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公司品牌及重大事务管理办法(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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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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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公司品牌发展规划财务管理制度流程考核表格手册资料合集
1、天一创投品牌及重大事务管理办法服务单位: 上海华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零七年九月本报告仅供客户内部使用,未经华彩公司书面许可,其他任何机构不得擅自传阅、引用或复制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职责1第三章 品牌管理1第四章 公共关系管理2第五章 危机管理2第六章 附则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一创投的统一品牌建设和公共关系,提升集团的对外整体形象,扩大集团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整个天一创投及所有子集团。第二章 职责第三条 天一创投综合运营中心负责天一创投整体形象的建设和维护。(一)综合运营中心负责天一创投统一品牌的策划与使用;(二)综合运营中心负责集团层面公共关系事务及2、各子集团重大公关事务的办理;(三)综合运营中心配合天一创投相关领导处理天一创投重大公关事件。第四条 在天一创投综合运营中心的指导下,各子集团综合事务部负责所在公司的对外形象建设及维护。(一)负责公司品牌的建设;(二)负责公司层面常规公共关系事务的办理;(三)配合天一创投综合运营中心和相关领导处理公司重大公关事件。第三章 品牌管理第五条 综合运营中心负责天一创投统一品牌的规划、设计、管理和维护,并参与、指导和监督子集团的品牌规划、设计。第六条 子集团综合事务处负责所在公司的品牌规划、设计、管理和维护。第七条 子集团品牌要与天一创投统一品牌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不能违背天一创投统一品牌的基本理念。第八3、条 子集团举办推广自身品牌的相关公关活动,事前须将详细的方案报送天一创投综合运营中心,经审核通过、分管副总裁审批后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应给予必要的支持。第九条 子集团由于日常经营需要而使用天一创投的商标或品牌标识,应事先征得天一创投同意。第四章 公共关系管理第十条 综合运营中心负责集团层面的对外接待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关系建立和维护。第十一条 天一创投举办重要的公关活动或出现重大的公关事件时,总裁和/或主管副总裁进行总的决策和领导,综合运营中心负责制定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子集团举办重要的公关活动或出现重大的公关事件时,天一创投总裁和/或主管副总裁进行总的4、决策,由子集团总经理进行领导,必要时天一创投副总裁亲自领导,综合运营中心负责制定解决方案并组织相关公司办公室实施。第十三条 子集团综合事务部负责所在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关系建立和维护。第五章 危机管理第十四条 综合运营中心负责指导各子集团建立针对突发性重大诉讼、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重要财产损失、恶性经营事件、严重公共关系危机(职工、政府)以及涉外负面事件的预警系统、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危机管理能力。第十五条 天一创投监事应及时对突发性事件进行独立调查,向天一创投提交突发性事件的专项报告,就事件本身的责任追究提出判断,作为天一创投领导的决策参考。第六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天一创投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天一创投综合运营中心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天一创投的有关规定。第十八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