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安全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24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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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2432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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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安全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1一、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1(二)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2三、安全检查制度3(一)日常性检查制度3(二)专业性检查制度4(三)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4(四)安全大检查及例会制度4四、安全办公会议制度7五、群众安全检查活动制度8六、安全活动日制度9七、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0八、伤亡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分析处理制度11九、公司领导值班制度13十、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132、十一、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15十二、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16十三、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16十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7十五、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7十六、矿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及奖惩制度19十七、调度管理工作制度20(一)领导干部值班制度20(二)调度值班制度20(三)调度员交接班制度21(四)调度逐级汇报制度21(五)安全事故汇报制度23(六)调度员下井(下基层)管理制度24(七)调度会议管理制度24(八)调度资料保存管理制度25(九)调度质量标准化管理(验收)制度26(十)调度业务保安制度27(十一)调度业务学习制度27(十二)监测监控系统报警信息处理制度28十八、监控室243、小时值班制度29十九、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维护、调校管理制度29二十、安全投入保障制度31二十一、入井考勤制度32二十二、井口检身制度33二十三、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33二十四、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34二十五、区队干部现场跟班盯岗制度34二十六、事故隐患排查处理制度35二十七、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7二十八、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39二十九、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下井次数规定42三十、副科级以上干部抓违章人数规定43三十一、关于积极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43三十二、井口房临时等候注意事项46三十三、副井口管理制度47三十四、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48三十五、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49三十六、提升管4、理制度50三十七、运输管理制度51三十九、矿井上下轨道运输系统运输安全技术措施53四十、防治水管理制度61四十一、爆破物品管理制度62四十二、火工品管理制度65四十三、爆破材料库管理制度(井下)66四十四、火工品入库管理规定67四十五、爆破材料储存保管制度68四十六、爆破材料领退制度68四十七、爆破材料购置、装卸、运输制度69四十八、爆破材料销毁制度69四十九、电雷管编号登记和检测制度70五十、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70第二部分:“一通三防”管理制度71一、“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71各级领导管理责任制71公司值班领导安全责任制72业务部门管理责任制72二、通风管理制度76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765、局部通风管理制度77矿井风量管理制度79测风管理制度80防止局扇无计划停风管理制度80盲巷管理制度82通风设施管理制度83巷道贯通管理制度84通风质量检查验收制度85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86三、瓦斯管理制度86瓦斯检查制度86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89瓦斯日报表审批制度89瓦斯排放管理制度90恢复通风时瓦斯检查制度92井下放炮管理制度93四、综合防尘管理制度94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94巷道冲洗、刷白制度95综采、综放工作面防尘管理制度96综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97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98运输及其它巷道综合防尘管理制度99粉尘测定管理制度100隔爆设施管理制度101地面储、装、运系统6、的防尘管理制度101综合防尘检查验收制度102五、防灭火管理制度102防灭火管理责任制度102防灭火装备管理制度103日常防火管理制度104井下灭火管理制度105六、安全装备管理制度106瓦斯检查仪器、仪表使用维修管理制度106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08自救器管理制度110七、通风标准化各种图牌板管理制度111八、主扇风机管理制度112第三部分:全员安全技术培训制度113一、总则113二、职工培训制度113新工人岗前培训制度113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14特殊工种培训,复训制度114“三违”人员强制培训制度115调岗培训制度115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等专业培训制度116其它培训7、制度117培训方法117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118职工培训计划的编制和考核办法118主要工种培训教学大纲的编制和更新118办证、换证管理制度119安全资格证管理办法119脱产培训工资计发制度120内、外聘教师管理办法120办班培训呈报审批制度121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121教学管理制度122安全实验室,安全展览室管理制度122培训教材、教学资料和教学器材管理制度123第四部分:安全生产考评、奖惩制度及奖惩细则123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奖惩制度123(一)组织机构123(二)责任及要求124(三)考核办法125二、安全质量专项奖奖励办法126三、安全事故(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处罚规定128、9四、安全奖惩制度133五、安全生产奖惩细则139第五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174一、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174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74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174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175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75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176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76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77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77后勤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78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78二、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178安全质量科业务保安责任制178调度室业务保安责任制179生产技术科业务保安责任制180通风科业务保安责任制180机电科业务保安责任制181职教科业务保安责9、任制181公司办公室业务保安责任制182人事劳资科业务保安责任制182党委办公室业务保安责任制182公司团委业务保安责任制183工会办公室业务保安责任制183财务科业务保安责任制183供应科业务保安责任制184技改科业务保安责任制184保卫科业务保安责任制185后勤服务中心业务保安责任制185销售分公司业务保安责任制185各生产队、厂业务保安责任制186三、各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86安全质量科科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86调度室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87生产技术科科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87通风科科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88机电科科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10、89职教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89公司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90人事劳资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90党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90团委书记191工会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91财务科科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92供应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92技改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93保卫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93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93销售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94综采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94综掘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95机电机运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95机修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95分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196四、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196吉11、安煤业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196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197安全科197安全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97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98检身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98瓦斯检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98调度室199生产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99监控维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99考勤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99考勤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99生产技术科200地质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0测量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0采煤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1掘进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1测量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01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02通风科202通风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测风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测尘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通风设12、施砌筑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03通风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03机电科203机电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3防爆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3职教科204职教科干事安全生产责任制204后勤服务中心204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04职工食堂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4澡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04绿化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05公寓楼值勤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5洗衣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05医生安全生产责任制205销售分公司205扳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05煤场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6过磅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6装载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06推煤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06平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06防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06护绳工安全13、生产责任制207装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07综采队207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7生产班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08检修班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08大溜(破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08两巷维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09防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09乳化液泵站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09转载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09清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09支架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0机组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10联网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0端头维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0井下维修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1井下维修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1皮带维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1注油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1大溜及转载机检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1采煤机检14、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2泵站检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2支架检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2大型设备装卸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2支架安装、回收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2三机安装回收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3工具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13综掘队213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13生产班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3检修班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4掘进机检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4架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4修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4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5出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5掘进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15喷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5锚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5砌碹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6装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6井下维修电工安全生15、产责任制216井下维修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6机电机运队216机电维修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6井下主排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7锅炉房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7地面水泵房安全生产责任制217主扇班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8压风班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8井下配电班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8主、副提升班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8锅炉化验班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9井下维修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9井下维修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9充电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19机运生产班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20机运检修班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20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0充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0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0设备管理16、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21电气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21主、副提升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21小绞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21JD40绞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21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22给煤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22压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22主扇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22翻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22牵引机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23矿车修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3胶带输送机检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3轨道维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3主井信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4副井信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4副井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4清撒斜巷清煤工安全生产责制224大巷清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5打钻工安全生产责17、任制225水泵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25锅炉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5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5锅炉化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6跟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6拣矸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6翻矸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6机修厂226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26机修厂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27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27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7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7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8行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228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安委会主任:副 主 任:委 员:(二)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18、规定、决定、通知、通报等。2、负责传达贯彻国家、省市、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决定、讲话等。3、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条例、规定、办法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计划等。4、负责研究和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和推进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技术革新活动。5、负责组织研究落实重大安措工程项目和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6、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定期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7、负责对工伤事故、重大机电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审定。做出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一般事故除外)。8、负责根据公司的生产发展,19、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分析公司相关安全制度的有效性,并组织相关人员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完善以保持健全和有效。9、接收和审理有关对“三违”行为处罚的申诉。10、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安全生产情况。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总工程师在总经理领导下,行使对全公司安全技术工作领导权,对全公司安全技术工作负责,负责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设计规程的审批,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等重大安全措施。2、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的编制与审批,实行从下向上的审批程序。首先由作业单位的主管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然后上报对口业务部门主管技术员进行初审修改完善,提交业务部门科长审查,审查后报请总工程师组织会审,会审签字后生效。3、一般安20、全技术措施实行审查审批制度。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员编制,上报主管业务部门审查签字后,交安全科进行把关审核,科长签字后,由总工程师最后签批生效执行。4、采、掘、开等主要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执行会审制度。由作业单位技术员编制、主管业务部门初审修改完善后,由对口业务部门提出计划,报请总工程师确定会审日期,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专门会审会议会审,会审后由主管业务部门汇总会审意见后,全部会审人员签字后生效执行。5、规程会审部门人员主要包括调度室、安全科、机电科、通风科、生产技术科的科长、主管技术员及责任单位的负责人、技术员,如涉及面广可另行增加相关人员。会审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相关领导同时参加。如属重21、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技术方案等由总经理主持会审。6、采、掘、开等工程设计的审批程序,一般由业务部门进行设计,按照公司有关技术管理规定进行,由总工程师签批。重要项目方案设计、矿井主要矿图的编制必须由总经理最后签批生效。7、一般临时措施和检修作业规程,由作业队、厂技术员编制,总工程师签批生效。8、生产技术、机电、通风、安全等业务部门科长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规程的编制审批程序,执行技术管理的相关规定。9、各业务部门技术人员要对本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要根据安全生产进度和公司安排,及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时安排好采、掘、开、机、地测等方面的设计、技22、术措施、作业规程的编制和指导工作,要严格进行初步审查和完善,以保证规程、措施、设计的质量,把好第一道关。10、各单位主管技术的专职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在编制技术措施和规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按要求规范进行编制。要不断提高质量,对签审生效的措施、规程、设计要认真组织贯彻执行。杜绝无规程、措施作业。11、所有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应于开工前十天审批结束,下发有关单位、部门贯彻执行。采掘开设计必须提前一个月完成,以有足够的施工准备期。12、有关采区、水平的方案设计、重要项目的设计等审批,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委托和报批制度。13、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措施由23、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编制。三、安全检查制度(一)日常性检查制度1、采、掘、开工作面必须有安全员、瓦斯检查员不间断进行动态检查,由安全科统一管理。一般情况下采取巡回检查制度,特殊时期或重点区域、地点要采取盯岗制。动态检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组织采取措施纠正,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2、除专、兼职安全员班班随时检查外,各厂、队至少每旬要组织自查自纠一次,要组织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3、生产岗位的跟班领导、班(组)长及工人要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的职责,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4、各级领导干部、安全检查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要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24、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整改。(二)专业性检查制度1、针对特殊作业、特殊设备、特殊场所、专业系统必须进行专业性检查。2、专业性检查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法进行,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行业规范和公司相关规定,认真组织执行。3、对提升、运输系统、主要机电设备、火工品管理、一通三防重要安全设施要求每月必须由相关部门组织定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剖析、分析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解决。4、针对季节性的特点要针对性开展季节性专业检查,以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如春季防火、防瓦斯;夏季防讯、防雷电;冬季防寒、防冻等。各有关业务25、部门要有计划、有安排、有重点地进行。安全部门要根据季节要求及时督促落实。(三)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1、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采取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每旬由各专业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要对全矿各采、掘工作面进行1次质量检查,确保每旬覆盖一遍,每月未进行一次验收评级。2、月未验收评级由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协调办公室组织各专业组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查验评级,评级结果参与生产考核。3、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细则规定。4、每月验收评级要召开专门标准化会议,对当月存在问题和现状进行1次解剖分析。确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四)安全大检查及例会制度1、安全大检查采取定期组织检查的26、形式进行,确定每周一为检查日。2、安全大检查必须有公司领导参加,安全科组织,根据现场情况,实行分组,重点井下,原则分3个组,根据逐月安全生产情况由安全科规定检查区域范围和涉及单位。3、安全检查参加人员规定: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性科(室)、采、掘、机电运输队第一责任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各队、厂技术员必须参加,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同时也要参与,具体人员按年度内确定的人员名单执行。4、安全检查时间规定每周一进行,上午现场检查,下午召开安全例会,原则规定上午8:30所有检查人员在井口等候室集中,由安全科进行考勤。安排检查任务和重点,统一入井检查,下午2:30在公司27、调度会议室召开例会。5、安全大检查各检查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对责任范围内所属单位现场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各组人员要集体活动,不得擅自行动。6、凡检查出的一般问题必须责成当场解决,现场处理。对重大问题必须监督现场采取安全措施,限时解决。7、各检查组在检查完毕后,在例会召开前,必须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汇总整理填表,由小组组长在当天下午召开的例会上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8、安全例会应由总经理或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或事故隐患进行落实,各检查组要在例会后将查出的问题汇总表交安全科,由安全科汇总,根据安全例会会议要求和公司有关奖罚规定,由安全科在当日统一下发整改通知单和28、对有关问题进行处罚。9、凡安全例会上研究、安排的任务和处理意见,各有关单位必须不折不扣限期整改,不得拖延。在整改过程中,由安全科组织相关人员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根据奖罚制度加倍处罚。10、安全检查采取定组、定点、两周一循环、滚动检查的方式进行,即两周内同一检查组检查同一地点,以便掌握实际复查整改情况。11、每周一安全例会汇报要求,要首先汇报对上周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然后再对本周检查情况作出汇报。安全科要针对重点问题和隐患,每周一在等候室进行挂牌明示,以使责任单位和检查人员进一步明确重点,重点检查纠正。12、要求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检查活动,无故不参加检查和例会的,按奖29、罚制度进行处罚。13、除周一定期的安全检查外,每月在月未最后一周内要对地面生产系统和洗煤厂、销售、机修厂等安全生产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时间由安全科确定,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14、除以上安全大检查外,公司将根据生产阶段的不同重点,不定期地进行一些突击性检查活动和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检查,如在安全月、百日安全活动等活动中,要采取大检查的方法集中检查解决某一方面的安全问题,要有针对性,力度要大,要确实有推动作用。检查内容要有所侧重,突出重点,力求取得良好效果。15、节假日前后的检查,要组织综合性的全面检查。尤其节后复产检查验收是重点,必须认真组织好。节假日前后检查包括:“春节”、“五一30、”、“十一”,因假期长,职工思想波动大,精力不集中,要同时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16、对每次的安全大检查,都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的计划或安排,要明确重点,精心组织,不走形式,尤其是带队领导,要既挂帅,又出征。17、安全大检查后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严格按“四定”(定项目、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落实整改,上报下发,存档备案,追踪复查。安全科要建立专门记录。18、安全大检查要从查思想、查领导、查隐患、查制度、查纪律、查管理、查安全设施、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查文明生产为主。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止重大事故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同时也要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并注意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131、9、安全大检查要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整改隐患态度消极、拖着不办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各单位对经过努力,确实解决不了的隐患,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切实做到安全检查工作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四、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安全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时间规定为每月月初第一周周一的下午3:30召开。2、安全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安委会主任),若总经理不在,由总经理委托副经理主持。3、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有: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生产、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科队、厂、直属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委会所有成员,并通知驻公司安全监督员参加。4、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1)学习贯彻上32、级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指令及法律法规尤其要侧重贯彻新的规定、会议精神及要求,并研究制定贯彻意见。(2)听取各部门关于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排查、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制定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3)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研究、讨论,提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三违”人员的意见,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4)检查上次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好的要表扬,对完成不好的单位要分析原因和追究责任。(5)根据公司现阶段安全生产状况和下33、一阶段的生产安排,安排布署阶段性的安全工作重点和重大举措。(6)每次安全办公会议之前,参会人员要做好充分准备,对须在会议上研究的重大问题、事项和需实施的措施,由安全科提前报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核并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汇报,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有议有决、注重实效。(7)每次安全办公会后,对所研究的事项,必要时应写出安全办公会议纪要,上报下发,狠抓落实。(8)每次安全办公会议由行政办公室、安全科、调度室分别认真做好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安全科负责整理内容、下发通知,并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领导汇报。调度室要积极协调安排,组织重大措施的落实。(9)安全办34、公会议除第3条规定的参加人员外,必要时有关科、室及相关人员需列席参加,具体事项临时通知。五、群众安全检查活动制度1、群众安全检查网组织领导。群众安全检查网由公司工会负责组织领导,安全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各科、队、厂积极参与,分工会负责具体组织。是由群众安全检查员组成的群检网络。2、群众安全检查员的选用由公司工会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的比例选择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有实际操作经验,能够坚持原则,善于联系群众的老工人和安全生产积极分子担任,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3、群众安全检查员的任务主要是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作业现场出现通风、瓦斯、煤尘、水、火、火药、放炮、工程质量、顶板及运输设备等方35、面不安全因素,同时,及时向现场指挥人员汇报;协助班、组长宣传安全技术规程、技术措施;监督本班、组的安全情况,并向安全部门汇报;对安全生产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可直接向分工会、工会反映。4、群众安全检查员在现场遇有要发生事故的危险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并及时向现场指挥人员汇报,防止事故发生;有权制止任何人员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并将情况向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汇报。员工有好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可通过班组长、基层领导向上反映,也可把群检网作为一个沟通的渠道,通过群众安全检查员向上反映和提出好建议意见,公司在付井口等候室设立专门建议箱,收集群检网员和员工对安全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安全科必须做到汇报卡片36、的发放、登记。5、公司对群众安全检查员及所有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须进行整理、登记,建立记录档案,由安全部门和工会负责,每月进行一次总结。对年度内好的建议被采纳的群检员和员工、表现突出的群检人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杜绝重大事故的群检员和员工将给予重奖。六、安全活动日制度1、安全活动日制度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一种主要手段,要求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2、安全活动日要求每周必须进行一次,规定每周五进行。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安排,在周五安排具体时间进行。对采、掘等队倒班情况,可分班组分别召开,然后集中意见贯彻。3、安全活动日由队、厂长或技术负责人负责主持,全37、体员工参加并实行签到制度。4、安全活动日会议的主要内容,必须是对员工进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听取员工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自保、互保、联保的能力,提高生产过程中的抗灾、救灾能力。5、会议的主要任务必须明确,主要任务应为以下几点:(1)传达公司一系列文件、会议精神。(2)总结分析本单位本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研究本周、本单位或兄弟单位发生的事故的原因和教训。(3)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事故隐患、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制定处理整改措施。(4)安排下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工作重点。(5)集中学习有关规定、标准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6、要建立专门的安全活动日记录,内容要齐全,要38、妥善保存。七、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3、伤亡事故统计的范围:(1)直接从事生产和工作发生的事故,或由于公司的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事故。(2)凡从事煤矿生产活动的人员包括正式工和非正式工,如合同工、外包工、协议工、实习生以及来矿参观、学习或检查工作的人员等所发生的伤亡事故。(3)凡执行公务或为了上、下班而乘坐本企业的车辆所发生的伤亡事故。(4)职工39、在负伤后一个月以内死亡的,应做为死亡事故统计(如在上月报表已报出后死亡的,可统计在死亡月内)。4、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对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准确和及时。5、伤亡事故报告程序(1)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应立即报告区、队长,区队长须立即报告调度室、安全科和公司领导。采取逐级上报制或者采取直接报告制(条件允许的情况),即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直接报告给调度室、安全科和公司领导(企业负责人)。(2)公司领导(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须立即将事故伤亡人40、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抢救情况等迅速报告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3)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告省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6、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7、发生伤亡事故必须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登记表要写明事故名称、伤亡人员姓名、年龄、性别、工种及级别、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教育、伤亡类别等内容,必须反映真实情况,为事故原因的分析、调查处理提供依据。八、伤亡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分41、析处理制度1、各单位发生的各类事故,现场人员都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当日值班领导、调度室值班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立即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抢救措施,以减少损失。2、事故发生后,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确定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制定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工作由安全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3、对事故的处理要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事故一处理。对轻微的事故(尤其是一般的机电事故),非生产的由责任队组织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处理意见要上报安全科。4、发生轻伤事故,在24小时之内由所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42、范措施,并且在48小时内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和情况汇报报公司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和上报。5、发生重伤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和安全部门汇报,并在24小时内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生产技术、劳资、工会等)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6、发生死亡事故,必须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会同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调查,如实汇报43、情况。7、重大死亡事故,按照隶属关系,由省安全监管部门或者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8、发生三级以上非人身事故、各类机电事故及幸免事故,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全部门。否则,每拖延15分钟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隐瞒不报或误报的单位,一经查出,按事故轻重对责任单位罚款500-20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500元,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责任和进行重处。9、影响生产的事故由调度室组织有关领导及单位进行分析。人身事故和幸免事故由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临时成立调查组进行分析调查处理,对重大机电事44、故和一级事故,由公司领导(总经理、分管副经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分析处理。10、公司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应成立专门调查组,调查组必须明确其职责包括:(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分出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11、对伤亡和重大非伤亡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必须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合理的处罚意见,并形成文件式纪要,下发相关科、队、厂,以警示教育他人,吸取教训。九、公司领导值班制度1、公司值班领导是当日安全生产的总指挥。公司值班领导必须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必须坚守45、岗位,坚持“一下二查三签到”,不许擅自离开矿区,否则,按公司领导值班要求和办法处罚。2、负责处理当日安全生产中的一切问题,当日事情必须当日处理完毕,不得推诿扯皮。3、按时参加调度会议,总结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注意事项。4、值班期间组织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巡查井上、下主要值班岗位和操作岗位的工作情况。5、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查隐患、反“三违”、反事故。对当日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追到底。找出事故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6、紧急情况下,有权启动应急预案,有权调动全公司范围内的一切人力、物力,事后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7、有事和出差不在者,由46、本人委托安排好替班人员(生产系统的值班领导只能由生产系统的领导代替),并提前向公司领导和调度室说明情况,以保证值班的连续性。8、值班领导要严格坚持交接班制度。并且要填写好领导干部值班记录。十、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强化生产过程中领导责任,转变领导干部作风,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监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33号令、省煤炭工业厅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晋煤安发20101134号及、郊区煤炭工业局关于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一、下井带班数量规定:1、矿47、长不少于5次/月。2、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工会主席、后勤、经营工作的矿级领导不少于10次/月。3、通风助理、安指主任及副总工程师不少于12次/月。二、 下井带班职责: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及入井人数。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施工。3、当井下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及严重问题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停产、撤人、调集人员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长、调度室汇报。4、下井带班领导严格履行带班工作职责,维护矿井的正常生产秩序,协调好各区域作业人员的劳动组织秩序。三、48、 下井带班规定:1、下井带班领导在完成既定任务的同时,应着重检查项目部跟班、安全员、瓦斯员等上岗履职情况,机电、监控等特殊岗位人员,并对探放水工作进行督查。2、下井带班人员必须与带班地点的职工同时下井、同时出井,不得迟下早上,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实现工作现场全过程监督管理。3、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出入井,不得提前或推后出入井;入井前必须调度室报岗,填写好入井记录。4、下井带班领导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切实掌握好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本着 “三走到、三必到”原则(新工作面的施工要走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场要走到,最远的作业地点要走到;情况变化必到,存在重大隐患必49、到,问题最多、管理最差的现场必到)进行跟班作业。5、下井带班领导下井班后;向调度室汇报主要隐患及处理结果、发现的问题、意见和“三违”处理结果,并填写到带班下井检查隐患登记表。没有处理的隐患由安指中心登记,进行隐患闭合处理。6、下井带班人员出井后应当将下井和出井时间、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详细记录在带班记录上。7、矿井巷道贯通,揭露断层、探放水、系统调风等非正常作业的关键阶段,带班领导、分管矿领导、有关业务副总、有关业务科室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带班指挥。四、 各部门职责1、办公室职责:矿办公室,按照要求建立下井带班档案管理制度,每月由调度室提供相关资料后,对其归类管理,以便随50、时备查,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2、调度室职责:(1)负责每月月底前按照我矿现有情况,排出次月干部下井带班表,经矿长审查后,下发到矿领导手中,根据下井带班表合理安排自己工作,确保按时带班。(2)负责按照 “矿领导跟班下井记录”台帐,每月底把 “矿干部跟班下井情况”填好。次月3日前,张贴到井口公示牌上。(3)矿领导当月带班情况电子版每月27号前上报公司安监部,矿领导当月带班情况及下月带班计划次月3日前,由矿调度室上报公司调度室、郊区煤炭工业局、市煤矿监察分局备案。十一、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一、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实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二、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交接班过程中向下一班的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51、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三、对当班没有处理到位的隐患问题,上一班带班人员要将处理意见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确保排除隐患的连续性。四、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交接班地点统一在井底车场进行。五、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必须认真填写矿领导带班交接班记录。六、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交接班必须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并写明交接班时间、交接班地点,交接班领导双方必须签字。七、月底由调度室专人负责交接班记录发放、保存。十二、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一、领导带班下井信息每月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二、领导带班下井信息包括下井带班领导姓名,当月下井带班计划,上月下井带班完成情况。三、由调度室负责在井口明显位52、置对当日矿领导带班下井的基本信息(包括带班领导姓名、带班时间、带班区域)进行公示。四、每月3日前,由调度室负责在矿公示栏,对矿领导当月下井带班计划,上月带班完成情况及考核进行公示。五、没有矿领导下井带班的班次职工有权拒绝下井。十三、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一、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内容包括: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检查隐患登记表、带班计划表及带班情况表。二、矿井调度室建立专项档案,按月将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进行专项管理,存放备查。三、由矿调度室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将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检查隐患登记表、当月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表存放于专项档案盒备53、查。四、由矿调度室负责每月3日前将上月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表、矿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检查隐患登记表、矿领导带班下井完成情况表、整理汇总,统一存档,保存期一年。五、由矿调度室每年1月15日之前将上年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移矿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得小于3年。十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为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安全隐患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切实加强矿级领导带班所查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矿级领导带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3、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54、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4、安全隐患分类:根据危害及整改难度把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5、对领导在现场带班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现场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现场不能解决的,带班领导升井后立即将有关问题报调度室,当日值班领导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相关人员要做好跟踪落实,进行隐患闭合处理。6、带班领导对隐患治理未按期完成或治理不彻55、底,事故隐患发生施工队班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按违章罚款条例予以经济上的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7、带班领导督促相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按本制度第5条规定执行。8、带班领导对于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十五、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2005)134号法律、法规。防止矿井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特56、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公司董事长对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全面安排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2、公司董事长负责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协调,负责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安排;3、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人员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4、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5、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对“一通三防”方面重大隐患负全面责任;6、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措施的安排落实,负责整改所需的人力、物力的调节;7、通风副总负责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对“57、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8、机电副总负责对机电方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对机电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9、工程师负责对采掘和防治水方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落实,对采掘和防治水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10、安全副总负责对公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执行进行监督、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及整改完成情况的上报工作;11、公司建立重大安全隐患登记、销案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明确具体的整改负责人,谁负责谁销案;12、安全指挥中心负责每月组织至少一次安全大检查,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督促进行整改;13、公司建立重58、大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功的员工按照集团公司安全奖惩条例进行奖励;14、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公司有关部门汇报,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汇报的责任人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罚;15、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发现一般安全隐患,实行谁发现谁负责整改,并负责整改完成情况的复查;16、基层单位负责的责任区域内的重大安全隐患,由负责责任区域的队长负主要责任,对责任区域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公司相关单门处理;17、负责整改的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整改完成情况,对不能按时整改的应说明原因,对不按时整改或不按规定时间回复整改完成情况的59、责任人进行处罚;18、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人,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在整改期限内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整改完毕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验收;19对不能处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备案制度,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十六、矿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及奖惩制度一、 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要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结合自己的职责做好井下现场检查和记录。对发现问题能够现场整改的要求立即现场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二、带班执行月考核,日检查,月公布的形式进行考核,杜绝弄虚作假。调度室负责每天班前会对前一天跟班、带班情况进行督查。每旬进行综合分析,月度进行总结考核。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根据下井带60、班情况,并及时通报考核,月度对带班下井履职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比。四、带班人员的下井带班质量及数量与带班作业人员的安全绩效、带班津贴挂钩考核。由调度室负责对带班数量的考核,副总以上少一次处罚1000元。五、对没有下井带班的或带班人员擅离职守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追究。六、未按规定填写下井交接记录,信息表,带班综合台帐的一次处罚200元。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出现未按规定带班或弄虚作假等现象,取消责任人季度安全绩效奖。七、上报资料凡不能按时、按规定格式及时上报的,对单位责任人处罚500元,考核工作由矿安全科负责落实。十七、调度管理工作制度(一)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公司有关领导和科室(中心),实行领61、导干部值班制度,每天须有一名主要领导干部、至少配属一名业务部门负责干部实行24小时调度值班制。主要任务是: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公司当日的安全、生产工作。2、随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发现一般问题及时处置;重大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上一级调度部门。3、发生重大伤亡和非伤亡严重事故时,在第一时间按事故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并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报告,向属地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4、及时阅办传达上级领导下达的安全生产调度指令,组织有关部门检查贯彻落实情况。5、按照组织分工,协调处理基层请求解决的问题。6、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协62、调、组织和准备。7、主持召开临时性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对本值班日未办以及待办的事宜都要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二)调度值班制度1、为了密切配合矿领导搞好值班,调度室实行内部值班制度。2、调度室内部值班由主任、副主任及管理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3、调度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除坚持日常工作外,要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并协助矿值班领导搞好各项工作。4、调度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密切注视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积极协助领导组织抢救。5、调度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深入井下现场,了解生产情况,处理生产中存在的问题。6、调度室值班人员,要严63、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调度。7、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8、调度室值班人员,凡因公外出、请假等,要自觉按顺序依次替班,不得空班。(三)调度员交接班制度公司调度室值班人员,在下班前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好交接班手续:1、在交班前对当班生产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填写好调度日志或交接班簿。2、当班发生的主要问题应将处理结果做好记录,待办事宜和未解决的问题要进行详细交班。具体要做到“五交清”:交清当班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产量超欠原因。交清安全情况及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变化情况。交清有关领导指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执行情况。交清正在处理和待处理64、的详细工作内容。交清下一班生产任务预计和可能出现的问题。3、接班调度员要认真听取交班调度员所交的情况,仔细查看调度日志和其他方面的记录,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四)调度逐级汇报制度1、班生产汇报制度调度室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包括格式),逐级向上一级调度室汇报公司当班、当天作业计划完成情况,生产动态和接续班及次日的产量预报。具体做法是:(1)公司内部汇报制度各作业队组由现场值带班区队长向矿调度室每班三汇报,即班前、班中、班末汇报,遇有特殊情况要随时汇报。班前汇报主要内容包括当班计划任务、出勤人数、带班长、跟班队长及需其他部门配合的事宜等。班中汇报主要内容包括本班工作进展形象进度、存在问题及需上级65、协调事宜。班末汇报主要内容包括本班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实出勤及升井情况、当班未处理需下一班继续处理重大问题。特殊情况要随时汇报是指:发生伤亡事故;停产2小时以上;有煤壁挂汗、雾气、异味、涌水变大、瓦斯超限、风流异常、无风或微风、顶板异常、过地质构造带等。(2)公司向上级调度汇报制度公司调度室每班向上级调度室汇报一次。汇报内容为:本公司各区队本班作业计划、出勤人数和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上一小班产量、总进尺、开拓进尺完成情况;汇报时间为当班结束前2小时。2、日生产汇报制度每日调度统计报表、安全生产信息、煤矿负责人值班带班情况等经审核后,调度室按规定及时上报公司调度室,并在早调会上通报生产组织和安全生产66、情况。由零点班调度员负责编制印发安全生产调度日报表。3、周生产汇报制度每周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将本周调度报表、安全生产情况、生产组织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措施,重点工作、下周重点工作安排等报公司调度。4、月生产汇报制度调度将本月生产计划及指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问题、安全隐患及采取的主要措施、下月重点工作安排等进行分析总结并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公司调度。有关调度统计报表、领导值班带班表等按时上报。5、作业计划汇报制度公司调度每月月底公司调度室汇报下月生产作业计划和工作安排。6、调度专题汇报制度调度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除定期总结分析并专题报告公司领导外,要向公司调度汇报。当遇有特殊67、情况、临时性工作、重大安技措工程项目或公司调度有要求的,必须做专题调度。以下事项应在事前汇报上一级调度室:节假日停产放假、检修安排,领导值班表;停、复产安全技术措施;矿井停产(停电)大修安排及安全措施;主要大型设备检修(更换)安排及安全措施;拆启密闭排放瓦斯,重大排(探)放水安排及安全技术措施;初(末)次放顶、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等。7、季节性汇报制度对雨季防汛、防雷电、冬季防寒、防冻,冬、春季防火等季节性工作安排要按规定要求报上一级调度室,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本单位负责人和上一级调度室。(五)安全事故汇报制度公司按照事故类别及危害程度,要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包括格式)逐级上报。另68、外,日常发生的一般非伤亡事故也要定期上报。其中:1、人身伤亡事故汇报:发生重伤及3人以下(不含3人)伤亡事故,调度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煤矿负责人,组织抢救救援,并在30分钟内向上一级调度汇报,在20小时内将伤亡事故汇报卡报上一级调度室。发生3人以上伤亡或被困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上一级调度室。2、非伤亡事故汇报:煤矿发生影响盘区(采区)生产超过1小时非人身伤亡生产事故,矿调度室须在4小时内向上一级调度室报告。煤矿发生影响全矿井生产超过1小时非人身伤亡事故,矿调度室要在30分钟内向上一级调度室报告。3、突发事件汇报制度发生突发事件,调度室要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向值班领导、69、矿负责人和上一级调度室报告。汇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类型、影响程度等,并根据事态发展随时汇报。(六)调度员下井(下基层)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我矿调度业务管理工作,提高调度人员管理水平和组织指挥能力,提高调度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将调度室建成煤矿现代化信息中心,并指挥协调各个环节的枢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下基层管理制度:1、调度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并做好下井(现场)记录,记录时间、姓名、地点、现场情况、发生的问题、处理情况等。2、调度员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3、调度员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掌握安全生产实际状况。4、深入现场,对采掘第一现场熟悉掌握,注意对行走路线70、上的安全隐患,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纠正职工不安全行为,积极为安全创造条件。对井下各个环节都要做到现场落实并处理到位,信息化质量标准严格按要求量化考核。(七)调度会议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好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年、季、月度生产目标实现,必须定期召开早调度会议、生产例会、调度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前一个生产周期内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组织协调所属企业、单位按计划生产、销售。现将调度会议组织程序、内容要求等规定如下:1、早调度会早调会是生产单位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组织协调指挥生产的主要方式和载体。公司必须定期召开早调度会议,通报前一个早调会后生产71、销售、安全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分析并布置当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需解决的问题。早调会一般由分管生产副经理(副矿长)或调度主任主持,调度室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并督促落实会议安排。公司应每天早晨由生产副矿长或调度室主任主持召开由矿领导、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各作业区队长等人员参加的生产碰头会,矿值班领导或调度室主任汇报上一天的生产、销售、安全及存在问题,布置当天工作重点和需解决的问题。2、生产工作例会生产例会是生产单位研究分析当期安全生产状况,安排部署下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会议。由生产副经理(副矿长)主持,各生产单位分管安全、机电、技术、通风领导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各生产建设区队长参加。会议议程和内容72、主要有:生产调度部门通报上期生产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期工作重点;安全部门通报上期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提出下期安全治理工作重点;计划部门安排下期生产计划;其他部门根据情况通报分析分管业务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安排下期工作。生产例会每月1、11、21日召开三次生产例会,分别分析上个旬或月安全生产情况,安排部署下个旬或月工作。3、调度专题会当出现一些特殊情况而影响生产时或生产副经理(副矿长)、调度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调度专题会议。会议主持一般由调度主任主持,视会议内容决定参加会议人员和参加单位。会议决议一般以会议纪要形式发至相关单位和部门执行。(八)调度资料保存管理制度1、班、日调度记录(包括73、调度综合台账、调度员交接班记录、领导值班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以上。2、周、月综合分析汇报、专题报告、逐日瓦斯汇报、调度快报,保存期限为2年以上。3、上级机关调度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和原稿,保存期限为2年以上。4、生产日报、瓦斯日报、计划统计快报,保存期限为3年以上。5、死亡事故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记录,为永久保存资料。(九)调度质量标准化管理(验收)制度根据公司文件精神和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生产调度信息中心越来越重要,为了提高自身素质,加快发展,把我矿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提高上去,特制定此规定:1、工作目标调度质量标准化按公司标准执行,实行百分之考核,要求每项在90分以上,管理制度健全,业务水平74、过硬,处理事情准确无误,资料齐全。2、系统考评(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验收,要求管理制度健全,各种资料齐全。(2)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结合实际在动态中检查,每月评出两名优秀人选。(3)季度经公司考核,专业得分在公司第一名的对优秀人选进行奖励。3、日常考核(1)对井下跟班调度员,主要对现场问题处理情况是否具体,并有原始记录,对现场的隐患是否跟踪到底。(2)对值班调度,主要是领导下达的指令能否准确及时具体的传达下去,现场发生的各类问题能否及时、准确地掌握一手资料,并作出处理,记录在案。(3)在班组汇报,主要是掌握汇报结果真实无误,汇报与实际相符。4、评比办法(1)重大事故指挥失误者一票否决。(2)日75、常抽查问题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扣本项得分的50%,未整改的除扣本项得分,另加罚款每条200元。(3)上级部门检查的重要问题加强处罚。(4)对先进者按考评分奖励。(十)调度业务保安制度1、调度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存好有关文件资料,按规定分类立卷,按月归档。2、对生产日报按规定复印、发送,不得随意外传给其他个人或单位。矿井图纸和计划、财务、运销部门的统计资料,不准随意外传外借。3、对集团公司、二级公司调度网址,网络硬盘地址、邮箱地址以及相应的密码不准随意外传给个人或单位。4、对公司、二级公司、集团公司领导的办公、住宅、手机号码以及工作活动安排不准随意外传。5、对公司、二级公司、集团公司及76、所属单位的生产、安全、经营、通风、销售情况和煤炭资源状况,不准擅自外传。如需上报有关部门,必须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且不准随意扩大通知范围。6、对领导在调度室座谈、讨论的问题,不经同意不得参与、不得旁听和外传。7、按有关规定定期处理各种过期资料。(十一)调度业务学习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调度人员安全素质,提升调度室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调度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特制定本制度:1、制定年度培训学习计划,按计划组织调度人员的培训工作。2、调度室全体人员必须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集中业务学习,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必须做好学习记录,记录学习77、时间、参加人、学习内容等。3、培训内容要求必须与煤矿安全调度工作息息相关,宣传贯彻上级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内容详实、规范。4、并结合学习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试卷和成绩统计表要装订存档。(十二)监测监控系统报警信息处理制度1、为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对通风安全的作用,针对监控系统经常出现各种故障情况,特制定如下故障的处理措施:2、当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了无信号时,立即向通风科和调度室进行汇报,汇报时说明无信号的地点。3、通风科接到汇报后立即用电话联系井下该区瓦斯员和区域跟班巡检员,详细了解该区域瓦斯浓度情况,先由瓦斯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监测。478、跟班巡检员得知无信号情况后,立即对该区域的监控装置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首先分析原因是线路故障还是分站故障,传感器损坏,人为的把传感器甩开不用等原因并立即进行处理。5、巡检员根据可能出现的问题逐一排除,若因分站不通导致无信号,在8小时内不能处理完毕时,24小时内必须更换。6、对线路故障,维护工负责检查并及时进行处理。7、对于传感器的损坏,若不能现场修复的,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在此期间,区域瓦检员进行人工代替监控职能,安监站派安监员现场进行安全监督。8、在处理故障时,必须要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9、井下处理监测故障时,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认需要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79、10、监控室值班人员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密切注视显示情况,若监控系统恢复正常后及时汇报通风科。11、跟班巡检员对无信号情况处理完毕后,及时向通风科汇报故障的原因,系统情况正常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以备检查。十八、监控室24小时值班制度1、监测室值班人员必须由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2、监测室值班人员要熟悉KJ90(N)监测监控系统软件的性能,并能熟练操作,能排除各种故障,保证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3、要保持监测室内良好的卫生,各类仪器仪表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清洁,保持室内安静,无关人员禁止入内。4、值班人员要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准班中脱岗,不准班中睡觉。5、值班人员要按时在监80、测室内交接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6、发现瓦斯超限报警要及时汇报值班矿长。7、爱护各类通防仪器仪表,不损坏公共设施。8、监测主、备机要专机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使用监测监控计算机玩游戏上网和从事其他与监测监控无关的操作。9、值班人员要负责地面仪器仪表台帐填写,具体包括仪器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标校记录和巡回检查记录,值班人员要及时认真填写。10、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情况,以及井下各类传感器的运行状况、传输情况,按时打印环境监测日报表,并及时送审签字。十九、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维护、调校管理制度1、遵守作业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按照标准操作。2、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81、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3、值班人员要按时在监测室内交接班,严格执行保证监测室内24小时值班制度。4、监测室值班人员要熟悉KJ9(N)监测监控系统软件的性能,并能熟练操作,能排除各种故障,保证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地面值班人员要每隔30分钟对系统主机各项参数进行观测,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或技术负责人审阅。6、发现瓦斯超限报警要及时汇报值班矿长。7、监测人员必须熟悉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8、监测人员要全82、面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9、各类传感器的设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保证种类齐全、位置正确、灵敏可靠。10、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对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11、井下排除各类故障时严禁带电作业。12、瓦斯断电仪投入正常使用后,严禁随意进行试验,若需试验必须有试验报告与所断电范围的单位管理人员协商好,方准进行试验。13、断电试验完毕后,要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全部恢复正常时,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14、要定期83、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传感器应上井检修。15、安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18、爱护各类通防仪器仪表,不损坏公共设施。19、值班人员要负责地面仪器仪表台帐填写,具体包括仪器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标校记录和巡回检查记录,值班人员要及时认真填写。二十、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建立安全投入长效机制,以保证安全投入资金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制度。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我矿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是公司按原煤生产产量从生产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按吨煤84、 元提取。2、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的资金,安全投入费用由公司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安排使用。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3、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控系统(3)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系统(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系统(5)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6)完善和改造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7)完善和改造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8)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安全费用项目按生产系统划分:机电安全,提升运输安全,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矿井防治水,安全监控六部分。安全费用的支出还应包85、括费用性支出部分,对费用性支出项目要严格按计划指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和核算。5、各有关部门根据下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年末编制安全费用需求计划(包括:项目名称,投入金额,完成时间,责任人等),经分管矿领导审批后交安全技术科。安全技术科根据各部门需求计划编制年度安全费用建议计划,由总工程师审批后上报公司。矿执行公司批准后的安全费用计划。对因安全生产需要调整的项目,经总工程师同意报公司批准后执行。6、为了加强安全费用的管理和安全费用计划的实施,企管科、供应科依据年度安全费用计划和安全生产需要,编制月度、季度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安全技术科、综合科要采取措施确保计划的完成。财务科要86、建立安全费用完成情况的台帐,要有专人负责,保证资金到位。安全技术科负责做好月度安全费用统计报表,报分管领导审批。7、矿成立安全费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小组,对每季度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完成不好的要说明原因,采取的措施,并根据规定给予处罚。二十一、入井考勤制度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进行入井刷卡考勤。2、入井刷卡考勤实行“一班两考”,即入出井各刷卡一次。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达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入井要求,方可进行刷卡入井,否则不予考勤。4、凡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入井考勤卡,上下井时要先在考勤机上刷卡,考勤员要随时监督入井人员刷卡情况,并与电脑内记录进行比较,发现不一致者,要及时汇报调度员调查处理。87、5、每月1号以前考勤室对上个月的入井情况进行汇总,各单位报工、计资必须以调度室考勤为准(入井时间不达2小时,不予考勤)。6、井口考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脱岗、空岗现象发生,考勤员必须随时掌握清楚井下人数,发现超规定1小时还没有升井者,考勤员必须调查原因,进行登记说明,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值班领导。7、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禁虚打代打,发现弄虚作假者,按“三违”论处。8、凡井下作业人员,原则上不能打连班,特殊情况需打连班者必须报批,否则,不予考勤。对外来检查、参观学习人员的入井考勤必须由带队和负责接待人员统一办理有关入井考勤手续并领取临时卡,刷卡后方可入井。二十二、井口检身制度1、井88、口检身工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交接班制度。2、凡入井人员都必须自觉接受检身,未经检身人员检查,不准乘罐入井,对违犯规定又不听规劝者,要从严处理。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挥发等物品入井,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及一般的通讯、照相、摄相设备,严禁酒后入井。4、凡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矿灯、自救器、戴安全帽、穿矿用水鞋,严禁穿化纤衣服。5、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同时佩带安全工作资格证,否则不得入井。6、井口检身工在工作中必须严肃认真、铁面无私,否则,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7、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等候制度,不足6人不得进入副井口房内,要听从检身工安排。8、检身工有权检查其携带的证件和考勤卡及相关记录89、本等,无资格证和考勤卡,不准入井。二十三、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所有入井人员入井后,考勤室必须认真核对,查阅入井情况,对各单位入井人数填入值班记录。2、所有当班入井人员出井打卡后,要根据当班入井情况及时查阅出井情况,核对人数。3、核对出井人数要准确无误,发现未出的,要向责任单位问清情况,若情况不清未出井的,及时报告调度总台,以便采取措施查明原因。4、考勤员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做好考勤工作,正确操作使用打卡机、电脑,做好记录。5、发现设备存在问题时应及时汇报,在打卡机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要采用手工方法,做好出入井登记。6、对外来人员的考勤同内部人员一样,根据通知发放临时90、外来人员卡,做好登记。7、认真做好交接班,严禁弄虚作假,认真监督入井人员考勤情况。发现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入井人员,严禁入井。发现其它情况时应及时汇报,以便保证考勤的真实性。二十四、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1、外来人员入井前由职教科负责进行一般的入井安全常识培训,并出具相关证明。2、所有外来人员必须由本公司有关人员陪同,无本公司人员陪同不得入井。3、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的有关制度,并自觉接受检身。4、陪同人员必须在检身处如实填写外来人员入井登记表,并在入井考勤室领取临时考勤卡或向考勤员说明情况登记后方可带领人员入井。5、升井后陪同人员必须登记出井情况。二十五、区队干部现场跟班盯岗制度1、在队长的领导91、下,组织并解决生产中的具体问题,创造条件完成生产任务。2、全面检查掌握作业环境,当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坚持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3、坚持与当班员工同下同上。4、带领班组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作业,及时制止违章行为。5、及时向调度和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6、对当班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要及时汇报领导并负责事故抢救和班后追查。7、对现场安全检查人员或有关领导的意见,根据生产情况,责成有关人员及时处理。8、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预案的规定处理,并及时组织人员撤离。9、将本班安全上遗留问题和隐患现场交接清楚。二十六、事故隐患排查92、处理制度1、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对事故隐患心中有数,管理有策,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所谓事故隐患是通常把有可能酿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称为事故隐患(简称隐患)。3、在排查隐患时,应对地质条件、生产环节、开采状况等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不仅要有定性分析,还要尽可能做定量分析,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探讨隐患与事故的关联度。4、按隐患存在时间的长短分为长期性和短期性的隐患,必须分别对待。(1)长期隐患。如五大灾害问题属长期性隐患,必须加强基础工作,建立规章制度,完善监测手段,实施防治措施和工程来加以治理,使其不出现危险状93、态。(2)短期性隐患。如:瓦斯浓度的异常和超限,采掘区接近含水层,初次和周期来压,过断层等。对短期隐患应明确责任,强化治理措施,使其尽快消除。短期性隐患应作为我们现场排查治理的重点。5、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体系。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等主要职能部门,必须根据业务范围,设专人(或兼职)负责隐患的排查工作,安全科必须设专人组成排查组,必须有一名副科长专职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处理工作,负责隐患的收集、整理归类、反馈,并下发隐患落实通知单,负责监督和协调查出隐患的整改和落实工作。6、事故隐患排查的职责划分:公司总经理(或矿长)对矿井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经理(或副矿长)、总94、工程师对总经理负责。总工程师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负技术责任,各分管矿长分别对其分管专业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处理负责。各业务科长负责对其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负责。各队、厂、直属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分管经理(或分管矿长)负责,负责对其所管队、厂、分公司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负责。安全科负责一般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确认和上报。7、本制度所指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按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 3个等级。A级: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必须由主管局或集团公司解决的安全隐患。B级:难度较大,基层队组、厂解决不了95、,须由公司解决的安全隐患。C级:由队、厂、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安全隐患。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按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和其他10类。8、按照“企业负责,国家监督”的原则,公司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必须组织一次矿井安全隐患等级的确认(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并按级别和种类逐级上报,A、B级安全隐患报主管局(公司)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中A级隐患由上级局(公司)报省(区)煤炭管理部门,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整改完成。9、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完成情况要建立消号制度。对公司自查隐患(C级)的整改措施,每月应由安96、全科向全公司通报1次,对B级以上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情况,由安全科每月向上级局书面汇报1次。公司安全科要做好相关记录。10、C级隐患的排查处理主要是科、队管理人员及副总以上领导下井检查并填写记录汇总安全处理。安全科下达整改通知单时,必须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并建立专门的隐患排查记录档案,实行追踪排查处理制度,直至隐患处理。限期未整改,一般隐患一次处罚500元,二次未整改加倍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11、各队、厂对处理不了的现场隐患,必须及时向上反映汇报。公司安全科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协调解决办法,尽快处理。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必须停止隐患区域的生产作业,采取应急措施,由公司总经理或安全副97、总、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研究制定方案,编制可行的安全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治理。12、安全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做到“五落实”,即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要优先保证资金,制定措施,组织人力,安排时间,督促整改。13、安全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14、因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在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责任者,并严肃追究责任者的责任。15、要建立群众性的隐患排查制度,开展群检网活动。每一位矿工既是安全生产的受益者,同时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98、主体,班组内要把群众性的查隐患活动形成制度,并进行评议和奖励。16、公司要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奖惩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二十七、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安全责任,实行严格的考核与奖惩,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目标管理是现代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安全目标管理指标是企业安全活动的核心,在确定安全目标时,要既充分依据上级下达(或签定)的安全指标(或目标书)和本公司的实际生产条件,又要考虑到历年来有关目标、指标的统计为基础,对目标加以预测。在随着科学技术、工艺流程、管理水平的进步和职工素质99、的不断提高,安全状况会好转,安全目标应不断有所提高,以体现公司的安全进步及公司的发展。3、每年年初要根据研究制定的安全目标进行目标分解,经安委会通过执行,安委员要与各单位签订安全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由公司工会监督执行,由安全科进行考核。 4、年度安全目标的起草由安全科负责,安全目标指标的分解由安全科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一、二、三线的关系、各队组厂的生产条件、作业环境、长期隐患的治难度等因素,进行科学的综合分析确定。 5、安全目标要具有全面性,克服局限性,既要有绝对指标又要有相对指标,既要规定人身事故指标,又要规定非伤亡事故(如重大、特大机电事故)的目标,既要考虑工程质量指标,又要考虑100、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要求,以及“三违”指标等。要从全面安全管理的角度,进行全面的安全目标管理和责任指标分解。6、安全目标确立时,要突出主要安全指标,尤其是三项否决指标,必须执行否决制度,一项不达即为责任单位安全工作不达标单位。三项否决指标为:(1)井下消除死亡事故,地面消灭重伤事故;(2)杜绝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事故;(3)杜绝一级非伤亡事故和特大机电事故。7、每年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对各单位的主要安全指标进行确定时,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控制指标,即必须实现的安全目标,要求制定时要科学合理,不能放宽;二是要制定奋斗目标,要按照“跳起来摘桃子”的思路进行确定。8、每年安全目标的分解要自上而101、下层层展开、分解落实到队、厂、班组和个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每个职工都明确自己的目标和责任,形成个人保班(组),班(组)保科、队(厂),科、队(厂)保全公司,层层互保、全方位覆盖的系统安全目标网络。9、在实施安全目标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人的因素,要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每个职工的积极性。提倡民主协商,强调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相互监督检查以及信息交流等。10、各项安全目标每年未达到目标期限时,上下结合要进行安全目标情况评价,根据签定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实施目标管理奖罚。由安全科按要求进行考核兑现,对超出控制指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11、在安全目标管理控制过程中,要注意月度、季度考核总结,及102、时针对控制情况,存在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力求安全指标最优化、安全化。12、每年要根据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评价,以更实际地制定下一年度的目标计划。13、对安全目标管理的奖罚额度要根据每年工资水平、发展变化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不能一成不变。要通过目标的激励,能够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和各级干部抓安全的主动性、创造性,从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和安全状况的有效控制,取得安全目标管理的最佳效果。二十八、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了加大安全工作的力度,强化安全管理,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中全员风险抵押金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全公司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基础上,通过风险抵押强化员103、工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使全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从而顺利实现公司安全控制指标,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安全承包形式公司全员以领导、集体、个人三级进行安全抵押承包。二、承包指标1、公司领导承包指标:按上级下达控制指标考核。2、各集体单位指标:按年度合同指标考核。2、个人承包指标:无“三违” 无轻伤 全公司无死亡事故。三、执行范围凡在我公司领取工资的在册员工全部参加安全风险抵押。四、抵押金交纳标准1、董事长、书记、经理 20000元2、分管安全、生产、机电副总经理、总工 15000元3、副书记、104、工会主席、其他副总经理、经理助理 12000元4、采、掘、开一线行政正职 、安全科正职 9000元5、采、掘、开副职、生产性科室正职、机电机运队正职、安全科副职 8000元6、地面厂队行政正职 6000元7、非生产性科室正职、生产性科室副职、机电机运队副职 5000元8、地面厂队行政副职 4000元9、非生产性科室副科长、井下一线班组长 7000元10、井下一线工人、安全员、瓦检员、机电机运队班组长(井下)、生产性科室下井班组长 6000元11、机电机运队工人(井下)、生产性科室工程技术人员(下井)、地面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井) 4000元12、地面工人、非生产性科室、厂、队班组长 2105、500元13、科室管理人员及地面其他工作人员 2000元 四、安全风险抵押金执行范围凡在我公司领取工资的在册员工全部参加安全风险抵押并执行此通知。五、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比例及办法1、安全风险抵押实行一季度一考核兑现。2、每季度考核不超控制指标,兑现比例为1:1,其中50%当季发放,剩余50%和本季度抵押金共同作为下一季度考核的抵押金。3、每年末总考核不超年初签订的控制指标,兑现比例为1:1;第四季度缴纳的抵押金,按本文件第三条规定的数额进入下年第一季度,其余部分退还抵押金缴纳人。4、每年的第一季度按文件第三条规定缴纳的抵押金进行考核。5、出勤按每季正常出勤的85%考核,不达不予兑现。6、抵押金106、兑现是指除返还本金外,另外按规定比例奖励。六、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扣条件1、公司考核:发生死亡事故,当季及本年度后续各季度不兑现。2、单位考核:当季突破安全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当季控制指标当季不兑现,并且轻伤超指标的扣除15%风险抵押金,下一季度按第一季度标准执行。重伤超指标的扣除30%风险抵押金。任一季度累计突破全年安全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重伤控制指标,当季及本年度后续各季度不兑现,并且扣除当季30%风险抵押金。3、个人考核:(1)、仅一次一般 “三违”时,不予兑现,个人有一次严重“三违”时,或两次一般 “三违”时,一次性扣除20%风险抵押金;(2)、造成轻伤事故和一般机电事故和其他事故,对直107、责任人扣除50%抵押金,下一季度按第一季度标准执行。(3)、造成重伤、重大机电事故、重大非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全部扣除抵押金。4、婚、丧、产假不计入安全风险抵押金出勤考核。5、不交纳抵押金者除不受奖外,安全指标超标时,执行本单位同等处罚。6、“三违”人员的抵押金不兑现和扣除,执行第一季度或本岗位首次抵押金缴纳数额,进入下一季度数额不足的由本人补齐。7、扣除抵押金是指按规定比例扣除本金,不存在奖励。七、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1、确因单位放假或其它特殊情况,大部分职工不能达到规定出勤时,须经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抵押金兑现标准以每季度第一个月最后一天前交纳金额为准。3108、因岗位变动抵押金发生变化的,抵押金缴纳执行调整后岗位当时的标准。4、因岗位变动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底前,不到安全科变更抵押金者,按公司职工交纳抵押金最低标准予以兑现。5、出勤考核,各单位须汇总本季度出勤,经调度室或劳资科审核,分管领导签字为准,然后报安全科。6、新上班职工出勤以办理安全资格证日期并上岗开始考核。7、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安质科统一造册管理,财务科代为保管并实行财务监督,使用审批权属公司安委会主任。二十九、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下井次数规定为增强煤矿企业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切实转变作风,落实“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要求,根据省煤炭工业局晋煤安发(2005)190号关于109、印发省煤炭企业领导干部深入井下的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入井作如下规定:1、入井规定:(1)公司董事长、书记不少于每月3次,总经理不少于每月4次。(2)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等方面的副职每月入井不少于10次。(3)其它公司领导每月入井不少于4次。(4)公司各生产系统科室副科长以上干部每月入井不少于10次,各生产队队长入井不少于12次,副队长入井不少于16次;后勤科室副科以上干部每月入井不少于4次,供应、财务科长入井不少于1次。(5)生产系统科室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月入井不少于10次。2、主要工作任务:(1)巡查主要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2)排查采掘开110、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存在的隐患。(3)检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4)落实调度和安全会议所确定的安全生产事宜。(5)处理现场突发事件。3、时间:所有人员入井时间不少于2小时。否则,不得作为一次入井。4、考核:(1)调度室负责完善领导入井次数的考核及相关记录的汇总,并负责对领导干部入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实行入井考勤制度,考勤室负责作好入井次数登记。(3)每月底公布上述副科以上干部入井次数,接受群众监督。(4)调度室完善并负责落实领导干部入井考核结果的奖惩制度。三十、副科级以上干部抓违章人数规定1、公司领导及后勤科室的正副科长每半年抓违章不少于1人次。2、副总工程师以及生产系统各单位正、副职111、每季度抓违章不少于1人次。3、抓住违章后必须由本人到安全科登记并说明违章情况,安全科查实后根据情节按安全生产奖惩细则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否则一律不算考核指标。4、各级领导抓小偷小摸者满2个可计为1个违章指标,但要对小偷小摸者交保卫科处罚,并将罚款交回安全科。5、凡完不成抓违章指标者每少1人次扣300元。完成者按对违章人员罚款总额的50%奖励。6、每季度末由安全科出具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抓违章人员名单及考核奖罚通知单,分管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阅签字后,转财务科办理有关手续。三十一、关于积极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1、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要达到以下112、作用1)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使安全管理由被动变为主动行为。 3)树立企业的品牌和形象。 4)利于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必须与公司的安全管理紧密结合不可分割,有机统一,要做到三统一。1)管理手册中相关的安全方针、目标、职责划分,要求执行相关标准等,必须做到与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的相统一、相结合。2)程序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工作过程控制程序要求(即过程管理),必须与公司日常安全管理要求相一致、相统一。3)各单位作业指导书中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要求的相关记录必须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相一致、相统一。以上三统一,如果113、不能统一,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就失去意义,其目的是通过推进管理体系的建设,进一步细化管理,提高管理质量,促进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3、体系运行必须看作一个系统工程,管理过程和控制措施要建立在科学的危险辨识、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必须不断改进,以保证体系的运行持续适应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具有先进性。4、危害辨识、危险评估与控制是体系的精髓,必须做好危险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对各种潜在的事故要制定应急预案,力图使损失最小化。5、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必须与ISO9001和ISO14001两个体系有机联系,三个体系共同点是主要反映在承诺、方针、目标的相容性,管理过程都是通过PDCA循环,都强调114、过程控制和现场管理,从管理入手,提高企业管理质量,必须按体系文件要求进行运作,要注意体系之间的联系与区别。6、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和运行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结合公司的实际界定内设机构和各岗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的职责和权限。 2)最高管理者是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负全面责任,并为体系的计划、实施、控制提供人力、财力和技术保障。3)应在最高管理层中任命一名副职分管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一般由总工程师或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担任,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4)应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或和ISO9001、ISO14001两个体系结合成立专业机构,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和权限进行管理,公司要求暂由安115、全科全面负责,并设专人进行管理协调。5)应依据员工的教育、培训经历对其能力进行鉴定,员工应具备完成本职安全健康工作的能力。6)必须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培训程序中应考虑不同层次员工的职责、能力和文化程度以及所承受的风险。7)应建立协商与交流制度,以确保员工和相关方面进行信息交流。8)应严格制定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程序。对文件和资料的收发、复制、归档应进行登记,以便检索;文件和资料应根据重要程度和使用范围分类;明确文件和资料管理的责任人;有符合条件的保管场所。9)应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危害和危险因素,确保其运行不偏离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目标和各项工作指标。对特殊作业、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危险性较大的116、作业岗位与场所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运行标准和规范;对容易引起差错或由于操作失误导致事故、事件或“不符合”的情况,应通过技术改造达到本质安全;对特种危险设备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使用说明书定期保养和维护;对于购买使用的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若相关方的危险因素对职工安全健康有影响时,必须制定防范措施,并告知有关员工。10)对潜在的易引发火灾、水灾、瓦斯煤尘爆炸、顶板事故、毒物泄漏等重大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情况必须制定年度应急预案,要建立应急指挥系统,确保与医院、矿山救护队等机构联络畅通。 7、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与纠正措施1)应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的绩效考核与监测制度,对职业安全健康绩效进行定117、性考核,定量测量并监测,及时发现生产和运行中“不符合”,以便采取控制措施,此项工作应由专门的部门进行,公司暂由安全科负责。2)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后,要查清原因,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对潜在的重大危害与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及时修订应急预案、预防措施和有关程序文件,并应予以记录,由安全科负责,明确有关人员督促检查。3)结合公司的基础管理有关制度要求,应建立记录管理工作。记录应明确保存期,做到字迹清楚、标识明确。保管的职业安全健康记录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4)应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方案,组成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应由经过培训并具有资格的人员组成。审核的主要目的是制定体系118、的针对性,体系运行对实现所定方针和目标的有效性,对以前审核的结果进行评审,向管理者报送审核结果。8、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评审要求1)最高管理者应定期对体系进行评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工作。当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事故时,可以临时进行管理评审。2)管理评审的内容包括:内部审核报告;方针、目标、计划(方案)及其实施情况;事故、事件和“不符合”的调查与处理情况;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相关方的投诉、建议及其要求;实施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和资金保障情况;相关文件是否应修订;对体系的适用性,有效性的评价。3)修订后的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应得到各相关方的认可。9、体系文件必须完整有效119、,符合实际,必须注意 与实际紧密结合。体系文件主要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其它文件,如职业安全健康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及其它有关规程等。10、随着技术进步,法律法规的更新,客观情况的变化和人们对职业安全健康意识的提高,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应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应该呈现螺旋式上升的发展态势,必须注意这种动态性,使体系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三十二、井口房临时等候注意事项1、严禁靠近井口,必须站于距井口5m以外的安全地点等候。2、严禁站在轨道上,要躲离矿车等车辆。3、注意避开信号工视线,听从把钩工指挥。4、严禁在井口房内乱跑、嬉耍、打闹、大声喧哗,要有秩序等候。5、严禁乱动120、和破坏井口房内所有电气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及管理牌板。三十三、副井口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对副井出入人员的管理,防止各类有害物品和不安全人员进入井下,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副井口房南北两侧大门应紧闭加锁,只有当进出物料时副井口把钩工方可开启,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关闭。3、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等候纪律,不得在等候室大声喧哗、吵闹或无理取闹。4、入井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在等候室接受检身后打卡集中入井。5、在人员集中的交接班时间一次入井人数一般为20人,其它时间不得少于6人。特殊情况经调度通知或向安质科说明后可以放行。 6、交接班时间不得升降物料,以保证人员及时入井,所有入121、井人员不得在副井口房内逗留。副井口把钩工在每开动一罐后及时与检身处联系,下一罐人员方可进入井口房。7、检身工应在等候室值班,防止其他人员从此穿行,入井前应逐个认真检查,不得漏检不检。8、所有入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检身,强行通过检身处。9、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点火物品(其中包括移动电话、传呼机、收录机、随身听等电子产品)和烟草,严禁酒后入井,禁止穿化纤衣服。10、等候室门要保持经常关闭,出入井人员实行单向通行。11、检身工每班要做好入井人员登记、清扫垃圾等工作,搞好交接班。12、受伤人员升井后必须亲自或由他人代替到检身处汇报登记。13、外来参观或学习人员必须有陪同入井人员,并且在检身处进行登122、记,否则不得入井。14、凡违反本制度的,根据安全生产奖惩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三十四、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全公司电气防爆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统一由机电科负责,并安排由经过专业培训、具有专业能力且持有合格证的防爆检查专职人员负责。2、所有防爆电气的到货和入库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防爆检查员要对其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对入井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再对其防爆性能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发给“入井许可证”,否则禁止入井。副井口把钩工要严格执行无证不入井制度。3、使用单位在领取和接收电气设备时,应对其防爆性能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有权拒绝接收。4、防爆设备的防爆123、性能主要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每日进行维护。机电科防爆检查员定期对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现场不能处理的要进行“三定”,并及时签发设备整改通知单,对受检单位必须按“三定”要求处理,对严重违犯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止使用,进行整改。5、机电科和相关厂、队必须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分类和编号,建立详细的台帐。所有防爆电气设备都要建立卡片,做到一物一卡。卡片上要标明设备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以及历次检修时间和主要检查内容,调拔搬迁情况等。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由机电科保管,一份由设备使用单位保管,跟随设备搬迁调拔。6、机电科必须具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124、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情况变化定期填绘。图中应注明设备的型号、容量、电流、种类及其它技术性能,以便进行管理和掌握公司设备的状态,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失。 机电科还必须对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应详细记录:设备的出厂时间、生产厂家、购入日期、编号、投入使用时间、历次调拔更换使用地点的情况,各次检修的时间、检修内容、检修结果、检修负责人、各种试验结果等。7、防爆电气设备的搬运、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和技术要求,确保其防爆性能良好。8、防爆设备使用结束和被更换时应及时回收升井,不得在井下存放。回收升井后应保持零部件齐全、不准随意拆套,要及时向机电科申请对设125、备进行检查验收,办理交回转帐手续。9、防爆电气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必须实行包机机制,责任到人。三十五、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主、付提升装置必须齐全安全保护且动作可靠,安全保护包括:过卷保护、过速保护、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限速保护、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闸瓦间隙保护、松绳保护、箕斗满仓保护、减速功能保护(包括减速示警、减速平稳、减速过速等)。2、提升运输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技术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且每年参加一次安全知识培训。3、提升容器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且每日进行检查,每年要进行1次脱钩试验。4、提升所用钢丝绳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经机电科验收后方可使用,主要提升系统所用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必126、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其检查必须专人负责,认真填写检查记录。5、倾斜井巷运输要严格执行“一坡三挡”(阻车器、挡车器、捕车器)和“行车不行人”制度;矿车之间的连接和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6、井巷内使用的各类小绞车要安装牢固,长期使用的要打水泥基础或地锚固定,临时绞车应使用四压、两戗柱固定,执行标准化细则规定。7、矿井中使用的机车必须定期检修,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沙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8、机车须每年测定1次制动距离(运送物料时不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并由机电产组织有关单位的技术人员127、对该牵引机车进行测定,如实做好记录或报告并存档。9、井下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经检验合格的阻燃输送带。10、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应装设温度、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在主要运输巷道内的输送机必须在输送机机头和机尾装设防护栏;在倾斜井巷的输送机必须装设制动装置,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巷道内行人跨越输送机处应设置过桥。11、具体运输安全质量标准执行公司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细则。三十六、提升管理制度1、提升装置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摇台、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提升绞车各部分(包128、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限速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必须完整齐全,性能完好,运转正常。2、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对提升系统各部分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保证有不少于2小时的检查维护时间,时间安排必须安排在八点班内。每月由分管机电的副总经理或机电总工程师参与,机电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检查1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在处理完问题后,必须先开一次空车,确定系统运转正常后,方可运行。3、检修检查标准必须由责任队根据设备、设施出厂说明书的检修、维护保养要求、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公司制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细则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技术规定等,认真编制适合公司129、的具体检修规定和检修标准,并编制成册。所有相关检修人员人手一册,便于指导日常的检修工作,规范管理。4、提升系统所属单位必须制定岗位责任制,设备包机制、设备定期检修制,设备巡回检查制,并做到认真执行,严格考核。5、提升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定期审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严禁上岗。司机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特别是在升降人员时,必须严格执行“主司机开车,副司机监护”的规定。6、司机上、下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汇报,不得带病作业。7、提升机房应卫生整洁,机体干净,记录、资料、图纸齐全。三十七、运输管理制度1、运输作业人员(电机车司机、小绞车130、司机、把钩工、信号工、人车押车工、翻车机司机)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2、运输设备必须完好、安装平稳牢固,操作方便。公司机电科必须保证所有运输设备符合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否则,不得下井安装或投入使用。3、使用运输设备单位,必须制订运输安全负责制,层层落实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制订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检修标准,除班检外,每周必须由各运输队队长,亲自组织一次全面的设施、设备质量和技术状况检查,并应有齐全的检查记录。4、运输各工种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设备运行情况,设备、设施完好状况及应注意的问题。 接班人员接班后,应对照上131、一班的情况对职责范围内全部设备、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不得带病操作。5、运输设备、轨道、钢丝绳和运输巷道,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6、所有运输设备都必须根据机械牵引力和当地具体情况,规定牵引重量,并在车辆连接及摘挂钩操作地点悬挂醒目标志牌,严禁超载运行。7、绞车运输巷道(或线路)内,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在绞车道上作业,应制定防跑车安全措施。8、巷道、绞车、轨道、设备、信号等情况有变动时,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司机学习、贯彻。9、所有绞车必须挂有“岗位责任制牌”和“技术特征牌”。绞车信号必须声光兼备,能实现双打。否则,严禁进行运输作业。10、牵引机车必须进行年132、度审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制动距离试验,并做好记录和报告。11、一切运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严禁擅离职守;2)应专人专职,严禁越岗操作;3)工作中要随时检查,密切注意设备、设施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4)作业中,必须精力集中,严禁打闹戏耍、睡觉。12、水平运输大巷,严禁随意存放各种车辆。13、使用无极绳运输的巷道平均坡度不得大于18,局部不得大于20(坡长不得超过30m)。14、大巷弯道、井底车场和其它人员密集的地点,必须使用预报警装置(同时发出声、光),关键部位的道岔必须使用道岔位置指示器。15、人行道严禁堆放杂物及安装管、线等,水沟要畅通,盖板要完整、齐全、稳固。 133、凡人行道不具备行人安全最低要求(如:人行道宽度不够,严重积水、水沟盖板不全,管线敷设过低等)者,都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并在这些地段,以醒目的标志立于各进、出口处,防止人员误入。16、人车运送人员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每班发车前,应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2)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3)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17、倾斜巷道运输要严格执行“一坡三档”(阻车器、挡车器、捕车器)和“行人不行车”制度。18、运输管理的具体要求执行公司制定的专门运输安全技术措施。三十八、副井口临时停放车辆和罐笼进出车注意事项1、各种车辆进入134、井口房内要及时关闭井口房门。2、井口房南侧材料、设备车辆,临时停车必须停在阻车器外侧,阻车器必须完好使用,北侧车辆必须停在井口北5m以外。3、材料车、平板车要根据装料情况和宽窄罐笼要求,在进井口房前,必须提前分道,原则上,材料设备车不允许在井口房内调道,空车可以。4、临时存车,不靠阻车器时,为防止自溜车,要设置临时阻车装置,确保停车安全。5、进出罐笼,调罐要到位、平稳,防止进出车上下磕碰,损坏车辆和井口设施。进车要稳推,出车要稳拉,严禁人员站在两车间推拉。6、进出车要注意脚下路面,人员要注意防滑、防碰、防挤、防擦等,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正确操作。7、进出车要稳准,严防掉道,防止碰撞安全门、135、安全帘和碰坏阻车器等装置。一旦掉道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进行处理。8、要正确使用罐笼内外的阻车装置,确保安全运输和提升。9、有关井口车辆未涉及内容,要严格执行公司专门制定的运输规程。三十九、矿井上下轨道运输系统运输安全技术措施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搞好矿井运输管理和现场安全,使矿井轨道运输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进一步改善运输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运输安全,特制定本措施。(一)运输管理责任范围 1、机电机运队(1)负责井上轨道系统和井下主要大巷内轨道运输系统的管理工作,包括地面排矸运输、物料运输、副井井口房、副井井底车场、采区车场、62136、0轨道大巷、主运输下山、590轨道大巷及责任范围内的其它轨道运输。(2)负责辖区内各种车辆的日常运输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轨道运输线路的日常维护、更新工作;负责辖区内运输绞车管理维护、更新工作;负责辖区内所有管线、安全设施、各类标志牌、牌板等的管理工作;负责副井上下摇台、阻车器及运输下山、上下阻车器、防跑车装置的管护工作及运输线路的所有信号系统(包括道岔指示器等)的管护工作。2、其它责任队负责本队作业范围内的巷道、硐室、工作面及联络巷的轨道运输管理工作,包括永久和临时轨道运输,及所有运输绞车、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安全运输。(二)一般规定1、各队组使用设备、物料和煤矸车辆137、的装卸和接车工作以及顺槽和联络巷的运输工作,均由各队自行负责。2、在装运物料时,必须按规定的装车重量进行配装,配装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1)正常装料高度:矿车、材料车装散件不得超过车的上缘,整件可超出车上缘200mm,并需装平衡,重心居车中,要有防侧倒、滑动措施。平板车装运设备及大件,以设备高度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1.85m(净),并能顺利进出罐笼,且与罐笼顶部有不少于150mm的安全间隙,与巷道符合安全规程规定。(2)装料长度:矿车不得超出边缘,物料车除道轨、木料等长材料外,其余物料长度超出外缘长度不得超过50mm;运输长料(3米以上)必须使用大花车,小于3米的物料使用小花车。平板车装运设备138、除支架外,不得超过车缘。特别情况要提出申请写出措施。(3)装车重量:矿车、材料车整车重量不得超过3.5吨;平板车装运设备、大件时,整车重量不得超8吨。(4)材料车(花车)不得装运零散小件,包括刮板链、刮板、直托辊、两连辊、三连辊、木楔、托板、砖、料石、水泥等,平板车除不得装运上述散件外,还不得装运边杆、小溜槽、大板、半园木木料、单体柱、金属柱、水管、道轨等长料,特殊情况必须提出申请,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5)副井罐笼下料及设备规定:长材料超罐笼容纳长度时不得装车进罐笼,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按长料装罐笼要求上下井筒;整车重量超过3.5吨及以上时,必须进行配重,3.5吨及以下重量时,非平板车139、料,可用西罐笼上下;特殊构架物件,无法装车和按长料装卸时,必须人工或采取其它安全方法搬运至罐笼内进行上下。(6)副井口把钩工要对上下井筒的物料、设备等掌握清楚,要严把井口井底关,每车的装料高度、长度、重量要掌握清,超3.5吨的车辆要责成责任队在车体上标明车重,以使准确进行配重,防止失误造成事故。(7)罐笼提升物料,在罐笼内,车辆必须正确使用阻车器和护罐链,长料要上下捆绑牢固,下部要支设防滑垫木等,防止进出装卸物料损坏罐笼。其它物料要装稳、装正,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防止提升中倾倒。从罐笼卸长物料时,必须稳拿稳放,严禁强拉硬拖、硬砸,损坏罐笼及上下摇台等,把钩工要认真监督,防止井口、井底设施的破坏140、。(8)所有生产运输物料、矸石车辆和需配重的车辆均由责任队负责采取安全措施,捆绑牢固,确保提升运输的安全。井上下信号把钩工等有关责任人要严格执行以上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特殊情况由调度室统一协调。3、机车司机和小绞车司机,摘挂钩、把钩等人员要认真检查,注意观察机车、矿车、绞车等运输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要及时维护,确保运输正常,安全可靠,对捆绑不牢,超尺寸、超重、混装的车辆要责令装料单位处理。4、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坚决执行不予运送,不予上、下井(或入罐),从源头上消除隐患。5、各部司机和岗位工必须持相应有效证件上岗,精力集中,严格操作。6、各种信号要完善、完好、灵敏可靠,尤其是大巷内141、和停车点,通讯系统完好,以便相互联络,小绞车执行“一声停、二声开、三声松绳”信号规定。7、运送物料时,要坚持“五不运”。即装不好不运、挂不好钩不运、无跟车不运、超载超尺寸不运、机车制动系统不灵活不运。一次空车不得超过10辆,重车不超过8辆。8、在作业前对设备、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对不安全因素,立即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9、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10、运送大型物料或易滑落和滚动的物品,必须做好防滑措施。11、在紧急情况下,应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紧急停车信号规定如下几种:(1)矿灯急速地上下摆动数次(即“打乱灯”);(2)不规则的电铃(即“乱点”)。(3)特殊情况下敲击金属物的声音和大声的呐喊142、。 非紧急情况,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紧急停车信号。12、坡道运输要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把钩工要正确使用阻车器、防跑车设施及安全绳等。要完好运行。13、各运输环节设备、设施、轨道钢丝绳等,要定期由责任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维护,发现隐患及时处理。14、坡道每次运输前必须由绞车司机、把钩工和作业人员检查设备和钢丝绳、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确认符合规定方可开始运输。(三)运输安全措施1、运送物料(1)运送物料时,工作人员必须用插销、三环链将料车连接好,不得用自编的钢丝绳套代替三环链。(2)车辆必须在停稳后,才可摘挂钩。(3)车辆挂钩后,工作人员必须再次认真检查车辆及连接装置等。(4)143、跟车工确认无问题后,给机车司机发送信号开车,且信号不小于3次。(5)机车司机必须精力集中,平稳启动和停车,运行中若有异常声音或情况,立即停车检查。(6)运送物料时,必须对所装物料及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运送。(7)运送大物件时,要注意外廓尺寸与运输巷道的尺寸关系,要注意安全间隙,防止对巷道内的电缆、水管等安全设施的损坏,否则,追究运输人员的责任。(8)主大巷运输不得超负荷运送材料,按机车牵引力最大牵引重量不超18吨。(9)机车只准在永久的轨道大巷运行,不准进入回风巷道。2、运送人员(1)机车司机必须熟悉掌握本业务应知应会知识及操作规程,开车前严格做到“六检查、一不准”,即检查制动144、闸(制动距离不超过20m),照明灯(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警铃(警号),连接装置、撒砂装置,人车门安全链必须完整可靠,否则不准开车。(2)开车时坚持“四做到,一必须”,即:做到起动时先打警铃(警号),做到平稳起动和运行,做到头和身体不探出车外,做到机车行近巷道口、风门、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行人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并发出警号。(3)运送人员时需遵守:不得超载运送人员,不得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携带爆炸物品人员不得乘车。(4)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的前端,司机操作应精力集中,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车前离开司机室,严145、禁机车失爆。(5)机车设一名司机,一名跟车人员,跟车人员应乘坐最后一节车厢,跟车人员及乘车人员必须时刻注意运行情况,发现掉道等故障时立即发信号停车。(6)乘车人员须遵守:(1)听从司机及跟车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挂好防护链;(2)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可携带随身用工具,包括电工用具,测量仪器,通风瓦斯等测试仪器);(3)列车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或在车内站立;(4)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5)严禁超员乘座;(6)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7)上下车时不得拥挤,遵守乘车规定,不得吵闹拥挤或在车内睡觉。3、重型、大型设备及物146、件运输(以下简称“大件”)(1)运输大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监护。(2)运输大件时应使用规定的车辆。(3)运输综采(掘)设备时必须使用专用平板车,车上应有可靠的紧固装置或可靠的捆绑材料。(4)整体运输液压支架时,侧护板除本身的液压锁紧装置必须锁紧外,还必须用机械锁紧装置或其它方法锁紧以免在运输过程中因侧护板突然伸出造成事故。(5)大件装车时,要重心适中、装正,两头突出部分要保持平衡,物件要紧固牢靠、运输中要随时检查紧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停车检查处理。(6)做好防滑措施,专人检查装车、捆绑情况。(7)大件运输: 井筒内绞车运行要使用慢速或低频运行上下井,进出罐笼要采取好措施稳进稳出,运输重量执行147、规定,严禁掉道,平巷运输要控制速度,原则不得超过4m/s,坡道、弯道运输要用慢速,道岔处运输速度要控制在1m/s左右,平稳运行。(8)挂车必须满足下列要求:运送大件的车辆其突出部分影响正常连接时,可采用钢性连接装置,装置由机电机运队专门制作备用,要保证连接后有足够的安全间隙。采用普通连接装置连接时,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矿车或平板车隔开。(9)运送大件时,不得超过三车,特殊重车原则不得超过两车。4、人力运输(1)主要大巷内一般不允许人力推运车,特殊情况必须由调度统一协调,其它巷道可以人力推运,但上下山坡道,严禁人力运输。(2)人力运输时,必须专人负责(3)人力推车前,必须专人探道。探道人员应认148、真检查轨道、巷道、线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负责人员并处理。(4)人力推车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推车人员必须服从负责人的指挥。每辆车必须至少两个人,方准推车,并必须站在车辆尾部两侧推车,严禁在车前推,尾部道内推或踩在轨道上推车。 。同向推车的间距根据巷道具体情况,控制在10-30m。轨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在夜间或井下推车时必须使用矿灯,在照明不足的区段,应将矿灯挂在矿车行进方向的前端。推车时必须注意前方情况,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发出警号,必要情况下要停车检查。严禁放飞车、野车。(5)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临时停149、放车辆,必须用可靠的阻车器或采取十字道木等可靠措施,把车辆支牢停稳。5、处理落道(掉道)机车、车辆发生掉道后,必须立即停止运行,以防止事故扩大。机车、车辆停稳后,立即采取如下措施:(1)跟车人员或司机发现掉道后,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设置警戒,并对掉道车辆采取防跑车措施,并就近向队部和班长汇报。严禁无人置守或作业人员脱离现场,拖延处理时间,影响运输的安全。(2)处理掉道时,必须做到: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应在确定了上道方案、防范措施、备齐上道所需的工具、材料后,方可作业。对事故源段实行区间封闭,严禁其它车辆靠近或通过。 (3)处理倾斜井巷线路内的车辆落道事故时,牵引钢丝绳应始终处于150、张紧状态,严禁摘钩处理。 (4)严禁使用机车、绞车钢丝绳直接牵引落道的机车或车辆复轨。(5)处理大型货载和煤矸车辆掉道,应卸载,优先采用空车上道方式处理落道事故。(6)上道作业时,要有防止车辆,载货倾斜的措施,并且严禁工作人员站在物品可能滑动的方向一侧,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靠的位置。(7)上道作业时,可采取人工或倒链和手动千斤顶上道,其吨位应与实物相符,严禁用顶溜器上道。(8)采用倒链或手动千斤顶上道作业时,应先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严禁使用不完好的设备作业。作业时,每次抬高高度不得大于150mm并及时用枕木垫好、垫稳。千斤顶应底端接触实处,上端有防滑物支垫,用倒链作业时,应先检查周围及顶板情况和151、吊挂点的安全性,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9)在车辆落道可能损坏电缆或电气设备的地段,应先停电,以防止货载和机具与电源接触发生触电事故。(四)其它1、信号工、把钩工、机车司机、小绞车司机及其它工作人员必须持相应有效证件持证上岗,并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2、副井把钩工及井上各运输环节的专职把钩工都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车辆,坚决不准升(入)井和运送,待问题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升(入)井和进行运输。3、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井上下轨道运输管理制度,罐笼升降人员管理制度副井提升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4、各岗位必须按规定配足,不得缺空岗。5、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152、律等“三违”现象。6、所有运输绞车,包括无极循环车运输,必须规定运输最大限重和车辆数,保证安全运输。原则上,材料车不超2车,大件设备车只准一车,并严禁超过规定的牵引重量,尤其顺槽无极循环车运输要求一车一挂,间距不少于5m,严禁两车同挂。7、所运输绞车,在坡道下放车辆,必须带电作业,严禁掉电违章作业,下山或坡道运输速度不超4m/s。运输绞车的安装固定和日常检查、检修及完好要求必须符合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8、本运输措施未涉及到的内容,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其它制度的有关规定,有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时汇报,调度协调解决。9、本措施必须在职工中认真贯彻执行。四十、防治水管理制度为坚持贯153、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制定防治水管理制度。 1、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制定雨季三防措施,成立预防组织机构,保证物资设施到位。 2、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 3、地面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渗入井下。4、每次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方有无裂缝漏水,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和处理。5、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立即向上汇报和处理。6、生产技术科要及时预测采掘工作面,其它出水区域的涌水154、量,及时提出水文地质预报和采取预防措施,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和处理。7、井下排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备设施要经常检查和维护,每年雨季前必须全面检修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8、探放水必须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9、井下主水泵房、采区水泵房排水设备必须保证备用能力,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顺槽等排水系统要合理,符合要求、有富余排水能力,正常的生产条件下,采掘面必须保证有两趟排水管路,一趟使用、一趟备用。若工作面涌水量超100m3/h,必须保证至少三趟排水管路(4寸),两趟使用、一趟备用。10、每年汛期,井155、口必须采取防洪、防水措施,按防汛要求,备好防止雨水进入井筒的材料(砂、土袋等)、设施等。11、井下防治水和排水系统的管理统一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地面汛期防治水由调度室统一协调、组织定期检查。地面沉淀池和外排水系统由技改基建科全面负责。地面沉陷区积水、河流、可能渗入井下的水害的调查、预防处理由生产技术科负责。12、生产技术科地测人员要根据地面沉陷规律,分析含水层涌水能力和补给条件,以及时预防。对采掘工作面,要不断总结规律,及时预测,正确防范,不断完善排水系统设施,坚持探放水原则,作到有备无患、防治结合、提高抗水灾的能力,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四十一、爆破物品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严格管理爆破物品,预156、防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爆破物品进行破坏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2、爆破物品是一种危险物品,对爆破物品的储存、购买、使用、运输等必须按照本规定实行严格管理。3、仓库必须建在远离矿区、居民集聚的地方。库房建筑与周围的交通要道、高压输电线路等重要设施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规定。4、保管、使用、押运、运输爆破物品的职工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破物品性能和操作规程,新录用的人员,事先必须进行技术训练和安全教育。5、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再储存、购买、运输、使用,由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负责。储存、购买、运输、押运、使用爆破物品的单位必须制定爆破物品安157、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爆破物品储存、运输、押运、使用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7、经常了解爆破物品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对不适合继续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及时提请有关部门调整。8、公司保卫科依照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和本规定对公司内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二、爆破物品的储存9、爆破物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储存,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破物品分发给个人保存。(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破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2)库内储存的爆破158、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破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库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不准把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其它物品带入仓库,禁止在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4)发现爆破物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保卫科。(5)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保卫科向公安机关备案,到安全的地点妥善销毁。(6)发放爆破物品时,要查验各种手续,按批准的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7)经常保持库区、库内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盗、防洪、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三、爆破物品运输10、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59、,认真宣传执行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遵守有关规定。11、运输爆破物品前不准饮酒,保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需派人押运时,应当派熟悉所运爆破物品性能的人员押运,押运员不准乘坐在驾驶室内。12、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灭火器材,性质相抵触的不准混装,途中不准吸烟,严禁搭乘其它无关人员。13、运输爆破物品时,必须持运输证和购买证,车辆要限速行驶,安全运输,途中休息时,要远离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人看守,到达仓库时要配合押运员和保管员清点核对数量。四、爆破物品的使用14、爆破作业,必须经过安全科考核合格,持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担任。对爆破员进行定期考察,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爆破员作业证,爆破员因工160、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就将爆破员作业证交回原发证单位。15、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有专人指挥,按规定设置好警戒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人员撤至安全地方后,方准爆破。爆破后,要核对炮数,处理瞎炮,确认安全后,按规定发出解除警戒信号。16、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严格执行领退制度,领取爆破物品时要持爆破证,携带炸药箱、雷管箱,必须经班组长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坚持装箱上锁,严防丢失被盗。发现被盗立即报告,剩余的要当班清退,不得私自存放。17、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 ,赠送,转卖,转借爆破物品或器材,严禁炸鱼、兽161、等活动。18、严禁个人携带爆破物品搭乘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轮船、飞机,严禁在托运行李包裹和邮寄信件中夹带爆破物品。五、惩处19、违反本规定在储存、运输、使用爆破物品中,存在不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指出后,不及时改正,保卫科、安全科有权责令其进行整改。20、违反本规定,私藏、私带、私用、偷盗爆破物品的,保卫科除没收其爆破物品外,视情节轻重,依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和交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21、违反本规定在储存、运输和使用爆破物品中,发生爆破物品丢失、被盗和其它事故,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者的责任。由于各单位领导不负责任,忽视安全,造成爆破物品丢失,被盗数量较大或发生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应追162、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四十二、火工品管理制度1、炸药、雷管的储、运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执行。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有关制度和责任制,所有放炮人员(包括放炮、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炸药、雷管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2、必须有严格的炸药、雷管领退、运输、使用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3、井下放炮必须有专职放炮员,并且固定在一个工作面。放炮过程中,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放炮员有合格证,并必须依照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4、放炮员在作业地点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在箱内,并加锁。要坚持用多少领多少,用不了交回去的制163、度,严禁乱扔、乱放。炸药箱和雷管箱应放在放炮警戒线以外、支护完整且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5、放炮员到达工作地点,必须首先检查了解工作面的顶板支护、瓦斯变化、炮眼布置和炮眼个数等情况。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选择顶板完好,避开电缆、铁轨、铁管、钢丝绳、金属支护、矿车等导体的地点,装配引药。装配引药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6、放炮员必须保证放炮安全,当距放炮地点20米范围风流中瓦斯超限、有煤尘飞扬;工作面出现空顶、空帮,支架不稳、歪斜不正、损坏失效、出风口碴料堆面达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风机停转、风量不足、温度高;炮眼位置、角度、方向、密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炮眼164、内粉末清除不净、放炮母线长度不够或不完好、放炮器不防爆或带故障;残炮、瞎炮未处理等情况时,放炮员有权拒绝装放炮,并立即汇报领导处理。7、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剩余部分用粘土封实。严禁使用煤块,药纸等可燃性材料作封泥,炮眼深度、封泥长度要按规程要求执行。装完药未连线前,必须立即将雷管脚线挂起扭结,严禁与一切导体接触(特别注意有水的地方)。8、放炮母线、安全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放炮员要严格执行“三级信号”制度,即:一声装炮,二声放炮,三声解除,并设好警戒。9、放炮器钥匙(包括火药箱、雷管箱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放炮后,随即取下钥匙,并将放炮母线扭结短路。火药、雷管箱要随时上锁。四十165、三、爆破材料库管理制度(井下)1、炸药库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规定,严格办理各种手续。2、炸药、雷管的库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炸药库应对最大库存量进行标识,对当前存量也应进行动态标识,以做到帐物对照。3、炸药、雷管的入库必须有记录,并认真办理有关手续。发放时必须按存放的先后顺序依序进行,以防止火工品过期。要定期检查,防止变质。库内必须保持干燥,夏季潮湿时期,必须采取防潮措施,确保火工品保质保量存放。4、雷管的保存必须使用专用加锁箱保存,严禁零乱放置。5、炸药、雷管必须由专职放炮员领取,严格按生产技术科统一签发的单据发放,不得出现错差,要保证数量准确、帐物相符,严禁发放不合格品。6、炸药库要勤166、检查,严禁存放其它杂物,保持库内清洁卫生,保证消防器材数量充足、完好。7、炸药库发放硐室可以安装防爆照明灯,以便于工作,除此以外,其他地方严禁装配照明灯。炸药库周围严禁火源存在,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防有人破坏。炸药库非发放火工品时间严禁开门,栅拦门必须长锁。、炸药库保管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要交清、记清、手续清,坚决做到有据可查。四十四、火工品入库管理规定1、火工品入库时必须认真清点,查验证单,确保物单相对照无误。2、在搬放中由炸药库保管员监督检查、安排存放、不得乱扔乱放,要轻拿轻放,炸药箱要放在壁槽内,雷管按段别放在保险柜内,炸药箱严禁紧贴墙面,要离167、墙5公分、高度原则不超四层。3、入库过程中,跟车押送人员必须有一人在停车处,一人在炸药库通路中进行全程监督,防止私拆包装等不良现象发生,保管员必须在存放硐室按要求整理放置,存放硐室内不能超三人,并必须由保管员统一指挥。4、炸药、雷管存放完成后,由保管员清理人员出库,并进行详细检查,新入库的数量与入库单进行对照,同时检查存放安全性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查验数据后重新进行标识,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办理有关手续,存放硐室要及时关门上锁。5、入库后,必须进行入库登记,记入入库专帐,记清入库时间、炸药、雷管的具体名称、数量,由保管员、保卫科、供应科跟押送人员共同签字,入库单一式三联,必须由上述人员签字后,回留168、保卫科、供应科、生产技术科进行登记,同时建立台帐管理。四十五、爆破材料储存保管制度1、井下火药库内的爆破材料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和公安部门核定的储存量。2、库内不准储存任何其它东西,不准做任何其它工作。3、库房内空气的温度,不准超过摄氏30度。4、堆放炸药箱时,箱子的下面应垫有10公分厚的垫木,箱堆的高度原则不得超过四层箱子的高度。5、雷管必须用专用保险柜存放,柜内要置放绝缘垫或木垫,不得将雷管直接放入或靠近柜壳。6、摆炸药箱时,有字的一面应朝外,以便查看。7、修理库房或装设库房内的设备时,必须将炸药全部搬出。8、炸药库要上锁,钥匙由保管携带。9、为能够及时消灭可能发生的火灾,火药库必须备有足169、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四十六、爆破材料领退制度1、各施工作业队在领取火工品前,必须按现场当班工作定额提出炸药、雷管需要量申请,开领料单,一式三份,由本队负责人、生产技术科负责人签字后,到火药库进行领取。领取时,库内保管存两份,一份用以登记入帐和作为原始存根,一份月末统一交到生产技术科存档。2、库房保管员根据开单量,认真验证登记后进行发放。3、发放炸药、雷管必须在发放室进行,严禁领料人员进入存放峒室。发放雷管,保管员要进行导通检查,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4、领取火工品必须由作业队的专业放炮员领取。5、当班剩余的火工品,要求由当班班长和当班跟班专职安全员签字核实,必须在当班全部退回火药库170、,交班时严禁在工作面存放。6、放炮员领取到炸药、雷管后,要分别放在合乎安全要求的箱子内进行搬运。四十七、爆破材料购置、装卸、运输制度1、火工品的购置由生产技术科根据消耗情况提出申请计划,由供应科、保卫科办理有关手续、按有关规定购置。2、购置回火工品的车辆必须由生产技术科协调,直接送至副井井口房北门口(因无地面炸药库)进行卸车、装车,要求卸、装同时进行,直接装入专用车内。3、火工品卸、装、运工作由生产技术科安排机电机运队执行,生产技术科、保卫科必须有专人负责卸、装、运、入库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现场保护。4、装卸、运输火工品工作应该在白天进行,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5、装车前,必须检查矿车171、是否完好,并要求在矿车底部加垫木板,合乎要求后,才可开始装车。6、车上火药箱必须平放,彼此靠紧,不能晃动,不能超出车高。7、运输火药要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副井口井上下把钩工,慢车运行。8、交接班时间不准往井下火药库运输火药。9、在罐笼里或井底巷道内,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输。10、火药下放到井底车场后,立即运往火药库,不得存放在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里,要专车押送交井下火药库。四十八、爆破材料销毁制度1、如炸药无爆炸性或丧失了爆炸性,经申请由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2、用燃烧方法销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5公斤,销毁地点距离住宅、火药库房、交通道路及建筑物不得近于400公尺。3、用导火线或易燃物构成的引火172、线长度不得短于5公尺,工作人员在点燃导火线或引火线后,应立即隐蔽到掩蔽所内或安全地点。4、销毁火药时,只能在证实火药已经完全燃烧后,工作人员才能走向燃烧地点。5、在证实销毁场内没有残留火药,以及场地完全冷却后,才可以销毁下一批火药。四十九、电雷管编号登记和检测制度1、每班发放的电雷管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要求认真仔细,准确无误。2、检测时,一定要按检测仪的操作程序进行,严禁违章操作和漏检。3、每班必须把当班检测合格、发放给放炮员的雷管编号清楚登记在发放记录上。4、对于施工队当班退回的电雷管,保管员必须重新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放入库内,不合格的按要求单独存放并汇报,等待安排集中处理,但必须清楚地173、登记在退回记录上。五十、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供应科应把气瓶的管理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并逐个建立技术档案,并负责保管、充装、运输和委托检修、检验等。3、安全科负责对全部气瓶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各单位的维修人员对本单位使用的气瓶的检验、充装、运输、使用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管理。5、严格按照十不准的规定安全使用:不准使用气瓶上没有粘贴气体充装的检验合格证的气瓶;不准使用气瓶上未装瓶帽或防震圈或尺寸不符合要求或损坏的气瓶;安装减压阀时检查连接螺帽的螺纹完好情况,防止工作时脱开引起事故;不准敲打碰撞;不准靠近热174、源及可燃物、助燃性物质,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防止曝晒;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使用氧气或氧化性气体时,严禁接触油脂;气瓶使用时一般应立放,并有防止倾倒措施。瓶阀、瓶身冻结时,严禁用温度超过40度的热源对气瓶加热。6、运输工具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并配有灭火器材。必须戴好瓶帽防震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并应妥善固定。7、定期按规定对气瓶进行技术检验。第二部分:“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各级领导管理责任制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适时主持召开“一通三防”例会,及时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175、物。2、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对防止“一通三防”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3、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等工作的副职领导负责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防止“一通三防”事故负责。4、公司通风部门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对防止“一通三防”事故负业务管理责任。5、公司安全部门的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技术和管理措施的监督落实,对防止“一通三防”事故负监督责任。6、公司其它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职范围内的 “一通三防”工作,对各自部门范围内防止“一通三防”事故负责。7、各采、掘、运队长对本队责任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公司值班领导安全责任制1、公司值176、班领导对当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和24小时值班制,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交接班制度。2、公司值班领导必须掌握当班下井人数,发现通风瓦斯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3、公司值班领导要深入井下检查指挥生产,地面岗位和当日各要害部门的查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公司值班领导负责“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抽查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情况,严禁空班漏检。5、井下出现瓦斯动力、瓦斯超限作业等现象,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6、紧急情况下,有权规定采取临时措施,调动全公司范围内的一切人力、物力、事后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和联系。7、有事和出差不在公司者,提177、前向调度室说明,由调度室主任安排替班人员。业务部门管理责任制各业务部门在部门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对搞好“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负责。一、通风部门负责“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一通三防”的各种规定,制定本单位“一通三防”的管理制度;2.编制与实施“一通三防”年度工作计划和“一通三防”工作总结;3.组织每年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反风演习;组织“一通三防”检查及通风质量检查评比工作,组织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的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工作;4.制定与实施矿井风量分配、通风系统调整、瓦斯治理、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综合防尘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测定、整理、分析“一通三防”技术参数;协助井下火灾的处理178、,组织开展“一通三防”技术难题的攻关。5.选定“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及局部通风机的型号;使用、维护、校正、检查“一通三防”仪器仪表;检查与验收“一通三防”工程、设施及相关工程的检查、验收。6.参与主扇的技术性能测定和试运转。7.绘制“一通三防”各种图纸,填报“一通三防”各种报表、台帐、牌板;8.审核“一通三防”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和考核“一通三防”专项资金计划和使用;9.掌握“一通三防”工作状态,组织处理“一通三防”事故隐患。二、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1.安排矿井生产和布置掘、开巷道时,要考虑通风条件和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并便于通风设施的施工和采179、掘工作面衔接,保证进行通风工程等施工的必要时间,确保安全生产;2.对瓦斯涌出量大和通风困难的采区,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尽量避免出现废巷、盲巷及巷道贯通作业,防止瓦斯事故;一旦出现废巷、盲巷及巷道贯通作业时必须及时通知通风部门。3.做好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的防治瓦斯和预防内因火灾的工作,生产布置时保证不超通风能力,同步准备出防治瓦斯、防灭火等所需的巷道工程。4.编制审查作业规程必须有“一通三防”内容,并用单独章节在作业规程中详细说明,包括瓦斯预测、风量计算、综合防尘等内容;5.组织采、掘队使用好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设备、设施,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180、6.组织采掘工作面投产、掘进工作面开口验收时,必须对“一通三防”各系统和设施进行验收。7.测定地质钻孔的瓦斯含量、煤层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等地质资料,提供可靠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瓦斯地质图纸;8.及时预报地质构造变化情况并通知通风部门;9.及时提供准确的巷道贯通预报并通知通风部门;10.准确掌握井田内及周围小煤窑、采空区情况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11.推进高新技术在“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中的应用;12.在矿井生产建设工程设计(包括外委)中,必须编制配套的“一通三防”专门设计;13.把好设计关,在进行与“一通三防”有关的设计时充分考虑到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及通风安全的需要。三、机电部门181、负责机电管理过程中“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1.加强矿井主要通风机的维护和检修,保证其正常运转,组织主通风机的性能测定工作;2.组织井下机电队、组抓好机电管理,消灭失爆;3.按规定选用井下机电设备,严禁不符合要求的机电设备入井;4.检查、维护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做好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工作,确保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按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并定期检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的可靠性;5.会同安全部门对主、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进行分析、追查、处理;四、安全部门负责监督落实“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1.检查并现场监督落实“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2182、.落实“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重大隐患的整改;组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追查、处理;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严重“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作业地点,责令其停产整顿;4.组织对“一通三防”事故和严重违反“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追查、处理。五、调度、监控部门负责“一通三防”工作动态的调度指挥和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1.及时掌握矿井主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瓦斯超限、积聚和矿井火灾等“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和事故情况,掌握贯通巷道、排放瓦斯、处理火区等“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记录、汇报工作;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和事故;3.在调度指挥中严格执行“一183、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4.保证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控功能可靠;5.负责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日常维护和传感器的定期校验工作。六、供应部门负责“一通三防”所需物资的供应和质量:1.保障“一通三防”所需设备、器材、材料的及时供应;2.保证“一通三防”所需设备、器材、材料的质量,并符合“一通三防”相关规定。七、财务部门负责“一通三防”所需资金保障:1.按计划及时拨给“一通三防”所需资金;2.编制成本计划时充分保证“一通三防”所需费用;3.按有关规定兑现“一通三防”奖惩资金。八、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一通三防”人员的保障:1.按定员配足“一通三防”所需人员;2.确保“一通三防”人员按184、规定需享受的待遇。九、职教部门负责“一通三防”人员的培训:1.保证“一通三防”职工培训计划;2.对“一通三防”各工种定期组织职业培训、考核、发(换)证,并保证“一通三防”职工培训质量。十、职防部门负责尘(矽)肺病的监测预防与治疗:1.按规定监测接触粉尘人员的职业病害,建立尘毒档案,为防治粉尘危害提供依据;2.做好接触粉尘人员的尘(矽)肺病预防工作;3.及时治疗尘(矽)肺病职工;4.会同通风部门做好对粉尘危害情况的检查评价。十一、其它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与“一通三防”有关各项工作,积极协助通风部门搞好“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二、通风管理制度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185、系统,改变全矿井或一翼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2.改变井下的通风系统时,必须由通风科组织有关人员设计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3.在构成通风系统时,禁止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风,老塘风等,通风系统要安全可靠。4.回采工作面严禁采用局扇通风,严禁采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风、扩散通风等。5.回采工作面严禁采用局扇通风,必须在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回采。6.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完成全部回撤工作最多不得超过1个月,然后,由通风科进行永久密闭,凡因故不能按时永久封闭的采空区,要由通风科编制安全措施,各业务科室审查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7.严禁在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区域内进186、行作业。8.凡影响通风系统的工作,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风科等业务科室审查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否则不准开工。9.通风巷道要及时维修,回风巷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10.矿井主扇每月由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每三年由机电部门组织一次性能测试,主扇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15%。11.矿井反风设施由通风科组织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12.凡涉及到通风方面的工程设计必须优先安排通风工程,充分考虑到通风系统和瓦斯防治,并经通风科等各业务科室审查,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凡使用局扇的单位必须编制局扇安装和使用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风科等业务科室审187、查后,方可进行局扇安装;没有经通风科审查的安全技术措施,局扇安装单位不予安装。2.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对所需风量进行计算,根据所需风量进行局扇选型。明确规定出局部通风方式、局扇安装地点、风筒到工作面距离等局部通风设计内容。3.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风量,只有在全风压供风量大于局扇吸风量时,方可安装,否则不准送风。4.局扇的辅助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局扇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大于5.5KW的局扇要有消音器(低噪音局扇除外)。5.所有煤或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都要装设三专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当局扇停止运转或掘进巷道内瓦斯超限时188、,能立即自动切断局扇供风巷道内的一切电源。6.开掘巷道或硐室,在开口作业时,必须首先安设好局扇,挂好风筒且保证局扇正常运转,严禁采用扩散通风。7.煤巷或半煤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都要采用压入式,一台局扇不准同时向两个掘进面供风。8.对旋式局扇两级叶片必须由两台开关分开控制。启动时先开一级,待风机运转稳定后再开另外一级,两级启动间隔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9.未经通风科同意,不得任意移动,拆除局扇和改变风筒方向。10.使用单位要设专人看护局扇并建立局扇管理牌板。局扇管理牌板上要说明局扇安装地点、位置、安装时间、型号、风筒规格,风筒改向要报通风科,并说明地点、原因、时间、改变方向。11.局扇一旦停风,瓦检189、员要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要记入台帐,安全员负责撤出工作面人员,跟班队干、班组长负责在巷道入口设置警标,安排专人警戒,禁止一切人员入内。12.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由瓦检员(以瓦检员所带光学瓦检仪为准)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确认不超过0.5%,其次检查停风区域瓦斯浓度不超过1%,跟班电工方可直接恢复局扇送电、送风,随后瓦检员立即汇报公司调度室。13.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工作面需要排放瓦斯时,通风科、安全科要严格执行排放瓦斯三级管理规定,组织有关人员按审批措施进行排放。14.一旦发生无计划停风,调度室向公司总工程师及生产、机电、安全、通风部门通报情况,有关单位要迅速查190、明原因。15.运转的局扇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检修,检修前必须办理停电停风手续,制定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局扇运转累计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必须定期升井检修。16.停工、停风时间较长的工作面,必须进行“三断”(断水管、断道、断电缆),一切导电物体不得进入盲巷,并对停风区进行临时封闭。17.各使用单位需要安装局扇时,必须提前通知通风科,通风科要根据安装地点的实际情况,通知机电科,机电科接到通风科的通知后,方可给使用单位发放局扇。18.局扇的定期检修由机电科负责通知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接到检修通知后,要对局扇进行立即更换。升井后的局扇及开关检修由机电科安排。19.局扇的管理隶属机电科,机191、电科必须建立局扇使用、检修、检查等有关管理制度,对局扇的供电系统全面负责。20.通风科负责局扇、风筒选型、局扇安装位置、数量及有关通风技术参数测算。21.生产使用单位负责局扇领取、装车、安装、正常维护,以及局扇“三专”(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装置的安装,拆除及日常管理。局扇实行挂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22.调度室和生产使用单位负责局扇“两闭锁”装置的安装、拆除及日常管理,使用单位每周要对局扇风电闭锁装置进行一次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23.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出口到工作面的距离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风筒接口要严密不漏风,逢环必挂,吊挂平直,不准随便拆开风筒。24.风筒挂接192、要及时,并把挂接好的风筒按顺序编号写在风筒接口处,每个掘进面每班要保持至少一节备用风筒,备用风筒由施工单位跟班队干(或班组长)安排及时挂接。25.通风科必须加强风筒的管理,风筒管理台帐数据齐全准确。矿井风量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建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定期对系统进行全面分析,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风量计算细则,结合井下实际情况,按月制定风量分配计划。2.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新井投产前应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在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后,都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的测定,并报总公司、上级主管部门。3.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以及火区的范围,193、通风科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修改。4.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要输入计算机,并标明各地点风流方向、风量,每月修改一次。5.必须配足测风员,测风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熟悉矿井通风系统。6.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必须设测风点,测风站(点)的设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7.矿井各测风站(点)应悬挂测风牌板。测风管理制度1.矿井每十天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关键地点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总工程师确定随时进行测风。2.对于矿井总进风、总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掘进工作面、全风压供风硐室中的风量,必须每旬至少测定一次。3.局部通风巷道的局扇全风压供风量和出口风量194、,每旬测定一次,更换局扇和风筒后及时安排测风。4.对井下其它通风巷道,每旬进行一次风量测定。5.对于瓦斯涌出量超过2m3/min的采掘工作面以及其它关键地点的风量,每五天测定一次。6.对于风筒长度固定的非掘进面局扇的风量每月进行一次测定。7.因井下风量调整或主扇工况变化等原因,使井下风量发生较大变化时,由通风科长安排及时进行全面测定。8.测风地点必须选择在断面规则且前后10m范围内无杂物和无拐弯的地方。测风地点的断面,测风员每季度要核定一次。9.测定采煤工作面风量时要测定工作面进风量和回风量,对于掘进面要测定局扇全风压供风量和风筒出口风量。10.每次测风必须及时计算风量,并将风量、风速、断面、195、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测定人等填写到测风记录牌板上,数字要齐全清楚,并与测风记录保持一致。11.测风员在风量测定过程中,如发现风速不稳定,应查明原因,将问题处理后重新测定。查不清原因或不能处理的要向通风科汇报。12.测风员在风量测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一通三防”设施情况。若发现“一通三防”隐患问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汇报。隐患严重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出危险区人员,然后汇报处理。13.风量测定结果每旬报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防止局扇无计划停风管理制度1.局扇有计划停电停风,须提出申请报公司总工程师。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局扇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和局扇本身电气事故以及机械196、事故而引起局扇停电停风,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要登记上报。2.各部门工作职责通风科:建立局扇使用管理台帐,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时间进行登记并督促及时处理,事后组织追查。并在每月至少一次的“一通三防”专题会议上,要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原因进行专题分析,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单位解决,同时要对问题内容详细记录。机电科: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减少或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机电机运队:加强对井下高低压电缆的专职维护,严格按规定进行敷设,吊挂。高压电线每周必须巡查一次,低压电缆必须班班检查,对绝缘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有机械伤痕的197、要立即冷补,或上井热补。对于低压开关,班班都要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变电硐室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装设接地极和接地网。安全科: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要进行全面监督,并参与事故追查处理。生产队组:局扇的安设和拆除,必须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通风科同意。局扇专供线路不准联接其它负荷。局扇安装正常运转后,各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挂牌负责管理局扇,实行现场交接班,保证局扇正常运转。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使用局扇单位在停工期间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局扇,并切断供风巷道所有电源。掘进巷道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设备和电缆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全、三坚持”杜绝失爆现象。巷道内的各种控制开关应实现真198、空化,且“三大保护”齐全合格。真空磁力起动器必须装有阻容吸收保护装置和压敏电阻装置。巷道内的电缆必须使用阻燃橡套电缆,且悬挂整齐,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掘进巷道照明、信号、煤电钻,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3.其它局扇下井前,必须经机电科和局扇使用单位在地面进行认真检查,部件要齐全,不失爆,规格型号符合要求,并经过运转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下井。认真执行掘进装备系列化的要求(即阻燃风筒、局扇消音、水电钻、水炮泥、煤电钻综合保护、放炮自动喷雾、净化通风、隔爆设施)加强瓦斯三道防线(即专职瓦斯检查员、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加强综合防尘、防爆和防火、安全爆破、隔爆自救等技术措施的落199、实。盲巷管理制度1.凡是井下6m以上不通风的独头巷道称为盲巷,生产部门在安排生产时,应避免出现盲巷。2.在生产施工过程中造成盲巷时,生产科必须书面通知通风科,说明造成盲巷的原因和时间,通风科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安排进行管理。3.对暂时停止施工的停风巷道采取临时密闭或设置栅栏,对永久报废巷道采用永久密闭进行盲巷管理。4.密闭要设在距盲巷口6m范围内,并按质量标准化进行施工,密闭前要设置栅栏(距盲巷口不超过2m),说明牌、瓦斯检查牌(检查箱)、警标,按标准悬挂并齐全完好。5.通风科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台帐,对井下出现的盲巷进行定期检查,注明造成盲巷的原因、时间、长度、管理方式等。6.盲巷密闭前的瓦斯检查200、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写在检查牌上或放在悬挂的检查箱内。7.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密闭进入盲巷,当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作业单位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措施,经通风科等各业务科室审批,公司总工程师批准。8.盲巷密闭、栅栏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材料等。9.通风科每半月对盲巷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管理设施损坏,要及时维修,防止人员误入盲巷。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 所有通风设施前后5m内不得堆放杂物、材料、设备,要保持清洁畅通。2.凡新建或拆除通风设施,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经通风科等业务部门审查,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否则以破坏通风设施论处。3.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或一道风门长时间开启。4.井下所有通风设施的建201、造安装,日常检查,维修和标准化工作均由通风科负责。5.通风科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技术业务管理,必须建立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定期标入通风系统图。6.通风科根据矿井生产衔接,在月底生产作业计划中安排永久通风设施建造计划,并确定建筑位置、规格、型号等;临时通风设施由通风科根据生产变化和通风系统调节需要临时安排施工。7.通风设施的建造要按月计划及时完成,计划外的通风设施建造由通风科提出并请示公司总工程师同意后安排施工。8.通风设施的建造质量由班组长现场负责,通风科质量检查人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完工后由通风科会同生产技术科统一验收,凡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通风设施要重新建造。9.由通风科组织各有关单位,202、每月对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三定”处理。10.通风科必须按标准化要求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同时内容要一目了然。11.通风科负责对损坏通风设施的事故进行追查处理。12.生产队组:管好用好本工作面所设置的通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科,并定期清理杂物。13.运输部门:运输单位在通过风门时,必须爱护风门,在运料过程中,必须有防止撞坏风门的措施。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生产技术科: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20m前,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生产技术科必须向公司总工程师报告,并书面通知通风科和相关部门,通知应包括贯通地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板、底板稳固性及水203、文地质情况。2.通风科:一般巷道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按规定检查工作面瓦斯及回风流中的瓦斯,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通知对方停止贯通,并立即处理。在贯通前,通风科要制定风流调整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通风组在贯通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贯通时由组长在现场统一指挥,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待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贯通时,被贯通的巷道要保持正常通风,迎头要设置瓦斯监测探头。3.贯通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4.巷道贯通后,通风科应立即安排测风人员204、进行风量测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施工队组巷道贯通必须由生产技术科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顶和透水等内容,没有措施,未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不准贯通作业。一般巷道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贯通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后,放炮员和掘进面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等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后,无异常情况时,才能允许下一次循环作业。在地质构造复杂205、地区进行贯通工作,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措施执行。6.其它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工作面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炮掘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掘进面跟班队干(或班组长)必须和安全员、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面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面装药放炮。贯通时,被贯通巷道迎头安设监测探头,调度室要随时观察瓦斯浓度变化。贯通时,安全科要在现场监督措施的执行情况。通风质量检查验收制度1.由通风科负责矿井通风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对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206、,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检查验收情况。2.对有关单位进行通风质量标准化验收检查时,被验收单位必须派一名单位领导参加。3.采煤工作面在采煤前,必须经过通风质量标准化验收,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要按标准及时处理。对于缺乏“一通三防”设施的工作面不准开采。4.对于“一通三防”设备、设施需要进行移交管理的,由移交单位通知通风科,通风科派通风检查人员进行竣工质量验收。5.凡涉及到“一通三防”方面的施工项目完工后,组织验收单位必须通知通风科参加验收,否则通风科不予管理。6.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一通三防”问题,责任单位必须与通风科进行“三定”。通风检查人员要及时落实“三定”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并向领导汇207、报。7.通风质量检查验收中,通风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按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不得马虎从事。8.验收或移交必须有记录,经参加验收或移交人员签字后生效。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1、通风科要以质量标准化标准为依据组织施工。2、每个工程施工完毕后,要做到前后5米支架完好,现场剩余材料存放整齐、整洁。3、每个通风设施竣工后,要有生产技术科、通风班组长,根据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者要返工处理。4、每个挡风墙除班长、瓦检员外,通风科长应经常进行抽查,发现有塌落、漏风、泻瓦斯等现象,应立即处理。5、所有风门、风墙、临时板闭要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有损坏、漏风现象,及时修理。6、通风科每208、月进行一次通风工程质量检查三、瓦斯管理制度瓦斯检查制度1.瓦斯检查员在下井前必须参加科(组)召开的班前会,服从科(组)长在班前会上的安排,及时到规定的地点交接班,到达检查地点后进行瓦斯检查。2.下井前,瓦斯检查员必须检查自己所使用的仪器是否完好,不好的仪器严禁使用。发现携带不完好仪器下井者按失职行为论处。3.所有瓦斯检查地点必须有瓦斯检查牌。零点班瓦斯检查员负责移牌,将瓦斯牌移至规定地点,瓦斯检查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录在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检查牌必须填写清楚,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等,检查项目必须齐全。瓦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209、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及时汇报,每检查完一遍瓦斯,必须向公司调度进行班中汇报,上井后及时填写瓦斯台帐,做到瓦斯记录本、瓦斯检查牌、瓦斯班报三对口。4.安全科每月都要按检查区域制定瓦斯巡回检查图表,巡回检查图表必须发到每个瓦斯检查员手中,并应随身携带,并报通风科审查备案。瓦斯巡回检查图表要明确每个瓦斯检查员的检查路线、检查地点、检查时间和检查次数,巡回瓦斯检查员必须按巡回检查图表,沿检查路线,按规定的时间检查,若和图表误差超过20分钟,按假报瓦斯论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要按作业规程规定检查瓦斯。5.对于回采工作面,瓦斯检查人员要对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架间、综放工作面的后部溜机尾每班至少进210、行两次检查。工作面风流检查地点为距机头(尾)10m处。上隅角检查地点为工作面端尾支架顶梁与掩护梁连接处往下0.2m,距回风巷外帮1m处。无端头架时,应在端尾距外帮0.5m,距顶板0.2m的支护区靠采空侧未端。回风流检查地点为回风巷内距机头(尾)不超过10m内。6.对于掘进工作面,要对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和瓦斯容易积聚地点每班至少进行两次检查。掘进工作面风流检查地点为距窝头不超过5m处,工作面回风流在风筒出口以外10-15m到回风口的范围内。其它地方都在指定地点检查。7.对于放炮作业地点,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瓦斯检查人员不在场不得进行放炮作业。装药前要对炮眼进行检查。放211、炮时必须采用正向起爆。8.对于回撤工作面,在回撤支架前和回撤过程中必须安排瓦斯检查员对回撤面、回撤支架附近、上隅角、回撤绞车硐室、回风巷的瓦斯浓度进行认真检查。9.对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总回风巷在距回风口50m附近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对于安装面和其它当班没有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每班不少于一次。10.对于泵房、火药库、绞车硐室、水仓、检修硐室、清撒斜巷以及其它有人作业的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对井下煤仓每班至少检查两次瓦斯和二氧化碳。11.对于挡风墙外的瓦斯检查,每周至少一次。栅栏外的瓦斯检查每日至少一次,结果填入检查牌。12.对于综放工作面若瓦斯涌212、出量大或涌出异常时,都必须随时向公司调度汇报,并根据公司调度指示进行检查。13.瓦斯检查人员对高顶宽帮、冒顶高处、裂隙等地质构造有可能超限地点随时进行认真检查。14.瓦斯检查人员对各地点的检查内容一般为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气体浓度。当有一氧化碳、硫化氢等其它有害气体时,要补充对其浓度的检查。对硐室的检查包括氧气浓度和温度的检查,对所经巷道“一通三防”问题的检查。15.瓦斯检查员在瓦斯检查中,每班检查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在记录本上和记录牌上。16.瓦斯检查中,发现有害气体浓度有超限现象,氧气浓度低于17%以及“一通三防”重大问题时,必须通知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到安全地点,然后立即213、向通风科、安全科和公司调度室汇报。17.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班中汇报制度。每检查完一次瓦斯均要及时用指定电话向井口调度汇报,班后必须向公司调度汇报当班情况,若有超限特殊情况时,必须及时向公司调度等汇报,并采取措施。公司调度要做好记录,同时打回铃,以确定瓦斯检查员是否在规定地点汇报。18.井下任何地点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道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并由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电焊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19.瓦斯检查牌板除瓦斯检查人员进行改动外,其它人员一律不214、准随意涂改。20.按规定需佩戴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人员,入井必须携带(多人去一个地点至少带两台),对所经路线进行检查。21.瓦斯检查员在井下遇特殊情况(病、灯熄灭)离岗时,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方可离岗。同时安全科要安排离岗后的瓦斯检查工作,并跟踪落实。22.按矿井生产需要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人员。瓦斯检查员必须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每年要对在岗瓦斯检查员进行一次轮训。23.通风科是矿井瓦斯管理的主管业务部门。通风科要经常进行现场抽查瓦斯检查员,对其现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指导。对检查不认真不规范的瓦检员有权提出批评和提出整改215、意见。对连续两次以上抽查不合格的瓦斯检查员有权向安全科建议其下岗学习或调离瓦斯检查岗位。24、瓦斯检查牌板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细则的标准规定。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1.交接地点:巡回瓦斯检查人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交接班。各工作面专职瓦斯检查员的交接班地点在该工作面悬挂瓦斯牌处或指定地点。2.交接内容:交接当班工作面通风、瓦斯、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3.交接要求(1)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交接班。(2)交接班要做到“手对手”、“口对口”,把遗留的问题交接清楚,双方签字。(3)交接班双方在指定地点交接完毕后,就地用电话向公司调度汇报,调度员要做好汇报记录,同时打216、回铃,以确定瓦斯检查员是否在规定地点汇报。(4)填写“交接记录”要字迹清晰,交接时间、地点、交接人、现场存在问题等要填写清楚。瓦斯日报表审批制度1、瓦斯检查员负责实测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并将检查情况如实填写记录台帐,做好“三对照”。2、安全科要指派专门技术员负责整理填报瓦斯日报表,填报时应将各主要检查点最高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填入瓦斯日报表,如有瓦斯浓度超限、停风、微风等情况应将相关措施或处理恢复通风情况等填入“备注”一栏。3、报表填写后,要重新复核一遍,确认无误后,签名报送安全科长进行初审,并签字。4、审查后的“瓦斯日报表”再报送总工程师、总经理审阅签字,总经理(矿长)和总工程师每天必须审阅瓦217、斯日报表,对通风、瓦斯检查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批示。5、要求安全科必须在每日早7时40分前将前一天的瓦斯日报表报批完成,并报送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调度室、通风科。6、通风科根据总经理、总工程师对通风、瓦斯方面存在隐患的批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积极进行处理。7、安全科负责“瓦斯日报表”整理存档工作。瓦斯日报表必须保存一年。8、安全监测系统的调度值班,必须按要求做好瓦斯记录,每日由调度室指派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汇总。查对前一天瓦斯情况,并进行报表工作,由总经理、总工程师签阅。若值班期间发现某个监测点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汇报当日值班领导和安全科、通风科及涉及队组,按要218、求协调指挥,采取措施。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启封密闭,恢复因停电停风引起瓦斯超限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区域时,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2.瓦斯排放实行分级管理:一级管理:临时停风时间短,瓦斯浓度不超过3%,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排放措施,通风组长、瓦检员和电钳工负责就地排放。二级管理:瓦斯浓度达到3%或3%以上,排放瓦斯流经线路短,直接进入回风系统,并不影响其它采掘工作面的正常工作,排放前由通风部门制定书面排放瓦斯措施,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批准、贯彻,由通风科长、安全科长负责按批准的措施组织排放,安全科派人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不按措施的违章排放,立即停219、止并追究责任。三级管理:掘进巷道或盲巷内瓦斯浓度达到3%或以上,排放瓦斯流经路线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切断其它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排放前由通风科制定书面排放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批准,贯彻,并现场指挥排放。打开永久密闭或特殊区域时,排放瓦斯措施要报总工程师审批。3.因停电等原因造成主扇停转后,如井下瓦斯超限,重新启动主扇排放矿井内的瓦斯时,若主扇入风口的瓦斯浓度有可能达到2%以上,必须先打开吊门或其它风门采用风流短路的办法进行排放,当主扇风硐瓦斯浓度降至0.75%以下,通风人员方可下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经通风人员检查井下总回风巷道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其他人员方可下井。220、4.排放瓦斯时,通风组要有组长现场指挥。排放人员要与瓦斯检查员密切配合,严格控制风量,使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都不超过1.5%,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5.排放瓦斯必须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当排放临时停工区(巷内已有风筒)的瓦斯时,可采用解开风筒接口或控制“三通”(预先安装)进风,来控制排放瓦斯所需风量。当排放已密闭区、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的瓦斯时要由外向里,逐节挂接风筒并控制风量。6.采用分段排放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瓦斯浓度下降到1%以下和二氧化碳浓度下降到1.5%以下时,方可进行下段排放工作。7.排放瓦斯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8.对临时停221、风的掘进面,瓦斯检查员负责排放瓦斯时,要先向通风科汇报,由通风科通知公司调度、安全科后,按预先贯彻学习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进行。9.排放瓦斯时,应严格坚持低浓度排放程序,预先做好风流的短路设施。在排放瓦斯所经路线内,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排放时,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10.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首先从第一台局扇开始,只有当第一台局扇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扇方准开始进行排放瓦斯工作,依次类推。排放瓦斯时,必须有安全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措施不落实,禁止进行排放瓦斯工作。11.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且稳定30分钟后,才可恢复局扇的正常通风。独头巷道恢222、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作业单位的电工对独头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扇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12.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员检查,证实符合规程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气设备地点附近20米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证实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送电。恢复通风时瓦斯检查制度1.主扇停电造成井下停风、停电时,在恢复井下送电前,瓦斯检查员必须进行检查。2.对中央变电所进行检查,若无问题时,可由地面向中央变电所送电。3.对采区变电所及供电线路所经巷道进行检查,若无问题时,可向采区变电所送电。4.223、对作业地点及电器设备附近进行检查,若无问题时,可向各用电地点送电。5.在恢复临时停风区的通风前,必须对局扇开关,局扇供风地点进行瓦斯、二氧化碳检查,在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正常通风。6.在恢复临时停风区的通风时,通风前瓦斯检查员须在安全员监护下相隔5米,由两人以上人员前后相随逐段进行瓦斯和氧气的检查,当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达到了3%或氧气浓度低于17%时,检查人员必须停止继续进入停风区,严禁单独一人进入停风区进行检查。7.在恢复通风前的检查中,如果发现瓦斯超限或氧气浓度低于224、17%时,必须进行瓦斯排放或通风供氧。井下放炮管理制度1.井下所有放炮作业都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和爆破说明书,爆破器材、引爆雷管和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放炮时必须由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在现场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2. “一炮三检”放炮制度指在每次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及附近20m的瓦斯情况,只有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也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瓦斯浓度达到2%以上)时方准进行放炮作业。3.“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指放炮员(持警戒牌)、班组长(持放炮命令牌)和瓦检员(持放炮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前,放炮员将所持放炮警戒牌225、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进行警戒、检查放炮前的安全情况,无问题时将所持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接到放炮命令牌后,对放炮作业地点的瓦斯进行检查,符合规定时将自己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经现场安全员核实后,由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具体形式在作业规程或安全规程中明确规定),至少等5秒后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三人连锁“放炮中,缺少任何一人时不得进行放炮作业。4.放炮后,只有在放炮地点的炮烟被吹散(一般放炮后15分钟)后,先由放炮员、班组长和瓦检员进入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煤尘、顶板、支护、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果有问题立即处理。然后,方可撤回警戒人员,其他人员进入工作地点。5.炮掘工作面必须实行全断面226、一次起爆,放炮使用的电雷管要编号,不同厂家不同品种的雷管不得混用。因瓦斯涌出量大实行全断面一次起爆会造成瓦斯超限时,必须采用分次打眼,分次装药、分次放炮、分次运煤,每次放炮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6.放炮员必须把炸药、雷管分装于专用炮药箱内加锁,严禁混装。每次放炮时必须把炮药箱移到警戒线以外安全地点。7.放炮连接线、装配引药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炮眼封堵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部分用炮泥封实,封泥长度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8.每次放炮前必须检查放炮地点及周围的安全情况,当有支架损坏、空顶、瓦斯浓度超限、炮眼异常等现象时,不准装药放炮。9.放炮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放炮器,放炮器的钥227、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放炮母线连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必须由放炮员一人执行。10.放炮时人员必须撤到安全距离以外,放炮员最后离开放炮地点,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检查放炮地点及附近的安全情况,有隐患问题时要立即处理。11.放炮作业完毕后,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由放炮员点清交回火药库。四、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要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管路要铺设到所有能产生沉积粉尘的地点,未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2.地面静压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工作两小时的用水量。228、3.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及PH值符合要求。4.防尘用的静压水管的管径,根据各处用水量的多少进行选择,但必须保证各处防尘用水的需要。5.防尘管路要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的拐弯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6.井下每个产尘点每半月测定一次,每季度进行一次全工班连续粉尘测定;每季度对粉尘分散度测定一次;每半年对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一次,煤层、岩层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测定。7. 通风科每半月向公司领导报送一份测尘报表,以便各级领导掌握粉尘情况和采取对策。8.防尘系统的规划、设计及投产验收等应有通风部门人员参加。9.各项综合防尘设229、施必须挂说明牌管理:地点、设施、名称、规格、数量、负责人等项目明确写明,做到管理明确,责任到人。10.通风科应按时填制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牌板、测尘台帐、防尘设施管理台帐、防爆设施记录、冲洗巷道记录等,做到整齐、清楚、数字准确与现场相符。巷道冲洗、刷白制度1.矿井主要进风大巷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刷白,刷白要使用石灰,白水泥等不燃性材料,刷白要均匀。2.主要轨道运输巷每15天冲洗一次,皮带运输巷,包括皮带顺槽,每周冲洗一次。皮带机头、机尾硐室附近30m范围内要班班冲洗,总回风巷每15天冲洗一次,个别产尘大的地点也应由责任单位指派专人及时冲洗。3.采煤工作面及皮顺电器列车段每小班冲刷一次,皮顺每周冲230、刷一次,回顺距工作面300m范围内每天冲刷一次,300m以外,每周冲刷一次。4.综掘工作面巷道要做到每周冲洗一次,工作面30m范围要班班冲洗。5.炮掘工作面巷道要做到每周冲洗一次,放炮前后必须对距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及煤(岩)进行冲洗洒水。6.运煤系统的转载卸载点前后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随时进行冲洗,其它巷道的冲洗周期由公司总工程师确定。7.所有冲洗、刷白必须有记录可查。综采、综放工作面防尘管理制度1.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详细制定出本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画出本工作面的综合防尘系统图,标出防尘设施、设备的相对位置。2.工作面应该实行煤体注水。预先湿润煤体,煤层注水按设计要求应采用长钻孔双231、巷注水方式,正常生产情况下,应保持上顺槽正常打钻,注水;根据矿井生产情况,利用矿井停产空隙尽最大努力开展下顺槽注水工作。注水后煤体增加的水份应在1%以上,或其全水份应在4%以上。3.工作面两巷必须按标准要求设置防尘洒水管路,吊挂平直不漏水,风巷每100米、皮带运输巷每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和管接头,并配备25m软管。4.工作面供水管路系统中必须按要求安设过滤器、增压装置。5.工作面两巷安全出口50m内安装净化水幕,对工作面进、回风流实行净化,要求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并能封闭断面。各道水幕水压不低于4kg/cm2,每个喷咀流量不小于2L/min,水幕坚持停机则停,开机则开。进入喷雾的水必须经232、过有效的过滤净化。6.液压支架应安装自动喷雾系统。降架、移架或落煤时能实现喷雾,移架时,能打开上风流侧喷咀,形成净化水幕,否则不得移架。采煤机下风侧应每隔10架有意识专门降落一架,致使实现喷雾,放顶煤支架,放煤口必须安设自动或手动喷雾系统,放煤时必须能及时喷雾降尘。7.采煤机组应有齐全完好的内外喷雾装置(原无内喷雾的除外),雾化程度高,使用正常,水压不得低于10 kg/cm2,每个喷咀的流量不得少于5 L/min,进入采煤机喷雾及冷却系统的水必须经过过滤器净化,确保水质清洁,喷咀完好不堵塞,对损坏的喷咀要及时更换。8.采煤机截齿要及时更换,采煤机组的牵引速度和滚筒的转速应调到产尘量最低的最佳匹233、配位置。9.各转载点和破碎点必须有完好的喷雾洒水装置,位置要固定,并有专人负责,使用正常。各转载点水压不低于4 kg/cm2,每个喷咀流量不得少于15L/min,每个转载点喷雾不少于3个喷咀。10.定期冲刷积尘,采煤工作面及皮顺电器列车段应每小班冲刷一次;皮顺每周冲刷一次;回顺距工作面300m范围内每天冲刷一次,300m以外每周冲刷一次。清扫:把沉积在巷道帮、底板和支架设备表面的煤尘清扫干净,将扫落的煤尘集中起来运走。冲洗:用水把帮、顶和支架上的煤尘冲洗到底板上,然后运走。11.工作面以及回风巷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12.综采工作面移交生产前,综合防尘设施必须齐全完好,否则不准生产。13.234、综采队工作职责与范围:所属综采工作面两顺槽,其中包括该区域内风门前后各5m内保持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负责所辖区供水管路日常维护、维修,以两巷管路与轨道巷主管路三通阀门为界(不包括三通阀门)。综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掘进作业规程中必须详细制定本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画出本工作面的综合防尘系统图,并标出各类防尘设施、设备的相对位置。2.巷道内按规定铺设防尘洒水管路,吊挂平直,接头严密不漏水,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和管接头,并配备25m软管。3.供水管路系统中还必须按要求安设过滤装置。4.综掘机必须有齐全完好的内、外喷雾(原无内喷雾的除外),雾化程度高,使用正常,力争用适235、合的喷咀代替现行的水管直接喷水,增强外喷雾效果,达到封罩尘源,减少巷内积水。5.掘进机截齿必须锋利,对磨损或损坏的截齿要及时更换,不得带“病”作业。6.工作面必须安设湿式除尘风机或防尘装置,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正常使用,除尘风机未开时掘进机不得作业。压入式通风的风筒安装风流净化器,推广附壁风筒。7.各转载点必须有完好的喷雾洒水装置,位置要固定,使用正常,各转载点水压不低于4Kg/cm2,每个喷咀流量不得少于15L/min,每个转载点喷雾不少于3个喷咀。8.距工作面50m内应安设净化水幕,实行风流净化,要求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并能封闭全断面,并做到停机则停,开机则开。各道水幕水压不低于4 236、Kg/cm2,每个喷咀流量不少于2 L/min,喷咀间距不大于500mm。9.定期冲刷积尘。巷道要做到每周冲洗一次,工作面30m范围要班班冲洗。具体操作办法标准同综放工作面标准。10.机组司机必须佩戴防尘口罩。11.新开工的综掘工作面,防尘系统不完善,防尘设施不齐全,不得投产。12.综掘队工作职责与范围:轨道运输巷、主皮带巷与掘进巷道交岔口往里整条巷道要保持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淤泥。负责所辖区内的供水管路安装(永久性管路)及日常维护、维修,直至撤离所辖责任区。 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作业规程中必须详细制定本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画出本工作面的综合防尘系统图,并标出各类防尘设施、设备237、的相对位置。2.工作面打眼时必须进行湿式打眼,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严禁干打眼。3.放炮时必须使用水炮泥,严格水炮泥装填规定。4.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m范围内巷道周边进行冲洗。装煤(岩)时,必须进行洒水湿润煤(岩)。5.各转载点必须有完好的喷雾洒水装置,位置要固定,使用正常。6.距工作面20m内必须安设放炮喷雾,做到放炮时正常开启,雾化好,能封闭全断面,距回风口20m处安设一道净化水幕。7.巷道内按规定铺设防尘洒水管路,吊挂平直,接头严密无漏水,每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和管接头,并配备25m软管。8.定期冲刷积尘。巷道做到每周冲洗一次,工作面30m范围要班班冲洗。具体操作方法和标准同综采工作238、面。运输及其它巷道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皮带巷、掘进巷、回采工作面皮带顺槽,必须按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要求铺设防尘洒水管路,吊挂平直,接头严密不漏水,并按要求设置“三通阀门”和管接头,每个接头配备25m软管。2.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安设净化水幕。各道水幕水压不低于4 Kg/cm2,每个喷咀流量不小于2L/min,喷咀之间间距不大于500mm,水幕应封增长巷道全断面,灵敏可靠,使用正常。3.运输巷道的所有转、装、卸载点喷雾水压不低于4 Kg/cm2,每个喷咀流量不得少于15 L/min,各转载点喷雾水少于3个喷咀。4.定期冲洗积尘。主要轨道运输巷每15天冲洗一次。皮带运输巷,包239、括皮带顺槽,每周冲洗一次。皮带机头,机尾硐室附近30m范围内要班班冲洗。总回风巷每15天冲洗一次。个别产尘大地点也应由责任单位指派专人及时冲洗。5.井下主要大巷还必须按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要求,每年至少刷白一次,并有记录可查。6.各部门工作职责和范围通风科:负责综合防尘系统的全面技术工作。通风组:负责对总回风大巷的冲洗和总回供水管路的日常维护及维修工作。机电机运队:负责井下主皮带巷、620轨道巷及变电所、清撒斜巷、装载硐室及井上皮带走廊等处的综合防尘工作。综采队:负责采煤工作面、两巷及联络巷、措施巷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综掘队:负责掘进巷道内及附近巷道的综合防尘及总回低畦处的排水工作。粉尘测定240、管理制度1.矿井应按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要求建立专职防尘机构,并配备专职测尘员从事测尘工作,业务由通风科负责领导管理,测尘人员和仪器配备必须满足矿井测尘工作需求。2.测尘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同时还必须接受专门的测尘技术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独立从事测尘工作。3.测尘员应按计划定期进行井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按照各项有关规定进行准确无误的操作,填写表格、统计、计算和上报。4.井下所有测尘点每半月测定一次,地面扬尘点每月测定一次,井下重点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情况还应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测定。5.测尘时要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的浓度。6.通风科每季应采集粉尘试样送潞矿测试中心进行粉241、尘分散度的化验测定,测定资料要保存完整。7.每半年对作业场所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分析一次,测尘人员按规定采集试样,送潞矿测试中心分析,分析资料要保存完好。8.测尘所用的仪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并按规定及时维修和定期校正,并有详细记录可查。9.井下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以及测尘办法、计算方法均按(90)中煤第171号文件中规定的粉尘浓度测定及计算方法执行,其中测点粉尘浓度合格标准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10.测尘人员每半月向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通风科各提供一份测尘报表,井下重点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测定情况要根据需要随时向通风科和公司领导报送,以便各级领导及时掌握防尘、测尘情况和采取对策。11.测242、尘员要在测定过程中对测定地点及其周围防尘设施的安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进行监督和责令有关单位安设及正常使用,对拒不听从者有权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直至停止施工单位继续作业。隔爆设施管理制度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应安设隔爆设施。2.隔爆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水袋无丢失、损坏、脱勾或水量不足等现象。采煤工作面两巷和掘进工作面的隔爆设施,要按规定及时移动,确保首列水棚距工作面距离始终在60-200mm范围内。3.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与巷道交岔口、转弯处、变坡处不得小于50m。4.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243、,隔爆棚的用水量不小于200L/m2。5.水棚的排间距离为1.21.3m,隔爆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6.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mm,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棚组内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7.加强隔爆棚的日常管理与维护,通风科负责井下所有隔爆棚的管理检查工作,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发现吊挂质量、水量不足的要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地面储、装、运系统的防尘管理制度1.洗煤厂、运销科负责各自工作范围内的防尘管路及设施的日常维修并指定专人负责防尘工作。2.通风科负责每月对产尘地点进行全尘和呼吸性粉尘的测定。3.通风科每月必须对各地点防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进行“三定”和考核。4244、.所有防尘设施必须齐全,正常使用并按规定洒水、清扫或冲洗所管辖范围内的煤尘。5.皮带走廊不得有厚度超过5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6.电器开关必须班班抹干净,其上不得有厚度超过1mm的煤尘。7.各皮带、煤溜、机头、机尾、电机、减速器上,必须班班清扫,5m以内不得有杂物。8.各部皮带架必须保证托辊齐全,转动灵活,不跑偏、不漏煤。9.各转载点喷雾及皮带走廊内的所有防尘水幕,必须保证灵敏,正常使用。10.定期冲刷积尘,每次冲洗都要有记录可查,间隔时间不超过10天,记录内容必须有冲刷时间、工作范围及冲洗人员。11.各单位要采取措施保证喷雾及冲洗污水不溢流。有下水地方才可冲洗,污水集中排放。综合245、防尘检查验收制度1.每月检查时,对被检查单位必须由各单位的防尘负责人参加,月验收被检单位必须由队长或书记参加。2.各单位每天在检修机电设备的同时,必须检查维修防尘设施及仪器仪表,并对容易积尘的地点进行冲洗。3.新开掘的巷道,必须同时完善防尘设施,否则不准开工。4.井下、井上运煤线必须及时清理巷道及皮带走廊的浮煤,对煤尘大的地段进行冲洗。5.每年汛期来临之际,要对地面及井下的供水管路进行专门检查,做好防洪工作。6.冬季要做好防尘管路的防冻工作。7.回采工作面在投产前验收时,必须同时按标准验收防尘设施、设备、隔爆设施的完好情况,否则不准投产。五、防灭火管理制度防灭火管理责任制度1.总经理对矿井防灭246、火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公司属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通风科负责自燃火灾和矿井火灾的处理。3.机电科负责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4.生产技术科负责地质、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5.安全科负责灭火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日常的井下明火管理。6.供应科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7.财务科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8.与市矿山救护队签订协议,负责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救灾工作。9.由内因、外因火源引起的井下火灾。统称为矿井火灾事故。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10.矿井防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247、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所需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公司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防灭火装备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按规程的要求设计和建立灭火供水系统,并在矿井、水平和采区投产时同时使用,并保证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流量不少于0.6m3/min。2.消防水管路的下列地点必须设置“三通阀门”。(1).主副井井口。(2).井底车场附近及清撒斜巷、装载硐室内。(3).主要大巷、倾斜巷道、采区巷道每隔100m处。(4).皮带运输道每隔50m,皮带机头、机尾附近15m以内。(5).采用可燃性支护材料的巷道每50m处。(6).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40m以内。(7248、).掘进工作面进口处。(8).其它易发生火灾的地点。“三通”阀门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维修,必须有明显易辨的标志,其出口禁止射向电缆接线盒及其它电气设备。皮带运输巷每个“三通”阀门上必须接一根25m长软管。3.矿井进风口应装设防火铁门,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的安全措施。井下机电硐室、火药库、风动工具清洗硐室的出口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4.皮带运输机应装设皮带火灾报警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5.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胶带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地点,都应配备合格的、数量齐全可靠的消防设施,并在灾变计划中明确规定。6.矿井应该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内所配备249、消防材料品种、数量符合灾变计划。7.矿井必须建立矿井反风系统,用于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及总回风巷发生火灾时使用。矿井反风装置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日常防火管理制度1.按规程要求严格实行明火管理,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切实做到:(1).严禁携带明火下井。(2).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m内严禁烟火。(3).井下严禁使用灯炮取暖或使用电炉。(4).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5).井下和井口房电焊、气焊作业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且每次要有专门措施并经总经理或总工批准。(6).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材料和爆破工艺。(7).严格火区管理。2.按规程要求严格实250、行可燃物管理,建立健全可燃物管理制度,切实做到:(1).严格限制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确属下井需要者,必须符合规定,并办理手续。(2).严禁向地面裂缝或向井下的通道口倾倒炉灰、棉纱、布头和油类等可燃物。(3).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4).严格限制可燃性支护的使用范围。(5).井下胶带运输机应用不延燃胶带。3.凡存在可燃性材料、可燃气体和可能产生明火的地点,是严重的外源火灾隐患地点,应拟定管制和检查措施。4.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井下灭火管理制度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251、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公司调度室。在现场的科队长、班组长应依照灾变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2.公司调度室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立即按照灾变计划通知有关人员,值班领导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未到达前,应立即会同矿山救护队长,通风科长和机电科长等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灭火工作。3.在抢救人员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和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和风流、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252、。4.一旦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必须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公司总经理和公司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救灾工作,总经理任总指挥。5.用水灭火时应先从外围灭火,后灭火源,禁止向高温火源直接用水灭火,用水灭火时注意发生水煤气爆炸。6.井下火灾不能直接扑灭时,必须封闭火区,公司总工程师负责领导封闭火区的工作。封闭火区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小火区的范围,并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7.井下皮带运输系统必须安设烟雾或温度连续监测装置,当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喷雾。8.井下移动变电站、机电硐室和检修硐室必须设置灭火器、沙箱253、。9.配备必需数量的一氧化碳、氧气测定仪和必需的各种气体检定管,要指定专人按规定定期检测。10.标有有效期的消防器材都必须定期更换。六、安全装备管理制度瓦斯检查仪器、仪表使用维修管理制度1.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管理制度(1).公司有关领导、采掘队干、班组长、生产业务科室科长及技术员入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井下流动电钳工,在回风巷工作的绞车司机和信号工,煤仓口皮带(或煤溜)司机下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2).仪器配备工作由安全科负责,使用单位负责提供需配备仪器人员名单,安全科审查后由机电机运队矿灯房按安全科提供名单统一进行日常管理、发放。(3).各使用单位新增人员,工种变动或调离人员由254、本单位及时报安全科,安全科负责变更配备名单。(4).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统一发放,仪器发放室、维修室、保管仓库要不受高温、腐蚀性气体的影响。(5).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实行固定班发放,集中进行充电、放电,并要建立领发台帐。(6).使用人员持专用牌领取使用,班后按时交还,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工作地点瓦斯浓度的有关规定和仪器使用的基本知识。(7).佩戴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下井后,不许随意关闭开关,按规定带在身上的人员必须佩戴在身,不许挂在别处或装入口袋,要做到机随人走。(8).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仪器有异常现象时,下班后要向仪器发放人员反映故障情况,以便及时处理。(9255、).使用人员要爱护仪器,不能乱扔乱放,以免损坏丢失,若丢失、损坏要酌情或照价赔偿。(10).所有应佩戴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下井不佩戴或不使用按违章论处。(11).安全科每月对便携式瓦检仪的校正、发放、维修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数量(帐、卡、物相符)完好性及存在问题。2.光学瓦斯检定仪的管理制度(1).巡回瓦斯检查员、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每人固定配备一台光学瓦检仪,专人使用;公司领导、生产业务科室的科长、技术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备用的光学瓦检仪。(2).公司设立光学瓦检仪保管发放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3).保管室的仪器必须按编号对号入座,摆放整齐。(4).发放人员在收发256、仪器时必须详细检查仪器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向当事人提出并要签字。(5).发放人员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仪器完好合格,外观整洁。(6).专职维修人员要及时填写仪器日检查记录和仪器维修台帐。负责仪器的日常维修,中小及大修的选送工作。(7).发放室必须建立仪器保管、使用、报废和维修台帐。(8).所有领取仪器的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爱护仪器,防止碰撞振动,严禁随意将仪器放在工作场所,严禁拆卸仪器、损坏丢失仪器按价赔偿。(9).使用人员下井前应仔细检查仪器是否完好,严禁将不完好的仪器带入井下,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和安全科联系,采取相应措施。3、安全监控系统的甲烷等传感257、器管理(1)由调度专职维修人员统一管理,要及时补充,保证备用量。(2)坚持日常的维护和给养、调校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细则规定。(3)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4、上述仪器的调校:(1)日常的调校由公司专职人员进行,但必须执行规程和有关规定,执行调校标准和程序。(2)要定期进行签定,必须由有资质的签定机构进行,严禁使用无效仪器。(3)安全科要指定专人负责光学瓦斯检查仪、便携瓦斯检测仪的全面管理,建立台帐,做到心中有数。定期进行检查、检验、更换、更新、报废。根据要求及时补充,保证正常的使用量。(4)调度主管甲烷传感器,由调度室统一管理,定期检验。5.仪器抽查管理制度(1)258、通风科每月对在用仪器使用、维修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抽检率不得低于10%,每季度组织一次大抽查,对应用和备用的仪器全面检查一次。(2)通风科要不定期对管理发放人员岗位标准化操作进行抽检。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监测系统等检测报警断电设备的设置:(1).综放工作面瓦斯排放巷或尾巷要装设瓦斯自动监测报警断电装置。(2).矿井总回风巷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及报警装置。(3).瓦斯传感器的具体装设位置、参数设置、断电范围由通风科确定,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监测监控系统人员负责安装与调试。(4).在矿井主要风巷应安设风门开关传感器,以防风流短路,确保工作面风量。(5).矿井机电硐室,特别是高压变压器259、等高发热设备的上空应安设温度传感器,监测环境温度,当温度超过30时发出报警信号。(6).矿井某一区域不能进入矿井瓦斯监测系统装置时,可采用单体瓦斯自动检测断电装置,安设瓦斯传感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7).对由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断电仪等控制的开关,启动器的工作状态应采取措施进行监测,以便掌握瓦斯浓度超限后被控开关是否断电,具体方法由公司总工程师确定。(8).凡因故不能按规程及本制度的要求安设装置的,应由通风科提出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并备案。(9).监测监控系统中心应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图形显示器或模拟盘,中心站计算机(及分站)电源应经由线式不间断电源或交流稳260、压器加后备式不间断电源供给。2.系统设备的管理制度(1).系统使用、维护按照原煤炭工业部矿井通风安全装置使用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2).安装在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探头,调度室负责按规定移动,采掘单位严禁擅自停用,并要经常清扫,保证设备正常运行。(3).监测系统人员要按要求进行安装、搬迁、回收,并认真填写安装记录,填写设备使用台帐。(4).系统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至12个月后需升井全面检修。(5).监测中心站应24小时不间断监测,保证设备功能正常,原始数据完整。对瓦斯、一氧化碳等数据应保存一年以上,并能依据基础数据产生各类柱状图、曲线图、设备运行状态图,以供有关人员使用、分析。(6).值班负责人261、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整理,负责打印监测重点日报表。(7).调度室、通风科应经常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分析、研究所监测的数据,并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瓦斯、一氧化碳的涌出规律,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8).对易损、常用、常更换设备应保持20%的备件。3.质量标准及其它(1).通风科必须根据国有地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对安全监测项每月检查一次,及时汇报公司总工程师。(2).系统设置的种类、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动力开关、电缆敷设应符合规定,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绘制系统布置图,填写统计表。4.系统装置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记录,在井下无法处262、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在故障处理期间应采取安全措施。5.瓦斯探头在更换时应先在分站上拔掉探头电源线和数据线后方可执行,以免操作失误烧坏探头保险或引起断电仪动作,造成工作面停电影响生产。注意更换完毕后要恢复电源和数据线。6.每七天对井下所有瓦斯探头进行一次调校,对其它监测装置也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测试、调校。7.校验必须准备并检查校验的工具、仪表、仪器、气样,注意室内通风要良好。8.校验时应按规定步骤进行,并注意是否能正常回零,流量计必须按说明书正确标校。9.校验完的传感器应另外放置,并注明合格与否,同时认真检查填写调校记录,以备查。10.每次校验完都要认真检查储气罐是否完好,有无漏气。11.263、调试好的传感器一定要在地面通气试验24小时后方可下井安装。自救器管理制度1.安全科对自救器的管理和使用全面负责,自救器的管理、发放、维修工作由机电机运队负责,由矿灯房统一发放,建立台帐。培训工作由职教科负责,通风科、安全科进行监督检查。总经理、分管经理要经常督查使用管理情况。2.供应科负责统一定货,订购前要征求通风科意见,必须按照要求,选用定点厂的产品,严禁乱采乱购。3.自救器的使用年限,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库存五年。从出厂日期算起,使用期为三年,使用期的每天按一个小班计算。自救器从出厂日期至到公司日期最长不能超过四个月,确定自救器的报废时间,应将存放期间的3/5折算为使用期。自救器的配备,应满264、足下井人员每人一台的需要,并保证5-10%的备用量。4.自救器由机电机运队集中管理统一发放,可以固定到班,固定到班的自救器要有明显标志,不能混放混发。5.自救器发放室不应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6.自救器发放人员发放前要进行外观检查,凡是启封的严禁发放,使用人员在领用时也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7.自救器维修发放单位,每个季度必须对所有的自救器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查和称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台帐。8.没有携带自救器的人员,一律不准下井,井口检身工负责检查,对于在井下不随身携带,乱扔乱放,无故损坏,任意开启者,要按规定进行处罚。9.所有下井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自救器的使用和保管等基本知识,经265、过培训后必须进行实际操作并达到30秒内佩戴完毕的熟练程度。否则不能下井,参观人员在下井前要有专人讲解自救器的操作使用等基本知识。10.过滤式自救器只许修复一次,修复使用的自救器要加设标志。11.经过修复的自救器,要将原卡扣上日期更换,打上修复后的出厂日期及重量。12、安全科要专人管理,建立专门管理台帐,定期和不定期抽查使用情况,及时掌握动态,进行更新。 七、通风标准化各种图牌板管理制度1.必须建立健全五图、四板、五记录、四台帐、内容齐全,与井下现场相符。“一通三防”资料要实现档案化、分类、集中管理。2.五图、五板、五记录、四台帐内容(1).五图:通风系统图、避灾线路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266、安全监测系统图。(2).五板:局部通风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防尘设施管理牌板、通风仪表、仪器管理牌板、安全监测管理牌板。(3).五记录:通风设施检查记录、防灭火检查记录、测风记录、测尘记录、通风工作记录。(4).四台帐:瓦斯检查台帐、防灭火设施管理台帐、防尘设施管理台帐、隔爆设施管理台帐。(5).要建立设备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装置使用月季报表、监测重点日报表及监测系统图、监测数据库并保存一年以上。(6).便携式瓦检仪、光学瓦斯检定仪要有日检记录、领发记录和管理使用台帐。3.避灾路线标识牌应根据年度灾变计划安排各巷道交岔口悬挂,并标明避灾方向和到安267、全出口的距离。4.局扇管理说明牌内容包括:使用地点、局扇型号、风筒直径、风筒长度,局扇管理人,全风压供风量、风筒出口风量。5.密闭说明牌内容包括:地点、时间、管理人、密闭尺寸(长宽厚),建筑材料等。6.密闭前必须有检查箱,每周检查一次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温度,并将检查结果放进检查箱。7.测风牌内容包括:地点、断面(净断面)、风速(m/min)、风量(m3/min),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时间及测定人。8.瓦斯检查牌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检查人。9.隔爆设施说明牌内容包括:地点、时间、断面、应设置水量、实际水量、隔爆间距、棚区长度、管理单位及负责人。八、主扇风机管理268、制度1.主扇风机房除当班司机和正常的检修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此地闲聊和休息。2.主扇风机必须定期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由值班司机负责,包括紧固件的加固、加油、清理设备卫生等工作,小修、中修或更换零部件时,由专职机电检修人负责。3.无特殊情况,1#、2#风机一个月为一个循环,定期进行交替使用。4.旋转裸露部分要装保护装置与遮挡设施。5.防爆、防火器材齐全,并且放在合理位置,以便及时取用。机房内要有充足的照明光线。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有关领导必须按规定上岗检查工作。7.值班司机每一小时应将通风机的运转情况、轴承温度和负压情况记入记录本,如有异常要及时汇报。8.应经常保持设备和机房的整齐清洁269、。第三部分:全员安全技术培训制度一、总则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提高我公司职工的安全、业务技术素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2、职工安全、业务技术培训是实现我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有计划、按制度、系统性开展。3、本制度涵盖了从新工人入公司、安全生产过程及日常学习的全过程,有标准、有考核。4、本制度共三部分一百二十八条,自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二、职工培训制度新工人岗前培训制度1、对于新调入我公司的职工、学校分配来的学生、新招工人,复转军人统称为新工人,必须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2、新工人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270、72小时。3、新工人必须接受煤矿安全知识和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办理实习手续。4、学习期间要爱护课本,认真听讲。5、入井新工人的学习时间除理论学习外,还必须虚心接受井下实践锻炼。6、四个月实习后,需经职教科和所在实习单位共同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办理上岗证。7、两次考试成绩均记录存档。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凡公司职工必须接受全员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2、全员安全知识培训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不少于24小时。3、全员安全知识培训是重温安全知识和应知应会知识的机会,单位必须重视,职工必须珍惜。4、各单位必须保证参培率100%。凡缺一人次扣单位当月考核分0.5分,同时吊销未271、参加者安全资格证,停工处理。5、凡成绩不合格者,吊销安全资格证,继续接受培训。 特殊工种培训,复训制度1、特殊工种依据国家或省煤炭管理部门确定的岗位为准。2、公司相关单位有特殊工种岗位的,必须确定人员名单,报职教科参加具有国家三级以上资质培训中心的培训,办理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3、已经办理了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随意调岗。4、对于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接受规定的复训,成绩合格,否则吊销资格证书。5、增加或减少特殊工种岗位的单位,必须及时向职教科提出申请,以便及时组织培训或删减人员。6、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原件由职教科存档留存,职工272、持塑封复印件上岗作业。“三违”人员强制培训制度1、职教科凭安全科下发的“三违”人员通知单,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对“三违”人员进行强制脱产培训。2、对“三违”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3、参加培训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准时到职教科报到,并持安全资格证。4、培训期间一律不准请假,凡迟到、早退者,除现场罚款外(迟到、早退罚款50元),吊销安全资格证一周,取销本次培训资格。5、无故不参加培训者,经职教科、安全科联合调查,属单位责任的,扣当月考核分5分/1人次;属个人责任的,按第二次“三违”论处。6、确实需要请假者,必须经单位出具证明,分管领导签字后,可以准假。7、学员学习期间自备学习用具,认真听讲,学习结束后273、要写出“三违”体会,深刻反思。8、对于本次考试不合格者,下岗培训。9、对于连续三次“三违”人员,下岗处理。调岗培训制度职教科凭由领导批准的劳资、调度部门出具的调岗培训通知单安排培训1、井下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培训:、井下班组长的换岗必须持有公司工会、所在单位证明,经分管领导批准,职教科进行不低于72小时的培训,成绩合格,办理安全资格证,职教科建档。、井下特种作业人员换岗必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分管领导批准,经公司总经理同意,职教科报相关培训中心安排培训,成绩合格,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职教科存档,持复印件上岗。2、一般工种调岗培训、井下工种之间的互调,需持所到单位证明,分管领导签274、字,由职教科和所到单位共同实施一周的培训,成绩合格,办理安全资格证方可上岗。、由生产系统井上、后勤系统调至井下工种,必须持所到单位证明,分管领导签字,职教科和所到单位组织两周脱产培训,成绩合格,办理安全资格证,方可上岗。、生产系统井上工种之间互调,后勤系统工种之间互调,必须持所到单位证明,分管领导签字,职教科和所到单位组织一周脱产培训,成绩合格,办理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所有调岗人员必须在职教科建立培训档案。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等专业培训制度1、凡是公司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时,所有涉及到的技术人员和职工必须接受严格培训。2、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由职教科全面负责,要求必须组织集中培训和考核,各相关业275、务单位必须积极配合,负责联系、协调工作,搞好业务上的指导。3、培训分厂家来公司讲授、指导,公司派人到厂家实习、学习两种方法。4、所有参与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的人员必须本着为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耐心学、苦心钻,确保尽快熟练掌握本技术。5、通过接受指导和到实地实习的人员能够指导其它职工不断掌握新技术、新装备。6、培训结束后,职教科要对参加新技术、新装备培训的人员,按照培训的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参与进行考核评价,做为此项培训的依据。其它培训制度1、对于外单位来我公司实习、参观的人员必须按本制度要求严格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属实习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时间原则不低于一天,属短时参观人员,安排安全知识培训时要有276、针对性地讲解,时间不低于1课时。2、职教科接有关领导通知相关单位证明对外来人员按要求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职教科出具安全知识培训证明,外来人员方可到相关单位进行参观、实习。3、外来参观、实习的人员必须严格地执行我公司的安全制度。4、外来参观、实习时必须由职教科、安全科、调度室配专人带队负责全过程的安全。5、对于我公司外出培训学习的人员,必须由公司领导同意,职教科备案,方可参加。6、外出培训的联系、组织、协调工作由职教科负责。7、外出培训的人员必须本着为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明纪律、认真学习、苦心钻研,回公司后要到职教科进行培训记录登记。培训方法为了适应我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我公司安全生产的277、实际情况,我公司一般采用下列几种培训形式:1、集中脱产专业培训,由职教科具体承办。2、科(厂、队)按要求自主进行的培训,由各单位负责,职教科指导、监督、考核。3、科(厂、队)提出要求,由职教科集中组织的专业培训由各单位和职教科共同负责。4、日常的培训,由职教科具体负责。5、对必要的专业和管理培训,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方式进行。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职工培训计划的编制和考核办法1、职工培训计划的编制(1)职教科年初要根据公司年度工作任务编制年度公司职工培训计划。(2)编制培训计划时,职教科要广泛征求公司领导和各单位的意见,做到既符合国家规定又符合公司实际。(3)培训计划要突出以人为本,提升职278、工安全意识,业务素质的要求。(4)职工培训计划一经审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计划的考核办法(1)计划的考核按细化的内容实行百分考核。(2)各项细化分值由分管领导和职教科共同确定。(3)凡执行好的细化内容不扣分,执行不好的扣一半分,没有完成的全扣。(4)考核分由当月考核中扣除。主要工种培训教学大纲的编制和更新1、培训教学大纲每年审定一次,由职教科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进行编制,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定。2、培训教学大纲一经审定,各类培训严格按大纲执行。3、职工培训教学大纲要不断更新,根据国家、行业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充实、完善,以达到适用性广,操作性强的目的。办证、换证管理279、制度1、办证(1)凡公司职工必须持证上岗,资格证书分为井上、下一般工种资格证书和井上下特殊工种资格证书。(2)井下一般工种和地面关键工种必须经公司职教科进行严格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办理岗位操作资格证书,地面后勤人员经职教科指导,由所在单位进行岗位责任制,岗位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将学习记录、点名册、试卷、试题答案、教案一并交职教科存档备查后,方可到职教科办理资格证书。(3)井下特殊工种资格证书的办理,需由职教科组织到具有国家三级以上资质的培训中心培训,成绩合格,由煤矿监察办事处办理资格证书。(4)办证前办证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80、三张到职教科进行查验方可办理。2、换证(1)一般工种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二年,到期的必须经职教科进行严格的岗位知识,安全知识复训,成绩合格方可换证。(2)特殊工种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六年,每两年复训一次,成绩必须合格,否则将吊销资格证书。(3)对于在换证时有工种变动者,必须在换证前一个月持单位证明,分管领导签字到职教科接受调岗培训,否则不予换证。(4)特殊工种人员的变动,必须提前三个月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及时报职教科以便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办理相关事宜,否则,责任由所在单位负责。(5)资格证书到期后,职教科将进行集中办理,逾期不换者,视为无效资格证书,按“三违”处罚。安全资格证管理办281、法1、安全资格证是证明岗位操作能力的有效证件,必须妥善保存。2、安全资格证一经办理,不得涂改、损坏,要保持干净、清晰,便于查验,否则查收,并罚款50元。3、在有效期内若损坏补办,须交纳工本费20元,若丢失,必须停工培训一周方可补办,并罚款50元。4、发现岗证不符时,停工处理,接受培训。脱产培训工资计发制度1、凡在公司内部接受脱产培训的学员,培训期间,按正常出勤计发工资,属厂、队人员,公司给予集体补贴20元/工,“三违”人员除外。2、需要外出培训的学员,培训期间,按所在单位正常出勤计发工资,公司给予集体补贴30元/工。3、学员培训期间工资、补贴由职教科造表,报分管领导签字,总经理批准后,由调度室282、和劳资科核准后,下发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4、培训期间,学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计发工资、补贴。(1)迟到、早退者;(2)无故不参加培训者;(3)考试不及格者。5、“三违”人员属强制性脱产培训,培训期间不计发工资。6、新工人培训期间工资计发标准为20元/天。7、培训后,仍待岗者,由劳资科负责确认,待落实岗位后,工资数下发给所在单位。内、外聘教师管理办法1、由于培训工作需要,需要外聘教师时,首先由职教科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报总经理同意,方可外聘。2、内聘教师职教科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要阶段性确定各专业相对固定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学,并提供有关资料。3、外聘教师授课费参照市局和潞安矿务局标准确283、定为:教授级每课时30元/课时,副教授级或高工每课时20元/课时,一般人员15元/课时。4、内聘教师授课费确定为:高级职称20元/课时,中级织称15元/课时,初级职称10元/课时。5、外聘、内聘教师的讲课讲义或教案,职教科存档备查,内聘教师要按制定的教学大纲认真进行备课,备课内容由职教科审验,要符合大纲要求。6、内聘教师应以公司内部业务技术骨干、有丰富经验的同志担任,要求要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教学水平,适应企业发展要求,授课时要耐心讲授,方法得当,达到预期的效果。办班培训呈报审批制度1、凡需接受上级培训机构培训的学员,职教科组织报名、登记,经分管领导同意,公司领导批准,报上级培训机构。2、公司内284、所组织办班培训时,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公司领导批准,职教科组织办班培训。3、特殊工种人员增加,职教科要经公司领导批准,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和煤矿安全办事处接受培训。4、年度计划内的各类培训,经分管领导批准,职教科办班组织。5、公司各单位需要培训的人员,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职教科方可组织培训。6、经分管领导批准,职教科要组织各类临时性的培训。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建设是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设专人整理,分类保管。2、学员学籍档案资料的收集应做到及时准确,内容齐全,实事求是。3、资料的整理应做到规范、条理,以便于保管和利用。4、每学期应对所有档案进行定期统计整理一次。285、5、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职教科留销毁登记记录。6、应接受配合上级档案部门的指导检查。7、积极创造条件,实行计算机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完整化、实用化,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人。教学管理制度1、办班前职教科要编排课程表,教师都要根据课程表要求,编制所任课程的授课进度计划。2、教师必须按照计划授课,不得擅自删减或更改。3、开课前,教师应提前写好教案。4、建立听课制度,听课人员对授课情况提出本人的意见,并反映给授课教师。5、职教科工作人员要定期下井进行调研,听取职工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培训质量。6、每期培训后要组织学员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一次教学质量现场测评,并反馈给教师,及时286、改进教学方法。7、职教科负责教学组织、管理工作,并同教师一道共同搞好教学调研工作。8、职教科要做好日常教学的管理工作,有权对教学过程中的教师和学员提出考勤,学习情况的奖罚申请。安全实验室,安全展览室管理制度1、安全实验室、展览室职教科设专人负责管理。2、安全实验室、安全展览室是供参加培训的学员用来直观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环节情况的实验模型。需认真管理,保证正常运行。3、凡是参观的学员必须保持秩序,爱护设备和实施,不得随意乱动。4、参观的学员要耐心听老师讲解,可现场提问题。5、室内不准抽烟,不准大声喧哗。6、要服从管理员的安排。培训教材、教学资料和教学器材管理制度1、培训教材、教学资料和教学器287、材是重要的培训教学资源,必须实行规范管理。2、培训教材、教学资料和教学器材由职教科设专人负责管理,要建立登记台帐。3、任课教师所需要的培训教材,教学资料由职教科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进行发放,由教师保存。4、培训教材、教学资料一般不准借阅,若确实是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借阅的,必须经分管经理签字批准,职教科登记借阅手续,方可借阅。5、培训教材、教学资料和教学器材需要更新和购置时,由分管经理、职教科、授课教师共同研究更新目录,报请总经理批准,职教科负责更新和购置。6、职教科要负责培训教材、教学资料和教学器材的安全保存工作。第四部分:安全生产考评、奖惩制度及奖惩细则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奖惩制度(288、一)组织机构1、为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工作的领导,促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后勤副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组成员由安全、生产、通风、机电部门的负责人兼任。2、领导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协调领导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一名副科长主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3、协调领导办公室分设四个专业组,即:采、掘、开组、机电运输组、通风组、地测防治水组。并分别设在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由所在科室一名科长(或副科长)兼任专业组组长,开展工作。4、各专业组要配足人员,并至少有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标准化工作。(二)责任及要求1、领导组289、:负责全面的领导工作,负责研究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的措施、计划等,负责定期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情况,研究确定重大项目、重大举措和发展规划。2、安全质量标准化协调领导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协调有关事宜,组织月、季、年度考核评定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和进行档案管理;负责上传、上报等业务对口往来;负责接待上级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等活动。负责具体制定、修订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和细则等。3、各专业组:负责按专业对口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进行月中动态抽查,月末考核验收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有关的验收资料和内部上报等工作。4、各队、厂(涉及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290、,负责认真实施标准,认真按照公司编制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及细则的具体要求,自行组织自检达标工作,搞好现场管理和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各队、厂第一责任者负全责,技术员负责具体落实工作,并参与公司专业对口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5、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开展标准化工作,分别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好管理档案的以备查,把此项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执行好、安排好、规范好,以有力推进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健康开展。6、各相关单位一把手按照其职责,在标准化领导组的领导下,确定各专业质检人员,制定考评办法,深入现场,对照标准及细则,严格检查,认真考评。7、参加验收评级的各专业相关人员必291、须认真学习领会吃透标准及细则,并认真对照,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严肃制度,杜绝弄虚作假和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8、各评级专业由相关职能科室动态检查后,要详细记录有关数据和情况并存档,作为年终考核评级的依据。9、各专业组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和强化验收评级管理,不断做细做强,对存的问题要加大处罚力度。(三)考核办法1、对六大专业的总体考核,按专业分组各负其责,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指导、考核,采取打分制,每月末进行一次全面验收评级,原则定于每月末前两天,并召开专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会议,要根据年度目标要求对当月评定的等级,进行奖罚。月度验收不达目标要求的单位,挂扣工资原则:采煤队、掘进队、机电机运队292、洗煤厂各5000元,机修厂、销售分公司等单位各2000元,并另与单位一把手和技术员挂考10%;因专业组组织不力,未认真履行监督、检查、指导的职能部门,处罚部门负责人及各组组长500元,付组长300元。2、日常的监督检查对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细则,凡不达一小项要求,处罚责任单位100元/项,并落实到责任人。属“一通三防”内容和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六方面的标准化细则,除按小项累加处罚外,当月要挂考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人)和技术员5-10%,属机电设备方面的问题,挂考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分管机电付队长5-10%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细则(即第三章第二节内容)实行月度百分考核制度,由机电科组织,不293、达90分处罚责任单位一处500元,并与技术员挂考10%;要求所有保护必须齐全,记录、制度必须齐备,一项不符合要求加扣200元,并限期整改。设备完好标准的考核,要严格执行标准规定,实行月度考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凡月度检查不达90%的单位,且不完好设备无重大缺陷,不影响安全使用,一次性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并限期整改。3、监督检查考核的组织每周一组织全矿性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由安全科牵头组织。每月末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评级活动,由安全科牵头组织各专业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除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的检查外,各职能部门、各专业组、专业人员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294、法进行抽查,依照考核办法实行奖罚。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原则要求各队厂每月至少开展三次自查自纠活动,对查出的问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落实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4、所有检查、考核、验收,有关部门、单位必须注重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管理,各种记录、检验表等必须符合管理体系、管理手册的要求,要规范程序,否则,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5、对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奖励采、掘工程全面达优良品,对当月每一分部工程一次性奖励2000元。掘进单位工程达全优(工程量超1000m)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成绩突出,有创新或为标准化工作开展做出突出贡献者,将根据实际情况由标准化领导组确定295、,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以资奖励。对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达标、比较突出、有创新的单位,将给予一定奖励,具体由标准化专门会议确定。二、安全质量专项奖奖励办法为切实加大安全工作的力度,强化安全质量管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安全质量意识、自主保安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我约束能力,促进公司久安,实现本质安全化,特设安全质量专项奖。安全质量奖的额度依每年的实际情况而定,实行月考核,按季发放。此项奖作为月度风险奖进行管理,重点抓班组长、科队长和一线、二线职工,充分提高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现场管理职能,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强化班组安全建设,促进安全生产,促进安全质量标296、准化建设。 (一)安全质量奖发放范围公司全体在岗员工。(二)安全质量奖计奖条件一)全公司计奖条件1、季度内无重伤以上事故; 2、季度内无重大机电事故;3、季度内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公司年度计划目标的等级要求(国家一级);4、各类事故累计不超过公司控制指标。二)各单位计奖条件在符合公司计奖条件下,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1、季度内无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2、季度内轻伤事故不超控制指标(班组发生轻伤事故当班、组当季不计奖);无控制指标单位无轻伤及轻伤以上事故;3、单位参加公司安排的质量标准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人数及考核及格率不达100%,以90%计奖; 4、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达二级标准及以上(采掘优良品297、率达公司规定指标),不达扣5%;5、现场管理:隐患整改率不达96%,扣10%计奖;6、不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活动,视情节扣5-10%计奖;7、无故不参加安全检查、安全例会,一人次扣5%(个人),累计计算;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不正常,依据考核扣分情况扣5-10%计奖;9、副科级以上干部未完成抓“三违”指标,扣10%计奖(个人)。三)个人计奖条件在符合公司计奖条件及符合单位计奖条件时,单位内个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月出勤按报工表计算:出勤达18天及以上计全奖;出勤达1217天计半奖;12天以下者不计奖。季度汇总,按月合计。2、事假、病假等情况不达出勤要求,一律不计奖;产假者计半奖;3、一298、般“三违”者,扣除当月安全质量奖,严重“三违”者,扣除当季全部安全质量奖;“三违”人员接到通知不按时到安全科报到和不按通知要求接受强制培训的取消全年计奖资格;4、违法乱纪者不计奖;5、违反精神文明管理条例或其它管理制度者不计奖;6、享受工伤待遇者不享受安全质量奖;7、各类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重要责任者取消当季安全质量奖。(三)几种情况的处罚1、发生轻伤事故,有控制指标的单位,并且未超出控制指标,扣除责任班当班当月全部安全质量奖,扣除责任队第一责任者的安全质量奖。突破控制指标取消责任单位当季安全质量奖资格。无控制指标的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扣除责任单位当季全部安全质量奖,并按公司相关规定相应处罚299、,包括直接责任人、当班班组长、跟班队干、单位第一责任人。2、发生重大机电事故,扣除责任单位当季安全质量奖,同时执行安全生产的其它有关规定。3、“三违”者,除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细则和上述规定外,年度内两次“三违”者,取消全年安全质量奖资格。4、季度内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除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扣除责任单位全部年度安全质量奖。5、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要达规定要求,季度内必达公司规划,季度内当月不达要求,扣除当月责任单位全部安全质量奖。(四)发放标准安全质量奖本着覆盖全员,倾斜一线突出各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进行比例测算,充分考虑煤矿作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及普遍性进行分300、类,也考虑了个别岗位的安全程度,公司原则每季人均1000元标准(2005年)。具体发放标准根据逐年的情况而定,要不断完善发放标准,不断细化管理。真正使安全质量奖有效使用,促进公司的安全管理。(五)考核及发放办法1、本奖实行月考核季发放。由安全科每月进行考核测算,每季进行汇总,进行报批。2、出勤统计以调度室统计结果为准,当月出勤不得累计下个月,一月一算,一季一总。 3、安全质量奖为专项奖励,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奖罚按有关规定执行。三、安全事故(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处罚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各业务部门和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追究范围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依照301、本规定和公司其它相关文件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1、因责任造成死亡事故的;2、因责任造成重伤事故的;3、因责任造成重大幸免事故的;4、对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不力,漏排、误排造成重大事故的;5、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整治项目在限期内未完成或未开工的;6、被公司安全科和生产业务科室检查并停止作业的;7、被公司领导及安全科和业务部门停止作业,情节特别严重的;8、被上级安全监察部门和其他部门检查停止作业的;9、发生事故后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被群众举报或被业务部门检查发现的;10、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落实,继续推诿、拖延的;11、停止作业后,未按程序验收即擅自组织生产的302、;12、其它对安全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的;(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1、执行行政处分 时,按照行政责任的大小分为七个等级: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免职或撤职、留用察看、开除。2、经济处罚: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事故分析,研究处理意见,根据不同事故类型、隐患大小、分别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3、根据不同责任,给调离工作岗位、下岗、开除等处分(三)责任追究事故、重大隐患的来源1、公司下属各单位通过正常渠道汇报上来的事故、隐患;2、安全科及各生产科室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3、公司组织的大检查等活动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4、上级安全监察部门和领导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5、群众举报的事故或隐患;6、发生的各类责任事303、故;(四)执行程序执行公司伤亡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的规定。1、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必须成立领导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分管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科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领导、安全科及相关业务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安全科长兼任主任。2、事故的分析处理必须根据事故和主要隐患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分清事故和隐患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其他责任,同时要分析管理责任、技术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落实责任者,做到事事有责任、有处理。(五)责任追究1、对造成责任事故单位的经济处罚:(1)发生死亡事故,对304、事故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2)发生重伤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3)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3000元;(4)发生轻伤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5)凡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经分析,对负全部事故责任单位按100%进行罚款,对负主要事故责任单位按70%进行罚款,对负次要责任事故单位按30%进行罚款,对双方共同作业地点,经分析一方即使无责任也视为次要责任者,按负次要责任进行处罚;(6)除以上罚款外,其它处罚仍执行公司相关规定;2、对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或一次非伤亡事故的处罚。(1)对当班305、跟班队长、班组长或指定跟班负责人员,各降一级工资一年,并各罚款500元;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降一级工资一年,并罚款500元;对队长、书记和事故重要责任人各罚款500元。(2)对承担业务保安部门的负责人,各罚款300元。3、对一次发生一人死亡事故及以上重大事故的处罚(1)对造成事故的重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降二级工资一年,并各罚款1000元。(2)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和本队指定跟班负责人以及事故重要责任者各降一级工资一年,并各罚款1000元,就地免职。(3)对责任人所在队队长、书记就地免职,罚款1000元。如果一次发生两人及以上死亡事故,对发生事故的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等加倍处罚,对队长、书306、记各降一级工资一年,并就地免职,罚款2000元。(4)对上述受免职处分的,一年内不得安排任何职务,一年后表现良好的可重新考查,执行公司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免职后,可以优先安排一般岗位工作,工作必须积极进取,不受影响。(5)对一次发生一人死亡事故,对主要责任单位的公司分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各罚款1000元,并负领导责任。如果年内出现第二次人身事故或一次死亡两人以上事故,对分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各罚款2000元,并执行其它规定。除以上处罚外,必须接收公司的其它责任考核处罚规定和上级对事故的处理意见。(6)对安全科科长罚款1000元,并写出检查,对副科长罚款800元,并写出检查,如年内发生第二次307、人身伤亡事故或一次发生两人死亡事故,对安全科科长、副科长降一级工资一年,罚款1000元,并执行公司有关责任考核规定。(7)对各对口业务科室负责人执行连带责任,处罚500元,并写出检查,如年内发生第二次人身伤亡或一次两人死亡事故,罚款1500元,并警告处分。(8)对公司主要领导,各罚款500元,如发生第二次人身伤亡事故,各罚款1000元,并接受公司的其它责任考核处罚规定和上级对事故的处理意见。(9)如分析后找不到主要责任人,视跟班班长为主要责任人;如没有跟班班组长,视指定跟班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如主要责任人、跟班班长、跟班队长均找不到,视队长、书记为主要责任人。(10)对一次发生一人死亡事故及以308、上的重大事故的处罚,要认真执行以上规定,并可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不配合调查的不良行为的人和事,可一并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行政处分和加倍经济处罚。4、对发生下列重大幸免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当班跟班队长、跟班班长或指定跟班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并各罚款1000元,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并罚款2000元,对责任单位的队长(厂长)、书记和事故的重要责任人各罚款800元,并提出警告。除执行以上处罚外,执行公司其它考核奖罚规定。对承担业务保安的科室负责人,各罚款500元。(1)造成缺氧窒息或一氧化碳中毒事故。309、(2)井下爆破伤人事故。(3)因责任不到位造成采掘工作面大面积严重冒顶,造成停产24小时以上的事故(因地质条件恶劣造成的冒顶事故除外)。(4)因管理责任造成淹采掘工作面,淹采区、淹井筒事故。(5)因机电、运输责任造成全矿井停产8小时以上的机电设备事故。(6)因提升设备断绳、坠罐、坠箕斗,大型物件坠入井筒,暗斜井、斜巷跑车等事故。(7)井下发生皮带、电缆和电气设备等着火事故。(8)其它重大幸免事故。5、对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和处罚及其它安全事故的处罚,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奖罚细则和有关规定6、本责任追究处罚规定未涉及的问题和处罚中的个案问题,由公司专门调查组研究经公司领导会议(或安委会)研究决定。7310、以上责任追究考核处罚,由安全科执行,财务科设立专帐,进行管理。四、安全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搞好煤矿安全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安全管理制度。它既兼顾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又运用经济、行政、安全制约和激励机制手段,体现奖优罚劣、奖罚对应的公正性、严肃性。推动公司安全生产,促进安全技术进步,防止重大伤亡和非伤亡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及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原则1、奖励对象: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及上级颁发的条例、指令、通知和指示等,模范执行公司相关的制度、各项安全措施等,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职工。2)防止事故有311、功人员,特别奖励那些能及时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报告上级,因而避免了事故或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的职工。3)重奖抢险救灾有功人员,对那些在人员或设备处于危险状态,能一不怕苦,二不怕生命危险,勇敢的闯入险区抢救人员和设备免受伤害和损失的职工。4)在安全工作中发明创造或技术上有重大成果及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职工。5)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敢于向危及安全生产方面的不良人和事作斗争的职工。6)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职工。7)善于学习和钻研安全技术,在技术大练兵中取得优胜的职工。8)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规程,在安全知识考试和竞赛中成绩优秀的职工。2、资金的来源1)上级颁发312、的安全目标奖。2)用“三违”和责任事故等安全罚款进行对职工的奖励。3)公司拿出一部分奖金作为一些专项奖励,如:安全知识竞赛奖、安全质量专项奖、安全目标责任奖等。3、采取的奖励形式和奖励规定1)精神奖励。每年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分别在各种大会上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的职工,根据成绩大小给予立一、二、三等功,装入档案,作为评选先进、工资晋级和提干的先决条件,鼓励职工努力争创立功。2)物质奖励。通常奖给防止事故和抢险救灾有功人员,原则奖励50-500元,若成绩突出奖500-1000元。年终表彰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及安全知识竞赛、技术比武的优胜者,所奖的物质价值313、根据当年度实际情况而定,原则要能起到调动和激励的作用,能激励广大员工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调动广大员工都为安全生产做出新贡献,鞭策和影响后进员工痛改前非,迎头赶上,争取进入先进行列。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安全生产标兵,公司组织去旅游,时间不少于一周。对抢险救灾中有显著作用的,防止损失价值大事故的个别职工,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可进行其它重奖,如奖励工资,奖励住房等。4、奖励的执行1)一般安全奖励由安全科负责执行,按月由安全科汇总,由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生效。2)重大奖励和专项安全活动的奖励,要经专门会议决定,公司领导批准,由安全科具体执行。(二)处罚原则1、处罚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314、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文件、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细则及有关规定。2、处罚条件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消极怠工,脱岗、串岗,没有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安全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安全问题和隐患的。5)不及时解决安全或防止尘、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重大生产事故或尘、毒等危害严重的。6)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隐患问题或造成事故的。7)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职工不按时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由于缺乏安全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