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某港航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度6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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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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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化安全生产及检查制度文件合集
1、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序在一个企业里,安全应该永远放在第一位,当安全能够确保的时候,人们才能全心全意投入工作,我们的企业才能提升生产效率。企业是我们生存的根本,生产是企业的立足条件,安全又是生产的保障,健康是我们幸福的源泉。安全是第一生产力!目录1、安全管理结构架构4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3、安全管理会议制度104、安全生产的检查规定115、造船业安全管理规定136、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67、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程188、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69、外包、外协作业安区管理规定2910、公司内部交通管理规定3411、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71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4013、事故报告及处理管理规定42、214、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办法4915、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管理规定5216、仓库安全管理规定5317、宿舍安全管理规定5518、食堂卫生安全管理规定5619、隐患排查责任制度5720、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63安全管理机构架构成员:陈刚成员:羊建新成员: 赵辉成员:宋海主任:俞勤建副主任:王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目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努力改善员工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保障员工职业健康。2 安全管理职责2.1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负责人。主3、要职责是:a.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审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b. 组织编制和实施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负责审定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公司副职和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c. 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2.2 安全部是安全生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一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突发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具体落实计划4、组织、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事故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组织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不定时安全生产例会。2.3 各级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和完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消防器材、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及时报告部门发生的事故,并注意保护现场。3 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安全生产成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3.1 公司一级教育。3.1.15、 凡公司新进的员工(包括实习、试用、代培、临时工及换工种和复工员工)都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1.2 对于特殊工种(电气、起重、焊接、厂内车辆驾驶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同时建立特种技术考核制度,并将考核资料归档。3.2 部门二级教育。熟悉本部门生产流程和技术规范,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历年来本部门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的案例。3.2 班组三级教育。根据岗位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劳护用品的教育,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重点讲解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及发生事故的处理方法、经验教训。33作业流程。应试人员经过面试,以考核合格后,称新进员工;新进员工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6、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安全组进行考查,考查合格后,即可上岗作业。在试用期内,二次安全考查不合格,即予辞退。3.4 定期性安全教育培训每季度一次,安排在优质交流时进行。3.5 安全员应每天检查员工的安全教育掌握和现场生产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当场予以整改。4 消防器材、急救器具管理4.1 消防器材统一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各部门兼职安全员进行管理,实行定置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换药,确保随时能用。4.2 急救器具由安全环境部管理,常用急救用品(如创可贴、消毒药水)可委托生产管理部管理员或者车间主任进行管理,实行现场服务、定期检查、及时补充,确保齐全有效。5 安全员管理5.1 安全员协助公司领导认真贯7、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报告公司有关分管领导,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5.2 安全员负责经常地、有计划地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并执行防治职业病的措施。6 安全通道临时占用6.1 为了规范现场生产区域安全通道的使用,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无阻。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安全通道,因生产现场需要必须临时占用安全通道,需向安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安全通道临8、时占用申请单,经安全部门批准方可占用。6.2 现场安全通道占用最长不得超过2天,超过2天需重新向安全部门进行申请。7 安全生产检查7.1 安全生产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查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视与否,查各项安全制度和执行情况,查存在的事故隐患,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检查危险源头及对其控制,真正做好安全生产警钟长鸣。7.2 安全部门和各部门负责人应监督、检查员工上班是否按规定穿戴劳护用品。7.3 根据季节气候的特点,安全环境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业性检查。入夏前,对所有防暑降温设备要逐一检查,确保安全良好;秋末查防冻保温工作,确保冬季生产不受影响。冬季降雪期间,应清扫公司内部车辆行驶的主要道路做好9、防滑工作。7.4 切实抓好节假日加班和节假日检修的安全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并把安全检查中常见的隐患及平时不易整改的措施在节假日中予以解决。8 事故报告规定8.1 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部门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事故真实情况同时及时设法送伤员到就近医院进行治疗,安全部门须在二天内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经理或副总经理。8.2 不管任何事故,都必须查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后再组织生产,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坚持做到事故不瞒报、不慌报和故意延迟上报或破坏现场。8.3 安全部门对每次发生的事故做好书面记录,总结并检查其他安全生10、产环节,及时整改安全隐患。9 突发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公司在发生火灾、人员伤亡、触电、急性中毒等其它意外事故时,必须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采取有效措施,揭止事故状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应注意保护现场。9.1 指挥部设抢救抢险组、现场保卫组、后勤保障组9.1.1 指挥部总指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副总指挥:安全部门管理现场指挥部成员:各部门负责人9.1.2 抢救抢险组组长:安全员副组长:部门负责人或班组长组员:班组长、现场员工9.1.3 后勤保障组组长:办公室主任组员:办公室其他科室人员、驾驶员9.2 突发安全事故的急救方法9.2.1火灾事故首先关闭机器、切断电源、气源,由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员扑救明火,疏散员工11、,及时上报,火势严重时拨“119”求援。9.2.2 触电事故以最快速度切断电源,将触电者移至通风处,解松衣服,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在人工呼吸的同时可针刺穴位,以促苏醒,同时组织车辆或拨打“120”,以最快速度送医院抢救。9.2.3 中毒事故尽量争取抢救时间,尽快将中毒者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医院提供中毒原因等情况。9.2.4所有突发事故,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义务竭尽全力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财务,防止事故扩大,并注意保护现场。9.3 事故调查9.3.1 轻伤或其它一般事故,由安全部门负责现场取证,并指派专职安全员组织生产、技术等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和责任确认工作。9.3.2 重大伤亡事故,公12、司必须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在一个小时内上报政府相关部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事故调查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等,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和建议,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分别报董事会及政府、公安、劳动等部门。10 责任10.1 公司将安全生产工作质量作为每一位员工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10.2对整改安全隐患、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及时对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有功者,公司将给予通报表扬和相应的经济奖励;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13、生产管理处罚规定处罚。安全管理会议制度1 目的:为掌握和了解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和处理重大事故隐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管理会议。针对前一个季度的安全事故,安全防范作出总结和分析,下个季度的安全改善的方向是哪些,吸取之前的教训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1.1会议制度如下:1.1.1 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1.1.2 主任、副主任不定时召开,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措施,防范未然。1.1.3 每周各班组召开一次会议,部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分析本周和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1.1.4 每年召开二次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指14、出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安全。2会议内容主要包括:2.1 总结分析客观存在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措施,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方针和目标,并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2.2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2.3 研究制定本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标准、条例、规章制度,并发布实施。2.4 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2.5 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活动及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2.6 检查、总结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2.7 研究、分析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形势,找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2.8 针对事故案例,找原因,查危15、害,定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使责任者和全体职工受到教育,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2.9 其他有关安全工作的事宜。2.10 公司的各种安全会议,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要有专用的会议记录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安全会议之后,要下发会议纪要并派专人进行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的检查规定1 目地为了督促各项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2 职责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全管理部。全体员工履行本制度。3 安全检查分类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根据安全检查的规模、内容和要求,建立适应检查需16、要的组织。3.1 一般安全检查3.1.1 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安全管理部组织,针对生产车间及外场的设备设施、环境、各部门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列出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检查结果上报公司。3.1.2 生产部要每月组织一次车间范围的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公司及安全管理部。3.1.3 车间安全检查和班组安全检查,车间应根据车间的具体情况,在车间主任的带领下,由班组长,设备及工装具组人员一起参加,进行车间范围的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车间检查一般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检查由班组长负责,每天晨会时强调生产安全的重要性,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班组范围内的检查,检查作业环17、境和安全设备、设施,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的检查。个人应在班前、作业中、班后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用电、用气等方面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安全管理部。3.2 专业性检查各类专业性检查一般由主管部门组织,设备使用部门参加,定期进行检查,安全部门做好督促工作。3.2.1 安全部门:对全厂进行安全检查,查防火、防爆及消防设施的定置管理情况,查全厂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情况,查各车间、部门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3.2.2 安全部门:查机械、动力、起重、电气、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的完好程度,并对起重吊索具的完好情况做好记录,按不同小组分类标色。3.2.3 后勤科:对厂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18、进行检查。负责对食堂卫生、宿舍、浴室等生活设施等方面的检查。3.3 季节性安全检查一般根据季节特点,由安全部门会同有关管理部门,拟定和组织对防火、防爆、放雷击、防汛、防风、防暑、防冻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3.4 节日安全检查节日前后,要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方位等方面的综合检查。造船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地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从造船行业的特点、特色,针对不同的工作种类,进行全面安全预防工作。2 概述造船业是为水上交通、海洋开发和国防建设等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现代综合性产业,也是劳动、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对促进劳动力就业、发展出口贸易和保障海防安全意义重大。3 造船行业的特点造船行业是技术密集、19、工种密集、人员密集性产业,它涉及高空作业、热处理及喷砂、起重、切割及加工等许多专业性质强和危险性大的工作,极易发生职业病、中毒、坠落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或财产毁坏的情况。4 造船安全管理的特点4.1 造船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 造船业既有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电焊气割作业等,又多采用露天作业、狭窄舱室作业、交叉作业等方式,还有油漆、乙炔、工业用液化气等众多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工作场所及条件相对恶劣,属于高风险的行业。4.2 船舶建造是水上安全管理责任链中的重要一环。 造船须按照船检规范、规则及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标准进行,船舶建造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船舶安全。造船安全管理工作与造船质量密切相关20、。安全技术装备老化、落后,甚至带病作业,在影响造船安全的同时,也影响了船舶修造质量,影响了船舶的航行安全。4.3 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船东常常变化。船舶放样、电焊、下水等工种逐步由外来专业施工队完成,一线工人不断流动和更换,不利于造船安全管理的连续开展;船东的变化,使造船的类型、要求相应改变,造船安全环境和条件随之改变。4.4 造船业是低效益的行业。造船企业经济效益普通较低。为了谋取利益的最大化,造船企业往往会减少对安全的投入,特别是大多数小型船厂。5 造船安全管理的作用造船安全管理泛指船舶建造过程中(包括在造船准备期、建造完工后的试验期)一切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船厂、船东、船舶的财产21、损害及保护环境的活动。5.1 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随着民营造船迅速发展,出现了一些不具备造船安全技术条件的滩涂船厂,增加了造船业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大量存在。安全管理要求船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及时报告,提出针对性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5.2 是提高船舶建造质量、保障航行安全的需要。目前造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不落实,企业领导重效益、轻安全,企业安全投入相对不足,再加上船东贪图便宜,选条件差、设备简陋的厂造船,助长了低质量船的蔓延,为船舶航行安全带来了隐患。5.3 是保障企业经济效益、促进造船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对造船这一微利行业22、来说,企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往往导致利润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影响企业发展。造船安全管理从表面上看是增加了经营成本,但由于信誉的提高和船舶修造质量的提高,必然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订单和更大的经济效益。6造船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造船行业特点,造船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包括:6.1 要求管理层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管理层应履行的职责主要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6.2 要求对船舶建造的全过程进行安全23、管理。从船舶开工前准备工作起,到船舶焊接、装配、下水及试验等每个工序、每个环节的全过程,对影响安全生产的所有因素进行严格的控制。6.3 要求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开展全员培训和全面检查。造船行业的每位从业人员都必须切实履行安全义务,服从管理,参加安全活动,提高安全技能,必须具备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以避免和消除事故隐患。各有不同,必须针对造船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特征和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4 要深入班组、车间,全面检查建造过程中的劳动条件、生产设施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和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以便及时发现24、安全隐患,采取事前防范措施,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7 安全规章制度与标准安全法规血写成,违章害己害亲人。规章制度是大量事故集成的教训,是安全生产的依据、标尺、准绳。既然规章制度是前人用鲜血和生命所谱写的,任何人没有必要再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去论证它。遵章是安全的先导,违章是事故的预兆。我们不仅将安全规章制度贴在墙上,而且要牢记心中,融进血液,化为行动,不折不扣、坚决地执行。只有严格规章制度,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地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作业的管理,防止触电、火灾、爆炸、高处坠落、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25、严格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和建立健全有关审批手续,根据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规定。2 职责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全管理部。全体员工履行本制度。3 危险作业的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人员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如果不采取措施,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作业。4 危险作业的范围4.1 高处作业:凡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2米以上的,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工作,(在高处有固定操作室的除外)。4.2 在有触电危险的环境作业或带点作业。4.3 在禁火区域对忌火器物使用明火或易燃作业。4.4 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工作。(在船舱里作业)4.5 大件吊装作业。4.6 重量超过50T以26、上,产品发运及发运过程的相关作业。5 危险作业的审批5.1 船体分段在翻身之前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检查吊耳、护板的安装情况,钢丝绳的安全情况,天气情况是否利于作业,符合现场作业条件之后,方可批准作业。5.2 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没有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具有本作业所需要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经验,严禁酒后作业。6 安全作业要点6.1 危险作业中,执行部门应指派作业监护人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监护。6.2 危险作业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用品,用具要完好无损,符合安全要求。6.3 危险作业区要清理整洁,通道畅通。6.4 作业前,要仔细认真地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现27、场整理和清点。7 其它7.1 对违反规定的危险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7.2 危险作业应作为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重点,安全管理部和有关人员要切实做好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目地本标准是根据重工企业生产区域、外单位设备安装起重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起重机械、器具的安全要求。对大型钢结构吊运、安装及翻身起重作业的安全要求见大型钢结构吊运、安装及翻身起重作业安全实施指南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起重作业运用各种起重吊运工具、设备或借助人力的搬运,将物体从28、地面起吊或推举到空中,再放到预定的位置和方向的过程。从事上述作业的人员,如起重吊运指挥、捆扎挂钩和起重机械驾驶等均为起重作业人员。3 基本要求3.1 人员的选择与要求3.1.1 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1.2 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3.1.3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生理缺陷;3.1.4 经特种作业考核合格、具有起重吊运作业资格的持证人员。3.2 上岗准备3.2.1 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3.2.2 在带教师傅的指导下,连续从事起重作业半年以上;3.2.3 参加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以后按规定期限进行复训;未按规定复训或复审不合格者,操作证自29、行失效。4 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4.1 生产组织者的安全管理要求4.1.1必须严格执行“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4.1.2 起吊大型物体(50t以上的物体)应编制起重作业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4.1.3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应结合具体工程对操作人员明确作业内容、程序以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4.1.4工作前,先查明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并落实安全措施(如:防护栏杆、扶梯、安全网、脚手架、板等);4.1.5 对现场照明设备情况及照明度进行检查,保持吊装作业现场光线良好30、;4.1.6 各级生产组织管理者,尤其是班组长,应了解每个操作人员的身体状况,以及合理安排生产任务;4.1.7 吊运大型物件和重要设备时,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4.2 起重吊运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4.2.1 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的规定;4.2.2 保持充沛的精力,身体不适应注意休息;4.2.3 工作前必须做到:进入生产现场应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应穿好救生衣,并应做到相互督促;4.2.4 与起重机驾驶员密切联系,指挥时必须做到手势信号准确无误,对讲机信号清晰准确;4.2.5 多个起重工操作时,必须确定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能只用对讲机进行指挥,还应辅助手势、旗语等指挥信31、号。4.2.6 起重指挥人员应选择的位置:4.2.6.1与起重驾驶员之间视线清楚;4.2.6.2应始终清楚地看到被吊物;4.2.6.3指挥人员不应站在死角位置,当被吊物向指挥人员靠近时,不应构成威胁。4.2.7 负责被吊物的重量计算;4.2.8 吊运重物时不能离地面太高,禁止吊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越;4.2.9 吊挂重物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20度,以防脱钩;4.2.10 吊运中途不得停留或将物体长时间悬吊在空中;吊运时,不得抽吊物体;4.2.11物体翻转时应严格按照指挥意图从事作业,使其重心平稳转移;4.2.12大件物体翻转作业,应在作业区周围设置警戒线,禁32、止无关人员入内。大梁、支腿翻身前,应严格检查,防止浮物散落伤人;4.2.13卸下的物体,应垫好垫木,不得压在电气线路或管道上面,禁止堵塞安全通道,堆放时要整齐平稳;4.2.14堆放重叠物体时,应垫好垫物,不准强行抽拉钢丝绳,对于易滚动的物体在堆放或叠放时,应放好止动斜塞;4.2.15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高压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线路电压(KV)1 1-35 60 110 154 220 330最小距离(m)1.5 3 3.1 3.6 4.1 4.7 5.34.2.16吊运大型物件必须有专人指挥,到位时要观察重心,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方可拆除起重索具33、;4.2.17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的吊索具,若不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使用。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吊索具损坏与完好,要分开存放;4.2.18吊重时,吊钩的受力方向应与物体的重心垂直,不能斜吊或斜拖;绳、链接触的被吊物体锐角处应加衬垫物;4.2.19滚运物体时,应有专人指挥,牵引绳周围不准站人。滚运中和移动滚杠时,防止压伤手和脚;4.2.20装卸、搬运易燃易爆物品时,禁止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可燃烧的物品;4.2.21 物体堆放要整齐,不得超出堆物线,保持道路畅通。4.3 起重机械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要求:4.3.1 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4.3.2 工作时要精力集中,严禁酒后操作;4.3.3 开车前和被吊34、物体移动范围内有人时,必须鸣号;4.3.4 操作中,禁止用安全装置停车;4.3.5 多级指挥时,驾驶员只听从第一级指令。但当任何人发出危险信号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4.3.6 吊运过程中,被吊无阻挡情况下应离地0.5米,越过地面上放置的设备或其他物件时,应高于地面设备或其他物件0.5米以上;4.3.7 发现被吊物体上有浮物或站人时,应拒绝起吊。4.3.8 被吊物接近或到达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先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运;4.3.9起重机在运行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和加油;4.3.10上下驾驶室应双手拉好扶手栏杆,上班时不准穿高跟鞋;4.3.11当驾驶员在操作中遇到突然断35、电时,操作手柄必须回到零位;4.3.12起重机上有两人操作时,启动起重机和离开工作岗位都必须通知对方;4.3.13驾驶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好当天的工作情况及起重机的运行情况;4.3.14工作完毕后,停车要规范,露天的起重机还必须使用夹轨钳或铁鞋等安全装置进行锚定,防止大风吹动。4.3.15汽车式起重机稳定性原则是后方侧方前方,因而禁止从车头方向旋转吊运物件。4.3.16汽车式起重机吊运时地面应夯实平整,必须支好支撑,使轮胎不承载方可吊运。4.3.17 汽车式起重机长距离移动时必须固定好吊钩。4.4 着装要求4.4.1 着装应为符合公司规定发放的服式;4.4.2 佩戴有起重特殊工种标志的36、安全帽,帽带必须扣紧;4.4.3 指挥人员带好对讲机;4.4.4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4.4.5 穿好防护鞋。5 行车安全操作与遥控器交接要求操作员工必须有证,严禁无证操作,起重组员工为行车第一责任人,在交接时给使用人时,使用人必须有证,必须有交接班记录,记录必须如实填写;遥控器由各自责任人进行保管与日常维护,发现行车出现故障有义务及时报修。白班结束后统一收管,如中、夜班需要继续使用,交接装配有证人员。6 吊索具、辅助设备的安全要求6.1 起重常用吊索具和辅助设备的使用要求6.1.1 根据吊运物体重量和吊索具夹角,正确使用吊索具,严禁在超负荷和受冲击载荷的情况下使用,选用的吊索具必须具有产37、品合格证;6.1.2 员工借用吊索具时应检查其是否合格、有无破损,若有问题应立即调换;6.1.3 吊索具使用后,应妥善保管好,严禁与腐蚀性的物品混放;6.1.4 对自制吊具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1.5 使用单位对吊索具必须定期检查、检验,检验结束做好记录并按规定做好检验色标,钢丝绳报废按国标GB6067规定执行,经检查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严禁使用,按规定进行处理;6.1.6钢丝绳不准采取套绳、结扣和拉挂等方式使用;原则上不准单根钢丝绳单头吊运物件,除非有可靠的防旋转措施; 6.1.7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严防扭结、压扁、弯折、碰电等现象的出现;6.1.8 当吊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38、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不少于3圈;6.1.9 严禁用麻绳或白棕绳作为起重索具,其他纤维吊索具应防止受潮、虫蛀、腐蚀,使用后应置于干燥通风处,妥善保管;6.1.10 不得使用多接头进行吊挂作业,以防滑脱和爪钩变形;6.1.11不允许两根链条交叉缠绕使用或将链条用作捆扎,在链条出现扭扣咬节现象时,应及时理顺,否则不准使用;6.1.12 使用焊接环形链必须经50%额定破断拉力的检验,凡出现裂纹、塑性变形(伸长率达5%)和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均应报废。6.2 钢板挂、钢板卡子操作要求6.2.1起吊中、小型钢板应采用四点起吊方法操作,且每对挂钩的钢索必须贯穿相连,使其受力后自动拉紧,以防滑脱;39、6.2.2 吊运大型钢板,宜采用平衡架起吊法操作;6.2.3 严禁用钢板卡子进行单边吊运操作;6.2.4 挂钩的开口发现变形时,应停止使用;6.2.5 挂钩连接销子应经常检查,直径磨损极限为5%;6.2.6 应经常检查挂钩的损坏情况,确保其完好性。6.3 钢板夹钳操作要求6.3.1 仅限于垂直起吊;6.3.2 操作时,钢板必须放到钳口底后,再将锁紧凸轮锁紧;6.3.3夹钳在不工作时,应使锁紧凸轮处于放松状态;6.3.4 当吊运钢板从垂直位置到水平放下时,锁紧凸轮应在钢板下面;6.3.5 一个夹钳只能吊运一块钢板。6.4 磁性吊具使用操作要求6.4.1磁性吊具在起吊时,应先试吊,确认符合要求后,40、方可继续进行操作;6.4.2被吊物体在没有安全落地前,不得操作脱磁开关放落物体;6.4.3 除电磁吊外,其他磁性吊具均不得进行重叠吊运作业;6.4.4 凹凸不平、波浪型、弓型钢材不得采用磁性吊具进行作业;6.4.5磁性吊具必须置于吊物的重心,物体的斜度必须控制在5度以下;6.4.6磁性吊具与被吊物的吸着面间不得有杂物、灰尘和油水等;6.4.7 起吊较长物件,必须使用大秤吊进行多点起吊,并注意吊上负荷的均衡性;6.4.8磁性吊具用完后,应妥善放置于平整钢板上;6.4.9 除永磁吊外,凡磁性吊具必须配置应急供电装置,对于蓄电池磁性吊不得横置或倒放;6.4.10 磁性吊具吊运物件时,禁止从人或设备上41、方运行。7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7.1 卷扬机7.1.1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无障碍物处,其支承面的安装必须牢固、可靠;7.1.2 卷筒应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对正,卷筒轴心线与地面导向滑轮轴线的距离满足:无槽卷筒不应小于卷筒长度20倍,有槽卷筒长度的15倍;对于修船施工现场由于作业空间的限制,应尽可能使卷筒轴心线与地面导向滑轮轴线的距离尽可能的大。7.1.3 卷扬机启动前,应对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棘轮、棘爪等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动转;7.1.4 卷扬机作业必须进行试吊,启动后要缓慢均匀,严禁突然加速,防止绞扭或碰撞,拉紧的钢丝绳两侧危险区域不准有人员停留;7.1.5 卷扬机应有二次保护装置的应42、急开关,线路绝缘良好,接地可靠。7.2 千斤顶7.2.1 操作时受力点应选择准确,支承应稳固,基础平整坚实,顶头面应采取防滑措施;7.2.2 操作千斤顶必须用专用手柄,严禁锤敲物击;7.2.3千斤顶不能作为长时间支撑物用,起顶重物时,应采取随起随垫枕木方法,使千斤顶的受力得到缓解;7.2.4 发现千斤顶倾斜时,应立即停止操作,松开调整后,方能继续操作;7.2.5 使用螺旋千斤顶,螺杆不得旋尽,螺纹若有磨损,应降低规格使用或报废;7.2.6 多台千斤顶联合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动作应同步均衡。7.3 滑轮7.3.1应仔细检查滑轮和滑轮轴的磨损度,轮槽底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必须报废,滑43、轮槽壁磨损达原壁的20%、轮槽不均匀磨损大于3mm应报废;7.3.2 滑轮轴及壳有裂纹、轮缘有破损均应报废;7.3.3 滑轮应经常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异常现象,必须纠正;7.3.4 应经常加油保护。7.4 起重葫芦7.4.1 电动葫芦7.4.1.1 电器部分须符合国标GB6067的安全要求;7.4.1.2 上升限位装置及控制器的点压系统均应灵活、可靠,不允许以上升限位当作开关来使用;7.4.1.3 电动葫芦必须设有过卷扬限制器的装置,制动装置必须安全可靠,制动面严禁有油污等杂物;7.4.1.4 电动葫芦的钢丝绳、吊钩、安全装置、控制器等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定期进行保养。7.4.2 手动葫芦7.444、.2.1 手动葫芦严禁超负荷使用,每台只限一人操作,悬挂的支承点必须能承受起吊的重量(包括葫芦自重);7.4.2.2 用多台手动葫芦同时起吊一件物件时,应合理布置起升点,并统一指挥:如拉不动时,应马上停止操作,检查原因,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操作;7.4.2.3 操作手动葫芦,用力应均匀,作业前均应试吊,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7.4.2.4 手动葫芦的部件应保持其完好,并经常进行检查,报废标准按GB6067-89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1 目的:为了确保登高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预防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2.1高处作业凡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45、,称为高处作业。2.2 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3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3.1高处作业的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3.1.1 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3.1.2 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3.1.3 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3.2 高处作业的分类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3.2.1特殊高处作业3.2.1.1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3.2.1.2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3.2.1.3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46、3.2.2 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4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4.1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4.1.1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高处作业的资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4.1.2 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对患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恐高症等)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精神不振、心绪慌恐不安、心情过分激动等人员,暂时不宜进行高处作业。4.1.3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和设备。4.1.4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47、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4.2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4.2.1 高处作业前,部门应制定安全措施,书面进行安全交底。4.2.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工具、设备不得使用。4.2.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直爬梯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4.2.4 无照明设施或光线阴暗的情况下,禁止高处作业。 4.2.5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雨等恶劣天气,禁止露天悬空登高作业。脚手板等高处作业面,遇有水、雪、油、泥、沙及其他易滑物应及时清除。4.2.6 各种脚手架、板的搭设,必须平稳牢固,不48、得松动摇晃,脚手板的临空一面,必须设有11米高的防护栏杆,如因施工需要,局部不设防护栏杆的,必须通知承担搭架的施工部门在无防护樯杆处应用安全防护绳加以保护。脚手架、板的附近,不准架设高于36V输电线和电气装置。 4.2.7 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人员上下行走必须按规定的路线上下。4.2.8 禁止使用腐朽、扭曲、严重损伤残以及有横透节的木质吊板和锈蚀严重的钢质脚手板。4.2.9 起重机安装、制作使用的木质吊板的长度在4米以上的,其厚度不得小于5厘米,并应三点受力支撑,两端搭头30厘米,并绑扎牢固。4.2.10 凡在离地面(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任何部位49、的高处作业,脚手板的搭设宽度不得小于并列60厘米,用于打砂、喷漆的悬挂脚手板总宽度不得小于100厘米,其搭头处伸出横档的长度不得小于30厘米。板与板之间及搭头处必须紧固牢靠,防止滑动和翘起,板面不允许有易滑和有碍操作的杂物。4.2.11 两层以上的多层脚手架(包括固定式脚手架),每层必须设固定的上下行人斜梯,梯手必须坚固,不得缺层,梯级间距不得大于40厘米。4.2.12 脚手架、板搭好后按作业许可制度进行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检查,已经搭好的脚手架、板,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改变其结构。4.2.13 水面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好安全带和救生衣,必要时应架设安全网。4.2.14 凡悬空50、单行跳板或引板的宽度不得小于60厘米;双行跳板或引板的宽度不得小于120厘米,活动搁置端头不得短于一米,坡度不能大于30度,跳板两侧必须架设不低于12米的护栏,同时下方要设安全网,安全网的宽度应保证距跳板边缘两米以上。木质跳板或引水板必须使用坚硬木质板,其厚度不得小于5厘米,板面要设防滑板条。4.2.15 使用高空车进行施工作业时,要注意高空车的安全工作负荷,严禁超负荷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高空车上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4.2.16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加强公司外包、外51、协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明确公司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公司安全环境和秩序,预防事故发生,制订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区域内作业和对外发包工程外场作业的管理。3 定义本规定相关用语的定义:3.1 外包作业,是指承包公司有关工程的作业,包括:产品实现过程中需要发包的相关工程、建筑与土木承包工程、产品吊装或安装工程、设备维修外包工程及后勤服务承包等。3.2 外协作业,是指供货的厂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与废材(物)处理厂商人员在公司内进行的相关作业。4 安全管理协议4.1 外包单位在与奔腾港航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奔腾(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52、安全管理职责和在奔腾作业应当遵守的基本安全规则及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4.2 与奔腾长期协作的外包单位,可与其签订年度的安全管理协议;对于外协单位可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4.3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一式三份,安全管理部、生产部、承包方各保存一份。5 资质资格管理5.1发包部门在确定承揽单位前,首先要求外包单位向安全管理部提供如下有效的资质及证明:5.1.1建筑与土木承包工程、设备吊装、安装或维修外包工程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作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项目授权书、外包单位员工花名册、持证上岗人员名单及上岗证、项目组织结构及工程保险单等; 5.1.2食堂承包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53、项目授权书、外包单位员工花名册、员工健康证、项目组织结构等5.1.3涂装承包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授权书、外包单位员工花名册、项目组织结构等;5.2 外包、外协单位从事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的,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指定专业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许可证,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特种作业有效资格。6 安全管理责任6.1 在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前,对外包、外协单位须具备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管理的能力与状况等进行必要的考察与审查,确定符合国家规定及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的外包、外协单位。承揽单位资必须经安全管理部进行严格资质审查合格后,发包部门方可与外包单位签订承揽合同,同时签订安全54、协议书。6.2 安全管理部对外包单位相关资质、安全协议、承揽合同书复印存档。6.3 外包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外包单位必须为下属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6.4 对所管的外包、外协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管理和指导,并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资格抽查、审核。6.5 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6.5.1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内作业人员视同公司员工进行同等安全监督。6.5.2 外包、外协单位应确立在公司内作业现场的作业体制(责任制),指定现场作业责任人,落实事故预防对策,切实进行自主安全管理,外包、外协单位对其作业人员在奔腾的安全生产负55、责。6.5.3 外包、外协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遵守奔腾的安全规定,服从奔腾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参加奔腾召集的安全会议等,及时了解奔腾有关的安全要求并切实组织实施。6.5.4 奔腾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6.6 厂外安装施工临时聘请吊装施工单位时,项目经理(负责人)同样要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吊装资质、汽车吊资质、吊装人员上岗资质;在设备吊装前要求外包吊装单位提供吊装安全方案,安全措施,经严格审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有组织的进行施工。6.7 发包部门应委派专人(可兼职)加强外包单位,督促外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落56、实整改及预防措施,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并形成书面文件存档保管。7 劳护用品7.1 外包、外协单位应为其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劳护用品,基本配备要求如下: 工程发包船体分段建造基本配备要求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钢包头/防刺穿)安全带(登高作业必备)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钢包头/防刺穿)手套其他安全帽、工作服颜色和款式应尽可能保持统一。登高作业须系好安全带。8 安全教育8.1 在奔腾厂内作业的工程,由相关部门在外包、外协单位入厂作业前应向其说明公司的安全规定和要求。8.2 外场施工的工程,由发包部门现场负责人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管理。8.3 外包、外协单位应对其作业人员进行57、作业前及日常的安全教育,使之明白作业的危险因素及有关的安全规定和要求。9 公司内作业的基本安全规则9.1 正确穿戴和使用安全保护用品。9.1.2 要穿长袖的、合适的作业服装,禁止穿短袖、短裤、凉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9.1.3 必须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扣。9.1.4 在厂区内须穿安全鞋、佩戴手套,2m 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9.2 遵守公司内部交通管理规定。9.2.1 公司内限速15公里/小时,进出公司大门、作业场所、危险区域等不准超过5 公里/小时。9.2.2 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地点。9.2.3 奔腾的作业车辆、起重机有优先通行权,禁止妨碍其通行或与其争道抢先。9.2.4 车辆通过58、起重机轨道、交叉路口要停车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9.3 遵守吸烟规定。9.3.1 在指定的吸烟场所吸烟(严禁游烟)。9.3.2 烟头要扔到指定的吸烟筒内(禁止随地扔烟蒂)。9.4 原则上应与奔腾遵守同样的作息时间。9.4.1 早晨7:15 前入厂(夏季7:15;冬季7:45),9.4.2 如特殊情况需长时间加点及休息日加班时,应向奔腾生产管理人联络与报告,并按其指示作业。9.5 遵守奔腾“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节约”7S的要求。9.5.1 从规定的通道行走,在指定的作业区域作业。9.5.2 按规范作业。9.5.3 作业结束,清理作业场所,清除不要物,废材、废物按规定投放到相应的垃圾59、箱及余料斗。空置的氧气瓶、丙烷瓶放回指定位置。9.6 必须进行动火作业时,应观察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再实施操作,切勿盲目大意。9.6.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确认无余火。9.6.2 危险物品应放在规定的地方,并标示醒目的禁火标志等。9.7 其他基本的安全规则9.7.1 不进入与自己作业无关的场所。9.7.2 未经奔腾相关责任人许可,不可随意使用奔腾的机械、设备、工具等。9.7.3 经过允许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禁止在其规定的用途以外使用。9.7.4 禁止随意移动、更改奔腾设置的设施、设备及安全装置(包括照明、消防器材、脚手架等),确因作业需要临时移动或更改,必须及时复原。10 作业管理10.60、1 外包、外协单位及其作业人员作业前应对所在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和确认,发现隐患应及时向奔腾现场负责人报告处理;作业中发现有自身无法控制或判断的危险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报告或在采取必要措施后撤离现场。10.2 非生产部发包的工程在公司内生产部管理区域进行作业的,须事先与生产部及其相关车间充分协商,确立必要的联络体制并落实事故预防对策。11 事故管理11.1 外包、外协单位作业人员发生事故(包括伤害事故及设备损坏等无伤事故)时,公司内作业必须迅速向奔腾安全管理部报告,听从奔腾的统一指挥;外场作业必须迅速向奔腾现场责任人报告。11.2 外包、外协单位的事故对策61、会议,由发包部门组织并主持召开,相关部门安排人员参加。11.3 发生与外包、外协单位相关的各类事故,按国家规定及双方签署的安全管理协议处理,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应迅速上报政府有关部门,由于外包、外协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事故处理及补偿的费用等由外包、外协单位自己承担,并承担奔腾由此遭受的损失。12 监督检查与奖惩12.1 外包、外协作业人员违反奔腾安全规定要求的,奔腾有权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其请其停止作业,退出作业现场。12.2 外包、外协作业人员严重违反奔腾安全规定要求或经教育未改正的,按奔腾相关奖惩规定及双方签署的“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对其单位及作业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直到62、取消该作业者的作业资格。12.3 对外包、外协单位的处罚款的收缴由发包部门监督实施。13 其他奔腾对外包单位施工实行安全保证金制度,奔腾将从总工程款中提取10%作为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金,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奔腾有权将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关安全保证金,对于违反奔腾安全相关管理要求的,对于长期协作的单位,必须缴纳固定安全保证金。公司内部交通管理规定1 目的为加强公司内交通管理,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区域内通行和作业的一切车辆和行人。3 管理职责3.1 公司内交通安全的综合管理由安全环境部负责,担当以下的职责:363、.1.1 负责公司内交通安全的监督和检查;3.1.2 负责对违反本规定的一切车辆和行人进行处理;3.1.3 公司内道路交通标志、设施的设置的建议权;3.1.4 负责组织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2 各部门、车间是公司内交通安全的责任部门,担当以下任务:3.2.1 负责本部门、车间车辆和业务相关外来车辆及其人员的管理及安全教育;3.2.2 负责公司内交通管理规定的具体执行,对本部门的交通安全负责。3.2.3 协助对本部门区域或人员发生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4 内容4.1 速度限制在公司区域内通行和作业的一切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运输速度限制。a.公司内通行的机动车辆,最高速度不准超过15km/h,进出公64、司大门、作业场所、危险区域等不准超过5km/h。b.公司内运输车辆(叉车、平板车、牵引车等)最高速度不准超过10km/h,进出车间门、作业场所、危险区域不准超过3km/h。c.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等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不受规定速度的限制。4.2 通行许可外来汽车进入公司,经保安与相关联系部门确认允许进入后,凭驾驶证或行驶证在大门保安值班室换取“厂区通行证”,方可通行。4.3 通行优先次序对公司内主要的通行对象分类如下,其中A为最优先通行,依次类推,G为最低优先通行。低通行级车辆必须避让高通行级车辆,同通行级的车辆,空载车让载物车。 A、地面轨道起重机B、平板车 C、牵引车 D、叉车等其他65、公司内部作业车辆 E、行人 F、汽车(轿车、卡车等) G、自行车4.4 进出厂门公司内所有车辆,进出大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自行车、电动车、轻骑(含助力车)、摩托车进出公司大门,骑车人必须下车推行;b.公司员工骑摩托车进出大门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未佩戴者视同厂内违规。c.外来运输车辆进出公司大门须停车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物资出门必须持有按照公司物料进出管理制度由相关部门签发的物资出门证方可出门;4.5 超车、倒车机动车辆超车、倒车须遵守下列规定:a.在公司区内,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准超车和并排行驶;b.在仓库、车间、窄路、施工作业地段等处倒车,须有人指挥,车后与物之间不准站人;4.6 驾驶资格公司66、区域内,驾驶车辆必须持有驾驶执照、特种作业操作证等有效证件。4.7 车辆装载4.7.1 车辆载货须遵守下列规定:a.车辆载重数量不得超过额定载重负荷;b.车辆载运货物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散落、翻倒或滚落;4.7.2 车辆载人须遵守下列规定:a.公司区道路上,不得骑自行车载人;b.叉车等公司内部运输车辆只限用于装载运输货物,不得用作载人交通工具;c.叉车定员限定1人,有辅助座席的限定2人; 4.8 交通事故的处理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损伤或财产损坏时,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设法抢救伤者(如移动现场物体时,须设标记)。a.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安全环境部和所属部门报告。b.对发生事故后逃逸67、破坏或伪造现场的,从重处罚,情节严重须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司法部门处理。C、因公司员工主要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包括司内、司外)的,公司将视事故情况纳入员工月度(年度)安全考核。4.9 交通安全日 每年12月31日为公司交通安全日,公司将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4.10 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开展员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切实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 加强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引起人身触电伤害事故,防止危险场所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超温而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2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员工、分承包方以及其68、他来公司工作的外来人员。3.术语和定义3.1定义电气作业人员是指从事安装、维修、保养和操作运行的电工,以及从事实际操作的电工工程技术人员和电气管理人员。3.2基本资质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色盲等妨碍电气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按规定期限参加复审,取得操作证者;电气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体格检查,以后每隔两年定期检查一次。4.培训和资格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本办法。5.管理办法5.1电气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5.1.1各种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等,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修或拆除,其69、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装拆。5.1.2工作前必须检查确认工具、测量仪器和绝缘用具是否灵敏可靠。禁止使用失灵的或未校验的测量仪表和绝缘不良的工具。5.1.3电气设备检修和线路施工,必须严格按送电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强行送电、盲目送电。5.1.4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5.1.5工作临时中断后或每班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验明无电后方可继续工作。5.1.6不准带负荷进行拉闸操作。凡校验及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或断开闸刀,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停电警告牌应严格执行“谁挂谁取”的原则。5.1.7不准带电作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停电时,应经领导同意,在70、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划出危险区域,采取严格的安全隔离措施后方可操作。5.1.8开关跳闸后,必须仔细检查有关线路和设备,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上开关,不允许强行送电。5.1.9调换熔断器,应切断电源,若需要带电操作时,要戴好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熔断器的容量必须与设备和线路容量相适应,不得使用超容量的熔断器。5.1.10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零),接地(接零)线的接设应符合标准。5.1.11工作结束时,应整理材料,清点工具,清理场地。5.1.12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5.1.13有金属外71、壳的I类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安装在潮湿或强腐蚀等恶劣场所的所有电气设备,临时性电气设备,宿舍内的电源插座,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等均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工务部设备科负责漏电保护装置的选型工作,制定定期检查项目并组织落实检查。5.2接地系统5.2.1保护接地与接零保护接地范围包括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及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底座和金属外壳、起重设备的轨道、房屋的构架等;低压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姆;严禁采用一相一地制供电方式,即严禁采用接地系统作载流导体;同一电网中严禁一部分设备接零,另一部分设备接地。5.2.2防雷接地各种避雷装置在每年雨季前应检测一次;各种72、避雷装置除定期检查外,还应经常日常检查,以保证其瓷套或绝缘完好,无裂纹或破损、无烧损、无锈蚀等,接地连接可靠;接地装置装有断接卡子,对每一个接地体每年应定期检测并做好记录。5.3生产场所临时线路安装安全要求5.3.1 110V以下临时线路的申请,由使用部门向工务部设备科提出,经同意后由其派专业电工安装。220V以上(含220V)临时线路的申请,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附录A),经由工务部、安全环境部审批同意后由专业电工安装,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检查管理,防止线路损坏。5.3.2 临时线路安装必须确定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天,如确因生产需要延长使用期,须办理续用手续,并对现场进行检73、查确认。5.3.3 临时线路的装设,应先办理申请手续,不得私装或先装后后审批。5.3.4未经批准安装的临时线,生产管理部工务保障中心、安环保卫部有权停止供电或拆除,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5.3.5临时线接装的开关、电动机、设备等金属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及接零保护,保证使用期间线路完整无损,绝缘良好,并且架空。严禁使用金属线绑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1、目的特种作业是公司整个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定义及适用范围2.1. 法规规定的特种作业,必须经过上级专门机构培训和考核,取得作业74、资格证后方可作业的人员。2.2主要特种作业人员包括:2.2.1起重作业-行车工、起重指挥等人员;2.2.2厂内机动车辆-叉车、平板车、牵引车等操作人员。2.2.3焊接作业-电焊、气焊、气割人员;2.2.4冲剪作业-冲床、剪床作业人员;2.2.5电工作业-低压维修、高压值班人员;2.2.6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等工种。3、职责3.1公司办公室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并进行证书管理3.2安全环境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4、内容4.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75、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进行相应的作业。4.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4.3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4.4 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4.5 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76、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6 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4.7 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4.8各车间、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4.9安全环境部人员有权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4.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安全帽右侧粘贴特种作业帽77、花标志,以便于识别。4.11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特种作业委托部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人员或单位,确保安全作业。5、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5.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级部门发放的操作证,方可进行操作,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经济处罚,发生事故的要追究相应责任。5.2各车间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需要书面报告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科核准后,进行培训和考核。5.3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车间、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5.4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78、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公司办公室、安全环境部同意后,方可变动。5.5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按规定组织定期复审培训,并将登记表分别报工务部和安全环境部备案。5.6安全环境部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规定1 目的为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公司内与安全有关的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拟订和采取改善对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2 定义79、2.1 本规定所定义的事故是指在公司生产活动中或某些与公司有关的特定活动中发生的造成死亡、疾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分为伤害事故和无伤事故。a.伤害事故是指发生人员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b.无伤事故是指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但造成物(设备、设施)或环境损失、破坏的事故,包括未造成人员伤害的火灾爆炸事故、与安全有关的设备损坏事故。(损失超过2000元以上的无伤事故为重大无伤事故)2.2 本规定所称的重大危险经历是指虽未实际造成人员的伤害或财产损失,但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3 伤害事故分类3.1 伤害事故按伤害程度分类为微伤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80、事故。 a.微伤事故是指员工负伤后损失一个工作日以内的伤害事故,在公司内也称不休伤害。b.轻伤事故是指员工负伤后损失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伤害事故。c.重伤事故是指根据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判定受伤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及符合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所列情形之一的事故。d.轻伤、重伤以上伤害,在公司内也统称为休业伤害。4 管理职责4.1 安全环境部是公司事故管理的担当部门。4.2 事故管理包括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和记录的管理。5 内容5.1 事故的报告5.1.1 发生人员伤害事故(不论其严重程度),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用最快捷方式报告安全81、环境部和所属部门上级;发生无人员伤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安全环境部报告,发生设备事故时应同时向工务部设备及工装具管理科报告。5.1.2 发生任何事故,所有对外联系(包括拔打消防报警119和120急救电话)应由公司安全环境部人员或保安人员进行,特别紧急事态下其他人员拨打了外部联络电话,应立即报告安全环境部或执勤保安。5.1.3 发生重伤、死亡和群体急性中毒事故,应迅速按程序报告至总经理。总经理按国家法规要求及时上报安监部门。 5.1.4 发生重伤、死亡、急性中毒事故公司应在1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和原因的初步分析等概况书面报告区安监局、工会、公安局(派出所)等部门,急性中毒事82、故同时报区卫生监督所;发生死亡、群体性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快速报区安监局等政府机构。5.2 报告的责任5.2.1 为明确发生事故后报告的责任,确定事故发生所属车间主任为报告责任者。报告责任者在接到下属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至现场确认并向安全环境部报告。5.2.2 发生事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报告。5.3 事故现场管理发生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立即报告的同时应当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采取妥善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擅自移动或变更,为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应做好现场标志、记录、拍照或摄像,事83、故现场须经安全环境部同意后方可进行清理。5.4 调查权限5.4.1 发生微伤、轻伤或一般无伤事故,总经理指示安全环境部组织进行调查。 5.4.2 发生重伤或重大无伤事故,总经理指示安全环境部会同事故发生部门、工会联合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5.4.3 发生死亡以上事故,由公司报区安监局、工会、检察院、公安局后,公司配合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5.5 调查程序5.5.1 事故调查应遵照如下工作程序:a.现场勘查: (1)察看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状况; (2)拍摄有关的痕迹和物件,绘制事故现场简图; (3)收集并妥善处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 (4)其他与事故有关的情况。b.收集资料:84、(1)了解受伤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姓名、性别、所属、工种、年龄、从业经验等;(2)了解事故发生时的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有关人员的证明材料(3)了解设计和工艺技术条件、工作指令和该作业的作业基准及执行情况等;(4)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必要时对设备、设施、原材料所作的技术鉴定材料和试验报告;(5)受伤害者或肇事者安全教育记录、过去事故记录和事故前健康状况;(6)受伤害者所受伤害程度的医疗诊断证明;(7)经济损失情况及其他资料。5.5.2 任何部门和员工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人员和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5.6 事故认定原则5.6.1 发生伤害事故,总经理指示安全环境部85、根据国家现行工伤认定的法规标准进行认定。5.6.2 发生无伤事故,总经理指示安全环境部会同工务部设备及工装具管理科等部门进行财产损失的认定。5.6.3 经指定医院诊断未造成伤害后果的,认定为重大危险经历,报告和处理的有关事宜参照本规定实施。 5.7 对策会议的召开5.7.1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所属部门(或工程发包部门)应在两日内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召开事故对策会议,正确把握事故状况,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探讨和确定事故再发生的防范对策(受伤者原则上应出席)。伤害和损失程度召集责任者2人重伤或1人死亡以上事故。总经理1、初诊为一人重伤事故;2、重大无伤事故。所属部长1、初诊为轻伤事故,以及重86、大危险经历;2、一般无伤事故。所属车间主任5.7.2 根据事故种类、伤害或损失程度,会议可分别由总经理、所属部长、所属车间主任召集召开。5.8 对策会议议题5.8.1 对策会议主要讨论的议题:a.确认事故调查所取得的有关资料(含事故发生经过)。b.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1)直接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2)间接原因(管理上的缺陷);c.研讨确定事故再发生防止对策及其预定实施完成时间;5.9 报告书的提交5.9.1 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在对策会召开后2日内向安全担当部门提交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书、无伤事故调查报告书、重大危险经历调查报告书。5.9.2 安全环境部根87、据相关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5.10 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 5.10.1 安全环境部根据对策会议讨论的结果,确定事故的责任者(包括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管理责任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报总经理。 5.10.2 事故按以下管理权限审批结案:种 类管 理 权 限1微伤事故、一般无伤事故安全管理部2轻伤事故、重大无伤事故分管副总经理3重 伤总经理(报安监局批复)4死亡、重大死亡以上总经理(上级政府安监机构批复)5.11 事故经济损失追究5.11.1 所有伤害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总额在公司年度控制目标之内的,其中的50%由部门绩效承担,各部门根据损失责任在绩效分配中落实分摊,公司承担另外的50%。如伤害88、事故总额高于公司年度控制总额,超过部分的80%由发生部门绩效承担,20%由管理部门绩效承担。各部门根据事故责任将损失赔偿在绩效分配中,考核至相关班组、车间(科室)。5.12 事故通报与教育5.12.1 安全环境部部门在对策会议后二日内,将该事故事故通报与安全要点通报至各部门。 5.12.2 各部门长、车间主任接收到事故通报与安全要点后,将其传达教育至全体作业人员(包括承包工程作业人员)。 5.13 再发生防止对策的实施5.13.1 各相关部门长、车间主任按照事故对策会议确定的对策及其预定实施时间,组织实施类似事故再发生防止对策。 5.13.2 各相关部门长、车间主任跟踪再发生防止对策实施情况,89、将实施结果(包括实施时间、对象、具体措施等)记入再发生防止对策实施确认报告,并向安全管理部报告。 5.13.3 再发生防止对策在预定实施完成日止未完成的,须向安全管理部说明并再行确定实施完成日期。5.14 统计分析 5.14.1 安全管理部每季度汇总公司事故情况,经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核后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报告。5.14.2 安全环境部每年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在年度末或下年度初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报告。5.15 其他5.15.1 公司正式员工除参加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外,公司还为员工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判定为微伤的事故,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应在24小时内通知以外伤害保险机90、构,并配合保险机构做好理陪工作。5.15.2 员工因工伤事故负伤或职业病住院,医疗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的待遇和补助标准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5.15.3 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公司薪水体系执行,员工住院期间享受伙食及营养补贴12元/天;员工住院期间如确实不能自理,原则上由家属进行护理,公司根据实际护理天数补贴护理费30元/天,家属确实不能进行护理的,由公司安排人员进行护理。5.15.4 工伤员工出院后继续休假,须有定点医院的建休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5.15.5 工伤员工复工须至定点医院检查,符合复工条件的,由公司医生开具复工证91、明经所属部门、安全环境部、公司办公室认可,经安全环境部进行复工教育后方可复工。6 相关法规6.1 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6.2 工伤保险条例6.3 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6.4 GB6442-86企业职工事故调查分析规则6.5 GB646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6.6 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6.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5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7 相关记录7.1 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书7.2 无伤事故调查报告书7.3 危险经历调查报告书7.4 再发生防止对策实施确认报告7.5 事故通报与安全要点7.6 奔腾安全成绩表7.7 伤害事故、无92、伤事故、重大危险经历汇总表7.8 年度事故分析表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办法1 目的规范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促进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合法权益。2 范围凡本公司员工, 在公司内为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或经领导指派去公司外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生与生产(工作)有关的伤残事故,均为工伤事故。3 管理职责公司安全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协调处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4 工伤事故急救凡发生事故,所在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整改隐患,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注意保护现场,并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发生重大突发性事故时,必须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采取有效措施,遏止93、事故状态进一步扩大。5 事故报告5.1 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部门应认真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汇报事故真实情况,安全管理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到现场查看,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现场的拆除必须由安全管理部通知,事故责任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和故意延迟上报或破坏现场。5.2 发生重伤、死亡或多人事故(包括重大未遂事故)的部门,应用最快的方法报告公司总经理和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按照法律法规应当向上报告的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规定的时限一小时内以最快的速度向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5.3 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部门应当同时报告公司办公室,安全环境部也应当立即通报公司办公室94、,以便于人力资源尽快联系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机构办理理赔事宜。5.4 员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应当立即拨打“110”,由交警部门现场勘察处理认定,如需申报工伤的,凭交警部门处理证明,对照条件(包括上、下班时间、必经路线、机动车伤害、自己非主要责任)符合的,可比照工伤处理。6 事故调查6.1 一般轻伤事故由所在部门、车间或工段组织召开事故对策会(可通知安全管理部人员一起参加),调查事故发生经过,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于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填写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并与事故对策会记录一并报送安全环境部,安全环境部对事故分析处理情况进行确认。6.2 对重伤或重大未遂事故,事故所在95、部门必须立即报告总经理和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应组织生产、工务、技术、工会等方面和有关车间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按“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进行处理。7 事故处理7.1 按照事故的处理原则,安全管理部经过现场调查核实和所在部门事故调查报告书,查明事故过程和发生原因,提出限期整改措施,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并对整改结果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同时应当总结教训,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7.2 凡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重失职、或不遵守厂规厂纪等造成的工伤事故和经济损失,必须96、分别情况,追究责任,按照公司奖惩考核管理手册等规定进行经济、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7.3 员工由甲部门(车间)临时借用到乙部门(车间)工作,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应由乙部门(车间)负责调查、登记、统计上报,并通知甲部门。8 工伤待遇8.1 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安全环境部应当会同公司办公室初步进行工伤认定。8.2 公司为正式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并为每位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8.3 员工工伤治疗应当到公司规定的医院(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8.4 轻微伤害的处理8.4.1 轻微伤害是指未造成伤残(十级以上)或影响生活自理能力的工伤事故。8.4.2 发97、生轻微伤害,公司办公室应当在24 小时内通知意外伤害保险机构,并配合保险机构收集必要的证据,尽快办好理赔工作。8.5 工伤事故的处理发生可能致残或影响生活自理能力的工伤事故,公司办公室应当在24 小时内通知意外伤害保险机构,并在工伤保险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收集必要的凭证,为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意外伤害理赔作好充分准备。8.6 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公司薪水体系执行。另外,员工因工伤住院医疗期间享受伙食及营养补贴为每天12元钱,补贴通常以出院证明一次性补贴为准。8.7 工伤员工住院,如伤员不能自理,由公司安排人员护理,如有家属护理的,公司98、根据伤员实际所需护理天数补贴护理费每天(24小时)30元。9 工伤复岗员工停工三个月以上后伤愈复工,必须经过复工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如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调整其岗位。10 附则10.1 外协、外包单位进入公司作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与外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10.2 外协、外包人员在公司内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的,同样按照事故的现场急救、现场处理和保护、事故报告程序进行,事故的处理按照安全协议书规定的条款,由外协、承包单位自己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对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公司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在工程款项结99、算时,按照协议规定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10.3 外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并由此给我公司带来损失的,其损失将由外单位承担并从安全风险金扣除或从有关的合同款中扣除。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管理规定1 目的为明确员工在公司外发生交通事故后进行工伤认定及有关事宜的处理,特制定本规定。2 定义本规定所指的交通事故是指员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内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机动车事故或遭受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3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4 事故报告员工发生交通事故后,员工本人或家属应立即向安全环境部报告,安全环境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安排专人去事故现场进行确认,同时员工或其委托的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两日内必须向公司安全环境部100、提交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伤害事故报告书”,对于不及时进行报告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交通伤害事故报告书”的交通事故,公司将不予工伤认定。5 工伤认定程序5.1 员工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应提交由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5.2 安全管理部根据现场确认情况及员工所提交的相关证明,确认是否属于工伤范畴;5.3 对于确认属于工伤范畴的交通事故,安全管理部根据受伤员工实际确认是否符合工伤等级认定范畴,所有工伤等级认定申请必须经总经理确认后方可申报!6 其他6.1 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为工伤后,方可享受工伤事故有关待遇。仓库安全管理规定1 目101、的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仓库管理人员。3 管理范围公司安全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仓库的日常安全巡检和安全隐患排除工作。公司仓库负责人是仓库安全的第一保障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和上报安全部。4 内容4.1 日常巡查和管理4.1.1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4.1.2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须由公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1.3 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102、防火规章制度。4.1.4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4.1.5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4.2 防火及用电安全4.2.1 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4.2.2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4.2.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103、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4.2.4 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4.2.5 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准住人。4.2.6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4.2.7 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4.2.8 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104、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4.2.9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4.2.10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4.2.11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4.2.12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4.2.13装卸甲、乙类105、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防、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4.2.14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4.2.15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4.2.16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4.2.17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106、占、埋压和挪用。宿舍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宿舍是劳动者工作后休息的场所,应该是清洁、安全、舒适,所以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确保安全。2 适用范围所有住在公司的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3 管理范围安全部直接管理和整改安全隐患。4 内容4.1 员工宿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从每栋楼到每层、每间宿舍都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宿舍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报告。4.2 集体宿舍必须保持有2个以上不同方向的疏散通道,保持上通天面,下直达室外。通道不准加装铁闸或封堵、上锁,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4.3 每间房居住人员最多不得超过12人,每人的居住面积不得小于3平方米。宿舍107、的窗户不准加装防盗网,不得影响逃生可改装“活动式”,但不准封死。4.4 宿舍防火、用电安全常识4.4.1 宿舍按每10人配备一个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摆放在明显的位置。4.4.2 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改装电路和擅自拆装电器设施;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捧、电热丝以及火水炉等,确保安全。4.4.3 禁止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生火做饭,以免引起火灾。4.4.4 严禁使用可燃物作分隔或遮挡,必须分隔时,应使用砖头,而且要封闭到顶,上方不准留有空隙。4.4.5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进入宿舍。4.4.6 严禁挪用、乱用、破坏配备在宿舍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4.4.7 管理人员应当对宿108、舍内的消防器材、用电线路进行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安全。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 目地食堂是企业员工的就餐场所,为了饮食的卫生安全,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2 食品和环境卫生管理2.1食堂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查、审定合格后,发给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2.2 食堂必须制定有关卫生的管理规定,定期检查,餐具要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2.3生、熟食物必须分开存放,严禁购买腐烂变味食品、携带农药、杀虫剂进入食堂,防止中毒。2.4 米、菜要清洗干净,食物要煮熟,变质的食物不得出售或分派。2.5 饭、菜煮熟后要加罩盖好,要定期消除蟑螂、苍蝇和灭鼠工作,防止疫病发生。2.6 工作人员必须是健康、无任何疾病的人员109、担任,工作时须穿工作服和带口罩,讲究卫生,并定期检查身体。2.7 食堂必须做到“三不清”:桌板清、地面清、餐具清;“三洁”个人卫生整洁、灶面整洁、各种餐具清洁。每天用完的橱具要洗干净,要专人负责,橱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2.8 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便进入灶间和食品加工间。3 用气、用火安全管理规定3.1 保证煤气使用安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煤气管道、阀门、灶头,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用完煤气后要关闭相应煤气管道阀门,下班时一定要关掉气源总阀门。3.2 保证用电安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电线、电路、开关、插座,发现损坏和隐患,及时更换和排除;各种电器在使用完毕后都要及时关闭并切断电源;110、临时加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由基建设备处电工检验批准。3.3 保护好食堂各有关部位的灭火器,不得随意更换位置、撤掉、损坏,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并及时予以妥善处理。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会熟练使用灭火器。3.4食堂下班后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开关,切断电源;要巡查食堂各个部位,检查安全和消防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理。3.5 每天小搞卫生,每周大搞卫生一次,饭堂内不许到处乱堆杂物,饭堂的潲水和垃圾要当天清理。3.6 做好各项防火和其它安全管理工作。隐患排查责任制度1 目的为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2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2.111、1 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2 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2.3 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2.4 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2.5 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2.6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8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3 分管安全总经理助理隐患排查职责3.1 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112、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3.2 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3.3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事故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3.4 排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死亡或重大恶性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3.5 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工作;3.6 排查有关单位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情况;4 技术部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4.1 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生产技术方面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113、责”的原则,对生产、技术、设备、动力、机电的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4.2 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4.3 负责排查公司制定的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是否符合规范、规程要求。4.4 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4.5 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安排有关部门整改。4.6 负责排查购置、安装设备和引进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使用。4.7 负责排查车间的工艺技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4.8 负责排查生产产品各项工艺指标是否严格控制在规114、定范围内;4.9 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排查是否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5 安全部的隐患排查职责5.1 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5.2 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效实施;5.3 负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公司的执行情况。 协助解决排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4 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5.5 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和消除报告工作。5.6 安全环境部115、安全员,对分管车间和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事故隐患排查、监督管理责任,行使巡回安全检查职责,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5.7 负责排查进入生产区人员禁带烟火、关闭手机规定的执行情况;5.8 负责办公区、生产区、仓库防火、防盗、防破坏的排查工作;5.9 负责排查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仓库区以及办公区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6 生产部隐患排查职责6.1公司生产部负责全公司生产调度协调、生产计划安排、设备动力管理、计量管理、基建施工管理以及机电管理的隐患排查,生产部部长对本部门的隐患排查负全面责任,各专业人员各负其责。6.2 分管生产调度人员隐患排查职责6.2.1116、 负责排查生产与安全的是否执行“五同时”,是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6.2.2 负责排查在编制生产计划时是否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是否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6.2.3 负责排查在生产调度中发现有重大危险,是否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6.2.4 负责排查在安排生产计划时,是否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行,是否考虑到水、电、气的平衡;6.2.5排查公司生产车间是否做到均衡生产7 基建管理员隐患排查职责7.1 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是否在工程施工中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7.2 负责排查全公司房屋建筑、厂区道117、路、下水道等的不安全因素,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采取措施进行整改;7.3 负责排查在设计和施工中,对高处作业、上轻质屋面、进入危险生产工房等危险性工作,是否提出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监督其作业过程,防止发生倒塌、高坠等意外事故;7.4 负责排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是否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是否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对进入生产区施工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8 品质部隐患排查职责8.1 负责排查制订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条件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8.2 负责排查公司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设计是否符合要求,解决生产施工中的有关安全问题;8.3 负责排查设备平面布置118、和工艺线路布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8.4 排查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项工作中,是否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的要求。8.5 负责排查计量器具的配备是否符合要求;8.6 负责排查计量器具的准确性,保证计量器具有效使用,防止计量不准而发生事故。9 制造管理部隐患排查职责9.1 负责排查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劳动保护用品及公司所用原材料采购的物资是否符合安全要求;9.2 负责排查危险品仓库和其它仓库的事故隐患。9.3 负责排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的运输、保管、发放等各个环节是否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定,加强对仓库特别是对油漆、丙烷仓库的安全管理119、,制定有针对性的仓库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确保仓储安全;9.4 负责排查危险品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排查司机是否严格执行车辆保养制度和交通规则,是否做到安全行车,是否进行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10 公司办公室隐患排查职责10.1 负责排查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标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时审批劳动保护用品领用计划;10.2 负责排查 新入厂工人的录用情况10.3 负责排查公司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和健全车辆的调派管理手续,加强对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10.4 排查 新入厂工人是否及时安排到安全环境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是否直接分配工作;10.5 加强后勤管理和检查120、,防止事物中毒事件的发生。11 财务部隐患排查职责11.1 负责排查安全投入费用是否及时提取,是否合理使用;11.2 负责排查是否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纳入企业财务计划和经济活动分析中去。12 外场项目各小组隐患排查职责12.1 外场项目负责人是公司在外部设备安装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12.2 负责排查生产与安全的是否执行“五同时”,是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12.3 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12.4 负责排查现场安装作业隐患排查出,负责现场安全问题和隐患121、的整改工作。 12.5 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好外包队伍的进厂关,引进合格的外包队及外包人员,组织对外包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2.6 做好新入外包人员的健康检查和三级教育手续工作。12.7 做好外包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并建立相应档案。12.8 负责排查外包队伍的资质情况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12.9 负责协助外包队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跟踪监督检查外包队伍施工过程中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12.10每月组织一次本部门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12.11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122、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12.12 制订设备安装、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12.13 加强对危险源的检查和控制,对重大危险源要落实具体负责人,加强管理,对危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和销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建立本部门隐患排查记录或登记台帐;13 其他部门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13.1 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负责,行政副职在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隐患排查负责;13.2 建立本部门隐患排查记录或登记台帐;13.3对部门分管工作和所辖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解决或上报。 14123、.车间主任隐患排查职责14.1 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本车间隐患排查负全面责任;14.2 排查本车间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是否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14.3 负责排查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工具、原材料、成品、工作地点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如达不到要求,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安排作业;14.4 负责排查本车间职工的遵章守纪和持证上岗情况;14.5 组织车间有关人员进行排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措施,及时向公司报告;14.6 建立本车间隐患排124、查记录或登记台帐; 14.7 车间管理员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隐患排查负责。15 班组长隐患排查职责15.1 对本班组的隐患排查负责;15.2负责排查本班组岗位工艺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排查记录;15.3 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排查本班组违章作业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15.4 对在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上报车间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根据情况能抢救的要立即组织抢救,不能抢救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防止二次灾害,保护现场,及时报告。16 其他岗位工人隐患排查职责16.1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严格执125、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16.2排查本岗位是否存在事故隐患;16.3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正确使用和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16.4排查本岗位是否做到“三个明白”(明白什么是正确操作、什么是违规操作;明白违规操作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明白一旦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科学的救助方法)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1 总则1.1 公司采取 “奖优罚劣”措施,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小队给予奖励,对文明施工差、安全管理混乱、船东反应不好的分段进行处罚。籍此充分调动公司所属分段项目安全创优积极性,以完善的安全生产、文明标化管理、树立企业良好市场形象。1.2 本规定适用于全单位。自发布之日起执126、行。2 编制依据及说明2.1 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2.2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说明2.3 本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凡2011年7月1日以后发生的安全奖罚均依据本规定实施.2.4 未列入本规定的安全活动等内容,按照具体活动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奖罚。3 安全奖励3.1 集体奖励3.1.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管理文件、管理规定和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将安全生产管理列入日常工作议程,做到“五同时”,无工伤事故。3.1.2 认真执行“三同时”,对新产品、新工艺及设备在计划、实施、验收的同时,保证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同时计划、实施、验收。3.1.3 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127、能及时认真整改,有效的消除事故隐患。3.1.4 认真做好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严格履行三级安全教育手续,保证教育质量。3.1.5 搞好特殊工种人员管理,保证持证上岗。3.1.6 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对防尘、防毒和防止污染设备设施做好保养和维护。3.1.7 督促检查和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使用率在99%以上。3.1.8 认真贯彻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3.1.9 认真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安全宣传。3.1.10 做到以上条件的,可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并奖励1000元。3.2 个人奖励3.2.1 热爱安全工作,模范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敢于抵制“三违”(违128、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3.2.2 主动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向领导提出改进意见避免事故。或者在产生险情时奋不顾身排险者。3.2.3 认真学习和积极宣传安全技术知识。3.2.4 正确使用和爱护各种劳保用品,能督促指导其他职工正确使用者。3.2.5 认真维护保养防尘,防毒、安全设备设施,确保完好使用者。3.2.6 能做到以上条件的,可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并奖励200元。4 安全罚则4.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罚部门奖金4.1.1 忽视安全生产,未认真贯彻上级规定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没有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和“三同时”的,罚部门200元。4.1.2 发生轻伤每起罚部门领导100元;发生129、重伤或一人以上死亡罚500-2000元。4.1.3 对工伤事故未认真追查处理或报告不及时,每一人次罚50元,隐瞒不报或虚报工伤者罚200元。4.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罚个人奖金4.2.1 凡进入施工现场不系戴好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4.2.2 凡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者,每人次罚款50元。4.2.3 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赤脚,高处作业穿硬底鞋、带钉易滑鞋的,每人次罚款50元。4.2.4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次罚款100元。4.2.5 违反公司安全通则,工作前或工作中饮酒者,罚款100元.4.2.6 安全通道堵塞或生产现场杂乱无章,每处罚100元。4.2.7 脚手架、脚手板、临时130、防护栏杆不按规范搭设的,每处(按10m计)罚款50元。4.2.8 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处罚款50元。4.2.9 电闸损坏或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的,每处罚款50元。4.2.10 移动式机具或手持电动工具不装漏电保护装置的,每处罚款50元。潜水泵不装设漏电保护装置的每处罚款100元。4.2.11 吸烟之后烟蒂未熄灭随地乱丢者罚款50元。4.2.12 单位内发生交通事故,根据责任轻重罚50-500元。4.2.13 按其他安全管理规定检查,每查出一项不合格,处罚责任者50元-500元,并对部门主管领导罚款100元至500元。4.2.14 对安全检查人员,劝阻不听者,视情节轻重罚200-5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下岗处理。5 其他5.1 公司对项目的安全奖励必须分配到个人。罚金不允许计入项目成本,必须全部分配到相关责任人,并将奖罚分配明细表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