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安全总务及员工食堂宿舍管理制度5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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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973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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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公司安全总务及员工食堂宿舍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一)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警卫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警卫人员的服勤,系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 第三条 警卫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辍,其各班服勤时间,由警卫科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 警卫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2、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 警卫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况。 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旋转地点,以免临3、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警卫日志薄”,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警卫科核阅。(二)人员管理 第六条 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七条 确实管理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记录。 第八条 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4、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制定列表送警卫室执行。 副经理以上人员由警卫登记进出。第九条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第十条 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第十一条 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需凭厂务单位发给的识别证进出工厂。第十二条 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的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科长(含副科长)以上人员需于登5、记后进厂。第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可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第十四条 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室处理。(三)物品管理第十五条 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经警卫签认后的放行单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制定列表送警卫室执行。第十六条 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警卫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警卫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第十七条 离厂人员经警卫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按下列程序6、处理: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2由携带者亲自写明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第十八条 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 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卫人员查验后放行。第十九条 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第二十条 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型号)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厂务单位开立7、的物品放行单,经查验无误后放行。(四)车辆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厂单位的核派单放行。第二十二条 外宾车辆进入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条及第十一条办理外,依下列所定处理: 1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的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警卫应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应注意有否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8、无误后放行。(五)紧急事件的处理第二十五条 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第二十六条 警卫人员应熟练使用安全装备,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1判断情况若尚可消除时,应迅速采取行动,报告领导。2如事故有迅速扩大之势,应迅速通报有关单位,请求协助解决。3日问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第二十七条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六)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需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第二十九条 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9、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二、公司值班管理制度第一条 本公司于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际田王官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1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2.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3.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铖机事项 4随时注意清扫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5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1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2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勋。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 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配置值日10、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四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方可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2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3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转呈检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 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11、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 值班员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三、值班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第二条 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第三条 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第四条 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12、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第五条 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第六条 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第七条 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室主任或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第八条 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四、公司出入厂管理条例(一)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本厂人身、财产和生产秩序的安全,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人员、车辆、物品出入本厂均须遵守本条例。保卫有责任与权利按本条例管理。(二)人员管理 第三条 本企业职工 1本厂区职工: (1)出入厂均应着厂服,佩挂胸章,13、但一般只限于上下班时间,打卡出入。 (2)因公需经常出入厂区人员,经厂长核准颁发特制胸章,凭此随时出入厂区。上述人员如因工作变动不再符合“自由出入厂区,条件时,应即办理注销。人事部门每年底重新审核自由出入厂区人员名册并送厂长核签。 (3)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凭“本厂职工出入门证。(表24-1)一式三联经主管科长签字:第一联存其所属部门,第二、三联交保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保卫室,第二联由职工本人携带。(如需往分本厂者,可凭第二联经分本厂保卫签注入厂时间后入厂,第二联暂存分本厂保卫室。事毕出厂交保卫签注出厂时间后带回);返厂时,将第二联交由保卫对照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记入厂时间,并14、暂存于保卫室。于翌日下午十时前将第三联转送出厂职工所属部门主管核查,将第二联转送考勤部门核对考勤记录,如有不符应即通知其所属部门主管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保卫部门备案。表24-1 本厂职工出入门证 姓 名所属部门 事 由地点出入厂 日 期 年 月 日预定时间 时分出 时分入到达部门 备 注 实际时间 时分出 时分入保卫保卫出入分(本)厂 时间 时分入 时分出保卫保卫 科长 填表人 (4)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于保卫室填具“本厂职工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经保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一联存保卫室,二、三联由本人携带入厂;事毕经主管科长核签,交保卫检出第一联一并签注出厂时间,如有不符应15、即通知其所属部门主管调查处理结果报保卫。第三联于翌日上午十时前由保卫转送所属部门主管核查。(5)本厂职工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2非本厂区职工:因公需入厂区者,应凭“出差申请单第二联或“本厂职工出入门证第二联或出示有关证件经保卫查对(但由本厂区接待人员陪同入厂者可免出示凭证)后,于“本企业人员进厂登记簿”登记,并凭此领取“临时入厂证入厂。事毕交回“临时入厂记”,登记出厂时间后出厂。 第四条 企业外人员 1工程承包人及其雇用人员: 工程承包人及其雇用人员需入厂区工作,先由工程承包人填具“出入厂区申请书,一式两份经工程主办部门科长以上人员及保卫主管科长核准后,一份送16、事业关系室审核,一份送保卫主管部门存查,并凭此换发“工程承包人入厂凭记”。如入厂工作时间在一日以内可免送事业关系室审核。 (1)入厂:凭身份证明文件及“工程承包人入厂凭证交保卫核对无讹后换发“工程承包人入厂证”佩挂入厂。因赶工时或原有工作人员未到而临时增加或更换人员,不及事先办理手续时,应依临时增加人员经由保卫以电话联络工程主办部门同意;临时上岗人员持被更换者的入厂证由保卫核对并收取身份证明文件后,发给“工程承包人入厂证佩挂入厂,但工程承包人需于当日内补办所需一切手续。(2)出厂:当日工作完毕出厂时,应交还“工程承包人入厂证,换回身份证明文件及“工程承包人入厂凭证。午问出厂用餐及工作中出入厂区17、时亦同。2外来公务人员:(1)厂商、顾客前来洽谈业务,保卫或服务台人员应先安排于会客室,并以电话通知接待部门,接待部门应即派员前来。(2)洽谈业务一般应在厂外或会客室进行,必须入厂方能达成接洽目的者,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已经接待部门同意入厂洽谈者:接待部门应开具“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经科长级以上人员核签后送守卫室作为放行依据。 临时需入厂洽谈者:经保卫或服务台人员以电话联络接待部门科长级以上人员同意后,由保卫或服务台人员代填“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经保卫主管科长核签入厂。 经核准入厂的公务人员应由保卫室电话联络接待部门,接待部门应即派员直接引导入厂,事毕派员直接引导出厂。(3)“车辆/人员出入门18、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填单部门自存,第二、三联经保卫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保卫室,第二联交外来人员暂存,并以身份证明文件换发胸章佩挂入厂。事毕由接待人签章后持出,经保卫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签注出厂时间并收回胸章,发还身份证明文件后出厂,第二联留保卫室存查,第三联于翌日上午十时前送主办部门存查。 3参观人员(本企业人员参观亦同:(1)政府机关、人民代表、人民团体或本厂区人员亲友如有必要入厂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按划定准许参观路线(各公司自订路线,总务部门应按不同参观路线,制作不同颜色胸章备用)填具“参观申请登记表”一式若干联,经总务科长核准后,由总务部门发给色别胸章(贵宾或五人以上团体免发)19、,并派员(或要求有关部门派员)引导参观。入厂时保卫应于“参观申请登记表签注入厂时间,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并收回胸章于翌日将胸章及“登记表”送总务科存查。(2)请求参观划定准许参观区域之外区域,需呈总经理核准。(3)有厂、处长以上人员陪同参观划定准许参观区域者,事前可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表送保卫签注入厂出厂时间后送总务部门存查。(4)参观活动只在日常上班时间内安排。例假日参观,须专函预约,并经值日厂处长核准方予安排。第五条 胸章管理1本厂区人员(包括:正式人员、定期合同工及临时人员):(1)出入厂应佩挂胸章,对未按规定佩挂者,保卫应予纠正。入厂时未带胸章,应在保卫室登记借用20、“临时入厂记”,经保卫核对并扣留考勤卡后入厂,待下班时以“临时入厂证换取考勤卡,方可打卡出厂。保卫于翌日上午将“借用临时入厂证登记单交人事部门留存。年累计借用满三次以后每次借用即由人事部门警告一次。(2)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入厂而未佩带胸章者,应向保卫室借用“临时入厂证,并由保卫将该号码登记于“本厂职工出入门证备注栏后,方可入厂,事毕出厂时缴回。(3)遗失胸章应即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同时书面说明遗失经过并检讨,随交工本费每枚2元。年累计补发达三次以上者,人事部门即应视情节给以当众警告。(4)使用他人胸章或伪造、涂改胸章者,一经察觉,使用者、借与者、伪造涂改者均将被处以免职处分。2非本厂区人员(121、)本企业职工使用“临时入厂证出厂时应将该证归还保卫人员。未归还者将受到保卫管理部门的追究。遗失“临时入厂证者,应按前述丢失处理办法处理。保卫管理部门应适时换制新证以堵漏洞。私自将“临时入厂证”借予他人使用或借故不还者均将被处以免职处分。 (2)前来洽谈业务的厂商、顾客若遗失“公务”胸章,或工程承包人及其雇用人员遗失“工程承包人入厂证”,保卫人员应令其书面说明情况,保证不重犯,并缴纳工本费2元,方可发还身份证明文件。主管部门并应公布作废。必要时还应换制,以防他人盗用。如发现借予他人使用者,将取消其申请入厂资格,厂方并保留由于其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而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力。(三)车辆管理第六条 外厂车22、辆1交货车辆凭主管部门科长核发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或本、分厂问交货的“移转交运单”、“材料调拨单、“经厂门材料领用单及送修、出借、返厂的“物品出入门证”,经保卫确认,并签注时间后入厂至指定地点交货,并由收料人(或接待人)签章。交货完毕出厂时应经厂门保卫查验并签注出厂时间。 2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厂、处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料品交运单”、“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门证、“经厂门材料领用单”或科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成品交运单”、“材料调拨单”、“免列账物品出厂证”、“托工交运单”经保卫核查签注时间后入厂至指定地点装货。于装货完毕出厂时经保卫核查,并签注时间后放行。第七条 公司车辆23、本公司车辆入(出)厂时,除空车外均须按第六条的规定处理。(四)物品管理第八条 物品清点1物品出入厂区,保卫有责权参与清点,所涉项目及方式如下:(1)成品、出厂深加工、半成品。可采取的方式有:仓库清点数量;厂门清点数量、重量。(2)原料、物料。可采取方式有:出入厂清点重量;出厂时加清点数量;仓库收料时除油罐车或特别指定项目外可免于清点。 (3)下脚品、废弃物。可采取方式为:厂内点数量、厂门磅重量。(4)购置各种事务用品,可免于清点。 2为加强出入厂区物品清点管理,保卫室应填具“物品清点日报表”一式两联,经保卫主管科长核签后,第一联保卫室自存,第二联于翌日上午十时前送会计留存。 第九条 成品交运 24、1出厂成品:客户寄存的成品;赠送客户试用或送检验部门试验的样品等无需返厂的成品;返厂重加工或来料加工的成品等应凭“成品交运单”出厂(注明出厂原因)。 2前项送户试用或送检验部门试验的样品数量零星未经缴库,可由主办部门凭“样品出门证”一式三联,详注出货依据及用途,经厂、处长核签后送出货部门发货。发货后出货部门自存第一联,二、三联随样品经保卫查对并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二联暂存保卫室,于翌日上午十时前转送会计部门核查,第三联随样品出厂送主办部门。 第十条 料品交运 各种材料、下脚料、退回供料单位的机件材料等出厂应凭“料品交运单”(表格)一式四联由经办部门填具,经厂、处长核签后填注“车行、“车号”、“随25、车人烽”,经保卫签注入厂重量、时间后,送出料部门出料。经出料部门主管签章,并登账后第一联送会计暂存,第二、三、四联随物品交承运人经保卫清点并签注车量、实重、出厂时间后暂存,第二联于翌日上午十时前送会计部门存查(与第一联核对后将第二联转送出料部门),第三、四联经收料部门签收后,由收料部门留存第三联,第四联交承运人持向经办部门请领运费。 第十一条 免列账物品交运 凡垃圾、废弃物或厂商交货后需归还的包装用具等出厂,应凭经办部门科长核签的“免列账物品出厂证”一式三联经保卫查对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第一联保卫室存查,第二联由保卫于翌日上午十时前转送会计部门,第三联交承运人送经办部门凭此请领运费。 第十二条26、 领用材料须经厂门时,由领用部门开具“材料领用单”一式四联,经厂、处长核签后送发料部门发料,发料后第一联由发料部门自存,第二至四联经守卫核点无误并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二联由保卫暂存,于翌日上午十时前转送会计部门,第三、四联经领用部门收料后,第三联转送会计部门与第二联核对后送回领料部门留存,第四联交承运人凭此请领运费。 如领用部门属于另一厂区者,第一联由发料部门自存,第二至四联经出厂保卫核点并签注出厂时间后,由保卫暂存第二联,于翌日上午十时前转送会计部门,第三、四联连同材料交运至领用部门厂区,由入厂保卫核对签注入厂时间,并经领用部门收料后,第三联转送会计部门与第二联核对后送回领料部门留存,第四联交27、承运人凭此请领运费。 第十三条 本分厂或分厂问出入物品 1成品调拨: 凭“成品交运单”办理调拨交运,填具“车辆/人员出入门证凭此出入厂门。 2材料调拨: 凭“材料调拨单”一式五联由经办部门填单经主管科长核签后,第五联寄拨入库凭此收料,第一至第四联寄出料库出料,出料库填实拨数量后第一联送拨出部门会计暂存,第二、三、四联随物品至厂门由保卫清点并签注车重、实重及出厂时间后由保卫暂存第二联,于翌日上午十时前送会计核对,再转送出料库存查。第三、四联经拨入库保卫核符填注入厂时间、车重交拨入库收料。拨入库凭前存第五联核符签收后,并转记有关资料收存第五联,第三联送拨入库会计存查,第四联交承运商凭此向拨出部门请28、领运费。 3转移交运: 凡半成品、机配件,固定资产己领材料需转移交运时凭“转移交运单”一式六联由托运部门填单,经厂、处长核签后第一联自存,第二联送会计暂存,第三至第六联经保卫清点并签注出厂车重及时间后,第三联由保卫暂存,(于翌日送托运部门会计,经与第二联对无误后,于一日内将第二联转送收料部门会计凭此核对收糊,第四、五、六联由承运人随同物品出厂,于交运入厂时经保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并经收料部门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五联由承运人暂存,凭此请领运费,第六联由保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会计与第三联核对。第十四条 赴厂外修缮携带工具材料,凭主办部门科长签准“工具材料携带出入登记单”一式三联29、详注依据说明及预定完工日期,第一联由主办部门工具材料管理人员存查,第三联暂存保卫室,第二联交保卫查对签注出厂时间由携物人收存,于完工后要求请修部门签证。(如修缮需出入分本厂时,携物人可凭第二联交由分本厂保卫室加盖印并签注入厂时间后由携物人持入分本厂,于完工后由请修部门签证,经分本厂保卫核对并签注出厂时间)回厂时凭第二联交保卫检出第三联查对携回数量并签注入厂时间,第二联由携物人随物缴回主办部门销案,第三联由携物人签认后留存保卫室。工具材料携扶厂外修缮逾预定完工日期三日仍未返厂时,保卫部门应填“物品出厂逾期未返催办单”一式两联送携出部门,请填“未返厂原因及“准延日期”经厂、处长核签后,一联存携出部30、门,一联存保卫室。 第十五条 外送深加工及其他应返厂的物品 1成品、半成品或属料库材料等须外送深加工时,由主办部门填具“托工交运单”一式六联,经主管科长核准后送发货部门发货。发货部门于发货后,第三联自存,第一联送托工部门,第二联送会计,第四至第六联经保卫清点并签注出厂时间后,第六联暂存保卫室于翌日上午十时前送会计部门与第二联核对存查,第四、五联随货送经加工厂主管签收后,第四联存于加工厂,第五联由承运人留存,凭此请领运费。 2工务机配件类物品及其附属材料外送修造: (1)出厂时凭“物品出入门登记单”一式五联由主办部门填具“出门物品栏品名、规格、数量及修造后“入门物品栏品名、规格、预定返厂数量,送31、厂处长核签后第一联由主办部门自存,第二至第五联经保卫清点并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二联暂存保卫室于翌日上午十时前送会计部门存查,第三联由保卫留存,第四联交厂商于物品回厂时凭此查对,第五联交承运人凭此请领运费。 (2)修造完成返厂时,厂商凭第四联交由保卫查对填注实际返厂数量后暂存保卫室,并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签注“承运单位”、“车号”、“随行人数”及“出入厂时间”后交厂商随物品送至主办部门确实验收后,填纪实际返厂数量,经科长核签后由厂商于出厂时交保卫与第四联核对并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保卫于翌日上午十时前将第三联送会计部门存查,第四联送主办部门核对销案。 上项返厂物品如为分批返厂,则除最后一批比照上项规定32、办理外,其余各批返厂时应由主办部门填具“车辆、人员出入门证,并加注“分批返厂”字样及该批物品的“物品出入门证编号后办理出入厂。保卫于翌日将第二联并夹于“物品出入门证第三联,俟最后一批物品返厂后再转送会计部门结案。前项送修物品返厂时,如厂商遗失“物品出入门证第四联,主办部门应即抽出原存第一联替代第四联办理返厂手续。 3须再携运厂的样品检验校正仪、自备装运物品的装具或其他应携运的物品等,出入厂应凭“物品出入门证办理。 第十六条 借出借入物品 1料库材料借出应呈经理以上人员核准后填“料品交运单”并签注预定返厂日期及借出原因,经厂处长级人员核签后出厂。 2其他出借物品出入厂应凭“物品出入门证”经经理核33、准办理。 3借入物品归还时凭“料品交运单”出厂。 第十七条来厂施工人员自带的工具、物料 1来厂施工人员携带自备工具物料入厂,由其填具“来厂施工人员自备工具物品进厂登记单”一式两联由主办部门科长核签,经保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后暂存第二联,第一联由其自存以为出厂凭据。出厂时由来厂人员凭第一联经主办部门科长核准后,由保卫检出第二联核对并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保卫于翌日上午十时前将第二联送主办部门存查,第一联留存保卫室。 2施工人员带料进厂,由其填具“工程修造带料进厂登记单”一式三联由主办部门科长核签,经保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后暂存第一、二联,第三联交施工人员留存。保卫将第一联送工程主办部门填检验方式及检验34、结果,俟工程完工结算再送会计凭此核对付款,第二联由保卫送工程主办部门存查。带料进厂后不得再出厂,如遇临时变更工程计划等特殊情形,应先签“料品交运单”请经理核准,凭此出厂。(五)附则第十八条 车辆物品出入厂时间 1入厂:每日上午8:00时至下午5:00时。 2出厂:每日下午6:00时前。 遇特殊情况需在上列时间外出入厂,主办部门事先填“车辆物品逾时出入厂通知单”,经科长以上主管签章,于下午5:00时前送守卫主管部门转知保卫室。 第十九条 保卫应按日查对“物品出入门证,对逾预定返厂日期10日仍未返的物品,填具“物品逾期未返登记表”一式两联,送请主办部门填报“未返厂原因”及“处理意见”,呈经理核实后35、,一联自存,一联送主办部门。逾一个月仍未返厂者,应呈报总经理。 第二十条 会计部门对外运加工的成品、半成品及材料或出借品等应每日查对。逾期10日仍未返厂者,应即开立“物品出厂逾期未返催办单”(表14)一式两联,送请主办部门填报“未返厂原因”及“处理意见呈经理核实后一联自存,一联送主办部门。但逾一个月仍未返厂者,应呈报总经理。 第二十一条 经由保卫室转送至会计部门的各种物品出入厂凭据均应加盖“保卫室,部门章,以区别责任。 第二十二条 禁止携带照相机进入厂区。经管理部门厂、处长特准者例外,但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界限。 第二十三条 出入厂管理中如发现异常,保卫应即填报“异常报告处理单”一式两联,呈36、主管核批后,第一联存保卫室,第二联交经办部门处理,并填具处理情形呈厂、处长以上主管核签后,送保卫室,将处理情形摘要记入第一联处理情形栏,第二联存经办部门。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五、公司防盗工作管理制度(一) 目的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防盗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防盗工作日常管理规定第二条 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制意识。第三条 制订各种具体的安全防范规定,加强日常管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这些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如下几项:1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 2收银管理规定;3会客制度;4财物安全管理规定;5货仓管理规定;6更衣室安全管理规定;7员工宿舍37、管理规定。第四条 在公司易发生盗窃案件的部位,装置监控器、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范设备。第五条 积极配合人事部做好员工的思想品德考察工作,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换或辞退。第六条 保安部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可疑的人和事时及时进行报告。(三)公司财物失窃处理办法第七条 本公司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迹象。第八条 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第九条 检查商品柜台玻璃、挡板等有无明显被移动的痕迹。第十条 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须用摄像机拍摄现场。第十一条 及时封锁38、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第十二条 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等。第十三条 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印副本,以做好内部调查。第十四条 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六、公司消防管理规定第一条 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第二条 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第三条 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39、防演练等方式进行。第四条 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第五条 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第六条 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第七条 消防培训的内容 1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保安部、煤气库、货仓、机票室、锅炉房、厨房、财务室等。 2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第八条 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40、秀者给以奖励。 l.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加以处理。 2各部门人员分级检查。第一级是班组人员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第三级是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3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定期检查。第九条 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本公司须切实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第十条 防火检查类别1 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加以处理。2 各部门人员分级检查。第一级是班组人员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第三级是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3 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定期检查。第十一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1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2各部门安41、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3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4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第十三条 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第十四条 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七、公司防火安全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第二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42、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表242 安全状况检查表 检验项目 待改善事项其他备注复检1消防口无法使用 口道路阻塞2灭火道口失效口走道阻塞口缺少3走道口阻塞 口脏乱4门口阻塞 口损坏5窗口损坏 口不清洁6地板口不洁 口损坏7厂房口破损 口漏水8楼梯口损坏 口阻塞 口脏乱9厕所口脏臭 口漏水 口损坏10办公桌椅口损坏11工作桌椅口损坏 口污损12餐厅桌椅口损坏13厂房四周口脏乱 口废弃未用14一般机器口保养不良 口基础松动15高压线口基础不稳 口43、保养不良16插座、开关口损坏 口不安全17电线口损坏18给水口漏水 口排水不良19仓库口零乱 口防火防盗不良20废料口未处理口放置零乱21.其他主管: 检验员:(二)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第六条 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44、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三)防火安全职责第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感和义务感。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45、进。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四)防火安全措施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忠于未然。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表24-3 用电安全检查表项次 检查项目良好不良缺点事实改善事项 1 电器设备及马达外壳是否接地 2 电气设备是否有淋水或淋化学液 3 电气设备配管配线是否破损 4 电气设备配管及马达是否过载使用 5高压46、马达短路环、电器是否良好 6配电箱处是否堆材料、工具或其他杂物 7导体露出部分是否容易接近、是否挂“危险”标示牌 8DS及BUS BAr是否因接触不良而发红 9配电盘外壳及PTcT二次线路是否接地10转动部分是否有覆罩11变电室灭火器是否良好12临时线路的配置是否完全13高压线路的绝缘支持物是否不洁或有脱落现象14中间接线盒是否有积棉或其他物品15现场配电盘是否确实关妥16 电器开关的保险丝是否符合规定 17 避雷针是否有效备注:本表由安全部门填写一式两份,一份送机电部门,一份存安全卫生部门备查。部门主管: 检查人: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义务消防47、队进行消防训练。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48、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表24-4 安全日报表无灾害灾 害人员时间累计时间工作场所姓名内容原因损失额灾害频率对策指标 经理: 主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表24-5 安全管理实施计划表日 期l234),7B9O11213415主题实施内容负责人核查星期第十九条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49、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五)奖励与惩罚第二十二条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50、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做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八、关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他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第一51、条 公司制服的发放,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调入职工和己正式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合同制职工。借调人员、聘用人员和临时工(含试用)的制服发放,先由公司垫付,然后以在本公司服务的实际工作年限折旧报销。第二条 各类人员工作服装1公司的干部、职工(含借调、聘用和临时工)按其所从事的工种发放工作服装。2凡是从事多种工种工作的职工,按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发给工作服装。第三条 制服、工作服和其他劳保用品的制作(购买)和管理1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他劳保用品由公司总务部统一加工制作(购买)和发放。2对于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3对于调离公司的人员(含借、聘、临时工),要求收回服装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52、本费。成本费的计算公式:每年摊销费一服装价格使用年限。4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妥善保管,遗失自费补做。第四条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具体有关细则由公司人事培训部负责解释。第五条 员工制服、劳保用品使用年限表附后。第六条 工作服装的制发:1工作服装的制作由管理部统筹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 96至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分支机构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项办法在当地招商承制,但必须将制作计划预算交管理部后办理。 2每一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各一套为限,列入年度预算。 3员工到职完成保证资料后即可领取工作服(临时工及包工均不发服装)。表24-6 公司员工制服使用年限表冬制服春秋装夏装冬初制服春秋53、装夏装皮领领由上衣长裤长袖衬衣长裤短袖衬衣夏单裤上衣长裤冬初女长袖衬衣裙子女短袖衬衣夏单裤裙子鞋带带夹袄性别(年)套套套套套套双条个件男女11111111ll1155表247 各类工作人员劳保用品使用年限表 春秋工作服夏工作服防护眼镜线手套雨衣手电筒长筒雨鞋由筒雨鞋洗洁精洗衣粉肥皂雨企毛巾口罩护袖夏炊事服冬炊事服工作帽布围裙套袖工作用鞋绝缘鞋工作用运动鞋防寒手套连衣雨衣裤电池工种(月)套套副双件个双双瓶包块把条个双套套顶条对双双双对件对 修理工241224l36l23 电工241223622336Z436 水工24L22j62233650 司机2412244;043615l1l 保管员362454、636224 炊事员36122212226324 清洁员24L2236123 行李员24L223622l2 服务员3624j6226 机关人员362 备注4制发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造具领用名册盖章领用。5工作服数量。夏服:男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一件,深灰色西裤一条。 女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一件,深灰色短裙一条。冬服:一律制发深灰色夹克一件同色长裤一条。数量:男女性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装各一套。6套量: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制成样装由员工套量而定。 第七条 工作服装的换季:每年以四月、十一月为换装时间。第八条 服装穿着规定: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假日可免穿着。2为55、方便工作,工作服可以穿出厂外。第九条 工作服使用年限:1工作服穿着及保管以一年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2工作服如未达使用年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应按原价赔偿。3离职员工如领用服装未届保管年限应即缴还,如未缴还者,在其薪资内扣还。第十条 工作服装制发费用由各部门按实发数量分摊。第十一条 各部门未达该期营业目标及全公司未达到营业总目标时,均不制发上项工作服装(如经总经理核准者不在此限)。九、公司文具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使公司办公文具用品管理合理化,减少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1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带、糨糊、大头针、图钉、曲别针、56、橡皮筋、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水腊、打印油、圆珠笔、订书钎 2管理消耗品:奇异墨水笔、签字笔、白板笔、笔式擦、荧光笔、修正液、打印台、电池一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订书机、打孔机、大型削笔器、算盘、钢笔、打码机、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计算机、米达尺、印泥、打印台 第三条 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保管用品,如原子笔、橡皮擦、米达尺“部门领用系本单位共同使用用品,如打孔机、大型订书机、打码机 第四条 消耗品可依据历史记录(如以过去半年耗用平均数),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管理基准(如圆珠笔每月每人发放一支),并可随部门或57、人员的工作状况调整发放时间。第五条 管理消耗品文具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三次发放起,必须以旧品替换新品,但纯消耗品不在此限。表24-8 文具用品申请单年 月 日圆珠笔蓝圆珠笔红铅笔曲别针订书钉美工刀片修正液稀释液备注 部门领用 合 计部门: 主管: 申请人: 第六条 管理性文具列入移交,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品换新品,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或自购。 第七条 文具的申请应于每月25日由各部门提出“文具用品申请单(见表24-8)交管理部统一采购,次月1日发放。但管理性文具的领用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第八条 每人及每单位设立“文具用品领用记录卡”(见表24-9)一张,由管理部统一保管,于文具领用时分别58、登录之,并控制文具领用状况。 第九条 文具严禁取回家私用。 第十条 管理部可向文具批发商采购,其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者,应酌量库存,特殊文具管理部无法采购者,可以经管理部同意授权各单位自行采购。 第十一条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单位提出文具申请单向管理部领用文具,并列入领用卡,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文具及列管文具一并缴交管理部。 第十二条 印刷品(如信纸、信封、表格)除各单位特殊表单外,其印刷、保管均由管理部担任申请。表24-9 文具用品领用记录卡编号: 年部 门姓名工作内容 月 份分类 品 名规格123456789101112合计备注分类代号:1消耗品 2管理消耗品 3管理品表2410 月文59、具领用统计表年度部门品名数量姓名圆珠笔铅笔曲别针订书机修正液稀释液橡皮擦笔式橡皮擦铅笔芯芯胶水签字笔白板笔备注 合 计总经理: 管理部主管: 经办人:十、公司车辆管理规定(一)车辆管理 第一条 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管理部负责管理。配属于营业所之车辆由主管指派专人调派,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第二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第三条 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管理部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60、载者应呈报主管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予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第四条 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营业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管理部稽核。(二)车辆使用第五条 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第六条 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第七条 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第八条 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第九条 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己逾晚上九时者例外。第十条 61、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之以处分。第十一条 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经主管核准后转管理部营业会计稽核。第十二条 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第十三条 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三)车辆保养第十四条 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第十五条 车辆应由车管专人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第十六条62、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第十七条 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八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第十九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第二十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及主管联络63、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径行处理后向管理部报告。 第二十一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第二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五)费用报销第二十三条 公务车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第二十四条 私人公用凭实证报销。第二十五条 公车私用:1500CC以内,每次行驶30公里内,缴交公司2元/公里;每次行驶超出3O公里,缴交16元/公里。 1600CC以上,每次行驶30公里内,缴交公司22元/公里;每次行驶超过3O公里,缴交18元/公里。十一、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6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油。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65、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 晚问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 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66、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 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 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办主任反映。 第十六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67、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回复。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复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 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00元。 第二十一条 总办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68、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十二、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69、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 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遇有台网)。 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70、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 营业所所长或总公司需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 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71、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3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5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整理。 16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72、一遍。 (3)淋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淋浴以20分钟为限。 17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食品。 18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条 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通宿)外,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1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673、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 员工住宿应向公安机关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 本公约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十三、员工食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第三条 遵守财经纪74、律。员工就餐一律收(缴)饭菜票,禁止收取现金。炊事人员按规定每月交缴就餐费,严格登记手续。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己进库的物品。 第四条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账目,接受员工的监督。 第五条 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账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第六条 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第七条 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第八条 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进行预约和通知。 第九条 做好安排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第十条 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