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机公司行政公文及司机车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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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242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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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缩机公司行政公文及司机车辆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制度建设基本规定3第二章 一般行政管理规定3第一节 公文管理规定3第二节 印章管理规定5第三节 保密管理规定8第四节 会议组织管理规定10第五节 资产管理规定11第六节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11第七节 电脑管理规定12第八节 司机、车辆管理规定13第九节 办公区管理规定14第十节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15第一章 制度建设基本规定目的:加强公司的制度建设,健全管理体系。适用范围:公司各管理中心、部门、科室、班组及个人。第二章 一般行政管理规定第2、一节 公文管理规定第一条 公文定义:指与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单位间传送的文件,以及内部各单位相互传送的各类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制度规范(不含合同类文件)。第二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适用于依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执行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人事任免。三、公告适用于向公司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决定事项。四、通告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六、通报3、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反映重要情况。七、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包括审计报告)。八、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九、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会议纪要在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毕,并分发相关领导及部门。第三条 公文处理的原则:快速、准确、安全、保密。第四条 公文处理的主要工作:包括发文、收文、传递、批示、承办、跟踪催办、归档等工作。第五条 公文协调处理部门: 公司各级文件接收部门。第六条 公司除总经办以外的其他部门不得对外正式行文。第七条 发文:一、拟稿:按照专业化拟办的4、原则。涉及两个部门以上会稿的,由主办部门牵头拟办,有关部门会签。稿件需填写拟文稿纸作面页,按规定要求拟稿。二、编号:公文字号格式和文种代号统一规定。三、格式:公司内部所有公文需遵从压缩机有限公司公文格式规定。四、会签:公文的会签由发文单位负责人决定会签次序;不同单位联合发文由该等单位的共同主管领导决定会签次序;制度的颁发由发文单位及制度所涉及单位的共同主管领导决定会签次序。会签文件及其附件由综合部盖骑缝章后使用会签表进行会签。五、签发权限:1、各单位间知会性公文,以及各单位对内发文,由该单位负责人签发;2、人事任免通知,明确部门经理以上级(含部门经理级)的由总经办签发,部门经理以下级的由人行管5、理中心签发;3、重要对外文件(如对政府函件),由总经办签发;六、打印:1、发文的打印输出在总经办或在总经办授权下由各管理中心进行打印输出; 2、部门经理以下级的人事任免文件输出在总经办授权下有人行管理中心输出;七、盖章:手续完备,由总经办负责盖章认定。八、发文:总经办应对每份发文建立台帐,做好发文登记工作;由承办部门自行送达的文件,应在档案室办理登记、签收。九、制度颁发必须经过会签程序,经负责审批领导签发后,由综合部门颁发,并送上一级单位备案。十、凡上报公文需经协调处理批转的,不得直接送交上级单位,由总经办统一登记批转,上报公司文件统一由总经办登记、传递。第八条 收文: 一、登记:总经办收到文6、件后,对来文进行编号、备份(外单位来文)。二、批转:总经办根据来文内容、性质在文件阅办表(见附件二)上提出拟办意见并确定公文紧急程度,送上级领导批示或批转其他单位承办。对需送多位领导批示的公文,一般应按领导排序由后向前传批。三、收文工作应在4个工作小时内完成。第九条 传递:有关公文需经相关单位传阅,各单位应在4个工作小时内签阅完毕并送回总经办;对需送多位领导传阅的公文,一般应按领导排序由前向后递送。第十条 批示:一、公文批示时,对有具体办理事项的,批示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批示人签阅视为同意;没有具体办理事项的,签阅表示阅知。二、批示人不能亲自批示(如开会、外出等),由总经办7、负责电话联系,并根据电话记录代为签署意见,事后,由批示人补签。三、“普通”公文应在8个工作小时内批示完毕;“紧急”类公文应在4个工作小时内批示完毕;“加急”公文应随到随批,必要时可以集体商榷。如承办事项复杂,时限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规定时限的两倍。第十一条 承办:有关公文事项承办单位按上级公文规定或按领导批示确定;如有多个领导批示按级别最高的领导指示确定。第十二条 跟踪催办:总经办应对由其发出或接收的每份公文建立台帐,登记公文处理情况,并做好公文催办工作。第十三条 立卷及归档:各单位应对公文按编号进行分类登记,并将公文的编号、时间、内容、处理情况等输入电脑以便查证。公文办理完毕后,应按照公文8、在形成过程中的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立卷,并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立卷后的公文应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并把复印件送各会签单位。公文处理情况应每季度汇总送总经办备案。内容包括发文、文件阅办(包括处理结果)等。第二节 印章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印章制作及启用:各级单位制作及启用印章,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核准,并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刻制及启用事宜。第十五条 领取:印章保管人员根据本规定从综合部门领取需自己保管的印章并签收备案。第十六条 分类:印章分为公司公章(印章)、部门章和业务章等,公司级公章由总经办管理。第十七条 保管:根据印9、章的使用功能,印章分别由各级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一、由管理中心综合部集中统一保管的公章:1、管理中心、筹建处、各项目公章(筹建处及各项目的公章,待相关制度完善后,经集团领导同意,可将公章移交);2、管理中心、筹建处、各项目合同专用章(筹建处及各项目的合同专用章,待相关制度完善后,经领导同意,可将公章移交);3、尚未移交给下属单位的印章;4、管理中心各部门的印章。二、由各筹建处综合部集中统一保管的公章:经集团领导同意,转交的印章;三、由各项目综合部门集中统一保管的公章:四、业务章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保管。第十八条 公章的使用范围及审批:一、对外使用范围及审批:1、在管理中心,对外公文使用公10、章,须经部门负责人审签(上报省、市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资料须经管理中心综合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及行政副总以上领导审定,方可用章,重要文件用章前须经总经理审定;2、各筹建处、项目,对外公文使用公章,须经部门负责人审签(上报省、市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资料须经筹建处综合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及行政管线副总(特殊情况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以上其他领导)以上领导审定,方可用章;若管理中心、筹建处、项目需用到集团公章,需经过管理中心总经理、集团分管行政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用章;3、办理证件使用钢印,须由综合部门负责人审签,方可用章;4、原则上所有合同和协议须按照合同订立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会审手续11、齐全方可盖章。特殊情况下,未经过合同会审程序,只有管理中心、筹建处分管副总经理及行政副总经理在用章审批表上签字同意用章的合同及协议,也须经管理中心、筹建处法律部门对合同或协议条款审核无误后,方可用章;5、对外常规业务(各种年检、年审、报建、招投标、工程资料等)使用公章,须经管理中心或筹建处总经理审签,方可用章;6、银行新开账户,经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批,方可用章;7、所有财务、税务登记报表(包括对外提供有关资料),统一由管理中心或筹建处财务部经理审签,方可用章;8、凡涉及财产抵押、财产产权、贷款、借款、担保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须经管理中心总经理审签,方可用章;9、未经集团及管理中心12、领导小组授权批准,擅自进行投资经营活动,对外担保,对外借贷款,对外签订合同等活动,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盖章。二、法人章(公章)对内的使用范围及审批:1、管理中心重要文件的发布、重大人事任免等用章,须经综合部负责人审核,主管行政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可用章;2、各筹建处重要文件的发布、重大人事任免等用章,须经综合部负责人审核,主管行政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可用章;3、各项目对内发文由项目负责人签发(领导特别交待的除外),方可用章。4、管理中心、筹建处的一般内部发文,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综合部负责人审核,方可用章。第十九条 业务章的使用范围及审批:一、业务章的使用范围:1、财务专用章用于办理有关银行13、业务;2、发票专用章用于开具发票业务;3、工程专用章用于:工程修改通知单、工程类会议纪要、内部竣工初验;工程方面资料:图纸、会审记录、预结算报告;工程方面对关联单位、部门的往来文件;二、业务章使用的审批:1、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用章;2、工程专用章须由项目工程部负责人审核(工程修改通知单、图纸、会审纪要必须由主管设计负责人审核),再由各项目总经理审批。第二十条 有关公文经签发人签发,可使用拟文稿纸申请用章,不须使用用章审批表申请用章。第二十一条 管理中心、各项目自行保管的部门章(业务章),在本细则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如超出本制度所规定的范围使用的,经办人及该单位主要14、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和连带责任。第二十二条 使用印章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用章审批程序执行,手续不全者严禁用章。第二十三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之外,所有公文用章,须填写用章审批表,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用章。第二十四条 用章前印章管理人员须认真审核,明确了解用章的内容和目的及用印的文件份数,确认符合用章手续后,由经办人在用章登记簿上逐项登记后,方可用章。第二十五条 凡符合集团用章规定,会签手续齐全的合同、协议、文件、资料等经审核无误后,按先后缓急的顺序,即接即盖章,不得拖延用章时间。第二十六条 各级印章管理人员对未经核准的文件,不得擅自用章;对不符合本管理办法、合同订立管理细则或其他有关制度规定的,15、应立即向综合部负责人汇报,未经同意,不得盖章。第二十七条 不得在空白凭证、便笺上加盖印章。第二十八条 在急需用章而本部门负责人外出,以传真形式审签;以传真形式无法审签的,须由综合部门负责人或管线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以上领导审签,方可用章。第二十九条 一般情况下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办公室使用,如确因工作所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建立登记手续后,应由印章管理员携带印章到现场盖印或监印。带到办公室以外使用的印章须经主管行政的领导批准,并确保交予安全可靠的人员保管,认真做好外借登记手续。第三十条 印章外借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办理归还手续。印章管理员须负责督促印章借用人员按时归还外借的印章。第三十一条 印16、章管理人员需签与管理中心签定岗位责任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用章安全。印章管理人员离职或调任时,须为印章办理交接手续。第三十二条 印章管理员应确保单位能随时与之取得联系,保证及时用章,不得拖延时间。如请假或外出时,须事先取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然后将印章移交给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办理印章暂时代保管手续。第三十三条 印章遗失或失窃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依法公告作废。对伪造公司各种印章的人员,依法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四条 对需要留存的重要资料(合同、协议及对外重要文件),应在盖印后(对外文件可留未经盖章的复印件),留存一份,立卷存档。第三节 保密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保密范围:一、政府、主管部门17、下发的内部参阅、秘密级以上的文件。二、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三、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开发报建、设计施工;诉讼或仲裁事项及纠纷的解决方案等。四、章程、合同、协议、意向书、制度、规定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五、各级机构上报、下发和相互交换的内部文件、资料。六、各级机构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情况综合文件、资料。七、各类行政、业务会议的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纪要。八、财务运作、资金运作计划、统计报表,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金融管理部门的原始数据、资料。九、人事档案,职工个人工资、奖金及劳务性收入资料,职工情况综合材料。十、公司各级管理、生产、营销18、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市场调查、预测、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项目进展情况等专题报告及有关资料。十一、生产关键技术、生产工艺、技改、营销策略等资料。十二、招投标资料、底价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等。十三、工程预算、结算书和各种图纸。十四、领导人住址、行踪、联系方式等。十五、各级机构所有印章、财务用章、法人章等。十六、各级机构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十七、生产事故、意外或突发事件,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第三十六条 密级确定:属保密范围的文件、资料、图纸等,应分类编定为秘密、机密、绝密三个密级。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二、公司的规19、划、公司经营情况、重要会议记录为机密级;三、公司人事档案、财务报表、统计资料、法律诉讼资料、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及其它为秘密级。第三十七条 保密措施一、密件应由总经办盖上相应密级的印章。二、密件应有专人兼职、保管,存放在保险箱或保险柜内;条件一时不具备的,也应存放在上锁的资料柜、抽屉内。三、机密级(含)以上的文件传阅至领导、各中心领导;非经以上人员批准,不得复制、摘抄或传阅。四、密件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办指定专人执行;采用电脑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经办人或电脑管理员负责保密。五、外出携带密件,由指定人员负责保密并20、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六、查阅、借阅密件,要经各项目第一负责人以上级别领导书面同意,并经密件保存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机密件需先经总经办负责人审批,再经总司副总裁以上领导批准后才能借阅。当天借阅,当天归还。七、凡涉及保密内容的底稿、资料、文件、笔记簿等,废弃时必须销毁。八、公司档案室和职能部门资料室设为保密室,未经管理员同意,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保密室。各级领导的办公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进入。九、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预防丢失或被窃取文件资料;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在正常的工作交往中要注意保守公司秘密。十、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及其他活21、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的人员予以指定;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十一、任何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负责人处理。十二、公司各级机构在生产经营中如遇有可能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紧急情况,在场员工应立即处理,无法处理时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对有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除有义务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外,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消息;确有必要时对外发言时,应由公司专设的对外发言人进行发言。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规22、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一、本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第四节 会议组织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目的:规范会议组织工作,提高会议效率,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四十条 分类:周会、月度进度汇报会、年中/年度工作总结计划会第四十一条 会议的筹办部门:总经办、行政部、人力资源部。第四十二条 会议内容一、月度进度汇报会1、检查建设进度。相关职能部门、各项目对照工作节点,对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进度安排进行讲解。由于客观不可克服原因未完成进度的,应在会上提出,由进度考核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免责。对于在会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工作,在会上予23、以提出,由领导小组进行工作协调,最终确定进度安排及责任部门、协办部门。2、考核。在介绍当月进度执行情况后,由进度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月度进度控制表对责任部门和协办部门进行考核,在各项目提交的月度考核表上进行评分。二、年中/年度工作总结计划会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对企业发展进行战略性思考,并提出下一阶段发展计划。第四十三条 会议的举办单位月度进度汇报会:公司行政级会议年中/年度工作总结计划会:公司全员大会第四十四条 会议记录总经办应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并将会议记录抄送相关单位。第五节 资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以下简称“资产”)的预算计划、购置、保管等有关管理工24、作。一、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设备、用具、工具等。二、低值易耗品: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资料、物品等。第四十六条 行政管理部资产管理科设资产管理员,对本单位的财产负责管理;资产使用人对本人使用的财产承担保管责任。第四十七条 资产采购,应在集中招投标指定公司购买,未有指定公司的,应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求价格低廉。第四十八条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纳入行政费用预算管理范围,按行政费用预算管理规定执行。第六节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办公用品采购人力行政部负责汇总、审核各部门办公用品需求计划,由人力行政部进入程序审批阶段,审批结束后负责向公司采购部递交需25、求计划,由采购部进行采购计划。第五十条 办公用品交接及验收一、人力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的交接及验收,行政部、采购部应有两人在场,经核对办公用品数量无误,规格相符后,在对方的送货单据上签名确认,视为验收完毕;二、验收单位应保证送货方的送货单据上有明确数量、单价、总金额、售后服务单、质量保修单及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才可根据验收情况签名确认。第五十一条 办公用品帐务及使用管理一、资产管理科设置办公用品进出存明细表,使用部门应到资产管理科做进仓及领用登记,办公用品进仓后方可领用;二、资产管理科负责对办公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管理,每批货物入仓前,对以前购进用品的使用及库存情况进行清点,核实库存量进行登记,做到表26、实相符;三、各部门在派发办公用品时,应使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由使用人在领用时按实签收;四、办公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由资产部与采购部协商解决;六、审计部门根据审计计划对各级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各单位应保存相关资料(期限一年)备查。第七节 电脑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员工领用电脑时需经中心领导同意,并在资产领用签收表上签字。第五十三条 每台电脑应配备档案,记录配置情况、使用人变更情况、维修记录等。第五十四条 严禁在电脑上装载游戏软件或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私自修改软件内容或配置,特别是系统配置软件和批处理软件。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增添、修改软件,可提出申请,经中心负责人27、签字认可后,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统一落实。第五十五条 任何人员上班时间,均不得利用公司电脑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能进入与工作无关的网址,更不能查看不健康的内容。第五十六条 各部门员工未经行政管理部同意,严禁私自拆装电脑硬件及设备。如果发现电脑经拆除后的配置跟原配置不相同,将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第五十七条 各单位使用的电脑及配件如有故障须维修,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好维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由行政管理部查实并由信息管理科电脑管理员落实维修,维修后由使用人填写维修结果验收单。维修过程中如须支出维修费用的,经办人应同时附上维修申请表及维修结果验收单和有关收费凭证方可报销支出费用。第五十八28、条 各部门或各单位建立文件时,应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以免造成文件的丢失或无法查询,秘密文件或公司内部资料需加密码管理。第五十九条 任何人员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查看、修改、删除他人的文件内容。第六十条 单位电脑网络建立后,电脑程序和基本的配置参数不能随意改动,避免造成软件故障或网络不通。如出现非人为原因造成网络不通时,应立即通知行政管理部进行检查和处理,不得自行对电脑设置进行更改。第六十一条 员工不能随便移动电脑,网络线连接电脑的接口不能随意拔开,以免网络接口与电脑接口松开,造成网络不通。如因非人为原因出现此类情况时,应通知财务信息部进行检查和处理。第六十二条 部门和个人邮箱由财务信息部负责分配和29、开通,人员离职时及时撤销邮箱。第八节 司机、车辆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所有司机入职时均与人力行政部签订责任书,司机由人力行政部统一管理。第六十三条 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并遵守本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第六十四条 司机不得擅自离岗,做到随时待命;司机执行任务时,应听从车辆使用人的安排。第六十五条 司机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值班应准时,服从调派,并填写好值班登记表。第六十六条 司机应爱惜车辆,注意日常保养和清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能正常行驶。若因司机工作疏忽造成机件损坏的,应予赔偿。第六十七条 司机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修理的,应立即30、报告,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报批。未经批准私自送修的,费用自理(特殊情况除外)。第六十八条 车辆发生事故时,司机应立即报告资产管理科,请示处理办法。第六十九条 为确保安全必须按规定停放车辆,司机离开时,要锁好保险锁,以防车辆被盗。 第七十条 严禁司机疲劳驾驶及酒后驾车。第七十一条 未经人力行政部同意司机之间不得随意调换车辆驾驶。第七十二条 司机因违反交通规则或证件不全被交管部门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并自行承担因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第七十三条 司机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车辆随意交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公司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第七十四条 车辆管理部门人力行政部对车辆实施统筹管理,根据业务需要31、,可调度使用车辆;各中心、部门有用车需求时应提前申请用车。第七十五条 用车一、因公用车,统一由人力行政部统一派车;二、公务车辆只能用于保障领导、单位的正常工作及接待用车,不得公车私用;三、员工外出办事,一般情况下使用公用交通工具,时间紧迫或带有大量现金、重要文件、重要证件时,可申请派车。第七十六条 出车一、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二、司机必须每天填写行驶记录表,并于每周一前将车辆行驶记录交人力行政部进行统计,并负责人审核;三、如未经人力行政部批准,因私人原因用车的,追究司机及使用部门负责人责任;发生事故,司机及用车人均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第七十七条 用料及费用一、汽车用品及配件(包括地垫、32、座套等),由人力行政部向采购部门提交需求计划,人力行政部负责管理,司机需到行政处按需登记申领。二、加油、洗车、美容必须由公司统一定点进行(长途除外);三、路桥费、停车费及其他费用必须在完成任务收车后(最迟第二天)到行政处签字、登记,并在出车记录表上进行登记,未按规定执行者,该费用由司机自行承担。第九节 办公区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 为保证各单位办公室整洁、有条不紊,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则,员工应遵照执行,各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第七十九条 办公楼开、关大门时间一、开:上午7:30 关:晚上22:00二、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关门时间,经办人员应于当日下班前通知行政管理部,33、以便做好相关安排。三、工作时间1、按公司规定实行。2、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3、除公司总监级以上领导外,全体员工上、下班一律打卡,以打卡做为考勤的基本依据。第八十条 严禁在办公区内聚众闲聊,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第八十一条 爱护公司财物,严格按使用说明操作使用公司办公设备和公共设施,使用责任人应定期进行办公设备和公共设施的检查及维护。第八十二条 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因公事来访人员,需按公司规定办理来访登记手续。第八十三条 注意保持办公场地、办公桌面的整洁,下班前应整理好自己的办公台面。第八十四条 办公楼配置的电闸34、消防设施及电话、电源线路等,除紧急情况外,切勿随意拉动或移动,以免留下事故隐患甚至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第八十五条 如在办公楼发现可疑现象或可疑人物,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八十六条 下班离开办公室前,切记关窗、关电源(饮用水、空调、电脑、灯等),办公室空调应保持满足需要即可,严禁浪费使用;夏季温度设定在25,冬季温度设定在20;在冬季供暖期严禁开窗,以免影响供暖效果。第八十七条 办公室应保持清洁、卫生,包括窗台、玻璃窗的整洁一、办公台、凳、文件柜等办公用具应按规定统一摆放,不能随意改变摆放位置。二、办公室不能随便摆放杂物或其他与办公无关的用具;私人物品、无关用具应当天拿走,不35、能逗留在办公室。三、上班前或下午下班后各自清洁自己的办公台、凳,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室者,应关上电源,锁上门窗;各部门应指定值班人员负责。四、应积极配合清洁工人搞好本办公室卫生,爱护清洁工人劳动成果。五、应自觉保持卫生间的清洁。第八十八条 办公室应保持清静一、办公室不能大声喧哗(包括传叫电话、同事之间谈话、会友、待客),更不能有吵闹、打架等不文明行为。二、公司内开展禁烟,办公区是绝对禁烟区。三、上班时间办公室里不能放收音机之类电声设备。四、办公室里不能粗言秽语。第八十九条 工余时间或节假日不能在办公室里接待私人亲朋,在特殊情况下,接待亲朋后应自觉保持办公室的整洁。第九十条 爱护办公室绿化的花、草36、,损坏盆景要照价赔偿。第十节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第九十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管理,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和佩戴工卡。员工着装要求第九十二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着装大方得体、整洁。第九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统一配发工装和工作服,员工根据自己的岗位性质,自觉主动穿着公司工装和工服。第九十四条 严禁穿无袖、低领衫、超短裙、文化衫、牛仔裤、背心、短裤、拖鞋等上班。第九十五条 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一般不准留胡须;女职员上班宜淡妆,饰物佩戴应得当。第九十六条 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谈,公司员工必须着统一工装。第九十七条 各中心、部门、科室、班组认真配合,督促员工遵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