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体育部干事考核惩奖管理制度.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45705
2024-09-08
7页
28.04KB
1、师范大学体育部干事考核惩奖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考核目的为加强和健全学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干部的考核与监督,为后备干部培养提供依据,特制定并实施干事考核制度。二、考核办法(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2)考核对象:院团委体育部及各系体育部所有成员。(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2、分将免去其职务。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院系体育部所有成员。(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团委工作要求基本系实际情况,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认真参加院团委体育部组织和召开的活动或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a 缺席一次 扣2分。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各系部长扣3分。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3、。d 未佩戴工作证、未带笔记本和笔一次各扣1分。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学生会各系体育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院体育部人员汇报的扣4分。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四、各系体育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1)本部4、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五、各系体育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六、院体育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另行通知。八、以考核制度为基础的惩奖制度。惩奖标准如下:(1)每5、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2)惩罚标准: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b 开会不认真者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学生会各系体育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3)奖励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各系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院团委体育部负责。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a 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b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附则:(一)本制度由师范大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二)各系体育部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