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教职工打卡考勤制度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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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743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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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教职工打卡考勤制度暂行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师范大学xx科技学院教职工打卡考勤制度暂行规定为加强学院的规范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院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考勤对象1、全体教职工(含临时性后勤人员)均实行打卡考勤管理。 2、按行政管理人员、教辅、教学岗位要求分别做相应的考勤。 二、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员工出勤。 2、全员性德育活动(含升旗仪式)。3、全体教职工大会及政治学习。 4、学院规定纳入考勤的有关活动。三、打卡考勤办法 1、设置学院办公楼一楼为2、指纹打卡地点。2、全体教职工(含临时性后勤人员)应按以下类别要求进行指纹打卡,为避免上下班人员拥挤等因素,上、下班时间前后15分钟内打卡均有效。(1)退休返聘人员每周一、周五各打卡一次,不限当日时间段;(2)教学人员(不含退休返聘人员)每天打卡一次,不限当日时间段;(3)实验中心、辅导员每天上午、下午上班时间内打卡有效,一天两次;(4)其他行政人员(含临时性后勤人员)、图书馆、网络中心人员每天上午、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每天四次。四、请假办法(一)、请假审批权限1、1天以内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请假2天需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证明意见,分管院领导审批3、,报人力资源部备案;3、请假3天以上(含3天)需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证明意见,分管院领导审核,党委常务副书记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二)请假手续办理: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需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2、持填写后的请假单向所属的审批权限负责人请假; 3、教学人员请假经审批后,须持请假单到教务部办理调课手续(未办理调课手续的,按无请假论),行政人员则持请假单到人力资源部报假(未报假的,按无请假论);4、请探亲假、产假、丧假的,须事先到人力资源部报假,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执行;5、婚假、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寒暑假,如有特殊情况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导审4、批,并到人力资源部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6、请假期满后,应于期满当天向人力资源部销假(未办理销假的,其超假部分按无请假论);7、如需续假的,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再重新办理请假手续。五、考勤补贴发放办法在加强考勤的同时,实行考勤补贴。考勤结果与考勤补贴直接挂钩,具体规定如下:(一)、行政人员(含临时性后勤人员)、图书馆人员、网络中心人员考勤规定:1、凡上个月考勤记录出现3次以上迟到或早退的,部门负责人应找其谈话,进行教育;出现5次以上迟到或早退的,扣发当月考勤补贴;出现7次以上迟到或早退者,按照旷工处理,并根据考勤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凡出现未打卡现象的,应由当事人出具未能打卡原因说明,5、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否则以旷工处理。3、凡发现有替人打卡的,发现一次,扣发双方当事人一个月考勤补贴,学院分管领导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如一年内发生二次的,扣发双方当事人当年全部考勤补贴,在学年度考评等级评定中不得评优。(二)教学人员、实验中心、辅导员考勤规定:1、凡出现未打卡现象的,每次扣发当月考勤补贴5元;出现5次以上未打卡现象的,扣发当月考勤补贴;凡一年累计出现10次未打卡现象的,在学年度考评等级评定中不得评优。2、凡出现未打卡现象的,应由当事人出具未能打卡原因,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否则以旷工处理。3、凡发现有替人打卡的,发现一次,扣发双方当事人一个月考勤补贴,学院分管领导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如一年内发生二次的,扣发双方当事人当年全部考勤补贴,在学年度考评等级评定中不得评优。六、其他事项1、每月的考勤记录,以当月的打卡数据为依据,各部门应严格要求本部门工作人员做好考勤工作。2、人力资源部根据本文规定,将上月每人考勤补贴发放的金额于每次月7日前通知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每月10日发放考勤补贴。七、附则1、凡过去规定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均以本实施办法为准。2、本实施办法自年3月1日起执行。3、本实施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