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音乐学院学生行为规范及考核管理制度9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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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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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音乐学院学生行为规范及考核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总 则6一、细 则7二、附 则8音乐学院学生课堂行为规范细则8一、总 则8二、细 则9三、附 则10音乐学院优秀班级评比考核办法11一、 考核办法11二、 考核组111、领导组:总支书记、院长、总支副书记113、检查组: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班团干部11三、 考核指标111、学风考风(权重30%)112、环境卫生(权重20%)123、班级活动(权重20%)124、支部建设(权重15%)125、班级管理(权重15%)12音乐学院学生干部考2、核制度13第一章 总 则13第二章 考核细则131、 民主测评:142、考核小组测评:143、常规量化考核:14第三章 考核内容141、日常考勤方面142、常规工作方面15(1)未按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153、日常检查方面154、其他方面15(1)课堂缺勤每一学时,扣1分。15(3)受到院、系处分的,视情况扣5-10分。15第四章 奖惩制度16(7) 因其他事项不适宜再担任学生干部者。16第五章 附 则17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171、要求各班每天中午对负责教室进行清扫。17音乐学院学生会生活部181、文明宿舍要求:182、凡未经学校和学院批准私自在外租房的学生一律给予警告。185、3、详细评分细则见附表。19音乐学院值周卫生区检查评比制度194、具体查课要求:213、 查课具体安排见附表。22音乐学院学生会学习部224、每班每周至少上交2份新闻稿件;226、详细评分细则见附表。23音乐学院学生会宣传网络部231、班费收取原则上每生50元学年。234、班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作它用。248、学生毕业时,结余班费应退还给学生。2410、班费收支明细需由生活委员妥善保存,最低保存时间为两年。24音乐学院关于发展学生党员的实施意见25一、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培训的条件25二、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具备的条件25三、发展对象确定的组织程序25四、发展对象确定原则25五、工作纪律26六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26音乐学院优秀学生党员评比制度272、评选程序:27(3)最终由学生党支部鉴定优秀党员名单并公示。272、以班级为单位在指定位置整队、点名。316、严禁早退,对带头早退的同学或班级严肃处理。319、各班出勤人数为应到人数(应到人数不包括请假者)。3111、班级早操评比得分与年度优秀班级评比挂钩。31XX学院音乐学院晚自习管理制度321、大一学生全部上晚自习,其他年级学生自愿上晚自习;32音乐学院关于晚自习改革的补充意见34二、丰富晚自习学习活动内容34三、制度的集中管理向民主化管理转变34一、学习时间:35二、学习地点:35三、学习班对象:5、35四、 学习目的:35五、学习形式:36六、要求:36一、辅导员、班主任任职基本条件38二、辅导员、班主任具体工作要求381、每学年5、6月份提出个人申请,交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385、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宿舍一次,可根据学校宿舍深入记录表核查。398、每学年撰写或发表一篇有关学生工作的论文。39(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被评为优秀辅导员、班主任:392、负责组织安排系内黑板报、宣传海报。42二、学生分会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421、负责组织开展学院学习经验交流会及各种学习竞赛活动。431、 维护并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道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44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本规定由音乐学6、院负责解释。45一、机构设置45二、工作职责451、负责组织开展促进班级学风建设的各类活动。463、传达班级教学安排,收、发课程作业本。465、负责开展班级心理测查工作,建立班级学生心理档案。471、负责班级团员证注册、团员档案整理、团费收缴等工作。47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48一、建设思路48二、组织领导49三、建设措施49四、管理制度502、查课人员要责任到人,实行实名制岗位签到制。51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51四、制定专门的安全制度,专人负责安全工作。54一、奖励对象56二、奖励标准和基本条件5611、体测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7、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56三、评定程序56四、评定原则57一、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58二、申请条件58三、评定程序58四、班级确定初步人选的原则59一、资助对象61三、评定程序61四、班级确定初步人选的原则611、公开透明,少数服从多数;61XX学院音乐学院学生工作应急预案实施细则63一、学院安全领导小组63二、现场指挥系统63三、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63一、学院心理健康咨询辅导站及职责651、制定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653、指导、监督班级学生心理健康自助小组的工作。655、为学院学生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65二、班级学生心理健康自助小组及职责653、向本班学生宣传心理健康知识。68、6三、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工作制度66(二)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制度66一、班级心理委员的意义67二、班级心理委员的职责672、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674、积极协助、配合学院组织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67三、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676、配合学院开展每年一度的“525心理健康活动”。68四、心理委员的工作注意事项68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本规定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69音乐学院大学生心理高危人群预防和干预工作制度69一、指导思想69二、工作目标69三、保障体系70四、实施预案704、实施干预措施72(1)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和心运疾病学生的干预72(3)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9、干预73(4)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74(5)愈后鉴定及跟踪干预74(6)对危机知情人员的干预74音乐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处理和转介制度75音乐学院关于建立“院、班、宿舍三级学生77心理问题预警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772、推选各班“心理委员”(男、女生各一名)。79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本规定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79音乐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细则一、总 则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作为学院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教育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学生学习、生活及从事其它活10、动的基本要求和行为指南。一、细 则1、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2、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3、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11、间,学业有成。4、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5、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6、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得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7、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8、强健体12、魄,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二、附 则对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加强教育,如情节严重,按XX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相关条款处理。本细则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二年六月六日音乐学院学生课堂行为规范细则一、总 则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课堂是大学生接受教育的神圣殿堂。良好的课堂行为规范,是大学生精神风貌、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是高校学风建设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建立优良学风,加强课堂管理,保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和教学环境,根据高13、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请广大学生自觉遵守,模范执行,从我做起,努力创建我院优良学风。二、细 则1、学生应严格按照课程表的安排,认真完成课堂的各个教学环节,按时上课,不得随意变更。2、学生应提前十分钟到达上课地点,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因病或因事不能上课者,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并被批准,否则以旷课论处。特殊情况,事后须补假。3、班长、学委应协助教师清点上课人数,将班级的出勤情况认真记录在班级日志上,及时、如实将旷课学生反映给班主任。4、学生应自觉遵守和维护课堂纪律,上课期间应关闭手机、MP4、笔记本电脑等通讯和娱乐设备。5、为保证一个干净整洁的课堂教学环14、境,不得携带食物进入课堂,不得在教室内吸烟。自觉维护教室内及走廊卫生,不得在课桌、教室墙壁等处涂抹刻画,不得在教室及走廊随地吐痰或乱扔杂物。6、学生在课堂上应尊重老师,课间应主动为老师擦黑板,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进出教室,男女同学之间交往应得体,不得有不文明的言语和举动。着装应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上课。7、学生应根据教学安排认真完成课前预习、课堂笔记、课后作业。课堂上应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回答问题,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8、任课教师有责任加强课堂管理,包括严格考勤、教学组织、纪律维护、学生评估等。9、辅导员和班主任有责任不定期深入课堂,了解学生上课情况,主动与任课教师沟通,掌握学生动态。15、10、教学管理科和学生管理科应负责做好全院课堂教学秩序和学生课堂行为的检查评估、评优罚劣、违纪处理、调研总结、制度修订等工作。11、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应成为课堂行为规范的模范,并带领广大同学自觉遵守课堂行为规范。三、附 则学生违反课堂行为规范,皆视为故意扰乱课堂秩序,经劝告不听者,按XX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相关条款处理。本规范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二年六月六日音乐学院优秀班级评比考核办法为了培养团结互助、活泼进取、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优良班风,强化班级管理意识,落实大学生“三自”教育方针,充分调动班级管理的积极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原则,特16、制定本办法。一、 考核办法1、总分为100分。2、日检查、月考评、年总评3、按年级综合排名,前两名为系级优秀班级,符合校级、省级标准的则可上报为校级优秀班级、省级优秀班级。被评为优秀班级的班主任、班长、团支书享受同级别的荣誉。4、按年级单项排名,第一名可获得单项奖,对应班级干部享受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二、 考核组1、领导组:总支书记、院长、总支副书记2、评比考核组:学生科长、班主任、分团委、学生会、班长、团支书3、检查组: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班团干部三、 考核指标1、学风考风(权重30%)1) 及格率(权重10%)2) 出勤率(权重10%)3) 体育达标率(权重10%)4) 考风(权重17、10%)2、环境卫生(权重20%)5) 宿舍文化(权重5%)6) 教室文化(权重5%)7) 琴房卫生(权重5%)8) 值周劳动(权重5%)3、班级活动(权重20%)9) 校院二级活动参与度(5%)10) 特色活动(5%)11) 获奖(10%)4、支部建设(权重15%)12) 主题班会(4%)13) 思政教育宣传(3%)14) 班团干部管理(3%)15) 社会实践5、班级管理(权重15%)16) 奖助学金评定(5%)17) 奖后助后公益活动(3%)18) 班费使用(4%)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四年二月五日音乐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管理的规范化,实现量化管理,加18、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使我院学生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制定本考核制度。第二条 考核本着事实求是、公平客观、民主公开的原则。第三条 适用XX学院音乐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及各班班委、团委等全体学生干部考核。第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实施。第五条 本制度为学生干部任免、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核细则第一条 学生干部考核每两周考核一次,每学期进行一次总评,时间为每学期第十七周。第二条 学期总评考核前由办公室负责,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从主席团、部长中公开推选组成。第三条 采用量化的方式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考核成19、绩以分数的形式呈现。第四条 学期总评考核分班级民主测评、考核组测评和常规工作量化三部分组成。每部分基础分为100分,班级民主测评由班级学生进行考核打分,具体分值见附表一。考核组测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生科科长、专职辅导员及分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进行考核,具体分值见附表二。常规工作量化考核,主要依据分团学生会各个部门,对班级干部进行日常工作考核,具体分值见附表三。干部的最后得分由三部分得分折合后相加得出,其中班级考核得分占15%,考核小组评分得分占15%,常规工作量化占70%。 干部得分=民主测评+考核组测评+常规工作量化 备 注:和最大者为班级排名第一名。1、 民主测评: 计算方法:民主20、测评=班级学生评分15% 2、考核小组测评: 计算方法:小组测评=考核小组评分15% 3、常规量化考核: 计算方法:量化考核=日常考核得分70% 第三章 考核内容第一条 自评和互评从思想端正、学习能力、工作态度、干部形象、奉献精神、团队精神、创新能力、社交能力、工作业绩九个方面进行评分。周期考核不含互评与自评。第二条 加减分细则如下:1、日常考勤方面(1)例会: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2)值班:无故缺岗,每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3)集体活动: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集体活动是指明确要求参加的各类活动)2、常规工作方面(1)未按时完成21、交办的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2)未召开规定次数的例会,缺一次扣1分,以例会会议记录本为依据,对于会议记录不全的,每次扣1分。(3)对工作出现严重失误者,经主席团评判并提交考核工作小组,每次扣2-3分。3、日常检查方面(1)部门资料整理日常抽查,对于获得优秀评价的,每次加2分;对于良好评价的,每次加1分;对于中等和及格的不予加分;对于不及格的,每次扣2分。(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评比,对于获得优秀的,每次加2分,对于良好评价的,每次加1分;对于中等和及格的不予加分;对于不及格的,每次扣2分。(3)其他类的抽查和检查评比,对于获得优秀的,每次加2分;对于良好评价的,每次加1分;对于中等和及格的不22、予加分;对于不及格的,每次扣2分。4、其他方面(1)课堂缺勤每一学时,扣1分。(2)宿舍卫生检查不达标,每次扣1分;被评为优秀的,每次加1分。(3)受到院、系处分的,视情况扣5-10分。(4)参与院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的,院级每次加1分,市级每次加2分,省级每次3分,国家级每次加5分。第四章 奖惩制度第一条 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自评、互评及加减分材料审核后,做出评定并公布,对于考核有质疑的,在考核结果公布后3天内向考核工作小组提出重新考核。第二条 考核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负责考察干部的相应责任;如出现此类情况,撤销干部职务,取消评奖评优、推优入党资格。第三条 办公室对每次考核结23、果要妥善保管,以便查阅;对于考核合格的干部,系里统一给予公示。第四条 根据考核结果,将淘汰考核排名在末三分之一的干部。第五条 学生干部在任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作自动辞职处理:(1) 各干部任职期间,无故不参加各种活动和会议累计达5次;(2) 无故不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累计达3次者;(3) 一学期无故旷课、晚归、超标者;(4) 一学期出现2门课程科目补考者;(5) 学生干部量化考核不合格;(6) 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7) 因其他事项不适宜再担任学生干部者。附:主动辞职者应交上辞职报告,有第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者,若不主动辞职,将被免职。 第五24、章 附 则第一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音乐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并视具体情况对其进行修改。第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音乐学院学生科 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音乐学院文明教室检查评比制度为了加强班级卫生管理,促进学院卫生工作,为同学们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学习环境,特制定音乐学院文明教室检查评比制度。1、要求各班每天中午对负责教室进行清扫。2、每周三中午生活部干事带领大一、大二全体生活委员对所有教室进行大检查,然后每周再进行两次随机抽查。 3、检查评分采用十分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得分8.5以上为优秀,78.4为良好,7以下为不合格)4、每次检查的分数当天由学生会生活部干事进行统计,算出均分为25、班级卫生评比分数,当日公布.5、评分结果累计达6次为优秀且无不合格即被评为月度文明教室,累计达2次为月度文明教室且无不合格即被评为学期文明教室,累计达2次为学期文明教室即被评为年度文明教室。6、文明教室评比结果与优秀班级比挂钩,也可享受单项奖。 7、详细评分细则见附表音乐学院学生会生活部二一五年一月十八日音乐学院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制度为加强学生宿舍文明与卫生的建设,倡导积极健康的宿舍文化和文明和谐的学习环境,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特制定音乐学院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制度。 1、文明宿舍要求: (1)物品摆放有序(包括:洗漱用品、暖瓶摆放在同一位置;鞋子整齐统一放在床下,衣物摆放整齐;书籍整齐摆放在书架上26、;被子叠放整齐;阳台上不乱摆东西。) (2)室内整洁干净 (包括:地面干净、无垃圾、无积水;门窗无灰尘、窗台无积土;墙壁无乱写乱画,墙角无死角、蜘蛛网;宿舍无异味。) (3)宿舍文化(包括:学习积极、装饰大方得体) (4)宿舍文明(包括:抽烟、喝酒、赌博、大功率用电器) (5)宿舍就寝现象(包括:夜不归宿现象、留外人住宿)2、凡未经学校和学院批准私自在外租房的学生一律给予警告。 3、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及私拉电线和窃电者通报批评,要没收电器,班主任写出处理意见之后,学院给予处分。 4、评分结果累计达6次为优秀且无不合格即被评为月度文明宿舍,累计达2次为月度文明宿舍且无不合格即被评为学期文明宿舍,累27、计达2次为学期文明宿舍即被评为年度文明宿舍。 5、详细评分细则见附表。音乐学院学生会宿管部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音乐学院值周卫生区检查评比制度 为进一步保障班级值周卫生区域卫生情况,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氛围,特制定音乐学院值周卫生区检查评比制度。 1、值周班级每天要按时出勤,班干部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因事、因病要请假,如无故不到则以旷课论处。 2、各班班主任、班长要积极配合学生会生活部工作,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3、各班级在完成任务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工作,及时向学生会生活部汇报表现突出、积极劳动以及好人好事等。4、每个班级值周结束后写一份值周总结交到学生会生活部。5、详细评分细则见附28、表。音乐学院学生会生活部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音乐学院课堂出勤检查制度为继续推进我院“培养优良学风,创建文明校园”活动的开展,让同学们拥有良好的学习氛围,特制定音乐学院课堂出勤检查评比制度。 1、每日查课人员由组长带队,在上课前二十分钟做准备,到音乐楼下集合(夏季:早上7:40、下午14:10;冬季:早上7:40、下午13:40)。上课前十五分钟到指定教室(夏季:早上7:45、下午14:15;冬季:早上7:45、下午13:45)。上课前十分钟到者,则记为迟到,夏季:(早上7:50、下午14:20;冬季:早上7:50、下午13:50)。上课前五分钟到者,则记为旷课(夏季:早上7:55、下午14:2529、;冬季:早上7:55、下午13:55)。查课人员应严守时间,按时到勤,有事需提前向负责人或者组长说明情况并找班长或者团支书代替学委查课。 2、查课人员责任到人,组长由学习部成员担任,负责分配查课任务,对学院班级进行抽查、突击查并即时将每日查课情况记录到考勤档案,并签字。 3、 要求查课人员态度认真,不徇私舞弊,对待老师有礼貌,对待同学友好。4、具体查课要求: (1)查课时,实名制点名为基准,以假条为准,确保该生已向班主任请假。请假者扣个人德育分0.2分;上课迟到、早退者扣个人德育分0.3分,并写检查2000字,由班主任审核签字,由本人亲自交于音乐学院学生会学习部;旷课者每人每次扣个人德育分0.30、5分,并写检查3000字,由班主任审核签字,由本人亲自交于音乐学院学生会学习部;迟到早退三次者,按旷课一学时计,并写检查5000字,由班主任审核签字,由本人亲自交于音乐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如违纪不交检查者,直接上报,由班主任亲自处理,并交一份具体处理办法说明。 (2)确因情况特殊不能事前请假者,事后两天内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要有相关证明材料。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请假期满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者,应当履行续假手续。 (3)各班学习委员查课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写检查2000字,由班主任审核签字,由本人亲自交于音乐学院学生会学习部;旷查课者每人每次写检查3000字,由班主任审核签字,由本人亲31、自交于音乐学院学生会学习部;上课查课迟到、早退者三次者,写检查5000字,由班主任审核签字,由本人亲自交于音乐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并通报一次。 (4)班级干部据实记录学生考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3、 查课具体安排见附表。音乐学院学生会学习部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音乐学院新闻投稿评比办法为培养我学院学生新闻编辑能力,提高音乐学院新闻报道质量及音乐学院各班同学的宣传积极性,现将音乐学院新闻投稿评比办法列出如下: 1、新闻投稿面向音乐学院全体学生,要求音乐学院全体学生积极参加; 2、宣传委员每次活动结束24小时之内以班为单位以提交纸质或电子版新闻的形式交于音乐学院学生会宣传网络部; 3、新闻稿件内容新颖32、,吸引注意力,切实反映音乐学院动态和生活风貌; 4、每班每周至少上交2份新闻稿件; 5、评比分数从高到低排列,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8分,第三名96分,依次排列。 6、详细评分细则见附表。音乐学院学生会宣传网络部 二一五年一月十八日 音乐学院班费管理暂行办法班费是班级成员向班集体交纳的用于班级集体活动支出的费用。为加强班费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1、班费收取原则上每生50元学年。2、班费必须存入银行,班主任管理存折,班长和生活委员管理密码。3、班费的支出,原则上由班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经班主任批准。班主任是班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把收支关,指导学生管好、用好班费。4、班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33、人不得挪作它用。 5、开支班费必须量入为出,把预算做到每学期,于每学期初统一由生活委员收缴,严禁超支,正常情况下不得再次收取班费。6、用班费采购物品原则上要开具正式发票,同时有两名以上学生经手并签名,所有票据记账报销必须经过班主任审查签字。7、班费收支由生活委员记账并保管好所有票据,每个月要利用班会向全班学生公布一次支出情况和结余情况。(支出情况包括每笔支出的时间、项目、金额、用途、经手人等。)8、学生毕业时,结余班费应退还给学生。9、学生对班费开支有异议时,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如得不到合理解释,可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反映。10、班费收支明细需由生活委员妥善保存,最低保存时间为两年。 11、本规34、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音乐学院关于发展学生党员的实施意见一、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培训的条件1、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2、至少受过一次院级以上表彰;3、近两个学期学习成绩均在班级排名前二分之一;4、没有出现任何违纪受过任何处分;5、每班参加人数控制在5人左右,毕业班从严控制。符合条件比较多的班级按学习成绩或综合素质排名确定;6、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党日活动,深入了解国家时事新闻,与时俱进。二、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具备的条件执行党字(2007)23号文件XX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九个条件)。三、发展对象确定的组织程序1、民主测评35、;2、党小组推荐;3、支部委员会讨论;4、总支委员会审定;5、张榜公示。四、发展对象确定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发展指标按学生比例下放学生党支部,各学生党支部培养、把关、负责。2、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的发展比例原则上以各占50%为宜,毕业班原则上第二学期不再发展。3、各党小组(或各班)在班级民主测评的基础上,采用量化排队方式初步确定发展对象。学生干部侧重工作表现,普通学生侧重学习成绩。五、工作纪律1、各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履行和执行党字(2007)23号文件规定的相应职责和工作程序,一定要征求和尊重全体党员的意见。2、严禁请客送礼行为,如有发现或有人举报立即取消相关人员的发展资格。六、本规定自公36、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党总支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音乐学院优秀学生党员评比制度为加强对我学院学生党员的管理与考核,进一步提高我学院学生党员的素质,增强学生党支部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与时俱进地健全保持学生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生党员自觉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结合学院党组织工作的实际,特制定音乐学院优秀党员评比制度。 1、优秀共产党员的参评资格:本支部的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论得分高低,均不能参与优秀党员评比考核: (1)党员因违法违纪而受到党纪、政纪或刑事处分的; (2)政治素质或思想作37、风出现问题的; 2、评选程序: (1)召开学生党支部大会,符合参评资格的党员进行工作交流,全体党员进行评议,再进行民主测评,最终由支部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民主投票,计算产生出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名单并于规定时间前递交党委考核领导小组,作为审批依据之一; (2)党总支作为评选单位参与评优,审核评选出的优秀党员推荐名单;(3)最终由学生党支部鉴定优秀党员名单并公示。 3、详细评分细则见附表。 音乐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音乐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生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根据XX学院学生请销假规定(院学字【2008】14号),结合我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38、和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会议时,都要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留存辅导员处,一份交给班干部,保存于班级日志内。否则,按无故旷课处理。二、从严掌握学生请事假,原则上仅限于直系亲属婚丧大事。审批事假前必须同学生家长联系核实。学生请其它事假须说明具体事由、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并做出安全保证和按时返校的承诺。否则,一律不得批准。三、学生因病请假须凭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原则上必须学生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病情严重者可让他人代请假。四、学生在家因事或因病,假满后不能按时返校者,必须在原期限内由家长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续假,假满后须持有效证明及时进行补假。五、学生在节假日或双休日期间,因生39、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需由学生家长在规定的返校时间前用家中固定电话同班主任取得联系,说明原由。班主任认真核实家长身份后,酌情进行批假。六、学生假满后,应及时向班主任销假。未及时销假或在假满后未能返校,并未履行续假手续的,均按旷课处理。七、请假时间三天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批;三天以上的由辅导员签注意见后报党总支副书记审批;一周以上半个月以内的由班主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注意见后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分管领导审批。八、学生在校外参加集体活动期间,请假由带队老师审批。九、学生因公排练或参加校内外艺术实践活动不能正常上课的,由党总支副书记安排统一办理请假手续。十、任何人不得批准学生利用双休日40、节假日集体外出。十一、各级审批者在准假时,要教育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并应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避免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事故。十二、学生连续请假超过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累计请假超过某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常考试。十三、班级请假人数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5%。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XX学院音乐学院早操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努力提高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大学生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推动我院学风、班风建设,特制定早操管理制度41、。 1、6:35点名,6:40开始早操。 2、以班级为单位在指定位置整队、点名。 3、体育委员全面管理班级早操,在班级队伍中间区域带操。(班长辅助管理) 4、全体同学要认真、整齐、规范,充分达到锻炼身体的效果。 5、有特殊情况不能出操者应提前向辅导员请假,经批准后将假条交班长,班长在检查时应向体育部检查人员出示假条,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凡无假条者,均按旷操处理。 6、严禁早退,对带头早退的同学或班级严肃处理。 7、无故旷操一次扣素质拓展分0.5分,第二次扣1分,累计叠加0.5。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违纪,双倍扣分。 8、我院早操工作由学生会体育部全面负责并检查考核各班早操42、工作,各班体育委员对班级早操管理负责,并认真记录班级成员的出操情况。 9、各班出勤人数为应到人数(应到人数不包括请假者)。 10、检查结果每天通报一次,并报告辅导员,每周小结一次,通报各班出勤率及名次,通报违纪人员名单。 11、班级早操评比得分与年度优秀班级评比挂钩。 12、个人早操评比得分与年度奖学金、助学金、组织推优发展挂钩。 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XX学院音乐学院晚自习管理制度1、大一学生全部上晚自习,其他年级学生自愿上晚自习;2、晚自习地点:大一学生在指定教室,其他自愿上晚自习的学生在综合楼或学院教学楼; 3、晚自习时间:每周日周四晚19:0020:30,其中:指定教室上晚43、自习,中间休息时间:19:5020:00。4、晚自习安排:晚自习有课的班级,到指定教室上课;晚自习没有课的班级,学习委员按照制作的晚自习安排,组织本班同学上晚自习。有琴点的同学,每晚每班不能超过班级人数的1/3。晚自习形式:练琴、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班级自行组织的与专业、学习、大学生素质拓展相关的活动。5、学生应自觉遵守晚自习纪律,自习教室保持肃静,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自习;6、学生上自习需着正规服装,行为举止应保持文明,符合大学生的形象;7、学生因病、因事、上课等特殊情况不能上晚自习的,须向辅导员老师提前请假并经准假,否则按旷自习处理;8、晚自习时应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一44、切活动,以保证自习秩序及效果;9、在指定教室上晚自习的学生,除中间休息时间外,任何学生不许自由进出教室。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应向本班晚自习负责人报告,晚自习负责人应向辅导员老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私自离开教室者,按旷自习或早退记录;10、应自觉保持自习教室内的清洁,禁止在教室中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不良行为;11、爱护教室内的所有设备,严禁私自搬动、拆卸教室内的桌椅、讲台等教学辅助设备,严禁在桌椅上乱刻、乱贴、乱画。如教室设备有损坏,视程度进行赔偿,对恶意损坏者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12、教学区及图书馆内严禁吸烟,走廊内要保持肃静,中间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13、自习教45、室的门窗要注意保护,做到门窗轻开关,人走门窗关;节约能源,人走熄灯;14、指定安排晚自习的教室须安排卫生值日,认真进行清扫,保持教室的干净、整洁;15、在图书馆晚自习的学生应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定;16、同学之间互助互学,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发扬团队精神;17、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本管理规定制定本学院学生晚自习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晚自习取得良好效果(包含出勤、纪律、卫生等方面)。 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音乐学院关于晚自习改革的补充意见 为给我学院晚自习创造一个文明有序的自习环境,形成良好的自习秩序,提高我学院学子的学习动力,现提出以下关于晚自习改革的补充意见。一、改46、变自习室的划分模式、打破班级的界限,根据学生的需求将自习室划分成提供安静学习环境的“无声教室”;提供学生研讨交流的“研讨教室”;提供学生交流兴趣话题的“综合教室”等。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当天的学习任务内容选择不同的教室进行晚自习。 二、丰富晚自习学习活动内容在晚自习期间,适当开展“专业知识竞赛”、“趣味抢答”、“素质拓展游戏”、“时政新闻播报”等活动,定期在晚自习期间开放实训室,学习室,棋社室,多媒体教室等等,将晚自习与社团、兴趣课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同学们个体主观能动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制度的集中管理向民主化管理转变 集中管制度应向民主化管理转变,让学生采用轮流当班管理的方式,47、广泛征集改进方案,不断完善制度。将晚自习文化组织建设的主动权下放到学生手中,让学生创造自己需要的晚自习模式。晚自习最终将从高度制度化的管理向具有人文气息的校园文化建设转变。 音乐学院学生会学习部 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音乐学院违纪学生心灵对话制度为进一步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树立优良学风,培养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规范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依据我院学生手册管理制度,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学习时间: 周五晚到周日下午二、学习地点: 音乐楼活动室三、学习班对象: 一周内有迟到、早退、旷课、夜不归宿、不服从管理等违纪行为的学48、生。四、 学习目的: 通过学习使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得到教育,成为遵守纪律的好学生。五、学习形式:1、组织违纪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反思自己的违纪行为。 2、对违纪学生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3、对于违纪学生进行适当的劳动教育。六、要求: 1、每周五晚六点前各班将参加学习人员名单报送分团委学生会,分团委学生会认真记录参加培训学生名单,并建档保存。 2、如有不按时参加培训,不认真学习,态度恶劣的学生,将继续参加下一轮学习班。 3、累计参加两期学习班仍不改正的学生,学院将按学生手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音乐学院2014年3月12日音乐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为加强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促进辅导员、49、班主任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00624号)以及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音乐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辅导员、班主任任职基本条件(一)中共党员或热爱学生工作的正式在籍教师、教辅人员;(二)具备大学学历,或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三)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四)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懂得教育规律,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解决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指导学生全面50、发展。二、辅导员、班主任具体工作要求(一)辅导员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二)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1、每学年5、6月份提出个人申请,交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2、每学期承担学生思想专题教育报告一场,并与每学期第一周将本学期承担的专题教育报告目录报学院团总支处,以便统一安排。3、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辅导员、班主任会议、及学生专题报告会(每学期听会两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会后有总结。4、每一个月为所在班级开一次班会,开学第一周报时间、地点,如有重点、热点特色活动,可按原时间地点定期举行,将更改内容报学院团总支,并有会议记录。5、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宿舍一次,可根据学校宿舍深入记录表核查。51、6、平均每周至少找两名学生谈心,有记录(时间、地点、学生姓名、谈话内容);每月主动向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汇报一次所带班级学生情况(携带工作记录)。7、完成学校交付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并按时完成本学院交付的临时性学生工作。8、每学年撰写或发表一篇有关学生工作的论文。以上工作在进行时,将有学院主要领导,按所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督导,凡能按学校要求认真完成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老师可继续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凡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取消辅导员、班主任资格,并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备案。(三)班主任在兼任班级工作时,可按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量计算,有资格参加学校近五年职称评定工作;(52、四)班主任在兼任班级工作时,可享受每生每学年7元辅导员、班主任津贴;(五)班主任在兼任班级工作时,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评工作,表现突出的可推荐参加学校组织的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在职称评定时,相应增加管理分;(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被评为优秀辅导员、班主任:1、该学年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的;2、因疏于管理,出现重大、恶性事件的;3、任职不满一周年的。三、本管理办法由院党总支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九年九月一日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综合办公室是音乐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日常办公的专用场所。为实现办公室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现规定如下管理制度:53、1、学生会全体成员应自觉维护办公室秩序,爱护办公室卫生,严禁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杂物等。2、学生会全体成员应自觉爱护办公室内的公物及设备,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调换、或借出办公室内的仪器设备。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3、办公室内财物如有损坏,应如实报告。凡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均查清原因并按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处理。4、值班人员要定期打扫办公室,保证桌椅摆放整齐,桌面、地面洁净。晚上自觉关断电源设备,关好门窗。5、办公室内严禁烟火。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和消防设施,发现异常隐患要及时处理和报告。6、除办公用品外,严禁将其它物品(如食物)54、带人办公室。7、私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一旦丢失概不负责。8、以上各项规定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违者将根据以上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音乐学院学生会综合办公室 二一五年一月十八日音乐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职责一、团总支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一、机构设置团总支书记:1人(教工担任)团总支副书记:1人(学生担任)下设组织部、宣传部。二、工作职责分团委副书记职责:1、参加院团委工作例会并传达落实会议精神。组织系团总支会议。2、负责团总支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的起草、发送、归档。3、负责团学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和管理工作。4、组织开展团日活动。5、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推优工作及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比工55、作。组织部职责:1、负责学院同学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以及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团档。2、负责会议考勤和记录。3、负责新建社团的报批。4、组织、协调各社团的纳新工作。5、组织并参与各社团活动。6、组织本学院社团参加院社团联展活动和交流活动。7、参加院社团联合会的周二工作例会并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宣传部职责:1、负责通过宣传栏、新闻稿件和网络新闻等形式向外宣传音乐系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2、负责组织安排系内黑板报、宣传海报。 3、负责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了解学生干部的思想状况,做好干部的考核、培训、鉴定工作并开展团员的民主评议活动。4、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5、负责讲座类活动的宣传工56、作。6、负责学院各类大赛以及优秀班级的评选、颁奖工作。二、学生分会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一)机构设置主 席:1人,副主席:4人,下设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舞台文艺部、体育部、心理部、宣传网络部、宿管部、至善公益部各部设部长1人,干事若干人。(二)工作职责主 席:1、负责学院学生分会的全面工作,参加校团委学生会工作例会,主持召开学院学生分会工作会议,制定学生分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3、通过考察、培养学生会干部,负责组建新一届学生会。4、负责了解、汇集各班级学生意见并及时向领导反映。副主席:1、协助主席工作,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责。257、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办公室:1、组织学生会干部例会并负责考勤和会议记录。2、负责学生会各类文件的起草、整理、存档。3、负责学生会各类活动的网络通讯宣传。学习部:1、负责组织开展学院学习经验交流会及各种学习竞赛活动。2、指导各班学习委员开展班级学习经验交流会及各种学习竞赛活动。3、收集、反映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4、协助学院教学秘书处理日常教务工作。生活部:1、负责学生寝室内务卫生的监督和评比工作。2、负责“星级宿舍”的宣传、组织和上报工作。3、负责协助完成各种系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4、负责指导各班生活委员开展工作并考核。5、负责安排打扫并监督教室卫生。舞台文艺部:1、协助学院领导组织院内外58、各类文艺演出和专业比赛活动。2、安排、指导大一新生班级“走上舞台”文艺汇演活动。3、具体策划、组织学院“快乐周末”歌舞晚会。体育部:1、负责选拔、训练运动员并组织参加学院运动会和各类运动比赛。2、负责策划、组织学院内体育比赛事宜。3、负责学生早操和早晚功(舞蹈专业学生)的管理。至善公益部:1、负责安排学院领奖助学金同学的管理工作。2、负责传达至善公益总队下发的任务,以及分配工作。3、组织学院各类公益活动并监督完成。心理部:1、 维护并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道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2、 为本院每一位同学创造相互交流沟通空间。通过组织系列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心理素质,预防心理疾病的发生。3、 组织各59、班心理委员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并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4、 协助学生会的其他部门的工作。宿管部:1、 负责学院每周一次的常规检查宿舍工作。2、 负责组织督察小组进行抽查卫生的工作。3、 组织并督促各班卫生委员、宿舍楼长、层长检查日常卫生工作。4、 组织学生会全体成员突击检查宿舍。5、 进行每次卫生检查结果的总结,并对优秀宿舍进行通报表扬,反之通报批评。6、 制定举办宿舍文化节,并拍照录像;评选最优宿舍,并颁发奖状。宣传网络部:1、 利用照片、新闻等方式做好学院各类活动的宣传工作。2、 组织开展摄影和书画大赛等活动。3、 制作学院简报上交至音乐学院学通社并及时领取粘贴。4、 负责学院学生会网站的建设60、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新网站信息。5、 维护我院分团委学生会电脑安全,使其正常运行。6、 收集、整理和对外发布校分团委学生会工作信息,宣传至我院分团委学生会。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四、本规定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音乐学院班级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一、机构设置学生班级设班委会和团支部两个机构。班委会原则上由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卫生委员组成。团支部原则上由团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组成。为加强心理健康教育,45人以上各班还应设心理委员,45人以下班级可由团支部的宣传委员或组织委员兼任。二、工作职责班长:1、协助班主任以及辅导员主持班级日常管理,61、做好上传下达工作。2、负责组织、主持班委会和班会。3、督促、指导、协助班委会成员开展各类班级活动。4、协助辅导员主持班级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模、违纪学生处理。5、负责联系班级安全稳定信息员,及时发现、反映有关情况。学习委员:1、负责组织开展促进班级学风建设的各类活动。2、保持与各任课教师的经常联系,及时转达师生意见,发挥好教与学的桥梁作用。3、传达班级教学安排,收、发课程作业本。4、负责组织本班学生网上选课、评教、四六级英语报名以及普通话、三笔字、计算机水平测试。5、负责班级奖学金、素质拓展评定工作。6、协助系教学秘书办理本班其它教学事宜。生活委员:1、负责收取、管理班费,建立班级财务记录,定62、期向同学公布。2、负责班级活动所需物品的采购、分发。3、负责组织本班同学的体检、照相活动。4、负责班级同学饭卡办理和水费补助的领取与发放。5、了解和掌握班级每个同学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费用来源,协助做好贷款、困难补助申请等工作。文体委员:1、负责组织班级所有文体活动。2、负责组织班级同学出早操。3、负责本班早操的查操工作。4、负责向系学生会体育部推荐各类运动员。5、负责组织本班同学参加体能测试。6、负责向系学生会文艺部推荐专业演出优秀生。7、负责班级体育课的组织。卫生委员:1、 负责安排班级值周干部。2、负责本班宿舍卫生,带领同学积极参加“星级宿舍”评比。3、负责安排教室卫生值日打扫和检查。463、负责班级劳动周的工作安排。心理委员:1、担任班级心理自助小组(由各宿舍长组成)组长,接受系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的工作指导。2、关心同学,通过多种方式,和同学加强思想和情感上的联系与沟通,了解他们的思想活动与心理动态,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和系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报告。3、负责向本班学生传达系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面的指示、要求。4、负责对本班学生实施心理健康辅导和基础性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5、负责开展班级心理测查工作,建立班级学生心理档案。团支部书记: 1、在系团总支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班团支部工作。2、在辅导员领导下,支持、配合、参与班委会工作。3、负责本班政治学习和64、思想教育工作。4、负责班级团支部的推优评模工作。宣传委员:1、负责组织、策划、书写黑板报。2、负责班级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向系网站投稿。3、负责院、系规章制度和有关文件通知的班级宣传。4、负责班级安全消防教育。组织委员:1、负责班级团员证注册、团员档案整理、团费收缴等工作。2、配合文体委员组织班级各项文体活动,组织本班同学积极参与院系各类文体活动。3、负责组织本班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院系培训。4、负责组织本班同学参加形势政策课。5、负责班委会和团支部会议记录。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音乐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一、建设思路以抓65、教风为龙头,以完善学习考核机制和强化专业实践为切入点,教育引导同制度化、规范化要求并重,院级建设和班级建设相协同,配合以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营造,全员参与,个个重视,持之以恒,不断完善。二、组织领导组 长:院长、总支书记副组长:教学副院长、总支副书记成 员:教学科长、学生科长、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主席、学习部部长、各班学习委员三、建设措施1、经常开展学风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院师生员工对学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2、适时开展学风建设研讨工作,不断推动学风建设工作。每学年开学初,领导组召开学风建设专题会议一次,总结上学年经验教训,提出本学年完善措施。学生以班为单位召开学风建设主题班66、会一次,研究解决班级学风建设问题。3、认真扎实地搞好每年一度的学生学习质量评估工作。确定每年10月份为学生学习质量评估月。通过对一年级新生的入学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根据应用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和自己的志向、特长及潜能,自主制定学习目标、计划与实施步骤;指导二年级学生自评反思“学生学习质量改进性评学用表”中的“问题指引”,自我分析学习状态,结合一年级设计的学业计划,进行学习策略的设计、调节和改进;采取强化培训和抽样测评的办法,对三年级学生进行能力测评和培训;对四年级学生进行状态学评学。4、坚持不懈抓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继续严格执行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继67、续严格执行调课、补课制度,严防无故旷课现象。继续强化教师的课堂教学管理意识。继续通过每学期的示范教学、公开教学和诊断教学,不断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艺术。5、围绕应用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不断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下,每学年初,每个教师都要在总结上学年教学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学年课堂教学改革要点,努力做到因材施教、因需施教,把学生注意力和兴奋点吸引进课堂,自觉增强学习动力。6、不断完善课程考核制度,引导、促进学生学习。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继续实行结构成绩制。专业技能主、副项继续实行期中测试和期末考试相结合。要严格执行期中测试和期末考试考试资格的审查把关制度。继续加强考风建设,学生执行考68、试纪律情况直接与评优评模、奖助学金评定、组织发展、学位证发放等项目挂钩。7、不断加强实践教学,为学生充分展示专业技能提供平台。不断完善一年一度的教学汇报音乐会、专业学习优秀生汇报音乐会、毕业音乐会。坚持民族乐队、管乐队、合唱队、舞蹈队的日常排练。有组织地参加校外社会专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自发组织试唱、试奏、试舞中小型音乐会。8、通过开展专业技能竞赛活动,激励课堂教学。每学年要有计划地组织声乐、键盘、器乐、舞蹈、合唱指挥、歌曲伴奏、专业基础理论等专项比赛活动。争取有组织地参加省级、国家级音乐比赛事宜。鼓励学生自发参与校外专业比赛活动。专业技能小课继续实行向专业学习优秀生倾斜制度。9、坚持定期开展69、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术研究探讨氛围。10、团总支、学生会及各班级都要把学风建设融于丰富多彩的学生课外活动之中,学生课外活动要服务于学风建设,服务于学生文化艺术素养的提高。11、班级学风建设是院级学风建设的重要依托和落脚点,专兼职辅导员都要从单纯的思想教育、日常事务性管理中误区中走出来,切实负起学风建设的重要职责,把学习管理摆在重要位置。12、不断完善教学设备的配置和维护,不断完善资料室、实验室、琴房、排练厅的管理,不断完善安全消防工作,保证师生正常的教学活动。13、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政治思想工作,努力营造稳定、团结、和谐、向上的学习环境。14、每年度70、末,领导组成员都要在述职报告中汇报学风建设的有关内容,并准备相关原始积累材料接受领导组的专项检查。四、管理制度1、每日查课人员由组长带队,在上课前二十分钟做准备,到音乐楼下集合(夏季:早上7:40、下午14:10;冬季:早上7:40、下午13:40)。上课前十五分钟到指定教室(夏季:早上7:45、下午14:15;冬季:早上7:45、下午13:45)。上课前十分钟到者,则记为迟到,夏季:(早上7:50、下午14:20;冬季:早上7:50、下午13:50)。上课前五分钟到者,则记为旷课(夏季:早上7:55、下午14:25;冬季:早上7:55、下午13:55)。查课人员应严守时间,按时到勤,有事需提71、前向负责人或者组长说明情况并找班长或者团支书代替学委查课。2、查课人员要责任到人,实行实名制岗位签到制。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音乐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实践安全审批制度为规范学生外出活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学院以及学院主管部门所下达的或教学计划内的外出实践活动任务(包括教育实习、文艺演出、社会实践、服务等),由学院精心筹划、认真组织,与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负责安排好外出学生的安全、交通、饮食、住宿等事项,确保顺利完成任务。第二条 未经我院批准,任何教师不得私自组72、织学生外出活动(包括教育实习、文艺演出、社会实践、服务等),违者以教学事故论处,由此引起的任何危害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三条 若教师本人认为某些外出活动确有利于学生增长见识、扩大视野,有助于学生提高学业水平和专业技能,须按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向学生科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第四条 经批准由教师个人组织的学生外出活动,若带来收入,应兼顾集体、学生的利益,妥善公平处理,并给学生以合理的报酬。第五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组织学生到歌舞厅、夜总会、宾馆、酒店等营业性的娱乐场所参加违反法律、违背道德、不利学73、生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六条 基于安全原因,我院不鼓励在校学生自行参加外出活动。(一)一、二年级的学生在校期间除参加学院组织的外出活动外,不得自行参加任何单位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活动。违者将视违纪情节的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特殊情况,需经院领导批准。 (二)三、四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利用上课时间外出参加活动。特殊情况,需经院领导批准。学生在业余时间外出活动时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全责,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违者,学院必将追究个人责任。第七条 教学计划内的外出活动,需经书记(院长)批准后,填写表格留院内备案;第八条 申请学74、生外出活动程序:(一)填写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申请表;(二)报院领导审批,出具意见并签名,加盖上院公章;第九条 本规定由音乐学院院务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音乐学院举办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审批制度为确保校内大型活动的顺利举行,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一、本规定所称的校内大型活动,是指在阶梯教室、演奏厅、排演厅等公共场所举办的人数在200人(含)以上的各种音乐会、演唱(演奏)会、联欢会、艺术交流会、供需见面会、讲座及其他大型活动。二、凡在校内举办的大型活动,一律实行报批制度。在举行大型集体活动前,需填写学75、校的大型集体活动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详细填写,并逐级报有关部门审批。三、在举行大型集体活动前,必须有严密的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得到院里和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施行,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四、制定专门的安全制度,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五、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有参与老师做好分工,制订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六、对参加的学生进行文明教育和安全教育,注意散场时的疏导工作。七、注意用电安全,利用专用线路,由学院舞台文艺部具体负责音响调试和会场布置。八、若遇突发事件,应冷静处理,并报告相关的部门。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十、本规定由音乐学院负76、责解释。 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音乐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根据院学字【201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奖励对象原则上在全日制本科三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中评定,每届学生只享受一次。在省级专业比赛中获一等奖或在国家级专业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学生,(集体项目为主要演员)可不受年级、本专科限制,由学院评定委员会酌情直接审定。二、奖励标准和基本条件见院学字【2011】34号文件,自入学以来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1、参与非法传销、邪教等组织的;2、有过考试作弊、打架、损坏公物、小偷小摸等行为记录的;3、有无故旷课记录的;4、请事假、病假累计超过三周的;577、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的;6、在宿舍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的;7、私占琴房达两次以上者;(包括舞蹈排练厅在内)8、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参加演出活动的;9、未办理走读手续私自在外租房居住的;10、(在国家奖学金评定前,不得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11、体测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三、评定程序1、以班为单位学习学校、学院有关文件规定。2、学生个人书面申请。3、班级评审小组书面推荐。4、报学院评定委员会(原则上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团委书记、专兼职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组成)评定。5、张榜公示。6、上报学院。四、评定原则1、公开透明,少数服从多78、数;2、工作成绩突出者优先。六、学生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内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定委员会、书记信箱如实反映,相关组织和个人应及时回复,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音乐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根据院学字【201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见院学字【2011】35号文件。二、申请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上学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1、参与非法传销、邪教等组织的;2、有过考试作弊、打架、损坏公物、小偷小摸等行为记录的;3、有无故旷课记录的;4、请事假、病假79、累计超过三周的;5、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的;6、在宿舍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的;7、私占琴房达两次以上者;(包括舞蹈排练厅在内)8、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参加演出活动的;9、未办理走读手续私自在外租房居住的;10、体测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二)学习成绩排名为班级前20%以内,所修课程全部合格(不含补考成绩)上学年获得院级以上(含院级)综合表彰的(标兵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如果获得院级以上(含院级)表彰人数不够,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参考其系级荣誉,获得“专业学习优秀生”荣誉者优先。(三)品德和行为要求、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见院学字【2011】35号80、文件的有关规定。(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三、评定程序1、以班为单位学习学校、学院有关文件规定。2、学生个人书面申请。3、班级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4、报学院评定委员会(原则上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团委书记、专兼职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组成)审定。5、张榜公示。6、上报学校。四、班级确定初步人选的原则1、公开透明,少数服从多数;2、同等条件下,按学习、素质综合成绩排序;3、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非党员学生优先;4、同等条件下,两年内不得重复享受。五、学生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内公示期间向班级评审小组、学院评定委员会、书记信箱如实反映,相关组织和个人应及81、时回复,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备注: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音乐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根据院学字【201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资助对象取得我学院正式学籍并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二、资助标准、基本申请基本条件、各档次具体申请条件见院学字【2011】36号文件。上学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1、参与非法传销、邪教等组织的;2、有过考试作弊、打架、损坏公物、小偷小摸等违纪行为记录的;3、有无故旷课记录的;4、请事假、病假累计超过三周的;82、5、无故不参加院、系、班组织的各项活动的;6、在宿舍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的;7、私占琴房达两次以上者;(包括舞蹈排练厅在内)8、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参加演出活动的;9、未办理走读手续私自在外租房居住的;三、评定程序1、以班为单位学习学校、学院有关文件规定。2、学生个人书面申请。3、班级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4、报学院评定委员会(原则上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团委书记、专兼职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组成)审定。5、张榜公示。6、上报学院。四、班级确定初步人选的原则1、公开透明,少数服从多数;2、第一、二档助学金人选按综合成绩排序,第三档助学金重点考虑家庭比较困难的单亲家庭或家居农村83、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3、同等条件下,家庭困难学生或非党员学生优先;4、同等条件下,两年内不得重复享受第一、二档助学金。五、学生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内公示期间向班级评审小组、学院评定委员会、书记信箱如实反映,相关组织和个人应及时回复,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XX学院音乐学院学生工作应急预案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和改进学院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院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84、 一、学院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院 长、总支书记副组长:总支副书记、副院长成 员:学生科长、综合办主任、教学科长、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二、现场指挥系统日常安全工作由院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科室统一行动。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三、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行政人员副院长院长学校保卫处(电话)四、安全工作联络电话 五、教学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1、全体教师员工要加强校园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 2、教学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全体教师员工要熟悉防范措施和安全器材位置及使用。 4、全体教师员工要熟悉紧急疏散路线,并组织好紧急疏散。85、 5、全体教师员工和创安小组要及时发现和排除区内的安全隐患。 6、全体教师员工有义务将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协调解决。 音乐学院 二一年三月一日音乐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与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按照学校关于深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关于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学院实际,建立学院心理健康咨询辅导站和班级学生心理健康自助小组。一、学院心理健康咨询辅导站及职责(一)机构站 长:党总支副书记副站长:分团委书记、学生会主要干部1名成 员:各专兼职辅导员、学生会主要干部12名(二)职责1、制定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2、负责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监督和检86、查,包括本学院心理健康讲座等宣传活动;本学院心理测查、心理辅导、心理训练和心理危机干预;本学院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动态等。3、指导、监督班级学生心理健康自助小组的工作。4、完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人物。5、为学院学生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二、班级学生心理健康自助小组及职责(一)机构组 长:班级心理委员成 员:各宿舍长(二)工作职责1、向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及时反映本班学生的有关心理健康的信息。2、负责向本班学生传达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站的指示、要求。3、向本班学生宣传心理健康知识。4、对遇到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基础性干预,并及时将87、干预结果报上级组织。三、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工作制度(一)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职责1、举办学生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指导学生增强心理保健意识和能力;2、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开展;3、指导学生心理组织做好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及普及工作;4、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活动,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5、负责学生的心理普查工作,了解、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心理咨询个案记录;6、实行心理咨询值班制度,热情接待求询人员;7、制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总结;8、管理心理咨询中心图书资料,维护心理咨询网站; 9、定期参加培训、督导,提高咨询辅导水平,保持88、身心健康;10、加强理论研究,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11、加强研究职高学生和普通高校生心理问题差异。(二)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把工作落到实处,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动向,真正满足学生的需求,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我院将从10级新生开始,在各班级中设立2名心理委员(男、女各1名)。一、班级心理委员的意义“班级心理委员模式”着力于两个建设:一是学校心理健康的防控,逐步建立健全辐射到每个班级的学校心理健康监控体系,目的是及时发现和预防学生中的心理问题,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生,减少校园危机事件,做到提前防范、实时监控89、及时发现、及时疏导。二是逐步建立健全辐射到每个班级的学生。通过专业的团体心理辅导和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等,优化、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二、班级心理委员的职责班级心理委员是班委会的成员,可以兼任,其主要职责是:1、积极向本班同学宣传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方面的知识,使同学们了解心理发展的规律,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自我调节和自我保健。2、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3、与班级同学定期进行交流,了解近期思想动态,并及时向上级汇报。4、积极协助、配合学院组织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5、对本班存在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的同学及时提供帮助,并及时与学校咨询中心联系。三、心理委员90、的日常工作1、定期参加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组织的例会,在会上需报送班级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单,汇报的内容主要有:(1)本班学生对心理知识的需求(2)本班学生的心理动向(包括个体与群体)(3)最近发生的心理问题(4)对进一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建议(5)其它相关问题2、危机事件及时反馈制度。对班级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及时向年级辅导员、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反馈,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3、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一些有意义的心理辅导活动等促进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4、结合本班学生的现状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改善班风、学风,尽力解决本班学生的心理问题,促进学生学习水平的提高。5、提高自91、身素质,了解学习掌握有关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个体心理辅导工作。6、配合学院开展每年一度的“525心理健康活动”。四、心理委员的工作注意事项1、在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尊重所有学生的隐私。2、所汇报材料应真实可靠,不脱离实际。3、在认真工作时反省工作得失,注意提高工作方法。学院将通过阅读整理心理委员上交的汇报,及时把握学生最近一段时间内的心理动向和发生的一些问题,并据此合理的开展符合学生需求的活动,切实提高他们的心理适应能力和心理健康水平。针对工作认真负责表现优秀的心理委员,学院将每学年度按20的比例评选优秀心理委员,给予表彰,并优先推荐参加校内外的一些交流活92、动。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六、本规定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年三月一日音乐学院大学生心理高危人群预防和干预工作制度据山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为积极开展我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科学性原则,防止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干扰,确保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重点,立足教育,重在预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2、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面93、向全体学生,开展正面引导,依据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的和谐发展,提高大学生适应社会生活、应对竞争考验、承受挫折压力和增强自我调节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二、工作目标1、积极构建我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的工作体系。建立稳定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的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在校学生中可能存在或已经出现的较为严重心理问题的症状表现、形成原因、诱发因素等相关信息,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和妥善处理,积极遏止和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2、树立防范意识,营造和谐氛围,增强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树立全员育人94、意识,努力营造关爱学生、服务学生、促进大学生健康成才的良好气氛。针对发现的大学生心理问题及其可能由此而引发的心理危机或自杀意念与倾向,迅速做出反应,实施干预,避免因处理不当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心理问题,或引发意外事件。三、保障体系1、组织机构。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大学生心理危机评估专家组”等组织机构,承担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职能。2、工作队伍。学院逐步建立一支心理咨询辅导教师和学生管理干部共同组成的精干高效的工作队伍,并加强心理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增强对学生心理问题的鉴别能力、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学院对从事或承担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的人员,按95、有关规定计算工作量并给予合理报酬。3、物资条件。学院为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工作设施、交通和通讯保障。4、经费投入。根据相关规定,编列专项预算,并列入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经费。四、实施预案学院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应对、妥善处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态,针对心理危机学生的不同类别和程度,分别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和措施。1、开展预防教育。大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设心理学课程、组织专题心理讲座,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等形式推广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解析心理现象,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传授心理调适的方式方法。在学生中进96、一步加强生命教育、自我意识教育和危机应对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关爱生命,善待人生。2、明确预警对象。学生心理危机一般是指学生个体面临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时,发生剧烈的情绪波动,或在认知、躯体及行为方面产生较大的改变,使得个体暂时不能或根本无法利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来应对和处理自己当前的困境的状况。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都是需要关注及干预的对象。预警对象的界定工作,由学生心理危机评估专家组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出书面确认意见。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1)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2)遭遇97、突然打击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身体出现严重疾病、情感受挫、人格受辱、遭受惊吓、发生严重人际冲突、发生重大个人财产损失等遭遇性危机之后所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3)严重的学习障碍、环境适应不良或就业压力特别大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4)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5)因性格过于内向、严重经济贫困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6)有严重心理疾病(抑郁症、焦虑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的学生。对近期发出过如下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需要及时进行危机评估或干预:(1)谈论过自杀并98、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出死亡念头者;(2)不明原因地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无端祝福、述说告别的话语等行为明显改变者;(3)情绪异常突变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或恐惧、易激惹冲动、情绪异常低落或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饮食睡眠严重受损等)。3、建立预警机制。为确保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快捷有序地开展,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学院建立班级、学院二级预警系统。(1)班级预警。各班级设心理委员,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2)学院预警。学院领导及全体教师都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异常99、心理与行为,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发现重要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和学工部门报告,并在专家的指导丁及时对学生实施干预。4、实施干预措施(1)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和心运疾病学生的干预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学生,须由大学生心理危机评估专家组或经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对其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出书面报告与处置意见。若评估某学生可以在院边学习边治疗,学院须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开展跟踪咨询,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进行专家会诊、复诊。若评估某学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院应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若评估某学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院须及时通知100、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2)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发现或知晓某学生有自杀意念要密切关注,主动介入并采取以下干预措施: 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即刻成立监护小组对其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同时通知该学生家长尽快到院。 由大学生心理危机评估专家组或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对其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会诊,并提出书面报告与处置意见。学院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或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3)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对正在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一旦发现便立即启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快速反应机制,学院有关部门要立刻派人赶赴现场协调配合处理。对刚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101、要立即送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产生不良刺激,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对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若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学院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若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待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正确应对新闻媒体,防止不恰当报道而引发负面影响。(4)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由学院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紧急隔离措施,确保双方当事人安全后,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对该生精神状态进行心理评估或会诊并提出书面意见,学院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102、(5)愈后鉴定及跟踪干预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后申请复学时,应向学院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学院心理咨询中心、院医院等相关部门或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评估确认已经康复后,可办理复学手续。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复学后,学院心理辅导教师或学工系统人员应定期对其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仍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学院应组织专家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态,确保该生人身安全。(6)对危机知情人员的干预危机事件过后,需要对知情人员视情况进行必要的干预。可以使用支持性干预及团体辅导策略,协助经历103、危机的大学生及其相关人员,如同学、家长、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参与危机干预的人员,正确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平衡,尽量减少由于危机造成的消极负面影响。五、注意事项1、坚持保密原则。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中,应坚持保密原则,以维护学生权益,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正常环境中实施干预,避免人为设置特殊环境给被干预的学生造成过重的心理负担,以免激发或加重其心理问题。2、采取安全监护。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3、讲究方式方法。在学院与家长联系的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如果所发生的学生104、心理危机或自杀事件涉及他院,学院之间要相互协作与支持,实行联动。4、规范操作程序。危机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或住院治疗的情况,应按照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七、本规定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年三月一日音乐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处理和转介制度一、心理危机是因为外在事件影响或内在的身心变化而引起的,主观体验到内心的平衡被严重打破、混乱、绝望、沮丧、迷惑和痛苦的一种心理剧烈变动状态。常见的心理危机往往由生活中的一些挫折性事件引起,如:目睹或经历灾难事件;受到他人的身体侵害或性侵犯;亲人的亡故或疾病;恋爱失败;学习成绩不理想;求职受挫;患病:105、人际关系发生冲突等等。心理危机往往会导致较严重的后果,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 二、对待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应遵循及早发现、早预防、科学处理、慎重善后的原则。 三、一旦发现心理危机学生,辅导员应时刻提高警惕,要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调查原因,做好当事人的情绪稳定;必要时还要及时安排人力对当事人进行监护。如情况较复杂,不能马上解决,则应及时向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与家长及时沟通。四、辅导员在处理心理危机学生的过程中,可以邀请心理咨询中心老师协助,也可以尽量规劝学生前往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心理咨询。但要遵循心理咨询工作的自愿原则,不要强行要求学生做心理咨询。五、心理咨询中心对电话咨询后上门咨询的学生,如发现106、属心理危机,应该立即优先接待处理,不得拖延。六、心理咨询员接待心理危机学生,一定要做好咨询记录,详细记录接待时间、主诉、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并在记录本的显著位置标明“危机”字样。七、心理咨询员接待心理危机学生,应尽量要求当事人留下住址和电话号码,并在初次接待后不定期进行电话追踪访问。八、心理咨询员接待心理危机学生,应尽量要求当事人有自杀、自伤、侵害他人或严重精神疾病倾向,应立即向学生所在系报告。九、对心理危机较严重的学生,要进行必要的监护,及时通知当事人家长或亲属协商处理。十、对于心理咨询中心无法处理的心理危机非常严重的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必须立刻进行转介。十一、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和相关管理,对心107、理危机学生处理过程中的所有文字资料要妥善保存归档。 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三、本规定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年三月一日音乐学院关于建立“院、班、宿舍三级学生心理问题预警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高等学校落实全员育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增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在全院形成“院、系、班、宿舍四级学生心理问题预警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其中“院级网络系统”以心理咨询中心为核心,组建一支稳定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队伍,负责全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工作和日常心理咨询工作。“系级网络系统”是指通过培训各系(部)辅导员108、和班主任,使他们掌握基本的心理学和心理咨询知识,掌握解决一般心理问题的方法和技巧,为本系学生提供服务。“班级网络系统是指在各班设立心理委员,作为班级心理保健信息员,通过各种形式的心理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使他们具有心理学的基础知识,把自己和身边同学遇到的心理问题或异常表现及时反映给心理咨询中心中心,从而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工作。“宿舍级网络系统”是由各宿舍长组成。接受心理培训,定期向班主任汇报宿舍成员的心理状况,组织本宿舍成员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给需要帮助的同学提供心理支持或推荐其去心理咨询中心。一、实施方案 1、心理健康教育保健网络第一级:学院。在各学院109、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的领导下,在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指导下,由专职辅导员和兼职班主任负责具体工作,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基本的心理学及心理咨询知识,掌握解决一般心理问题的方法和技巧,为本系学生提供服务。工作人员:各系辅导员及兼职班主任2、心理健康教育保健网络第二级:班级。采取“心理委员”制,各班级的心理委员和心协会员,带领全班同学开展助人自助的心理健康保健工作,把自己和身边同学遇到的心理问题或异常表现及时反映给心理健康咨询中心或负责老师,从而使工作人员能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人员:心理委员(男、女生各一名);心协会员3、心理健康教育保健网络第三级:宿舍由各宿舍长组成。接110、受心理培训,定期向班主任汇报宿舍成员的心理状况,组织本宿舍成员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给需要帮助的同学提供心理支持或推荐其去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各宿舍长二、工作安排1、各系确定一位专职辅导员,负责本部门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工作。2、推选各班“心理委员”(男、女生各一名)。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四、本规定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党总支二一年三月一日附件1XX学院音乐学院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备案表(郭改)编号:组织部门安全负责人经 办 人联系方式人 数出行方式目的地时 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天带队领导联系方式带队老师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外出事由安全教111、育内容及防范措施带队教师签名院领导意见安全返回记录 年 月 日附件2:班级管理日检查表_年_月_日班 级学习纪律宿舍生活部综合教室校园卫生区早操上课晚自习卫生备注卫生备注卫生备注迟到请假旷操迟到请假旷课迟到请假旷到优良差优良差优良差总分14本一14本二14本三14表一14表二14表三14升本13本一13本二13表一13表二13表三13升本12本一12本二12表一12表二12表三11本一11本二11表一11表二 音乐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附3:音乐学院学生干部量化考核表职务姓名测评事项例会、值班集体活动旷:-2/次迟、假:-1/次未按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2/次未召开规定次数的例会或班会-1/次工作112、出现严重失误-23/次工作考察优秀:+1.5/次良好:+1/次不合格:-1.5/次营私舞弊拉帮结派-10/次自由散漫工作拖拉不服从管理-25/次工作中不团结协作,自以为是,搞个人主义-46/次附件4:督察情况记录表1. 班级: 时间: 月 日 午 地点: 班长签字: 应到实到未 到 学 生备注迟到情况请假旷课督查组长签字督察人员签字2. 班级: 时间: 月 日 午 地点: 班长签字: 应到实到未 到 学 生备注迟到情况请假旷课督查组长签字督察人员签字3. 班级: 时间: 月 日 午 地点: 班长签字: 应到实到未 到 学 生备注迟到情况请假旷课督查组长签字督察人员签字4. 班级: 时间: 月 113、日 午 地点: 班长签字: 应到实到未 到 学 生备注迟到情况请假旷课督查组长签字督察人员签字附件6:音乐学院早操检查表时间:班级总人数实到请假旷操旷操学生姓名班长签字备注13本一 13本二13表一13表二13表三14本一14本二14本三14表一14表二14表三音乐学院体育部附件7:音乐学院在校学生一览表(按年级、班级分,班级、专业、人数、男生、女生、省内、省外)年级班级专业人数男生女生省内省外备注一年级14级本一音乐学本二本三表一音乐表演表二表三专升本二年级13级本一音乐学本二表一音乐表演表二表三专升本 三年级12级本一音乐学本二表一音乐表演表二表三四年级11级本一音乐学本二本三表一音乐表演114、表二表三附件8:音乐学院学生干部配备情况一览表(按年级、班级分,班级、姓名、性别、职务、专业、电话、QQ)年级班级姓名性别职务专业电话QQ备注一年级14级本一 本二本三表一表二表三专升本二年级13级本一本二表一表二表三专升本三年级12级本一本二表一表二表三四年级11级本一本二本三表一表二表三附件9:音乐学院班级情况一览表班 级班主任联系方式班 长联系方式团支书联系方式学习委员联系方式11本一班姚益锋王介飞李晓丽申亚龙11本二班刘 智谢欣廷田 红马明月11本三班姚益锋窦鑫鑫梁超群王慧慧11表一班刘春艳孙志强杨 霞杨婷婷11表二班刘 军郝芳芳刘 星11表三班左 琼董飞龙侯瑞娜刘玉林12本一班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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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宋思韵王 渊13表一班董晶晶付振宇郝绮雯丰 晶13表二班刘 鑫王炳鑫曹耿明13表三班张 珊范鑫文李 云程 力13专升本师宇婷曹徐鹏杨 悦李 斌14本一班徐桐14本二班王皓宇李 越杨 丹张心瑜李双廷14本三班王紫瑶14表一班刘国军古 玥14表二班马 越侯 敏14表三班刘 帅14专升本李 敏杨志伟 刘雪松郭子琦附件:10音乐学院学生情况统计表(按班级,序号、姓名、性别、籍贯、专业、专业教师、职务、电话、QQ)班级序号姓名性别籍贯专业专业老119、师职务电话QQ备注14本一14本二14本三14表一14表二14表三专升本13本一13本二13表一13表二13表三专升本12本一12本二12表一12表二12表三11本一11本二11本三11表一11表二11表三附件:11音乐学院专兼职辅导员带班情况(姓名、职务、总人数、班级、人数、男生、女生)姓名职务总人数班级人数男生女生备注姚益锋专职辅导员 11211本一37122511本三3452912表一41刘春燕兼职6111表一32112111表二29920左 琼兼职3211表三32卢 蕾兼职12本一12本二李 娟兼职12表二王红爱专职辅导员12表三13本一431033孙志岗兼职13本二郭子华专职辅导员13表一48163213专升本韩劲松兼职13表二张雪梅兼职3013表三30624贾 蕾兼职14本一段毅强兼职14本二王 立兼职14本三赵 然兼职14表一师冠楠兼职14表二刘 琤兼职14表三杨丽琴兼职14专升本音乐学院值周卫生区检查评分表按时完成 20全 勤20打扫情况20中午维护20值周总结20备注(好人好事)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 注:85100为优秀,70以上为良好,60为及格,60分以下为差。班级: 班级负责人: 日期: 检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