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轨燃气管道改迁合同13.7.813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地**
编号:1163464
2024-09-10
13页
69.13KB
1、z 合同编号:青轨燃气迁改201302 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 (燃气管道迁改项目)合同协议书甲方: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一、合 同 协 议 书甲方: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乙方 : 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本项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燃气管道迁改工程工程地点:1、苗岭路站;2、新华锦附近 工程范围:燃气管道迁改敷设;前期工程规划设计、交警调流、绿化、公路及道路恢复、掘路、环保2、待迁设施的保护等相关手续。 二、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此工期仅为计划工期,各站点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方和青岛地铁集团要求时间为准,乙方要做好随时进场施工的准备,且必须按要求及时竣工。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四、合同价款币种: 人民币 合同总价(大写): (暂定,最终结算值以青岛市政府审计部门的最终审定值为准)(小写)¥: 元(暂定)合同总价:预算中包含设计费、图纸审查费、掘路费、交警调流费、规划验线费、勘察测绘费、苗木景观赔偿费、恢复费、环保费和BT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费用和政府所征收的各种规费等(若项目实施中3、由甲方参与的项目,所发生费用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最终结算值以青岛市政府审计部门的最终审定值为准。设计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单位,由甲方确认,取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执行。五、甲方承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六、乙方承诺1、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乙方须尽快组织完成相关段落燃气迁改的设计方案,办理占用挖掘国家公路、绿化补偿等手续,按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线路迁改工作。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2、乙方负责迁改过程中燃气管道迁改工程的建设和费用申报。在乙方按照相关建设手续申4、报批准后实施。在迁改实施前,由乙方负责现有道路施工范围内的待迁设施的保护工作。七、其他约定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协议,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协议的任何约定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和相关费用。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2013 年 月 日订立地点: 青岛市海口路264号 双方均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 号:二、合 同 条 款一、合同文件1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条款;(3)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4)标准、规范及有5、关技术文件;(5)图纸;(6)双方确认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7)甲方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8)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2、 适用法律、法规2.1 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山东省、青岛市的法规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 适用标准、规范3.1 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时,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名称:如果工程所6、在地地方标准、规范低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则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如果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则按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执行;如果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与国家、行业的标准出现矛盾或歧义的,在满足国家、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执行。 甲方提供选用标准、规范的时间: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 3.2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可另附):以青岛市及设计要求为准或采用经甲方、监理方批准的国外技术标准或规范或采用甲方聘请专家论证组指导意见。 4 、图纸和技术资料4.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套数: 6 套。4.2 甲方对工程的保密要求和保密期限: 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用于本工程以外其他用途。 5 、通知与送达5.1 甲方的地址: 青岛市海口路264号 。 二、甲方和乙方责任1. 甲方2.1 甲方代表的姓名 。2.2 由于现阶段站点不稳定,甲方保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减站点的权利。2.3 负责现场交底工作。 2. 乙方2.1由乙方完成设计的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的名称及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 / 2.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工程用款计划的时间和要求:每月20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当月形象进度、本月完成产值、下月进度计划、下月资金计划、主要材料使用计划,一式三份,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甲方批准。 2.3承担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及提8、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护设施的责任和要求:乙方负责本次项目在工程施工、竣工及维修的整个过程中全部人员的安全、围护设施,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伤亡及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 2.4需乙方按规定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规划设计、绿化及各专业管线保护手续。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名称: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工程排污、安全文明施工、夜间施工、占(掘)路、规划设计、办理各种手续而产生的相关费用都应包含在总报价中(若项目实施中由甲方参与的项目,所发生费用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2.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乙方必须为存放在工地现场或其他地方的工程材料、设备、设施9、等或在其装卸过程中提供必需的防护措施,以免其受到诸如日晒、雨淋、腐蚀、生锈、碰撞或其他原因(如严寒、酷暑等恶劣天气)等造成的损害或损坏,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本工程已竣工但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有责任为已完工的工程进行保护,费用由乙方及责任方承担。要确保整个工程竣工质量,所有保护方案措施需获得甲方和监理的同意。2.6交工前清洁施工现场的要求:达到青岛市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 2.7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1)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等,以满足施工要求;(2)掌握工程地质情况,联系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对施工中涉及的地下管线进行确认。因施工造成其它管线损失的,或造成施工扰民或民扰的由乙方负全部10、责任;(3)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相关手续;(4)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5)委托好有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做好施工图的设计;(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以及竣工资料的编制;(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协助甲方办理好工程开工、竣工验收等工程建筑中有关报验、报检手续;对施工现场及周围属施工现场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和行人提供必须的安全通道和安全防护同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9)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需经甲方审查同意后为本工程的燃气设计。(10)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及监理对施工现场各项协调工作的安排。三、工程管理人员 工程师3.1 甲方指定的11、工程师姓名: 职权:代表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工程管理全面负责。 3.2 其他需要取得甲方批准的权力: 另行协商 项目经理3.3 项目经理的姓名: 乙方必须配备专业齐全的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管理班子能够满足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管理的需要,以上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施工准备 4.1施工中临时占地租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开工、停工、工期及延误工期及延误5.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开工日期:以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或规定时间为准;竣工日期:通过甲方、监理单位共同在验收合格证明资料上签字之日为准。如验收不合格,必须返修至合格,期间作为工期累计,直至验收合格。 乙方所报工期,除不12、可抗力的因素或青岛地铁集团、甲方原因,一律不得顺延,季节性施工应包括在工期内,不予顺延。 5.2工期提前奖励方式: 工期提前一天,奖励1000.00元。 5.3延期损失赔偿费及限额约定:因青岛地铁集团、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1000.00元。5.4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和乙方互不担责。六、材料、设备供应 61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保证质量,符合国家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具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和必要的材料检验报告等产品证明且与甲方确认的材料一致。 6.2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及检验:满足产权单位要求。七、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7.13、1本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工程合格率100%,竣工后一年内无严重质量缺陷,工程竣工前无质量事故。 7.2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及安全生产事故,文明施工达到青岛市有关规定。八、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 8.1本工程合同价款:币种: 人民币 合同总价(大写): (暂定)(小写)¥: 元(暂定)项目综合费用:详见经委托审计单位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最终结算值以青岛市政府审计单位的最终审定为准。8.2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1)依据山东省市政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1年6月山东省建设工程价目表材料机械单价、施工当期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施工当期青岛材价编制。14、(2)围挡标准按青岛地铁集团围挡标准执行,按甲方代表的指示办理。(3)施工围挡费及管线迁改完成后承重块临时恢复道路费均列入总费用。(4)必须发生的措施费,如:占(掘)路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用、施工降水排水费用、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临时保护费用、沟槽支护费用、地下管线构筑物拆除恢复费用、钢便桥费用、道路调流费用、围挡费用等以现场甲方代表及监理按实签认为准。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中规定的措施费按规定费率计取。8.3风险承担:双方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对涨价因素、工程窝工风险有充分的准备,本合同期内不得因此提出索赔;因图纸设计遗漏、地下设施不明、施工方案变动(以上三项变动若因乙方原因产生则由乙方承担其风险15、)、政策因素等,甲方代表、现场监理及设计人员现场确认按实结算。九工程量确认9.1本工程采用的工程量计算依据和计算规则: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现场工程签证;土质类别以地质勘察报告为准,若无地质勘察报告按现场签证确认;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及工程量计算规则;9.2甲方有权增加或减少工作内容和范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十工程款支付(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签订合同后甲方暂按乙方提报工程预算并经第三方工程造价公司审核后的审核额的30%给付预付款。第二次付款视乙方的工程进展情况支付至审核额的70%;待工程竣工、检验合格后付至审核额的8516、%;同时乙方编制工程决算报政府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值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待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并无质量事故一年内无息返还余款;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正规发票,甲方取得发票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2)本项目拨付的工程款不得挪做他用,必须专款专用。十一、工程变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其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二、竣工验收和结算12.1乙方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竣工验收前10日内,免费提供全套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竣工图及电子版竣工图,一式肆份,由监理单位、甲方审定后,申请竣工验收;每拖延一天,视为工期延误一天。竣工验收后5日内将全套竣工资料提供甲方,由甲方负责向城建档案馆等有关部门送交17、,延期提供视为工期延误。乙方不按期提交,甲方有权委托第双方代为整理档案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工程款直接扣除。 12.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约定:甲方会同青岛地铁集团、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设计单位等组成验收组共同对本单项工程进行验收,并对其进行质量评定 。 十三竣工结算1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13.2工程结算审核时限约定:甲方自接到结算书之日起60日内审核完成,最终结算值以青岛市政府审计部门的最终审定为准。十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4.1 甲方对本工程约定:(1)若暂停工程施工持续30天以上则双方协商解决违约责任。(2)若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18、预付款造成工期延误与乙方无关。(3)若甲方不按时办理期中结算造成工期延误与乙方无关。 (4)若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工期延误与乙方无关。 (5)若甲方拖延、影响竣工结算办理或要求乙方对同一工程进行二次结算审核则双方协商解决违约责任。 14.2乙方对本工程约定:(1)因青岛地铁集团、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乙方建设工期顺延;(2)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必须返修至合格,合同工期不予顺延。(3)若乙方不按时办理期中结算引起的责任后果自负。 (4)若乙方不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或不配合竣工结算审核引起的责任后果自负。 (5)乙方违约的其他约定: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19、本单位营业执照、工程资质材料及产权单位对甲方指定乙方证明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否则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4.4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和相关费用。14.5解决争议的约定: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合同管理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 调解,调解不成时,采用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是: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不可抗力15.1 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不可抗力范围。 十六、保险和担保16.1甲方乙方约定工程保险事项:(1) 甲方投保内容:由甲方统一办理建筑工程一20、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乙方不需要考虑此项费用,但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保险或理赔等。(2)甲方和乙方均应遵守本保险规定的被保险人各项义务。如本合同工程因保险事故原因遭受损失,乙方需密切配合甲方做好保险索赔工作,事故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乙方负有妥善保存遭受损失材料、设备的义务,如因受损材料、设备的缺失或保管不善等原因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减少赔付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理的价格回收受损材料、设备,回收款将直接抵扣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中所有的免赔额均应由乙方负担,除非事故应归责于甲方。(3)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乙方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限额为意外伤21、害20万元人民币/每人,意外伤害医疗2万元人民币/每人。甲方不介入乙方与乙方的自有人员之间的人身伤害民事赔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给付的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4)其他保险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十七.合同份数17.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 十八、由于本线路方案还没有最终确定,目前所提供的设计图所产生迁改数量仅作参考。十九、补充条款:以上文字除日期、时间和签名外均由电子版书写,若有手改均无效。 二十、双方均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合 同 签 订 会 签 登 记 表合同名称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燃气管道迁改项目合同协议书客户名称其施工单位合同主要内容见合同内容部 门会 签 意 见签 字工程技术部财务部物资设备部安质环保部合同承办人签字: 以上为本项目燃气管迁合同暂定稿,望相关领导认真研阅,多提宝贵意见。 徐渡 时间:2013年7月8日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秦元帅 时间:2013年7月9日项目公司分管(协管)领导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项目公司分管(协管)领导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项目公司主管领导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