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公司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汇编14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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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733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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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公司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1. 安全会议制度42.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53.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64.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75.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06. 事故排查与整改制度127.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48.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69.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2810.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3011.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4112.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5413.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5514. 安全举报制度5715. 矿井入井带班制度5816.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6112、7.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6218. 放炮管理制度6319. XX煤矿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汇报制度6520. 通风安全仪器定期检查检修校正制度6821. XX煤矿放炮管理制度6922. 巷道贯通及盲巷处理制度7123.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7424. 通风、抽放设施管理制度7725. 防突管理制度7826. 防灭火技术安全措施8227.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8428. 抽放钻探制度8629.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8930. 调度员管理制度9131. 瓦斯尾排管理制度9232. 防突措施督查管理制度9333. 防突现场施工动态管理制度9534.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9835. 雷管、炸药库内管理领用、退库、销毁3、制度10036. 四级安全培训中心培训管理制度10337.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0438. 安全监控人员值班制度10539.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10640. 四级安全培训中心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10741. 采掘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10842. 抽放堵孔管理制度11043. 地面煤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11144. 粉尘检测制度11345. 四级安全培训中心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11446. 带班人员一班三汇报制度11547. 抽放钻孔质量管理制度11648. 地面瓦斯燃用安全管理制度11749. 瓦检员管理制度和井下交接班制度12050. 井下传感器维护挂牌管理制度123安全会议制度1、矿井必4、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必要时视情况可以增加召开次数。2、安全办公会议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主持,第一责任者不在矿,由第二责任者主持,行政副职、总工程师、有关部门及连队的负责人参加。3、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召开之前,要充分作好准备工作,抓住重点,有议有决,讲求实效。4、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指示和会议精神;(2)检查上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3)听取相关部门关于执行安全法规、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安全监察工作的情况汇报;(4)研究分析近期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并落实到部门和人员;(5)对5、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的人员,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5、安全办公会议要认真作好专门记录,存档备案。对会议所决定的事项,要写出会议纪要上报下发。6、对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并向安全第一责任者汇报。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公司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本矿井安全生产具体条件和员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状况,制订本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总体目标应具有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安全目标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安全指标,奋斗目标,实现目标的保证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2、矿井要将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逐级分解,年初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6、,逐级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自下而上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要细化到每个员工,人人肩负安全重担,个个参与安全管理。3、矿井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负全面责任,必须制订相应的规划和措施,坚持狠抓落实,切实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实现。4、安全生产目标要具有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同时也要有应变性和灵活性。年度内,要根据矿井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适时划分阶段,下达具体目标,激励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5、安全目标必须与全体员工的经济利益挂钩。安全目标的经济利益要在员工个人的总收入中占重要比重,把安全生产切实纳入经济管理的轨道。6、安全部门负责安全目标7、的考核,必须严格按规定兑现奖惩,使安全目标管理起到促进和保证安全生产的杠杆的作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矿井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的正常提取和使用。是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灾害和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矿井财产不受损失,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2、矿井安全技措费用提取和标准,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提取。3、矿井安全技措费用主要用于:矿井的通风系统改造,防治瓦斯,综合防尘、防灭火,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仪器、工器具,矿井安全技术课题研究、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4、矿井每年必须编制安全投入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确定项目、落实奖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经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8、5、安全技措费用必须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必须做到项目有计划,开工有报告,施工有监督,采购有比价,竣工有验收。6、矿井安全技措费用的使用和审批,由矿井总工程师负责。财务部门严格按审批下达的计划、验收资料、合同及领导审批意见支付款项。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都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严肃处理。8.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由安全监察部进行审核和监督。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执行标准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等部门颁发的煤矿安全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执行。(以下简称标准)二、组织机构为了切实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生9、产安全副经理为副组长,生产、安监、调度、机运、通风、地测等部门相关人员以及各队队长书记为成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质管小组),由安监部门主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煤、掘进、机运、通风、地测和防治水、救护、矿井管理七个专业小组。各专业组组长及成员在每年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办法中具体明确。三、主要职责1、负责全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验收、评级、考核以及工程质量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2、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四、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1、各专业小组要按照标准和本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的各种资10、料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把责任细化到人头。2、抓好生产(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开工前,由施工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向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贯彻作业规程或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技术交底。3、施工单位应按照技术要求制定相应的工程质量达标保证措施。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作业规程、标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把好各道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检查工作,对不按要求组织生产或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由生产(施工)单位全额承担损失外,还要从严追究队领导的责任。5、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的有关规定,只有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对施工单位未检查、验收的项目的工程质量按不合格品处理。6、生产施工单11、位每班要落实人员,对工程质量实行班班自检,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施工队要落实工程质量专(兼)职检查员对施工现场实行每天检查一次,并建立质量检查资料于次月25日前将上月的自检资料送达安全部门备案。违者,对队长、书记分别罚款200元。7、各专业组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要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定期复查。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验收制度1、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实行动态和静态相结合。检查时间以临时通知为准。每次检查,原则上领导小组成员都要参加。若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时,必须向公司质管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请假。违者,每缺一次,12、罚款100元。2、单项工程竣工时,首先由施工队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向质管小组申请验收,只有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停头、停风。否则,对该工程不结算工资。3、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由质管小组组织移交给使用单位,移交后交、接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工程移交后,其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管理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六、工程质量事故的追查处理1、采掘方面属施工质量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安全部门组织追查处理,相关人员配合。2、采掘方面属技术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追查处理,相关人员配合。3、属机运方面的质量事故由机运部门组织追查处理,相关人员配合。4、属通风质量事故由通风部门组织追查处理,相关人员配合。安全教育与培训13、制度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技术素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矿井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安全副矿长为副组长,安全、劳资、工会、团委、通风、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和各队行政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协调配合,切实搞好教育培训工作。3、矿每年要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由培训主管部门编制本年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4、矿井新进员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培训内容要按照上级规定的培训大纲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安排,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5、矿山企业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的内容14、:(1)矿山安全法赋予职工的权利和义务;(2)安全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3)与职工本职工作有关安全知识;(4)矿井各种事故征兆的识别,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退路线;(5)自救装备的使用和有关急救方面的知识;(6)工种有关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7)企业安全文化;(8)矿规矿纪。5、新员工录用后,必须在有工作经验的师傅带领满4个月,然后再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师徒合同的签字由劳资组织生产连队是具体办理,合同一式叁份,其中:劳资、安监、生产连队各一份。6、调换工种、转岗都必须先进行培训,其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7、所有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小于20小时。培训后分工15、种、分专业出题,由培训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时间培训,培训后由安监部门组织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8、严格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培训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核发的相应合格证,才能上岗操作;技术工种人员由集团公司培训发证。9、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相关人员的档案,按期进行复训复审,严禁随意调换特种作业人员工作。违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10、抓好队(车间)和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活动会和班前会,结合本单位安全实际,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三大规程、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安全标准化标准,行业规章、企16、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11、坚持进行安全生产典型经验教育,推行事故案例教育法,“手指口述”教育法,应知应会标准教育法,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办法、好措施和新工艺、新技术;吸取事故教训,排查隐患,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12、注意生产现场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纠正违章操作,规范操作行为。13、充分利用员工夜校、开设讲座、闭路电视等形式,开展群众性、广泛性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充实和更新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事故排查与整改制度1、矿井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职对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的安全隐患排17、查。2、矿井实施安全隐患三级排查制度。即:矿井每旬定期由公司矿长或安全副矿长组织,生产、技术、通防科等职能部门、各队队长或书记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0元。队每天排查一次,由队长或书记负责;班组每小班排查一次,由当班班长负责。矿井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部门汇总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队每次排查都要在专用登记簿上作好详细记载,并落实班组整改;班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现场立即整改,当班不能完成的要及时向队上报告,重大安全隐患还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违者,一次罚责任者100元。3、矿井实施安全隐患三级管理制度。即:按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和解决的难易分为A、B、C三级,其中:A级是难度大,矿井解决不18、了,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协助解决的;B级是难度较大,队解决不了,必须由矿井解决的;C级是由队或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4、矿井建立安全隐患确认报告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旬必须由安全部门组织一次安全隐患等级的确认,A级安全隐患报上级主管部门。在该隐患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上报。5、安全隐患的整改实行责任制,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全面负责;安全隐患整改要做到“项目、资金、设备材料、时间、责任人”五落实;生产业务部门实行跟踪督促,指导。各整改单位要按时按要求整改隐患并及时回执隐患整改表,对逾期不回执的一律按安全隐患未整改处罚。6、矿安全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安全隐患的综合管理19、,全过程跟踪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负责安全隐患的统计和报告,按照统一报表纳入计算机管理。安全隐患未整改,按每条500元进行处罚,同时扣发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当月工资的5%。7、安全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隐患未整改,不准生产。8、因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9、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重大隐患管理档案”,落实督办人员。10、以上处罚由安监处统一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矿井每旬定期必须对井下、地面各生产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分采煤、掘进、通风、机运、地测和防治水、地面六个组进行,重点是20、检查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检查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上午检查,下午开会(其中:进行夜班检查一次,时间以安全部门通知为准)。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组织,安监部门负责人协助并具体组织实施。分管安全的副矿长不在矿时,由分管生产的副矿长组织。生产职能部门井下管理人员以及各队队长、书记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检查、开会者,一次罚款100元。2、各检查组组长及分组按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分组规定,各组由组长牵头对其分工检查,然后汇总在会上通报。3、每次检查,由安全部门点名考勤。上午下井点名时间:8:30分。下午开会时间:夏季15:00时,冬季:14:30分。421、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专业职责分工督促整改,安全综合督查。整改不彻底或未整改,对未整改单位罚款500元/条,并对责任部门分管人员按50元/条进行处罚,并限期再整改,逾期不整改者,加倍处罚,直至整改为止。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除给予罚款外,还要给予责任队队长、书记扣发当月5%的工资/条。5、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各专业组组长统一在会上通报,并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表,同时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都要签上名字,该原始资料由安全部门保存。6、安全例会由安全部门整理会议纪要,送主持会议的领导审阅后交办公室打印,办公室务必于次日将纪要打印出来分发到各单位(部门)。逾期者,对责任人处罚100元。7、生产技术部门要按照业务保安的22、职责范围,对每一个作业项目都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常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要督促整改;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生产场所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和修改作业规程,保证满足安全生产需要。8、安全部门对各作业场所的重点部位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每天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主要作业场所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现场督促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视情况有权现场停止作业督促进行整改。9、矿、队工会、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群监网和青安岗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开展安全检查查岗活动,以监督当班安全生产为主,必要时可随时组织突击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责任单23、位限期整改。以上检查、查岗,其次数不低于1次。10、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天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随时注意生产现场发生的新情况,及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消除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队长或书记要在现场,亲自督促整改,直至隐患消除为止。11、跟班副队长(当班班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当班安全生产管理负责,要认真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安全环境、生产设备和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状况以及人员操作行为合规情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制止现场“三违”,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12、以上处罚由安监处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第一篇采区设计及各种施工设计审批制度第一章总则采区方案设计及采24、区设计是指导采掘工作面布置的重要设计文件,也是采掘作业规程编制的重要依据。科学、合理、经济、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采区设计,不但使矿井生产效率高,经济效益好,而且安全状况会得到根本的改观。因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关于“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为促进我公司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抓好采区设计、施工设计技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1条凡新准备采区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及其它法律法规进行采区方案设计、采区设计、施工设计。第2条采区设计方案应尽量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力求采区的开采实现高产、高速、高回采率、高质量、高效率、25、低消耗、低成本、安全和经济效益好。第3条采区设计及方案设计,鼓励多人分头设计,进行方案设计竞赛评比或研讨,应有记录备查,并从中选出优秀的设计方案。第4条无论是采区方案设计,还是采区设计、施工设计,都要结合现场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第二章采区方案设计编制依据第5条采区设计方案必须以国家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的煤炭工业技术政策为依据。第6条以经过矿井总工程师审批的采区地质报告为依据。地质报告包括地质说明书和附图两部分。地质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采区地质特征,地质构造状况;2、煤层赋存条件和稳定程度;3、矿井瓦斯等级;4、采区是否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5、自然发火期;6、水文地质;7、煤26、种和煤质;8、钻孔布置及各级储量比例。附图包括:1、采区井上、下对照图;2、煤层底板等高线图;3、储量计算图;4、勘探线剖面图;5、钻孔柱状图;6、采掘工程平(立)面图。第7条矿井设计文件:主要包括矿井设计、改扩建设计、水平设计及规划对采区生产能力、采煤工艺、采掘巷道布置、生产系统优化要求、生产计划的采区接续图表等。第8条邻近采区相同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第9条已采区开采经验总结资料。第三章采区方案设计内容第10条根据给定的采区地质条件和相关文件的要求,拟定两个及以上采区设计方案。第11条优选最佳的采区几何尺寸、确定合理采区煤柱尺寸。第12条根据合理集中生产原则和高产高效要求,确定采区生产能力、27、采掘工作面个数和采区服务年限。第13条优选最佳的采煤工艺和巷道布置方式,确定煤层厚度搭配、好坏搭配的合理开采程序。第14条优选相应的采区通风、提升、运输、供电、通讯、排水等系统及其设施。第15条确定采区通风安全监测设施,综合防尘及隔爆设施,及防治采动影响地表构筑物的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第16条特殊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如建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煤层自然发火、防治水、防治冲击地压等安全组织措施。第17条采区设计方案的比较和选择,采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采区设计预算。第18条编制采区设计方案。附采区井上下对照图、采区巷道布置平面及剖面图等。第四章采区设计内容采区设计编制的内容包括采区设计说明书和采区设28、计图纸。第19条设计说明书包括以下内容:1、采区的几何尺寸、采区位置、境界、开采范围、与邻近采区的关系、煤柱、可采煤层埋藏垂深、采区采动后对矿井或地面影响的预测和采取的措施,有无小窑和采空区积水等。2、采区所采煤层的赋存情况。(1)瓦斯涌出情况及其变化规律,瓦斯涌出量及确定依据;(2)煤尘爆炸性;(3)煤层自燃发火性及发火期;(4)水文地质:井上、下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隔水层特征及发育情况变化规律;矿井突水情况,静止水位和含水层水位变化;断层导水性;现生产区域最大及正常涌水量;邻近采区及小窑涌水和积水情况。(5)煤层及顶、底板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3、确定采区生产能力,计算采区工业储量,可采储量29、,服务年限,同时确定工作面个数。4、确定采区准备方式,区段和工作面划分,开采顺序、采掘安排及生产系统。5、选择采煤方法和采掘机械设备。6、进行采区所需机电设备的选型计算,确定型号、数量。确定采区信号、通讯及照明等系统的布置。7、供水、供风、防尘等管道的选择及布置。8、采区风量的计算与分配。9、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主要对水、火、瓦斯、煤尘、过较大断层等构造带提出原则意见。10、计算采区巷道掘进工程量。11、编制采区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采区走向、倾斜长度、煤层厚度、倾角、区段数目、煤的容重、采煤方法、采区工业储量和可采储量,采区生产能力、服务年限、采区采出率、掘进率、巷道总工程量等。12、采30、区设计预算。第20条采区设计图纸(含方案图和施工图):1、地质柱状图、采区井上、下对照图,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储量计算图及剖面图。2、采区巷道平面及剖面图。3、采区采掘机械配备平面图。4、采煤工作面布置图。5、采区通风系统示意图。6、瓦斯抽放系统图。7、采区管线布置图。8、采区运输系统图。9、采区供电系统图。10、采区排水设施及其系统图。11、采区通讯设施及系统图。12、采区照明设施及其工程图。13、避灾路线图。14、采区车场图15、采区巷道断面图。16、采区巷道交岔点图17、采区硐室布置图。第五章采区方案设计及采区设计审批和贯彻第21条采区设计方案的编制。由矿井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技术部门编制,31、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工人和安全部门人员的意见。编制完毕由矿井总工程师签字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第22条采区设计方案的贯彻执行。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采区设计方案是采区设计必须遵守的技术文件,矿井总工程师应将审批意见全部纳入采区设计中去。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原批审的采区设计方案时,必须提出修改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重新审批。第23条采区设计的编制与审批。矿井总工程师根据批准的采区设计方案,负责组织矿技术部门编制采区设计。在编制过程中同样要征求有关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工人和安全部门人员的意见。编制完毕后由矿井总工程师签字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第24条在采区设计32、批准的前提下,由矿井生产技术部门按照设计要求编制各种施工设计。第25条采区设计的贯彻执行。(1)矿井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队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学习采区设计;(2)由采掘、机电、运输、通风等区(队)技术负责人,各自向本单位管理人员、工人贯彻采区设计有关条文;(3)在贯彻采、掘作业规程的同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贯彻采区设计的有关条文;(4)开采过程中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原采区设计方案规时,由矿井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修改,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再予以贯彻执行。第26条采区方案设计时间要求。为了避免设计上的错误和盲目开工准备采区,给后续生产安全带来隐患,要求各生产矿井必须在准备采区开工前(主要运输33、大巷及回风巷未掘进前)2个月完成方案设计并报审。第27条为了进一步搞好本公司的技术管理,使公司的技术管理上台阶、上挡次。逐步把矿井各类设计推向计算机化,采区设计中鼓励运用计算机技术。第二篇采掘作业规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采掘作业规程是煤矿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对采掘作业场所实行科学管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和生产效益目标的法规性文件,是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指挥生产、安全和实际作业的主要依据。加强作业规程的管理是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对促进煤矿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效益目标的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提高本公司作业规程的编制质量34、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技术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本管理办法。第2条矿井采掘工作面施工作业必须以经批准的作业规程做指导。矿井内的其它特殊工程和零星工程(如硐室开凿、长度小于50m的巷道,溜煤上山及煤仓的安装、巷道维修)施工,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过断层、陷落柱、破碎带、老空区、安装和收尾回撤,掘进工作面过断层、瓦斯异常区、水患危及区、集中压力区、冒落区、石门见煤的三角区、石门揭煤等都必须编制专门的施工(生产)组织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贯彻执行。第3条采掘作业规程应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操作可行”的原则。既要35、坚持实事求是,又不得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安全指令、法规。第4条矿井所有采掘生产(施工)工程及相关零星工程都必须以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为指导,否则不得开工。第5条主要采煤工作面结束和重点掘进巷道竣工后,应根据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施工中取得的经验教训进行技术总结。以不断提高作业规程的编制质量和生产现场的技术管理水平。第二章编制与审查第6条采掘作业规程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编制,凡设有专职采掘技术人员(含技术员兼副队长)的采掘队作业规程由该队技术人员编制;未设采掘技术人员采掘队的作业规程,由生产技术部门安排人员编制。第7条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以下列文件及资料为依据:1、已审批的采区设计或36、采区方案设计。2、审批的采区地质说明书。3、各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4、有关安全制度。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巷道维护修理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瓦斯和煤尘管理制度、放炮和瓦斯检查制度、通风安全监测仪表使用维护制度等。5、邻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指回采工作面与煤及半煤巷掘进。第8条生产技术部门应在采掘工作面开工前40天向作业规程编制人员下达作业规程编制任务书,并督促有关部门及人员同时向作业规程编制人员提供有关资料。第9条在编制作业规程的过程中,编制人员应广泛征求施工队技术骨干的意见,积极采纳不违背煤矿安全规程合理建议。第10条回采工作面必须一个工作面编制一个规程37、;掘进工作面原则上一巷道一规程,但符合下列清况之一者,可纳入一个工程编制作业规程。1、主体巷道与相连接长度不大于50m的辅助巷或小型硐室;2、为主体巷道施工服务的长度不大于50m的临时巷道或硐室;3、同一回采工作面的掘进工艺相同的机巷、切眼或风巷及切眼。第12条作业规程必须按规定的内容与顺序进行编制,不得将内容前后巅倒,逻辑顺序要清楚。凡存在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水灾、瓦斯超限等灾害威胁和巷道贯通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措施。第12条作业规程内容、图表应清晰准确、文字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作业规程中使用的各种图纸、表格必须是计算机制图表(如断面图应有比例尺寸,不得出现缩放),补充措施的图表、文38、字也应符合上述要求。紧急情况下制定的措施,可在贯彻后打印正式资料下发。第14条作业规程中对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应遵守下列规定:1、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2、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有明文规定,且又属于作业规程中必须贯彻执行的条文,可在作业规程中标明该规定的条款号,在贯彻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第15条采、掘作业规程必须在工作面开工前15天编制完毕。编制完毕的作业规程经生产技术部门责人及分管技术人员审查后交总工程师(或采掘副总)组织安全、生产、调度、通防、机运、采掘等部门和施工39、单位负责人及生产安全副矿长会审签字,最后经总工程师(或采掘副总)签字批准生效。第三章装订与发放第16条总工程师(或采掘副总)批准生效的作业规程按照公司生产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打印、复制和装订,装订完毕的作业规程由生产技术部门分管技术人员除按规定分送会审部门,施工单位,生产安全副矿长、总工及档案室外,还必须向上级相关部门送一份备案,作为安全检查和评审的依据。第17条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有特制的封面和封底,在封底前应附加附图及补充措施登记表。作业规程应做到打印字迹清楚,无错字、漏字和别字;装订美观,裁切整齐,顺序正确。为了使作业规程装订美观,凡图幅大于A3的图纸可不与作业规程装订在一起,但必须在附表中登记40、好,并与作业规程、补充技术安全措施等一起装入同一资料袋内。第18条生产技术部门必须建立采掘作业规程发放登记制度,所有发放的作业规程与补充技术安全措施必须进行登记签字。第四章贯彻执行与监督检查第19条已批准的作业规程必须在工作面开工前五天向施工队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贯彻并考试,没有贯彻作业规程的采掘工作面严禁开工作业。第20条作业规程的贯彻由施工队队长或兼管生产安全的副队长负责组织,作业规程的编制者负责具体贯彻和讲解,并进行技术交底。第21条参加作业规程学习的人员都必统亲自签字,并进行考核或考试机采工作面与作业时间大于3个月的掘进巷道的作业规程学习后都必须进行考试。未参加学习或学习后考核考试不合格41、者不准上岗。因故外出或其它原因未参加学习或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都必须进行补课并经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规程的学习考试考核面必须达100%。第22条作业规程的考核、考试由安全部门负责,生产技术部门配合,考试试卷由安全部门保存至该工作面施工结束。为了提高考试考核的效果,试题应针对性强,对不同的工种和人员应有相应的试题和考试考核办法,不得使考试考核立于形式。第2条作业规程除在开工交底时必须向本队全体干部职工贯彻外,施工期间施工队每月还必须组织对作业规程的再学习,并作好学习记录。第24条施工单位在贯彻执行作业规程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与现场实际不符合或者现场暂时根本无法实施的条款时,应及时向生产技42、术部门反映,由生产技术部门核实后编制修改补充措施,报总工程师组织审批签字后与原作业规程一并贯彻执行。第25条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在用的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复查,拟定复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或补充完善。第26条安全部门负责对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第27条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时,必须同时检查采掘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矿用设备的使用首先应符合原煤炭部,能源部的相关标准和完好标准,执行好设备管理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标准。2、入井的电气设备必须检查其“三证”即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43、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具体工作由公司防爆检查组监督并实施。3、各使用单位,不准使用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机电设备。违者,对责任人罚款500元。4、新购置的电器及器材,由生产部管理员组织生产、财务和有关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准入库,财务付款有入库验收单才能支付货款。5、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由防爆检查组每周检查一次。机运队采护队的分管电钳工对本队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每日进行一次检查。6、井下变电所内的高低压开关继电保护装置的检查整定。由机运队技术员,分管电气的副队长负责,每月年进行一次。负荷变化时应及时调整,保证整定值灵敏可靠。7、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44、进行一次,利用每年停产检修时间进行,新进的高压电缆投入使用前作泄漏和耐压试验,该工作均由公司电气试验组负责。8、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由机运队负责,每6个月不少于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绝缘和外部检查,由机运队负责,每季检查一次,每周还应由专责电工检查一次外部和悬挂情况。9、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每周不少于一次。10、接地网接地电阻值测定,由矿电气试验组负责,每季测试一次。11、机械设备的性能测试,大型、关键部位的探伤,如抽风机、压风机、水泵等,由安全部门统一执行,每年一次。12、设备更新由公司机电部门提出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机电、财务等研究后报公司矿行政批准45、后执行。13、设备的报废每年底进行一次,由公司技术科提出报废的数量,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鉴定,然后报公司矿行政批准后执行。14、电器设备防爆检查、设备入井检查等,每年度由分管机运的业务部门组织制定相关制度,经审查后印发执行。15、机电运输设备设备安装后由机运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验收,只有经过验收合格后的设备方可使用。违者,一次对责任者罚款500元。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瓦斯事故预防措施(1)各采煤工作面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及防尘系统,煤巷掘进工作面实行超前排放钻孔,回采工作面实行先抽后采,并经通防科、安全部门、生技部门等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开采。(2)严格通风设46、施质量的检查验收和日常管理,防止风流短路和循环风,加强抽排铜质局扇的现场管理,抓好采面隅角的瓦斯综合治理,发现问题,立即处理。(3)当主扇停运时,凡是受停风影响的区域,必须自觉停止工作,人员撤出至安全地点,由公司值班领导或总工程师根据停电、停风时间,确定是否将人员撤出地面,恢复通风后,经检查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逐级送电。井下停电时,调度室值班调度员要首先通知公司值班领导和总工程师。(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碛头有效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随意开停局扇。局部通风机由当班瓦检员负责使用管理,安装和使用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128、129、140条执行,若因检修等原因47、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141条之规定处理。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封闭,对长时间不作业并需停风停电的巷道,必须在24小时内密闭严密并实施“管、轨、缆三断”;设施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施工。(5)在安排生产时尽量避免形成盲巷,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凡是停工、停风的地点,严格按盲巷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巷道高厢、高冒点或深度大于5米的独头硐室等必须采取扩散通风或密闭等防止瓦斯积聚措施。(6)岩巷掘进作业必须制定施工过程中遇岩溶、断层、裂隙时防治瓦斯的安全措施。(7)加强瓦斯检查,严格瓦斯管理。瓦检工必须按照瓦斯检查设点计划48、进行瓦斯检查并执行现场手上交接班制度,做到“三对口”(台帐、手册、牌板统一)。采掘工作面坚持“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及“请示汇报”制度,严禁空班、假检、漏检。(8)管好、用好安全技术装备,在总回风、分区回风和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层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必须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和瓦斯报警断电系统,煤层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坚持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查仪,煤、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坚持使用好掘进系列装备和放炮喷雾器。(9)加强瓦斯抽放管理,坚持抽放系统巡回检查、钻孔检查、验收制度,坚持放水制度,确保钻孔施工及封孔质量。(10)按规定使用49、好风筒,风筒出口距碛头的煤(半煤岩)巷不大于5米,全岩不大于8米。(11)年度内7-9月份开展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12)加强通风系统管理,所有系统设施必须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施工和维护,保持风门闭锁稳定可靠,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13)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按规定时间检查处理井下电气设备,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所有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认真检查,杜绝失爆电气设备入井。(14)严格放炮管理,井下放炮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和许用电雷管。水炮泥及封泥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15)加强井口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火及穿化纤50、衣物入井。(16)为减少瓦斯爆炸波及范围,在相邻的采区及煤层巷道中,设置隔爆水棚;在采掘工作面规定地点设置隔爆水袋等,各采区及通风系统必须独立可靠。(17)见煤巷上的或有瓦斯涌出的岩巷,凡局扇停止运转,由当班班组长在其全风压入口处实施“管、轨、缆三断”,并由瓦检员负责设置警戒和临时栅栏。长时间不作业并需停风停电的巷道,必须打好密闭。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及其预防措施(1)矿井在编制年度、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计划,并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2)通防科负责积累资料、总结防突经验,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制定防突措施,所有防突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有批准的针对性防51、突措施,防突措施应做到安全上可靠,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新水平、新采区开采前必须进行瓦斯相关参数考察工作,为执行针对性防突措施提供依据。(3)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突出预测提供准确的资料。在地质预测工作中,要及时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地质构造和走向变化,为突出预测提供准确、详尽的资料。(4)应有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施工前必须形成通风、瓦斯监测、防尘、通讯、压风自救系统,防突风门提前构筑,经现场检查验收后方可进入防突施工。(5)优化巷道布置,坚持采掘部署超前。有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在执行采掘作业前必须保证有充分的时间采取预处理措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80条规定。(6)设置防突专门机构。由通防52、科具体落实防突相关工作。(7)加强瓦斯检查。防突工作面应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专职瓦斯检查员必须经常检查工作面瓦斯浓度,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危险时,有权停止工作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及时向矿调汇报;突出工作面必须安装断电仪及瓦斯监测探头,并保证可靠断电。(8)加强防突管理加强防突工作的领导,健全以矿长全面领导,总工、安全、生产副矿长组织实施的防突管理体系,各科、队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的防突管理,杜绝现场失控。地测部门提供地质资料,加强地质预测工作,通防科及时认真编制有针对性的防突措施,组织贯彻实施,杜绝现场失控。强化现场管理,对防突头面进行重点调度。定期召开防53、突会议,认真分析、研究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的防突措施,检查防突工作计划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平衡防突工作所需的人、财、物。(9)煤及半煤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10)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作业。(11)防突人员、瓦检员及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突出预兆及防突安全防护措施并会使用压缩氧自救器,发现突出预兆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至防突风门外进风流中避灾硐室等安全地点。(12)采煤工作面进风巷、煤层掘进工作面碛头及放炮执行地点,必须设置一组压风自救器供发生灾害事故时救灾使用。(13)煤层掘进54、工作面放炮执行区域必须停电撤人,在进风流中实施远距离放炮措施。(14)石门揭穿K1、K3煤层,必须制定专门的揭煤措施报煤管局审批。(15)在采煤工作面进行预抽瓦斯预防突出。3、顶板事故预防措施(1)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把好采掘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等关口,“作业规程”内容齐全、符合实际,有针对性,严禁无“作业规程”或套用规程作业。在施工中,若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增补安全措施,经审批后贯彻执行。(2)严格现场管理、把技术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顶板事故多发地点的管理。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碛头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爆55、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进行修复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在松软的煤层或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必须采用前探支护或其他措施。加强溜煤眼的管理。各采煤工作面溜煤眼上口必须坚持使用蓖子,严禁大块矸石、杂物进入溜煤立眼堵塞。坚持队干现场跟班。开工前跟班队长,班长必须先到工作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威胁后,才能作业。抓顶板管理,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工人、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操作技能。落实业务保安制。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生技部门负责顶板业务管理,安全部门加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发生事故要按“四不放过”追查处理,总结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收集资料进行案例分折。掘进队负责掘进工作面区56、域、运输队负责运输线区域、通风队负责采区及矿井回风系统区域,加强对新老裸体巷道的找顶工作由生产科落实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找项工作,制定找顶措施,防止悬矸伤人事故的发生。(3)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进行敲帮问顶检查,严禁空顶作业。(4)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或收尾,采掘工作面过断层破碎带,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5)回采工作面上出口掩护支架超摆长度不小于作业规程规定,下出口尾架的控架与回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两巷超前支护不得小于20m。(6)当工作面顶板连续发生断裂声,闷雷声,支架断裂声及顶板下沉量突然增大出现连续掉碴等现象,必须立即撤离工作面危险区。(7)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57、随时进行敲帮问顶检查,找净活石悬矸。主大巷定期进行找悬矸。(8)煤层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坚持使用前探梁和固棚器。(9)煤层巷道空帮空顶必须用废旧木料,笆片接顶背严。(10)加强回采工作面下出口及尾架管理,防止摆尾。4、煤尘事故预防措施(1)建立健矿井防尘系统,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煤炭运输各转载点,溜煤上山等地点分设防尘水幕和防尘喷嘴,进行喷雾防尘。(2)掘进工作面采取湿式钻眼,冲洗巷壁,正确使用水炮泥、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坚持使用放炮喷雾器,放炮前后冲冼碛头20米内煤、岩帮,装矸前坚持洒水降尘,加强个体防护。(3)为预防煤尘爆炸事故蔓延,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及采区回风道设置58、隔爆水袋和隔爆棚。(4)对重点产尘点巷道、设备落实责任人员,实行班班清扫、天天冲洗。(5)坚持按技术标准施工、检查、验收、管好、用好防尘设施。(6)采掘工作面坚持使用水炮泥,在其进回风巷内按防尘规范要求安设隔爆水棚。(7)编制防止煤层引燃、引爆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控制各种火源。5、水灾事故预防措施(1)必须作好水灾防治分析预报,坚持“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在探放水之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计划,并采取防治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若采掘工作面出现透水预兆,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探放水由生技部门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2)矿井水文地质工作人员应及时搜集,调查矿区水文地质资59、料,为综合治理水灾提供可靠依据。(3)井田内无大的水体,但采区上部有小煤窑开采区和采空区,必须加强对矿井涌水量及工作面、采区涌水量观测。(4)+354M水平主平硐在雨季到来时,必须设专人加强观测并清理畅通主排水沟,并定期进行清理主副水仓。(5)矿井所有地点的探放水必须编制设计、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执行,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6)在编制作业规程、措施时,应根据水文地质资料,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现场若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若情况紧急,则按避灾路线撤退人员至安全地点,同时报矿调度室。(7)地质部门应根据采掘活动安排,对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在开采前,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水60、文地质工作,以便及时、准确指导现场施工。(8)地测部门提供地质资料,加强地质预测工作,防治采掘巷道揭露积水区或含水断层。(9)机电部门要根据矿井的涌水情况,配备足够能力的排水设备。6、火灾事故预防措施(1)井下火灾防治的安全管理要本着“预防为主,加强预测,重点治理”的原则,从设计、掘进、开采、停采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2)火区启封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合理选择密闭位置,做到以风防火、治火。(3)预防采空区自然发火加强采面生产技术的现场管理,确保采面正常均衡生产,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回柱、放顶、并加强采场浮煤清收工作,尽量减少或不留可燃物于工作面。回采工作面停采后,必须及时组织力量,61、尽快回撤设备,支护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封闭完毕,封闭质量必须符合集相关的技术规定。(4)预防电气火灾机头前、后5米范围内,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由培训合格、获证的人员担任司机。运输机司机要严格按照职责范围,每班清收浮煤,并保持巷道底板与运输机有一定间隙,防止浮煤堆积过多,与运输机摩擦产生火花。预防其它电气火灾,严格实施防止电气失爆的管理制度。原则:杜绝一切电气火源,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并加强维修,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特别是对采掘移动设备要消灭失爆,三大保护要定期调试和试验,对井下的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两全、三坚持。”井下消防库的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储备,钥匙由矿调度室和救护队负责管理,62、消防器材若需使用,必须经安全经理批准,若因救灾已消耗,必须在三日内补足。井下、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如果从事电焊、气焊工作,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并明确专人在现场检查、监督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223条规定执行。设备安装使用前,必须对变压器容量、开关、缆线负荷进行选型设计,严防电气设备失爆。(5)预防其它外因火灾杜绝放炮燃烧事故。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爆破规定作业,所有爆破作业的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瓦斯检查制度,保证放炮前后的瓦斯浓度在规定的界限内;禁止使用明接头或裸露的放炮母线,炮眼的深度、位置和装药量要符合该工作面作63、业规程的要求,炮眼填充要饱满、填实,严禁使用可燃性物质代替炮泥充填炮眼,严格使用水炮泥。井下采掘工作面严禁放“粑炮”,严禁使用变质炸药放炮。加强井口检身,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烟草点火物和穿化纤衣物入井;井口房和扇风机房周围20m范围内严禁用烟火。回柱机、扒矸机、工作面、回风巷等处的内齿轮绞车钢丝绳,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按规定及时更换。井下峒室不能存放各类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必须存放在加盖的容器内,集中定点存放,存放地点离刮板运输机机头、皮带机头、移变距离不少于20m,润滑油存放的数量不宜过多,且盖子要盖严密。纱布和纸,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筒内,并定期送到地面进行处理,不得乱扔乱丢。井下的消防管道64、必须安设到进风道口,管径不得小于50mm,采掘工作面的消防供水管道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建立健全矿井消防系统,井下采区变电所及回采工作面皮带运输机巷、配备干粉灭火器防火,消防系统与防尘供水系统并用。(6)局部通风所使用的风筒必须是“双抗”风筒。(7)任何人员发现井下火灾时,应采取一切可能措施,进行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当直接灭火无效时,必须及时对火区进行封闭。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一般原则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尽量了解和判定事故性质、地点和发展趋势,立即报告调度室,并尽量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处理。现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应根据现场情况,按避灾路线图的要求,选择安全撤退路65、线,以最快的速度带领工作地点所有人员撤离危险区;事故发生后,每个同志要沉着、冷静、切忌惊慌,要听从指挥;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用电话通知受灾害威胁地区人员迅速撤离险区,到避灾峒室或安全地点待救,根据报警事故的性质,影响范围,规定是否切断该区域电源,是否采取控制人员入井的措施,通知救护队及医生待令,并按通知顺序通知救灾指挥人员,如实向公司、上级相关领导汇报;在矿长组织下,召开救灾紧急会议,派救护队查灾情,抢救遇难待救人员,研究确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处理灾害行动计划,做到临危不乱、指挥灵活、处理及时、缩小受灾范围,防止事故扩大。(二)灾害处理组织措施1、公司成立救灾指挥部,救灾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成员66、如下: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总工,安全、生产副矿长指挥组成员:班子其余成员、生产、安全、通风、调度、劳资、两办、救护队、事故队队长、书记2、指挥部成员职责A.总指挥(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董事长、技术负责人、救护队长协助下,组织救灾指挥部成员,制定并实施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总指挥未到之前,由公司值班领导负责指挥。B.总工程师是总指挥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总指挥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C.生产、安全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须的工人签发命令,并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严格控制入井人员67、,签发救灾处理特别入井证。D.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经营副矿长组织协调相关人力、物力、财力,稳定职工思想,处理善后事宜。经营副矿长根据总指挥命令,及时准备好救灾物资,负责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E.公司救护队长现场抢险救灾总指挥,全面指挥救灾救护工作,并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部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部,并由公司救护大队队长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F.技术负责人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G.通防科长按照总指挥的命令,组织完成必要的营救和处理事故,完成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H68、.安全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编制抢险救灾人员的入井措施和对入井人员实行有效的监督。I.生技科长按照经理的命令,负责协调生产方面的工作,协助总指挥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准备必要的图纸、资料,掌握风机主扇的工作状况和组织测量工作。机运部长负责保证抢险所需的设备配件、运输及安全供电。J.事故科、队长、班长负责查对灾害区域及附近工作地点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至安全地点直到地面,将现场遇到的事故性质、原因,范围等如实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并随时接受经理命令,完成有关抢救灾害处理任务及协调各方面工作。K.值班调度员接到井下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公司69、救护队、矿长、总工、公司调度室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下达矿长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令随时收集、统计掌握出入井人员和留在井下各地区人员的数目,并认真作好事故记录。L.矿灯房负责根据入井证、矿灯牌号,查清井下人员的姓名和数量,并迅速报告公司调度室,地面检身工在井口严格检查,禁止人员入井。M.调度室主任根据需要代表公司采取措施,联系调动救护大队,各外援救灾人员及救灾物资。N.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救灾人员食宿及其他生活事宜,救灾车辆的调度;保卫干事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井口附近,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3、通知方法采用专用电话通知,70、事故发生后的通知顺序按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规定的程序汇报。4、救护行动计划(1)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有关人员必须向矿调度室详细汇报灾害情况,矿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工作:通知值班矿领导、值班救护队和保健医生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对撤退人员进行抢救工作,与此同时通知救护队作好作战准备。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汇报(结合事故性质、通知指挥组有关人员到矿调度室待令)向调度室汇报。(2)总指挥根据灾害情况和性质,立即发出命令:按照制定或研究的避灾路线,撤离灾区和受影响区域的一切人员到指定地点待救。根据灾害区域和类别决定断电范围。指定专人监视,掌握抽风机运行情况。根据灾情性质、类别指定现场指挥组负71、责人和主要成员。确定公司救护队入井的任务。确定井下指挥人员与地面指挥的通讯联络方式和具体要求。(3)井下抢救:井下一切救灾人员必须服从灾区现场指挥命令,现场指挥接受任务入井后,立即向灾区当班的干部(班组长,队管理人员)了解灾情(灾害性质,影响范围、灾区人数和地点等)迅速组织抢救小组、组织撤退和抢救人员,如果通行巷道可能发生窒息时,则派救护队员去执行任务,如受灾人员迷失方向时,要千方百计尽快取得联系,组织抢救人员,要随时向地面指挥组报告灾情变化情况。(4)总指挥根据观察后的灾情,经研究决定后,指挥救灾人员入井,并对其它有关人员发布命令:设立急救站,做好抢救受伤遇难人员的一切准备工作。公司党政,立72、即组织人员做好因事故发生后,职工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保卫科指挥、维护、组织周围的正常秩序,做好井口的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调度室组织人员作好各种物资的准备调运工作。办公室作好救灾人员和脱险人员的生活安排。(5)总指挥可根据指挥灾区情况报告,及时组织力量,按需要有计划地及时派人下井支援。(6)井下人员撤退和抢救完毕,总指挥应结合已掌握的灾情,研究决定处理实施方案,派救护队入井详细观察灾害性质、范围、破坏程度等。(7)侦察探险工作结束后,现场指挥要派专人监视灾情变化,并对监视人员的安全地点,保护措施、行动路线进行具安排、布置。(8)总指挥组织指挥组成员听取侦察、探险情况汇报后,立即组织研究处理灾害的方73、案,做到分工明确,限定时间完成救灾方案要求的准备工作。(9)救护队接到通知后,立即处于戒备状态,在总指挥统一指挥下,按照战斗条例,制定救灾行动计划、确定救灾基地,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抢救遇难人员,在抢险救灾中,对抢救的进展及灾区的变化情况,随时用电话与地面指挥部保持联系,有异常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汇报。5、用电话或按特殊方式联络(1)电话安装地点:回采工作面设在进风巷适当的位置距工作面不超过100米,每个掘进工作面专用电话应设在巷道中距局扇不超过50米,炸药库、变电所、主要提升上山上下车场等设固定电话。(2)当爆炸破坏了通讯设备时,规定在进风口施放香水,井下现场人员闻到香水味应立即戒备,并按规定避灾74、路线撤到安全地点或在避灾峒室待救。6、凡被列为避灾路线的巷道,要保持畅通,其主干线路中应设照明,巷道交岔口设明显路标。7、抽风机司机、压风机司机闻警后严守岗位,听从指挥。8、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及水灾事故时,人员撤退的路线应在“采掘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其原则是:发生水灾事故后,向出事故地点标高高的区域撤退,其余事故只能沿进风方向撤退。9、三四采区各采掘面发生灾害事故时,由当班班长负责汇报,并统计人数,三采区汇集地点设在+238M三采区变电所,四采区汇集地点设在+238M四采区变电所。(三)灾害处理技术措施1、井下火灾(1)井下一旦发现火情,现场人员要沉着、冷静,根据灾情的性质,采取一切可75、行的灭火方法,力争在起火初,将它扑灭,与此同时,指派专人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灾情,若直接灭火无效时,立即撤出人员再次向公司调度室汇报。(2)矿调接到警报后,立即采取下述措施:通知受威胁地区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到安全地点待救。通知切断灾区电源。通知公司救护队待令,并根据事故性质按顺序通知救灾指挥小组人员。立即如实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灾情。派救护队入井侦察灾情并援救灾区遇难人员和待救人员脱险。根据所掌握的灾情,结合具体情况,由总指挥召开紧急会议,正确选择通风系统,控制风流、保证人员撤出危险区,防止瓦斯煤层爆炸。(3)指挥公司救护队按规定的方案扑灭火灾,恢复通风。初起火灾范围不大,应积极组织力量,采取措施76、控制火势,用直接灭火方法,若不能直接灭火时,则采取隔绝法和综合灭火法。结合侦察火区灾情情况,用直接灭火方法无效时,由总指挥确定封闭火区的防火墙具体位置、封闭方法程序及其是否减弱火势的措施。由救护队在指定的地点设风障,减少送入火区的风量,控制火势,根据灾情的变化,由总指挥确定是否构筑防火密闭墙。为防止在此过程中,密闭墙与火源之间瓦斯积聚而引起爆炸,必须遵守下列控制火势的原则:A.进风侧密闭墙的位置尽量靠尽火源,回风侧密闭墙的位置远离火源。B.进、回风侧的密闭墙应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在进、回风巷砌筑密闭墙的附近设专用电话。C.密闭墙施工过程中,对瓦斯浓度连续测定,根据密闭墙与火源的距离,瓦斯浓度上77、升的速度及施工人员撤到受爆炸影响地点所需时间,确定允许继续施工时间,当瓦斯浓度在允许范围内时,可迅速先封闭,后撤出人员,如瓦斯浓度达到爆炸临界值时,两地施工人员必须立即撤退等待几小时后,派救护队前去探测,在查明情况的前提下,由指挥长确定封闭程序。D.对火灾引起的瓦斯爆炸,通风系统被破坏后,是否恢复通风或改变风流方向,必须由总指挥根据侦察的灾情而定,如火区无人,可采取措施封闭隔绝供氧,如火区有人,首先应采取有效措施消灭火源,适当加大风量或区域性反风,才能进行临时封闭。E.事故处理完毕,对井下瓦斯及有害气体进行实测,确证未超限且稳定一定时间后,才能恢复生产。2、瓦斯爆炸事故及突出事故(1)若发生瓦78、斯爆炸事故,受爆炸威胁的人员应按下列原则自救撤退:位于爆炸地点进风侧的人员要迅速逆向空气震动方向,向下卧倒,头尽量趋下,用湿毛巾护口,用衣服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身体外露部分,在爆炸期间,要尽可能屏住呼吸,防止吸入大量高温有害气体,与此同时,要迅速戴好自救器,逆向风流迅速撤到进风巷至地面。位于爆炸突出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在实施自救手段后,应在当班班长、安全员的统一指挥下,选择最短路线,撤到进风巷,若遇巷道内有冲击波、高温气体袭击时,应向下卧倒,口含湿毛巾卧于水沟中。若无法撤退时,可采取就地取材,建筑临时避灾硐室待救。在设置有压风自救器的地点,及时打开自救器并戴好自救。千方百计通知受灾害威胁地区的人员,79、迅速撤离危险区。(2)命令主扇司机立即处于戒备状态,严守岗位,监视人员作好改变主扇运转方式的准备。(3)公司调度室接到发生瓦斯突出、爆炸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命令变电所切断事故区域和受影响区域的电气设备电源。(4)指挥本单位救护队入井抢救遇难和受灾害威胁人员,侦察灾情。(5)如实向本公司主要领导汇报灾情,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人员来公司调度室待令。(6)召开紧急救灾会议,成立临时救灾领导小组,制定抢救遇难和受威胁人员,防止再次爆炸的具体方案。(7)成立救灾指挥部指挥长不在时,由生产或安全副矿长任指挥长。井下派专人看守电话。指挥组领导必须昼夜轮流值班。制定抢救遇难待救人员行动准则:A.在未获得井下事故的80、确切情况前,必须在进入窒息区的各通道口设岗,严禁未戴呼吸器人员进入,只有在准确掌握灾区情况后,并有可行的防范措施,才能派不戴自救器的人员协助抢救处理。B.煤与瓦斯突出后,人员被堵在巷道内(瓦斯超限易发生窒息死亡)地区,应采取一切方法向被堵区供氧。C.当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难以分辨通风系统是否遭破坏时,不能盲目送风,是否送风由总指挥决定,以防连续爆炸,扩大事故范围。D.在处理突出或瓦斯爆炸引起的火灾时,若瓦斯浓度在5%以上时,采取停止送风,隔绝灭火;若瓦斯浓度在5%以下时,可根据现场情况由总指挥决定是否恢复通风,降低瓦斯浓度后直接灭火。(8)抢救遇难人员行动方案的基本要求抢救遇难人员,增加救护人员81、的安全性。爆炸事故后,总指挥立即派救护队顶烟进入灾区,抢救人员脱险,侦察灾情,判断事故发生点、遇难者位置、范围,测定有害气体含量、风流情况,设施破坏情况。侦察时,必须带足自救器(数量为遇难人员的1至2倍)、氧气瓶、工具、轻便灭火器材等,原则上以小队为单位,沿进、回风巷进入该区侦察,援救遇难人员过程中,发现火源必须立即扑灭,在侦察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浓度,并确定队员撤出时间。制定安全、可靠、有效的防止救护队在高温灾区抢救作业而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措施。爆炸时,对人体烧伤,在抢救和医疗中,要准备充足的药品,事故处理完毕,对井下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进行取样化验,对巷道支护、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82、整修被破坏的设施、设备。3、大冒顶事故的处理一旦发生大面积冒顶事故,必须迅速查明事故情况,积极组织力量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处理方法应根据现场情况而定,其原则是:(1)发现采面有大面积冒顶时,在场的班长、队长应立即组织和带领所有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切不可惊慌失措,如通风路线及人员进出路线切断(堵塞),须立即采取一切手段,尽可能拆开供风管,保证人员临时供风,遇难人员还应用身边工具,间断性敲打煤壁、钢管、钢轨等(严禁产生火花),发出求救信号。(2)冒顶事故发生后,在场的班、队长应立即清点本班人数,查明是否有人被压或截堵在冒顶区内,并在积极组织抢救遇难人员的同时,及时、详细向矿调度室汇报灾情。(383、)调度室应立即通知有关领导,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负责组织带领有关人员带齐工具,迅速赶赴现场,与现场人员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并抢救。(4)在实施抢救方案时,应由外向里加强支护,控制垮塌,以确保抢救人员的安全,如遇大块岩石威胁被压人员时,可用多功能液压起动器或千斤顶等工具起动岩石,用木支柱等稳住岩石(防止滑动),应避免抢救过程中,操作处理不当,造成不必要的伤亡。(5)如冒顶区退路被堵断,应采取措施及时恢复其正常通风,否则应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液压管等,向被压、堵人员输送压风新鲜空气。4、处理透水事故(1)发现水灾灾情人员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应最大努力就地取材,设法堵住出水点,如水势太大,无法堵住时,则应84、组织员工在队、班长的指挥下,沿避灾路线迅速撤至安全地点,并清点人数,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公司调度室立即通知救护队、医务人员带足救护器材前往抢救,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人员。(2)通知受水灾威胁区域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3)在确保安全运转的前提下,立即启动透水区域的排水设备排水,将水位降到最低程度,争取较长的缓冲时间。(4)如有人受水患威胁,由总指挥立即研究制定营救措施。要判断被堵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分析其生存条件,制定营救方案。并根据涌水量和排水能力,估计排除积水时间。(5)如水势大、猛,不能及时排除水患时,现场指挥组应立即报告地面指挥组,在总指挥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力量将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地点,并为85、迅速排水作好准备。5、预防和处理提升运输事故井下现场发生运输事故后,机运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立即到现场处理,弄清实际情况,认真分析事故原因、责任,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五、避灾路线1、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瓦斯突出及火灾事故的避灾路线各地点避生路线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和作业规程一并贯彻。2、发生水灾事故的避灾路线发生水灾事故时,只要不是独头上山,都要本着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的原则,从本工作地点就近进入上山巷道撤到地面或安全地点。其中,东翼可由人行上山进入回风斜井,西翼就近进入回风斜井。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用经济手段激励员工遵章守纪,尽职尽责,努力搞86、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矿井在安全管理方面实行结构工资。即:安全挂钩比例占工资总额的30%,实行月考核兑现。发生重伤一人次,扣减事故单位安全工资挂钩部分的30%,并承担上级罚款的30%-50%,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扣减事故单位当月工资总额的30%并承担上级罚款的20%-50%。3、其它方面的挂钩事项轻伤挂钩比例。每出现轻伤一人次,扣减事故单位队长、书记当月工资的5%,扣该队当月工资总额1%。安全管理制度未执行,按每项次扣发未执行单位负责人当月工资的5%。安全隐患未整改,除按规定罚款外,按每项次扣发责任单位负责人当月工资的5%;对责任部门分管人员罚款87、50元/条。不按规定报应送有关报表和资料以及不按时回执隐患排查表,按每项次扣发责任人当月工资的5%。4、“三违”人员均要受到追查处理,并与安全奖挂钩,每违章一次,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另扣减本人标准的50%,非常时期或被通报处理的“三违”人员,一次性取消其安全奖。5、评选安全生产标兵、安全生产先进、劳动模范、优秀青安岗号、群安网号等首先要考核安全思想和安全行为,“三违”人员是否决指标。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凡进入井下作业、检查、参观等都要由检身工检查,检身工要切实履职。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准入井。(1)未携带矿灯者;(2)未携带安全帽者;(3)携带易燃、易爆和烟火者;(4)酒精量超标者;88、(5)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6)穿化纤衣物者;(7)精力不足,没精打彩者;(8)未携带自救器者。(9)未携带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3、井口检身工要严格上述要求和标准,对入井人员进行检查,若有失职让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井下,每发现一次,对当班检身工罚款100元,同时对不按规定进入井下的人员也要进行处罚。4、凡不符合入井条件的,不听井口检身工制止和劝阻入井的,一律按“三违”人员论处,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5、生产班组每班进井前要在矿调度室报告登记入井人数,下班时,班长要认真清点本班人员的出井人数,出井后迅速向调度室汇报。6、调度室值班人员,要认真核对当班人员的出入井人数,发现问题,89、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7、矿灯充电房发放矿灯要严格按照“以号代人、按号发放的”的原则发放矿灯(无灯牌人员按矿调度室开据的矿灯条发放),并作好登记工作,矿灯发放完毕在30分钟内应向矿调度室汇报当班入井人数。8、凡下井人员出井后,必须先到矿灯充电房交还矿灯、自救器,不得将矿灯、自救器带回寝室或出井后背着矿灯去干其它工作。违者,一次罚款100元。9、矿灯房,自救器发放房发现上班下井人员次后3小时未出井,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矿调度室要立即通知所在队并查明原因。安全举报制度1、每个员工有责任、有义务举报安全隐患和“三违”人员。举报形式可用书面、电话或直接到指定的部门口头举报。举报电话:安监局(023)90、48626166;调度室(023)48779170、3800、3228(内线)。2、举报人员在举报时要举报清楚下列事项。即:时间、地点、班次、隐患地点或“三违”人员姓名,什么隐患或违章事由,举报者真实姓名,以便进行奖励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3、举报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汇假报。违者,按汇假报处理。4、接到举报电话的部门要作好记录。是安全隐患的按职责范围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进行复查;是“三违”人员由安全监察部组织调查核实,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对举报者进行奖励。5、举报同一地点、同一时期、同类性质的安全隐患和同一“三违”人员,以调度或安监部接到的第一信息为准,第二、第三.接到的信息不予奖励。91、6、举报安全隐患按20元/条对举报者进行奖励;举报“三违”人员按罚款金额的50%对举报者进行奖励,并为其举报者保密。7、安全举报的受理以及奖惩的执行由安监处负责,并建立台账。8、安全举报的奖励资金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矿井入井带班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了及时、准确治理排查现场事故隐患,全面掌握矿井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解决现场突发隐患和事件,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矿级管理人员入井带班1、矿级管理人员入井带班人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下列人员为矿级管理人员入井带班人员:公司董事长、矿级一正三副、后勤副矿长、通风副总、技术科、通防科。2、矿级入井带班人员职责矿92、级入井带班人员负责督查通防队、掘进队、采煤队、机电部门执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对井下瓦斯、顶板、煤尘、水害、火灾、矿压等灾害进行监控,掌握各采掘工作面的动态变化情况,并对重点工作面进行重点监控,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突发事件。重点工作面如下:(1)采掘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地带及顶板破碎地带(2)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地点(3)需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采掘工作面(4)下煤系统和煤仓堵塞疏通(5)K3采面周期来压期间及K3采面初次放顶期间(6)K1煤层采面回柱期间及K1采面初次放顶期间(7)各采面收尾期间(8)井下巷道贯通工作期间(9)K2煤层采面伪顶未下期间(10)93、K1K2煤层采面回风巷回收工字钢支架期间(11)回收老巷支架工作期间及沉扩及装、过老巷工作期间(12)K3冒顶理边上冲期间3、矿级入井带班人员带班次数每月由安全副矿长组织编制矿级入井带班人员带班班次及天数。并负责调整出差人员的带班班次,不得出现空班。至少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进同出。带班天数如下:企业法人每月下井不少于3天(其中:下井带班不少于1天),矿长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8天(其中:下井带班不少于3天);技术负责人和通风副总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12天/人(其中:下井带班不少于6天);安全、生产副矿长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15天(其中:下井带班不少于794、天);后勤副矿长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2天;技术科和通安科人员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20天/人(其中:下井带班不少于9天)(机电负责人每月带班天数不少于5天/人,监控工作员每月带班天数不少于3天/人)二、基层管理人员入井带班1、基层管理人员入井带班人员基层管理人员包括通防队队管、掘进队队管、采煤队队管、机电车间分管井下负责人。2、矿级入井带班人员职责基层入井带班人员负责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对井下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顶板、煤尘、水害、火灾、矿压等灾害进行现场监控,掌握各采掘工作面的动态变化情况,并对重点工作面进行现场重点指导施工,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突发事件。重点工作95、面如下:(1)采掘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地带及顶板破碎地带(2)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地点(3)需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采掘工作面(4)下煤系统和煤仓堵塞疏通(5)K3采面周期来压期间及K3采面初次放顶期间(6)K1煤层采面回柱期间及K1采面初次放顶期间(7)各采面收尾期间(8)井下巷道贯通工作期间(9)K2煤层采面伪顶未下期间(10)K1K2煤层采面回风巷回收工字钢支架期间(11)回收老巷支架工作期间及沉扩及装、过老巷工作期间(12)K3冒顶理边上冲期间3、基层管理人员入井带班次数采煤队:队长不少于21天/月,副队长不少于23天/月,工资核算工作员不少于22天/月,工作员不少于24天/月。96、全队夜班不少于30天/月。掘进队:队长不少于21天/月,副队长不少于23天/月,工资核算工作员不少于22天/月,工作员不少于24天/月。全队夜班不少于30天/月。通防队:队长不少于21天/月,副队长不少于23天/月,工作员不少于24天/月。机电车间分管井下负责人不少于2天/月。三、带班人员考核办法1、所有入井带班人员入井带班时,必须先到调度室进行登记公示。2、所有入井带班人员入井带班时,每班必须向调度室至少汇报三次所到工作面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情况。并到调度室填写完善各种记录台帐。3、凡无故缺勤者,造成空班失控的,罚款200元/人次。并参与当月工作质量考核及年度评比考核。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97、1、生产技术部门要针对本单位生产领域的工序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并根据生产现状及工艺不断的修改制度和完善各工种作业规程。2、各生产连队要分工种组织本队员工学习有关工种的操作规程,使每个员工熟悉本各种的操作程序、标准和基本要求,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3、新员工入矿或员工调换新工种时,不但要学习相关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而且要指派有本工种经验的师傅在现场手把手传授操作技能,讲解工作要领,直至学会为止。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4、生产技术98、部门工程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解决员工在操作技能上存在的技术问题,纠正不良行为。同时要做好员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学习和考试工作。5、各生产连队要制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保证措施,把员工收入与工作质量好坏直接挂钩,激励员工努力学标准、学技术、钻业务,在员工中形成一种干标准活、放心活受奖,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干活受罚的强有力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严格考核、逗硬奖惩,迫使员工在干标准活、放心活上狠下功夫。6、安全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连队和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情况的执行情况,发现违规行为,轻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进,定期复查,重者,责令立即整改,并进行必要的99、经济处罚。7、生产连队、生产技术部门、安全部门要切实履行上述职能,恪尽职守,严格把关,确保员工不折不扣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若因工作失误使员工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出现严重问题,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证煤矿特殊工种岗位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特制定本制度。2、特殊工种的管理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安全部门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定期安排年审和新培训工作。3、不论是新培训和年审合格后的合格证原件(正本),不得交给本人,由安全部门统一保存,副本交本人。4、放炮工培训在安排培训计划前,还要按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格者不得安排100、参加放炮工培训。5、各生产连队决定特种作业人员送培名单时,要尽可能选送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以保证培养质量。6、各生产连队要合理安排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在特殊工种岗位上因安排不当出现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上岗。违者,对安排人员按违章指挥论处。7、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时,要将本工种合格证(副本)随身携带,做到持证上岗。违者,按安全奖惩条例处罚。8、劳资部门要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的激励措施,在工资分配上向特种作业人员倾斜,激励特种作业人员队伍稳定、爱岗敬业、防止特殊工作人员流失。9、安全部门要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工作,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对不合格者要吊销其证照。10、公司劳资部门不得擅自调动生101、产连队特种作业人员。若因工作需要,要经培训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调动。违者,对责任者按安全奖惩条例处罚。放炮管理制度一、担任放炮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并取得县公安局或国家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爆破资格证后,才准上岗操作。其它人员不得担任此工作。二、协助放炮及运送炸药人员,必须由熟悉炸药性能和有关放炮、火工产品运输知识的人员担任。三、爆破工必须在指定的炸药库领(退)炸药,雷管到指定地点装药、放炮、领(退)炸药、雷管必须做到账、卡、物一致,严禁丢失炸药、雷管。四、放炮距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防突采掘工作面按防突措施规定的放炮距离执行。五、防突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关闭两道反向门;防突102、采煤工作面必须关闭回风石门两道反向风门。放炮后进入验炮检查时间符合防突措施规定。六、严禁使用裸体线或不合规格的细线代替母线,爆破网路中联接线小于5米,母线接头必须包扎好,严禁出现明接头或芯线裸露;放炮母线铺设必须使用母线夹,严禁与金属导电体直接接触。七、装配引药必须用木质或竹质插针扎孔后再装管,严禁用雷管代替药插扎孔;采掘工作面放炮装药,必须使用木质或竹质材料炮棍,严禁使用金属材料作炮棍。八、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次装药,一次放炮。严禁一次装药分次放炮。九、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按装填结构使用水炮泥和黄泥,水炮泥的数量必须与雷管数相等;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进行放炮喷雾降尘,防烟,减少粉尘的危害103、。十、.采掘工作面放炮地点必须严格按“规程”、措施中规定地点执行。十一、采掘工作面放炮时三人必须同时检查瓦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和请示汇报制度。放炮前,由该面班长或代班长负责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警戒地点设岗。放炮后,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时间,待炮烟排除,视线清晰后,由放炮员、班长、瓦斯员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瓦斯和安全并验炮,经查无安全隐患后,由班长或代班长负责撤岗;如发现瞎炮,应严格按“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当班必须处理。当班若不能处理时,当班放炮员必须与接班放炮员在现场手上交班。十二、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瓦斯检查,严禁瓦斯超限放炮。十三、采掘工作面断面堵塞三分之一以104、上时,严禁装药放炮,必须将煤(矸)装运后保持工作面风流畅通,才准再行放炮。十四、掘进工作面严禁边打眼,边出矸,边装填炸药。十五、其它规定严格按“放炮实施办法”和“规程”规定执行。XX煤矿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汇报制度一、原则及范围:1.防突采掘工作面必须安排专头瓦斯检查员,非防突采掘工作面原则上也应安排专头瓦斯检查员。特殊情况,经总工同意,非防突采掘工作面可搭一个附近的非防突采掘工作面。2.总回风瓦斯检查、分区回风、备用采掘面、硐室、钻场、电气设备、盲巷、栅栏等的瓦斯检查,由通防队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搭配在采掘面,由该范围的瓦斯员负责检查。二、瓦斯检查规定:1.采掘工作面回风、工作面、隅角瓦斯和二氧化碳105、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并将数据填写在瓦斯记录牌和班报手册上。每次瓦斯检查必须检查监测探头处的瓦斯浓度,并与之校对,两仪误差大于0.2时,暂以高值采取措施,同时向队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2.防突和瓦斯(二氧化碳)涌出大,涌出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应经常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实行专职专头,并作好记录。3.采掘工作面放炮,放炮员和瓦斯员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和放炮请示汇报制度。4.采掘工作面和其它施工地点,必须按规定使用便携式瓦斯仪。5.掘进工作面停风停电,由瓦斯员设置临时栅栏,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m和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过规程规定,必须编制措施排放106、瓦斯。6.采煤工作面顶眼,按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规定执行。7.总回风、分区回风、备用工作面和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巷道修护,每班至少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二次,并填写瓦斯记录牌和班报手册。8.深部钻场打钻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浅钻场打钻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填写瓦斯记录牌和班报手册。9.硐室、机电设施、栅栏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二次,并填写瓦斯记录牌。10.烧焊及其它需检查瓦斯的地点,按措施规定执行。11.采煤工作面采用巷道尾排的,其尾排巷内瓦斯和二氧化碳由救护队负责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资料送通防科。12.盲巷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由救护队负责,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地点由通防107、科定),并将检查结果送通防科。13.通防队每旬排查矿井有无高冒点发生,并有记录可查。有瓦斯积聚的高冒点,必须及时处理,并设点每班检查一次,填写记录牌。三、请示汇报规定:1.瓦斯员每班必须将瓦斯检查情况和数据向矿调度汇报三次(上班后、班中、下班前),汇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定。2.瓦斯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瓦斯涌出量大,涌出异常,瓦斯超限,瓦斯积聚等情况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和通防队汇报,听候处理指示。3.瓦斯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通风安全设施被破坏,偷盗。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和通防队汇报。4.瓦斯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通风量不足等情况,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和通防队汇报。5.瓦斯员排班时必须弄清楚所检查的路线、108、地点及注意事项和交办任务,若有疑难问题,必须向通防队值班请示。四、瓦斯巡回检查管理制度1、瓦斯检查员每天分三班,每班在规定时间检查,并向矿通风调度汇报一次。(如瓦斯出现异常情况,需加强观测时,时间另定)班次入井时间汇报时间备注早班6.507.0010:12:14:前中班14.5015.0018:20:22:前夜班22.5023.0002:04:06:前2检查人员必须认真使用和妥善保管好光学瓦斯检定仪,发现故障,立即交车间仪修室维修或调换,保持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按矿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及处罚。3、总回风瓦斯检查牌必须挂在引风硐附近10米范围内,检查人员每次检查后,将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关数据和检查109、时间、班次、检查人员姓名填入检查牌和检查手册上,出井后立即进行汇报,实行三对口。检查牌不在规定位置,每次处罚20元;不按规定填写,每项处罚20元;不按时汇报,每次处罚20元。4、瓦斯检查人员必须尽心尽责,如出现假检、漏检、空班等情况,按矿“严重三违”的处罚规定执行。通风安全仪器定期检查检修校正制度为了保证各种通风安全仪器的正常运行、使用,以便达到对井下有害气体的有效监测和控制,做到安全可靠,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一、各种强检仪器要按规定定期送公司仪表检查中心检定,并建立仪器送检台账,技术科每年制订仪器送检计划。其中便携式瓦检仪、光学瓦检仪、瓦斯监测探头、测尘仪每年送检一次,风表每半年110、送检一次。二、对便携式瓦检仪、瓦斯监测探头必须用标准气体每7天校正一次,并做好记录。三、要经常清除仪器上的尘埃积物,保持仪器的清洁。四、对便携式瓦检仪要定期检修,黑白元件和电池组每年必须更换一次,并作好记录备查。五、建立健全仪器台账。便携式瓦检仪必须有设备台账、仪器检修记录、仪器校正记录、仪器送检记录;光学瓦检仪必须有设备台账、仪器检修记录、仪器送检记录。XX煤矿放炮管理制度一、担任放炮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并取得县公安局或国家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爆破资格证后,才准上岗操作。其它人员不得担任此工作。二、协助放炮及运送炸药人员,必须由熟悉炸药性能和有关放炮、火工产品运输知识的111、人员担任。三、爆破工必须在指定的炸药库领(退)炸药,雷管到指定地点装药、放炮、领(退)炸药、雷管必须做到账、卡、物一致,严禁丢失炸药、雷管。四、放炮距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防突采掘工作面按防突措施规定的放炮距离执行。五、防突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关闭两道反向门;防突采煤工作面必须关闭回风石门两道反向风门。放炮后进入验炮检查时间符合防突措施规定。六、严禁使用裸体线或不合规格的细线代替母线,爆破网路中联接线小于5米,母线接头必须包扎好,严禁出现明接头或芯线裸露;放炮母线铺设必须使用母线夹,严禁与金属导电体直接接触。七、装配引药必须用木质或竹质插针扎孔后再装管,严禁用雷管代替药插扎孔;采掘工作面放炮112、装药,必须使用木质或竹质材料炮棍,严禁使用金属材料作炮棍。八、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次装药,一次放炮。严禁一次装药分次放炮。九、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按装填结构使用水炮泥和黄泥,水炮泥的数量必须与雷管数相等;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进行放炮喷雾降尘,防烟,减少粉尘的危害。十、.采掘工作面放炮地点必须严格按“规程”、措施中规定地点执行。十一、采掘工作面放炮时三人必须同时检查瓦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和请示汇报制度。放炮前,由该面班长或代班长负责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警戒地点设岗。放炮后,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时间,待炮烟排除,视线清晰后,由放炮员、班长、瓦斯员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瓦斯和113、安全并验炮,经查无安全隐患后,由班长或代班长负责撤岗;如发现瞎炮,应严格按“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当班必须处理。当班若不能处理时,当班放炮员必须与接班放炮员在现场手上交班。十二、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瓦斯检查,严禁瓦斯超限放炮。十三、采掘工作面断面堵塞三分之一以上时,严禁装药放炮,必须将煤(矸)装运后保持工作面风流畅通,才准再行放炮。十四、掘进工作面严禁边打眼,边出矸,边装填炸药。十五、其它规定严格按“放炮实施办法”和“规程”规定执行。巷道贯通及盲巷处理制度一、巷道贯通制度:1.两巷相距2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向有关部门下达贯通通知书,同时在现场作出明显的标志。2.巷道贯114、通期间,通防科组织通防队做好贯通后的通风设施,作好贯通时的准备工作,保证贯通后立即形成稳定的通风系统。3.通防科接到贯通通知书,应指定专人编制贯通施工的技术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会签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及时下发到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贯彻执行。4.当巷道贯通相距20米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和瓦斯检查,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5.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贯通掘进,相互垂直或斜交的巷道贯通时,对方巷道碛头距贯通点不得小于5米。6.当巷道贯通相距20米时,施工队必须指定一名队干负责掌握每班的掘进进度,剩余进尺等数据,并向调度室汇报。7.矿调度室对巷道贯通要进行重点调度115、,必须掌握每班的掘进进度,剩余进尺等数据。8.贯穿当班,由施工队通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立即通知通防科派人到现场指挥贯通,调整通风系统。若涉及到采区通风系统的调整和大型巷道贯通,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指挥。9.凡违反本制度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及责任者的责任。二、盲巷处理管理制度1.矿总工程师是盲巷处理的第一责任者,矿安全副矿长、通风副总、通防科长是盲巷处理直接责任者,通防科、队是盲巷处理的责任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实施盲巷管理的具体工作。2.有计划长期停风发生的盲巷,停风前通防科或技术科在生产作业会安排设备、工具、管子、电缆、轨道的拆除或断开,由通防队设置栅栏、警标、瓦斯牌后方可停风。3.有计划临时停电停116、风和无计划临时停电停风发生的盲巷,瓦斯员应立即撤出人员,并在巷道口设置正规的移动式绳网栅栏(活动栅栏)和瓦斯牌、警标牌,随后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4.合理进行采掘布署,按设计规定施工,减少盲巷的发生。若因安排不当,不按设计规定施工等人为造成盲巷者,追究指挥者或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5.井下盲巷由通防队负责按煤矿安全规程处理。即盲巷瓦斯浓度在2%以下,及时打上栅栏;瓦斯浓度在2%以上,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盲巷内的三线(管道、电缆、钢轨)必须在盲巷发生后立即断开或撤除;风水管撤掉1根、瓦斯抽放管在栅栏外安装绝缘短节,由通防队负责;钢轨撤掉1栋,由通防队负责;电缆必须撤除,由机电车间负责。7117、.井下盲巷栅栏上设置统一的瓦斯牌和警标牌,由通风队瓦斯员每班检查一次栅栏内1米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矿山救护队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盲巷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温度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送通防科。发生盲巷内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规定,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8.栅栏位置选择:选择在距全风压巷道3M以内范围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处。9.栅栏材料的选择:木板、竹、绳网等三种材料。10.栅栏规格:栅栏必须采用2.550mm粗的木条或20mm的竹杆或牢实的绳索钉、扎、网制成,其孔格不大于200200mm,并在木(竹)栅栏中、下部都设置宽0.8m,高1m的检查门,并用扎线捆绑牢实。11.栅栏高度规定:盲巷高小于1118、.8m的盲巷必须覆盖全断面;巷高大于1.8m的巷道,栅栏高不低于1.8m。12.在施工过程中的巷道,若需停工停风,在停工停风前由施工队与通风队联系。未经同意,擅自停风者,按事故追究施工单位责任。13.井下盲巷由通防队建立盲巷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根据井下的变化情况,在台账中如实地体现出来,做到台账和现场相符。14.栅栏必须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撤除,如需撤除,由通防队负责安排人员撤除。15.凡井下发生盲巷或栅栏被损坏,通防队未及时处理恢复的,追究值班队干责任,发生事故追究队长的责任。16.凡在所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栅栏被损坏,按损坏通风设施处罚。17.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运输巷尾巷绳网栅119、栏,由通防队设置,以后按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维护。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一、凡不能使用全风压供风的掘进巷道,采煤工作面顶三角眼等必须安设局部通风机供风。二、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撤除,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安装局扇由施工队填写安装审批单,送通防队、机电车间绘制通风系统图和供电系统图后,技术科、通防科、和矿总工审批同意后交通防队和车间执行安装。三、车间电修班负责局部通风机的维护和修理。进入井下使用的局扇、开关由车间指定完好的有防爆合格证的设备,搬运到安设地点安装;在井下使用中的局扇发生故障由机电电工先检查修理,确需运出地面处理时由通防队运输。四、局扇、开关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局扇开关上架管理,120、开关脚架由机电供给,通防队在安装拆出时与局扇一并进出井,并交回机电队。五、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到:1.在施工队进场前,局部通风机必须形成“三专两闭锁”机电队负责三专和风电闭锁安装、维护、调试。通防队负责瓦斯电闭锁的管理。若未实行“三专两闭锁”追究队长的责任。2、特殊地点没有形成双电源的,正式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可分别搭接在同一趟局源上。3.由专职瓦检员专人负责管理,其它人员不得随意停、开;4.无论工作与否都不准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由瓦斯员撤出人员,设置临时栅栏,生产班长通知有关人员切断电源,并由瓦检员、班长向矿调、通防队汇报;5.恢复通风前,先检查停风区的瓦斯浓度,并121、按瓦斯排放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6.一台局扇不得向两个施工的掘进面供风,防突面禁止串联通风。7.全岩巷掘进面由施工队在巷道帮腰线以上0.2m处每隔2m打一个0.2m深的风筒吊挂眼孔。8.施工队进场、搬家、运送材料、行车行人等不得损坏风筒。9.风筒出口到碛头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且碛头风量在40m3/min以上。六、风筒的使用与维护以XX煤矿物资管理办法实施七、局扇维修管理1、通防队负责填写局扇移交单和局扇维修回执单中的局扇编号、型号、井下使用时间、移交人、移交时间、设备井下工作状态和编号。2、机电队负责填写局扇维修回执单内的维修情况说明、完好情况说明、返回时间、维修负责人、移交人等栏。3、通防队122、把局扇运在机修班门口移交,机电队不得拒绝接收。4、局扇维修完成后,由机电队把局扇维修回执单返回通防队保存。井下需要安装局扇时,通防队按局扇维修回执单的完好情况进行选择局扇安装,安装时在局扇维修回执单填定好入井时间一栏,以检查局扇在井下的工作时间。5、维修情况说明一栏填写的内容是:常规检查、日常维护、绝缘检查、防爆检查、电器部分检查、机械部分检查、轴承加油等,要有文字记录。6、机电车间查出原因,需送出井维修的,由机电车间填单送出维修,通防队完成后通知机电队运回电修班备用。7、局扇移交机车间3天内完成检查维修工作,4天内把局扇维修回执单返回到通防队。8、局扇需要维修的,通防队在3天内移交,车间在7123、天内完成维修工作。9、局扇不得长时间存放在井下,巷道贯穿后3天内通防队把局扇运出井。局扇移交单编号:局扇编号移交时间局扇型号使用时间通风移交人机电接收人设备井下工作状态:局扇维修回执单编号:局扇编号反回时间局扇型号入井时间局扇维修人机电移交人维修情况说明:完好情况说明:通风、抽放设施管理制度1.防突采掘面必须按规定安装使用压风自救器,压风自救器的安装由施工队负责按规定安装,使用管理由采掘队负责;压缩氧自救器要进行编号,做好收、发流水记录,防突采掘面按班出勤最多人数进行安设,并挂在工作面规定位置待用;救护队每月到井下现场检查压缩氧自救器的完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通防科备案。2.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124、矿井主要进、回风道,必须按规定安装使用隔爆水袋棚;由通防队负责安装、维护,采掘队负责使用管理。3.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矿井主进风道、采区回风道、运煤装载转运点、溜子(皮带)转载点等都必须按规定使用防尘设施;防尘设施的安装,防尘设施的使用、管理由所管辖区域的单位负责。4.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喷雾器,放炮喷雾器的安装、使用、管理,由掘进队负责。5.采掘工作面、回风、防突工作面进风、机电硐室,必须安装使用瓦斯监测装置,各采掘工作面瓦斯监测数据能传输到监测地面中心站。由车间监测工负责按规定安装、维护、调试、校正,保证监测装置的性能完好、正常工作。6.便携式瓦检仪由车间仪修室负责保管、维护、校125、正、发放,各单位必须按照矿便携式瓦检仪的管理规定进行领用。7.瓦斯抽放钻机由抽放队负责保管、使用,并严格按瓦斯抽放钻机的使用维护要求进行管理。钻机的故障处理由车间负责。8.防突钻机由车间发放,通防队负责使用、日常维护、管理。防突仪器仪表由通防队负责保管、维护、使用、校正。9.各单位必须管好用好安全装备,否则按矿安全奖惩办法进行处理。12、凡损坏通风安全仪表和一通三防设施,追究安全责任,并按一定比例进行赔偿。防突管理制度一、一般管理规定:1.矿应成立专门防突队伍,由防突负责人、防突技术员和防突员组成。业务上直属通防科管理。防突组主要负责搜集本矿瓦斯地质资料,进行防突施工,掌握防突动态,探索突出规126、律,制定相应措施。2.落实防突管理责任制。矿长对防突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落实机构人员,资金器材等,保障防突工作的顺利实施。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防突工作的组织、指挥、决策及防突措施的审查落实、防突新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等工作;通防部门负责防突措施的编制、防突工程设计及组织实施,防突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以及防突日常管理工作;防突采掘队负责防突措施的贯彻落实,防突工程的现场实施等;其他职能部门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3.防突工程实行计划管理。矿应编制防突工程的年、季、月计划,重点工程应纳入矿生产经营计划,统筹安排,按期实施。并有同期防突工作总结,以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更好地指导安全生127、产。4.防突采掘工作面投产前必须按规定编制防突技术安全组织措施,按防突措施审批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后,由通防科、技术科贯彻考核,施工队严格遵照执行。5.定期召开防突办公会,研究解决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今后防突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定期复审防突措施,并作出修改和完善,保证措施的科学性、严密性、针对性和实用性。6.地测、通防科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其中地测部提供分层采掘工程平面图、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等资料;通防科负责标注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煤层突出危险性等瓦斯基本参数,并根据瓦斯地质图编制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图。7.加强防突基础资料的管理。通防128、科应对防突措施、防突报告单、动态图等分头面进行管理,每一头面结束后应有总结资料;同时应建立防突措施编审贯彻台账、防突参数考察台账、防突头面瓦斯抽放(排放)台账、石门揭煤台账等。8.加强防突仪器的管理。建立和健全防突仪器仪表台账、校正和维修台账,兼职仪管员要经常检查仪器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不合格仪器及时送检维修。9.加强瓦斯基本参数的考察和防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定期考察突出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系数、突出基本参数。及时研究、引进、推广防突新技术,新工艺,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突措施。10.加强防突技术培训,定期对防突采掘队管理人员、防突技术员、防突员进行防突管理、防突技术、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129、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业务技术素质。11.防突采掘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本队防突措施的学习和考核,并作好记录,通风安全防突科负责监督检查。二、现场管理:1.开采保护层:保护层的选择、保护层有效作用范围的划定、保护层超前于被保护层的距离等都必须严格按防突细则以及防突技术开采保护层的有关规定执行。保护层工作面不得留设煤柱、丢煤墩,不得人为充填采空区,人工堆码的矸石墩距顶板应保持不少于0.2m的净高;采空区的木垛、支柱必须回撤干净。若因地质变化等特殊原因需留设煤柱、丢煤墩,或采高不足0.5m时,必须在保护层和被保护层交换图上准确标定具体位置和范围,开采被保护层时必须在煤柱(墩)影响区域采取防治130、突出措施。2.突出煤层中的采掘作业防突工作面投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对通风系统及各种通风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产。石门揭煤的防突工作面,按上级审批措施执行。采掘工作面经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的区域,采取连续工作面预测;区域预测为突出威胁的区域,每间隔30m进行连续不少于2次的验证性工作面预测。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预测为无突出危险的工作面不采取技术措施,但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作业;预测为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采取技术措施并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执行技术措施时,必须按措施规定背护碛头。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预测钻孔、技术措施孔、效检孔孔数、孔间距、131、孔深、两帮控制范围等必须符合措施规定。掘进工作面安全超前距必须同时保证不少于5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回采工作面超前距必须同时保证不少于3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严格按矿编制的防突措施执行和监督检查。若因地质变化等原因造成原措施失效时,必须另行编制或补充措施。3.现场防突工作防突员入井前必须检查防突仪器完好情况,带齐所需工具、物品、入井后按“防突员现场工作步骤及要求”工作,填写好井下原始记录。工作完毕出井后及时填绘防突报告单、动态大样图,及时送审后下发执行,并填写“防突仪器使用充电记录”台账。防突采掘队应积极配合防突员工作,提前准备好防突所需材料、工具、132、人力等,不准使用变形严重的防突钻具。防突采掘队应按矿规定建立“四对口”台帐,并认真填写验孔记录;必须严格按批准的允许进尺采掘,严禁超采超掘。采掘过程中必须随时掌握防突动态,遇有地质变化、瓦斯异常、动力现象等异常情况时,必须随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防突采掘面放炮必须按措施规定撤离人员和设置警戒,并在措施规定的位置放炮,不得在回风流或回风巷放炮。防突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作业,特殊情况确需使用风镐时,必须经局总工程师批准;掘进工作面使用好前探支架;预测有突出危险而进行消突措施时,必须按措施规定背护好碛头。加强防突头面通风安全设施及机电设备管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一旦发现有损坏、丢失、使用不133、正常、失爆等,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处理。防灭火技术安全措施为了搞好我矿防灭火工作,防止自然发火事故的发生,根据局、矿要求和规程规定,特制订本制度。1.矿井防灭火工作由矿长负全面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通防部门负责自然火灾的预防和矿井火灾的处理;机电车间负责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技术科负责地质、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预防自然火灾和外因火灾;矿山救护队负责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救护工作和平时配合通防部门做好自然火灾的预防处理和防火检查工作;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防灭火工作执行情况及日常的井下明火管制;供应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所需材料、设施的供应;财务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所134、需资金。2.必须制订防灭火工作的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列入年、季、月度计划。3.必须制订矿井防治自然发火措施,可与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共同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有防止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4.开展自然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建立矿井气体定期取样化验制度。K3b煤层工作面每周至少预测预报一次;永久密闭每月取样化验一次;有发火预兆地点取样化验时间由矿总工程师临时确定。取样由救护队按时执行,并及时将化验结果送矿总工、通防科和矿调度室。5.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1.5个月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并进行永久封闭,进行采空区的通道、孔洞同时封堵。6.每一火区必须建立火区管理卡片,135、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火区的管理应按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启封火区要有计划和经批准的措施。7.建立密闭墙检查旬报表,救护队要按时对全矿井的密闭进行检查,按时填报,同时报通防科和矿总工程师审定。8.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按“防灭火规范”配备,矿长审定。9.按规程要求严格实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可燃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井下可燃物管理制度。10.任何人发现井下自然火灾或自然发火预兆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应立即通知通防部门和救护队迅速查明火情,同时向值班领导和矿长、总工程师汇报。通防科、队应根据火灾情况迅速采取控制火势的紧急措施,并报请矿长、总工程师同意。11.任何人发136、现矿井火灾应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灭火。现场队、班组长应根据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受害地区和可能受害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灭火器材直接灭火。12.矿调度室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通知有关人员。值班领导在矿长和总工程师尚未到达之前,应立即通知救护队、通风部门和机电部门抢救灾区人员和进行灭火工作。在抢救人员和进行灭火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和监视火灾气体及风流变化,并采取防止人员中毒和防止爆炸的措施。13.当井下火灾无法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由矿长、总工程师负责领导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灭火。14、井下动火,必须拟定专门措施,经矿长137、审批同意后才能用火,严格用火次数的控制。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为了搞好我矿综合防尘工作,消灭煤尘爆炸事故,减少尘病在我矿的发生,根据上级要求“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1.防尘设施验收制度。每完成一项防尘系统或防尘设施,必须由矿组织验收,由通防科、技术科、生产队及使用单位的人员现场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当设施拆除时,由使用单位通知有关部门现场验收后拆除。防尘设施如有损坏、被盗,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2.定期冲扫巷道积尘。主要进、回风巷每月;采区内巷道每半年由通防队冲洗一次。井下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不超过5m的煤尘堆积。如检查发生有巷道未及时冲洗,或巷道中出现煤尘堆138、积,对当事人进行处罚。3.各采煤队每天对采面上、下平巷;上、下出口各50m;翻煤栽洞前后20m范围内巷道冲洗、清扫一次;各掘进队在放炮前后对距碛头30m范围内巷道周边进行冲洗,在装岩过程中要边装岩边洒水;原煤运输机系统的粉尘由运转司机当班负责清理。4.炮掘工作面放炮喷雾器及防尘设施的使用、拆迁、安装、保管由该掘进队负责。要坚持使用,安装地点距碛头小于或等于1530m内。对放炮时不使用放炮喷雾器的行为按违章处理;对损坏或丢失放炮喷雾器的掘进队按违章处理,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重新安设领用放炮喷雾器。5.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作业,发现未使用湿式打眼作业按违章处理。6.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阶139、段茅口巷;上、下山及石门;主要运、回风巷及各转载点防尘设施的安装必须按“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由使用单位进行安装。若未按规定安装,对当事人进行处罚。7.防尘设施各使用单位必须使用。防尘设施实行区域责任管理制,采掘工作面防尘的使用管理由该区域采掘队负责,大巷装煤点、转载点及原煤主运输系统防尘设施由运输的运转司机负责,对防尘设施不使用的单位或个人,按违章处理。8.掘进工作面防尘供水管路及水炮泥装置由各掘进队负责安装,水炮泥装置维护、拆迁由各掘进队负责。9.溜子司机、煤仓作业人员要管好、用好防尘设施,对不使用者按违章处理。洒水量应根据运煤多少而适当开水。机头、机尾前后20m范围内煤尘每班清理140、,溜子巷防尘设施使用、管理由溜子司机负责,翻煤栽洞附近20m范围煤尘清理由下煤单位负责。10.运输人员应加强大巷装车站和煤车运输的管理,装车站防尘设施的使用、管理及浮煤清理装车运走由当班装煤工负责,煤车运输洒水由跟车员负责。11.各采掘队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井上、井下接尘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在粉尘大的采煤工作面要进行打钻注水,静压与中压注水接合。12.通防队安装隔爆水袋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要求安装,每半月对隔爆水袋检查、加水一次,各采掘面隔爆水袋由各采掘队负责管理。总进、回风巷隔爆棚由通防队负责管理。如发现采掘面隔爆水袋损坏丢失,对该区域采掘队进行处罚,并赔偿通防队部分或141、全部损失。13.通防队应对井下各产尘点按规定进行定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对各煤层每年取样化验一次。抽放钻探制度为了保证钻孔施工质量,必须强化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为此,特拟定本制度。一、各类钻孔必须执行验收制度:地质钻孔由地测地质人员负责验收,排放钻孔、预测钻孔、效果检验孔由生产班长负责验收,通防防科、矿管理人员监查。验孔率必须达到100%,并填报终孔报告单审批。二、抽放钻孔验收必须实行四级验收制度,层层把关,确保钻孔质量。1.第一级验收:班组间互相验收,加强监督约束机制,第一个班必须按设计要求开孔,第二个班起,每班在开钻前,必须检查钻孔的夹角、倾角、孔径、开孔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若超过设142、计允许误差,必须立即停钻,向通防队汇报,并另行开孔,若继续钻进,该孔作废孔处理,所有施工该钻孔的班组一律不算该钻孔进尺。第一组验收率必须达100%。2.第二级验收:钻孔竣工后,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到现场验孔,收尺,必须认真收集现场钻孔有关参数。如:开口位置;夹角;倾角;开孔孔径;终孔孔径;见煤孔深;终孔孔深等。若收尺不认真收集钻孔有关参数,造成夹角、倾角、开口位置超过设计允许误差而未发现,一经通防科查出,处罚收尺人员30-100元/个,若钻孔进尺弄虚作假,处罚收尺人员100-500元/次,情节严重的,上报矿进行降级处理。收尺验收钻孔率必须达100%。3.第三级验收:通防队队干下井必须验收钻孔有关143、参数,如:夹角;倾角;开孔位置;开孔孔径;见煤孔深;终孔孔深等。出井后作好验收台账记录,并签字。验孔率必须达到80%。若钻孔有关参数误差超过设计允许误差,废孔率达30%时,而队干验孔又没有查出,队干罚款30元/个,废孔按50-100元/个处罚施工人员。4.第四级验收:通防科、技术科、有权验收钻孔,每一钻场施钻完工后,必须通知通防科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孔率必须达30%以上,查出的废孔(钻孔参数超过设计允许误差)不算进尺,并每孔处罚通防队50-100元。若废孔率达40%,而平时又没有查出并及时纠正,处罚通防科长及分管人员50元/次。三、施工人员必须带齐必备的工具。如:皮尺;罗盘;麻线、验孔管等。若144、发现每少一件必备工具,处罚施工人员30元/件。四、钻孔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参数在设计位置开孔,队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未经设计人同意无权随意更改钻孔参数,钻孔参数最大允许误差,方位角(夹角)2-4,倾角1-3。随意更改设计参数,处罚责任者20-50元。五、钻孔施工到位后(穿煤或超过设计深度1m以上),当班班长及时通知队收尺工,现场共同收尺并准确填写钻孔实际参数。收尺工必须现场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必须坚持“三不”原则:一是不穿煤(超过设计深度10m以内)不收尺;二是擅自拆下钻杆不收尺;三是开孔终孔孔径及大直径钻孔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不收尺。六、钻孔角度采用现场实测验收,在每个钻孔施工完毕,由通防队及时145、通知通防科有关部门在2日内对钻孔参数进行现场验收,其验收率应达30%。孔深采用现场抽查验收,在每一钻场全部设计钻孔施工结束,亦由通防队及时通知通防科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钻场孔深进行抽查,其验收率不少于20%。七、每次验收钻孔,必须及时、准确填写验收记录,及时绘制钻孔竣工图(由通防队以单工作面为单位进行绘制),并及时送交通防科审查。通防科,技术科原设计人员(或分管人员)根据钻孔布置图,及时研究设计补孔参数。任何人不得擅自安排补打钻孔。八、分管抽放、钻探的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随时查验钻孔参数,掌握每个钻场地质变化,岩柱及煤层变化等情况。施钻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以便核对钻孔参数。九、不按规定146、验收钻孔,擅自更改钻孔参数、工作安排失误,追究责任者的责任。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瓦斯抽放管理,提高抽放效率,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队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办法。一、钻孔施工1、由地测人员和队技术员或队干设定各施工点中线并固定,具体工作由技术员负责安排。2、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技术参数施工各类钻孔,误差不准超过设计允许范围,由队管理人员监督。3、钻孔开孔段(封孔段)86mm,达设计封孔深度,特殊情况应加深封孔段长度,终孔65mm,钻孔施工至终孔,必须使用导向管。4、施工钻孔遇特殊情况(溶洞、裂隙、卡钻)不能正常施工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向队值班员汇报,请示通防科修改钻孔参数。5、施工钻孔必须作好原始记录147、,交清孔号、孔径及参数、煤层厚度及现场安全情况。建立台帐,并及时完善抽放系统图和竣工图。二、钻孔封堵与抽放1、按时填改抽放系统图,每月一次,及时上报有关抽施报表。2、凡施工完一个钻场,应立即封堵,在钻孔验收完后3天内,投入抽放。3、用水泥沙浆机械封孔,封孔深度少得少于设计深度,要求严密不漏气,若钻场周围岩隙漏气,应及时封补。4、封孔管用1寸铁管或采用50mm塑料管,连接管用60mm塑料管,用内胎封闭接头,要牢固有序,无急弯,无积水,不漏气。5、汇流管上一个分支只能连接一个钻孔,不允许使用三通连接多个钻孔。三、抽放系统管理:1、抽放系统各水平主管由车间管安装放水桶,支管及钻孔由通防队负责,涌水量148、大的要加强放水并负责使用和管理。2、按时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检修放水器,确保系统畅通。放水器每天必须全部检查一次,对水量大的地点要重点检查,由队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调整。放水桶处设立放水管理牌,放水人员如实填写:姓名、日期、班次、放水时间、水量大小等。并填写检查记录。3、定期检查、测量瓦斯抽放参数测量器具规范,测定方法符合要求。按有关规定测定参数,按时上报抽放有关报表,并建立台帐备查。4、抽放巷道、钻孔、钻场设检测孔、记录牌由测流员按要求如实清晰填写及有关日期、姓名有关参数。5、抽放系统定期检查,每旬全面检查至少一次,并有记录可查。6、失去抽放价值的钻场或个别钻孔报通防科,经总工审批同意后实施封堵。调149、度员管理制度1、调度员实行昼夜值班和手上交接班制度。2、每天交班前,做好室内清洁卫生,每周末进行一次大扫除。3、交接班时,双方必须当面交接清楚当班的通风瓦斯、安全生产等情况和下一班的注意事项,并将交接的内容写在记录簿上,双方鉴字表示认可,否则视为交接不清(含缺一方鉴字)。4、调度室内不得有闲杂人员进入,不得在室内打牌下棋,不得做工作无关的事。5、工作中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有事离岗时,须向矿调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6、重点调度瓦斯、监测、防突、防尘、防火、局部通风、通风系统、抽放等“一通三防”工作,掌握各项工作或工程完成情况,及时、准确、清楚地填写各种记录、台帐、报表。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对150、调度员进行处罚。(1)对防突工程、瓦斯超限、CH4排放、巷道贯穿、瓦斯积聚、停电停风、放炮事故等台帐,上帐不及时,不准确者。(2)瓦斯日报表“三对口”不符合,字迹不清,不及时报送领导鉴字或缺少一次鉴字者。(3)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向矿、有关单位和人员汇报者。(4)每日上午调度必须把上一天的瓦斯监测报表打好报送通防科。7、严禁酒后上岗。8、监控系统必须全天24小时上中心网,经常监视各点瓦斯情况,发现报警立即向通防科、矿有关领导汇报,追踪处理。瓦斯尾排管理制度一、凡是采用专用巷道尾排瓦斯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面进风巷、回风巷和专用尾排瓦斯巷道中安装隔爆水槽棚。二、尾排隔爆水棚安装在离尾排风流出口10151、m50m区段中。三、尾排巷道中的管子、轨道及电缆必须绝缘或有效断开。四、金属架棚巷道作尾排的,必须有防止磨擦、冲击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即接引排风筒管理。五、尾排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5%,如果瓦斯浓度超过2.5%,则采取掺新风,进行处理。六、尾排巷道中必须设置独立的栅栏,并上锁管理。七、尾排巷道中应安高瓦斯传感器,如尾排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2.5%时,能有效切断工作面所有设备电源。八、矿救护队要按规定对尾排气体进行取样化验。防突措施督查管理制度为了强化矿井防突现场管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防突现场操作,杜绝违章,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为152、此,特制定XX煤矿防突措施督查管理办法。一一般规定1.矿每月定期开一次防突办公会,防突措施督查管理由通防科、技术科的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生产队其余各科室管理人员及矿领导积极协作配合搞好防突措施的督查和管理。2.防突措施督查管理实行不定期、不定时的随机抽查制度。主要抽查防突预抽钻孔、防突采掘及石门揭煤工作面的预测、排放及效检孔的钻孔施工质量(包括钻孔设计的夹角、倾角、孔深及后视点参数)、防突员的现场规范操作、安全防护措施执行情况等。3.通防科和技术科组织每月对重点防突头面的防突钻孔的施工质量抽查次数不少于3次,其它防突头面的抽查次数不少于3次。4.通防科和技术科组织每月对重点防突头面的安全防护措施153、执行情况抽查次数不少于3次,其它防突头面的抽查次数不少于3次。5.K3煤层条带预抽孔、本层预抽孔验孔率不低于50;K3煤层网格预抽孔,K1煤层条带预抽孔、网格预抽孔和本层预抽孔验孔率不低于30。6.抽查防突员的现场操作管理,防突员操作必须要规范,不得弄虚作假,认真测定S、K1值、h2值,严格放线法布孔。报告单、打印单、原始记录做到“三对口”。7.督查防突“四对口”管理,形成每循环井下动态施工牌板、施工队、防突组、调度室的防突动态管理台帐必须相一致,并且与井下现场实际相符。二、处罚规定1.凡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技术犯规等原因造成突出事故,按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凡是防突员未154、按规定执行防突措施,施工防突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律开除处理。同时追究跟班队干责任,由通防科按严重“三违”进行追查处理。3.通风安全设施实行区域负责制。凡因人为损坏、被盗造成通风安全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除按矿有关规定赔偿外,处罚责任队(人)行为罚款50500元。4.防突采掘队发生超采超掘,除按规定处罚防突员外,处罚施工队责任者5001000元,其中队干承担50。5.防突头面施工过程中发生地质变化或异常现象时不汇报,处罚跟班队干100200元;凡是因此造成事故时,处罚跟班队干500元。6.凡是施工队不按要求向矿调汇报每班的生产进度及安全情况,由矿调处罚责任人50元。7.施工队未按规定填写防突牌板或155、填写有误,一次处罚班长或安全员2050元;擅自移动防突标志,处罚责任者100200元;因此造成超采超掘或安全事故时,处罚责任者5001000元。8.跟班队干不按要求在原始记录本上签名,一次处罚50元;凡是由防突员代签或防突员私自签上跟班队干名字,一次处罚防突员50元。防突现场施工动态管理制度一、施工防突钻孔现场管理规定1.采掘工作面施工防突钻孔前,必须由防突员和跟班队干一起复核上循环防突施工进尺。若发生超采超掘,必须立即向矿调、总工、及分管领导汇报,并由通安科派人到井下现场核实,若确属超采超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施工防突钻孔前,防突员必须先检查工作面煤层、软分层和地质构造情况,量好碛头素156、描尺寸,并作好原始记录。若煤层软分层增厚到0.15m及以上,断层落差达0.3m以上,煤层厚度突然变化达30以上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向矿调汇报,由矿调向相关领导汇报,并作好相关记录。防突员必须按措施或分管领导的指令施工防突钻孔。在施工防突钻孔过程中若有严重喷孔等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至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和矿总工汇报,经研究解决,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3.每班施工防突钻孔完毕后,施工队跟班队干(或工长)必须在防突员现场原始记录本上签字确认,否则处罚50元/次。防突员必须在井下现场将措施执行情况详细向矿调汇报,矿调作好相关记录后,将电话转给安全副总或矿总工,由安全副总或矿157、总工作出是否允许采掘作业的指令。二、采掘生产施工现场防突动态管理规定1.各防突队每班由现场跟班队干(或工长)负责各防突头面当班现场施工动态的掌握和汇报工作,防止超采超掘。2.各防突队每班施工前,由跟班队干(或工长)先检查现场防突动态牌板、防突标记的进尺填写数据情况,并用皮尺核实是否相符,确定是否还有剩余的允许进尺,检查现场工作面内瓦斯、煤厚、软分层厚以及地质构造情况,并向矿调和队值班人员汇报。矿调和队值班人员作好详细记录,在确认安全和有足够的剩余允许进尺的情况下,才准安排施工。3.生产过程中每循环放炮后,都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内软分层、煤层厚度、地质构造、瓦斯变化情况,并由跟班队干(或班长)及时158、向矿调详细汇报,矿调作好记录。凡是出现软分层厚度达0.15m及以上,断层落差达0.3m及以上,瓦斯涌出异常,煤厚突然变化达30心以上等情况,均为异常,若无防突钻孔控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4.当班采掘作业施工完毕后,由现场跟班队干(或工长)负责收集当班进尺,并在现场防突牌板上认真填写相关数据,已采掘进尺必须按照真实进尺填写,并且在现场向队值班人员汇报,然后由队值班人员向矿调汇报。矿调和队值班人员分别作好“四对口”台帐记录。通防队防突组每天向各防突采掘队收集各头面施工进尺情况,填写在“四对口”台帐记录上并核查。形成每循环井下动态施工牌板、施工队、矿调、防突组对每个防159、突头面每班施工进尺、累计进尺和剩余进尺的“四对口”。凡现场跟班队干(或工长)、值班队干未汇报,罚款30元/次。井下牌板未填写或填写不清楚,罚款3050元/次。矿调、施工队、防突组未填写“四对口”台帐,罚款50元/次,并以最少的剩余进尺记录台帐(或现场核定)为准进行安排施工。5.各防突采掘队、矿调、防突组作好每循环施工进度记录台帐后,每班均必须对采掘头面本循环剩余允许进尺进行核查,若剩余进尺已完,或不足以继续安排生产时,必须及时给该施工队值班队干,提出执行下一循环防突措施的意见,值班队干接到执行防突措施的意见后,必须立即核查施工进尺,若确无剩余允许进尺(或剩余允许进尺不足以继续生产施工),不得再160、安排生产,必须立即安排执行防突措施,若因值班队干失误造成超采超掘的,处罚值班队干300500元。6.防突标记由负责该头面的防突员设置并固定好,其余任何人员严禁移动防突标记。凡是擅自移动防突标记,处罚责任者100200元;因此造成超采超掘或突出事故时,按相关规定执行。三、各防突采掘队、矿调、防突组建立填写的“四对口”管理台帐必须保存至工作面结束为止,不得损坏和丢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其它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本办法从2006年5月1日起执行。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为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规范入井员工考勤制度,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稳定、可靠运行,特制定XX煤矿人员定位系统161、管理制度如下:一、管理部门及职责:(一)、安全监控中心:1、负责系统管理、维护工作。2、负责系统分站及接收器的安装、调整及撤除工作。3、负责系统中心站维护及人员信息的录入修改工作。4、按照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5、负责系统数据的网络发布工作。6、建立入井人员的信息档案,确保实时性和准确性。7、根据劳资科出具的人员调动证明,负责无线编码发射器的安装、调整、撤除工作,并负责及时将系统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的准确性。8、向外来入井人员发配及回收临时识别卡。(二)、调度室:1、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员工信息进行监督。2、利用人员定位系统实现员工的入井考勤。3、向监控中心联系外来入井人员所需佩带162、的识别卡。4、负责将外来入井人员佩带的识别卡回收交到监控中心保存。(三)、矿灯房:负责入井人员的矿灯发放工作,建立入井人员矿灯发放记录台账,将矿灯号与人员的姓名对应进行记录。二、井下的分站及读卡器:1、入井人员不得随意搬动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确保人员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可靠性。2、入井人员必须爱护人员定位系统设备,故意损坏者严惩。3、入井人员必须随身佩带识别卡,识别卡丢失者赔偿200元块;损坏者由通安科追查,视情节进行处理。由安全监控中心建立发放台帐,发放时由本人签名确认,并自行保管。雷管、炸药库内管理领用、退库、销毁制度一、收存入库时,保管员应对入库的雷管、炸药及入库文件资源料进行认真检查。有下163、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该项批雷管、炸药入库。1.入库手续不符合规定的;2.雷管、炸药的品种、数量与爆破物品购买证或“入库单”等不一致的;3.将要入库的爆破物品与库内原有存放的爆破物品不能共存者;4.库内贮存的爆破物品已达到设计贮量;5.变质、失效的爆破物品和超过贮存期的爆破物品。6.爆破物品入库后保管员要在爆破物品购买证或入库单、退回单等有关单据上签字,并开具爆破物品入库收据。二、库房内的管理库房内严禁明火和烟火,严禁穿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衣物进入,进库人员禁止携带枪支、火具、火种入库,进库人员随身的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应关闭,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杂164、物;库内必须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使之室温不得超过35,相对湿度不能过大,一般应控制在45-70%的范围内。当库内通风不良和湿度过大时,会增加炸药中和水份,导致炸药失效变质,潮解和硬化结块的硝酸铵类炸药会导致使用过程中爆炸不完全或拒爆。从面影响爆破作业安全。库房内爆破物品的堆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炸药箱堆高不得超过1.8米,宽度以四箱(袋)为限,袋装不超过1.2米,浆状炸药不超过2袋高。2.雷管箱放在木架上时、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量上面层距地面高度不超过1.5米;若放在地面上时,高度不超过1米,地面应设软垫或木板。木架及地板上的钉子钉头应深埋5,并用灰浆抹平。3.各类箱堆距不小于0.3米,箱堆165、与墙壁保持不小于0.5米的间距,人行通路的宽度不小于1.3米。4.为了通风,箱下面应垫子方木或木板。箱上标签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5.爆破物品库房在有总帐和流水帐,爆破器材的收存和发放均要及时记帐,做到日结月清,帐物相符。帐目和建帐的原始依据要长期保存,以备查询。三、领用生产班组根据当班生产计划,提供爆破器材使用计划给爆破员,由爆破员在通防队开具雷管、炸药领用三联(同时通防队作好数量、使用地点、爆破员、日期等登记),到安全科审后方可领用。专职放炮员工和辅肋放炮员凭审批三联单一同到期库领用,将雷管、炸药分别装在专用箱内上锁运往工作面。并遵守下列规定:1.保管员认真核实审批的三联单,发现凝点或不符166、合规定时不发放。2.按爆破器材的先后顺序发放,即早入的先发,晚入库的后放。禁止发放过期、失效和变质的爆破器材。3.放炮员和辅肋放炮员领到爆破器材装箱上锁后迅速运往工作地点,中途不得逗留,尤其是人群集中区,并远离烟火。炸药、雷管不得一同运送或至少保持10米间距,中途确需逗留(换工作服)要指定专人看守,严禁无人看守。4.运送爆破物品途经绞车、机车时,严禁搭载便车。特殊情况用量大,必须经矿批准,可派机车专列运送,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四、退库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破物品,经现场班长共同清点无误后,立即上锁及时送回爆药库房,不得私藏井下、更衣箱、工具房等。若出现爆破物品用量与剩余量不等于领用量时,167、立即报告,并认真查找。退回库房时要登记上帐签字。五、销毁爆破物品超过了贮存期限或在贮存期限之内,但经过检验证确认变质不能使用时,均要及时销毁,不得发放使用或转让。销毁爆破器材,首先要写好书面报告,报矿安全部门上报公安机关批准。销毁时严格按照GB6722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销毁的方法有炸毁法、燃毁法、溶解法和化学法四种。无论是采用哪一种方法都必须聘请公安机关技术顾问现场指导。四级安全培训中心培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XX煤矿安全培训,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成效,特制定本办法:二、政策与程序:1、四级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安排、管理统一的安全培训项目及参与并参与督导各部门的内部培训。各部门应把168、每月培训计划及培训大纲与培训内容提前报四级安全培训中心备案,以便四级安全培训中心进行监督与统一管理。2、各部门将把培训大纲与培训内容提前报四级安全培训中心备案,各部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员工的排班情况安排并通知员工参加培训。并把培训名单报四级安全培训中心。员工应按所安排的时间参加培训。3、凡迟到、早退或不到者,四级安全培训中心将比照考勤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4、每次课程结束后,四级安全培训中心将安排考评。效果考评的形式为书面问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四级安全培训中心就所讲授的课程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书面考评,根据考评情况给予评分:80分以上为优秀6080为中等60169、分以下为不及格5、凡每次考评不及格者,停工学习、降级使用。待重考合格后,回升员岗位。考评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XX煤矿四级安全培训中心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所涉及的设备管理、工程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2. 安全规程必须由技术负责人或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总工程师、矿长、安全矿长审核通过。3.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定期进行审定修改、补充、完善,未定期进行审定的,严禁使用。4. 安全操作规程只能专用,过期的内容、名称与实际不相符的严禁使用。5. 必须组织有关的操作人员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认真演习,并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山作业,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6. 单位或部门严禁未经培训170、的人员进行作业或操作,同时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做到标准化和规范化。7. 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改,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安全监控人员值班制度1.了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掌握矿井瓦斯监测系统,监测值班操作规程、监测机房仪器仪表操作规范,会处理日常机房主机故障,与井下监测工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打印检测报表和图纸。2.必须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完成交接班任务: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3.接班后,对井下瓦斯变化较大、变化异常、无信号的地区,要详细跟171、踪监视,并立即向矿技术负责人汇报。应每隔30分钟检查一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温度、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将本班瓦斯变化情况于当日打印成报表送矿长、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4.雷雨天气,防止雷击设备,打雷严重时立即请示分管领导停电。熟悉停送电次序,停电顺序是先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送电次序是先送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5.进入机房要穿整洁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保持设备无尘、干净。6.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上班时间严禁172、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假报、瞒报、不报、漏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本矿发生各类事故的发生情况、原因和规律,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以保证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为了及时采取果断有效的防范措施,特制定下列制度:1.由安全矿长、通安科长牵头追查落实处理,各部门负责协助调查。2.及时找准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3.抓紧落实事故责任者,以宣传教育为主,当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4.及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正确处罚责任者,当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5.根据事故发生的性质,及时173、采取预防措施,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6.将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的防范措施及时报告矿长。7.将重大责任事故的追查处理情况及时报送镇煤管办。8.每月按时向全矿通报一次当月事故,查处情况。四级安全培训中心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一、学员进入多媒体教室,不准吸烟或大声喧哗。二、电教设备、仪器要由专人按操作规程进行,无故损坏要按价赔偿。三、多媒体教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加强防范,如发生丢失、被盗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加强设备保养与维护,及时检查设备使用情况,保证正常教学。五、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多媒体教室,不得随意播放与安全培训无关的音像资料。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采掘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为有效执行174、高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放炮,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必须执行电气设备停电的规定,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制度:一、担任放炮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并取得县公安局或国家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爆破资格证后,才准上岗操作。其它人员不得担任此工作。二、协助放炮及运送炸药人员,必须由熟悉炸药性能和有关放炮、火工产品运输知识的人员担任。三、爆破工必须在指定的炸药库领(退)炸药,雷管到指定地点装药、放炮、领(退)炸药、雷管必须做到账、卡、物一致,严禁丢失炸药、雷管。四、放炮距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防突采掘工作面按防突措施规定的放炮距离执行。五、防突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关闭两道反向门;防突采175、煤工作面必须关闭回风石门两道反向风门。放炮后进入验炮检查时间符合防突措施规定。六、严禁使用裸体线或不合规格的细线代替母线,爆破网路中联接线小于5米,母线接头必须包扎好,严禁出现明接头或芯线裸露;放炮母线铺设必须使用母线夹,严禁与金属导电体直接接触。七、装配引药必须用木质或竹质插针扎孔后再装管,严禁用雷管代替药插扎孔;采掘工作面放炮装药,必须使用木质或竹质材料炮棍,严禁使用金属材料作炮棍。八、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次装药,一次放炮。严禁一次装药分次放炮。九、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按装填结构使用水炮泥和黄泥,水炮泥的数量必须与雷管数相等;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进行放炮喷雾降尘,防烟,减少粉尘的危害。176、十、.采掘工作面放炮地点必须严格按“规程”、措施中规定地点执行。十一、采掘工作面放炮时三人必须同时检查瓦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和请示汇报制度。放炮前,由该面班长或代班长负责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警戒地点设岗。放炮后,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时间,待炮烟排除,视线清晰后,由放炮员、班长、瓦斯员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瓦斯和安全并验炮,经查无安全隐患后,由班长或代班长负责撤岗;如发现瞎炮,应严格按“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当班必须处理。当班若不能处理时,当班放炮员必须与接班放炮员在现场手上交班。十二、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瓦斯检查,严禁瓦斯超限放炮。十三、采掘工作面断面堵塞三分之一以上177、时,严禁装药放炮,必须将煤(矸)装运后保持工作面风流畅通,才准再行放炮。十四、掘进工作面严禁边打眼,边出矸,边装填炸药。十五、采掘工作面放炮时,回风流中的所有电器必须停电,只有当放炮结束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送电.。十六、采掘工作面放炮时,由生产班班长或安全员对施工头面的电器设备进行停送电。十七、其它规定严格按“放炮实施办法”和“规程”规定执行。抽放堵孔管理制度一、抽放钻孔采用人工和机械封孔两种方式进行,每完成一个钻场,三天内未行成抽放,处罚责任者50100元。二、钻场的下向孔、人工封孔,孔不少于3米,抽放管不少于5米,机械封孔,抽放管为8米,堵孔管为0.3米,查出不合格,每处罚50元。三、钻178、场采用胶管和塑料管、铁管相接的方式记流管不少于4米,胶接处不得漏,用内胎或园丝封闭接头。四、抽放支管要设放水桶,不得有积水,不得有急弯,发现不合格,每处罚款50元。五、每个浅钻场必须安设测点、放水装置、汇流管要架设木垛,不合格每处罚款100元。六、钻孔的抽放负压不少于13MPa,负压不足要及时进行调配,保证抽放效果。地面煤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为了保证地面煤仓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特制定下列地面煤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1、地面煤仓由运销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该地点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善进行检查。2、由运销科负责安排K2配煤工作及每天配煤数量比例,保证K3混合煤的煤炭179、质量。3、地面K2配煤仓临时储煤量不得超过50吨,由运销科负责监督执行。4、地面K2配煤仓内的临时储煤量应及时运走,保证煤仓内畅通及防止煤炭被盗流失,由运销科负责监督施行。5、地面安全大检查时,由后勤副矿长牵头同时检查此处的安全设施情况。6、地面煤仓需清理堵塞时,按下列规定执行:A、地面煤仓清堵前,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施行此项工作;并及时到现场跟班指挥,解决现场突发性问题,同时组织协调相关工作。B、地面煤仓清堵时,该溜煤系统上方必须停止一切工作。C、清堵地面煤仓溜煤眼的人员必须是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清堵地面时,清堵地面人员必须选择在安全地点,先采用长炳工具捅揭堵塞点,捅揭时,人体任何部180、位严禁伸入煤仓溜煤眼内。若人员必须进入煤仓内处理堵塞时,必须佩戴好保险绳,应有专人看管安全。D、清堵地面煤仓溜煤眼期间,必须停止地面转运倒煤工作,清堵与放炮工作不能同时进行,应交替进行。E、地面煤仓清理堵塞需放炮时,必须执行下列规定:、该爆破工必须具有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此项爆破工作,并由分管部门报安全矿长同意后方可执行。、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装药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执行爆破前后的瓦斯检查工作,并由瓦斯检查员先采用长竹木工具将便携式瓦检器捆绑好后伸入181、堵塞点检查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1.0%时,严禁装药放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瓦斯浓度稀释1.0%后,方能装药放炮。装药时,人体任何部位都严禁伸入煤仓口内,只能采用长竹木棍将药卷捆绑好后伸入到堵塞地点固定完善,在检查连结母线。、爆破前,瓦斯检查员必须先检查堵塞部位下部空间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1.0%时,严禁装药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检三点”、“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格执行放炮前后向调度室的请示、汇报制度和瓦斯检查制度。、爆破前必须洒水。、放炮前必须设置好放炮地点的警戒岗哨(人员站岗和采用广播通告),警戒地点设置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指挥设置起爆地点。、地面煤仓清堵完善后,由现场安全管理182、人员汇报调度室。、清堵地面煤仓前施工队必须先编制临时安全措施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并组织相关施工人员学习该措施,方能进行指挥操作,在措施中明确煤仓发生堵塞时间、放炮员姓名、警戒人员姓名、瓦检员姓名、现场指挥管理人员姓名和现场需采取的特殊安全措施方能施行。、上述未尽事宜一律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放炮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粉尘检测制度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的化验和每年进行一次爆炸性试验工作。2、配备专业的测尘人员,每月不少于两次的粉尘检测其浓度不得超过规程规定,超过规定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3、每次检测的数据,必须报报表和技术负责人。4、对粉尘大的地方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必须监183、督执行。四级安全培训中心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学员报名时,收齐学员相关证件、照片,填写好XX煤矿有限公司短期培训登记表,特别要核实身份证件的真伪。、按照学习批次对每个学员在训期间的学习状况进行详细记载。每个学员的学籍档案中应包括学员的基本情况、入学时间、理论学习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考试考核情况、核发证件时间等项目,由班主任整理备案,最后交给中心档案室封存。、学员档案实行专人保管,由中心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不得分散保存,学员的各类登记表册,应齐全有效,不得丢失。未经领导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借阅和摘录学员的相关资料。、对学员学籍档案应进行定期检查核定,做到档案无霉变、无褪色、无污损、无虫蛀鼠咬,184、对破损褪色档案应及时修复和复制。、建立学籍档案的收进移出登记,做到数据准确,帐实相符。带班人员一班三汇报制度为了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管理人员入井带班三汇报制度。具体要求如下:1、带班人员入井后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地点巡视一遍后,向调度室值班员汇报各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并说明自己将在何处跟班(跟班地点应选择工作环节复杂危险性大的地点)。2、带班人员在重点跟班地点工作已近尾声无安全隐患后,向调度室汇报自己重点跟班地点的安全状况并说明自己将对其他地点进行巡视。3、带班人员再对所有工作地点巡视一遍确认所有工作地点无安全隐患并且工作已结束后,向调度室值班员汇报该区域的安全状况和未整改安185、全隐患情况并说明自己准备出井。抽放钻孔质量管理制度钻孔施工质量由班组长直接负责,严格按钻孔验收管理制度执行。钻孔施工参数不符合设计要求,超出允许误差外的钻孔(除设计人员允许的除外)该进尺作废,罚款100元。钻孔未设计要求,又另开孔(上级允许除外)进尺报废处理,并每孔罚款100元。虚报钻孔进尺所报进尺作废,每孔处罚责任者10002000元,性质严重者报公司处理。抽放孔验孔率达100%验孔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验收原始记录,一次未填写罚款20元。未按要求及时封堵钻孔,凡封不严,造成钻孔漏气,每次罚责任者100元,连接漏气,每孔罚款20元/孔。其它未尽事宜,按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执行。地面瓦斯燃用安全管理186、制度为了充分利用瓦斯能源,减少矿井瓦斯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确保地面瓦斯燃用的安全使用,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及规定:1瓦斯泵司机必须是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需持证上岗。瓦斯泵房输出燃用瓦斯的浓度,必须达到30%的浓度,低于30%时只能排空,并请示矿技术负责人及时安排进行处理。2瓦斯泵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当系统停电及其它原因停泵时,泵房值班人员要及时关闭送气阀门,打开排空阀门并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有关人对所瓦斯燃用地点的闸门进行关闭,防止瓦斯积聚。2系统恢复正常,瓦斯浓度达到规定要求,需从新送气时,由矿调度值班员通知用气部门负责人,经信息反馈,已作好准备工作后,矿调度值班下令给泵房,187、泵房值班员方能送气,否则严禁送气。3使用瓦斯燃烧的地点要有指定人员管理,环境必须通风良好,不能形成瓦斯积聚,否则不得利用瓦斯作为燃烧,家长要管教小孩,严禁小孩乱开乱点瓦斯。4点燃瓦斯前,必须先关闭闸门,火头要设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点燃烧瓦斯后才能逐渐打开闸门,调节进气风门,达到最佳燃点。5瓦斯不用时必须关严闸门,防止瓦斯泄漏。发现管道有瓦斯泄漏,要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人员进行处理。6瓦斯管道因其它原因需要烧焊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方能施工,否则严禁施工。7安全部门每月定期对地面瓦斯管道及燃用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及时整改处理,严禁瓦斯管道私搭乱牵。8各用户的188、燃具由矿车间统一规定管理,对不规范的燃具,严禁使用,并要进行收缴处理。9对要新安设的瓦斯燃用地点,由矿部统一安排布置,车间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设。10.井下瓦斯管道非专业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拆卸和损坏;11.施工地点有瓦斯管道的地方要注意施工,不得损坏管道,如因大的工程,或需动焊影响抽放管道,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并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否则不得施工;12.发现瓦斯管泄漏,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及时进行处理,主管道由车间负责,支管道由通防队负责;13.瓦斯抽放管道上的闸门,非专业人员不得搬动,放水闸门由通防队安排的人员进行放水,当发现闸门漏气时,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更换;14.管理人员和瓦斯抽放189、人员要随时检查瓦斯管道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确保抽放管道的完好性和安全性;15.通瓦队是瓦斯抽放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和了解抽放管道的动态情况,对瓦斯抽放的浓度要保证在规定的范围,低于规定值,要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16.矿安全部门要定期对抽放管道、抽放系统、抽放泵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责令进行处理;17.对损坏瓦斯管道和对安全隐患处理不及时的人和事,矿安全部门要严肃追查处理。18.瓦斯燃用地点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人走火灭;19.瓦斯燃用地点严禁小孩玩耍,损坏燃具或发生意外由监护人负责;20.瓦斯燃用地点的燃具必须安设在通风良好的地点,不得190、安设在环境封闭的地点;21.使用瓦斯时,要先关闭闸门,把点燃的引燃物放在燃具上,在缓慢开启瓦斯,最后调节火力的大小;22.因停泵,重新送气后,用户燃用时,要先排空管内的空气,再按(4)项之规定重新点火;23.瓦斯管道个人不得私拉乱接,只能由车间专人处理,发现擅自改动,对当事人罚款200元;24.发现有人恶意乱为,不听安排,由保卫科进行处理,并追究其责任;25.每一员工及其家属有爱护公共财物和维护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对不良行为要勇于制止,对恶意乱整行为,由保卫科追究处理.26.瓦斯管道严禁发生泄漏,使用人员一但发现泄漏,必须立即告知矿调度,矿调度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处理;27.安全部门每月进行一次191、对各瓦斯燃用点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进行整治。瓦检员管理制度和井下交接班制度为了加强瓦检员的管理,促使其在本班内巡回检查各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和调度室及时掌握井下各工作面的瓦斯变化情况,保证当班不漏检、不假报;特制定下列瓦检员管理制度和交接班制度,望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执行。1.严格遵守矿的作息时间:上班时间:早班6点40分,中班14点40分,夜班22点40分,准时入井,严禁迟到;下班时间:早班15点,中班23点,夜班7点在井下交班出井,严禁下早班。若不按本作息时间执行者,罚款50元/次。2.瓦检员必须加强巡回检查各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回采上隅角、设备地点和密闭栅栏、矿井总回风、一翼回风192、钻场地点、硐室等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的瓦斯浓度和CO2;每班不得少于三次对各地点进行检查,并对瓦斯变化大的地点要增加检查次数,或者在巡回检查后守检。3.瓦斯员严禁在井下睡觉,或在瓦斯变化不大或瓦斯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场所故意耽误时间,影响对其它重点区域的检查。4.认真做到瓦检牌板、瓦斯手册、井口瓦斯日报表、调度室汇报瓦斯记录、工作头面瓦斯记录(用粉笔标明班次、瓦斯浓度、检查时间和姓名)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日报表五对口制度,严禁漏检、假报、不报,发现一次罚款50元/次。性质严重者,必须严肃处理。5.瓦斯检查牌板每班必须保持清洁和填写准确(填写内容包括:日期、检查时间、地点、瓦斯浓度、CO2浓度193、,温度、姓名),若发现一次最低不得少于20元罚款处理。6.各区域瓦检员必须担当与放炮员一起进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一检三点”制度,将每次互检结果登记在瓦检手册和放炮员手册上,并汇报给调度室。如不遵守按“三违”处理。7.当班瓦检员必须对临时停电、停风的工作地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将处理结果汇报给调度室。8.当班瓦检员必须随时掌握本检查区域的通风状况,发现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汇报给调度室。9.对瓦斯超限的工作面及地点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给调度室处理。10.必须遵守下列瓦斯汇报时间制度,将瓦斯检查结果及时准确地汇报给调度室,汇报时必须汇报通194、话地点;调度室必须作好瓦检员的汇报时间和汇报地点记录,并严格监督瓦检员的汇报时间(特别是第三次汇报时间):早班:第一次汇报时间:10点第二次汇报时间:12点第三次汇报时间:2点30分中班:第一次汇报时间:6点第二次汇报时间:8点第三次汇报时间:10点30分夜班:第一次汇报时间:2点第二次汇报时间:4点第三次汇报时间:6点30分11.严禁瓦检器带病作业,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校正和换药。发现一次罚款50元处理。12.当班瓦检员必须在队排班,掌握清楚当班井下瓦检工作的重点后方能入井;队值班人员必须清点当班瓦检员人数,如人员未到齐时,必须及时安排;队干排班时必须讲清楚当班井下瓦斯检查工作的重点事项和处理195、方法。13.瓦检手册记录完后,必须交回通防队保存,以旧换新,如不交还者,罚款20元/本。14.当班瓦检员下班时,必须与下一班的瓦检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将当班的隐患存在情况交班给下一班瓦检员,并在双方的瓦检手册上签名作好记录,认真做到上不清,下不接。三采区、三采区K3煤层专职瓦检员、四采区瓦检员都分别在三采区绞车房处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100水平延深的瓦检员在副斜井绞车房处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记录清楚交接班内容,交接班内容包括:时间,地点,隐患情况,处理结果。交接班时间:早班15点,中班23点,夜班7点,在井下二采区抽放泵站进行交接班后出井;若遇到特殊情况时,瓦检员应提前汇报调196、度室通知下一班瓦检员在特殊情况的工作地点进行手上交接班。违者罚款50元/次,性质严重者按“三违”处理。严禁出现当班瓦检员提前下班到交接班地点等待交班。发现一次罚款50元。井下传感器维护挂牌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挂牌维护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调度室值班人员24小时实时监控全矿井各地点传感器传输的数据变化及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必须向技术负责人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井下传感器的安装地点、安装位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3、维护人员必须每天检查井下传感器及监测电缆是否完好,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调试、校正。4、井下传感器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必须标明传感器的型号、安装地点、测量范围、调校人员、维护人员、报警点,甲烷传感器还要标明断电点、复电点及断电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