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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公司防汛安全事件物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34页
发电公司防汛安全事件物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3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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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4244 2024-09-08 422页 1.37MB
1、发电公司防汛、安全事件物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安委会工作规定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3、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4、生产现场管理办法5、信息化管理规定6、安全环保监督规定7、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8、安全生产工作规则9、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制度10、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1、安全事件管理办法12、“三级”安全目标控制措施13、“三级”安全教育管理规定14、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15、单项承包工程及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16、生产现场标识管理规定17、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18、特种设备安2、全管理制度1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20、动火工作安全管理办法21、发电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22、防小动物安全管理办法2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4、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5、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26、物资仓储管理办法27、物资库存储备定额管理办法28、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办法29、设备命名规则和编码规则管理办法30、发电设备管理规定31、节约能源管理办法32、设备评级管理办法3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4、设备渗漏管理办法35、生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36、生产技术管理办法37、科技档案管理制度38、设备停、复役管理办法39、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办法40、油区安全管理办法41、检修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42、检修现场3、临时用电管理办法4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44、设备检修准备工作管理办法45、防汛管理办法46、防汛值班管理办法47、防汛物资管理办法48、水工建筑物安全检查办法49、水工建筑物维护管理办法50、重大操作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办法51、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实施细则52、防止全厂停电实施细则53、机组经济运行实施细则54、两措计划与实施管理规定55、设备定期试验、轮换管理制度56、设备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57、设备巡回检查制度58、生活区用电管理办法59、运行操作监护制度60、运行操作票管理细则61、运行方式优化管理办法62、运行分析管理制度63、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64、运行设备验收管理制度65、运行4、值班工作联系汇报制度66、运行值班管理制度公司安委会工作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集团公司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第二章 安委会组成第三条 公司安委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各副总经理担任, 成员由各部门主任组成。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为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公司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主任由该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各部门副主任担任。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贯彻国家、集团公司、公司和xx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方5、针政策,定期分析xx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产工作,审定xx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 协调并检查、督促所属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考核、奖惩。第六条 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第七条 完成电监机构、集团公司、公司和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第八条 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可不定期召开各部门行政正职安全述职会议,由各部门行政正职汇报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第九条 安委会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目标管理。每年初安委会研究确定并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应当层层分解6、落实。年底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先进部门报请公司予以奖励,对不合格部门实施“一票否决”。第十条 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委会扩大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思路,确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的解决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委会主任主持。第四章 安全职责第十一条 公司应成立安委会,安委会是设立的非常设机构,在xx公司董事会领导下,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思路,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第十二条 公司安委会主任应承担以下职责:(一) 负责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及安全7、分析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思路,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 签发或授权其他领导签发安委会文件。第十三条 安委会办公室应承担以下职责:(一) 承办安委会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务;(二) 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委会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 综合统计、分析各类伤亡事故;(四) 组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控,重大危险源管理,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工作,并受安委会委托,督促各部门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落实;(五) 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六) 组织做好电力安全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七)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8、;(八) 督促检查安全设施、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控制工作;(九) 督促检查消防、交通安全、境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 督促检查发(承) 包工程和劳务派遣外协工安全管理工作。第五章 工作目标第十四条 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决策公司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思路,确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的解决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公司各级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第六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9、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和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分级、建档、报告、整改、效果评价、销号以及监督管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检查治理及时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第四条 本制度适10、用于本公司。第二章 管理目标第五条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实行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督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第三章 职 责第六条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制度执行的检查、督导和考核,相关费用的安排和落实,跟踪、督促公司各部门安全隐患的整改。(一)组织对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二)监督、指导发电生产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工作。(三)对公司各部11、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四)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需费用提出建议,由公司有关会议决定后执行。第七条公司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的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第四章工作内容第八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为六个阶段性的“专项安全检查”进行,即春季安全检查、秋季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迎峰度夏安全检查、防汛防台检查、防寒防冻安全检查。时间安排如下:(一)春季安全检查:3月至5月;(二)迎峰度夏安全检查:5月至6月;(三)防汛防台检查:2月至6月;(四)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五)秋季安全检查:9月至10月;(六)12、防寒防冻安全检查:10月至11月。第九条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包括两部分,即“通用检查内容”和“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各单位应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和地区特点,编制详细检查大纲和重点排查内容,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第十条通用检查内容(一)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级安全控制指标的落实及业绩考核情况;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3.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实施情况及安全投入情况;4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及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情况。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情况 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实施13、情况,对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排查情况,重大隐患的管理治理情况;2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申报登记、辨识分级、检测评估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三)安全技术培训情况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2企业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安全培训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3对新员工(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实习生等)的岗前培训和班组、车间、厂级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四)安全投入情况和安全“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1在企业成本中专项列支安全费用情况;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社会14、保险的情况;3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情况,对兼并、收购、改制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整治的情况。 (五)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和对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的市场运作机制,建立招投标制、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明确建设方、承包方和监理方安全职责的情况;2建立严格的现场组织管理、作业管理和相关安全工作规程的情况;3建立和执行对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的情况。(六)应急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结合实际开展培训和企地联合实战演练情况;2建立兼职救援队伍情况;3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情况;4发生事故时或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等。(七)15、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情况 1企业事故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无漏报和谎报瞒报行为及查处情况;2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调查权限范围内的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3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做出的责任追究决定或建议的情况;4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的情况。 第十一条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内容(一)春季安全检查1依照有关规程规定和实际需要,安排停电检查、检修情况;2春季电气预防性试验情况;3预防雷害事故、接地网事故、防污闪事故措施落实情况;4各类分电箱、端子箱、控制箱、机构箱防雨、防潮措施落实情况;5有关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各项反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二) 秋季安全检查16、1春季安全检查遗留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2防火灾、防小动物、防交通事故、人身事故等方面的检查及措施落实情况;3设备在迎峰度夏后的检查、维护及其缺陷消除情况。(三)安全生产月活动1活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情况;2活动的组织、宣传、实施情况;3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的效果。(四)迎峰度夏安全检查1发电主设备的检修质量及设备缺陷消除情况;2电气一次设备测温设施配置,主要设备温度实测记录;3发电机冷却系统、厂房通风设施完好情况;4迎峰度夏应急预案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情况;5执行调度命令、运行管理及值班纪律情况。(五)防汛防台检查1防汛防台组织与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2防汛防台规章制度、洪水调度方案和防汛防台措17、施的制订与落实情况;3水库上下游巡查工作及汛前大坝观测情况;4泄洪设施检修维护与运行工作,报汛、通信设施维护及调试工作以及汛前机电设备检修情况;5水工建筑物运行及水毁工程处理情况;6防汛物资与后勤保障情况。(六)防寒防冻安全检查1生产场所厂窗封闭情况,屋外各种油、水、风管道阀门防冻措施落实情况;2热工仪表采取的防冻措施;3水工机械设施的防冻措施、线路杆塔基础的防冻措施落实情况;4屋外开关设备操作机构防冻措施落实情况。第十二条 工程专项安全检查项目工程专项安全检查除按季节性检查外,着重对如下方面的内容检查,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1组织确定重要及较大风险作业清单情况;2重大风险18、预防控制措施编制是否规范;3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经安全等部门审核;4重要及较大风险作业活动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是否齐全;5施工重点部位、特殊设施、特殊工序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交底实施情况是否进行跟踪监督;6是否组织制定和采取季节性(防旱、防暑、防滑、防冻、防台风、防汛等)安全施工措施。(二)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品、警示标志管理;1施工现场危险场所及有关危险设施、设备、物品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数量是否充足;2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3警示、警告标识安全色与安全标志规定要求是否相符;4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三证”是否齐全;5作业人员是否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三)防火防爆及危化品管理19、;1现场防火设备、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充足,检验情况,消防设施是否采取防雨、防冻措施。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要求。2现场防火责任区责任人是否落实,义务消防人员是否经过防火教育、防火技能培训;3重点防火部位、相关标志是否及时设置且规范,动火作业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4现场防爆物品使用管理是否到位,气体储存场所有无通风、是否使用防爆电器设施有警示标志;5危险品的使用及储存是否到位,是否配备必要的、相对独立的管理人员,设立安全标志及配备防护用品情况。(四)探伤与放射源管理;1探伤与放射源作业是否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2是否建立射线探伤的工作告知程序;3从事金属探伤射线人员是否具有操作证;4放射源储存场所、设施是20、否符合安全要求;(五)施工机械设备管理;1是否对现场的永久起吊设施组织进行检测和取证;2机械设备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记录、措施是否齐全;3大型机械产品合格证和证书或安全准用证是否齐备;4大型起重设备装拆是否使用经审批的专项方案;5大型起重机械保护装置齐备和动作灵活情况。钢丝绳、滑轮、吊钩、制动器磨损是否严重;6机械是否按规定检测及有无不合格设备投入使用,7有无特种设备的定检、检测和验收检查记录;8多台机械交叉作业有无防护措施,是否签订安全协议。(六)消防设施和通道;1主厂房和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和通道是否符合设计及规程要求;2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无失效;21、3水、气体消防分系统试验是否合格;4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七)安全设施;1主生产区的遮栏、护栏、栏杆、平台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并齐全可靠;2生产区的安全设施是否合格;3安全标示牌和警告牌是否符合规程、规定;4是否设置各类安全警戒线、阻塞线、踏空线、碰头线;5生产区域的职业卫生设施有无缺失或是否经过验收。(八)沟(洞)盖板;1主厂房和主要施工区的沟(洞)盖板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齐全、可靠;2靠近带油设备的沟盖板是否密封。(九)保安电源;1保安电源、备用电源、UPS、事故照明电源是否符合设计、规程并安全可靠;2抽查自动投入效果;(十)照明;1主厂房和主要施工(生产)巡视路线及设备的照明是否符合22、设计、规程;2核查辅助车间和道路的照明是否符合设计、规程;3事故灯是否会亮。(十一)安全接地;1电气设备的安全接地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2是否漏接安全按地线;3是否直接与接地网引线连接并接地可靠;4有无明显的便于检测安全接地线;5接地网引一线处是否有标注规定的接地符号;6接地网及其引线的隐蔽工程是否有合法合格的验收签证。(十二)超吊设施;1各类起吊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各类起吊设施是否获得安全准用证;3压力容器是否经检验合格。(十三)文明生产管理;1生产区有无施工遗留物;2生产区水、油、气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3物品堆放是否按定置管理;4箱柜门是否关闭严密;5各电气盘柜表面是否干净、整洁;23、6转动机械有无保护罩、并标明施转指向。第五章 工作步骤第十三条 成立各级专项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其职责。第十四条 拟定计划和检查大纲、动员部署、实施检查、落实整改、总结验收。 第六章 整改要求第十五条 对各阶段专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重大设备缺陷等,实行分级督办整改制度,治理一项,验收一项,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第十六条 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防止隐患酿成事故。第十七条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逐条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限期完成整改。第十八条 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坚决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24、产。第七章 工作督查与验收总结第十九条 适时组织对所属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督查,并负责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和典型的较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第二十条 定期组织对所属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督查,对各阶段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治理工作的检查验收,各单位按照以下时间规定将“专项安全检查总结”和“年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公司:(一)春季安全检查总结:4月5日前;(二)迎峰度夏安全检查总结:6月1日前;(三)防汛防台检查总结: 4月5日前;(四)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6月30日前;(五)秋季安全检查总结:9月30日前;(六)防寒防冻安全检查总结:11月5日前;(七)年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25、作总结:12月5日前。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支持性文件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中电投规章2012年第12号)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安全检查重点项目表2.专项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附件一:安全检查重点项目表序号检查项目名称检查要点安全管理1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防止全厂停电的措施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全厂停电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3上一次安全检查,特别是今年春检中查出问题逐项核查整改完成情况。4技术监督工作网络完善、专人负责、活动正常、记录齐全;有关技术监督标准、要求和校验、试验按要求26、进行;按进度要求完成各项监督工作;监督数据的分析情况。5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情况电厂对安规、调度规程学习、考试情况;正确执行调度命令,无违反安规情况。6两票三制抽查部分工作票、操作票,检查制度是否齐全,执行质量情况。7厂用电运行方式管理规定制定和执行情况;厂用电可靠情况。8防误闭锁管理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9反事故演习,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定期组织反事故演习;二十五项反措落实情况。10应急事故照明设施应完善、完好,处充电状态。11重点防火区域(含电缆)的消防设施消防、报警设施齐全,能正常工作;器材在使用期内。12全厂电缆(集中部位的)封堵、防火工作集控室、继保室、27、开关室等处的电缆封堵、防火、防小动物情况。13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14安全培训工作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特殊工种执证上岗。15人身安全确保生产人身安全的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16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升压站1电气一次设备巡视、定期检修情况,红外测温工作;设备是否超周期运行。2主变运行、检修及冷却器投运情况各种记录(含试验)、运行台数及上层油温情况,重点检查变压器及套管的色谱数据情况。3线路、母线、主变、机组等保护配置及校检情况安全可靠,按期校检。4母线构架情况、主回路及导线接头发热情况,支柱绝缘子。防腐工作,红外测温记录,运行10年以上的支柱绝缘子的探伤检查。28、5避雷针、避雷器、接地网完善、齐全;试验、运行和防腐情况;接地连接情况;短路容量增大后,能满足要求;按规程进行开挖检查。6外绝缘绝缘子清扫维护、调爬工作、定期测盐密情况,防污闪技术措施。7户外端子箱、控制箱处于完好状态;漏水、防潮、过热情况。8其他需要说明的设备情况压力容器1压力容器及油管路压力容器及管路的检查和监督情况。2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发电机及其辅助设备1机组保护装置保护装置运行情况,定值能满足电网安全要求。2励磁系统、调速系统励磁系统运行情况, PSS装置按要求投入;调速系统运行情况,AVC系统设备正常。3定、转子绕组绝缘合格,无局部过热等缺陷。4冷却系统氢冷发电机的氢压、氢纯、氢中含29、氧量、氢气湿度和漏氢量符合要求;水冷发电机内冷却水的水质、压力、流量等合格5预防发电机事故措施防止发电机非全相运行和非同期并网事故的反措已落实;防止异物进入发电机内、防止内冷水路堵塞或泄漏、防止氢爆着火的技术措施已落实。6电网安控装置按电网安全稳定规定投入。7轴承温度及各部的振动合格。8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厂用电及直流系统1厂用电交流部分的运行方式设备运行状况;熔丝选择符合规定,备件充足。2备用工作电源及快切装置工作可靠、按要求定期检查。3事故保安电源系统运行状况;独立外来交流电源有保障;柴油发电机定期试验及完好情况。4UPS系统运行正常;按规程要求定检及定期进行切换试验。5重要辅机电源和备用电30、源配置情况工作可靠、正常。6直流系统运行方式设备运行状况、试验记录、电池容量、备件、熔丝选择等情况;直流操作电源与事故照明和动力电源分开;充放电、浮充情况和定期切换记录。7建立直流小开关及熔丝分级配置图按图定期检查和更换熔丝。8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继电保护1整定管理每年进行校核,履行整定单执行、返回制度;运行方式有较大变化或重要设备变更及时编制整定方案,整定计算资料;无误整定。2校验管理继保校验有规程、有计划并上报,校验周期和报告情况。3运行管理(含二次回路)装置运行规程齐全;保护屏及继电器标识清晰、压板位置正确;定期巡检记录。4设备管理及反措设备台帐齐全;缺陷处理形成闭环和记录情况;备品备件管31、理情况;及时落实反措要求。5故障录波器投运率和维护、校验记录。6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监控系统监控系统1监控系统及有关设备机组监控系统、一次调频和AGC的投运情况,设备维护、消缺记录等。装置投入率及试验情况(记录报告)。装置与五防接口情况。2监控系统(设备)供电电源UPS及辅助设备运行情况,蓄电池定期充放电记录。蓄电池组的管理、运行规程及记录。3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性网络安全符合要求;监控系统与厂内MIS系统的网络连接方式和设备运行状况。4分析可能存在的危险源机房安全、消防措施等符合要求,屏、柜安全接地、密封情况,防小动物和电缆封堵情况。5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通信1通信设备运行状况通信设备运行状况记录,32、通信质量、防雷措施。2通信设备供电电源定期充放电记录、电池容量。3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电费计量系统1关口电能表定期进行电能表校验,校验记录管理规范。2计量回路管理“PT”满足计量要求,计量二次回路定期进行导线二次压降测试。水电厂公用系统1发电引水系统缺陷和渗漏情况;防水淹厂房的措施与预案落实情况2技术供水系统检查滤水器、处理阀门、管道法兰的缺陷;管道加压泵解体检查和自动切投试验情况。3通风系统风机轴承维护保养,电机绝缘检查。4排水系统检查阀门、管道、法兰的渗漏,集水井清淤情况。5公用系统的电源和备用电源运行方式及自投情况,设备完好情况6各控制室、继保室、计算机房、通讯机房、UPSP室等的空调系统33、房间内温度符合要求,无渗漏。7闸门系统闸门门体焊缝、螺栓无开裂,水封完好,液压启闭机的油质油位合格;设备定检情况。8水工建筑物观测数据记录及分析情况,汛后详查纪录,水毁工程整治计划及落实情况。9水情测报系统设备完好及投运情况,巡检纪录与销缺情况。10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附件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检查单位部门: 编号: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记录评 价检查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与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34、法规、规章,结合xx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第四条 本办法关于重大危险源等级划分参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危险程度由高到底依次划分为以下四级:(一) 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二) 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三) 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四) 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第五条 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 管理目标第六条 落实“安全第35、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为创建和谐社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力和事故的防范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第三章 职责第七条 安全生产领导:(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二)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设立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工作。(五)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第八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职责:(一)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36、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二) 组织编制xx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三) 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规章制度;(四) 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及应急预案演练;(五) 对xx公司重大危险源及管理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及上报。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设备相关使用部门(一)重大危险源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应掌握相关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二)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三)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重大危险源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37、准; (四)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五)明确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六)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修订,并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第十条 重大危险源设备作业人员(一)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二)持证上岗,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分析、判断和处理重大危险源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38、,报告领导。(三)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重大危险源设备安全。第四章 辨识与评估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范围包括危险物品的贮罐区(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第十二条 公司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形成安全评估报告。第十三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该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 评估的主要依据;(二)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三)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四) 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五) 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39、边场所、人员、环境情况;(六)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七) 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八)事故应急措施(九) 评估结论及建议。第十四条 至少每三年对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一) 重大危险源评估已满三年的;(二)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 扩建的;(三) 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四) 外界安全生产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五) 发生危险化学品造成人40、员死亡,或者 10 人及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六) 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第五章 登记建档、备案与核销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辨识、分级制度(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三) 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四) 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五)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六) 安全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七)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九) 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41、任机构名称;(十) 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十一) 其它文件、资料。第十七条 公司在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后15 个工作日内, 应将重大危险源档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其中二级以上重大危险源在集团公司备案,三级以上重大危险源在公司备案。当重大危险源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及时更新档案并上报备案。第十八条 对已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和场所,应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核销申请,由其组织现场核查,经认定后予以注销。第六章 安全管理第十九条 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条 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二十一条 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42、统或安全监控设施, 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或安全监控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并落实监控责任。安全监控系统或安全监控设施应作为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情况。第二十二条 应依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第二十三条 应结合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性地对重大危险源、有重大危险源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对分析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并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司报告。第二十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所需资金的投入。第二十五条 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制定并及时完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按规定报送当地安43、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其周边环境概况;(二) 事故危险辨识与评价;(三) 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四) 应急设备与设施; (五) 应急响应、报警及通讯联络方式;(六) 事故应急程序及行动方案;(七) 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第二十七条 要建立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及时进行维护、保养,每年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演练。第二十八条 应对重大危险源的从业人员进行应急管理培训, 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二十九条 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及44、应急信息等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并留存告知记录。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标准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xx生产现场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生产现场管理,建立xx生产现场有效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创造安全、文明的环境,特制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现场全体员工。第二章工作内容及要求第三条 日常事务一)做好每天值班记录,记录要求详细表述时间、地点、值班人员及值班内容;二)每周四定期参加监理例会,收集施工周报及监理月报等资料,做好当月工程报表,并上报。三)关注施工进度,重要节点完成情况,每周定期上传一组45、施工相片在公司QQ群相册。第五条 工程建设一)深入xx工程建设现场,实地跟踪、了解、学习xx工程建设全过程,掌握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及进度;二)经常与总指挥部、设计院、监理、施工、安装等单位技术人员沟通、技术交流,建立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三)定期参加现场的技术联络、监理例会、生产调度会等,掌握工程建设实时动态。四)掌握电站送出工程建设进度,协助相关单位开展送出工程前期立项及项目核准工作,并跟踪送出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情况。第六条 设备招投标参加技术招投标、合同洽谈,掌握xx水电站大坝、水工建筑物、机电及其辅助设备和送出配套工程招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条款。第七条 设计联络会和技术协调会参加xx工程建46、设总指挥部、设计院、厂家等组织的设计联络会、技术协调会,发挥参谋作用,建言献策。第八条 资料收集做好工程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资料收集包括:相关的报告、审批、设计、合同、技术图纸、影像等资料文件。第九条 CDM开发工作现场设置CDM开发办公室,负责电站CDM开发现场的资料提供、现场考察、进度跟踪及协调相关事务。第三章 管理职责第十条 xx现场工作由各职能管理部门各司行职,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以下简称:生安部)牵头,发电、维护、水工车间等部门配合;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由综合部牵头,各部门、车间配合;实施联合值班方式。第十一条 生安部是xx现场管理的生产技术实施部门,具47、体负责组织、安排、协调生产现场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任务布署、人员调配、工程参与、生产技术、环保监察、安全管理及现场培训等。第十二条 发电、维护、水工车间负责本车间xx生产现场的安排、调遣、协调等工作,并服从生安部安排,做好xx现场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程参与、资料收集、会务参与等事务。第十三条 综合部是xx生产现场的后勤服务保障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安排xx现场的食宿、保洁、保卫、车辆、人事调配和对外协调沟通等。第十四条 政工部是xx现场思想政治保障部门,具体负责组织xx现场企业文化建设、宣传报道及扶贫工作等。第十五条 财务部是xx现场工作资金筹措、使用保障部门,具体负责与峡现场各项工作资金的调48、配、员工报帐工作。第四章 组织实施第十六条 工作方式一)xx现场每周由一名公司领导带队值守,负责xx现场日常事务管理;并指定一中层管理人员为现场负责人,协助其开展工作;原则上每周一上午10:30为领导xx现场交接班时间。二)生安部、发电、维护、水工车间人员以xx现场上班为主,有事短期去南昌办事的工作模式。三)综合部、政治部、财务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每周应安排人员轮流参与生产现场工作。四)周末、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车间妥善安排好本部门xx现场值班人员,保证周末、节假日期间不少于两人在xx生产现场。如遇特殊情况,由生安部负责调整,并确保有一名中层管理人员。五)公司配置工程用车在xx现场,安排专职司机49、供现场调遣使用;公司另行安排接送员工往返南昌等地的车辆。第十七条 劳动纪律一)各部门、车间人员出差或其它事务不能到xx现场工作时,应向值班领导履行请假程序;二)xx现场采取八小时工作制,根据季节不同调整作息时间;xx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负责人的领导和管理,值班期间离开xx区域需向现场负责人请假。三)工程车辆供xx现场现场使用,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开离xx县境内,需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四)在现场工作、值班期间,其移动电话不准关机。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移交内容包括:人员移交、值班记录、工器具、上级交办事务及未完成事务等需要交待的事宜等。第十八条 安全管理一)严格遵守业主及施工50、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员工进入xx施工现场要着符合要求的服装、佩戴安全帽等。二)做好现场防火、防寒、防盗等事务,离开公寓、办公场所做到关水、关电,关门窗。三)做好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行车安全;人员离开xx现场到达目的地及时向值班负责人报平安。第十九条 考核 执行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信息化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规范信息化工作管理,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增强信息技术对xx公司发展的支撑能力,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拥有的信息系统管理。第三条 本规定中“信息化工作 ”是51、指应用信息技术于公司工程建设、生产运行、经营管理等工作中,为其提供信息技术支撑,提高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从而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核心竞争力的相关工作,包括管理信息系统(MIS)、厂级监控系统(SIS)等信息化工作。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四条 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是信息安全的领导与决策机构,处理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和协调重要信息安全工作。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 信息化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工作部署,推进其在本单位的落实。(二)审核本单位信息化规划、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三)审查本单位重大信息化建设方案。(四)协调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事52、项和问题。(五)协调信息化资金来源,保障信息化建设资金。(六)整合优化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与流程,营造良好的信息化发展环境。第六条 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本单位信息化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参加公司统一实施的信息化项目方案审查、招评标及验收,并在本单位组织实施。(三)组织开展本单位自主信息化项目建设。(四)负责本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五)负责本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六)提议召开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七)负责本单位信息化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定期组织信息技术培训和交流,提升信息化专业的技术水平。(八)53、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本单位信息化人力资源配置建议。第七条 其他业务管理部门与信息化管理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相关专业应用系统的实施工作,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提出业务需求、建设目标,确定业务流程、数据需求、功能需求,参与应用系统建设项目管理。第三章 规划与计划第八条 信息化发展规划是公司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纲领性文件,纳入公司整体规划并单列。第九条 公司按照发展战略要求,全面分析业务与管理需求、信息化现状、信息化需求,适时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第十条 规划实施过程中,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门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展进行检查,结合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管理模式、业务需求和信息技术发展,根据需54、要进行规划方案的滚动修编。第十一条 信息化发展规划通过信息化计划和项目予以落实,信息化计划包括信息化建设计划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计划等。第十二条 公司每年 9-10 月根据规划和公司要求以及本单位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包括基建期和生产运行期信息化项目,经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题会议审核后报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门。第十三条 信息化计划执行过程中,信息化管理部门定期将计划完成情况报送公司。第四章 项目管理第十四条 信息化项目按实施内容分业务系统类项目和信息技术类项目两类。业务系统类项目是指满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的应用系统规划、设计、开发、实施项目,项目内容涉及对应专业的55、业务管理和信息技术。信息技术类项目是指信息网络及其应用、数据中心、信息安全、IT 服务管理体系、标准规范建设以及信息化评估、咨询等项目,项目内容主要涉及信息技术。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化需求,统一报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门确定是否纳入年度计划,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实施。第十六条 信息化管理部门归口统一管理信息化项目,包括项目立项、订立合同、实施、验收、后评估和推广等各个环节,进行项目关键要素的控制,包括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等。业务系统类项目应按“业务驱动”原则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PMO) 或项目管理小组,作为跨部门的项目管理机构,由信息化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人员共同组成,负责项目过程管理56、与协调,包括采购、实施、验收、后评估等工作。第五章 采购管理第十七条 信息化产品与服务采购范畴包括:信息化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设计、开发、实施、推广建设、监理服务,信息安全服务,运行维护外包服务,软硬件产品等。第十八条 信息化产品与服务采购严格按照公司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第六章 资金管理第十九条 信息化资金管理范围包括项目开发、工程建设、生产运营各阶段的信息化服务与产品采购的资金投入。第二十条 信息化资金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基建期信息化建设投资由信息化管理部门会同工程管理等部门审定,列入基建投资,其中项目工作计划列入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中;生产运行期信息化建设投资与费用按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57、编制、审批流程确定。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基建期和生产运行期信息化资金的运用。第二十一条 加强信息化预算编制管理。信息化预算在年度资金预算中单列,由信息化管理部门在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编制,按计划审批流程审批。所有信息化项目均须列入预算,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项目预算的,应由信息化管理部门提出,经本公司计划、财务管理部门会审,并报公司审核。信息化预算编制前应对各项目技术方案及工作量进行调研,做到预算金额合理。第二十二条 加强信息化预算执行管理。信息化预算应专款专用,资金使用遵循各单位审批流程,每个信息化项目原则上应按预算限额使用资金。第七章 运维与服务管理第二十三条 运行维护组织分为运维管理层和运维工作58、层。运维管理层由信息化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共同组成,是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信息化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运行维护的技术支持工作,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各类业务系统用户端的运行管理及与维护人员的联系。运维工作层承担日常运行监视和维护服务职能。建立运维工作机制与相应团队,建全信息化资产台账(包括软硬件资产)及信息化运维工作记录。第二十四条 信息化管理部门会同业务管理部门制定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工作流程。包括:建立故障处理流程,确立故障等级和汇报制度,确定运维服务标准和服务评价指标,编制信息系统维护技术支持方案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建立软硬件厂商沟通机制,制定系统运维工作管理制度,建立运59、行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第二十五条 根据网络与信息系统应用情况,将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信息化预算。第八章 信息安全管理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 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信息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做好本公司的信息安全工作,明确信息安全责任部门并设置安全员。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第二十七条 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是信息安全的领导与决策机构,处理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和协调重要信息安全工作。第二十八条 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具体执行机构, 其日常工作职责由生安部履行,维护车间是信息化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信息安全管控体60、系。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控制体系。制定各项信息安全规章制度、编写管控策略文件及总体防护方案,做好政策合规性管理、风险控制、人员安全管理、运行安全管理、外包安全管理、敏感信息安全防护、系统容灾与备份、应急、安全通报和信息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第三十条 公司应在年度信息化预算中安排信息安全专项保障资金,用于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采购,确保信息安全建设的顺利开展和信息系统安全的运行维护。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按要求开展信息安全检查。信息安全检查应以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政策、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为主要依据制定检查方案。信息安全检查的重点是信息安全相关政策和要求的执行情况、信息安全管控61、体系建设情况和电子敏感信息安全防护情况。第九章 标准与规范第三十二条 公司遵循公司统一的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化标准体系包括信息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应遵循公司的信息化标准与规范,新建、升级的项目必须采用集团公司信息化标准与规范,已建的信息系统要逐步改造以满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第十章 信息化队伍建设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加强信息化管理、建设、运维和应用四支队伍建设,加强对具有信息技术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采用科学管理手段、考核激励与培训机制,保证信息化人才队伍结构与数量稳定,为信息化稳步持续发展提供保证。第三十五条 公司通过完善信息化管理机构62、推进信息化管理队伍建设,建立责任分明、管理规范、执行有力、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化管理人才队伍。第三十六条 公司构建信息化建设与运维服务机构,建立技术过硬、服务优质、保障有力的信息化支撑队伍。第三十七条 公司按照业务系统建设的要求,建立一个包括项目管理人员、业务专家及信息技术人员在内的业务系统应用队伍体系,培养既懂业务又熟悉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在应用系统建设、推广实施及应用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第十一章 信息化培训第三十八条 公司要全方位开展信息化培训工作,从制度、绩效考核及培训计划等方面确保信息化人才的培养,每年定期组织信息化相关培训,并纳入信息化绩效考核。第三十九条 信息化培训内容应包括信息化理63、念、信息化与企业管理、信息化先进实践培训;信息化规划、信息技术在业务上的应用、IT管理、IT项目管理、信息技术、软件设计与开发、系统运维管理培训等。第四十条 信息化培训对象是企业高层领导、中层领导、各类业务管理人员、信息化工作管理人员及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等。第四十一条 信息化培训途径包括集团公司组织的信息化相关培训、公司组织的信息化相关培训、本单位组织的信息化相关专题培训、设备购置原厂培训及行业性信息化专题培训等途径。此外,还应充分利用项目建设配套培训,通过项目合作加强与国内外公司的技术交流,吸取行业内外优秀的信息化管理及系统建设经验。第十二章 信息沟通与发布第四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由信息化管理64、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联络员会议制度,沟通协调信息化建设中跨部门的问题。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每月向上级单位报送信息化工作月度报告,主要报告各单位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年度信息化预算执行情况、信息安全状况、网络与主要信息系统运行概况。第四十四条 公司可利用视频会议、网站等渠道宣贯信息化工作要求、通报项目建设及系统运行情况、跟踪网络与信息安全动态。第十三章 评价与考核第四十五条 信息化绩效考核根据公司信息化绩效考核办法进行,每年末对公司当年信息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65、。公司安全环保监督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公司安全环保监督工作,保证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上级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有效执行,保证安全环保工作有效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上级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安全环保监督工作。第二章 安全环保目标第三条 安全环保目标:确保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和其他事故,不发生水淹厂房事故,不发生全厂停电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市级及以上环保通报或处罚事件。第三章 安全环保监督原则和内容第四条 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组织机构,66、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实现。并接受集团公司及公司的安全环保监督,同时还应接受政府和行业有关部门的监督。第五条 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环保监督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进行。在发包过程中,应在合同中明确安全环保监督的范围、内容及责任并监督执行。公司对承包商(受托方)按合同或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环保监督。第六条 安全环保监督机构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一) 监督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上级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协议、合同中涉及安全环保方面内容的情况。(二) 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环67、保规章制度、规程、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环保工作要求的贯彻执行; 监督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情况。(三) 监督安全环保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第七条 安全环保监督机构对安全环保保障措施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一) 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与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计划的执行以及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二) 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三) 组织或参与分析安全环保工作存在的重大或突出问题,向主管领导汇报,向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职能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68、建议。(四) 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五) 对安全环保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建议;对安全环保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处理和考核的意见或建议。第八条 安全环保监督机构对生产过程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一) 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二) 组织、参加或协助事故和安全环保事件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三)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等重大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对监督检查中69、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提出整改要求,下达整改通知单(见附件 1);对于安全环保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部署要求的贯彻,安全环保重点、 难点问题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环保事故的自查自纠存在落实不及时、工作不到位的,下达安全生产督办事项通知单(见附件 2),限期解决,并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治理措施不完善或督办事项不认真落实的责任。接受督办要求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对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审核签字并安排及时上报。(四) 监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开展及查出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第四章 安全环保监督机构第九条 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是生产与安全环70、保监察部。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和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明确安全监督机构人员及职责,具体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从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人员符合岗位条件,数量能满足工作需要。(二)专业搭配合理,分工明确,并制定各岗位职责。(三)有完成监督任务所必须的设备。第十一条 安全监督机构由本公司行政正职主管。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正职的任命或者免职,在提请决定前,应征求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第十三条 安全环保监督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网活动,指导各级专责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的工作。第十四条 安71、全环保监督机构可借助学会、协会、专家组织或其它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状况提供诊断、分析、评价等服务。第五章 安全环保监督人员第十五条 公司各级安全环保监督机构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二)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三) 熟悉本单位的生产工艺过程、相关安全环保技术和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四) 有3年以上较丰富的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熟悉安全环保管理流程。(五) 身体健康。第十六条 安全监督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第十七条 专责安全环保监督人员和部门专责安全员应享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待遇,不得低于同岗位的生产技术管理72、人员。第六章 安全环保监督职责第十八条 安全环保监督机构行使以下职权:(一) 有权检查了解安全环保情况;(二)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三) 有权对安全环保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部门、个人进行处罚;(四) 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相关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提取、查阅有关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等;(五) 对事故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对违反规程、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第十九条 安全环保监督机构承担以下责任:(一) 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二) 履行职权时应当说明情况,解释73、理由。(三) 进行事故调查中应当为相关当事人保密。(四) 应当深入调查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当的行为。(五) 履行安全环保监督职责时应当 正确着装并佩戴反映安全环保监督身份的标志,必要时应出示证件。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支持性文件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中电投规章2012年第 11 号)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监督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 整改通知书2. 安全生产督办事项通知单 附件 1: 整改通知书20 年第 号签发人: 时间: 年 月 日单位/部门你单位/部门存在以下问题:1.2.3.违反了之规定。限你单位/74、部门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如对本通知书有异议,请于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送单位陈述理由。联系人及电话:(章)年 月 日 附件 2: 安全生产督办事项通知书安全督办20 NO. 签发: 单位/部门:鉴于 ,特想你单位发出督办通知单如下:一、 督办事项和要求二、 完成时限三、反馈时间及要求联系人及电话:(章)年 月 日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电投集团公司和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强化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以责论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论功受奖,以过受罚,实施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第75、三条 公司对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考核,每月考核总结一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部门、车间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异常等不安全因素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处罚。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第二章 职 责第五条 公司职责公司生产安全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最高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对公司各部门、车间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提议进行讨论、决策。第六条 公司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以下简称生安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管理、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环保、交通、消防等发生的安全事件、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分析、总结及提出奖惩意见并上报。第七条 公司综合部负责76、公司交通、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生安部对其职能范围内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的实施。第三章 表彰与奖励第八条 奖励分月奖、嘉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三种。月奖、嘉奖在月度绩效考核奖金中兑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按照安全责任状的要求,在年度其它奖励中兑现。第九条 公司对以下部门或个人按照奖励系数每月予以奖励:(一)未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障碍及各类不安全隐患的;(二)积极完成公司下达的各种安全整改和各类生产工作任务的。(三)公司对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或个人给予202000元嘉奖:1、避免一次人身群伤群亡事故者;2、避免一次人身伤亡事故者;3、避免一次主设备重大损坏事故者;4、避免一次一般设备损坏事故者;77、5、避免一次重大误操作事故者;6、发现或处理重大不安全隐患者;7、发现火警并及时报警,积极进行扑救者;8、在交通行车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交通事故者;9、经公司组织有关部门认定其它安全生产有功者。(四)凡与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的部门领导人员,当年内组织领导本部门职工认真完成并实现各类安全生产目标,年底公司将发给50300元的安全目标管理奖。第四章 处 罚第十条 处罚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两种。第十一条 发生特大人身或特大设备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罚:(一)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开除处分;(二)对事故次要责任人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二年(留用察看期间只发生活费)或开除处分;(三)对事故责任78、班组长给予撤职记大过,并罚款10002000元处分;(四)对事故责任部门专职给予行政记大过,并罚款6001000元处分;(五)对事故责任部门党政领导给予撤职,并罚款500800元处分;(六)对事故相关部门领导及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并罚款300-600元处分。第十二条 发生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罚:(一)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二年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只发生活费),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二)对事故次要责任人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只发生活费);(三)对事故责任班组长给予撤职记过,并罚款1000-1500元处分;(三)对事故责任部门专职给予79、行政记过,并罚款500-900元处分;(四)对事故责任部门党政领导给予记过,并罚款400-600元处分;(五)对事故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200-400元处分。第十三条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罚:(一)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留用察看期间只发生活费),并罚款1000元处分;(二)对事故次要责任人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并罚款800元处分;(三) 对事故责任班组长给予行政警告并罚款600元处分;(四) 对事故责任部门专职给予行政警告并罚款500元处分;(五)对事故责任部门党政领导给予行政警告并罚款400元处分;(六)对事故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处分80、。第十四条 发生人身重伤或恶性误操作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罚:(一)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并下浮2岗工资一年处分;(二) 对事故次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并下浮2岗工资半年处分;(三)对事故责任班组长给予罚款300元处分;(四)对事故责任部门专职给予罚款200元处分;(五)对事故责任部门党政领导给予罚款100元处分;(六)对事故相关部门领导及人员给予罚款30-50元处分。第十五条 发生人身轻伤、一般火灾事故或严重不安全现象,给予责任人罚款50-200元处分。第十六条 无故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或故意损坏器材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500元处分。第十七条 发生一般不安全现象,给予责任人罚款20-1081、0元处分。第十八条 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责任,对责任人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在行车操作失误,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按维修总费用的1-3%处罚。第十九条 发生事故或异常后隐瞒不报,做假记录、假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罚:(一)对主要策划和决策者,给予开除处分;(二) 对做假记录、提供假情况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三)对本部门隐瞒事故或异常调查不力、汇报不及时或阻碍调查事故的领导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其他人员给予记过或下岗处分。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规定中有关事故的定性和事故责任的划定按国务院、劳动部、公安部有关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集团公司电力安82、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所列严重不安全现象、一般不安全现象,依照公司安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对公司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的奖惩,按照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不作为刑事和民事责任的判定处理依据。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实施。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生安部负责解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要求,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二章 基本要求及83、职责第三条 公司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第四条 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第六条 公司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与考核,并定期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第七条 各部门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依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措施,并贯彻执行。第八条 建立健全本公司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组84、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应急培训工作,定期补充、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救援体系有效运作。第九条 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明确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和权限,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应专户核算并编制使用计划,明确费用投入的项目内容、额度、完成期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规范、有效。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目标第十条 安全生产目标是:(一)不发生人身死亡和群伤事故;(二)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三)不发生垮坝、洪水漫坝和水淹厂房事故;(四)不发生责任性重大防汛事故(五)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六)不发生责任性全厂停电事故;(七)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八)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85、和恶性误操作事故;(九)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一)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第九条所列的事故。(二)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三)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第十二条 公司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评选优质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挂钩,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指标规定者实行一票否决。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三条 公司总经理及各部门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一)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86、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三)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门的汇报。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六)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七)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九)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十)其它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第十四条 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87、生产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一)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二)正确处理分管范围内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保证不发生严重失误而导致安全生产出现重大问题。(三)亲自批阅分管范围内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落实。(四)协助正职主持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汇报,及时掌握安全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第十五条 公司制定各部门、各岗位、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并实行下级对上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第五章 安全监督第十六条 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上级对下级进行安全监督。公司对所属各88、部门行使安全监督职能。第十七条 安全监督机构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能。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机构的资质和人员的资格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第十八条 安全监督机构职责:(一)在上级公司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安全监督和安全技术工作。(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措施及规章制度,严格监督各级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向公司反映执行情况。(三)组织制订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四)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检修动态,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督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确保安全生产。(五)按照中国电力89、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其它有关规定,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设备和人身事故,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分析。查清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六)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经常检查各车间安全生产活动情况,督促各车间做好安全规程学习、考试和反事故演习工作,及时推广和总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七)负责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监督本公司编制的重要操作和试验以及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对其正确性负责。(八)认真做好事故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开展专题和综合事故分析,研究事故发生规律,开展反事故活动。及时编写安全简报、事故通报等工作,组织学习上级90、单位转发的有关单位事故通报及安全情况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纠正并考核各种违章违纪行为。(九)组织领导本单位安全监督网活动,做好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监督网会议,充分发挥三级安全监督网作用。(十)对各部门(车间)安全指标和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实行监督,负责防尘、防毒、防噪音等劳动卫生保护工作。(十一)监督安全设施、工具的使用及生产现场安全标识完善。(十二)对外包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格审查、安全教育及考核工作,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十三)负责特殊工种管理,负责起重工具、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检验91、管理。第十九条 公司安全监察人员、车间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第二十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监察机构由公司行政正职或行政正职委托的行政副职主管。第二十一条 安全监察机构的人员配置及装备应满足安全监察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监察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本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第六章 规程制度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设备厂商的说明书,编制各类设备的现场运行规程、制度(实施细则),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执行。第二十三条 及时修订、复查现场规程、制度:(一)当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公司事故防范措92、施需要时,应及时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二)每年应对现场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不需修订的,也应出具复查人、批准人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通知有关人员。(三)现场规程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现场规程的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第二十四条 每年公布一次公司现行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并按清单配齐各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第七章 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第二十五条 每年应编制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第二十六条 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由分管生产的领导组织,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门为主,各93、有关部门参加制订。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门为主,人力资源部和其他有关部门参加制订。第二十七条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单位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第二十八条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及相关的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方面进行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第二十九条 安全性评价结果应作为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94、的重要依据。防汛、抗震、防台风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第三十条 主管部门应优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每年从技术改造费用或其它生产费用中提取。第三十一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第三十二条 主管领导和车间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保证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第八章 安全设施、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控制第三十三条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设备安全、完好。与安95、全生相关的设施及标识应完好、完备,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 执行国家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使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做好职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采取控制措施,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三十三条 公司必须为员工创造符合标准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必须在生产和作业现场设置醒目而规范的安全警语、安全警示标志,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对可能发生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药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放射线工作场所和放射线同位素的运输、储存,必须配备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 并督促、教育、指导接触放射线的工作96、人员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原则,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三十五条 根据现场作业性质的需要,必须为员工配备足够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检查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更换,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第三十六条 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应合理安全作业活动,并为员工的作业过程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劳动保护指导。第三十七条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第三十八条 必须为员工开展定期97、体格检查,员工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现工作岗位的,应安排调换工作。应加强职业病防治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第九章 特种作业第三十九条 严格执行特种作业管理要求,建立特种作业档案,定期接受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电力监督机构的审核和监督。第四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资格准入” 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 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第四十一条 特种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有效检验合格证。特种设备投入运行后,应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定期检验。第四十二条 选用的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供98、应商应具备特种设备供应资格。 第十章 安全教育培训第四十三条 新入公司的生产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第四十四条 新上岗生产人员必须经过下列培训,并经公司组织考试合格后上岗:(一)运行人员(含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规程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二)检修、试验人员(含技术人员),必须经过检修、试验规程的学习和跟班实习。(三)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第四十五条 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由所在部门负责进行。(一)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99、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二)离开运行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三)生产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四)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所有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第四十六条 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由所在单位负责。新任命的各级生产领导人员,应经过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由上级管理部门安排或组织考试。各级领导人员参加的生产培训,应有安全100、方面的课程内容。第四十七条 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厂部对车间的运行、检修、试验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第四十八条 每年应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通知有关单位。第四十九条 将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五十条 可运用电视、计算机网络、广播、报纸、图片展览,及安全知识考试、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知识,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设置安101、全教育室,用音像、实物等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第十一章 安全例行工作第五十一条 班前会和班后会班前会: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作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项。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第五十二条 安全日活动班(组)每周或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活动内容应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并做好记录。车间领导应至少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并检查活动情况。第五十三条 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6月进行,各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活动,保证活动内容可行、有效。第五十四条 反102、事故演习全公司性反事故演习一般每年举行一次,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门策划,公司组织。部门(车间)反事故演习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由部门(车间)安全员策划,车间组织。第五十五条 安全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综合分析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会议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第五十六条 安全监督及安全监督网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监督网例会,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门负责人主持,安全监督网成员参加。第五十七条 安全检查根据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春季和秋季安全检查应结合季节特点开展。根据上级公司专项安全检查大纲,在安全检查前应举行认真策划,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103、”,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并监督落实。第五十八条 安全简报定期或不定期编写安全简报、通报、快报、综合安全情况,分析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公司安全简报每月至少编制一期并上报。第五十九条 按照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生产运营对标管理办法和发电企业业绩评估管理办法等,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对标管理”和“业绩评估”的方法,对单位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做好安全生产对标专项评估,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第十二章 消防与交通安全第六十条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级人员消防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强化消防监督管理,不断104、改善消防条件,防止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第六十一条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兼职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负责消防安全。第六十二条 应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防火重点部位管理和消防器材的配备及顶置管理,做到专人负责,有灭火方案;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应限期整改。第六十三条 综合部制定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六十四条 专职驾驶员实行考核上岗,并做到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第六十五条 机动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定期保养检查,并建立健全档案及有关台账。第十三章 建设项目第六十六条 建设或技改项目,实行建设105、项目法人和施工队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项目法人承担本规定所明确的组织、协调、监督责任,施工企业承担本企业职责和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第十四章 发包工程和劳务派遣外协工第六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规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第六十八条 公司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签定合同。合同中应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发包方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承包方必须与发包方安全监督机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并由安监部门备案。第六十九条 单位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承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一)有106、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二)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三)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四)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第七十条 发包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一)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本工作规则所列条件。(二)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三)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107、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四)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第八十一条 工程开工前,发包方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在发生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时,由发包方根据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第八十二条 承包方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门应予制止,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第八十三条 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设备事故,由发包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发包方根据合同对承包方进行处罚。第八十108、四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车间、班组禁止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向外发包工程项目。第八十五条 外协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或佩带标志上岗。第八十六条 外协工分散到车间、班组参加电力生产工作时,由所在车间、班组负责人领导。第八十七条 外协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外协工进入高压带电场所作业时,还必须在工作现场设立围栏和明显警告标志。开工前监护人应将带电区域和部位、警告标志的含义向外协工交代清楚并要求外协工复述,复述正确方可开工。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外协工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第八十八条 外协工的安全管理、事故统计109、考核与固定职工同等对待。外协工从事生产工作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与固定职工相同。第十五章 应急管理第八十九条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建立以下预案:(一)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二)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三)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四)防汛应急预案。(五)水淹厂房事故应急预案(六)水电厂垮坝事故应急预案(七)水电厂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八)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九)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十)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十一)公共卫生事故应急预案(十二)环境污染事故110、应急预案。(十三)计算机监控系统瘫痪应急救援预案(十四)局部暴雨、洪水、泥石流、滑坡应急预案第十六章 安全事件第九十条 安全事件的分类:(1)人身伤害(2)设备损坏(3)火灾(4)交通第九十一条 安全事件的报告:(一)单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后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事件的报告制度。(二)安全事件的报告按照隶属(或管理)关系逐级报告。(三)生产现场发生人身事故时,委托方和受托方分别按照隶属关系逐级报告事故有关情况。发生设备事故时,由发生单位逐级报告事故有关情况。(四)一类障碍、非计划停运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第十七章 安全文化第九十二条 企业安全文化是指在长期的安全生111、产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占据主导地位并为全体员工认可和恪守的共同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集团公司倡导“任何风险都可以防范、任何违章都可以控制、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安全文化理念。第九十三条 努力推行和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公司积极促进和评估安全文化工作。第九十四条 以人为本,鼓励全体员工关心企业的安全工作,积极查找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第九十五条 强调安全素质和团队精神,倡导“策划、程序、修正、卓越”的工作方法和相互交流的工作习惯。第九十六条 有关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执行。第十八章 考核与奖励第九十七条 公司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112、按照公司有关文件进行考核。第九十八条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表彰、奖励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 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十九章 附则第九十九条 本标准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一百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根据生产运行状况、检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所发生的问题,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第二章汇报程序第三条 值长向公司调度员和本部门主任汇报。第四条 主任(副主任)向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主任(副主任)汇报。第五条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主任(副主任)向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汇报113、,并向公司安全监督环保部、水电新能源部专职、主管汇报。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向公司安全监督环保部、水电新能源部主任(副主任)汇报。第七条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时,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应按国务院493号令规定及时(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三章 汇报内容和要求第八条 值长除按公司规定向公司调度员报告外,还应及时向车间主任(副主任)报告当天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内容执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生产调度管理办法。第九条 车间主任(副主任)和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主管(专责)汇报生产运行异常情况、主机及主要辅助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检修114、情况、临时检修和计划检修情况。第十条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主任(副主任)汇报生产运行异常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告主机、主要辅助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检修情况、临时检修和计划检修情况。如发生非计划停运及以上事件,还必须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事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2小时将事件报告单报公司安全监督环保部。第十一条 副总经理汇报机组发生非计划停运及以上设备事故、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设备缺陷和安全隐患、检修工期延长,机组无法按时恢复备用或启动、环境污染事件第十二条 总经理汇报年度安全控制目标事故及其它重大安全事件。 第十三条 发生隐瞒、迟报机组非停及以上事件和人员重伤及以上事件或经济损115、失50万元及以上安全生产事件的,按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公司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公司有关规定为准。第十五条 支持性文件(一)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事件管理办法(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三)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制度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原则,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116、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全面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级各类人员。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安全生产部负责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职责的监督落实,归口管理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与考核。第四条 各级行政正职(总经理、主任等,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对本公司(或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第五条 各级行政副职(副总经理、副主任等)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第六条 各部门、各岗位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层层117、落实,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责任状,督促员工履行安全职责,制止员工违章违纪行为。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第三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一)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二)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司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公司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四)负责组织制订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五)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主持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118、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六)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两个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及安全监督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七)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八)组织制订并实施公司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九)及时、如实上报生产事故。(十)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第八条 公司党总支书记安全生产职责(一)在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作用。(二)119、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总支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司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领导政工部门和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树立牢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思想。(四)在干部考核、选拔及思想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五)经常深入公司的生产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六)责成120、纪检部门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九条 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一)副总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总经理负责。(二)组织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把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参加安全例会,及时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四)参加公司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技改、大修工作工程的审定工作,注重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在解决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上给予优先考虑和安排。(五)参加编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考核工作,参加重大人身事故和经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指导部门做好工伤抚恤121、工作。(六)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七)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审批分管工作范围内事故报告,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八)承办总经理委托办理的其它安全工作。第十条 公司纪检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一)在公司思想政治、工会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组织、群众组122、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作用。(二)组织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三)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基层(车间)工会劳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督促检查劳动保护措施所需要费用的落实和使用,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四)参加公司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调查处理有异议时,及时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掌握全厂工伤事故情123、况;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工会填报事故报告。(五)认真贯彻女工劳动保护条例;参与对老弱病残员工的劳动鉴定工作,参加集体劳动合同的签定工作,在合同中应规定有关确保员工安全的条款。(六)会同公司行政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提出合理化建议,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干部考核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七)组织开展班组建设工作,夯实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八)承办总经理委托办理的其它工作。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总监安全生产职责(一)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总经理负责。(二)组织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国家124、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三)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和观念,切实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满足安全生产需求。(四)参加安全例会,及时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五)参加公司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技改、大修工作工程的审定工作,在公司资金预算上,注重对安全生产的投入,特别是在解决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上给予优先考虑和安排。(六)参加编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考核工作,参加重大人身事故和经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指导部门做好工伤抚恤工作。(七)管理公司的财产保险和出险理赔工作,确保公司财产、设备受损失时,能够及时得到补偿和修复。(八)承办总经理委托125、办理的其它工作。第十二条 综合部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一)参与拟订公司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行政法规,办理全公司性的安全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二)参与公司性的安全生产活动及重大的安全工作调查研究活动,及时收集、传递和反馈综合性安全信息,为安全生产服务,参与涉及外单位安全事项的处理。(三)负责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交通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施行交通安全闭环管理。(四)搞好公司劳动组织与劳动保护工作,调动和保护生产一线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五)负责安全奖的发放工作,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的拟订工作及人身伤亡的调查处理工作。(六)编制下达公司生产126、基建计划时,充分考虑并落实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计划项目。(七)检查与考核计划实施情况时,首先检查和严格考核安全生产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八)做好合同签定管理工作。在签定工程项目合同时,首先应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并且在合同中必须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外包工程合同的签定按合同法执行,要严格审查承包方的资格,以及施工人员的素质,并明确安全要求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九)督促检查固定资产计划和人才培训计划的完成,实现从物资基础和人员素质的提高上保证安全生产。(十)保证企业生产和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实现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发展,强化审计工作。(十一)监督财务的资金使用,为企业安全127、发供电准备必要的资金,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第十三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监督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指示,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文件、通报,并进行具体落实。(二)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发供电设备的计划检修,提高设备的完好水平,在设备大修、更改资金使用上,优先保证有关安全工程项目的资金安排。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同时拟定安全措施。(三)贯彻25项重点反事故技术措施,制定重大反事故措施计划,保证反措资金的落实和防误装置的使用。组织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和检查。组织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反事故演习,监督技术培训计划的128、执行。(四)督促公司及时编制和修订现场规程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行。(五)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组织公司重大人身和设备及典型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批事故报告资料,严格安全考核标准,对安全奖惩提出意见。(六)组织公司三级安全监督体系(网)开展工作,对公司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和考核。(七)组织编制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执行,参与制定劳动保护用品标准,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鉴定、推广先进的安全工器具和材料。(八)督促公司及时、完整、准确地做好事故障碍统计上报工作,收集反馈安全信息。(九)配合公司开展安129、全教育,落实职工技术业务教育计划,进行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负责教育培训业务工作的归口管理,对干部、工人技术业务理论和安全技能培训及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帮助,提高职工素质。(十)对安全奖的发放提出考核意见。第十四条 政治部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鼓励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二)大力弘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发挥共产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技术素质,带领职工搞好安全生产。(三)积极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和无违章违纪活动,严格履行安全职责;每年对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130、表现进行群众监督评议,考核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四)结合生产工作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教育党员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放在生产过程中的首位,并努力学习技术业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五)在安全生产中,要求党员带头百分之百地认真执行规程;带头制止习惯性违章,带头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到党员身边无事故、无违章、无违纪、无隐患。(六)配合行政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系列活动,增强 职工的安全意识。(七)组织发挥工会组织安全生产民主监督网的作用,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现象。第十五条 财务部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一)树立安全131、就是效益的思想和观念,切实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满足安全生产需求。(二)在公司资金预算上,落实对安全生产的投入,特别是在解决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上给予优先考虑和安排。(三)及时筹措组织资金,确保公司年度“两措”以及设备更新改造、大修工程资金的及时到位。(四)做好公司的财产保险和出险理赔工作,确保公司财产、设备受损失时,能够及时得到补偿和修复。第十六条安全监督专职的安全职责(一)监督公司所属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以及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救援体系的建立情况。(二)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132、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各自主管领导报告。(三)参加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和对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放和使用。(四)监督公司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或配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和安全网活动。(五)参加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六)对公司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七)参与公司的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133、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八)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如果所在单位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经主管领导签发,下达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九)及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和重大问题,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积极向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职能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第十七条专职工程师的安全职责(一)对本专业安全技术工作负有全面管理责任。(二)经常深入基层单位,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三)根据各个时期工作任务的不同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设备系统维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134、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四)负责审核各单位设备大修、更改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实施措施与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布置、指导基层单位技术人员编制分项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五)参加定期的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六)参加专业性大检查和安全大检查,并做好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第十八条档案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一)认真贯彻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指示,科学管理各种档案资料。(二)参加工程竣工、设备开箱验收,收集安全技术、生产设备等原始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三)确保档案库房设施完善、安全可靠,严格135、执行档案库房的防火规定,对库房的防火、防盗、保密负责。(四)落实安全责任制,管理好科技、文书档案,保证档案不遗失、不损坏。(五)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基建做好服务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完善、准确的技术档案资料。第十九条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职责(一)严格执行行车“六不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服从交通警察和公路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二)服从领导,服从指挥,保质保量地完成运输任务。(三)在行车中,坚持“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细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四)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文件,遵章守纪,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五)严禁洒后136、驾车和违章驾驶,不出私车和把车交给无两证的人员驾驶。第二十条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一)在部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职责,工作中保证本人人身安全。(二)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于工作的始终。按时参加有关的安全活动和会议。(三)与安全生产有关系的专业人员深入对口的基层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要报告领导尽快研究解决。(四)按上级指派参加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本人的建议和意见。(五)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第二十一条发电车间主137、任(副主任)的安全职责(一)发电主任是本车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企业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车间实现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车间级安全目标的实现。(三)抓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的安全文件和要求,充分发挥车间技术员和安全员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和工作实效。(四)组织实施厂部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车间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五)组织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138、全周”活动,做到事前有方案,中间有检查,事后有总结经验。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办法,限期整改。(六)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与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每月进行一次夜间巡视。(七)每月定期召开车间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日活动,检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八)负责组织本车间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搞好车间级、班组级新进厂人员、转岗人员安全教育工作。(九)对重要的施工、检修、操作要亲自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检查督促有关班组认真实施。抓好“两票三制”的现场监督工作,防止误操作。(十)组织有关人员核对或积极配合修编现场139、规程、制度和系统图,使其经常保持与现场相一致。(十一)负责建立、健全本车间各种基础台账、记录;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对本车间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培训工作;加强班组建设,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十三)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车间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二条发电车间安全技术专职的安全职责(一)负责本车间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二)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程和上140、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做好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四)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有权指令先行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五)负责编制本车间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对其完成情况负责。(六)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管理,防止误操作。(七)参加本车间重要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八)协助车间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班后会;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九)协助车间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组织车间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141、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做好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十一)督促做好本车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十二)负责本车间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规程的学习与考试工作。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入厂的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十三)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助车间领导组织轻伤、障碍、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吸取教训,制订对策,并负责按规定上报。第二十三条发电车间值长(副值长)的安全职责(一)值长是本值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值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二)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负责组织完成班142、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三)主持召开好班前会、班后会和每一轮值的安全日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搞好班组各类台账、记录、资料的登记管理工作。(四)按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两票三制”。监督设备运行参数符合规范运行,当偏离规范运行时,应命令及时调整,并详细记录。(五)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进行监督检查。(六)负责或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次操作任务事先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七)组织开展好定期安全检查、事故预想活动,落实上级和公司下达的反事故措施。(八)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进工人的班组级安全教育、转岗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程143、及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触电急救、灭火器材使用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九)发现有严重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隐患或重大缺陷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十)督促本班人员进行文明生产,作业结束时及时记录有关设备检修情况并整理作业现场。(十一)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身的职责。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及事故,要及时做好详细记录,并向上级汇报;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写出书面材料。第二十四条发电车间值班人员的安全职责(一)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144、不违章作业。(二)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三)在值长的领导下,按照规程规定,专心的进行设备系统的正常维护、运行操作、调整监视、事故处理和清洁卫生工作,确保设备运行工况正常,对其正确性和安全性负责。(四)及时认真进行设备系统巡查,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及表计指示偏离正常值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处理,并向值长报告,对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问题有权先行处理,然后尽快报告。(五)认真执行“两票三制”,按时、正确地抄录运行日志和填写各种值班记录,认真作好运行分析和事故预想工作。(六)积极参加各类学习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技术、现场急救、防火145、等方面的知识水平。(七)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八)对无安全作业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作业项目,有权拒绝工作并可越级反映。(九)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十)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准确提供不安全情况的原始资料和数据;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第二十五条维护车间主任(副主任)的安全职责(一)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认真贯彻执行国146、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企业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车间实现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车间级安全目标的实现。(三)抓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的安全文件和要求,充分发挥车间技术安全专职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和工作实效。(四)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车间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五)组织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周”活动,做到事前有方案,中间有检查,事后有总结经验。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办法,限期整改。(六)经常深入生147、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与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七)每月定期召开车间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日活动,检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八)负责组织本车间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搞好车间级、班组级新进厂人员、转岗人员安全教育工作。(九)对重要的施工、检修、技改要亲自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检查督促有关班组认真实施。抓好“两票三制”的现场监督工作,防止误操作。(十)组织有关人员核对或积极配合修编现场规程、制度和系统图,使其经常保持与现场相一致。(十一)负责建立、健全本车间各种基础台账、记录;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对本车间职工148、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培训工作;加强班组建设,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十三)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车间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六条维护车间安全技术专职的安全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做好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二)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三)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有权指令先行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149、理。(四)负责编制本车间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对其完成情况负责。(五)参加本车间重要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六)协助车间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班后会;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七)协助车间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组织车间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八)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做好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九)督促做好本车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十)负责本车间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规程的学习与考试150、工作。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入厂的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十一)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参加本部门定期召开的安全分析会和安全生产会议。(十二)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助车间领导组织轻伤、障碍、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吸取教训,制订对策,并负责按规定上报。第二十七条维护车间维护班班长(副班长)的安全职责(一) 班长是本班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指示,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监督、指导本班人员做好各项工作。(三)熟悉电力工业技术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有关电力生产方面各种运行规程151、检修规程、试验规程和其它规程制度。(四) 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措施,按设备和系统进行安全生产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控制好危险点。(五)负责开好班前会、班后会,布置当日工作、注意事项,提出事故预想,小结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六)负责组织完成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督促班员认真执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纠正本班人员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进行监督检查。(七)组织开展好巡回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事故预想活动,对查出的设备缺陷及时组织本班人员消除。落实上级和本公司、本部门下达的反事故措施。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反事故演习及其它安全活动。(八152、)督促班员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事先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九)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建立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对班组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十)每月对班组安全生产进行总结,积极配合安全员对本月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十一)在发生事故时,带领本班人员迅速、正确地处理。事故后将事故经过及处理情况等作详细记录。(十二)主持本班内发生的障碍、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十三)负责审查工作票,并对其正确性负责,检查工作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十四)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班组级安全教育153、和全班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程及安全思想教育,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第二十八条 维护车间维护班电气维护工的安全职责(一)熟悉电力工业技术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有关电力生产方面各种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试验规程和其它规程制度,不违章作业。是现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二)对机组的大、小修、安装等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电站、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检修规程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安全规程、“两票三制”以及各种规章制度,保证检修质量。在生产实际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三)积极参加每周一次安全活154、动,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安全通报等有关文件。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四)进行本专业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定期进行设备的巡视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排除故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五)对高空或危险区域的设备巡视、保养或检修,应做好安全措施,使用合格安全用具。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六)发生不安全情况,立即报告部门主任和班长,保持现场;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弄虚作假;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七)发生事故时,应在部门主任、班长带领下,按自己的职责和规程制度155、,迅速处理事故。(八)正确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安全工具器、电气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检修前后检查清点所使用的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保证检修后场地清洁。(九)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反事故演习及其它安全活动。积极支持班长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十)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前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严肃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认真进行危险点分析,防止发生异常和故障。第二十九条 维护车间维护班机械维护工的安全职责(一)熟知常用材料、工具、量具、仪器的名称、规格、型号、用途及其使用和保管方法。熟悉电力工业技术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有关电力生产方面各种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试156、验规程和其它规程制度,不违章作业。是现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二)对机组的大、小修、安装等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电站、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检修规程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安全规程、“两票三制”以及各种规章制度,保证检修质量。在生产实际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三)积极参加每周一次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安全通报等有关文件。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四)进行本专业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定期进行设备的巡视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排除故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157、。(五)熟悉本专业设备的性能,了解维修工艺,运行知识和设备缺陷情况,掌握设备异常情况的正确处理技能。(六)对高空或危险区域的设备巡视、保养或检修,应做好安全措施,使用合格安全用具。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并提出整改意见。(七)发生不安全情况,立即报告部门主任和班长,保持现场;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弄虚作假;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八)发生事故时,应在部门主任、班长带领下,按自己的职责和规程制度,迅速处理事故。(九)正确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安全工具器、电气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检修前后检查清点所使用的工158、具,保证安全可靠。保证检修后场地清洁。(十)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反事故演习及其它安全活动,努力提高水轮机专业技术素质、现场急救、防火及安规等方面的知识,积极支持班长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十一)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前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严肃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认真进行危险点分析,防止发生异常和故障。第三十条水工车间主任(副主任)的安全职责(一)车间主任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本部门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规定、制度、159、措施。(三)熟悉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水工规程、防汛条例及其它有关规章制度。(四)根据水工车间实际,组织编制本部门的“两措”计划,并落实厂部下达的“两措”计划。(五)协调各班组之间的工作,组织跨班组工作项目开工前安全措施情况的落实与检查。对重要项目,参加和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六)经常对生产现场进行巡视检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领导本部门的安全大检查,每次检查都应制定提纲,突出重点,真正解决几个问题,抓好整改工作。(七)组织有关人员积极配合生技部修编现场规程、制度,使其经常保160、持与现场相一致。(八)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种基础台帐、记录;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所属设备、设施完好。(九)负责组织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加强班组建设,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督促搞好新进厂人员、转岗人员的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工作。(十)负责做好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十一)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经常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情况,每月签属一次意见,指导班组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十二)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网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表彰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十三)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161、调查处理工作,对本车间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三十一条水工车间安全技术专职的安全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做好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有权指令先行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三)负责编制本车间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对其完成情况负责。(四)参加本车间重要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五)协助车间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班后会;督促班组加强安162、全建设。(六)协助车间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组织车间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七)参加安监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做好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八)督促做好本车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九)负责本车间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规程的学习与考试工作。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入厂的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十)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参加本部门定期召开的安全分析会和安全生产会议。(十一)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助车间领导组织轻伤、障碍、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吸取教训,制订对策,并负责按规定上报。163、第三十二条水工班班长(副班长)的安全职责(一)班长是本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的设备安全运行负责。(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本班组成员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国家、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规定、制度。(三)熟知防汛条例和水电厂生产过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章制度。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四)熟悉各测站分布情况,掌握一定电子技术知识,熟悉所属设备、设施、仪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能熟练维护、检修;(五)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164、的安全目标。(六)主持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搞好班组各类台帐、记录、资料的管理工作,对其完整性负责。(七)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以及设备的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本班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对本班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进行监督检查。(八)负责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事先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九)按规定组织开展好安全检查活动,根据调度班自身特点组织进行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活动;认真落实厂部、车间下达的“两措”计划。积极组织本班人员参加厂部组织的反事故演习及其它安全活动。(十)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165、新入公司工人的班组级安全教育、转岗人员岗位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规程的学习;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急救知识、灭火器使用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十一)严格执行防汛条例,做好防洪预案,做到预报数据准确,加强汛期值班纪律,搞好设备管理,确保安全渡汛。(十二)参加车间组织召开的安全分析会,提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安全问题;表扬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十三)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未遂、障碍及事故,要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原因,总结166、教训,落实整改措施。第三十三条水工班水工人员的安全职责(一)熟知水库管理制度、水库调度规程有关部分及防洪有关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其它规程制度的有关部分,不违章作业。(二)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工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三)应确保所管辖的设备、设施良好,按规定对所管辖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四)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观测水位时要谨慎小心,防止掉入水库;晚上观测要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班,努力提高业务技术素质、现场急救、防火等方面的知识。(六)认真参加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及其它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进入本班167、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七)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八)尊重和支持安全监督人员的正常工作,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与指导。(九)发生人身事故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上报;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十)登高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登高作业规程,系好安全带。(十一)野外作业应注意安全,防止中暑和毒蛇咬伤。第四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安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安全事件管理办法第一168、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事件的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本公司的安全信息,总结事故教训、研究事故规律,查找和分析不符合项,有针对性地制定纠正措施,预防和减少危及安全生产事件的发生,依据上级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各种安全事件包括: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机组非计划停运等。第二章 职责第三条 安全事件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应急处理,防止事件的扩大和蔓延。第四条 组织对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对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直至不符合项关闭。第五条 按照要求,及时向公司通报安全事件情况,并向公司报送安全事件报告单第六条 及时组织169、学习集团公司、公司安全事件报告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有针对性的纠正措施。第七条 根据本单位发生的安全事件规律和特点,完善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第三章 安全事件报告要求第八条 管理原则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是各种安全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并对上述事故、事件进行处理或监督处理。第九条 报告原则安全事件的报告一般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报告和从上到下逐级调查了解的方式,必要时,公司可直接对事件细节做进一步的了解。重特大安全事件,应同时向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行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及集团公司、公司其它相关部门报告。第十条 报告方式、时间和内容安全事170、件的报告采取初步报告、跟踪报告、分析报告三种方式。跟踪报告和分析报告均应填写书面的事件报告单。(一)初步报告1)安全事件发生后,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立即用电话、电传、邮件等方式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发生人身死亡和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重特大安全事件,除报告上述单位外,还应在12小时内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2)初步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设备损坏的初步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限制事件发展采取的措施;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二)跟踪报告1)安全事件发生后的8小时内,由生产与安171、全环保监察部将事件较为详细的情况及时填写安全事件报告单,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2)根据事件的进展,将事件的阶段情况填报安全事件报告单。不同的安全事件报告单,按时间顺序填写不同的序列号。3)主要设备故障,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应在设备具备检查条件后4小时内,先将检查的简要情况以电子文档报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4)对于重大设备事故,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每日8时30分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将事件进展情况及采取的措施、进度安排等报告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三)分析报告公司要加强对每一起安全事件的管理,认真分析产生不符合项的根本原因,并及时纠正。在安全事件处理结束后的8小时内,将最172、终的安全事件报告单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第十一条 报告要求(一)生产副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事件报告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安全事件报告必须按规定报告,要求准确、及时、完整,杜绝以任何理由隐瞒、谎报、拖延报告。(三)设备的安全事件报告单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填写上报,主管生产领导负责审定。(四)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除按上述要求填报报告单外,事故处理完毕后,还应按照中国电力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填报有关事故报告表。第十二条 受托方安全事件报告规定(一)受托方在生产现场发生人身安全事件,委托173、方和受托方均要按本规定上述要求报各自上级单位。(二)发生受托方责任的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时,由委托方填写相应安全事件报告,委托方负责审核并上报。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三条 公司安委会负责检查本办法的落实情况。第十四条 本办法按中国电力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各类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事件报告单(编号NO )(序列号 Sequence: )报告部门(Reported by): 年 月 日单位(Enterprise)1.事件名称(Event)2.发生时间(Date)3.事件描174、述(Description)3.1事件发生前状态(Operation Status Before Breakdown):3.2事件过程(Process):4.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No conformity & Corrective Action)4.1不符合项(No conformity):4.2纠正措施(Corrective Action):资料来源:(Informed by)分析整理:(Prepared by)专业审定:(Reviewed by)公司三级安全目标控制措施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障设备及电网的安全175、,特制定本措施。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三级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第三条 三级安全目标是指公司、车间(部门)、班组要控制的安全目标。第二章 职 责第四条 公司负责制定年度安全总目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的五种事故。第五条 各车间(部门)根据公司的安全总目标,细化分解相应措施,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第六条 各班组是安全目标相应措施的直接执行单位,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七条 公司安全管理目标(一) 不发生人身死亡和群伤事故;(二)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三)不发生垮坝、洪水176、漫坝和水淹厂房事故; (四)不发生责任性重大防汛事故;(五)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六)不发生全厂停电事故;(七)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八) 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恶性误操作事故;(九)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十)不发生非计划停运、设备一类障碍及以上事件;第八条 控制措施(一)公司控制措施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2、 开展以保护广大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保障企业顺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为根本目标的安全文化建设。3、实行以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各级各类人员安177、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使安全工作压力逐级传递。4、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的规章制度保证体系。5、建立健全以安全技术培训为重点的人员素质保证体系,以现场规程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为重点内容,加强安全知识及安全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6、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分析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趋势,总结事故教训,查找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差距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7、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督和考核体系作用,形178、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监督考核机制。8、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以反习惯性违章为重点的反“三违”活动。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认真开展危险因素分析和控制工作。9、加强发电设备的运行管理。严格遵守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调度纪律。加强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和维护。做好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的维护和管理。凡重大操作,领导和技术人员、安全员要到现场监督、指挥。10、建立健全以技术监督为重点的技术管理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规程、标准,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专责人的技术管理作用,不断改进技术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11、发挥安全性评价在事故预测、控制179、夯实安全基础等方面的作用,运用安全性评价、危险因素分析等方法,开展人身伤害危险因素分析和控制工作。12、 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组织春季安全大检查、夏季防洪防汛检查、迎峰度夏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冬季防火检查及各类专业安全检查和即时安全检查。13、加强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14、抓好基建项目及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禁以包代管。15、加强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事故统计、考核与固定职工同等对待。16、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认真贯彻防汛制度,健全防汛机制,完善防汛措施,杜绝水库大坝事故和水淹厂房事故发生。180、17、认真贯彻消防法,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组织,严格消防责任制。18、把交通安全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健全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9、将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工作列入安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好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工作。20、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相关规定,对事故、障碍、异常及不安全现象,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报告、调查、分析、处理、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21、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职工的经济利益与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的好坏直接挂钩。加大安181、全考核力度,严格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二) 车间控制措施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本厂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从思想上、行动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2、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总结本月安全情况,查找安全生产上的差距和存在问题,对安全生产好的班组予以表扬和鼓励,对安全生产较差的班组进行批评和教育,布置下月生产及安全工作。3、车间领导至少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并给予相应的引导。月底,定期检查各班安全活动情况记录,并做出评价和建议。安全员要对班组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班组开展好安全活动。4、加强遵章守纪的教育,坚182、持以反习惯性违章为重点的反“三违”活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开展“四不伤害”活动。车间(部门)与员工签订“四不伤害”保证书和“无违章作业”保证书。5、严格“两票三制”管理,实现“两票”合格率100。6、严格执行防误操作规定,做好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严禁擅自使用解锁。凡重大操作,车间(部门)管理人员要到现场监督、指挥,杜绝误操作事故的发生。7、车间(部门)管理人员应深入生产现场,不定期对生产现场设备进行巡视检查,结合实际从生产管理、检修技术、运行技术、定期试验等方面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检查各班组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制止各类违章和不安全行为。8、认真开展危险因素分析和控制工作。保183、证各种自动、保护、联锁装置及数据采集系统完好率、合格率、投入率符合要求。做好运行分析工作,定期对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异常现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人员思想的活动等方面进行分析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预防措施。9、 督促车间(部门)员工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10、认真做好春、秋、冬季安全大检查及各类专业安全检查和即时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11、依据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时制定车间(部门)的“双措”计划,对厂部下达的“双措”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有目的、有重点地防范电力生产事故。1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抓好安全规程的学习、考试,定期进行有184、针对性的现场考问讲解、技术问答等现场培训。根据季节特点,结合运行设备实际情况做好事故预想,针对性地开展反事故演习。13、全面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确保防汛用电正常,落实“水淹厂房”的防范措施,大修期间,做好机坑抽水工作,防止水淹廊道。做好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并及时分析、总结。加强水工建筑物的巡视检查和监测,做到勤巡视、细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14、严格防汛纪律,认真执行调度命令,精确计算水文数据,正确分析水情资料,准确进行洪水预报,精心进行水库调度。遇有重大水情或预报,须及时向厂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密切关注已发生的险情并加强各方面的联系。15、严格防汛值班制度,汛期实行24小时值185、班,特殊水情时,车间(部门)领导参与值班工作。16、 严格执行泄洪操作规定,落实防误操作措施,按时完成泄洪任务。17、发生事故时,做好现场保护,及时收集资料,防止事故扩大。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三)生产班组控制措施1、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操作前认真写票、审票,做到“三审核”、“三对照”。操作中严格执行监护、唱票、复诵程序,操作后应做好各种纪录。禁止单人操作,杜绝无票操作(规定可不用操作票的除外)。按时进行设备定期轮换和试验。设备巡检做到时间、路线、位置到位,发现设备缺陷及异常,及时填写缺陷三联单,通知并督促检修人员消缺186、处理。2、严格执行防误操作措施,严禁擅自解锁操作。3、拉、合刀闸之前,仔细检查开关确实在断开状态。拉、合刀闸之后,仔细检查刀闸确实在断、合位置。装设接地线之前要验、放电,装、拆接地线后,要检查一遍。4、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5、测量设备绝缘时,应先停电,验、放电后,使用合格器具进行测量。6、办理工作票,应认真审核安全措施是否完整正确。坚决制止无票工作。7、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对不合格的项目不得验收并向生安部和发电车间汇报。8、高处作业,应有专人进行监护。登杆人员必须穿解放鞋,系好安全带,杆下人应与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上187、下抛掷工具物件。在梯子上工作,应有专人在梯子下扶梯、监护。在脚手架或登高工作时,要事先检查具器是否牢固。9、凡需在低压线路进行带电作业时,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且要指定一人作为监护人。低压线路上工作结束后,线路上检查确无人工作时,方可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10、遇开、关闸门时,应提前通知上、下游有关单位,并按规定拉响警报。11、汛期、节假日和晚班值班应锁好大门,做好防火、防盗等防范措施。12、进入厂房观测,要办理工作票或事先通知运行值班人员,设立安全监护人员并保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不得触动与观测无关的设备。13、进行坝顶、上下游面、廊道、排水系统等检查时,必须戴安全帽和配带照明用具。当188、进行消能设施和两岸坝肩的裂缝、滑坡、沉陷等检查时,要穿防滑鞋和系安全带。14、在竖井或其他积水井检查时,要事先检查爬梯的牢固程度,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15、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电气设备地段检查,要事先与有关设备部门取得联系,设立安全监护人并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安全距离。16、使用电动工具前,应仔细检查,测试绝缘性能,检查器具转动是否灵活,掌握性能和操作程序。配用漏电保护器,做好防止触电和机械伤害的措施。17、启闭泄洪闸门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事故发生。操作前应仔细检查,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车间(部门)、厂部。18、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易燃易爆189、物品,定点存放保管。保证班组工具房、小仓库防火措施落实。19、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生产现场不吸烟,工作中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不穿拖鞋、高跟鞋,不穿背心、裙子,不打赤膊。20、安全日活动,除了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及上级文件和安全通报外,重点要结合本班实际,查找安全隐患,总结经验教训,批评违章现象。(四) 后勤班组控制措施1、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学、合理、安全、节约地调度车辆。2、坚持反“三违”。必须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减少和杜绝违章行车。积极开展“四不伤害”和反习惯性违190、章活动。3、坚持每周安全学习日制度,认真分析总结交通安全情况,表扬遵章守纪的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行为,使交通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不断提高司机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4、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培养和职业技能的培训工作,使驾驶员熟悉和掌握本岗位安全工作规范,不断提高工作责任心,提高驾驶技能。5、加强对车辆的维护管理,做到到期必修,修必修好,保质保量,严格执行验收把关制度。坚持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回厂后的车辆检查和例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6、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搞好年检、年审工作,保证各类车辆和维护设施符合安全要求。7、结合季节特点,落实人员和车191、辆的防暑降温和防寒防冻措施,确保车辆设备和行车安全。8、认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9、全面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车辆、人员到位,确保生产和防汛应急用车。10、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防范措施,按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工作。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九条 公司随时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第十条 本规定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各类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一条 支持性文件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试行)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试行)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试行)第十二条 本标准由生产与安全192、环保监察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进公司员工的安全知识,强化新进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第三条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第二章 职 责第四条 公司职责(一)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二)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是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机构。(三) 综合部协助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对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实施监督、协调管理。(四)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对新入公司员工的教育培193、训组织工作,并建立、健全新入公司员工的培训档案,将新入公司员工考试考核情况等情况登记备案,实施综合管理。(五)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对新进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并将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授课人员等登记备案。第五条 车间职责(一) 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主任负责。(二) 车间是本车间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新入公司员工车间级的教育培训工作,并建立、健全新入公司员工在本车间的培训档案。第六条 班组职责(一)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值班长负责。(二) 班组是本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新入公司员工班组级的教育培训工作,并建立、健全新入公司员工在本班组的培训档案。194、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要求第七条 三级安全教育形式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及三级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因地制宜采取集中讲课、专题报告、学习文件、收看安全录像、参加安全教育展览、介绍典型事故案例、实际示范操作和操作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第八条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一)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通用安全技术和企业安全文化等基础知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二) 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本车间的设备特点、安全状况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预防伤害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195、理措施等内容。(三) 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安全防护装置(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办法等内容。(四) 凡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搬迁新工地、承接新工程等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进行教育。第九条 培训时间要求(一) 公司级安全教育为柒天。(二) 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为叁天。(三)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为贰天。第十条 考试考核要求(一) 公司级安全培训结束后,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组织对其进行考试和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车间级安196、全教育。(二) 车间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结束后,由车间组织对其进行考试和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跟班实习。(三) 考试考核成绩记入员工的培训档案,并与其绩效工资挂钩。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一条 公司随时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第十二条 本规定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各类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支持性文件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十四条 本标准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工作现场相关安全工具器的布置,规范各班组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配置、检197、查、试验、使用和保管,确保员工在从事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工用具管理工作。第二章 定义第三条 安全工用具的概念 (一)安全工用具:是用于防止工作人员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和有害源、溺水、液体伤害的保护工用具。 (二)电气安全工用具:指用以防护电气工作人员触电或被电孤灼伤的仪器和器具。第四条 安全工用具的种类(一)电气部分:绝缘杆、绝缘档板、绝缘垫、绝缘套筒、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器、各种遮栏、标示牌、接地线、近电报警器、个人保安线等。(二)机械及化学部分:梯子、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毒面具、耐酸手套、耐酸围裙及耐酸靴等。(三)水上交通198、部分:救生衣、救生圈、太平斧等。第三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职责(一)是本公司安全工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对本管理办法是否有效执行负责。(二)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负责安全工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各部门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及考核。(三)负责编制审核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四)负责安全工器具选型、选购,并按照配备标准进行购置。(五)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安排、使用、保管和报废工作。(六)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实施本规定情况,及时反馈修改本规定的合理意见。(七)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工用具的定期检查和试验,督促整改,并对由于管理监督不到位而导199、致本单位安全工用具使用的安全事件负责。第六条 安全工用具使用车间职责(一)负责安全工用具及安全带的定期试验送检和试验后验收工作。(二)负责安全工用具使用与维护的管理工作。(三)对由于管理监督不到位而导致安全工用具使用发生安全事件负责。第四章 管理要求第七条 安全工用具的管理原则(一)公司应确保所使用的安全工用具及防护用品是试验周期内的合格产品,各部门应每季组织检查一次。(二)安全工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定期进行试验并贴合格证。(三)购置安全工用具必须到省经贸委确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销部和经审定的并办有准销“入网证”的销售单位或厂家购买合格产品。(四)公司要认真抓好安全工用具的定置管理工200、作。安全工用具必须分类,统一编号,同一场所的安全工用具编号不得重复。(五)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本公司安全工用具定置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规划和计划、指导实施、组织检查、考评等工作。(六)使用车间负责本车间的安全工用具定置管理的日常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的指导和监督。1)安全工用具定置管理要符合安全生产工作程序的要求,经过定置设计、调整,使生产工作场所处于最佳状态,以满足工作的需要。2)安全工用具(器)、工具箱柜内物品,要按照上轻下重,存放安全,互不影响的原则定置。3)安全工具箱柜内只允许存放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安全工用具,禁止存放其他物品。4)工具箱柜内物品定置后,要依次编号201、,排列有序,到位一致,号码与定置标注号相符,不得乱丢、乱放,定置图贴在箱柜门左上方,定置图应清晰可见。5)安全工具箱柜要保持清洁有序,存取方便。班组工具专用箱柜每倒班进行一次清理检查,车间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季检查一次,建立检查台帐。 6)定置动态原则:定置物及场所要随着生产经营的变化而变化。7)定置管理要贯彻节约的原则:要因地制宜,利用现有条件,少花钱多办事。(七)安全工用具应存放在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5080的干燥通风的支架或专用箱柜内。1)各配变电室应设专用的安全工用具柜。2)橡胶的绝缘用具放在避光的橱柜内,并洒上滑石粉。(八)各类安全工用具必须经过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规定的鉴定性202、试验和出厂试验,未经鉴定的安全工用具一律不得购买和使用。第八条 安全工用具的一般使用要求(一)各岗位有关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中严禁私自拆卸安全保险装置。(二)安全工用具严禁不按规范要求使用。(三)未经试验、试验不合格或试验超周期的安全工用具严禁使用。(四)值班人员使用的安全工用具应按值移交。(五)部分安全工用具在使用中,如安全帽、登高板和安全带等,经外观检查发现有断裂、变形或试验不合格的,应立即更换,并上报直接管理领导。(六)登高作业现场,登高工具不得少于两付。(七)安全工用具严禁外借。第九条 部分常用安全工用具使用简介(一)安全帽:安全帽使用时要系结实,防止因203、松动而降低抗冲击能力;使用时,不得将安全帽歪戴在脑后,否则会降低对冲击的防护作用,即当使用者不慎从高处坠落或坠落物打击头部时就不能起到充分防护作用;使用者必须懂得其性能。安全帽要定期检查,发现帽子有龟裂、下凹、裂缝或严重磨损等情况,应立即更换。(二)绝缘操作杆(令克棒):绝缘操作杆是一种在带电设备上或接近带电设备,直接操作电气设备的工具,如拉、合刀闸、拆接高压熔断器、拆装接地线等。 绝缘操作杆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工作部分、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其中工作部分是可拆装的,以便进行不同项目的操作。工作部分不宜过长,以免在操作时不慎造成相间短路。一般工作部分不大于50100mm。 绝缘操作杆总长度决定其204、工作条件,可由几段组成(允许采用可伸缩结构),每段之间连接的接头可采用金属或绝缘材料,金属接头总长度不能超过绝缘杆总长度的5。 绝缘操作杆的使用应与电气设备电压相一致,但允许用高一级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在低于该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操作。在使用时,作业人员不得超过握手部分的界线。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三)绝缘靴(鞋):绝缘靴在1KV以上电气设备中,只作为辅助安全用具,而在1KV以下电气设备中则作为基本安全用具,在1KV以上的室外变电所可用以防止跨步电压。 绝缘靴不涂光泽黑漆,绝缘鞋在鞋底印有特殊标志,用以区别其他靴类。 绝缘靴(鞋)作为安全用具严禁挪作他用,任何其他205、用途的靴(鞋),雨靴(鞋)等,均不得作为电设备的安全用具。 巡视电气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鞋),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鞋)。(四)绝缘手套:绝缘手套适用于500V以上的电气设备,用为辅助安全用具。在500V以下的电气设备中,可作为基本安全用具。 绝缘手套是特制的橡胶制品,要求无孔隙、无杂质、不发粘、不发脆等。任何其他用途的手套,如:医用、耐酸碱手套,均不得作为绝缘手套。 绝缘手套储存、运输时,不得与酸、碱、油类和化学药品接触,并要防止阳光直射或雨淋。放置时,不准堆压其他物件,以防刺破手套。 绝缘手套的灰尘和油污,可用45度低温肥皂水擦净,保持清洁并撤上滑石粉备用。 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必206、须外观检查。如有发粘或破损禁止使用。检查时可采用充气挤压法,观察有无漏气,即使有轻微漏气也不能使用。 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必须正确使用绝缘手套,只能将手套戴在双手上,不得用一只手套包着操作杆使用。(五)绝缘垫和绝缘地毯:绝缘垫和绝缘地毯用为辅助安全用具,绝缘垫最小面积不小于800800mm,绝缘地毯的最小宽度不小于800mm。其厚度应不小于4mm。 绝缘垫和绝缘地毯作为安全用具是特制的橡胶制品,它必须具有防滑纹路。应按不同厚度分别着色。4mm绿色,6mm棕色,8mm黑色,10mm12mm红色。 绝缘垫和绝缘地毯不得和酸、碱、油类、化学药品接触,并注意避免阳光直射和锐利金属刺划。每半年用45度207、低温肥皂水洗擦干净绝缘垫和绝缘地毯的纹路。 绝缘垫和绝缘地毯应放在控制盘和电气试验室内,并备有移动的绝缘垫。(六)高压验电器:高压验电器用于检验高压电力设备有无电压,当设备带电时,验电器指示部分能发出声或光、或声、光两重指示。 高压验电器由指示部分、绝缘部分和握柄三部分组成。指示部分由金属接触和电压指示器两部分组成:电压指示器结构原理是利用电容电流经氖管发光或电容电流分压变换发出声光。绝缘部分是指示部分的未端至护环上端的一段绝缘管距,其绝缘强度必须符合其绝缘标准。握柄是指护环以下的握手部分,护环与绝缘部分握柄在分界线要明显醒目。 验电器指示器应为“接触式”,即只有当指示部分的金属接触端或即将触208、带电设备时才能发出声或光的指示,要避免受邻近设备的影响而误判。对多回路的平行架空线,验电时应不受其它运行线路感应,便于区别停电线路。对电缆和电容上的残余电荷电压,不应使指示器动作。 对35KV及以上验电器的晶体管、集成块电子元件要进行屏蔽,屏蔽层应在壳内不准外露,以免在使用时发生碰及邻相或地。 使用前,应根据被验电设备的额定电压,选用合适型号的验电器。验电操作前应对验电器进行自检试验。其方法是按一下自检按钮,验电器应发出连续的间隙式声光报警信号。若自检试验无声光指示时,不得进行验电操作。 在非全部停电场合进行验电操作,应先将验电器在有电部位上测试,再到施工部位进行测试,然后再回复到有电部位上复209、测,以确保安全。在全部停电场合进行验电操作,可采用在停电前或其它有电场所将验电器进行预验,证明验电器完好后待用。 在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手握在护环下面的握柄部分,不得触及护环以上部分,并注意指示部分不得同时触及邻相或接地部分,以防短路。并且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要符合安规规定。被测设备的电压要与验电器的工作电压相适应。验电器只适用于户内和户外良好天气下使用,凡天气不良时,如:雨、雷、雾等,禁止在户外使用。(七)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短路接地线是重要的安全工用具之一,它可保证工作地点为零电位,防止停电设备突然来电,或邻近的带电高压线路的影响产生感应电压,还可泄放残余电荷。 210、短路接地线的相间短路和相对地之间短路用的导线必须是带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并应满足系统短路瞬间最大短路电流通过不致使导线过载烧断(参照部颁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其最小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同时接地线的连接方式不得采用串联。接地线的线夹必须保证与导体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经过时不致松脱。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要经常注意维修,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是否完好,如发现导线松股、断股、护套破损、线夹断裂等均不得使用。第十条 工作现场安全工用具的布置原则(一)安全帽配戴原则:1)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2)运行人员巡检时,必须戴安全帽;3)所有工作现场(除在控制室工作外)的工作人211、员必须戴安全帽;(二)安全围栏(遮栏)设置原则:1)室外安全围栏开口一律面向通道开放;2)室内安全遮栏开口一律面向开关室门方向开放;3)当某一间隔设备(开关、刀闸、PT、CT等)全部检修时,可设一个大围栏,将所有需检修的设备包围在内;若在开关和刀闸之间存在通道时,即将开关和刀闸分别设安全围栏,且两围栏的开口均面向通道开放;4)若检修设备四周无通道,则用安全围栏或辅以绝缘绳将围栏入口延至通道处。(三)“红布幔”设置原则: 在控制室内控制盘、保护盘、厂用电盘及直流盘上从事检验工作时,应在需从事检验工作盘左右相邻盘上前、后各设红布幔一块。(四)绝缘档板设置原则: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时,在开关两侧带电212、刀闸上设绝缘档板或绝缘罩,确保工作人员安全。(五)接地线装设原则:1)设备停电检修时,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2)对已设接地刀闸的设备,检修时可利用接地刀闸,其余设备检修时,接地线挂的位置和数量应随工作性质和工作要求而定,如:某一间隔开关及CT单一的工作,则接地线应挂在开关或CT(独立)两侧即可。某一间隔只有开关或CT单一的工作,则接地线应分别挂在开关或CT(独立)两侧即可。(六) 标示牌设置原则:1)安全围栏上应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每隔3m左右悬挂一块(每一面不少于一块),标示牌应面向围栏里设置。给高压设备做预防性试验时,213、安全围栏上“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应按安规要求设置;2)在安全围栏周围所有带电设备构架上均应分别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如:室外某一开关及CT检修时,除在本间隔母线刀闸、线路刀闸、旁母刀闸构架上悬挂此标示牌外,在其相邻间隔带电设备构架上也应悬挂此标示牌;室内某一间隔设备检修时,则应在其相邻间隔网门上悬挂此标示牌。3)开关、CT、母线侧刀闸(解开母线侧线头)、线路侧刀闸(解开线路侧线头)检修及保护校验工作时,应在其开关操作把手上、母线侧刀闸及线路侧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母线检修时,应在所有连接在检修母线上的刀闸及母线PT开关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214、标示牌;4)室外设备检修时,在安全围栏入口处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室内设备检修时,在需检修设备前后网门各挂“在此工作”标示牌一块;控制室内设备检修时,在需检修盘前后各挂“在此工作”标示牌一块。第十一条 安全工用具试验管理办法(一) 安全工用具的试验周期及标准应按国家电网公司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二) 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用具如下:(1)按规程规定的试验周期进行试验的安全工用具;(2)新购置的安全工用具;(3)检修后及零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用具;(4)对安全工用具的绝缘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时。(三)安全工用具在试验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如:绝缘部分有无裂纹、老化、漆层脱落,固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锈蚀、断215、裂等现象,还应检查有无编号。若不符合本规定,在未纠正前不做试验。(四)安全工用具每次试验后,必须填写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单经试验员签名并盖有试验专用章后交车间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审核。试验报告一式三份,一份交使用单位,一份试验单位保存,一份由车间安全员交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五)使用车间安全员应将安全工用具登记备案,并制定试验周期表,定期检查核对。(六)安全工用具经试验合格后,应贴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试验标准(电压等级)、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班组安全员应负责本班组安全工用具的定期试验;使用车间安全员应负责车间安全工用具的定期试验。(七)各单位高压监督专职人员应负责实施本单位绝缘工具的216、预防性试验。(八)对电气预防性试验凡无条件做该项试验的,应按规定时间送省电力科学研究院试验。第十二条 电气绝缘工具试验标准一览表详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附录J第十三条 登高、起重工具试验标准一览表登高安全工具详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附录L;起重机具详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附录L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 公司、车间负责检查本办法的落实情况。第十五条 本办法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各类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第六章 附 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单217、项承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单项承包工程和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方安全责任,确保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临时工的人身安全。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单项承包工程和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规定中所指承包工程是指外单位承包本公司技改工程施工 、技术服务、运行服务、设备安装调试、等级检修和维修等工作 。 第四条 本规定中所指劳务用工是指从劳务公司聘用的参与本企业工作的人员。劳务用工分为短期用工(小于1个月)和长期用工(1个月以上)。第二章 职 责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职责是公司承发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工程进度安排和工程质218、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第六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职责(一)负责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安全监督及考核等方面的工作。(二)负责劳务用工的安全教育、上岗安全培训、安全监督及考核等方面的工作。第七条 工程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监督检查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等情况。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要求第八条 对外承发包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经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审查同意,并在开工前与承包方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第九条 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承包方的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一)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219、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二)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工用具。(四)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第十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必须对劳务用工的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一)身体和精神是否满足劳动用工要求;(二)是否符合劳动用工要求。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三)是否对其进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考试合格220、;(四)对特种作业(操作)临时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上岗(许可作业)证;第十一条 发包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一)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本制度第十条规定的条件。(二)工程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三)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应事先向承包方进行危险区域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四)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它事项。第十二条 承包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一)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221、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二)对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单独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安全环保部门审查合格后贯彻落实。必要时可请发包方协助制订安全技术措施。(三)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发包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征得值班负责人的同意后,方能开始施工。(四)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上述规程、规定中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长期施工的承包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规定的考试。222、上述考试成绩应记入培训档案。(五)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六)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七)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八)承包单位的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对发包单位安全环保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九)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单位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门。第十三条 劳务用工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一) 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 (二)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和223、劳动纪律,坚持文明生产。(三)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教育,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四)接受现场监护人员的安全监督,不得违章作业。第十四条 在支付工程预付款时,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期预留一定比例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总费用的2%),用于支付因承包方责任造成事故时的考核和违章罚款。第十五条 承包方施工人员和劳务用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应予以制止,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第十六条 因承包方或劳务用工责任造成发包方设备事故,由发包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并根据合同规定对承包方或劳务用工进行处罚。第十七条 车间(部门)、班组禁止作为工程的发224、包方向外发包工程项目。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八条 对发包工程的安全考核,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第十九条 本规定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各类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支持性文件中电投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第二十一条 本标准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生产现场标识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现场文明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证生产现场各类标识正确、完整和规范,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清晰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水电站生产区域内安装的安225、全标识、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识、安全警示线、安全防护设施等四类标识。第三条 其他生产区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是现场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各类现场标识的正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各类标识的规范制作、布置和安装等工作。第五条 发电车间负责已交付本部门使用的安全标识、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识、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发电机层、水轮机层的安全警示线等标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第六条 维护车间负责已交付本部门使用的安全标识、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识、安全防护设施以及修配安装间的安全警示线等标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第七条 水工车间负责已交付本部门使用的安全标识226、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识、安全防护设施以及相关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警示线等标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要求第八条 各类现场标识的涵义(一)安全标识包括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消防及其他标识。(二)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识包括电气设备、电力(电缆)线路、机械主设备、机械辅助设备、阀门及其他、管道着色及介质流向、安全工器具等标识。(三)安全警示线包括禁止阻塞线、减速提示线、安全警戒线、防止踏空线、防止碰头线、防止绊跤线等。(四)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帽、安全工具箱、固定防护围栏、临时防护围栏、临时提示遮拦、孔洞盖板、爬梯遮拦门、防小动物板等。第九条 各类现场标识的设计和制作必须227、选择正规的专业厂家,其式样、内容应符合中电投集团公司生产现场安全标识规范的规定。第十条 各类现场标识的布置必须符合现场条件,能够满足现场需要,并且布置整齐、合理,色调一致,整体协调美观。第十一条 各类现场标识的安装必须根据现场条件采用合适、恰当的固定方式,安装位置应符合中电投集团公司生产现场安全标识规范的规定。第十二条 在安装或更换设备标识牌时,必须有运行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核对标识牌上的设备名称是否与现场设备相符,并经运行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运行。第十三条 检修设备时,在有可能损坏设备标识牌的情况下,检修人员必须先行拆下设备标识牌并妥善保管。恢复设备标识牌时,必须执行本制228、度第 十二条的规定。第十四条 设备技改、大修时应根据设备的更改情况及时调整设备标识,并将设备标识是否规范列入竣工验收的内容。第十五条 现场标识发生缺损或由于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标识与现场实际不符时,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报告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以便及时补充或更换。第十六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对现场标识的正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实施监督,定期组织对各类现场标识进行检查,并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七条 公司负责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第十八条 本规定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各类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 支持性文件中电投集团公司生产现场安全标识规范。第二十229、条 本规定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明确文明生产管理责任,保持生产、工作秩序有序进行和厂区、厂房、设备的清洁、整齐,为安全生产提供保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是安全文明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现场设备无泄漏的管理及检修设备的文明生产和现场标示的管理,负责班组卫生的管理。并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相应措施。(一) 负责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生产区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执行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二)负责督促检查生产现230、场员工的安全情况,纠正各种违章行动和不安全现象。(三) 负责指导现场安全工作,对违章行为按有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第四条 发电车间、水工车间、维护车间负责按照本管理制度落实文明生产工作,对所属生产现场设备卫生进行检查与考核。第五条 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应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六条 安全文明生产的范围(一)安全检修、安全巡查、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员工的安全行为等涉及安全生产的一切生产活动。(二) 设备卫生、文明检修、生活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工作场所员工着装和文明、规范用语。第七条 管理内容(一) 发电厂房的设备和设施卫生由维护车间负责。(二) 非生产区的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由综合231、部负责。(三)发电厂房地面、墙面等地点和水工建筑物(大坝、副坝、进水闸、开关站等地点)的卫生由综合部负责。(四) 办公场所的卫生由使用部门自行负责。(五)检修期间其检修场所卫生由检修单位负责。第八条 管理要求(一)员工进入厂区工作必须精神饱满,生产、工作秩序井然有序。(二) 员工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岗位证。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得流动吸烟。(三)厂房、建筑物、构架无破损、锈(腐蚀)、地面无积灰、积水和积油,墙面清洁,门窗完好,玻璃清洁明亮。(四)电缆沟所有沟道畅通,沟道内无积污、各类电缆、电线走向合理、规范,无乱拉临时电源线的情况。(五)厂区内各类标志清晰、规范,设置了必要的安全232、警示标志和必要的交通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有效齐全。生产现场的设备和设施须保持整洁,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物见本色。, (六) 生产通道和建筑物周边的排水沟,按工作界面的分工,其管理部门必须使其保持畅通。(七)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休息室、工作间清洁、整齐、桌椅橱柜、工具摆放符合定置管理要求,各类资料分类保存。(八) 各办公场所保持整洁,门前实行“三包”,办公场所物件摆放整齐有序,实行定置管理。(九) 生产区和生活区树林和花草定期进行维护,使其保持平整干净状态。(十) 现场不放置与生产或工作无关的物品,各类物品摆放符合定置管理要求。设备标志、管道色环及介质流向标志齐全,制作统一规范。(233、十一) 运行值班人员除了要严格执行“二票三制”之外,还应使用标准的调度术语,正确接受或下达操作任务。(十二) 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坚持文明检修。检修全过程文明必须做到“三无”(无油迹、无积水、无积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设备堆放整齐)、“三不乱”(电缆不乱拉、管路不乱放、杂物不乱丢)。(十三)检修作业时,检修现场与运行现场应有效隔离,检修作业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日检修结束前要清扫检修现场的杂物、垃圾和多余物件,应及时清理到指定的垃圾箱,废旧铁件要收回。(十四) 厂区色调统一,和谐美观。第四章 附则第九条 支持性文件及相关记录(一)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234、产工作规则(试行)(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三)发电企业业绩评估指南(试行)(中电投集团公司)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条 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设备。第二章 职责第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司行政正职负责,各副职为分管范围内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235、及有关标准。(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工作。(五)负责公司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第五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为特种设备的监管部门:(一)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二)监督人员应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三)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四)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236、标准。(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六)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组织操作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七)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第六条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一)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二)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三)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237、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四)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五)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六)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个月向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七)具体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修订,并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八)编制本部门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第七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操238、作:(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二)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三)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四)按照公司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第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九条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一)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239、购置计划,由公司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经公司批复后,方可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二)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按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三)安装完成后,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第十条 特种设备要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公司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第十一条 特种设240、备档案资料的管理:(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二)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241、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一)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二)各特种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242、报。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243、。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第十条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定:(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244、(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三)维修保养工作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四)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245、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五)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向地方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一条 特种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公司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246、的事故责任。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二条 公司负责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第十三条 本制度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各类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则第十四条 支持性文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 定义第三条 特种作业是指247、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第四条 特种作业包括:(一)电工作业;(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四)压力容器操作;(五)潜水作业。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第三章 职责第六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取证及证件复审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档案。第七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督促证件复审和体检工作。第四章 工作内容与要求第八条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一律实行持证上岗。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满1248、8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考核并合格;(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应建立培训档案。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与发证(一)特种作业人员经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考核发证单位进行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发给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二)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工作原则上应由原发证单位负责,每2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 10 年以上249、的,经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延长至每4年一次。(三)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一次。仍不合格的,特种作业证失效。第十二条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第十四条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对其进行跟踪检查与考核,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来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五条 公司负责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第十六条 本规定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各类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支250、持性文件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本标准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动火工作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动火管理工作,提高动火安全监控水平,使动火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 职责第三条 总经理是公司所管辖区域内的防火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动火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 副总经理为分管范围内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的动火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第五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以下简称生安部)为动火作业251、的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动火工作票有关人员权限的认定,现场动火作业的检查,并负责动火区的具体划分。第六条 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职责:(一)工作签发人职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二)工作负责人职责(1)负责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2)进行危险分析,明确预防措施,落实检修人员应做好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3)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器材;(4)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5)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发现失火及时扑救;(6)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手续;(7)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三)许可人职责(1)审查工252、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危险分析是否全面,预控措施是否完整;(3)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4)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四)动火执行人职责(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批且允许动火工作票;(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范围内执行动火;(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五)其他有关人员职责按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检修工作票管理办法中规定。第七条 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253、人。第三章 动火区的划分第八条 一级动火区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严重的防火重点部位:(一)所有储油设备及输油管路(压油罐、集油槽、回油箱、漏油槽等设备上);(二)电缆层、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竖井及电缆支架上有可能引燃电缆的动火作业;(三)畜电池室;(四)油化验室。第九条 二级动火区在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及禁止明火区:(一)生产区域内所有运行或备用中的生产设备;(二)生产厂房、大坝及其附属建筑范围内除一级动火区外的所有区域;(三)与油系统断开或加堵板隔离的气、水管道;(四)有可能造成火花飞溅落至易燃易爆物体(包括电缆)附近的动火工作;(五)生产区物资仓库;(六)维护用少量润254、滑油存放现场;(七)中控室、继保室、通信机房等重要工作场所。第四章 内容与要求第十条 动火审批权限(一)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发,公司生安部负责人、消防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二)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班组班长或班组技术负责人签发,公司生安部安监人员审核,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第十一条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动火负责人、许可人应具备的条件:(一)一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由熟悉现场设备及熟悉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有关部分、掌握工作人员安全技术水平的部门领导或专业主管技术人员经考试合格,报生安部审查、生产副总经理255、批准,并以书面方式公布后担任;(二)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由熟悉现场设备及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有关部分的部门技术员或班组长以上人员经考试合格,报报生安部审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并以书面方式公布后担任;(三)一、二级动火工作票负责人必须由熟悉现场设备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有关部分的工作人员经考试合格,报生安部审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并以书面方式公布后担任;(四)一、二级动火工作票许可人必须由熟悉现场设备和有关部分的运行值长或值班负责人担任;(五)动火执行人必须持证上岗(焊接或动火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熟悉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有关内容和动火安全技能,并通过考试合格,由部门领导报生安部审查、生产副总256、经理批准,并以书面方式公布后担任;(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单位承包相关工作,签订了安全协议的,其符合动火工作负责人和动火执行人条件的人员可以担任工作负责人,但需经生安部审查确认,由生安部书面通知有关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时管辖设备的部门应派熟悉现场的人员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 (七)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第十二条 动火的现场监护(一)一、二级动火工作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257、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二)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由消防监护人或其指定人员每隔一定时间要测定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挥发物含量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三)充油设备检修动火工作前,除了必须将动火设备与运行系统可靠隔离,并放尽余油外,还必须进行吹扫或通水清洗,同时必须在动火附近测定燃油的可燃气体含量在0.2%以下的安全范围,才允许动火;(四)动火工作开工时,运行值班人员应将动火位置作用于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感应元件解除,工作结束时应及时恢复;(五)一级动火工作审批后,动火部门负责人(或部门技术专责)、公司消258、防专责或专门指定的厂义务消防队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若因故必须离开现场时,动火工作必须停止;二级动火工作审批后,动火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和公司义务消防队员始终在现场监护,若因故必须离开现场时,动火工作必须停止;(六)动火工作间断或结束时,工作负责人和动火执行人应认真检查清理现场,消除工作现场残留火种;(七)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或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制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第十三条 动火工作票管理(一)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工作票;(二)动火工作票一式三份,动火工作负责人、运行许可人、动火执行人各执一份;(三)所有动火工作票随259、检修工作票一同保存。一级动火工作票应有一份保存在生安部,保存期限为一年;(四)生安部应设“动火工作票记录簿”记录应包括动火工作票编号、动火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动火负责人姓名、消防监护人姓名,若发生火情应同时记录火情及扑救简况;(五)一、二级动火工作票每日工作间断或终结时,工作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应将动火工作票交回值班负责人,开工时重新履行许可手续;(六)各部门每月应将上月使用的动火工作票收回,由部门负责评价,并保存三个月;(七)动火工作票不允许办理延期手续,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第四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安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发电260、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电设备可靠性管理,提高公司水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水平,指导设备运行、维护、检修及改造等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电站设备可靠性管理。第二章 管理任务第三条 建立科学完善的水电厂可靠性管理网络和分析、评价、预测系统,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水电厂可靠性管理体系,提高公司水电设备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水平。第四条 统计、分析和评价水电设备的运行可靠性水平,研究和拟订提高水电设备可靠性的措施,为水电设备改造、水电建设项目的设备采购提供决策依据。第三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 成立以生产副总经理为组长的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261、是:贯彻落实上级公司有关水电厂可靠性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对本单位可靠性管理工作及可靠性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第六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督部(以下简称生安部)是可靠性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本厂的可靠性管理日常工作,设置可靠性管理工作岗位,配备相应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及专用设备;(二)负责建立或调整可靠性管理网络成员,审核可靠性报表数据;(三)制定适合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的可靠性管理实施细则和奖惩制度;(四)将公司下达的可靠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并实施监督和考核;(五)每年至少组织召开2次本企业可靠性分析会,全面评价设备制造、施工安装、运行检修等因素对设262、备可靠性的影响,并制订年度可靠性管理的目标和措施。第七条 可靠性专责是公司可靠性工作的实施者,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行业协会、安全环保部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二)按照可靠性评价规程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统计和报送可靠性数据;(三)将生安部下达的可靠性指标分解、落实到部门和班组,实施目标管理,将可靠性指标作为考评本厂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一个依据;(四)认真开展可靠性分析,用分析结论指导运行维护、设备检修,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五)定期进行可靠性业务培训及经验交流,提高全员的可靠性意识,不断提高可靠性管理水平。第四章 管理内容第八条 电站主机、辅助设备、输变263、电设施均纳入公司水电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可靠性数据统计。(一)全站机组的统计范围:包括水轮机、水轮发电机和主变压器(包括高压出线套管)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主要水工设施和建筑物;(二)电站输变电设施统计范围:包括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电流互感器(不含附设于断路器、变压器内不作独立设施注册的套管型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含电容式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避雷器、耦合电容器、阻波器、架空线路、全封闭组合电器、母线等;(三)电站 “发电设备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输变电设施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的程序、事件编码、单位代码,按电力可靠性中心编制的标准执行;(四)可靠性数据应按264、照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 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和有关办法进行统计,统计数据应及时、准确、完整;(五)可靠性统计中的设备注册要与实际设备一致;(六)新机组应在投产前 1 个月向电力可靠性中心申请单位代码,从投产之日起进行可靠性统计,投入商业化运营后进行统计上报。第九条 对电站设备定期统计、分析、评价的闭环管理,达到提高设备可靠性、指导水电企业生产和指导水电工程建设的目的。(一) 按月度、季度、年度统计、分析本公司的可靠性信息,评价设备的可靠性等级,编写分析评价报告并上报;(二)水电设备可靠性分析应建立在正确的可靠性信息收集统计基础上,通过对以往事件数据的分析,指出设备存在的和不断变化的265、危险因素及其发生规律;(三)水电设备可靠性评价应建立在准确分析危险因素严重程度的基础上,通过对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定性”和“分级”,得出可靠性的结论;(四)通过对设备的可靠性分析和评价,发现设备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对设备的运行方式、检修、技术改造、新项目建设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超前控制事故的发生。第五章 管理程序与要求第十条 每月 1 日17时前将上月水电机组、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数据上报公司水电与新能源部。报送单位发现数据有误需要更正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更改的数据内容随下月数据一并报送。第十一条 每年1月5日、7月5日前分别将上年度、上半年度水电设备可靠性分析评价报告上报公司水电与新266、能源部。第十二条 开展水电设备可靠性分析时要与各专业沟通,分析结果要及时反馈给领导和有关部门。对于设备存在的突出问题,生安部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措施,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可靠性分析内容应包括:(一)分析比较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二)分析影响设备可靠性的主要原因,提出注意事项;(三)分析可靠性降低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四)发生非计划停运事件时,须专题分析事件的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第十三条 保持可靠性专业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人员更换时,必须做好交接工作,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可靠性工作的连续性。交接工作时要交接所有可靠性资料,历年可靠性数据、软件。历年可靠性数据要视为重要生产267、设备技术资料,不得遗失。第十四条 必须维护可靠性数据的公正性、准确性与权威性,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可靠性数据进行干预,如发现有伪造和作假现象,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第四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安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防小动物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小动物管理,落实防小动物事故措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防小动物措施实行“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第二章 职责第三条 为了规范电站的防小动物事故管理工作,保证电站安全可靠运行,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以下简称生安部)设立防小动物兼职人员,其主要职责是:(一)268、使全公司人员加深小动物对电站安全运行危害性的认识,提高大家对小动物的自觉性,自觉做好防小动物工作;(二)每月定期检查所有的防鼠挡板是否完好,所有进出保护室、中控室等的电缆孔洞封堵是否严密;(三)当检修或施工需要拆除防小动物措施时,要采取临时措施,完工后督促施工人员及时按要求恢复;(四)对电站因小动物而产生的安全隐患要清除,使其处于完好状态;(五)监督公司人员共同做好防小动物管理工作。第三章防治措施第四条 高压开关柜内母线及各支引线宜采用可靠的绝缘材料包封,防止小动物或意外造成短路。第五条 高压开关柜、机构箱、端子箱等有电缆穿越的孔洞,采用防火枕或防火板、防火泥等材料封堵的防范小动物措施,防治小269、动物进入高压柜、端子箱内。第六条 高压室、开关室、继保室、蓄电池室等室门应装设防鼠挡板,挡板上部应有防绊跤警示标志。第七条 户外通向厂房、升压站等通风管道应用网状遮拦进行阻隔,门窗密封完好。第八条 户外通向厂房高低压室等生产房间的电缆沟必须封堵,封堵处采用轻型盖板,并做好标记,方便检查。第四章 管理规定第九条 把防小动物封堵检查纳入班组的日常工作,运行人员应定期对防小动物措施进行检查,确保电站防小动物措施处于完好状态。第十条 根据小动物活动季节性特征,春季、冬季应积极开展专项检查。第十一条 厂房、升压站等设备室平时门窗应关闭,出入应随手关门。第十二条 控制室、保护室、电缆夹层等,不得存放食物。270、第十三条 孔洞的封堵质量,应作为工程验收项目认真进行。孔洞的封堵未满足要求,对设备安全运行构成威胁时,不得投入运行。第十四条 因施工或检修打开的孔洞,必须及时恢复,且工作人员在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安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消防安全,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国家资产和个人财产免受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设施和设备的消防管理。第二章 职责第四条 总经理是公司防271、火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部署和组织公司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三)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四)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五)落实对消防设施的配制、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六)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和保护现场,并负责调查处理;(七) 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审核批准。第五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以下简称生安部)是公司消防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生安部负责组织公司生产区范围内的消防管理工作的实施、272、检查、指导、监督和考核,对本单位在消防上的投入提出建议;(二)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三)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装备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并记录完整,存档备查;(四)负责与地方消防部门、公司系统上级消防部门联系,接受他们的监督指导;(五)本单位发生火灾、火警,协同地方公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共同提出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六)负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七)负责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八)负责成立义务消防队;(九)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273、第六条 综合部职责:(一)负责本公司非生产区的消防管理工作,是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部门;(二)协助生安部进行消防检查、宣传教育。第七条 消防专职的职责:(一)制订消防人员培训计划,接受更高水平消防培训,并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培训;(二)负责消防装置的购置、更新、改造和组织检验;(三)负责对日常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四)负责消防装置定期检查;(五)负责火灾发生后的现场指挥,组织人员疏散,及火灾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的分析总结工作;(六)负责火灾、火险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与地方消防部门的联系;(七)根据上级公司有关工作精神和有关安全通报及资料,编制本单位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上报。第八条 班(274、组)长安全防火职责(一) 健全本班消防制度,签订防火责任状;(二)组织本班组人员熟悉消防设施品种、数量、使用方法,明确摆放位置;(三)做好本班组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四) 组织本班组开展消防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上报;(五) 针对本班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扑灭火灾的具体措施;(六)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防火安全工作任务。第九条 义务消防员防火职责:(一)听到火警信号,立即投入灭火战斗;(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监督执行消防法规和有规章制度;(三)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四)维修、保养、管理好消防器材,发现275、有过期失效和遗失和用完的灭火器,应及时报告并进行补充;(五)进行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积极参加消防技术训练,熟练掌握使用灭火工具。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十条 生产区消防管理(一)生产区工作人员应该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经常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二)对于易燃易爆、物品要严加保管,使用后立即放回仓库;(三)电缆夹层,廊道、竖井、电缆沟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电缆沟洞严禁有积油;(四)电缆室应采用封、堵、涂、隔、包、悬挂温控等灭火装置,防止电缆火灾延燃措施;(五)区内各类消防通道应保护畅通,任何部门、个人都不得堵塞;(六)在生产区如需要使用明火,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276、度;(七)生产区严禁吸烟,禁止明火取暖,油库、油罐区和其它易燃易爆区严禁烟火,并悬挂明显警告牌;(八)对生产区配备的消防设施,要精心爱护,不得随意挪动它用;(九)因违反安全规程造成火灾事故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追究其责任。第十一条 公寓消防管理 (一)严禁个人在公寓内乱装乱拉临时电源,防止电火花引发火警;(二)严禁在宿舍内躺在床上抽烟,防止火星导致火警发生;(三)严禁个人在公寓里同时使用多种大功率电器,造成超负荷引发火警;(四)不准随意挪动消防器材。第十二条 仓库消防管理 (一)仓库物品的储备要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物品储存要按照分类分垛、留出通道并根据物品的性质确定距离,277、不得超量储存;(二)仓库保管人员要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熟悉库内物品性质特点;(三)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火种不得带入库房内,库内明火作业要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措施方可进行;(四)易燃、易爆、自燃品、化学品,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存放;(五)库房线路电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定配备,并由正式的电工进行安装;(六)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炉、电烙铁等电热电器, 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源,库内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七)库房区域应配备有适应数量消防器材设备,库房人员经常检查库内灭火器性能,发现问题及时向生安部反映。第十三条 消防培训管理(一)消防培训工作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负责领导,日常278、工作由生安部负责管理;(二)消防培训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指导;(三)建立和健全自防自救义务消防安全组织,根据不同季节和公司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短期学习消防知识或灭火训练,义务消防队队员每年集中训练不得少于一次;(四)义务消防队员通过学习培训熟悉全公司重点防火防爆区域,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平时做好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五)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认真负责、能模范执行防火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参加义务消防组织的各项活动,将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第十四条 灭火救援(一)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报警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火势等。义务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279、迅速赶到火灾现场,疏散人员、抢救财产、扑救火灾;(二)火灾扑救现场,行政职务最高的为总指挥。总指挥根据需要有权调动各方的力量和资源以及采取各种措施组织扑救。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三)消防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和消防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四)对因参加扑救火灾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有关文件精神给予医疗、抚恤;(五)火灾扑灭后,公司和相关人员应当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事故调查,封闭现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不得清理、移动现场物品。综合部、生安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第四章 附则第十五280、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安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以下称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实施,强化风险指引型管理,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起草、审核、发布、修改、演练、执行和监督,结合xx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应急预案的管理。第二章 职责第三条 总经理:(一)审批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年度应急预案编制计划;(二)批准或提交总经理会议审批公司应急预案;(三)决定公司应急预案制定的其它重大事项。第四条 副总经理:(一)审核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二)组织制定并审核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应急预281、案;(三)根据总经理的授权批准分管范围内的应急预案。第五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是公司应急预案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二)按照国家电监会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组织编制、审核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三)组织制定年度应急预案编制计划;(四)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五)组织、协调公司各部门应急预案的宣贯、培训与演练工作。 第六条 公司各相关部门是其职责范围内应急预案编制的承办部门,主要职责是:(一) 按照国家电监会发布的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负责制订本专业相关282、的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二) 从本部门管理实际需要出发,提出年度应急预案编制计划建议;(三) 按照下发的应急预案编制计划,作为主办部门组织或作为协办部门参与其职责及相关范围内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四) 负责有关应急预案的培训和完善,并对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五) 进行年度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自我评估。 第三章 应急预案体系第七条 公司应急预案是指公司在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的措施。第八条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包括:(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二)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三)现场处置方法。第九条 应急预案的要求:(一) 目标明确283、,内容完整,结构合理;(二) 界面清晰,权责明确,协调统一;(三) 流程规范,运转顺畅,形成闭环;(四) 语言准确精练;(五)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六)预案及条款之间协调一致,避免矛盾、重叠、漏项。第四章 应急预案管理第十条 各相关部门从公司管理实际出发,结合自身业务和上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需要起草或修订的应急预案,填写年度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计划表,于每年12月20日前送归口管理部门。第十一条 归口部门负责对计划进行汇总、协调,制定年度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计划表,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定后下达,并列出各预案的编制小组和评审小组,按计划组织进行编制、评审工作;第十二条 因组织机构调整284、或其它重大事项变更需对应急预案进行调整、修改的,不受年度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计划限制,可按程序及时办理。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由组长负责牵头组织起草,协办部门配合。 第十四条 起草的步骤:(一)确定主题,草拟提纲;(二)收集资料,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标准;(三)深入研究,科学制定应急救援措施;(四)认真分析,合理制定应急救援程序;(五)按有关内容和格式要求撰写应急预案草案。第十五条 预案编制组长将编制好的应急预案草案发至归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应急预案草案送审稿。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草案送审稿拟订后,由组长做出说明,内容包括: 拟订该应急预案的目285、的、依据、起草过程、不同意见及末采纳不同意见的理由等。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草案送审稿应送相关部门会签后,由评审小组组织评审。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送审稿不符合应急预案编制原则和要求的,编制小组应对应急预案作进一步修改,再择期评审。第十九条 应急预案送审稿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第二十条 应急预案批准后,即可发布,应急预案通过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公布。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一经发布,必须严格执行。第二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相关应急预案的执行,并按照应急预案对相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及时跟踪、收集应急预案执行的信息,为修订应急预案提供依据。第二十三条 归口管理部门定期对应286、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对发现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责令、督促整改,并向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报告。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发布后,应按照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和要求,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可操作性、充分性和针对性进行评估,为修订预案提供依据。(一) 应急预案承办部门每年应对其负责相关应急预案进行自我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提出年度预案修改和完善计划。(二) 归口管理部门每年应对公司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意见,提出年度预案修改和完善建议。(三)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按照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进行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可操作性,为修订预案提供依据。第二十五条 应急预案的修改经分管领导批准287、后,执行起草、审核、 发布、评估程序。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支持性文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2-200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 会)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 会)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 会)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 应急预案体系框架2.应急预案管理流程图3. 年度应急预案编制288、修订计划表 附件1:中电投xx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框架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事故灾难类xx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现场处置方案附件2:公司应急预案管理流程图相关部门承办部门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分管领导总经理/总经理会议否提出年度应急预案编制计划建议否制定年度应急预案编制计划是否否否否是是是是汇编发布应急预案审核修改、完善应急预案起草、修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评估、修改完善计划及建议是批准审核下达年度应急预案计划审核批准会签征求意见附件3:年度应急预案编制计划表应急预案名称 (含编制或修改)主办部门协办部门拟征求意见部门编制或修改的目的、依据主要内容简述填报时间289、拟完成时间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废旧物资处置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依据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分级实施”的原则。第二章 定义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已办理报废手续的物资;已办理流动资产报废手续的库存物资;已办理非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卡登记的低值易耗品;废弃材料及零配件;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以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余料和废料。废旧物资管理是指经公司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废的物资处理的规范活动。本办法所称的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290、废变卖处理两种方式。第三章职责第四条 公司由生安部、财务部、综合部、政工部等部门组成废旧物资处理小组,废旧物资处理小组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审批废旧物资的退役报废;(二)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三)负责确定废旧物资处置方式;(四)参与责任范围内废旧物资拆除的管理和监督。第五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是废旧物资处置的具体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各项工作实施细则;(二)负责上报公司库存物资报废申请;(三)按要求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对废旧物资进行技术鉴定;(四)负责根据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结果和公司物资与采购部批复结果,参与或组织废旧物资处置具体实施291、工作。第六条 物资使用部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提交报废物资申请;(二)配合公司专业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三)安排退役再利用物资再次使用;(四)负责废旧物资拆卸和现场管理工作。第七条 财务产权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报废物资申请的审核;(二)负责再利用退役物资财务调拨手续;(三)负责报废物资变卖后残值回收和帐务处理工作;(四)指导和监督废旧物资处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二)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第九条 政治工作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292、(一)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实施过程监督;(二)负责受理废旧物资处置工作中的投诉举报;(三)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第四章 废旧物资处置方式和原则第十条 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处理两种方式,并坚持“先利用,后变卖”的原则;报废物资的变卖处置应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如公开招标、竞价等方式。第十一条 为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降低物资消耗,节约生产成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各班组在不影响使用性能、使用寿命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废旧物资。能进行修复的尽最大力量进行修复使用。公司对充分利用废旧物资的部门或班组给予一定的奖励。第十二条 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生安部安排仓库储存293、,并负责仓储管理。待有使用时,进行利库使用。第十三条 可转为生产备品备件的再利用物资,安排进入备品备件仓库,按照生产备品备件进行仓储管理。待需要时,进行更换使用。第五章 废旧物资回收第十四条 对需要拆除的固定资产应登记在册,保证资产实物形态的安全、完整,财务产权部应加强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对拆除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清理核实,做到帐、卡、物相符。第十五条 生安部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现场盘点,核实现场实收数量,办理移交手续。第十六条 对可再利用的物资,生安部应尽早安排装运,进入仓库,并负责库存管理。搬运保管费用计入库存物资成本。第十七条 对需进行变卖处理的报废物资,生安部根据需要安排搬运,进行集中保管294、,以便变卖处理。搬运和保管过程产生的费用计入处置成本。第六章 报废物资变卖处理第十八条 已报废的固定资产、设备的销售必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销售。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销售废旧物资。第十九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对确实不能修复使用或再利用的废旧物资,收集后存放到生安部指定的地点,由生安部统一管理。第二十条 生安部对回收入库的废旧物资应尽量分类存放。任何部门不能将废旧物资乱堆、乱放,影响环境。第二十一条 加强物资保卫工作,对工作现场或集中堆放的废旧物资,做好防盗工作。第二十二条 生安部负责收集、汇总报废物资处置需求,根据技术鉴定结果制定报废物资处置计划,报公司物资295、与采购部审核。物资与采购部负责组织公司根据批准的报废物资处置计划,按照公开招标或竞价的方式变卖处置报废物资。第二十三条 处置废弃危险品和化学品,应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报废物资变卖处理以出价最高者中标为原则。第二十五条 确定报废物资中标后,公司应及时组织办理相关手续。第七章 报废物资处置资金管理第二十六条 报废物资处置应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报废物资处置出售收入金额转入公司统一管理。第二十七条 报废物资处置费用应如实列支。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安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296、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物资仓储管理,规范和优化管理工作流程,合理控制库存,降低物流成本,加速资金周转,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物资仓储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储备原则。合理制定库存物资定额,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减少实物库存。(二)加快周转原则。加快库存周转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保质可用原则。及时检验,保证库存物资完好可用,应急物资定期轮换。(四)日清月结原则。出、入、退、转、移库手续当日登记入帐,每日清点记帐和每月盘点结帐,做到帐、卡、物相符。(五)科学管理原则。依据信息管理流程进行科学化管理。第二章 定义第三条 仓储管理是指对仓库的领料、发放、验收、297、保管等工作进行规范的行为。仓储管理包括对工程项目暂存物资、项目结余物资、定额储备物资(包括生产用定额储备、备品配件)、应急储备物资、废旧物资等物资的现场管理、入库验收管理、物资保管保养管理、物资出库管理、物资仓储安全管理、物资退库管理和物资盘点票据管理等工作。第三章职责第四条 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是物资仓储管理的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仓库仓储物资入库验收、在库储存、调拨出库、稽核盘点工作;(二)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物资仓储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三)负责拟订年度仓储定额配置计划;(四)负责拟订本单位仓储物资的补货、报废和处置以及盘点计划;(五)负责仓储服务外包管理工作;(六)298、负责物资仓储的安全管理。(七)负责接收、发送、管理上级单位统一调配物资的管理工作。(八)负责组织库存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工作,审核库存废旧物资的报废申请。第五条 财务产权部在物资仓储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一)参与年度仓储定额配置计划的审核;(二)参与年度仓储运作计划的审核;(三)负责确定库存物资及报废物资计价原则;(四)负责提出库存物资盘点要求,参与库存盘点,审核库存盘点报告及盘盈盘亏调整;(五)负责库存报废物资的财务处理;(六)负责及时结算仓储各项费用。第四章 物资仓储管理第六条 公司制定完善的物资现场管理、验收入库、储存保养、调拨出库、退库管理、库存安全、资料管理以及仓库人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299、度和操作手册,规范物资验收入库、调拨出库、稽核盘点、库存报废、物资退库流程等工作流程。第七条 库存物资的补货申请须以仓库的定额配置计划为依据,并结合日常生产、运行、维护的实际情况提出。第八条 所有物资进入公司仓库,原则上应通过仓库入库验收发放,不能直接送到使用部门手中,防止产生漏洞。第九条 物资收货前必须对名称、规格、数量、送货单等一一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按照收货数量在“验收入库单”中记录实收信息并录入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如发现实物与采购合同上所列的内容不符或存在货品损坏、资料不全等情况,应不予收货。第十条 仓库库区应进行合理规划,根据物料的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征决定堆码方式及区位;仓库300、物品应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通道畅通,便于盘点和领取。第十一条 仓储人员监督物资设备搬运、装卸、计量、传送、消防等环节,确保物资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第十二条 所有物资的发放都要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仓储人员应凭有效的领料单发放货物,认真核对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等内容,严禁无领料单发料及领料人自行取货的现象。第十三条 物资出库前领用部门人员必须提出申请,仓储人员按照申请核对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按照实际发货情况记录发货信息。第十四条 个人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发放标准发放,并认真登记台账。第十五条 物301、资收、发、转储、退库信息应在当日内完成信息记账,确保当日实物与账面数量一致。库存手工单据及系统单据应保存完整,及时存档,作为月底结账核对的依据。第十六条 公司每月组织物资盘点工作,相关部门参与。盘点策略分定期和不定期盘点、全盘和部分抽盘。盘点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盘点执行过程应将物料账面数量信息与实物数量信息相分离,根据差异编制盘点差异报告,并如实分析盘点差异原因。第五章 物资仓储安全管理第十七条 仓储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十八条 各种运输、装卸吊装等物流装备应专人保管使用,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满足国家相关使用标准规定要求,严302、禁带故障使用和违章操作。第十九条 严格物资装卸搬运操作规程,保证物资和人身安全。装卸吊装机具必须满足物资装卸吊装需求,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特种机械装卸吊装工作证。第二十条 严格出入库管理,对出入库人员、车辆、货物要严格检查、验证和登记,仓库要建立防火、防洪、防盗、防损、防破坏等预案,明确各种防救信号。第二十一条 仓储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规定,掌握灭火知识,会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备要配置适当,标志清楚,专人保管,禁止挪作他用。第二十二条 定期检查仓库设施、下水道,防止因漏雨或下水道阻塞不通造成物资损坏,汛期应做好防洪工作。第二十三条 禁止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303、库区,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源线路、电器及照明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对供电线路定期检修。第二十四条 危险品应做出明显标志,轻拿轻放,单独储存,妥善保管,严格出入库手续,严禁私自将危险品带入库房。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仓库值班制度,做好安全巡视,发现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值班记录,以备核查。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安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物资库存储备定额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供应,保证电力生产正常进行,加快物资周转、降低库存,提高企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明确了物资储备定额的管理职责、物304、资储备定额的制定、物资储备定额的执行和管理等内容。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物资的物资储备定额管理,包括生产运行维护、检修、技术改造等所需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工器具等定额管理。第二章 定义第四条 备品配件是指生产设备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为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储备的设备、部件、材料和配件。 第五条 物资库存定额是指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和市场需求情况等因素确定的,库存总金额的最高限额。储备定额是指根据库存定额、生产需求情况和采购周期等因素制定的各种物资的储备量,包括正常储备、最高储备和最低储备。第六条 制定物资库存定额和储备定额应根据历年消耗情况、备品配件的在装量、同类型电厂水平、采购周期等因素综合考305、虑,本着“安全、经济、高效”的原则。第七条 为严格控制库存,任何物资的实际储备量不得高于最高储备。第三章职责第八条 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备品配件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参与定额审定。第九条 公司生安部是物资储备定额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物资储备定额管理办法;(二)根据公司下达的库存定额,调动全公司技术人员编制设备台账和备品配件台账,并统计出各种备品配件的在装量。(三)根据生产部门提供的备品清册和每年提出的备品配件补充修订计划,核实库存数量,编报备品申请订货计划及其材料供应计划。(四)为保证生产物资的正常供应,当某项物资库存量少于正常储备时,及时提出仓库补充计划,并及时采306、购。(四)负责备品采购、订货、外协加工的对外联系和签订合同。(五)负责备品的运输、入库、验收、保管、领用、退库和盘点等工作。(六)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公司的物资储备定额,下达各生产部门库存定额,并监督执行和考核。(七)负责组织公司技术人员解决订货中的技术问题。(八)定期进行库存物资分析并上报库存数据。第十条各生产车间是物资储备的使用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编制本部门的物资备品储备定额。(二)编制本部门的材料备件需用计划。(三)验收本部门的备品配件,对需长期保存的备品配件提出保养措施。(四)协助生安部编制、修订公司备品配件储备定额和定价。(五)挖掘潜力,技术革新,提高备品配件的自给率。第十一条 财务307、产权部负责费用的预算与资金的控制。第四章 规定和程序第十二条 为不断提高公司的物资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充分体现“安全、经济、高效”的原则,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物资储备定额的修订工作。第十三条备品配件的储备定额必须结合公司设备运行情况、检修经验和备品配件的消耗规律,组织有关部门的专业共同讨论,研究编制。第十四条备品储备定额由生安部组织各使用部门、综合部、财务部等部门的有关专业人员研究制定。第十五条编制的备品配件计划应经生安部、综合部审核并经主管副总批准。第十六条 各生产部门已出库但未用完的物资,必须及时办理退料,工程移交的物资必须及时办理“估价入库”手续。不得有帐外物资。否则,一经查出按照“小金库”308、处理。第十七条公司已集中或定点储备的备品本公司原则上不再储备。第十八条 公司应充分利用“电子超市”、“厂家储备”、 “联储共储”等储备方式,充分利用社会库存。第十九条备品配件的订货应遵照先内后外、先近后远、保质保量、保证交货,价格合理、择优订货的原则进行。第二十条生安部需指定专人对备品配件进行维护、管理、建立帐卡和收发手续,做到帐、卡、物三者对应齐全。第二十一条备品配件应有相应的图纸,图纸应符合国家标准,有完整的技术要求,有设计、制图、描图、审核、批准人的签字等。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安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物资消耗管理,以物资消耗定额为基础,努力降低生产中各种物资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制定出本办法。第二条 物资消耗定额应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条件,结合实际,以理论计算和技术测定为主,以经验估计和统计分析为辅来制定最经济最合理的消耗定额。第二章职责第三条 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批准生安部制定的公司物资消耗定额。第四条 生安部部是物资消耗定额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及有关物资消耗定额的各项规定,严守物资纪律。(二)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实施细则。(三)根据公司下达的物资消耗定额,制定和完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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