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公司安全生产操作管理制度汇编13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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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854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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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公司安全生产、操作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安全办公会制度4领导干部调度值班制度5调度室交接班制度6调度室工作制度7部、室领导调度值班制度9部、室领导下井带班制度10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1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2请示报告制度13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6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7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8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9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20班组管理制度22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23抓“三违”及“三违”帮教制度37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38安全奖惩制度39专(兼)职安质人员日常检查2、制度40事故统计报告制度41入井验身及人员清点登记制度42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43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44斜坡管理制度45考勤及请 销假制度46探放水制度47“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48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制度49矿井测风制度51安全举报制度52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53监控设备及检测仪器、调校维修制度55井上、下防治火灾的措施57瓦斯超限处理制度58自救器使用及管理制度59安全生产和违章作业奖罚制度60爆破器材储存运输、使用、领退制度64特殊工种交接班制度68顶板管理制度72粉尘检测制度73综合防尘管理制度74探放水管理制度77技术管理制度81“一通三防”管理制度88地测、防治水工作各3、项规章制度110采掘工作面瓦斯、水害防治、顶板管理118安全评价管理制度118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安全目标为了切实搞好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根据矿井实际条件,结合上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实现技改方案设计施工顺利通过验收,完成我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1、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年”。2、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消灭电器失爆,杜绝二级非伤亡事故。3、质量标准化实现动态达标,保持优良品。二、为了圆满实现公司总目标,特制定安全目标分级管理制度,望认真执行:1、总经理对总体目标进行分解,分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个副总对分管部门及工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分级管理,分季安排,分月计划检4、查落实平衡,一季度一小结,半年一总结,年终一总评,促使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力争技术改造提前实现,早日达标投产。2、根据逐人分解的指标,使人人都有责任,明确自身在目标中所处的地位,目标责任和作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为个人目标而努力,为总目标的圆满实现,提供可靠的保证。3、经常以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经常开展群众性的反“三违”除隐患活动,加大安全装备投入,提高矿井的抗灾、防灾能力。三、安全生产目标分级管理1、总经理:对矿井年度总目标圆满完成负责,创造安全生产宽松条件,争取圆满完成总目标,与各副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分级分解指标,按矿井条件分季、分月下达责任目标和任务指标。2、安全副5、总:根据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在XX公司和总经理双级领导下进行工作,具体管好安检员、瓦检员、特殊工种、调度室,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主持安全会议,及时准确填好四种报表和三块牌板,如实填写日志,及时报送有关报表,按时参加例会,每月一总结,给局领导和矿领导汇报。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时小抽查,对五大灾害隐患做到勤检查、早发现,把事故隐患消灭到萌芽状态,经常开展反“三违”活动,对“三违”现象严肃处理,发生事故时要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到底。3、技术副总:在米村矿领导和总经理的双级领导下,认真工作,对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根据技术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开展年度技术管理和服6、务工作,根据矿井实际,进行技术规范化管理,尽早实现“井上下技术改造”的总目标,具体负责全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责任,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有关煤炭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指令,完善以技术副总为中心的安全技术服务体系,负责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采掘计划及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及时准确的绘制所有分管的各种矿图,为指导安全生产服务,并按规定及时交换,根据矿实际条件,负责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提高资源回收率,延长矿井服务年限,主动向总经理提出技术性合理化建议,分阶段总结工作,向局领导及XX公司矿长汇报,严格监督,执行上级下达的安全方面奖惩条例,全面完成本部门分管的所有任务,为总目标7、实现做贡献,认真完成XX公司领导和总经理交给的技改任务。4、生产副总: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完成安全生产任务,实现年产原煤8万吨,开拓、掘进总进尺4190米,消灭不合格工程、顶板工程事故和人身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为了圆满完成各项指标,必须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做到“五同时”,在生产计划安排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2)结合煤层赋存条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工作面单产单进,降低职工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3)经常深入一线把好质量关,减少返工浪费,提高优质工程率,为安全生产奠定良好8、的基础。(4)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职工技术素质,保持队伍长期稳定,做到合理分工、合理分配、多劳多得,充分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争取圆满完成各项奋斗目标,轻伤事故率明显下降,实现安全年的责任目标。5、机电副总: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围绕矿井年度总目标开展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经常开展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全工种的技术素质,做好全矿井的设备管理工作,及时检查设备安全装置,认真填写各种记录,井上下设备完好率达到89,所修设备防爆性达到合格要求,做到井下在用设备杜绝失爆,机电事故率控制在指标之内,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本部门职工无重伤以上事故。安全办公会制度1、公司每周六下午召开一次9、安全办公会议,会议有总经理或安全副总主持。2、参加人员:各个副总、正副部长、调度室主任,各队队长、安全技术员和通风技术员,并做好记录。3、安全例会上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总结一周来的公司安全情况,反映井下事故隐患及需要解决的问题。4、提出处理隐患方面的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做到有议有决。5、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向安全副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其它人员代替,否则罚款20元。领导干部调度值班制度1、全面负责当天生产调度指挥,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当日任务。2、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平衡,并组织有关部门派人迅速解决处理,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以保证正常生产。3、10、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示、通知、电文要及时阅办,安排值班调度员迅速准确的下达到基层或有关部门办理,并认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4、对基层反映急需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办理,跟踪落实,并做好记录。5、值班时间如发生伤亡和重大非伤亡事故,在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未到调度室之前,全部负责事故抢救的临时指挥工作。调度室交接班制度1、在交班前,值班主任、值班调度员要对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填写好调度日志和交接班记录。2、当班发生的主要问题应将处理结果作好记录,待办事宜和未解决的问题要进行详细交班。做好“五交接”:(1)交清当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产量、进尺超欠原因。(2)交清安全情况及各类事故、11、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变化情况。(3)交清领导指示,上级传真电文、调度通知、通报的贯彻执行况。(4)交清正在处理和待处理的工作详细内容。(5)交清下班生产任务和生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3、接班调度主任、调度员要提前到岗,认真听取交班者所交的情况,详细查阅调度日志和各种原始记录,并在交接本上签字。调度室工作制度1、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平衡协调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按班、日、旬、月完成原煤产量、总进尺、开拓进尺、重点工程等各项作业计划。2、负责召开调度会、生产平衡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本公司各单位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凡是涉及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有权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12、。3、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和单项安全措施指挥生产。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达调度指令,并命令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整改。当发生重大事故时,调度室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调动所需人力、财力、物力、车辆等,积极进行抢救。事后要组织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并负责写出专题总结报告。4、随时掌握生产趋势,认真做好生产动态分析,对生产薄弱环节、采掘工作面接替和采掘工出勤率等进行调度。根据生产完成情况,及时编制生产日报、旬报、月报,提供生产情况分析资料。5、督促生产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生产准备、设备安装、工程交接,确保采面接替按计划实施13、,保证生产能力相对稳定。6、检查本企业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结合机电部门,督促各单位合理的使用设备和做好设备检修工作。7、检查生产物资、设备的供应和准备情况,及时协调生产过程中的物资供应情况。8、组织好均衡生产,搞好综合平衡,组织以超补欠。与有关部门配合,及时解决影响均衡生产问题,并督促、检查、落实。保证生产均衡有序的进行。9、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熟悉生产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生产变化的趋势,及时向领导提出专题报告或建议,解决好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10、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图表、台帐和牌板,调度资料要定期归档保管。11、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传达贯彻领导指示,对基层14、反映的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如实迅速上报。12、严格执行公司、部、室领导调度值班岗位责任制。13、负责编写冬季“四防”、夏季“三防”实施方案,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井上、下进行检查,督促隐患整改。14、负责对全公司各单位领导的值班、跟班、带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的进行批评或通报。15、负责对井上、下通讯,原煤计量设备的安装、维修,地面调度设备网络的使用、维修与保养工作。16、加强调度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不断更新调度通讯设备,采用现代化调度手段指挥生产。部、室领导调度值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调度管理,严明调度值班纪律,认真做好矿级领导井下带班及下井检查的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已规范各种记15、录对矿及分公司做为考核的依据,针对集团公司的要求,特做如下要求: 1、当日值班第一位为值班组长,第二位为副组长。2、所有调度值班人员必须执行“三签到”,既接班、班中、交班(班中签到为早上8:30分)。3、签到必须本人亲自填写,不准代签,发现一处签名与本人笔迹不符视为值班脱岗。4、值班的公司、部、室领导要坚持24小时值班,四点班或零点班值班组长下井带班解决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值班矿领导除下井时间外,必须在调度室值班,其它值班人员必须听从值班组长的安排在调度室值班,当日所有值班人员不得离开生产区。5、公司、部、室领导调度值班每人次补贴30元,每一季度兑现一次。6、本日安全生产情况栏中,由值班组长16、负责安排当日值班人员进行认真填写,以便备查。7、集团公司不定时对当日值班人员进行查岗,从通知在5分钟内用调度电话给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在岗,否则视为值班脱岗,对矿进行处罚。部、室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调度管理,严明调度值班纪律,认真做好矿级领导井下带班及下井检查的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已规范各种记录对矿及分公司做为考核的依据,针对集团公司的要求,特做如下要求:1、带班领导按带班牌版认真做好井下带班的各项工作,井下交接班地点为中央变电所。若有事不能带班,写出请假条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交调度室,并由本人亲自派带班表中的人员进行替带班,井下带班每人次补贴30元。带班、下井次数每月1020班。2、带17、班人员按班次整点前30分钟进行交接,既8点班7:30分,4点班15:30分,0点班23:30分。带班交接班记录按要求认真填写,升井后填写带班记录(设在公司调度室),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处理、落实整改要有“闭合”,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不得存在问题无处理意见、无落实情况。3、带班坚决不能有空班现象,带班记录由带班人员填写,班与班必须接序,并把带班班次填到下井检查记录订工册上。(带4、带8、带0)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每周三组织一次全公司综合性安全质量大检查。2、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有事向组长请假,否则,罚款20元。3、安全质量大检查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各生产系统副总为副组长,安全生产技术部18、部长、副部长及队长、技术员为成员,按照所分工的地点进行检查。4、各分组由副总分工,对安全质量进行检查,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5、由各井调度室主任汇总查出的问题,交安质部落实到人,定措施、定时间、定整改的“四定原则”。6、各副总和安全生产技术部及各井安全检查员督促整改查出的问题。7、凡没按时处理的一律按照安全质量隐患及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停产整顿,直至问题解决。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各队跟班队长、班组长施工前对所施工作业场所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待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当班生产。2、各队队长、工程技术人员,每天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设备、文明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19、时处理,对重大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3、安全质量部每周至少二次对井下进行现场隐患排查,并检查各作业场所规程、措施等落实执行情况,对查出的隐患落实到单位和负责人,限期处理。查出问题,施行闭合式管理办法。4、各井每周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自查,要认真、细致、不走过场,对所查出问题要在现场落实到人,限期整改。5、安全质量部每十天对井下全方位进行检查一次,查出隐患分类定级,制定措施,做到“项目、资金、设备材料、责任人、进度”落实,覆盖面100,逾期没有处理的队责令停产,并罚队长100元,罚队200元。请示报告制度1、安质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要求每班向调度室、安全生产技术部(以下简称有关单20、位)报告最少不少于三次。当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异常时,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人,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2、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有关单位报告。3、调度主任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公司有关单位汇报。4、变电所或电厂在停电以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风机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由值班领导迅速解决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5、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21、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调度室,调度室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6、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7、每逢降大到暴雨时,井下所有人员升井,并向调度室报告。8、打钻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22、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9、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调度室。10、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派专人检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调度室。11、掘进巷道贯通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08条规定和制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每班向有关单位报告掘进巷道工作面贯通还剩余的长度。12、掘进岩石巷道揭露煤层时,执行煤矿安23、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制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每班向有关单位报告掘进巷道工作面距揭露煤层的垂距。13、撤除或改变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14、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15、主提升装置必须配有正、副司机,在交接班升降人员的时间内,必须1人操作,1人监护。每班升降人员前,应先开1次空车,检查绞车动作情况,但连续运转时,不受限制。16、任何人发现某灾害或危及安全24、事故时,都必须立即向有关单位报告。17、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抓好分管业务范围的技术工作,制定安全技术措施。2、在“一通三防”采掘工程机电运输等工作中,有关技术人员要根据规定及矿井实际情况,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安全技术措施。3、对编制的技术资料,要由队技术负责人,安全副总和总工程师审阅签字,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对重大的技术项目要经XX公司总工及领导批准才能生效,之后报送有关部门及领导。由安检科存档保存。4、对生效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先学习贯彻,落实到人后,再施工,严格执行“十个环节”。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由技术管理部负责,每年按25、吨煤30元制订矿井安全投入计划,各责任单位按计划实施。2、矿井安全投入计划制订后,由财务部负责,每月按时足额划拨安全投入专项资金。3、在煤吨煤30元安全投入资金中,抽出吨煤5元质量标准化专项达标资金,各单位按年初制订的质量标准化投入计划组织实施。4、在吨煤30元安全投入资金之外,每月划拨吨煤0.5元安全技措专项资金,该资金由财务部每月按当月产量及时足额下发,安全质量部具体组织实施,综合部每月考核。5、凡按规定完成安全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措资金计划的,每季度实施奖励,否则,给予处罚。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根据上级要求,结合XX公司实际制订:“XX公司矿井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1、为加强矿井应急救援管理工26、作,成立应急救援预案管理领导小组。2、应急救援管理领导小组对预案实施及运行负责。3、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矿井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4、技术管理部具体负责组织预案的编制工作,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委员会,抽调专门人员对预案进行编制,各生产系统技术负责人(副总)根据矿井灾害类别(顶板、水害、瓦斯等),结合井下实际,分别编制各系统应急救援预案。5、技术管理部负责汇总后,由各系统技术负责人参加对预案进行会审。6、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经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后,呈报集团公司,经批准后,下发执行。7、预案下发后,公司所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学习应急救援预案,预案至少每季度全面贯彻学习一次,并将每季度学习情况报矿安全27、质量部,各单位应备有学习记录。8、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每半年对预案组织考试一次。学习人员考试不合格,必须补学补考直至合格。9、安全质量部对各单位预案的贯彻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预案的学习情况考核测试,有关人员必须达到应知应会。10、预案的修订、更改须由编制委员会批准。11、本预案适用于XX集团公司XX公司。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熟悉工作环境、设备性能,对一般故障(隐患)有应急处理能力。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当发生隐患时立即停止作业,隐患排除后方可操作生产。3、机电设备每日8点班前二个小时为检修时间,维修工不履行检修维护职责,操作人员28、有权拒绝操作运行;采掘工作面、巷道扩修施工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排除隐患,否则施工人员拒绝作业。4、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精力集中,精心操作。5、各级跟班领导实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操作人员违章行为,立即制止,并追究操作人员的责任。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了完善质量标准化管理保证体系,提高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实现全方位、全工序控制质量达标,切实打牢安全生产的基础,特制定XX公司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采取每月一考核一评比的办法,实行奖罚分明,促进我公司质量标准化工作健康稳定的发展。1、全公司所有单位必须按照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实现动态达标。当月考核期间发生事故的专业系统,按照XX公29、司安全生产奖惩与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执行处罚,并定为当月最差专业系统。2、质量标准化得分与单位当月工资总额的20%挂钩。经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验收,系统所属单位质量标准化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每月对采掘队奖励1000元,科队长奖励200元,辅助队奖励800元,队长奖励160元。凡当月质量标准化得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扣除该单位月工资总额的20%。3、在集团公司的季度标准化检查验收评比中,必须保持前三名,凡专业系统取得第一名的奖5000元,第二名奖4000元,第三名不奖不罚,第四名罚3000元,第五名罚5000元。4、连续两次得分最低的为最差单位,除执行处罚外,对队长上电视曝光批评;连续30、两次得分最高为最佳单位,队长在电视台进行介绍先进经验,并对单位奖励500元,队长奖励200元。5、迎接上级领导检查时,经评议专业系统积极负责,组织得力,效果最佳,受到领导表扬的,给予专业部室奖励500元,奖励部长100元;对不负责任,给XX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专业部室罚款500元,对部长罚款100元。6、根据年初制订的质量标准化计划,从吨煤30元安全投入中抽出5元作为质量标准化达标专项资金,并根据实施情况,分别给予奖惩。7、质量标准化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每班对井下班组长奖10元(安全5元、质量5元)。奖金来源从本队承包工资中拨付,每月由安全质量部考核随工资发放。8、综合部按照安全质量31、部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结果对部、队结算工资班组管理制度班组是煤矿安全生产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班组的管理工作是基础的管理工作,只有把班组管理工作搞了,才能有效地促进和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1、班组长每班向值班室汇报当班的职工遵守纪律、任务完成、存在的问题等情况。2、班组长每班根据本组职工当班的工作量、任务完成、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班班评估计分,月底以分计资。3、各班组必须坚持班前安全会制度,向职工讲解安全技术知识,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布置工作任务等,各班组的安全会不得少于30分钟。4、各班组必须按时参加矿、队组织的各种学习、集会活动。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普通胶带输送机1、现场检查;电动机32、开关、电缆、小型电器,必须达到完好状态,一件不完好扣5元。2、安全保护装置齐全;输送机必须有断相、过载、短路、防跑偏、煤位、防撕裂(同强力胶带机一样)、低速、烟雾等保护装置,且动作灵敏可靠。现场检查,发现一种未装或不合格,罚队100元。3、必须使用真空开关,一台不使用罚队50元。4、严禁电器设备失爆。发现失爆,按电气防爆管理规定处罚 。5、机巷内使用照明综合保护装置,不使用或一台失灵罚队 20元。6、严禁使用油介质液压联轴节,在使用水介质液压联轴节时,必须使用清水,有防爆塞、易熔塞。现场检查,发现不使用清水,少一个防爆塞或易熔塞,罚 队50元,罚队长10元。7、皮带机要处于完好状态,减速器、33、传动滚筒、卸载滚筒、导向滚筒、联动齿轮、机尾滚筒、上下托辊等要转动灵活,转动平稳,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罚10元。8、严禁胶带运送工字钢、坑木、机电设备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9、运行中的皮带不能出现跑偏,发现一处跑偏罚款50元。10、规章制度及记录齐全;输送机操作峒室必须有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交接班制、运行记录、检查检修记录、安全保护试验记录。现场检查,缺一种,罚款20元,填写不符合要求罚款5元。11、设施齐全;机道必须装有过桥,有防尘水管, 机头配置2个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罚队 50元。12、机道整洁卫生、无淤煤、无积水,无杂物。现场检查。一处不34、合格罚款10元。12、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不持证上岗罚当班司机10元。二、刮板输送机管理制度1、机道:巷道内无积水、无积煤杂物,电气设备台台上架,放在壁龛内,一处二件及以上小型电气必须上板,摆放悬挂整齐,备用设备材料存放整齐,人员经常横过的刮板机处必须搭过桥。现场检查,一出不合格罚20元。2、电气设备:电动机、开关、小型电器、电缆、必须完好或合格,一台不完好或不合格,罚20元。严禁电气失爆,若查出,按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进行处罚。3、设备性能:刮板输送机安装达到平、直、稳、不缺件,减速器不漏油,运行时平稳,不晃动,机头、机尾搭接时,高度不小于0.3m,前后交错不小于0.5m,不带回煤,并且打有牢35、固的木质点杆。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罚50元。4、安全保护装置;设施齐全,机电设备必须有短路、漏电、接地三大保护,并符合细则要求,刮板机电机采用电机综保,信号照明采用综合保护,各种保护罩齐全、完整,液力偶合器使用清水做介质,有易熔塞、防爆塞,保险销符合要求,信号装置齐全,灵敏可靠。现场检查,一处未使用或未安装或保护失灵,罚队100元。5、各种制度记录齐全,机头峒室必须有岗位责任制,定期检修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必须有检查检修记录,现场检查,缺一种罚队20元。6、设备清洁卫生,无污垢,无严重锈蚀,现场检查一处不符合要求,罚司机10元。7、机巷无浮煤,发现浮煤超过刮板机,每处罚20元。8、司机36、必须持证上岗,不持证上岗罚10元。三、设备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设备科对各使用设备的使用情况,实行不间断跟踪检查、管理,主要检查内容: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回收或再使用状态调查。对凡检查出单位私自变更(正常情况下)设备使用地点、设备铭牌、租赁号牌、公司编号牌等丢失,丢失一件罚单位30元,罚单位100元。2、凡人为损坏设备,对个人按设备损坏原值罚款,并罚其所在队100元,对存放在设备库房里的完好设备,要加强对其保养,经检查,凡一处保养不善,罚综合部部长30元。3综合部负责每月20日以前向设备承修单位下发设备修理计划,承修单位在每月23日以前向物管科呈报材料配件计划。4、设备修理实行解体检验,由送修单37、位、承修单位、设备科质检人员参加公正,核定所需修理费用后、所需材料费由送修单位支付。5、待修设备进入修理车间,承修单位要妥善保管,不准私拆零部件,发现丢失按原值罚款。6、对修好的设备必须经试验人员、防爆员、质检员进行检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领签发合格证、防爆证,设备方能入库。7、对外购置的设备,在订货合同上,必须注明需要索取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要求达到技术参数齐全、使用说明详细、图纸齐全,否则,不予订货;对大修的设备,修理厂家必须提供已修部位或改修部位参数,要提供所修理设备测试后的性能数据。无论是购置还是大修的设备,所提供的一切档案资料,厂家要加盖公章。8、设备入库时,首先查验装箱单,找出档案38、资料,输入机电科微机,并归档管理。9、档案资料保存,要有专人负责,图纸不得丢失,损坏。10、现场使用的设备,在运行、检查、维护过程中,有关人员要详细填写运行、检查、检修记录,对测试的性能、数据,做好填档工作。四、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1、运行:对新设备或修复设备安装后,正式运行前机电运输部技术员,所属队队长依照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安全技术资料核查设备各种运行参数、试验数据,使其到达正常运行状态后,方可正式运行。司机必须持合格证上岗操作,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队领导实行跟班,始终要求司机规范自己的岗位行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2、维修:每班必须有维修工39、时刻认真观察、监视运行中的设备,经常保持仪表、信号、保护装置等灵敏可靠,充分利用每班2小时检修时间,对设备的转动部分、油质、冷却系统、各种保护装置、大型回转件(如主扇转子、调速型偶合器转子等),各零部件及标准件等,依照巡回检查图详细检查、维护,保证设备运行无异响、无异常振动。每日4小时检修时间内,要有队长负责对设备全方位进行检查维修,安全部位要重点检查,对各部位维修情况负责人要以口提示检修人员,避免漏检、漏修,并详细填写检修记录。对每月检修要按设备定期检修制进行。3、保养:实行日常保养,司机、跟班维修工,坚持设备运行与维护相结合,经常保持设备、机房或峒室清洁、整齐,使设备保持良好性能,检查设备40、润滑情况,并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量润滑油,对水介质传动件,要定时、定量加水,检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部位是否正常,检查设备锈蚀、砸、碰、拉伤和漏油、漏水、漏气情况,并及时处理。4、实行定期保养:根据设备情况,进行部分检查和清洗,对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适当调整,定期保养要实行每周一次。五、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发现一般机电事故,造成某采面停止生产30分钟以下的,由所属连队队长当班负责人分析,组织追查,次日将事故登记表报机电副矿长。2、发生30分钟以上至2小时造成某采面停产,或主要运输机30分钟以下造成某采区停产的,有机电运输部长、调度室主任、所属生产连队队长当班进行分析,组织追查,找出责任者,次日将41、事故登记表报机电副总、生产副总、总经理。队长要负责写出事故分析记录,并报安全质量部,由队存档。3、若发生重大机电事故或伤亡事故,有机电运输部负责组织人员,由上一极主管机电部门,安监部门及公司、矿领导实施追查、追究。4、任何一种机电事故都要有认真的分析报告,实行“三不放过”原则。5、对机电事故追查后,对事故责任人要及时处理,按责任大小实行追究、处罚,对情况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六、电气试验制度、井下及平地各变电站(所)及峒室的电气设备每年进行一次电气特性试验。、高压电气设备安装前后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电气特性试验,否则,不准投入运行。、平地及井下各变电站(所)及峒室的高、低压过流保护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保42、护动作刻度校验。、避雷器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电器特性试验。、平地各地点的防雷设施每年雨季其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量,各局部接地极每年进行一次测试。、井下局部接地极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量。、井下峒室的检漏继电器,低压漏电保护装置每日进行一次就地接地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远方接地试验。、各种电气保安用具及绝缘用具,每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各种电气仪表每年进行一次校验。、凡试验不合格设备、工具等电气设备及保护设施,不准继续运行使用,特殊情况时应经过机电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或运行。七、小电器管理制度1、检修后的小型电器设备,必须经机电科防爆检查,符合防爆性能要求,悬挂合格证,方可入库或入井使用。2、新进的五43、小电器,应带有出厂的防爆合格证,需经矿防爆组检查防爆性能,符合要求并加章,方可投入使用,否则,禁止使用。3、未经防爆员检查的小型电器投入使用的,对责任单位人每台每次罚款50元。4、各单位领取的五小电器和信号电缆,需在机电科小件组记帐签字后,有关部门方可发给使用单位。5、井下使用三台以上的小型电器,必须集中上板,吊挂整齐,固定牢靠,否则,罚款20元。6、每台小型电器要包台到人,挂牌留名,否则罚款10元。7、使用中的小型电器,必须达到完好,不准有失爆,否则,查出有失爆,按失爆罚款规定处罚。8、凡丢失的小型电器,按价值的60%进行罚款,对损坏的小型电器,按损坏部件价值的50%进行罚款。9、各单位因工44、作面结束或拆除设备时,必须及时回收小型电器并如数交库。10、对交回的小型电器,小件组要按标准及时修理,修理好的小型电器必须完好,并且符合防爆要求。八、电缆管理制度(一)、电缆发放1、各单位使用动力电缆时,须由电管组计算负荷,选择电缆后,持申请单到电缆组领取电缆,并建立各队使用电缆台帐。2、发放的电缆要认清电缆截面、长度、编号头距的长度,敷设地点,然后记在帐卡上。3、井下因工作需要转交电缆,须由机电科电缆组批准,并组织交接,双方查清接明后方可使用,并于3日内办理转帐手续,否则,拖延一天罚款50元。各单位使用的电缆未经机电科批准,不准私自转交接火,否则,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该单位每日罚款50元,直到45、整改符合要求为止。(二)、井下悬挂电缆标准1、凡采区内动力电缆及小电缆吊挂,原则上两根以上同向电缆时,一律使用铁制电缆钩,焊钩固定棚腿上端(距顶要大于300mm),信号、通讯、监测电缆要挂在动力电缆上方0.1m 以上的地方。电缆钩应上下两处用不小于12#铁丝吊扎,吊钩间距应在1.5m左右,但必须固定牢靠、整齐,多根电缆同向吊挂时,各电缆吊挂位置上下要照齐。2、岩石及锚喷巷道电缆吊挂时,要打眼固定电缆钩,吊钩上固定孔(孔深150mm),上孔高腰线向上0.8 m、间距为1.5m。掘进巷道时,可先用木棍穿孔吊挂电缆,但木棍出墙不准超过100mm。3、电缆吊挂高度、垂度要一致,要有适当的弛度,吊钩与吊46、钩间的偏差、高度偏差和电缆间垂度差,不大于20mm,同向敷设电缆不许交叉。4、有轨道的巷道内,电缆不许吊挂在顶梁上,在棚眼上吊挂电缆高度不准低于矿车高度,机巷内最下根电缆不低于设备机身上面。5、信号线、电话线、探头线应分挂整齐,多余的小线可盘成圆盘,扎捆在墙壁上。小线应挂平直,不应有垂度,线间距40mm,上下偏差不大于15mm,每间隔0.8m一扎,转弯处90直弯时,弯两侧必须吊扎,仪器上引出的多根小线,可成束捆扎。6、动力电缆间隔一定距离可留一定余量的电缆,如果太长时,可吊弯,如果少余量时,可向上吊成 型,固定在墙上,电缆接线盒吊挂高度要与两侧电缆走向水平,不准高低不平,接线盒两侧电缆余量要一47、致。7、电缆改向或引向设备时,不准斜拉,要平直或竖直转向,电缆跨巷时,要沿顶梁垂直过巷,从十字巷口过巷时,要升至巷顶经过,但不许交叉,不能平直通过巷口的要形成“门帘”形状。8、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9、电缆与风管、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有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讯、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开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8”型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综采、掘进机组供电的电缆可例外。10、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11、采区中48、每一根电缆在每一条的巷道入口转弯后,2m左右 (大巷在转弯前一米)要设电缆标志牌,并填写正确,电缆分支处电缆也要设标志牌。电缆标志牌要使用矿统一制定的样式。是谁使用的电缆谁设置,(变电所内统一由变电所的归属单位设置)电缆归属变更时,电缆标志牌要在三天内更换,否则,每天罚10元。标志牌要捆扎在电缆上,面向行人,上下排列要与最上根电缆标志牌对齐,否则,每牌罚5元。12、电缆上要保持清洁,不许有水泥和集尘,电缆的卫生有巷道管理单位负责。13、设备机头保护装置的小线、下线,从顶梁向下垂吊时,用铁丝或小钢丝作垂吊引线,并捆扎在一起,不许自然垂吊,机头多根小线同向敷设时,必须排列整齐,吊挂成横平竖直。1449、各采煤队上下付巷及机巷,各煤巷、岩巷队掘进运输的单位巷道内的电缆,由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监督。有高压电缆的大巷,由机电一队负责监督,采煤队下巷皮带 归随管理的电缆归谁管理监督。各单位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电缆吊挂,发现吊好后有其他用户电缆、水管、风管等与本单位的电缆接触、交叉等违规吊挂时,要首先通知用户要求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可由机电科执行罚款(每处罚20元),罚款后仍不整改的,由监督单位进行整改并相应减免监督单位罚款或报请调度室后,对其他电缆、水管、风筒等有权拆除落地。15、每条电缆新敷设好后,由敷设单位、监督单位、机电运输部科、安全质量部派人现场进行交接,交接后由监督单位管理,若没有按规定敷设,50、敷设单位继续整改,直至到符合要求为止,否则不准送电,影响生产由敷设单位负责。按矿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交接的,延迟一天罚款100元,延迟三天以上的每天罚款200元。三、电缆使用1、电缆在使用和回收过程中,各单位要爱护电缆,不允许挤断,发现一处罚款100元,随意锯断,切断电缆,每次处罚款200元,施工中将电缆挤在棚里时,每棚罚款50元,开门放炮不防护电缆,每次罚100元,放炮崩坏电缆一次罚500元。16、低压电网指示绝缘低于(660V、380V)、50千欧、25千欧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否则,每天罚10元,若出现漏电或单相接地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否则,每天罚50元。17、无辜丢失电缆,每米按原价651、0%罚款,升井电缆编号丢失的罚款100元,因自然灾害埋压,有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矿长批准后方可消帐。18、电缆不许私自外借,需外借经矿长批准后,经营办收取原价押金,机电科凭押金条,可办理借出手续。(三)、电缆回收1、各单位领取使用的电缆,在工程完工后10天内交电缆库消帐,否则,每米每天罚0.2元,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可缓交。2、交回电缆的单位,必须说明所交回电缆的使用地点,并及时消帐。3、若有电缆编号被截掉,无法证实电缆长度,经查帐落实,所缺少的电缆按丢失处罚。4、4mm2以下电缆回收率按90%,超过规定,按丢失电缆处罚。(四)、电缆入库管理1、库存电缆,要按规格分放整齐,标明每根电缆长度,52、截面和完好情况。2、对井下回收入库电缆,必须详细检查,作绝缘摇测、热风干燥、渗水耐压,试验等工作,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规程要求,否则,不准再入井使用,试验后的各项数据要有记录。3、橡套电缆修补所用材料,必须用与电缆相同性质的材料进行修补,且具有不延燃性。4、重复使用的电缆,必须达到完好,若发放不合格的电缆入井,对电缆管理人员罚款100元。九、机电大型材料管理制度机电大型材料管理制度为了控制材料消耗,降低材料成本,合理使用机电大型材料,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特做如下规定:1、凡机电运输部管理使用机电大型材料的单位,需每月作出使用计划,以便机电运输部统一安排、调配使用。2、凡单件超过500元的零配件53、为大型材料,筛选厂零配件单件超过2000元的,由机电科负责。3、需更换的大型材料,必须经机电科工程技术人员鉴定后,确认是正常使用或磨损超限所致,可办理手续领取更换。4、若是因使用不当或失修所致,根据单件的价值,按20%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后,才能办理领取手续。否则,由该单位自己解决材料费。5、机电运输部应汇报不断派工程技术人员对大型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监督 ,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该单位进行解决处理,若通知后仍不处理的,要给予50100元的罚款,因不及时解决问题造成损坏零部件事故发生的,按损坏零部件价值的30%罚款,对队长罚款100元。6、机电大型材料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凡是领取手续必须由54、部长审核签批后,才能办理,否则,办事人员不予办理领用手续。抓“三违”及“三违”帮教制度1、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遵守劳动纪律。2、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发挥群众安全监督的作用。任何人都有反“三违”、抓“三违”的责任和义务。3、职工发现“三违”必须立即制止,并举报安全管理科,安全质量部根据举报“三违”的危害程度,对举报人员奖励3050元。4、检查或举报的“三违”人员,由安全质量部建立“三违”台帐,并对其停工帮教,帮教时间不少于一周。5、安全质量部每月进行一次“三违”帮教活动,促使“三违”人员认识“三违”的危害,警示全矿职工按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6、各科队建立“三违”帮教制度和55、“三违”台帐,对“三违”人员实施帮教,并上警钟台,教育本队职工不违章。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新工人进矿后,必须保证进行15天的安全知识学习,培训上岗后由老工人带领实习30天,并签订有师徒合同,发挥老工人的技术及“传、邦、带”作用。2、各岗位特殊工种,除上级主管部分专职培训外,由公司自己组织,对各特殊工种分批进行安全知识学习,达到干啥、学啥、懂啥的应知应会知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3、对上级主管部分下发的各种学习资料,按时发到各班、组长及各工种岗位手中,并对下发的人员登记造册定时检查。4、建立培训档案,严格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5、做到培训计划,机构、基地、费用、教材、人员、考核、档案,制度“九落56、实”。安全奖惩制度1、公司与各队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年终实现安全目标,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逐级奖励。2、各队、班组当月不出现一起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且无三违现象,按规定对队长、班组职工进行奖励,对安全作出突出贡献者实行重奖。3、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从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在事故处理或抢险中的有功人员,一次可奖励1001000元。4、对违反公司“三违”处罚规定的,按规定进行处罚。5、生产中发现“三违”者,除帮教外,并罚款2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罚款50100元,如果上级发现“人员”加倍罚款。6、安全质量罚款任何人无权减免,在结工资时,直接扣除57、,做到专款专用,有奖有罚。专(兼)职安质人员日常检查制度1、全公司坚持24小时不间断安全检查。2、跟班安全质量检查员必须坚持8小时跟班检查制度,对当班分管区域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做到8小时不间断现场巡回安全监督检查。3、专(兼)职安全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监督检查现场各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方针、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狠反“三违”。4、安质员做到班中向科值班室“三汇报”,及时汇报现场安全情况,升井后按要求及时填写检查记录。5、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并做到现场盯住处理,隐患不排除不准离开现场,有必要撤人时组织撤人。6、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58、场所,安检人员有权令其先停产、后汇报,待隐患彻底处理方可恢复生产。7、凡发现不现场交接班者当班无工,造成严重后果者罚款50100元。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井下不论发生轻、重伤事故,必须由跟班队长、班长立即向调度室、值班领导、安全副总汇报。2、调度室、安全副总接到报告后,必须登记清发生事故的原因、地点、时间及应采取的应急措施。3、一旦重伤、伤亡事故,调度室、安全副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总经理、XX公司调度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在8小时内以书面材料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4、不论发生什么事故,调度室、安全副总都应及时安排,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入井验身及人员清点登记制度1、凡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入59、井证,否则不予下井,并按违章论处。2、凡入井人员自觉排队,先下后上的原则,必须听从井口信号工、验身工的指挥,自觉接受验身,挂好罐帘。3、入井前一定要休息好,保持旺盛的精力。4、入井前,严禁喝酒。5、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矿灯,严禁穿化纤衣服,携带利刃工具,必须要有防护套保护。6、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7、每次乘罐入井人数不得超过11人。8、运送炸药、雷管的人员,必须单独乘罐。9、上级检查部门来公司检查时,必有要有公司同意,主管部门领导陪同,方可准许入井。10、井口考勤和灯房、调度人员三对照,如有超过时间未升井的人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查明原因,发现弄虚作假者,一个罚款50元。质量标准60、化检查验收制度1、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职工的自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由安全副总负责,设立专门监督机构,由专人看管,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3、对当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当班及时处理,如当班不处理,应由接班人处理,一切费用均由上班承担。4、逢九号、十九号、二十九号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质量问题要扣进尺和采取其它经济手段,重新返工处理。5、对屡次出现工程质量的低劣队,要进行技术培训或罚款。6、认真搞好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每旬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必须达到90分以上,每超一分奖励100元,每少一分扣100元。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1、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和完善,特制定本制度。2、对设备的运转情61、况要详细记录,坚持每天810点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需大修计划时提前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3、要给设备建立档案,建立设备台账,给设备编号,实行三对照。4、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对易换件要登记造册,要有备用件。5、设立设备仓库,应由专人管理。6、对报废的设备进行检查,确属报废的要造册写出申请,请示主要领导,进行报废。7、不能对设备随意乱借,必要时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能借出。8、对已损坏的设备要注册登记,进行修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服务年限。斜坡管理制度绞车司机、信号工、挂钩工必须持证上岗,现场交接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纪律。一、绞车司机1、绞车司机经62、常检查绞车紧固是否松动,绳磨损情况,手把是否灵活,安全可靠,护绳板是否松动、变形,点杆是否齐全、牢固,坚持不安全不开车。2、坚持斜坡“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听准信号,集中精力开好车。3、严禁放飞车。4、搞好设备和周围卫生。二、信号工1、认真检查信号装置,保证信号畅通,及时准确的发出信号,一停、二提、三垫、四上人,信号不得让他人代传。2、经常检查四保险安全设施,即:保险杠、保险绳、保险叉、保险档,是否齐全、可靠。3、保险杠只准在车辆通过时,方可打开,其余时间常闭。三、挂钩工1、负责对工作场所安全设施的检查及必要的维护和修理,经常检查老钩和绳头及绳头处15米长的钢丝绳连接环,保险绳的断丝情63、况,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处理好后方可开始工作。2、坚持按规定挂车,一次只准连二辆车,严禁超挂车辆,不准超长、重、宽、高的物料。3、每次挂车时,必须检查销子、保险绳是否绑牢。考勤及请 销假制度1、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如当班不到调度室签到者等于旷工。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找主管领导批)。3、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能来回走动。4、严格执行奖惩制度(迟到、早退罚款5元,旷工一天罚20元)。 5、特殊工种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否则,无工。探放水制度1、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坚持有疑必探,先抽后探的探放水制度。2、探放水作业要用专人负责,探放水前必须编制设计和措施。3、采掘工作面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64、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进行。(1)接近水淹和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水和小煤矿。(2)接近水文地质复杂的区域,并有出水征兆。(3)接近含水层、导水层、溶洞和陷落柱时。(4)接近其它可能出水地区时。4、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水、水叫、顶板淋水、有臭味等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探放水。5、放水时应根据矿井排水能力,水仓容量,控制排水量,严禁用放炮法进行放水。6、在井巷掘进老空排除下山及老空积水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在实施派放水,排放水过程中,必须经常检查瓦斯,CO2、65、H2S等有害气体,并加强通风。“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一、三人连锁制度 1、在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再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再将放炮牌交给班组长。2、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指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令牌交给放炮员,由放炮员放口哨进行放炮。3、放炮前瓦检员要认真检查瓦斯浓度,填写瓦斯牌板,告知职工,当瓦斯超限时,令牌不许交给班长,不准放炮,更不许弄虚作假。4、班组长、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缺一不准放炮。5、实行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发现不按规定执行的,对班组长、瓦斯员、放炮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二、一炮三检制度1、配备专业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放炮66、地点的瓦斯检查工作。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准放炮。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防止漏检,禁止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放炮。3、实行群众监督、班长签字、如有漏检、弄虚作假现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在放炮地点、悬挂瓦斯监测牌板,如实填写监测结果。5、发现漏检、隐瞒真实数据的弄虚作假行为,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制度事故分析处理,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有利于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监督。为此项工作形成规律,并有条不絮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1、事故分析要有安全副总直接组织、召开。由事故现场人和所有67、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分析会议上进行。2、事故分析会要有笔录能力的记录员,做好有关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类别、调查结果、处理意见的详细记录。同时,也要把事故类别、调查结果、处理意见的详细记录。同时,还要将会议的主持者及参加会议的人员职务等一并记录入册。3、事故分析。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分析情况,找出原因,明确责任,制订措施,吸取教训。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今后的防范措施,写出书面材料存档或呈报上级。4、事故原因查明之后,对事故责任人要按事故造成的大小进行处理。5、对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68、人严惩不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庇袒护,以提高全矿职工积极维护安全的自觉性。6、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公司各级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分析会,会上要收集问题,调查情况,查明原因,找出隐患,了解全矿各个生产环节有关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早研究、及早落实、尽快实施,确保安全。7、事故档案要建立健全,原始记录要与档案一并妥善保管。对典型安全要收集整理,对历次事故,均必须保留有详细的记载,为今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借鉴。8、当发生事故,在组织抢险救灾的同时,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检部门,然后由公司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矿井测风制度1、矿井每十天全天测定一次风量,每天测定要有记录,每旬要作通风报表上报XX公司69、。2、井下要设定测风站或固定测风点,测风站和测风点要按规定设点。3、风量测定要用路线法或分点法,测风时要用侧身测风法或迎面测风法。4、测风时每站要测定三次,每次误差不过3,误差大要重新测,测后取三次的平均数。5、测风时风表和秒表同时起动。6、测后风量要准,断面要量好,不得有误差。7、通风报表要数字清楚、准确,表面要干净,上报及时。安全举报制度 1、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涉及安全问题的不安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越级上报,公司各级领导要认真对待,有则改正,无则加冕,不得打击报复。2、在日常生产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职工提建议,接受职工监督安全工作。3、对举报安全问题有功的人,公司要给与奖70、励。4、职工举报安全问题,如有压制打击者,公司要详细追究,认真处理。5、对于职工举报的问题,我公司要认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耐心解释。6、举报,职工可逐级举报也可越级举报,又可向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69711516。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为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严防水患,瓦斯、火区、老空区、断层带出现空发时,依据我公司井下地质情况及现有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1、首先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图中标明射掘进度,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瓦斯涌出的特点,位置、强度、瓦斯的基本参数,作为涌出的危险性区域和防止涌出的依据,在井下采掘中,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瓦斯涌出,突出征71、兆,发现有涌出征兆时,瓦斯检查员有权停止采掘作业。撤出人员,报公司调度室处理。 2、经常查看矿井瓦斯地质地图资料,熟悉掌握井下地质变化情况及瓦斯涌出量参数,随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瓦斯隐患。3、经常了解矿井附近所有报废的小煤窑,是否对我公司存在有瓦斯的威胁,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4、在采掘工作中,如遇到断层带,节里、裂隙和褶曲,要立即停止采掘工作,防止断层水,涌入工作面,立即制定探放水措施,有关公司领导人员亲临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有关涌水征兆的特殊性,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探放,确认万无一失,方可正常施工。5、采掘工作面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和闷雷声迹象等情况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72、人员,制定措施进行探放水,同时应注意现场各有害气体变化情况,经多方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6、准备探放水钻一台,全套齐全完整,每个采掘工作面,准备3、4米钻杆各一根,进行有掘必探,超前打眼,探三进一的规范化采掘探放制度。7、在日常生产工作中,若接近火区、采空区,发现作业地点煤壁温度增高,掘进头频繁掉煤,混合气体增高,尤其是瓦斯增高涌出比平时反常等,应立即停止工作,由瓦斯检查员、检测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根据有害气体的类型,综合分析后,进行具体处理,待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施工作业。8、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在每个采掘工作面。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一台,以现代化新的管理模式,对我公司进行规模化安全管理73、,防治水火瓦斯灾害事故的发生。监控设备及检测仪器、调校维修制度矿井安全监控系统适应用于煤矿实现对井下甲烷、一氧化碳、风速、烟雾、负压、温度等环境参数和采掘工作面,原煤运输、通风、压风排水等各生产环节的机电设备工作状态进行检测,对计算机进行分析处理,并可对设备、局部生产环节或过程进行监控的一种全矿或局部范围内的监控系统。为了搞好瓦斯检查监控设备的调校和维护,特制定如下制度:1、为了我公司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正常使用瓦斯检测、监控设备,首先要做到以下几点。(1)安全检测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调校、校正。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七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74、(2)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3)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应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并采取安全措施,在8小时内对二种设备调校完毕。(4)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设备的通电、断电状态。(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检测日报表必须报总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审阅。(6)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的零点和电压或75、电源欠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7)配置甲烷传感器的装置和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相对误差必须小于5,设备所用的原料气样硬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度甲烷气体。(8)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接线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与实际不符及时修改。(9)工作人员必须在操作规程中按操作规程操作,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待有关部门来检修好后,方可正常使用。(10)非工作人员,不得无故触摸瓦斯检测监控系统,如发现无故触摸瓦斯检测监控系统者,将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11)在日常生活中,工作人员将仔细检测瓦检员手册和井下牌记76、录及监控记录,是否对照。以上制度,望全公司干部职工认真执行。井上、下防治火灾的措施一、地面防灭火1、地面设消防材料仓库,备足消防材料。2、木料厂、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米。3、井口房、通风机房、绞车房、变电所、矿灯房、木料厂等地,必须配备足够合格的灭火器、砂箱、砂袋、水袋、消防桶。4、地面设消防管路。主管不小于2吋钢管,要有足够的支管和软管。5、井口房、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6、严格执行井口入井人员验身制度。严禁将烟火、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井下。7、严禁在井口、井下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烧焊时,必须写出措施,经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二、井下防火制度77、1、井下必须有消防管路,每100米设一三通阀门,有软管,做到有巷必有管,有管必有水。2、严格执行机电设备入井检查制度,严禁失爆设备入井,矿灯也要严格检查,不允许失爆矿灯下井。3、在井下消灭电火、明火,更不允许在井下打开矿灯,不允许在井下换矿灯灯泡。4、井下回采后的主要巷道要及时封闭,以免留煤的自燃发火。5、井下电缆、风筒要使用阻燃材料。6、巷道煤层厚、空顶高的也要及时封闭。瓦斯超限处理制度1、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每次检查结果要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超限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离到安全地点。2、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它开关设备附近20米内瓦斯超78、过1,必须撤人,断电处理。3、采掘工作面及巷道内,体积大于0.3立方米空间内瓦斯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停止工作,撤人断电,瓦斯降到1以下时,才能送电。4、采掘面风流中,二氧化碳达到1.5时,必须停电撤人。5、采掘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瓦斯、二氧化碳超过0.75,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6、采掘回风巷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必须停工撤人。7、使用局扇通风的掘进工作临时停电,必须撤人切断电源。8、因瓦斯超限停工撤人后的处理,按照瓦斯聚积及排放措施进行处理。自救器使用及管理制度1、入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遇险使用时,要迅速行走,切忌猛跑。2、入井人员必须凭自救器使用牌,领取自救器,领取自救器时,79、必须检查保护装置和保护拉环是否完好,如不合格,必须更换。3、自救器在佩带中,严禁碰撞,以防壳体变形,漏气失效。4、管理人员接收自救器时,必须检查拉环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5、自救器必须上架存放,且通风良好,无腐蚀物质,远离热源。6、自救器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漏气或增重5克者,必须立即报废。7、自救器使用期3年,到期自动报废,立即更换。8、自救器发放记录、检查、记录、报废更换记录必须完善。安全生产和违章作业奖罚制度1、为了安全生产杜绝违章作业的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要培训工人树立安全责任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不得有违章指挥作业。3、对“三违”人员,按“三违”处罚规定执行80、。对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和发生事故的要从重处罚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4、对于在工作中,能够模范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各项制度,为煤矿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给予奖励。(1)公司管理干部人员无故旷工一天罚20元,迟到早退,每次罚10元。值班期间脱岗,每次罚20元。不按规定入井每次罚20元。不按规定参加矿上各种会议,每缺一次罚20元。因违章指挥造成工伤或工程事故,视其造成后果损失大小,罚50500元,(2)井下跟班队长、安全质量技术员、不按规定时间入井或交接班(入井0点班10:30调度室安排活;11:10分入井,8点升井;8点班6:30调度室安排活;7:10分入井4点升井;4点班2:30分调度室安排活,381、:10入井12点升井)每次罚款10元。不按作业规程或调度室安排布置工作或造成事故,视其造成后果和损失大小,罚50100元。井下睡觉每次罚50元。入井不配带仪器或自救器,每次罚20元。不认真及时检查填写瓦斯牌板或手册,每次罚20元。不参加公司各种会议,每次罚20元。因检查、检测不到位或者工作面风筒落地,造成井下局部瓦斯聚积工作面风量不足,影响生产或危及人身安全等根据情节,罚50100元。发现“三违”不制止者,同违章一并受罚。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者,发现一次罚50100元。当班发生轻伤者,罚当班技术员、通风员、跟班电工、队长各200元。当班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查清者,根据隐患的大小,罚款50100元。82、(3)电工不按规定对绞车及钢丝绳检查,每次罚款50元。井下机电设备每失爆一处罚100元。井下电缆不按规定及时悬挂,设备挂牌不整齐,安装不合理,每处罚50元。值班脱岗,每次罚10元。无故旷工,每次罚10元。交接班不严或不交班,遗留问题一次罚20元。不听从指挥、软顶硬抗者每次罚款2050元。有问题不及时处理,耽误生产者一次罚款50元。井下睡觉一次罚20元。(4)绞车司机、迟到或早退一次罚5元。、旷工一次罚10元。、不认真填写各种记录,一次罚5元。、不按操作规程操作,一次罚10元。、脱岗一次罚款5元。、拉过卷一次罚50元,拉过卷二次辞退。、上班期间看书、打毛衣、听收音机,每次罚款10元。、值班睡觉,83、每次罚5元。、上班时间不准非工作人员进入车房,发现一次罚款5元。(5)信号工、井口工提前30分钟接班,正点下班。不交接班、脱岗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不认真,造成提升事故,根据情节罚20100元。不执行验身制度,造成爆炸品或井下物资流失或带火物入井,人员挤罐或物料掉入井下,发现一次罚2050元。错传信号,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不及时报送入井人数或罐数,发现一次罚5元。入井人员挤罐、不放罐帘,发现一次罚坐罐人员及当班井口工各10元。井口风门敞开一次罚10元。值班期间睡觉发现一次罚款10元。(6)放炮员、镢斧工违章作业、井下睡觉,发现一次罚20元。不按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打眼放炮,发现一次罚款584、0元。药管混放或用不完不及时入库,发现一次罚50元。爆炸物品因管理不善,造成流失或造成事故,发现一次,根据情节罚款20100元。明火放炮,发现一次罚300元。放炮器失爆,炮线短、封泥不足、无使用水炮泥,发现一次罚50元。发现一次工伤,罚受害人100元。破坏井下通风设施、机电设备,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50元。早升井发现一次罚20元。爆破器材储存运输、使用、领退制度火工品的管理是一项极其严肃的问题,为了杜绝火工品的领取、使用、回收、运输、存放方面出现的事故,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规定,我公司火工品管理制度,希望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贯彻执行。1、领取制度(1)领取人员必须先85、办理领取手续,做到开票、签字、登记“三对照”,而且必须固定责任心强人员领取。(2)所开票据必须妥善保管,不准丢失和遗弃,发现丢失和遗弃之后应立即报告。(3)领取的雷管、炸药不准乱放乱扔,不准混放,要按照有关规定分装分运。2、使用制度(1)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火工品的性能和规程的有关规定。(2)井下爆破必须由专职人员担任,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联锁”(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放炮制度。(3)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专用炸药和煤矿专用电雷管。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的硝化甘油类不合格炸药。(4)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必须86、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动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电雷管必须由药卷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击或捣实炮眼内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6)炮眼封泥应先装入12卷水泡泥,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87、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7)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装药,爆破: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在爆破地点20 m以内有未清除的煤,碎岩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变,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8)发爆器的手把、钥匙必须由爆破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手把或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手把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9)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严格按照处理规则进行,如果当班处88、理不能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的爆破工交接清除。3、回收制度(1)凡爆破后没有使用完的火工品都应做好回收,严禁乱扔乱埋。丢失或毁掉。(2)回收入库时一定要有登记,办理回库手续,经办人签字,查点清楚,不准“糊涂帐”。(3)回收过程中,严格按照火工品运输规定,派专人分装分运,不允许混装混运。4、运输制度(1)严禁用煤车、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运输火工品。(2)往井下运输火工品时,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装有火工品的罐笼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它人员。(3)交接班时间严禁运送火工品,禁止将火工品存入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4)火工品必须装在耐压和抗冲撞89、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火工器装在衣袋内。5、存放制度(1)火工品必须储存在爆炸材料库内,库房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2)井上、下接触火工品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3)火工品库出口两旁的巷道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支护长度不的小于5米。(4)井下火工品库的炸药储存量不得超过该矿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且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储存。特殊工种交接班制度1、绞车司机(1)绞车司机必须在车房内现场交接班。(2)绞车司机必须将绞车当班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以及下班注意的事项等有关问题向接班司机交待清楚。(3)接班司机提前二十分钟接班,若90、特殊情况,接班司机不到,当班司机不准离岗。(4)交接班司机同时在现场操作12次绞车,以验证运行正常与否。(5)交班司机如不按规定向接班司机交待清楚,接班司机有权拒绝接班,并向领导及时汇报处理。2、井口工交接班制度(1)提前20分钟上班,现场交接。(2)必须坚持做到“手交手,口交口,上班不来,下班不走”。(3)交班人员要把当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应注意的事项,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4)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及调度室汇报。3、充灯工交接班制度(1)提前20分钟到岗,对上班所发出的矿灯、灯牌进行清点登记,对架子上的在充灯进行点数,检查充电是否完好。(2)保证对本班发出的矿灯不漏液,矿灯完好不失91、爆,同时灯、牌、人三对照。(3)做好各项记录工作,保持灯房及矿灯的整洁卫生。4、把钩工、信号工交接班制度(1)上班时要提前半个小时到井口参加每班的班前会。(2)坚持下班不来,上班不走。(3)要详细检查井口信号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交班要清楚,接班要明白。(5)经常保持井口卫生。(6)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迟到、早退、脱岗。5、安全技术员交接班制度(1)跟班安全技术员必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在安全的前提下,狠抓生产,提高经济效益。(2)提前50分钟入井与上班安全技术员一起现场各个工作点交班,正点升井。(3)当班安全员应将本班八小时内情况向接班安全技术员交待清楚92、,并提出应注意的事项,对一切不安全隐患讲出本人意见及处理方案。(4)接班时写好接班记录,并由交班者签字,交班者也写好记录,升井后将记录及瓦斯报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安全副总,一份交生产副总、一份交总工程师。(5)安全员是井下安全生产的最高指挥官,听从生产副总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布置当班的安全生产,对一切违章作业者有权处罚,同时接受当班职工的监督。(6)要求安全员本人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6、电工交接班制度(1)提前1小时入井接班,正点后方可升井,按时在预定地点或设备检修地点进行交接班。(2)交班维修工必须把当班设备运转情况、巡视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设备安装维修情况、下一班应93、注意的事项等向接班维修工交待清楚,自己能处理的事情,不准推到下一班处理。(3)工具、备品、配件、安全注意事宜等必须交待清楚。(4)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并交接正确齐全的设备运行记录。(5)接班人如发现交班人没完成当班应完成的任务或完成不合格,有权拒绝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汇报。7、司溜工交接班制度(1)、接班司机必须提前1小时接班,正点方可升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者要提前一天向队长或机电矿长请假,以便另行安排替班。(2)交班双方必须在现场交班。(3)交班司机如发现接班司机有醉酒和精神失常现象时,应拒绝交班,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8、交接的事项(1)当班机电设备运转的情况和完好情况。(2)当班发生过94、的事故及隐患。(3)清点备品、配件、材料、工具等有无丢失和损坏。(4)设备和工作地点必须整齐、卫生,无积煤。9、接班司机必须根据交班司机所交的内容进行巡视、检查、验收,确认符合接班规定,方可在接班薄上签字接班。10、接班司机必须根据交班司机所交代内容进行交接,如交待不清,造成事故者追究上一班司机的责任,如交待清楚而接班司机既不处理又不汇报,出了事故追究当班司机的责任。顶板管理制度1、必须了解顶板的变化规律、伪顶、直接顶、老顶的岩性及冒顶规律。2、采掘工作面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对顶板进行支护。3、每个入井工人都要做好敲帮问顶,进入工作地点或在工作中,不管顶板好坏,要经常敲帮问顶,遇到活矸活煤块必须95、及时移掉。4、对支架设计架设、规格质量必须严格要求,不准出现悬空。从煤壁到采区,顶帮和支架,要分段负责,支架要编号管理,责任要落实到人。5、对放炮碰倒的支柱,要及时扶起升好。对有折断的棚腿或支柱要及时更换。6、在有顶板冒落危险的地方要打信号柱,以防顶板突然冒落而发生意外。7、采掘工作面要严禁超宽拓挖而出现空帮空顶,以确保人身安全。8、回采工作的顶板管理,一般要采用全部冒落法。9、炮眼布置合理,装药量要适中,以防冒顶。10、悬顶超过25m时强制放顶,切顶线支柱齐全,严禁提前摘柱,舍帮档矸有效,严禁空顶作业。粉尘检测制度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搞好粉尘检测,坚持配备专业人员和检测仪表。96、2、检测人员严格遵守检测规则,遵守劳动纪律和检测方法,按照检测要求去做。3、粉尘检测结果要认真登记,做出报表送交总经理、安全副总等安全部门审阅签字。4、粉尘检测人员如果在检测中发现重大问题和异常现象,应及时向安全生产调度室和安全副总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5、坚持每月一次粉尘检测工作总结和汇报,情况汇总交送公司有关领导。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XX公司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采取综合的防尘、降尘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和解决生产中的粉尘防治问题,规范技术管理。特制订我公司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第97、二章 综合防尘技术管理 第二条:生产技术部设置矿井综合防尘机构,配备专职防尘管理人员两名,从事防尘管理工作。粉尘防治机构要定期对粉尘进行检测,制定有针对性粉尘治理措施,成立防尘队伍,并对测尘工及相关专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设计的每个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装、卸、转载点、运输巷道等主要产生粉尘的尘源地点及粉尘集聚地均要采用综合防尘措施。第三章 综合防尘现场管理第三条:通风防尘。通风防尘是稀释和排除工作地点悬浮粉尘,防止过量累积的有效措施。通风防尘要有合理的风量和风速,以排除粉尘,最低排尘风速为0.25-0.5m/s,最优排尘风速为0.5-2.0m/s。要将风速控制在规程允许的范围内,并尽量靠近98、最优排尘风速。为控制风速,在各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风量变化较大的地方设有风速监测探头,连续检测各巷道的风速和风量,使风量在满足各用风地点所需量的同时,尽量降低风速。第四条:冲洗巷壁、清扫和刷白巷道。要求在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30m范围内巷道进行冲洗,冲洗时,对巷帮、顶部、底部及巷道支架均要冲洗干净,水压一般为300400KPa。井下巷道定期进行清扫和刷浆工作,并运出巷道内沉积的粉尘。井下主要巷道及硐室用石灰水或水泥石灰水,将巷道刷白,以减少煤尘和通风阻力。其方法为生石灰水11.5或水泥石灰水1210(体积比),使用时用压气搅拌和加压,喷刷到巷道周壁上,要求浆膜均匀,厚度约0.2mm,一般刷浆工作每99、半年一次。第五条:井下溜煤眼、输送机和其它转载地点都设有自动喷雾洒水装置,以有效控制粉尘的飞扬,使其湿润后迅速沉降。该方法简单易行有效,降尘率一般可达3060。喷雾、洒水、捕尘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不得任意拆除,确保喷雾洒水装置完好性和正常工作。第六条:风流净化。在主要通风巷设置风流净化水幕,通过避免进风的污染和避免串联通风等以净化风流。其方法是在钢管上钻23排1.01.5mm的微细孔,压力水从细孔中喷出形成水幕,从而达到净化风流的目的。水幕要保证封闭全断面。第七条:巷道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煤仓保持一定存煤,不许放空仓。第八条:井上、下要有完善的防尘洒水供水系统,并有过滤或沉100、淀装置,以保证水质清洁。第九条:湿式钻眼:掘进工作面,特别是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湿式钻眼,使凿眼过程中形成的粉尘湿润并排出,不致飞扬。一般干打眼产尘量约占掘进总尘量的7080,而湿式打眼,其飞扬到空气中的粉尘量只占总产尘量的1020。第十条:放炮使用水封爆破和水炮泥,水封爆破是将水注入炮眼中的炸药和眼口之间,水炮泥是将盛水的塑料袋填于炮眼内。当炸药爆炸时,利用爆破产生的高压,将水压入煤(岩)裂隙内而湿润煤(岩)体,爆破时水汽化成水雾,湿润尘粒,起到降尘作用。第十一条:个体防护。井下各生产环节采取防尘措施后,仍有一些细微矿尘悬浮空气中,甚至个别地点不能达到卫生标准,所以应加强个体防护,必须为采掘101、进工人配备防尘口罩。第十二条:煤层注水。回采原煤时对回采工作面进行煤体注水,在上、下顺槽同时进行长孔动压注水,使煤体均匀湿润,减少煤尘生成,抑制煤尘飞扬。为提高注水效果可采用以下注水方法:(1)采煤工作面前方煤体进入完全卸压带时,抓紧时机,连接洒水管路或中压注水泵,向煤层注水。(2)采煤准备班、在采煤工作面内,向煤壁打孔,采取浅孔中压注水措施。上述两种注水措施,经试验,均能取得较好效果。第十三条:矿井的综合防尘措施及组织与管理制度,由矿长每年组织编制实施。在防尘工作中配置防尘采样器、呼吸性粉尘测定仪等仪器,定期对生产性粉尘进行检测,并按规定周期对接尘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探放水管理制度第一章 102、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执行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XX集团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和河南省煤炭工业局下发的河南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若干规定精神,切实做好XX公司水文地质工作,掌握水文地质规律,研究和解决生产中的水文地质问题,防治水害事故发生,规范技术管理,结合XX公司防治水工作,制定我公司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二章 防水技术管理第二条:设置生产技术部为矿井水害防治机构,配备专职水文地质人员两名,从事防治水工作,地测组配合矿防治水机构搞好小窑积水调查工作,成立抽探队作为矿井探放水队伍,水文地质人员及探放水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第三条:防治水机构必须编制矿井中长期水害防治规划和年度水害防治工作计划103、。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工程必须建立严格的设计,审批制度。大型防治水工程(如矿区疏水降压、 幕注浆、水库下采煤、地面河道治理)必须由矿工程技术人员及有关专家咨询论证后,报请集团公司XX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第五条:防治水部门要根据当年及当月生产接替安排分析编制年、月水害预报,若遇特殊水情水害,应作临时预报,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及时通知安监、开拓、生产施工单位。第六条:防治水部门要严格按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时收集、整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完善的防治水信息资料台帐。第七条:矿井必须具备完善的水文地质图纸。1、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比例尺1:10000或1:5000;2、矿井充水性图,比例尺1104、:5000或1:2000;3、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2000;4、矿井涌水量与各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5、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比例尺1:1000或1:200;以上5种图纸的内容和要求可参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附录三及矿井地质手册下册的规定和要求。第八条:采掘工作面生产前要认真分析受水害威胁程度,提供的地质说明书中要包括详实的水文地质说明。如有水害威胁,必须制定防治水害的具体措施。第九条:小井办必须配合矿有关部门收集和调查研究矿井范围内老窑及生产小井的情况,尽可能了解其开采层位和范围、采掘动态、积水量等,并标注于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第十条:地测组要定期进行水文地质勘测,包括:涌水量观105、测、地面及井下水文长观孔水位勘测。每月观测次数不少与3次,雨季观测不少于6次。第十一条:矿井排水系统及各采区排水必须满足规程(278、279、28)条要求。矿井主排水系统每年雨季之前必须进行联合试运转试验。此项工作由机电科具体负责实施,结果报矿防治水机构。第十二条:井巷工程原则上下不准L7破灰以下强含水层。却需破以上水层时,编制作业规程必须包括防治水措施工程设计,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批后实施,边界煤柱及井田内落差较大的断层煤柱内严禁开采。第十三条:掘进工作面贯通后,在工作面回采前若怀疑前方有水害威胁,必须进行直流电法物探,查处工作面地板富水性;掘进巷道前方若存在积水威胁必须采用直流电法进行超前物探106、,查清掘进巷道前方积水情况,再采用钻探方法验证。第三章 探放水技术管理及现场管理 第十四条:抽探队必须配备二台以上完好的探放水钻机,并配备不小于100米的探放水钻杆. 第十五条:采掘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老空、老巷、含(导)水断层、封孔不良钻孔、井下灌浆区及其它水害可疑区. 第十六条:及编制必须符合要求,并在采掘工程接近探水线60米前报集团公司进行联合会审.第十七条: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各部门会审签字. 第十八条:探水地点每回次探放水之前,必须由调度室,安全质量部,地测科,生产单位,机电科,通风科六部门进行探水前联合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单上签字. 第十九条:掘近工作107、面探水时,若探小窑老空水,必须由安全质量部,地测科,救护队员现场跟班,并随时检查有害气体浓度.第二十条:探放水措施由抽探队编制,探放水设计由地测科编制,探放老空水的钻孔应成组布置,在平面上呈扇形,终孔位置应满足平距3米为准,厚煤层内各钻孔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米,并且至少各有一个见煤层顶板和底版的钻孔.第二十一条:老空放水的 标准必须有两个以上在原出水孔下方的纂孔证实无水后,方可结束放水工程.第二十二条:探放水工程结束后,要向施工单位下达停止探放水恢复掘进通知单,其主要内容有探水地点,位置,钻孔数量,孔深,放水情况,允许向前掘进距离,超前距,掘进中采取的措施等。第四章 防治水资金与管理 第二108、十三条:建立稳定的防治水安全投入机制保证矿井防治水所需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按规定提取防治水专项资金.防治水资金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和型大小以吨煤按月提取,每月5号前提取上月的防治水专项资金,其中10%作为专项资金,矿总工程师统一管理.专项资金提取表/元)年/吨万(型井吨类分件条文水简 简单和中等复杂和极复杂备 注900.82第二十四条:防治水专项资金管理主要用于防治水设备仪器购置,排水抗灾扩能,工程水文地质补勘及观测系统,疏水降压,煤层底版注江加固,人员培训,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奖励等.防治水资金当年节余,可转入下年度使用,保证专款专用.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109、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我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技术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是XX公司技术管理的一项行为准则,是XX公司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公司各单位的各级领导在日常工作中都必须认真贯彻。3、总工程师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我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提出对策和措施,经集团公司XX公司批准后,由有关部门组织实施。4、为加强技术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便于管理,公司成立由总程师任组长、各专业副总为副组长、部长或主管技术的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技术管理委员会。下设五个技术小组,分别是:技术协调组、采掘工程组、机电运输组、“一通三防”组110、水文地质组。各小组组长是本组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对本小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技术攻关、技术成果的申报负责。5、公司主体专业关键技术岗位人员(三才人员、技术助理、技术主管),均按程序由技术管理委员会认定,一经任命,公司、部室不得无故解聘。6、全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刻苦钻研业务,加强信息交流,按时参加系统及公司召开的技术研讨会。7、公司根据需要召开技术研讨会,及时解决矿井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以达到广泛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二、工程设计1、总体要求(1)工程设计指采区工程设计、采面工程设计、单项工程设计。(2)工程设计要按照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111、安全规程的要求,在总工程师指导下进行,采区(采煤)工程设计人员应为正规院校毕业的该专业主体关键岗位人员,熟知设计规范、安全规程等技术规定,设计应结合实际,要做到技术先进,科学合理。零星工程设计(掘进面水仓、钻场、小绞车房、水沟、工作面迁巷、工作面车场、工作面瓦斯排放巷)在设计部门的指导下,由施工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设计。(3)炮采工作面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一月完成,单项工程设计必须于开工前一周完成,所有采面设计应有设计说明书。(4)采区设计方案和采区设计应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优选通风。运输、供电、通信、排水等系统和设施,力求采区设计实现高产、快速、高回收率、112、高质量、高效率、低消耗、低成本、安全可靠和经济效益好,并制定安全监测、综合防尘以及防治重大灾害的安全技术措施。(5)采区设计必须明确规定巷道布置方式、隔离煤柱尺寸、疏水系统、预筑防火墙的位置以及采掘顺序。2、职责范围(1)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设计人员做好采区设计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总结工作。(2)技术部负责采区设计方案、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井巷工程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工作。(3)地测组负责技术部参与完成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采煤(以下简称三下采煤)工作面设计的编制工作。(4)地测组、通风组、机电运输部等有关部门负责提供设计所需相关资料并参与相关单项设计工作,数据资料的提供,坚持谁提供、谁签113、字、谁负责的原则,以保证数据资料的准确可靠。(5)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设计审批工作,相关专业的副总工程师、技术部、机电运输部、安质部等部门参与相关设计的会审工作。(6)由设计部门做的设计,因受地质条件变化等因素影响更改时,须召开技术研讨会论证通过,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所做的设计(零星设计)确需要更改的,需经本专业副总同意,总工程师批准。设计变更后,必须及时传达有关领导及相关单位。(7)技术部负责设计资料、设计审批记录的保管工作。3、工作程序(1)采区设计方案公司总工程师下达设计计划任务书向地测组提供地质资料委托书索取地质资料编制设计方案巷道布置会审根据相关专业设计对设计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114、会审编制设计说明书总经理签字上报集团公司XX公司审批。(2)采区设计根据批准的设计方案编制巷道布置及生产系统设计各专业专项设计及设备选型会审编制设计说明书报集团公司XX公司备案。(3)工作面设计根据年度作业计划向地测科提供地质资料委托书索取地质资料巷道布置方案会审修改成图。三下采煤工作面设计增加建(构)筑物、铁路、水体的重要程度以及可能受到的影响、垮落带和导水裂缝带的高度以及水文地质条件说明资料。(4)井巷工程施工图设计根据维简计划或公司生产工程计划编制井巷工程设计会审成图。三、规程、措施的编制1、规程、措施的编制本着“谁施工、谁编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115、划、XX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由技术部组织职能部门编制汇总,编制前要对工作面或施工场所的作业环境、地质条件、工程的技术原理、质量要求进行详细的了解,并对工作面或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评价。2、规程、措施的编制由取得技术员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相当于同等职称的技术管理人员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XX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由职能部门专业副总(部长、主管技术的副部长)参加编制。3、规程、措施的编制,必须认真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应专业的规程要求,充分体现“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方便”的原则。规程、措施编制要做到内容齐全、措施具体、字迹工整、措词严谨、通俗易懂、语言流畅,要做到科学化116、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理性化,做到“三无”:无漏顶、无涂改、无错别字,具有符合要求、切合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等特点;图表填绘清晰、准确、装订整洁规范。4、作业规程要在开工前十五天编制完成,单项措施要在开工前三天完成(临时工程按施工要求时间完成)。5、有关业务部门负责按设计规范要求及有关规定按质、按量、按时提供全面、详细的基础资料及基础设计;地质说明书要在接到通知单的一周内完成。6、规程、措施在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科队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意见,其内容、格式要严格按集团公司规定的内容认真编制。规程、措施编制后装订成册,编制人、科队技术负责人及科、队长签字后报矿审批。7、煤矿安全规程、操作117、规程要求在规程措施中规定的内容必须细致明确。8、开拓、掘进、维修、坑代回棚、砌密闭墙等作业规程或措施应以一个施工队所施工的一条巷道为对象进行编制,做到一条巷道、一个施工队、一个规程或措施。9、在生产、施工过程若遇断层、破碎带等地质构造变化和其他异常情况,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针对性强的单项安全技术措施。10、各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规程、措施的编制、贯彻、考试、签字、实施、补充、再贯彻。11、地测组负责测量工作的技术管理,提供水文、地质说明书和地质预测预报,编制年度水害防治计划,提供水文资料和水文预报。12、通风组负责向编制单位提供通风、瓦斯、煤尘数据资料。13、机电运输部负责机电设备布118、置,并编制供电系统设计。四、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管理1、规程措施制订后严格按审批制度会审、审批。2、凡参与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必须接受规程、措施的贯彻,贯彻人必须由技术员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施工单位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在施工前向本单位参与此项的工作人员贯彻规程、措施,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实行签字。3、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及其季度修改补充措施、XX公司应急救援预案、作业规程及重点工程项目的措施每季度至少学习贯彻一次,贯彻学习后必须考试,凡未参加学习或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操作。4、贯彻人必须认真填写贯彻情况表(贯彻人、时间、地点、班次、被贯彻人数、贯彻率)和贯彻情况说明,对缺勤人员必须及时进行补充贯119、彻。5、更换施工队伍的地段,其规程、措施要按已规定的要求办理变更手续,报分管副总批准,并重新贯彻,否则不准施工。施工队伍新调入人员必须进行补充贯彻。6、采掘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一周贯彻,单项措施和补充措施必须及时在班前会上传达贯彻;间断施工的作业规程、措施超过半个月以上的停滞时间,再施工时,技术人员要重新传达贯彻。7、施工队工程技术人员、各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对规程、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施工中安检人员随时对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与规程、措施不符,立即进行停止作业。8、生产部门部长和施工队长、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和落实。9、规程、措施一经审批必须严格执120、行,任何人无权随意更改;因现场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改变时,必须按有关程序办理变更,经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按违章论处。10、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每季度组织一次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联系处理,进行整改。11、采面初放、回采结束,掘进工作面完工,特殊地质条件地段,重点工程项目结束后,主管部门负责认真总结,并以书面材料存档。12、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要按规定收集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认真保管,以备检查及贯彻落实使用。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一通三防”的各项规定,加强和规范“一通三防”管理,提121、高我公司“一通三防”管理水平。在参照煤炭工业技术政策、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标准、章程,经过各生产技术部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修改完成了XX集团XX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第2条 设立“一通三防”专门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瓦检工、通风工、放炮员、监测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和业务素质必须适应“一通三防”实际工作需要。 第3条 在编制煤矿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材料、和设备必须列入财务、供应计划。 第4条 为全面贯彻本规定,公司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业会议,122、检查、总结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一通三防”所存在的关键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第二章 “一通三防”责任制第5条 坚持各业务部门,分工协作,共促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第6条 公司总工程师对全公司“一通三防”工作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会审公司“一通三防”规划、年度计划和矿井“一通三防”重大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平衡解决“一通三防”方面的关键问题。第7条 技术部对全公司“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研究解决实践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为全公司“一通三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完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规范全公司“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工作。第8条 生产部对井下通风巷道的维护和扩修,瓦斯治123、理巷道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落实采掘面通风、瓦斯管理措施,以及采掘面综合防尘工作负管理责任。第9条 机电部对矿井主要通风机安全运行、局部通风机“三专”供电、机电设备防爆及运输巷道内的综合防尘工作负责管理责任。第10条 综合部负责按计划保证“一通三防”所需物质材料的及时供应,并确保供货质量。第11条 安质部负责监督检查公司“一通三防”工作及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第12条 矿长对本矿“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负责,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平衡一次“一通三防”工作,解决“一通三防”所需人、财、物,保证“一通三防”各项工作的实施。第13条 总工程师对本矿“一通三防”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会审“一通三防”规划、124、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等;负责矿安全技措资金的使用管理。第14条 生产、安全、机电、经营副总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程、装备、措施、计划的实施负责。第15条 安全副总负责“一通三防”工程、装备、措施、计划及“一通三防”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第16条 公司通风部门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一通三防”技术方案,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深入实际,加强和规范现场管理。第17条 技术部在编制开拓开采设计时,必须有通风设计内容,并把瓦斯治理工程,防尘、防灭火系统一并纳入设计。第18条 技术部门编制采掘面作业规程,必须有工作面风量配备和防治瓦斯、煤尘、自然发火等安全技术措施125、。负责井下巷道维护,保证通风断面;完成瓦斯治理巷道工程计划。第19条 机电部门负责维护好主要通风机,保证其安全运行,并实现局部通风机“三专”供电;为安全监控系统提供电源接线和断电控制条件;搞好井下机电防爆工作,确保消灭失爆;做好运输巷道综合防尘工作。第20条 综合部负责“一通三防“所需物质材料的及时供应工作,并保证供货质量。第21条 安质部负责监督检查“一通三防“所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事故隐患,并负责监督处理。第三章 通风管理第一节 通风系统第22条 严格按核定的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当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后,由公司及时组织通风能力核定,按规定程序报批;各矿要根据通风、瓦斯情况126、的变化每季度核定一次水平、采区的通风能力,每月核定一次采面的通风能力。第23条 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应具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采区内各采掘工作面应直接从采区进风巷引进新鲜风流,乏风直接排入采区回风巷、各采掘工作面的回风在进入采区回风巷之前不得与另一工作面共用一条或一段回风道。第24条 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确需串联风时,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以文件形式报XX公司批准。第25条 采煤工作面必须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回采,不准采用局部通风机向工作面供风的通风方式;不准采用老塘通风。第26条 巷道贯通必须提前制定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做好通风系统调整前的准备工127、作。贯通当班,通风科、通风队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工作,检查瓦斯和供风情况。贯通后,必须停止其它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通风系统经调整稳定后,方可恢复其它工作。第27条 矿井建立严格的测风制度,矿井、采区进、回风巷应设置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应设测风点。测风站、测风点均应悬挂测风记录牌,记录牌应包括风量、风速、瓦斯、温度、断面、日期、测风人员姓名、地点等内容。第28条 技术部应根据井下风量供需情况变化,每月作一次井下风量调整计划,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然后付诸实施,并存档备案。第29条 总经理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全矿井反风演习,并在反风后两周内将反风演习报告报XX公司。第30条 主要通风机因停电128、或故障停止运转后,按矿井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执行。第31条 各种通风设施(包括:风门、密闭、风桥、风窗、测风站)建造位置、质量应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第二节 局部通风 第32条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对局部通风作出设计,对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风筒直径、风筒出口风量、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作出明确的规定。不得采用2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或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掘进作业地点供风。必须使用阻燃抗静电风筒,直径不低于500mm。 第33条 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全风压供给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呼入风量(并且保证局部通风机呼入后巷道全风压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第34条 局部通风129、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开停;因检修停电、更换风机或风筒等原因停运局部通风机时,必须提前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35条 局部通风机必须挂牌管理,牌板内容包括:风机型号、供风地点、安装时间、风筒直径、设计供风距离,维护人、使用单位等。第三节 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 第36条 根据掘进工作面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要求实现系列化项目共23项: 1、双风机、双电源(三专);2、瓦斯风、电闭锁;3、风机自动换台;4、风筒自动倒切;5、阻燃抗静电风筒;6、风筒双反压边;7、风机开/停传感器;8、风机消音器;9、瓦斯监控;10、便携仪;1130、1、防尘、洒水管路;12、水炮泥;13、水幕;14、煤电钻综合保护;15、不延燃电缆;16、电气设备完好;17、水胶(乳化)炸药;18、专职放炮员;19、专职瓦斯检查员;20、专用电话;21、自救器;22、浅孔注水;23、隔爆水棚。第37条 总工程师负责对系列化所有项目进行分工落实和责任划分,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第38条 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系列化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一次检查验收,主体项目不落实不准开工掘进。第四章 瓦斯管理第一节 瓦斯检查第39条 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所布置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配设专职瓦检员。第40条 采掘面瓦斯检查点的设置:131、1、采掘工作面:(1)在采面进风安全出口和回风安全出口的下风侧10m处各取一断面检查瓦斯,采面中间相隔10m以上任取两个断面检查瓦斯。以上所检查瓦斯的最高值为采面风流瓦斯浓度;(2)采面回风巷距风流汇合处1015m处取一端面检查瓦斯,在回风巷中间巷道低洼点和制高点各取断面检查瓦斯(若无,可相距10m以上任取两个断面),以上所检查瓦斯的最高值为采面回风流瓦斯浓度;(3)采面回风隅角涡流三角区(切顶线边长11.5m,巷帮边长0.51.5m)内的瓦斯浓度为采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4)采面上、下付巷设置的碴硐、工具室、水仓等也随该工作面纳入检查范围。2、掘进工作面:(1)风筒出口以里非风筒侧所测瓦斯浓132、度为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2)距风流汇合处1015m取一断面检查瓦斯,在巷道中间内低洼点和制高点各取断面检查瓦斯(若无,可相隔10m以上任取两个断面),以上所检查瓦斯的最高值为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3)抽放瓦斯钻场、水仓、躲避硐等地点必须进行瓦斯检查。3、位于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进风流中有瓦斯(串联风或突出矿井)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进行巷道扩修、设备安装等有人作业地点,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点,附近至少20m范围内必须检查瓦斯。第41条 矿井总回风巷必须设点检查瓦斯。第42条 公司领导、采掘科队长、通风科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放炮员、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安全监133、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或光学瓦斯检测仪。采掘工作面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掘工作面应有悬挂在工作面风流中,即风筒出口的另一侧,距迎头3m处;采煤工作面应悬挂在工作面回风隅角距工作面切顶线0.5m处。距巷道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第二节 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 第43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高瓦斯采掘工作面: 1、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3m/min的掘进工作面或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5m/min的回采工作面; 2、在正常通风和非生产作业情况下,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5%;3、打钻过程中出现喷孔现象。 第44条 掘进工作面每掘进10m由通风科统计一134、次绝对瓦斯涌出量,以巷道掘进长度为横坐标,绘制瓦斯涌出曲线,并存档备案。 第45条 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依据掘进时瓦斯涌出量预测出回采时瓦斯涌出量,绘制曲线图,预测方法如下: Q采=K1 K2 K3Q掘式中:Q采回采面预计瓦斯涌出量,m/min;Q掘上、下付巷掘进时平均瓦斯涌出量,m/min;K1采掘瓦斯涌出比,K1=Q邻采/Q邻掘;Q邻采邻近工作面回采时瓦斯涌出量;Q邻掘邻近回采工作面上、下付巷掘进时平均瓦斯涌出量;K2平均日产量系数,K2=回采面计划日产量/邻近面实际日产量;K3平均煤层厚度系数,K3=回采面平均煤厚/邻近面平均煤厚。沿工作面回采方向每隔10m预测一次,并将预测结果绘制135、在曲线图上。第46条 高瓦斯回采工作面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措施内容应包括风量配备、回采工艺控制、通风断面、安全监控、机电防爆、钻孔释放、负压抽放及人员分工和责任划分等。由总工程师和技术部长负责,在非生产条件下,把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采煤队方能进行回采作业。回风流瓦斯降至上述指标后,回采过程中生产操作不当造成瓦斯超限,采煤队长、生产部长、负全部责任。第47条 高瓦斯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措施内容应包括风量配备、系列化项目落实、机电防爆、安全监控、放炮管理、以及边掘边抽、释放钻孔、浅孔注水、顶板管理、安全责任划分等内容。由总工程师和技术部长负责,在非生产条件下,把瓦斯浓度降至0.136、5%以下,掘进队方能进行掘进。掘进过程中产生操作行为不当造成瓦斯超限,掘进队长、生产部长、生产部长负全部责任。第48条 瓦斯超限事故的分析与处理。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在1%1.5%时,由公司组织分析追查处理,结果报XX公司通风科,瓦斯浓度超过1.5%时,由XX公司通风科组织分析按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每周在XX公司通报一次。第三节 瓦斯排放第49条 局部通风机排放巷道内瓦斯:1、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正常通风前,首先由瓦斯检查员在巷口处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并向矿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员立即向瓦斯监测中心了解巷道内瓦斯情况,若停风区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大于1.137、5%,且经现场检测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在采取回风流停电撤人等措施后,由瓦斯工负责协同其他人员直接进行排放;若工作面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大于1.5%,必须由技术部制定出专项瓦斯排放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由通风、安检、救护负责人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参加排放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专项瓦斯排放措施,并签字备案。2、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时,由技术部制定瓦斯排放措施,报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然后由通风、安检、救护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现场指挥排放。3、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控制排放速度,确保全风压风流第一汇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5%。第50条 串联的两个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时138、,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排放主串掘进面瓦斯,然后方可排放被串掘进面瓦斯。第四节 安全监测第51条 采区设计和采掘面作业规程中要有安全监控系统布置图,并有详细的文字说明。注明分站、传感器、电缆敷设的位置,说明瓦斯传感器的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及被控开关和断电范围等。第52条 矿井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设置甲烷传感器和其它传感器;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开/停传感器,瓦斯断电被控开关必须全部安装馈电状态传感器,主要风门必须安装风门开/关传感器。第53条 在采掘工作面供电设计和安装机电设备时,施工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瓦斯监控系统断电范围的要求,提供断电控制条件,尽量使供电总开关与监测分站布置在同一地139、点。第54条 瓦斯监控分站、传感器要严格按照标准安装,分站应安装在距瓦斯监测点较近的进风流中,距巷道底板大于300mm。分站的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或总开关)的一次侧。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第55条 监控分站要有备用电池,在井下电网停电时,备用电池向分站供电时间应不小于2小时。第56条 监控分站实行挂牌管理,牌板内容应包括:监控地点、安装时间、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断电范围、负责人等。第57条 安全监控电缆要吊挂平直,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140、方0.1m以上的地方。易碰撞、挤压、挂伤的地段应有保护措施。第58条 井下甲烷传感器至少每7天用标准气样和空气一样标校一次,遇特殊情况随时标效。断电功能每7天试验一次,并如实填写标校、试验记录。第59条 井下监测员必须24小时值班,瓦斯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处理,2小时内处理不好的应马上更换。第60条 为了区别瓦斯超限和标校甲烷传感器,安全监测员在下井标校甲烷传感器前,提前通知监控中心值班员,说明所标校的传感器、使用的标准气样浓度、标校时间等。第61条 监测中心站值班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调度室和通风调度汇报。瓦斯监测日报表每天必须报送技术部长、总工程师、总经理审阅141、。第四节 盲巷管理第62条 凡长度超过5m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第101条规定的独头不通风巷道均为盲巷。 第63条 井下严禁出现盲巷。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不准停风,特殊情况临时停风时,必须切断掘进面电源并在巷口掐断风筒,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栅栏要封闭全断面,坚固牢靠,最大空格不超过200200mm。停风时间超过24小时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密闭。废弃、长期不用巷道及采空区都必须及时进行永久性封闭。所有密闭的巷道必须将外部连接的铁轨、架线、管路切断。 第64条 由安质部负责每旬至少开展一次盲巷大检查,总工程师指定专人进行全面检查,每次检查情况及时报技术部,安全质量部负责安排对盲巷及时进行密闭142、。盲巷未及时发现由检查单位负责,盲巷未及时处理由公司技术部负责。第五章 粉尘防治第65条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静压供水系统,地面永久性水池容量大于100m。第66条 矿井、采区必须有防尘系统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也必须有防尘系统内容,对管路直径、水量、水压作出明确规定。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上下山、车场、溜煤眼、翻罐笼、运输转载点和采掘工作面等,并按规定安装三通阀门。第67条 巷道冲刷周期应符合下列规定:1、巷道冲刷周期由总工程师负责,以防止煤尘堆积为标准予以确定。但井下主要进回风巷要每季度至少冲刷一次,采区上下山巷道每月至少冲刷一次,且有记录可查。 2、井下进风大巷每年至143、少刷白一次,且有记录。 第68条 采煤工作面防尘措施:1、进行煤体浅孔注水。单孔注水量以邻孔出水或煤体渗水为准,孔深3m以上,水平孔距26m,角度根据本工作面煤层情况确定;2、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以外50m范围内及进、回风口以里50m范围内各设置一道水幕,水幕必须雾化好、全断面封闭、开关方便、灵敏可靠,且坚持正常使用。3、所有转载点必须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喷雾设施固定牢固,喷雾对准产尘源,雾化好,开关方便,灵敏可靠,且坚持正常使用。4、进、回风巷防尘水管端距安全出口不得大于20m, 向里必须配置20m以上的防尘洒水软管。5、采取个体防护措施。第69条 掘进工作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1、必须建立完144、善的防尘系统,防尘管路末端距工作面不得大于20m,且配有20m以上防尘洒水软管。2、放炮前后及装煤(岩)时必须洒水。3、距掘进工作面和回风口3050m范围内各设一道净化风流水幕,水幕必须雾化好、封闭全断面、开关方便、灵敏可靠,且坚持正常使用。4、采取个体防护措施。第70条 粉尘测定:1、配备专职测尘员,且建立粉尘测定制度。2、井下每个测点每半月测定一次,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粉尘分散度每年测定一次。第71条 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的矿井,必须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1、井下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相邻的采区之间、煤仓与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设置隔145、爆水棚,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400L/m,水棚排距1.53m,棚区长不小于30m。2、采掘工作面(岩巷掘进工作面除外)必须设置隔爆水棚,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200L/m,水棚排距1.23m,棚区长不小于20m。隔爆水棚的位置工作60200m; 掘进巷道超过100m必须设置隔爆水棚。3、隔爆水棚必须挂牌管理,牌板要标明地点、断面、水量、个数、容积、管理人员等。第72条 矿井防尘工作应实行区域责任划分。各矿要结合本矿实际建立井下区队防尘工作责任制。第六章 防治自然发火 第73条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治煤层自然发火供水系统,不易自燃矿井防灭火系统可以与防尘系统共用。井上、下必须按规程规定146、设置消防材料库,材料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集团公司规定,并定期检查、更换、使用后及时补充。第74条 防治煤层自然发火要执行下列规定: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要有专项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并认真执行。2、工作面与周围火区之间应留足够的煤柱,煤柱宽度不小于30m。3、采面回采期间不准时采时停,以避免因老塘漏风而造成煤层自燃。 4、工作面回采结束(停止推进)后,炮采工作面必须在1月内封闭,综采工作面必须在1.5个月内封闭。采面过风眼、联络巷后应及时建立永久密闭。永久密闭构筑质量符合通风设施标准要求。 5、巷道掘进过程中严防出现空顶或高冒区,否则,要充填密实或喷浆封闭处理147、。 6、沿空送巷或留巷要制订专项防治自然发火措施。 7、由安全质量部负责每旬开展一次井下密闭检查工作,检查结果报总工程师和通风科。 第75条 自然发火的处理: 1、任何人发现井下有煤焦油味、烟雾、高温、明火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向矿调度汇报,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总经理、总工程师,并向XX公司总调度室报告;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部和救护队迅速查明火情。2、发生自燃火灾,按矿井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执行。第76条 煤层自燃事故统计:开采过程中发现自燃烟雾、明火或一氧化碳严重超限无法控制而采取封闭措施的统计为一次自燃事故,只发现一氧化碳,经处理消除的可不定为自燃事故。第77条 火区管理: 1、通风科要建立煤层自燃事故148、档案,对每一次自燃事故都要填写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记载自燃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展过程、防火措施及应接受的教训等。 2、所有防火墙都要统一编号,并在火区位置关系图上标明。防火墙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3、防火墙内气体成份和温度每季度由矿救护队进行取样,气样送公司通风实验室进行分析、化验。化验结果报通风技术管理处,送矿通风科。4、新火区的取样地点和次数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一氧化碳涌出趋于稳定后,每月必须取样化验一次。5、启封火区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XX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第七章 放炮管理第78条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在高瓦斯高应力区,专149、职放炮员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换牌制”。第79条 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说明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炮眼布置图必须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大和打眼范围或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眼的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2、炮眼说明表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3、必须编入作业规程,并及时修改补充。第80条 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毫秒电雷管,且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防爆发爆器和符合标准的爆破母线。供应部门负责把好供应关。第150、81条 放炮员负责从炸药库领取炸药、雷管、并办理三联单手续。雷管实行导通和编号制度。施工队负责在放炮员监护下运送炸药至作业地点炸药箱内,雷管由放炮员携带。每班实际消耗炸药、雷管量由当班班长与放炮员在放炮前相互核实签字,剩余炸药、雷管当班必须退交炸药库。必须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第82条 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专用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或将雷管装在身上。爆炸材料箱要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及导电体的放炮作业地点附近。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第83条 装药前,由施工队负责把足够的炮土运送至爆破作业地点。第84条 装配前起爆药卷时,必151、须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2、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第8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装药: 1、采掘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控顶距或者有伞檐、离层、片帮危险时,支架或支柱不牢、损坏变形、安全出口支护状态不好或不畅通时。2、装药前没有检查瓦斯152、或装药前装药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3、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4、在装药地点附近20m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1/3以上。5、炮眼内发现有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明显瓦斯涌出,出现喷孔、夹钻现象,或煤岩松散、涌水增大等情况。6、炮眼内,煤岩粉没清除干净,炮泥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或无水炮泥。7、工作面正在打眼、装矸石。8、发现炮眼缩小、坍塌或有裂缝时,以及炮眼深度与最小抵抗线小于规程规定。9、过断层、冒顶区无安全措施。10、有冒顶、透水、瓦斯突出预兆。第86条 装药前,首先必须掏净煤粉或岩粉,用木质泡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153、密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器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第87条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封泥长度符合规程329条规定。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第88条 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4154、爆破前必须洒水。第89条 放炮撤人规定: 1、采煤工作面撤人距离不得小于30m。 2、掘进工作面撤人距离(直巷),煤巷不小于75m;半煤岩及岩巷不小于100m,并有掩体;拐弯巷道不小于50m,拐弯后不小于10m。3、当需贯通的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m时,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另一个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两个工作面都必须撤人、把口和警戒,并认真检查瓦斯,其中一个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0%均不准放炮。4、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条巷道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到安全地点。5、高瓦斯高应力采面放炮时,人员必须撤到进风流。第90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放炮:1、放炮地155、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2、工具、机器、液压支架和电缆等没加以保护或未撤出工作面。3、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没有洒水降尘。4、掘进工作面以外10m范围内支架没有加固、控顶距超过规定或不用超前梁。5、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畅通,放炮地点附近10m支架不齐全、不牢固。6、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7、工作面人员未撤到警戒线外,警戒岗哨没设置好或人数没清点清楚。第91条 一个放炮作业地点只能使用一台发爆器,一台发爆器只能配一把钥匙,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156、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第92条 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正向起爆和毫秒爆破。瓦斯涌出量大或煤层顶板破碎时,必须控制一次放炮个数和装药量。第93条 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第94条 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第95条 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157、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2、在距拒爆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第八章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第96条 安全仪器、仪表配备必须达到XX集团公司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装备暂行规定的要158、求,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并做好下列工作:1、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及维护,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2、至少每7天对光学瓦斯检定器逐台进行气密性、示值误差校正;至少每7天用校准气样按规定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进行调校,并有检查校正记录。3、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仪器标校时,必须使用相对的误差小于5%的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标校。严禁使用过期的标准气样。光学瓦检器要采用压力法进行标校。第97条 甲烷传感器、甲烷便携仪、光学瓦检器、粉尘采样器计量检定周期为1年,风速表计量检定周期为6个月;经过大修、中修的仪器不论计量检定期限是否到期,都必须重新检定,小修后的仪器必须在现场标校。第98条 自159、救器配备数量应达到XX集团公司通风安全仪器、仪器表装备暂行规定的要求,并做好下列工作:1、自救器应集中管理,设专职维修人员。自救器维修发放室有维修、收发制度。2、自救器型号、编号、出厂日期、出厂重量及煤安标志等应齐全清晰。3、过滤式自救器的称重和气密性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隔离式自救器两个月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查,并建立台帐。第99条 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证书核发制度。安全仪器经计量检定合格的,发给合格证,不合格的仪器发计量检定结果通知书。第九章 附则第100条 本规定未尽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颁发的有关煤矿安全的规范、标准、规章、制度执行。若本规定与上级规定有抵触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第101条 160、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技术部负责监督落实。地测、防治水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一、地测、防治水工作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地测防治水部门与其它部门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和会议制度进行。通过会议的业务联系,应有翔实的会议纪要。2、其它部门需要地测防治水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地测防治水部门应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深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测防治水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半年交付。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测防治水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161、前三个月交付。采煤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防治水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零星小型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防治水部门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防治水部门有足够的测量时间。3、地测防治水部门与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地测防治水部门必须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防治水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162、式通知地测防治水部门。地测防治水部门应及时准确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各类巷道中、腰线标志,遇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防治水部门进行检校。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防治水部门应随时把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和有关单位。当掘进巷道将要透巷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防治水部门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安全距离规定如下:贯通工程两工作面的距离在岩巷中剩下1520米,煤巷中剩下2030米(快速掘进应于贯通前两天)。距积水实际边界20米,必须超前探放水。石门掘进距煤层1520米。巷道进尺、收尺、应163、由施工等有关部门配合地测防治水部门进行,并以测量的数字为准,施工单位擅自在开口的巷道进尺不予验收。4、地测防治水部门与采煤单位的业务联系地测防治水部门必须向采煤部门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采煤工作面的进度,应由采煤单位配合地测防治水部门按规定进行丈量,并以地测防治水部门的数字为准。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应以地测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采煤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对采煤工作面的各种停采线,由地测防治水部门根据设计在现场标定出来,其他人不能擅自更改。5、地测防治水部门必须切实做好采掘工作面的地质和水害的预测、预报及探放水工作。根据接续计划,结合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164、全面分析地质及水害因素,提出地质及水害分析预报和预测图。做到年、季、月都有预报,要逐月进行检查,并及时验证其预报的准确性。分析、研究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含水层;底板以下赋存高压岩溶或裂隙含水层以及断层带的富(导)水性等特征,预测有突水可能的危险区,及时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查明积水老硐、老塘和废弃井巷,并在采掘工程图上标明积水老空区的警戒线。当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时,必须向有关部门发放通知单超前探放水。查明开采水平以上受采动影响范围内的冲积层的层次、层厚、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岩性特征、水位、水量、水质等情况,在冲积层底部有富含水层时,必须按水体下采煤有关要求解决。查明采掘范围内所有穿越煤层顶、底板165、富含水层的钻孔,核查其封孔报告书或封孔资料,并建立台帐。在采掘工作面与钻孔相遇前(距离不小于20米),应向有关部门发送通知单,提前做好防突水措施。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在雨季到来前应对地表季节性河床、山沟及河谷内、露头小井,地面观测孔,注浆孔、排水孔等进行全面检查,并采取必须措施,防止地面灌入。6、地测防治水部门应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以及煤矿测量规程等规程中关于地质测量方面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本制度未尽之处,应以以上各规程要求为准。二、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1、地测系统必须按照总公司颁发的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166、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开展工作。对于规程或工作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和事故,必须立即分析、追查责任以便接受教训。2、地测、防治水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的规程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作。各项地测、防治水成果应有审核、检查,测量成果必须对算。发现成果精度超限或错误时,必须立即检查、分析、直到找出原因并及时纠正。3、当发现地测、防治水成果,资料和图纸存在质量问题时,地测防治水部门应立即召集专业主管技术人员和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开会分析,追查原因并写出书面材料。对存在问题的资料、卡片、成果台帐和图纸应及时修改,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因。对已发出的成果、图纸应立即追回改正或书面通知接收方及时纠正。4、因地测、防167、治水工作疏忽造成工程方向、坡度或层位错误,一经发现地测防治水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以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要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写出分析报告。当事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并虚心接受处理意见。5、因地测、防治水人员渎职而酿成透窝、突水,造成重大工程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地测防治水部门必须立即如实地向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全科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参与分析、接受教训。当事人要写出深刻书面检查,接受处分。6、坚持质量第一、安全为天,地测、防治水部门每月必须定期召开“地测、防治水质量”和“业务保安”工作例会。回顾、检查当月工作质量和业务保安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168、题,提出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质量问题和地测、防治水事故发生。三、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每完成一项工程、地质和测量人员都要将获得的资料进行一次系统的分析、整理和总结,并分门别类归档。2、每月初要进行一次对上月地质、测量工作的分析总结,和对本月全矿各采掘工作面地质、水文、测量将要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预测预报。3、每年底要根据当年获得的地测、防治水资料,对规程规定的矿井必备图件进行一次补充和修改,矿井地质报告每10年修改一次。4、地测、防治水资料要有专用资料室,要有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做到有目录、有索引、查找方便。5、按规程规定的时间,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各种地质说明书,及时向169、有关领导书面汇报遇到或预测可能出现的地质情况。6、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所有地测、防治水资料的发放,借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发放、回执手续。四、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1、一个人使用的仪器由个人妥善保管,无故丢失、损坏、应予赔偿。2、集体使用的仪器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建立设备、仪器、工具、台账或卡片。按规程要求定期检查、校正,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生产需要。3、仪器、设备、工具的发放,归还时要检查其完好程度,并有登记。4、任何人都要对其使用的仪器、设备、工具认真爱护,使用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擦洗,并及时归还。5、设备、工具的使用过程中若有损坏或丢失,要及时向领导书面汇报,视其情况进行处170、理。五、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保管等的审批制度1、为采区设计而提供的采区地质说明书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务局批准。2、采煤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属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3、回采地质说明书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综采工作面的回采地质说明书,必须报矿务局批准。4、矿井地质报告(修改)报省煤炭厅批准。5、大型贯通设计由矿务局审批。6、储量变动的审批权应按照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第三章第四节第42条办理。7、编制的各种矿图,必须按标准图签规定的内容履行签字手续。8、地测、防治水部门编制的有关安全措施,必须经有关部门会审签字,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六、地测、防治水工作业务保安制度1、在矿井生产的过程中,及171、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地质、水文地质、测量资料。2、凡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应进行水害因素分析和开展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工作。提出水害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并结合矿井年、季、月采掘计划做出相应的地质、水情、水害年、季、月预报。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逐月进行检查、补充和修订,发现险情应及时发出通知单,通知有关部门。3、对查明和预测的有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要以文字形式向有关领导汇报或通知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4、对于有可能积水的老硐、老巷和废弃井巷,应在采掘图上标出积水最低点位置标高和积水区外缘标为高,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老空区的警172、戒线。掘进工作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放水,钻孔超前距不得小于10米,并在距积水实际边界20米处停止掘进,必须用探水钻探放水,在确证积水已被基本放净后,方可继续掘进。5、对于贯通巷道,贯通工程两工作面间距离在岩巷中剩下1520米,煤巷中剩下2030米(快速掘进应于贯通前两天)时,测量负责人应以书面报告(井)技术负责人,并书面通知安全监察和施工区、队等有关部门。6、对于开采能够影响到厂房,民房或其它建筑设施安全的,在提交地测、防治水资料时,需加以说明。7、所有地质、水文地质、测量资料及图纸,必须严格执行保密管理制度,必须妥善保管,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或主管矿领导批准,任何人均不得对外借阅、发173、放。发现失密、泄密、损坏、丢失必须严励追究。七、地测防治水奖惩制度1、根据有功必将,有过应罚的原则,对地测、防治水工作专业小组或个人依据其工作成绩或过失,地测防治水部门有责如实地向公司呈报,并申请酌情给予适当的奖励或处罚。(二)地质、水文地质做到年、季、月都有及时准确地预测、预报,并适当提出处理意见从而避免事故发生或有显著减轻灾害程度的, 应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三)工作中认真负责,有独到见解的地测防治水部门科研成果,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实施后取得良好的效果或较好的经济效益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有突出成绩的,可向局呈报奖励。(四)贯通测量可按闭合路线长度分为三类。大于3公里的为大型测量规程174、或设计精度要求,应按有不同类型给予物质奖励。(五)向上级报送的各类地测、防治水专业报表、图纸,报出及时、数据准确、绘制清晰无误、受上级表扬的,矿上可酌情给予适当奖励。(六)对于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服从工作分配者,要给予批评教育,或视其情况情节轻重建议矿有关部门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七)对于玩忽职守或另有图谋,造成地测、防治水成果、资料、图纸,失密、泄密、损坏、丢失者,按照我国法规中有关保密的规定,报有关部门处理。(八)对于工作不认真,不按规程和有关条例办事,提供的地测、防治水资料不准或把关不严而酿成事故者,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九)对于不负责,不按照操作175、程序工作,造成地测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加以赔偿。情节严重者,除赔偿外,还应给以行政处分。采掘工作面瓦斯、水害防治、顶板管理安全评价管理制度为了强化采掘工作面瓦斯、水害防治、顶板管理,确保采掘工作面瓦斯、水害防治评价和顶板管理安全评价的及时性、可靠性、准确性,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达到应有的评价效果,防止大事故,根据XX集团公司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水害防治、顶板管理评价管理办法。制订XX公司采掘工作面瓦斯、水害防治、顶板管理安全评价管理制度。第一条:评价范围:XX公司。对所有的采掘工作面逐月评价,新开工的采掘工作面先评价后施工。所有采掘工作面未通过评价和审核不准施工。第二条:评价办法:176、实行评价和审核两级管理。本矿评价工作由生产、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安质、技术等部门进行评价,报集团公司XX公司审核;审核后的结果,一并报集团公司备案。第三条:评价的组织(一)、本矿的评价由总经理统一负责,总工程师具体组织,分专业成立评价工作小组,严格按照集团公司采掘工作面瓦斯、水害防治评价和顶板安全评价要求,对专项评价进行会审,提出综合评价意见,于每月月底前上报审核。(二)矿分三个专业组分别负责采、掘工作面瓦斯、水害防治评价和顶板管理安全评价的审查工作。掘进工作面瓦斯防治评价和顶板管理安全评价由生产副总(生产部、调度室)负责,生产部门组织,通风、地测、机电、安质、调度等部门参加。回采工作177、面瓦斯防治评价由通风部长负责,通风管理部组织,生产、地测、机电、安质、调度、技术等部门参加。采掘工作面水害防治评价由地测部长负责,地测管理部组织,生产、地测、机电、安质、调度、技术等部门参加。分管副总工程师和组织部门负责每月20日前组织完成下个月的评价审核,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组织部门两人,参加部门一人),审查结果(包括本矿报送的备案)由负责部门上报XX公司审核。(三)矿评价或审核人员为部门主管技术人员,实行谁评价(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技术管理责任制。第四条:评价的监督(一)、矿业务主管部门对评价工作直接管理,凡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掘进工作面不准发放施工通知单,不准测量放线,没有参与178、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采煤工作面不准开帮采煤,生产过程中发现地质条件变化,必须立即组织修订方案或措施,重新进行评价和审核。(二)矿安质部门对采掘工作面的评价和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没有评价或未通过评价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要求停采停掘,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第五条:评价的考虑和奖惩(一)为全面推进评价工作,保证评价的连续性、可靠性、对评价人员实行评价风险抵押金和技术责任处罚,抵押金标准根据参与评价人员和部门评价审查人员的技术责任和业务量,每人每月300800元。评价人员和评价审查人员风险抵押金标准档次生产矿井标准一档总工程师800二档副总、主管部长、主管副179、总600三档部长、主管副部长500四档主管技术员300(二)评价的考核:集团公司和XX公司副总对本矿及管理部门的考核;考核由集团公司XX公司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领导组织,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兑现。按缴纳抵押金标准一倍执行。(三)参与评价人员要具有严谨、科学的态度,依据事实认真分析,提出符合实际评价意见。凡因评价人员不负责任,对重大隐患、危险因素没有辨识,技术方案措施没有针对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提出合格评价结果的,当月抵押金沉淀50,造成采掘工作面事故的,按集团公司隐患及事故处理规定承担技术责任,接受事故处理,并沉淀当月抵押金(负责2项以上的评价人员或审核人员承担1项技术责任时,抵押金沉淀50)。未按要求时间提出评价和审核意见的沉淀责任人当月抵押金,不能确定责任人的沉淀矿所有评价(审核)人员当月抵押金。(四)抵押和兑现由集团财务专项列支、矿技术部统一办理。第六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矿技术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