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发电公司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5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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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859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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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伏发电公司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安全管理类(一)安全管理制度-2(二)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5(三)安全工作例会制度-17(四)安全文明施工奖惩考核实施细则-20(五)应急处置方案A、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39B、高处坠落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43C、触电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48(一)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不断提高贵xx伏发电分公司光伏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强化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坚定不移地坚持“安全第一,预2、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人员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建立起科学有序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秩序,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保障技改项目建设者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光伏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贵xx伏发电分公司光伏项目建设安全管理。3安全管理目标3.1贵xx伏发电分公司光伏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目标是: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机械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垮塌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严格控制各种习惯性违章,安全、文明管理工作规范化。3.2监理公司必须加强施工3、过程管理,并接受发贵xx伏发电分公司的监督与考核。3.3参建单位必须分别制定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具体措施,做到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和岗位,并实现严格考核。4、安全管理组织机构4.1 安全保证体系网络图安全质量组主任监理公司总监工程建设组生产准备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安装公司项目经理施工公司项目经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光伏办主任领导小组组长:陈宇翔项目经理4.2安全监督体系网络图安全质量组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技术组生产准备组安全员安全经理安全经理安装公司安全经理安全员安全员安全员施工公司安全经理光伏项目办领导安全经理安全员5 光伏办的安全职责5.1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单位有关安全技术施工措施、劳动卫生、环境4、保护方针政策、指令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技改办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5.2协助相关部门对承包方的安全资格的审查工作。5.3参加技改工程重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讨论、审核、审查以及参加设备部分试转工作。5.4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并监督整改。5.5参加技改工程项目的施工协调会,及时了解掌握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并及时通报安全施工情况。5.6对各承建单位的特殊工种以及“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5.7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都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5、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处理事故。5.8监督各承建单位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5.9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防火、交通道路(通道)、机械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6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6.1根据监理合同和与建设单位的协商结果,完成安全监理任务。6.2完成部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划的编制。6.3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按规定建立健全,并正常开展工作。6.4检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工器具、消防、防爆、防污染设备等是否合格和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要求。6.5检查施工单位所有人员进入工地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检查6、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6.6对施工项目按危险性分析及规定和惯例,提出需制定专门安全措施或安全督护的施工项目。6.7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重大的施工方案。6.8重大的安全措施需经监理验收合格方可开始施工;或由监理监护执行。6.9施工现场巡视、检查;主要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是否按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施工、个人安全防护是否齐全、有无安全隐患、有无违章指挥、有无违规、违章现象及纠正和处理。6.10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安全例会、专题会事故分析处理。7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7.1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该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根据2300MW机组技改项7、目整体安全目标和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7.2 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各级安全人员的配置。7.3根据不同时期对人力资源的不同需求,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对本单位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现场工作。7.4 对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不合格不能进入施工现场。制定安全设施和防护及消防、防爆、防污染等装备的需求计划,并落实。7.5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的审查与监督执行。7.6 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即时纠正违章作业、排除安全隐患;组织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监督安全工器具、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劳保用品质量。7.7制定本8、单位内部安全考核与奖罚。8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8.1当发生事故时,所有单位必须按规定即时上报;不许隐瞒不报,大事小报,小事不报;所有单位均有责任与义务参加事故抢险、伤员救治或为事故抢险提供帮助和方便。8.2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准时报出安全统计报表;报表真实准确。8.3对各参建单位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或意见,各单位必须执行和回复,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实施。8.4重大项目开工、组装、起吊必须要有经过审批的安全措施或方案,否则不许开工。8.5各施工单位所属具备资质的分包和劳务队伍及民工、临时工,必须视同自己的队伍或人员进行管理;不许以“包”代管,以罚代管。对上述队伍和人员的考核视同所属的单位和人员。8.6易9、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及放射源等必须分别存放在与普通仓库隔离的专用库内,或按规定严格保管。汽油、酒精、油漆及稀释剂等易挥发易燃物品必须密封存放。8.7工作需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和监护制度时,各单位必须按电力安全规程规定,认真执行。8.8施工单位必须向施工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必要的安全防护。9进入施工现场人员9.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经“安规”考试合格与业务能力考核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工作。9.2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机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质检人员须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投标确定的人担任。9.3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监理工程师须由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或投标确定10、及能力胜任的人担任。9.4按电力行业规定的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的资质证件,才能从事与资质证件相符的工作;不许无证上岗或从事超越资质的工作。9.5施工现场各种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持有相应驾证,不许无证驾驶。9.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带安全帽穿工作服,高处作业必须携安全带并按规定使用,不许穿拖鞋、凉鞋、高根鞋、带钉的鞋、短裤、裙子、背心进入现场。9.7工作前不喝酒,酒后不许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必须立即退出。9.8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有错必改,不冒险与强行施工。10施工机械设备和机具10.1各单位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安全性能检测的合格证;不许使用严重失修或存在重大缺陷的机械设11、备。10.2租借机械设备除具有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外,还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10.3机械设备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轨道两端接地等安全设施和装置。10.4施工机具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或试验合格;不将未经检测、试验或检测、试验不合格的工器具用于施工。10.5租借的施工机具和配件除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合格外,还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10.6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10.7安装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前须制定安装方案和安全措施,安装过程中由专职安全员和技术人12、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后,必须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并制定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10.8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使用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或按有关规定办理,否则不许使用;并按规定在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10.9拆卸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须编制拆卸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由安全人员和技术人员现场监督。10.10安全防护设施、用品符合规定要求;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试验合格;不用过期、无证产品。10.11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13、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10.12超重量达到或超过额定负荷的90%、两台及以上超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体、起重机械在电线下方及其附近、起吊危险物品等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和技术与安全人员在场;否则不许起吊。10.13起吊作业时应设置危险隔离区,并挂警告牌;无关人员不许通过或逗留;在伸臂和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10.14大型起重机要用旗语、哨语、或对讲机指挥,无指挥不能操作;重物在空中未停稳不许反向操作;重物在空中不能关(停)机;工作完毕要切断电源、锁好夹轨钳、做好防吊臂旋转措施。10.15起吊物上不许站人、堆放或悬挂零星物品,重物不许长时间在空中停留,短暂停14、留时操作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10.16利用运行设备、管道及脚手架、建构筑物结构件等起吊重物时,必须经过核算,并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10.17施工机械运转时,操作人员不许离开、不许用手触摸其转动部分、直接调整皮带、润滑等工作。10.18固定式机械在没有完成安装前、移动式机械在没有将轮子或底座固定前不许使用。10.19卷扬机应搭设防护棚,操作位置视线良好。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试车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10.20卷扬机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0.20.1严禁向滑轮上套钢丝绳;10.20.2严禁在滑轮或卷筒附近用手扶行走的钢丝绳;10.20.3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行走的钢丝线及在导向轮内侧通过或逗留。115、0.20.4重物被长时间悬吊时,应用棘爪支柱。10.21在金属容器内、潮湿场所作业,照明必须使用24V及以下行灯、行灯变压器不许进入容器内或潮湿场所,低压则使用软电缆线,行灯防护罩完整。10.22使用砂轮、角向磨光机等工具时,不许用砂片端面打磨物件;砂轮片必须按规定更换,并设有防火花飞溅的护板;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侧面不许站人。10.23使用金属外壳的手提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10.24倒链严禁超负荷使用;拉链人数不许超过规定,且处于倒链的侧面,站立在地面或稳固的平台上;用倒链作临时固定时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设置保险绳。10.25千斤顶严禁超负荷使用;不许随意加长手柄或增加人16、数、无人看管长期承受载荷;使用时底部用垫木垫平、顶部重物之间加装防滑垫层、平稳牢靠、中心线与物体重心相同;使用时不许有人站在安全栓前面。10.26所有机械设备、电动工具下班时应断开电源。10.27非人员运输车辆不许载人;所有车辆严禁人、货混装。11施工用电11.1各施工单位须制定用电设施管理、运行、维护等制度;并明确管理机构和运行、维护班组。11.2施工和生活用电必须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设计,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将其电气系统图交建设主管部门一份。11.3用电设备接入已带电系统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并按批准的时间验证无电系统确已隔离,方可接入。11.4电气系统及设17、备的安装和拆除须由电气专业人员按批准的设计实施,非电气专业人员禁止安、拆电气设备。11.5变、配电设施必须设置可靠隔离设施,设置电压、容量及安全警告标志,计量、保护等规定的装置齐全,且经过供电部门的检测认可。设施场地平整,远离危险物品。11.6工地施工用电统筹规划,由专人管理和施工,配电箱、电缆等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并且布置排列整齐,防护可靠,标志齐全;不用电气设施应即时拆除。11.7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使用绝缘手套。11.8施工现场禁止乱接、乱拆电气设备,禁止超铭牌使用、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禁止使用没有铭牌的电气设备等。11.9电源线路应按规定18、离开运输和人行通道、热源、危险品;禁止直接绑在金属结构件上;经过木质或金属脚手架时须设绝缘子或木质横担;穿墙时须设绝缘套管;管、槽内不能有接头。11.10不许利用危险品管道容器、系统管道、建构筑的金属结构件等到作为电气设备接地或接零线。11.11夜间施工或黑暗楼梯间、走道、地沟等照明应充足,并满足安全规定要求。11.12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变电、供电等规定要求的设备、设施必须有可靠的接地。12施工防火12.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配置数量不少于电力行业安全规程的规定。12.2消防管理人员、义务消防人员必须经过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会正确使用现场消防器材和设施。12.3消防设施应设19、有防雨、防冻设施;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试验,保持设施随时可以使用。12.4消防水带、砂箱、斧、锹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12.5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任意移动或遮盖。12.6易燃、易爆品的运输、保管、使用按电力行业的要求执行。12.7在易燃、易爆区及周围动用明火时,必须使用动火工作票,得到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方可施工。12.8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其排气管应加装防火罩;易燃、易爆区须采用安全或防爆照明。12.9烧制沥青及调制冷底子油等时应在户外建筑物的下风方向,且远离易燃易爆物。12.10办公室、工具室、休息室、宿舍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13施工高处和交叉作业13.1在20、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必须同时有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同时报审、交底、实施。13.2高处作业场所的防护设施必须齐全:作业平台周围安全网、围栏、安全带挂绳;走道、坡道、脚手架等必须设置防护拦杆;设施牢固可靠,且围拦的高度大于1.1M和大于0.18M的挡脚板。13.3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及其安全设施经过验收合格才能施工;并悬挂验收合格证,内容包括:允许载荷、验收人和时间等;特殊作业还应悬挂“严禁靠近”的警告牌。13.4夏季温度高于35时须在施工场所附近设置纳凉棚;遇有霜冻、雨雪天气必须清除积雪并采取相应的防滑措施;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须立即停止施工。13.5在电杆上作业应事前确认电线21、是否带电、电杆与拉线是否牢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地面设有专人监护、联络。13.6在石棉瓦、油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时,须有防止坠落的可靠措施。13.7严禁站在油桶、木箱等易滑不稳定物体上从事高处作业。13.8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高处作业。13.9高处作业必须佩戴或系好安全带,衣着符合规定 ,衣袖、裤脚扎紧。13.10高处作业平台、走道、脚架等严禁堆放超过允许载荷或影响安全的超大物件。13.11高处作业要有可靠物件上下运输途径;不许上下抛掷或利用平台、拦杆等安全设施起吊物件。13.12高处作业切割工件、边角料等要有可靠防止坠落的措施。13.13施工现场严禁任意攀登高层、骑坐栏22、杆、躺在平台、走道及安全网等内。13.1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高处作业危险警告区;严禁在通道内逗留。13.15上级检查、参观人员登高时,必须有专人陪同,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13.16施工现场应避免立体施工作业;确实需要必须事前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同意,交叉作业单位应签定交叉施工安全协议。13.17必须交叉作业时,辅助施工单位须事前与主体施工单位协商;商定各方工作的范围、安全措施和工序配合等。13.18交叉作业的层间、平面间须设有严密、牢固的隔离设施。13.19现场搭设的隔离层、孔洞盖板、护栏、安全网及其它安全设施需要拆除时,需征原单位同意;否则除恢复原设施外不能随意拆除。13.20交叉作业场所23、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须设围栏和悬挂警告牌。14脚手架梯子14.1施工现场脚手架必须由专业人员架设;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并悬挂验收牌,注明载荷、验收人、日期等。14.2脚手架搭设满足下列条件:14.2.1脚手架应满铺,两端固定牢靠,完整的护拦,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与墙面的距离小于0.20M;14.2.2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小于0.20M,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小横杆的间距小于0.20M;脚手架转弯处应交错搭接;不平处用木板垫平钉牢。14.2.3上翻脚手架时应由两人同时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拆除时应由上而下进行,禁止逆向或同时进行。14.2.4脚手架不能影响正常交通,并在出入口处悬24、挂警告牌。搭设、拆除脚手架时应隔离出危险区,地面有专人监护。14.3搭设、拆除脚手架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非专业人员禁止从事此项工作。14.4梯子应放置在稳固物体上,不稳固物体和易滑动物体禁止放置梯子。14.5梯子靠在管道上时上应用挂钩或绳子绑牢。14.6严禁在悬挂架上放置梯子;严禁在钢筋爬梯拉设电源线或作为接地接零线使用。15其它方面15.1爆破施工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隔离作业区、在明显处挂警告牌、专人监护和危险区专人管理等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炸药存放地符合规定并有专人看管。15.2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搭建的临时建筑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装配式25、活动房屋应当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不许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15.3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15.4土方开挖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时安全人员在场监护,作业区隔离。15.5人工、机械开挖必须按设计要求放坡,开挖从上到下进行,机械一次开挖厚度、深度不许超过说明书规定;多台挖掘机同处开挖时,其之间的距离应大于两倍的臂长。土方运输车辆装载不许超过车箱高度,并按规定路线行驶。15.6现场所有的施工出入口、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电梯口、基坑边沿、施工起重机、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爆破物及有害危险物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26、显的符合规定要求安全警示标志。15.7施工现场的所有孔、洞、井、缝、沟、坑、设备及装置安装、检修、检查预留口等必须采取临时可靠措施封闭和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15.8施工现场堆放待安装的设备和待使用的材料不许占用通道影响交通及安全、超过建构筑承载能力堆放;现场堆放的设备不超过一周的安装需求、大件材料不超过三天、小件材料为当天用量。15.9施工场所的垃圾、废料必须当天清理干净,且有可靠的上下运输途径,不许由上向下抛扔,集中运输到垃圾场。15.10有可能对毗邻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和地下电缆、管道等造成损害的施工及后续施工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有损害由责任单位负责。15.11施工确实需要与地下电缆27、管道、设施(仅限临时设施和道路)连接、跨越、移动等,事前必须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批准方可实施。需开孔、打洞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征得前道工序单位的同意,重要部位还需经过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批准。15.12各责任单位的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防洪、防水措施,特别是建构筑物基础的防水措施。15.13高大建构筑物、设备等施工要有可靠的防雷击措施。15.14严禁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周围10M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15.15严禁在有压容器和管道、运行设备、带电设备上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工作;严禁在同一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焊接、切割或热处理工作。15.16在已贮油的油库区、制氢站、氨区等进行焊接、切割、热28、处理工作和生火时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或管理。15.17氧气、乙炔等气瓶应分别存放在通风阴凉处,放置时瓶口向上,严禁抛、滑或碰击。现场集中供应的应有专人管理。15.18从事油漆、防腐等有毒有害工作时须戴好防护眼睛、手套防护用品,并适当增加间歇时间;在通风不良处施工,必须配备通风设备;有过敏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15.19各施工单位须在现场合适的地点设置吸烟室,现场严禁流动吸烟。16附则16.1本制度由光伏办监督实施。16.2由光伏办负责监督考核技改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另定。16.3工作票管理制度引用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环部制定的工作票制度。编号为:CPIGX29、FD(YW)-04-2716.4动火工作引用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环部制定的动火工作安全管理规定。编号为:CPIGXFD(YW)-04-1016.5光伏办未制定的安全管理方面制度均引用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环部制定的相关制度。16.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17支持性文件及编制依据17.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7.2国务院令第392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7.3国家与行业相关规定、规范、制度、标准等,以及中电投集团公司和江西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二)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实现贵xx伏发电分公司光伏项目工程的安全目标,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创精品工程。特对本工程的施工分包项目作如30、下规定:1.1分包单位是指各施工单位对承包的工程项目又进行了发包(包工队)。1.2临时工是指各施工单位队聘用的非在册人员。1.3各工程项目部必须将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列入本单位重要日程,实行直接安全管理,严禁以以“包”代“管”,以“罚”代“管”。1.4各工程项目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由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严格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过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入用。1.5安全资质审查就在每年年初及新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手续。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应通过安全审查或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分包队伍2工程所有分包项目应通过资质审查31、招标、择优,选用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内容如下:2.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安全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2.2 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2.3 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2.4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3中标的施工单位必须依法签订安全合同。合同中就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报贵xx伏发电分公司光伏办备案。4安全资质审查必须安严格审查,凡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队伍,严禁录用,技改办有32、否决录用的权力。5发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患有职业禁忌症都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清退,严禁录用。6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技改办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7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单位技术、安全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发包单位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8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专职安全员应佩明显标志上岗,“33、胸卡证”与安全员的标志严禁转借他人。9分包单位的行政第一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要组织、督促本单位施工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设施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管理施工规定等,遵守发包单位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发包单位安监部门汇报工作。10发包单位的安监部门有责任负责组织分包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11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分包单位衽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发包单位预扣分包单位施工管理费1%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34、。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百分之百,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50%。12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分包单位集体和个人,发包单位应给予奖励。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个人应予以重奖。对负责人不服从安监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现场并来禁重新录用。13经资质审查,招标选用的分包单位承包的项目,严禁分包单位再行转包。14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三)安全工作例会制度1总则1.1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规,增强贵溪发电有限公司#5、6机组技改办与各参建单位的协调合作,共同提高安35、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促进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制度。1.2该制度适用于贵xx伏发电分公司光伏办、工程监管单位,各工程施工、服务承包商。2安全例会时间2.1光伏办安全文明施工组和监理单位于每周召开工作周例会。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和工程进程情况不定期召开安全文明施工专题会议,会议时间届时通知。2.2光伏办每月月底(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召开一次安全月度工作会议。2.3各参建单位安全监察管理部门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同时针对本单位现场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3安全例会内容3.1安全周例会工作会议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可授权指定人)主持召开,光伏办安全组成员、监理部专职安36、全监察工程师、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负责人准时参加。3.1.1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首先向本次会议汇报:本周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和上期会议布置任务的落实情况,需要技改办协调解决的安全文明施工相关问题以及合理化建议(附书面资料交技改办安全组备案)。3.1.2与会成员表述对工程本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批评和建设性意见。3.1.3会议主持人总结本季度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下阶段安全文明管理目标,及时学习贯彻上级新颁发的有关文件和指示,并提出执行措施。3.2光伏办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由光伏办组织召开,安全监察相关人员、监察部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负责人准37、时参加。3.2.1各参建单位首先向例会报述:本月中所开展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上岗教培、安措编审、现场巡检、问题整改、违规处罚、事故处理等安全活动)以及需要技改办协调解决的相关问题(填报安全例会报表交技改办备案)。3.2.2会议主持人总结本月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3.2.3及时学习新颁发的有关文件和上级指示、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必要时组织专项活动)。3.3各参建单位安监部门每周应召开现场安全例会,及时总结一周内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学习上级相关文件、技改办安全简报、通报、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具体工作。4安全例会文件4.1各级安全工作会议应使用38、专用会议记录本,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并存档备案。4.2技改办月度安全工作例会应按时编发“安全例会会议纪要”并下发学习贯彻;监理部安全例会纪要应及时编发落实执行。4.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附件:安全工作例会报表安全工作例会报表单位: 时间: 20 年 月 日 本月安全文明监督管理工作简报一进场职工安全考核职工 人,民工 人,合格 人二安全技术措施编审新开工分项工程 项,措施编审 项。三本月收到整改通知整改通知 份,完成整改并反馈 份。四巡检发现施工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责任区不符合项 1起重、升降设备名称编号: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2配电、用电设施名称编号: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3高空作39、业设施区位、名称: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4其它设施、设备名称编号: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5文明施工责任区名称: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五纠正处罚现场野蛮施工、违规违章行为: 人/次1行为简述:采取措施:2行为简述:采取措施:六其它安全文明监督管理工作和需要技改办协调解决的问题(四)安全文明施工奖惩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光伏项目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技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和安全“零”事故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的制定依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电力安全生产奖40、惩规定(试行)、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以及贵xx伏发电分公司光伏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第三条各参建单位也应依据以上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管理办法。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加光伏项目建设的人员。第五条奖惩工作程序(一)安全文明施工采取奖罚并重的基本原则。在项目建设中,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经济处罚。(二)对于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由监理公司提出意见,经项目办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组讨论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给予奖励;对施工单位的经济处罚,由监理公司依据本奖惩管理办法,发出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单,经41、技改办签发后执行。(三)光伏办依据有关承包合同约定,负责对光伏项目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使监督和检查权;并依据本办法,对责任单位提出奖惩意见。(四)施工现场行使处罚时,安监人员和监理人员只向被处罚单位说明处罚原因,不负责提供真实姓名。(五)依据本奖惩办法,单项200元及以下的罚款,由安监人员或监理发出;5000元及以下的罚款,由光伏办主任签发;单项10000元及以上的罚款,由光伏办主任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发;安全奖励,由负责安全的光伏办副主任审核,光伏办主任批准;5000元以上奖励由光伏办主任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发。(六)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对处罚有异议,在接到安全文明施工罚款单之日起三42、日内,由被处罚单位书面向光伏办安全组提出意见;(七)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光伏办签订安全协议书,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八)在贵xx伏发电分公司光伏项目从事施工的基建和安装单位,凡是不遵守贵xx伏发电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将依据本奖惩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第二章奖励办法第六条由于个人工作认真,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及时处理得当,避免事故发生或防止事故扩大者,应视其情节给予适当奖励。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内容(一)避免或防止特大事故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5000元,并进行通报表彰。(二)避免或防止重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机械伤害事故或高空坠落者,一次性奖励50030043、0元,并进行通报表彰。(三)避免或防止一般考核事故、人身重伤事故或有效地排除事故根源成绩显著者,一次性奖励5002000元,并进行通报表彰。(四)避免或防止一类障碍(恶性障碍),设备临检或人身轻伤者,视其情节,一次性奖励200500元。(五)在生产、基建等工作中,避免或防止严重的突发性故障者,视其情节奖励100500元。第三章考核第八条安全管理(一)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不到位,罚款500元/人;(二)施工单位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若到期仍未组建安全管理机构或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将终止施工合同,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三)施工单位不按照44、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每缺一项,罚款500元,并立即补齐;(四)施工单位未签订安全协议书,擅自开工的,罚款2000元,并立即补签安全协议书。(五)施工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安规”考试、考核不合格就上岗工作的,对其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人次。(六)特种作业人员(含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爆破工、机动车司机等)无证作业(操作证过期,按无证对待),罚款500元/人,并立即补办,否则,勒令其退场;(七)未按规定按时参加贵xx伏发电分公司光伏办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安全大检查等各种安全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齐全,缺席一次罚款200元/人次。(八)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安全统计45、报表,少报一次罚款100元。(九)将工程承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每例罚款5000元,或在承包合同中无安全责任内容的,对外包队伍、民工、临时工管理不善,存在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现象者,每例罚款1000元。(十)安全或监理人员劝阻无效,强行冒险作业,并对安监人员谩骂、殴打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10000元/每例。(十一)发生事故后隐瞒或故意拖延上报者,视情节罚款5005000元。(十二)对贵xx伏发电分公司光伏项目管理办公室、监理公司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单”必须认真整改和回复,未按期认真整改的,罚款200-1000元;仍未进行整改时,将加倍处罚;(十三)重大项目的开46、工、组装、起吊工作要有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在无安全措施或不进行安全交底的情况下,同意开工者罚款2000元。(十四)施工中缺少必需的安全设施、信号、标志、用品、用具。对有关责任单位罚款2001000元。(十五)设备严重失修或存在重大缺陷不得在工地使用,违规者罚款2001000元。(十六)违章指挥罚款1000元,违章作业视情节罚款100500元。(十七)见“三违”得过且过或帮助“三违”人说情迁就者,罚款200元。(十八)事故发生后,对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而造成更大伤亡或损失的要严肃处理,相关领导和个人罚款100010000元。(十九)在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者根据情节分别罚款47、2002000元。(二十)凡是因现场施工原因,而发生运行中机组长期停运考核50000元;发生机组暂时紧急停运考核30000元;发生甩负荷考核1500020000元;发生机组部分减负荷考核1000015000元。(二十一)因现场施工原因造成运行中设备损坏,除了无条件及时抢修损坏设备外,考核100010000元。(二十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方案、设计进行,严格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1、不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无票作业,罚款1000元。2、在生产运行区进行消缺、尾工及各种作业时,没有执行工作票制度,违反安规情况者,考核500元3、在执行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票内容交底,未执行48、者罚款500元。4、执行工作票不认真,开工时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未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竣工时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未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者,处罚500元。5、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失去监护作用,玩忽职守,处罚500元。6、工作结束后工作现场清理不干净,处罚责任单位300元。7、工作票(作业票)手续办理不完善,或未按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及要求执行,处罚300元。8、工作未结束而擅自提前撤除安全措施者,处罚500元。9、未严格执行工作规定,私自开工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重复性发生违反此条规定者,加倍处罚。10工作票到期未及时办理延期或终结手续者,或多次延期者,处罚责任单位300元。(二十三)现场施49、工人员未戴安全帽考核200元;施工现场围栏、标示牌等不全、不醒目考核200元;施工过程中将运行设备碰损未及时修复考核200元。现场施工人员抽烟或流动抽烟考核200元;现场施工未采取相应的运行设备保护措施,对运行设备造成威胁,考核200元。(二十四)1、施工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不含场外交通事故)时。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其它有关人员按有关奖惩的规定执行,扣除事故责任单位按技改项目费用比例应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全部之外,并对事故单位给予10万元罚款。 2、施工单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时,对责任单位其它有关人员按有关奖惩规定执行,扣除事故责任单位全部所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50外,并对事故50、单位给予5-8万元罚款。3、施工单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其它有关人员按规定执行,扣除事故责任单位全部所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50外,并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5-8万元的罚款。第九条施工现场管理(一)施工单位没有办理“开工报告”,擅自开工者,罚款1000元,并立即补办。(二)施工单位没有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擅自开工的,罚款500元,并立即编制。(三)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者要认真贯彻“五同时”,未贯彻落实的各级责任人每人罚款500元。(四)施工作业指导书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按措施执行;违反者罚款200元。(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10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上,没有编制、51、报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总平面图,罚款1000元,并立即补办。(六)重要施工项目和重要施工工序没有办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罚款2000元,并立即补办;(七)重要项目或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如爆破、高空作业、起重等),没有进行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无签字记录,罚款500元/次。(八)施工班组长班前要根据施工任务针对性的进行安全讲话和安全交底,并有记录,没有记录的考核施工单位200元。(九)不准随意切割正在使用的铁质楼梯、围栏及格栅板,违反者罚款200元。(十)上班时间在施工场所不准追逐打闹、打架;违反者罚款200元。(十一)不得任意毁坏施工场地的各类安全设施,如安全网、警示牌、标语牌等;违反者52、罚款200元。(十二)进入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的鞋;短裤、裙子、汗背心,冬季施工穿塑料底鞋,根据情节罚款100300元。(十三)禁烟区内,地面发现烟头,处罚该区域施工单位,100元/个。(十四)禁止坐在安全帽上,坐帽者罚款500元。(十五)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者。责令退出施工现场,并处罚200元。(十六)任意切割或移动施工现场敷设的力能管线。挪动或移动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措施,施工现场照明灯具者。除按价赔偿经济损失外,罚款300元。(十七)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没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井、孔、洞和沟道等没有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53、志。危险处夜间没有设红灯示警者,除立即整改外,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01000元。(十八)各施工场所必须搞好环境卫生整治,按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分工包干,各自负责施工区内的工业垃圾清扫和外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乱倒垃圾、在高处清扫的垃圾和废料向下抛掷者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单位,除责成清理整改外,罚款300-1000元。(十九)施工现场清洗设备的废油需要用桶装好,集中处理;禁止将废油随地倾倒或倒入下水道中,违者罚款500元/次。(二十)各施工单位作业场所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扬尘,以免影响周边环境,对不听劝阻造成扬尘影响环境者,除责令停止施工外,罚款300元。(二十一)施工单位要指定专人54、使用和保管放射源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在探伤操作前要预先发出公告,做好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探伤现场,以免受到伤害,如造成危害,除进行赔偿外,罚款500-10000元。(二十二)在没有征得施工管理部门同意,擅自挖掘或截断现场道路者,除恢复原路面外,罚款200010000元。擅自挖掘造成截断地下敷设的电缆、力能管线,除及时修复外,罚款200010000元。重型车辆、重型设备运输及履带车在水泥路面道路上行驶时未采取有效的路面保护措施,每发现一起对所属施工单位罚款10005000元,造成路面损坏的追加赔偿责任,并由责任单位负责修复。(二十三)材料、设备没有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堆放,并不符合搬运及55、消防的要求的。堆放场地不平坦、积水,地基不坚实。现场拆除的模板、脚手架以及其它剩余器材没有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堆放者,每发生一项罚款200500元。(二十四)易燃材料和易燃废料的堆场与建筑物及用火作业区的距离不符合安规有关规定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500元。(二十五)各类脚手杆、脚手板、紧固件以及防护用具等材料存放不符合防腐、防火等要求者,每例罚款100元。(二十六)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及放射源等没有分别存放在专用库内,或没有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汽油、酒精、油漆及其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材料没有密封存放者。除立即整改外,并处罚金500元。第十条施工用电(一)施工用电的布设没有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56、进行,或不符合施工用电的有关规定者。除立即整改外,并处罚500元。(二)施工用电设施没有完整的系统图、没有明确管理机构或专业班组负责运行及维护。除立即整改外,并处罚500元。(三)非电气工作人员擅自拆、装施工电源,乱接电气设备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四)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不平整、有被水淹或土埋的危险、无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措施。在开关柜或配电箱附近堆放杂物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0元 。(五)电气设备超铭牌使用者,使用绝缘等级不符合安规要求的电气设备,除立即整改外,罚款500元。 (六)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单相插座没有标明电压等级者;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57、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者;罚款200元。(七)配电箱未按“一机一闸一保护”的原则进行设置,罚款200元/处;(八)电源线路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在竹木脚手架上架设时没有设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架设时没有设木横担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0元。(九)夜间工作的场所没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没有装设路灯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500元。(十)使用过的电源应拆除,否则罚款200元。(十一)地线连接不符合规定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0元。(十二)起重机械行驶的轨道两端没有设接地装置。或接地电阻大于4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0元 。(十三)利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者。除立58、即整改外,罚款1000元 。(十四)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利用金属管道、构筑物的金属构架及电气线路的工作零线作为接地线或接零线用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00元 。(十五)用于加工、贮存及运输各种易燃、易爆液体、气体或粉末的设备、设施均没有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除立即整改外,罚款1000元 ;不符合安规要求者,罚款200元。(十六)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瓶,摆放不合理,罚款200元。(十七)施工用的开关柜及配电箱没有没有设警告标志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0元。(十八)未经电源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搭接电源,罚款500元/处;(十九)未按规定接装漏电保护器的,或使用失灵的漏电保护装置,罚款200元/处;59、(二十)配电箱内的电器安装板使用木质或易燃板材,以及电器安装板未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罚款200元/处;(二十一)采用塑料绝缘线作为动力线路,罚款300元/处; (二十二)施工电缆线路未按要求埋地或架空敷设,或未设方向标志的,罚款200元/处;(二十三)电源盘柜、闸刀、插座无盖或盖子破损,罚款200元/个;(二十四)接入电源无插头,或闸刀电源引出采用挂接的,罚款200元/路;(二十五)电源箱内线路零乱,罚款200元/个;第十一条施工防火(一)施工现场安全消防设施达不到安规要求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500元。(二)消防设施没有防雨、防冻措施,没有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防水畅60、通、消防水带、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没有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任意移动或遮盖,挪作他用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500元。(三)没有办理动火工作票,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300元,同意工作的领导罚款500元。(四)凡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管没有加设防火罩者,对车辆使用部门罚款500元 。(五)氧气、乙炔、汽油等危险品存放未达到安规要求者,除立即整改外,罚款500元。第十二条季节性施工(一)防汛机构不健全,除立即整改外,对单位罚款1000元。(二)夏季、雨季前防风、防雨、防雷、防火、防暑降温等准备工作不足;现场排水系统不畅通,重要地段没有筑防汛堤。除61、立即整改外,罚款1000元。(三)冬季现场道路以及脚手架、跳板和走道,没有及时清除积水、霜雪并采取防滑措施。除立即整改外,对单位罚款200元。第十三条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一)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没有装设105cm高的防护栏杆和不低于18cm高的护板,或未设防护立网。除立即整改外,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二)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没有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除立即整改外,每发现一处,罚款300元。(三)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没有足够的照明。除立即整改外,罚款500元。(四)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没有采62、取防滑措施。除立即整改外,罚款500元。(五)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参加高处作业。除立即停止外,罚款500元。(六)高处作业没有按要求正确系好安全带,对当事人罚款200元;高处作业人员衣着不规范,衣袖、裤脚没有扎紧。对当事人罚款100元。(七)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有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对当事人罚款300元。(八)传递物品时,上下抛掷,对当事人罚款200元。(九)高处作业坐在平台、孔洞边缘,骑坐在栏杆上,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站在栏杆外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对当事人罚款300元。(十)高处作业时,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没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63、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十一)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没有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除立即整改外,罚款100元。(十二)在危险区内逗留或通行,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十三)登高参观的人员没有专人陪同,或不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对接待单位罚款500元。(十四)必须交叉作业时,施工负责人没有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配合失误或不好,施工场地没有错开;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没有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对有关单位罚款1000元。(十五)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没有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口、入口没有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对单位罚款100元。(十六64、)没有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任意拆除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除恢复原设施外,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第十四条脚手架及梯子各类脚手架必须由有资格的架子工搭设及拆除,确保结构合理、牢固,经检查合格后挂牌,标明责任人、承载能力和使用期限。特殊类型脚手架应由专业人员提出设计,经施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经安全监理签字确认,并报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后搭设。(一)脚手板的铺设不满足下列规定之一者,除立即整改外,每发现一处对施工单位处罚200元:1.脚手板应满铺,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脚手板的搭接长度65、不得小于20cm。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双排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2.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3.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牢,不平处用木块垫平并钉牢,但不得用砖垫。4.在架子上翻脚手板时,应由两人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工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下方应设安全网。(二)在通道及扶梯处脚手架的横杆没有抬高加固,阻碍正常通行,在搬运器材的或有车辆通行的通道处的脚手架立柱没有设围栏并挂警告牌。除立即整改外,对单位罚款200元。(三)非专业工种人员搭、拆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没有挂好安全带,施工区周围没有设围栏、警告标志,或专人值班。除立即整改外,罚款500元。(四)拆除脚手架违反自上而下66、顺序,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除立即整改外,罚款1000元。(五)把梯子搁置在木箱等不稳固或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梯子靠在管子上使用时,其上端没有用挂钩或用绳索绑牢,在悬挂式吊架上搁置梯子等,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六)脚手架没有经检查验收,或没有按照规定挂牌,罚款200-1000元/架;(七)大型、特殊类型脚手架没有编制单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擅自搭设和使用的,以及没有经过单位安监部门验收,直接投入使用的,罚款500-2000元/架;(八)在主要人行通道上架设的脚手架影响正常通行,罚款100-500元/处;(九)用钢模板代替架板,罚款50元/块;(十) 架板两端不用铁丝绑扎,罚款567、0元/块;(十一)满铺的架板无双栏杆措施,罚款100元/跨;有护栏无防上下滑落措施,罚款50元/跨;(十二)上、下脚手架没有符合规程的爬梯,罚款300元/处;(十三)用脚手板搭设的斜坡道未设置防滑条,罚款300元/处;(十四)脚手架上堆放的施工材料和机具超过架子规定载荷,罚款500元/处,并立即整改;第十五条起重与运输(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没有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立即停止施工,罚款1000元。1.重量达到或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2.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二)起吊设备未取得合法的使用许可证,罚款1000元/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罚款500元/人次68、;(三)大、中型起重机未按规定进行负荷试验,罚款1000元/台。(四)指挥大型吊车,起重工要用旗语、哨语和对讲机直接指挥,罚款200元。(五)起重机械、提升架、托板、小翻斗不得吊人载人,施工单位罚款200元。(六)禁止起重工作区域内有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有人员通过或逗留,对当事人罚款200元。(七)起吊重物上不得站人,违反者罚款1000元。(八)起重工不得使用报废钢丝绳作业,违章使用者罚款1000元(九)起吊物上不得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违反者罚款500元。(十)吊起的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或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对当事人或单位罚款500元。(十一)69、起重机械起吊重物时司机不准离开操作室,违章司机罚款500元。(十二)起吊爆炸品、危险品时,没有经总工程师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十三)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结构时,没有经过核算、没有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十四)重物悬在空中不得停机,重物未停稳不得反向操作,违章司机罚款300元。(十五)大型起重机械工作完毕要切断电源、锁好夹轨钳并分好防吊臂旋转绳,违反者罚款500元。(十六)倒链严禁超负荷使用,拉链人数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违反者罚款200元。(十七)操作倒链必须站在侧70、面,违反者罚款200元。(十八)千斤顶严禁超载使用,不得加长手柄 和随意增加操作人数,违反的施工人员罚款500元。(十九)使用油压式千斤顶,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正前方,违反者罚款500元。(二十)千斤顶应设置在平整、坚实处,并用垫木垫平,顶体必须与荷重面垂直,其顶部与重物接触面应加装防滑垫层,违反的施工人员罚款200元。(二十一)千斤顶不得在长时间无人照看下承受荷重,违反者罚款500元。(二十二)卷扬机基座不平稳牢固;卷扬机没有搭设防护工作棚,其操作位置没有良好视野。除立即整改外,罚款2001000元。(二十三)卷扬机制动操纵杆在最大操纵范围内触及地面或其它障碍物。除立即整改外,对单位罚款1071、00元。(二十四)卷扬机工作前没有进行试车,检查其是否固定牢固;防护设施、电气绝缘、离合器、制动装置、保险棘轮、导向滑轮、索具等没有完全合格即投入使用。除立即整改外,罚款1000元。(二十五)卷扬机工作时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对使用当事人罚款200元。1.严禁向滑轮上套钢丝绳。2.严禁在滑轮或卷筒附近用手扶行走的钢丝绳。3.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行走的钢丝绳以及在各导向滑轮的内侧逗留或通过。(二十六)现场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对当事人罚款100-1000元。1.驾驶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许可证。2.使用前应检查制动器、喇叭、方向机构等是否完好。 3.装运物件应垫稳、捆牢,不得超载72、。4.行驶时,驾驶室外及车厢内不得载人,驾驶员不得与他人谈笑。启动前,应先鸣号。在施工现场及厂内通行时车速不得超过15km/h。停车后应切断动力源,扳下制动闸后驾驶员方可离开。5.电瓶车充电时距明火5m以上并加强通风。(二十七)严禁酒后驾车、过度疲劳驾车、穿拖鞋驾车;违反者罚款200元。(二十八)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者驾驶;违反者罚款1000元。(二十九)严禁在制动器失效后用软索连接牵引或供油系统故障后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违章司机罚款300元。第十六条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一)参加焊接、切割与热处理的工作人员,没有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没有取得合格证,罚款200元,并停止工作。(二)进行焊接、切73、割与热处理工作时,操作人员没有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皮手套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当事人罚款200元。(三)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时,没有防止灼伤、触电、爆炸和防止金属飞溅引起火灾的措施,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四)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工作地点周围的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时,而没有采取积极防护措施,对当事人罚款200元。(五)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10m范围内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六)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5m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没有清除干净;确实无法清除时,采取的隔离或防护措施不可靠,对当事人罚款200元。(七)在带有压力的容器和74、管道、运行中的转动机械及带电设备上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并立即停止工作。(八)电(火)焊工的皮带线、电焊线下班后要圈好,离开时压力表要关闭,电焊机要切断电源,气瓶要放好,对违反的施工人员罚款200元。(九)在氨区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氨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若违反按生产有关规定处理。(十)现场临时存放气瓶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罚款300-1000元。1.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夏季应防止日光曝晒。2.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3.严禁靠近热源,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4.严禁与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一起存放。5.乙炔气瓶75、应保持直立,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6.乙炔气瓶严禁放置在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亦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7、易燃物、易爆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的规定。(十一)违反下列气瓶运输的规定之一的,罚款2001000元。1.气瓶运输前应旋紧瓶帽。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2.气瓶用汽车装运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侧并应垫牢,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3.车上严禁烟火,运输乙炔气瓶的车上应备有相应的灭火器具。4.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5.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严禁同车运输。6.运输气瓶的车厢上不得乘人。(十二)氧气、乙炔设备(瓶)不准随意乱动,氧气、乙炔、明火76、三者间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违反者罚款200元。(十三)气瓶没有配戴两个防振圈者,罚款100元。(十四)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工作,除遵守本规程中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外,有下列规定这一的,罚款200元。1.站在油桶、木箱等不稳固或易燃的物品上进行工作。2.工作开始前没有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清除下方的易燃物。3.随身带着电焊导线或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4.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工作。(十五)热处理场所没有在明显、方便的地方设置的灭火器材数量不足,罚款200元。(十六)管道热处理现场没有设围栏并挂警告牌者,罚款200元。(十七)进行热处理工作时,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结束后没有77、详细检查、遗留有起火危险即离开者,罚款200元。第十七条 施工机械(一)施工机械带病运行,罚款500元/台;(二)施工机械无安全操作规程,罚款200元;(三)施工机械不清洁、运行记录不全,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或不熟悉机械性能和工作条件,罚款300元/次。(四)违反施工机械的其它有关规定,罚款200元/处。(五)固定式的施工机械没有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或基础松动;移动式施工机械使用时没有将轮子或底座固定好,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六)机械运转时,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对当事人罚款200元。(七)机械运转时,以手触摸其转动、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进行润滑等工作,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八)推土78、机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时,与建筑物的墙、柱、台阶等的距离小于1m,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十)行驶时,驾驶室外载人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十一)多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前后距离小于10m。多台自行式铲运机同时作业时,前后间距小于20m,除立即整改外,对单位罚款1000元。(十二)下班后要关闭机械设备,并切断电源,违反者罚款200元。第十八条 热机安装(一)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任意在平台、梁、柱上打凿、开洞;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二)清洗机件时,清洗地点防火措施不完善。地面上的油污没有及时擦净,对当事人罚款200元。(三)现场使用的油料没有存放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地点防79、火措施不完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四)设备组合支架、平台、组件的临时加固方法和临时就位的固定方法等没有经过设计并经审批,临时加固件使用后没有及时拆除,对当事人罚款200元。(五)在燃烧室、烟道、风道及金属容器内工作,没有认真执行工作监护制度;或工作完毕后,材料留在内部且存在火灾隐患者,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六)在金属容器内、潮湿场所作业,没有用12V及以下行灯,行灯电源线没有使用软胶电缆,行灯没有保护罩,对当事人罚款200元。(七)使用金属外壳的手提电动工具,没有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八)炉膛或烟道内进行交叉作业时,没有搭设严密、牢固的隔离层,铺石棉布等防火材料;80、或用安全网代替隔离层者,罚款500元。(九)管子或燃烧器吊装就位后,没有立即安装固定用支架、吊架。用链条葫芦作临时固定,没有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设保险绳者,罚款500元。(十)在深1m以上的管沟或坑道中施工时,沟、坑两侧或周围没有设围栏或派专人监护者,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十一)与运行的管道进行连接前,没有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规定办理热力机械工作票;或连接后,管道上的隔离门没有关严并上锁者,罚款200元。(十二)在电气设备上做升压试验前,周围没有设置围栏或禁示标志;在升压过程中,还在试验系统上进行工作,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十三)水压试验时,工作人员站在焊接堵头的对81、面或法兰盘的侧面者,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十四)在带压管道及部件上进行捻缝、焊接,对当事人罚款300元。(十五)保温材料的包装箱、包装筐或草绳的拆除工作没有在指定的地点进行,防火措施不完善者,对当事人罚款300元。(十六)砌砖和保温没有遵守下列规定之一者,除立即整改外,对单位罚款200元:1.裸露在保温层外的铁丝头应及时弯倒。2.碎砖块、渣沫应及时清除。清扫时,下面应划出危险区并设警戒线。3.灰桶、耐火砖和保温材料应放在牢固稳妥的地方。(十七) 用人工提吊保温材料时,上方人员没有系挂安全带,对当事人罚款200元。第十九条试运转及综合(一)分部及整套试运没有编制试运安全技术措施者。对试运单位罚82、款500元。(二)试运前没有按照安全工作规程查明炉膛、空气预热器、烟道、风道、电气除尘以及其他容器内的人员已全部撤出者,罚款500元。(三)试运区域没有设围栏,挂警告牌;除立即整改外,对单位罚款300元。(四)试运时对运行设备的旋转部分进行清扫、擦拭或润滑。在擦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把棉纱、抹布缠在手上者,罚款200元。(五)在栏杆、防护罩或运行设备的轴承上坐立或行走,罚款200元。(六)燃烧室防爆门、高温高压蒸汽管道、水管道的法兰盘和阀门,水位计等有可能受到烫伤危险的地点停留者。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时,没有防止烫伤及防汽、水喷出伤人的措施者,罚款500元。(七)试验人员对被试验设备和所用试验设备、83、仪器的性能没有掌握。使用有缺陷及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设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者,根据情况处罚2001000元。(八)擅自操作试运范围内的设备及系统,(当班运行人员根据运行规程进行操作、维护及事故处理外),罚款500元。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仅适用于光伏项目。具体由贵xx伏发电分公司光伏办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五)应急处置方案A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能够及时有效、全面地处理员工在任何时候的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机械伤害伤亡突发事件,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机械伤害伤亡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企业财产安全,维护和持续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84、展。1.2编制依据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1.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厂)机械伤害伤亡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2事故特征2.1 危险性分析和事件类型下列事件均有可能造成机械伤害:2.1.1不熟悉设备检修工艺和设备的构造2.1.2使用的工器具不合格2.1.3未正确使用工器具2.1.4误操作2.1.5设备运行存有隐患机械伤害类型: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飞出物打击、高压流体喷射等。2.2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生产现场所有的转动机械,处于运行或检修过程中,均可能造成机械伤害事故。2.3机械伤害事故的危害程度机械伤害事故危害程85、度:撞伤、碰伤、绞伤、咬伤、打击、切削等伤害,会造成人员手指绞伤、皮肤撕裂、骨折,严重的会使身体被卷入轧伤致死或者运行中的机械设备飞出物打击,击中头部或人体重要部位致伤,致死。2.4事前可能出现的征兆2.4.1误操作。2.4.2未严格执行运行操作规程。2.4.3运行设备存有重大隐患。机械设备传动部位没有防护罩、保险、限位、信号等装置。2.4.5 作业人员手工代替工具操作或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区域。2.4.6 作业环境缺陷,设备安装布局不合理,安全通道不畅通等。2.4.7 作业人员忽视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保用品。2.4.8 作业人员精神状态差、疲劳工作。2.4.9 承压部件、带压管道的有裂纹。2.586、事故发生的季节机械伤害事故无季节性变化3组织机构及职责3.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组织成员:事发部门第一负责人、光伏部负责人、当班值长、现场其它工作人员、医疗人员、远达公司事件相关负责人3.2指挥部人员职责3.2.1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机械伤害伤亡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3.2.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外联络有关紧急救援组织机构等。3.2.3事发部门负责人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3.2.4光伏办负责人职责: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各项安保措施,监督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3.2.5当班值长职责:第一时间通87、知医院,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3.2.6现场工作人员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机械伤害伤亡人员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3.2.7医疗人员职责: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救处理。4 应急处置4.1现场应急处置程序4.1.1机械伤害伤亡突发事件发生后,远达公司负责人立即指挥现场人员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区域,采取紧急救护措施防止受伤人员失血、休克、昏迷等,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汇报,同时通知医院的医疗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4.1.2机械伤害伤亡事件处置方案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4.1.3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4.1.4机械88、伤害事件进一步扩大、或者衍生其他人员伤害事故时应启动贵xx伏发电分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4.2处置原则4.2.1当发生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组织成员均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4.2.2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4.2.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就地进行抢救,直至医疗人员接替救治。 4.2.4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侧卧位以防止窒息。4.2.5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4.2.5.1受害人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4.2.5.2观察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489、.2.5.3仔细听有无呼气声音,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4.2.5.4经检查,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4.2.5.5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急救程序,正确进行就地抢救。4.3 事件报告4.3.1值长立即向总经理汇报人员机械伤害伤亡情况以及现场采取的急救措施情况。4.3.2机械伤害伤亡事件扩大时,由总经理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事故信息,如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最迟不超过1小时。4.3.3事件报告要求:事件信息准确完整、事件内容描述清晰;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事故性90、质、先期处理情况等。4.3.4联系方式(1)厂部各领导及联系电话:8113(2)生产部门第一负责人联系电话:81935注意事项5.1救护人在进行机械伤害伤亡人员救治时,必须对伤员伤情的初步判断,不能直接进行救护,以免由于救护人的不当施救造成伤员的伤情恶化。5.2机械伤害人员受伤可能在高处,存在高处坠落的危险,防止伤员高空坠落,救护者也应注意救护中自身的防坠落、摔伤措施。5.3若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设置临时照明灯,以便于抢救,避免意外事故,但不能因此延误进行急救的时间。5.4做好机械设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安全部件、检测情况,设备完好状况,对查出设备的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维修、整改、力求各类机械91、设备处于安全运行状态。5.5通过各种安全培训,提高员工辩别危险的能力。6附件6.1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人员的联系方式。6.2应急设施、器材和物资清单6.2.1常备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6.2.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气割工具、消防器材、小型金属切割机、电焊机、水泵、部分常用工具等。6.2.3应急器材: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应急灯、对讲机、灭火器等。6.2.4设备:小车数辆等。B、高处坠落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能够及时有效、全面地处理员工在任何时候的生产过程中发生的92、高处坠落伤亡突发事件,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高处坠落人身伤亡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企业财产安全,维护和持续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1.2 编制依据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1.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厂)高处坠落伤亡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1 事故特征2.1危险性分析和事件类型2.1.1危险性分析通过对员工在不同工作场所作业全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价,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几率较大,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较严重,作为重大危险因素。2.1.1.1临边作业坠落(沟、坑、槽边、水箱与水塔周边等)。2.1.1.2洞口作业坠落(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93、阳台口等)。2.1.1.3脚手架上坠落。2.1.1.4梯子上作业坠落(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踏空、失稳)。2.1.1.5交叉作业高处坠落(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移动的物体碰撞坠落等)。2.1.1.6拆除作业中高处坠落。2.1.1.7攀登作业中坠落。2.1.1.8悬空作业高处坠落。2.1.1.9其他高处作业坠落(建筑物上、设备上、构架上以及其他各种物体上坠落等)。2.2高处坠落伤亡事故类型:高处坠落伤亡事故分为:高处坠落伤害、高处坠落死亡。2.3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锅炉区域:炉侧厂房、锅炉各风烟道、土建施工现场、脱硝岛安装现场。高处坠落伤亡事故的危害程度高处坠落后可能导致作业人员轻伤、重伤,94、甚至人身死亡事故。2.4事前可能出现的征兆2.4.1在高处作业时,未架设安全护网、隔离带。2.4.2未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资格证的人员高处作业。2.4.3作业人员精神状态差、疲劳工作。2.4.4脚手架架设不规范,脚手架未挂警示牌。2.4.5高处设备检修平台不牢固、有空洞或无防护栏杆及存有其他隐患。2.4.6当发生大风、暴雨等恶劣气候时露天作业。2.4.7安全带不定期检查,未正确使用或使用不合格安全带。2.5事故发生的季节高处坠落伤亡事故无明显的季节性变化;但在炎热天、寒冷天、雨季、午间、夜间作业比较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伤亡事件。3组织机构及职责3.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总经理副总指挥:党委书记、95、副总经理组织成员:事发部门第一负责人、光伏办负责人、当班值长、现场其它工作人员、医疗人员、事件相关部门负责人3.2 指挥部人员职责3.2.1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高处坠落伤亡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3.2.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外联络有关紧急救援组织机构等。3.2.3事发部门第一负责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3.2.4光伏办负责人职责: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各项安保措施,监督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3.2.5当班值长职责:第一时间通知医院,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3.2.6现场工作人员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96、报,做好高处坠落伤亡人员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3.2.7医疗人员职责: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救处理。4 应急处置4.1现场应急处置程序4.1.1高处坠落伤亡突发事件发生后,当班值长立即指挥现场人员脱险救人,同时通知医院的医疗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汇报。4.1.2高处坠落伤亡事故处置方案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4.1.3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4.1.4高处坠落伤亡事件进一步扩大、或者衍生其他人员伤害事故时应启动贵xx伏发电分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97、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4.2.1高处坠落受害人员施救的过程: 4.2.1.1当发生人员轻伤时,将受伤人员脱险,现场人员应采取救护措施防止受伤人员大量失血、休克、昏迷等,并通知医院的医疗人员或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4.2.1.2如果受害者处于昏迷状态但呼吸心跳未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一般以口对口吹气为最佳,直至恢复呼吸为止。4.2.1.3如受害者心跳已停止,应先进行胸外心脏按压,直到心跳恢复为止。4.2.1.4施救过程中现场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救援人员进行救治。4.2.2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4.2.2.1 受98、害人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4.2.2.2 观察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4.2.2.3 仔细听有无呼气声音,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4.2.2.4 经检查,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4.2.2 判断有无意识的方法:4.2.3.1轻轻拍打伤员肩膀,对其高声喊叫,是否回应。4.2.3.2无反应时,立即用手指甲掐压人中穴、合谷穴约5秒。4.2.3.3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急救程序,正确进行就地抢救。4.2.4骨折急救:确定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或竹片、木板等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99、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4.2.4.2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固守,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4.3 事件报告流程4.3.1 当班值长立即简单而清晰地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人员机械伤亡情况以及现场采取的急救措施情况。4.3.2 当高处坠落伤亡事件扩大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向江西分公司汇报,如发生重伤、死100、亡、重大死亡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当地政府安全监察部门等相关部门,事故距汇报时间不超过1小时。4.3.3 事件报告要求: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事故性质、先期处置情况、善后工作等内容完整、准确,细节描述清晰。4.3.4 联系方式(1)公司领导联系电话:8113(2)生产部门第一负责人联系电话:81935 注意事项5.1事故部门应按照救人优先的原则,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抢救财产,同时应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5.2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高处作业应有安全的作业环境。加强对工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杜绝违章行为。5.3对于不同类别的高处坠落事故,在人员得到安全救治后,应对现场相关区域101、的防护措施进行全面的重新疏理,举一反三的检查、风险预控分析、整改,防止伤害事件再次发生。5.4加强对休克、骨折和出血等伤病的自救、抢救方法的学习和演练,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进行骨折伤害救治时,必须注意救治时的方法,防止由于救治不对造成的二次伤害。6附件6.1应急设施、器材和物资清单常备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抢险工具:铁锹、撬棍、气割工具、消防器材、小型金属切割机、电焊机、水泵、部分常用工具等。应急器材: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应急灯、对讲机、灭火器等。设备:小车数辆等。C、触电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1.总则1.1编制目102、的能够及时有效、全面地处理员工在任何时候的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触电伤亡突发事件,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触电伤亡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企业财产安全,维护和持续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1.2编制依据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1.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厂)触电伤亡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2事件特征2.1危险性分析和事件类型发电厂生产区内有各种高、低压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和各种类型的电动机械,作业人员在运行操作、设备维护过程中,有可能导致人身触电事故。触电事故类型分为电击事故和电伤事故。2.2事件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500kV、220kV、6.3kV、0.4kV、103、220V、直流220V、110V等系统,各种高、低压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和各种类型的电动机械。2.3可能造成的危害当流经人体电流大于10mA时,触电伤害表现为多种形式。电流通过人体内部器官,会破坏人的心脏、肺部、神经系统等,使人出现痉挛、呼吸窒息、心室纤维性颤动、心跳骤停甚至死亡。电流通过体表时,会对人体外部造成局部伤害,即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对人体外部组织或器官造成伤害,如电灼伤、金属溅伤、电烙印。2.4事故发生的季节有明显的季节性:一般每年以二、三季度事故较多,六至九月最集中。3 组织机构及职责3.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经理、总工组织成员:事发部门第一负责人、光伏办负责104、人、当班值长、现场其它工作人员、医疗人员、事件相关部门负责人3.2指挥部人员职责3.2.1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触电伤亡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3.2.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外联络有关紧急救援组织机构等。3.2.3事发部门第一负责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3.2.4光伏办负责人职责: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各项安保措施,监督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3.2.5当班值长职责:第一时间通知医院,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3.2.6现场工作人员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触电伤亡人员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3.2.7医疗105、人员职责: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救处理。4 应急处置4.1现场应急处置程序4.1.1触电伤亡突发事件发生后,远达公司负责人立即指挥现场人员脱险救人,同时通知医院的医疗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汇报。4.1.2触电伤亡事故处置方案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4.1.3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4.1.4触电伤亡事件进一步扩大、或者衍生其他人员伤害事故时应启动贵xx伏发电发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4.2.1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4.2.2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4106、.2.3如触电者处于高处,触脱电源后可能产生高处坠落伤亡事故,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4.2.4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现场工作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绳索等不导电的东西解脱触电者。4.2.5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用绝缘棒)解脱触电者。现场工作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4.2.6救护触电伤员切除电源时,应考虑事故照明、应急灯等临时照明。新的照明要符合使用场所防火、防爆的要求。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 4.2.7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4.2.107、7.1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4.2.7.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s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4.2.7.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抢救,直至医疗人员接替救治。4.2.8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4.2.8.1受害人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4.2.8.2观察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4.2.8.3仔细听有无呼气声音,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4.2.8.4经检查,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4.2108、.8.5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急救程序,正确进行就地抢救。4.3 事件报告4.3.1当班值长立即简单而清晰地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人员触电伤亡情况以及现场采取的急救措施情况。4.3.2当触电伤亡事件扩大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向江西分公司汇报,如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当地政府安全监察部门等相关部门,事故距汇报时间不超过1小时。4.3.3事件报告要求: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事故性质、先期处置情况、善后工作等内容完整、准确,细节描述清晰。4.3.4联系方式(1)厂部各领导及联系电话:(2)生产部门第一负责人联系电话:5注意事项5.1救护人不可直接用手、其109、他金属及潮湿的物体作为救护工具,而应该用适当的绝缘工具(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绳索等),救护人最好用一只手操作,以防自己触电。5.2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可能的摔伤,特别是当触电者在高处的情况下,应考虑防止坠落的措施,即使触电者在平地,也要注意触电者倒下的方向,注意防摔。救护者也应注意救护中自身的防坠落、摔伤措施。5.3现场工作人员在救护过程中或高处抢救伤者时,要注意自身和被救者与附近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再次触及带电设备。电气设备、线路即使电源已断开,对未做安全措施挂上接地线的设备亦应视为有电设备。5.4现场救护人员登高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绝缘工具和牢固的绳索等。5.5如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设置临时照明灯,以便于抢救,避免其他意外事故。6 附件6.1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人员的联系方式:6.2应急设施、器材和物资清单6.2.1常备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6.2.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气割工具、消防器材、小型金属切割机、电焊机、水泵、部分常用工具等。6.2.3应急器材: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应急灯、对讲机、灭火器等。6.2.4设备:小车数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