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技术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及设备工艺管理制度14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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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414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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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技术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及设备工艺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说 明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合法权益免遭损失,促进公司与员工向着“两赢”的法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精神,在公司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支持、帮助下,安环部对公司现有安全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并汇编成册。现针对本汇编内容做如下说明:1、 本汇编根据最新的安全生产法、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省人民政府303号令以及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2、规程(GB 30871-2014)、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等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原有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完善。2、 我公司没有重大危险源,原参照执行的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删除。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三氯化磷不再作为剧毒化学品,将原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改为参照执行。3、 本汇编重点在于安全制度的完善、汇总、整理,对相关的考勤制度、奖惩制度等仍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汇编执行。4、 对本汇编中出现的工作流程、职责范围与实际有出入的,按本汇编中制度执行,相关人员对该差异内容按照变更管理制度执行。目 录说 明- 2 -目 录-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5 -0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3、度- 19 -03-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19 -04-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21 -05-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2 -06-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22 -07-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24 -0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6 -09-变更管理制度- 29 -10-供应商管理制度- 30 -11-制度评审与修订管理制度- 31 -1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2 -13-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35 -14-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36 -15-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38 -1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9 -17-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40 -18-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42 -19-生产设施拆除、报废安全管理制度- 43 -20-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44 -2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6 -22-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50 -2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1 -24-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2 -25-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54 -26-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5 -27-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6 -28-职业危害监测制度- 59 -29-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60 -30-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61 -31-厂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62 -32-外协施工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63 -3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5、理制度- 64 -34-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6 -35-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8 -36-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69 -37-事故管理制度- 72 -38-特种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75 -39-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76 -40-安全防护器材(含个人防护)管理制度- 77 -41-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77 -42-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制度- 79 -43-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80 -44-开停车管理制度- 93 -45-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查制度- 94 -46-工艺管理制度- 95 -47-设备管理制度- 100 -48-文件管理制度- 104 -49-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05 -50-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07 -51-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08 -52-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09 -53-高温作业管理制度- 110 -54-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11 -55-防毒、防尘安全管理制度- 112 -56-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12 -57-劳动纪律暂行管理规定- 113 -58-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 115 -59-重点部位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16 -60-安全信息闭合管理规定- 117 -61-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118 -62-关于加强培训管理的通知- 119 -63-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7、制度- 119 -6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20 -65-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21 -6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23 -67-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23 -68-建构筑物管理制度- 125 -安全生产责任制1 总则1.1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2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各部门8、负责人是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1.3公司各部门及全体职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安全生产。1.4公司安环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权进行安全监管。2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2.1 安环部安全职责2.1.1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在安全副总经理领导下推动安全管理工作。2.1.2负责编制、修订和审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工劳动卫生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2.1.3制定标准化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并对各项工作的落实。2.1.4开展安全9、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2.1.5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管理和发放劳动卫生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2.1.6参与编制和及时修订公司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公司级应急救援演练并监督车间工段定期进行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2.1.7按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安全管理经验,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2.1.8出现险情时,及时参与抢险救援,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2.1.9按要求配合人身安全类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2.1.10负责协调培训机10、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2.1.11参照执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定期参加综合大检查,使其安全技术指标和工艺指控在安全使用标准范围内。2.1.12负责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和其他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方案和组织实施。2.1.13做好公司环保工作,确保公司三废处理符合国家安全相关要求。2.1.14负责制定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并检查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2.1.15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学习、技能训练和消防演练,使员工掌握正确的施救方法,熟练的使用消防装备,全体职工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2.1.16定期检查消防器材、11、应急防护用品,确保完好有效。2.1.17在生产厂长领导下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确保施工安全。2.1.18定期组织对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检查,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使用、销售、发放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1.19做好公司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确保公司各类培训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做好三违人员过关教育工作,起到教育警示作用。2.1.20配合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安全标准化企业、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开展的信息填报工作。2.1.21做好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控制消除工作,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现场告知。2.1.22逐步推进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具有化工特色的安全文化,为公司安全发展12、提供精神支持。2.1.23规范公司特种作业票证的办理程序,监督各部门特种作业票证的办理。2.1.24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2.2 厂长办安全职责2.2.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开展部门安全管理工作。2.2.2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工艺安全管理体系。负责编制或修订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参与安全规程的修订。2.2.4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掌控工艺安全指标,确保13、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2.2.5组织工艺工程环保类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做好安全事故调查,编制事故报告。2.2.6参照执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定期参加重大危险源检查,使其安全技术指标和工艺指控在安全使用标准范围内。2.2.7负责全公司生产的日常调度,合理调节水、电、蒸汽、氮气等原材料和动力,有序调度指挥生产,及时协调处理安全问题,确保装置安全运行。2.2.8出现险情时,及时参与抢险救援,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2.2.9有计划的合理组织安排生产,确保稳定运行。2.2.10掌握系统运行状况,督促车间及时消除工艺缺陷,确保系统完好状态。2.2.11在进行抢险过程14、中有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技术主导权。2.2.12负责新技术应用、新工艺流程开车时的试验、调试工作,全面分析潜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应对措施,及时修订控制参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2.2.13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检修计划,并确保检修期间各项工作均有安全保障措施。2.2.14负责公司基建工作,确保各类基建工作开展时落实安全措施。2.2.15负责公司日常生产工艺指标审查工作,确保各部门工艺指标均在规定范围内,保证生产系统安全平稳运行。2.2.16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开展质量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质量管理体系。2.3 设备部安全职责2.3.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15、按照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开展部门安全管理工作。2.3.2对本企业的设备机电管理全面负责,负责建立设备安全管理体系。2.3.3参与编制或修订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2.3.4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问题,掌控设备运行指标,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2.3.5配合厂长办组织设备类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配合做好安全事故调查。2.3.6参照执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定期参加重大危险源检查,使设备状态和各项控制参数在安全使用标准范围内。2.3.7出现险情时,及时参与抢险救援,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2.3.8负责公司日常设备检查工作,确保各部门设备16、按时维护保养,备用设备完好备用,保证生产系统安全平稳运行。2.3.9掌握生产系统设备运行状况,督促车间完成设备隐患整改,确保设备完好状态。2.3.10负责编制、修订设备管理制度,负责编制、修订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方案,并检查督促车间认真执行落实。2.3.11负责制定、审核施工、检修、操作和特种作业等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特种作业票证的办理,并检查督促认真实施和安排专人监护。2.3.12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督促车间及时解决设备问题,确保设备完好和安全防护装置有效。2.3.13负责组织对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爆破片、气瓶、厂内车辆、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流量计、有毒、可燃气体报警仪、消17、防器材(含灭火器、烟雾火灾报警设施及探头)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和校验工作。2.3.14负责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大修的方案和会同生产办编制大修、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及计划,并确保实施。2.4 行政部安全职责2.4.1负责上级部门和有关人员的检查迎接准备工作。2.4.2负责检查监督食堂、澡堂、宿舍的日常管理与考核。2.4.3定期参加安全会议,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提高。2.4.4参加公司应急救援演练,明确自身职责,部门员工熟知应急救援分工和急救相关知识,为处理突发情况提供后勤保障。2.4.5负责组织职工的身体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2.4.6负责工伤保险的办理18、,协调做好工伤赔付的相关工作。2.4.7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4.8做好新职工录用时的把关工作,严禁有职业病、精神不正常以及职业禁忌症人员入厂,进行人员分配时严禁有工作禁忌的员工进入相关岗位。2.4.9出现险情时,及时参与应急抢险救援,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2.4.10为员工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员工每季度按时发放劳保用品。2.4.11遇到险情及时组织、参与抢险救援,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2.4.12抓好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驾驶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确保行车安全。2.4.13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4.14负责收发政府部门的法规19、文件和公司档案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工作。2.5 仓管部安全职责2.5.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开展部门安全管理工作。2.5.2理顺本科室各项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业务和流程的联系和关系,切实保证各项业务工作和流程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与保障。 2.5.3参与工作业务所涉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标准的拟定、会审和审定,动态跟踪检查指导和督促执行与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确保业务工作所涉制度规章和规范标准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2.5.4积极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以及针对安全生产实际进行的安全事故案例教育,遵20、章守纪和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标准和安全技能培训、职工安全自保互保、联保和群众性安全管理活动,切实把安全管理工作融入公司生产经营的全过程。2.5.5做好物质保管、统计和出入库工作和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确保仓库物资和人员安全。2.5.6参加公司应急救援演练,明确自身职责,部门员工熟知应急救援分工和急救相关知识。2.5.7遇到险情及时组织、参与抢险救援,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2.6 采购部(物流部、内贸部、外贸部、网络部参照执行)安全职责2.6.1严格按照省安监发200581号文件要求,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销售发货的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制度。2.6.2在供销合同文件中明确各21、方的安全职责。2.6.3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6.4负责严格审查客户的购买资质和相关证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危化品销售台账。2.6.5出现险情时及时参与应急救援,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2.6.6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中的工作分工开展部门安全管理工作,2.6.7建立并完善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续用进行管理;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参加公司应急救援演练,明确自身职责,部门员工熟知应急救援分工和急救相关知识,为处理突发情况提供后勤保障。遇到险情及时组织、参与抢险救援,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2.7 化验室(实验室)安全职责2.7.1负责22、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2.7.2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培训教育工作,使员工掌握急救相关知识和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2.7.3负责定期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预防措施,上报公司,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后积极落实整改。2.7.4定期召开部门安全会议,对质检化验中心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安排,对员工进行安全警示教育,保证无三违现象发生。2.7.5定期参加应急救援和逃生自救演练,使职工能明确自身职责并能及时正确的处置险情,正确的逃生自救。2.7.6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的做好工艺指标的取样、分析、检验工作,确保取样的代表性、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及时出具分析检23、验报告,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2.7.7遇到险情及时组织、参与抢险救援,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2.7.8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的相关管理规定,完善化验室的相关制度,做好这两类物资的收发、保管、储存和使用工作,尤其是要落实好剧毒化学品的“五双制”。2.8 保卫科安全职责2.8.1负责制定公司安全保卫制度,并检查制度的执行落实。2.8.2认真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并如实做好记录。2.8.3按时巡逻,确保巡逻到位和巡逻质量,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尤其要做好高毒品和剧毒品的保卫工作。2.8.4参加公司应急救援演练,明确自身职责,是部门员工熟知应急救援分工和急救相关知识,为处理突发情况提供24、后勤保障。2.8.5出现险情时及时参与应急救援,并做好警戒工作,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2.8.6其他发生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2.8.7做好外来车辆在厂区内的安全行驶监管工作。2.8.8配合安环部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2.9 财务科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经费提留和使用。 按照规定提供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认真管理好安全经费,建立独立的安全费用台账,掌握好安全经费的使用,给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备提供资金方便。 建好安全奖罚收支帐目。由管25、理费用中开支安全宣传、教育所需费用。在工程款结算单中扣除由于违章而被处罚的罚款。2.9.8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发放风险抵押金、安全活动奖等奖金。2.9.9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保证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各项安全活动的资金保障。2.10 车间安全职责2.10.1负责制定本车间的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2.10.2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编制修订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2.10.3负责本车间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并检查督促班组认真开展。使职工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熟记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具、消防器具。2.10.4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保证生产26、设备、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急救器材和职业卫生防护器具处于完好状态,坚决杜绝“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对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按照时限整改落实到位,并及时反馈情况,负责检查督促班组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2.10.5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部署安全管理工作,并检查督促班组认真开展班前安全会。2.10.6负责搞好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使所有的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杜绝设备带病运转和跑冒滴漏问题。2.10.7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综合检查,使其安全技术指标和工艺指控在安全使用标准范围内。2.10.8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和逃生自救演练,使职工能及时正确27、的处置险情,正确的逃生自救。2.10.9遇到险情第一时间有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及时果断正确处置,防止事态扩大,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2.10.11配合相关部门如实做好事故调查工作。2.11 班组安全职责2.11.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使职工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熟记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具、消防器材。2.11.2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急救器材和职业卫生防护器具处于完好状态,坚决杜绝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对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整改通知28、书,要按照时限整改落实到位。2.11.3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和班前安全会,对班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安排。2.11.4负责搞好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使所有的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杜绝设备带病运转和跑冒滴漏问题。2.11.5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使其安全技术指标和工艺指控在安全使用标准范围内。2.11.6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和逃生自救演练,使职工能及时正确的处置险情,正确的逃生自救。2.11.7遇到险情第一时间有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及时果断正确处置,进行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部门。2.11.8负责施工、检修、操作等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和现场29、监护工作。2.11.9配合相关部门如实做好事故调查工作。3 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职责3.1 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保证公司具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30、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3.1.7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3.1.11全面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使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3.1.15具体职责要求:3.1.15.1组织公司安全标准化的开展,每年进行一次自评,组织年度制定并批准安全文化31、建设方案,组织制定并批准年度安全工作规划,组织制定并审批年度检维修计划,公开进行安全承诺,自觉履行职责。3.1.15.2每三年组织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审批。3.1.15.6每年组织风险评价小组将对企业范围内存在的风险进行一次全面的风险源辨识及风险等级的评定。3.1.15.7按规定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3.1.15.3每季度召开安委会会议,并做工作指示。3.1.15.4每月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3.1.15.5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落实。3.1.15.8作为联系人,每月参加一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在工段的安全活动。3.1.15.9按规定参32、加公司带班,开展日常检查。3.2生产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3.2.1在董事长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决策。3.2.2负责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公司各科室、车间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督导各部门按照国家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自身职责,落实安全责任。3.2.3主导审核修订并下发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安全检查计划、安全培训计划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各种设备、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文件并负责督导实施。3.2.4每季度按时参加安委会会议并协助董事长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工33、作,协同设备副总经理、生产厂长和技术厂长共同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问题。组织召开周安全例会,结合公司实际对各部门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部署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2.5根据安全培训计划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使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形成体系,更加完善、规范。3.2.6根据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指导各部门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并针对安全实施方案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考核,使公司满足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验收标准。3.2.7参加公司综合检查、隐患排查、领导干部日常巡视巡检和领导干部带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整改,进行复查,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考核。3.2.8参34、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综合性分析,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制定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3.2.9参与公司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3.2.10指导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要求每次演练有计划、有总结,组织规范,贴合实际。3.2.11指导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逐步建立适合公司安全生产发展实际需要的安全文化体系,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3.2.12组织所属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依法处理劳动纠纷,保35、证公司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及时做好因工伤亡及比照因工伤亡员工善后抚恤等劳动保险工作。 3.2.13组织所属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健全机动车辆治理制度,制订安全行车措施,并负责督促实施。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2.14组织分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定,组织员工定期进行健康状况检查,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生产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3.2.15督促所属职能部门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必须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严格履行资格审批手续。3.2.16督促销售人员对外来客户进行安全告知,并对客户需36、提供的各项安全证件进行审查,对需要备案的证件进行备案。3.2.17督促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买卖双方的安全责任,严格履行资格审批手续。3.2.18完成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3.3设备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3.3.1是分管设备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董事长负责。3.3.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阅处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分管的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贯彻落实。3.3.3健全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所属职能部门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3.437、深入生产现场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部门,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所属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3.3.5负责督促分管的部门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对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3.3.6参加公司综合性检查、领导干部日常检查和领导干部带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进行复查,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考核。3.3.7督促劳资科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组织供给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劳保物资,并建立严格的保管、领用制度,做好相关记录。 3.3.8完成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3.4 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职责3.4.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38、对本企业的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3.4.2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自身安全职责,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所有的生产活动必须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3.4.3按时参加安委会会议和周安全例会,总结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并监督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3.4.4参加生产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事故演习、危险源综合检查并对相关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3.4.5指导各车间、设备部日常工作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开展。3.4.6指导相关部门编制、完善、审核安全管39、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等。3.4.7每天现场检查生产情况,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掌握工艺指标波动情况和生产状态,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生产稳定。 3.4.8参加公司综合性检查、领导干部日常检查和领导干部带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进行复查,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考核。3.4.9参加公司组织的领导干部培训,不定期检查所分管部门人员学习培训、安全会议、应急救援演练、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活动的开展情况,提出整改意见。3.4.10遇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及时如实汇报险情和救援情况,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3.4.11组织规定职责范围内的事故调40、查处理和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进行综合性分析,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制定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有关情况。3.4.13完成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3.5 技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3.5.1是分管技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对总经理负责3.5.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3.5.3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公司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督促落实。3.5.4在检查施工和生产的技术工作的同时,负责安全技术检查、指导工作41、,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3.5.5参加公司综合性检查、领导干部日常检查和领导干部带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看整改、复查情况,对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考核。3.5.6在公司事故状态下或复杂情况下,具有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3.5.7完成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3.5.8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掌控工艺安全指标,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3.5.9制定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研究解决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3.5.10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42、故调查处理工作。3.5.11按照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参加公司综合检查,进行现场设备排查、生产工艺审查、日常管理检查和安全施工检查等;组织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的秋季安全大检查;每旬进行一次生产工艺检查,出具通报,全面检查公司生产工艺指标,确保生产系统稳定运行。3.5.12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参加公司每月的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整改措施和方案进行审核。3.5.13负责审核有关设备改造、检修的方案和会同设备部、安环部编制设备停机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及计划,并确保实施。3.5.14参加每月安全办公会议,总结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并监督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3.43、5.15遇到险情积极参加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协同相关部门对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3.5.16负责新技术应用、新工艺流程开车时的试验、调试工作,全面分析潜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应对措施,及时修订控制参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3.5.17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掌控工艺安全指标,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3.6 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3.6.1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的安全、环保等工作,对总经理负责。3.6.2指导分析室开展日常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履行各项检验职责,服务公司安全生产、质量和经营管理。3.6.3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结合自身44、工作实际对公司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督促落实。3.6.4组织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审核对生产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的实施措施,并督促检查取得实效。3.6.5完成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3.6.6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工作并对其他部门的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进行监督指导,评比考核。3.6.7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起草、修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并组织应急救援预案审批备案及修改。组织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45、3.6.8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安全培训计划、安全检查计划和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经领导批准后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3.6.9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例会,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梳理,及时解决各类安全问题。3.6.10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生产现场有一个安全的环境。3.6.11按照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参加公司综合检查,进行现场设备排查、生产工艺审查、日常管理检查和安全施工检查等;组织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防小动物为重点的冬季安全大检查;每旬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出具通报,全面检查公司应急物品46、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示等的完好备用情况。3.6.12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参加公司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整改措施和方案进行审核。3.6.13遇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及时如实汇报险情和救援情况,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3.6.14参加公司年度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3.6.15开展职业卫生防护工作,做好现场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生产现场职业危害因素,预防职业病。3.6.16负责审核有关设备改造、检修的方案和会同厂长办、设备部编制设备47、停机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及计划,并确保实施。 3.6.17落实安全经费的投入使用,确保专款专用。3.7 安环部科长安全生产职责3.7.1做好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3.7.2做好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3.7.3完成月度安全生产检查治理工作总结和隐患治理公示。3.7.4组织危化品易制毒专项检查,参加设备专项检查。3.7.5遇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及时如实汇报险情和救援情况,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协助安环部长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3.7.6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和资料管理工作3.7.7制定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制定年度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348、.7.8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年度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组织ADC安全生产技能大练兵活动,评选季度安全活动组织较好班组;制定月度培训计划,对培训进行通报;组织对月度安全学习标兵进行评选。组织月度生产管理干部安全生产学习。3.7.9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进行风险培训开展年度风险评价。3.7.10制定年度安全活动计划并跟进检查落实。3.7.11组织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改工作,组织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3.7.12督导车间开展车间级应急救援演练、现场处置方案的现场演练。3.7.13建立证件管理台账组织年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工作。3.7.14开展新员工、外来人员培训,审核培训49、资料。3.7.15做好各类迎接各项检查的资料准备工作。3.7.16做好日常各项工作的筹备、开展、总结和资料收集。3.7.17做好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熟知应急救援职责,遇到险情时积极救援,履行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3.7.18制定年度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年度安全检查计划,下发各部门进行落实。3.7.19组织各车间科室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监督工作落实情况。3.7.20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组织进行年度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3.7.21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并网上更新自评信息,编制年度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法律、法规标准每季度更新一次3.7.22根50、据安环部安全类物资消耗情况,对安环部内部应急物品统计剩余量,上报月度物资计划,做好日常劳保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并记录,编写年度安全物资消耗分析报告。3.7.23加强日常的危险源、关键装置和职业危害的检查管理,定期通报管理情况。3.7.24将月度隐患排查、安全大检查问题进行汇总,经科长筛选后分类下卡,到期有稽查员复查后再登记、更新台账;整理月度安全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并进行公示。完善上级检查问题整改台账。3.7.2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3.8 设备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3.8.1设备部科长是设备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3.8.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51、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开展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3.8.3进一步规范、完善、细化全公司已有设备台账,做好新建项目的设备台账。3.8.4参与制定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研究解决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3.8.5协同对生产设备事故进行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配合做好安全事故调查。3.8.6参加公司年度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制定设备部2014年度培训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好部门培训教育工作,每月开展一次部门内部安全活动,做好有计划、有记录。作为兼职讲师积极参加公司各类安全培训工作。3.8.7按照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参加公52、司综合检查,进行现场设备排查、生产工艺审查、日常管理检查和安全施工检查等;组织以防雷、防静电、跑、漏为重点的春季安全大检查;每旬进行一次设备检查,出具通报,全面检查公司设备运行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设备缺陷,确保设备完好状态。3.8.8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参加公司每月的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整改措施和方案进行审核。3.8.9对车间工段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出一期设备维护保养专项检查通报。3.8.10负责组织对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爆破片、气瓶、厂内车辆、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流量计、有毒、可燃气体报警仪、消防器材(含灭火器、烟雾火灾报警设施及探头53、)等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和校验工作。3.8.11负责审核有关设备改造、检修的方案和会同厂长办、安环部编制设备停机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及计划,并确保实施。3.8.12与各生产车间、仓库协调做好设备、零件的修旧利废工作。3.8.14定期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和安全例会,总结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并监督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3.8.15认真落实日常巡视巡检制度和夜间值班制度,做好生产现场巡视巡检工作,对发现的现场问题,要详细记录,严肃对待,对隐患要跟进整改、确保整改效果。3.8.16遇到险情积极参加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54、职责。协同相关部门对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3.8.17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3.9 行政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3.9.1做好上级部门和有关人员的检查迎接准备工作。3.9.2负责检查监督食堂、澡堂、宿舍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保证食品安全,做好宿舍消防安全工作,为员工营造一个好的休息环境。3.9.3定期参加安全会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提高。3.9.4参加公司应急救援演练,明确自身职责,部门员工熟知应急救援分工和急救相关知识,为处理突发情况提供后勤保障。3.9.5遇到险情及时组织、参与抢险救援,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做好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3.9.6抓好公务车辆的交通55、安全工作,组织驾驶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确保行车安全。3.9.7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3.9.8负责收发政府部门的法规、文件和公司档案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工作。3.9.9按时负责组织职工的身体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3.9.10负责工伤保险的办理,协调做好工伤赔付的相关工作。3.9.11做好新职工录用时的把关工作,严禁有职业病、精神不正常以及职业禁忌症人员入厂,进行人员分配时严禁有工作禁忌的员工进入相关岗位。3.9.12参加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出现险情时,及时参与应急抢险救援,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3.9.13做好日常和节假日期间56、的出勤检查工作。3.9.14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3.10 保卫科长安全生产职责3.10.1负责制定公司安全保卫制度,并检查制度的执行落实。3.10.2领导保卫科人员认真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并如实做好记录。3.10.3领导保卫人员按时巡逻,确保巡逻到位和巡逻质量,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尤其要做好高毒品和剧毒品的保卫工作。3.10.4参加公司应急救援演练,明确自身职责,是部门员工熟知应急救援分工和急救相关知识,为处理突发情况提供后勤保障。3.10.5出现险情时及时参与应急救援,并做好警戒工作,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3.10.6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3.10.7其他发生突57、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3.10.8做好外来车辆在厂区内的安全行驶监管工作。3.10.9配合安环部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3.11 财务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做好安全费用的使用和记录工作。 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经费提留和使用。 按照规定提供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认真管理好安全经费,建立独立的安全费用台账,掌握好安全经费的使用,给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备提供资金方便。 建好安全奖罚收支帐目。由管理费用中开支安全宣传、教育所需费用。在工程款结算单中扣除由于违章而被处罚的罚款。3.11.858、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发放风险抵押金、安全活动奖等奖金。3.11.9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保证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各项安全活动的资金保障。3.12 物流部(采购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3.12.1严格按照省安监发200581号文件要求,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销售发货的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制度。3.12.2要求供销科员工在供销合同文件中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3.12.3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3.12.4要求供销员工严格审查客户的购买资质和相关证件,建立危化品销售台账。3.12.5出现险情时及时参与应急救援,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3.12.6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中的工作分工开展59、部门安全管理工作,3.12.7建立并完善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续用进行管理;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3.12.8参加公司应急救援演练,明确自身职责,部门员工熟知应急救援分工和急救相关知识,为处理突发情况提供后勤保障。3.12.9遇到险情及时组织、参与抢险救援,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3.12.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3.13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3.13.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生产厂长领导下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3.13.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开展60、车间安全生产工作。3.13.3协同厂长办、安环部制定、修订并完善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审核车间施工、检修、操作等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13.4参加公司年度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制定车间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车间安全培训教育工作。3.13.5按照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组织开展车间例行检查活动。3.13.6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做好车间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工作,对下达的安全整改通知单,要按照时限整改落实到位,不能按时整改的要采取预防措施并出具说明。3.13.7定期主持召开车间安全生产会议,总结部署安全管理工作;督导工段班组召开安全会议。3.61、13.8做好日常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使所有的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杜绝设备带病运转和跑冒滴漏问题。3.13.9认真学习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预案中自身职责,定期组织车间级现场应急演练、应急处置方案演练;建立、完善车间应急救援演练台账。3.13.10遇到险情及时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3.13.1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如实做好事故调查工作。3.13.12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3.14 检修工安全生产职责3.14.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362、.14.2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当班期间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3.14.3当班期间进行检修作业需办理特种作业票证时,要按照要求作业所在部门办理特种作业票证,并严格按照票证上要求作业所在部门准备应急物品、进行安全分析和现场监护后方才进行作业。3.14.4按时参加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熟记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预案、职业危害和预防等知识,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具、消防器具。3.14.5每月按时参加车间安全生产会议,为车间安全管理工作献言献策;参加班组安全会议。3.14.6负责搞好分管工具的日常管理和检修班厂房现场精细化管理,做好常用工具、设备的维修保63、养工作,使所有的工具、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杜绝故意损坏工具和设备的现象出现。3.14.7认真学习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预案中自身职责,参加公司级应急救援演练和每季度车间级现场应急演练。3.14.8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协助检修班主操认真做好氯碱车间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工作。3.14.9工作期间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减少材料的浪费,做好修旧利废工作,把材料支出减少到最低限度。3.14.10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如实做好事故调查工作。3.14.11完成公司、车间、工段交给的其他工作。3.15 电仪操作工安全生产职责3.15.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公司64、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3.15.2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当班期间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3.15.3当班期间进行作业需办理特种作业票证时,要按照要求作业所在部门办理特种作业票证,并严格按照票证上要求作业所在部门准备应急物品、进行安全分析和现场监护后方才进行作业。3.15.4按时参加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熟记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预案、职业危害和预防等知识,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具、消防器具。3.15.5每月按时参加车间安全生产会议,为车间安全管理工作献言献策;参加班组安全会议。3.15.6负责搞好分管工具的日常管理和电仪班休息室内外现场精细65、化管理,做好常用工具、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使所有的工具、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杜绝故意损坏工具和设备的现象出现。3.15.7认真学习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预案中自身职责,参加公司级应急救援演练和每季度车间级现场应急演练。3.15.8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协助电仪班主操认真做好动力车间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工作。3.15.9工作期间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减少材料的浪费,做好修旧利废工作,把材料支出减少到最低限度。3.15.10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如实做好事故调查工作。3.15.11完成公司、车间、工段交给的其他工作。3.16 主操安全生产职责3.16.1在车间主任领导下,对所属班66、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协助工段长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开展工作。3.16.2带领班组成员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当班期间对生产系统进行不低于两次巡检,保证系统安全平稳运行,严格按照公司要求控制工艺指标,督导班组成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以身作则,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3.16.3当班期间有特种作业时要按照要求办理特种作业票证,并严格按照票证上要求准备应急物品、进行安全分析和现场监护。3.16.4自己按时参加并带领班组人员参加工段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班组成员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每次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67、。使职工熟记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预案、职业危害和预防等知识,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具、消防器具。3.16.5按时参加车间安全生产会议,为车间安全管理工作献言献策;组织班组成员召开安全会议。3.16.6负责搞好分管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生产现场管理,督促班组成员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使所有的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杜绝设备带病运转和跑冒滴漏问题。3.16.7认真学习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预案中自身职责,参加公司级应急救援演练、车间级现场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方案演练。3.16.8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协助车间主任认真做好车间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工作。3.16.9当班期间遇到险情及时果断处置68、,防止事态扩大,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3.16.10加强班组内部管理,减少材料的浪费,开展修旧利废工作,把材料支出减少到最低限度。3.16.1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如实做好事故调查工作。3.16.12完成公司、车间、工段交给的其他工作。3.17 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3.17.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按照工段长和主操要求开展工作。3.17.2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当班期间严格按照程式化巡检路线对工段生产系统进行巡检,保证系统安全平稳运行,严格按照公司要求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6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3.17.3当班期间有特种作业时要按照要求办理特种作业票证,并严格按照票证上要求准备应急物品、进行安全分析和现场监护。3.17.4按时参加工段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培训知识,熟记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预案、职业危害和预防等知识,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具、消防器具。3.17.5按时参加车间安全生产会议,为车间安全管理工作献言献策;参加班组安全会议。3.17.6负责搞好分管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和生产现场管理工作,使所有的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杜绝设备带病运转和跑冒滴漏问题,保证生产现场和操作室内卫生清洁、物70、品摆放整齐。3.17.7认真学习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预案中自身职责,参加公司级应急救援演练、车间级现场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方案演练。3.17.8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协助主操认真做好车间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工作。3.17.9当班期间遇到险情及时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预案分工的职责。3.17.10在日常工作中厉行节约,减少材料的浪费,积极修旧利废,把材料支出减少到最低限度。3.17.1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如实做好事故调查工作。3.17.12完成公司、车间、工段交给的其他工作。3.18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3.18.71、1 电(气)焊工岗位职责3.18.1.1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完成电气焊和气割作业任务。3.18.1.2主动与有关岗位配合协调,作业期间需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办理特种作业票证,并按照票证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分析后方可进行作业,确保作业安全。3.18.1.3正确操作各类电焊机进行焊接作业,正确使用维修和保养电(气)焊和气割设备、工器具,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3.18.1.4检查、清理焊缝,认真检查焊件的坡口加工和装配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拒绝施焊。3.18.1.5严格按照作业要求和有关技术文件完成电(气)焊接、气割操作任务。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确保施工安72、全。3.18.1.6工作完毕清理现场,清点工具、机具、设备,清除火灾隐患,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3.18.1.7主动与有关岗位配合协调,作业期间需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办理特种作业票证,并按照票证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分析后方可进行作业,确保作业安全。3.18.1.8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努力提高技术理论素质及实际操作能力。3.18.2 叉车司机岗位职责3.18.2.1工作前首先检查叉车轮胎气压,刹车系统是否符合要求,方向是否灵活,燃料润滑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装卸部位是否有不安全隐患等。3.18.2.2根据指令和生产周转需要,用叉车将转运、装卸物资安放到所在位置。符合搬运装卸要求。3.18.2.373、负责对叉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各种油料的填加,故障的排除,轮胎充气、润滑系统润滑,使铲车处于良好状态。3.18.2.4严格执行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铲运,注意来往车辆行人,避免发生车辆和人身伤亡事故,不野蛮装卸,不乱堆乱放保证装卸物品完整。3.18.2.5现场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叉车不乱停乱放,按指定的部位停放,无操作证的人员杜绝使用本车,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3.18.2.6严格执行“机动车行驶七大禁令”,保障厂区内行驶安全。3.18.3 司炉工安全生产职责 3.18.3.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服从指挥。 3.18.3.2熟悉燃煤锅炉和氢气锅炉结构及性能,严格掌握操作规74、程,并按操作规程操作。 3.18.3.3增强责任心,工作中细心观察锅炉各部运行参数的变化,合理调整氢气流量、风量、给煤量,控制进出口温度和压力,保证安全经济运行。 3.18.3.4注意煤种和煤质搭配,作好消烟、除尘,达到环保要求。 3.18.3.5锅炉和辅机的润滑部位要定期添加润滑剂。 3.18.3.6根据化验结果及时对锅炉排污。 3.18.3.7根据操作规程定期试校和校验安全阀。 3.18.3.8运行中发现或发生故障或事故,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如遇重大事故要大胆、果断细心的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要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调度室、安环部及公司领导。3.18.3.9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者75、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个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18.4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3.18.4.1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各种安全教育,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脱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工作。 3.18.4.2认真学习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熟知安全知识,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18.4.3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漏电掉闸装置、电气设备,尤其是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拖地电缆线,定时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3.18.4.4正确使用76、护品,做到衣着整齐,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整装上岗,在高空或危险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3.18.4.5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和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3.18.4.6遵守公司用电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临时用电证,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18.4.7实施文明作业,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交流动的电线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线路架设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及时上锁,用电标志明显。 3.18.4.8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长或其他负责人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0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77、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闭合管理,推动企业安全有效发展,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和期限公司在职所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有安全生产责任的管理干部、职工。以2015年全年为期限,不实行跨年度累加考核。突出事前处罚和超前预防,实行过程与结果同时考核。二、组织领导为了加强考核活动的组织领导,公司组建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魏永涛、阚晓东成 员:生产厂长、技术厂长、各车间、部室负责人由总经理担任组长,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厂长办具体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三、考核办法本7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是我公司第一次进行全面、有组织的考核,为试行考核,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考核针对主操以下一线员工,每季度进行一次,由车间管理干部对主操以下一线员工根据责任状内容进行考核打分,主操以下一线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最终得分为全年四季度得分的平均分。对公司主操(含主操)以上管理干部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状内容,考核包括安全管理过程考核、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考核等,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责任状内容对各部门管理干部进行打分,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得分占总分的40%,下半年得分占总分的60%。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均要根据责任状内容和扣分标准(附件)进行打分,扣分项要进行明79、确说明。总分100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为及格,70分以下为不及格。四、考核标准为了督促各级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日常考核于工资兑现的基础上,年度考核拿出年终奖的10%进行上下浮动。评出得分第一名(优秀)年终奖上浮10%,第二名(优秀),管理干部年终奖上浮5%的标准进行奖励,不及格的按照10%的标准进行下浮。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上浮的必须达到优秀的标准才具备上浮资格,达不到标准虽然评比名次达到,但不具备上浮资格,达到良好的标准可以免除年终奖下浮惩罚。五、工作开展半年度和年度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对各部门逐个进行考核。80、各生产车间参照安全生产责任状对主操(含主操)以下一线员工进行考核,具体参照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经过考核后,考核小组副组长将考核结果上报考核小组,经考核小组审核在厂区宣传栏进行张贴公示并最终在年终安全奖进行兑现。03-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环81、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相关部门:各部室、车间。负责及时宣传、贯彻、遵守与本部门、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4 内容与要求4.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4.1.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4.1.2省、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省、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4.1.3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4.1.4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4.1.5国家公约等。4.2 获取方法4.2.1上级发文、转文;4.2.2 报刊、杂志登载;4.282、.3会议获取;4.2.4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4.2.5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4.2.6上网查询;4.2.7其他渠道。4.3 识别和确认4.3.1 安环部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识别获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后,编制公司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组织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并报总经理批准,作为各部门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4.3.2 各部室、车间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科室、车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83、),编制本部门、车间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4.4 更新4.4.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及时的重新识别。4.4.2当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4.5贯彻执行4.5.1 安环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向各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培训、传达、分解。安环部在获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后,进行分析整理,找出符合我公司需要的相关条款,并找出相对应的部门,安环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整理成学习资料,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进行自学,有必要进行全员学习的,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下一级的培训工作的开展。4.5.284、 各部室、车间将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传、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4.5.3 各部室、车间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5.4 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4.6 公司安环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4.7公司安环部每年组织对现行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评审,并编制评审报告,对不适宜的文件,及时进行修订。04-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建立我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85、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制度。1.2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1.3 我公司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1.4 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国家有关处室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的物品,我公司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氯气,盐酸,硫酸,烧碱。2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公司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2.1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286、.2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2.3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2.4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 10000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3 安全费用使用范围3.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3.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3 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评价费用支出;387、.4 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3.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3.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在以上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处室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4 安全费用的管理4.1 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4.2 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4.3 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88、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4.4 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5 其他事项5.1 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公司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5.2 安全生产委员会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5.3 公司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执行财政部2008年版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以及财会函200860号文件的规定。6 附则6.1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科负责89、制定、修订及解释。05-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难题,促进隐患排查与治理,保障安全生产,制定了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有关规定如下:1 安全生产会议的类别和组织形式1.1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1.1.1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包括每季度一次的安委会会议和每月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均由安委会主任(总经理)召集。安委会会议由安委会成员参加,总结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或遇到的问题,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等。安全生产办公会由班子成员和各中层干部参加,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90、当月安全生产工作作整体部署,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落实上级工作安排,将各项工作安排落实单位或个人。1.1.2会议召开时间:安全生产办公会每月上旬召开一次(时间另行通知),安委会会议合并到每季度最后一个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也可单独召开。1.1.3会议召开地点: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或临时通知)。1.2车间级安全生产例会1.2.1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全体人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1.2.2会议召开时间:车间自定。1.2.3会议召开地点:车间自定。1.2.4会议内容: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当月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传达公司下发的文件精神,落实各项工作安排;解决班组工作人员提出的疑点、难点问题,91、提出解决实施方案;根据季节特点,部署安全培训学习工作;各项工作安排落实单位或个人。1.3公司临时安全生产会议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结合上级文件精神,由安全副总经理召集、主持,总经理、各副总经理、生产厂长、技术厂长、各车间(部室)负责人参加(或根据会议内容临时确定),安环部负责记录整理。会议召开时间和会议召开地点临时确定。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落实上级工作安排;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紧急安排;对下面反馈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并安排落实单位或个人。2 有关要求2.1安全办公会议为安全标准化及区安委会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要求的必备检查项目,也是考核项目92、,全体员工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2.2安全办公会议的主持人要按会议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安全办公会议。2.3各负责记录整理的人员,要将会议记录和工作落实反馈情况整理好备查(车间、班组安全例会可以写在上)。2.4会议记录要求写清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应参加人员、实到参加人员、会议内容等内容齐全,并保持记录本整洁。2.5会议工作安排必须责任到人,并明确工作标准和工作完成期限。2.6对于车间、班组安全例会、周安全生产调度会的开展情况及工作落实情况,安环部有权进行监督考核。3 考核3.1安全生产会议未按时召开,一次罚主持人50元。3.2安全生产会议无故缺席的一次罚50元,迟到的一次罚20元。3.3会93、议内容记录不齐全、不整洁、不规范,罚记录人2050元。3.4安排工作落实不到位罚责任人50200元。3.5无工作落实反馈与考核记录罚责任人50100元。06-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 内容与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及经营管理。2 奖励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别贡献,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公司制定相关标准进行表彰和奖励,先进个人奖励标准不低于200元,先进单位奖励标准不低于给予2000元。2.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到年底进行94、评比表彰,对获奖人员给予501000元的奖励。2.3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歪风邪气,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财产免受损失者,公司根据贡献大小以通报嘉奖的形式,给予501000元奖励。2.4对出现事故进行积极抢救,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公司将给予100500元奖励。2.5对于积极举报违章指挥者、违章作业和隐瞒事故的人员,一经查实,将给予505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2.6对于在其他各项评比中获得嘉奖的人员,按照各项评比的相关标准进行奖励。3 处罚3.1安全生产事故处罚。安全生产事故参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处罚。3.2违章违纪处罚。违章违纪处罚参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95、规定和习惯性违章管理规定。3.3事故隐患处罚:对事故隐患和整改处罚参照公司信息闭合管理规定。3.4加重处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公司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3.4.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3.4.4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3.5减免处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3.5.2发生工96、伤事故属于本单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3.5.3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3.5.4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3.6其他处罚:3.6.1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人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酌情给予处罚。3.6.2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6.3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97、,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30,直至扣完全部赔偿。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4 实施与检查4.1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公司安委会有权对上报名单进行否决。4.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基层单位推荐,公司安委会审核,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4.3经济处罚由安环部、劳资科会同财务科执行。4.4对所罚款项,财务科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安环部掌握用于安全工作。07-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辩识公司范围内作业场所危险源及作业活动,进行科学的评价和采取有98、效的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生产车间对生产活动进行风险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等有关活动的管理。3 组织机构及职责组 长:副组长:魏永涛、阚晓东、刘亚成 员:各车间、部室主要负责人3.1组长对此项工作负总责,负责全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与考核监督。3.2副组长负责各项制度措施的编写完善、现场评估的考核与隐患问题的解决,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3.3其余各部门、科(室)及车间负责进行本单位或本专业的风险识别、评价和有效控制。3.4 定义3.4.1风险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者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99、。3.4.2风险识别应包括组织活动三种状态下有各种潜在的风险。三种状态是指:正常、异常、紧急状态。作业活动、生产系统等连续长时间运行的工作状态,是正常状态。在进行开车、停车、检修等临时性工作时,与正常状态有较大的不同,属异常状态。紧急状态则是指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倒塌等情况。3.4.3风险评价:评估风险的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可接受的全过程。4 程序4.1评价组织的建立及频次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4.1.1固定组织公司成立风险评价的固定组织,针对生产经营活动,每年安排进行一次全面风险评价(SCL),其它部门、车间根据需要自100、行建立风险评价组织每年进行一次风险分析(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进行)。4.1.2临时组织对异常状态和紧急状态、项目改造、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前进行的风险评价(JHA),安全生产委员会可随时组成临时组织(成员为:生产车间、操作施工人员、安环部人员、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完毕后可自行解散。4.2评价范围的确定各部(室)车间在进行风险评价之前,应确定评价的范围,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4.2.1在进行风险信息更新,发现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后果的风险时,应进行风险评价,主要包括:在进行年终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各种安全教育时);在进行法律、法规识别,发现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要求或其它要求时;在实际工作中产生101、新的认识时(例如对现有的安全控制措施产生疑问时);对事故、事件或其它信息的新认识,对同行业或类似行业发生的事故、事件或其它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时。4.2.2安全部门每年针对生产经营活动组织一次全面的风险评价,编制评价报告,每年根据车间评价结果有针对性的进行一次风险评价。4.2.3针对特殊动火作业(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在用、废弃的管道、设备、槽罐等或与易燃、易爆介质相连接的设施、设备、管道等)、受限空间作业、三级以上(含三级)高处作业、大型设备的吊装作业、危险性大的改造项目等作业活动的风险评价,在作业前两天开展风险分析。4.2.4危险性大的作业项目,必须有施工方案(方案中包括安全措施专项内容102、)。4.2.5针对年度大检修,针对每一项检修内容,制定安全措施,下发到各相关单位实施,并指定专人落实、监督。4.2.6针对拆除作业,编制拆除安全方案,方案中包括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内容。4.2.7针对各种变更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各级人员在进行审批时必须考虑存在的风险,在确认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完全可以控制时,方可签字。4.2.8针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由生产车间、工艺部门编制岗位操作法,内容应包括正常操作步骤、异常情况处理和安全事项,确保风险得到控制。4.2.9危险性大的项目的风险分析结果,必须经总工或生产副总审批后与施工方案、作业票证一起交给施工单位,经落实措施后方可开工。4.2.10针对事故及103、潜在的紧急情况(包括地震、其它自然灾害等)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中包含风险识别的内容,然后根据风险识别的结果编制各项控制措施。4.3评价方法的选择各单位在进行评价时,应选择有效、可行的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评价方法有:工作危害分析、安全检查表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等方法,然后根据风险识别的结果编制各项控制措施。4.4评价准则的制定依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4.5风险评价的实施4.5.1依据已确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准则,进行风险评价,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火灾和爆炸;冲击和撞击;中毒、窒息和触电;有毒有害物料、气体泄漏104、;其它物理、化学性危害因素;人机工程因素;设备的腐蚀、缺陷;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4.5.2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对风险特别是重大风险确定控制措施,并进行记录,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5 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需要实施的风险控制措施的顺序,以便于按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5.1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可靠的技术保证105、和服务。5.2选择的控制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管理措施,实现安全管理;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6 风险控制的实施6.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安全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6.2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编制评估报告)包括:6.2.1评估结果与技术结论6.2.2评审意见6.2.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预算情况等6.2.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6.2.5验收报告6.3将风险评价结果及采取的安全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及作业环境中风险及采取的控制措施。7 风险信息更新应不间断识别与106、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以便于及时组织进行风险评价,风险信息更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7.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7.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7.3技术改造项目;7.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7.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0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着重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隐患排查制度。1 组织领导1.1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生产厂长、技术厂长、安环部、设备部主要负107、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排查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部,安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1.2隐患排查确认小组:生产厂长任组长,技术厂长、安环部、设备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分析、分类、责令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等。1.3隐患整改治理小组:设备部部长任组长,生产厂长、技术厂长任副组长,各车间、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隐患整改及措施的落实工作。2 责任分工2.1董事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2生产厂长负责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分析、分级分类、组织编制整改措施。2.3设备部部长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负108、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2.4安环部部长对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负责。2.5各部室、车间负责人负责对排查出的本部门隐患组织编制整改措施,报生产厂长确认后组织实施。2.6安环部负责安全隐患的监督整改和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隐患治理档案,实行档案化管理。2.7厂长办负责协调公司安全隐患整改工作。2.8设备部负责组织指导治理方案、措施的编制、管理工作。2.9采购部负责及时供应治理安全隐患所需的物资设备及材料。2.10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管理工作,并做到单独立帐。2.1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具体施工措施编制工作。3 分类定级3.1隐患分类安全隐患是109、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情况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按照安全隐患定义和我公司实际,将安全隐患分为以下几类:安全管理类、工艺系统类、设备系统类。3.2隐患定级按照安全隐患威胁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险性不大、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或消除的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险性较大、发现后一时难以整改或需要停车整改、需要列入治理计划及系统上难以完成整改消除的隐患;不属于隐患范畴的视为现场管理问题。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安全安全隐患,其他的认定为一般安全隐患。3.2.1安全管理(1)110、未按要求参加安全责任保险,未缴纳工伤保险。(2)公司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的。(3)未按照要求执行变更管理制度。(4)未按要求执行作业许可管理。(5)相关重要设施安全距离不够,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安全通道被占用。(6)消防水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7)关键、重点部位未定期检测或监控设施失灵的。(8)新项目没有按照三同时规定投入建设和生产的。3.2.2工艺系统(1)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未按规定修订、评审。(2)工艺系统存在缺陷,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未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3)工艺介质为甲醛、双氧水、三111、氯化磷、氯化苄、叔胺、醋酸、盐酸、烧碱等管道或设备大量泄漏仍然继续生产。(4)安全指标超标,重要工艺指标长期超标。(5)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复不符合规定。(6)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与检维修管理混乱。(7)高压设备、管线、法兰和阀门泄漏仍继续生产的。(8)其它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3.2.3设备系统(1)联锁保护不起作用的,安全阀、防爆膜不起作用的,机组保护程序不起作用仍然继续生产的。(2)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维护不到位,备用设备未处于完好备用状态(3)特种设备、现场各类仪表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4)电气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5)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112、设备选型及安装不符合要求的(6)压缩机、电机、泵等重要设备轴位移、轴承温度、轴振动值超过报警值,继续开车运行的。(7)压缩机、电机、泵等重要设备严重漏油,继续开车运行的。(8)自动化控制系统存在重大系统缺陷,继续开车运行的。(9)防爆区内电气仪表设备失爆,继续开车运行的。(10)高压供电系统继电保护因故障不能投入运行的。(11)压力容器因连接系统生产故障,可能导致超温超压的。(12)压力容器超期服役,仍然继续使用的。(13)事故水池、消防水池等安全防护系统不在正常使用状态而继续生产运行的。4 排查方式4.1排查类型4.1.1综合性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分为年度排查、半年度排查、季度排查、月度排113、查。月度排查为每月2日(周日和节假日顺延),季度排查合并为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度隐患排查(1月2日、4月2日、7月2日、10月2日),半年度排查合并为第一、第三季度排查(1月2日、7月2日),年度排查合并为第一季度排查(1月2日)。公司年度和半年度隐患排查由董事长召集并参与排查。季度和月度由生产厂长召集排查,并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一般安全隐患直接确认,对重大事隐患提出确认意见,上报董事长审批。车间每季度和每月要进行一次综合的隐患排查,同样季度综合隐患排查可以合并季度第一个月的综合性隐患排查。车间季度和月度隐患排查要由车间主任召集组织。要求在月度公司综合隐患排查之前进行。4.1.2日114、常性隐患排查日常隐患排查分为车间日常隐患排查和公司日常隐患排查。车间日常隐患排查由班组交接班检查、班中巡回检查和车间干部日常检查组成。公司日常隐患排查由管理干部日常检查、值班干部夜间检查组成。具体参照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4.1.3专业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由安环部、设备部例行检查组成,参照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4.1.4季节性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合并为季节性安全检查,参照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4.1.5节假日隐患排查节假日隐患排查合并为节假日安全检查,参照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4.1.6其他隐患排查其他隐患排查参照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公司临时检查。4.2排查要求4.2.1115、车间日常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由车间汇总到车间隐患整改台账进行整改。4.2.2公司日常隐患排查隐患信息到安环部汇总,下隐患整改卡由隐患所在部门进行整改。4.2.3鼓励全员参与隐患排查,实行隐患有奖举报,具体参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5 隐患处理5.1重大安全隐患由生产厂长提出确认意见,评估隐患风险等级(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附表1、附表2),上报董事长,由董事长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方案要包含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5.2对于治理周期较长、存在较大安116、全威胁的一般安全隐患,下卡后,由部门确定整改方案(措施),经生产厂长签字后实施。5.3对于一些危险性不大、治理周期很短、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一般安全隐患,直接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5.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和治理周期较长的一般安全隐患要在整改方案中体现隐患控制措施(临时防范措施)。5.5所有隐患信息均要登录到隐患整改台账上,公司安环部负责公司隐患整改台账管理,各车间负责各车间隐患整改台账的管理。车间级隐患整改台账仅体现车间内部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对于车间内部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车间要上报到安环部由公司进行管理,车间整改台账可以不体现。隐患整改台账分为现场管理台账、一般隐患台账、重大隐患台117、账。台账为电子版,要体现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内容。6 挂牌督办6.1重大安全隐患在整改的同时,由董事长指定人员挂牌督办整改落实情况。6.2对于由排查小组确认的治理周期较长或存在较大安全威胁的一般安全隐患,在整改的同时,由生产厂长指定相关负责人挂牌督办整改落实情况。7 隐患治理具体参照公司信息闭合管理规定8 验收归档具体参照公司信息闭合管理规定9 隐患上报公司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制定整改方案后,应由生产厂长立即上报区安监局,上报内容要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118、析;隐患的治理方案、隐患整改时限等内容,并在隐患整改完毕后向区安监局汇报。10 工作考核10.1不按时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考核生产厂长每次50元,对于不按要求参加隐患排查的考核50元,迟到、早退、请假的考核20元。10.2对于挂牌督办的治理周期较长或存在较大安全威胁的一般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完成,且无任何合理说明的,考核责任部门负责人及挂牌人每人100元。如第二次督办复查未完成的,考核责任部门负责人及挂牌人每人200元,依次加倍考核。10.3对于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完成,且无董事长签署的延期整改申请单的,考核责任部门负责人及挂牌人每人200元。如第二次督办复查未完成的,考119、核责任部门负责人及挂牌人每人400元,依次加倍考核。10.4对于隐患整改工作有协助部门的,如整改未完成连带考核协助部门相关责任人50%。09-变更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管理制度等所做的永久性或暂时性变更的控制管理,确保公司生产过程安全有序,特制订本制度。2 使用范围适用于厂内所有的工艺变更、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变更和员工变动等变更管理。3 职责安环部是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变更,消防措施(设施)、器材变更以及管理变更的主管部门。厂长办是工艺、技术标准变更,新建 改建 扩建项目变更管理的主管部门。设备部是装置、设备(设施)变更的主管部门。行政部是人120、员和物资调配的主管部门。4 程序4.1变更申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管理方式(制度)、人员调配、消防等进行修改,应由职能部门或基层单位的人员提出变更申请。办理变更申请时,要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按规定逐级报批,待批准后实施。应急特殊情况的变更,可先请示主管副总同意后,实施变更处置,应急结束后补办变更手续。4.2变更审批公司根据变更项目的重要程度、影响范围、投资情况等,结合企业经营情况实行分级管理。一般变更:变更影响只局限于单位(部门)内部的变更,由变更主管部门会同基层单位有关人员,对变更内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评价分析,报分管副总审批后实施。重大变更:变更影响厂内多个(121、部门)单位的变更,由变更主管部门组织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可行性研究,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不论变更申请是否批准,变更主管部门都应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经批准并实施的变更应通知相应部门,并做好记录。4.3 变更实施各种类型变更的实施部门见下表:变 更 类 型审 批 人组织实施部门需要沟通部门工艺变更生产装置的新建、扩建、改建工艺流程、生产方案的变化;工艺流程、生产方案的变化;工艺控制参数的修订;工艺技术改造引起的变化;原料、产品、及化学药剂性质的变化;工艺操作规程和大机组设备操作规程的改变;公用介质的变化生产厂长厂长办负责组织和管理,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配合实122、施相关(部门)单位设备设施变更设备设施的变更、改造;设备材料的代用;更换与预案设备材质、结构、型号、处理能力不同的设备;临时增加的电器设备;新增加的设备、容器或储罐。生产厂长设备部负责组织和管理,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配合实施相关(部门)单位消防消防设施、器材的更新、改造总工安环部相关(部门)单位管理变更法律、法规变更总经理安环部各(部门)单位技术标准的变更技术厂长厂长办相关(部门)单位工作程序的变更生产厂长厂长办相关(部门)单位管理制度的变更总经理安环部相关(部门)单位机构、人员和职责的变更总经理行政部各(部门)单位教育培训变更(培训计划、内容、形式、方式的变化和工艺变化、新工艺新设备整改后培训123、内容的变化等)总工安环部相关(部门)单位4.4 实施过程管理4.4.1变更申请人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4.4.2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变更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然后报相关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4.4.3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4.4.4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4.5变更项目的验收4.5.1变更实施结束后,由变更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的完整性、使用性、124、有效性、安全可靠性及对环境的影响。4.5.2验收应对变更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以确定变更是否达到计划要求。对未达到计划要求的,变更项目主管部门和变更项目所在单位应查找原因,提出方案,并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实施整改,整改完成后组织复审直至合格,并填写验收表。4.5.3验收合格的项目,由主管部门纳入正常管理范围进行管理。4.6相关要求4.6.1项目变更主管部门和变更项目所在单位制定“变更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内容、责任人和控制目标。4.6.2变更项目主管部门和变更项目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变更项目实施方案和异常情况应急预案以文字方式通知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明确岗位人员的分工和职责,比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技125、能培训。4.6.3变更项目主管部门和变更项目所在单位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实施过程的现场监督。实施过程如有变更,按程序2办理。4.6.4变更单位所在单位安排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4.6.5设计和建造过程中的重大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申请,由厂长办协同相关单位具体负责实施。10-供应商管理制度1.目的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消除供应产品的不安全隐患,减少财产损失。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为公司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供应商进行管理。3.职责3.1本规定由安环部进行综合监督管理。3.2采购部严格履行其职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稳定开展。4.相关规定4.1为规范供应商管理,126、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4.2收集供应商资讯,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与供应商接洽进行样品鉴定。4.3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4.4每月对供应商就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鉴,每年进行一次总评,列出各供应商的评鉴等级。4.5对供应商的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作评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品进行质量检测或现场检查。4.6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可以和供应商联系解决。4.7对不合格供应商应予停止其供货资格;对好的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127、易机会。4.8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4.9各单位应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4.10采购部负责人应组织本单位人员每两个月对采购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控制措施,不断更新与采购有关的风险信息。 11-制度评审与修订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2 引用法规、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3.1安环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128、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3.2安环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3.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4 评审与修订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至少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评审年3月为评审期限);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a)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b)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c)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d)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e)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f)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129、题时;g)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h)其他相关事项;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评审内容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评审输出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4.1.4.2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至少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b)生产装置130、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修订依据: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4.2.4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131、,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1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则1 为了规范公司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逐步实现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编制本制度。2 本制度对公司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内容、要求以及检查、监督等做了具体规定。第二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分类及要求1 公司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1.1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少于48学时的安全资格培训,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低于16学时。1.2培训132、内容:1.2.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1.2.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1.2.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原则。1.2.4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1.2.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2.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初次培训时间不得低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低于16学时。2.2培训内容2.2.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133、程、规范和标准。2.2.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劳动卫生知识及安全文化知识。2.2.3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2.2.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2.2.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及应急处理措施2.2.6重大危险源管理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2.2.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2.2.8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3再培训内容:主要是新知识、新技术、新标准、新政策,具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新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3 其他管理人员培训其他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134、时的培训,并经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低于16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年度在培训由公司安环部组织以开展讲座的形势进行集中培训。4 新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4.1入厂安全教育4.1.1入厂教育的对象:新入厂的工人在分配到车间之前必须进行入厂安全教育。4.1.2入厂安全教育的执行和检查:入厂安全教育由公司安环部具体负责。4.1.3培训内容:企业文化、公司概况、生产特点(复杂性、连续性和可靠性)和生产流程、劳动纪律、厂规厂纪、安全知识教育、企业内危险区域和危险源的分布及安全注意事项、企业主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消防灭火知识、劳保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和紧急救护知识、一般电气和机械安全135、知识以及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学习和分析等。4.1.4培训方式及要求:入厂安全教育可以采用课堂讲解、现场参观学习、观看安全教育片和开展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要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内容空洞,流于形式。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完毕必须及时进行考试并保留试卷。4.2车间安全教育4.2.1教育对象:新员工或因工作需要在不同车间调动工作的工人以及临时工、外包工等外来人员在分配到班组之前必须进行车间安全教育。4.2.2车间安全教育的执行和检查: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或车间主任指定的专职人员负责,安环部负责定期检查培训工作落实情况。4.2.3培训内容:本车间的生产流程,安全生产组织和人员结构概况;车136、间定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车间劳动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车间危险区域、危险设备、事故多发部位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车间常见事故及典型案例的学习与剖析;车间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部位分布及遇到火险的紧急处置办法,灭火器的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注意事项和正确使用方法;组织安全规程学习。4.2.4培训方式及要求:可以采用课堂集中培训与现场熟悉系统流程及设备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车间安全教育不得低于二十四学时。培训完毕必须及时进行考试并保留试卷。4.3班组安全教育4.3.1班组安全教育的对象:新员工或因工作需要在不同岗位调动工作的员工在分配到班组固定工作岗位137、开始工作之前必须进行班组安全教育。4.3.2班组安全教育的执行和检查:班组安全教育由班长或车间主任指定的班组成员负责,安环部负责定期检查培训工作落实情况。4.3.3培训内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的分布、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重点介绍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高空作业等方面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代本班组事故易发部位和学习典型事故案例;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本岗位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文明生产要求;组织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职工进行现场安全、规范操作示范讲解。4.3.4培训方式及要求:采用课堂集中培训与138、现场熟悉系统流程及设备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班长负责,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安排进行,时间不低于24学时。培训完毕必须及时进行考试并保留试卷。新员工在接受完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车间应及时组织与老职工签订师徒合同,进行生产技能教育、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在定岗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顶岗进行工作。注:不同车间同一工种之间的人员调动,如果系统及设备基本相同的,以上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减半。5 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教育从业人员日常安全培训作为年度再培训的内容,每年不低于24学时,每月不低于2学时。5.1班前会和班后会:各班班长应每天召开班前班后碰头会(包括运行和检修班组)。班前会:接班前139、,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作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待注意事项。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5.2安全活动日:运行班利用早班的第三天(安全活动日,每月2次,每次不低于1小时)由各班班长组织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总结本周或本轮值安全生产情况,班组成员在操作和思想上存在哪些习惯性违章和不良倾向,学习安全规程、事故通报和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并做好学习记录。5.3在岗生产人员安全教育: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技术问答,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对离开岗位三个月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140、须经过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5.4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安环部对本公司生产部门的运行、检修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统考,每年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安规考试,经考试合格后,以公司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生产办负责每年进行一次对车间的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抽考。应将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5.5 “四新141、”教育: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5.6对于公司下发的各类事故通报,各车间要在两日内组织职工学习,并针对各自的岗位特点组织职工讨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定岗后,车间或个人严禁私自调动岗位。我公司特种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作业及危险化学品作业。车间根据特种作业种类,及时组织作业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及时将参培人员档案资料转交安环部,由安环部负142、责联系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期到期前两个月内应及时办理证件复审工作。7 全员培训和终身培训公司确立全员培训的理念,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非从是生产活动的机关后勤员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24小时,年度在培训时间不低于8小时,年度在培训采用自学方式,以安全活动的形式和安全知识考试的形式进行验收。公司同时确立终身培训的理念,对在岗员工进行持续不断的年度再培训,确保能够获得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第三章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的建立及管理1 公司安环部对每位职工要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档案要详细记录每位职工所接受的教育培训情况,职工档案和考试成绩试卷应保存完好。2 143、档案记录要实事求是,不得造假。公司安环部要对各车间的档案及记录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3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由安环部和车间各执一份,并妥善保管,工作调动要及时将档案转存。4 职工调动填写“职工调动记录表”(附表一)随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一并转入相应车间。5 职工各种考试试卷力求内容相对丰富,禁止内容过少或长期使用同一份试卷。13-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安全活动的顺利开展,规范各级班组安全活动,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管理部门、车间144、安全活动的管理。3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 职责4.1安环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活动的指导,并负责监督。4.2 各部门、车间对本部门安全活动负责,定期参加本部门安全活动,并督促员工做好安全活动记录。5 管理内容5.1安全活动时间规定5.1.1部门、车间安全活动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5.1.2班组长对班组安全活动负全责。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班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须向单位领导请假。5.1.3车间领导必145、须定时、定点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并对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车间领导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情况要有记录,并以此作为对车间领导的考核依据之一。5.1.4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开展班组安全活动。5.1.5活动时间和内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5.2安全活动内容5.2.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5.2.2学习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5.2.3结合事故通报,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5.2.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5.2.146、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5.2.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5.2.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5.2.9其他安全活动。5.3安全活动管理要求5.3.1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内容要齐全,包括参加人数、参加领导(职务)、活动内容、发言情况、车间领导签字,记录要认真、真实,防止走过场和弄虚作假。5.3.2车间主管领导每月要对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和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写出评语并签字;安环部每月对活动记录要进行抽查并签字。5.3.3安环部要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考核细则,定期检查考核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147、活动有成效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达到要求的要进行处罚。5.3.4部门、车间安全活动时,主管领导定期参加,定期检查,安环部每月抽查。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14-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安全设施管理,明确车间安全设施的管理分工、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等具体工作,保障各类安全设施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加强公司应急救援处理能力和员工的救灾、自救能力,制定本制度。1 安全设施是指为保障安全生产,预防与控制事故,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抢险救灾而设置的设备、设施、器材及安全附件等。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148、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类(具体分类见附件1)。2 安全设施应按照公司要求的格式(台账格式见附件2)建立完善安全设施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名称、数量、管理责任人和维护保养记录。3 各部门应组织员工进行正确使用安全设施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设施的技能,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4 装置运行期间严禁擅自摘除安全联锁系统,确需摘除的,使用部门应制定、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并经厂长办审查,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摘除;其他安全设施的报废、拆除、停用需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5 安全设施维护保养频次:5.1检测、报警设施每季度至少一次。如压力表、液位计,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和氧149、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数据分析、动火分析的设备、仪器等。5.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每季度至少一次。如机泵防护罩,防雷防静电接地线,电器过载保护设施,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器等。5.3防爆设施每季度至少一次。如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等。5.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每季度至少一次。如作业场所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限速等设施。5.5安全警示标志每季度至少一次。如“必须戴安全帽”、“注意安全”警示牌,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标等警示标志。5.6泄压和止逆设施每季度至少一次。如安全阀、止回阀等,包括用于泄压的阀门150、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5.7紧急处理设施每月一次。如UPS备用电源,联锁停车系统,包括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5.8防止火灾蔓延设施每季度至少一次。如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火堤,防爆(门)等隔爆设施。5.9灭火设施每月一次。如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器箱等灭火设施。5.10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每月一次。如洗眼器、喷淋器、应急照明等设施。5.11应急救援设施每月一次。包括堵漏工具、应急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5.12逃生避难设施一季度一次: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151、统)、避难信号(警报器)等。5.13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每月一次。如焊工面罩,空气呼吸器,防化(护)服等,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腐蚀、防噪声、防高处坠落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6 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要求:按照规定的频次和具体要求认真落实。维护保养完毕后,责任人应认真、详实记录维护保养内容,并签字。维护保养期间发现的具体问题应立即处理或汇报班组长。7安全设施定期检查要求:7.1安全设施应按要求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防止火灾蔓延设施每月一次;152、紧急处理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灭火设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逃生避难设施每月两次。检查结果填写安全设施检查表,存在问题整改按要求填写隐患整改表。检查记录包括检查内容、检查标准和发现问题处理情况,检查人员都应签字。7.2行程限制器、限速器、制动器等使用说明要求作业前进行检查的,作业人员必须在作业前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无问题的方可开始作业。7.3检查发现故障或问题不能处理的,应做好记录并汇报部门领导,同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预防措施或管理措施,避免引发其他问题。8 责任追究:8.1未按规定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设施台账的,考核部门负责人50元;发现问题限期内未整改完毕的,每个问题考核部门负责人153、50元。8.2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设施维护保养,考核管理责任人50元。8.3安全设施发现问题未处理、处理无效果的,每个问题考核管理责任人20元。8.4安全设施维护保养、检查无记录的,考核责任人20元,维护保养和检查记录不全的,考核责任人20元。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1安全设施的含义: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2 安全设施的分类: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3 具体内容:3.1预防事故设施。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154、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3.2控制事故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用155、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3.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156、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逃生避难设施: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15-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使我公司生产设施、生产服务、辅助及环境检测等用到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买、使用、校准、维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准期外的监测设备,以及控制由于监测设备的失效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监视和测量的设157、备的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设备部。负责检测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校准、维修等工作,编制修订有关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相关部门:各分管科室、车间。负责作业现场检测设备的申报需求计划、维护、保存和管理。4 内容与要求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4.1.1 由设备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上报采购部。4.1.2 采购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4.1.3 采购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设备部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4.2.1 设备部将本公司所158、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总台帐及部门分台帐。4.2.2 设备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4.2.3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设备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4.2.4 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4.2.5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防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4.2159、.6 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设备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4.2.7 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4.2.8 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4.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4.3.1 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4.3.2 在用监测设备160、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设备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设备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设备部统一回收处理。4.3.3 对于失控和失准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编写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设备部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别记录。4.4 监视和测量设备预计6个月以上不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向设备部申请封存,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在该设备明显处粘贴“封存”标识。4.5 维修每月一次负责对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4161、.6 生产副总经理、设备副总经理和生产厂长商议后由生产厂长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及报废申请。1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的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1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规范的规定。2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设备部审核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装前,设备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162、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设备部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3 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设备部负责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4 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5 公司应建立健全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设备部负责保存管理,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5.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163、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5.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5.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6 特种设备使用6.1我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6.2依据国家条例法规规定,我公司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164、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负责人报告。设备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6.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165、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立即上报分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166、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6.4各车间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做重点检查。6.5设备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车间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167、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归档。6.6公司将根据设备使用情况,由设备部每季度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车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向调度人员、车间负责人、设备部和相关领导报告。6.7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特种设备管理室向市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办理注销手续。6.8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公司制定了详尽的、168、可靠的、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6.9设备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6.10公司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169、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7 其他特种设备设备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公司规定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17-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 使用范围本规定使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3 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4 职责:4.1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4.2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其他170、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4.3车间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实行安全承包责任制。4.4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监督执行。5 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监控管理:5.1公司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监控。5.2安环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注明车间承包人,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5.2.1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定期、定点、定线进行监督或巡检。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地监督检查,其它装置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档案。5.2.2各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门检查出的隐患,由各职能部门制定措施,确定整改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检查171、记录及整改情况报安环部,由安环部进行考核。5.3各单位要完善、电、仪、操、管人员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5.4安全、设备(包括仪表电气)、生产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有关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部门进行安全监控管理。5.5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明确安全责任人.5.6.1各项工艺指标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5.6.2各类动、静设备必须的达到完好标准,基础设施及安全附件齐全、完好,精密封点泄漏率小于0、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检查规定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制定、完善“172、特护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5.6.3电气、仪表管理符合制定要求,仪表完好率和使用率达到95%以上,逐步完善自控水平。仪表联锁不得随意拆除,严格执行仪表联锁管理规定。5.6.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配备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要求通道顺畅。5.7各车间确定所辖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制定出危险点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5.8班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对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班长交接班记录上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问题。6 领导干部定点包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6.1公司有关领导及部分部室主173、要领导,要对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包保,各生产车间也要对本车间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其内容包括:6.2.1指导帮助包保点实现装置安全生产;6.2.2监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6.2.3检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整改;6.2.4参与或参加重大、特大事故调查分析,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执行情况;6.2.5协调解决影响装置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6.3公司级领导至少每月一次,主要科室领导至少每月两次到包保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督指导活动,其活动内容包括参加基层或班组的安全活动,检174、查装置的安全生产情况,督促事故隐患整改,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6.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活动记录表由所在车间填写活动内容,安环部定期检查。6.5对领导干部包保到位情况由安环部负责考核,安环部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每季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公布。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到位,包保点年度安全状况好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联系点年度安全状况差的领导干部,给予必要的处罚。包保干部对包保点的各类事故负有责任。6.6公司领导干部包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分工情况另行通知。7 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管理:7.1为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事故状态下的指挥协调能力和基层单位管理人员、班组操作人员的事故应急175、能力和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辅助生产装置所在车间都应定期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7.2.1因外界因素影响引起的突发停电、停气(汽)、停水等可能导致次生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7.2.2装置发生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料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应急预案;7.2.3以防震、防洪为主的自然灾害引起事故的应急预案;7.2.4装置超温、超压、堵塞、排料不畅等引起控制过程失控所导致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危险点设备(安全附件)故障或工艺参数波动导致事故的应急预案。7.3应急预案的演练要求:7.3.1以公司、车间、班组为单位根据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176、计划的内容,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模拟演练。7.3.2采用答卷或现场提问的方式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人员进行应急预案演练。7.3.3开展消防、气防器材的实际应用训练。7.4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每两年要进行一次修订。当工艺、设备参数发生变化时,应予以修订。制定、修订完善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应及时补充到安全操作法中。7.5公司、车间、班组应制定年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公司应每年组织一次全厂性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车间每季度开展一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7.6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参加应急演练的人员每人都应填177、写一份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事故应急预案现场考核记录。18-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1 目的及范围对本公司的检维修作业活动进行过程控制,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健康安全。适用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小修与抢修作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2894-2008 安全标志GB 30871-201178、4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3 职责3.1各单位负责辖区内日常和公司年度检维修计划中的检维修作业活动,对检维修活动实施安全管理。3.2厂长办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检维修的时间。3.3设备部门负责制定检修计划,对检修的质量、进度进行调控。审核各生产部门制作的年度检修计划和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3.4安环部对检修全过程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3.5总经理负责年度检修计划的审批。4 检维修原则 4.1前置原则 通过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在没有发生故障的情况下提前预知并做好防护措施,需进行保养、检修的设备,提前做好保养、检修计划,确保设备保持良好使用性能,做到在正常生产的过程中179、不发生设备故障。4.2产、修两不误原则 在生产和检修同时进行过程中,即要确保按计划进行维修, 保证维修质量,又要不影响生产,保证产品质量。4.3安全原则 检修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人身、设备设施安全。维修设备时,挂上“有人操作,严禁合闸”或“有人维修,严禁开机”的警示牌。维修设备进行调机、试机前,先检查周围是否有人员作业,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开机运行。在检修时要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4.4节俭原则检修时,既要保证检修质量,又要考虑节约成本,能利用的废旧材料尽可能利用,购买材料时要控制适度,不要多买或买入不适用的材料。5 日常检修要求5.1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应180、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5.2按设备管理、维修、保养办法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5.3设备出现故障时,遵循先停机(停电)后处理的原则进行检修,以免造成工伤或设备事故。5.4对精度有要求的设备,检修后应经校验后方可使用。5.5在有限空间、易燃易爆场所检修设备时,必须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6 年度检修要求6.1各部门、车间主管提前做好年度检修计划交设备部门主管审核(生产所属车间先交厂长办主管审核,再交设备部门科主管审核),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年度检修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a) 检修项目及内容;b) 需要材料种类、数量及资金预算;c) 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所需工时。6.2检修过程181、中,须落实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按预订计划进行。6.3检修完毕,应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试运行,有异常及时处理。6.4对于大型的设备,检修完毕由设备部会同厂长办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评分。6.5检修过程的相关记录应交由设备部保留存档。7 工作程序7.1根据生产运行实际情况确定检修时间,大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中修每季度一次,一般在每季度开始三天内进行,小修一般根据设备、设施使用情况随时进行。厂长办根据检修计划确定开停车方案、进度和质量要求。7.2各单位根据公司厂长办制定的检修计划内容确定本单位检修项目,编制安全检修方案,确定检修责任人、检修安全措施、检修质量及进度,报安环部备案。7.3各182、单位在进行检维修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检维修活动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风险,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确保检维修工作的顺利完成。7.4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要设立检维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检维修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总责,各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人是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检维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7.5无论是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的检维修作业,均应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安全作业规程。7.6设备检维修过程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其它各项有关规章制度。7.7设施检维修执行相应的检维修操作规程。19-生产设施拆除、报废安全管理183、制度1 目的保证生产设施拆除、报废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3 职责3.1安全工作由安环部统一管理。3.2安环部、厂长办、设备部负责组织拆除和报废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3.3所在部门负责协助或实施设备设施的拆除4 管理规定4.1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表,报设备部,由安环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4.2拆除和报废前,由安环部组织生产设施所在部门对拆除作业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拆除方案和控制措施,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4.3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如果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4184、.4拆除报废现场由具体实施单位指定安全员负责安全监管,并坚守岗位。4.5拆除、报废方案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应将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告知施工人员,并严格按照拆除方案执行。4.6拆除施工时,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下进行。4.7拆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票证。4.8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空或推倒的方法拆除。4.9拆除物件不准自上而下抛掷,要求用吊运和顺槽流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4.10石棉瓦拆除,必须佩带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进行拆除。4.1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有关电器、仪表方面的操作,必须由电气、185、计控车间确认可行时,方可施工。4.12拆除、报废现场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消防栓和消防设施。4.13拆除生产设施,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征得安环部、保卫科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20-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定1.目的为规范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吊装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吊装作业安全管理。3.依据3.1化学品建设项目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4吊装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按照吊装重物质量m不同分为: 4.1 一级吊装作业:m100t 4.2二级吊装作业:40tm100t4.3三级吊装作业:m40t 5.作业要求5.1三级186、以上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5.2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2894的规定。5.3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DL409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时,应制定详细吊装方案,并对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进行吊装作业。5.4大雪、暴雨、187、大雾及6级以上风时,不应露天作业。5.5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5.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5.7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5.8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5.9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5.10起重机操作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a)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188、应立即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b)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c)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d)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e)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f)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g)以下情况不应起吊:1)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2)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3)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189、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4)重物质量不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 5.11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a)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b)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及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c)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吊运零散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吊篮、吊斗等不应装满。d)起吊重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拉伸或撑杆、钩子辅助其就位;e)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f)5.10中与司索工有关的不应起吊的情况,司索工应做相应处理190、。5.12用定型起重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5.13作业完毕应做如下工作:a)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应断开。b)对在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c)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位置,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6.吊装作业安全职责6.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吊装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6.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吊装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191、,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吊装作业;6.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吊装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6.4作业所在项目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吊装作业安全规定;6.5安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吊装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6.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吊装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责。7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7.1 由吊装作业单位负责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由设备管理科负责审批。7.2 吊装作业单位领取吊装安全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192、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作业规程5.1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设备管理科和安环部负责人批准。7.3 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7.4 应按吊装安全作业证 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 ,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7.5吊装安全作业证 一式三份,一份交吊装指挥,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设备管理科留存,保存期1年。2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建设项目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动火分析的193、要求,制定本动火作业规程。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区域内的所有动火作业管理。3 依据3.1化学品建设项目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3.2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的通知(鲁安监函)201579号3.3 化学品建设项目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4、动火区域的划分4.1固定动火区域:被雇佣公司机修车间内及室外的制作场地。4.2禁火区域:固定动火区域以外的区域。5 动火作业定义及分级5.1定义: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194、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d)建设项目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5.2分级: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遇节日、假日、夜间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即在原定动火级别的基础升高一级。5.2.1 特殊动火作业在建设项目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建设项目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可195、燃气体储罐的围堰内或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的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5.2.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建设项目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建设项目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5.2.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建设项目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环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除特殊动火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范围以外,划出的没有火灾危险性区域,为固定196、动火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动火区域内,严禁设固定动火区。6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6.1 动火作业前,由动火所在部位安全员组织车间负责人、班长、动火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部位所在车间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并填写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6.2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动火作业部位所在车间负责协助。6.3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经公司建设项目技术部和安环部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6.4动火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的确认,需在与本次动火作业有关的主要安全措施对应选项内划“”197、。其中1、2、3项由动火所在车间主操确认签字;4、5项由动火所在车间的安全员确认签字;6、7项由动火所在车间当班班长确认签字;8-11项由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其他补充安全措施按照分工范围分别由动火所在车间安全员和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6.5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车间负责人审查合格后,在“相关单位意见”一栏会签,并有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排一名监护人,按动火级别审批后,方可动火。6.6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和监护人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并由动火所在车间班长现场验收,合格后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字。7 动火作业的要求7.1 动火作业安全基本要求7.1.1 禁198、火区内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7.1.2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项目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7.1.3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的应急需求。 7.1.4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建设项目、199、储存设施及处于GB50016、GB50150、GB50074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建设项目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建设项目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7.1.6 拆除管线的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订安全防火措施。 7.1.7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7.1.8 在建设项目、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7.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可燃气体;距200、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7.1.10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并采取防倾倒措施;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应设置防倾倒、防晒设施。7.1.11 进入作业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器具;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器具;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加相应的作业。7.1.12 动火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201、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7.1.13五级风(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建设项目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7.2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本规程7.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7.2.1 在建设项目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7.2.2 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7.2.3动火点所在的车间应预先通知安环部、总务部保卫科等有关部门,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7.2.4动火作业过程202、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7.2.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7.2.6安环部、动火作业负责人、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应共同对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并在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签字。8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8.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具体要求如下:8.1.1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 m范围内进行动火分析。8.1.3 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现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 min。203、8.1.4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 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8.1.5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8.1.6 特殊动火作业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检测偏差不应大于仪器的有效误差范围。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分析单要注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时间。8.2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8.2.3动火设备、管线及作业环境内,氧含量不应大于23.5204、%;8.2.4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进行监测分析。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解除限值(GBZ2.1)规定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中“其他安全措施”一栏注明。8.2.5 分析报告单必须填写到动火安全作业证或黏贴在存根正面左上方。9 职责要求9.1公司安环部是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9.2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制定、审核和实施吹扫、置换、处理方案;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负责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特殊动火作业需采样送至化验室分析;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并详细记录与作205、业证共同存档。9.3动火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动火人员学习和接受安全技术交底。9.4 动火作业负责人9.4.1 负责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9.4.2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9.4.3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9.5 动火人9.5.1 应持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9.5.2 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9.5.3 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9.5206、.4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9.5.5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9.5.6 应随身携带作业证。9.6 监火人9.6.1 应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建设项目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9.6.2 应参加由安环部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并取得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9.6.1 由作业单位和动火点所在车间共同安排专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9.6.2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9.6.3 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9.207、6.4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9.7 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9.7.1组织动火点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负责对动火作业安全进行全面管理。 9.7.2 在动火作业中,建设项目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9.8 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监测人由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对动火点进行分析监测,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并对动火监测分析方法和分析监测结果负责。9.9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208、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9.9.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9.9.2 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10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0.1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区分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作业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10.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使用要求10.2.1 办证人须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动火等级,按本规程9.3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10.2.2 办理好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10.2.3动火安全作业证实行一个209、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10.2.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10.2.5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由动火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监护时随身携带;第四联存放在动火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10.3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10.3.1特殊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副总经理审批。10.3.2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安环部审批。10.3.3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10.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10.4.1特殊动火安全作业证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 h。10.4.2二级动火210、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10.4.3固定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10.4.4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22-断路作业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减少断路作业引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断路作业安全管理。3.依据3.1化学品建设项目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4.断路作业工作要求4.1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它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4.2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211、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4.3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 h、夜间不超过1 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4.4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求如下:a)采用安全电压;b)设置高度应离地面1.5 m,不低于1.0 m;c)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d)应能发出至少自150 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4.5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路口设置的路栏、道212、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申请断路单位应检查核实,并报告有关部门恢复正常交通。5.断路作业安全职责5.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断路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5.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断路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断路作业;5.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断路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5.4作业所在项目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213、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断路作业安全规定;5.5安环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断路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5.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断路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责。6断路安全作业证的管理6.1 断路安全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申请办理。6.2 动土申请单位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后,会同施工单位填写有关内容后交到安环部。6.3 安环部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并由其牵头组织设备管理科、相关车间人员,共同审核会签后审批签发断路安全作业证。6.4断路申请单位及施工单位接到审批后断路安全作业证后方可进行动土作业。6.5 断路安全作业证 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安环部留存,第二联交动土点所在车间,第三联由现场作214、业人员随身携带。6.6断路安全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 2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3依据3.1化学品建设项目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4 定义4.1 高处作业: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4.2 坠落基准面: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5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5.1作业分级5.1.1作业高度h分为4个区段,2mh5m;5mh15m;l5mh30m;h30m。5.1.2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11种:1)215、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2)GB/T 4200规定的II级或II级以上的高温作业。3)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4)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5)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6)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低。7)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带电体距离小于下表的规定:危险电压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10 3563110220330500距离(m)1.72.02.54.05.06.0 8)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少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9)GB3869规定的级或216、者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10)存在有毒其他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11)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的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5.1.3不存在5.1.2列出的任何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下表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5.1.2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下表规定的B类法分级分类法高处作业高度/h2mh5m5mh15ml5mh30mh30mAB5.2作业要求:5.2.1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6095要求的安全带。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级高处作业(30m以上)宜配备通讯联络工具。5.2.2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217、5.2.3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GB26557等标准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5.2.4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楞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时,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5.2.5在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所在的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具(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5.2.6雨天或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218、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5.2.7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零件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应采取防坠落措施。5.2.8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制定路线上下,不应上下垂直作业,如果确需垂直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5.2.11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应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6.职责6.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219、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6.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高处业;6.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6.4作业所在项目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6.5安环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7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7.1 一级高处作业和220、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设备管理科审批。7.2 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项目审核后,报设备管理科审批。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7.3 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安环部审核后,报副总经理审批。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221、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7.4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环部留存,保存期1年。24-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减少临时用电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程。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临时用电作222、业安全管理。 3.依据3.1化学品建设项目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4.临时用电工作要求4.1在运行的建设项目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4.2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4.3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4.4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4.5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223、,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4.6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和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JGJ46的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同时应满足如下要求:a)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c)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d)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224、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 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 m;e)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 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f)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g)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 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h)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5.7临时用电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5.8225、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6.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6.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6.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临时用电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临时用电作业;6.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6.4226、作业所在项目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定;6.5安环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6.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责。7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管理7.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设备管理科办理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 。7.2设备管理科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7.3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设备管理科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作业单位持第三联。25-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减少抽堵盲板作业227、作业引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抽堵盲板作业作业安全管理。3依据3.1化学品建设项目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4.工作要求4.1项目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4.2应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盲板及垫片。高压盲板使用前应经超声波探伤,并符合JB/T450的要求。4.3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并对每个盲板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项目应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4.4作业时,作业点228、压力应降为常压,并设专人监护。4.5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按(GB/T 11651)的要求选用防护用具。 4.6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并应使用防爆灯具和防爆工具,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30 m内不应有动火作业;。4.7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作业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4.8介质温度较高、可能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4.9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4.10作业结束,由作业单位和项目专人共同确认。5.职责5.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抽堵229、盲板作业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5.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抽堵盲板作业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盲板抽堵作业。5.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抽堵盲板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5.4作业所在项目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抽堵盲板作业作业安全规定;5.5安环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抽堵盲板作业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230、签发高处作业票。5.5 审批人职责5.1 审查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5.2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6.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项目办理.6.2 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6.3 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证, 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6.4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项目负责办理、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负责人确认、建设项目技术部审批。6.5 经审批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盲板抽堵作业单位、项目各一份,建设项目技术部负责存档一份,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26-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动土231、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动土作业引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动土作业安全管理。3.依据3.1化学品建设项目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4.动土作业工作要求4.1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2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4.3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4.4作业前应先了解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情况,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232、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4.5动土作业应设专人监护,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a)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应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0.8 m处,高度不应超过1.5 m,挖出的泥土不应堵塞下水道和窨井;b)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c)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d)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作业过程中应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233、取相应措施;e)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f)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g)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4.6作业人员在沟(槽、坑)下作业时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深度大于2米时应设置人员上下的梯子等,保证人员快速进出设施,两人以上作业人员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 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4.7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4.8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装置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234、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4.9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石,并恢复地面设施。4.10动土作业涉及临时用电和断路时,应同时执行临时用电和断路的要求。5.动土作业安全职责5.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动土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5.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动土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动土作业;5.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动土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235、章行为;5.4作业所在项目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动土作业安全规定;5.5安环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5.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责。6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6.1 动土安全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申请办理。6.2 动土申请单位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会同施工单位填写有关内容后交到安环部。6.3 安环部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并由其牵头组织设备管理科、相关车间人员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共同审核会签后审批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证。6.4动土申请单位及施工单位接到审批后动土安全作业证后方可进行动236、土作业。6.5 动土安全作业证 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安环部留存,第二联交动土点所在车间,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6.7动土安全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27-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活动人员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2.1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2.2本规定所称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3 依据3.237、1化学品建设项目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3.2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的通知(鲁安监函)201579号4受限空间作业分级4.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殊受限空间作业。4.1.1无氧、缺氧或氮气保护状态下的换剂、撇顶等作业。4.1.2进入与污水排放系统相连的下水井、下水道等部位的作业。4.1.3经主管部门确认,要求按特殊受限空间作业控制的。4.1.4除特殊受限空间作业以外的,为一级受限空间作业。5、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5.1 受限空间作业前,由作业所在部位安全员组织车间负责人、班长、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238、,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部位所在车间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并填写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5.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受限空间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作业部位所在车间负责协助。5.3受限空间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组织落实受限空间安全措施,审查合格,经公司建设项目技术部和安环部负责人签发后,方可作业。5.4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的确认,需在与本次作业有关的主要安全措施对应选项内划“”。其中1-5项由动火所在车间主操、安全员确认签字;6-10项由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字;11项由受限空间所在车间负责人、作业单位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239、,分别补充作业安全措施。5.5受限空间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车间负责人审查合格后,在“相关单位意见”一栏会签,并有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排一名监护人,按作业级别审批后,方可作业。5.6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作业人和监护人应清理现场,并由作业所在车间班长现场验收,合格后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字。6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6.1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要求如下:6.1.1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受限空间内的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240、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6.1.4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受限空间想连且存有可能存有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必须有效隔离,并对受限空间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加设盲板并挂牌标识。6.1.5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但严禁向内充氧或富氧作业。6.2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6.2.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6.2.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 的规定。6.2.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241、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6.3应保持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如措施:6.3.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6.3.2 必要时,可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6.3.3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6.4应保持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的监测,监测要求如下:6.4.1 分析与作业的时间作业前30 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242、,但不应超过60 min 。6.4.2 分析的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全面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6.4.3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6.4.5 特殊动火作业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检测偏差不应大于仪器的有效误差范围。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分析单要注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时间。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规定的防护措施。6.4.7分析与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一级受限空间作业中应2 h监测243、一次,特殊受限空间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6.4.9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6.4.10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 min时,应重新进行分析。6.5 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要采取如下防护措施6.5.1特殊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供风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隔离正压防护面具,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其气密性,供风设备及受限空间出入口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应栓244、带救生绳,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将作业人员撤出。6.5.2特殊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不产生火花的工具。6.5.3缺氧或有毒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2的要求时,应佩戴隔绝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栓带救生绳。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要求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及护目镜等防腐蚀护品。6.5.6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6.5.7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佩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6.5.8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245、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佩戴通讯器材等防护设施。6.5.9低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佩戴通讯器材等防护设施。6.6 照明及用电安全如下: 6.6.1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6.6.2 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6.6.3使用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起跳电流不大于30毫安,其中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起跳电流不大于15毫安。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中。6.7 作业过程监护要求如下:6.7.1 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不246、得离开。6.7.2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6.7.3从事无氧、缺氧或氮气保护状态下的换剂、撇顶等特殊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应与作业人员规定必要的联络方式或配备必要的通信工具,便于受限空间内外之间的联系。6.8 其它安全要求6.8.1 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6.8.2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6.8.3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247、氧气或富氧空气;离开受限空间是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6.8.6当建设项目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项目单位。6.8.7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除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车间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248、空间。6.8.9最长作业时限不应超过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 7 职责要求7.1公司安环部是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7.2受限空间作业所在车间负责制定、审核和实施吹扫、置换、处理方案;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负责受限空间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特殊受限空间作业需采样送至化验室分析;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并详细记录与作业证共同存档。7.3受限空间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学习和接受安全技术交249、底。7.4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7.4.1负责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7.4.2 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7.4.3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7.4.4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7.5 监护人员的职责7.5.1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禁止作业。7.5.2控制、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相应措施250、。7.5.3 由作业单位和受限空间作业点所在车间共同安排专人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受限空间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7.5.4 在作业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7.5.5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7.6 作业人员的职责7.6.1作业人持经批准、有效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作业。7.6.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7.6.3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作业证的安全措施。7.6.4 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251、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得作业。7.6.5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7.6.6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7.6.7对违反本规定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若发现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7.6.8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作业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7.7 审批人员的职责7.7.1 审查受限空间作业252、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7.7.2 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7.7.3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8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8.1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8.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8.3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车间负责人审批。8.4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安环部存根;第二联由作业现场负责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监护时随身携带;第四联存放在受限空间作业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作业证保存期限为1年。28-职业危害监测制度1 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253、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科室、车间、班组。2 术语和定义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吧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3 职责3.1工254、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3.2安环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申报,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3.3行政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修养、每两年一次健康查体、保证劳保用品发放。3.4化验室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检测工作。3.5各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每月一次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3.6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4 一般规定4.1安环部应对新进厂职工255、进行上岗前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4.2各单位和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两年一次的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4.3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作业。4.4各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4.5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4.6质检科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组织每年一次综合性检测、每月一次对有毒气体、粉尘、噪音等有害因素检测、并送检测结果。256、4.7各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和生产单位的生产成本。29-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有效贯彻、落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证公司正常、稳定发展。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管理。3 机构设置及职责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公司内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抓好本项工作;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部,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单位、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4 工作程序及要求职业257、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我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有:甲醛、烧碱、盐酸等。造成的职业病有:烧碱、盐酸造成的接触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等。危害因素分布范围:甲醛储罐区,烧碱、盐酸储罐区等。4.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4.2公司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业病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258、险待遇。4.3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自我健康保护意识。4.4职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4.5公司提供有效的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经常性的维护、检修,每月至少一次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用。4.6每月对工作场所进行至少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259、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7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4.8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工作场所及职工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其防护设施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9企业生产流程、生产布局必须合理,应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使从业人员尽可能减少260、接触职业危害因素。4.10在尽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每月一次检查、维护、并记录,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4.11各部门应根据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防治计划或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目标、方法等,对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要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4.12公司或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的,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4.13健全职261、工体检制度,建立职工健康档案,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严把就业职工身体素质关。4.14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30-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仓库和罐区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各单位仓库和罐(桶)区的安全管理。3 工作职责3.1仓库、化学品库保管员负责对库存物资入库、贮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的管理。4 工作程序4.1罐区管理(A罐区、B罐区、C罐区、D罐区等)4.1.1每天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保证贮罐、设备、输送管道、阀门262、及机泵的正常使用。4.1.2操作人员要穿戴好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按规程操作,杜绝事故发生。4.1.3要每月定时保养及维护,做到贮存容器和输送管道、阀门及机泵的清洁和畅通。4.1.4加强设备管理,防止危险品在入库、贮存和发放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4.1.5罐区内要配备冲洗水源、洗眼器及一定数量的解救药品,配齐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4.1.6罐区内严禁堆放杂物及可燃物质。4.1.7罐区周围应设置警示标志及危害告知牌4.2包装桶的管理4.2.1装卸4.2.1.1装卸时要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按规定堆放。4.2.1.2装卸、搬运时,263、不得冲击、抛掷或横到地上滚动。4.2.2贮存和发放4.2.2.1空桶和料桶必须分开放置,禁止混放,并有明显标志。4.2.2.2储存要求:应防止阳光曝晒。4.2.2.3发放时,空桶在搬运过程中,一定要轻搬轻放,严禁野蛮装卸。4.2.2.4保管员收、发货后,作好库存数量。4.3仓库及危险品库区4.3.1库存物资不准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线上。4.3.2库存物资摆放距屋顶、墙壁、灯具不得少于50厘米,距屋柱不得少于50厘米。4.3.3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4.3.3.1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4.3.3.2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264、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4.3.3.3盛装性质相抵触液体的桶不可同存一库。4.3.3.4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4.3.4库区周围严禁烟火,并注意通风。4.3.5在工作现场不得使用易燃溶剂做清洗工作。4.3.6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4.3.7仓库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做好安全标志,对储存物资及安全设施每月检查。4.3.8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危险化学品应当每月检查。31-厂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1 为了动车加强机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 265、凡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戴标准防火帽,驾驶员需向保卫科人员提供行车证、驾驶证或相关单据后方可进入。3 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机动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并对驾乘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对缺少相关证件的外来车辆,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4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后,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行驶速度最高时速不得高于5公里/小时。5 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后,如果出现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必须立即停车熄火,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6 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不准进入正在生产的装置区、罐区。7 机动车管理由保卫科266、负责管理。32-外协施工承包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合本企业承包商的管理。3.职责安环部和厂长办负责承包商的预审、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行政部负责后勤的保管和供给;生产厂长统筹管理,协调各部室配合帮助。4 资格预审4.1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4.2安环部、厂长办、设备部、行政部会同其它各部室、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总经理,267、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4.3安环部汇总各部室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4.4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必要的生产计划,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4.5教育合格后安环部出具“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承包商凭借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及安全责任协议书方可进入厂区。5 作业监督5.1安环部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5.2承包商人员涉及到用火、用电、登高、吊装等作业时应到设备部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268、证,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须符合企业相关制度;5.3安环部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作业安全检查表。6 施工中的安全措施6.1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业,严禁违章动火、违章作业等规定。不得将火种及香烟带入厂区内。在施工作业时要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厂区内不准有穿短裤、裙子、拖鞋和赤脚(背)、无袖背心、追逐打闹以及将小孩带入厂区内等现象。6.2承包商要爱护厂内公物及所有设备、管道和消防设施(器材),未经安环部批准办理许可证,严禁动用消防栓和其269、他消防器材。禁止无端爬越厂区内的各种机械装置、建筑物或在其上面做与本施工工作无关的事情。6.3承包商所带(开)施工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按照规定戴好防火帽,在厂区内限速行驶。未经安环部批准,严禁将非作业车辆驶入装置区内以及将车辆停放装置区内和消防通道上。6.4承包商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允许的作业范围,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施工作业。严禁在装置区内随意开启机泵、动用、触摸机器、仪表、阀门、电器设备等,更不准未经同意随意拖用厂内、他人或外单位施工材料和建筑等物品。在施工现场的设备、物资材料要有专人看管,发生窃盗案件时要及时向安环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6.5承包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与相关科室270、做好联系工作,相互交代安全施工注意事项,防止因施工作业情况的变化和不注意安全而造成各类事故。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严禁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以及穿带铁钉的鞋。6.6承包商应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厂区内未经安环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电锅、电壶等大负荷电器。6.7承包商应安排具有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对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专业监护。6.8在企业启动安全应急程序时,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不得自行其事。6.9如施工项目有多个承包商的,执行以上规定外,由安全生产副厂长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6.10承包商凡在厂区内违反上述有关条款和厂内有关规定者,271、安环部将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企业有关安全管理文件中的处罚条款作出处理,视情节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险情或形成案件及造成恶劣影响时,视情节对责任者和责任单位进行赔偿损失或交由司法部门处理。7 表现评价和续用7.1项目完工后,企业相关科室应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填写承包商表现评价表,汇入承包商档案;7.2企业将为合格的承包商造册,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单;7.3对于承包商名单中优秀的承包商,企业以后在选择时可以优先考虑。3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272、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3 总则3.1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的标准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3.2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知识、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3.3安环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危险273、化学品登记、备案和复审办理工作。3.4综合办公室负责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保卫管理,负责厂内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的监督管理。3.5营销部负责液氯购货单位资质审查、发货和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3.6其他部门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或公司其他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4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管理4.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必须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4.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4.2.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274、;4.2.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4.2.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4.2.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4.2.5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4.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禁止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4.4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栓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4.5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产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征,在275、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4.6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4.7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4.8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276、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公司报告。4.9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4.10危险化学品必须存在专用的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每月检查一次。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277、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4.11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5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管理5.1有关单位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国家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5.2有关单位不得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278、可证、生产许可证、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5.3剧毒化学品的销售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有关单位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公司报告。5.4采购剧毒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5.4.1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证,凭购买凭证购买;5.4.2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公司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市级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5.4.3个人不得购买279、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5.5有关单位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并认真查验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的现象,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证、准购证。6 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管理6.1公司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6.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登记备案。6.3公司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经公司法人批准后实施,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6.4危险化学品280、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6.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向公司报告。事故单位及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6.5.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6.5.2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6.5.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281、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6.5.4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34-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环节。3 职责:3.1物流部、保卫科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3.2相关单位人员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护。3.3安环部负责对装卸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4 工作程序4.1.1物流部、保卫科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282、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4.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4.2.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4.2.2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4.2.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4.2.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4.2.5作283、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4.2.6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4.2.7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4.2.8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4.2.9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4284、.2.10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4.2.11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4.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4.3.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4.3.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4.3.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4.3.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3.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285、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4.3.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4.3.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4.3.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4.3.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286、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4.3.10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4.3.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4.3.12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4.3.13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5 装卸作业要求5.1包装件装卸作业要求5.1.1保管员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卸车。5.1.2287、装卸操作人员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郑。同时,必须做到:a.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b.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c.装载平衡,高出拦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时应从车厢两面向内错位骑缝堆码,超出车厢前拦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高度的二分之一;d.装运高出车厢拦板的货物,装车后,必须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须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盖严密,须用两块苫布覆盖货物时,中间接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盖,且车厢前半部分苫布288、需压在后半部分苫布上;e.装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进入杂质造成危害。5.1.3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5.1.4不得用同一个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包括库内搬运。5.1.5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靠。5.1.6装卸操作人员堆放各种固体原料及桶装物料时,不可倾斜,高度要适当,不准将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内。5.2液体物料的装卸作业要求5.2.1装卸液体物料时,运输车辆的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在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以防止意外泄漏。在289、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如需开动爬坡卸料时,必须关闭车槽出口的出口阀,拆除软管。5.2.2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车辆需爬坡卸料时,所采用的爬坡设施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5.2.3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在阴凉通风处进行,避免在阳光直射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装卸。5.2.4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操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静电接地线良好接触,充装软管、阀门对接良好,槽车停靠固定物到位等。5.2.5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静止2分钟后取样卸料。5.2.6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接地线等其他作业。5.2.7充装过程中时刻注意槽车液位、压力,坚守现场290、,随时处置突发情况。5.2.8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35-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 范围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的三氯化磷等毒害品的安全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3 职责3.1安环部负责制定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检查台帐,并负责组织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调查。3.2采购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采购3.3生产单位负责对三氯化磷的储存、使用等情况进行管理。4 控制程序4.1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部门291、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管理实施“五双”制度,即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保管。对危险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公司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4.2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剧毒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剧毒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4.3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重复使用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292、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4.4剧毒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剧毒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仓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剧毒危险化学品应当每月检查一次。4.5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严格的保管制度。企业应当将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4.6剧毒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通风设施和防护用品。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每季度检测。4.7职能部门、生产单位和仓储单位应每月进行安全检查,生293、产、仓储岗位必须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生产、使用、运输、储存安全。4.8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岗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其他专用安全设施。4.9从事剧毒危险化学品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36-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全面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明确规定了易制毒化294、学品各级责任人责任制及各部门工作职责、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管理、销售管理、出入库管理、采购管理、运输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公司易制毒的生产、经营、仓储、出入库等管理。3 职责3.1总经理职责3.1.1总经理应自觉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公司易制毒生产、经营等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组织修订完善公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3.1.2全面负责公司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使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3.1.3建立并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各级责任制,建立健全专门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3.1.4同时要保障安全生产费用对易制毒管295、理的投入。3.1.5监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定期督促检查易制毒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纠正易制毒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3.1.6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3.2安全副总经理职责3.2.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综合监管工作,负责修订完善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3.2.2认真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制,监督易制毒管理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和人员管理。3.2.3监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检查易制毒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纠正易制毒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3.2.4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3296、.3采购部主任职责3.3.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监管下,负责公司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管理工作。3.3.2认真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制,完善销售过程中人员管理和职责落实,不断的规范完善销售过程中易制毒管理的流程。3.3.3监督易制毒化学品相关销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3.3.4按制度要求做好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工作,负责到公安局进行备案。3.3.5审核客户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资质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存档,负责查验购销合同。3.3.6建立并及时的记录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帐,与车间仓储对接,了解仓储和发货信息,及时更新297、管理台账。3.3.7负责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月报工作。3.3.8负责与公安等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3.3.9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3.4 易制毒办公室(安环部)管理人员职责3.4.1在安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起草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负责到安监局进行备案。3.4.2认真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易制毒管理办公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人员工作开展情况。3.4.3监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检查易制毒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纠正易制毒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3.4.4收298、集并保存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贯彻落实。3.4.5具体负责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3.4.6配合物流部通过系统审核客户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资质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3.4.7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3.4.8负责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季报、年报工作。3.4.9负责与安监局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3.6采购部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员职责3.6.1按制度要求做好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工作。3.6.2通过系统申报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信息,并办理购买证(备案证明)。3.6.3并按规定采购易制毒化学品,仔细核对数量,并监督入库。3.6.4建立并及时的记录299、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台帐,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证备案存档。3.6.5在购买过程中负责与公安等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3.6.6负责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月报工作。3.6.7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3.7盐酸发货员职责3.7.1按制度要求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储保管、出入库以及内部流转管理工作。3.7.2按照销售开具调拨单数额准确发货。3.7.3按照调度室开具调拨单,进行内部流转调剂。3.7.4建立完善并及时填写易制毒化学品发货记录和内部流转记录,及时与销售分公司对接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储情况。3.7.5负责检查易制毒运输车辆资质和车辆情况,保证安全附件齐全。3.7.6易制毒仓储出现火灾等300、险情以及偷盗情况要及时向易制毒办公室汇报。3.7.7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4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管理规定4.1公司安环部(易制毒办公室)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管理工作。按照法规要求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应当自生产之日起或生产、经营的备案品种增加、主要流向改变时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产量、销售量、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市安监局备案,取得生产备案证明,确保符合法律要求。申请备案时应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4.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301、,确保生产、贮存、包装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4.3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演练。4.4做好生产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备齐必须的防护用品。4.5按照要求进行开展生产作业现场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4.6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5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规定5.1公司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管理工作。本公司生产的副产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到市中区公安局备案。需提供如下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302、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5.2按照公司规定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载明销售品种、数额、运输方式、用途、价格和交易提货日期,并约定查验购买方资质相关权限和相关违约责任。5.3销售时应当:5.3.1查验留存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和销售合同;5.3.2查验留存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3.3核实购买的品种、数量等;5.3.4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帐(出入库记录),如实记录生产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及购买单位等情况;5.3.5要在303、30日内将销售情况送市中区公安局备案(可以每月5日前将上月销售情况进行集中备案);5.3.6将以上销售台帐、购销合同及留存的有关材料保存二年备查;5.3.7每天及时逐批次录入省易制毒管理系统,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公司易制毒办公室报告,并由易制毒办公室向区安监局报告上一季度、上年度的易制毒的生产经营情况;5.4应用明确的标识及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6 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管理规定6.1 公司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工作。采购前应网上填报信息,并向区安监局申请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证明。购买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购买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我公司需提供材料:购买易304、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购销合同。销售单位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6.2办理购买备案证明需进行网上申报。6.3购买使用时应当:6.3.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使用台账(出入库登记305、),如实记录购进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二年备查。6.3.2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购买使用情况报区公安局备案。6.3.3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公司易制毒办公室报告,并由易制毒办公室汇总向区安监局报告上一季度、上年度的易制毒的购买使用情况;6.4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的包装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6.5双方签订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明确签订易制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6.6对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其质量负责。6.7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306、7 易制毒化学品仓储及出入库管理规定7.1公司HEDP车间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储和出入库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及出入库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7.2易制毒化学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严格控制,认真核实,并设有台账,记录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和内部流转情况。7.3在存放易盐酸的储罐区,应设立明显的化学特性说明、扑救方法。7.4对易制毒化学品不得超容量存放。7.5易制毒化学品储罐区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有足够的、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安装消防通讯和报警设施。7.6储罐区有安全的防盗监控系统,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是时必须严格执行销售调拨单、调度调拨单执行。8 其他相关规定8.1教育培训规定307、:按照要求由安环部组织开展易制毒的专门培训,每年要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方面的遵纪守法教育培训,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社会危害和法律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接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教育和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掌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基本知识。8.2奖励举报规定:公司设立举报电话0632-5207788,作为易制毒的奖励举报电话,对于易制毒的违法情况进行有奖举报,并为举报者保密个人信息,奖励额度视情况而定,每次不低于50元,以2000元为上限。举报经核实将会以现金形势发放到个人手中。8.3工作考核规定:对于未按308、照本制度要求完善各自记录台账和存档相关资质文件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次,对于无相关资质手续而私自销售、采购、发运和调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次,情节严重或不整改的加倍考核。37-事故管理制度1 总则1.1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制度。1.2事故范围凡造成人身伤害、影响产量48小时以上的系统停车、造成外部环境影响和社会影响的危化品泄漏、对系统造成影响启动厂级应急预案的火灾爆炸、较大经济损失的其他情况均作为事故进行处理。其他作为故障处理。1.3事309、故分类定级1.3.1事故分类(1)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对功能造成影响以及急性中毒等事故。(2)生产(工艺)事故:是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系统停车,对时间和产量造成影响,或原料、半成品、产品损失的事故。(3)设备事故:是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车,对时间和产量造成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4)火灾事故:是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5)爆炸事故:是指由于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6)环境污染事故:是指超标排放有害物质或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的物理因素310、,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故。(7)电气事故:是指与电相关联的事故。(8)泄漏事故:是指氯气、液氯、盐酸、烧碱、硫酸等危化品泄露的事故。(9)未遂事故(险肇事故):是指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实际上未产生这种后果的情况。1.3.1事故定级根据国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根据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将一般事故进一步细化为轻微故障、一般故障、较大故障、一般事故。(1)轻微故障a.非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害但不构成轻伤的情况;b.生产工艺问题未造成系统停车或减产的情况;c.非人为直接责任的设备故障未造311、成停车和减产的情况;d.未造成系统停车和减产且短时间控制的着火情况;e.未造成系统停车和减产的低爆情况;f.未造成外部影响的环保泄露情况;g.未造成系统停车和减产的电器故障;h.轻微的跑冒盐酸、烧碱、亚磷酸、甲醛等危化品的情况;i.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下的情况。(2)一般故障a主动降负荷而非系统停车,且影响产量24小时以内的系统停车情况;b系统跳车但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且影响产量24小时以内的停车情况;c.非主观可避免的外部原因导致系统停车且无较大损失的情况(影响产量在24小时以内);d.造成外部环境影响的环保泄露情况;e.未造成停车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的情况。f312、.未遂事故(险肇事故):是指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实际上未产生这种后果的情况。(3)较大故障a.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害但不构成轻伤的情况;b.未提前2天预知,造成系统停车影响产量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内的情况;c.未提前2天预知,造成系统停车影响产量24小时以内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的生产工艺情况、设备故障、火灾、低爆情况,以及未造成系统停车的爆炸情况;d.造成外部社会影响的环保泄漏情况和控制时间30分钟以内造成较大影响的盐酸、烧碱、亚磷酸、甲醛等危化品跑冒情况;e.未造成系统停车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内的各类情况。(4)一般事故a.构成轻伤及以上313、的人身事故;b.未提前2天预知,系统停车影响产量48小时以上的情况;c.未提前2天预知,造成系统停车影响产量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内,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内的生产工艺情况、设备故障、火灾、低爆情况,以及未造成系统停车的爆炸情况;d.造成外部社会影响较大的的环保泄露事故和控制时间30分钟以上造成较大影响的跑冒盐酸、烧碱、亚磷酸、甲醛等危化品事故。e.未造成系统停车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各类情况;1.4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和职责1.4.1人身事故和较大非人身事故一般由厂长办或公司组织进行调查,或指定专业人员组织进行调查。未造成人身伤害和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由公司事故调314、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由安环部、设备部、厂长办、行政部等部门组成。1.4.2公司事故调查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1.4.3公司事故调查由厂长办牵头,各部门配合进行调查,提供调查素材,并由厂长办最终出事故调查报告。较大故障、一般以上事故调查报告要求上报公司董事会。1.4.4轻微故障由各分管部室、车间出相关的调查报告进行通报,并报厂长办备案。2 事故上报2.1各部门无论发生何种事故,必须立即向公司厂长办和主管领导报告,报告事故应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2.2生产车间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车间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生产厂长(厂长办)和安环部报告,生产厂长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根据现场控制情况和影响决定是否向总经理上报,总经理视现场控制情况和影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