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鹅湾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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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川区上鹅湾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颁布时间:2014年3月20日 实施时间:2014年3月20日 编制单位:永川区上鹅湾煤业有限公司技术部永川区上鹅湾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审核:法人:矿长:会签: 永川区上鹅湾煤业有限公司目 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3适用范围11.4应急预案体系11.5应急工作原则22矿井危险性分析22.1矿井概况2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53组织机构及职责213.1应急组织体系213.2指挥机构及职责214预防与预警244.1危险源监控244.2预警行动324.3信息报告324.4事故现场处置335应急响应485.1响应分级2、485.2响应程序495.3应急结束496信息发布507后期处置508保障措施508.1通信与信息保障508.2应急队伍保障518.3应急物质装备保障518.4经费保障528.5其他保障529培训与演练529.1培训529.2演练5310. 奖惩5311. 附则5411.1 应急预案备案5411.2 维护与更新5411.3 制定与解释5411.4 应急预案实施54上鹅湾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规范煤矿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工作,预3、防和减少事故,确保事故发生后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永兴煤业有限公司上鹅湾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铁冲煤矿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瓦斯爆炸事故、透水事故、矿井火灾事故、煤尘爆炸事故、冒顶片帮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等。1.4 应急预案体系(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二)应急救援预案(三)应急培训和演练(四)应急救援行动(五)现场清理和净4、化(六)事故后的恢复和善后处理1.5 应急工作原则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1、5、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矿长总负责,分管矿领导分工负责及有关科室领导配合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1、5、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1、5、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煤矿事故的思想5、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2、矿井危险性分析2.1 矿井概况上鹅湾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永川区永荣镇子庄村,位于永川城区南西261方向直距约27km处,行政区划属永川区永荣镇红河村六社所辖。主井口坐标为:北京直角坐标:X=3244430,Y=35566387,Z=+426.4m拐点编号XY备 注1324437335565482矿区面积:1.0361km2,开采煤层:花连、火夹、双连,开采标高:+530+100m。232449153556630033244440355668404324403035566870532439303556646063243555355666、040地理坐标:东经1054911,北纬292312表1-3-1 已扩大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矿山距永(川)荣(永荣)公路0.5km,与成渝高速公路里程约21km,至永川城区33km。矿区公路与主干道公路贯通,矿区的煤炭主要以公路运输为主,交通较方便。(详见图1-1)。1、矿井为瓦斯矿井,煤业有限公司上鹅湾煤矿根据(渝煤瓦斯【2013】106号)“关于永川区煤矿2012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鉴定上鹅湾煤矿为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408m/min,相对涌出量为6.68m/t。 2、根据重庆市地质矿产研究院2012年6月所作煤质检验报告,本矿所有可采煤层自燃倾向均为三类(不易自燃7、)。3、根据重庆市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2012年6月对本矿煤层煤尘爆炸性检测报告可知:花连、火夹、双连煤层均有爆炸危险性。4、地形地貌:本矿山为剥蚀性低山丘陵地貌,区内东南高,西北低,矿区范围内最高海拔高程+618.1m,最低海拔高程+293.1m左右,最大相对高差325.0m。5、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矿井属丘陵地貌,最大相对高差325m,地形坡角一般1030。矿区内未见地表水体,发育季节性冲沟,冲沟多呈“V”字型,自然排泄条件好,地下水主要由大气降水补给,径流方式以垂直为主,水平侧向分流次之。大气降水沿须家河组砂岩层间裂隙和构造裂隙向下渗透,赋存于砂岩孔隙中形成动态变化的潜水。矿区范围内未发现较8、大的断层及宽大裂隙,但采空区面积较大,含、隔水层间有一定水力联系。根据煤炭资源核实报告可知,矿井目前的开采标高为+430m。据本矿生产资料及开采坑道调查,矿井开采正常涌水量6m3/h,最大涌水量9m3/h。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是煤矿五大致灾因素,严重威胁着矿井的安全生产。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矿井均为重大危险源:(1)高瓦斯矿井。(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5)煤层自燃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2.2.1 危险源分析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现就几种主要危险源分析如下:9、1、瓦斯危险源分析(1)瓦斯危险源辩识上鹅湾煤矿为瓦斯矿井,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和开采范围的增大,瓦斯涌出量会相应增大;若遇构造破碎带,瓦斯涌出量也会相应增大;围岩的岩性及其完整性,对煤层瓦斯含量也有一定的影响。2012年瓦斯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场所主要有:总回风巷、采空区、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巷道最高处及局部瓦斯积聚处、井下机电硐室微风巷道、盲巷、密闭墙前等。矿井通风系统基本合理,但要加强通风构筑物的维修和管理,否则易造成风流短路或瓦斯积聚。加强矿井瓦斯含量的测定工作,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矿井供电不稳定,一旦主扇停止运转,会造成无计划停风,从而极易产生井下瓦斯积聚。井下局10、部通风机管理不善、瓦斯超限作业以及无风、微风作业,是煤矿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2)瓦斯危险源分析采掘工作面、采空区、密闭前、其它瓦斯积聚地点,在管理不到位情况下,容易引起瓦斯事故,则会造成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因此,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严格瓦斯管理制度,正确使用瓦斯监测监控装置和瓦斯抽放系统,加强电器设备的防爆管理和其它引爆火源的管理。上鹅湾煤矿通风瓦斯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如下:a、矿井巷道断面局部过小,密闭墙漏风严重,造成矿井风量不足,风阻大,易形成瓦斯积聚,并达到瓦斯爆炸界限;b、通风系统不合理,出现不合理串联风路,造成瓦斯积聚;c、通风设施构筑质量11、差,主要风门不连锁,造成因风流短路而引起瓦斯积聚;d、瓦斯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超限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e、无计划停风或矿井突然停风后,安全措施不到位;f、局扇通风未实现“三专两闭锁”或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g、“一通三防”责任制未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h、瓦斯超限作业或违章排放瓦斯;i、局部通风管理混乱,随意停开局扇;j、巷道贯通无安全措施,贯通后不及时调风;k、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和回风瓦斯超限,可能导致瓦斯事故。2、矿井火灾危险源分析1)矿井火灾危险源的辩识火灾发生的“三要素”是可燃物、引火源和氧。对矿井火灾危险源的辩识主要从可燃物和引火源两方面开展。煤12、矿生产中涉及到的火灾危险,按火源的性质可分为自然火危险(或称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危险两种。目前矿井存在的外因火灾的危险性:外因火灾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场所主要有:掘进工作面以及铺设电缆巷道、井下机电硐室、压风机使用地点、通风机房、地面配电房、火药库、机修车间、矿灯房以及矿井生产生活服务的各种建筑物屋内等。井口必须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检身,严防烟火进入井下,各个井口20米内严禁有烟火。2)矿井火灾危险源的分析掘进工作面、井下其它地点、机电硐室、库房、地面建筑物是矿井外在火灾易发地点。加强消防工作,严格防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灭电器设备失爆,严禁违章用火,是预防外因火灾的根本。产生外因火灾的因素13、有:(1)没有按规程要求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和规章制度,或措施、制度不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定。(2)管理混乱、防火措施和防火制度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3)入井人员带烟火入井或在井下吸烟,穿化纤衣服下井。(4)井下违章使用明火作业。(5)放明炮、糊炮或使用变质失效的炸药进行爆破。(6)井上下消防设施不健全或品种、数量不能满足要求。(7)消防设施质量差,发生火灾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8)消防水压不够,水量不足,没有按规程要求设置水池、灭火栓和供应水量。(9)井下地面建筑设施没有按规定设置防火门、消防栓,建筑材料不符合规定,防火间距不符合有关规定。(10)井下使用可燃物如木支柱等,没有制定专门的防火措14、施,没有对可燃物进行有效的监管。(11)违反规定使用油料及其它可燃物。(12)对机械运转或使用金属工具时,没有采取防止摩擦、碰撞产生火花的具体措施。(13)井下电器不符合煤矿要求,没有“MA”标志。(14)电缆与电压等级不相匹配,电缆不符合煤矿井下使用要求。(15)电器过负荷操作,没有设自动保护装置,设备维修、维护不善。(16)电缆连接、电缆选择、电缆敷设不符合规程要求(17)井下未使用阻燃风筒。4、水灾危险源分析1)矿井防治水危险源的辩识水灾发生的条件:一是需要较大水源存在;二是要有涌水通道。常见的水源有地表水、含水层水、断层水、溶洞水或老窑、老空积水等;常见的涌水通道有断层、溶洞、采空区上15、方裂隙带、封闭不良的导水钻孔、导水陷落柱、地表塌陷、井筒等。根据上鹅湾煤矿水文地质调查和水患排查报告,矿井内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不受断层水、含水层水、溶洞水威胁。水害的影响主要来自大气降水通过地表裂缝或废弃井筒溃入井下的可能。2)矿井防治水危险源的分析造成矿井水灾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1)矿井之间保安煤柱设计不符合要求或煤柱被破坏。(2)井田范围内的老窑没有调查清楚,或对积水情况不明,在开采过程中误穿老窑。(3)与井田范围内的老窑之间的保护煤柱留设不符合规程要求或被破坏。(4)没进行水患排查,矿井开采范围、采空区位置、积水情况以及废弃老窑等没有及时上图。(5)开采水平之间、开采区与积水采空区16、之间的保护煤柱设计不符合规程要求或开采过程中被破坏。(6)对断层研究不深,对断层的导水性、储水量等不清楚,揭穿断层时没有采取防水安全措施。(7)没有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8)探放水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长探短掘,综合治理的防治水方针。没有及时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探放水设计中超前距离不够。(9)工人素质差,安全管理混乱,在作业过程中不能识别透水预兆。(10)防水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或施工质量差,不能有效防水。(11)发现透水预兆,没有应急预案,不能及时采取果断的安全措施。(12)采空区引起地表塌陷,大量地表水渗入井下。(13)雨季前没有对水泵、水管、闸17、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进行全面检修及联合排水试验。5、矿井顶板危险源分析1)矿井顶板危险源的辩识根据井下生产实际情况,其冒顶片帮存在的主要场所:(1)采煤工作面及其切顶线、煤壁、上下安全出口,过断层、裂隙带,工作面与运输顺槽、回风顺槽交叉处,工作面老顶初次来压及周期来压期间,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矿山压力集中地段等。(2)掘进工作面过断层、过老巷、过顶板破碎带、过褶皱,工作面支护质量较差、背顶不好的地段,掘进工作面超前支护不到位、巷道开口及其透口处、煤巷掘进时煤层松软的地段、矿山压力集中地段等。(3)老巷维修地段等。2)矿井顶板危险源的分析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地点等处片帮冒顶会造成18、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系统破坏,因此要采取防范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合理选择支护材料和支护方式,及时处理冒顶,是控制顶板的关键。矿井顶板危险有害因素如下:(1)工作面支护不及时,没使用前探梁,空顶作业。(2)支护材料选择不合理,支护强度不够。(3)施工没规程措施或没有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支护。(4)采煤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过断层、破碎带时无措施,没采用特殊支护。(5)没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6)工作面留有伞檐或倒台阶。6、矿井粉尘危险源分析1)矿井粉尘危险源的辩识矿尘是矿井生产建设中产生的细小矿物颗粒,按成因分为原生矿尘和次生矿尘。前者是煤岩受地质构造或矿山压力的作用而产生的19、,与地质构造的复杂程度密切相关;后者是生产建设过程中,因破碎、震动、冲击、摩擦煤岩而产生的。任何矿井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受到矿井尘害的威胁。根据重庆市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2012年6月对本矿煤层煤尘爆炸性检测报告可知:花连、火夹、双连煤层均有爆炸危险性。目前各采掘工作面的运输巷和回风巷都安装有专用的防尘管道。2)矿井粉尘危险源的分析矿井粉尘分布在采掘工作面、运输转载地点、煤炭运输系统、回风巷道、其它生尘地点。造成粉尘危害的主要因素有:(1)测尘制度不完善,没有定期测定各作业场所的全尘浓度和呼吸粉尘浓度;(2)采掘工作面及运输转载点没有安设洒水灭尘设施或没有正常使用;(3)没有在矿井主要进20、回风巷安设风流净化装置,对风流进行净化;(4)没有采取湿式打眼、炮前炮后洒水灭尘、冲洗巷道、放炮使用水炮泥、炮眼注水等综合防尘措施;(5)供风不足,不能及时将粉尘排出矿井,或巷道断面小,风速过高扬起煤尘;(6)没有进行湿式喷射混凝土;(7)没有使用个体防护用品;(8)隔爆设施未使用;7、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危险源分析1)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危险源的辩识矿井运输采用串车提升运输,主要运输巷、车场、石门铺设15/m钢轨。斜巷提升容易出现断绳跑车事故、掉道事故、过卷事故、脱钩事故; 矿车运输容易造成挤人、撞人、压人等人身事故。2)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危险源分析矿井提升系统危险因素表现在:(1)井下、地面提升运输21、设施设备工具不符合煤矿要求;(2)井下、地面提升运输设施设备没有按规定定期检修,损坏没有及时维修,不完好;(3)井下、地面提升运输设施设备使用不合理;(4)绞车工没有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5)没有建立健全相关岗位的操作规程;(6)矿车运行过程中,轨道铺设质量差,发生掉道;机车运行过程中,速度太快,局部巷道断面过小人员躲闪不及;安全距离不够;(7)信号装置失灵,或没有信号装置,信号工违反操作规程;(8)在运输的巷道中没有按规程要求设置躲避硐室;(9)运输、提升系统中提升运输设备未按规定安设或使用保护装置;或保护系统失灵,发生事故时不能自动保护;(10)在运输、提升设备安装、搬迁、使用过程中,没有22、制定专项安全措施;(12)机械转动和传动部分没有安装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13)斜巷“一坡三挡”设置不完善;(14)侧翻式矿车定位插不到位,矿车运行过程中车斗发生翻转;(15)没有认真执行“斜巷行车不行人”制度;8、矿井机电危险源的分析1)矿井机电危险源的辩识井上下所有带电的机电设备、铺设电缆的采掘工作面、巷道、硐室都是机电事故隐患的主要场所,主要表现在:漏电、短路、过载、断相、失爆、电气故障等。2)矿井机电危险源的分析矿井易出现机电事故的主要危险因素有:(1)电气设备的工作环境属于爆炸和水灾危险环境,属于粉尘、潮湿和腐蚀环境,在这些环境中,电气设备不能满足相应要求;(2)电气设备没有国家指23、定机构的安全认证标志即煤安标志“MA”,特别是防爆电器的防爆等级不符合要求;(3)使用的电气设备为国家颁布的淘汰产品;(4)用电负荷等级与电气装置整定值不匹配;(5)自动控制系统的可靠性不够,如无不间断电源、冗余装置等;(6)电气、电缆接头不合格,产生放电;(7)过流保护、漏电保护、短路保护、绝缘、电气隔离、屏护、电气安全距离等不可靠;(8)安全电压值和设施不符合规程规定;(9)防静电、防雷击等电气措施不到位;(10)机电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措施不到位;(11)井下没有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系统;对地电容、电阻不符合安全要求;(12)检修时带电作业,没按规程操作;(13)电气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没有及24、时维修;(14)电气设备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时检查;电气设备入井前没有按规定进行检查;(15)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入井;(16)电工没有经过培训,没有取得电工安全资格证书;非电工人员擅自打开电气设备;(17)电气设备没有挂警示牌,或警示牌不醒目;(18)电缆破损后,没及时更换或修补;(19)配电房没按规定修建,行人通道不符合要求;配电房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到位;(20)电气设备的安装、搬迁、移动等,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措施与规定不相符;(21)电缆选择与电压等级、电缆用途不相符,没有使用专用电缆;电缆连接、电缆敷设、电缆吊挂等不符合规程规定;(22)停电检修时,没有悬挂警示牌,没有把开关闭锁或加锁。9、25、矿井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危险源分析1)矿井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危险源辨识矿井在地面设有1吨标准的爆炸材料库,井下未设爆炸材料专用硐室。爆炸材料由民爆站用专车送至矿上。井下爆破作业地点主要在采掘工作面。爆炸材料在领取、退回、运送等环节不按规定执行和使用,爆炸材料容易进入社会,殃及社会后果十分严重。井下爆破作业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是引起瓦斯爆炸的重要因素。2)矿井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危险源分析矿井爆炸材料储、装、运、发放等危险源因素如下:(1)库房通风不良、温度高,未采取降温措施;(2)库房照明达不到一类供电场所设计布线要求;(3)库房防雷装置不起作用;(4)开箱时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5)在26、不符合要求的工作台上发放雷管,雷管坠落爆炸;(6)库房人员穿带铁钉的鞋或穿能产生静电的衣服;(7)库房附近有杂散电流;(8)管理不善,明火引爆;(9)爆炸材料的堆放不符合规定;(10)没有使用专用的电雷管箱、炸药箱运送爆破材料至井下;(11)装卸爆破材料时发生坠落、撞击;(12)非爆破员领用、退回炸药;(13)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等。井下使用爆破材料危险源因素如下:(1)电雷管和炸药运往井下时没有装箱,没分开运送,将爆炸材料放到衣服口袋内;(2)运送途中发生撞击;(3)非爆破人员使用爆炸材料;(4)电雷管、炸药没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或没上锁,井下乱扔乱放;(5)爆炸材料箱放在顶板破碎、支护27、不可靠、有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6)不按作业规程装配起爆药卷;(7)炮眼深度不足或炮泥长度不够;(8)爆炸材料与井下使用条件不符以及爆炸材料变质;(9)违反作业规程处理瞎炮;(10)没有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11)放炮前没有清点人数,没按要求设置警戒;(12)工作面发现瓦斯涌出异常、瓦斯超限时;顶板支护不符合要求时;有透水预兆时违章放炮等。2.2.2 风险分析风险分析是利用系统安全分析的原理,对系统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这些不安全因素对系统可能造成的损害进行分析,以正确进行安全规划和安全决策,实施最优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为了比较各种危险的危险性,将危险有害因素的危28、险性等级划分为四级,详见下表: 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等级划分表级别危险程度可能导致的后果安全的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及系统损坏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至于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系统损坏或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以排除或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灾难性的会造成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必须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1、通风瓦斯风险分析瓦斯是上鹅湾煤矿生产过程中最危险的自然灾害因素之一,如果对瓦斯防范和控制不当,可能造成灾难性事故,如瓦斯窒息、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等。1)瓦斯窒息事故由于矿井瓦斯涌出量较大,如果通风管理不善,出现盲巷而29、不及时封闭,或由于停风导致瓦斯积聚而不撤出人员,未制定防止人员入内的措施,可能导致瓦斯窒息发生,从而造成人员伤亡。2)瓦斯燃烧事故如果瓦斯涌出量大,瓦斯抽放或矿井通风不能有效解决瓦斯问题,在局部地点形成较高浓度的瓦斯积聚,遇火源可能引起瓦斯燃烧,并可能引起火灾、瓦斯爆炸等连锁反应,形成重大灾难事故。3)瓦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发生的条件是瓦斯浓度达到界限(516%),出现引爆火源和足够的氧气(氧气浓度在12%以上)。井下可能引爆瓦斯的火源较多:明火、爆破火焰、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电引起火花、赤热的金属表面等都可能成为引爆火源。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不可能完全杜绝这些火源的存在。在瓦斯超限达到爆炸界限时30、,遇到火源就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因此,若“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局部通风系统不稳定、不可靠;矿井通风设施和隔爆设施不齐全、不完善;瓦斯监控管理、调试、检修不到位,监控数据失实;不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作业场所无安全措施,工程没有审批的设计,或施工与原设计不相符;机电管理不到位,没有停送电报告,电气失爆等都是引起瓦斯爆炸的直接因素,应当引起全矿职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通风瓦斯方面的危险等级为:级。2、矿井火灾风险分析井下局部积聚瓦斯是有可能存在的,出现电气火花、静电火花、摩擦火花、放炮火花、明火等,就会因火灾引起瓦斯燃烧或爆炸。同时可引起井下可燃物燃烧,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31、此外,如果采用的风筒、电缆未使用阻燃制品、设备的维护不善,也可能引起矿井火灾。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轻则影响生产,对工人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造成严重威胁;重则引起瓦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在安全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防火的所有要求。因此,矿井火灾的危险等级为:级4、水灾风险分析水灾轻则造成排水设备增多,费用加大,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重则直接危及职工的生命安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淹井。因此,矿井水灾的危险等级为:级5、矿井顶板风险分析采掘工作面因支护不及时,或支护强度不够等导致顶板垮落而造成人员伤亡。大巷顶板垮落可导致人员伤亡,堵塞巷道,造成生产、通风系统破32、坏,致使灾害损失扩大等。因此,矿井顶板的危险等级为:级6、矿井粉尘风险分析矿井粉尘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人身体的健康造成的危害(为砂肺病);二是煤尘爆炸危害。本矿井所采煤尘不具有爆炸性,故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及系统损坏,但井下空气中粉尘浓度过高会使瓦斯爆炸浓度降低,且会对井下工人身体状况造成极大伤害。因此,矿井粉尘的危险等级为:级7、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危害程度评估断绳跑车事故、掉道事故、过卷事故、脱钩事故,都是煤矿经常发生的事故,不仅撞坏巷道造成冒顶或撞断电缆造成漏电等,而且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因此,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的危险等级为:级8、矿井机电设备风险分析矿井供电的连续可靠,是煤矿安全生33、产的保障。煤矿一旦停电,不仅会影响生产,而且有可能引起瓦斯积聚、淹井、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等事故,严重时将造成矿井的破坏。电网漏电可能导致人员触电、瓦斯与煤尘爆炸以及引发电雷管先期爆炸,长期存在的漏电电流会使电缆、电气设备的绝缘进一步恶化,从而造成短路,甚至发生危及矿井安全的电气事故。短路故障会导致火灾,烧毁电气设备、线路,甚至引起瓦斯事故。电气设备失爆产生电火花,一旦具备瓦斯爆炸的其它两个因素,就会发生瓦斯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设备故障造成停电停风,导致瓦斯积聚,易引发瓦斯事故。因此,机电设备的危险等级为:级9、矿井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风险分析爆炸材料在领取、退回上不按规定进行管理,爆炸材料容易34、进入社会,可能会对社会产生严重的危害。不按规定运送、装配、使用爆炸材料,可能导致人身伤亡事故。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是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重要因素。为此,加强爆破管理,避免爆破作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应为煤矿工作重点。因此,矿井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的危险等级为:级3、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应急组织体系矿井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如图11所示。上鹅湾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组医疗救治组辅助救护组物质供应组警戒保卫组善后处理组技术专家组3.2 指挥机构及职责3.2.1 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翟华(法人)同志担任,副总指挥35、由矿长廖安禹同志担任,成员由生产矿长李世荣、安全矿长徐廷述、工程师杨代兴、机电矿长官朋军以及采掘、通风、机电、地质测量等部门的人员组成。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总经理、矿长、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总经理、矿长是负责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在总经理或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各有关人员在处理灾害事故中的任务和职责:(1)总经理翟华:是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全面负责矿井抢险救灾的指挥和协调工作。(2)矿长廖安禹:是总经理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技术矿长和机电矿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后勤负责人李仲全:协助总经理的工作,搞好后勤保障工作和物质供应工作36、。(4)技术负责人杨代兴:是矿长处理事故的助手,在总经理、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5)生产矿长李世荣: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6)矿山辅助救护队队长李世荣(兼任):对矿山辅助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指挥领导矿山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配合安监局救护队等专业救护力量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7)通风科科长叶世全: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为实现自然通风及恢复主通风机运转做好技术指导工作,重视主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37、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8)生产技术科科长兼调度室主任谷礼学: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撤人和灾害处理。(9)采掘队队长、班长:负责按企业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在撤退前当班第一责任者负责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关闭供水阀门。3.2.2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主任由矿长廖安禹兼任,副主任由生产矿长李世荣、工程师杨代兴、安全矿长徐廷述、机电矿长官朋军担任,成员有38、谷礼学李仲全、叶世全、王安模、邓晏辉、王安刚等。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6)矿山事故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7)完成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3.2.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事故现场成立现39、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矿长、技术、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辅助救护队组成,主要负责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各种安全生产事故。设以下专业小组:(1)抢险救灾组,负责人:李世荣。由矿井辅助救护队和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专业救护队和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2)技术专家组,负责人:杨代兴。由与煤矿相关的技术专家和矿井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3)物资供应组,负责人:李仲全。主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4)警戒保卫组,负责人:王昌刚。主要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40、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持等工作。 (5)医疗救护组,负责人:陈平。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6)后勤保障组,负责人:李仲全。主要负责车辆调度及后勤保障等工作。(7)善后处理组,负责人:翟华。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补偿等善后处理事宜。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建立和完善对瓦斯、自然发火、顶板的监测监控系统,一旦瓦斯超限,立即停产、撤人,并按事故进行追查。要有专人对瓦斯、CO、水害、顶板状态的分析,从技术、装备、管理、程序等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生。4.1.1 瓦斯危险源监控措施1、定期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建立瓦斯超限分析制度和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处理瓦斯超限。2、严格执行“一41、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3、配齐配足各种瓦斯监测、监控设施和仪表。4、按规定对瓦检器、瓦斯传感器进行检测、校正,确保其准确性。5、加强地质工作,摸清地质变化情况,开展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6、加强通风管理工作,合理布置通风系统,确保采掘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量,严格实行分区通风,杜绝串联风、循环风、采空区通风等。7、对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区域采用通风方法难以处理时,应采取瓦斯抽放。8、掘进工作面应加强局扇管理,严禁任意停开,风筒接头严密,“三专”、“两闭锁”使用到位,确保迎头有足够风量。9、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瓦斯积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处理工作面上隅角瓦斯使用悬挂风幛导入新风进行冲洗排42、放或抽放,处理巷顶冒空瓦斯用导风板冲淡。处理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瓦斯,则必须按照事先制定的专门排放措施执行。10、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尽量减少风排瓦斯量。11、为防止引燃瓦斯,首先应严格火源管理。井下严禁电氧焊,严格井下火区管理,经常性检查和维修井下使用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严禁井下打开矿灯,严禁放明炮和糊炮。12、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不出现盲巷和低风速巷道,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严防人员进入盲巷、不通风巷道和因故临时停风的巷道。13、合理采掘部署,实行分区独立通风。禁止不合理的串联通风,通风部门要加强对风门、密闭等通风设施的管理,加强全员安全培训,使每一个入井人员熟悉瓦斯爆炸时的避灾路线,熟悉自救器的使43、用方法,不佩戴自救器不得入井。14、按矿井实际风量核定矿井需风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15、抓紧修复巷道,扩大断面,维修好通风设施,安装好风门连锁。16、加强主扇管理,严禁停开,维修好主扇,确保正常供风。4.1.2 火灾危险源监控措施1、防止井下出现明火。严禁使用明火,严格入井检身;严禁使用电、氧焊,确需使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批;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灰和利用火炉取暖。2、防止井下出现电火。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好,电缆选型、敷设符合规定;过流、接地、检漏装置等保护齐全,加强设备的检修和维护。3、每个机电硐室必须配备2台以上灭火器材,如砂箱和铁锹。柴油机、压风机房必须清理油44、渍,清理油渍的棉纱必须放置在铁制容器内,严禁乱丢乱放。贮存柴油的容器要放在固定位置,并按规定带进带出,出井交柴油库房。4、防止井下出现爆破火花。爆破器材符合要求;不准放明炮、糊炮,不准用明火或动力线进行爆破,炮眼封泥符合要求,并使用水炮泥,严格按规定装药、连线、起爆。4.1.3 水灾危险源监控措施留设矿井隔水煤柱,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保证矿井有足够的排水能力,制定“雨季三防”措施,是解决好矿井水灾的根本。1、积极作好地面的防洪排涝工作,疏散矿区内大面积积水,填堵漏水区。2、查明水文地质资料,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如矿区内冲积层情况,断层、裂隙情况;隔水层数量、厚度、充水性能情况;涌水量、渗透性情况45、;矿井采空区、小窑开采积水情况;矿井开采后导水裂隙带高度、水量变化情况,并及时标绘在井上下对照图上。3、认真做好防治水灾地质工作,弄清地面水和地下水的分布、水量、来源和补给关系。4、留设好各类防水保安煤柱,并不得破坏。5、认真执行探放水制度。采掘工作面接近水体时,必须采取“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如接近溶洞、含水层、有积水的小窑、采空区以及其它可疑水点,都必须利用探水设备进行探水。6、及时编制探放水设计并贯彻后认真执行,留足超前距离,严禁超掘。7、雨季前对水泵、管路、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全面检修及联合排水试验一次。8、加强职工培训,提高抗灾、防灾能力。发现透水预兆,立即停止作业46、,撤出受威胁人员。4.1.4 顶板危险源监控措施1、加强地质调查工作,特别是要搞好断层、褶皱等地质构造的调查工作,并采取针对性措施。2、认真设计采掘支护形式、支护材料及支护强度,从而有效控制和管理好顶板。3、切实加强管理,在采煤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遇断层和淋水大等情况,都必须采取特殊措施进行处理。4、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加快工作面掘进进度,尽量减少顶板暴露时间。5、掘进巷道永久支架和临时支护要按规定进行架设,严禁空顶作业,掘进工作面坚持采用前探梁支护。6、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7、采煤工作面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铰接顶梁支护,严格按作业规程作业,及时支护。8、加强巷道维修,发现断梁柱要及时47、更换。4.1.5 粉尘危险源监控措施1、设计足够的断面,加强巷道维修,合理分配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2、对运输大巷、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粉尘定期检测;3、对主要运输大巷每半月进行冲洗一次;4、在主要运输大巷、采掘工作面转载点设立喷雾洒水装置;5、掘进面放炮采用洒水降尘,湿式打眼,冲洗巷壁;6、坚持正确佩戴防尘口罩,搞好个人防护;7、使用隔爆设施并加强管理,消灭失爆及放炮火花、火源等;8、定期对工人进行体检,防止矽肺病发生。4.1.6 提升运输系统危险源监控措施1、严格遵守提升规定,严禁扒车、跳车、蹬车、坐车等。2、遵守人力推车规定,一人只准推一个车,推车距离不少于10米,48、严禁放飞车。在开始推车、停止、迂行、过道岔、转弯时要发出信号。坡度超过7的巷道严禁人力推车。3、加强轨道铺设质量管理,加强铁道维修和矿车检修。4、加强斜井“一坡三挡”的管理和维护。5、严格巷道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巷道维修。6、加强钢丝绳、矿车连接装置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处理。7、加强提升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做到各类保护装置齐全可靠。8、严格执行“斜井行车不行人”制度。4.1.7 矿井机电危险源监控措施1、触电事故的防治(1)人不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要将人体能触及的电器设备的带电部分封闭在外壳内,并设置闭锁装置。对无法用外壳封闭垢电器设备的带电部分要用栅栏隔离,并设置闭锁。(2)设置保护接地49、。(3)在井下及高低压供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装置,防止供电系统漏电造成人员触电。(4)照明、信号、监控、通讯和手持式煤电钻等,除加强手柄的绝缘外,还必须采用较低的电压进行供电。(5)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使用保安工具。2、电网漏电防治(1)规范电线悬挂。要避免电缆、电气设备浸泡在水中,防止电缆受挤压、碰撞、过度弯曲、划伤等机械损伤。(2)导线连接要牢固,无毛刺,防松脱。(3)维修电器设备时要按规程操作,严禁将工具和材料等导体遗留在电气设备中。(4)不在电器设备中增加额外部件,若必须增加时,必须符合的关规定的要求。(5)设置保护接地装置。(6)对电网对地电容电流进行补偿。(7)设置漏电保护装置。350、设备失爆防治(1)井下电器严格使用有煤安标志的产品,防爆等级符合要求。(2)选用矿用阻燃电缆,电流不超过额定值。(3)设备安装,电缆连接、敷设、悬挂等符合规程规定。(4)严禁带电检修、搬移电器设备。(5)停电检修时,悬挂警示牌,并把送电开关闭锁。(6)加强防爆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应加强双回路供电线路和备用发电机的检修和维护,确保矿井供电系统稳定、连续、可靠。4.1.8 矿井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危险源监控措施1、严格遵守执行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按要求加强库房管理。2、加强爆炸材料的管理,贮存、运送和使用爆炸材料过程中,严防撞击或挤压。3、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51、的衣服。4、使用质量合格的爆破母线并有足够的安全长度,爆破母线与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若挂在同一侧时,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爆破母线与脚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5、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爆破工作只能由爆破工一人操作。6、通电以后拒爆时,应按规定的等待时间(15min后)进入爆破区进行检查,处理拒爆时要严格按照规程有关规定执行。7、装药前,要清理干净炮孔内的煤、岩粉,不得用可燃物封堵炮孔,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应用粘泥按规定封足封实。8、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52、三人连锁放炮”制度。9、必须严格按爆破说明书中有关要求进行爆破作业。10、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炸材料。11、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电雷管进行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性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渔翁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工作面使用二台及多台发爆器同时起爆。12、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并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通道上设置警戒,警戒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爆破通电前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5S后方可通电起爆。13、爆破前,要加固临时支护,防止爆破崩倒临时支护,造成大面积53、空顶而导致冒顶事故。14、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严禁装药爆破。15、发现有透水预兆时严禁装药放炮,发现瓦斯涌出异常、涌出量加大时严禁装药放炮,爆破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4.2预警行动根据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报和预测结果,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采取以下措施:(1)下达预警指令。(2)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提出相关整改要求。(3)根据事态发展的资料,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4.3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发现事故的第一人应立即报告矿井调度室,矿井调度室应立即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54、得到总指挥批准后,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相关队、科(室)负责人。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矿井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措施;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4.4事故现场处置4.4.1人员安全撤退措施多数灾害事故在发生初期,波及范围及危害作用较小,这往往是消灭事故、减少事故损失的最有利时机。而且灾害事故刚刚发生,救护队也很难及时赶到,因此,在场人员在没有能力处理55、灾害时,如何保存自已、组织自救是极为必要的。1、保证人员安全撤退一般措施1)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一旦出现火灾或爆炸事故,事故地点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必须及时正确的佩带好自救器,并严格制止不佩带使用自救器的人员进入灾区或通过窒息区撤退。2)在主要工作地点(人员集中地点)装设电话,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及时通知灾区人员和受灾害威胁地区人员安全撤退。3)制定好水灾、停电、停风以及火灾或瓦斯(煤层)爆炸事故的避灾路线,并在避灾路线上设置醒目的路标。4)一旦发现灾害预兆,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和通知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尽快按避灾路线撤退到地面。5)事故发生后,矿调度室、队长、矿56、灯房立即清点入井人数和出井人数,矿辅助救护队根据灾情入井引导人员撤离。6)控制风流。为便利人员撤退和救护人员的需要,限制事故扩大,可根据灾情和具体情况,对停风、压风和增强、减弱风流的条件及实现的方法、步骤作出细致的规定。7)对灾区救出的伤员,一时不能外运,要妥善安置到安全地点,就地进行处理,利用所学急救知识及时进行止血、包扎、人工呼吸等应急措施。8)因遭到破坏,退路被切断时,灾区内的人员应静坐在井巷中等候救援,必要时开启自救器待救。9)在灾区避难待救时,遇险人员要互助互爱,食物和饮用水统一使用,节约、节制使用,树立坚定信心和信念,精心照料伤员,互相鼓励,共渡难关,直至安全脱险。2、发生事故时安57、全撤退的行动原则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的的性质、地点与灾害程度,并迅速报告给调度室。同时,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现有的设备和工具、材料等进行抢救和自救。如事故造成的危险较大,难以消除时,就应由在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安全路线撤离危险区域。1)火灾、瓦斯及煤尘爆炸当发生火灾、爆炸或瓦斯突出事故时,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人员位于回风侧时,可佩带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着口鼻,尽量通过快捷方式较快地绕到新鲜风流中去或顺风撤退。如路线较长,爆炸波与火焰可能袭来时,则应背着空气震动的方向,脸朝下,卧倒在水沟中或用湿毛巾捂住嘴和鼻子58、,还要用衣服等物盖住身体,使身体暴露部分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后,首先要积极进行自救,戴好自救器,根据灾害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规定的避灾路线,尽快离开灾区。两人以上要编组同行,互相帮助,由现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行进中要注意通风情况,要迎着进风方向走。井下出现火灾或爆炸事故时避灾路线:(井下人员朝新鲜风流方向最近路线撤退出矿井)(1)+280水平:采掘进工作面工作面运输巷主要运输石门+280车场人车上山人行上山地面。(2)+245水平:采掘进工作面工作面运输巷主要运输石门+245车场人车上山人行上山地面。(3):+210水平:采掘进工作面工作面运输巷主要运输石门+210车场人车上山人行上山地59、面。2)停电停风掘进工作面停风后,立即切断电源,当头人员要迅速撤出工作面,进入进风巷道,并在进入工作面的入口设置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待瓦斯排放结束经安全员、瓦检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工作面继续作业。4)水灾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应撤到涌出地点上部水平,而不能进入涌水地点附近的独头巷道中。但是若为独头上山掘进时,下部唯一出口被淹没无法撤退时,也可在独立工作面暂避,以免受到涌水伤害。独头上山附近空气因水位上升逐渐被压缩,能保持一定的空间和一定的空气量,若系上部采空区积水涌出,则必须在避难前快速构筑避难硐室,以防被涌出的有害气体伤害。透水时避灾路线(1)+280水平:采掘进工作面工作面运输巷主要运输石门+260、80车场人车上山人行上山地面。(2)+245水平:采掘进工作面工作面运输巷主要运输石门+245车场人车上山人行上山地面。(3):+210水平:采掘进工作面工作面运输巷主要运输石门+210车场人车上山人行上山地面。5)冒顶事故井下发生冒顶事故时,要及时加强冒顶区的支护,全力营救被岩石埋住的人员。避灾路线见铁冲煤矿避灾路线图。4.4.2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地面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1)发生火灾事故时,充分利用现场消防灭火设备直接灭火,防止火势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迅速报告矿应急救援办公室及单位值班领导。矿应急救援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火势大小、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61、,是否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报警电话:119)。2)发生空压机储气罐等压力容器事故时,现场操作人员利用一切正确手段控制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迅速报告矿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单位值班领导。矿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决定是否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应急救援办公室。3)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停止机械运行,立即救助伤员,进行现场急救,通知矿应急救援办公室,联系急救车辆送医院救治,或“120”现场急救。应急救援办公室决定是否报告主管部门应急救援办公室。4)发生建(构)筑物倒塌或拆建(构)筑物倒塌事故时,首先撤离受威胁区域的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并立即报告62、矿应急救援办公室,矿应急救援办公室决定是否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应急救援办公室。5)发生土石方工程崩塌或滑坡事故时,首先采取有效措施抢救被埋压的人员,撤出受威胁的人员,并立即报告矿应急救援小组,矿应急救援小组接到报告后决定是否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应急救援办公室。6)工作场所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1)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切断电源。(2)若一时找不到电源开关或无电源开关时,应立即采用绝缘物。(3)迅速使触电者离开电源。如找不到电源开关,又无绝缘锐利的工具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竹制品等不导体工具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缆使其脱离电源。在电源未断开63、前严禁用手接触触电者,以免同时发生触电。2、井下发生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1)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是煤矿中极其严重的灾害,它不但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还因破坏了通风系统,可能引起火灾,甚至发生连续爆炸,增加了救灾的难度,造成灾情扩大。因此,当爆炸事故发生后,如何采取正确措施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防止出现连续爆炸,显得十分重要。当获悉井下发生爆炸后,矿长(或矿级领导)应利应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定,下达救灾命令。A、必须了解(询问)的内容(1)爆炸地点及其波及范围。(2)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3)通风情况,如风量大小64、风流方向、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的损坏情况等。(4)灾区瓦斯情况,如瓦斯浓度、烟雾大小、CO浓度及其流向等。(5)是否发生了火灾。(6)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情况,如通风机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通风机房水柱计读数是否有变化等。B、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1)通风系统的破坏程度。(2)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若爆炸后产生冒顶,风道被堵塞,风量减少,继续有瓦斯涌出,并存在高温热源,则能产生连续爆炸。(3)是否会诱发火灾。(4)可能的影响范围。C、必须做出的决定并下达的命令(1)切断灾区电源。(2)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3)向安监局汇报并召请救护队。(4)成立抢救指挥部,并制定救灾方案。(5)保证主65、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转。(6)保证井筒正常提升。(7)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8)矿山救护队到矿后,按照救灾方案布置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9)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灾区内充满了爆炸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这时,只有佩戴氧气呼吸器的救护队员才能进入灾区工作,D、低浓度瓦斯爆炸的处理(1)迅速抢救遇险人员。其原则是:先救出幸存人员,特别是重伤人员,同时千方百计地帮助轻伤者,最后再将死亡人员运出。(2)密切监视灾区瓦斯浓度及其变化,同时应认真检查有无残留火源,防止瓦斯再次聚积到爆炸浓度而引起二次爆炸。66、发现火源就彻底处理,防止在救灾中发生再次爆炸而扩大伤亡。(3)在无火源、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尽可能恢复通风,排除瓦斯,使灾区转变为安全区,以便保证不佩戴呼吸器的人员参加抢救工作,清除堵塞物,找寻堵塞区内人员。(4)选择最短路线进入灾区。一般应从进风巷进入。如进风巷受阻,则由回风巷进入。灾区较大时,应分别从进风巷与回风巷同时进入,遇险人员往往集中于回风区。(5)爆炸后,经侦察确认无火源时,应尽可能恢复通风,利用风流带走涌出的瓦斯,不让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以利于其它人员在安全区内进行工作。(6)反风要慎重进行,未经周密研究不允许行动。一般应保持原有的通风状态,遇有害气体威胁回风区人员时,为了救人67、,可在撤出进风流中的人员后,进行局部反风。(7)如遇独头巷道距离较长、有害气体浓度大、支架损坏严重的情况,在确认没有火源、遇险人员已经牺牲时,严禁冒险进入工作,要在恢复通风、打好支护后,方可搬运遇难人员。(8)火灾引起的爆炸事故,或在抢救遇险人员时有明火存在,应同时救人与灭火,并派专人监测瓦斯浓度,防止瓦斯聚积。(9)进入灾区前,应慎重考虑是否切断电源。如掘进工作面瓦斯引起火灾,则应考虑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后可能引起工作面瓦斯聚积,再次发生爆炸,威胁救灾人员的安全。如进入灾区后发现电气设备附近瓦斯达到危险浓度,则不允许在该处切断电源,要在采区变电所或其它安全地点切断电源。(10)在救灾中,如发生68、瓦斯连续爆炸,为抢救遇险人员,可利用爆炸间隙进入灾区,但要掌握间隙最短时间。进入灾区时,要有专人检查瓦斯,如瓦斯达到2%,且仍在迅速上升时,救护队要立即退出灾区。灾区无人或确认人员已牺牲时,不得利用爆炸间隙进入灾区,应在采取措施、消除爆炸危险之后再进入。(11)若通风系统破坏严重(如多处风门被摧毁、冒顶堵塞严重),一时无法恢复时,应千方百计查明灾区内是否存在火源。无火源存在时应集中力量抢救人员,然后在严密监视瓦斯情况下,逐段恢复通风,(12)若有火源存在,则就根据火源位置、火势大小、灾区通风情况和瓦斯情况,慎重决定灭火方案。(a)对瓦斯爆炸引起的采煤工作面火源,如果行动迅速、灭火器材充足、火势69、不大时,可利用灭火器材和或水进行直接灭火,灭火时要注意严防把火苗赶到采空区内,以免发生瓦斯爆炸。(b)当灭火器材(干粉灭火器)和水量不足、瓦斯涌出量较大时,要在短时间内扑灭上隅角的瓦斯燃烧是相当不易和危险的,最安全有效的方法是果断封闭采煤工作面。(c)如果火源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灭火时要防止工作面和采空区大量瓦斯涌出和流向火源,引起二次爆炸。对于供氧充足的火源(如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或采煤工作面入口附近的火源)且为低浓度的瓦斯爆炸,惟一有效措施就是果断封闭灾区,断绝供氧,避免引起再次爆炸,扩大灾情。(13)处理掘进巷道的瓦斯爆炸时,在专人严密监测(视)瓦斯情况下,全力以赴抢救遇险遇难人员,扑灭或杜70、绝火源,防止再次爆炸,清理堵塞物,处理冒顶区,在确定灾区无火源时,及时恢复灾区通风(启动局部通风机);如不能确认灾区内有无火源,应慎重考虑是否启动局部通风机,以免再次爆炸。掘进巷道瓦斯爆炸后,若出现火源,如果易于直接灭火,可利用灭火器材和灭火设备,及时扑灭,但要时刻注视瓦斯情况,并防止水煤气爆炸伤人。灭火后,还需认真清查有无阴燃火源。若火势很大,或火源在高冒处,尤其是该巷道与老巷、采空区沟通,短时间内不能扑灭火源,或灭火时存在二次爆炸危险,应指派救护队集中力量迅速救出人员,再按独头巷道火灾事故处理方法采取相应措施(如封闭爆炸巷道)进行处理。对爆炸后产生的外围明火(全风压通风巷道中风筒、电缆等的71、燃烧),应首先防止火势蔓延,然后扑灭。若爆炸后,引燃了距爆源较近的盲巷中瓦斯,要采取慎之又慎的方法处理(如及时封闭巷道),避免盲巷中瓦斯爆炸。E、高浓度瓦斯爆炸的处理高浓度瓦斯爆炸是指瓦斯喷出或煤与瓦斯突出后,高浓度瓦斯被风流稀释到爆炸界限以内引起的瓦斯爆炸。其特点是在第一次瓦斯爆炸后,灾区内仍存在大量高浓度瓦斯,这些瓦斯被风流冲淡后遇火源即再次爆炸。处理这类瓦斯爆炸应该首先查明灾区内有无火源。若有火源存在,严禁启动局部通风机供风,否则,风流既冲淡了高浓度瓦斯、又提供了瓦斯爆炸所需的O2。此时,应在不供风的条件下集中力量救人和灭火,无法灭火或灭火无效时,应及时予以封闭。若无火源,则在集中力量救72、人后,按排放瓦斯的要求处理积存的瓦斯。2)、发生火灾事故时应急处理措施(1)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应尽量弄清火灾的性质、地点、范围,如系外因火灾,应立即用现场设备和灭火器材直接扑灭;如是电气火灾,应首先切断其电源,然后再设法扑灭,扑灭后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无法切断电源时,严禁用非绝缘器材灭火;如火灾无法扑灭,迅速报告调度室及有关领导。(2)调度室值班员接到火灾报告后,应首先通知矿辅助救护队迅速入井侦察救灾,同时设法通知灾区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灾区,并迅速通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救灾。(3)现场自救:、在火源进风侧人员应沿运输巷、轨道上山、石门车场、主井沿着进风系统撤退,若因火风压73、造成流逆转,撤退人员应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在火源回风侧的人员应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快由回风系统进入新鲜风流中撤出。c、回风系统中的掘进工作面人员,如已无法安全撤退,则应用一切可用的材料将独头巷道构筑成临时避难硐。(4)积极灭火,控制火势。火灾发生后,应尽一切可能创造条件积极灭火。直接灭火失效时,当灾区人员已撤出的情况下,应在火源的进风侧建筑临时密闭,适当控制火区进风量,减少火烟生成。但需注意火灾发生在上行风流中时,主要密闭应建在火源所在的主干风路中(密闭与火源之间无旁侧风道)。如果这种要求难以做到,则应首先把旁侧风流密闭起来,然后再密闭主干风路,以免在旁侧风路产生风流逆74、转和引起瓦斯爆炸。在下行风路中发火时,应首先密闭旁侧风道,暂时加大火源所在风路的风量,防止风流逆转,需要时再在火源所在风道中建造密闭。(5)正确调度风流,避免事故扩大。火灾发生在分支风流中时,应维持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措施。(6)减少排烟风路风阻,加大排烟能力。在可能的排烟风路上,应迅速打开风窗或已有的防火风门,甚至密闭墙,消除阻碍风流和火烟流动的障碍物,使回风线路畅通和扩大排烟能力,迅速将火烟直接导入总回风道排走。(7)上下山和运输平巷发火时,如果在火源的上风侧有掘进工作面和废巷,应将积存瓦斯的巷道严密封堵,在火源的下风侧有冒顶、废巷和掘进工作面积聚瓦斯时,对灭火人员威胁最大,为防止瓦斯爆炸应果75、断封闭火区,或者进行局部反风,将这些瓦斯封闭后,再组织人员灭火。(8)处理矿井独头巷道火灾时,应检查巷道中瓦斯和烟雾情况,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才可以进入救人灭火。特别是上山独头煤巷发火,如果风机已停转,在无需救人情况下,严禁进入侦察或灭火,应立即在远距离封闭。对于下山掘进煤巷工作面发火,在通风条件下、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可直接灭火,若在下山中段发火时,无论通风与否,都不得直接灭火,要无距离封闭。(9)当直接灭火无效或不可能时,应封闭火区。应根据瓦斯涌出情况,通过加大风量将瓦斯浓度降到2%以下时,于火区的进风侧和回风侧同时建造防爆墙,并在2/3高度处留有通风排气口,然后在统一指挥下同时封口76、。另外还必须强调,任何情况下不准先堵回风、后堵进风,否则会造成火烟逆退或发生瓦斯爆炸。 3)矿井突水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迅速判定水灾的性质,了解突水地点、影响范围、静止水位,估计突出水量、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2)掌握灾区范围,搞清事故前人员分布,分析被困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撤出事故地点和可能波及的地区人员。(3)恢复正常通风,切断灾区电源。(4)根据突水量的大小和矿井排水能力,积极采取排、堵、截水的技术措施。启动全部排水设备加速排水,这是救人的关键,同时防止整个矿井被淹。(5)如果遇险人员的被困点高于透水后水位时,可利用打钻孔、水管等,向他们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如果被困地点低77、于透水后水位时,则禁止打钻孔泄压,防止灾情扩大。(6)当矿井的透水量超过排水能力,全矿或水平有被水淹的危险时,在下部水平人员撤出后,可以向下部水平或采空区放水。如果下部水平的人员尚未撤出,主要排水设备受到威胁,可用粘土、砂子构筑防水墙,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平的巷道,保证水泵正常运转。当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如果涌水威胁到水泵的安全,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保证水泵不被淹。(7)采掘工作面发生透水时,救护人员应根据井下的实际情况,在巷道上、下部水平同时救人。当下部水平巷道有被水淹的危险时,迅速将井下人员撤到上部水平,禁止在独头巷道中躲避。(8)禁止由下往上进入突水点或被水、泥沙堵塞的小眼和上山,防止二78、次突水和淤泥的冲击。从平巷中通过这些小眼或下山口时,要加强支护,或封闭上山小眼,防止泥沙下滑。在清理巷道中的淤泥、碎煤时,要打防护墙,防止积水或泥沙的突然冲下。(9)处理上山巷道突水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防止突水、积水和淤泥的冲击,突水点的下方要有能存水及存沉积物的空间,否则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要保证人员在作业中的安全退路和通讯联络。(10)在组织排水时,派专人观测水位下降情况、有害气体情况,以确定是否有大的补给水源。应特别注意通风工作,防止有害气体积聚和涌出,特别是水位下降时,积存在被淹井巷内的大量有害气体涌出,要经常检查瓦斯,当井下空气中的瓦斯含量达到1%时,应停止向井下输电排水,要加强通风,79、及时检查有害气体(主要是CO2、H2S)。当排水接近井底车场或硐室时,要经常检查,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的突然涌出。此时,负责水泵的人员应佩用隔离式自救器。井筒和井口附近禁止明火火源,防止瓦斯爆炸,如发现瓦斯涌出或积聚,要及时排出,以免造成灾害。处理老窑积水时,应特别注意有害气体涌出造成人员中毒。(11)在排水过程中,应尽可能分段通风,排除有害气体,抢修巷道,清理堵塞物,以寻找遇险遇难人员。在清理时,要利用一切可以堆积的空间疏通巷道,抢救遇险遇难人员。(12)若排水时间较长,不能及时解救出遇险人员时,应利用洒水管道改为压缩空气管道,向井下避灾人员输送压缩空气,以延长其生存时间。如有必要时,应请80、求海军部队派潜水员支持,让潜水员给避灾人员运送瓶装O2、食品和药品等。(13)排水后进行侦察、抢险时,要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突水。(14)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的人员时,要防止突然改变他们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禁止用灯光直接照射他们的眼睛(可使光束避开他们的眼睛;或用红布、衣片罩住灯头,使光线减弱;或用布蒙住他们的眼睛)。、应保持体温、进行体检并给予必要的治疗(包扎、输液等)。c、不能立即抬出井口,应分段搬运到安全地点,让其逐渐适应环境。d、不能吃硬食和过量食物,以免损坏消化系统。e、短期内不要让其亲友探视,以免过度兴奋造成血管破裂。4)冒顶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处理冒顶事故的81、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及恢复通风等。(1)抢救遇险人员时,首先应直接与遇险人员联络(如呼叫、敲打、使用地音探听器等),来确定遇险人员所在的位置和人数。(2)恢复冒落区的正常通风。如果遇险人员所在地点通风不好,必须设法加强通风。若因冒顶遇险人员被堵在里面,应利用压风管、水管及开掘巷道、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险人员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3)在抢救中,必须时刻注意救护人员的安全。如果觉察到有再次冒顶危险时,首先应加强支护,有准备地做好安全退路,防止二次冒顶。(4)处理冒顶事故时,必须有专人观察顶板的变化,检查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的情况。(5)清理冒落物时,使用工具要小心,以免伤害遇险人员。遇有大块岩82、石威胁遇险人员时,应慎重地移动岩石,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6)在处理冒顶事故时,应根据冒顶的区域、位置、范围、煤岩冒落状况以及地压情况等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冒落范围不大是如遇险人员被大块岩石压住,可用千斤顶或液压起重器等工具,把大块岩石支起,迅速救出遇险人员救出。、沿煤壁冒落,岩石破碎,遇险人员靠近煤壁位置时,可采用掏小洞、架设梯形棚子、木板背帮背顶,或用前探棚子边支护边卧底掏洞,直到把遇险人员救出。c、遇险人员位置靠近放顶区时,可采用沿放顶区由外向里卧底掏小洞、架设梯形棚子、木板背帮背顶,或用前探棚子边支护边卧底掏洞,直把遇险人员救出。d、工作面冒顶范围较小,岩石破碎,并继续下83、落,应用撞楔法或背上茅柴,控制顶板。e、工作面冒落范围大,遇险人员的位置又处在冒落区的中间,采用掏小洞和撞楔法处理时间长、不安全,可距原工作面35m,沿煤层重开切眼(掘小巷)至冒落区,再掘小横眼去接近遇险人员。f、若工作面两头冒落,把人员堵在中间,可由下向上沿煤壁掏小洞和撞楔法穿过冒落区,或掘小巷绕过冒落区,把人员救出。g、分头掘进巷道发生冒顶事故,可参照上述方法,灵活运用。5、应急响应5.1响应分级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矿井事故的可控性,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II级响应和IV级响应,具体如下:(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84、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l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为I级响应;(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为II级响应;(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为III级响应;(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已经85、或可能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l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l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等,时为IV级响应。5.2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的过程可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步骤。针对应急响应分步骤制定应急程序,并按事先制定程序指导各类生产事故应急响应。例如,发生IV级煤矿事故时,启动矿井应急预案,本预案进入预备状态并上报有关部门;发生III级煤矿事故时,启动矿井应急预案,并在指定时间上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发生II级煤矿事故灾难时,需立即上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各类型生产事故(如瓦斯、煤尘爆炸、矿井火灾等)要按照专项应急预案的要86、求实施应急处置。当生产事故的事态无法有效控制时,应按照有关程序向国家应急机构请求扩大应急响应。5.3应急结束 当矿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排除后,矿井进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终止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终止命令,宣布应急状态终止。在应急状态终止后,根据需要,组织信息发布,说明有关事故处理完毕后的调查结果、采取的措施、善后处理的安排及预防改进措施等。6、信息发布矿井对外新闻发言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荣甫担任。现场对外发言人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邬承宏担任。7、后期处置应急救援结束后,要做好如下工作:(87、1)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清点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监测仪器、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设施等,对于在救援中损耗的应急物资必须重新更换配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整理好抢险救灾记录、图纸等,及时总结分析,写出救灾报告。(2)尽快恢复生产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矿井事故中可能会存在潜在的危险因素,如顶板垮落、火区复燃等,因此在恢复通风、清理现场时必须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和加强支护等。(3)按照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救灾完成后,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以充分吸取事故教训,从管理、技术等方88、面进一步明确安全措施。(4)妥善安置遇难人员的家属,矿劳资部门负责做好遇难人员的详细统计资料,并及时报告煤矿安全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做好遇难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和补偿工作。8、保障措施8.1通信与信息保障矿井井上下安装有内部程控交换机,电话安装到了各采掘工作面的水平车场和避难硐室内,矿调度室、监控室等均安装了外部电话,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配备有手机,井上下、矿内外通讯系统完善。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如下表:单位或姓名电话号码单位或姓名电话号码县政府办公室县工信局县监局救护队县人民医院120翟华13508370286廖安禹13638367358徐廷述1389、637706159杨代兴18680832899李世荣18375687986官朋军13640513105谷礼学13500330289李仲全13628365716面8.2应急队伍保障矿井成立了辅助救护队,随时做好处理重特大事故的准备。做好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企业应急能力;加强与安监局救护队和其它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素质。辅助救护队成员名单为:李世荣、王昌刚、谢纯高、邓晏辉、王安模、谢纯才、叶世全、唐祖江等。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为保证矿山抢险救灾及时、有效,必须建立矿山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系统,形成全方位抢险救灾装备支持和保障。矿井应准备如下应急救援装备。(详见下表)应急90、物质与装备表序号应急物质与装备单位数量序号应急物质与装备单位数量1CO2灭火器台618矿山充气起重垫个1210L泡沫灭火器台619便携式充填泵台1375mm消火水龙带M150208kg干粉灭火器台5452mm消火水龙带M2002150kg干粉灭火器台1 552mm普通消火水枪支322风筒布M200675/52mm变径管节个623水泥T27清水泵台124石灰T28泥水泵台22575mm胶管M2009管钳子把826150mm钢管M5010救生绳(长20m)根427安全带条511撬棍根228钢绳梯M8012木锯把229麻袋或塑料编制袋条20013平板锹把830砖M31014灭火岩粉Kg30031料石91、M31015 石棉毯块332方木M3316自救器个12033木板M3317呼吸器台334铁钉(2#、3#、4#)Kg308.4经费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工作的日常费用进行预算,财务室审核,经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审定后,列入年度预算;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财务室等部门对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如实核销。8.5其他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地方政府做好受灾员工和公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9、培训与演练9.1培训 矿井应急办公室、工会应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提高相关方的应急意识,熟悉各类灾害下的应急救援程序及自救互救知识、相关避灾路线等,减少人员伤亡。 劳资部门组织编制对各类专业92、应急人员、企业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对应急培训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人员、培训效果、培训考核记录等。 矿山辅助救护队每月至少进行1次佩戴氧气呼吸器的训练,每次佩戴氧气呼吸器的时间不少于3小时;每季至少进行1次高温浓烟演习训练。 新招收的辅助救护队员必须经过45天的救护知识基础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成为正式辅助救护队员。矿山辅助救护队员,每年必须接受再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9.2演练 规程规定: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因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针对预案内容要求,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做好演练的策划,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93、演练项目和内容、参加演练的单位、部门、人员和演练的地点、起止时间、演练过程中的环境条件、演练动用设备、物资、演练效果、改进的建议、演练过程记录(文字、音像资料等)。10、奖惩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矿将给予表彰奖励。(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2)抢排险事故或者抢救人员有功,使矿井和职工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4)有其他特殊贡献。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在管辖范围内进行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94、刑事责任。(1)不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2)不及时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延误处置时机;(3)不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者物资;(5)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11、附则11.1应急预案备案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将应急预案报县工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相关执行单位备案。11.2维护和更新矿井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修订条件如下:(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2)预案演习或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3)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4)其它需要修订预案的原因。11.3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上鹅湾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11.4应急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