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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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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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发展规划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发展规划 环环 境境 影影 响响 报报 告告 书书(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委托单位: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单位: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编制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二二二二一年一年四月四月2 1.任务由来与规划概述任务由来与规划概述 1.1 任务由来任务由来 2012 年 3 月,原大丰市政府向盐城市政府提出申请,在原大丰港临港工业区南区一期的基础上规划调整,并设立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2012 年 4 月,盐城市政府做出关于同意大丰港临港工业区南区一期规划调2、整并设立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的批复(盐政复20125 号),同意在原“南区一期”基础上,调整规划并设立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调整规划并设立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园区面积园区面积 38.5 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园区及时组织开展了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2013 年 4 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做出关于对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请示的复函(苏环便管201359 号),原则同意大丰港临港工业区南区一期规划进行区域部分调整用于发展大型石化产业,申请扩区面积不得超过原园区面积的 50%,扩区后的总面积不得超过 26 平方公里。随后,园区按照省环保厅复函对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进3、行了调整,调整后园区南部四至边界为:青岛港路-横十七路-纵二十三路以西 150 米-华丰大道-宁波港路-王竹海堤复河及其延伸线-大丰港路-三港河路-纵二十三路以西 150 米-八中沟以北 800 米;园区北部四至边界为:大丰港路-王港西路-王港东路-港一路-环港大道-宁波港路-南港大道。从实际出发将园区面积进一步调整缩减,将金维卡及金羚纸业以及其南部部分空地调出区外,调出面积约 1.4 平方公里,调整后园区面积调整后园区面积 24.6 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并获得了关于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452 号)。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4、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 号),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被定位为化工园区。两次规划范围对比情况见图 1.1-1。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发展至今,区内各项配套功能不断完善,承载能力逐步增强,入园企业包括主要是基础化工原料(包含有机和无机产品)、农药及其制剂、医药原料药和食品添加剂、精细化工中间体等四大类。随着国内化工园区转型发展步伐的加快,环保安全治理力度的加强,化工园区顺应形势,及时总结发展经验,积极调整产业定位和用地布局,提升发展档次,保证化工园区可持续发展和环境质量稳定。为此,园区管委会重新编制了发展规划,规划面积仍为 24.6 平方公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5、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3 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 号)、关于切实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7140 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苏环办2020224 号)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已经开展过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的产业园区,其产业定位、四至范围、用地布局等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及时重新进行规划,并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为此,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开展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完6、成了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2 规划概述规划概述 1.2.1 规划目标和规划期限 总体目标:通过本规划的实施,力争通过十五年的时间,在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实现产业结构显著优化、产业规模跨越式增长、整体竞争力大幅提升的目标,将园区建设成具有区域特色产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化工园区。本规划近期目标:2025 年,园区总销售收入达到 350 亿元,利税达.到 25 亿元。远期目标:2035 年,园区总销售收入达到 800亿元,利税达到 65 亿元。规划期限:规划期 2020-2030 年。近期:2020-2025,远期:2026-2030。1.2.2 规划范围 规划用7、地面积约 24.6 平方公里。园区南部四至边界为:青岛港路-横十七路-纵二十三路以西 150 米-华丰大道-宁波港路-王竹海堤复河及其延伸线-大丰港路-三港河路-纵二十三路以西 150 米-八中沟以北 800 米,占地约 8.4 平方公里;园区北部四至边界为:大丰港路-王港西路-王港东路-港一路-环港大道-宁波港路-南港大道,占地约 16.2 平方公里。1.2.3 产业定位及产业链 产业定位:立足盐城市,面向华东地区,以服务电子信息、汽车制造、钢铁、新能源四大产业为根本,建设一批环境污染小、工艺技术水平高、产品附加值高的新医药产业及石化4 新材料项目,形成以新医药产业和石化新材料为主导、基础化8、工产品为支撑的产业格局,形成以新医药产业和石化新材料为主导、基础化工产品为支撑的产业格局,推动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化工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创新型智慧园区。(1)新医药产业 新医药企业扩大产品品种,推进中间体向新医药企业扩大产品品种,推进中间体向原料药的产业链延伸原料药的产业链延伸,加快发展特色高附加值原料药;同时补充发展 6 类药物大类(抗感染药物、维生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呼吸系统药物、消化系统药物),促进具有区域特色的医药产业集群的形成。园区新医药产业规划产品类别如下所示:图图 2.1-1 化学化学原料药原料药产业链产业链(2)石化新材料 在“十四五”9、及今后一段时期,园区在国家及地方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的指导下,利用大丰港的港口物流条件,发挥原料获取能力的优势,进口轻烃等基础原料,发展丙烷脱氢、丙烷/异丁烷混合项目等多元化烯烃产业,解决石化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基础原料瓶颈,形成一条新的上下游协同发展的石化新材料产业链。另外,在原有新材料产业链基础上,继续延伸发展至下游聚酰胺工程塑料、锦纶长丝等,从而壮大园区的新材料产业板块。5 表表 2.1-2 石化新材料主干产业链石化新材料主干产业链 6(3)其他 未来海上风电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盐城市海上风电并网规模位居全国首位,2019 年其海上风电并网容量共 281.25 万千瓦,占江苏省的 2/3,占全10、国近 1/2,占全球约 1/10。根据盐城市风电产业的发展情况,适当发展风电领域相关的化学品。另外,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现有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植物保护领域生产企业,产品从大类上有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以及相关中间体,部分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园区今后植物保护产业发展方向主要是在现有产品基础上技改优化、提质增效,适当发展成长性好、市场容量大、附加值高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生物农药、环保型农药等及相关中间体。1.2.4 空间布局 近期近期:规划区借鉴国内外先进园区空间布局经验和目前已经落户企业实际情况,依据“布局集中、南北融合、用地集约、产业集11、聚”的原则,按照优化、壮大、培育的发展思路,将形成三大功能区,分别为“公共服务核心区、石化新材料产业区、医药化工及区域专用化学品产业区”。(1)公共服务核心区 位于北区大丰港路以东、波士顿港路以南区域。打造园区内部行政中心、科创基地、总部基地、商贸服务区等四大功能区块,形成整体规划,联动发展,打造为园区及区域服务的综合性公共服务核心区。公共服务核心区考虑设置低污染源的科技研发机构,利用化工新材料及生物医药产业成品,作为研发原料,走高精尖路线,在促进产品品质提升,开拓更广阔市场的同时实现良好的环境保护作用。(2)石化新材料产业区 位于北区宁波港路以西、大丰港路以东区域。该区域将立足为盐城市及周边12、区域先进装备制造和战略新兴产业配套,重点依托规划的多原料石化装置向下游发展石化新材料产业。(3)医药化工及区域专用化学品产业区 位于南区青岛港路以西、经二路路以东区域。该区域现状企业布局已基本成型,近期逐步淘汰低效益、高污染企业,通过优化产能结构,促进区域产业提质升级。7 发展备用区:为北区宁波港路以东、港一路以西区域;南区上海港路以东、宁波港路以西区域。规划作为园区发展的备用区域,为园区远期发展的土地空间储备。远期远期:将在近期规划功能分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产业规模聚集效应,加快推动发展备用区的发展。即,园区远期在保留近期功能分区布局及基础上,对发展备用区进行功能定位,规划扩大石化新材料产13、业区,并增加物流仓储区。园区远期形成四大功能区,分别为“公共服务核心区、石化新材料产业区、医药化工及区域专用化学品产业区和物流仓储区”。1.2.5 用地规划 本次规划用地面积 2460hm2,规划用地平衡表如下。土地利用规划见图 2.1-1。表表 2.1-4 规划用地平衡表规划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近期面积(hm2)规划用地百分(%)占建设用地(%)远期面积(hm2)规划用地百分(%)占建设用地(%)H M 工业用地 1075.58 63.09 69.30 1663.81 96.65 69.98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66.72 10.74 312.12 13.13 S 道路与交通设14、施用地 177.01 11.40 258.79 10.89 U 公用设施用地 112.46 7.25 122.46 5.15 W 物流仓储用地 2.71 0.17 2.71 0.11 B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9.23 0.59 9.23 0.39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8.37 0.54 8.37 0.35 建设用地 1552.08 100 2377.49 100 E 水域 126.16 36.91/82.51 3.35/海域 781.76/0/合计 2460 100/2460 100/2.2 基础设施规划(1)给水工程规划给水工程规划 市政自来水厂 园区市政自来水给水管线采用环状与枝15、状管网相结合的形式布置,以环网为主,枝网为辅,管径 DN100-DN200,管道敷设方式为埋地。市政自来水供水水压满足最不利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压0.28MPa。工业水厂 8 工业用水由南区工业水厂和港区第二工业水厂联合供应。南区工业水厂规划供水规模为10 万 m3/d,港区第二工业水厂规划供水规模为 25 万 m3/d。园区工业水给水管线采用环状布置,确保供水安全,且便于地块用水从不同方向接入,管径 DN300DN1000,管道敷设方式为埋地,水压满足最不利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压0.28MPa。(2)排水工程规划排水工程规划 产业园废水接入区内的联合环境水务(大丰)有限公司(原名丰港水务污水处理16、厂)和区外的石化园区污水厂(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王港河以南片区接入区内的联合环境水务(大丰)有限公司,王港河以北片区接入区外的石化园区污水厂。规划维持联合环境水处理(大丰)有限公司 4 万 m3/d 处理规模,远期视园区的发展扩建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近期扩建至 6 万 m3/d,远期扩建至 16 万 m3/d,原污水处理规划可以满足园区的后续开发需要。本轮规划期末北区新增排水量约 4.56 万 m3/d,南区新增排水量约 0.48 万 m3/d。污水厂规模满足本轮规划污水增加量。(3)供热工程规划供热工程规划 园区实行集中供热,目前南片区由区内的凌云海热电厂供热,北片区由区外的丰源热17、电厂供热。凌云海热电厂现状配置 3 75t/h 次高温次高压循环硫化床锅炉、2 15MW 的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供热能力为 80t/h。丰源热电厂现状配置 2 25MW 高温高压抽背式汽轮机配2 台 280 吨/时高温高压煤粉炉及 2 50MW 高温高压抽背式汽轮机配 2 台 520 吨/时高温高压煤粉炉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为 1000t/h。规划关闭凌云海热电厂,区外建设新的热源点大丰港热电联产二厂区项目,规划选址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上海港路西侧、二卯酉河南侧。该项目将由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占股51%),江苏大丰港新能源有限公司(占股 49%)合资建设,总投资 8.48 亿元,占地面积约218、00 亩,投产后年发电量为 1.85 亿度,可供蒸汽 180.1 万吨。拟建设 3 280t/h 高温高压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2 25MW 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可供蒸汽 345t/h。规划扩建丰源热电厂,扩建规模为 2 520t/h 燃煤锅炉+2 CB50MW 抽背供热机组,供热能力为 700t/h。预测远期园区工业企业的热负荷为 1340t/h,规划由大丰港热电联产二厂区和丰源热电分别供应,可以满足园区用热需求。9(4)燃气工程规划燃气工程规划 现状园区天然气以“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的宝丰支线作为主气源,园区天然气气源接至大丰港中心路和裕海路交叉口西南侧的港区门站。北区内有一座海兴高中压调19、压站,位于南港大道南侧的海兴化工内,气源从港区门站通过次高压管道引入。规划区现状企业天然气均接自海兴高中压调压站和港区门站。考虑园区内燃气气源单一,缺乏安全性,为保证供气安全性,远期规划引入中俄天然气作为园区补充气源,通过园区外西北侧,规划的一处华丰工业园调压站将气源接入海兴高中压调压站和南区外东侧的盐城工业园(南区)调压站。新建区外华丰工业园调压站,形成双气源供气,可以满足企业用气需求。(5)供电工程规划供电工程规划 园区 500kV 侧电源主要由区外现状 500kV 大丰汇流变、现状 500kV 双草变电站和规划500kV 丰北变电站供电。规划区 220kV 侧电源主要由区外现状 220k20、V 华丰变电站和区内现状 220kV 围海变电站供电,部分企业由 220kV 用户变电站供电。220kV 围海变电站现状采用环网形式从 500kV 大丰汇流变受电,远期可考虑接入规划500kV 丰北变电站,实现链式供电方式。现状企业220kV、110kV用户变电站接自围海变,远期可考虑接入周边规划变电站,实现双电源供电,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性。(6)固废处置工程规划固废处置工程规划 区内固废处置主要依托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焚烧、填埋处置)、盐城市国投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温催化裂解)、江苏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温催化裂解)。生活垃圾处置依托区内生活垃圾转运站。由于现状垃圾转运站位于八21、中沟防护绿地以及 220kV 高压走廊范围内,规划将垃圾转运站迁至规划经四路东侧,用地面积 0.8hm2,解决南区垃圾处理问题,北区垃圾处理依托港区垃圾转运站处理。(7)公共管廊规划公共管廊规划 根据产业特点,园区公用工程介质种类包含给水、污水、电力、通信、供燃气等。规划园区污水、供热、电缆和通信利用公共管廊架空敷设。根据园区产业布局,结合路网设计,规划公共管廊路径。规划管廊带宽度为 10-20m,其中,检修通道不小于 4m,管廊宽度及管廊层数根据管线需求按需设置。10 2.3 本轮规划与上轮规划主要内容对比本轮规划与上轮规划主要内容对比 原规划和本轮规划对比分析见表 2.3-1。11 表表 22、2.3-1 园区本轮规划与上轮规划对比一览表园区本轮规划与上轮规划对比一览表 类别类别 上一轮规划(上一轮规划(2013 年)年)本轮规划本轮规划 总体变化总体变化 规 划 范围 及 面积 面积:24.6 平方公里。园区南部四至边界为:青岛港路-横十七路-纵二十三路以西150米-华丰大道-宁波港路-王竹海堤复河及其延伸线-大丰港路-三港河路-纵二十三路以西 150 米-八中沟以北 800 米;园区北部四至边界为:大丰港路-王港西路-王港东路-港一路-环港大道-宁波港路-南港大道。面积:24.6 平方公里。园区南部四至边界为:青岛港路-横十七路-纵二十三路以西 150 米-华丰大道-宁波港路-王23、竹海堤复河及其延伸线-大丰港路-三港河路-纵二十三路以西 150米-八中沟以北 800 米;园区北部四至边界为:大丰港路-王港西路-王港东路-港一路-环港大道-宁波港路-南港大道。不变 规 划 各类 用 地面 积 及占比 工业用地 17.73 km2(72.0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0578 km2(0.2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0.0354 km2(0.14%)物流仓储用地 0.137 km2(0.5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311 km2(9.39%)公用设施用地 0.634 km2(2.58%)公共绿地与广场用地 2.936 km2(11.93%)水域 0.762 k24、m2(3.10%)工业用地 14.93 km2(60.6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0837 km2(0.34%)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0.0923 km2(0.38%)仓储物流用地 0.7457 km2(3.03%)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98 km2(12.10%)公用设施用地 1.25 km2(5.08%)绿地与广场用地 3.70 km2(15.03%)水域 0.8251 km2(3.35%)工业用地面积占比缩减明显。产 业 布局 石化中下游组团 石化中上游组团 石化近岸组团 现有产业改造提升组团 区内产业链配套化学品制造组团 石化新材料产业区(北区)医药化工及区域专用化学品产业区25、(南区)本次产业布局按照产业现状及可延申的产业链进行集中规划。产 业 链规划 基础原料生产链:基础原料生产链:采用丙烷脱氢等多种技术路线获取烯烃原料;利用港口优势外购重油、石脑油等进行深加工,发展天然气、液化气深加工项目;进口凝析油进行深加工,生产芳烃为主,发展芳烃下游产业。烯烃产业链:烯烃产业链:生产国内市场紧缺的基础化工原料丙烯,以丙烯为原料重点发展苯酚/丙酮、环氧丙烷等新医药产业:新医药产业:新医药企业扩大产品品种,推进中间体向原料药的产业链延伸,加快发展特色高附加值原料药;同时补充发展 6 类药物大类(抗感染药物、维生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呼吸系统药物、消化系统药物),26、促进具有区域特色的医药产业集群的形成。本轮规划产业转型升级和做优做精做强。加快推动园区向现代产业园区转型,着力打造特色创新集群,着力提升土地产出率、着力提升资源循环利用率、着力提升智能制造普及率,同时充分满足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12 类别类别 上一轮规划(上一轮规划(2013 年)年)本轮规划本轮规划 总体变化总体变化 及其下游产业。苯产业链:苯产业链:通过进口苯以及使用基础原料生产链项目生产的芳烃资源,发展苯乙烯产品链、己内酰胺产品链、己二酸产品链。化工新材料产业链: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以新型材料和特种化学品为主。石化新材料产业石化新材料产业:发展丙烷脱氢、丙烷/异丁烷混合项目等多元化烯27、烃产业,解决石化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基础原料瓶颈,形成一条新的上下游协同发展的石化新材料产业链。另外,在原有新材料产业链基础上,继续延伸发展至下游聚酰胺工程塑料、锦纶长丝等,从而壮大园区的新材料产业板块。区域专用化学品产业区域专用化学品产业:根据盐城市风电产业的发展情况,适当发展风电领域相关的化学品。提升方案(苏办201996 号)对化工园区和企业的安全环保要求,通过产业规划形成特色产业集聚,将化工园区打造成为践行新理念、培育新动能、促进大转型的引领区和示范区。规 划 重点项目 基础原料生产链项目基础原料生产链项目:凝析油加工、重油深加工、丙烷脱氢制丙烯。烯烃产业链:烯烃产业链:环氧丙烷(PO)、28、环氧氯丙烷(ECH)、聚醚多元醇(PPG)、苯酚/丙酮、双酚 A(BPA)、聚碳酸酯(PC)、丁腈橡胶(NBR)、聚丙烯酰胺(PAM)、甲基丙烯酸甲酯(MMA)、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甲基叔丁基醚(MTBE)、丙烯酸(AA)。苯产业链:苯产业链:苯乙烯(SM)、己内酰胺(CPL)、尼龙6(PA6)、己二酸(AA)、尼龙66盐(PA66)、精对二苯甲酸(PTA)、环己酮(CYC)化工新材料:化工新材料:异戊橡胶(IR)、顺酐(MA)、1,4-丁二醇(BDO)、苯乙烯一异戊二烯一苯乙烯(SIS)、聚乙烯深加工(PE深加工)、聚丙烯深加工(PP深加工)、不饱和聚酯。新医药新医药:抗感染药物、29、维生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呼吸系统药物、消化系统药物 6类药物。纺织材料纺织材料:20 万吨 1 年尼龙 66 切片、10 万吨/年聚酰胺工程塑料、6 万吨 1 年 PBAT 项目、20 万吨/年尼龙 6 切片、30 万吨/年锦纶长丝。高性能材料:高性能材料:20 万吨/年聚碳酸酯、8 万吨/年丙二醇醚醋酸酯、30 万吨/年聚醚、30 万吨/年聚氨酯制品、20 万吨/年环氧树脂、10 万吨/年工程塑料、1 万吨/年聚砜、30 万吨/年聚丙烯改性塑料。基础化工原料:基础化工原料:80 万吨/年丙烷脱氢、30 万吨/年环氧丙烷、30 万吨/年聚丙烯、58 万吨/年苯酚丙酮、30 万30、吨/年双酚 A。区域专用化学品区域专用化学品:1 万吨/年高端风电结构胶、2 万吨/年风电专用防护涂料、1 万吨/年特种密封胶、1万吨/年其他风电相关化学品。本轮规划坚持规模领先、技术一流的原则,引进高水平化工项目,包括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高、企业管理标准高;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产业特色,优先发展上下游配套条件好、符合本规划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项目。同时坚持开放化、国际化的战略,充分发挥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得天独厚的临港和产业基础优势,主动与国外大型化学公司联系,引进技术先进、产品附加值高的产业项目。基 础 设施 给水:给水:王港河以北片区规划依托港区工业水厂、园区工业水厂,水源取自31、疏港运河(即疏浚后的二卯酉河);王港河以南片区依托已建凯发新泉水务,水源给水:给水:工业用水由南区工业水厂和港区第二工业水厂联合供应。南区工业水厂规划供水规模为 10 万m3/d,港区第二工业水厂规划供水规模为25万m3/d。规划供水规模扩大。13 类别类别 上一轮规划(上一轮规划(2013 年)年)本轮规划本轮规划 总体变化总体变化 取自王港河。生活用水接港区供水系统,主要由大丰市第二自来水厂供应,水厂供水规模 10 万 m3/d,主要水源为通榆河,备用水源为新团河。生活用水规划由区外港区生活水厂供应,在通港大道和天津港路交叉口处,为整个港区提供生活饮用水,规划供水规模为 24 万 m3/d32、。排水:排水:王港河以南片区依托区内已建的丰港水务污水处理厂,王港河以北片区依托区外已建的联合水务污水处理厂。其中丰港污水处理厂已建 4 万 m3/d,服务范围为园区南片区和皮件产业园,尾水排放至王港河;联合水务污水处理厂已建 4.9 万 m3/d,服务范围为园区北片区和造纸产业园,尾水排放至王港河。丰港污水处理厂维持现状不再扩建,联合水务污水处理厂近期扩建至 6 万 m3/d,远期扩建至 16 万 m3/d。近期王港河裁弯取直后两污水处理厂共用一个排放口在王港河入海口实施近海排放,远期实施深海排放。排水:排水:产业园废水接入区内的联合环境水务(大丰)有限公司(原名丰港水务污水处理厂)和区外的33、石化园区污水厂(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区内的联合环境水务(大丰)有限公司已建 4 万m3/d,服务范围为园区南片区,尾水排放至王港河;区外的石化园区污水厂已建 4.4 万 m3/d,服务范围为园区北片区和博汇,尾水排放至王港河。规划维持联合环境水处理(大丰)有限公司 4 万 m3/d的处理规模,远期视园区的发展扩建石化园区污水厂,近期扩建至 6 万 m3/d,远期扩建至 16 万 m3/d,原污水处理规划可以满足园区的后续开发需要。污水处理设施及规模均不变,仅污水排放标准提高。供热:供热:园区实施集中供热,由凌云海热电和丰源热电分别供应。南片区由区内凌云海热电供热,已建成规模 3 75t34、/h 次高温次高压循环硫化床锅炉、2 15MW的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服务范围为园区南片区以及皮件产业园。北片由江苏丰源热电供应,已建成规模2 280+2 520t/h高 温 高 压 煤 粉 锅 炉,配2 25MW+2 50MW 高温高压抽背式供热机组,服务范围为园区北片区和造纸产业园。园区供热设施不再扩建。供热: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园区实行集中供热,目前南片区由区内的凌云海热电厂供热,北片区由区外的丰源热电厂供热。规划关闭凌云海热电厂,建设新的热源点大丰港热电联产二厂区项目,拟建设 3 280t/h 高温高压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2 25MW 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可供蒸汽 345t/h。规划扩建35、丰源热电厂,扩建规模为 2 520t/h 燃煤锅炉+2 CB50MW 抽背供热机组,供热能力为 700t/h。根 据 大 丰 区 热 电 联 产 规 划(2018-2020)规划,调整园区供热,关闭凌云海,区外建设新的热源点,扩建丰源热电厂。固废:固废:依托区内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新宇辉丰规划建设 9000t/a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固废: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焚烧42000t/a、填埋 18000t/a)、盐城市国投环境技术股危废处置能力提升。14 类别类别 上一轮规划(上一轮规划(2013 年)年)本轮规划本轮规划 总体变化总体变化 项目和 28 万 m3危废填埋场项36、目。份有限公司(一期综合利用 3 万吨/年、二期综合利用 3 万吨/年)、江苏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 5 万吨/年)。15 2.区域环境质量区域环境质量(1)大气环境:各监测点各监测因子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等标准要求。综上,园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较好。(2)地表水环境:七中沟、八中沟、华丰中心河、王竹海堤复河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全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标准要求;王港河各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全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标准要求。(3)37、海水环境:各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能够达到海水水质标准中三类标准。(3)地下水环境:各监测点 pH、挥发酚类、菌落总数、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均能达到类标准要求,铜、锌、硫化物均能达到类标准要求,锰、耗氧量、氨氮均能达到类标准要求,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均能达到类标准要求;总大肠菌群均未检出。(4)声环境:各噪声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园区声环境质量较好。(5)土壤环境:土壤监测点监测项目中,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相关标准。16 3.环境影响38、减缓措施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1 3.1 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1.1 优化化工园区能源结构 实行集中供热,优化化工园区能源结构,源头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严格禁止区内企业配套建设燃煤、燃重油等重污染燃料锅炉或工业炉窑,若集中供热无法满足企业特殊工艺用热需求,需要自建锅炉或工业炉窑的项目,必须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建设和完善供热系统,逐步扩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根据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 号)、江苏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实施气煤替代。3.1.39、2 强化企业废气排放监管 制定合理有效的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监察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管理和监察力度,定期检查区内各企业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处理效果,并记录备案,及时对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提出相应整改要求,确保区内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如停运必须办理相应手续。区内各类企业如需设置防护距离的,应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并适当设置绿化隔离带。卫生防护距离、绿化隔离带内不得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按规定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的工业企业,应安装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对大气污染物40、排放情况实时监控、及时预警。3.1.3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按照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指南、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苏环办 2014 3 号)、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环发 201417 177 号)、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化工行业 VOCs 排放的控制。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41 号)。规划期间,园区 VOCs 排放量下降 30%。(1)强化污)强化污染源头管控。染源头管控。严禁高 VOCs 含量项目入园建设,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对新、改41、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实行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对建成企业,大力推进源头替代,积极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2)全面开展达标筛查)全面开展达标筛查 对照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限值及国家行业标准中的特别排放限值,组织对区内企业达标现状进行全面分析。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42、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 物料的包装容器、含 VOCs 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7 月 15 日前集中清运一次,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单位在贮存、清洗、破碎等环节应按要求对 VOCs 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高 VOCs 含量废水的集输、储存和处理环节,应加盖密闭。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 VOCs 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 2000 个的,应43、全面梳理建立台账,6-9 月完成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企业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要求开展 LDAR 工作,加强备用泵、在用泵、调节阀、搅拌器、开口管线等检测工作,强化质量控制;要将 VOCs 治理设施和储罐的密封点纳入检测计划中。(3)明确治理管控重点)明确治理管控重点 对照区内企业近 3 年 VOCs 排放数据、走航监测数据及已建立的特征污染物指纹库,分析确定涉及 PM2.5和臭氧前体物排放的重点企业。依托化工园区“智慧环保”平台,形成化工园区完整时间段常规六参数在线监测数据比对盐城市环境质量,确定治理工作重点。18(4)持续推进重点企业)44、持续推进重点企业 VOCs 综合治理综合治理 完 成 化 工 行 业 全 过 程 污 染 控 制。按 照 化 学 工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标 准(DB32/3151-2016)要求,全面完成化工企业 VOCs 处置的提标改造。采取密闭生产工艺,使用无泄漏、低泄漏设备。严格控制储罐、装卸环节的呼吸损耗。有机废水收集系统应加盖密闭,并安装废气收集净化系统。对工艺单元排放的尾气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采用焚烧或其他有效方式处理。规范化工装置开停工及维检修流程,化工重点企业实施开停工备案制度。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45、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46、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 VOCs 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 VOCs 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强化储罐与有机液体装卸 VOCs 治理。加大中间储罐等治理力度,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5.2 千帕(kPa)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鼓励重点区域对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 2.8kPa 的有机液体采取控制措施。进一步加大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 VOCs 治理力度,重点区域推广油罐车底部装载方式,推进船舶装卸采用油气回收系统,试点开展火车运输底部装载工作。储罐和有机液体装卸采取末端治理措施的,要确保47、稳定运行。(5)推行)推行“一厂一策一厂一策”制度。制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企业 VOCs 源谱,识别特征污染物,载明企业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建设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企业违法处罚等环保信息。鼓励对园区和产业集群开展监测、排查、环保设施建设运营等一体化服务。19 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对重点管控企业,组织专家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持,严格把关,指导企业依据 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方案编写大纲等文件的通知(苏环办 2018 492 号),制定或完善“一厂一策”治理方案。方案原则上除末端治理工程措施外,必须包含 VOCs 减排分年度目标、低挥发性原料替代、存储、装卸、使用全环节48、管控等源头控制、过程控制项目。(6)加强企业运行管理)加强企业运行管理 对企业各生产车间和工艺环节的 VOCs 治理情况进行梳理,对无治理设施的车间和环节,制定治理技术方案和工程措施并实施治理;对已有治理设施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进一步加强排放监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排达效,并建立企业 VOCs 环境管理信息台账。(7)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监测常态化,开展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以及溯源分析等工作。分步推进各化工企业工艺有机废气排气筒安装 VOCs 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实时反映各项环境监控参数的状况和变化趋势,准确预警和及时响应49、环境突发事件,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8)深化泄漏检测修复深化泄漏检测修复。以 LDAR 修复治理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企业开展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有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 VOCs 治理工作,严格按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规定,建立健全台账,开展泄漏检测、修复、质量控制、记录管理等工作,全面压降化工园区 VOCs 排放总量。(9)提升污染溯源能力提升污染溯源能力。开展 O3、PM2.5来源解析,结合园区产业污染排放特征和 VOCs 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等,确定园区 VOCs 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 VOC50、s 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完善特征污染物指纹库及污染物扩散模型,动态、全面、准确掌握区内企业 VOCs排放、治理设施运行及环境质量状况,对 VOCs 进行历史和实时排查、统计学分析与预测,提升 VOCs 综合管控及污染物溯源能力,实现 VOCs 从大范围污染定位到小范围精准溯源一体化。20(10)全程强化跟踪监管全程强化跟踪监管 全程跟踪 VOCs 治理情况,确保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治污设施建设等全过程减排要求落实到位,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定期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开展 VOCs 专项检查,对采用单一 UV 光解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活性炭吸附等治理工51、艺的涉 VOCs 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配合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对提标后企业无组织控制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企业,支持依法处罚并督促整改。3.1.4 加强恶臭气体污染治理 严格限制排放恶臭气体的项目的引进,区内产生恶臭的企业应采取密闭生产、管线收集、处理装置加盖等措施,将无组织恶臭排放面源转化为有组织排放源,实施集中处理后排放。同时选择合适的工艺控制末端恶臭气体排放,如化学洗涤、吸附冷凝回用、焚烧等,减轻对区内和周边敏感区大气环境的影响。此外,企业必须严格控制恶臭污染物不超过环评核定的排放总量,并且有恶臭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必须做到厂界臭气浓度达标。3.2 3.2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水52、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2.1 完善废水收集处理,控源截污 1、实施实施“水平衡水平衡”管理管理。全面开展涉水企业“水平衡”管控,比对供水单位、生产企业、污水处理厂三方水量数据,督促企业在关键节点增设流量计,对进水、排水情况进行核算,明晰损耗、排放、回用等情况,建立企业排放清单,全面掌握排水去向。对存在计量数据明显差异、实际排水量大幅超过基准水量、进出水数据异常的企业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严防稀释排放、暗管偷排等违法违规行为。2、完善企业收集体系、完善企业收集体系。对化工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完善初期雨水收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规范设置管道标识。3、强化污水管网运维、强化污水管网运维。全面53、排查化工园区规划范围内污水管网建设及涉水企业生产生活污水纳管情况,绘制完整管网图。对排查中存在错接漏接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污水管网全面覆盖,污水应收尽收。建立健全化工园区污水管网定期排查维护制度,强化污水管网日常巡查维护。21 3.2.2 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监控 1、严格管控制度。、严格管控制度。对接管企业进水水质进行甄别判断,实施“一企一管”提升改造项目,强化接管水质、水量控制。建立接管企业“一企一档”管理台账,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按照 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监控预警建设方案技术指南(试行)(苏环办201632 号)要求,结合现有法律法规,制定监测方案并定期开展监测。2、实施提标改造。、实施提54、标改造。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不高于化学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3、提升运营稳定性。、提升运营稳定性。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强对治理设施规范运行的管理,维持生化系统正常合理的污泥浓度和活性污泥水平,实现出水稳定达标。围绕接纳废水水质特征、工艺匹配、运行情况、处理效果等开展污水处理厂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送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并完善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及巡查工作制度,每月开展污水处理厂水平衡分析,全面分析进水、出水水质水量状况,严控尾水水质,确保各项污染排放稳定达标。鼓励中水回用及污泥减量化,不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55、化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及环保管理部门,应对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尾水的特征污染因子进行定期监测;无监测技术能力的,应委托有资质监测机构进行定期监测,对尾水进行把关,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对处理后的尾水进行组分分析、毒性评价与监控。3.2.3 提升接管企业预处理水平 1、完善废水特征污染物名录库。、完善废水特征污染物名录库。在前期初步筛选的基础上,组织技术单位对废水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核查,筛选确定特征污染物,建立企业废水特征污染物名录库,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2、开展重点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能评估。、开展重点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能评估。根据特征污染物筛查结果,督促相关企业对重金属、高氨氮、56、高磷、高盐份、高毒害(包括氟化物、氰化物)、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实施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确保预处理系统对难降解、高毒性特征污染物有效去除。3、提高接管标准。、提高接管标准。制定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企业废水排放管理规定,明确接管标准,压实污染治理源头责任。对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中明确的涉重金属特征污染物严格执行相关排放限值。对废水中的有机特征污染物严格执行国家行22 业排放标准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对列入特征污染物名录,但没有规定接管排放限值的污染物项目,根据企业及污水处理厂工艺及处理能力商定“一企一案”排放限值,确保接管废水中特征污染物的有效削减。在严格管控水质的57、同时,推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按照“少排放低污染者少付费、多排放高污染者多付费”的原则,实施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增强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的主动性、积极性。3.2.4 健全地表水监测体系 1、规范开展监测。、规范开展监测。制定并实施化工园区年度环境监测方案。组织对污水总排口、涉水污染源排放情况以及地表水环境进行监测,监测方案和监测结果在网站公开。督促区内废水排放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相关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确定主要污染源及主要监测指标(包含特征污染物),监测结果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开。2、58、建设水质预警监控平台。、建设水质预警监控平台。在化工园区智慧环保平台中主要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监控体系基本建成的基础上,加快实施重点企业清下水监控体系、特征污染物因子监控建设工程,相关在线监测数据同步接入智慧环保平台,并落实企业、部门响应责任,实现对工业废水污染的实时监管,倒逼企业不断提升水污染治理水平。3.2.5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提升落实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要求,建立突发水环境事件事故应急协调机制,定期检查应急闸坝污染物拦截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水污染物拦截、导流、稀释和物理化学处置能力。督促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等级的化工企业完成“八查八改”,规范建设应59、急池、导流槽等环境应急防范设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水环境安全。3.2.6 加强地表水综合治理 定期对园区周边主要河流断面进行 pH、SS、COD、NH3-N、TP、石油类、挥发酚、苯等因子的监测,确保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类别水质标准。化工园区按环境风险防范要求设置水质监测站,配合大丰区相关部门加大对水源地水质监测23 频次以及水源地巡查频次,在雨水入江的三个通道设置节制闸,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保障水源安全。继续推进河道截污治理、清淤疏浚、涵闸改造、活水调蓄等配套工程,强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3.3 3.3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1、开60、展风险隐患排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照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对区内产废企业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定问题清单及“一企一策”整治方案,着力压紧压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提升化工园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禁止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入园,从严控制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落户建设。2、规范危废贮存。、规范危废贮存。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和识别标识设置等要求,设置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装置,规范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61、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企业中控室联网,视频数据保存不少于 3 个月。根据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建立规范的贮存台账。对存在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销号。深入开展“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督促产废单位对危险废物及时清运处置,最大允许贮存时间不超过 90 天。3、规范危废转移处置。、规范危废转移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存在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并按照“一案一策”制定整治计划和整治方案,实施清单化管理。督促危废利用处置企业完善危险废物入厂标准,严格按照入厂标准要求接收危险废物,不得接收不符合入厂标准的废物。建立健全入厂分析62、制度,对所接受的危险废物定期开展分析监测、及时汇总分析,并建立“一厂一档”备查。对具有反应性、易燃易爆性的废物,加大抽样检测频次,严防安全事故发生。4、核查危废产生情况。、核查危废产生情况。全面核查企业危险废物的实际产生种类、数量与环评文件的相符性,环评文件是否存在错评、漏评、错误定性为副产品逃避监管等情况,对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属性、种类、产生量、贮存设施等与环评不一致的,督促企业按不同类型重新报批环评、编制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或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督促企业进行鉴别鉴定、规范处置。5、规范危废处置单位管理。、规范危废处置单位管理。督促区内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严格按照危63、险24 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经营许可证及经批准的环评、验收等文件要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禁超范围、超规模经营。严格控制存量,贮存设施累积贮存量不得超过年许可经营能力的六分之一,贮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超过贮存量和贮存期限超过要求的,一律停止接受危险废物。督促危废处置单位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要求、妥善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严防二次污染的基础上,积极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促进处置设施正常稳定运营。6、推动危废减量及梯度利用。、推动危废减量及梯度利用。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年产生量 100 吨以上的产废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研究减少危险废物64、的使用、产生和资源化利用方案,鼓励企业将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降级梯度使用,实现过程减量化、资源利用最大化、污染治理高效化、环境风险可控化。7、强化危废监督管理。、强化危废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危废监督管理检查活动,加密监督检查频次,及时发现环境隐患突出问题,切实消除危废管理风险。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认真组织“回头看”,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定期组织督促检查,严防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对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和危险废物管控工作不落实、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企业,提请有关部门纳入诚信体系管理“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及时移65、送司法机关处理。8、建立危废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危废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经发、规建、安全、消防、环保等部门危废监管联防联控、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及时移交处置有关问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合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中存在的安全、消防、环保等方面的隐患。同时,推动跨部门协同应急处置危废突发环境事件,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3.4 3.4 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工业企业地下水防护措施)工业企业地下水防护措施 地下水环境保护中涉及的重点防护区为:重点污染企业生产厂区、危险化学品主储罐区、涉及66、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站所用废水池、排污管线、事故池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区。一般防护区主要为:一般生产区地面、一般固体废物集中存放地、维修车间仓库地面。25 对重点防护区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 10-15cm 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环氧树脂防渗;罐区四周设围堰,围堰底部用 15-20cm 的水泥浇底,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并涂环氧树脂防渗;污水处理站所用水池、事故池均用水泥硬化,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排污管线由不锈钢做内衬,外加高密度聚乙烯保护层。对一般生产区地面、一般固体废物集中存放地、维修车间仓库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 10-15c67、m 的水泥进行硬化。此外,各企业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管,采用先进工艺,对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事故风险降到最低程度。针对区域发展潜在的地下水风险,区内各企业应加强危险品仓库及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的日常管理,防止泄漏事故发生,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以便于一旦发生泄漏,可及时有效地吸附、清除泄漏物。(2)危废填埋场地下水防护措施)危废填埋场地下水防护措施 区内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的所有输水、排水管道等必需采取防渗措施,杜绝各类废水下渗的通道。严格废水的管理,强调节约用水,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68、。渗滤液和污水的转移运输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接口处要定期检查以免漏水。将填埋场场区分成填埋区、污水处理池和化粪池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和预处理车间、车辆冲洗区、生活管理区等一般污染防治区。对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进行;对一般防治区,进行地面的硬化、防渗处理,减少污染物的下渗量。对于长期运行后可能产生的地面破裂,有局部漏水会导致污染水渗漏地下的情况要及时检查并处理。(3)环境监管措施)环境监管措施 区域内严格禁止开采地下水,加强对区内企业废水排放69、的监管和工业固废的污染整治,严防废渣液渗漏污染地下水;加强地下水的监测,根据区域地下水流向、污染源分布情况及污染物在地下水中的扩散形式,在园区范围内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测井,定期进行地下水动态监测,建立地下水污染长期监控、预警体系;将地下水污染应急纳入园区整体环境突发应急,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26 3.5 3.5 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贯彻执行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常规监测项目,着力推进土壤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配套完善土壤70、环境监测人才、设备及检测仪器,加强对重点场地使用功能置换全过程监测和跟踪监测。(2)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加强土壤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中,制定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预案;完善企业搬迁场地风险评估信息服务平台和重点区域场地功能置换登记制度建设,明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责任主体与技术要求,加强对重点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防止风险评估后产生的二次污染。(3)科学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科学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对涉及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工业企业原场地采取出让方式或划拨方式重新供地的,应当在土地出让或项目批准核准前完71、成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并按照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 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 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办理,以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在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基础上,需进行风险评估的,污染责任人或场地使用权人应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工作。受委托的单位按规范编制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明确场地是否需要进行修复治理。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经专家评审论证72、后,报盐城市环保部门备案。3.6 3.6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 进一步加强区内工业企业的噪声管理,要求各类工业噪声源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设施,以降低其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业企业在总图布置上应充分考虑高噪声设备的影响,合理布局,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加强厂区绿化,特别是在有高噪声设备处和厂界之间应设置绿化带,利用树木的吸声、消声作用减小厂界噪声影响。27(2)加强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加强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 控制车辆噪声源强,行驶的机动车辆,安装符合规定的喇叭,整车噪73、声不得超过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加快道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内道路网,形成较为畅通的道路网络,加强路面保养,减少车辆颠簸振动噪声,鼓励区内道路实施低噪音路面改造。完善道路两侧的绿化,利用绿化带对噪声的散射和吸收作用,加大交通噪声的衰减,以达到阻隔削减噪声的目的。控制车流量,做好交通规划,合理分配各主干道的车流量。(3)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与管理)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与管理 建筑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凡在建筑施工中使用机械设备,其排放噪声可能超过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应当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前74、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报,说明工程项目的名称、建筑施工场所、施工期限、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及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建筑施工首先应使用低噪声建筑机械,减轻建筑施工造成的噪声污染,并对作业场所采取隔声和消声措施。引导施工企业合理安排工程节点,尽量避免工艺性夜间施工。夜间施工的要申领“夜间噪声施工许可证”。(4)建设噪声污染监控系统)建设噪声污染监控系统 采用先进的噪声污染监控技术,在园区主要建筑工地、噪声监测功能区、主要交通干道等地设立噪声监测点,安装噪声监测终端,实时采集噪声数据。结合“智慧园区”建设,由环境管理部门牵头规划建设相关环保信息项目,并75、统一管理业务数据。28 4.评价结论评价结论 4.1 规划方案论证分析规划方案论证分析 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本轮产业规划立足于满足宏观形势发展变化和环保要求的提高,利用全省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调整产业定位,提升发展档次。本轮发展方向、功能定位,一方面旨在对区内现有企业进行产业调整与升级换代。持续深入开展“263”专项行动和化工行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加快现有项目循环化、清洁化改造,提升工艺、装备和安全环保水平,加快清理淘汰不符合规划要求、投资强度低、科技水平低、安全环保不过关的项目和产品。另一方面结合国内外行业发展态势和市场趋势,聚焦聚力成长性好、规模较大、发展潜力较好的优76、质化工项目,将产业链向高端、高效、高附加值环节延伸,优化调整园区产业结构布局。规划满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657 号)、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江苏省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江苏省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2016-2030)等政策文件精神,与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 号)、大丰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盐城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等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相符。4.2 规划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的环境影响分析(1)大气环境:园区排放的 SO2、NOx、烟77、粉尘、二甲苯、硫酸雾、非甲烷总烃、VOCS等在评价范围内最大值以及各敏感点位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2)地表水环境:规划维持联合环境水处理(大丰)有限公司 4 万 m3/d 处理规模,远期视园区的发展扩建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近期扩建至 6 万 m3/d,远期扩建至 16 万 m3/d,原污水处理规划可以满足园区的后续开发需要。本轮规划期末北区新增排水量约 4.56 万m3/d,南区新增排水量约 0.48 万 m3/d。规划的污水厂规模满足本轮规划污水增加量的处理需求。预测排放总水量突破 10 万 m3/d,引用原规划环评的预测结论。对于近海海域影响预测,各控制点 COD、非离子氨、挥发78、酚最大贡献值叠加本底后能够满足相应环境功能要求,近期废水排放不会导致环境功能改变;排海将使排海口附近较小范围海域的海水水质类别发生改变,距离排海口约 451m 处海水能够达到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可见,排海不会使 78ha29 特殊利用区外的海水水质类别发生改变,对特殊利用区外的海水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在道路旁无任何声阻碍物(如绿化带)的情况下,对照交通干线噪声质量标准,所有道路两侧 20 米范围内昼间未超过国家交通噪声标准,夜间超出范围为4.299.77dB(A)。道路两侧 40 米范围内昼间未超过国家交通噪声标准,夜间超出范围1.256.34dB(A)。按照园区发展规划,79、在主要道路两侧均将实行绿化工程,将在主要道路两侧建设1050m 宽的立体防护绿化带,这样就可降低交通噪声 510dB(A)。如噪声降低 10dB(A),则昼、夜间所有道路两侧 40m 外声环境质量将全部达标。因此交通噪声影响较小。(4)地下水环境:正常工况下,园区企业防渗措施安全运行,废水的收集与排放全都通过管道,不直接和地表联系,不会通过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力联系而进入地下水从而引地下水水质的变化。事故工况下会污染到地下水,影响地下水水质,存在环境风险。为防止事故工况的发生和运行,必须严格实施各项地下水防渗措施,提高防渗标准,减小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结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措施,一 旦事故发生,能及80、时发现;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切断污染源,将污染物控制在较小范围。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控。(5)固体废物:开发区固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置,可全部回收利用或处置,园区内实现零排放。(6)生态环境:园区建设对原有区域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有一定影响,但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不利影响。(7)环境风险:入区项目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化学物质泄漏事故,导致大气、水环境污染风险。采取泄露、火灾、爆炸等事故防范措施和实施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的条件下,园区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4.3 公众参与公众参与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评价单位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网站(http:/ 图 3.2-1 一次公示网上截图 4.3 规划规划实施的环境合理性分析实施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基本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