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寺街西南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整治修建性详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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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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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通寺街、西南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及整治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市政管网规划设计)、地块建筑设计项目招标文件编号:CCGGB2017-248 招 标 人: 南通市崇川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七年十月九日目 录第一章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 总则42 招标文件63 投标文件74 投标115 开标116 评标127 评标结果公示148 合同授予149 纪律和监督14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6第五章 项目任务书2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6第一章 工2、程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日 期:2017年10月9日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2017年10月9日南通市崇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人名称:南通市崇川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公司地址:崇川区华威园北(环城西路)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338820655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13-89076928/139628690181.1.3项目名称南通寺街、西南营历3、史文化街区保护及整治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市政管网规划)、地块建筑设计1.1.4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1.2.1建设资金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规划设计任务书中要求的规划设计及部分地块建筑设计1.3.2设计周期180天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国家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勘察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财务状态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业绩要求:无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且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5、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4、人不得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间。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均需具备规划甲级资质、且联合体投标单位组合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以其中一家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附联合体协议。1.5.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负责协助设计单位搜集基础资料及现场外业调查,负责设计单位间以及相关部门间的协调工作。1.6.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见附件2.2.1澄清和答疑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 13 日17时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3.5、1.2投标人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详见3.1.2条款3.2.1最高限价招标人确定的设计费报价最高限价为:总限价400.4万元。其中:规划设计前期评估调整完善费用55万元,暂定规划面积27.4公顷,修建性详细规划限价6万元/公顷,市政管网规划单价3万元/公顷,总价301.6万元;建筑设计费(含修缮、新建建筑、结构、水电、人防、平战转换预案、地块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等,地上面积暂定7600m2),单价130元/平方米,总价98.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将按无效标处理。报价采用的币种人民币3.2.2工程报价方式设计费包括下列内容:按照规定的设计深度完成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内容中的所有设计业务所需的全部费6、用。3.2.3支付方式按合同执行3.2.4补偿方式中标单位不予补偿,第二名补偿5万元,第三名补偿3万元,其他不予补偿。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内有效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万元整3.4.2履约保证金无3.5.1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递交 允许递交3.6.1投标文件的份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3.7.1服务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不采用采用,具体规定: 4.1.1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11月 1日9时00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4.2.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提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7、314会议室(东楼)特别提醒: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5.1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参加人员及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随身携带并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6.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 投标人须知本项目设计招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规划范围8、: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范围、设计周期1.2.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现金)招标文件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9、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项目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10、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 招标文件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设计任务书第四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第五章 评标办法第六章 设计合11、同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从“中国崇川网”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文件存在前后矛盾,部分条款说明不清、存在歧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存在限制性条款等有疑问的应在 2017 年10 月 13日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ntjunda(不具单位名称,12、不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在收到疑问材料后2日内予以解答,并于 2017年10月 15日17时前将解答内容(若有)以电子文档上传至中国崇川网()招标公告栏,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崇川网()招标公告栏自行下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以书面、电子文件形式提出疑问(质疑)的,视为投标人接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所注全部条款。开标后投标人再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提出质疑或投诉的,招标人有理由不予受理,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中国崇川网()招标公告栏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同时报崇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1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均由投标人自负。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经崇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在中国崇川网()招标公告栏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2.3.1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方式,经中国崇川网()招标公告栏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2.3.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作为招标文件14、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为保证投标人合理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合理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3.3本工程采用电子答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均以“中国崇川网”()招标公告栏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前后期相互矛盾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中国崇川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本工程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技术标三部分组成,具体应包括15、以下内容:3.1.1 资格审查资料包包括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事务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5)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3.1.2 商务标应包括而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与投标函附表(格式附后);备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3.1.3 技术标应包括而不限于以下内容:1、 规划编制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16、目的整体性认知、对本项目原有规划的评估及下一步的规划构想、整体定位和研究、规划范围内的整体打造及实操项目研究)2、 五个地块建筑设计策划性方案。3、 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4、拟派项目组设计人员一览表、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格式附后)及相关证书(含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5、项目组设计人员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类似规划业绩一览表及业绩证明材料(格式附后)(复印件)。请各参选单位按照设计成果文件提交要求提供完整的材料,成果文件缺项、设计深度不符合规范的将直接影响最终评审结果。3.2投标报价设计费包括下列内容:按照规定的设计深度完成本招标文件所17、确定的招标内容中的所有设计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3.2.1投标报价要求:(1)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超过最高限价的将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设计费报价由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本项目的特殊性自行报价,一旦中标,不因设计难度的变化而调整。(4)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3.2.2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补偿方式:见“投18、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3.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3.4 投标保证金3.4.1 保证金8万元整3.5 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格式:(1)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A4规格、技术标均以A4规格或A3规格(图纸、图表规格由投标人自主确定)编排装订成册。(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及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本项目技术标文件采取明标方式单独编制。3.5.2 投标文件的19、份数及签署:(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款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份数。(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事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事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标投标文件该条不适用。3.6投标有效期3.6.1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20、修改其投标文件。3.6.2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7 投标保证金3.7.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3.7.2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规定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票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给招标代理查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形式)上必须注明收款人: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用途: 248号投标保证21、金 ;汇款人:投标单位名称。(帐户名: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汇丰支行,账号:5003018800000329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45天内有效;特别提醒:(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2)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无须密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须密封)供招标人代表查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3.4.3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3.4.4 投标人在规定的2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商业策划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23、.6.3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确认。3.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装订3.7.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2 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正本与副本数量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3.8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章第3.1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24、供与资格审查相关的资料,且符合本章第3.6.1项的要求。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项。4.1.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未密封的;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2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5.开标5.1 开标时间、地点、投25、标人出席人员5.1.1开标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项,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5.1.2投标人出席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项。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4)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经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设计周期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6)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6.评 标6.1评26、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也可不委派代表参加。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6.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27、标依据。6.2.2本次招标如评标委员会已推荐中标候选人,无论随后出现何种情形,招标人在本次招标中不再接受另外的中标候选人。7.定标 7.1 评标结果公示公示地点和时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南通市崇川区政府网上公布。8.合同授予 8.1 合同28、签订8.2.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设计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8.2.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2.3本次中标的设计单位须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招标内容,不得将中标项目的设计转让(转包)给他人。9.其他9.1 中标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且中标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9.2 中标人提交的设计文件须达到国家29、相应编制深度规定:规划设计文件应达有关设计文件深度并通过专家评审。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设计任务书一、规划编制要求(一)主要任务1、规划方案设计规划应根据上位规划的要求,在现状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梳理总结其主要问题,提出可行的技术路线,形成项目的整体性认知、构想及规划策略。在对街区整体格局发展及历史建筑研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地块的保护、更新、整治修缮及可更新利用的方案及措施。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具体规划方案。2、部分地块的建筑设计结合场地及周边情况,综合考虑建筑功能与市场条件,形成彰显南通特色、功能组织合理、富含文化底蕴的建筑方案设计。(二)规划范围本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范围30、合计约为27.4公顷(图1、图2),其中:(1)寺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约19.0公顷,东至南通中学界址,西至环城西路、官地街及柳家巷,南至柳家巷及大巷,北至胡长龄故居北侧规划贯通街巷;(2)西南营历史文化街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约8.4公顷,东至惠民坊东巷和三人巷,西、南至西南营,北至惠民坊。 图1:寺街修建性详细规划范围 图2:西南营修建性详细规划范围二、部分地块建筑设计范围及要求(一)环城北路18号地块1、 设计范围2、 设计指标及相关要求类型新建用地面积5690 容积率0.6建筑高度檐口高度12 m建筑风格新中式或南通民国式(二)人民中路51号地块1、 设计范围2、 设计指31、标及相关要求类型新建用地面积3470 容积率 0.6建筑高度檐口高度9m建筑风格新中式或南通民国式(三)礼巷12号地块1、 设计范围2、 设计指标及相关要求类型修缮用地面积161.7建筑面积现状建筑高度原高度建筑风格原貌(明清)(四)小巷20号地块1、 设计范围2、 设计指标及相关要求类型拆除新建用地面积102.7建筑高度5.2 m建筑风格明清容积率0.65(五)胡家园巷12号地块1、 设计范围2、 设计指标及相关要求类型拆除新建用地面积190.9建筑高度 7.5 m建筑风格南通民国式容积率 1建筑层数 2三、中标后规划及建筑设计成果要求中标后,形成的规划设计成果内容必须符合规划设计任务书的有32、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设计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设计说明书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设计图纸内容必须全面。(一)规划成果包括文本、说明及附件三个部分。 附件由图纸和专题等部分组成。1、 文本 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法定要求,形成文本成果。2、说明展开论述文本的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现状分析、目标定位和规划方案等。3、附件(1)主要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区位图、空间演变图、建筑文化遗存分布图、历史环境要素分布图、现存建筑现状功能分析图、现存建筑保护更新模式评定图、用地现状图、现状道路等级分析图、现状交通组织分析图、规划总平面图、建筑高度控制图、街巷界面整治引导图、特征空间规划图、用地规33、划图、建筑利用规划引导图、市政专项设施规划图、效果图等。(2)设计图则重点对总体要求、界面控制、建筑高度、开敞空间、交通组织、地下空间、建筑引导、环境设施及其它方面提出城市设计的控制和引导要求。规划设计图纸不限于上述内容,根据分析的要求可适当增加分析图。上述设计图纸须提供相应的CAD及JPG格式电子文档。(3)资料汇编可包括现状调研专题评估报告、评审纪要、部门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内容。(二) 建筑设计成果包括文本、说明及图纸三个部分。1、文本 按照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形成文本成果。2、说明展开论述文本的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现状分析、目标定位和规划方案等。3、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满足34、报建及施工要求)包括区位图、周边设计要素分析图、概念构思图、规划总平面图、功能分区图、交通组织图、景观设计图、地下空间利用图、效果图,全套施工图(建筑图、结构图、水电、暖通、消防、强弱电)等。四、附则(一)招标人负责协助设计单位搜集基础资料及现场外业调查,负责设计单位间以及相关部门间的协调工作。(二)设计署名权归设计单位所有,版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设计审定后公开展示设计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三)设计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成果。(四)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可在接到本任务书后致电或函招标人35、,招标人将做出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五)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2.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3.未经招标人同意,逾期上报规划设计成果的。(六)本任务书解释权归南通市崇川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第四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一、资格审查文件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36、)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年 月 日 (二)单项授权投标事务负责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37、(签字或盖章)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7 年 月 日(三)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 投标单位一般情况表项目名称: 单位全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业务规划设计资质等级营业执照编号成立日期项目规划人员总人数 资产净值(万元)行政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职称:联系方式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E-mail:联系人:开户银行户名: 开户行: 账 号:资金情况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万元)其它说明:注:1、本表后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二、商务标部分31(一)投标函致: 根据贵方 的招标文件,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为:总38、价(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规划设计前期评估调整完善费(大写)元(小写)元),暂定规划面积27.4公顷,修建性详细规划 元/公顷,市政管网规划 元/公顷,总价 大写 元(小写)元);建筑设计费(含修缮、新建建筑、结构、水电、人防、平战转换预案、地块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等,面积(地上)暂定7600m2,地下面积报价含在地上面积单价中,不另行计价),单价 (大写) 元/平方米(小写)元/平方米),建筑设计费总价 元(小写)元),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职务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承诺: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39、如有时)及有关附件。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组建项目设计组,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设计周期 日内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代表人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二) 投标函附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总价(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规划设计前期评估调整完善费用 (大写)元(小写)元),暂定规划面积27.4公顷,修建性详细规划 40、元/公顷,市政管网规划 元/公顷,总价 (大写) 元(小写)元);建筑设计费(含修缮、新建建筑、结构、水电、人防、平战转换预案、地块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等,面积(地上)暂定7600m2,地下面积报价含在地上面积单价中,不另行计价),单价 (大写) 元/平方米(小写)元/平方米),建筑设计费总价 (大写) 元(小写)元)。设计周期 日历天内完成。备 注投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代表人盖章、签字) 日期:年月日(三)项目负责人类似规划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事务负责人 (签章) 日期:年月日(四)4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序号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年限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事务负责人 (签章) 日期:年 月 日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项目组设计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年月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称主要经历时间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投标申请人:(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事务负责人: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三、技术标部分技术标包括:1、规划编制设计方案(包括规划方案设计、部分地块的建筑设计);2、服42、务承诺(应包括投标人拟完成的服务工作内容)第五章 评标标准和办法一、初步评审1、形式评审:1.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1.2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投标人的法人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1.3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4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单项投标事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有投标人的法人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2、资格评审:2.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2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2.3资质等级:国家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勘察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4项目负责人: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且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证明材43、料。2.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具备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3、响应性评审:3.1设计周期:投标函中载明的设计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3.2 设计费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规定;4、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下列规定进行:(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44、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5、否决性条款:5.1初步评审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5.1.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5.1.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5.1.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5.1.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5.1.5.投标人45、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1.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1.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5.1.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5.1.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5.1.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5.1.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1.12.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46、;5.1.1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5.1.14.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5.1.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5.1.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5.1.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5.1.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5.1.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5.1.204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5.1.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5.1.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5.1.2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5.1.24.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5.2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5.3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设计合同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5.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48、之一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并视为串通投标,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组组成人员出现同一人的;(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异常一致的;(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5.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5.6未对49、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的。6、确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通过形式性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全部为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二、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具体方法如下:2.1 评标办法1、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 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50、 4、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新投票,直至确定中标候选人。2.2 评分标准(一)商务标:20分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文件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第二步: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总价)算术平均值。第三步: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2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本项最多扣5分。(二)技术标:80分1、规划编制(满分30分)1.1项目的整体性认知(5分)(好4-5分,一般3分,差1分,缺项或51、无实质性内容不得分)1.2 对整体项目构想及规划策略(5分)(好4-5分,一般3分,差1分,缺项或无实质性内容不得分)1.3 对本项目规划评估、现状认知(10分)(好8-10分,一般6分,差2分,缺项或无实质性内容不得分)1.4 相关历史建筑的研究(5分)(好4-5分,一般3分,差1分,缺项或无实质性内容不得分)1.5方案设计内容(5分)图纸内容及深度(好4-5分,一般3分,差1分)2、部分地块建筑设计方案:(20分)(好15-20分,一般10分,差5分,缺项或无实质性内容不得分)3、企业资质(15分)3.1、具有旅游规划甲级资质加5分,乙级加2分。3.2、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加5分,52、乙级加2分。3.3、投标人为高新技术企业加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4项目团队配备情况比较(10分)4.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中国城科会等有关历史文化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加3分;项目负责人曾获国家奖奖项3项(包括3项)以上的加2分。最高5分。4.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专业齐备,满足8人及以上,其中4人满足中级职称得基本分3分;每有一名高级职称加1分,最多加2分。最高5分。5公司业绩及获奖情况比较(5分)5.1、自2012年以来在国内有过类似规模的同类规划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等类似编制项目业绩的每项得1分,此项满分为2分。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53、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5.2、自2012年以来获得省级(直辖市)及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奖,一等奖每项得1分,二等奖每项得0.5分,此项满分为3分。获奖时间以发文或发证时间为准,发文与发证不一致的,以发文为准。注: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第六章 设计合同城乡规划设计合同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资质证书等级: 委 托 方:南通市崇川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 承 担 方: 签 订 日 期: 委托方:54、南通市崇川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 承担方: 委托方委托承担方承担南通寺街、西南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及整治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市政管网规划设计)、部分地块建筑设计项目 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本项目的批准文件。第二条 本合同规划设计项目合同书2.1 项目名称:南通寺街、西南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及整治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市政管网规划设计)、部分地块建筑设计项目 2.2 规划设计范围:寺街、西南营历史文化街区,以最终实际设计范围55、为准。2.3 规划设计级部分地块建筑设计内容: 1. 南通寺街、西南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专题评估及调整完善建议 2. 南通寺街、西南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修建性详细规划 3. 南通寺街、西南营历史文化街区市政管网规划 4.部分地块建筑设计 (含修缮、新建建筑、结构、水电、人防、平战转换预案、地块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等)全部内容的建筑及施工图设计第三条 承担方应向委托方交付的成果文件3.1 规划成果内容:按照住建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则及其他规范、标准、规程中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技术标准和深度要求进行编制。技术成果分为三大部分:规划文本、规划图56、件和附件,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专题评估报告。3.2 规划成果提供方式:承担方提供包含全部成果的电子文件1份(整套图纸采用JPG格式及CAD格式,用地规划总图提供DWG格式,文本说明书等采用DOC/PDF等国际通用格式)。3.3建筑设计成果建筑设计 :含方案文本、扩初设计、施工图(含修缮、新建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人防、平战转换预案等)全部内容,提供全套蓝图14套,全部成果的电子文件1份(CAD格式)。第四条 工作周期合同正式签订后5个工作日之内,开始现场调研及基础资料收集。以下时间为各阶段首次提交成果的时间,不含征求意见、评审、报批等环节所需时间。承担方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之前须经委托方书57、面确认。工作阶段工作成果时间安排调研准备组织项目组进场、明确任务安排1个月现状调研现状资料整理、问卷回收保护规划评估阶段及规划调整完善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及专题评估报告5个月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重点地段保护与整治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市政管网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扩初、施工图设计接到任务后2个月之内第五条 项目费用及支付办法5.1项目收费本项目按照投标的单价清单以实际设计面积计算。设计总收费不包括应由委托方提供的包括地形图在内的资料费,以及组织评审会、聘请专家等所需的相关费用。5.2 单项收费标准5.2.1 对原保护规划的专题评估原保护规划距离编制时间7年多时间,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变58、化与发展及保护理念与方法的进步,需对原规划进行评估、调整完善。评估调整完善费用为: 。5.2.2 重点地段保护与整治修建性详细规划实际收费面积按照评估调整完善后所得结论,商定具体重点地段规划范围,最终确定实际设计费价格。暂定规划面积27.4公顷,修建性详细规划限价 元/公顷,市政管网规划单价 元/公顷,总价 元)5.2.3建筑设计建筑设计费(含修缮、新建建筑、结构、水电、人防、平战转换预案、地块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等,面积(地上)暂定7600m2,地下面积报价含在地上面积单价中,不另行计价),单价 (大写) 元/平方米(小写)元/平方米),建筑设计费总价暂定(大写) 元(小写)元)。5.2.3 59、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限一、规划部分第一次:支付对南通寺街、西南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专题评估及规划调整完善部分的50%。第二次:支付对南通寺街、西南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专题评估及规划调整完善部分的50%。以及依据以上评估,所确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市政管网规划的50%设计费。(专题评估及保护规划完善成果提交并通过后7个日历日内)第三次:支付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市政管网规划的剩余50%设计费。(修建性详细规划、市政管网规划方案成果提交并获通过后7个日历日内)二、建筑设计第一次:建筑设计扩初通过后付合同价款的20%;第二次:施工图审查通过后付合同价款的50%;第三次:跟踪服务直至单项验收后结清。5.3甲60、方在每次付款时,以收到乙方双方达成一致的支付对象及付款比例(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为依据,甲方按申请要求付款。5.4 每一阶段设计成果的提交须以委托方已支付上一阶段设计费用为条件,如上期费用支付不及时或支付不全,承担方有权暂停下一阶段工作或拒绝提交下一阶段设计成果,由此造成的规划设计工作进度延误及损失,承担方不负违约责任。第六条 成果提交的标准和方式6.1 规划阶段成果承担方按合同完成的规划设计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三条、第五条所列各项指标,按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的要求,采用 专家评审(或与委托方约定的符合当地行政管理要求的) 方式通过,所需费用由委托方负责。承担方根据合同约定各阶段提交成果后1个61、月委托方不组织评审或不出具通过意见,视为本阶段工作已通过,委托方应支付相关阶段的全额设计费用。6.2 规划最终成果提交。承担方按合同完成的规划设计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三条、第五条所列各项指标,经委托方认可后书面通知承担方,承担方向委托方提交最终规划设计成果,委托方应签订规划成果接收函予以确认。第七条 双方责任7.1 委托方责任7.1.1 委托方不得要求承担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否则承担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7.1.2 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担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承担方按本合同62、第六条规定交付规划文件成果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承担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7.1.3 委托方有权提出规划设计的正常变更要求,但提出设计变更时,应采取正式书面文件形式,并由委托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委托方公章方为有效变更请求及确认,否则承担方有权不予修改。7.1.4 由于下述原因造成承担方设计需返工或新增工作量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费用、成果提交时间等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承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担方另行增付规划设计费。因此造成合同履行期延长的,承担方不承担责任;如双方未能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承担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1) 委托方提交的资63、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了较大修改的。(2) 委托方变更委托规划起始年限,承担方需要重新收集资料的。(3) 委托方变更委托规划项目、范围、规模、内容、条件、成果等要求的。7.1.5 委托方要求承担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文件时,如果承担方能够做到,委托方应根据承担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承担方支付赶工费。7.1.6 委托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规划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7.1.7 合同生效后,如由于委托方原因造成工作顺延,顺延时间超过3个月,承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但委托方仍需支付承担方已完成工作阶段的费用,如需继续启动本工作项目,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64、充协议。7.1.8 委托方指定 为项目代表与承担方对接项目联系事宜,委托方有权变更项目代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担方。7.2 承担方责任7.2.1 承担方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合同约定的规划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7.2.2 承担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资料及文件。7.2.3 承担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7.2.4 承担方保证向委托方提交的成果文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或任何其他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65、所引起委托方的直接损失。7.2.5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承担方不应从事可能与委托方利益有冲突的任何活动。7.2.6 承担方指定 为项目总负责人及代表与委托方对接项目联系事宜,如需变更项目代表,需征求委托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方。 第八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委托方与承担方均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并保护对方资料、成果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委托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第九条 违约责任9.1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担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66、承担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2 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委托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支付一天,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承担方计划顺延,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经费,承担方有权解除合同。9.3 由于承担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成果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设计费的万分之五。9.4 委托方的上级或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滞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委托方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7日内与承担方结算并支付规划设计费。因委托方原因导致项目停滞的,承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9.5 67、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双方应结算设计费,违约方应支付合理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额的30%。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以本合同总金额为限。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10.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10.2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通过 (2) 方式解决。(1)申请 南通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其它11.1 委托方要求承担方提供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需另行支付费用。11.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68、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1.3 本合同一式 十六 份,甲方 八 份,乙方 八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11.4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1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要求承担方开具的发票类型: (1) (1) 增值税专用发票;(2) 增值税普通发票。(若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需向承担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11.6 其它约定事项:为保持成果实施的连续性,下一步建筑单体设计仍继续委托本合同承担方进行设计,具体要求另行约定。 (以下无正文)委托方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承担方(丙方)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承担方(乙方)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