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公司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8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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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536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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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公司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矿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主扇风机检查、维修管理制度日检查、维修:1、各部轴承是否发热、漏油,有无异响或不正常震动。2、各部螺丝、稳钉、销子有无松动。3、皮带松紧是否合适,有无断裂现象(皮带轮平行对正,两皮带轮轴向错位不超过2mm,端面偏差摆轮径2)。4、注意风机运转中声响是否正常。5、机壳有无裂纹,密封衬垫是否完好,有无漏风现象,清扫灰尘。6、各风门绞车、钢丝绳是否灵活可靠。7、电动机声响、温度是否正常。8、检查各种仪表指数是否正常2、。月检查、维修:1、包括日检全部项目。2、检查轴承磨损情况,更换或加润滑油。3、检查联轴器部份,直径差2mm更换。4、起动备用风机。5、风门绞车钢丝绳及手动绞车钢丝绳有无锈蚀断丝现象。6、调整皮带长度,张力均匀。7、检查清扫电机炭刷,调整炭刷的松紧度。2、主排水泵检查、维修管理制度日检查、维修:1、检查各种仪表是否符合规定。2、检查各轴承温度(滑动轴承温度65,滚动轴承光温度75)、声响,有无漏油现象和不正常震动,加润滑油。3、检查盘根漏水(盘根滴水不成线)情况,盘根箱不过热。4、各部螺丝、稳钉、销子有无松动。5、泵房内、管路、阀门是否漏水;阀门开关是否灵活可靠,有无裂纹。6、监视水位变化情况3、,用高压水冲刷小井,以队煤泥积聚。7、电机、泵体、温度及声响是否正常。月检查、维修:1、包括日检全部项目。2、检查、调整轴瓦间隙,更换润滑油。3、处理漏水管路接头。3、压风机检查、维修管理制度日检查、维修:1、检查试验保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2、检查各种仪表是否灵活可靠,指针指示是否正确。3、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响或不正常震动。4、检查联轴节、各部螺丝、销子、键等有无松动。5、检查油压、油温、水位、注油器是否正常;水池有无杂物,循环水是否正常,油水管路、阀门有无故障,是否漏油、漏风,出水温度40。6、检查所有温度计。7、检查轴承和电机温度、声响是否正常,是否漏油。8、检查压力调节器动作是否灵活,整定4、值是否符合50时6.8kg,100时7.2kg的规定。9、检查连杆、十字头、吸排气阀等有无异响。10、检查水泵盘根漏水是否超限。月检查、维修:1、阀座和阀片保持原运行状态,盛水持续3分钟,渗水不超5滴。2、清洗排气阀,除去油垢焦渣;检查弹簧的疲劳度和阀片的平整性及阀垫的密封性。3、试验调整压力开关的动作值。4、校对安全保护装置(安全阀动作压力不超过使用压力的10)。5、测量各联轴器的间隙、径向位移(端面倾斜不大于1.2,间隙比轴的最大串量大23mm,径向位移不大于0.15mm)。6、检查电机线头。4、移动式压风机检查、维护管理制度一、日检查、维修1、断油、断水保护是否灵敏可靠,出水温度不超405、。,油温不超过70。安全阀及各仪表是否完好,安全阀压力不超过额定压力的10%。2、运转有无异响,缸体温度及排气温度是否正常,排气温度不超过160。3、油水管路及阀门是否畅通、灵活。4、压力调节器动作是否灵敏。二、月检查、维修1、按时清洗吸、排气阀。2、试验安全阀灵敏度。3、清洗过滤器。三、季检查、维修1、调整压力开关动作压力。2、检查各连接件及运动部件是否齐全,运转是否正常。四、年检查、维修1、清洗冷却器及更换润滑油。2、到相关职能部门校正各表指示。3、清洗风包。4、清洗检修油泵,检修电机。5、检查曲轴及轴瓦磨损情况。6、更换过期灭火器。五、安装注意事项1、压风机及风包安设在空气流畅的巷道内,6、不能影响行车、行人。2、设备周围无杂物、无积水,设备无油垢、清洁卫生。3、配齐各种记录、制度、图表。4、配备24个灭火器及不少于0.2m3的灭火砂。5、提升机检查、维修管理制度日检查、维修:1、检查各种保护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大闸及工作闸前后间隙是否合适(松闸后间隙2.5mm)。2、检查各部螺丝、销子、键有无松动,联轴器胶圈是否磨损。3、检查各转动部份温度(滑动轴承温度不超65,滚动轴承不超75),声响是否正常,有无漏油。4、检查深度指示器位置是否正确(指针行程不小于全程的34)。5、检查大绳锈蚀、磨损及断丝情况,绳卡装置是否松动。6、检查油压系统有无漏油现象,压力是否正常。7、检查电机炭刷接触7、是否良好,各接触器有无卡阻现象。月检查、维修:1、包括日检全部项目。2、处理各转动部份,油压系统的漏油故障。3、检查闸轮、闸瓦磨损程度;调整间隙。滚筒衬木磨损后距螺栓头不小于5mm。4、检查各处有无裂纹、变形、开焊现象。5、调整炭刷弹簧压力,紧固各接线螺丝,打磨各接触器继电器接点,清扫灰尘。6、调整滚筒大绳的排列。7、调整联轴器间隙(直径差2mm更换胶圈)。6、矿灯定期检查、维修管理制度周检查、维修:1、矿灯加水,两周一次;如温度过高可适当缩短到十天加水一次,每台每次加水量为810毫升。2、每十天一个循环,检修充电插头旋转失灵、开关松动、漏酸、红灯、电级卡腐蚀等故障;更换已坏的零部件,紧固各部8、螺丝,保证矿灯防爆。3、定期调整一次电解液比重,调比重应在补充蒸馏水的第二天进行。4、视其温度,比重应在1.251.28 范围内。年检查、维修:检修灯架、整流器,处理绝缘;紧固各部螺钉。7、防爆设备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一、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二、防爆设备的购置:设备和五小电气都统一由机电科编制需求计划报供应科,矿供应科报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购置。矿供应科不允许采购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气设备)。三、防爆设备的检查及检修:1、新到的设备由机电科设备组验收,验收内容:设备铭牌的内容,尤其是防爆合格证编号和技术标准;煤矿安全标志;设备外观及各防爆结合面间隙检查。发现问题,自己矿能处理9、的,问题不大的,自己处理,问题较大的,逐级反映,请生产厂家解决。2、防爆设备的检修,除五小电气由机电科五小管理组检修外,所有的防爆移动设备都由机修厂检修。执行的标准是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检修工作结束,机修厂检修车间的检修人员自检,车间技术员复检,设备组负责验收的人员终检合格给予在检修工作票上签字,证明该台防爆设备符合入井使用要求。3、固定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属计划检修,由机电科供电车间按要求的计划时间进行检修。4、矿灯的检查和检修由机电科供电车间负责。5、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验收都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四、防爆电气设备的入井:使用单位在与机电科设备组办理支领手续,并核实设备检修10、卡内容和设备编号均无误后,双方在设备出厂帐上签字,确定该台设备允许入井使用。五、设备的使用和检查:设备的使用单位即设备的管理单位,按矿的管理上报包机人员,井下任何一台设备都有指定负责人具体负责。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检查由机电科电检组和矿安检科负责,检查出问题及时下票通知,并督促整改。六、处罚:井下一经发现失爆设备,追究当事人、班长、机电队长、机电技术员、机电副区(科)长、安检科或电检组相应责任区人员和主管人员责任,责任当事人接受强制学习,相关人员经济处罚30元至300元不等。8、井下配电装置检查、维修管理制度日检查、维修:1、零部件齐全。2、测量仪表完整准确。3、接地线合格,搞好设备卫生,周11、围无杂物。4、各项指示牌安放正确。5、供电系统图与实际相符,负荷分配合理,名牌、技术规格准确。6、电缆悬挂合格,设备无漏油、无淋水,摆放整齐。7、停合闸标志准确,闭锁良好。8、无人值班的配电点设备每周检查一次。9、高压开关机构每十天做人工跳闸试验一次。10、漏电继电器每天试跳一次,保证动作无误。月检查、维修:1、高压电缆接线盒有发热异常现象及时处理,每月巡视一次。2、低压设备每月一次测定。3、检查内部零部件,调整三相触头接触、开距、超行程压力。4、摇测相间绝缘,检查绝缘胶木座是否破损,重点检查漏电继电器。季检查、维修:1、对设备进行绝缘摇测。2、查看、紧固一、二次线。年检查、维修:1、高压开关12、每年进行一次测定。2、油开关油质做耐压试验。3、调整触头接触,检查压力同期。4、校验、整定继电器。9、地面配电装置检查、维修管理制度日检查、维修:1、零部件齐全紧固。2、母线、开关各部接头联接整齐,无腐蚀,接触良好,温度正常。3、瓷柱和套管无尘垢,无裂纹,无损伤,无放电痕迹,无响声,温度正常。4、油位、油色合格正常,机构灵活可靠。5、接地线牢固可靠。6、仪表整齐,指示正常。7、安全牌悬挂正确。8、无人值班配电点,每周检查一次。年检查、维修:1、绝缘油耐压试验。2、清扫母线、瓷瓶擦灰,检查接头,更换不合格零部件。3、检修传动机构。4、检查二次线。5、继电保护整定校验。6、摇测绝缘电阻。7、根据运13、行情况决定:(1)母线刷漆;(2)解体检查开关油缸;(3)检查开关触头;(4)检查接触同期、接触行程、全行程。10、矿井下局部扇风机自动切换装置、备用风机检查试跳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瓦斯管理工作,减少停电、停风及设备故障造成瓦斯超限,切实使用好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装置,备用风机能随时投入使用,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特制定矿井下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装置、备用风机检查试跳管理制度,望各使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装置(以下简称切换装置),两台风机同时运行且有两趟风筒供风的巷道,其中一台风机必须安设备用风机和自动切换装置。二、切换装置、备用风机、切换三通由生产单位安14、装,软质风筒由通风区进行搭接。三、切换装置、备用风机检查试跳每天8点班由瓦检员进行,不得随意进行试跳,被试跳设备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任何人不得随意阻拦,试跳完毕后,必须向区、矿调度汇报,并做好记录,以备查。四、试跳时,生产单位电工必须现场配合,由当班瓦检员先将主风机停止运转,备用风机在规定的延时范围内自动启动,需启动主风机时先人工停止备用风机运转,然后人工启动主风机。若连续操作二次停止主风机运转后,备用风机不能自动启动,则视为切换装置失灵,由生产单位立即进行处理。五、凡是出现切换装置失灵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8小时内修复正常,否则,停止进尺工伤,待切换装置处理好,能够正常使用后,方可恢复进尺工伤15、。当主风机因故障停止运转,备用风机自动启动后,生产单位立即处理主风机的故障,如果备用风机能满足供风要求,并实现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其单独运行时间不能超8小时,即主风机8小时内必须修(换)好。否则,不准进尺。六、新开工的掘进工作面在开工前必须经验收切换装置合格后方可开工。七、对切换装置的检查试跳,有关单位要设立专门的记录台帐,填写检查试跳时间、地点、是否完好、存在问题、处理结果及试跳人的姓名后保存备查。八、有关单位的机电副区长、分管掘进的副区长是该项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队长、掘进工作面机电副队长对管辖范围内切换装置负直接责任。九、由安检科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11、煤16、电钻综保、信号照明综保检修、维修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及信号照明综保检修内容:日检:1、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紧固。2、观察窗是否清洁,无破损。3、指示灯色是否清晰,并符合规定。4、电源盖板、危险牌是否齐全。5、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整定是否合格,动作是否灵敏。6、熔断管是否完整无损伤,固定牢靠;熔体选用是否合适。7、隔爆接合面是否有锈17、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处理。8、隔爆接合面上的螺栓是否紧固齐全,同一部位的螺栓规格是否一致。9、电缆吊挂、接地线是否合格。月检:包括日检全部项目。1、外壳、托架有无明显变形,有无严重锈蚀。2、接触器绝缘有无损伤,触头接触是否良好,消弧装置是否齐全完整,接触器吸合有无噪音。3、变压器及导线绝缘有无损伤、老化。4、摇测绝缘电阻。5、机械、电气闭锁是否齐全可靠;手柄在停电位置时,触头是否带电(触头不许带电)。12、电气试验制度一、电气试验现场应至少有两人参加,一人监护,一人操作,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同志担任。二、试验人员要熟悉本单位的电气系统图及电气设备的布置系统,用电单位若改变运转方式或负荷,应通18、知试验组做相应的调整和试验。三、在进行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对试验线路的接线查对一次,确认无误后才能试验,同时要交待清楚试验中的安全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四、井下超过三个月停止运转和移动的设备投入运行前,试验组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五、试验时,试验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不得与旁人闲谈,并随时注意异常现象发生。六、预防性的试验,要有完整的试验记录,试验结束后,整理试验记录存档,同时报局一份。七、预防性的试验,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和不合格的项目,要及时汇报分管电气的技术员和科长,共同制定措施,限期调整。八、继电保护和接地系统要在每年“五一”前试验完。九、每项试验前,要对试验仪器、仪表及接19、线方式进行校验和检查,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可靠。十、对于试验关键性的大型固定设备和入井电缆,要事先有适当的防范措施,试验中注意中间参数变化和有无异常情况。十一、精心爱护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轻拿轻放,注意搬运和使用方法,要定期校对,检查其准确度。十二、各项试验必须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执行,并做好各项试验记录,将试验情况如实上报。13、瓦斯泵检查、维修管理制度日检:1、检查各种仪表是否符合规定。2、检查各轴承温度(滑动轴承温度65,滚动轴承温度75。3、检查瓦斯泵、冷却水泵盘根漏水(或滴不成线)情况,盘根箱是否过热,减速器是否过热。4、高、低水位的水位是否跑水。5、电机、泵体、温度及声响是否正常。20、6、检查联轴器对轮销子磨损情况及皮带磨损情况。月检:1、包括日检全部内容。2、检查减速器齿轮磨损情况,更换轴承润滑油及减速器齿轮油。3、清洗水位计玻璃管。4、处理管路、阀门漏水情况。14、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一、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21条的规定。二、凡从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验收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和执行GB383683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细则。三、新购进的高压防爆开关、低爆开关、防爆电动机、防爆移动式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皮带机综保、瓦斯继电器、仪表等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电检员)对其防爆性能进21、行详细检查,合格并贴有检查合格证,设备组进行设备编号方准下井使用。四、供应科购进的防爆接线盒、防爆电铃、打点器、按钮等五小防爆电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过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方准发放使用。五、凡升井送机电科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竣工后,都必须由防爆质检员、设备管理员、供电车间主任、技术员共同对设备进行检修后的验收,合格后并贴有检查合格证方可入库,由设备组统一发放。六、新装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由本单位机电技术员提前一个月将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所需设备报机电矿长审批,然后交机电科审查和准备。七、新采(掘)工作面安装完毕(或部分安装完毕)后,必须不少于开工前三天通知矿长(22、科长),然后由机电矿长(科长)组织有关技人员对设备进行详细验收,验收中尤其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保护装置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八、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入井、安装、检修、维护和详细工作记录。九、每台、每套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设备组必须有每一设备的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的设备台帐。十、凡防爆电气设备,因检修、安装、使用不当、不合格而造成的失爆,按矿有关文件进行处理。十一、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做好开机、运转前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失爆应立即停止运转。十二、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井23、口把钩工有权拒绝入井使用。15、高低压电缆管理制度一、高压电缆管理制度1、制定试验工作计划及技术措施:(1)制定试验日期、班点、时间(试验起止时间);(2)需要停电所影响的地区和设备;(3)参加工作人员及施工负责人;(4)填写停电工作票;(5)该条电缆上一次试验记录;(6)被试验电缆如一旦击穿的补救方法等。2、制定年度预防性试验安全措施:(1)试验工作计划、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2)确保试验场所工作人员安全的安全措施;(3)防范电火花引燃瓦斯事故的措施。3、试验资料的总结:(1)试验记录的整理;(2)历年试验结果的比较;(3)试验资料归档。4、不合格电缆的处理:(1)试验发现不合格的电缆,不应24、投入运行,应及时处理;(2)查找故障点;(3)重新试验合格。二、电缆事故分析制度1、电缆事故登记卡片:(1)事故发生地点、时间;(2)事故类别;(3)事故发生的原因;(4)参加处理的人员及处理的办法。2、事故分析后报告:(1)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及类别;(2)事故发生的原因;(3)事故处理的时间及影响的产量或进尺;(4)措施及防范办法。三、电缆挂牌制度,按下列部位悬挂电缆标志牌1、井下每条电缆间隔50米处。2、主要运输大巷交叉点,即电缆分支处。3、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的高压电缆进线和出线,其电缆标志牌应注明: (1)电缆规格、型号;(2)电缆长度、用途;(3)维护人。四、低压电缆管理制度1、电缆的25、统一编号制度。2、负荷增减的审批制度。3、电缆的领取、回收制度。4、电缆的检修、试验制度。5、电缆的检查、验收制度。16、电气设备巡视检查制度一、熟悉本变电所各类电气设备1、熟悉各类电气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结构性能。2、掌握主要电气设备铭牌规范、主要技术参数。3、了解设备定级状况和尚存的设备缺陷。二、执行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对高压设备的巡视有下列规定:1、经企业领导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员和非值班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2、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26、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当接触设备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4、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5、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配电值班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专供紧急时用,一把专供值班员使用,其它可以借给许可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和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必须登记签名,当日交回。三、按照规定的巡视检查路线进行巡视检查每个变电所都应研究并绘制一幅设备巡视检查路线图,报上级技术部门批准后实施。在设备现场巡查路径上应有明显的前进箭头标记。值班员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进行巡查,可以避免重复或漏巡。四、设备巡视检查要做到认真、仔细、负责,要以27、主人翁的态度严肃认真做好工作。依次巡视检查每台设备每个部位,对于重要设备、关键部位的巡查要一丝不苟,发现设备缺陷及时做好记录,重要缺陷及时报上级处理。巡查中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故,要沉着、冷静、果断采取应急措施。五、设备巡查时间的规定1、交接班巡查在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应各派一名人员对一、二次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查。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待运行方式、设备修试情况、接地线装拆情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缺陷情况等。2、正常巡查:值班人员每日至少巡查4次,可在每日10时、15时、19时、22时进行。3、所长(班长)的例行巡查:变电所所长(班长)每天应巡查一次。4、夜巡:每周应闭灯巡查一次,巡查人员应携带手28、电筒,主要观察一、二次设备的接头连接处、引线及端子是否接触不良,有无打火、发热、发红,对满负荷或超负荷的出线和设备,更要通过夜巡发现问题。5、特殊巡查:遇有下列任一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1)气象条件恶劣的雷电、暴雨、大风、浓雾、冰雪、高温等天气时。(2)出线和设备在高峰负荷或过负荷时。(3)设备一般缺陷有发展但又不能消除,需要不断监视时。(4)新投入、修试后投入运行设备需监视者。(5)法定节日确保用电时。17、变压器检查、维修制度日检:1、零部件齐全,紧固。2、高低压线路合格。3、瓷瓶清洁无裂纹,无闪络,无发热现象。4、油位、油色、油温适当、正常,变压器响声正常。5、外壳无变形。6、接地装置牢29、固可靠。7、栅栏是否合格,有无不安全因素。8、无人值班地点,每周检查一次。季检:1、井下变压器为月检。2、包括日检全部项目。3、紧固螺丝,检查接线柱。4、停电检查高低压绝缘状况,接地电阻测定。5、变压器绝缘电阻半年测定一次:(1)油质耐压试验;(2)接地电阻摇测;(3)测定绝缘电阻及吸收比;(4)泄漏电流测定;(5)直流电阻测定。6、根据变压器试验测定结果及运行状况确定大修时间:(1)进行抽芯检查;(2)清理油箱,装入合格的绝缘油;(3)对分接开关等零部件进行检修。18、锅炉设备检查、维修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对锅炉受压容器使用规定,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使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免受损失,按有关上级管理部30、门要求,对锅炉这种重点设备作以下管理制度:一、锅炉安全规章制度1、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2、司炉工岗位责任制;3、锅炉设备保养制度;4、交接班制度;5、清洁卫生保卫制度;6、锅炉巡回检查制度;7、锅炉管理人员职责;8、事故分析制度;9、三大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试验制。二、对锅炉三大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时间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决不允许超期使用。1、压力表,按规定期限使用半年后,送交有资格证的校表单位进行校验;2、安全阀,按规定使用一年后送交有资格证单位校定压力合格后使用;3、水位表,要求每班司炉人员必须在接班后进行冲洗,并作记录。四、司炉操作人员,定期对三大安全部件的试验措施,防止失灵,造成锅炉运行安31、全隐患,具体要求是:1、压力表,每周进行一次冲洗,如有异常,指针指示恢复不到位,立即更换,严禁使用未经校验的表;2、安全阀,要求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跳,半月进行一次气动起跳,以保证安全阀灵活不失灵。这项工作由车间主任现场监督执行,并作详细记录。3、水位表冲洗,要求每班交接班时按标准进行冲洗水位表,由双方司炉长监督操作。五、排污,要求司炉工每班根据水质化验员提供的水质情况进行排污 。如水质正常,24小时排污一次。六、软化水要求,水质化验员每班必须按规定提供不超标的合格软化水,并每班八小时内,做两次炉水取样化验,根据化验结果,安排司炉人进行排污。七、锅炉维修保养半年做一次中修,一年进行大修,具体检修32、内容:1、对锅炉本体锅筒内结垢情况,烟火管烟垢清除;2、以燃烧系统部份,前、后拱,两侧炉墙、炉排等方面进行检查检修;3、对三大安全部件及各阀门、接头处等方面按锅炉质量标准进行检查检修;4、对锅炉风道部份,辅机部份,进行检修;5、对停下来不用的炉,定期检查干法保养情况。19、胶带运输机保护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各种保护必须抱机到人,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2、每班司机交班后必须对煤位保护、跑偏保护、拉线保护、纵撕保护试验一次,保证灵敏可靠,发现以上保护不正常,严禁开皮带,立即汇报处理,并作好记录。3、对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装置、每星期由维护工试验一次,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并作好记录。4、各33、种保护每月检修设备时必须全部检查检修一遍,确保必须灵敏可靠。5、发现一次不认真做试验负激励责任人50元、维护工由于责任未到位造成保护不灵敏可靠负激励责任人50元,造成事故的根据情况分析处理。二、斜巷提升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检查、维护管理制度:1、斜巷提升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灵敏可靠。2、每班提升前必须有专人负责对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不灵敏可靠严禁提升,并立即汇报处理。3、维护工每天必须对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不灵敏可靠,严禁提升并立即汇报处理,并作好记录。4、每月必须对防跑车34、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全部检查检修一遍,确保必须灵敏可靠。5、对自动挡车栏每星期必须试验一次,保证抓捕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6、对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不进行认真检查,或者不灵敏可靠仍然进行提升的负激励责任人50元,自动挡车栏不按规定试验的负激励责任人100元,检修不认真负责造成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不灵敏可靠的负激励责任人100元,造成事故的根据情况分析处理。20、斜巷提升连接器检查、试验管理制度1、对全矿的斜巷提升连接器(包括提升插销,提升三环链)由井运区统一进货,统一试验,统一发放。2、使用斜巷提升连接器,必须是经机电公司检验合格并有合格证,井运区方可统一编号后发放。3、斜巷提35、升连接器发放后对其规格型号、编号、使用单位、使用地点、投用时间,预计收回时间,井运区必须建立专门台帐进行管理。4、对达到使用期限的斜巷提升连接器必须收回重新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使用时间超过5年的强制报废。5、对使用期限内的斜巷提升连接器,也必须检查有人进行外观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更换。6、使用不合格斜巷提升连接器进行提升的,根据矿有关文件规定将的责任人开除矿籍处理。21、架空乘人装置保护检查、维护管理制度1、各种保护必须抱机到人,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2、每班司机交班后必须对越位保护、急停闭锁保护、拉线保护试验一次,保证灵敏可靠,发现以上保护不正常,严禁开架空乘人装置,立即汇报处理,并作好记录36、。3、对速度保护、松闸保护、每星期由维护工试验一次,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并作好记录。4、各种保护每月检修设备时必须全部检查检修一遍,确保必须灵敏可靠。5、发现一次不认真做试验负激励责任人50元、维护工由于责任未到位造成保护不灵敏可靠负激励责任人50元,造成事故的根据情况分析处理。22、机车行车保护检查、维护管理制度:1、机车行车保护(包括:逆变电源、红尾灯、弯道信号、司控道岔,语音报警信号)必须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灵敏可靠。2、每班机车司机接班后对自己机车经过范围内的机车行车保护全部检查一遍,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3、机车司机在拉煤前必须对红尾灯进行检查,发现亮度不够的立即更换。4、维护37、工每天必须对机车行车保护进行检查,不灵敏可靠,严禁提升并立即汇报处理。4、每月必须对机车行车保护全部检查检修一遍,确保必须灵敏可靠。5、对机车行车保护不进行认真检查,或者不灵敏可靠不进行汇报处理的负激励责任人50元,机车司机对红尾灯,亮度不够未立即更换的负激励责任人50元。检修不认真负责造成机车行车保护不灵敏可靠的负激励责任人100元,造成事故的根据情况分析处理。23、机车运输安全装置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机车运输安全器材(包括:闸、灯、警铃、撒砂装置、连接装置)必须包机到人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必须灵敏可靠。2、每班机车出库前机车司机和机车小修人员必须对闸、灯、警铃、撒砂装置、连接装置,以38、及防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以上部分出现问题,机车严禁出库,并立即进行处理,处理好后方可出库运行。3、机车在运行过程机车司机也必须对闸、灯、警铃、撒砂装置、连接装置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闸必须随时检查调整保证闸的间隙符合要求,对出现问题不能在现场处理的,必须立即入库处理。4、机车的制动距离每年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5、每年必须组织一次机车年审,对不合格的司机和机车严禁运行。24、入井轨道绝缘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我矿入井的轨道必须按规定安设绝缘道夹板,并且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绝缘良好。2、安设的绝缘道夹板每天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处理。3、安设绝缘道夹板处的浮货必须随时清理39、干净,并且下方表现是空的,不允许有其他杂物。4、每年必须由电气试验组对绝缘道夹板绝缘测试一遍保证必须合格,如出现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整改完后重新测试一遍,直到合格为止。25、放煤嘴电液推杆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电液推杆指控制煤仓的电液推杆(包括:002、003、1660外车场、1400南大巷给煤机用电液推杆),必须包机到人,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必须灵敏可靠。2、每班给煤机司机接班后必须对电液推杆检查,并试运行一次,观察电液推杆是否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处理,处理好后方可放煤。3、当给煤机司机发现电液推杆不灵敏可靠时严禁放煤,立即汇报处理,处理好后方可放煤。4、维护工每星期必须对电液40、推杆以及配套的开关电缆检查检修一遍。5、对电气绝缘每月必须摇测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对电液推杆使用的油质、油量必须经常检查随时进行更换和补充。因为油质、油量问题造成电液推杆不能正常使用的负激励责任人100元。7、对电液推杆的密封件必须经常检查随时进行处理,确保密封良好,不泄压,不漏液。26、井下消防器材检查使用管理制度1、必须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1)胶带输送机道机头、机尾各2只灭火器,机头0、2m3干砂,机道必须有消防水管每50米出一个阀门、三通并且机头有一根25m长以上软管。2)充电硐室必须4只灭火器,0、2m3干砂,和一根10m以上长软管。2、必须根据各岗位的情况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41、必须让岗位人员了解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灭火器材的存放情况。3、各点灭火器、灭火砂,软管,不准擅自移动、揶用。4、各岗位人员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消防器材的个数、铅封、喷管、是否完好并擦拭干净。5、在没有发生火灾前,如人为损坏灭火器的铅封、销子、喷管、外壳和灭火砂等,必须追究当班责司机责任。6、如果发生火灾时,使用灭火器完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区根据情况立即补充。27、瓦斯监测装置安装、维护、调试、回收管理制度1、监测队在接到断电方案后,应立即在地面做好安装、设备的检修和通电24小时的运行工作,经过验收,证明仪器性能可靠,符合有关技术参数要求后,做好记录,方可入井。2、监测装置的安装、数量42、位置、种类等必须按照断电方案进行安设。3、电缆及设备的安设,必须严格按标准吊挂,富余电缆严禁乱扔乱挂,必须按标准盘挂好。4、安装完毕后,经通电试运行,并仔细检查监测装置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安装人员升井后,做好记录。5、监测装置维护按采区划片负责包干管理,设备落实到人,并实行挂牌管理。6、每天由负责各头的监测人员与采区电工一起对监测装置进行联锁断电试验一次,发现不联锁或不断电立即让电工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准生产。7、各片区各头监测人员,每天必须对所管区内的监测装置进行认真详细检查维护。确保监测探头数据显示准确,灵敏可靠,联锁范围正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升43、井后,对有问题的要填写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8、对井下修复或处理不了的装置,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处理好。9、井下需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及电缆,由施工单位班组长安排人员移动并吊挂好。10各片头监测人员,每天必须在井下用电话汇报区调度,否则追究责任。11,调试人员必须在一旬以内,对井下所有的安全装置进行一次调试;在调试时,严格按传感器的要求用标准气样进行调试。升井后,填写好调试记录。12井下使用的监测设备达到半年,必须升井检修一次。13井下使用的仪器上必须经常擦拭,保持外壳整洁。14监测装置的回收(含电缆),必须在接到回收通知后2天内回收完毕。28、便携式瓦检器检查、使用管理制度1、放炮员、流动电钳工及44、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入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器。2、仪器必须凭牌支领,专人专用,严禁仪器转借他人或私自保存,下班后,必须立即交发放室。3、严禁在井下拆卸仪器零件,若发现私自拆卸调试者,一律交矿安检部门处理。4、仪器支领牌丢失,使用者应立即同发放室取得联系,以免仪器丢失。5、使用者必须爱护仪器,不得摔打拆卸,将仪器丢失损坏者,除按价赔偿外给予50元罚款。6、通风区发放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不合格仪器一律不得发放。7、值班人员对交回的仪器,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损坏者,扣压使用者支领牌,并追究责任。29、防突仪的检查、维护、使用与管理制度1、防突仪由通风区统一保管,并建立台45、帐。2、防突仪必须经常保持完好清洁,并定期进行充电。3、在领取防突仪下井前,必须先对防突仪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仪器外观是否完好,充电是否欠压,调零是否准确,预置数据是否正确等。4、防突仪的使用,必须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5、在使用仪器过程式中,要轻拿轻放,以防摔坏仪器,严禁在井下拆开仪器。6、在预测预报过程中,测出有突出危险时,必须停止工作面掘进,并汇报通风区长和矿总工程师,由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处理。7、防突仪使用完后,要对其表面灰尘等进行擦拭干净后放好。8、防突仪出现故障或损坏,必须送有关厂家检修,不得私自拆开仪器自行检修。30、光学瓦检器、瓦检器校正仪的保管、维修、检查制度46、1、瓦检器、瓦斯校正仪由瓦检器房统一保管,瓦检器的维修、检定工作,由持有合格证的人员负责。2、瓦检器发放人员,严禁发放不合格的仪器。3、瓦检器发放人员,对瓦检员交回的瓦检器具要认真检查,发现损坏者,要认真组织分析原因,并对责任者进行罚款处理。4、对当班交回的瓦检器,要逐个进行擦拭和检查,发现仪器有问题时,应立即交修理人员进行修理。5、修理人员对升井的仪器,必须及时进行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仪器要及时进行修理和检定。每年对所使用的瓦检器,至少检定2次,确保仪器的准确性。6、瓦检器维修,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维修,检定后的瓦检器光谱清晰、显数准确、不少件、不漏气、药品符合要求、瓦检器的读数必47、须在允许误差之内。31、测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1、测风仪表由通风区技术室统一管理,测风员对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认真保护和爱护,不得人为损坏,对损坏的仪器、仪表要组织分析原因,对故意损坏或丢失者,给予罚款或赔偿处理。2、仪表升井后,必须交给队长放在办公室统一保管,严禁放在更衣箱或宿舍内保管。3、使用的仪表必须按规定6个月送公司校正一次,确保仪表的准确性,严禁使用未经校正的仪表。4、对使用的仪表维修、校正等要逐个建卡登记。32、测尘仪器的使用、保管、检查制度1、测尘仪器、仪表由测尘室统一保管使用。2、使用时要认真爱护和保护,防止仪器损坏。3、对使用的仪器、仪表按规定每半年送有关部门检定一次。4、48、测尘仪器、仪表要建立帐卡,维修检定要逐个登记。33、其它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1、其它仪器、仪表如:倾斜式、补偿式微压计、干湿温度计等均由技术室统一保管。2、按规定对仪器仪表进行送检。3、对各种仪器仪表要逐个建立台帐,做好检定登记记录。34、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一、局部通风机不得失爆,局部通风机的运送、安装由使用单位负责,通风区负责指导,局部通风机必须上吊或上架,离地高度不少于0.3米,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在进风流中,距开口不得少于10米,并保证有足够的吸风量,不得出现循环风。二、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供电,。并与供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实行“两闭锁”。通风区八点班瓦检员每天对风电闭锁进行一次试跳。49、如不闭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处理,并向区调度汇报,只有“风电闭锁”与“瓦斯电闭锁”处理好后方可恢复工作。三、5.5KV以上局扇还必须安装消音器,并保证高压部位不漏风。由使用单位负责消音器的安装、回收和维护工作。四、局部通风机必须挂牌管理,局部通风机的停开由本头瓦检员负责,生产单位应保证局部通风机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停开,否则由矿安检部门追究责任。五、必须在局扇吸风侧35m安装瓦斯监测报警断电装置,保证进风流瓦斯达到0.5%时切断风机电源。35、防灭火管理制度1、井下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在胶带输送机的巷道中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50、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2、井下皮带的消防水管及所需的三通和阀门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使用和日常维护,通风区必须保证水管内经常有水。3、井口通风机房和瓦斯泵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明火和用火炉取暖。4、严格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蒂和引火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从事井下工作。5、井下硐室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井下机电硐室内严禁使用灯泡和使用非防爆电炉。6、井下和井口通风机房、瓦斯泵房内必须烧焊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第206条及井下烧焊瓦斯管理制度的规定51、。7、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胶带输送机或液力藕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8、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并报公司审批。每年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组织职工学习,让每个入井职工都有熟悉一般灾害的防范措施和避灾路线。9、井筒、平硐、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同井下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硐室、主要巷道内的胶带输送机的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10井下使用的电缆、皮带必须阻燃,风筒、塑料管等到必须抗静电和阻燃,否则严52、禁入 井。11硐室必须装设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的交通;铁门上应装设有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风。装有铁门的硐室,门内可装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关闭。12对报废或不再使用的机电硐室,机电科应及时回收设备和各种设施,由通风区负责对硐室封闭。13每季度由矿长组织救护队、消防队、通风区和有关部门,对机电硐室的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4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齐全,绝缘用具齐全,图纸资料齐全;坚持使53、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15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保证完好,严禁失爆,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等。16井下放炮必须正向装药,正向起爆,炮眼深度不得小于0.6M,坚持按规定使用水炮泥和炮泥。采面上出口往下20米放炮,炮泥必须封填至炮眼口,做到一次装药,一次起爆。放炮时,严禁放炮母线有明接头,严禁使用放炮器以外的其他工具进行放炮,严禁放糊炮和利用残眼装药放炮,并严格联锁箱放炮制度。17开采有自然发火煤层时,必须严格按矿井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18.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54、,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19、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20、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立即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值班人员在矿长或总工程师未到达之前,应立即会同矿山救护队长、通风区长和机电科长等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灭火工作。21、井下火灾在采用直接灭火无效时,必须及时封闭火区。36、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由生产单位负责对所辖区域的防灭尘系统进行安装、维护,并与通风区共55、同使用该系统。2、严格按防尘洒水管路系统方案安装管路。3、管路的安装必须符合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管路吊挂牢固,铺设平直,接头、阀门严密不漏水,不拐死弯。4、灭尘管路必须经常畅通,供水正常,并且供水地点管路安装距离要最近,阻力最小。5、所有采掘工作面、溜煤眼、翻笼、转载点、装载点及运输的重载系统、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和中间输送机巷、石门等都必须安装防尘洒水管路。6、采煤工作面上下巷、掘进巷道管路每隔米设一个三通和阀门;主要运输巷道、采区回风石门每隔米设一个三通和阀门;其它巷道每隔米设一个三通和阀门。7、所有皮带运输巷的灭尘管路每隔米设一个三通和阀门,皮带机头、机尾附近米以内必须设置三通和阀56、门及消防喷雾装置。8、采煤工作面的管路距上下巷道的安全出口不得大于米,掘进工作面的管路距迎头不得大于米,并随工作面的掘进而延伸。9、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装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喷头距转载点、装载点的高度必须保证在mm,并且雾化好,灵敏可靠。10、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下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井都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巷道全断面;采煤工作面净化水幕的安设地点距安全出口(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得大于米。11、掘进工作面迎头所用的移动喷雾装置由生产单位负责安装,并正常使用(放炮时,必须对迎头煤壁进行喷雾)。12、供水管路的管径和强度,应能满足采区负载的水质和水量。13、水幕、喷雾洒水的喷嘴的57、主要部件,应是铜质等防锈材料制做。14、采煤工作面管路安装,必须在回采前三天安装完毕;回采前一天将各运输转载点设施完善并试水,确保位置合理,装置灵敏可靠。安装完毕后,由矿调度室、安检科、施工单位、通风区等到进行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使用、管理。确保管路正常供水。15、采掘工作面防灭尘管路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巡视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6、主管路系统每天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汇报,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17、采面管路回收,应根据采面推进情况回收,不得超前和滞后。采面回采结束,必须及时回收管路。18、其它管路回收,应在矿规定时间内完成。19、不论是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损坏防尘管58、路,造成跑水,都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但人为因素损坏或盗窃管路影响井下供水的,必须由矿安检部门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开除矿籍。20、隔爆水槽由通风区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安装、注水,保证水量充足;有条件的地点安设自动喷雾设施;同时负责采煤工作面的煤体注水工作,有条件的,采用动压注水。21、采区必须配合通风区建立“矿井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图”,每月对系统图进行一次补充完善。22、技术室每季必须绘制“矿井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图”,报公司和分送有关单位。37、井下局部通风机停送电制度1、当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因检修、停电、设备故障等停转,必须做到如下事项:2、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3、跟班电工将联锁开关59、打到零位并锁好。并负责将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切断,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锁好。4、现场安检员、班组长协助瓦检员将人员撤到全风压进风巷道中。5、人员撤出后,瓦检员及时将局部通风机开关打到零位锁好,并在掘进工作面开口边设置栅栏,揭示“无风严禁入内”警标。6、上述工作结束,瓦检员及时将情况汇报通风调度。7、当局部通风机有电后,瓦检员必须及时进行瓦斯检查,只有当停风区域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地点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供风。供风正常,经现场瓦检员同意,跟班电工方可送电恢复生产。若停风区域中瓦斯浓度超过1%,但不超过3%,由瓦检员负责排60、放;瓦斯浓度超过3%,必须由救护队排放(救护队未到现场前,由瓦检员将排放瓦斯所用三通打开,并用绳索将供风筒捆紧)。8、救护队在排完瓦斯后,将掘进工作面移交现场瓦检员管理,经瓦检员同意,跟班电工方可送电,恢复生产。38、系统停电管理制度1、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转,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做到如下事项:1)、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2)、跟班电工将采掘工作面联锁开关打到零位锁好。并负责将巷道内所有非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切断,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锁好。3)、现场班组长、安检员,协助瓦检员将人员撤到进风巷道中。4)、人员撤出后,对进入工作地点的巷道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分管掘进工作面的瓦检员还必须将局部61、通风机开关打到零位锁好。5)、上述工作结束,瓦检员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2、主要通风机停转后,受停风影响的井下泵房、变电所等地点都必须将开关打到零位锁好。3、井下停风后,瓦检员必须随时与通风调度保持联系,以便执行矿总工程师下达的指令。4、井下负压巷道恢复通风后,若停风时间不超过10分钟,地面变电所可以直接向中央泵房、中央变电所、各采区变电所送电。否则,必须经瓦检员进行瓦斯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汇报通风调度,通风调度通知矿调度,由矿调度通知机电科送电。5、井下负压巷道恢复通风后,分管采掘工作面的瓦检员,要及时对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确认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62、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5%,汇报通风调度,通风调度汇报矿调度,矿调度再通知机电科调度向采掘工作面分路开关送电;采面经现场瓦检员同意,跟班电工方可送电恢复生产。掘进工作面若瓦斯浓度不超过1%,瓦检员必须及时启动风机供风,供风正常,经瓦检员同意跟班电工方可送电恢复生产。若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但不超过3%,由瓦检员按措施进行排放,若瓦斯浓度超过3%,则必须由救护队负责排放(救护队未到现场前,由瓦检员将排放三通打开,并用绳索将供风筒捆紧)。6、救护队排完掘进工作面瓦斯后,移交瓦检员管理,经瓦检员同意,跟班电工方可送电恢复生产。39、瓦斯超限停送电管理制度1、当采掘工作面的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63、时,必须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中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2、当采掘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切断采掘工作面一切电器设备电源。3、采掘工作面局部瓦斯超限或电动机开关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时,附近20米范围内的电器设备必须断电。4、当采掘工作面存在串联风时,串联风流中瓦斯浓度达0.5%时,必须切断被串联工作面中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5、出现瓦斯超限需断电的地点,由跟班电工实施断电工作,若跟班电工不在场,瓦检员必须及时汇报通风调度,通风调度再汇报调度,由矿调度通知机电科调度,由变电所实施断电。6、凡因瓦期浓度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串联风流中064、.5%)以下,方可人工送电。40、通风设施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通风设施由通风区负责组织施工、生产单位使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和回收等由所辖通风队负责。2、在通风设施设置前一个星期,由通风区技术室负责编制通风设施的设计,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设计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类别、设置位置、数量、规格及质量要求等。(1)、类型:根据通风系统需要及有关要求确定设施类型:永久或临时风门、密闭、调节风墙等。(2)、设置位置:通风设施必须是设在巷道内的合理地段,以保证有效控制、分配风量。若通风设施位置不合理,造成瓦斯超限、通风系统不稳定时,追究通风区技术主管的责任。(3)、数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设施用途确定,但65、风门不得少于两道。(4)、规格:风门根据经过其间的物体大小确定其长、宽、高尺寸,但每道风门不得少于道,其间距不得小于5米,主要进回风巷道之间需设风门时,必须设两道永久性联锁风门,并设置反扇,防止反风时风流短路;永久设施根据其用途确定其厚度,但不得少于500厚。(5)、质量要求:以质量标准化的要求为准,有特殊要求的根据现场实际而定。3、通风设施的设置和拆除,必须经矿总工程师、通风区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通风设施会改变两个及两个以上采区通风系统的,必须报专门措施,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实施。4、通风设施施工时,由所辖片区的通风队长担任施工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并负责质量、安全等工作若出现施工66、质量问题时,由该队长负责整改或重新施工,并自负所需工料费用。5、通风区成立质量验收小组,组长由生产副区长担任,成员:技术副区长、通风队长及技术员。6、每一处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由质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施工。7、若通风设施在服务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则由质量验收小组组长承担责任,并追究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的责任。 8、施 工永久通风设施时,必须用砖或料石构筑,不能用其它材料代替。否则,追究通风队长责任。施工时,必须在巷道帮、顶、底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300mm,施工时,无虚体、空洞、瞎缝、重缝等,并对墙体进行勾缝,抹裙边的宽度不得小于100mm等;水泥沙浆按规定配比。67、 施工临时设施四周掏槽深度不小于200mm,并与巷道周边接触严密。临时木板密闭及风门应采用鱼鳞搭接,密闭面要用水泥沙浆抹面或勾缝,门扇平整不漏风,通车风门必须设底坎、挡风帘。9、投入使用的通风设施必须挂管理牌板,牌板内容包括:设施编号、性质(永久、临时)、地点、施工负责人(管理人)、施工日期、质量验收人、验收日期(竣工日期)、检查日期、完好情况,若无管理牌板或管理版板内容不健全时,由生产副区长负责。10、若人为损坏则对责任者给予处罚,未能查出责任者,由所辖区域生产单位照价赔偿。11、所有通风设施在施工完毕后,必须及时健全和完善台帐记录,内容包括:设计说明及要求、设施编号、性质、地点、施工负责人68、施工日期、质量验收人、验收日期等,并将该台帐送交安检科存档,若该设施在其服务期限内出现质量、损坏等问题时,由安检科组织分析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12、生产单位运大件需要过风门时,必须先与通风区取得联系,经通风区同意后方可进行;过风门时,通风区派木工到现场撤除风门,撤一道过一道,过完后立即恢复风门;严禁施工单位擅自撤除风门和运料撞风门,否则,由安检部门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开除矿籍。13、井下通风设施无论自然因素(如巷压等)或人为因素(如矿车撞坏风门等)造成损坏,通风区都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对于人为损坏的,由施工单位赔偿,情节严重的,报矿处罚。14、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由巷道通至采空区的风眼,必须69、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予以封闭。回采结束后,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必须在所有同采空区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全部封闭采空区。15、在封闭采空区及废巷以前,将密闭以里可能产生摩擦火花的支护替换掉,将金属物件拿出;密闭墙严密不漏风,密闭墙设观测孔,需要进行瓦斯抽放的,在其上部设瓦斯抽放管,抽放管路带阀门和联接装置。对密闭以里的设反水池。16、在6个月内暂不用的盲巷,可以用临时密闭将其封闭,但在密闭前必须将进入其巷道的电源切断,所有导电体除瓦斯抽放管外,在密闭前后5米全部拿掉,将其与外部隔离,瓦斯管在密闭前设绝缘隔离。17、密闭离全负压通风巷道的距离不得超过6米,否则必须制定防止密闭前瓦斯积聚措施和瓦斯检70、查办法。密闭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及检查牌板,内容包括:巷道名称、一氧化碳及瓦斯浓度、温度、检查人姓名和检查日期。除检查人员外,其它人员严禁进入栅栏以里;密闭前5米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东西;巷道支护完好无积水淤泥。18、在进风与回风相遇地点,必须设置(或构筑)风桥,构成立体交叉风路。19、各采掘工作面瓦检员,每班必须对所辖范围内的通风设施负责检查,发现损坏、丢失等立即向区调度进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0、通风区长、副区长、技术员要定期对系统内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21、所辖通风队每天安排专人对系统内通风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区调度,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41、火工品管理制71、度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我矿的火工品,杜绝爆破物品的流失,特制定本细则。2、药库工作人员必须是经矿政审并经专门培训合格者担任,持证上岗。否则不得从事火工品管理工作。第一章 爆破材料的装卸、运输1、派往提运爆破器材的采购员、武装押运员、驾驶员,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爆破规程,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接触爆破物品,否则对有关人员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2、运输爆破器材的汽车由分管矿长负责安排;必须是性能良好的专用车辆,车箱底必须垫橡胶板,对排气管要进行改造,杜绝火星进入车箱内;车72、箱不得用栏杆加高,并必须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红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标志危险的信号灯;长途运输时,必须用封闭式后开门专用棚车。否则严禁装运爆破器材,违者开除矿籍。3、炸药、雷管严禁同车装载,炸药包箱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小于四层;雷管箱不得侧放、倒放和堆码二层以上,并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装车完毕后,应用帆布覆盖并捆紧后方准行车。4、严禁用煤气车、拖拉机、翻斗车、三轮车、自行车、拖车运输爆破器材,严禁超载运输。5、运输爆破器材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公路上运输,时速不能超过30公里;通过集镇村寨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运输雷管、炸药的车辆与其它车辆不能尾随而行,至少要有30米以上的距离。6、73、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得装载其它任何货物,严禁乘坐其它人员,严禁在车箱内吸烟;违者开除矿籍。7、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在途中停歇时,要在远离集市、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车辆附近吸烟和用火。违者罚款100500元。8、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行驶时,押运人员要带上袖标,持枪坐在车箱内,随时注意周围的情况,严禁在车箱内抽烟、睡觉,违反上述规定者,罚款200元。9、爆破器材到达矿药库后,必须立即组织卸车,卸车工作必须在白天进行,卸车只能由药库工作人员进行,押运人员负责警戒,严禁其它人员进行卸车现场。雷管、炸药不能在同一地点同时装卸。当天运送的雷管、炸药必须当天装卸完毕。10、炸药运输装74、卸过程中,严禁猛烈碰撞、抛掷、翻倒或坠落,必须做到轻拿轻放。11、由平峒药库向斜井药库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每次向斜井药库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由通风调度向矿调度汇报,否则,有关单位有权拒绝运送爆破材料。2)、由矿调度负责与井运和机电调度联系往下运送爆破材料的时间,然后通知通风区什么时间内在平峒装爆破材料,通风区装好后汇报矿调度;再由矿调度通知通风区爆破材料出库时间。3)、必须由药库装卸工将爆破材料搬到专用矿车内(矿车内垫有木板、胶皮,上加盖),运到工业广场的指定位置,押运人员要负责警戒,严禁其他人员进入现场。炸药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高度的2/3;电雷管只准堆放一层。爆破材料箱75、必须用纸壳等固定住,运送时不得滑动、挤压、碰撞;否则不准运送爆破材料。4)、药库人员装好爆破材料后向调度汇报情况装多少药、多少管及装卸人员姓名,之后待命。若出现爆破材料运到工业广场30分钟后,仍不能往井下运送的情况时,必须向通风区和矿调度汇报,由矿调度通知公安科派人员看守,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5)、运到斜井药库后,由斜井药库的接收人员向区调度汇报接收情况。若数目不符时,必须及时将装卸人员留住,并向矿调度汇报,仔细检查;查出责任者后,开除矿籍,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6)、运送爆破材料的车辆,必须写有“危险”字样的标记,押运人员要带上袖标。7)、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运送。运送前,必须事先通76、知绞车司机和井下把钩工,另外还要有一名押运人员提前下到斜井车场的安全地点等候;放车时,运送炸药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运送电雷管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司机在起动和停止绞车时不得使车辆发生震动。8)、装有爆破材料的矿车到达下车场后,再由机车运往斜井炸药库。机车运送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a.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送;如果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炸药和电雷管的车辆之间、装炸药和电雷管的车辆同机车之间,都必须用空车隔开,空车总长度不得小于3M。b.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大于2M/S。c.除跟车、护送和装卸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乘车或运送其它物品、工具等。跟车、护送、装卸人员都必须坐在尾车77、内。违者罚款100元。9)、机车将装有爆破材料的矿车运送到炸药库外的指定位置后,由装卸工将炸药运进炸药库放好,交炸药库管理人员管理。10)、在运送的整个过程中,必须由经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否则对有关人员罚款100元。第二章 爆破材料的储存、保管1、凡新进炸药、雷管,只准存放在药库内,并清点、入帐,其它地点严禁储存;否则对分管区长、药库队长各罚款100元。2、药库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炸药、雷管储存、保管过程中要加强通风管理,严格检查,防止受潮、变质、自燃、自爆或被盗。并应按爆破器材生产日期及进库秩序先后发放,坚持先入后出的原则。若发生自燃、自爆时,必须立即向公安科汇报,78、并协助调查。3、各库房储存的炸药,雷管数量不得超过规定数量;炸药、雷管必须分别储存在指定地点,库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箱与墙、箱与箱之间的距离要符合规定,码放整齐。4、药库要严格门卫制度,严格进门登记手续,严禁在库区周围吸烟,严禁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严禁在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违者罚款50元;库内照明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5、药库必须建立完善的领、退手续,建立入库验收检查和登记制度,进库储存量与发放量要做到手续齐全,帐物相符,帐目清楚。否则,追究药库队长及有关人员的责任。6、药库必须备足合格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库内要注意防潮、防水工作,水沟要79、经常清理,确保畅通,雨季加强平峒药库的防洪工作,值班人员要随时观察水情,发现洪水危及药库安全时,要及时上挡水墙板,并及时向区调度汇报情况。7、库内要严防鼠类活动,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进行灭鼠。8、爆破器材进出库,要严格手续,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验收,发现问题要采取积极措施并汇报有关领导。否则,有关人员开除矿籍,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9、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按有关规定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予以销毁,严禁私拿私分,擅自处理,违者开除矿籍,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章 电雷管的导通、搓码编号1、电雷管的导通、搓码编号工作必须由责任心强,经过政审80、合格和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否则不能从事上述工作。2、导通和编号工作要分开,不得在同室进行;发放的雷管必须搓码编号,编号必须清楚,并做好记录,(雷管编号必须与每个炮工的放炮证编号相符)。否则不准发放。3、使用搓码机搓码编号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了解工作原理,掌握调试要求及日常维护,并持证上岗。2)、搓码机工作前应调试、验证码平面是否低于滑块平面0.020.03MM,否则必须进行字码平面的修整。3)、采用同批号或同厂家的空雷管调试,首先应将压力调节器上的螺杆旋进顶至死点,然后均匀地将螺杆向外旋松,三次即可。4)、工作室应设有防静电设施,搓码机及防护板应安装在导静电81、胶板上。5)、操作人员应穿戴棉制工作服和手套操作。工作室内不允许贮存无关物品,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6)、工作室内最多定员为两人;存放雷管不得超过100发。7)、一个工作台配备存放50发雷管的安全箱一个。操作前应将雷管抽成单发,并将脚线末端短接。8)、操作前必须调节好防爆定位器,以便使字码搓在要求位置;字码位置必须控制在雷管塑料塞裸露端830MM处,严禁搓在其它部位。9)、在搓码过程中,严禁雷管未取出,就进行复位操作。10)、不按上述要求操作,罚款100元。4、雷管导通与编号工作地点,要远离炸药贮存地点。雷管脚线不能与四周墙或其它电气设备相接触,导通雷管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被导通的雷管必须放置在82、安全箱内。5、导通雷管数据,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技术要求,发现不合格产品,不能乱丢乱扔,要交药库值班人员造册登记,统一集中管理,以便销毁。违者罚款100元。6、导通仪器要按国家计量部门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检定,仪器发现故障要停止使用,仪器检修工作必须送国家计量部门,严禁私自修理,更换电池必须到地面值班室进行。否则罚款50元。7、非导通人员严禁进行导通工作,队长要根据生产需要安排导通雷管计划,并保证库存有全矿三天以上需用量的合格产品备用。否则罚队长50元。8、导通工作要作好原始记录,标明出厂时间、编号、厂家、导通时间、导通数量、导通人员姓名备查。对不合格的产品要进行登记,要经常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83、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9、搓码编号工作必须由专门人员进行,并按生产单位计划单进行编号。第四章 爆破材料的发放、清退1、放炮员支领和清退爆破器材时,必须凭公安机关批准审核发放的爆破员作业证及采区盖章审批的计划单办理领退手续,并按放炮员雷管编号进行雷管发放,严禁未编号雷管出库。未按上述要求领、退爆破器材的,一经查出,开除矿籍;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2、爆破员作业证及爆破员临时作业证上必须贴有本人的照片,否则药库工作人员有权不予发放爆破材料。3、放炮员在领、退爆破材料时,必须是本人亲自领、退,严禁其他人员代领;若使用单位领导安排其他人员代领,则该单位正职撤职,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84、处理。药库工作人员在发放、清退爆破材料时,必须仔细核对,严禁错发,否则该工作人员开除矿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4、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的数量,必须按采区审批的计划量进行领取,药库不得超发审批数量。放炮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涂改计划单,一经查出,开除矿籍。5、放炮员在领取爆破材料后,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雷管、炸药分开运送、存放),不得监守自盗,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拿、偷盗爆破材料,一以查出,开除矿籍,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将破损的爆破材料丢弃,一经查出,开除矿籍。当班使用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在本班末退库,办理退交手续,若有做成引药的雷管,必须在远离药库或没有人员的安全地点85、拆除方能退交。超过规定退交时间(一般为16小时)的,罚款100500元。6、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数量,必须以当班班(队)长严格审核签字,否则药库值班人员不予办理手续,严禁其它人员代签,否则,罚款100元。7、药库工作人员在办理清退时,必须对清楚当班未用完的炸药、雷管,并做好记录,签字备查。第五章 药库的巡回检查1、药库队长必须严格管理,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2、对所属药库每周不少于两次巡查,重点药库相应增加巡查次数。并认真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向有关领导汇报。3、认真检查日、旬、月报表,帐、物、卡对口情况,编号情况、管、药分装情况、交接班情况。4、巡回检查时间、班次应合86、理搭配,灵活掌握,三班巡回检查,次数应可能相等,切实加强四点班、零点班的检查工作。5、重点加强节日巡回检查,也可以会同公安部门一起进行,凡发现有违反规定者,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6、队长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带领全队职工搞好火工品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好矿井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第六章 药库的安全警卫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非本库人员,无要害证者,一律不得进入库内。2、严禁参观、拍照、录象等。有关单位检查工作时,必须有区领导和公安部门陪同,并严格履行登记制度。3、严禁带烟火入库,库房附近20米内严禁生火,严禁穿化纤衣物进库。否则罚款50元。4、值班人员应高度警惕,随时巡视药库87、附近情况,如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科有关领导汇报。5、治保组要经常对要害部门检查巡视,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日常保安工作。6、药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安全发放、运送和管理。第七章 药库的交接班1、药库工必须在库内交接班,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对不按时交接班者,罚款100元。2、交接班时,应将本班药、管支领、退还情况向下一班详细交待清楚。3、认真清理帐、卡,必须做到三对口。4、交接班前,应将库内的管、药和所用工具清点一遍,并码放整齐。5、交接班前必须把库内卫生清扫一次,做到整洁卫生。6、若当班存在的工作问题,应向下一班交接清楚,必要时留有文字记录。7、凡交接班人员未按上述规定执行88、,接班人有权不予接班,并视情况对交班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八章 连带责任1、由于药库管理不善,造成火工品流失,对通风区长、书记、药库队长,分别处以3005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2、生产单位管理不善,造成火工品流失,直接责任者开除矿籍,对单位正职处以3005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42、氧气呼吸器检查、维护、保养制度1、气呼吸器一般情况下每周检查一次,特殊情况每次使用过后必须清洗、消毒、更换药品并进行检查。确保随时达到战斗标准要求。每次检查要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填写内容:仪器编号、气密性、流量、氧气压力、队别、姓名)2、吸器做89、到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维护检查。3、气呼吸器摆放、操作按说明书要求进行。4、队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突击检查,发现有一件(项)达不到标准要求,追究责任者并严肃处理。5、查或使用过程中发现配件损坏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必须立即更换配件进行处理。6、装室内严禁烟火,严禁沾污油脂并保持通风良好。43、苏生器检查、维护、保养制度1、苏生器指定专人检查、维护、保养。确保随时达到战斗标准要求。2、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进行处理。3、特殊情况使用过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并检查合格。44、氧气充填泵检查 维护、保养制度1、氧气充填泵专人操作、维护保养、检查。一般情况下一月进90、行一次全面检查。2、充氧窒内严禁烟火、严禁沾污油脂,除充氧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3、氧气充填泵的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4、氧气充填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有无漏气、漏水现象和异常声响,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充填,进行处理。5、每次充填的氧气瓶必须是水压试验合格的。6、氧气瓶的存放要摆放整齐,并且严格执行国家二类危险品标准,管理高压氧气的贮存和使用。7、充填窒保持通风良好,无杂物。45、入井检身制度1、检身站检身人员必须对所有出、入井人员进行搜身检查。2、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接受搜身检查,并配合检身人员的工作。3、入井人员必须穿好水鞋,戴好安全帽,并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穿91、化纤衣服。否则不得入井。4、严禁让携带雷管、炸药、烟草等危险物品人员入井。5、对喝酒以及精神不振人员,严禁让其入井。6、对私自携带公家财物,其物品必须没收。属于单位的,必须由单位出证明到检身站领取。46、洗煤厂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规范设备管理,制定本办法。一、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设备事故,应按本办法进行登记、调查、分析、统计和报告。二、机电设备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时间、造成损失的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1、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故:1) 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0.1万元至2万元者;2) 造成设备停运,影响生产1小时及以上或产量损失200吨及以92、上者;3) 造成供电中断14小时或全矿供电中断1030分钟者;4) 6KV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者;5) 提升设备断绳、坠箕斗,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故:1) 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2万元至50万元者;2) 造成生产供电中断4小时以上至7天或全矿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至2天者;3) 提升设备断绳、坠箕斗,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6KV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3、特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事故:1) 造成93、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者;2) 造成车间供电中断7天以上或全厂供电中断2天以上者;三、提升设备断绳、坠箕斗、过卷,6KV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等恶性事故,经济损失未构成一般事故,但情节严重者应视为未遂事故。四、机电设备事故的管理和报告程序1、由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机电设备事故的登记和上报,并指定专人负责。2、机电设备事故发生后,除向调度室汇报,及时组织抢修外,还要按下列程序逐级上报:1) 发生一般机电设备事故时,维修班长应立即向机电汇报,由机电进行追查分析,3天内由机电填写机电设备事故登记表(见样表)交机电部门。2) 发生重大、特大机电设备事故时,机电维修管理人员应立即逐级向上汇报,由上级94、部门(矿、公司)有关单位组织进行分析、追查,并在10天内将机电设备事故登记表上报到有关单位。3) 发生机电设备未遂事故的,班队长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机电部门牵头,技术部门,督查办参加,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分析,单独记录、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五、对事故的追查分析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对事故的责任者要及时处理,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或行政处分。对隐瞒事故情节或不报者应加重处理。六、事故追查程序1、发生一般事故后,现场人员情况了解清楚,查明情况后及时组织抢修。检修后1295、天内由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2、追查事故时,当班岗位司机、班队长、车间主任、设备包机人、检修负责人及设备管理员参加,当事人应如实汇报事故经过,提供设备运行记录、检修记录等相关资料,不得隐瞒或弄虚作假。 七、处罚程序1、对一般机电设备事故,根据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和事故责任鉴定结论,由会议讨论决定提出处罚意见,经厂主管领导审批后交有关部门执行。2、对岗位司机操作、维护、保养不当造成设备缺油、丢失、损坏零配件、事故隐患多及设备卫生状况较差的,管理部门每月提出处罚报告和整改通知,经有关部门审查,主管领导审批后,交有关部门执行。3、对事故责任者的经济赔偿参照损失的10%到100%进行赔偿。 47、96、乳化液泵的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乳化液泵司机要经常检查泵站设备各部位,做好小型修理和保养工作。2、严格按规程作业,保持乳化液清洁、充足、泵站周围无杂物。3、观察泵站设备运转情况及油箱的油位,压力表读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4、处理油路小型故障,乳化液管路悬挂整齐,保证循环畅通,不漏夜。5、乳化液的配置、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乳化液的配比要求。6、乳化液泵司机要要随时补充泵箱内的乳化液,使液面保持在液标2/3以上;随时检查乳化液的浓度,严禁乳化液泵打清水。48、一坡三档检查、维修的管理制度1、在各绞车安设的巷道变坡点处必须安设一坡三档。2、挡车栏必须安设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方,且必须灵敏97、可靠。3、在使用小绞车提升时,必须在绞车前后或前后56m的摘钩地点安设阻车器,所安设的阻车器必须灵敏可靠。4、在使用大绞车提升时,必须在上部车场变坡点处,安设阻车器。5、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要经常检查挡车装置的完好情况以保证挡车装置的灵敏可靠。49、调度绞车及液压绞车检查、维修的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技术参数,组成结构、运行方式、控制原理,会保养、会小修、会调节、会发现问题、故障,熟悉控制系统,液压系统。2、起车前,检查绞车钢丝绳是否有弯折、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超限,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在滚筒上固定牢固,排列整齐,98、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三圈,有可靠的护绳板。3、起车前,检查试验各项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目测继电器,接触器,消弧装置是否良好,有无卡阴或接触不良等现象,检查深度指示器批针位置,确定运转方向。4、运行中,要听好警钟及滚筒声响,注意是否有咬绳及起圈现象,利用停车间隙至少两次检查各部轴承、轴瓦、减速器、电机、闸轮等处温度,液压系统是否漏油,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汇报。5、搞好硐室内外设备的环境卫生,设备清洁,滚筒内无积水,积油。6、检修后,认真试车,填好各种记录。7、爱护各种仪器设备、工具,坚守工作岗位。8、遵守劳动纪律,听准信号指示,搞好安全运转,文明生产。50、矿隔离式自救器检查使用管理制度根据煤99、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四章第209条规定: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为此,矿决定,全矿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原来使用的过滤式自救器停止使用。为加强隔离式自救器的管理,使隔离式自救器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地服务于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能力,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执行。一、各使用单位要建立专门的隔离式自救器发放登记台帐,支领人必须签字盖章。二、救护队派专业人员到各单位班前会讲解隔离式自救器的原理及使用说明,使每一个职工都熟练掌握隔离式自救器的使用方法,以及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并考试合格。三、职工必须妥善保管,严禁损坏或私自打开和丢失,否则按3倍赔偿。四、凡入100、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否则一律不得入井。五、井口检身人员严格检身制度,发现未携带隔离式自救器的严禁入井。六、安检科、救护队及各级管理人员加强检查,凡在井下发现无故不携带隔离工 救器者罚款200元,并责令立即升井到安检科办“三违”学习班。七、工作中非故意损坏隔离式自救器者,要及时申报更换,并照价赔偿,否则,查出按私自损坏处理。八、升井后隔离式自救器要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室内储存,封条断开按损坏处理,不准其携带入井。九、工作中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严禁摘下,否则罚款100元。十、携带隔离式自顺应避免碰撞、跌落;不许当坐垫用;不允许用尖锐器具猛砸外壳;不可接触电源或其他裸露带电物体。十101、一、长期存放处应避免日光直射,隔离式自救器应远离源;不要与易燃易爆和腐蚀物品同放一室;存放室应尽量保持干燥。十二、每天携带时,要检查隔离式自救器外部有无损伤,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送隔离式自救器发放室检查修理或报废。每天携带后,应将隔离式自救器外表面擦干净。十三、过期和已报废的隔离式自救器,由专业管理人员打开外壳,用水冲洗净内部的生氧药品,。然后才能处理。切不可乱丢药罐和药品,以免引起火灾和其它意外事故。十四、各单位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教育职工爱护隔离式自救器就向爱护矿灯一样,认识佩带隔离式自救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求认真佩带并爱护自己的隔离式自救器。十五、各单位认真对本单位隔离式自救器使102、用情况进行检查,。凡丢失、损坏的立即补齐。十六、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51、矿消防器材检查管理制度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危害,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矿山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本办法,望矿属各单位认真落实执行。一、各单位配置的消防器材,要保持器材外表清洁、摆放整齐,并要专人管理,责任到人。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损坏和丢失消防器材,对造成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可根据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三、对消防器材的摆放,应103、采取高挂和消防箱防护措施,避免日晒雨淋。四、对失效、损坏和使用过的灭火器须及时更换,严禁私自减设灭火器材。五、矿消防队负责对全矿灭火器材采购和保管,对全矿各单位使用的灭火器材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做到入库、发放、库存、帐目清楚。52、矿汽车队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保护国家财产,保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汽车队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制订本规定。第一条:各班组、各岗位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实现安104、全、文明生产。第二条:各班组、各岗位要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第三条:各班组、各岗位除贯彻、执行本规定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第四条: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第五条: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禁止使用手机、BP机,禁止摄相拍照。 第六条: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等装置。 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105、下,如与安全连锁配合,其连锁动作应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第七条: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运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准单独采用单向阀。 第八条: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 第九条: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队行政一把手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第十条 :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106、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经队领导批准后方可动工。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在现场监护。第十一条:各班组、各岗位应根据自身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二条:各班组、各岗位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107、消防器材。第十三条:车队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由治保主任专人管理,定期进行试运转。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第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矿调度室报警,说明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第十五条: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罐区。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108、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队大院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第十七条: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相应的防护器具。 第十八条:对生产或使用氯气、煤气、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氧气站设计规范、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 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1、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他危险物品同存同运109、。 2、炸药不能与起爆器材同存同运。 3、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同运。 4、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同运。 5、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不准同存同运。 6、存放和运输各种爆炸物品时,要求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搬运,不致由于稍受外力即跌落或因搬运不便而造成事故。第二十条:凡运输符合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中的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管理范围,但其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也应遵守上述法规条例加强管理。 第二十一条: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110、持安全车速、车距,严禁超车和超速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 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严禁在繁华街道和人口稠密区停留。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悬挂危险品标志,机动车的排气管应装阻火器。严禁客货混装,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危险物品的车辆。 第二十二条: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 1、配置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上的起保障人员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防护罩、冲淋装置、洗眼器、防尘装置、安全护栏、平台、钢梯、护笼等)和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灭火器、安全阀、限速器、连锁装置、报警装置、防雷装置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统一由队治保主任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完好。 2、各111、种安全装置由治保主任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临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4、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治保主任负责管理。53、仓库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好仓库“十防”工作,即防破坏、防盗、防火、防汛、防中毒、防自然灾害、防漏跑混油、防危险品事故、防物资霉烂残损、防设备损坏和装卸搬运事故。二、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消防桶、砂箱、灭火器、锹、镐、斧头、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池必须有足够的水源。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定112、期加以培训,使其掌握有关的灭火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三、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及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库,不准在库内使用明火,特殊情况使用明火需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征得同意方可使用,并做好防范措施。四、仓库要坚持每天巡回检查制度,保管员下班时,要拉掉电闸,关好门窗,封好门锁。上班时,检查门窗、锁头有无异常,无异样时,方可开锁进库,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仓库主任下班前每天必须对辖区巡视检查。五、仓库不准袈设临时电线,禁止使用电焊和其它取暧设备;库内照明灯泡不能超过60W,库区要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六、装卸时要轻拿轻放,发放易燃品、腐蚀品、毒害品、放射性物品时,必须佩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七、加强物资保管、113、保养,防止材料(配件)变质损坏,达到“十不”要求,即:物资保管不锈、不潮、不冻、不蛀、不霉、不腐、不变、不漏、不爆、不坏。八、为使仓库的安全制度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必须不断进行仓库安全检查,其检查的方式为,保管员自查与领导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临时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相结合。54、坑木场“四防”检查、安全管理制度一、坑木场属重点防火单位,场内严禁吸烟。要认真搞好安全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杜绝火源,达到防火的目的。二、坚持“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经常向职工贯彻安全防火知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114、熟悉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性能。三、场内设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消防栓要设专用管路,并保持经常有水。重点岗位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灭火沙箱,做到灭火工具齐全有效。四、坑木场内不准有明火,严禁在工作场地吸烟,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时,要经请示消防部门批准后,设专人监护,配有灭火器方可作业。五、场内电源、动力线及照明线等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下班后必须切断场动力电源,做到人走电断。六、经常保持场内无散垛、乱垛、无树皮锯沫、砖瓦、石块、纸屑,做到整洁卫生,文明生产。七、场内的杂草、锯沫经常清理铲除,防止易燃物腐烂、散乱而引起火灾,杜绝火种、火源在场内扩散。55、供应科仓库防火的安全管理制度一、库115、内严禁烟火,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上报有关部门,并制定有严格的安全措施。保管员要熟知“三懂四会”内容及火灾的补救常识。二、仓库内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三、进入存放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仓库的车辆,尾气管必须戴防火罩。四、存放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仓库,根据物品的性质,分开存放,并安装防爆、隔爆、照明装置及设备。五、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袈设临时电线和使用电炉及其它的取暖设备。库房照明灯泡不准超过60W。六、各种电器设备、线路要经常检修、维护,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和其它的保险装置,仓库工作结束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七、库房内外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对散落的杂物、杂草、树叶及时清除。116、56、油库防火的安全管理制度1、油脂库是一级防火要害部位,有健全的防火组织和有效的灭火设施。对保管人员定期培训有关消防知识。二、油脂库要符合安全标准,远距火源,电器、照明设备要防爆,并有防雷、防静电设施。三、油库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库。四、进出人员首先说明来意,进行登记进入时间与出去时间。五、经常检查油桶、油罐有无渗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7、乙炔气库防火的安全管理制度一、乙炔气是易燃物品,应远离火源,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气体、易燃易爆物品一起存放。二、健全防火组织和有效的灭火设施,消防器材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要求,配齐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三、保持库内通117、风良好,并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四、装卸、搬运使用乙炔气时,必须戴好防震圈,轻拿轻放,不许互相顶撞,或在地上滚动。五、钢瓶头部和伐门调节器处不许与油类接触,气压表等也不准使用油类进行润滑。58、氧气库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一、氧气是助燃气体,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气体和易燃、易爆物品一起存放和运输。保证库内通风良好,并有明显禁火标志。二、在搬运、装卸、使用氧气时,要轻拿轻放,必须戴好防震圈和安全帽。三、保管员要经常检查氧气瓶是否有漏气现象,如发现及时妥善处理。四、使用氧气时,不能与油类接触,气压表等也不准使用油类进行润滑。五、进出人员首先进行登记,(进入时间与出去时间),严格执行操作规程。59、化工库安118、全检查管理制度一、化工库设专人保管,专人发放,单独存放,标签标明品名、化学成份。二、装卸、发放、验收、有毒品和腐蚀性物品时,应戴好防护用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和撞击,以防灼伤皮肤或中毒。三、化工危险品应分类贮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以防破碎伤人。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四、对剧毒品要设专柜存放,并要双人、双琐、收发保管。(供应科和公安科)同时保管钥匙。五、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品,应经常进行检查,测温。六、进出人员进行登记(进入时间、出去时间)。60、龙门吊检查、使用管理制度一、龙门吊单人操作,由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二、使用前119、,操作人员要详细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现象,绳扣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隐患,立即更换或整改。三、龙门吊在使用前,要先试运行,确认大车小车行走正常,抓斗上下提放正常后,才可使用龙门吊。四、工作中,抓斗运行的下方不得有人,抓斗提取时,要稍作停顿,抓斗稳定后,大车小车才能行走,严禁抓斗在空中打“秋千”。五、抓斗抓物料前,稳抓斗的人要待抓斗离被抓木料10CN左右,才能前去站在侧面稳固的地方稳抓斗。稳好抓斗,抓斗下行抓料前,稳抓斗人员要迅速离开抓斗所影响的木料地方,才能抓料,禁止扶抓斗抓料。六、龙门吊司机要将木料抓稳抓实(全入抓内),未入爪内的木料要重新抓,直至入爪为止,严防运行途中掉料。七、抓斗到位置卸120、料时,抓斗低于人所站高度后,稳抓斗人员用抓钩稳抓斗。八、龙门吊启动前,抓料及卸料,以及运行中有人在轨道旁时,要拉铃报警,使其让开。九、用龙门吊装矿车:、首先掩好矿车,不能让矿任其活动。、抓斗在矿车上方稳定后,下行至矿车上口,打开抓斗装矿车。、需人员稳定抓斗时,人员站在矿车侧面用长柄抓钩稳定抓斗,且人员不得站在抓斗的下蚊稳抓斗。、抓斗高于矿车运行,严防抓斗冲撞矿车。、装矿车时,矿车周围3M范围内不得有人。十、龙门吊禁止在夜间及6级以上的大风中使用。十一、龙门吊临时停车时,抓斗禁止停在空中,要将其放在无安全隐患的空地中。十二、龙门吊卸火车时,抓车箱口以下木料时,车箱内禁止有人。若需理顺车箱内的木料,龙门吊要停止在车箱内的操作。十三、使用龙门吊上垛,稳抓斗的人员必须站在垛中且在抓斗的上方,下方严禁有人。十四、龙门吊使用结束后,要停在指定位置,且将抓斗打开放在地上,禁止用龙门吊直接冲撞限位装置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