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高新区高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区域城设计说明书2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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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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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江市高新区高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区域城市设计文 本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规划区产业发展1第三章 规划定位与规划结构2第四章 用地布局规划2第五章 绿地系统规划4第六章 景观系统与城市设计引导4第七章 空间管制与五线控制规划5第八章 控制指标体系6第九章 道路交通规划8第十章 市政公用工程规划9第十一章 综合防灾规划9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和环卫设施规划10第十三章 附则10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指导内江市高新区高桥园区(以下称规划区)依法建设,保证科学、合理、经济地利用土地,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由内江市人民政府审批,内江市规划主管部门2、负责管理实施。第二条 规划区范围 本规划区范围西起城市中环快速路(现状321国道),东、北至城市远期2030年用地边界,南至小青龙河。范围涵盖胜利镇、高桥镇、东兴区街道办事处以及新江街道办事处。其中包括高桥镇辖7个村和1个社区,人口11845人;东兴区街道办事处辖4村,人口6298人;新江街道办事处辖1村,人口698人;胜利镇辖6个村,人口7011。本规划区内总计现状人口为25852人。总用地面积约24.38平方公里。第三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4、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大纲(2011-2020);5、国标城市用地分3、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8、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9、其它法规规范及有关基础资料等。第四条 规划指导思想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内江”“宜居内江”为基本目标,促进高桥园区自然和谐发展。2、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强度。3、塑造片区以低碳生态、教育文化、总部办公、电子商务、健康宜居为内涵的全新形象。4、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维护片区安全。第五条 规划原则1、现实性原则根据片区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立足城市4、建设和规划管理的现实要求,在尊重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大的原则基础上,以建设区域性大城市为目标,考虑实际建设情况和土地批租、出让和招商引资的具体特点及各土地使用群体具体的要求。2、超前性原则城市建设是百年大计,高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突出明确的规划目标,高标准、高要求,加强规划科学性、前瞻性,以教育文化、总部办公和电子商务和为吸引物,引导开发建设健康、协调、持续发展,对于目前发展方向不确定的片区应留有足够的弹性。3、综合效益原则突出城市综合效益并重的理念,开发建设导入市场机制,增强城市活力。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增加土地利用集约性。同时,决不能因为短期、局部的经济利益而影响整个地区的建设水平,在追求经5、济效益的同时,也应兼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用地,保证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和绿化用地,并控制用地合理利用与适度开发。4、控制与引导相结合原则规划强调控制与引导相结合,对非盈利性公共设施、配套的市政设施、道路、公共绿地等实行严格的控制规定,而对其它类土地的使用可根据土地兼容要求,保留适当的灵活性。规划成果体现土地有偿使用和管理运作要求,达到系统、规范、简明的目的,增强可操作性。第六条 本规划强制内容用黑体字下划线表达,规划强制性内容为:1、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 2、规划地段各个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 3、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6、 4、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 5、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第二章 规划区产业发展第七条 产业选择原则1、产业的创新性高桥园区利用与把握机遇,积极发展符合市场潮流与产业转移规律的新兴产业,走特色化、创新型的道路,扩大扩散效益和示范效益,成为片区发展的新动力。2、产业的优势性充分利用片区大专院校、职业教育的科技优势、毗邻高铁站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具有优势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为全市产业结构的升级起到示范和先导作用。3、产业的互补性注意扬长避短、竞争进取,重视合作交流、取长补短。避免与中心城区与周边地区(如白马片区)进行过渡竞争,要加强与其他地方的优势互补7、协同发展。4、产业的生态性境内优美的生态环境是新区发展的一大优势,也是良好投资环境的一部分。未来的发展必须保护和延续这样的生态环境。 第八条 产业发展类型与方向区别于中心城区和其他地区,以片区优势区位和优势资源为依托的教育文化、电子商务、总部办公及研发、文化创意、生态居住、休闲旅游产业为龙头的新城产业发展模式:1、以科技教育、创意研发等为代表的科教与创意文化产业: 借助高桥园区的建设,积极发展城市职业教育及文化创意产业,通过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促进教育、科研、孵化与企业的结合,向产业研发、生产的转换,形成产、学、研功能一体化发展模式,发展城市教育、培训、科研、文化创意产业,培育城市创新的动8、力源。 2、以电子商务、总部经济、商业金融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产业:发挥区位优势,强化高桥园区特色商业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产业。积极引进新型商业业态,发展和延伸主城区的现代服务业功能。以商业流通、商务办公、会议会展等形成具有辐射城市的现代服务业功能。除建设全市的总部研发及电子商务中心之外,充分利用新城面临优势的区位和产业转移的发展机遇,在区域内规划打造一个以汽车产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形成集汽车贸易、汽车4S店集群、汽车会展、汽车研发、汽车科教博览、汽车服务、汽车物流、维修培训学校、汽车零部件采购中心、 汽车文化旅游等功能于一身的汽车商贸城。 3、以宜居、旅游休闲、运动为代表的健康生活产业:大力发展9、高尚生态住区、宜居住区、旅游地产。以“布局组团化、功能复合化、空间人性化、环境田园化、风貌多样化、交通网络化、配套标准化”的七化标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品质发展内江市的生态化宜居新城。第三章 规划定位与规划结构第九条 规划定位1、总体定位:规划片区的总体发展定位为:集教育文化、电子商务、总部办公研发等创新产业以及休闲宜居、生态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 -“山水生态、科技新城” 2、形象定位: -“滨水活力、川南中关村”第十条 规划结构 结合城市自然山形水势以及道路走向形成“一心、两带、四片”的功能结构:其中:(1) 一心:位于长江大道中段的市级产城单元中心,为高桥园区总部办公、电子商务、综10、合服务中心;(2)两带:沿321国道东侧的山体绿化景观带以及沿小青龙河两侧的滨水休闲、观光活力带。 (3)四片:指整个规划区形成的四个功能片区: -内吴路北片区:长江大道以北区域。以科教园区、居住配套、物流为主。-高铁南片区:高铁以南、国道321以东区域以科教园区、配套居住区为主的片区。-科教及创意片区:小青龙河以东区域,以科教园区、文化创意片区、汽车贸易为主的区域。-生态公园片区:结合高铁防护绿带、小青龙河生态培育带设置滨河公园、运动公园形成整个高桥园区生态公园片区。第四章 用地布局规划第十一条 规划理念 1、链接贯通、轴线延伸变边界为核心,化隔离为吸引,延续汉安大道向东发展的趋势,连结内江11、中心城区、高铁片区与高兴东区。体现规划区在原有城区基础上发展而来并将创新发展的历史使命。通过延续、聚集人气与活力,促进区域发展。2、活力嵌入、产城联动城市空间结构和形态通过寿溪河、益民溪等特色滨水空间和自然山体进行组织,控制城市各特色片区的疏密有致的开发建设,使城市建设与自然山水实现真正的相生相融,凸显一座健康城市、活力城市的新形象。3、创新研发、科技新谷着力构建全市创新、研发产业服务功能汇集带;现代化综合城市功能、产业聚集地、人气的聚集区;文化扩散区;资本的融通区。使之成为全市产业发展的中枢所在。4、因山就势、田园水韵合理利用山体,主干路网依山而建,城市山体相融而建,体现丘区城市建设风貌。通12、过理水筑湖、实现蓝绿交织,山环水抱,凸显地域山水特征,展现多样景观风貌。第十二条 居住用地布局规划1、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681.89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31.37%。容纳居住人口约30万人。2、规划区居住用地主要分为三个居住区和一个居住小区,分别为:(1)内吴路北居住区:规划二类居住用地345.72公顷,商住混合用地15.98公顷;(2)长江大道居住区:规划二类居住用地255.05公顷,商住混合用地56.28公顷;(3)铁路南居住区:规划二类居住用地126.50公顷;(4)东南职教居小区:规划二类居住用地41.47公顷,商住混合用地6.80公顷;其中:安置用地布局:本次规划需要安置居住用地13、面积约为106.3万平方米。本次考虑设置安置用地共计18处地块。可容纳安置人口约2.6万人。3、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在居住区内部形成完整的多级配套设施。主要配套设施包括:街道办事处3处;派出所3处(现状一处,新建2处);文化活动中心13处;农贸市场 13处;幼儿园24处; 其他为小区居民就近提供生活所必需的配套服务设施,如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居民健身设施、卫生站等,规划将此类设施中多数设施附建设置。表3 规划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序号类别项 目符号数量(处)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1教育中学8401574小学12幼儿园24701832医疗卫生医院245226门诊所14、5300/处3文化体育体育场133741文化活动中心132500/处居民健身设施13200/处4商业服务农贸市场132000/处5行政管理派出所3街道办事处36社区服务社区服务中心203000/处7市政公用公共停车场732837公交首末站6204016变电站5109536开闭所25250/处公厕8150/处加油站415983加油加气站26903第十三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228.6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3.90%。主要包括:1、行政办公用地:对城市内部的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进行搬迁,以带动本区发展,置于整个规划区长江大道两侧,形成区级管理15、服务中心。其余的位于本片区产城中心区及各片区中心内可与商业服务业用地兼容布局。2、文化设施用地: 靠近北部绿心及青龙河支流地区设置图书馆一处。布局文化活动中心13处;此外,沿青龙河西侧规划设置娱乐康体、文化旅游设施;利用铁路沿线生态廊道和绿色空间,布置体育公园,以提高片区品质,创造宜业宜居宜游的片区形象。3、教育科研用地:按照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设置教育科研用地。规划共设置(含保留)中学8所,小学12所;其中包括:规划保留现状中学1所、小学2所; 新增中学7所,小学10所。此外规划保留现有大学1所,并预留2所大学用地。4、体育用地:落实总体规划要求,结合规划区北部绿心设置体育场一处;占地面积为 16、3.37公顷。居民健身设施按居住区规范设置相应活动场地,倡导规划区城市新区的健康生活。5、医疗卫生用地:本规划区规划有2座大型综合性市级医院。均位于内吴路北片区。总占地共计4.52公顷。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475.4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21.87 %。第十四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商业用地:大型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沿长江大道布局,以大型城市综合体的业态进行开发。沿小青龙两侧布局特色商业文化休闲街区。长江大道东段布置汽贸设施用地。其余各片区中心布置片区及商业设施。2、商务设施用地:本次规划的商务设施用地主要布局于二处集中:一是汉安大道与城市快速路(现321国道)的交叉口处的商17、务设施用地,主要结合城市商业用地进行兼容布置;二是位于小青龙河与汉安大道交汇处,规划区中心靠东部区域,形成整个高桥园区电子商务机总部基地,为规划区搭建一个商务办公、交流洽谈和休闲服务的平台。以提升规划区形象和品质。3、娱乐康体用地:利用本规划区拥有的小青龙河城市生态廊道的优势,结合公园绿地布置影剧院、会所等游乐设施,可与商业设施进行兼容。 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主要包括加油加气站用地。规划新增加油加气合建站2处,独立加油站4处。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总面积260.07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11.96 %。第十五条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369.11公顷,占总建设用18、地面积的11.98%。2、规划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345.43公顷;交通场站用地占地23.68公顷,含公交停保场1处、首末站6处、大型地面社会停车场7处。第十六条 绿地与广场用地1、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332.4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5.30%。其中公园绿地327.86公顷;生产防护绿地4.63公顷,防护绿地主要分布于成渝高铁两侧防护走廊内。2、规划合理布局各类城市绿地,通过“理水筑湖、串绿为廊”,利用贯穿规划区的生态廊道将新城划分为各具特色的组团,演化出新城的基本格局。本次规划设计的特色要素之一。3、结合自然水系和自然地形,对流经本区的小青龙河进行生态化、景观化处理,设置四处城市湖泊19、,结合水系形成多处城市公园和居住区公园。部分大型滨水绿带及城市公园内可适当布局商务休闲会馆、酒店、休闲度假设施、特色商业街、体育公园,是规划区高水准的商务活动平台。沿景观型道路设置带状街头绿地。强化高铁线路两侧防护绿地的景观化处理,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化网络。第十七条 公用设施用地1、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8.6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0.40%。2、保留规划区内现状1座220kV变电站,占地面积为3.3hm,新增2座110kV变电站,占地面积均为0.4hm;设置1座邮政支局、2座电信分局、占地面积均为0.3hm;新建一级普通消防站2座,占地面积均为0.4hm;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占地20、6公倾,远期占地8公顷。第十八条 非建设用地规划区内非建设用地主要指水域及保留的生态绿地,总用地面积为235.53公顷。第五章 绿地系统规划第十九条 规划结构规划区通过对现有山体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水网的组织,结合用地布局规划,通过“理水筑湖,串绿为廊”,形成“两心、两带、四湖、多点”的绿地空间格局。两心:规划区中部和北部结合现状保留山体的形成两个生态绿心;两带:指沿国道321东侧、小青龙河两侧形成的贯穿规划区南北的公共绿带; 四湖:指沿小青龙河及其支流在河流交汇处、景观较优美处形成的四个人工湖泊;多点:结合水体、山体形成的片区级及居住区级公园。第二十条 公园绿地本次规划区内共设置的片区级、居住21、区级公园、小区绿地如下: 1、片区级城市公园:小青龙河公园位于规划区内小青龙河南侧,与高桥园区商业商务中心区毗邻。是整个规划区的城市片区级的公园绿地。 2、居住区级公园(社区级公园):按照用地形态和居住区划分,共设置四处居住区级公园。分别为:内吴路居住区级公园、长江大道北居住区级公园、高桥镇居住区级公园、铁路南居住区级公园。 3、小区级绿地:小规模点状分散布置在各居住小区内部,力求均衡分布,满足500m见绿的要求,以提升居住区的环境质量,同时为满足居民日常休息、户外活动、儿童游戏创造良好条件。规划公园绿地总用地面积327.86公顷。第二十一条 防护绿地防护绿地根据各主要道路、铁路、市政管线走廊22、的控制要求设置线形防护绿地,起到对居住用地的保护和隔离作用,尽量避免城市干道交通以及市政管线对居住造成干扰和影响。规划防护绿地总用地面积4.63公顷。主要包括220kv电力线两侧设置宽40m的防护绿带。成渝客专两侧的防护绿地宽度不低于50米。第六章 景观风貌系统规划第二十二条 规划原则1、优化城市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构建美好城市形态。2、整合城市内部各功能区的关系、提升区域品质和活力。3、强化便捷高效和绿色慢行相融合的城市交通,创造具有归属感,尺度亲切宜人的公共活动空间和居民引以为豪的自然生态环境。第二十三条 景观风貌规划1、总体风貌特色控制城市景观体系构建目的是创造城市差异性即特色,任何城市只23、有构建一个在一定区域的“唯一性”形象体系,才能使城市形象和城市竞争力达到一个新水平。本次城市景观体系旨在构建如下特质:(1) 建设山、水立体城市;(2) 打通主要景观通廊;(3) 建立特色游走系统;2、景观风貌体系规划规划区以小青龙河为主要景观带,结合城市主要干路、城市生态公园、重要门户等景观特征区,形成重点突出、层次清晰、具有山丘特色的的城市景观格局。营造怡人的人居环境,展现一个有序、丰富的现代化生态新城的景观。(1)四大风貌分区分为四大类景观风貌区:现代化建筑和景观风格的商业商务风貌区、科教研发风貌区;以自然休闲风格为主的滨水休闲景观风貌区和田园居住风貌区。(2)打造“三轴多点”景观轴线与24、节点三条景观主轴:规划城市中环快速道路(现国道321)、小青龙河沿线、长江大道作为规划区景观的主骨架,其沿线串联起片区中心、综合居住功能区、产业园区、商务公园区等重要功能区,形成特色鲜明的景观主轴。多处景观节点:按照功能型节点、门户型节点和开放空间节点三大类型,共设置17处景观节点。主要包括在小青龙河、产城单元中心、园区服务中心以及各片区中心,以标志性建筑、街头公园、绿化开敞广场等形式强化其空间形态。规划以用地功能分区、路网布局为基础,结合景观规划要求,重点打造沿主要城市道路、水体两侧的城市空间和景观序列。各功能区形成各自特色和标识性,并注重整体的协调统一。第七章 控制指标体系第二十四条 土地25、开发强度指标1、居住用地指标控制居住用地按下表查询使用: 表2 居住用地控制指标统一规定表序号分 类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m)绿地率(%)备注1住宅用地(多层)302430住宅用地(中高层)2540302居住区公园0.0525875小区公园0.052.5875组团绿地753中学0.8202035小学0.8202035幼儿园1.0301235农贸市场401820街道办事处402430派出所4024302、公共管理、公共设施设施、商业服务业用地指标控制用地指标的控制方法与居住用地一致,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表3 公共设施用地控制指标统一规定表大 类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m)绿地率(%26、)备 注行政办公用地2.0-3.0402430商业金融业用地4010020局部重点地段可超出限高4015-5020文化娱乐用地2.0-3.0402430体育用地2.4402430医疗卫生用地3040353、绿地以及城市设计有特殊要求地段用地在规划图中给定控制指标;其他各类用地应根据各自的专业规范要求规划建设,在本规划中不给控制指标;防护绿地的绿地率控制为100%,原则上防护绿地内不得修建建构筑物,仅允许在满足安全要求下修建与市政公用设施养护有关的构筑物;街头绿地的绿地率控制为不低于75%,原则上不得修建建筑,内部可适当设置景观小品;公园按规划图纸相关指标控制。第二十五条 建筑退线控制1、 建筑27、后退规划用地红线的最小距离如下表: 表4 建筑后退规划用地红线的最小距离建筑类型建筑朝向建筑高度的倍数最小后退距离(m)居住建筑、涉及注解1的文教卫生建筑多、低层长边0.56多、低层山墙无倍数控制4高层主要朝向300.31330600.24高层次要朝向0.29非居住建筑多层长边0.56多层山墙无倍数控制4高层主要朝向300.21330600.16高层次要朝向0.1259底层辅助用房长边、山墙0.52 注:(1)包括老年人和残疾人专用住宅、幼儿园生活用房、医院和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疗养室和大中小学教学楼南向教室;(2)为高层建筑主要朝向与用地红线间的夹角;(3)建筑高度超过80m的建筑工程,按28、80m高度计算建筑退距。 2、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如下表: 表5 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道路宽度 建筑类型主干路40m次干路2530m支路1620m多、低层建筑4m3m2m高层建筑(含裙房)10m8m8m注:(1)专业市场建筑指用地性质为市场用地(C26)的建筑工程;(2)大型公建特指用地性质为(C3*)上修建的建筑面积大于2hm的各类建设工程,如:影剧院、展览馆、博物馆和图书馆等;(3)建筑后退道路中心线的距离必须符合后退用地红线的相应规定。(4)当用地红线边缘与城市绿线重合时,该用地内的建筑后退用地红线最小距离在满足日照和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可为35m。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禁止29、开口地段机动车开口控制总体原则是20m及以下支路为距红线切角处20m以上,25m及以上次干道为距红线切角处40m,40m及以上城市主干路道路为距红线切角处应不小60m。 表6 各级道路交叉口处禁止开口线长度控制表 道路禁开口 等级 线长度道路等级交通性主干路40m主干路40m次干路2530m支路1620m非城市道路16m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交通性主干路40m 100100100 601001004010010020100100100100主干路40m 100606060406020606060次干路2530m 1004040 60404040206040 4040支路1620m 1002020 30、6020不设4020不设202020非城市道路16m10060不设40不设20 注:禁开口线长度指自道路交叉口切角处向本侧道路延长线长度,所有道路交叉口切角处均禁止开口。第二十七条 配建停车位控制 规划区内建设用地配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标准如下:表7 建设用地配建机动车、非机动车最小控制指标类别机动车(车位100m2建筑面积)非机动车(辆/100m2建筑面积)住宅0.71.0经济适用房、农迁房、拆迁安置房0.351.5宾馆、酒店0.5办公楼0.50.4商业场所0.53体育馆2.520影剧院315展览馆0.51.0医院0.51.5 注: (1 )建设用地内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20%; (31、2 )本表机动车停车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 (3 )本指标为规划控制下限值。第八章 道路交通规划第二十八条 对外交通规划规划区主要依靠总规确定的一条快速路(G321)及两条结构性主干道(改建内高路、长江大道),实现规划区对外联系。改线的G321线位于规划区西侧边缘,南北向,规划道路红线宽度60米;改建的内高路联系高铁至绕城田家互通,道路红线宽度32米;长江大道联系高铁至绕城高桥互通,道路红线宽度80米。第二十九条 干道网布置规划区内道路以“四横三纵”为骨架,形成方格式路网。规划在长江大道与G321交叉口预留互通立交桥一处。G321与改造后的内高路交叉口设置内高路的跨线桥。第三十条 道路32、红线宽度及横断面组织(1)快速路:60米(G321)= 2米中央分隔带+212米车行道+ 21.5米机非分离带+ 28.5米辅道、非机动车道+ 27米人行道(2)主干路:80米(长江大道)12米中央分隔带+215.5米车行道+ 22.5米机非分离带+ 27.5米辅道、非机动车道+ 28.5米人行道 50米=22米车行道+21.5米机非分离带+ 27.5米辅道、非机动车道+ 25米人行道 32米=22米车行道+ 25米人行道(3)次干路:32米=22米车行道+ 25米人行道 24米=14米车行道+ 25米人行道 20米=14米车行道+ 23米人行道(4)支路:20米=14米车行道+ 23米人行道33、 16米=10米车行道+ 23米人行道第三十一条 道路技术指标1、道路平曲线最小半径:快速路及主干路300米; 次干路及支路50米;2、道路交叉口最小切角值:10米3、道路最大纵坡:7.00% 道路最大纵坡:0.30%4、道路长度及密度:105.74公里,6.43公里/平方公里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261.40公顷,占建设总用地15.89%。第三十二条 停车场规划区所有建筑物配建泊位强度参照内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建。除配建停车泊位外,社会公共停车场以服务半径300米为要求,布设在商业及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区,总建设面积约13公顷,其中独立占地的6处,总占地面积0.79公顷。第三十三条 34、公交站场落实内江总规在本规划区设置的公交停保场一处,集公交停车、保养和首末站于一体,位于北部G321东侧,占地面积约12公顷。另外,规划公交首末站3处,分别位于规划区东北部、职教区及高铁南部区域,总占地面积约1.5公顷。第三十四条 加油(气)站规划区共规划加油站5处,加气站两处。两处加气站均与加油站合建,分别位于中部G321东侧及中部小青龙河东侧;3处独立的加油站分别位于规划区东北部、职教区及高铁南部区域。加油(气)站总占地规模约1.8公顷。第九章 市政公用工程规划第三十五条 给水工程 总用水量7.3万m3/d, 由城市二、三水厂统一供水。为保证消防用水,城市道路下给水管不小于DN200,小区35、道路下给水管不小于DN150并构成环网。第三十六条 排水工程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水分流制,推行雨水综合利用,减少初期雨水对水体污染;污水量4.0万m3/d,污水进入规划的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污水考虑建中水回用水厂,回用水主要考虑用作补充河道用水、绿化、及部分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业用水。第三十期条 通信工程 固定电话需求约10.9万对线,规划区对现状电信端局扩容,交换机容量为5万门,并新建电信端局1座,交换机容量为5万门,占地为0.3公倾;移动用户数11.9万部,各移动通信运营商统筹建设移动基站,半径按500米布置;设邮政支局1处,用地0.3公顷,邮政所在设置半径500米;有线电视5.6万户;36、促进“三网融合”,建成高速、宽带、安全的多媒体数据网络,并积极推行“户线”工程。第三十八条 电力工程 电源来自内江市国家电网。规划区总用电负荷约为16.9万kW,保留本区现状1座220kV变电站并新规划2座110kV变电站,作为本规划区的供电电源,110kV变电站用地均为0.4公顷;设置10kV开闭所15个;高压走廊宽度:220kV线路每侧留20米走廊,110kV线路每侧留15米走廊。10kV配电线路采用地埋电缆。第三十九条 燃气工程 近期内江市天然气气源为隆昌太平配气站的气源和资威长输管线末端的资中站的气源;中、远期的气源可增加自贡方向的大山铺配气站的气源,本规划区总用气量约为11.2万Nm37、3/d,规划区内气源由规划区东北天燃气调压站及规划区西侧的配气站供给。沿312国道的防护绿带规划布置城市的高压配气主干管。本区形成159-219中压燃气干管环。第四十条 管线综合 道路东北侧由建筑物向道路中心线依次为地埋电信、燃气、污水,道路西南侧由建筑物向道路中心线依次为电力、给水、雨水。各种管线的水平净距要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要求。各种管线交叉时,由上到下依次为电信电缆、电力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交叉时垂直净距必须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要求。第十章 综合防灾规划第四十一条 防洪规划 沱江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标准设防,本区内小青龙河按20年一遇标准设防。第四38、十二条 消防规划 规划区设2个一级普通消防站,用地均为0.4 公顷。重点进行消防安全布局规划、消防站布局规划、消防车通道规划、消防给水规划、消防通信规划。 第四十三条 抗震规划根据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规划区抗震防灾规划编制模式不低于乙类模式,规划工作区不低于二类规划工作区。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确定该区抗震设防烈度为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0.40s。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按地震烈度度设防,国家重要建设工程、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第四十四条 地质灾害防39、治规划 在建设前应该进行详细地质勘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诱发,谁负责,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第四十五条 人防规划 内江为国家类人防重点城市,本区共需人防隐蔽工程6.0万平方米。规划疏散人员为12.0万人,疏散方向为就近分片区向附近郊区疏散。第四十六条 避震疏散场所与疏散通道规划紧急疏散场所选择公园、广场、专业绿地等,人均有效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用地不小于0.1公顷,服务半径不大于500m,;固定疏散场所选择公园、广场、体育场馆、大型人防工程、停车场、空地、绿化隔离带等,人均不小于2平方米。疏散通道规划一般利用城市市政道路。紧急疏散场所内外疏散通道有效宽度不低于4m40、。固定疏散场所内外疏散通道有效宽度不低于7m,与城市出入口、政府指挥救灾中心相连的救灾主干道不低于15m。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和环卫设施规划第四十七条 环境保护规划 建成区内用地必须全部绿化和硬化,减少水土流失;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噪声控制符合国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类水域标准。第四十八条 环卫设施规划 本规划区日产生粪便约180吨,日共垃圾产生量为180吨,垃圾进入规划区外的垃圾压缩转运转站,医废由内江市医废中心处置,危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理和处置。本区设公共厕所4541、座,居民袋装垃圾收集站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果皮箱在商业大街每2550米设置一个,交通干道每5080米设置1个,一般道路每80100米设置一个。第十二章 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引导第四十九条 重点区域范围界定本次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规划范围西至城市快速路(现321国道)、北至高桥镇老镇区、东至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南至成渝客运专线。主要用地集中于长江大道两侧以及小青龙河两侧;城市设计规划总面积5.0平方公里。(如图22)在内江市内江市高新区高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重点区域定位为高新区核心商业商务区以及滨水休闲景观区。第五十条 重点区域特质分析本次城市设计重点区域现状拥有较好的自然河谷、生态山水、大地景观42、等资源组合。但现状建设并未能充分体现这一特质。作为本次规划区的重点建设区域,应将已有的自然山水环境特有的气质特色进行充分地展示和发扬,实现整个规划区确定的“山水生态科技新城” 的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五十一条 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规划理念、措施及目标1、规划理念: “河流带回城市;文化彰显城市;未来照进城市”(1)河流带回城市科学生态地保护和优化河流水质;滨水公共资源最大化;环境塑造提升区域价值,将小青龙河优美的滨水环境带回给城市。让市民充分享受都市田园与健康生活。沿小青龙河,我们将承载高桥园区的发展历史和现代科技、职教文化,将小青龙河作为高桥园区文化的窗口展示在市民面前。 (2)文化彰显城市 沿长43、江大道主轴线节点布局城市商业商务、总部办公、教育等主要建筑,体现城市文化功能的空间环境,形成城市特色的展示界面。 (3)未来照进城市河流、城市、山脉共生共融,将使未来的高桥园区呈现“城、山、水”一体化和谐发展,建设成为生态山水科技新城,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设计措施(1)业态控制强化城市主轴线,落实并突出城市商业商务、总部办公、教育产业功能,结合自然地形,打造宜居宜商的城市空间。 利用小青龙河两侧公共绿地适当布局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构建滨水活力带,盘活滨水带提升城市滨水空间活力。沿小青龙河的商业休闲建筑体谅不宜过大。建筑布局采用沿中央公园向两侧逐渐升高的退台式布局,形成良好的内向型空间格44、局。 (2)文态控制强化片区文态建设,突出科技文化、创新研发、教育产业空间特征。 同时,对本规划区内现状城镇高桥旧镇的更新并不是简单的传统重建,恢复历史,也不是片面的大拆大建,焕然一新。城市环境建设和发展中不同时代的物质与非物质痕迹总是相互并存的,城市本身就是一座历史博物馆,而展品就是其自身发展的印记。规划中对高桥旧镇的空间格局予以保留并适度增加街巷空间,形成旧镇的十字形街巷空间。 要使人们在这里能够体会到“历史和乡愁”(3)生态控制保留山、水、绿廊等重要城市生态空间塑造特色的城市形态。贯穿本规划区的小青龙河等生态廊道携带着田园的气质,将城市划分为若干组团。形成城市的基本格局。通过理水筑湖将青45、龙河引入到城市内部,规划若干水面节点,作为生态斑块为城市提供良好的开敞空间;将城市生活带向滨水环境,构建高新区的“中央公园”区,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格局。 (4)形态控制利用山、水、城共生共融形成“一带两轴三节点”的片区空间形态。 本次城市设计中针对控规部分道路对小青龙河滨水绿化与城市中心区进行了空间上的隔断、部分道路对山体切割较多的线型进行了优化。将中心敞开,使小青龙河沿线绿化自然渗透其中,形成了由商业中心、商务中心、中央公园构建的整个片区的南北轴线。3、规划目标自然生态与城市功能共融发展的滨水榜样;高新产业与创新功能共生发展的现代产业新区;内江城东宜居、宜业、宜学协同发展的和谐新城; 第五十46、二条 重点区域城市设计1、功能结构通过山水资源的利用、现状肌理分析形成:“一带两轴三节点” 的空间结构。一带:指沿小青龙河两侧形成滨水活力带。小青龙河滨水活力带通过河流及滨水绿地串联高桥老镇区、滨水公园、休闲商业、中央公园形成及休闲健身、商业购物、会议展览、宜居居住、运动公园为一体的活力空间。两轴:指长江大道形成的城市功能主轴和总部经济中心和商务中心形成的片区政商轴线。三节点:指在长江大道入口段、商业商务中心段及滨水段形成三个节点空间,丰富整个大道空间序列;同时在高桥旧镇片区保留原有镇区肌理、提升环境品质、丰富功能配套形成旧镇区节点。 2、道路系统根据用地布局在控规基础上深化道路结构,增加支路47、级别,道路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 主干道:长江大道、321国道、规划南北道路及小青龙河东侧规划南北主干道;次干道:区域内主要联系道路,长江大道两侧以方格网道路为主,沿水地段道路结合现状采用自由式布局。支路:在中心商务区结合控规用地布局适当增加道路密度,优化商务区车行流线。3、绿地开敞空间结合控规中小青龙河沿线控制至少50米绿带,在城市设计中通过现状山体的保留、绿化廊道的设置将青龙河的绿化空间引入商务区、居住区。形成完整的绿化网络。同时保留场地内多个现状山体形成绿化节点;结合不同形式、种植和用途的绿地,丰富城市环境与公共设施融合。整体形成“一带、两轴、四廊、多点”的绿化结构“一带”小青龙河48、滨水公园带依托控规中小青龙河沿线预留50-80米的滨水空间,形成集游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滨水湿地公园带。“两轴”长江大道和南北规划主干道绿轴依托城市两条主要道路组织绿网,串联片区内的各类城市绿地并与外围楔形绿地、自然山林和滨河生态景观廊道相互联系而又有机联系的绿色网络。“四廊”依托小青龙河滨水空间及城市形态布局,形成四条绿地开敞空间廊道,将滨水绿化引入城市内部。“多点”保留规划区内多个山头形成居住区、职教区、商业区内部绿化节点,丰富绿化层次和片区空间体验。(4) 水网湖泊体系 形成“四湖”的湖泊水系(1)小青龙湖(1.8公顷):依托城市边缘开阔地带,整治原有水体,形成山、水、城相互融合的独特49、景观。(2)师院湖(1.2公顷): 以水为核心,布置具有现代景观风格的,休闲绿地,形成都市滨水景观的滨水地带。(3)职教人工湖(1公顷):在教育园区内放大水面形成开敞空间,使之成为教育园区师生休闲、交流的滨水场所。(4)小青龙中央湖(4.5公顷):在中央公园区结合现状水体,扩大水面形成山、水、城相互融合的滨水湿地湖泊。5、游走系统本规划区通过长江大道及南北向规划主干道形成十字形景观道路系统,沿小青龙河设置滨水步道,在中心商务区内部形成步行街区并通过休憩节点将整个游走系统串联6、重要道路和桥梁在规划区内确定长江大道、规划南北向主干道以及多条滨水道路、中央公园环线为重要景观性道路,成为本规划区内展50、示城市建设风貌、山水自然环境的重要载体; 在小青龙河上保留高桥旧镇桥梁1座,新建人车混行桥梁4座、步行桥梁3座,结合滨水公园绿地形成完整的游览观光体系。 第十三章 空间管制与五线控制规划第五十三条 空间管制分区1、禁止建设区:主要是指涉及资源保护、风险避让等要素的用地,依据要素对应的各相关法规严格控制。主要包括:山体50以上的坡地、水源保护区、水体、湖区等区域。2、适宜建设区: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区域,主要指开发建设用地、农村新型社区用地(村民集中安置点)。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区和规划建设区以外的广大区域,包括山体3050以上区域、城市自然生态廊道区、公园绿地、以及各类须满足一51、定条件方能开发建设的区域。第五十四条 红线城市建设必须严格遵循红线约束,相关要求纳入建设用地建筑控制线控制。第五十五条 绿线1、沟渠防护绿线:为便于规划的实施管理,规划区内现状小青龙河及两侧绿地总控制宽度为30-250m,绿线控制区内原则上不得修建与防洪、水利无关的其它永久性建构筑物。2、市政走廊防护绿线:规划区内市政走廊绿化防护走廊内原则上严禁修建一切与维修、检测无关建构筑物。3、城市道路沿线绿线:规划区内规划有多条城市景观路,用以打通山水关系,丰富城市景观。在本规划区内两条重要的城市生活性主干道内高路和规划南北向主干道两侧根据城市景观需求设置为30m。绿线内不得修建与园林绿化维护无关的建构52、筑物,可适当设置休闲公共设施及景观小品,为行人提供休憩设施第五十六条 黄线(1)供电设施:规划区内220 kV变电站2处,,其中现状220 kV变电站占地3.3公顷,高铁专用220 kV变电站,占地0.8公顷。110 kV变电站4处,占地均为0.4公顷。(2)燃气供应设施:规划区北部有天燃气调压站1处,占地为0.5公顷。(3)消防设施:一级普通消防站2处 ,占地均为0.4公顷。(4)电力走廊:220kV电力线单回按每侧各20m控制,110kV电力线按单回每侧各15m控制。(5)垃圾转运站:规划区南部垃圾中转站1处,占地1.5公顷。垃圾转转站与相邻建筑间距大于30米,绿化隔离带大于15米。(6)53、加油(气)站:规划区内共设置加油加气合建站2处,独立加油站4处。总占地面积2公顷。第五十七条 蓝线小青龙河应进行防洪专项规划。本规划暂时按照现状小青龙河自然岸线为控制蓝线,最终以防洪规划确定的河道宽度为准,蓝线内建设活动应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控制。如果规划河道宽度超过现状河道宽度,规划蓝线可向预留的绿带内进行拓宽。第十四章 分期建设规划第五十八条 分期时序安排 本次分期规划按照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时间段来进行控制;2020年以后作为城市的发展备用地进行控制。1、近期(2013-2016)近期建设期限为2013-2016年。近期总人口按8.0万控制,城市建设总用地达到3.5平方公里左右。54、近期建设用地在城市现状建设基础上,主要建设范围为长江大道两侧地块、东兴镇老镇区、高铁南片区人才市场用地。依托长江大道和高桥镇建设形成,与内江市土地利用规划吻合,尽量安排在近期拥有土地指标使用范围之内。 以长江大道为城市发展轴线,利用启动部分行政单位的迁移工程,以政府行政效应带动新城中部主核心的发展,建设城市新公共中心。对高桥镇居住区进行逐步改造,完善提升居住区环境及配套服务设施。 2、中期(2016-2020)中期建设期限为2016-2018年。中期总人口按8.0万控制,城市建设总用地为5.2平方公里。在近期建设的基础上,完善职教园区配套居住、商业地块、高铁南片区北侧地块、长江大道北居住地块。55、增加城市生态游憩空间及文化旅游设施,完善城市居民居住环境和旅游环境。3、远期(2021-2025)规划区向南北进一步扩展,远期总人口按16.0万控制,城市建设总用地为5.6平方公里。远期建设范围主要为职教片区、内吴路北侧居住区。在完善规划区形态的同时,提升规划局业态、丰富规划区城市空间,构架规划区便捷的交通体系。规划区最终形成理想的布局结构、形态及功能。第五十九条 近期建设用地及项目1、居住用地近期居住建设任务分为两个部分:高桥镇老城区改建、长江大道片区新区建设。(1)高桥镇居住用地以改造为主,部分新建。改造任务主要集中在城中村质量低下的住宅区改建;在小青龙河沿线的新建一、二类居住用地和公共设56、施用地。居民的拆迁尽可能就近安置,先开发周边闲置地安置村民,再拆除旧住宅区,按照规划的要求进行新的建设。(2)新区建设主要集中在长江大道片区的公共设施用地和居住用地的建设,开发建设一批具有特色和品质的居住小区。近期居住用地为212.96ha,占总用地面积15.24。2、公共设施(1)在高桥镇区,延续旧镇区商业气氛,建设新区广场和商业文化旅游设施,初步形成高桥镇区的商业设施。(2)启动长江大道中段的行政片区的建设。(3)在长江大道中部和沿小青龙河,建设具有特色的商业综合体和特色商业休闲街;同时进行文娱设施的提升建设,注意农贸市场、基层文化娱乐设施、小型商业服务、物业管理、公厕及垃圾站等配套公共设57、施的设置与完善。近期公共设施用地为33.56ha,占总用地面积2.40。3、道路与交通 完成长江大道建设;新建规划区内部纵向城市主干道。完善近期建设范围区内部的道路系统格局。近期道路用地总面积118.25ha。4、绿化与广场建设(1)以小青龙河作为绿化的重点,在近期内形成良好的城市的绿色廊道。(2)建设长江大道绿色景观轴线,以主要广场和绿地作为景观节点。(3)加强城内街头绿地的建设,给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空间。(4)改造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25。新建的居住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25。近期绿化与广场用地总面积77.83ha。5、市政设施(1)新建高桥片区北部和南部的110kV变电站。(2)对58、现状电信局进行扩容,新建电信端局1处,新建邮政支局1处。(3)建设消防站、防洪堤。(4)结合道路建设同步进行城市各种管网建设。第十五章 附则第六十条 本规划一经批准,凡在本规划范围内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和开展各项建设活动均应以本规划为依据。第六十一条 本规划一经批准,同时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擅自修改。文本条款中粗黑体字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条文,规划文本条款中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对规划内容的调整,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执行。第六十二条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十三条 本规划自内江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本规59、划的解释权属内江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附表1 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面积(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H建设用地1647.3697.64其中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1645.20区域交通设施用地2.16E非建设用地39.752.36其中水域39.75合计城乡用地1687.11100.00附表2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序号用地代码用地类别名称面积(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R居住用地591.94 35.98 其中R2二类居住用地562.68RB商住用地29.262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28.61 13.90其中A1行政办公用地24.67A2文化设施用地2.71A3教育科研用地60、190.46A4体育用地3.36A5医疗卫生用地5.54A6社会福利用地1.873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63.099.91其中B1商业用地136.64B2商务设施用地14.09B3娱乐康体用地11.20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164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61.4015.89其中S1城市道路用地251.02S4交通场站用地10.385U公用设施用地8.300.50其中U1供应设施用地4.58U3安全设施用地3.726G绿地与广场用地391.8623.82其中G1公园绿地204.84G2防护绿地187.02合计城市建设用地1645.20100.00 附表3 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地块编码用地性61、质用地类别用地面积(m)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m)机动车位(辆)公共设施配套(见图则)备注A-01-01B1/B2商业商务用地328105.0 40 20 100 1641 锦华都A-01-02G1公园绿地260275 A-01-03R21二类住宅用地753653.5 2235801507 A-01-04R21二类住宅用地385013.5 223580770 A-02-01B1/B2商业商务用地109162.5 40 20 24 273 A-02-02R21二类住宅用地546203.5 2235801092 A-02-03B1/B2商业商务用地111432.5 40 20 62、24 279 A-02-04R21二类住宅用地562663.5 2235801125 A-03-01R21二类住宅用地348493.0 243560597 A-03-02R22服务设施用地70091.5 40302453 A-03-03A33小学118501.0 30301559 含运动场A-03-04A33中学311941.0 303015156 含运动场A-04-01B1/B2商业商务用地140345.0 40 20 100 702 A-04-02R21二类住宅用地1053173.5 2235802106 A-04-03G1公园绿地4231975 细化指标A-04-04B1/B2商业商务用63、地110892.5 40 20 24 277 A-04-05R21二类住宅用地762393.5 2235801525 A-04-06B1商业金融用地125901.5 552012189 含步行街A-05-01B1/B2商业商务用地233992.5 40 20 24 585 A-05-02R21二类住宅用地685023.5 2235801370 A-05-03B1商业金融用地109141.5 552012164 A-06-01A33中小学883850.8 303018354 含运动场A-06-02R21二类住宅用地557913.0 223580956 A-06-03G2防护绿地3115A-07-64、01B1商业金融用地187725.0 402080939 A-07-02B1/B2商业商务用地163115.0 40 20 80 816 A-07-03R2/B1商住用地228923.0 35 30 80 451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A-07-04R2/B1商住用地262873.0 35 30 80 518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A-07-05G1公园绿地1437475 A-07-06R2/B1商住用地305132.0 30 30 60 401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A-07-07R2/B1商住用地309872.0 30 30 60 407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A-65、07-08G1公园绿地11348575 A-07-09B1商业金融用地88731.5 552012133 A-07-10B1商业金融用地127371.5 552012191 A-07-11R2/B1商住用地1053273.0 30 30 60 2076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A-08-01A1行政办公用地166325.0 403080665 A-08-02B1/B2商业商务用地352665.0 40 20 100 1763 A-08-03U15通讯用地2617A-08-04R2/B1商住用地605393.0 30 30 60 1193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A-08-05B1/B266、商业商务用地219543.5 30 30 60 768 A-08-06U15通讯用地2597A-08-07U31消防用地2976A-08-08R2/B1商住用地261323.0 30 30 60 515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A-09-01B1/B2商业商务用地479465.0 40 20 100 2397 A-09-02G2防护绿地22541A-09-03U12供电用地34886A-10-01B1/B2商业商务用地220483.5 40 20 60 772 A-10-02R21二类住宅用地624323.0 2430601070 A-10-03G1公园绿地4917275 A-10-04G67、1公园绿地1879675 A-10-05R2/B1商住用地699373.0 30 30 60 1379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A-10-06G2防护绿地2764A-11-01R2/B1商住用地244063.0 30 30 60 481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A-11-02G1公园绿地3091075 A-11-03G1公园绿地6526875 A-11-04B1/B2商业商务用地219243.5 40 20 60 767 A-11-05B1商业金融用地133771.5 552012201 A-11-06B1商业金融用地101221.5 552012152 B-01-01A32中等专业学68、校用地4779690.8 -1912 FAR0.8B-01-02G1公园绿地3733175 B-01-03G1公园绿地7676375 B-01-04B1商业金融用地86002.5 402024215 B-01-05R21二类住宅用地454123.5 283060908 高桥段还房B-01-06B1/B2商业商务用地206712.5 40 20 24 517 B-01-07A33小学197191.0 30301599 含运动场B-01-08R21二类住宅用地456472.5 283040652 B-01-09R21二类住宅用地260692.5 283040372 B-01-10B1商业金融用地969、0671.8 402024163 B-02-01R21二类住宅用地1473791.8 3530241516 B-02-02B1/B2商业商务用地323873.5 40 20 60 1134 B-03-01A31高等院校用地2528610.8 -1011 FAR0.8B-04-01A1行政办公用地1335402.5 4030242671 B-05-01B11零售商业用地765702.5 5020-1914 B-05-02B11零售商业用地1706262.5 5020-4266 B-05-03B11零售商业用地565592.5 5020-1414 B-05-04B11零售商业用地1618952.570、 5020-4047 B-05-05A35/B29科教研发用地1187812.0 3530601188 B-05-06A35/B29科教研发用地1890932.0 3530601891 B-05-07U15通讯用地4008B-05-08B41加油加气站用地8062B-05-09S42社会停车场用地6628B-05-10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3979B-06-01R21二类住宅用地629141.8 353024647 B-06-02G1公园绿地893675 B-07-01A35/B29二类住宅用地1634022.5 3530602043 B-07-02G1公园绿地1445275 B-08-01A71、35/B29科教研发用地1042432.0 3530601042 B-08-02G1公园绿地13217975 B-09-01A35/B29科教研发用地617102.0 353060617 B-09-02A35/B29科教研发用地686892.0 353060687 B-09-03G1公园绿地910175 B-09-04G1公园绿地1053975 B-10-01A35/B29科教研发用地1248032.0 3530601248 B-10-02A35/B29科教研发用地922142.0 353060922 B-10-03G1公园绿地2482575 B-10-04A35/B29科教研发用地1612272、62.0 3530601612 B-10-05G1公园绿地2501475 B-10-06A35/B29科教研发用地1235772.0 3530601236 B-11-01G1公园绿地6859275 细化指标B-11-02A35/B29二类住宅用地963192.5 3530601204 B-12-01G1公园绿地5844275 B-13-01A35/B29科教研发用地1679192.0 3530601679 B-13-02A35/B29科教研发用地1457952.0 3530601458 B-13-03A35/B29科教研发用地1899192.0 3530601899 B-13-04A35/B273、9科教研发用地1374652.0 3530601375 B-13-05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5528B-14-01R21二类住宅用地1866622.5 2830402667 B-14-02B1商业金融用地77381.5 552012116 B-14-03G1公园绿地8381075 B-14-04B1商业金融用地50811.5 55201276 B-14-05B1商业金融用地161201.5 552012242 B-14-06B1商业金融用地97431.5 552012146 C-01-01G1公园绿地13334175 C-01-02A31高等院校用地5604660.8 -2242 FAR0.874、C-01-03G1公园绿地734575 C-01-04R21二类住宅用地1413902.5 2830402020 C-01-05G1公园绿地21697375 C-01-06A31高等院校用地212400.8 -85 FAR0.8C-02-01R21二类住宅用地759462.5 2830401085 C-02-02B1商业金融用地202201.8 402024364 C-02-03G1公园绿地318575 C-02-04S42社会停车场用地6670C-03-01A51医院用地676302.5 4035241353 C-03-02G1公园绿地238975 C-03-03G1公园绿地204775 C75、-03-04R21二类住宅用地474572.5 283040678 C-04-01R21二类住宅用地1067452.5 2830401525 C-04-02B1商业金融用地213651.8 402024385 C-05-01G1公园绿地286175 C-05-02R21二类住宅用地442142.5 283040632 C-05-03B1商业金融用地83281.8 402024150 C-05-04R21二类住宅用地576482.5 283040824 C-05-05B1商业金融用地92381.8 402024166 C-06-01R21二类住宅用地626422.5 283040895 C-0676、-02R21二类住宅用地893532.5 2830401276 C-07-01R21二类住宅用地339783.0 303024582 C-07-02A33中学124601.0 30301562 含运动场C-07-03R22服务设施用地47961.5 40302436 C-07-04G1公园绿地328675 C-07-05R21二类住宅用地554362.5 283040792 C-07-06R22幼儿园33461.5 40302425 C-08-01G1公园绿地1366375 C-08-02G1公园绿地1510275 C-09-01R21二类住宅用地576632.5 283040824 C-0977、-02A33小学150381.0 30301575 含运动场C-09-03B1商业金融用地220521.8 402024397 C-09-04A4体育用地33740C-09-05B1/B2商业商务用地202853.5 40 20 60 710 C-10-01R2/B1商住用地374813.0 30 30 60 739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C-10-02B1/B2商业商务用地520993.5 40 20 60 1823 C-11-01G1公园绿地707275 C-11-02B1商业金融用地50821.5 55201276 C-11-03B1商业金融用地93601.5 552012140 78、C-11-04G1公园绿地1287975 C-12-01R21二类住宅用地573923.0 303024984 C-12-02U15通讯用地1977C-12-03B1商业金融用地115161.5 552012173 C-12-04G1公园绿地704875 C-12-05G1公园绿地736675 C-12-06R21二类住宅用地484421.8 303024498 C-13-01A33小学199591.0 303015100 含运动场C-13-02R21二类住宅用地389462.5 283040556 C-13-03R21二类住宅用地350182.5 303024500 C-13-04B1商业金79、融用地193341.8 402024348 C-13-05R21二类住宅用地452903.5 283040906 C-13-06A6敬老院58911.8 30302453 C-14-01R21二类住宅用地298222.0 283040341 C-14-02R21二类住宅用地391442.0 283530447 C-14-03A1行政办公用地99812.5 403024200 C-14-04R21二类住宅用地775351.8 303024798 D-01-01G1公园绿地12164175 D-01-02U12供电用地4900D-01-03R21二类住宅用地539853.8 2430601172 80、D-01-04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171412D-01-05B41加油加气站用地4800D-02-01A31高等院校用地5771770.8 -2309 FAR0.8D-02-02R21二类住宅用地598213.0 2430601026 D-02-03R21二类住宅用地550633.0 243060944 D-02-04R21二类住宅用地430273.0 243060738 D-03-01R21二类住宅用地297963.0 243060511 D-03-02R21二类住宅用地328102.5 283040469 D-03-03R21二类住宅用地413152.5 283040590 D-03-081、4G1公园绿地6897375 D-04-01R2/B1商住用地244813.0 30 30 60 483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D-04-02A51医院用地384542.5 403524769 D-04-03R2/B1商住用地188383.0 30 20 60 371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D-04-04G1公园绿地587375 D-04-05B1/B2商业商务用地302723.5 40 20 60 1060 D-04-06S42社会停车场用地2995D-05-01B1/B2商业商务用地230943.5 40 20 60 808 D-05-02R21二类住宅用地370822.5 282、83040530 D-05-03B41加油加气站用地2103D-05-04R21二类住宅用地243822.5 283040348 D-05-05G1公园绿地591375 D-05-06R2/B1商住用地238493.0 30 20 60 470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D-06-01R21二类住宅用地303352.5 283040433 D-06-02A33小学76381.0 30301538 含运动场D-06-03R22服务设施用地76771.5 40302458 D-06-04R21二类住宅用地387472.5 283040554 D-06-05R21二类住宅用地326063.0 2483、3060559 E-01-01G1公园绿地2834275 E-01-02R2/B1商住用地117743.5 35 30 80 271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E-01-03G1公园绿地779075 E-01-04B1/B2商业商务用地251413.5 40 20 60 880 E-01-05G1公园绿地114175 E-02-01G1公园绿地811875 E-02-02R2/B1商住用地402523.5 35 30 80 926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E-02-03G1公园绿地969075 E-02-04G1公园绿地1095075 E-02-05A21图书展览用地269882.5 484、03024540 E-03-01G1公园绿地2689175 E-03-02R2/B1商住用地239283.5 35 30 80 550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E-03-03G1公园绿地4869775 E-03-04S42社会停车场用地4739E-03-05G1公园绿地6284275 E-03-06R21二类住宅用地1344641.8 3030241383 E-03-07R21二类住宅用地1222211.8 3030241257 E-03-08B41加油加气站用地3045E-03-09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4191E-04-01B1/B2商业商务用地112003.5 40 20 60 3985、2 E-04-02G1公园绿地654475 E-04-03G1公园绿地787575 E-04-04R2/B1商住用地249293.5 35 30 80 573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E-04-05G1公园绿地1162975 E-05-01B1/B2商业商务用地216643.5 40 20 60 758 E-06-01A33中学177450.8 30301871 含运动场E-06-02R22服务设施用地100731.5 40302476 E-06-03B1/B2商业商务用地210533.5 40 20 60 737 E-06-04R22幼儿园35001.5 40302426 E-07-0186、A33小学64201.0 30301532 含运动场E-07-02B1/B2商业商务用地208933.5 40 20 60 731 E-07-03R21二类住宅用地265152.5 283040379 E-07-04R21二类住宅用地441762.5 283040631 E-08-01R21二类住宅用地376782.5 283040538 E-08-02R21二类住宅用地445132.5 283040636 E-08-03R21二类住宅用地340272.5 283040486 E-08-04R21二类住宅用地311602.5 283040445 E-09-01R2/B1商住用地361003.587、 35 30 80 830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E-09-02G1公园绿地511475 E-09-03G1公园绿地570375 E-09-04S42社会停车场用地2798E-09-05R21二类住宅用地341492.5 283040488 E-10-01R2/B1商住用地193513.5 35 30 80 445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E-10-02G1公园绿地568275 E-10-03G1公园绿地1242475 E-10-04U31消防用地3988E-10-05R21二类住宅用地347132.5 283040496 E-11-01R21二类住宅用地592022.5 2830488、0846 E-11-02R21二类住宅用地557872.5 283040797 E-12-01R21二类住宅用地536782.5 283040767 E-12-02R21二类住宅用地391682.5 283040560 E-12-03R21二类住宅用地630542.5 283040901 E-12-04R21二类住宅用地343762.5 283040491 E-13-01G1公园绿地208075 E-13-02G1公园绿地331075 E-13-03B1/B2商业商务用地544463.5 40 20 60 1906 E-13-04G1公园绿地1258775 E-13-05A33中学29730089、.8 303018119 含运动场E-13-06A33小学112471.0 30301556 含运动场E-13-07U15通讯用地2369E-13-08U15通讯用地2731E-14-01R21二类住宅用地522492.5 283040746 E-14-02R22服务设施用地72921.5 40302455 E-14-03R21二类住宅用地810472.5 2830401158 E-14-04R22幼儿园34911.5 40302426 E-14-05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3808E-15-01R21二类住宅用地497372.5 283040711 E-15-02R21二类住宅用地80456290、.5 2830401149 E-15-03R21二类住宅用地528872.5 283040756 F-01-01G1公园绿地7353575 F-01-02A31高等院校用地2040190.8 -816 FAR0.8F-01-03B1商业金融用地282821.8 402024509 F-02-01B1商业金融用地180501.8 402024325 F-02-02A1行政办公用地705502.5 4030241411 F-03-01R11一类住宅用地567641.0 353512371 F-03-02G1公园绿地15029675 F-04-01B1/B2商业商务用地556843.5 40 20 91、60 1949 F-04-02G1公园绿地1533275 F-04-03A33中小学205931.0 303015103 含运动场F-04-04R22服务设施用地50681.5 40302438 F-04-05R22幼儿园27881.5 40302421 F-05-01B1/B2商业商务用地142872.5 40 20 24 357 F-05-02R21二类住宅用地435402.5 283040622 F-05-03S42社会停车场用地6415F-06-01R11一类住宅用地1079341.0 353512705 F-06-02G1公园绿地23916875 F-06-03U12供电用地901192、F-06-04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5917F-07-01R21二类住宅用地782652.5 2830401118 F-07-02R22服务设施用地49331.5 40302437 F-07-03A33小学134521.0 30301567 含运动场F-07-04R21二类住宅用地425522.5 283040608 F-07-05G1公园绿地3797375 F-07-06R22幼儿园30431.5 40302423 F-08-01R21二类住宅用地847982.5 2830401211 F-08-02B41加油加气站用地2641F-08-03R2/B1商住用地229453.0 30 20 693、0 452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F-08-04G1公园绿地1729775 F-09-01R21二类住宅用地1131113.0 2830401939 安置还房F-09-02G1公园绿地1306975 F-09-03G1公园绿地1789775 F-10-01R21二类住宅用地556162.5 283040795 F-10-02R21二类住宅用地787841.8 303024810 F-10-03R21二类住宅用地510811.8 303024525 F-10-04R21二类住宅用地504212.5 283040720 F-11-01R21二类住宅用地592622.5 283040847 F94、-11-02R21二类住宅用地388741.8 303024400 F-11-03R21二类住宅用地1136301.5 243060974 飞强F-12-01G1公园绿地7102875 F-12-02U22环卫用地15084F-12-03M2二类工业用地383291.2 60 20 230 FAR1.2F-13-01U22安保用地1756201 省监狱:0.44F-13-02A6敬老院234462.0 353040234 F-13-03R21二类住宅用地124842.5 283040178 F-13-04B1商业金融用地127461.8 402024229 F-13-05A1行政办公用地49995、72.5 403024100 G-01-01G1公园绿地7784375 G-01-02R21二类住宅用地155273.0 243060266 G-01-03B41加油加气站用地2235G-01-04R21二类住宅用地651702.5 283040931 G-01-05G1公园绿地384175 G-02-01G1公园绿地331475 G-02-02R21二类住宅用地308282.5 283040440 G-02-03G1公园绿地359475 G-02-04R21二类住宅用地423542.5 283040605 G-02-05R11一类住宅用地293341.0 353512192 G-02-06G96、1公园绿地10793775 G-02-07R21二类住宅用地334581.8 303030344 G-03-01G1公园绿地1797375 G-03-02R21二类住宅用地681142.5 283040973 G-03-03G1公园绿地437275 G-03-04R21二类住宅用地1136022.5 2830401623 G-03-05R21二类住宅用地818192.5 2830401169 G-04-01R11一类住宅用地456521.0 353512298 G-04-02G1公园绿地27051075 G-04-03R11一类住宅用地526781.0 353512344 G-04-04U1397、供燃气用地4980G-04-05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9181G-05-01R21二类住宅用地825552.5 2830401179 G-05-02B1商业金融用地252971.8 402024455 G-05-03G1公园绿地933475 G-05-04R22服务设施用地96521.5 40302472 G-05-05R22幼儿园63041.5 40302447 G-05-06A33中学207181.0 303015104 含运动场G-05-07R21二类住宅用地572852.5 283040818 G-05-08U15通讯用地907G-05-09A33小学180721.0 3030159098、 含运动场G-06-01B1/B2商业商务用地476703.5 40 20 60 1668 G-06-02R2/B1商住用地304683.0 30 20 60 601 兼容公共设施比例20-50%G-06-03G1公园绿地1758875 G-06-04R11一类住宅用地334561.0 353512218 G-06-05G1公园绿地1884475 G-06-06S42社会停车场用地2587G-07-01B1/B2商业商务用地578343.5 40 20 60 2024 G-07-02G1公园绿地757775 G-07-03B1/B2商业商务用地415803.5 40 20 60 1455 G-99、07-04R21二类住宅用地467682.5 283040668 G-07-05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583710.7 50 20 18 82 0.7FAR3.0G-08-01G1公园绿地19455675 G-08-02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1212050.7 50 20 18 170 0.7FAR3.0G-08-03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611790.7 50 20 18 86 0.7FAR3.0G-09-01G1公园绿地741575 G-09-02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499940.7 50 20 18 70 0.7FAR3.0G-09-03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486590.7 50 20 18 100、68 0.7FAR3.0G-09-04G1公园绿地694075 G-09-05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662540.7 50 20 18 93 0.7FAR3.0G-09-06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480080.7 50 20 18 67 0.7FAR3.0G-09-07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659730.7 50 20 18 92 0.7FAR3.0G-09-08G1公园绿地9013075 G-10-01R21二类住宅用地435252.5 283040622 G-10-02R22幼儿园43941.5 40302433 G-10-03R22服务设施用地84631.5 40302463 G-10-04R21二类住宅用地955602.5 2830401365 G-10-05R21二类住宅用地685442.5 283040979 G-10-06R21二类住宅用地920542.5 283040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