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政公司月嫂加盟协议空白-16.4.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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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3375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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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品牌服务项目推广 合作协议书 甲方代表: 苏州爱喜邦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 苏州市人民路1023号402室 联系电话: 400-669-4090 公司网站: 乙方代表: 经营地址: 负责人电话: 协 议甲方: 苏州爱喜邦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400-669-4090乙方: 电话:为了加快全国家政月嫂家政服务的联合双赢步伐,为乙方打造良好服务平台,甲乙双方就地区 范围(不包含所属地级市其他行政县)的“_”品牌推广服务的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据有关法律和本合同规定,成为当地品牌的推广合作店。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的品牌推广合作服2、务体系,接受甲方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的相关培训,遵守甲方经营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相关管理。二、乙方经营期间,仍然保留原有的独立法人和经营资格,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乙方经营中与第三人产生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三、 乙方协议签定后自愿向甲方缴纳费用 ¥ 元人民币(大写: 整),税费另计,(费用详情见附表一);乙方认同甲方的收费标准与收费方式,费用一经支付,无双方共同约定事由不再退还。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在经营期间内提供家政月嫂相关的经营业务技术支持,甲方为乙方进行店长(1-2人)经营指导和经营3、管理培训,前期为乙方培训家政月嫂(限网络培训家政月嫂服务),乙方服务人员所限时甲方应优先为乙方提供家政月嫂服务(以约定为准)。 2、甲方提供乙方开店选址方案、店面开张筹备方案,经营管理指导。甲方提供门店装饰方案;店面装修方案;招牌设计图方案;广告设计方案;网站设计等。 4、协议签定乙方支付费用后可以共享甲方网络与平台资源。 5甲方为乙方统一设计宣传资料,让乙方共享甲方的品牌网络资源,甲方协助乙方在经营所在地宣传品牌影响力,产生的收益由乙方负责分配。6.甲方应积极协助及推广乙方在本区域经营行为及品牌影响力。甲方不参与乙方的任何实际经营,不享有乙方的任何收益。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第三人发生纠纷与甲方4、无关。7如涉家政商品或配送则为双方的统一行为,甲方原则上保证在甲方可供货时段内全天候响应。商品送达时间及份目根据商品品种和顾客预约时间来确定。商品相关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8.乙方经营过程中的向甲方代表的任一账户支付款项后,视为乙方已经认可甲方的收费标准与收费方式,费用一经支付,无双方共同约定事由不再退还。(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的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经营,乙方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2.对于甲方的提供品牌服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另行转让、允许第三人使用,及侵害甲方品牌的行为。 3自协议签定后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品牌形象,不得5、做虚假宣传,不得损害甲方名誉和经营利益,并帮助提升家政月嫂服务影响力。4.乙方按协议规定支付推广使用费用,因拖延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赔偿。5.乙方在甲方各项工作的指导协助下开业或经营,视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的主要内容,乙方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本协议约定品牌服务最高级别经营权。6.乙方必须保证店面正常经营,如乙方长时间未有效经营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此区域合作经营权,重新接收品牌合作商,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未有效经营标准(见附表二)。7.乙方未经过甲方允许不得经营两个(含)以上家政类品牌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收回此区域合作经营权,重新接收合作商。8. 乙方停止品牌推广或项目服务应书面向甲方说明情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继续提供其它经营者相应的品牌服务。9.乙方不得故意伤害甲方品牌信誉与甲方企业相关利益,如有发生,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此条款为独立条款,无论本协议变更、修改、作废等情况均有效。五、其他:1、 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约定以苏州姑苏区人民法院为双方争议解决的管辖法院。2、 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补充协议。3、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收到收据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条合同条款)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