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和来院进修、实习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二)劳动纪律1、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劳动时间,正点进入工作状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旷工,有事请假。2、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准干私活,不准从事与医院工作无关的事项。3、排班表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改班者,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告知人事科。4、各科室(班组)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劳动纪律,健全科室考勤制度。每周六上午把相应科室下周排班情况报人事科,每月5日前把本科室上月考勤情况以档案中的姓名,据实报人事科。考勤情况要报全报细,把本科室所有人员的相关情况据实填写80、齐全,不得漏人漏项或运用不规范的称谓。5、滨医附院交流至xx医院人员的来院日期、离院日期和xx医院交流至滨医附院人员的离院日期、回院日期分别由医务科或护理部以正式通知的形式及时报人事科备案。6、凡交流至滨医附院工作或学习人员,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字,经附院人事科盖章,报xx医院人事科。xx医院据此给予核发工资及有关福利待遇,手续不全者暂停发放。7、外派至xx以外进修者,进修期满需向人事科提交由所在医院科室主任签字、加盖科室印章的进修期间考勤证明。内容应包括出勤天数,工休天数、休假天数、病事假情况等。三、事假(含探亲假)制度1、请假必须由本人(或家属)据实填写请假条,并经81、科室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分管院长或院长签字批准后到人事科办理手续。2、请假时间由科室负责人统筹安排后而定,以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运转为准,请假超过3天及以上的,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报人事科;请假超过15天的,必须经院长批准后方可报人事科;请假超过30天的,必须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方可报人事科;育龄妇女请假超过30天或累计请假超过30天的,必须由院计生负责部门核准后方可报人事科。3、请假批准后,由本人携带人事科开出的请假批复,报相应科室负责人登记考勤后方可休假。4、科室负责人请假,无论时间长短,均须经分管院长签字批准。请假超过10天,须经院长批准。5、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每四年1次,82、每次最多20天,配偶在外地者,探配偶假每年最多30天。未婚职工探亲假每年最多20天。探亲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6.事假期间每日扣发日均工资数,不享受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7. 产假、婚假由所在科室、相应职能科室、院办、计生负责部门审批,持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报人事科备案。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休158天产假,不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休98天产假,休假期间享受全额工资,不享受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难产的、多胎生育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婚假、丧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发相关待遇,超过3天的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相关待遇。8. 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哺乳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因各种原因保胎的女83、同志,需经本院妇科主任诊断并写出诊断证明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休假事宜。9.特殊岗位假(放射假).按有关规定,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享受保健休假,科室应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的安排人员轮休。轮休情况计入当月考勤,报人事科备案。四、工休假制度1、法定节假日全年11天。其中,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另,“三八”妇女节半天。平均每周正常休息1.5天。节假日和公休均应服从科室统一安排,连续休班不得超出4天,超出4天(含4天)者,需由本人写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职能科室和分管院长签字批准。2、各类休假(休息)必须在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84、前提下,由科室负责人统筹安排,一个季度为一个核算单元,本季休班应当在本季度内休完,休不完者作废。3.病事假起止期限内(两次病事假之间没有工作过)的节假日、工休日均应连续计算,不得扣除。一周内休假4天及以上者,当周无公休日。五、病假制度 1、职工因病休息,需带本院或上级医院相关的医学检查单和诊断证明(人事代理人员需带本院相应学科或科室负责人诊断)以及请假申请,分别由科室负责人、相应职能科室负责人、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报人事科备案。在本院检查的,诊断证明必须由相应科室主任或主持工作副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写出,并加盖医务处公章。请假者携带人事科开出的批复,报相应科室负责人登记考勤后方可85、休假。无休假批复,或手续不全,一律按旷工处理。如遇急症,应委托他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申请病假期内病情不能恢复的,应及时办理续休手续。2、病假期间每日扣发日均工资数,不享受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3. 审批权限参照事假第二条执行。4. 有事业编制人员年内病假累计超出6个月者,病休期间执行国家规定病假工资标准。六、奖惩制度1、考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考勤制度,对于虚报、瞒报、漏报考勤的错误现象,经调查属实每项每次扣发奖金100元,对情节严重者可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对故意造假,不听从医院劝告者,医院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直至终止劳动关系。2、旷工1 个工作日扣发当事人3天工资和当月奖金,扣发的工资归86、医院。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含3个工作日)者,院内待岗。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终止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3、严格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一次扣发100元,时间累计8小时,按旷工处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不告而别或请假过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4、报送排班表、考勤表不及时者,一次扣发奖金100元。5、全院人事代理人员不是非因工负伤、分娩、工休原因,年内各种休假越过3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确实有困难的由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规定相悖者,以本规定为准。八、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二、员工退休制度1、根据中央及省有关文件规定,工87、作人员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年龄后,不需要本人申请,由人事科负责掌握,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到年龄随时按月办理离退休手续。2、正常离退休年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3、本人的出生日期,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更改出生日期的要严加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4、人事科将离退休手续办完后,相关证件及时转交本人,向院领导汇报后,及时通知财务科办理工资转移、住房公积金等相关事宜。5、离退休待遇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三、退休医务人员返聘管理制度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高、临床经验丰富,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为支持退休88、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余热,继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等工作,经研究,制定本规定。1、支持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本着以临床医疗人员为主、医技科室岗位确实离不开(除特殊情况,其他岗位一般不予考虑)和依法行医、个人自愿、科室同意、单位按需返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求和本人专业特长相结合,努力使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保持身心健康、安度晚年的同时,继续为我院发展贡献力量。2、积极支持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身有技术,医院有需求,为他们创造一个再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环境,做到人尽其才89、,才尽其用,这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应有作用,发挥专业技术人才潜能的需要;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推动科学发展的需要;是关心爱护老同志,高度关注民生的具体提现。3、本院返聘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和方法。一是按照国家规定,已在本院办理了退休审批手续人员;二是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执业资格;三是身体健康,能胜任聘任工作;四是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五是个人向医院写出接受本院聘任的申请、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工作岗位确实需要、服从医院调配。六是手续完备后将返聘申请交人事科。人事科汇总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经院领导集体讨论同意返聘的,按规定办理返聘手续。七是有意续聘的,在90、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向人事科提交手续完备的返聘申请。八是返聘(续聘)申请手续不完备的人事科一律不予受理。4、聘请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从事医疗等工作的待遇。将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工资比例及相关项目扣除部分补至100%。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同相同条件在职人员。按相同条件在职人员标准进行管理,一视同仁。如遇工资、福利等调整或税收征缴等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5、切实维护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要从工作需要和他们的实际情况出发,安排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医院聘请退休人员继续从事医疗等工作要按照平等协商、报酬合理的原则,通过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首次返聘人员聘期以月为单91、位,聘期自退休之月起至退休当年年底结束;非首次返聘人员聘期以年为单位,自年初至年末。6、广大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要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和弘扬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本院和聘任单位的合法权益。要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模范的遵守医德规范,维护医学圣洁。要大力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修养,在传、帮、带的实践中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7、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退休人员,视医院工作需要参照本规定执行。8、本规定自2011年12月14日起执行。四、员工年度考核工作制度(一)年度考核是结合我院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实际而开展的,根本目92、标是要评出干劲、评出正气、评出榜样、评出凝聚力和向心力;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激励先进、鼓舞士气、激发干劲、发现问题、弥补不足。基本原则是看主流、看大局,一视同仁,公正平等对待,不求全责备,以关心帮助爱护为主。基本方法是充分发扬民主,听取民意,集中民智。(二)考核(测评)范围全院全体员工(含人事代理人员)。(三)年度考核标准1.优秀标准:政治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安全,工作成绩突出。2.合格标准: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完成工作任务。3.基本合格93、标准:政治思想表现较好,比较熟悉业务,工作比较积极,无责任事故,比较注重安全,基本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4.不合格标准: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责任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5.长期病休超过6个月的不进行年度考核,未转正定级的不确定考核等次。(四)考核(测评)办法:年度考核区分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两种情况,分别进行。其中有事业编制人员的考核选票由人事科统一制定,在督导组成员督导下,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推选,各督导组成员汇总后,将选票和汇总结果报人事科进行存档,全院统计结果报院党总支;人事代理人员的年度考94、核选票由人事科统一印制,区分医疗、医技、护理、行政后勤四部分,其中集体评议占总分50%,科室评议占总分50%,由分管院长带队负责督导推选,汇总后交人事科存档,统计结果报院党总支。(五)工作要求:全院上下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严格按照标准,按时组织好考核(测评)上报工作。五、中层干部考核制度一、医院对干部实行考核制度,即通过对干部的思想品质、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评定及干部的选拔、使用、升降、奖惩和培训提供依据。综合考核一年进行一次。二、考核办法(1)实行定性、定量相结合和填写干部考核登记表的方法,公正准确地考核。(2)采用个人做述职报告,大家评议的方95、法进行考评。考评中对每个人所制定的工作计划进行检查,考评成绩记入考绩档案。(3)采取座谈会和组织活动形式进行考核,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将意见汇总分析,并由考核组织填写干部考核登记表。三、考核内容(1)考德:主要是考核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否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共道德,关心集体、服从组织分配;是否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不弄虚作假、善于与人合作,具有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否忠诚于医院、忠诚于事业,有良好的生活作风、同志之间讲团结,有干事创业的满腔热情。(2)考能:主要考核干部是否具备本职工作要求的技能和处理实际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能96、力如何;是否能够发挥干部应有的带头作用,团结带领本科室同志围绕医院工作中心和工作重点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是否具有改革创新、争创一流、迎难而上的雄心壮志和具体行动;是否具备干部应有的管理能力、管理艺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是否能充分挖掘本科室人员的潜能,激发工作热情,处处围绕工作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困难求发展;是否具有科学的发展观和优良的经营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大局意识;是否具备任现职的能力。(3)考勤:主要考核干部的勤奋精神,对本职工作是否肯钻研、任劳任怨,工作中顾全大局,协调关系,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还包括纪律性、责任感、出勤率等;是否具97、备勤于思考、勤于学习、勤于观察、勤于分析,勤奋工作,遵守医院劳动纪律的优秀品质;是否具备勤俭节约的优良品质,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4)考绩:主要考核干部的工作成绩是否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质量如何?,群众给予的评价如何?有无发表工作论文和管理、业务论文?科研情况如何等。科室内部干劲足、风气正,业务工作取得新突破、新业绩,在同级医院中位次有所提升,全年无违法犯罪现象,无事故发生。(5)考廉:主要考核干部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奉公守法方面的情况。是否做到自律、自劢、自醒、自警;是否高度自觉的同各种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模范的遵守医德规范,做到廉洁行医、廉洁办事,积极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98、式;无收红包、吃回扣、私吃提成,向病人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维护医学圣誉和医院形象。六、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制度1. 凡经医院正式录用的各类人员在办理报到手续后,均应参加医院举办的上岗前培训班,未经培训者,任何科室不得擅自安排上岗。2. 上岗前培训的时间为2-7天,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21 由人事科介绍医院发展综体情况,医德医风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22 由各职能科室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23 组织学习医院工作制度、医院规章制度;24 安全保卫教育,包括组织观看 “消防安全知识”录像片及消防技能的培训。3 参加培训班的新职工应遵守培训班的作息时间,培训班结束99、前每人要书写培训学习体会。书写总结材料存入个人医德档案。4 医院各职能部门有承担新员工培训的义务。各部门应认真备课,准备有关材料,在授课时要介绍本部门的相关职能。培训材料应保存在人事科。5 培训后的测试成绩存档备案。七、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首次评聘的规定为了做好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管理工作,以适应我院临床、教学、科研、管理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1 基本条件1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12 取得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专业对口并符合本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必备的任职条件,具有较好地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100、和业务知识,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13 对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新来院专业技术人员,须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14 聘任高级医、药、护、技师,须按卫生局有关文件要求在相应的任期内完成下基层工作业务指导和锻炼;15 外语、计算机、继教、论文等等具体要求按当年度晋升文件执行。16 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出勤率:年度内病事假超过60天及以上的,推迟晋升一年;一个晋升周期内累计缺勤一年及以上的,推迟晋升一年。17 专业要求:171 医、护、技:有下列情况推迟一年晋升。A、晋升前三年内,中、高级职称年度专业知识及技术操作等考核一次不合格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B、晋升期内出现1份丙级病历的(指该101、病例的经管医师或主管医师)。C、晋升前三年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包括专业知识、技术操作考核及测评)。1.8取得资格2年以上。2 晋升聘任要求与程序21 本人提出并到医院人事科报名填表并交纳以下材料:211 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个人总结。212 外语(医古文)考核合格证及复印件。213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及复印件。214 论文原件及复印件。215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216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及复印件。22 民主测评221 科室及相关部门测评。222 医院晋升评定工作小组(分管院长、人事科长、学术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综合考评审议。3 聘任时间及待102、遇31 聘任期一般为3年。32 医院从聘任发文时间下一个月起与工资、劳务费及其他待遇挂钩。4 聘任受理时间医院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每年受理1次,根据上级批文取得资格的时间来确定聘任时间。初中级职称具体受理时间一般为每年10月,高级职称按上级要求。超过受理时间的,顺延到下一次受理。 5 本制度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以往制订的有关规定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八、医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为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提高队伍素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103、 本办法所指的人事代理人员,是指我院根据工作所需招聘的工作人员,但不纳入我院在编职工之内。第二条 使用人事代理人员必须依据科室人员编制缺员情况,以及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各科室(部门)需要人事代理人员须先向医院人事科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批准。第二章 行政管理第三条 人事代理人员与在编人员一样进行统一管理。第四条 医院人事科是人事代理人员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人事代理用工的总体管理。第五条 医院人事科职责:向院长办公会申报人事代理人员人数和用工情况;核定全院用工名额;根据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建立和健全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制度;组织人事代理人员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管理人104、事代理人员基本资料,审核人事代理人员的上岗资格。第六条 医院财务科职责:发放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工资,办理社会保险费的申报交纳手续。第七条 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和用工科室职责:安排人事代理人员具体的日常工作;每月按时向人事科上报出勤;负责对人事代理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岗位培训、工作考核等日常性管理工作。第三章 招聘第八条 我院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具体由人事科按照医院规定统一招聘。第九条 人事代理人员在上岗前须携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到医院人事科办理登记。无执业资格证的实行见习期(包括试用期),有执业资格证的实行试用期。第四章 劳动合同订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现行劳动105、法规及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共同遵守履行。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工作内容和地点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 。第三条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按照甲方制定的该工作的岗位责任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四条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第五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进行劳106、动安全卫生教育。第六条 甲方必须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岗位(工种)工作,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发放保健补贴。第七条 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当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第八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第九条 甲方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107、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结合医疗工作实际,实行轮流排班制。劳动纪律第十一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以依据本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第十三条 乙方应高度自觉的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108、遵守职业道德。对因医德医风和服务态度方面受到病人、社会、媒体投诉或引起纠纷经调查核实的,本合同立即终止,当事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劳动报酬第十四条 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特别是不得低于xx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制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工资支付形式和工资标准。第十五条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工资及奖金待遇按照xx医学院附属医院xx医院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及津贴分配暂行规定执行。保险及福利待遇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照国家、省、市规定为乙方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109、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在乙方的报酬中代扣。保险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双方终止解除、终止合同后,甲方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第十七条 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省、市规定保证乙方医疗并做伤残鉴定。其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女职工正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110、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第二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第二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提议解除合同的,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受须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限制:(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111、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112、减不足二十人但占单位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乙方具有下列情形时,甲方应当优先留用:(一)与甲方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甲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甲方依照本条规定裁减人113、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甲方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十七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机构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114、情形。第二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九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115、,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乙方不同意续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或依照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十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116、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法律责任第三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乙方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省117、市有关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转移手续,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国家和本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第三十四条 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期内,乙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协议应按协议规定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数118、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甲方要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三十五条 双方应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专项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违反商业秘密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违约赔偿责任按双方协议处理。劳动争议第三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期间,如相关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用钢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119、代签无效。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事项第四十条 从事医疗工作岗位人员应在三年内考取执业医师证书,从事护理工作岗位人员应在一年内考取护士执业证书。否则视为不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第四十一条 任何情况下乙方(专指曾在其他单位工作,并初次同甲方签订合同人员)不得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签订之日以前的责任。本办法从2009年7月16日开始执行。以前相关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均以本办法的规定执行。九、医院加强人事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人事管理,实现人事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保证我院人才队伍的稳定,保障医120、疗、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医院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1 新员(含人事代理人员,下同)工考核聘任有关规定11 对新员工试用期规定111 新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1年;112 应届生或未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的历届生见习期一年(其中试工三个月),直至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为止;113 调入员工试用期三个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的历届生试用期12个月(其中试工三个月)。12 见习期满考核定级转正规定121 见习期(试用期)满,并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后,进行工作述职,并由科教科、护理部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填写意见。在意见中写明是否同意转正或续聘,如121、需延期,则说明理由与延长时间;122 经考核合格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转正手续;123 未能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的,经行政办公会议讨论评议,可延长转正时间或要求解聘。2 职工服务期管理的有关规定21 服务期类别 211 基本服务期:是指各类人员在进入我院工作后须履行的服务期限。 212 进修服务期:是指职工在职进修结束后须履行的服务期限,包括专科进修、攻读在职研究生学位等。 213 聘任服务期:是指职工在被聘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应履行的服务期限。 214 其他服务期:除以上类别外,医院认为有必要规定服务期的,按有关规定或协议确定其服务期限。22 服务期计算原则 221 基本服务期122、从职工来院报到之日起计算。 222 进修服务期从职工进修结束、取得学历或学位之日起计算。 223 聘任服务期从职工被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之日起计算。 224 服务期计算采取分类累加原则: A每一类服务期分别累加计算,互不冲抵; B在服务期内进修的,进修期间服务期计算如下:脱产进修期间不视作履行服务期。 23服务期的期限规定 231基本服务期: A接收的各类毕业生:硕士毕业生服务期为5年,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取得初级职称后服务期为4年。 B家属随调的职工,另加服务期2年。 231 进修服务期: A在职非学历(位)进修的服务期依据进修时间来确定,进修时间以一个月服务期限为一年,每增加1个月服务期相应123、增加1年,最高不超过5年或按医院进修协议执行。 B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职工服务期为5年。 233 聘任服务期: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任后服务期为5年。 2 4 服务期补偿费缴纳原则及标准 :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合同期内,乙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协议应按协议规定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甲方要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3 本规定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4. 本规定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以往制订的有关规定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十、医院应急124、人力资源调度管理方案目的:为了确保在人员紧缺、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情况下医院工作有序、正常进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1.下列情况,由医务科、护理部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调配,特殊情况下由医院统一调配:1.1突发公共事件;1.2紧急情况;1.3特殊保健/医疗任务1.4人员紧缺1.5新增加的科室或部门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情况、特殊保健/医疗任务的人员调配:2.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种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医院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2人员调配时优先考虑有能力可以调配的科室。2.3被调配的员工须有相关的知识、工作经验和资格条件。3.发生在夜间科室的人员调配。3.1当班人员与科室负责人125、联系,在本科室范围内协调安排。3.2本科室范围内无法协调安排,通知总值班通过医务科、护理部进行协调安排。4.由于员工病假/工作繁忙造成的人员紧缺:4.1加班、限制调休或其他休假、允许范围内调整工作时间;4.2职能部门协调,临时从其他科室调配;4.3被调配的员工,须指派该科室一位经验丰富的员工进行指导、带教。医院全体中层干部、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须24小时保持通讯通畅。十一、员工聘用制度(一)全员聘用实施办法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为稳定员工队伍,保障医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实施办法。1.2全员聘用制是医院和员工以聘用合同方式,确定医院与个人之间劳动关系以及双126、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用人制度。1.3实施全员聘用制的对象是:医院编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2.聘用条件和程序2.1受聘员工应具备的条件2.1.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2.1.2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合作精神;2.1.3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资质要求;2.1.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2.2聘任程序按医院岗位数量,由本人申请、医院集体讨论确定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报卫生局备案。3.合同的签订3.1聘用合同由医院与员工签订,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是在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服从卫生部127、门领导管理的前提下享有高度自主权,同时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劳动合同制员工,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3.2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资质能力和员工协商确定。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或见习期,聘用期限结合试用期或见习期要求及相关规定;职称变动合同重新按服务期限签订。3.3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十年且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员工,如本人要求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医院可以与其订立聘用至该员工退休的合同。4.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4.1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128、得擅自变更合同。4.2聘用合同执行期间因发生不可预料情况而影响合同执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4.3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即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医院和与员工双向选择,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4.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可解除聘用合同:4.4.1在试用期内,发现受聘人员不符合录用条件的;4.4.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4.4.3严重违纪行为者;4.4.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4.4.5从事第二职业严重影响医院工作或在院内造成极坏影响的;4.4.6因体制改革,精简129、机构,缩减编制等原因,需要减员而本人拒绝安排其它工作的;4.4.7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被劳动教养的;4.4.8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员工:4.5.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4.5.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医院又无法为其安排其它工作岗位或医院给员工安排其它工作岗位,但员工不愿意接受的;4.5.3受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期限为3个月),仍不能胜任的;4.5.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130、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解除聘用合同:4.6.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6.2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4.6.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4.6.4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医院:4.7.1在试用期内的;4.7.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4.7.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4.7.4依法服兵役的;4.7.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4.7.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131、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4.8.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4.8.2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4.8.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的;4.8.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的;4.8.5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9根据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5.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5.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5.2员工与医院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必须办妥交替手续;不得私自带走医院的科技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不得侵犯医院权益;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5.132、3由医院引进、出资培训的员工与医院终止解除聘用合同,除缴纳违约金外,还应缴纳补偿费,补偿费缴纳标准按医院职工服务期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另有约定条款的,则按约定条款执行。5.4由医院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因员工违纪违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的除外),医院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发给经济补偿费。经济补偿费发放标准按相关政策执行。6.终止或解聘人员的手续办理6.1医院与员工终止或解除合同后,应办理如下手续:医院发给员工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和失业证明后的15天内,将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转交院长办公会及人事局。6.2医院与员工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后,按照相关规定医院133、人事科为员工办妥终止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相关手续。7.聘用合同争议调解、仲裁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员工招聘和续聘1.员工招聘续聘的基础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和人事科按照“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的程序和要求合作完成,医院党总支会议作最后决定。2.每年10月科室按照需要,由各部门负责人将下一年度人员配备计划报告上报人事科并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所需人员的专业、学历、职称、特长等要求。科室临时需增加人员,也需出具报告并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到人事科,但需严格控制。3.人事科汇总后,将医院增人计划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后报卫生局审核134、通过,由卫生局、人事局组织招聘。4.聘用年限期满前一个月,人事科下发职工聘用(劳动)合同续订调查确认表,征求员工意见,科室(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进行评估,经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双方是否再次续签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三)合同的终止、解除1.员工自愿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1.1员工将书面报告提呈给人事科,说明辞职的日期和原因。1.2人事科及工会与员工谈话,了解辞职的具体原因及员工对科室及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重要岗位的人员要表达医院挽留的愿望,如挽留无效,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2.由医院提出终止和解除合同,须在科室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的合作下,了解事实经过、对照医院相关制度及国家相关135、政策、法规,提交医院党总支会议讨论,作出终止或解除合同决定,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员工,按照“全员聘用实施办法”的条例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3.员工离职,必须按照“全员聘用实施办法”的条例和程序执行。科室负责人做好岗位移交手续和人员安排,员工在离院前根据工作交接通知书内容办理离院手续。具体过程如下:3.1办公室删除员工注销医院网站用户名、交回工作牌、转移党组织关系等;3.2总务科收回集体宿舍钥匙、工作服;3.3医务科或护理部停止系统权限;3.4到工会办理退会手续;3.5财务科审核有无欠费,办理公积金转移等。4.人事科将员工相关档案及员工辞职申请、辞职批复和有关证明送卫生局,归入员工个人的人事档案。人136、事科做好人员信息数据处理工作,统计离院员工当月的工作时数,并通知财务科支付最后的工资和停发相关保险费用。注: 因组织调动、医院同意聘用期满终止合同等离开医院的职工按实际出勤日计奖,对由本人提出提前解除合同或医院提出解除合同、辞退、除名、开除等离开医院职工,按实际出勤月(计算到离院的上一月)计奖,不发年终奖。(四)附则 1. 本制度经医院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以往制订的有关规定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2. 本制度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十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为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137、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依规上岗、依法执业,必须对其资质条件进行严格审核认定。1.人员招聘人事科负责审核相关材料。到医院报到时,向医院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原件,人事科通过相关信息渠道查阅相关证书信息,通过审查确保其真实性。2.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各种职称资格以收到人事局或卫生局发布的文件为依据。3.医师、护士在取得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后,通过院长办公会注册后才能执业。调入医师、护士须变更注册后才能在本单位执业。4.外省引进(调入)的副高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资格须经省人事厅重新认定。5.医院录用的新员工须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6.各级各138、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根据其实际工作能力及其他条件要求,经医院综合考核后聘任到相应岗位,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7.按照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医院对手术医师的资格准入和手术分级授权。对非手术医疗技术医师资格准入和分级进行管理,明确医师进行各种侵入性及有创操作的权限。8.护理人员按照护理人员技术准入制度执行。9.需要特殊技能的岗位,须经过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取得相应证书才能上岗执业。十三、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从专业技术人员被聘用之日起,医务科、护理部应为每位员工建立一份专业技术档案,并妥善保存。11员工专业技术档案的内容由该员工工作过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员工本人提供,专业技术139、档案由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二种形式,但所包含内容侧重点有所不同。12专业技术档案在员工终止合同时封存。2员工专业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22业务考核材料;23职务聘任材料: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聘约、聘书、执业证书复印件;24学历及培训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25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其它荣誉证书等;26员工聘用合同;27年度考核:每年年度考核表、医德医风考评表;28工作失误事故记录处分材料;29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3由部门保存的员工个人档案内容主要包括:31医务人员技术档案;311人员基本情况;312工作简历;313医务人员年度技术鉴定140、表:自我鉴定、进修培训学习经历、新技术科研专著论文、医疗质量管理能力鉴定,科室及医务科鉴定意见。314手术级别审批表:包括申请开展手术级别、专业培训、进修、继续教育、专业技术水平、科室及医务科鉴定意见。32护理人员专业技术档案;321人员基本情况;322科室轮转情况;323考核情况登记:业务考核、年终考核、学分登记;324短期学习、考察及参加学术活动登记;325进修登记;326完成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成果登记;327论文登记;328奖励情况登记;329处罚情况;十四、人员配备规定1.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按照一定的人员配备方法,分年度制定本部门人员配备计划,上报人事科,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报卫生141、局审核批准。2.制定计划时,应考虑下列因素:2.1医院宗旨。2.2医院发展规划。2.3服务对象及其需求。2.4医院所提供的服务项目。2.5医疗技术。2.6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7有关科室近年来人员增加数与工作量增加数的比例分析。3.申请计划内容主要包括:3.1所要求的员工的专业和数量。3.2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和资格。3.3申请理由。4.定期评价计划的有效性,并进行审核和修改,保持有效。5.定期监测人员的真实配备情况,并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第三节 信息管理一、信息管理制度为保证医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根据我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特点,确保信息的正确分类、安全存储和合理运用,制定本制度。1信息科组织142、机构人员 信息科组织结构包括分管院长、科长和信息科工作人员。2信息管理制度21 医院计算机上各类信息归医院所有,用于提高医疗管理水平,并为医院领导管理决策提供依据。22 信息科负责全院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管理,对全院信息进行存储、检索、综合分析等。23 各科室在各自的系统中完成数据的分类、采集等工作,如果出现初次数据量较大、处理困难等情况,可与信息科联系,申请协助处理。24 各科室应积极配合信息科的信息系统培训、实施组织等工作。25 所有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26 信息科负责对全院信息化软件系统的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27 保证系统的数据安全,做好数据备份、防病毒等工作。143、28 医院信息必须有组织地保证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避免信息“孤岛”。二、信息科信息保密制度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2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3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秘密载体;4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秘密;5不将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及其它公共信息网络连接;6不将涉密移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及互联网上交叉使用;7不得擅自修改数据库数据;8上级部门的查询、统计数据须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得到主管领导批准,才能进行。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为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数据安全,保证正常稳定运行,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健144、康发展,增强我院信息安全保护的整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有效保护信息安全的目的,使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更加突出重点、统一规范和科学合理,特制定本制度。1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护,是保障计算机及配套的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障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的正常运行,维护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3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划分、安全等级和用户使用及用户口令密码的划分、设置由信息科负责制定和实施。4信息科计算机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145、口令密码。5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上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医院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6信息科负责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网络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信息的防治工作。7信息科技术人员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软件和应用程序的安装、调试、维护工作。其他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行拆卸、安装任何软件、私自配置IP地址,所有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类设备均不可插入医院内网计算机使用。8医院局域网系统网络与外网物理隔断。9确保机房环境正常、保持机房的清洁工作以保证机房内各种信息设备的正常运转。10做好数据备份等数据安全工作,确何数据完整安全。四、信息科机房管理制度机房是支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146、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1为确保机房安全,信息科内应指定机房管理员,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操作系统进行安全维护和管理。2机房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机房监控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软件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软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3系统管理员须制定IP地址分配表,以便操作和维护。机房管理员须经常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并作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4机房内服务器、网络设备、UPS电源、空调等重要设施由专人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147、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6严格控制进入机房人员,非机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确有必要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在机房管理员的指导下进行有关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者,机房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对不听劝阻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7机房内应保持清洁,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8机房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机房须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禁止将机房内的电源引出挪做他用,确保机房安全。9机房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本制度执148、行情况,切实保障机房安全。五、医院信息系统培训制度 为了使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尽快掌握信息系统各种操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患者,特制定本制度。1对新进员工进行信息系统操作上岗培训,如有需要可进行巩固培训;2重大程序更新,或者应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要求进行的培训,则另行通知,参加人员由各科室指派。3如有小的软件更新,采用电话、书面等方式培训,或采用到各科室现场演示的方法进行培训。4在培训期间,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移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更改系统设置。5医院建立模拟练习系统,培训必须在模拟练习系统中进行,不得使用正式系统,以免因操作失误影响正式系统数据。6上岗培训完成,然后分配用户名、权限、初始149、密码(用户自行更改)。六、计算机管理专业人员上岗制度随着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不断扩展和深入,信息系统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对信息管理专业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培养医院信息管理人才,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特建立从事医院信息管理专业人员上岗制度。1从事医院信息管理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知识11信息管理和医院管理的法律法规;12计算机管理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13熟悉医院管理知识及医院业务流程。2新分配员工必须经过上岗培训,熟悉医院信息管理相关制度和医院业务流程,从事计算机工作3个月后再开始软件培训。软件培训分HIS、LIS、PACS、EMR等部分,每部分的管理人员都熟练掌握后才能从事对应部分上岗。3新调150、入员工根据其掌握的具体知识,有针对性的培训。4鼓励通过参观、会议、培训等形式更新技术知识和管理技能,掌握新的计算机技术,应用于医院信息化建设。 七 教育培训制度一、培训制度1、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由信息科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作出安排。2、成立业务学习小组,定期组织业务学习;3、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0个学时的专业培训。4、工作人员必须完成布置的学习计划安排,积极主动地参加信息部组织的业务学习活动。5、有选择地参加其它行业和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鼓励参加其它业务交流和学习培训。6、支持、鼓励工作人员结合业务工作自学。二、培训内容:1计算机安全法律教育(1)定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网络安全制度、151、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2)负责对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企业的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3)定期的邀请上级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提高操作员的防范能力。2计算机职业道德教育(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2)不得制造,发布虚假信息,向非业务人员提供有关数据资料。(3)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漏洞偷窃病人资料。(4)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3计算机技术教育(1)操作员必须在指定计算机或指定终端上进行操作。(2)机房管理员,程序维护员,操作员必须实行岗位分离,不得串岗,越岗。(3)不得越权运行程序,不得查阅无关参数。(4)发现操152、作异常,应立即向机房管理员报告。三、培训方法:1.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学习。2.有计划有针对性,指派人员到外地或外单位进修学习。3.举办专题讲座或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讲课。4.所有上岗工作人员或换岗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5.自订学习计划,参加专业函授学习成绩及时反馈有关部门,良好学业者给予奖励。八 信息科人员考核制度根据医院科室考核意见,对科室人员制定本考核办法,以完成医院对我科制定的服务考核项目。1、认真遵守医院及科室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一次违反扣1分,依次加倍。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如有一次无故迟到或早退现象依据情节扣除1分,依次加倍。3153、工作态度认真,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如有一次无故未按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扣2分,依次加倍。4、牢固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思想,服务及时到位。如出现一次无故不到位(院内科室投诉),经查属实,扣2分,影响医疗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月分值。5、值主班人员负责接听电话和处理问题,安排值白班人员到现场处理,做好终端反馈故障登记、处理表的登记工作,进行交接班制度,对物品(备用机数量、待完成工作、维修工具数量等)进行交接;借出物品要填写信息科物品借出登记(包括备用机去向);当日有接收和安装的设备,要填写科室个人办公电脑、打印机登记表,以上如有漏项和填写不全者,每项扣质量分1分。6、接听服务电话154、,以值主班人员为主,需要下科室调试和维修的,主班人员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下科室服务,电话无人接听,扣质量分1分,依次加倍。7、值白班人员要服从值主班人员的安排,无故不服从安排的,一次扣质量分2分。白班人员下科室维修硬件设备的,要填写硬件维护表,值白付班的还要负责当日的室内卫生,检查卫生不合格扣质量分1分,依次加倍。8、维修设备时,维修人员必须协助科室填写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维修申请单,项目要求填写齐全,维修费用以此单作为扣除费用凭据。因填写项目不全,引起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填写维修单的维修人员负担。9、机房管理员负责服务器端配置登记表、机房日常故障登记表、机房运行日志、硬件特殊维护表的填写,发生一次155、未填写记录或填写项目不全者扣质量分1分,室内检查有灰尘,一次扣质量分1分。10、设备使用状态表由值主班人员负责整理,设备使用状态每月登记一次,分片负责维护,维护记录少一次,扣3分,设备维护少一台,扣2分。11、资产管理表由值主班人员负责整理,要及时进行登记,分类登记,每季度对资产汇总一次,上报汇总表(分科室、分型号统计)。12、按包片区人员进行下科室巡回服务,填写信息科下科室检查登记,每周1-次,服务后的内容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名确认。13、加班一次(2小时1分)加1分,值主班除外。九 信息科人员离岗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作,保证医院内部计算机与网络信息安全,适应信息安全等方面的156、需要,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有关部门应即时取消其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访问授权。工作人员离岗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我院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单位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直至该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而无论离职人员因何种原因离职。第三条 离职人员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本单位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我中心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第四条 离职人员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我中心提出请157、求时,返还全部属于我中心的财物,包括记载着我中心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离职人员自备的,则视为离职人员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本中心,我中心应当在离职人员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离职人员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我中心将秘密信息复制到本单位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下离职人员无须将载体返还,我中心也无须给予离职人员经济补偿。第五条 离职人员离职时,应将工作时使用的电脑、U盘及其他一切存储设备中关于工作相关或与我中心会有利益关系的信息、文件等内容交接给本部门领导,不得在离职后以任何形式带158、走相关信息。十 信息科人员录用制度第一条 为实现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对信息科技术人员的录用作出以下管理制度。第二条 确定用人岗位的原则:1符合医院及本科室长远发展规划目标的需要;2符合目前或近期业务的需要;3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促进业务开展,避免人浮于事;4能适应用人单位领导的管理能力和管理幅度。第三条 聘用人员均首先要求具有良好的品德和个人修养,在此基础上选择具有优秀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才能的人员。岗位人员要力争符合德才兼备的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多条者,不得成为我单位员工:1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被判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2参加非法组织;3品行恶劣,吸食毒品;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5159、经医院体检,本单位认为不合格;6年龄未满18周岁。第三条 新录用人员,与我院签订试用协议,持该协议向工作部门报到,由科室主任安排具体工作,人事科同时向财务科财务部发试用人员上岗通知书。十一 信息科授权审批制度信息系统作为资源管理系统,必须有其安全性和职责权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登录我院信息系统需要有用户帐号,相当于身份标识,新用户凭相应资格证到信息科直接办理帐号,刚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帐号由该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由本部门负责人员签字后交信息科办理后统一分发至相应职能部门,由相应职能部门根据工种性质进行科室调配。2、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科室相关系统模块的权限,管理和该模块的数据安全。3160、各部门人员以书面形式向本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提出权限申请,由各部门主管领导进行审批设置;4、信息系统用户因离岗或转岗,所拥有的系统用户权限需相应变更时,需在将有本部门权限负责人签字确认提交到信息科;信息科对离岗或转岗的帐号进行注销并签字;人事部门方可办理离岗或转岗手续。5、帐号的注册所有者应对该帐号在系统中所做的操作结果负全部责任。用户申请变更注销流程1用户新增变更流程:(1) 由用户本人提出申请; (2) 申请人所属部门权限负责人核准; (3)信息中心根据书面申请增加用户帐号并分发至主管职能部门,由主管职能部门再依次分配至各科室,权限由该科主任进行授予。 (4) 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的当天修改初161、始口令。2用户注销流程:当用户由于工作变动、调动或离职等原因需要对用户的访问权限进行修改或注销时:(1)用户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权限负责人签批后,到人事科签批;(2)信息中心根据接到两部门签批申请单后对该用户信息进行注销,并出具注销确认证明;(3)人事科收到信息科注销确认证明后方可为该用户办理离岗或转岗的手续。第二章 党群工作制度第一节 党务工作一、医院党建工作制度1.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部会,党总支会,按时上好党课。按规定召开党总支民主生活会,每次活动认真准备,做好记录。2.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按照“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的要求,采取组织162、学习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钻研本职业务,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3. 党内“创先争优”活动制度。“创先争优”目标管理抓到实处,落实到人,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评比、总结,使党内活动正常化、制度化,激励党员努力工作,争先创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4.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工作范围内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以及困难职工等人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163、,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5. 发展党员制度。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的十六字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并严格履行入党手续。6.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每个党员必须模范地执行党的纪律和医德规范,不得以权(医)谋私,党员应定期向组织汇报,如有违纪行为按照党纪有关规定处理。7. 党内自主监督制度。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倡实事求是,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保证党员真正享有民主权利。8.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一次,按照党章、准则结合医院各支部的情况164、,制定行之有效的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方法和步骤,通过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测评、支部审议、党委审定的“三评二审”,实事求是地对每个党员作出评价,表彰先进,带动后进。9. 加强对工青妇的领导制度。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积极支持和鼓励他们独立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各群众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10. 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必规按期交纳党费,党小组长负责收缴,支部分工专人负责,支部、总支将党费收缴情况定期公布。党员连续六个月无故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二、党员干部廉洁勤政制度1. 自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顾全大局,严守纪律,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端正医疗服务思想,一切为了病人,认真165、履行职责,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2. 党员要坚持党性,认真执行“党章”、“准则”、“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及上级党组织廉洁勤政的规定,不以权谋私,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办事。3. 加强医疗管理。严格掌握医疗收费标准,遵守医疗道德守则,树立良好的医疗作风,努力改善服务态度,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4.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受病人馈赠的物品和病家请吃。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5. 各级领导干部成员要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率先垂范,做廉洁勤政的模范。6. 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完善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勇于提出意见和建议。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保持和发扬党的166、优良传统和作风。三、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和卫生行风建设,有效地遏制医疗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营造安全、优质、放心的就医环境,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如下:第一条 医院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等制度,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内167、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第二条 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廉政准则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八项规定,认真执行xx市卫生系统廉政建设“十大规范”、xx市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十大禁令”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规定。第三条 医院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实行目标管理。由医院党政领导和各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共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考核结果与支部、科室年终评先挂钩。由院长和各科室负责人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在道德教育、文明服务、结合治理、监督考评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绩效挂钩,与科室负责人年度考核挂钩。第四条 建立健全医院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学习教育制度。以党风廉政为主题的党课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对干部、168、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每季不少于1次,科室职业道德教育学习每季不少于1次,对新职工、进修实习生进行上岗前医德医风教育培训。第五条 建立健全医院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监督机制。1. 加强医院投诉管理。公开设立投诉电话、院长公开电话、举报箱,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受理群众的投诉;认真调查处理反映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方面的投诉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2. 建立聘请行风监督员制度。制定社会监督员会议制度。 3. 建立满意率测评制度。定期组织住院及门诊病人满意率测评,与科室考评挂钩。 4. 建立工休座谈会及出院病人回访制度。定期召开医患沟通工休座谈会,对出院病人进行电话回访。 5. 建立院务公开制度。按照卫生部169、要求及时向社会、患者和职工公开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信息。 第六条 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每年组织考核评议,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作为个人评先、评优和晋升的依据。第七条 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是:爱岗敬业,救死扶伤;文明礼貌,尊重病人;廉洁行医,保守医密;团结协作,互学互尊;严谨求实,奋发进取。1. 对医疗服务中不尊重病人,以某种借口对病人“冷、硬、顶、推、拖”,与病人发生纠纷的医务人员和所在科室,按照医院奖惩条例处理。2. 严禁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索要和收受“红包”和礼品;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药品、器械设备、试剂等生产、经销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170、其它不正当利益。收受“红包”和回扣不按规定上交的,一经查实,按照医院奖惩条例严肃处理。3. 医院工作人员的家属利用该工作人员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收受与其履行职务有关的“红包”、 回扣的,追究该工作人员的责任;因要求不严、科室管理不善,造成科室内成员收受“红包”、回扣的,追究科室主要负责人责任。4. 医务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便利开假诊断证明、出假报告等医疗文书,不得利用职权“搭车”开药, 一经查实,按照医院奖惩条例相应处理。 第八条 各科室严格执行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公开药品、手术、处置、检查、床位等收费标准,实行一日清单制。对多收费、乱收费的个人及科室经查实除退回多收款,情节严171、重的经讨论后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九条 医院的采购活动要按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医院有关人员在所有的采购活动中,严禁私自接受供方的钱物、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者按照医院奖惩条例严肃处理。第十条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按规定执行请假、销假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查实者按医院奖惩条例进行处理。第十一条 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定期核对账目。财务人员不准借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占用医院钱物。科室负责人不准违反医院奖金分配和相关财务制度,截留、挪用科室奖金。严禁各科室私设小金库。以上行为一经查实,给予行政处罚及相应的纪律处分,违纪金额较172、大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的各级工作人员。对进修实习生的违纪处理,可在调查核实后提交进修实习生的原单位处理并予终止进修实习协议。涉及到的相关处理由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第十三条 医院领导及中层干部利用管理权限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中国共产党党员发生上述行为的,除给予相应的处罚外,视情节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党办负责解释,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的地方,按上级文件执行。本规定未包含和涉及的有关违反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行为按上级相关规定处理。四、学习会议制度1. 中心组全体成员要求每月组织学习一次,时间半天以上;遇有重要指173、示,随时组织学习,保证质量;适当时间,鼓励积极要求进步的团员青年参加,扩大学习范围。2. 党总支领导干部带头,在“学理论、学党章”活动中身先垂范,发挥表率作用。学习要注意方法,形式上集中教学与自学相结合,学习要注重实效,切切实实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提高灵活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领导能力,领导水平。3. 党课教育,每年不少于六次,由党总支制订计划,党办负责落实。4. 各支部教育,每年不少于四次,可集中进行,可分散到各小组。5. 党总支每年召开群团组织、离退休人员座谈会1-2次。6. 全院性政治学习,根据上级指示;职业道德、精神文明建设学习,各科室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医院安排。五、174、党务公开制度1. 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1.1 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1.2 集思广意,广开言路;1.3 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 2. 党务公开的内容凡需要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向群众公开。3. 党务公开的程序党组织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结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策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的共识,赢得群众支持。4. 党务公开的形式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形式:一是会议公开;二是公告公示;三是印发纪要。第二节 纪检工作一、医院纪检工作制度1. 医院纪检工作受院党总支和上级纪委的领导,由纪检175、委员主持全面工作,根据党总支和上级纪检部门的要求,制定医院党风廉政工作计划。2.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规党纪,配合医院党总支抓好党风党纪教育、法纪教育和 干部廉洁自律反腐败工作,认真检查党纪、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 坚持原则,按照党的政策搞好案件的审理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对违反党纪案件的调查、取证, 向党总支提出党员违纪案件处理意见或建议。4. 按照中共中央、省、市、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医院干部人事聘任、财务管理、职称评审、工程建设和设备物资、药品耗材采购等涉及人、财、物的重要事项实施有效的监督。5. 加强临床用药监控管理,深入开展治理商业176、贿赂工作,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6. 受理党员的控告与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7. 积极接待纪检的来信来访,处理好群众的举报信件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做好登记和保密工作。8. 根据上级纪检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和活动;讨论决定违纪案件的立案、调查、处分或提出建议、上报审批等事项。二、处理来信来访制度1. 检举控告人来信来访,由党办同志接待。2. 对反映党组织主要领导问题的来访,由党办同志接待。 3. 接待来访应热情耐心,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并在来访登记薄上认真做好记录,为让来177、访者把问题讲清楚可作适当引导。对不属纪检范围的来访,应对来访者做好思想工作,讲明情况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三、谈话诫勉制度为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特制定谈话诫勉制度。1. 谈话对象范围:有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有违纪现象的干部职工;离任前、上任后的领导干部。2. 谈话应注意事项: 2.1 谈话要以诚相待,和蔼耐心。 2.2 要认真听取陈述,做好谈话记录。 2.3 谈话中遇有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2.4 保守秘密,不得将谈话内容泄露出去。 2.5 要做政治思想工作,以理服人。 2.6 要求谈话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诬馅他人。 2.7 谈话要178、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纵不枉,及时提醒的原则。2.8 允许谈话人申述问题,讲真话,道实情。 3. 严肃谈话纪律:党组织对违章违纪或负事故责任的党员领导要通过谈话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直至作出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四、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监控办法为规范临床用药行为,控制医院用药比例,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升医疗质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制定本办法。1. 组织领导 1.1 成立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监控小组 组长:罗绍春 副组长:179、范连科成员:杨炳臣 王爱华 牛德金 丁学民 张佳春1.2 成立医院合理用药专家评议库 专家评议库人员由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及外聘专家组成,随机抽取3-5人,负责对监控小组就临床医生不合理用药情况所作评定引起异议时进行最终评定。 药剂科、医务科、院感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合理用药的宣传、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2. 临床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 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症、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特殊病情或特殊疗法需要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使用的,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备案。执行用药180、方案时医师、护士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临床药学室。 医师制定用药方案时应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药剂科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及时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为临床用药提供服务。药师要主动开展专题用药调查和病历用药分析,提出合理用药建议。3. 促进合理用药的监控措施由监控小组组织人员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每月随机抽取处方100张,病历30份,参照药品说明书并结合我院辅助药品使181、用规范,对处方、病历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进行点评,特别加强对300元以上处方的用药监控评价,评价结果在内网上予以公示。临床药学室人员每月根据药品的实际使用金额进行排序,以表格形式详细列出金额排名前30位(包括抗菌药物前5位)的药品临床使用具体数据,全面反映药品流向,并对门诊、住医院单品种药品月使用金额排名前十位,急诊单品种药品月使用金额排名前三位药品进行内网公示。对使用被公示药品的门诊使用金额前三位医生、病区前三位科室列出名单交由监控小组,监控小组组织人员依据药品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并结合工作专业特点等要素进行合理用药综合评价,评价为不合理的交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内网公示并交由院院长办公会处理。对182、用药量与上月相比突增30%以上的品种及药品使用量超过8万元(零售价)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交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监控小组视情况予以暂停使用3个月或更换厂家处理,对前者处理3个月后,根据临床实际情况,由厂家签订廉洁协议后,再恢复使用,对连续二次超过规定用量的药品,予以停止使用。医院在年度计划中明确列出全院年度药品使用控制总目标。根据临床各科室往年用药情况,制定各科室当年临床用药比例(包括抗菌药物比例),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并作为科主任任期考核指标之一。每月对各临床科室用药比例执行情况进行统计综合分析,并对临床用药比例(包括抗菌药物比例)超标科室交监控小组每月通报,年内药比超考核指标的科室,取消年183、终评选先进集体资格,每年初根据上一年度完成情况对各科室药品的比例进行适度调整。为了进一步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范与管理细则特别予以另行制定。本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不一致者以本制度为准。五、医院设备物资采购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设备物资采购行为,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提高治疗诊断与检测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xx县卫生系统医疗仪器设备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等,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设备物资采购的范围:与医疗、教育和科研等密切相关的设备物资184、等项目,设备包括医疗专业设备、通用设备、一般设备,物资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第三条 成立设备与院长办公会,委员会下设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成员由纪检、财务科、设备科、总务科、院办室、使用科室、相关专家、职工代表等组成。其职责是:1执行医院设备物资采购招标相关政策;2制定完善医院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具体实施办法;3组织设备物资招标活动;4组织编制招标文件、调研、考察、确定招标方式等;5组织处理合同协议的订立、核查、履行、违约等问题;6整理会议记录和保管招标文件等资料;7其他有关招投标事务。采购计划与报批各科室在每年10月底根据医疗业务发展需要,向185、相关职能部门申请下一年度所需的设备物资,各部门汇总后于11月底前上报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会于12月组织讨论同意后纳入医院年度采购计划。第五条 采购的方式一般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三种方式,原则上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但对国家明文规定的政府采购招标成本过高,或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现有设备损坏影响医院诊疗工作等原因,急需配置、采购的物资与设备,可采用邀请招标形式,但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招标前,招标小组应当会同使用部门和有关专家讨论相关招投标事宜。单价设备款在5万元以上,物资款在2万元(含年批量款)以上的以招标形式采购。限额以下的以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由分管院长、相关职能科室、使用科室的186、负责人组成临时谈判小组。单一来源采购必须先经院纪检组及院长同意后由临时谈判小组谈判采购。第六条 采购的实施采购小组应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同类产品市场行情及供应商基本情况,及时将前期工作情况上报设备与院长办公会。招标小组制作招标文书在媒体公告,和医院纪检组对报名人共同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标书。招标文件按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标书,否则不予以受理。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小组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经集体研究可选取下列任一种方式确定中标人:现场开标评标定标;开标初评考察定标;定标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转包或以附属单位代替,否则不予签订相应合同。第七条 合同187、的订立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标书签订书面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院长与中标方签订合同,中标方须由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方为有效,使用中标单位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的公章订立合同无效。第八条 组织验收设备由设备科牵头会同使用部门共同组织验收,物资由仓库实物保管人根据合同进行验收,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设备和物资有权拒绝验收,及时通知供货商并向医院领导汇报。验收人须在验收结算和入库单上签署意见并报医院财务科作结算依据。第九条 款项结算1设备与物资项目一般应在验收合格后结算。医院财务科付款必须凭符合规定的项目合同、项目验收结算书(或入库单)等相关依据材188、料,并符合医院财务科报销规定。对合同约定实行分期付款的项目,严禁超进度付款行为。款项结算对象只限于中标人,医院财务科一律不与第三方结算。2合同价格变更必须由招标小组书面报告设备与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变动价格幅度;如遇突发性的市场价格波动,价格的确定必须经医院院长批准。第十条 医院采购招标工作原则上定期组织,一季度一次。特殊情况下,经院长办公会同意后,可以提前、推迟或增减采购。 第十一条 采购招标纪律与处罚规定1采购招标小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医院纪检组责令改正,并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1 以各种方式规避招标的。1.2 招标工作人员泄露包括标底等189、应当保密的招标活动情况和资料。1.3 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医院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1.4 接受投标人的吃请、索取与收受投标人的财物。1.5 在招标投票前打招呼拉票或擅自开标。1.6 擅自与中标人签订变更招标实质性内容、使医院经济利益受损的合同。1.7 在样品考察和货物验收等过程中庇护供货商,不如实反映发现问题。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小组有权责令改正,并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处罚,直至取消医院的供应商资格;造成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2.1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医院供应商资格的;2.2 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3 与医院参与采购招标人员违规串通的;2.4 向医院参与采190、购招标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5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的;2.6 以次充好、假冒伪劣、降低物品标准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2.7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定的。第十二条 监督1.医院采购招标工作接受医院纪检组、审计、财务和群众监督;2.医院纪检组、财务科、相关职能部门有权对合同文件进行审查;3.医院对采购人员要进行严格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加强自律;4.招标结果必须在医院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第三节 群团组织工作一、工会工作制度1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并根据上级工会和院党委的指示,配合医院中心工作,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191、究、布置和落实工会工作。2按照工会法关于“基层工会一届任期三五年”要求,进行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保持工会组织的活力。3每年组织召开1次或以上的全院职工代表大会,并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程序要求,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4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正确处理好医院和职工的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助和督促社会保险、职工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5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6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192、体育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活跃职工生活,陶冶职工情操。7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二、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的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立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参照全民所有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工会法等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 我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医院党总支领导下,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全院职工群众行193、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工会主席是医院民主管理的负责人。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二)职权和任务范围第四条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每年定期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医院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财务预决算报告、基建投资项目和大型仪器购置、职工培训计划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医院改革方案、职工奖惩条例、重要规章制度和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3民主评议、监督医院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工作与行政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紧密结合。第五条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任务范围:1协同党、政部门搞好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坚持疏导和正面教育的方法,对职工进行思想、纪律和职业道194、德的教育。2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多出人才,多出效益,促进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3密切联系广大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征集、处理和督促落实职工代表的提案。4组织职工代表的学习培训和活动,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整体素质。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院长提出建议。(三)职工代表第七条 职工代表产生的有关事项:1代表名额为在岗职工人数的,如因工作需要可有一定的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2代表条件:凡本院享受公民权的在岗职工,关心医院,工作积极负责,作风正派,说话办事公道,被群众信任者,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3职195、工代表如遇退休及病故,其资格自行撤消。根据需要,代表资格撤消的小组,经医院工会同意,可增补同等名数的代表。4职工代表的资格需经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后方能生效。第八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列席代表只有发言权。2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权参加对医疗、财务、福利等业务、行政工作的讨论和发言。第九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1努力学习并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2既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医院的整体利益,认真了解和反映职工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196、。3坚决支持改革,积极宣传和参加医院的各项活动,关心医院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为医院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4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带头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四)工作机构与组织制度第十条 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届期一致。第十二条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与工会委员会在组织上融合为一体。第十三条 上级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任期年限与工会委员会换届同步,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197、少召开一次,每次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过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和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确定会议的议题。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围绕大会中心议题征集和处理职工提案,至少每年征集一次,征集和处理的主要程序是:由工会在职工代表大会的预备会上,将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发送职工代表和群众提出提案。做到提案有事实依据,有明确目标和现实可行的措施,要一事一案,集体讨论形成提案。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职权范围内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或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任何个人无权修改。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198、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五)职工代表大会与院长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维护院长在医院管理和医院建设方面的中心地位,各极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职能。职工代表常设机构可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必要时可建议院长召开座谈会,与职工代表协商解决相关问题。院长应积极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教育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维护大会通过的各项规章和决议、决定,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二十一条 院长办公会议在研究涉及职工自身利益的事项时,应吸收职工代表大会常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六)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医院工会负责解释。三、医院团总支工作制度医院团总支作为群众性的青年199、组织,其基本任务是在医院党总支和上级团委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团员和青年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武装青年。通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发挥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使之能够担负起救死扶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重任。 1.服务于医院和全团的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围绕医院和全团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施展才华,发挥团员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2.团的思想建设工作。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用先进理论200、武装青年头脑,指导团的工作。 3.严格组织管理。督促团员履行义务,保证团员行使权力、按照组织程序考核、发展新团员,检查团纪情况;办理离团、退团及团员奖惩手续。 4.认真开展“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活动,培养团员青年参与医院管理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业务素质。 5.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学知识、学技术、学管理、提高综合素质。 6.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7.做好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的评选,以及各级评优工作。 8.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等活动,活跃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团员青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9.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使团员青年在服务社会中了解国情201、社情、民情,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10.加强自身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培训团的干部,提高团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严格考核和重点培养、积极向党组织输送后备人才。 11.完成医院党总支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后勤管理制度第一节 设备管理一、设备科工作制度1设备科是在院长领导下,依据相关法规行使管理职能、具有很强专业性的工程技术和管理部门。2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3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仪器设备和相关软件202、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制定购置计划,如:论证、采购、供应、调配、处置等资产和物流管理、仪器设备安装、集成、调试、临床验收、维修、计量、预防性维护等工程管理与技术支持。4应根据相关的规程要求,制订出科学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执行。5根据医院制定的发展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6负责对仪器设备、医疗器械使用操作人员的工程技术培训,开展应用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工作, 收集反馈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的可疑不良事件,保障设备安全、使用安全及所有临床医学信息(数据、图形、图像)的有效性。7规划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包括人才队伍、设施与环203、境、技术服务内容、科研与教学等),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医学工程管理与技术人员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取得相应岗位资质。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1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中涉及的医疗器械产品安全、人员、制度、技术规范、设施、环境等的安全管理。2医院成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针对医院在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医院在医疗器械204、临床使用管理方面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水平。3要加强临床准入与评价管理,建立医疗器械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和采购管理制度,供方资质审核与评价制度和医疗器械验收等制度,确保采购的医疗器械符合临床需求。4要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疗器械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5医院要建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事件的日常管理制度、监测制度和应急预案,并主动或者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事件监测信息。6加强对205、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植入与介入类医疗器械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7医院应当定期对在用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形成记录并存挡。 8医院应当制定医疗器械安装、验收(包括商务、技术、临床)使用中的管理制度与技术规范。 9设备科应当对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正、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处于完好与待机状态、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 10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设备科和使用科室应当制订应急备用方案,并定期检查应急调配机制运行情况。三、计划购置审批制度1各业务科室根据临床、科研、教学工作需要按年度编报设备计划,206、10万元以上设备应填写计划论证表,由设备科汇总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形成年度计划,报院长办公会批复后执行。2购置大型(甲、乙类)医疗设备,应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厅规定的程序办理。购置前使用科室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临床评估、技术评估、财务成本核算,编写可行性报告,并填写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申请表,提交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3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医疗器械购置,应将计划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按规定报相应的采购招标中介机构实施。4遇突发事件或临床抢救病人急需采购的贵重医疗器械,可启动紧急采购预案。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同意后报院长办公会实施紧急采购。5各类卫生材料、常用消耗材料的审批:由各科207、室提出申请,设备科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按相关规定进行采购。6 新卫生材料的引进:由科主任填写申请表报送设备科,(科研与教学项目所需要的材料,先报科教科审核)经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品种经设备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字批准后,设备科方可购进。7维修配件由维修人员提出申请,设备科负责人审批。大额的配件由使用部门确认后由分管院领导审批。急需的大额配件申请,可口头报院长审批,后补办手续。8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器械(设备),必需由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和设备科审核其各类证件合法性,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同时纳入医院的物资财产管理,如违反规定,造成的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有关的责任208、。四、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制度1大型医用设备的定义:是指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品目的大型设备。2大型医用设备的申请: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厅规定的程序办理,取得批准后,应通过严格的招标采购。 3大型医用设备购置前,使用科室会同设备科应对大型医用设备的购置成本、相关配套设备购置成本、设施及工程建设成本,日常运行成本、人员成本、预计工作量和收费等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可行性报告,提交上级部门审核。4医院在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能投入运行,并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正本挂在设备机房的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5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实行技术考核、上岗资格认证制度。大型医用设备使用操作人员须经考核合格,取得209、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并在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方可上岗工作。6大型医用设备投入使用后,使用科室应责成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制定操作规程,保证运行环境良好,对使用进行登记。7大型医用设备的运行成本核算是医院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购入之后,设备科应积极配合财务科每年对大型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进行追踪分析。8科室大型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的分析评价结果,应纳入科室年度考核指标。五、采购管理制度1设备科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2 应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核评价制度和进货索证及查验制度,在购置医疗器械前,必需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查验供应商提供210、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3医疗器械采购方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和自行采购等)应按照有关法规及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办法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器械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应国际招标的医疗器械应委托具有国际招标资质的招标机构采购,对于分散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4 对于急需和特殊性质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走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批准。事件前后要根据规定通报、补办相关手续。5 各类常用(数量大、价值高)的卫生材料、耗材211、应由设备科确定合格供应商 (包括资质、品种、价格等)。遇有特殊情况需要采购的,须经分管院长批准。 6医疗器械的采购由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擅自或先试用后付款方式进行采购。确需试用的,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以保障临床需要。六、卫生材料管理制度1从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卫生材料,应验明生产或经营企业的必要证件(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直接或间接)合法销售授权书、企业法人给具体业务人员的授权书、销售人员的合法身份证明。2建立卫生材料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采购验收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212、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产品注册证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卫生材料的进货来源及领用部门。3建立库房储存养护制度和出库复核制度,应注意存储条件、有效期管理。根据日常用量计算合理库存,发放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超过有效期的产品必须进行换货或报废,不得进入临床使用环节。4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使用过的无菌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的应作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5若发现小包装巳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6若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7使用一次性卫生材料时213、,要进行领用、发放、回收登记。目的为了追溯管理。8使用卫生材料、无菌器械发生可疑不良事件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七、植入性材料管理制度1对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植入性医疗器械,必须先查验产品注册证、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生产商(直接或间接)合法销售授权书、企业法人给具体业务人员的授权书等。目的是确认:规范的产品、规范的渠道、规范的追溯链条。2对新开展的植入性手术应请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疗能力和实际需求进行准入审批。 3建立统一的采购使用登记制度,填写使用登记表,记录保存已使用的植人性医疗器械的基本信息,包括产品注册证、品名、规格、型号/批号、可追溯的唯一性标214、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手术日期、手术医师姓名、患者姓名、住院号。登记记录由负责手术医生签字确认。4对于手术需要在手术现场选择型号、规格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可以采取备货制或临时由经确认有资格的厂商直接提供使用,但必须做好各种验证、验收和登记。5有些贵重或技术难度较高的植入医疗器械,需请厂家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如上台参与手术等,但必须核准其资格,并有对方签字的安装记录。 6植入性材料必须保证相关信息的完整、真实、追溯链条清晰。八、首次来院供货商资质审核制度1供方必需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采购的国产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215、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证,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3采购的进口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4首次采购的品种应建立质量审核制度。质量审核包括:索取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报告书,必要时对产品和企业质量体系进行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并建立质量档案。九、进货验收制度1购进的医疗器械必需严格按照验收程序严格把关,验收合格以后方可入库。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一般验收内容为:外观验收、商务验收、质量验收。2216、对医疗器械的验收还要根据药监局有关规定进行供货渠道合法性、证件有效性、产品时效性方面进行验收,尤其是产品可追溯性的记录要完整。采购验收记录应按规定时间妥善保管,以便查询和追溯。3对医疗器械的验收应有使用科室、医院工程技术人员及厂商技术代表共同参加。对设备的配置、各项技术、功能指标逐项验收。同时还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规范的技术验收、临床验收。4大型医疗设备有特别技术质量验收要求的,应由政府授权的机构(如商检、计量、压力容器、卫生质控等)进行。验收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及各方共同签字,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5验收工作必须要求及时,尤其是进口设备,必须掌握合同验收与索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6对于紧217、急购置的设备不能够按常规程序验收的设备,可以简化手续,或是先临时验收、使用, 事后补办验收手续,但必须由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7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实施控制,包括不合格产品的确认、标识、隔离、处置及记录。 8验收合格的设备应由经手人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二联,一联交会计做记账凭证,一联交库房保管做入账凭证。 9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十、使用登记、保管制度1使用贵重医疗器械(设备),尤其是列入国家重点监管目录的医疗器械时,必须有真实完整的使用记录。科室在使用贵重医疗器械(设备)时,应在登记本上有详细登记,内容包括:设备操作和维修责任人员218、操作规程、使用、保养、维护、维修、质控等情况。2使用植入医疗器械时,手术医生必须根据药监局的规定对使用情况进行登记。使用记录包括: 手术名称、手术医生、患者姓名、患者住院号、住址、联系电话等,产品使用日期(手术日期)、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供应商等产品信息。目的是保证植入物的可追溯性。植入产品的使用记录应永久保存。3使用一次性卫生材料,特别是灭菌材料时,须按规定检查外包装、灭菌标志及有效期等。消毒供应室要有领用、发放、回收登记。登记的内容应该包括批号、效期、库存、数量、去向等,确保无菌材料使用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4医疗器械(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和219、日常维护工作制度,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处理、放置,不能遗失。5贵重医疗器械(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在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6操作人员在医疗器械(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7大型医疗设备或对临床诊疗影响很大的器械(设备),发生故障停220、机或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科、临床科室,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流程处置,调用备用设备,或进行病人分流。8使用科室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十一、仓库管理、储存及养护制度1医疗器械仓库应相对独立,仓库周围应卫生整洁,无污染,仓库内应干净整洁,门窗严密,地面平整。配备防潮、通风、避光、防尘、防虫、防鼠、调节温湿度以及消防安全等设备设施,做好分区工作。仓库内不得存放非医疗器械产品及无关杂物,无菌医疗器械与一般医疗器械应分区摆放。医疗器械仓库应按照规定划分为四个区并按色标管理:221、合格区绿色,不合格区、退货区 红色,待验区黄色。3仓库保管员应熟悉医疗器械的质量性能和储存要求,做到医疗器械产品按品种、批号摆放,医疗器械要专库(或专区)存放,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分开存放,无菌医疗器械要专库(或专区)摆放,有温度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要存放于专用冷库中。4库房内应有温湿度计对温湿度进行监测,必要时应采取措施控制温湿度,以保证产品质量。 5保管员发现有过期失效或包装破损的医疗器械时,应及时清点,做好记录并存放于不合格区,上报设备科,不得私自随意处理。6根据库存产品性能特点,必要时对产品进行适当养护,并做好记录。 7定期对库房及库存产品进行检查,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以保证库房及产品222、状态正常。 十二、医疗器械出库复核管理制度1医疗器械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先进先出”和按批号发货原则。2医疗器械出库必须进行复核,对科室领用单与出库单进行核对无误后应在出库凭证上签字。3发货时要注意检查外包装是否牢固和完整,如发现箱内有破损、液体外溢等现象,应及时调换补足,发现包装材料受潮、破损或散架的,则应更换包装或加固后,才能发货。4医疗器械出库复核时,为便于质量跟踪应做好复核记录,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少于三年。5医疗器械出库发货应注意既要准确无误又要及时。 6过期、变质、失效、国家明令淘汰以及其他不合格的医疗器械不得出库使用。 十三、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下列223、情形之一的医疗器械为不合格品:1.1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产品。1.2包装破损及产品标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产品。1.3各级监督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产品。2 在验收、保管养护、出库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使用,统一存放于仓库不合格区,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报告设备科。3凡因质量不合格报损的产品,应在设备科的监督下予以销毁,做好销毁记录并有相关负责人签名。4如违反上述规定擅自处理不合格产品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四、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1凡入库的危险品均应凭入库凭证验收,包括:品名、批号、数量、效期、包装等。2危险品及化学试剂必须建账,严格做好验收和发放工作,做到帐物相符。224、 3在库物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分类存放,做好避光、防潮、防热、防毒、防蛀等工作。4剧毒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险柜二人共同保管,领用时必须经领导批准,二人以上方可领用。5库房内外应保持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五、维修与预防性维护管理制度1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维修完毕、做好安全性检查后,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做好标识,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维修记录应每年及时补充到相应设备档案中。2对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告报科室领导。遇紧急情况,且在用设备故障无法即时修复的,应按照全院紧急调配机制从其他科室调用相应设备,或分流病人,使用替代检查等积极225、措施。3对急救设备,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而应积极抢修保证临床第一线需要。对急救设备要加强预防性检查和维护,使之处于完好待用状态。4建立医疗器械使用环境测试、评估、医疗设备检测及校正等工作制度,保证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5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性维修(PM),针对每类设备的特点,科学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程序、规定,并做好数据记录,必要时对预防性维护后的设备进行重新校准,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的概率。6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维修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报修、维修、设备完好率的信息化管理,以利维修经验和配件供应的信息共享。7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226、维修结果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8好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9工作区域的安全与整洁。保管好各种维修工具、仪器,防止丢失损坏。十六、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伤害事件分一般伤害与严重伤害。严重伤害的含义是指下列情况之一:1.1危及生命;1.2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机体结构永久性损伤;1.3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的永久性伤害或损伤。2不良事件报告原则:2.1基本原则: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227、严重伤害的事件已经发生,并且可能与使用的医疗器械有关。2.2濒临事件原则: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害,但临床医务人员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时会造成患者、使用者死亡或严重伤害。2.3可疑即报原则:在不清楚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不良事件报告及召回的程序:3.1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可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详细记录,按规定报告。3.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品种应报告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中的一般伤害事件,其他品种报告与医疗器械有关的死亡或严重伤害事件。3.3可疑不良事件发生后,医疗机构应立即调查记录不良事件的有关资料,包括患者资料、发生情况与地点、医疗器械相228、关信息、操作使用人员等信息;在事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其中,死亡事件应在24小时内报告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和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同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提供有关相关资料。3.4在可疑不良事件发生原因未明确前,医疗机构应主动采取措施,根据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责令使用科室对出现不良事件的医疗器械该批号或该型号的库存产品暂缓放行和停用,若有必要,可对该医疗器械进行召回。4不列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几种情况:4.1在医疗器械使用中,由于其他因素也有可能引发不良事件,原因也可能错综复杂。对于可以确定的下229、列几种情况之一,可以不列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所产生的病人伤害与死亡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的程序进行处理。不能明确判定原因的仍按国家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处理上报。4.2超过生产厂商规定的使用期限(有效质保期)或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器械引起的不良事件。4.3医疗器械生产厂在技术文件中已标明的可能产生的副作用或有建议性提示的。4.4使用错误造成的不良事件。不符合生产厂所规定的操作使用方法,使用者明显运用了厂家明文禁止或建议不能采用的操作行为而错误使用。对于不合法生产厂家的产品、无证产品用于临床,也认为是错误使用。由于错误使用引起的不良事件应保护现场、素材、论据,由专家调查鉴定分析、判断。4.5由于病人自230、身原因、并发症或病人未按医嘱进行的活动造成的不良事件。5设备科协助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对本单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和管理工作,加强对临床科室人员的不良事件教育,提高其医疗器械安全风险意识。十七、报损报废制度1凡符合以下报废条件的不能用于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应予以报废。1.1 经检测,维修后技术性能仍无法达到临床应用基本要求。1.2 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超过使用年限。1.3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员安全及健康,改造费用昂贵的。1.4 虽可以修复,但维修费用过大,已不值得修理的。1.5计量器具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规定,已无法满足计量基本标准的要求。1.6231、 凡是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及相关的设备。2申请报废医疗器械(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逐一填写“报废医疗设备申请表”,有相关技术部门作技术鉴定,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提出调剂报废意见,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3医疗设备的报废,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申报。4应建立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库,经批准报废的设备,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到报废库统一管理,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5已批准报废的医疗器械(设备)在处理后,应及时办理财务销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器械(设备)更232、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十八、损坏遗失处理制度1各类医疗器械(设备)发生人为损坏后,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设备科,并如实反应情况,不得推诿扯皮,隐瞒不报。2在按规程操作的情况下,造成万元以下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一般事故处理。3由于未按规程操作,人为造成万元以下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并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赔偿费用。4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应由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审批。并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赔偿费用。5医疗器械和233、低值易耗品由于管理不善丢失者,按原价赔偿。造成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确定赔偿费用。6医疗器械(含教学、科研)设备发生损坏后,一律由维修人员维修。未经同意擅自维修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按医疗设备原值折旧后赔偿。第二节 安全保卫制度一、治安保卫制度1 认真贯彻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积极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2 加强重点部位治安、消防安全保卫,督促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事故、防灾害事故措施。3 以维护治安、消防安全角度,协助医务部门维护医院工作秩序。4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保卫工作原则,医院与物业公司签订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物业公司要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5234、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经常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6 组织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发班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应记录。7 强化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秩序。8 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灾事故及其他灾害事故的调查。二、保安工作制度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安保业务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保技能,做到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2 提高警惕,严防不法份子、不明物品进入医院,严防医院物资、财物流失,保障安全。3 执勤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制止,及时报警,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及时妥善处置,协助公安机关执法调查。4 执勤时,不得违抗上级命令,不得阻碍国家机关235、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5 落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置。6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不得私自挪用医院物资设备、工作用品,不得滥用防卫工具和通信、报警设备。7 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不准发生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缺岗违规违纪行为。8 执勤时,着装整齐,精神饱满,言行文明,待人礼貌,服务热情。保安制服不准混穿、乱穿,不准将制服借他人违规使用(如照相等)。9 严肃队容风纪,不准留胡须、长发,不得在街上互相搭肩挽臂,嬉戏打闹。当班时,不准饮酒、不得打磕睡。10 为了明确责任,责任到岗到人,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工236、作,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当班者应将工作情况向接班者详细交待清楚,未经交接班的当班者,不能擅自离岗。11 保安发现群众失物,应认真登记造册,报告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安排人员联系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保安不得擅自处置。三、治安保卫工作条例(一)总则 为了维护医院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医院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院各部门(科室)。1 各部门(科室)根据实施办法,依照预防为主、237、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原则,认真执行医院各项治安保卫制度及具体措施。2 各部门(科室)负责人是该部门(科室)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办法的贯彻、执行和实施,并对该部门(科室)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二)部门(科室)治安保卫工作主要任务:1 贯彻执行有关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医院安全保卫制度;2 积极参加法制教育、敌情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动员和依靠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3 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措施;4 协助公安机关、医院物业公司调查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5 维护部门(科室)内部治安秩238、序;6 加强对部门(科室)内部进修、实习人员及临时工的治安安全管理;7 加强对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教育;8 参加医院组织的治安保卫活动;9 落实医院及物业公司交办的治安保卫工作。10 部门(科室)应根据治安保卫制度规定,结合部门(科室)实际,采取必要的治安防范措施。11 医院确定的治安保卫重点部门有:药库、财务科、计算机房、锅炉房、氧气房、食堂、档案室、 配电房、危险品仓库等,治安保卫重点部门要制定相应治安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经常进行安全自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治安保卫重点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配备相应数量工作人员,并经培训合格。12 新建、改建、扩建的重点建设项目,基建部门应同步239、规划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技防设施,纳入投资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应有工程治安保卫条款,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职责,落实工程治安保卫工作经费和措施。(三)治安保卫责任制1. 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行政管理责任制。院长是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其职责是:1) 组织实施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计划;2) 建立健全医院保卫组织,落实治安保卫工作资金;3) 监督检查各部门(科室)落实治安保卫制度和防范措施情况;4) 研究处置突出治安问题和整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5) 督促、检查、考核各部门(科室)落实社会治安结合治理责任制情况,并与奖惩挂钩。(四)治安保卫组织1 医院240、治安保卫组织在院长领导下和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开展治安保卫工作。2 治安保卫组织应当依法维护医院的正常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不受侵犯,保护医院人员人身安全。3 治安保卫组织应支持医院领导、部门(科室)负责人依法执行治安保卫各项工作,对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和扰乱医院秩序的人员,建议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治安保卫组织应对部门(科室)治保员、消防员进行政治、业务、技术培训,提高部门(科室)保卫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5 治安保卫组织对部门(科室)执行本实施办法情况进241、行监督检查。治安保卫组织职责:1) 督促部门(科室)按本实施办法配备治保员和消防员,落实治安保卫制度和措施;2) 检查部门(科室)负责人履行治安保卫工作职责情况;3) 指导部门(科室)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防范漏洞、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过程;4) 追查部门(科室)发生重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原因,对该部门(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5) 承担院长和公安机关布置的治安保卫任务。 6. 物业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科室)执行本实施办法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向院长报告。(五)部门(科室)治安保卫责任人和医院人员的职责1 部门(科室)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部门(科室)领导责任制和行政管242、理责任制。部门(科室)负责人是本部门(科室)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2 部门(科室)负责人职责:1) 贯彻、执行医院治安保卫各项规章制度及措施;2) 抓好本部门(科室)人员的法制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掌握本部门(科室)人员思想动态,调解治安纠纷,防止矛盾激化;3) 加强本部门(科室)治安保卫工作,做到组织、任务、措施三落实;落实各项治安保卫制度;经常进行部门(科室)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六)医院人员(职工)职责:1 自觉遵守医院治安保卫规章制度,执行部门(科室)布置的治安保卫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消除,并上报本部门(科室)负责人。2 关心和支持医院治安保243、卫工作,自觉协助、配合物业公司和部门(科室)负责人做好治安防范工作;3 积极参加医院及部门(科室)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自觉遵纪守法;4 自觉维护医院内部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发生。四、保安人员巡视检查制度1. 当班保安要经常进行全院治安、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2. 每天中午或晚上20: 30以后的巡视工作,要特别注意不要妨碍病员休息,不要大声喧哗,晚间不要用电筒在病区过道、病房内乱照。要特别防范乱发宣传资料者、小偷等可疑人员进入,一旦发现,及时赶出或扭送派出所处理。3. 对药库、检验科、锅炉房、危险品库房、计算机房、档案室、财务科、食堂等重点部位加强安全巡视检244、查,确保钱物凭证、危化物品、常规菌种毒株物品、毒麻精药品安全,防范被盗、外流现象发生。4. 巡视时,严禁走马观花、敷衍了事。要文明用语、态度和气地告知相关人员注意人走锁门、妥善保管贵重物品,要检查医生办公室、医生护士休息室、示教室安全防范情况,还要选择时间进入病房对病员、病员家属进行安全防范方面的温馨提示,并作好相应记录。5. 巡视时,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联系保安,及时妥善处置,及时向院总值班汇报,电话6320470(8470)。6. 对保安发生无故不巡视、巡视不到位、发现异常情况报告处理不及时、不妥当等情况,要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和保安考核细则处理。五、防火安全制度1 物业公司组织监督、检查医院245、安全防火工作;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知识训练;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2 物业公司组织配置维护消防器材,相关部门(人员)应积极协助配合。3 部门(科室)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科室)日常防火检查,负责保管好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物业公司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4 安全工作群防群治,防火工作人人有责。部门(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职工安全防火教育,做好安全防火工作。5 物资、药品、医疗设备等仓库,氧气房、锅炉房、档案室、检验科等重点部位,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6 存放、搬运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使用明火、电炉;电气设备必246、须按防火规定安装和使用。如有违反者,要承担后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建议行政处分。7 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应由违反规定者按价赔偿,如情节严重,建议行政处分。六、消(监)控室工作制度1 消(监)控室是医院要害部位,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如遇业务部门指导工作或领导带队团参观时,须经物业公司同意, 并做好相应登记、签名工作。2 消(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观察,做好监控录像和消控操作工作,并对监控录像资料按技术要求时间进行保留,以备查看。3 消(监)控室人员要严格遵守消(监)控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改系统参数247、。做到勤看、勤听、勤查、勤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4 严禁使用消(监)控设备、值班电话做与本职无关事情。5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时,应检查工作记录是否完整,消(监)控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室内物品是否齐全等。6 消(监)控室严禁烟火。7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消(监)控报警系统原理、监控部位、范围及内容、录像资料保存时间等;不得擅自让无关人员进入消(监)控室查看操作设备或查阅资料,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查阅消(监)控资料,须经物业公司同意。8 保持消(监)控室环境整洁,物品、器材摆放整齐。七、医院车辆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车辆通行、停放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248、医院安全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 车辆进入医院,应按提示方向减速慢行、有序出入、规范停放,确保安全。2 驾驶人员要服从医院车辆管理人员指挥,严禁跨越车位停放或在通道上乱停放。3 车辆停放时,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拉好手刹、关好门窗、锁好车门、不要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等。4 车辆管理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联系车主或报告相关部门,并做好重点看护、详细记录等工作,防范事故发生。5 停车场地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应按规定到相关部门报批备案,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6 停车场严禁存放汽油、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及焚烧废弃物;不准在场内私拉乱接电线。7 按规定249、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保工作,并保持完好备用状态。8 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院内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和灭火器,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9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报警,报告医院相关部门(消控室6320470(8470),并利用消防器材灭火。第三节 总务管理制度一、医院新建房屋及建筑物接管验收管理办法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新建房屋及建筑物接管验收管理程序,确保新建房屋及建筑物及时、正常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办法。1. 新建房屋及建筑物接管验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等相关标准执行。2. 在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过质监、环保、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正250、式验收,并且等级在合格以上 (医院未向有关部门报验的项自除外),供电、采暖、给排水、卫生、道路、弱电等设备和设施可以投入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基建部门通知总务科接管验收。3. 接管验收的内容包括:3.1. 项目实件;3.2. 与项目配套的通用设备和利用建设项目资金购置的不依附于建筑物的专用设备;3.3. 项自管理、使用和设备、设施运行中必备的技术文件,如给排水、消防、热力、电气、通风、 弱电等系统图,保修合同书,特殊设备、设施和特殊部位的使用要求或技术说明等;3.4. 各类经济技术指标和相关表册(包括房屋总面积、各科室使用面积明细、财政概算等作为正式入帐依据)。4. 基建部门应准备以下资料: 项目251、批准文件、用地批准文件、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工程的全套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工程预决算,审计审价报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沉降观察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电梯等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弱电测试报告等。以上资料除依照规定存医院档案室外,应向总务科提供必要文件的副本,以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5. 在竣工决算前,认真做好各项清查工作,清查内容:项目档案资料归集整理、财务处理、财产物资盘点核实、债权债务清偿、做到账帐、帐证、帐实、帐表相符。6. 在竣工后3个月内,组织人员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报财政审批。7. 在收到基建部门接管验收通知3个工作日内,252、总务科成立由科长、相关维修管理员等组成的验收组,和基建管理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房屋接管验收际准以及相关标准验收接管主体结构、外墙、屋面、楼地面、装修、电气、水、卫、消防、采暖和附属工程及设备、设施。总务科验收组应将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问题及建议写入接管验收备忘录,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字确认。8. 工程接管验收时,各方应当确认: 8.1. 项目建设内容已按国家或医院批准的计划以及合同约定全部完成;8.2. 项目使用功能符合设计标准且得到项目使用单位和医院有关部门认可。若存在甩项和粗装修等半成品移交内容,应明确后期责任,街接好资金和技术问题。这一问题应当写入接管验收备忘录;8.3. 己按有关规定253、与施工或服务单位签署了保修合同书。基建部门应提供各保修单位的联系人、 联系电话。9. 经验收符合交付使用要求的工程,总务科接管,并验收入账。10. 发现使用问题的处理。验收发现存在使用问题时,由基建部门责成施工单位在约定时间内按约定要求进行返修,返修合格后,再组织复验,直至符合使用要求。工程交付使用之后,如发生隐蔽性的重大质量事故,应由基建部门会同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如属设计、施工、材料的原因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如属使用不当、管理不善的原因,则应由接管科室负责处理。11. 新建工程自验收接管之日起,应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工程保修金254、支付应由总务科签字确认后支付。12.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房屋的安全、消防工作由物业监管科进行监督检查。二、物资采购、供应规范及流程1. 总务物资请购审批制度1.1. 总务仓库按各部门所需日常消耗用品,事先做好计划预算报总务科负责人审批。非日常所需物品和超范围规定的办公用品等物品,原则上不予采购。1.2. 因仓库内未备所需物品,应由申购部门书面申请。1.3. 申请单应填写清楚,物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总金额以及申请理由,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后,报总务科负责人和分管副院长审批。1.4. 专项物品申请是指数量、金额较大或属于固定资产类以及医院规定需要专项申请的物品,必须255、由科室书写申请报告,报总务科和分管副院长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1.5. 所有物品采购完成后,应及时到总务仓库办理入库登记手续。1.6. 各部门如遇紧急需要特殊物品时,应事先由总务科或分管副院长向院长汇报,在得到领导明确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事后要及时补填采购申请单。2. 总务物资采购制度2.1. 避免无计划的采购,采购配合其领导部门,根据使用科室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质量要求采用招标形式,优质优价,货比三家采购。2.2. 总务物资采购规定按总务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3. 物资验收制度3.1. 仓管员对进库物资,要按采购计划所规定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逐一验收。3.2. 在验收过程中,256、对于不合格的物资应拒绝入库,并通知采购及时退换。3.3. 经验收后合格的物资要及时入库就位,并进行进账手续。4. 物资领用制度4.1.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创建节约型医院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物品的领用计划,严格按需领用物品。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4.2. 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领用物品制度的规定,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填写好滨医附院xx医院(xx县人民医院)领物(料)单。4.3. 总务仓库接到领用单后及时发放物品。4.4. 各部门急用物资领用请与总务仓库相关负责人联系后领用。5. 物资发放制度5.1. 发放物资时需掌握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并在数量上根据实际需要加以控制。5.2257、. 发放各类物品,应向领取人当面点清。5.3. 特殊情况下借出的物品,必须收取借条,及时催还,补办领物手续。6. 物资退库制度6.1. 经鉴定,确实无法使用的物品,可退库,并办退库手续。6.2. 退库物资要及时处理,任何人不得挪用。7. 物资盘点制度7.1. 对具体库房,要进行财产物资盘点工作,做到每半年盘点一次,年终全面盘点,并互相监督。7.2. 固定资产做好一物一卡。7.3. 尽量做到账物相符,有盘盈、盘亏的须计入库房盘点表格。7.4. 对库房内须申请报损、报废的物资,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销账。三、被服管理制度1. 患者入院时,责任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患者被服按基数分给患者保管,258、如被服污染或患者(家属)要求更换时应及时更换,出院时回收。2. 所有使用过的被服应装入不渗漏的袋内,由洗衣房工人送至洗衣房清洗。清洁被服由洗衣房送至各病区。3. 被传染性患者使用过的被服应先消毒后送至洗衣房。被血液或大小便污染的被服放置于黄色塑料袋内。4. 病区存放一定数量的清洁被服,且存放于部门内指定地点,未按规定存放或掉到地上的清洁被服,应送洗衣房重新清洗;所有损坏/破旧的被服应挑出,且置于单独的袋内,返送至洗衣房。5. 当员工使用轮椅或床转运患者时须注意保暖,用被单盖好患者,并不要把被单拖到地上。6. 患者住院期间禁止使用患者被服。四、工作服管理制度1. 员工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并佩戴工作259、牌。服装应保持干净、整洁、庄重,体现本职工作或本人职位的要求。2. 保管好医院工作服,防止失窃。因保管及使用不当导致工作服遗失或损坏,应按价赔偿予以处罚。3. 医院工作服不得在院外穿戴。4. 员工不得挪用其它部门储藏的工作服。在某些情况下,如工作服被污染,部门负责人应协助员工从总务仓库或洗衣房得到急用的工作服。5. 员工离职或调离本单位时,员工须将工作服交回总务科。五、微波炉使用管理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微波炉使用和安全管理,更好的服务患者,制定医院微波炉使用管理指导意见:1.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可利用微波炉为患者提供熟食加热服务,但不得提供用微波炉烹饪、做饭等服务项目。2. 提供微波炉加热260、服务严禁收取任何费用。3. 总务科指定专人在规定地点提供微波炉的服务和管理。4. 开放时间建议在用餐前后一小时。5. 有专人在指定地方安全使用微波炉。附微波炉使用注意事项:1. 炉门应轻开轻关,不能用重物敲击炉门,炉门的损伤和变形将可能引起微波泄漏。2. 必须使用微波炉专用器具,严禁用金属和搪瓷制品。3. 微波炉在没有放入食品之前,不要启动微波炉,以免空载运行时损坏。4. 带盖的密封容器放入炉内加热时,请拧开盖子。5. 不能对带壳食物加热,如鸡蛋、栗子等,否则会引起爆裂、爆炸。6. 微波炉使用过程中故障,不能自行拆修,应由专业维修人员修复后使用。六、污水处理制度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261、求修订本制度:1. 医院必须对污水污泥严加管理,未经消毒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掏。2. 医院设置污水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及时维修确保正常运转。3. 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4. 选用次氯酸钠液氯消毒法,采用虹吸定比投氯系统处理,每日投放50kg(标准10张床/kg),接触时间1.5小时。5. 取样与监测:每次由专职人员取500毫升消毒处理过的待排放水。肠道致病菌:送细菌室接种培养。余氯量测试:日常监测采用比色法,由专职人员自查,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抽查。6. 登记:日常次氯酸钠投放登记、日常监测频度及结果登记、次氯酸钠及余氯量测试试剂采购发票复262、印件。7. 专职人员职业防护要求:7.1 操作前戴口罩、手套,必要时戴眼罩,防止氯气对黏膜的刺激,操作后洗手。7.2 操作前穿防水围裙、高筒靴,防止衣服被漂白。7.3 慎防消毒液溅入眼睛,若不慎溅入,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到眼科诊治、观察。8. 发现污水检验不合格,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必须确保合格要求排放。9. 接受环保、卫生监督部门管理指导,协助采样检验,污水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七、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1医院领导重视职工和患者饮水卫生工作,加大263、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2医院定期清理水池,每半年一次。3定期对水池周围进行卫生清理,检查水池盖的密封状况。4联系卫生监督部门不定期对我生活用水及二次供水进行检查并出具检验报告。5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医院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八、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特作如下规定:1. 日常管理机构:由总务科与物业公司具264、体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科、护理部协助做好日常管理工作。2. 各科室(部门)应按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2.1. 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用黑色袋子装,医疗垃圾用黄色袋子装,放射性垃圾用红色袋子装。2.2.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2.3.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人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2.4.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2.5. 化学性废物265、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2.6. 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2.7.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2.8.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世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现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污水处理系统;2.9.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2.10. 放人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3. 盛装的266、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4.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5.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6.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送至暂时贮存地点。7.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生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8. 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267、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9. 医疗废物由“xx市医疗固废处置中心”来院收集并做好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10. 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11. 禁止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12.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13. 医院院感、总务等部门要组织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14.268、 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15.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医院防保科。16. 防范意外事故措施:16.1. 监督检查:由医疗废物管理日常机构对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医院感染管理科人员坚持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反馈并指导整改,以预防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16.2. 强化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宣传教育,定期考核,开展经常性演练,以提高全院职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17. 发生医疗废物流269、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滨医附院xx医院(xx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件时应急预案处理。九、医院水、电、气管理制度1. 各科室必须本着以“合理利用,节约为主”的原则使用能源。2. 加强用水的管理力度,发现用水异常现象,及时查明原因,责任到人。3. 加强用电设施的保养与维修,合理的使用电力资源。4. 变电房,配电房,实行24小时监控,每天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 锅炉房必须在保证用气的同时,观察各部门气量的情况,合理分配,确保使用。6. 发现跑、冒、滴、漏的浪费能源现象,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修理。7. 在异常的气温和天气境况下,对水、电、气将实行统一分配和特殊处理。8. 医270、院实行科室用水用电用汽的核算制度,每月认真做好水、电、气的使用统计工作。十、集体宿舍管理制度1. 医院集体宿舍供城区以外的未婚职工及工作需要的职工居住。2. 需住集体宿舍,必须本人申请,经医院主管审核批准后,总务科统一安排,同时签订住宿协议书。住宿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住宿,应重新书面申请,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方可重新办理入住手续。3. 住宿人员必须听从总务科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准私自调换,不准私自转让。4. 爱护公物,宿舍内公物不准随意搬走、拆迁。如有损坏,照原价赔偿。5. 节约用水用电,禁止私自乱拉电线、安装电源插座,禁止使用电炉。6. 宿舍区禁止赌博及其他违法活动,注意271、社会公德,保持宿舍区安静、卫生、整洁、走廊畅通,使用音视、媒体设备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原则。7. 集体宿舍原则上24人一间,单间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每床收取的房租费、水电费、家具费按市场情况及居住条件由医院讨论后书面通知总务科,并按入住的时间每年递增。8. 住宿者如有辞职或开具结婚登记证明三个月后、外借住房等情况,应主动到总务科办理退宿手续。十一、中央空调(空调)的使用管理规定中央空调(空调)是耗能大户,必须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1. 中央空调设备的管理由总务科负责,招标确定维保单位,确保空调系统安全高效运行。2. 中央空调日常管理和保养由总务科负责。普通空调由各科室负责。3. 除272、专业设备运行环境需要以外,夏季气温达摄氏32以上,冬季最高温度10以下,(以天气预报为准),方能开启。4. 夏季空调最低设定室温不低于摄氏26,冬季空调最高设定室温不高于20,既节约能源,又避免因室内外温差太大引起身体不适。5. 若有特殊需要,由院领导批准后临时开启。6. 中央空调(空调)启用期间,总务科管理人员应加强巡逻、每月清洗一次出风口,保证中央空调(空调)正常运行。7. 中央空调(空调)启用期间,必须关闭窗户,病区医务人员,工人必须严加管理,防止开窗使用空调,浪费能源。十二、取暖器使用管理规定1. 各科室配备的取暖器只准在办公室内使用,严禁在更衣室、仓库等房间内使用。取暖器正面距离易燃273、物品至少2米以上,周围5米以内不得存放汽油、氧气、油漆等易爆物品。2. 环境温度超过15时不得使用取暖器,不可长时间将温控开关旋转至最大档使用。3. 使用时不可触碰取暖器前面的金属部分以免烫伤,严禁在取暖器上烘烤、晾晒物品。4. 严禁在开启状态下搬动取暖器,使用中发现焦糊味、冒烟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关机并拔下电源。5. 严禁使用水、酒精、汽油等溶剂清洗取暖器,长时间不使用时,将取暖器装入包装箱置于通风干燥处保存。6. 室内无人时应关闭取暖器开关,并拔下电源插头。十三、后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医院后勤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后勤274、的安全保障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 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医院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医院后勤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3. 医院成立后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管院长任组长,总务科长、设备科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总务科。4.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5. 安全生产管理原则:5.1.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2. “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原则;5.3. “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275、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6.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7. 安全生产责任制7.1. 医院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7.2. 分管副院长领导医院后勤安全生产工作,对医院后勤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7.3. 各后勤职能科室负责人协助院长、分管副院长落实医院后勤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医院后勤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7.4. 各班组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医院后勤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及时按规定上报相关情况。8. 安全例会制度及教育培训8.1. 医院276、后勤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分管院长主持,主要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分析当前的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防范措施,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重大事宜。8.2. 每月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部署下月的工作。8.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锅炉操作;电梯作业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持证上岗。9. 特种设备各部门制定操作管理制度。10. 总务科负责制定医院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管理制度。11. 安全检查制度:医院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检查,每季一次。各班组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为主,每月检查的次数不得少于一次。12. 安全生277、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12.1. 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12.2.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各相关职能科室报告,职能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分管院长报告。12.3. 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按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2.3.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12.3.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12.3.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12.3.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12.3.5. 事故报告单位。12.4.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278、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12.5. 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由医院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12.6. 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维修组工作制度1. 负责全院的水、电、机械、水暖、道路、土木、油漆等工程的新装、改建、维修工作。2. 及时安排维修任务,抢修、抢救急需,维修279、人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检修。3. 负责基建部门新建安装和大型改建工程电、给排水、建筑设施的接管验收并应保存资料,以便日后维修。4. 新装、新建、改建有关项目,需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能安排办理。5. 日常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操作和工作质量,经常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6. 加强管理,坚守岗位,做好工具、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做到收旧利废,充分利用,节约维修材料。7. 凡参加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供电换闸的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十五、锅炉房工作制度锅炉是国家规定的受压受热的特种设备,其管理具有特殊性、重要性。要确保全院医疗、生活方面保温蒸汽、热水的供应。1. 锅炉使用280、前必须按正常顺序取得“四证”,即蒸汽锅炉使用证、蒸汽锅炉设置执照、蒸汽锅炉年检合格证和蒸汽锅炉司炉工操作证。2. 司炉工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技术操作规程,注意掌握水位、炉温、压力、阀门等情况,保证锅炉正常运转和安全运转。3. 锅炉房设昼夜值班,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需要。4. 司炉工认真做好锅炉的检修、保养、消灭泡、冒、滴、漏,严防事故发生。5. 司炉工需不断总结节能技术,积极做好节能工作。十六、电梯安全运行操作制度电梯为危险较大的生产设备,为保证其安全运行,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按制度办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 操作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禁非司281、机操纵电梯。2. 电梯轿厢内严禁烟火,保持机房内干净。3. 严禁电梯超载运行。4. 电梯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品和超过轿厢的物件。5. 严禁轿门或层门在开启情况下操作电梯运行。6. 每天工作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电梯上下运行数次,运行正常方可使用,否则应报告有关部门查找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严禁电梯带病运行。7. 工作结束后,必须将轿厢停回基站,做好厢体内外清洁工作,然后切断电源开关,关闭层门、轿门,并上锁。十七、总务仓库管理制度1. 该制度适用于存放在总务仓库里的一切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印刷品、劳保用品、机械维修品、被服类用品等物资。2. 物资均需进行入库管理,采购人员应在物品到达后,向仓282、库保管交接,对耗材类物品入库时,库房保管员对型号、数量、有效期和生产销售合法性进行确认检查。对直接送货至使用科室或安装现场的,采购人员应核验物品,向仓库保管办理交接。3. 各种库存物品应分类保管,存放有序,标识清晰可见。保持库房通风安全,确保物品不霉变,库房内保持清洁整齐,道路通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4. 仓库内应保证合理的库存量,防止供应中断或积压浪费。如发现物品失效期在三个月内或六个月不领用的物品,应通知部门负责人和请购部门。5. 保管员应及时向会计结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物相符。6. 仓库管理人员应对将出库的物品型号、数量、有效期进行检查,确保物品安全。做好物品领发日记和库房明细帐。档283、案管理人员应对需要进行管理的物资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7. 每年需对帐面库存物品进行核对,计算出盈亏数量和盈亏金额、生成盘存表,上报医院审批。十八、仓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医院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障医院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 仓库建筑。1.1.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1.2. 仓库必须与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1.3. 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1.4. 库区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1.5. 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284、规定,设计消防车通道。1.6.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防雷设备。2. 储存管理。 2.1. 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2.2. 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相互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2.3. 能自燃的物品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2.4. 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2.5. 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285、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准入库。 2.6.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2.7.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2.8. 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3. 电源管理。 3.1. 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3.2. 储存化学易燃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气照明设备。 3.3286、. 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3.4.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炉、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3.5. 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医院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6 个月,到期及时拆除。3.6. 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3.7.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287、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4. 火源管理。库房内严禁吸烟、用火。5. 消防设施。 5.1. 库房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5.2. 库房内应根据灭火工作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5.3. 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灭火器采取防冻措施。十九、收发室(图书室)工作制度收发室(图书室)主要任务是:负责对报纸、杂志、书刊、信函、汇单、快件、邮包等及时收发。1. 搞好收发工作,收发人员将每天来院的挂号信函、汇单、快件、邮包等设本登记288、,并通知本人签字领取。2. 收发室(图书室)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不准私拆公函和他人信件,不得将报刊杂志拿回家或转借他人。3. 搞好收发室(图书室)的设施管理,收发橱设若干小格,并加锁(收发员和科室各有钥匙)。4. 收发员要遵守劳动纪律,及时做好收发工作,工作室内不准会客,以防丢失汇单信件。二十、洗衣房工作制度1. 负责全院被服洗涤、保管、消毒、浆熨、缝补、折叠、收送工作。2. .布局合理,洁污分开,通风良好;分为洗涤区、压烫、折叠区、清洁衣物存放区、物流由污到洁,强行通过,不得逆流。3. 按时到病区、科室收送被服、工作服、并做好清点工作,交送被服时要有科室人员签名。指定地点收集污物,专车、289、专线运输。运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4. 认真执行衣物清洗的规章制度,分类清洗。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衣物应单独消毒、清洗。消毒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消毒一般物品有效氯含量250mg/L,消毒污染物品有效氯含量500mg/L,蒸汽消毒为20-30分钟。洗涤剂的洗涤时间为1小时。传染病污染的衣物,封闭运输,先消毒后清洗。5. 职工工作服、病人被服、污衣血衣要分类洗涤,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6. 清洁被服专区存放。被服、工作服等破损时,要缝补后方能送出。7. 要熟悉掌握洗衣机、干衣机、脱水机的性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机器设备,坚守岗位,做到人走机停,注意用电安全290、。8. 要经常保持洗衣机、干衣机、脱水机清洁干净,维修工每周检查机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做好维修保养工作。9. 工作间要保持整齐清洁,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每周大扫除一次,烘干机滤尘罩每天打扫一次,保证烘干机顺利运行。10. 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每日洗澡更衣,接触污物后洗手。二十一、太平间管理制度1 太平间由物业监管科负责管理,做到随叫随到。2 负责接收和保管在本院医治无效死亡的病员尸体。3 接收的尸体应填写太平间登记表,标明入天平间时间、姓名、性别、住址等。4 领取尸体时,应按规定办理完有关交费手续后方能开门取尸。5 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天。超过时限无人领取,应及时向院办室报291、告。6 领取尸体时,应认真核对,当面辨认并签名,严防领错尸体。7 宣传移风易俗,严禁在太平间内烧香烧纸和举行悼念活动,以防火灾发生。8 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门窗严密,做好防鼠、灭鼠等工作,定期消毒处理。二十二、绿化管理制度为了美化医院,推动绿化工作的开展,加强绿化管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1 本规定所称的医院绿化,是指医院范围内绿化:1.1 建院以来义务种植的各种树木花草;1.2 通过专业绿化公司设计施工完成的绿化(草坪、树木、花木、绿篱等)工程。2 医院绿化作为医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有关绿化规定设计方案,保证绿化比例,投入绿化资金,注重绿化效果,加强绿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292、2.1 由总务科(基建科)具体实施医院绿化美化工作。2.2 根据医院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医院绿化美化的平面分布图。树木花草配置,花坛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2.3 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草、树木,搞好医院花木的有机配植。3 树木配植要做到五结合:3.1 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3.2 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3.3 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3.4 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3.5 点、线、面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4 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293、。5 广植树、盆花。在搞好医院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盆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医院房顶、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病区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6 搞好医院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医院的目的。7 按照规划设计栽植的树木花草成活后,任何人不得擅自移植,确需更换移动的,经绿化管理部门审查,报总务科批准后实施。8 花木工要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9 禁止行为:9.1 不准践踏草坪9.2 不能钉、拴、刻划、攀折294、树木;9.3 不准擅自折枝摘花,采集种子、果实、割草9.4 不能在草坪或树木上抛散、堆放、晾晒物品9.5 不能在绿化区内倾倒垃圾和杂物10 对损坏花草树木的相关人员,按实际损坏的情况予以赔偿。二十三、物业公司保洁员工职业道德1 敬业爱岗。2 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热情体贴,认真负责,满足病人生理、心理、安全的需要。3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平等待人。4 谨言慎行,不泄露医疗秘密和病人的隐私。5 廉洁奉公,不接受病人馈赠。6 尊重同事,平等相处,团结协作。7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8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二十四、物业公司保洁员工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和维护物业公司保洁员工的形象,规范员工行为、提高服务295、质量、便于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和制度。1 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干私活。2 服从本部门调配人员安排。一切为临床第一线服务,听从医生护士指挥。3 着装整齐、举止文明,态度热情、和蔼,语言亲切、文明,主动关心和体贴患者,耐心倾听,不使用训斥、命令语气。4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动作轻柔,确保病人安全,不增加患者的痛苦。做好交接班工作。 5 及时、安全地发送医院内各类标本、申请单、会诊单、手术通知单等,做好签收及登记工作。6 主动与家属联系、沟通,耐心解释,不讲忌语。7 不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回扣,严禁敲诈病人、陪客钱财。8 同事间团结协助,不拉帮结派。9 爱护公物,妥善使用运送296、工具。10 保持环境卫生,不在医院内吸烟。二十五、 医院节能管理制度为保证医院可持续发展,加强能源管理和大力节约能源消耗,有效降低医院运行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医院各科室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节能法律法规,树立“节约能源、人人有责”的理念,节能工作应纳入各科室的管理工作范畴,加强能源科学管理,有效地降低能耗和成本。(二)总务科是医院节能主管部门。职责包括: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节能标准,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建立健全能耗分析和能源统计制度,做好能源消耗和利用状况的原始数据记录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监测和检查各科室的能源利用情况;开展多种297、形式的节能宣传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院职工的节能意识。(三)各科主任和护士长是本科室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四)总务科应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加强院内电网、水网、蒸汽网的建设和改造,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线损和配电损失,减少漏气、漏水损失以及蒸汽消耗和无功损耗,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五)医院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项目设计中,鼓励采用高于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材料、用能系统、节能设备及其相应的施工工艺和技术。(六)总务科及设备科要优先购买能耗低、国家认证的节能设备或产品,率先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或产品。(七)各科室认真做好节约用电工作,措施包括:1.合理安排照明灯298、,无需照明灯的(如:灯下无办公桌的),不予安排。2.在自然光源充足时,关闭室内照明设备,做到无人时不开灯,下班时随手关灯。3.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无特殊情况尽量少开照明灯,防止“长明灯”现象。4.开展绿色照明活动,使用节能灯具。5.合理使用空调及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在不使用的情况下,一律关闭;空调使用规定见中央空调节能使用管理制度。(八)各科室认真做好节约用水工作,措施包括:1.自觉检查用水设备,确保其完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2.合理用水,使用时不要将水龙头开启至最大,使用完毕必须立即关闭、关紧水龙头,下班时自觉检查用水开关,并检查是否有滴漏现象。3.门诊、病房等工作人员299、要自觉督促和检查病人或病人家属的用水情况,提倡节约用水,发现问题立即纠正。4.总务科定期检查隐蔽水管,以防漏损;检查内部供水系统,修理有问题的水箱、水龙头及其他的供水设施。(九)锅炉房认真做好节约然气工作。定期检查所使用的然气设备,使气体能够得到充分燃烧或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注意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气体是否正常燃烧,发现问题要及时报修,停止使用。(十)认真做好节约蒸汽工作,定期检查院内蒸汽管网,发现有漏气现象,及时维修,以免浪费。食堂、供应室等主要用汽部门,要特别注意节约,相关人员要及时、主动地学习先进技术,选择适当、先进的设备。(十一)医院驾驶员要认真保养各类机动车辆,定期检查车辆设备完好300、,确保正常行驶。在每次出车前,事先考虑好最优路线,节省耗油。(十二)各科室和部门以及每位职工要注意办公室能源的节约,措施包括:1文件影印、公文用纸、宣传资料及其它用纸尽量采用双面打印。2大力推行电子政务,降低纸张消耗,推行无纸化办公。3正确使用电脑等电子设备,下班时必须关闭电脑,在上班中离开或者暂时不使用电脑,应将电脑关机或者切换到休眠状态。(十三)医院定期组织对各科室节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不合理使用情况,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在院周会上通报,对性质恶劣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予以处罚。二十六 电工工作制度1 负责全院办公医疗、用电线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及全院后勤临时性任务。2 电工人员必须具备电学的301、基本知识,持有证书。熟练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对医院各主要线路、设施应基本掌握,有计划地定期修缮及保养,保障线路通畅3 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有维修任务值班人员应随叫随到,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加班加点,保证用电安全及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转及其它故障的及时排除。若遇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组织抢修。值班期间的工作量、用料等要记入值班记录簿。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总值班说明去向。4 电工人员要经常到各科室巡视(每周不少于2次)维护线路通畅,检查安全用电情况,对于违章用电予以坚决制止。发现盗电没收盗电用器,并上报领导,办理罚款手续,对发现者给予奖励。5 每个电工要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302、,发现情况应及时处理。二十七 电梯管理制度一、 电梯作业人员的职责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按“电梯常规(日常)检查制度”做好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1 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井道内,然后进入轿厢;开启轿厢内照明;2 每日开始工作前,先将电梯上、下运行数次,检查有无故障和运行不正常情况;3 司机在使用电梯前,应检查内外门锁是否失效,及厅外召唤的信号灯或命令载记的执行是否正确,轿内的主要安全装置如:安全触板开关、急停开关、警铃开关等是否正常。4 每天下班时,电梯作业人员应关闭照明和风扇。5 当电梯出现故障、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应记录。严禁电梯带病运行。坚决杜绝事故隐患303、。6 质量第一要保证,安全生产要确保,违章作业坚决不能搞。二、电梯作业人员的守则1 遵纪守法,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责任心强。2 熟悉并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电梯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3 掌握并熟悉电梯的性能、结构并能按职责做好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4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上岗作业。三、电梯安全操作规程(一) 电梯作业人员在电梯正常行驶时应遵守:1 严禁电梯超载运行;2 需要电梯作业人员操作的电梯,司机应站在操纵盘前用手指操作电梯,禁止用身体或脚来代替操作,更不可用竹竿木条来代替操作;3 禁止用牙签之类的东西塞住控制按钮来操作电梯:1) 不允许病床电梯经常作304、为载货电梯使用;2) 严禁装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3) 严禁在厅、轿门开启的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4) 不允许按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之用;5) 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超长物件;6) 当物件装进轿厢内后,应先查看所载的物件有否伸出轿厢外,尤其是轿厢内有两个以上门的更应注意;4 门区是电梯轿厢内危险的地方,劝告乘客无依靠轿门;5 等候装载物或人员时驾驶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可站在轿厢和井道厅门之间,应站在轿厢内或井道厅门外面等候;6 轿顶上部,不得放置它物,轿厢内不得悬吊物品;7 严禁以手动轿门、厅门的启闭作为305、电梯的启动或停止;8 载荷重心应尽可能稳妥的放置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倒;9 厅外按钮操纵的电梯,操纵禁止事项:1) 严禁载入;2) 严禁把头深入井道内呼叫;3) 严禁用厅门急停开关或开启厅门来争强电梯使用(二) 电梯司机在协助维修保养时应:1 维修人员在轿顶进行维修时,司机应将轿内检修运行开关转换至检修状态;2 司机要服从维修人员的指挥,并按照维修人员的指令进行操作3 对门刀时,应该站在操纵盘前,用双手操作。(三) 电梯作业人员在电梯停驶后的工作:1 当电梯每日工作完毕后停驶时,驾驶人员应将轿厢返回至底层基站;2 在离开轿厢前,应检查轿厢内外情况,做好清洁工作后,将轿厢内照明灯关闭,并切306、断电源。3 离开轿厢后,应将轿门和厅门关闭,并关闭电锁4 运转班驾驶人员要建立交接班制度,当班要做好电梯运行交班记录及交班注意事项。(四) 电梯三角钥匙存放、管理、运行事项:1 电梯钥匙由专人保管使用,正确使用电梯钥匙,若电梯钥匙使用不当,将有可能造成电梯门开启人坠落的严重事故;2 使用三角钥匙人员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操作上岗证,使用时请注意,轿厢有可能不在本层,有坠落危险,故开启厅门后应确认轿厢在本层后方可进入。四、 电梯常规(日常)检查制度 电梯的维护保养,是电梯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电梯的完好率、使用率、故 障率及使用寿命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日常的维护保养。所以,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电307、梯常规(日常)检查制度”对本单位电梯进行日常检查。1 电梯维护人员在每天工作开始前,除对电梯准备试车外,并应每天到机房内对机械和电器设备作巡视性检查;2 每天上班用电梯前,电梯作业人员应对电梯进行逐层停靠运行,在运行中观察电梯是否有异常现象如:听有无异声和异常震动;闻有无异常气味出现;电梯的启动、停车和平层情况;电梯的照明及风扇是否正常。3 检查制动器、继电器、接触器等动作是否正常工作;各级电压是否在正常工作范围内。4 机房的温度、湿度是否正常;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温升是否正常。5 操纵箱的按钮、开关工作是否正常;指层及方向指示是否正常。6 电梯作业人员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做好记录308、。7 机房内应有足够通风排气设备以保持机房通风性。8 注意保持机房温度在20-30摄氏度之间。9 做好防风、防雨、防霉、防火措施,及时清理机房杂物。10 10、让水流进电梯井道,不要让水淋湿电梯部件11 11、定期加油维护。五、 电梯的维护保养制度 (一) 电梯的维护保养维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按以下记录表项目完成,完成后用户认可签名。(见以下A表)(二) 当电梯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维修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查处事故原因,及时排除、维修,同时按保养项目整梯验查一次,填写好“维修记录表”,用户认可签名后,电梯才能使用。(见以下B表)六、 定期报检制度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第二十二条规定:“309、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我院的电梯属于特种设备,该设备由总务科进行统一管理,并按“特种设备定期报检计划表“按期向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申请定期检验。 七、 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第十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特种设备安装、维护保养、操作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的规定制定本企业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复审制度:1 对新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维修保养人员,必须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进行相应培训,并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侯,方能对本厂内的特种设备进行独立操作及维修保养。2 对已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的人员,对其操作证书的有效性定期送交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进行定期复审。复审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工作。3 各种特种设备的作业证书的有效期自发证日期及年审日期计,每两年复审一次。4 本单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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