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奇建设公司安全事故考核管理制度附安全事故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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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5014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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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事故考核管理制度(草)一、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与法令,严格对各类事故管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认真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总结经验教训,找出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促进生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安全事故的处置管理。三、职责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统计,奖惩及善后处理工作,监督实施预防措施,跟踪验证与总结推广预防事故的经验。四、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2、法、重庆市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等。五、内容与要求1、安全事故分类:公司内所发生的人员机械伤害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破坏事故、其它事故等。2、安全事故等级分类:、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分类:、特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或重伤2以上人事故、或被迫停产影响全厂日产量的 100%及以上者。、重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或轻伤3人以上重伤2人以下的多人事故、或被迫停产影响全厂日产量的25%以上100%以下者。 、一3、般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或轻伤3人以下、或被迫停产影响全厂日产量5%以上25%以下者。、微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者。(备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3、事故报告流程和调查处置:、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轻伤的,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应立即采取包扎或送指定医院救治等急救措施,处理完毕后,立即向主管负责人报告;、安全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现场班组长或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根据受伤情况安排送伤员到指定医院(张勇骨科医院、川东医院)就医,伤情严重者直接送区人民医院救治,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通知公司安全及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介入,4、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公司安全人员和办公室人员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要积极协助事故发生部门做好施救处置工作,并由安全人员尽快将事故发生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公司领导人应在4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所属经开区安全部门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所属部门负责人须协同安全人员根据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见附件1安全事故调查表),同时配合办公室人员做好工伤申报各项工作。、根据安全事故调查情况,由安全管理部门或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牵头召开安全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教育全体员工,处理事故责任人,5、制定改善措施,并对改善情况进行跟踪。4、工伤事故待遇:、因工负伤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因工负伤在指定医院就医,其医疗金额在300元以内,由当事人写出因工受伤的事情经过,由见证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总经理签字公司予以报销。5、事故责任认定: 、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界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因当前科学技术条件限制而发生的难以预料的事故。、直接责任者: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 、主要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管理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的人。6、事故责任追究:、管理责任者的责任追究:、由于缺少必要的安全6、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员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员工未经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 、对事故隐患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措施,发生同类伤亡事故的。 、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由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未做到“三同时”,造成伤亡事故的。 、对上级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执行不力,限期内不整改,造成伤亡、事故的。 、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责任追究:、由于玩忽职守、违章操作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由于有章不循、违章冒险作业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减轻伤亡的。 、由于不服7、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对发生的重伤或死亡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在事故的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以各种借口干扰事故正常调查,甚至嫁祸于人的。 、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损失和伤亡的。 、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7、事故处罚: 、造成轻伤事故的,对符合责任追究的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给予100-300元的罚款;对符合责任追究的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班长、8、主任、分管副总)给予100-300元的罚款。、造成重伤事故的,对符合责任追究的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对符合责任追究的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班长、主任、分管副总)给予警告处分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对主管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处300-500元的罚款。、如一年内发生三起及以上重伤事故的,对符合责任追究的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班长、主任、分管副总)自第三起重伤事故发生之日起另处降职处理,期限6个月。、造成死亡事故的,对符合责任追究的肇事者(死者除外)或有关人员,给予除名处理,并处1500-3000元的罚款;对符合责任追究的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班长、主任、分9、管副总),给予记过处分,并处1500-3000元的罚款;对主管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处1000-1500元的罚款。、对于符合从重处罚情形的相关人员给予加倍处罚。8、事故奖励:、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和部门,公司应予以表彰并奖励100-1000元奖金。、年度内连续一个季度无发生重伤(或伤残十级)及以上事故的,给予符合条件所在部门相关负责人(班长、主任、分管副总)500-1000元的奖励;给予主管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的负责人300-800元的奖励。、年度内无发生重伤(或伤残十级)及以上事故的,除季度奖励外,另外给予所在部门相关负责人(班长、主任、分管副总)1000-2000元的奖励,另外给予主管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的负责人1000-1500元的奖励。六、附则1、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同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为准。如遇有不符本公司实际的或有未尽事宜,在以后实践中逐步如以充实和完善。2、本制度由办公室、安全环保部提出,解释权归公司。附件1:安全事故调查表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类别:发生事故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事故经过: 事故原因分析: 经济损失估算:防范措施:事故部门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 事故部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部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意见: 对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